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是“短钱长配”会带来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险企资产负债匹配压力不断增加。部分保险公司盲目追求发展速度,聚集资金的冲动过于强烈,尤其是一些寿险公司,大力发展短期限、高回报理财型保险产品,然后用于投资,高杠杆、高风险运作。这些资金成本在6%以上,有的甚至超过8%,而这些资金又投资于股权、不动产等长期资产,导致“短钱长配”。这就会带来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
二是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A股市场疯牛疯熊交替,大幅度的市场波动时有发生,继2015年6月A股异常波动后,今年1月份,A股4天4次触发熔断机制,几天内股市下跌近15%,高杠杆的资金在此情形下面临爆仓的风险。这些资金的平仓反过来又会助推整个股市的下跌,产生正反馈的效应,甚至诱发系统性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现代化多层次的资金运用监管体系,应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一是强化举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首先有必要对举牌的目的予以披露。险资举牌意味着该保险公司至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甚至个别高达20%以上,进而成为上市公司举足轻重的大股东。有的保险公司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不满足于做上市公司的财务投资者,而是希望控股上市公司成为战略投资者。如果保险公司并购的目的是控股,那么应当告知中小投资者其长期战略规划,包括调整管理层、转变公司经营方针、投资重大项目等情况。其次,举牌的保险公司有必要披露资金来源等情况。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3个渠道:自有资金、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资金。保险公司有必要对举牌的资金来源分别予以说明,以便为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判断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最后,举牌的保险公司对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等应当予以披露。如果举牌过程中不披露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保险公司很容易通过关联公司共同举牌来规避法律的规定。
二是厘清创新和监管的边界,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举牌行为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管得过死。考虑到我国保险市场实际和市场体制转轨的特殊情况,保监会目前既不是简单地“松绑”,也不是一味地“收紧”。对于险资杠杆收购等行为,只要不威胁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部门就不应该介入其中。
关键词:寿险公司;资产配置;资金运用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截至2007年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24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04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344.1亿元,占比31%;债券投资9910.2亿元,占比48.5%;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3732.6亿元,占比18.3%。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也在不断放宽,从投资银行存款、债券、基金、股票等金融资产,拓展到股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业投资。虽然多元化的投资可以分散风险,但是如何在资产回报和承担风险间寻求合理平衡,就需要保险公司合理配置资产。
一、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意义
寿险公司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扩大积累和增强公司的偿付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积累资金向投资的转化,通过资本市场等渠道,向外输出资本,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寿险资产配置对公司的意义
寿险资产的配置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首先,寿险公司要实施经济补偿功能,寿险资金就必须不断保值增值。在寿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寿险资金面临着各种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如果不对寿险资金进行合理配置,收取的保费将不足以保证履行将来的赔付义务,公司的经营费用也没有办法保证,这就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其次,寿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寿险公司往往通过降价进行展业。费率的下降使得寿险公司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小,甚至出现利润为负的情况,因此寿险公司更加需要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来确保寿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这样才能通过价格竞争来稳定或扩大市场份额。
(二)寿险资产配置对资本市场的意义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加快保险市场发展,推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市场的互动与协调,对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寿险资产配置和资本市场是互动互补的关系。寿险资产配置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寿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可以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推动资本市场的成长和结构的改善,同时寿险公司作为稳健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减小资本市场的波动性。
二、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资金规模限制
(一)寿险资金的来源及性质
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前提是寿险资金的来源。寿险资金的来源主要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是作为负债项目的有偿借人资金。具体来源包括:寿险公司的资本金、保证金、各类准备金、公积金、未分配盈余等。其中各类准备金占据寿险资金的绝对比重。
寿险资金的性质取决于寿险资金的来源。寿险资金的主要构成是各类责任准备金,从而准备金决定了它的性质,而准备金是由其经营的业务产生的,因此寿险资金是由寿险公司的业务性质决定的。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的产品主要有人寿保险、年金产品、健康险、意外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等。人寿保险和年金产品是最具代表性的寿险产品,因此可以根据它们的性质来探讨寿险资金的性质。寿险和年金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和储蓄,从而寿险资金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储蓄资金,是一种延迟的消费资金,即把初次分配中用于社会消费的一部分资金通过再次分配转移到投资领域,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寿险资金的这一特性不仅决定了寿险资金投资的必要性,而且也决定了寿险资金运用的限制。
(二)寿险资金来源对投资规模的约束
寿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表现为资金不断循环流动的过程,资金流动过程的起点是寿险资金的流人,即资金的来源,资金流动过程的终点是保险金的给付和理赔。从资金流动的整体特征来看,表现为大量资金不断地往返运动。由于风险事故的不确定性,必然形成一个最低规模的资金存量,使保险投资成为可能。寿险公司只有具备一定的资金来源才能进行投资运用,资产配置才会成为可能。寿险资金来源不仅会约束寿险投资的规模,而且会约束资产配置的结构。
寿险资金的来源对投资规模的约束体现在对初始规模的约束和存量规模的约束。初始规模使投资具有可能性,而存量规模则使投资具有连贯性和可调性。无论是初始规模还是存量规模,都表现为对寿险资金投资规模的约束。
三、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投资限制
保险投资与一般的投资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一般的投资原则同样适用于保险投资。但是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和保险投资资金的负债性、返还性,寿险投资不仅要符合投资的一般要求,还要符合保险经营的特定要求,这些要求不仅影响到保险投资的风险、收益,还影响到寿险投资的规模、方向和结构。
1948年,英国精算师Pegler提出了保险投资的四大原则:一是保险投资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可能收益;二是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保险投资应尽量分散;三是投资结构应该多样化,保险公司的投资经理应当根据未来趋势选择新的投资方式;四是保险投资政策应该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
(一)寿险投资的一般条件限制
1.安全性条件
保险公司属于风险规避型的投资机构,对保险投资的风险边际损失反映比较敏感。保险公司的效用曲线虽然会随着投资收益的增加而增加,但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即风险越大,其带来的投资收益的边际效用越来越小。
2.流动性条件
寿险公司始终会产生资金的流人和流出,由于死亡率和退保率等因素,资金的流人流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为了保证保险金和退保金的给付,保险投资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3.收益性条件
由于寿险精算费率都有预定利率规定,这是保险公司的最低收益率要求,保险公司要保证给付和盈余,其投资收益必须要超过保单的预定利率。因此,寿险公司作为风险规避的机构投资者,要同时考虑三方面的投资约束,这就需要寿险公司在资产配置上做好选择。高度的风险规避就需要寿险公司多持有现金、银行存款等无风险资产;流动性要求就需要寿险公司保持较高比例的金融资产,控制投资于地产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资产比例;收益性要求又需要寿险公司投资于股票、风险投资等风险资产。
(二)寿险投资的特殊条件约束
由于寿险资金的特殊性,寿险投资必须在既定的规模和结构的约束下实现保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1.对称性条件
对称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中注意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对称性,也就是寿险投资要使投资资产在期限、收益率和风险度量方面与资金来源的相应要求相匹配,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例如资本金、总准备金等一般可配置长期资产,各种准备金则要根据责任期限的长短来分别配置资产。当然,对称性条件只要求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大体一致,并不要求配置的资产在偿还期、收益率、风险度量等方面与资金来源保持绝对一致,否则就会影响寿险资产配置的灵活性,以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而且实际业务中要做到绝对对称基本没有可能。
2.替代性条件
替代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公司在制定投资策略时,根据资金的来源、保单的性质、期限以及保险金给付的情况对投资目标进行定位;其次是充分利用各种投资形式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寻求与寿险公司业务相适应的资产结构形式;最后在某一投资目标最大化的前提下,力求能使其他目标在既定的范围内朝最优的方向发展,或者牺牲一个目标来换取另一个目标的最优化。
3.分散性条件
分散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投资策略的多元化,资产配置结构的多样化,尽量选择相关系数小的资产进行资产配置,以降低整个寿险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分散性条件是安全性条件的直接要求。为了满足这个要求,首先,寿险公司的投资产品要多样化,在保险法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项投资,尽量分散投资风险;其次,在投资地域上要尽量分散,对股票和债券的投资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分散;再次,投资资产规模尽量分散,投资于同一行业的资金规模不能过大;最后,适度控制寿险投资的结构和比例,即投资于某种形式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和对某项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
4.转移性条件
转移性条件约束指寿险投资时寿险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将投资风险转移给其他方,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最常用的风险转移方式有:一是转让,即通过契约性的安排让合约的另一方承担一定的风险,如通胀时期的浮动利率债券;二是担保,如保单质押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等;三是再保险或购买风险证券化的保单,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四是套期保值,寿险公司通过持有一种资产来冲销持有另一种资产的风险,从而达到降低自身风险的目的。
5.平衡性条件
平衡性条件要求寿险公司投资的规模与资金来源规模大体平衡,并保证一定的流动性,既要防止在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投机性的卖空买空交易,增加投资的风险性,又要避免累积大量资金不运作或少运作而承担过高的机会成本,无法保证将来的保险金给付要求。
四、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渠道限制
寿险公司作为一个企业,要对寿险资金进行有效运用,使之保值、增值。现代经济中寿险资金可以投资的渠道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限制,虽有所放宽,但仍然受到一定限制,寿险公司的投资资产类别一般可以分为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固定资产以及贷款、产业投资、融资租赁、产权交易等方式。
表1反映了我国保险业2000年~2006年间银行存款、债券和证券(基金和股票)三类资产的实际投资比例的变化情况。
五、当前寿险公司资产管理的趋势
简单地从传统资产配置的方法——有效边界分析确定合理收益均衡的资产配置方法,由于没有考虑负债的特征,对于保险业而言并不适用。保险资金资产配置要引入资产负债管理的思想,充分考虑保险负债和资产的特性。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利率的管制放松,利率的波动更加难以预测。因此,保险资金资产配置首先必须建立在对保险负债和资产价值及其利率敏感性的准确评估的基础上。寿险公司的资产项目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价值相对容易确定。而寿险公司的负债项目主要是各项责任准备金,其市场交易很少,价值确定比较困难。在利率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负债的法定评估——法定准备金相对能够代表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在利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准备金的波动也会很大。
社区银行的地位变化
并购浪潮冲击社区银行。近二十年来,资本市场的迅速成长,投融资途径的增加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使传统银行业务在金融业的市场份额不断下降,银行的金融中介作用削弱。为此,许多银行通过并购重组来扩大市场份额和业务领域,以获得规模经济效应,范围经济效应和改进管理效率等。经济全球化,金融资本国际化又进一步刺激了银行并购活动的开展,持续不断的并购一直是美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旋律。由于并购浪潮的袭击,美国社区银行的数量,资产及存款份额都出现了显著下降。
社区银行生命力顽强。美国商业银行体系巨大的并购风潮给社区银行带来了激烈的竞争压力,但是在数量急剧减少,资产及存款份额显著下降的背景下,社区银行在美国商业银行体系中的地位并没有下降。1985年-2003年,美国社区银行的平均资产回报率指标仅略低于中等规模银行和25强银行。社区银行中,小型社区银行的资产回报率低于大型社区银行和中型社区银行的资产回报率。同时,社区银行与借款者保持紧密的长期伙伴关系,能够在整个贷款期中谨慎地控制风险,因此,在反映资产质量的不良资产率指标中,社区银行的资产质量略高于中等规模银行和25强银行。这些事实表明,经过并购浪潮后生存下来的社区银行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较高的效率。
社区银行受重视的关键原因。虽然大银行有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等一系列比较优势,但一般而言,大银行由于机会成本较高,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道德风险过大等原因,不愿意向“硬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和农场主发放贷款。与银行倾向于根据从财务报表和信贷报告中得到“硬信息”向大企业贷款不同,社区银行侧重“关系银行业务”,其市场定位就是依靠人际关系,根据借款人的个人品德及管理能力等“软信息”(通过与借款人及其周围知情人长期的亲身互动才能搜集到)作出贷款决策,满足当地居民,中小企业和农场主的金融服务需求。因此,虽然过去20年里社区银行向小企业贷款的份额有所下降,但其提供的贷款仍占到全美小企业贷款的1/3和小额商业房地产贷款的40%多,在农业贷款中其重要性更大。
社区银行的竞争对手
社区银行的竞争对手是美国的信用社,它是由会员拥有,按照民主原则,由会员共同管理、非盈利性的合作金融机构。
2003年年底,88%的信用社持有的资产在1亿美元之下,然而只有50%的社区银行持有的资产在1亿美元之下。此外,信用社和社区银行一般都位于不同的地理位置。规模和地理位置的不同暗示社区银行面临着信用社的激烈竞争。社区银行面临信用社激烈竞争的原因在于,社区银行和信用社(特别是社区信用社)在农村金融领域,客户服务领域的业务有相似之处,如对农场主的贷款,客户(含农户)的无担保贷款,客户(含农户)存款等业务,而在信用社有着诸多扶持政策的同时,社区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并没有这些扶持政策。由于美国的信用社是以针对个人服务为主,社区银行却是以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服务为主,因此,虽然信用社(特别是社区信用社)让社区银行感到了强有力的竞争压力,但并没有形成对社区银行的有力挑战。
社区银行的资金来源
美国社区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大量稳定的核心存款。社区银行的存款客户主要是社区内的农场主,小企业和居民,短期内存款余额可能有所波动,但长期来看是相对稳定的。这部分存款为社区银行提供了廉价且稳定的资金来源,是社区银行保持流动性的“核心”。在有既定的核心存款来源的情况下,社区银行对存款服务收取的手续费通常会低于大银行。例如,美国大银行对简单的存款账户所收取的平均年度手续费比社区银行高72%。此外,由于社区银行一般是向难以从大银行获得贷款的当地小企业、农场主提供资金支持,因而会收取比较高的贷款利率,这样社区银行获得的净利差就高于大银行,从而能向存款支付更高的利率。
近年来,美国社区银行也开始运用其他非传统资金来源。但总的来说,美国社区银行发现有些借鉴大银行资金来源而出现的资金来源(如资产证券化等)并不适合社区银行,因为吸引多渠道资金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社区银行的经营能力,容易导致风险的产生。与开发新的非传统资金来源相比,社区银行还是应该把传统的核心资金来源经营得更加有效。
社区银行的经营保证
健全的法律体系。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小企业法》等为社区银行的生存定位提供了法律保障。美国1977年颁布的《社区再投资法》对社区银行的发展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其后该法律屡经修订。《社区再投资法》规定,每家经营存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对其满足这个社区的信贷需求的请求记录在案(下称“CRA”记录),而且要求银行监管机构对每家金融机构的“CRA”记录进行定期评估,并且将评估结果作为审批该机构申请增设存款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甚至金融机构之间并购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而《小企业法》包括:制定针对小企业的各种优惠贷款条件、建立贷款担保二级市场,指定优先向小企业贷款的银行(通常是社区银行)、为小企业融资提供履约担保服务等措施。
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美国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并随即对当时全美国9900家独立注册的银行和储蓄机构提出了半强制性的参加存款保险的要求。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专门针对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保险措施,即一旦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风险甚至倒闭,无法向存款者兑付存款的话,该保险基金可替金融机构向存款者还款。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增强了存款人对社区银行的信心,维护了社区银行的信誉,为社区银行提供了与大银行平等竞争的重要制度环境。
关键字风险投资制度环境组织模式
1美国风险投资的经验
1.1雄厚的科技实力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基础
(1)加强科技立法。长期以来,美国政府通过国会颁布了各种各样旨在鼓励科技发展的法律,主要有《国家科学基金法》、《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国家竞争力转移法》、《小企业技术转移法》和《美国技术转移法》等等,这些法案清除了制约科技发展的各种障碍,极大地促进了科技的发展。1.2特殊的优惠政策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1.3组织模式
从风险投资业在美国诞生以来,有限合伙制就在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中占据了主导地位。1.4畅通的退出机制
目前,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主要有企业股票公开上市发行方式(IPO),其他风险投资基金收购该创业企业,创业企业创办人、管理者和员工赎回方式退出,或者以创业企业破产清理方式退出。其中以公开上市最为普遍,美国的创业板市场为小企业上市提供了机会。
2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
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已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宏微观环境最好的三个城市,因此也成为风险投资机构较为集中的地区。三地风险投资发展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资金来源以国有资产为主。有关资料显示,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基本是以国有股占控制地位的股份制。风险投资机构的来源以政府财政或国有机构出资为主。3我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3.1政府主导、官办官营
从上面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就可以看出,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还主要是由政府牵头,各个风险投资机构还是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缺乏广泛的资金来源,而且,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尚在进行中,这种国有国营的方式势必会造成所有者缺位,对企业家也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80%的资金政府部门,在具体运营过程中缺乏适应市场变化的灵活性和透明度,投资效率低下,不能形成应有的示范效应。实践也证明,由政府主办风险投资运作违背了风险投资的本质,是缺乏生命力的。
3.2风险资本规模小、资金实力弱
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出资,民间资本没有完全调动起来。国内风险资本总额才9亿多美元,而实际上能投入项目的资金才有1亿美元左右,每个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不如美国平均单个风险基金的1/8。一些风险投资公司只有几千万的资金,只能支持一些规模小的、短平快的项目。由于以上原因,我国风险投资不具备长期资金支持,抗风险能力低。3.3缺乏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
美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得益于有限合伙制这种制度安排,而在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合伙制没有明确规定,也缺乏对有限合伙制明确规范的法律条文。这使得有限合伙制的发展受到法律的限制。另外,《公司法》中对无形资产入股的限制过于严格,而且对无形资产的界定也不够清晰,这就限制了用无形资产入股的可能性,而且也使得普通合伙人因为资金的缺乏而丧失从事风险投资的机会。
3.4缺乏畅通的退出渠道
风险投资一般企业的存续期是10年左右,当企业产品进入成熟阶段,就要与传统的企业靠拢,风险资本就要退出,因此,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是很必要的。从美国的经验看,畅通的退出渠道是风险资本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在我国,二板市场还有待发展。企业上市门槛过高,审批程序繁琐,使得创业企业很难通过上市来达到风险资本退出的目的。
4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制度环境建设
4.1法律环境的建设
有限合伙制这一制度安排极大地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而我国在法律上对有限合伙还有一定的限制。因此,应该加紧出台针对有限
,合伙的法律,严格规定风险投资基金的性质、经营目标、投资方式、投资方向等。修改《保险法》,使现有的保险公司可以便利地开展风险投资保险与技术转让的保险业务,放宽保险基金使用限制,使其可以投资于风险投资基金。
4.2市场体系的构建
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存在三大市场主体参与者,即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由于大量微观参与者的分散性,投资者很难直接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正确的评价。同样,风险投资公司亦很难直接对项目和风险企业进行系统的全面评估。因而,三者之间不能紧密联系,导致那些具有很好风险项目的企业得不到风险资本的支持。这在客观上产生了风险投资对社会中介信息服务系统的需求,以便建立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因此,风险投资离不开完善的中介组织服务系统。风险投资必需的中介服务系统主要包括技术评估、市场评估、产业价值评估、资信评估、法律评估、信息咨询等。
4.3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的方式有减免投资者的税负、减免风险投资公司的税负和减免风险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负。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我国政府现阶段应重点考虑以下几种方式:①降低风险企业所得税,在创业初期可以免征所得税;②对风险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只征收印花税;③对专门投资于风险企业的风险投资积极免征所得税,风险投资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享受同样的待遇。
4.4融资渠道
针对我国风险投资资本额小,缺乏长期风险承受能力的状况,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放松对养老基金的控制,允许其在进行严格的市场调查后投资于风险企业。
(2)加强政府扶持,由于风险投资在初创期所需的资金量大,失败概率高,因此,国家应在种子期进行资金扶持,这种扶持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具有很大的长期发展潜力、但由于风险较大而尚未引起私营部门充分认识的科技型企业。
(3)引进国际风险资本在我国进行投资。风险投资的成功率比较低,如果我国的风险投资只建立在内资的基础上,一旦失败,就会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引进国外资金,一方面带来国际标准化的运作模式,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来源。
(4)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目前,我国的居民存款每年仍以很大的速度增加。这是一个巨大的资金来源。吸引私营企业参与到风险投资中来,制定优惠的政策和防范风险的机制。
参考文献
1王松奇,丁蕊.创业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2戴国强.风险投资:美国风险投资经验及启
示[J].经济体制改革,2003(2)
3曾广波,蓝甲云,彭福扬等.风险投资发展与
超常规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是推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关键。成熟证券市场的经验表明,机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深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几年,随着保费收入的迅速增长和保险资金运用力度的加强,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市场的程度在不断加深。保险资金在未来我国证券市场体系建设中如何定位,如何强化保险资金运用,促进保险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是需要重点思考和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是证券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所筹资金并在金融市场对债权性工具或股权性工具进行投资的专业化机构,包括保险基金、养老基金、投资基金、信托基金、捐赠基金及进行投资交易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占据主导地位,个人投资者比重趋于下降。从国际发展趋势看,20世纪80年代以后,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证券化不断加强,美国保险公司的证券化资产已超过80%。保险公司已成为发达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是证券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是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
1.保险资金是证券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
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上,保险资金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特别是寿险公司经营业务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它们为证券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从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证券资产结构来看,保险公司是美国债券市场上最大的公司债券持有人,是股票市场的重要持有人。
2.保险资金是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
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有利于引导资本市场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表明,散户比例大的市场投机倾向较强,而各类机构投资者占主体的市场则是一个崇尚长期投资的市场。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投资基金为代表的各类外部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比重迅速增大,导致了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从“保持距离”向“控制导向”的转变,极大地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它们凭借控制权直接参与公司决策并监督、制约经理阶层的经营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由于股权的分散化而导致的“内部人控制”,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投资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机构投资者自身的收益。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美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由于机构投资人行为变动所表现出来的显著变化。
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是提高市场效率和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的源动力。保险资金运用强调收益稳定和安全性,必然对股票指数期货、期权等避险工具的需求表现强烈。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追求收益稳定的机构对避险工具的大量需求是稳定证券市场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推动金融创新的原动力。金融创新和衍生交易的活跃,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和金融资产的定价效率。
二、保险资金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现状
1.保险公司是债券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五类: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信托公司和财务公
目前,保险公司持有的债券资产总额约为1500亿元,约占全部债券托管量的5%。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上,保险公司通过回购业务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融出资金量占回购交易量的30%-40%,是交易所短期资金的主要供给者。保险公司作为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通过跨市套利,对于活跃债市交易、缩小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利差和提高债市的定价效率,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成为股票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通过对2002年封闭式基金统计发现,保险公司对封闭式基金的投资额已经达到基金份额的21.98%,占整个十大持有人中机构投资者持有总份额的73.40%。其中中国人寿、太平洋、人保、平安保险持有基金的份额均在30亿元以上。截止2002年11月,保险公司的基金投资规模(包括开放式基金)已达312亿元,相当于间接持有约2.5%的股票市场流通市值。
3.保险公司对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将不断加深
面对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发展及加人世贸组织带来的市场开放与竞争形势,我国保险业将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态势。预计在未来5年内,我国保险业将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长,幅度将高于金融行业平均速度,2005年全国保费收入将会突破5000亿元。保费收入的高速增长将为保险资金运用提供大量的资金来源,加上保险资金运用的证券化趋势,保险业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会不断加大,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证券市场所占的份额会不断提升。
从保险产品的发展趋势看,投资型产品发展迅猛,使保险经营对保险投资的依赖性进一步加大,发展投资型保险产品是保险业发展的方向和大趋势。投资型产品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它的投资功能,因此,保险产品的升级换代使保险经营对保险投资的依赖性更大了。从长期的投资回报来看,债券和股票投资的收益率较高,因而保险资金以证券市场为取向也是保险产品转型的必然选择。
我国保险业的巨大资金规模和高成长性以及对资金运用的迫切要求,说明保险公司有实力也有意愿在未来的资本市场上发挥重要作用,成为资本市场不可缺少、不容忽视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三、强化资金运用管理,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作用
1.改革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
国外对保险资金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是投资管理公司模式。国际上的大型寿险公司大多采取设立全资或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实行保险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是投资部运作模式。保险公司在内部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按事业部制进行运作;三是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以信托或委托的方式将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来管理。
综观以上三种模式,投资部运作模式因不能适应管理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的要求,逐渐被大多数保险公司所放弃。部分保险公司,主要是一些资金量较小的财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小型寿险公司倾向委托投资运作模式,以此减少资产管理中的各项成本支出,同时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专业化优势和成熟的经验。多数大型保险集团或寿险公司大多采用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模式,将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与保险业务严格分开。这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吸引人才,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管理第三方的资产,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程度的提高,选择第三种模式已成为重要趋势。因为设立单独的资产管理公司,一是有利于吸收和培养优秀人才;二是有利于明确保险公司与投资管理机构的责任和权利,加强对投资管理的考核,促进专业化运作;三是有助于保险公司扩大资产管理范围,为第三方管理资产。我国保险公司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探索建立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2.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狭窄,一方面源于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缺乏,如市场缺少资产支持债券、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等金融产品;另一方面源于政策上的束缚。这种政策的束缚体现于投资比例限制和投资范围的限制。保险资金的投资品种目前仅限于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中央企业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地域范围上只能投资于国内,不能投资于国外。投资限制过严,带来诸多问题:一是使得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着保费高速增长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二是保险资金由于准人限制而无法发挥作为机构投资者应有的作用,股票市场缺乏长期资金的供给,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三是由于投资渠道限制,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较为集中,尤其是利率风险较为突出。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有赖于一国的国情与国力。其中,国情侧重于表明一个国家对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需要,即制度需求;国力主要反映一个国家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可能,即制度供给。超越国力承受可能所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将难以为继。鉴于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项目易增难减和待遇水平易升难降的特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应根据国情国力,从低到高、由简单到完善,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分阶段地进行,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可能欲速不达。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转目标应和谐化
社会保险制度不但是调节收入分配和财富消费从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境界的稳定机制,同时还是增加国民储蓄和激励国民工作热情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与效率提高的激励机制。理想的社会保险制度应当合理兼顾公平与效率两大目标,寻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均衡点。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期以来过于强调收入的再分配,高水平的社会保险收入转移支付制度作用的结果是社会成员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积极性以及在工作中的创造性等无法充分调动和挖掘出来,人们的惰性普遍地滋长了。其结果,一方面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效率的提高进而也制约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又助长了社会成员的依赖思想从而增加了社会保险的支出需求,社会保险收支平衡的难度增大。这是北欧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在建设社会保险制度过程中值得吸取的教训。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体系应多层化
社会保险的开展不光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单位与个人的重要职责,它是一项社会性的事业。政府应着重负责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满足社会成员最低需求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充分发动单位与个人共同建立满足社会成员较高层次需求的补充性、福利性社会保险制度。多支柱、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形成,有利于缓解政府在开展社会保险制度方面负担沉重、责权利失衡的矛盾,更好地动员社会力量举办社会保险事业,将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更好地结合起来,从而使整个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能在兼顾必要社会公平的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效率。这是近年来北欧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比较一致的做法,也代表了一种世界性的发展潮流。
四、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应多样化
社会保险制度运转的生命力在于制度的设计与安排是否科学规范,更具体地说在于其是否拥有稳固的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财源的多元化是分散社会保险资金来源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多支柱、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得以维持并继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形成政府财政资助、单位与个人共同交费、其它方面捐赠多渠道筹资的格局,已成为许多国家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共识与实践。
五、社会保险基金的资产组合
应多元化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财政支出、个人交费、单位交费、国内外机构与个人的捐赠及其基金自身投资营运的增值所构成。由于相当部分的社会保险基金从形成到最终消费有一个较长的时滞,沉淀下来的那部分基金以何种资产形成存在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不同的资产形式面临不尽相同的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按照“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只篮子里”的规则,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于不同的工具从而形成基金资产组合的多元化,使既定量的社会保险基金分处于不同的风险系统,达到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的目标。这也是我国应该正视并努力实践的。
六、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营运应市场化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实质上属于资源配置的问题。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出发,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宜实行市场化运作,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展开与完成资源的配置,尽量减少政府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应该说,与其他许多欧美国家相比,丹麦等北欧国家的政府在整个社会保险领域的直接参与或者说干预程度是比较高的,然而这些国家的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补充性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营运中基本不参与的实践,较好地表达了其按市场经济规律投资营运社会保险基金的理念,
七、社会保险的监管应专业化
减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的直接参与和干预,并不等于说政府不应顾问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营运情况。相反,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通过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于低风险资产的最低比例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最低盈利率等措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营运情况进行较为有效的监管,达到既放手给市场又能符合政府基本要求的目的。显然,政府应该做的不是直接而大量地参与和于预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营运,而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营运实行有效的专业化监督与管理。
八、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绩效评估与考核应科学化
(正文)风险投资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风险投资基金的资本市场上,资本供需双方常常存在着巨大的“资本鸿沟”,许多有项目的创业者找不到资金,而握有风险投资基金的人又苦于找不到“中意”的项目。那么,在风险投资基金的资本市场上,是否存在着一种统一的准则,使得一定的资金来源对应着相应类型的投资活动,从而化解“资本鸿沟”,搭建起一座有效的桥梁呢?Colin Mayer、Koen Schoors和Yishay Yafeh三位教授在这方面做出了大胆的努力,力求寻找到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的投资活动之间的必然联系,联合撰写了《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及其投资活动:来自德国、以色列、日本、英国的例证》(Sources of Funds and Investment Activities of Venture Capital Funds: Evidence from Germany, Israel, Japan and the UK)。这篇文章写于Koen Schoors和Yishay Yafeh这两位分别来自比利时和以色列的教授作为客座教授访问牛津大学期间,而Colin Mayer则是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的院长,三位来自不同国度的专家相聚一起,为我们带来了全新的研究成果。
文章是对于风险投资领域的行业研究,关注于风险投资基金的融资结构尤其是其资金来源对投资活动的影响。在风险投资链条中,无论是投资者到风险投资家的环节,还是风险投资家到企业的环节,都已经经过了广泛的讨论。相对于其他风险投资行业的文献,这篇文章另辟蹊径,着眼于投资者和被投资企业之间的联系,以其独特的视角进行了分析。
文章分析的样本选自德国、以色列、日本和英国四个国家的500家风险资本公司,包括187支德国风险投资基金,119支以色列风险投资基金,140支英国风险投资基金和62支日本风险投资基金。现有文献关注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的较多,在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如英国、日本、以色列和德国,风险投资的发展也都表现出了显著的特征。此外,文章中选取的这四个样本国家属于不同的金融体系,德国和日本属于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英国是一个市场主导但也有别于美国金融体系的国家,被誉为世界第二硅谷的以色列则孕育了无数风险资本投资高科技企业的成功故事。在欧洲,德国和英国可以说是风险投资业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单这两个国家的风险投资总额就占整个欧洲大陆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
文章另一大亮点还在于,对不同国家的风险投资行业进行分析的其他文献中,大多采用以国家为研究对象的汇总数据,而在这篇文章中,选取的数据则细化到了不同国家的不同风险投资基金,作者针对在不同国家背景下的单个风险投资基金进行了分析。整篇文章的脉络清晰,围绕风险投资基金的融资和投资活动,进行了学术探讨。文中既有周密的逻辑推理,又不乏严谨的回归检验,有理有据。下面让我们跟随三位教授的思路,逐层探寻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融资活动之间的联系。
文章一开始,作者分别对各个国家的样本数据,从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对企业投资的各个不同阶段、投资活动涉及的不同的产业类型,以及涵盖的地域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描述性分析。
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来看英国的风险投资基金平均规模达到9亿美元,是日本风险投资基金平均规模的8倍,以色列的12倍。德国单个风险投资基金的信息缺失,但由其大略的统计数据估计可得,其风险投资基金的平均规模和以色列大致相同。如果采用中位数而非平均数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衡量标准,则可以发现在样本中的四个国家,中位数都小于平均数,例如,英国采用中位数衡量的单个风险投资基金规模为1.4亿美元。这说明在这些国家,存在相当一部分的小规模的风险投资基金。
在选取的四个国家中,风险投资机构采取了不同的组织形式。在取自日本的样本中,所有的风险投资基金都是以公司制的形式设立,并且往往附属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取自德国的样本中,大约有四分之一的风险投资基金采用了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且成为上市公司,而在英国,有限合伙制是最普遍的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在投资方式方面,日本、德国和以色列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普通股的形式,此外,以色列有近二分之一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可转换证券,德国有六分之一采用提供贷款的方式进行投资。相比较而言,美国的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则高明得多。美国的风险基金的投资方式多以投资于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为主。这样的投资方式主要是为了风险投资基金在被投资企业未上市时能拿到较高的股利或债券利息,而在被投资公司上市后将可转换优先股或可转换债券换成普通股,享受资本利得的好处。
表1和表2显示了四个国家风险投资基金的融资结构。例如,在德国,银行是风险投资基金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其所占的比例几乎是处于第二位的个人投资者的两倍,其数据表明样本中187支风险投资基金中有110(即187×0.59)支基金中含有来自银行的融资。根据表2中的数据,在德国,单单依靠银行进行融资的风险投资基金达到60%以上。而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同样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日本,仅有21%的风险投资基金单单依靠银行进行融资。与此同时,养老基金并没有作为德国风险投资基金的融资渠道出现,这与英国的融资结构形成鲜明对比。在英国的融资渠道中,养老基金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政府资金也占有24%的比例。而在以色列和日本,政府资金作为融资来源的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以色列的风险投资基金来源分布广泛,企业投资者(尤其是来自美国的企业投资者)则是最受欢迎的融资来源。由于日本的风险投资基金采用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股东也就是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提供者,所以表格中与日本有关的数据是以其所有权为基础的。从表1中可以看到,证券公司、信用卡或租赁公司等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是其资金的最主要的来源,紧随其后的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同时,不同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提供方往往附属于同一个以银行业务主导的大财团,或者彼此之间存在着相互的联系。
通过对表2的观察,可以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在总体上,德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比其他三个国家运用了更少量的融资渠道,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色列、日本和英国的风险投资基金倾向于运用较多的筹资渠道,尤其是英国的风险投资基金大概有四分之一采用了四个或者更多的融资渠道。
文中将风险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投资被归为早期阶段投资,扩张期、成长期投资被归为中期阶段投资,过桥期、晚期投资被归为晚期阶段投资。表3列示了不同国家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阶段的情况。作者以数值的大小来表示分阶段投资的早晚,对早期、中期和晚期阶段投资分别赋值为1、2、3。这种作法既以数值的大小表明了变量的性质,又方便了作者在下面分析中的回归检验。通过以不同阶段投资所占的份额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作者计算出了平均投资阶段的数值,当然这个结论建立在各国对于存在正投资额的各个阶段投资金额相等的假设之上,同时作者也考虑了一支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多个创业企业的情况。例如,在以色列的98支风险投资基金中,有91支(即98×93%)投资于早期阶段企业,48支(即98×49%)投资于中期阶段企业,27支(即98×28%)投资于晚期阶段,则其投资的平均风险阶段为91×1+48×2+27×3÷(91+48+27) ,结果为1.4,表明以色列的投资多处于早期阶段投资和中期阶段投资之间。德国和英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各个阶段的企业,并且对于晚期阶段的投资稍有偏向。在日本,风险投资基金青睐于晚期阶段的风险投资,而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企业支持甚少。
接下来,作者描述了不同国家的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业分布情况。从表4中可以看出,以色列和日本的风险投资基金偏重于IT和软件行业的投资,同为欧洲国家的德国和英国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行业的分布则表现的非常相似。此外,日本的风险投资基金在电子和半导体行业的投资只占很小的份额,原因在于在这个的领域的研发工作往往需要一些大规模的公司的支持。表5揭示了单个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不同产业的数量分布。在英国和德国,风险投资基金广泛投向各个领域,表现为所投资行业的多样化,在以色列,则有相当一部分的风险投资基金专注于一个行业。
表6描述了各国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活动的地域范围。在这里,作者采用了与风险投资基金的分阶段投资部分相同的分析方法。用1-4的数字来表示投资范围的分散程度,数字越大,表明投资的范围越广。文中把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内的风险投资基金赋值为1,投资分布在国内不同区域的赋值为2,投资分布在一个同一大陆区域的赋值为3,投资范围扩散到两个或是两个以上大陆的赋值为4。由于日本风险投资基金的有关数据只细化到投资国外资金所占的比例,并没有细化到具体的区域,所以对日本风险投资基金采取了另一种描述方式:若资金投资于国内的一部分区域则赋值为1,投资范围仅限于日本国内则赋值为2,有不足50%的资金投资于国外则赋值为3,超过50%的资金投资于国外则赋值为4。如表6中所示,四个国家的风险投资基金投向的地域范围存在显著的差别。英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最为国际化,近60%的基金涉及境外投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德国接近三分之二的风险投资基金只投资在国内的范围之内。
在对数据从各方面分别进行描述之后,文章着重分析了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和投资活动之间的关系。在初步的分析过程中,作者没有考虑国家之间的区别,把四个国家的数据作为一个样本整体来分析,通过对于数据的统计回归分析,得出了以下一般性结论。
以银行为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倾向投资于国内、处于晚期阶段的制造业和生物技术产业;以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为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倾向投资国内、处于早期阶段的制造业和生物技术产业;由个人投资者支持的基金倾向投资于国内、处于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产业(如生物技术、计算机或是电子产业);由企业投资者支持的风险投资基金倾向投资于国外、处于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产业;以政府为主要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倾向投资于国内、处于早期阶段的高技术产业。
对于在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活动之间的联系,我们通过理论分析,可以推导出同样的结论。例如,银行具有获取信息的规模优势,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识别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的产业或发展相对成熟的晚期阶段企业,此外,由于其特殊的负债结构和借长贷短的经营行为带来的风险,银行必须对被投资企业进行严格的筛选和监督以实现稳健经营,所以以银行为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往往投资于当地或本国的企业;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同样多投资于易于监管的国内企业,但与银行不同的是,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较小,可用于投资企业的资金存续期长,所以以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为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倾向于投资于早期阶段企业;个人投资者偏好于出奇制胜地追逐超高利润的投资方式,他们往往投资于运用新技术的产业,投资范围扩展到国外;对于企业投资者来说,投资的目的在于发掘成熟后可以进行收购的新兴公司萌芽,并借此巩固其在技术行业中的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所以以企业投资者为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倾向投资于国外、处于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产业;政府承担着纠正市场失灵的任务,所以其往往投资于国内需要长期资本投入的高风险行业。
初步得出风险投资基金的融资来源和投资活动之间的联系后,文章进一步放松假设,在分析过程中加入了国别的因素,从而探索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活动之间是否表现为相同的联系,同时也便于我们来衡量跨越不同国家,金融市场是否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统计分析的结果表明,尽管在英国和以色列,以银行作为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大多投向渐趋成熟的企业,但是在德国和日本,银行支持的风险投资基金并没有明显的投向早期或是晚期阶段企业的倾向。此外,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支持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早期阶段企业这条法则只适用于德国和日本,而在英国和以色列并没有生存的土壤。政府资金支持的风险投资基金青睐于早期阶段企业适用于德国,而非英国。不同国家的融资来源和投资活动的关系总结如表7所示。
尽管在英国和美国,养老基金已经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主要融资来源,但在日本、德国和以色列,养老基金作为风险投资基金融资来源只占很小的份额,甚至可以忽略,所以,在文中并没有得出以养老基金作为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在不同国家的活动之间的比较。政府扶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养老基金作为融资来源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在日本,养老基金有限制投资于风险类企业的规定,而美国在1978-1981年连续通过了5个重要法案,允许养老基金介入风险行业。
数据验证之后,从理论上我们也可以寻找到根源。例如,在银行主导型国家,银行和企业在业务上存在紧密的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和违约风险,从而银行用于风险投资的投资可允许较长的占用期,可以投资于早期阶段企业,以银行为融资来源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晚期阶段企业的规律便发生在市场主导型国家;在市场主导型国家,资本市场发达,各种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分散了企业、个人和政府的投资,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使其不必将资金集中以风险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投资,从而,企业、个人投资者和政府投资于早期阶段、高科技产业的情况往往出现在银行主导型国家。
由此可见,在资本市场上,不同国家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并没有一成不变的范式,即便是相同的资金来源在不同的国家也往往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是,为什么会存在着这样的差别呢?从表7中,我们可以看出,金融体系的不同是影响风险基金的来源和投资活动之间联系的重要因素。风险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富有效率的运作方式,应与本土原有的投资机制融为一体,才能显现出其优势。
正是“事实胜于雄辩”,统观整篇文章,作者更多采用了数字来说话,并运用了ordered-probit模型回归、Tobit模型回归等计量的方法。诚然我们不能怀疑数据的客观性,我们并不能保证由数字经过层层假设、回归、检验的结论也同样客观。为了套用回归模型,我们往往会先设定一系列华丽的假设,一步步推演到想要的结论。但是当我们回过头来看整个过程时,又不禁为当时的假设而后怕。例如,在初步探讨风险投资基金的融资来源和投资活动的关系时,我们假设在不同的国家风险基金的投融资存在着同样的关系,推导出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和其投资活动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是这样的假设本身就会让人产生质疑。为了对此进行弥补,在回归的过程中排除了那些投资领域仅限于当地的样本。但是这样一来,又丧失了数据的完整性,样本容量的大小又让人不禁产生怀疑。计量的方法博大精深,“计量可以脱离理论”甚至可以“推出理论”,虽说定量分析方法相对科学,但是其需要高深的数学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又不是容易达到的。
1.社会保障起点低、覆盖率仍需扩大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2010年11月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口已接近十四亿。2012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养老保险人数已接近三亿,比2002年的八千多万增长了近四倍,但相对于近十四亿的人口这个数据远远不够。截止2012年新农村社会保障人数增长到三亿多;城镇医疗由十年前的不到一亿,增长到四亿多,其医疗费用的报销率也在不断的增加,当前农村、城市最大保险额度可达到90%。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相对于众多的人口社会保障体系还需要快速的、持续的发展,其资金仍是发展的重大问题。
2.社会保障资金的可持续性支出不足我国的社会保障在不断的实践和改革中发展,当前,社会保障资金缺口问题严峻,当期支付是财政制度研究的重点,对于长期支付制度建设的研究相对滞后,现收现付模式难以有效的消除社会保障账户的巨大缺口。当前,河南省地区的养老保险支出基本是三人养一人,一个人的退休需获得三个人缴纳的社会养老金,退休获得基本达不到规定标准。社会保障的支出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约占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40%);另有37%左右来源于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不到20%;其他社保资金来源所占比例更是微乎其微。随着城市困难人口增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给财政补贴带来了巨大负担,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资保值政策难落实,造成社会保障资金的日益缩水,给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造成了严峻的考验。
3.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这就意味着退休的人口在不断增加,养老问题日益严峻,社会保障将面临着更多的问题。例如,延长退休年龄,一方面,为推后、放缓人口的老龄化问题。另一方面,为缓解社会保障资金日益严峻的资金缺口问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四二一”的家庭结构模式使我国的养老问题需要更多得到国家的支持和帮助,此外,“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等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亦需要社会保障制度重视。总之,人口老龄化使我国社会保障的财务问题更加严峻。不平衡现状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保障的不平衡因素来自多个方面。首先,生产力水平发展的不平衡。一些发达地区,其生产力水平较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较高,社会保障等制度较为完善。一些落后地区,信息闭塞、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保障制度执行困难重重。其次,城乡差距大,城市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存在较大差距。再次,地域差距大,不同地域社会保障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其政策也存在着一定差异。
二、我国社会保障财政制度的分析研究
1.社会保障财政制度的责任内容社会保障财政制度建立的责任是:聚集社会保障资源、承担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责任、执行社会保障预算、确保社会保障收支平衡、实现社会保障执行的监督等。涵盖了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我国社会保障资金大部分用于基本社会保险,如养老、医疗、失业等。另有一部分用于维持城乡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方面。社会保障财政制度的责任首先是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依法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分配等,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支持。其次,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使资金的筹集、分配更为合理,确保社会保障收支平衡。再次,将社会保障的各项资金纳入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环节,完善其监督职能。
2.社会保障财政制度的分析研究完善各种制度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对财政制度的研究可以促进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第一,完善完善社会保障的筹资制度,缩小社会保障资金缺口,使财政投入科学化、规范化,逐渐的减轻财政投入的负担。第二,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预算制度,实现资金的统筹管理、分项预算,以确保社会保障的全面性、公平性。第三,完善社会保障的支付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制度的优势,使每一笔社会保障资金都能用到实处,切实地为我国的广大人民服务。第四,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投资,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增值。第五,完善政府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促进政府机构的职能转换,使其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服务。在各种制度的完善中,首先,要搞清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的关系,做好社会保障资金的性质划分。带有缴费性质的是社会保险,而不用缴费的是社会福利,两者划清界限、理清层次,才能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才能更好的发挥财政投入在社会保障中作用。其次,加快相关立法,使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管理、支付等更加规范化,确保社会保障财政制度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再次,深入研究先进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我国国情对其先进制度加以利用,有效的卸下财政的沉重包袱,使社会保障能够在市场经济环境在良好运营、协调发展。
3.完善筹资和预算资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点问题,结合我国基本国情,社会保障覆盖率窄、起点低、人口众多、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等,这些问题解决的根本在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充足。第一,拓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在财政投入和单位缴费的基础上,积极吸收个人缴费、调整税收政策等等,使社会保障有充足的资金来源。第二,利用各种手段减少社会保障资金的流失。例如,采用先进的征税手段,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社会保障的缴费率。又如,规范政府收费行为,提高财政收入,使政府能够为社会保障提供更多的支持。第三,重视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一方面,扩大国家预算范围,使资金的筹集、使用更加科学化、合理化,提高资金流通效率。另一方面,重视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各项政策的支持,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此外,应注重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增值,利用社会保障支出剩余进行有效投资,以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益率,减小财政补贴,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积累。第四,充分考虑我国基本国情的各种不平衡状态,将社会保障支出与物价指数挂钩,确保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第五,重视社会保障预算的全面性、广泛性,使其能够真实的反映整个社会保障执行过程中的收支情况,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独立性、专用性,加强财政制度管理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职能,使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及增值得到保障。
三、结语
利用市场为导向对其进行体制上面的创新,否则,即使可以在短期时间内取得飞速发展进步,同时也会给长期的发展埋下各种隐患问题。更甚可能会带来毁灭性的的严重后果。硅谷和筑波是美国和日本两国典型的高科技园区,他们的发展也许能够说明这一观点。建于1951年的硅谷和建于1963年的筑波同作为高科技基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的情况大相径庭。硅谷发展迅猛,引领着世界科技革命和技术创新的潮流,是高科技技术创新和发展的开拓者,成为世界各国高科技聚集区的代名词。筑波则发展缓慢,自始至终都没成为日本的创新主体,缺少产业支撑最后只能滑向衰败,成了世界上最失败的产业园。为什么硅谷成功了,而筑波却难以创造另一外神话呢?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分析其最根本、最深层的原因应该是体制问题,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两种不同的体制导致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硅谷从一开始就是市场主导,没有政府号召,完全靠自身的创新环境,吸引世界各国的优秀人才来这里体现自己的聪明才干,实现各自的人生价值。硅谷的成功完全是市场驱动的,一切由市场来选择,是市场让硅谷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而在筑波,技术开发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从规划、审批、选址到科研整个过程都由政府包办,都是行政行为。科研单位、科研机构乃至科研人员都是由政府从东京整体搬迁的,而且都有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在筑波只有政府指令没有市场竞争,整个园区没有良好的自我生存机制,最后沦为了一个官僚科学城。由于两大园区选择的体制不同,导致了运作机制、内在活力、人才竞争和最终结果的完全不同,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是二者成败的根本原因。通过对硅谷和筑波两个科技园区的体制对比分析,要求我国必须改变过去政府办科技的做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放松管制,减少政府干预,让科技园区从政府主导型走向市场主导型,加快体制创新,促进高新技术发展。
二、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引导,激励风险投资事业健康发展
国外风险投资发展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支持与鼓励是风险投资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政府不仅可以直接参与投资,还可以通过政府补助、低息或无息贷款、政府信用担保、政府采购和财政贷款等手段刺激风险投资发展。例如为了提高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美国政府从70年代中期以后一直对风险投资给予大力支持,1978年分布了《税收法》,将长期资本所得税税率从49%降至28%,这项法律的出台使得美国1979年的风险投资资金增长了40%。20世纪80年代,美国国会进一步将资本所得税率从28%降至20%。又如以色列将发展风险投资纳入整个科技规则中,为保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方向,政府还规定所有活动都要围绕高新技术进行。政府还在市场失效和那些企业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进行着创新活动支持。距离市场越近的,政府介入的程度就越低,完全交给私人部门去经营,大大拓展了风险投资的活动领域。从各国政府的具体操作中不难发现,在运用风险投资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是政府想要直接进行风险投资发展的业务操作控制,而是政府对于风险投资高度重视,政府在风险投资开始良性发展以后,其主要任务就转变为风险投资创造优质的运行环境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比如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建立政府信用担保机制,注重人才的培养与激励,营造鼓励冒险、允许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等。
三、风险资金来源多样化,民间资本应成为风险投资业的主要提供者
高新技术产业是高投入产业,这必然会对风险投资的规模提出较高的要求,靠单一的资金来源是难以满足其需要的,风险资本来源必然是社会化和多渠道的。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风险投资发展状况以及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促进作用。在国外,风险投资能够获得广泛的资金支持,资金的提供者包括公共和私人的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私人资本、捐赠基金、银行持股公司、非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等。从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在不同时期的构成情况来看,以美国为例,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初级阶段,私人资本为风险投资提供了主要的资金。如1978年,美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中,私人资本所占比例高达32%,保险公司占16%,养老金等年金基金大约占15%,外国投资者占18%,大产业公司占10%。到20世纪90年代的发展阶段,风险资本的来源结构发生了比较显着的变化,私人资本的所占比重逐渐减少,而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了的主要资金。美国的50%左右风险资本来源于养老基金,而在欧洲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分布中,银行所占比重相对重一些,德国有62%的风险资本来自于金融机构。我国风险投资是由政府推动的,相当长的时间内,政府财政拨款是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相比之下,我国并没有充分利用个人、企业、金融机构等具有资本供给能力的力量来扩大风险资本规模。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额增长飞速,这部分个人资本在我国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通过国家的政策引导,采用合适的金融工具,将这部分资本引进风险投资,可以成为我国风险资本市场上的新生力量。企业有着雄厚的资金实力,理所当然应该成为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另外,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可以逐步放宽对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等金融机构投资的限制,允许一定比例保险基金、社保基金进行风险投资。
四、建立多样、方便、快捷的退出方式,确保风险投资健康发展
风险投资退出是风险投资周期中的关键环节,选择合适的退出时间和退出方式对实现风险投资项目的收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关于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国外一般有公开上市、并购赎回、破产清算三种。(1)公开上市。这种方式是指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到一定程度时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在发达国家,实现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方式。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一般为中小企业,规模和资金上难以满足在主板市场上市的条件。为保证投资在发展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中风险资本的顺利退出,激发风险投资者的积极性,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大都通过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来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比如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现今最成功的创业板市场。和纽约交易所相比,纳斯达克对企业规模、资金、盈利状况等上市门槛要低得多,为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理想的融资环境,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开发行上市最关键的渠道。(2)并购和赎回。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风险投资主要以公开上市方式退出,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兼并收购方式退出的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在股市行情不好的时候更是如此。并购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由另一家企业兼并高新技术企业来实现风险投资退出。所谓股权回购也可以称之为赎回,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用现金购买的方式向风险投资机构买回自己公司股权的一种交易行为。(3)破产或清算。由于高新技术创新具有较高的投资决策偏差风险、技术研发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相当一部分的风险投资很难成功。风险投资本身具有较高的失败率,仅仅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风险投资才会获得成功。据权威数据显示,关于对美国13个相关的风险投资基金进行研究分析,其中风险投资产业所带来总收益的百分之15的投资。另外总收益的百分之五十则是其它百分之六的投资。因此,一旦被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缺乏一定程度发展的动力,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高额收益回报,就应该果断退出。特别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将来在收益方面不断恶化而且以无法改变的状况下,该高新技术企业就应该采用破产清算方式退出,这样可以更大程度上减少损失。曾有数据指出,风险投资基金中的清算退市占总投资利益额度的32%。一般仅能收回原投资额的64%。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国家对企业公开上市的条件要求相当严格,因此要想通过公开上市从证券市场获取权益资本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当前我国的高科技企业板仍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距离真正的创业板市场还有很大差距,应该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成长时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进行创业板的试点,可以让高新技术企业有一个稳定的直接融资渠道,也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最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