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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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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的概念

第1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傅葆琛;教育思想

傅葆琛(1893――1984)是我国近代杰出的爱国民主教育家,毕生都在为中国的教育事业而奋斗。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在学术界引起了一定程度的关注,有相关文集、著作、论文都对傅葆琛的教育思想进行了探讨。然而学界对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重视不够,研究成果不是太多,视角也比较单一,具体如下:

一、有关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文集

关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文集比较系统而权威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陈侠、付启群主编的《傅葆琛教育论著选》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学苑音像出版社出版,冯克诚主编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这两本文集简述了傅先生从事教育的经历,选辑了傅葆琛各个历史阶段有代表性的教育论著,内容包括论文、演讲、书信、日记、序跋、教育改革建议、教育调查报告等,为我们研究傅葆琛的教育思想提供了总体图景。这两本书均从6个方面介绍了傅葆琛的教育思想:一、关于对教育特别是乡村教育的信念。二、关于对平民教育特别是乡村平民教育的主张。三、关于对民众教育特别是乡村民众教育的论述。四、关于扫除文盲的研究与论述。五、关于乡村建设问题的主张。六、关于识字教育工具的研制。

以上两本文集为我们研究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活动提供了指南,但由于篇幅限制,许多有价值及深层次的论著没有被编入其中,这就限制了我们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研究傅葆琛教育思想时,我们要以两本文集为基础,发掘更多的史料。

二、研究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期刊论文

学界有一些论文对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进行了论述,并试图从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和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有益于当今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启示。

刘军、杨志军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论略》和李亚男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研究》,主要是从傅葆琛开办乡村教育的原因、乡村教育的目的和范围、乡村教育的方法和使命等几个方面构筑了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思想,但是在论述其思想对当今社会的借鉴作用时缺乏深入分析。张澎在《平民教育家傅葆琛》一文中,通过介绍傅葆琛一生的教育活动来阐述其乡村教育思想,使我们可以一览傅葆琛生平的教育概况。李浩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对农村体育生态环境构建的启示》,通过解读傅葆琛关于乡村教育意义、乡村教育历史使命、乡村教育环境的重要性等内容,认为傅葆琛的乡村教育理念可以为我国现代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指导,并提出了具体措施。王有春,肖蓓的《傅葆琛与私立华西协合大学教育研究所的创办》,论述了抗战期间傅葆琛在私立华西协合大学主持创办教育研究所并主要从事乡村教育及乡村建设研究的情况。张改娜的《浅论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该文简要论述了傅葆琛社会教育思想的重要性,乡村教育的中心、弊端、使命以及其教育思想的现实意义。

以上这些论文篇幅都较小,多是就傅葆琛的教育思想进行简要的介绍,缺乏系统而深入的论述,而且对傅葆琛思想的介绍也只局限在乡村教育,主要是乡村教育的原因、方法、目的、使命、意义等方面,对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民众教育思想没有涉及,难以全面展现傅葆琛的教育思想。上述论文的参考文献多集中在张陈侠、傅启群主编的《傅葆琛教育论著选》一书,还有傅葆琛大量的原著没有发掘,因此论述较为单一浅显,缺乏深度性学术性。

三、研究傅葆琛乡村教育的学位论文

付卫华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研究》将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思想与我国新农村建设起来,主要从五个部分展开研究:一、绪论;二、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及进行的乡村教育活动;三、从乡村教育的原因、途径与使命三个方面论述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四、从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的进步性和局限性两方面对其思想进行评析;五、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付卫华的论文较为客观、全面地论述了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的内容,并将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思想与现今我国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总结出其思想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是一个创新,并且具有现实意义。但是,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不同的时期表现为乡村平民教育、乡村民众教育,且在不同时期教育思想的内容也不一样,作者在这里直接笼统的冠以“乡村教育”,使得概念区分不清,而且参考史料较为单一。作者对傅葆琛的教育思想评价有一定的创见,但局限在具体的方面,缺乏宏观与整体的考虑。

四、涉及傅葆琛教育思想的著作

有关傅葆琛教育思想的研究在一些民国时期的教育思想和乡村建设运动的作品中也多有涉及。李帆主编的《民国思想文集・乡村建设派》把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思想归结为乡村建设派,辟专章介绍了傅葆琛关于农村社会的改造与民众教育的实验。吴星云著的《乡村建设思潮与民国社会改造》认为傅葆琛因参与“洋博士下乡”运动引来中外世人赞叹的目光,又以其十数年从事乡村建设的坚韧毅力,赢得了后世的尊敬。该书对傅葆琛的教育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天津出版社出版,宋恩荣主编的《晏阳初文集》第一卷和第二卷涉及傅葆琛留学期间从事华工教育的经历以及晏阳初对傅葆琛从事平教会工作的肯定。中国人民四川省双流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纂的《双流县文史资料选辑 》第5辑和第13辑分别记载了傅葆琛先生在华阳县从事乡村教育的实践活动和追忆了傅葆琛毕生教育经历。周慧梅著的《“新国民”的想象 民国时期民众学校研究 》研究了傅葆琛的民众教育思想和活动。朱煜著的《民众教育馆与基层社会现代改造 以江苏为中心 1928-1937 》记叙了傅葆琛的民众教育思想以及普及民众识字教育的活动。以上这些著作为我们了解并研究傅葆琛的教育思想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与研究视角。

第2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城乡教育一体化;城乡边界;制度变迁;研究范式

中图分类号:G4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3)04-0005-05

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是新时期我国面临城乡教育二元结构所提出的新的发展战略。进行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的逻辑前提是理解城乡教育一体化,但是,人们对于什么是城乡教育一体化并未达成一致。从构词方式上看,城乡教育一体化由“城乡”、“教育”、“一体化”3个关键词组成,理解城乡教育一体化首先要从这3个词入手来考察。城乡的边界决定了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范围,教育的本质决定了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实质,一体化研究的不同范式及其相互关系决定了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的可能路径。

一、城乡的边界: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范围

城市、城镇、农村、乡村等概念,都是表述我国社会区域的基本概念。本文中的所谓城乡指城市和乡村。但是,我国对城市和乡村概念的理解和把握有很大分歧,在使用这对概念时也较为混乱,其结果是影响了人们对城市、乡村等相关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因此,对城乡教育一体化进行研究,必须要澄清城市和乡村的概念以及空间范围。

对于城市与乡村的内涵,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描述,如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历史的、地理的等等。在实际当中,人们往往也是从多功能的角度对城市与乡村进行划分的:乡村是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人口分布较城市分散的地方,主要依赖自然过程进行生产;城市则是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往往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信息中心 [1 ]。《现代汉语词典》也对城市与乡村的概念做出了类似的解释,所谓“城市”,就是“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 ];“乡村”则是“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方” [2 ]。现代城市与乡村是一个更为复杂而又模糊的概念。这是因为随着城市化速度的不断加快以及城乡交流的不断增强,传统意义上城市与乡村的区别已不是那么明显,它们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对于我国来讲,乡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里有了乡村社会文化的一些特征,而乡村里也同样有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生产和生活方式。我国一直以城、镇(乡)的行政界限作为城乡划分的基础,而实际上在城、镇行政区划内也往往包括了相当一部分的农业和农村人口,城镇的实体地域概念并没有真实的建立。

总而言之,不仅在纯理论意义上界定城乡的概念是一个难题,即使对城乡的概念达成了一致,甚至确定了具体的标准,也很难在实体地域上将二者严格地分开。但是,现实的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与实践却不允许这种模糊性的存在,必须对此加以确定。从国家的统计标准来看,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把我国的城乡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城镇又分为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不包括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的乡以及村。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统称为县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同样不包括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当中的乡和村。乡村是指城镇以外的区域,分为乡中心区(乡政府所在地)和村庄,其地域范围不仅包括行政区划当中所有的乡及其中的村,还包括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当中的乡和村,也包括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当中的村。

上述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对于认定和划分城乡边界提供了很好的标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城乡是具有相对性的。如果把乡村看做“纯粹”意义上的乡的话,那么相对于乡村,镇区就更具有城的意味。但是和城区相比,镇区就显得更像乡村了。因此,我们可以把城乡看做一个连续的序列,根据城乡的不同的等级和层次,以及我国的行政区划,把我国的城乡关系划分为7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乡村内部乡中心区和村庄的关系;第二个层次是镇域内的城(镇政府驻地)和乡(村庄)的关系;第三个层次是县域内一个镇的镇区与另一个镇的乡村的关系;第四个层次是市辖区内的城区与乡村的关系;第五个层次是地级市内的一个区县的城镇(城区和镇区)与另一个区县的乡村的关系;第六个层次是省域内一个地级市内的城镇与另一个地级市内的乡村的关系;第七个层次是全国范围内一省的城镇与另一省的乡村的关系。与这7个层次的城乡关系相对应,城乡教育一体化也可分为7个层次。考虑到我国行政区划的设置情况,乡和镇一级、县和区一级的可以合并到一起,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层次也因此得到简化,依次是:镇(乡)域内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县(区)域内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地级市域内的城乡教育一体化;省域内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国家层面的城乡教育一体化。

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层次性决定了其实现的非同步性,但这种非同步性并非是从低到高层次的依次实现,而是依据管理和投入主体等多种因素来确定的。虽然乡镇是我国最低层次的行政单位,但是由于其不是管理与投入的主体,并不适合以它为基本单位来实现城乡教育的一体化。而县级政府则由于其义务教育的管理与投入主体地位,理所当然地成为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基本单位。正因如此,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指出,“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就成为我国现阶段的政策选择。等到县(区)域内实现基本均衡以后,要想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就需要管理和投入主体的调整,这意味着统筹主体的提高。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层次越高,统筹主体也就越高。

需要指出的是,城乡教育一体化实现的非同步性,并不意味着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在各层级政府开展的有先有后。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层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只是在不同时期各层级政府的侧重点和实现程度有所不同罢了。

二、教育的本质: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实质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不管是区域一体化理论还是城乡一体化理论,都主要是从经济方面展开,虽然也涉及到了社会的其他方面,但并不是主流,研究也并不成熟。教育作为一个与经济并不相同甚至差别很大的领域,虽然我们可以从城乡经济一体化研究中得到很多启示,但是城乡教育一体化肯定与城乡经济一体化有很大差别。如果不注意这种差别,而盲目借鉴,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1. 城乡经济一体化与制度

从整个人类发展史来看,城乡经济关系经历了一个乡育城市城乡分离城乡融合的演变过程,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城乡经济分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它的产生源自于城乡经济结构的差异。在发展中国家,城市以现代化的工业部门为主,而农村则以传统的农业等部门为主,工业和农业的生产效率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这是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形成的根本原因。要想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必须要拉平城乡之间生产效率的差距。当农村农业部门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劳动力过剩的情况,并呈现出无限供给的趋势,这时农业部门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出现停滞甚至负增长。如果要想继续提高农业部门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就必须转移过剩的农村劳动力,减少农村农业人口。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转移,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乡之间生产效率的差距不断缩小。当农村人口减少到一定的程度,城乡之间的生产效率趋于一致时,城乡二元结构就会得到消除。虽然包括经济在内的一切社会领域的活动,都是由人来完成的,但是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形成不是作为参与主体的人有意识建构的结果,而是源自于社会自然分工所造成的工农差别。所以说,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形成更多的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传统经济学只关注土地、劳动、资本等实体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把制度作为既定的前提。新制度经济学开始把制度作为影响经济的内生变量纳入到经济学研究的核心位置,用制度及制度变迁来解释经济发展的效率问题。制度到底是作为外生变量还是内生变量来影响经济,在这一点上可能还存在争论,但是作为影响经济的一个要素是确定无疑的。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就是,制度规定了产权结构和游戏规则,从而约束了人的行为和经济效率。但是,无论如何,制度本身并不等同于经济,最多只是影响经济的一个要素。并且,经济自身有着客观的发展规律,制度的制定也必须遵循这些规律,而不能随心所欲地建构,否则就会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样,对于城乡经济一体化建设来说,对制度的选择不同,可能会影响其发展的路径和走向,但并不会改变经济规律本身。

2. 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实质是制度建设

与制度外在于城乡经济一体化相比,城乡教育一体化与制度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城乡教育一体化就是城乡教育制度(体制机制)的一体化,他们具有内在统一性。这是由教育的本质来决定的,教育活动与经济活动有着很大的差别。

首先,经济活动具有较强的规律性,而教育活动的规律性较弱。教育到底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长期以来存在争论,这实际上也是人们对教育究竟存不存在规律的争论。既然教育没有或只有弱规律性因素的制约,这使得人们在从事教育活动的时候可以发挥更大的主观能动性,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来建构教育制度。

其次,正规的学校教育是随着国家的产生才开始出现的。从广义的教育活动来看,它与经济活动一样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同时出现的,诞生于国家之前。但是,对于学校进行的正规教育活动而言,它产生于国家之后。这种现象说明,教育是作为国家的一种制度建构而存在的。

再次,从国民收入的分配来看,教育处于再分配领域。国民收入的分配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阶段。初次分配是在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的分配,与人们对生产要素的占有情况和谈判能力的强弱密切相关。教育不属于物质生产活动,只能通过财政和政策等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实现正常运转。财政和政策等手段本质上是一种制度保障。

最后,从产品性质来看,教育属于公共产品。根据世界各国的通例,人们都把教育视为一种公共或者准公共产品,由国家出资来兴办教育,义务教育尤其如此。由国家出资兴办本质上就是一种制度供给。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宏观意义上讲,教育与制度是内在统一的,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建构,对于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来说同样如此。

3. 城乡教育一体化与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区别

通过以上分析与比较可以看出,教育与经济有着很大的差别。经济与市场联系密切,而教育与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教育本身就是制度安排的结果。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制度变迁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主导通过强制力来实施完成的变迁方式,即强制性制度变迁;另一种是社会和个人为获得潜在利益而进行的制度变迁,即以需求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对于城乡经济一体化建设来说,由于其与市场联系密切,以需求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更多一些,市场的作用是最重要的;而对于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由于其与经济的差别,决定了政府是促使其发生变迁的主导力量,特别是在中国的集权式政治结构中,政府拥有绝对的政治力量对比优势,而且还拥有很大的资源配置权力,能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约束其他社会行为主体的行为 [3 ]。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主要是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市场的地位在其次。关于这一点,众多的研究者也有着充分的认识,研究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学者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其实质就是制度问题。

三、一体化研究的不同范式及相互关系:可能的研究路径

当前,在我国的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当中,大体存在着3种不同的研究范式: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博弈论范式以及制度主义范式。

结构功能主义是现代西方社会学中的一个理论流派。它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整体是以平衡的状态存在着,任何部分的变化都会趋于新的平衡。功能主义的基本观点是 [4 ]:第一,系统优先于其各个构成要素;第二,系统的构成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第三,系统的各个构成要素都有一定的功能,或正功能,或负功能;第四,每一个系统都是各部分良好结合的有机整体;第五,社会是具有自我调节机制的相对稳定的结构;第六,社会系统的良好运转,需要社会成员价值观念的一致与共同目标的达成;第七,社会的主导状态应该是稳定的秩序,而不是分歧和冲突;第八,社会系统要稳定,有些功能条件就必须得到满足。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当中的功能主义范式,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功能方法的基本观点,如有的学者指出,城乡教育一体化是指在教育发展中,不能把城市和乡村看成是两个独立的系统,而要把它们视为一个整体,打破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束缚,以系统化的思维方式,推动城乡教育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实施教育的现代化 [5 ]。还有的学者指出,城乡教育一体化是指整合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构建双向沟通、动态均衡、良性互动的教育体制机制 [6 ]。

博弈论是指研究多个个体或团队之间在特定条件制约下的对局中利用相关方的策略,而实施对应策略的学科。有时也称为对策论,或者赛局理论,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理论和方法。目前在经济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中都有广泛的应用。在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当中,笔者曾运用博弈论方法,选取政府、社会与受教育者三方作为权力与利益博弈的主体,来解释城乡教育制度的变迁过程 [7 ]。城乡教育一体化作为一种制度创新,也是各教育主体博弈的结果。

制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范式,一直非常宽泛。制度主义范式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和组织分析等诸学科中的兴起,构成当代社会科学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趋势。制度作为社会科学分析的一种范式,因为不同的假设、逻辑以及主张而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构成了不同的制度分析观。虽然不同的制度学派主张不同,观点各异,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十分重视制度的重要作用。研究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学者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其实质就是制度问题。有人指出,从城乡教育均衡到城乡教育一体化是理念变革与制度创新 [8 ],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本身就是制度问题,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推进和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必须从改革制度入手 [6 ]。

上述3种研究范式对于理解和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都具有非常大的启示作用,但是和任何一种理论一样,每种研究范式在具有自己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结构功能主义范式虽然指出了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应然状态,但是功能主义者一般最关心社会结构的静力学,而较少关注社会结构的变化;致力于发现社会的稳定,而不是社会变迁;是一致,而不是冲突;是因循,而不是创新;是规范的拘束力量,而不是规范据以建立或被新规范所代替的机制 [4 ]。正是由于这种原因,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就很难说清楚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应然状态是如何达成的,其动力机制何在。而博弈论范式,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冲突论范式恰恰解决了“功能主义者不能在他们自己的理论中提出和处理一个充满了冲突与需要根本改革的当代社会中的主要问题” [4 ]。与功能主义关心一致、调适与合作不同,冲突论则关心冲突与斗争。功能主义研究一种因素对于另一种因素的适应,冲突论则研究它们不协调的程度。前者视社会体系的均衡为关键概念,后者则认为系统的变迁至关重要。冲突论虽然解决了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但是与功能主义者将稳定与均衡视为社会的主导秩序一样,冲突理论则假设人类社会是一个持续的变迁流转过程,从一个极端进入了另一个极端。制度分析范式的出现,为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架起了一座桥梁。

以往,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领域,都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对制度概念进行了理解。尽管对制度的理解形形,但总体上都倾向于在规则、规范性这一维度上理解“制度”概念。规则本身就是一种结构。当代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就曾从结构的维度理解“制度”概念,给予我们很大的启发。吉登斯认为社会自身再生产具有“结构性特征”,并且这种“结构性特征”最根深蒂固,而“结构”最重要的特性,就是制度中反复采用的规则与资源。吉登斯事实上将制度规定为一种结构,这个结构具有稳定性与持久性特征 [9 ]。它具有实践的特征,是人类较稳定的行动程序。通过这一理解,就把制度与结构功能主义所倡导的秩序与系统结构联系起来。那么,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制度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从博弈论的视角来看,博弈是社会主体从各自的动机出发相互作用的一种状态,制度与博弈之间的关系是多方面的:第一,制度是博弈的均衡,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博弈会形成制度或制度体系,即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持系统,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规范、约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行为选择;第二,制度是多样化的,通常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博弈或相互作用是在先前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下进行的,也就是说,人的行为或多或少受到制度的制约。而随着人与人之间的博弈或相互作用的进行,制度会随着时间、技术、偏好等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就是制度变迁。所以,制度变迁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同时,人们又会在新的制度安排下相互作用即博弈,如此循环往复,人类在曲折中不断进步与发展。

虽然不同的研究范式在研究假设以及研究方法上存在着很大差别,但是不同的理论视角是互相补充的,我们力求的是视界的融合,而不是用某一理论视角解释所有的问题,这在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以往的文献当中也很少有用单一视角来研究城乡教育一体化问题,只不过很少有作者意识到自己在研究当中的这种视角的转换。比如在谈到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未来样态时,多数学者用到的是功能主义的视角,而在谈到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时,却又不自主地转入到制度主义的视角,在解释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问题时,有些学者则采用了冲突论的视角。因此,并不存在一个关于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统一理论研究框架,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路径应该是整合性的。

参考文献:

[1]黄坤明.城乡一体化路径演进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K].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陈天祥.论中国制度变迁的方式[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86-93.

[4]于 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

[5]王克勤.论城乡教育一体化[J].普教研究,1995,(1):6-8.

[6]褚宏启.城乡教育一体化:体系重构与制度创新――中国教育二元结构及其破解[J].教育研究,2009,(11):3-10,26.

[7]杨卫安.我国城乡教育关系制度的变迁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第3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可是乡村学校为了片面地追求升学率,视生物、地理等学科为副科,根本就不认真组织教学,即使期末统测,偶尔抽考,教师也只是划出一些考点性的知识点,让学生死记硬背应付考试。为此笔者在数年的乡村中学生物课堂教学生涯中,总结了一些经验:

一、创新教学观念

传统的“讲授法”“填鸭式”等教学方法已不能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应创新教育理念,“走出教室去”。这要求乡村生物教师充分发挥课堂主导地位,力求创新教学,挖掘学生潜能,寻求学生个性发展的途径,使生物课堂更精彩、更为学生所接受,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自主、合作、实践探究的学习意识,以及学会学习的能力。

教师在课堂上,需巧妙地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分析、合作等学习方式。在探究学习的过程中,视问题为中心,学生自主探索为主线,重在发现问题,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展现其自主性。这就要求生物教师以创新的教学观念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引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二、生物实验的效应

“走出实验室”——生物学科作为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离开了实验,什么概念、理论就都失去了基础,成为无源之水。这严重影响生物教学质量的提高,阻碍学生的学习进展和潜能的挖掘。可见,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就是培养学生在生物实验的教学中获取知识和提高自身技能,定位自己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由此可见,乡村中学生物实验的效应何其重要。其实也可借鉴几所名校的教学改革经验(杜郎口中学、洋思中学等)采取“先做后说、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实践改革。我们可根据教学需要就地取材,从而达到所需的教学效果。

乡村就是一座种类繁多,随时可见、随手可取的实验材料库。事实上,乡村中学的生物教学,只要充分利用大自然的有利条件,就可让学生真正掌握学习、生活的金钥匙。

三、情感效应

“情趣教学”——“以情感人,以情生趣,以情促学”是我在乡村生物教学中最深的体会。情感是老师与学生交流、构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列宁说过“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对真理的追求”。因此,在教学中必须融入情感,以情教学。其目的就是激发学生增强主动和合作的精神,最大量地获取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学习水平。这样学生们就乐意去感知,并思考问题,完成认知过程,享受情感学习的快乐。新形势下的教育,教师更需不断地接受新知识,创新教学理念,以情感为主线,为学生创造一个平等、和谐的发展平台,才能创新课堂教学、发展学生、丰富自身知识水平。

四、评价效应

“教室外、实验室外评价”——课后我们要进行自我评价,严格要求,找出每一堂课的得失,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时下,评课标准名目繁多,层出不穷,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评价标准,但我很赞同叶澜教授的倡导: “新基础教育”认为,一堂好课没有绝对的标准,但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大致表现在五个方面:即“意义性、效率性、生成性、常态性、待完善性”。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所以评价一节生物课的得失不要受那些标准和条条款款束缚自己的教学个性,不然只会阻碍教学个性和创造力的发展。特别是有老师听课、评课的时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总是生怕哪一个细节遗落了,担心哪个知识点忘记了,或者干脆就在教学中卖弄,故意将本节课内容讲得很深、很复杂,而不是把复杂的知识简单化教给学生,事实上,这样的课并非是成功的课(多数是失败的课)。道理很简单, 40或45分钟一节课,只要真正把主动权交给学生,是学生积极参与的课,是学生觉得学有所用,很有生活实践意义就可以了 。

第4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朱小蔓:1985年,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成立,到现在已经有31年了,其宗旨是学习、研究、传播与践行陶行知先生的伟大思想与人格。陶先生于20世纪20年代从美国归国后,希望以教育唤醒民众,以教育拯救民族,他相信教育是可以通达人的内心的活动,是教人以自立、自强,培养人的生活力和创造力的活动,所以教育才可能改造社会。

透过心,通达人的内心,是教育活动的本质。现在,社会出现很多的教育乱象,主要是背离了这个本质。其实,教育没有那么多的新花样,现在教育太喧嚣了,常常让人忘记教育原初的目的和基本目标。教育最主要的是教孩子通过读书、明理,做好人,诚实守信和守法,不走捷径,可以自食其力、自立于世,它的目的是朴素的,教育最核心的抵达方式也是朴素的。教师,在其工作场所发现学生生命及其不同,教书育人,也是朴素和常识性的道理。

教育的目的是通过抵达人心而改变社会。抵达人心,才能改变一个人的能力与态度,进而改变社会。即使不能改变大的社会,也可以改变周围的社会。陶先生的生活教育、教学做合一等思想在今天非但没有过时,相反,在许多方面我们都远远没能做到。他曾说,教育不是要培养人上人,也不是要培养人下人,而是要培养人中人。现在,我们就没有做到,有些被培养的人反而在戕害、污染社会,让价值观发生扭曲。如果陶先生做人中人、教学做合一等思想在教师中有所普及,就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影响一万人、十万人,乃至百万人。

现在,全国在24个省市设有省一级陶行知思想研究会,其中大多数省辖下的地市县也有相应设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有近20个专业委员会,几乎覆盖到所有的教育类型与层次,有的很有特色,如女学生专业委员会、生命教育专委会、农村教育专委会等,它们以民间的专业研究广泛地服务教育工作者,服务教师,服务教育战线。一些师范院校长期坚持对师范生开设陶行知思想课程,在大学生中开展学陶活动,培养千千万万教师队伍中的“陶子”。

各级陶研组织每年会有年会、各种研讨活动,如江浙沪地区每年联手举办“行知伴我行”论坛,不断推出学陶优秀教师。中陶会有课题,理论课题侧重陶行知思想理论研究、史料的再发掘工作,实践方面主要研究教师职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思经验,提高专业水平。未来,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服务教师与教育,更好地发现和推介典型,搞好教育实验,为教师专业成长服务。

在陶行知先生那个年代,还有一大批伟大的教育家,如叶圣陶、陈鹤琴、晏阳初等。可以说,这一代人抱持着教育救国、教育带动中国现代化的信仰。陶行知先生是那个时代伟大教育思想和实践的代表。对老一辈教育家伟大思想与人格的回顾、解读、研究和传承,应放在中华民族复兴梦与强国梦的长的历史时段中看它的深刻意义,使今天的教育与百年中国教育的精神遗产有接续,给今天的教师更丰富的精神养料,多一点家国情怀,多一些社会担当。

中国教师:我们知道,40多年来,您一直没有离开教师及教师教育研究,提出过许多相关概念与命题,如教师人文情感素质、教师创造、教师研训一体等。那对教师工作,您是怎么看的?

朱小蔓:从我个人的经历看,我这辈子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师范院校工作的,从南京师范大学到北京师范大学,从普通教师到学校副校长,无论是师范生培养工作还是教育科研活动,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教师,主要关注的就是教师成长。1973年1月,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43年来,教育思想脉络虽然在不同的时间有内容的侧重,思考的问题有所不同,但对教师与教师职业本性的认识是一贯的。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之处在于,它是长时段地和活生生的生命打交道,和生命处于观察、教养、交往之中,观察生命的变化。自人类文明以来,教师工作或教师职业的定位就非常明确,即具有道德实践的性质,是一项促进人向善、为善的事业;作为教师,促人向善的职业本性是不变的,是其永远的灵魂。

我一直认为,对教师的培养要关注他们的心灵及内在生命与自身人格,这是教师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任务与使命,是永远不可改变的价值取向与追求。从职业的道德本性上关注教师素质:教师可以没有大善,但要向善;可以没有大美,但要尚美。关注教师向善、尚美的发展变化,这是特别重要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一直关注教师成长的“内质性”条件,用这一概念,也即从内在、从质性上考察和理解教师工作,关注教师政策、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针对应试式的考试,过分追求分数,在90年代初,我提出“情感教育呼唤具有情感人文素质的教师”这一命题,指出由于过分强调逻辑理性与分数,遮蔽了孩子活泼的感性生命,可能会出现感性与理性的失调。而要让孩子实现认知与情感的协调发展,就需要教师是一个在认知与情感方面协调、平衡的人。90年代末,我提出了“教师的创造性主要在于发现和创造生命”的命题。当时,国家倡导创新民族与创新精神,教师如何创新?我认为主要在敏感于生命,善于体察和应对不同的生命,这是教师最重要的创造性品质,应突出教师教学活动中师生的交往关系。而且,教师要成为自主创造的教师,善于在职场中不断学习,从职业中获取成长,主宰自己的命运。

世纪之交,我有一项课题是研究人的道德学习,由此提出“教师道德是在职场中磨砺”的这一命题。教师道德形成主要不是靠管理、靠伦理规范的约束完成的,而是在职场中磨砺形成的。教师需要在与学生,与教材,与同侪、领导、家长、社区等的种种关系中调试、反观、反求自身,形成自我认识。在教师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帮助教师获得职场自主、自在、满足与舒适的情绪感受,满足教师的经济利益固然是重要的,但教师有没有存在的独立感、价值感,也是十分重要的,这就需要处理好教师与其环境间的互动关系,需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最近,我们在进行中国香港田家炳教育基金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的“教师情感表达与师生关系构建”项目,这使我之前提出的教师情感人文素质的思想有机会得以接续。具体而言,是通过观课、工作坊、经典阅读、讲座等方式,观测与发现教师在课堂及日常交往中的情感活动形态,比如课堂教学,推动教师意识到自身情感素质的重要,学会进行情感性的理解与传递,让孩子理解教学内容背后更丰富深刻的含义,从而构成有意义,甚至是深度的学习;学会体察和应对孩子的情感需求,与学生建立起相互尊重、关怀的师生关系。教育活动中的情感表达应该是多种多样、多姿多彩、丰富的,学生才比较容易介入学习和全情投入地学习,并形成良性循环。如此才能使教师获得价值感、存在感、职业幸福感,创造师生积极饱满的生命状态。

最近,我在思考教育与情感文明的关系。它对个人来说,是指情感素养高不高,情感能力强不强;对群体来说,是指环境,如学校、班级、小组的情感氛围是否满足个体的正当情感需求。以他人为镜,个体与群体相互支持,个体文明与群体文明互建、互构、互相形塑,即情感文明的创造。

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外部的条件来解决教师对职业的热爱,它根本在于教师内在的价值感、存在感、意义感和认同感有没有被激发与唤醒,那就需要构成对于教师来说有着正面情感氛围的环境,这个具有情感文明的环境既靠行政管理者的努力,也需要教师自己的情感条件去参与构建。

中国教师:刚才您提到教师具有促人向善的职业本性,强调教师内质性概念,关注生命的发现。“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等发展理念,这与绿色的注重生命教育的价值相吻合。对此,您怎么看?

朱小蔓:“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是我国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对此我是赞同的。而且,宏观层面的政策理念应该反映到教师工作、教师发展和教育事业上。世纪之交,教师教育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我们进入市场经济的社会形态,不可能再用计划分配的方式招收与分配学生,师范生可以自由选择职业,教师价值观也发生了变化。这是随着社会转型与形态变化产生的新问题、新挑战。对此,政府在政策取向、管理方式和评价手段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如提高教师工资、授予教师荣誉、实施绩效工资等。但这些都是从外部来支撑教师队伍的稳定,诉诸于外部物化的、外部干预的方式,对难以维系、并不稳定的教师队伍产生了一定的效力与作用力。但从现在来看,诉诸管理、政策、评价等外部支撑来调控和维系教师队伍是不够的,所以要走向绿色,走向创造,走向协调,意识到教师个体的情感素质很重要,要让教师认同自己的职业,主动协调和学生、教学、同事、领导及家长的关系,建设情感文明,共同创造职业幸福感。

本世纪之交,国家明确提倡以人为本,教师开始在乎自己的权利,在意自己的工作是否被认可及评价是否公正,所以局长、校长抓教师队伍建设,应给教师赋权,在管理评价上考虑教师个人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教师之所以没有价值感,就是因为没有被赋权。校长要支持教师的创造性工作,听取他们的积极合理化建议,鼓励他们创造性地用好教材,并能开发课程,设计出适合校情、地情、区域文化的校本课程。善于创造良好互信的教育文化环境,我所知道的,有的学校校长带领全校职工排演老舍先生的戏,戏排出来了,大家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平等、民主、协调、自由等问题也随之得到好的结果。

人和人是不同的,我们要用多样化的方式,创造条件,让尽可能多的人感觉到存在感与价值感,焕发出生命力,发挥特长与优势。人的能力是一种需要激发的潜质,不是固化的东西,教师的潜能需要被激发、被欣赏。教师的职业生涯很漫长,这就需要他们有意识地反思与调整自己,实现职场中的道德成长与磨砺,而情感表达是一个切入口。

总之,教师质量及教师队伍建设本质上是一个依靠“内质性”支撑的工作,只有内质性才是根本上匹配于道德性的。我个人认为,教育政策取向、教师管理理念方法、教师评价工作等要朝向内质性方面,少一点简单化的评价与干预,让教师有更多的自主时间与空间,多读书,多观察、倾听孩子,有更多闲暇陪伴家人和自己的孩子,也有时间锻炼身体。

所说的绿色,其实就是协调、可持续,为了实现协调和可持续,就要多元与开放。其中,开放是最重要的,没有开放就没有多元,也就不可能协调,谈不上创新。

中国教师:您说过教师创新的关键在于敏感于生命的发现,2015年10月,南京九中90周年校庆“博雅讲堂”活动上,您做了题为“教师素养和学校发展”的发言,希望教师做有道德敏感性的教师。您能说说如何才能做一位有道德敏感性的教师吗?

朱小蔓:要想成为有道德敏感性的教师,要通过锻炼和读书来实现。比如,可以通过工作坊、朗诵、观摩、观影等方式,在表演艺术中,进行语言表达和身体动作训练,了解如何才能将情感表达得更恰当。教师要学习识别面孔、体态与内心,了解在课上自己的身姿、语言、表情如何才能最有利于抵达学生的内心,善于思考应对和调适的策略和方法。我们不仅要在知识、方式上培训教师,还要引导他们开展行动研究,提倡自我研究,调整自己的行为。

现在,师范教育在这情感素质及能力方面的培养比较薄弱,职场中也缺少这方面的关注与提醒。微格教室训练会涉及一些,如表情与手势方面,但教师不进入职场,是很难有切身体会的,更长期的锤炼还在职后。

中国教师:“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发展乡村教育,您曾主持“教育与农村社会综合发展研究”项目以及相关科研课题,多年来经常深入一线农村学校。对于乡村教育与乡村教师,您有哪些思考?

朱小蔓:我曾多次参加了教育部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专家咨询,这个计划有几个亮点,其中提到,到越偏远的地方给予的福利条件越有倾斜,而不是说只要到农村就可以多拿。越偏僻越艰苦的地区,教师的福利条件相对更高,这比以往的政策相对公平。对乡村教师评职称不一定要求论文、英语……总的来说,我们要给予乡村教师特别的关心。乡村教育思想也是陶行知先生积极倡导与实践的重要思想之一。

第5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一、对“农村留守儿童”已有概念的评析

“农村留守儿童”概念,多见之于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人口学四大学科领域。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法学研究的重心。

较为典型的“农村留守儿童”概念是叶敬忠教授在2005年提出的。他认为:“留守儿童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父母单方或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1](P18)立足法学视角,对这一概念做如下分析。

1、“留守”是指生活在“农村地区”

“农村地区”是相对于城镇的一个地域范围,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聚居区,“农村留守儿童”是“农村地区”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开这一区域,暂时脱离了农业生产,却将未成年子女“留守”在该地区。

2、“留守”是指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在生活空间上的分离,这种分离使得监护职责的履行产生异动

父母不得不把自己所应共同担负的监护职责交由一方、或委托给近亲属履行。

3、导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在生活空间上发生分离的原因是父母“长期在外打工”

但这只是一个表象,“留守”与“被留守”,都非当事人自身能力所能左右的。“留守”是弱者生存状态的一种写照。

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能够与上列概念形成矫正与互补。段成荣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2]这一概念将“户籍所在地”与“农村地区”联结起来,关注到了“户籍”问题,但“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范围的限定欠缺必要论证。

在大多数学者看来,“留守儿童”就是指“农村留守儿童”,在概念揭示中无需赘述“农村”。阮积嵩在其题为《对农村留守儿童权利保障的法律思辨》一文中认为:“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3]作者恰恰忽略了“农村留守儿童”中“农村”这一核心构成要素。

学术界在留守儿童概念认定上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由于缺乏科学严格的论证,有关留守儿童的研究大都流于宽泛,理念宣扬大于理性思辨,概念炒作多于真理索求。这与“国内关于留守儿童的专题研究,实际上尚处于探索性的阶段”这一现状有关。[4]研究对象不确定,支撑研究的数据由何而来?制度设计的基础是什么?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界定中存在的问题,林培淼、袁爱玲的研究认为,应当从地域维度、在校/园维度、年龄维度、家庭结构维度、留守时间维度、父母外出维度、主要监护人维度等七个维度来构建“留守儿童”的概念。如果照顾到了这七个维度,就能“为准确把握全国留守儿童的总体状况,为决策部门制定相应对策提供参考。”[5]基于这样一个落脚点,该研究在概念外延的周全上下了很大的功夫。

本文将立足法学视角,以法社会学的方法为基础,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予以解析与重构。

二、“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的法学解析

“概念是所有同一基因的客体的表征。概念来源于事实,也是对事实的抽象”。[6]“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的建构首先要从对作为这一概念来源的事实进行分析入手。作为“农村留守儿童”概念来源的事实就存在于这一概念本身,把构成这个概念的词汇拆分开来,逐一分析,事实就会明了。

1、什么是“农村”

农村,与城市相对,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聚居的特定区域。农村较之于城市,有以下特征:

(1)农村首先是一个区域概念。“在我国,农村的概念并不像有人所讲的,是个经济概念,农业才是经济概念,农村更主要的是地域概念或区域概念。”[7]当然,农村概念也具有文化、经济意义。“乡村研究”是基层社会研究的一个重点,包含着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等多重意义。

(2)农村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区域。在中国,由于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从事农业生产的门槛较低。农村常常与贫穷落后联系在一起。

(3)农村是从事农业生产人口聚居的区域。我们将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称为农民。在中国,认定农民身份的标志并不是“从事农业生产”,而是户籍,户籍将农民与农业生产、农村牢牢地捆绑在一起。

(4)农村地域广阔。无论是农村的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都适于居住、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怀古”。城里人经常慨叹农村的好处不外乎两项:一是自然环境好,污染少,空气好,属于物质层面;二是保留着一些传统的东西,属于文化层面。

(5)农村相对落后。造成农村落后的原因除了农业生产本身的特点外,制度因素是主要的。农村与城市的二元社会构造引发的城乡对立是长期制度安排不合理形成的。长期制度安排的不合理使得农村的落后不仅是全方位的,并且与城市的差距日益扩大。乡村精英们的远去,使得农村日益空洞化,愈发丧失了进步的推动力。

2、什么是“留守”

留守是指共同生活的夫妇、父母子女,因为一方远赴城市从事非农劳动,而与居住生活在户籍所在地的另一方在生活空间上发生的一种长期分离状态。这种长期的分离状态对于亲密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带给各方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8]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概念,就是把处于分离状态两端中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的相对弱势一方在概念中予以彰显的结果。

立足“留守儿童”视角,“留守”一词可做如下分析:

(1)留守是共同生活的一种长期分离状态。父母应当与未成年的子女共同生活,以妥当履行监护职责。但由于种种缘由,这种共同生活的状态发生了时空上的分离。时空分离不仅包括分离状态在时间跨度上的长期持续性,还包括分离状态在空间上的远距离、高成本。空间上的远距离、高成本加剧了分离状态在时间上的长期持续性。

(2)留守是指未成年人的留守。留守是共同生活的一种长期分离状态,未成年人的父母与未成年人处在“留守”状态的两端,离开任何一端,“留守”都无法构成。“留守”,缘于将学术关注和制度设计的重心集中在相对弱势一端。作为一个完整的社会现象,只关注“留守”状态的一端,只解决相对弱势一端的权益救济,忽视另一端,甚至把造成“留守”的原因归结到“父母长期外出打工”这一现象上,把父母置于与留守子女对立的一面,流露出对这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的抱怨。这样的学术基点存在着极大地局限性。

(3)留守使得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受损。从法律的角度来观察,留守这一长期分离的生活状态使得未成年子女无法及时得到父母的照顾,从而使其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受损。从对留守儿童实证研究的成果来看,留守儿童在心理学、教育学等多个角度所折射出的广义上的法律权益受损现象带有极大地普遍性。

(4)引发留守这一社会现象的原因是多重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只是引发留守现象的一个表象,最根本原因是城乡发展的严重失衡。潘璐、叶敬忠在其研究成果中援引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南南合作局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对斯里兰卡、菲律宾、摩尔多瓦、墨西哥等国家的留守儿童规模进行了统计,这些数据能够帮助我们认识这一现象。[9]

3、什么是“儿童”

由于立法目的不同,不同立法在使用同一概念时所关注的基点是不同的。通过对《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对比,为确保规范的统一,“留守儿童”中的“儿童”应当是指18周岁以下的公民。

但在政府主导的留守儿童管护实践中,在确定谁应成为留守儿童管护制度关爱的对象时,法律规范仅起到一个参考的作用。政府主导下的管护制度及其运行首先考量的是行政权力的可行与便利。这样一来,各地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一些标准,来划定留守儿童的范围。并且,同一地区所划定的留守儿童范围也会根据财力的增减和工作重心的调整而随时调整。

经过调研发现,划定“儿童”范围一般会考虑下列因素:

(1)以是否在校读书为标准,将“儿童”分为在校儿童与非在校儿童。非在校儿童,即使属于“留守”,一般也无法纳入留守儿童关爱管护制度范围。

(2)以是否正在接受义务教育为标准,将“儿童”区分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包括学龄前和高中阶段的儿童,一般都不在留守儿童关爱管护制度范围内。

(3)以是否寄宿为标准,将在校生分为寄宿生与非寄宿生。非寄宿生儿童一般不在留守儿童关爱管护制度范围内。

地方政府一般会选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中的留守儿童作为关爱管护制度的对象,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与学校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增加基础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课外辅导、建立师生联络,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家长队伍等措施,使留守儿童关爱管护工作有抓手、见效快。

三、“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的法学重构

对“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的重构,除了对决定概念内涵各要素的事实予以高度抽象概括外,还必须考虑这一概念重构在学术上的必要性。学术必要性是说价值。社会科学研究不可妄谈创新,人文情怀的养成、深厚的学术积淀需要漫长的持续不断地积累。应当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使命恢复到启迪智慧这一本源上来,学者们所秉持的批判态度能够给社会提供冷静反思的机会,使人们的行为更加理性。学者们的研究使从事实务的人懂得反思,瞻前顾后,不断调整工作方案,最终趋向合理。地方政府在运用公共财政实施留守儿童管护工作时,人为地将一部分留守儿童排除在外,“可行性”是堂而皇之地辩解理由。“可行性”忽略了法律的效力,“留守儿童家长”就是不具有民法效力的管理措施。[10]

留守儿童现象的出现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有关。城市化与工业化为大批适龄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就业提供了机会。然而,在经过艰难奋斗后,这些来自农村的农民劳动者们发现,阻碍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诸多制度并未有丝毫改变,他们及其子女根本无法获得与城市人口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将未成年子女留守在户籍所在地农村上学、生活是一个无奈地决定。留守给未成年人造成的教育、生活方面的某些不利影响能够通过政府的救助减少或者消除,但只有父母才能给予他的东西是永远无法弥补的。留守儿童最大的缺失是父母对他们的爱与关怀,是精神层面的。父母如果不去城市打工,与他们共同生活在农村,物质虽然贫乏,但精神是恬静安逸的。作为传统乡村的一分子,作为父母的农民将秉持传统道义,履行着乡村秩序带给自己的对村落、宗族、家庭的义务,心安理得地分享着乡村生活的怡然自得与自给自足。这种稳定与秩序是家庭教育的外在环境,能够给未成年人带来安全感,使得他们健康成长。这一环境伴随着农民父母的进城被彻底打破,新的教育环境迟迟无法构建,留守就是这个历史转折期的伴生现象。

在城市边缘生存着的农民劳动者,由于其农民的身份,无法获得他们期望的城市生活,城市带给他们只有歧视与伤害。这种苦闷的情绪影响到了他们与孩子的交往。父母缺乏自信的笑脸,缺乏对生活积极向上的乐观精神,以及这些积极的东西对留守着的未成年子女的感染。在这样的条件下,除了金钱,他们还能给孩子什么?城市的不容与村落的终结,是新生代农民必须面对的残酷现实。

我们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其具有农村户籍的父母一方或者双方远赴城市从事非农生产,而将其留守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由父或母单亲抚养,或者交由其他近亲属抚养,甚或交由远亲抚养的未成年人。

农村留守儿童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父母的农民身份。农民身份不是由职业所决定,农民即使离开了农村,从事非农生产,只要户籍没变,他仍然是农民。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现象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其父母的农村户籍,以及户籍制度所带来的制度歧视。

(2)留守在农村。“留守”只是一个暂时的状态,未来的奋斗方向是去到城市。农村是“大本营”,但绝不是生活的目标与方向。人口自农村流向城市,而不会发生“倒流”。对未来的这种期望越高,对留守的感受就越深。

第6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然而,在高兴之余,又有一个问题值得认真探讨,那就是究竟怎样的农村教师才是杰出教师?目前中国农村究竟需要怎样的教育贡献?什么样的农村教师才配得上这50万元的奖励?这是值得好好研究的。

长期以来,一说到农村教师,大多提及的是农村的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即使提及公办教师,其形象大多也只是坚守岗位,几十年如一日,坚守在破败的乡村与破烂的学校讲台上,艰难困苦,玉汝以成。

这些故事自然是感人肺腑的。多少年来,我们宣传的农村教师大多也是这样。然而,农村教师职业形象并非只是坚守困苦就能够总结的。毕竟,农村的教育事业也是祖国的教育事业,农村的学生也是学生,农村的教师也是教师。教育是一种生命智慧的事业,不是光靠吃苦的坚守精神就能够胜任的。有时,如果教育思想理念错了,方法错了,我们越是坚守,越是执着,孩子所受到的伤害可能就越大。这也就是法国教育思想家卢梭所说的,一个受到错误教育的孩子甚至还没有完全没有受过教育的孩子来得聪明。我们与其在有问题的教育道路上奔跑,还不如站在原地不动。与坚守农村的讲台相比,显然,教育思想智慧更为重要。

几十年来,好像再没有听说过类似陶行知式的农村教师,这样的教师不但能够“捧着一颗心来,不带走半根草去”,而且能够“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农村的孩子甚至比城市里的孩子更需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方法的引领。只要教师的思想观念与人格魅力站在时代的前沿,就足以把农村学生带进一个新天地。

当今,农村杰出的教师不应该再是那种文化水平不高、教学很吃力、知识面狭窄、对新的信息技术完全陌生、只知道吃苦耐劳的教师,而是那种能够坚持把新的价值观念、新的世界视野、新的知识信息、新的生活方式带进农村,并且能够根据实践的需要,利用实践智慧逐步地改造农村,使之变得文明和谐的教师。这样的教师,不是只懂守住自己一亩三分地,也不是只懂传授那点书本上的知识,他应该是一个杰出的教育思想智慧者,能够结合时代的需要,在农村寻找到改造社会着力点的那个人,能够把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带进农村千家万户的那种教师。

当今中国的农村教育究竟向何处去?是维持落后的面貌,让更多教师去坚守那种落后的现实,还是去进行逐步的改造?我在日本看到的教育其实并没有乡村与城市之分,无论在师资,还是办学设施,以及办学思想方面,早已经看不出农村与城市有什么差别,有的农村条件甚至比城市的学校还要优越,师资还要优秀。目前,中国随着乡村城镇化进程的发展,乡村教育不应该一直作为一个特定的概念而存在。严格说来,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的教育,都在培养祖国的花朵,都是祖国的未来,城市孩子能够享受到的,农村孩子也应该能够享受到。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只要广大农村地区的教育没有得到改善,整个中国的教育就不能说得到了真正的发展。

第7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引言

中国乡村景观起步较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先后从韩国、日本、荷兰、法国等国家引进先进理论和经验。在借鉴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自己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乡村人居环境、乡村景观分类、乡村农业景观、乡村景观旅游等八个方面。十六大以来城乡建设迈入了新的阶段,但是一体化进程似乎仍旧以城市为主导。乡村劳动力输出越来越大,在这些劳动力远离家乡外出打工的同时关于城乡发展,乡村建设上的许多问题接踵而来,空心村、留守儿童、土地荒废无人耕种等等。单方面的号召城乡一体化显得毫无意义,如何留住“乡愁”同时又能让人们富起来?

通过对乡村景观设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对其整体规划设计的方法、新思路,从而为田园综合体规划建设前期提供理论参考。经过分析国内外乡村景观规划设计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将传统农业与生态旅游业相结合,将原有的单一的经济结构多样化,丰富当地居民的收入结构,为农民增收。让城市居民回归乡村、体验民俗、感受乡愁。

乡村田园综合体概念

从早期的观光农业,到现在的休闲农业综合体、农业旅游综合体再到田园综合体用“以人为本”的理想模式在当代中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探索一种可能。它是在“生态农业”和“旅游综合体”的概念基础上形成的,是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都市周边乡村城镇化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它充分挖掘本地乡土文化、生活方式,恢复乡村独有的美丽与活力,成为新都市人的桃花源。

田园综合体特征

1.以一定的田园景观环境与农业生产生活为基础

田园综合体是在结合农林牧渔的生产与乡村农俗文化、农家生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田景观、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与观光旅游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综合体形式,具有引领区域资源共生、聚合增值之特质。

2.以观光休闲功能为核心

随着城市居民收入水平越来越高,旅游、娱乐等休闲活动受到广大人们的喜爱,亲近大自然,领略山水之美成为人们的重点选择旅游度假目标。田园综合体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带动农业从单一第一产业往二三产业延伸。

3.以综合开发为主要手段

(1)乡村农业景观与休闲旅游的综合性开发。运用农林牧渔资源结合自然生态资源,营造优美独特的田园景观、山水景观、农耕文化景观,将生态农业与休闲旅游进行合理结合,打造集生态、休闲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能够一站式满足游客全方位的旅游体验需求。

(2)打造以休闲娱乐观光为一体的综合休闲产业。将结构单一的农业生产活动向泛休闲农业产业化转变,其中包括旅游、休闲度假、地产、会展等在内的休闲产业的中和发展架构。

(3)将农业生产区开发升级将目标进行综合打造。将农业生产区产业升级,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农业科普教育示范、农业科技示范等项目,从而发展成为“新型城镇化典范区”、“农业休闲示范区”等综合目标构架。

模式升级 带动乡村发展

1.产业经济结构多元化

由单一的第一产业到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产业经济结构,开展农业种植与休闲娱乐体验将结合的开发模式,例如①营造农作物大地景观(例如油菜花),依托成片花海营造景观与婚纱摄影等娱乐项目相结合;②种植果蔬,将农俗体验与其相结合,上山采果摘茶、下地挖野菜、胡萝卜、花生,池塘边垂钓,将采摘果蔬学习制作农家食品等等农业休闲方式;③利用生态农业科技发展开发生态农业示范、农业科普教育示范、农业科技示范等项目,如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星空庄园”农业科普教育示范庄园,让游客参与其中,体验乐趣。

2.产品模式升级

从单一农产品到综合休闲度假产品,例如①生态水产养殖度假区,利用自然水体发展养殖业,让体验者体验垂钓、观鱼的乐趣;②葡萄酒庄园度假区,利用种植葡萄发展葡萄采摘区,将成熟的葡萄进行酿造让游客体验从采摘到酿造葡萄的全过程体验其中的乐趣;③农俗体验度假区,以家庭为单位,闲暇时光居住在此,从事一些种花、种菜、修剪果树、采摘水果、蔬菜等乡间劳作,以此体验亲近自然的乐趣;④生态养生度假区,依靠山体种植茶树,通过体验摘茶,品茶感悟茶道,从中感悟禅意。

3.土地开发模式升级

从传统住宅到休闲综合地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造成农村空心村现状,由此,对于地产的开发形式分如下两种:①前期田园体验度假村运营地产。利用空余出来的部分房产在进行装修后以度假村的形式出租给游客,既为农民增加收入,又让游客更为深入的体验民俗文化、感受大自然。②远期集养老、养生、度假为一体的综合配套休闲地产。

小结

田园综合体,以乡村复兴为最高目标,让城市与乡村各自都能发挥其独特优势。以产业升级、产品升级、地产综合开发模式带动乡村经济、文化发展。满足人们对于回归乡土的需求,让城市人流、知识流、经济流真正的反哺乡村。在现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田园综合体为人们描绘出了一幅“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美妙蓝图,满足了时代的生态诉求与人内心的最初梦想。

第8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乡村生态旅游的本质是它的乡村性和生态性。就其乡村性而言,乡村生态旅游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它在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上有着积极带动作用,并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就其生态性而言,其是现代生态旅游新趋向,在满足现代游客新需求和促进整个旅游业发展方面有积极促进作用。究竟什么是乡村生态旅游,它可以分为哪些类型,具有哪些特点,如何进行开发以及面临什么样的困境等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就上述内容对我国近十年来的关于乡村生态旅游研究的文献进行综述整理,期望为后续研究的延续有所帮助。

二、乡村生态旅游概念的界定

乡村旅游活动的大力开展和生态旅游概念提出以来,乡村生态旅游的相关研究就逐渐得到广大学者的热忱关注。尽管已有很多研究对乡村生态旅游概念进行了较完善的界定和解释,但由于各个学者研究出发点有差异,国内目前还没有对乡村生态旅游的内涵做出一个准确的界定。但各界习惯用乡村旅游、民俗旅游、农业旅游等名词来描述其相关内涵。关于乡村生态旅游的界定有很多种,例如中国旅游协会区域开发专业委员会会长孙文昌教授认为,乡村生态旅游是以农业生产为依托,将田园生态景观、农事活动、农俗文化的深层次开发与现代旅游业相结合,具有观光、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环保等多种功能的旅游形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寇明婷博士认为乡村生态旅游是以乡村为背景,以大自然和乡村文化为资源基础,以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为核心导向,旅游者在享受自然和文化的同时,有着明确的了解和学习自然和文化的目的,并负有保护责任,同时不乏促进目的地的经济效益的一种特殊的旅游活动。当然还有很多研究人员给出了乡村生态旅游概念的界定,对于我们的进一步研究很有意义。何晓芳在其硕士论文中提出乡村生态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区域,以乡村原汁原味的自然生态环境、朴素的乡土文化与人情、娴静的田园风情为基础,用景观生态及生态美原理与方法为游客建立起一个欣赏乡村景观、认知自然、培养与体验生态的旅游环境,充分展现乡村旅游的景观美学价值、乡村居住的宜人价值、乡村文化的追忆价值与乡村生态的教育价值,并最终使得乡村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笔者对近年来有关乡村生态旅游的文献进行整理和分析后发现,尽管研究者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乡村生态旅游进行界定,但笔者认为何晓芳在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得出乡村生态旅游的内涵,并从规划角度,生态发展角度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多个角度对乡村生态旅游做了很好的阐述。该表述对乡村生态旅游的界定科学合理,体现出乡村生态旅游的本质。

三、乡村生态旅游的类型和特点

(一)乡村生态旅游类型

现阶段的乡村生态旅游研究中,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乡村生态旅游资源进行分类和分析,提出其具有的特点,大致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分类。

1.按照空间区域布局划分陈文君的《我国现代乡村旅游深层次开发探讨》中根据空间地域上的不同,明确地给出了分类方式,其类型主要有景区边缘型、都市郊区型和老少边穷地区型。王嘉学、明庆忠、杨世瑜在《云南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地域模式初步研究》也根据空间上的不同给出了不同的划分。笔者认为其空间划分中也有一定的经济因素和资源的利用上的考虑,该种划分有利于研究者弄清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在那些地域更加合适,其对各个具体地方应用这种空间区域开发有积极的指向性作用。

2.按照经济贡献差异划分云南大学的王静博士在《试论乡村生态旅游开发的旅游产业组织模型》中根据乡村生态旅游的经济意义把其分为五种类型,分别是: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拉动型、农庄经济聚合型、生态经济型、对内联合型。同样的,贺颖华、贺蓓滢在《昆明乡村生态旅游理论研究与探索》中也提到了将乡村生态旅游分为:景区带动型,乡村组织型,公司农户型,综合开发型。他们针对乡村生态旅游中的一些经济参与者和合作模式给出了不同的分类,但本质上都是从乡村生态旅游的经济意义上给予区分的。

3.按照旅游活动类型划分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的谢花林在《乡村生态旅游探析》中明确地指出了乡村生态旅游的三大类型,分别是观光型(观光农业园,景观农业),民俗型(民族乡寨,特色村寨)和休闲型。段景春在《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同样以这种分类方式为要点论述。这种分类方式具有简明和概括的特点,而且从宏观的层面把握住了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也重点突出了休闲型旅游,很多的研究者在进行论述的时候都会应用到该种分类方式。

(二)乡村生态旅游的特点

乡村生态旅游的基本属性是与具体的乡村地区的特性相关的,针对具体的案例分析,不同的学者对于乡村生态旅游的特点都做出了相应的陈述。马勇、舒伯阳在《区域旅游规划———理论,方法,案例》一书中指出乡村生态旅游具有基础性、观赏性、娱乐性、文化性和经济性等特点;章家恩教授的《关于农业生态旅游的几点看法》一文中指出了乡村生态旅游具有可持续性、融自然景观和文化传统于一体、地域多样性、动态性、可塑性、高效益、低风险、参与性等特点。也有学者对这一问题做了定量的研究,例如林刚和石培基在《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认识———基于对20个乡村旅游概念的定量分析》中,根据对20个乡村旅游概念的定量分析,界定了乡村生态旅游的6个标准:乡村地域为依托、乡村田园风情为吸引、农业生产活动为吸引、民俗文化为吸引、农家生活体验为吸引、休闲观光游览度假活动。通过对文献的阅读整理,对研究者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笔者认为乡村生态旅游的特性虽然很多,但乡村生态旅游的本质特点就是乡村性和生态性。旅游内容上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表现形式上具有民俗性和原真性,旅游活动安排上具有很强的参与性和体验性,并且在现实意义上具有很强的文化性和经济性等一系列特征。

四、乡村生态旅游开发的研究模式

随着国家对农业的大力扶持和近来生态旅游的升温,乡村生态旅游产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旅游者热衷,国内各省市相关的乡村生态旅游得到了极大推动,特别是在一些乡村资源丰富的省份更是受到了极大重视,学界对于乡村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研究十分重视。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到乡村生态旅游研究中,出现很多研究成果。笔者收集到的关于乡村生态旅游的相关文献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一)研究案例地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的研究模式

这类文章的研究模式一般包括研究地的乡村旅游的资源现状以及开发生态旅游的优势和劣势,然后根据综合考虑得出结论,并提出进一步开发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对策和建议。这类文献有游茜的《大湘西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研究》、胡晓聪的《诸暨赵家镇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探讨》、万幸的《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湖北省木兰天池官田村为例》、苏珍的《安徽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模式初探》《诸暨赵家镇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探讨》、李晓阳的《打造黑龙江省乡村生态旅游品牌的对策研究》等。该种研究模式是国内学者较为熟悉的研究方式,但由于学者的研究功力不够等多种因素,不少的文章都浮于解释问题式的回答问题,对理论的延续和加深缺乏相关贡献。

(二)应用相关理论模型和数据分析方法的研究模式

这里面包括张丹的《柳州市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的研究》、李明月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乡村、生态旅游的探讨———以山东省滨州市为例》、张禹的《乡村生态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研究———以苍南县五凤乡为例》。胡志毅、张兆干在《中国社区旅游模式探讨———以徽州古村落社区旅游为例》中将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个别参与、组织参与、大众参与和全面参与,并描述了“近S形”的总体发展曲线模型。杨兴柱、陆林、王群等人在《农户参与旅游决策行为结构模型及应用》就很好地应用了农户参与旅游决策行为结构模型来分析影响农户参与决策的8个重要变量。该种模式应用定量的分析方法,从实际出发,从调查出发,针对具体的案例地进行调研得出相关结论,一般比较有说服力,是比较规范的研究模式,很多根据研究成果翻译得出的研究文章都到国外的顶级期刊得到发表,与国际研究范式较为切合。

(三)引用国内外成功案例进行对比性分析的研究模式

该种模式把本地区甚至本国的一些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模式和国外的一些相关开发经验做一个对比性研究,从国外的一些先进管理经验中找到自身发展的出发点,得到很多的启示。例如凌强的《日本生态旅游发展的措施、问题与启示》,和张兵、尹弘的《浅析国外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模式》进行了很好的对比性研究。其中,邓冰、吴必虎的《国外基于社区的生态旅游研究进展》提到基于社区的生态旅游(community—basedecotourism,CBET)是国外生态旅游研究的一个新趋势。该种模式走在理论研究前沿,对国内旅游研究方向起到带头作用,引导我国广大学者发现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如社区参与式乡村旅游、社区增权式旅游等多种旅游研究新方向逐渐得到广大学者的认知和研究。

(四)利用旅游规划理论和开发手段进行分析的研究模式

部分研究者利用相关的旅游规划开发理念和手段提出很多好的开发模式,如董宁、徐颂军等的《广州乡村生态旅游深层次开发模式探讨》中以广东为例,举出了乡村生态旅游开发的条件,主要有: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地理区位优越,可进入性强;旅游产业体系完善;宏观环境良好这几个主要方面。在开发广州乡村生态旅游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旅游者的行为转变,旅游业的相关特性,乡村生态环境以及政府引导、监督及当地社区居民的参与这4个方面对乡村生态旅游的开发模式做了探讨,得出了乡村生态旅游开发的一些条件和相关模式。何晓芳的《乡村生态旅游规划方法研究》中详尽地给出了详细的规划原则、规划程序和规划内容。其按照乡村生态旅游功能分区、乡村生态旅游环境容量确定、乡村景观生态设计、乡村服务设施的生态设计和相关社区参与的顺序对规划内容进行了分章节的论述。文章通过分析安吉县禹山坞村的旅游资源、发展潜力和发展目标,以及功能区分和环境容量测量等,提出了该地方的乡村生态设计、相关旅游产品设计、旅游服务设施生态设计以及相关规划保障措施。

五、乡村生态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在国内有关乡村生态旅游的资源规划与开发中,很多的学者都结合相关地区的特点提出了一些问题,各地的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不少文献都是根据具体的案例来阐述乡村生态旅游开发中的一些问题。例如晏磊、詹斌的《关于发展江西乡村生态旅游的若干思考》中结合对江西乡村旅游的分析,明确表示在对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旅游产品综合开发程度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乡村文化特色不强,开发存在变异迎合性问题;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不高;乡村旅游人才缺乏,经营管理水平低等严重问题。类似的,林龙飞、陈辉的《发展乡村旅游对策研究———以阳朔为例》中以缺乏规划、生态项目缺乏、开发无序、缺乏合作和缺乏特色这五个方面总结阳朔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现状。此外,李录堂教授专门从生产经营与管理的角度指出乡村生态旅游的开发目前存在经营者认识不足、管理人才的缺乏以及资金投入不足对乡村生态旅游的影响。何晓芳、王莉红则从乡村生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的角度指出了国内在该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他们在《乡村生态旅游规划方法研究》中指出:乡村旅游总体上处于自发性发展阶段,乡村景观受损现象严重;环境基础设施落后于旅游开发,生态安全隐患明显;乡村旅游产品单一,缺乏竞争力;乡村旅游开发对实现农村经济发展贡献有限这些问题。通过文献的整理和分析,笔者认为当今乡村生态旅游的问题主要包括:旅游资源开发上缺乏整体规划观念和可持续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经营上运营管理不善和综合开发力度不够;旅游客源市场定位上客源细分不明和品牌知名度不高;相关的旅游产品开发上同质性产品过多和乡村特色产品优势不明显;相关的制度规定不健全和旅游人才缺乏等。

六、乡村生态旅游研究的展望

乡村生态旅游是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产业,也是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乡村生态旅游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广大农村的发展,并有效利用了当地旅游资源,在满足广大消费者回归生态和体验农村生活的同时,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怎样对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准确、科学、合理地定位,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色提出合理可行的旅游开发策略和对策,既使得各方利益得到充分的体现,又让旅游业得到良好的发展是我们关注的核心问题。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检索和阅读,笔者认为,今后的乡村生态旅游研究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界定乡村旅游的概念

我们要明确乡村生态旅游研究的重要性和其指导意义,尽早明确乡村生态旅游的定义以及相关概念的界定,以便在调查、开发和保护当中更有针对性,这也有利于我们在学术上的长足进步。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中逐渐形成该领域的科学学科体系,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为广大农村地区乡村旅游开发提供有利支持。

(二)借鉴国外开发经验

乡村生态旅游在很多发达国家都得到了很好应用,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在乡村生态系统设立和社区参与共建等很多方面形成了较多研究成果。我国关于国外经验借鉴的对比性研究还不是很多,该方面值得进一步加强,让我们可以更好借鉴经验教训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这有利于我们国家乡村生态旅游的长远发展。

(三)应用定量研究方法

现阶段的很多文章在对乡村生态旅游的问题研究还处于定性研究阶段,很可能只是对一些问题泛泛而谈,缺乏深入细致地研究。现代乡村生态旅游在规划与开发上需要更多的定量分析和实证研究,以便于真正弄清楚乡村生态旅游中各相关要素的主次要关系和决定程度,以便于构建更加科学和合理的乡村生态旅游规划程序和管理决策模型。

(四)使用现代化仪器设备

在信息化时代浪潮中,学者们应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一些较为先进的测量设备对具体地区的环境承受力以及相关旅游资源概貌进行具体的地理测绘和分析。信息化管理与地理资源测绘方面在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应用还不是很多,学界应该充分意识到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利用现代化设备做出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

第9篇:乡村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低碳乡村;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引言

目前,全球正面临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这已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危机和挑战。而全球变暖又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如能源安全、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粮食安全。因此,全球变暖问题引发了各国对现有经济发展模式的反思,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在人类活动所放出的温室气体中,农业生态系统的所占比例为1/15 ~1/5,主要气体有CO2,CH4、N2O和NOX 等,所以强调低碳乡村发展并借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低碳乡村的发展进行定量评价,值得系统研究。

二、低碳乡村的内涵

一般来说,“低碳乡村”包含“低碳乡村生活方式”和“低碳农业”两个方面的内容。低碳乡村生活方式是指生活作息方面所消耗的能量最少,从而达到降低CO2的排放量,即低能量、低消耗的生活方式。低碳农业是在农业生产中排放最少的温室气体,发展有机、生态、高效农业,同时获得最大收益的农业发展模式。

三、低碳乡村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低碳乡村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参考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UNCSD)提出的驱动力-状态-响应(DSR)模型,该模型主要研究三大系统,即社会、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经常被用于各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描述。根据以上原则,本文提出如下构建原则:(1)指标简洁、代表性强;(2)指标数据确定,具有可比性;(3)与该地区制订的政策目标相符;(4)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含义

根据以上原则,本文设计将评价指标体系分为3个层次,即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目标层即低碳乡村可持续发展能力;5个准则层即农业生产低碳化、能源结构低碳化、生活方式低碳化、乡村环境低碳化、社会环境低碳化,该层面主要揭示各子系统的运行状况;20个具体指标体系及其含义见表。

四、结语

低碳乡村是在低碳经济发展的概念下提出的,目前低碳乡村的发展评价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如何根据乡村的具体特点制定适应的低碳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进而为低碳乡村评价提供借鉴和指导,值得系统探讨。

本文构建的低碳乡村评价指标体系也只是对低碳乡村发展的相对评估,在指标选取确定方面仍有值得推敲的地方,但依然可为低碳乡村的评价体系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Climate Change 2007: Mitigation of climate change. 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III to the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Cambridge[R].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63-67.

[2]赵其国,钱海燕.低碳经济与农业发展思考[J].生态环境学2009(05).

[3]王青,郑红勇.低碳农业理论分析与中国低碳农业发展思路[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