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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作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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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作条例

第1篇:农业农村工作条例范文

本次生活会的主题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和剖析。

省农委党组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参加了这次民主生活会,会上各位领导按要求,先后进行了发言。

省农委主任任克军到会,并就省农委领导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了总结:

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

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始终抓得很紧,一刻都没有放松。在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基础上,每次委领导班子会、委党组会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会议上都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业务工作部署到哪,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认真抓好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政治纪律、岗位廉政和警示教育等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敬业为农、执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了农业农村工作巡查、廉政档案、办理婚庆丧葬事宜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干部管理、项目管理、重大问题报告、群众评廉和组织考廉制度。委领导班子带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没有发现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近年来,省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在全省评比中始终保持着领先水平,但从更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注重会议宣传教育的多,实际深入剖析的少,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主动性还不够。二是注重强调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的要求多,而对既抓领导、又抓队伍的要求不够,特别是对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在工作、生活、接待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得不紧,教育得不够。三是注重对干部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的要求和监督,而对业余时间的监督和要求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或倾向,我们要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真正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问题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省农委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等规章制度,处级领导选拔任用全面实行公开竞争上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并由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对干部推荐、提名、组织考核、讨论决定和公示核查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带病提职”等问题的出现。去年年末以来,先后4次选拔任用处级干部13名,其中通过两次公开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程序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3名、副处级干部6名,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等程序横向交流调整正处级领导干部3名,经笔试、结构化面试等程序从基层调任干部1名。由于委领导班子调整等多种原因,省农委已经三年没有提拔和调整干部,今年是近年来省农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力度较大的一年。由于省农委在选拔干部上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择优,全委各级干部比较满意,在全委上下形成了人心思进、想事干事、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虽然委党组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今年以来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仍然存在着干部调整交流不够、部分优秀年轻干部暂时还没有得到提拔任用等问题。主要原因:一方面省农委是2000年机构改革时在6个部门基础上组建的,老同志和后备干部比较多,但领导干部职数相对较少,干部调整任用工作压力大。另一方面,个别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一地任职时间较长,干部交流力度不大。今后,我们将花更大气力、下更大功夫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工作,切实做到任人唯贤、因材施用,创造更多机会把优秀、年轻的干部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

关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问题

年初以来,省农委制定了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重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委党组召开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为把影响和制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问题找准摸透,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合作化经营、推动城乡联动发展、统筹推进“三化”等6个重点课题21个子题目深入组织开展了调查研究活动,撰写调研报告32篇。近期,针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问题,我们又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意见和现代农业推进计划的实施意见。

2010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是在极其复杂、异常严峻的形势下展开的,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按照重统筹、强基础、抓改革、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积极应对,科学谋划,强化措施,奋勇拼搏,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令人振奋的好形势。粮食生产在大灾之年获得特大丰收,初步预测粮食总产将比去年净增100亿斤以上,突破历史最高水平; 农产品加工业预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550亿元,同比增长18%以上;畜牧业产值预计达到925亿元,同比增长12.1%;园艺特产业预计实现总产值700亿元,同比增长25.9%;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预计达到5840元,同比增长11%以上;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金融改革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启动实施了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省政府部署的12件民生实事到年末将全部完成,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虽然我们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方面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说,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从农业农村发展上看,农业农村经济规模不大、结构不优、科技支撑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还没建立起来,促进持续增收难度不断加大;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城乡间、工农间差距仍在日益扩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还没有形成,统筹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压力大、任务重。从组织领导层面看,思想解放程度还不高,抢抓机遇、创新突破、敢闯敢试的能动性不足; 理论武装不够,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完全适应,开展工作凭经验、凭热情较多,还不能抽出时间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从体制机制上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最大的症结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束缚,目前,农村资金短缺、技术等要素匮乏,公共产品不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本经营制度、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等现代农业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在今后工作中,必须着力破除这些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保障体系,切实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持久动力。

任克军主任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分别从工作认识、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陈述。

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科学发展能力。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任克军主任认为,首先要解决好“五个方面的作风”问题。

要解决好思想作风问题

核心是要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党的思想路线,突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一“主线”,把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良种培育推广、抗旱能力、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强化惠农政策八个重点,通过强化农业基础地位,走出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要解决好学风问题

核心是要解决学习动力不足问题。不学习就跟不上发展形势,就做不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学习就会放松自己,放松自己就会降低标准、不思进取。因此,必须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市场经济、现代农业、法律法规等方面学习,并转化为指导工作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

要解决好工作作风问题

核心就是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更多地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农业农村工作更广泛体现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坚决不搞粉饰浮夸的虚假政绩,不作劳民伤财的表面文章,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切实做好解决农业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村基层矛盾问题、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繁荣稳定。

要觖决好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

核心就是要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坚持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例会制度。在事前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2篇:农业农村工作条例范文

一、新疆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结构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新疆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已形成完整的框架体系。农村救助项目包括定期定量项目和不定期项目两大类。定期定量项目包括: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不定期的各种临时项目包括: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等。

(一)五保供养

五保供养是新疆农村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项社会救助项目。主要针对“三无”人员(指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2005年,新疆农村定期五保供养总计36122户、50989人,2006年大幅增加到55814户、113365人。2006年供养人数较多的地区分别是和田、喀什、阿克苏及伊犁州,四地区占全疆五保户供养人数的80%。

新疆五保供养分为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两种,2005年全疆农村五保供养中有5839人采用的是集中供养,占总供养人口_的11%,集中供养人口分散在各县乡所建的273个敬老院中。农村福利院是对老人、孤儿等“三无”人员进行集中供养的场所。2005年新疆农村福利院总计382个,年末职工人数849人,年末在院人数总计4969人,其中老人4472人、青壮年432人、少年儿童65人。

(二)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济制度

2003年初,民政部通过对农村困难群体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对生活极度困难,自救能力很差的农村特困户的救济办法。2005年底,新疆农村共有5977户(不含五保户)、总计2.2万人接受了定期救济。定期救助人数最多的是喀什地区,达3533户,占全疆定期救助总量的59%。其次是昌吉州和乌鲁木齐市。由于各地区工作力度不同,除喀什外,其他贫困地区对特困户的定期救助制度建设相对乏力。2005年,新疆农村特困户户均定期定量年救济费用为471元。2006年后,随着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特困户救济制度逐步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替代,农村特困人口有了更稳定的生活救助来源。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新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始于1999年,首先在鄯善县开始试点。2004年1月1日,克拉玛依市也开始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2006年7月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2元,目前是新疆各地农村保障水平最高的地区。2006年确定,在经济条件较好县市继续扩大试点,试点县市拟扩大到14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疆所有的县市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分为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两种。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计,2005年全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总支出20万元,保障户数1510户,户均支出132元。到2006年底,全疆还没有一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参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原因是救助资金筹措困难。各试点县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县市财政、社会捐助、福彩公益金等,其中地方财政是主要的资金来源,贫困县县级财政资金匮乏,在县级以上财政不参与的情况下,贫困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较大困难。

2007年7月,在中央财政与自治区财政的支持下,新疆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当年底,中央补贴资金6173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1亿元均已到位。计划每个贫困农牧民每月补助22.3元,按季度发放,计划使新疆101个县市的年人均纯收入在700元以下的129万农村贫困人口都享受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受保障的人口占新疆农业总人口的10.16%。

(四)农村临时救助制度

农村各种临时救助包括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专项救助主要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一般采取不定期的、多种多样的扶贫帮困措施,如年节来临时给予生活补助,或不定期地给予生活物品救助的方式等。医疗救助制度化起始于2002年,主要针对五保户与贫困户的医疗救助。2005年,全疆共计支出2188万元,资助77一万人次。2006年进一步增加到10668万元,资助人数达124万人,其中资助78万人参加合作医疗,资助44万人的大病医疗支出。

教育救助制度是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贫困家庭,实行中小学“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高中教育阶段实行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2004年全疆农村教育救助14864人次,支出417万元。

住房救助也是针对农村贫困家庭的一项救助制度,2004年全疆共为17711户农村特困家庭修建了住房,间数达44478间,共计支出2299万元,大部分集中在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伊犁等五地州,五地州住房救助额占全疆的88%。

(五)农村灾害救助制度

新疆气候恶劣。是个灾害频发的省区。2004年,新疆共计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额,25617.5万元,2005年增加到33867.9万元,主要用于灾害后的生活救济、灾民安置、住房重建等。其中贫困人口集中的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伊犁总计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额8035万元。表现为越贫困地区,灾害发生率越大,支出救助资金越高的特点。

二、新疆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救助资金严重不足,救助水平低

在目前的社会救助资金来源结构下,农村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各地方财政。而贫困地区救助任务重,救助面积大,救助资金供给与需求存在巨大的缺口。2005年新疆农村各项救助支出总计22241万元,平均到农业人口上,人均不足15元。其中喀什、和田农村贫困人口在全疆最多,人均各项救助支出分别为4元和9元。

与其他省区相比,新疆社会救助水平差距较大。除合作医疗资助水平(受中央财政资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它各项救助支出均低于全国平均,甚至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费仅及全国平均数的21.83%,农村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费仅及全国平均数的10.84%。

2007年推行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初步的测算与经费安排,接受救助的人口每月补差额平均为22.3元,年总额为268元/人,仍低于全国2006年322.6元/人的平均水平。

(二)制度不断调整,制度运行不稳定,存在各种不协调

新疆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总体是在国家政策法规指导下进行的。目前,不论是国家出台的规范,还是新疆出台的配套规范,多是以“通知”的形式下发,未能上升到具有法律属性的“条例”或“办法”,这种属性的差异,说明国家对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还未完全进入规范化、强制性发展阶段。这种背景下,新疆贫困地区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很不稳定,多要求各地量力而行,缺少量化指标与目标定位。由于社会救助工作只出不进。只能体现为宏观的、长效的社会稳定与政治价值,对地方缺少明显的经济回报,因此,各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一定程度上动力不足,发展主要受中央政策的驱动。

另外,新疆农村社会救助发放资金与工作维护的资金来源,部分是依靠县级财政与乡村积累,最需要提供社会救助的一些农村,往往财政力量最弱,难以保障农村工作的稳定开展,常出现有钱救助,没钱停止,救助水平与救助稳定较差。新疆贫困地区农村救助制度运行表现出很强的不确定性。

近年,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规范不断出新,但在政策衔接与组织协调方面仍有不足。如低保户与五保户政策之间存在重复覆盖与冲突。低保对象,是按年收入标准确定:五保对象依照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等三个条件界定。两种标准存在交叉。低保户的救助水平只是保障最低生活:而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要求“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再如,政策实施中民政部门管医疗救助,卫生部门管农村合作医疗,实际工作中农民同一事项被多头管理。同样问题有:劳动部门管城市社会保障。民政部门管农村社会保障,使新时期越来越多的跨城乡人口无所适从。

(三)各地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发展不平衡

大量救助支出由各地财政负担,而各地社会救助支出并不平衡,越是发达地区,财政实力相对强。救助能力强,但贫困人口少。救助任务相对轻。而贫困人口集中地区却在拮据财力下承担沉重的救助责任。虽然自治区在资金投放上对贫困地区有倾斜,但相对这些地区的救助需求,资金供给缺口仍然巨大。如喀什、和田地区集中了新疆65%的贫困人口。但救助投入比例却不能与之相称,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五地州投入比例仅占全疆的36.17%,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也仅占23.73%,农村医疗救助占69.02%,均与贫困人口比例极不相称。

(四)投入结构上是以传统的救急救灾为主的救助结构

第3篇:农业农村工作条例范文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政协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把政协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神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下面,把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下步打算作以汇报。

一、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区委始终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并认真加以坚持和落实,使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坚持党政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制度。区委把联系政协工作制度,作为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确定一名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同时区政府也确定一名副区长联系政协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政协交任务,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与政协的交流和沟通。二是落实听取政协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区委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区政协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协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凡是区政协有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都及时安排时间专门进行听取和研究,对于一些需要区委、区政府出面协调的事项,明确专人靠上帮助解决。三是坚持政协领导列席党政有关会议制度。区委常委会、全委会议,都邀请区政协主席和兼任区委统战部长的副主席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直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都邀请区政协分管领导参加,使政协能够参与区委、区政府决策,随时了解全区的重要工作动态。四是坚持党政领导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一年一度的区政协全委会议,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都到会讲话,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对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每次区委全委会、区委工作会议之后,都向区政协常委会议作专题通报,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对区委的重要部署和区政府决定的有关事项,都以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及时通报给区政协机关,让政协委员们了解和熟悉有关情况。通过制度建设,使政协工作纳入全区大局工作之中,形成了经常抓、抓经常的长效机制。

二、大力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政协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基本职能,也是优势所在。近年来,我们全力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积极发挥政协的优势,使其在服务中心、维护大局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支持政协开展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决定,都能在决策之前让政协了解情况,决策之中让政协参与意见,决策之后让政协协助落实,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区委定期邀请各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建议,形成了民主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氛围。坚持区委出题目,政协作文章,充分利用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鼓励支持政协围绕中心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帮助做好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促进稳定的工作。近年来,区政协通过深入视察、调研,形成了多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调查报告,有多条意见和建议进入区委、区政府决策。其中仅今年以来就形成调研报告多篇,先后被区委、区政府转发,有关土地保护、民办教育等意见、建议被采纳落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主动接受政协监督。坚持以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促进工作的落实,以区委、区政府文件转发了《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认真组织开展提案办理“三见面”活动。对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的社情民意,落实责任,逐一研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以文件形式向政协委员作出答复,使一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某年以来,区政协立案提案件,办复率达,政协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以上。为推动民主监督向纵深发展,邀请多名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和督导员,参与行风评议和重大执法检查活动,提高政协委员民主评议的分值比重,促进了党政决策的贯彻实施和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作风的转变。三是支持政协参与经济建设。我们把发挥政协优势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让政协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有所作为。对全区的重点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线作战的工作机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同志捆在一起干。区政协的领导同志都落实了联系镇村、企业、民营大户和重点项目责任制,并分别担任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等工作线的顾问和副总指挥,负责组织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同时,发挥政协的智力和人才优势,引导政协委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建功立业。去年以来,区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先后引进外资项目个,合同投资额达亿元,实际到位资金亿元。特别是引进的投资过千万元的古路街开发、金鹰钢结构工程等项目正在紧张建设,由政协委员创办经营的锦辉铸钢、德福特煤业、薛城风机等企业已成为薛城民营经济的龙头和纳税大户。

三、积极帮助解难题、办实事,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