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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科学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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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科学观

第1篇:自然辩证法科学观范文

【关键词】总体观/总体方法/全然性/时代性

【正文】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总体观回顾

的创立与是同总体、全体、整体、系统等范畴的改造发展密不可分的。恩格斯明确指出:“我们所面对着的整个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P492)从客观内容看,总体包括自然界、和思维(作为客体,社会和思维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无限的发展。马克思把总体、系统范畴运用于分析和解剖人类社会,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就是一个“有机系统”,“系统在其发展进程中向总体的转化”。他对最复杂的资本主义商品社会进行经济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并由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普遍原理出发,发现了古往今来贯穿人类整个社会的发展总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

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与自然观的创新同样与总体、整体、系统范畴的和深化发展分不开。他以康德的宇宙总体自组织双向演化学说为依据,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总体的物质自组织原理。尽管当时对宇宙核能源的生成问题还完全不清楚,但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论的能动的物质观,站在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的基点上,从哲学上超前预测到物质总体的双向演化的功能,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总体自组织原理,使发展原理和物质原理在辩证唯物主义的总体范畴中达到真正的统一。他接着从总体方法论的新视角研究唯物辩证法对当代自然的整体方法论的指导作用,并运用总体(整体)范畴科学地剖析自然界演化的总体系统结构,全面概括19世纪下半叶整个自然科学最新发现,构建了自然辩证法这门关于自然科学的总体辩证发展的哲学新学科。他指出:“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宇宙是个体系,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P409)

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唯物论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运动的总规律,使总体范畴上升为统摄唯物论与辩证思维运动的总的方法论。马克思在1845年春撰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运用总体方法,在人的思维与客观真理、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当中把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实践纳入新世界观;在人的本质与社会形式上引入“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观点,使哲学成为认识和变革世界的新世界观,使辩证唯物主义总体观升华为以变革世界的实践为特点的总体观。

列宁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和捍卫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总体观的同时,还从两个方面深化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总体性原理。其一,把现代唯物主义看成是在时代科学中从系统到总体的不断发展的前进运动,提出了唯物主义在核时代总体发展的新原理;其二,从这一新原理出发,吸取黑格尔的总体方法论有价值的东西,深化了辩证唯物主义总体范畴的方法论功能和辩证法的总体结构的功能研究。

列宁重点论述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完整的统一性,使唯物主义世界观推进到核时代的历史新水平。他继续和发展恩格斯的彻底唯物主义路线,不但把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提高到核时代的“客观实在性”,而且从核时代原子核微观粒子的新发现出发,继续深化辩证物质观,提出“发展原则”、“统一原则”,“此外还必须把发展的普遍原则和世界、自然界、运动、物质等等的统一的普遍原则联结、联系、结合起来”。[4](P282)他并以这一发展唯物论的总体指导思想为依托,从“原子、”等微观粒子层次上提出“物质深邃无限性”的新原理,这一新原理和列宁对物质“客观实在性”的核时代物质观相结合构成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从系统到总体的时代深化的重大发展。他提出的“发展原则”必须同“统一原则”相“联结”、相“联系”、相“结合”的指导性原理,为历史新时期深化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科学提供了完整的现代唯物主义基础和方法论指南。

二、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总体观和论的深化

其一,列宁从是“大圆圈”的新视角展开对唯物主义总体观方法论探索。黑格尔提出思辩的总体方法是“真理不外是通过直接性的否定性而回到自身”,“由于上述方法的性质,表现为一个自身环绕的圆圈,这个圆圈的末端通过中介同这个圆圈的开端,即简单的根据连接着;同时这个圆圈是许多圆圈的一个圆圈……这一链条的各个环节便是各门科学”,“方法是仅仅和自身相关的纯概念,因此,它是对自身的简单关系,这个关系就是存在。但是现在这也是充实的存在,是把握自身的概念,是作为具体的并且全然集约的总体的存在”。(P263)这是黑格尔关于辩证法的重要的规定之一,他以观念的“全然集约的总体”系统性地表述了界的“全然集约的总体”,只要打破黑格尔封闭的思辩系统,仍会显露这一方法的总体整合的辩证方法论的功能。

现代科学哲学就是这一科学技术系统在经过“圆圈的圆圈”的科学技术总体进行“全然集约的”整合产生了“大圆圈”——即各门科学的新的哲学“总体”整合的结果。列宁把哲学的辩证思维的总体“大圆圈”看成是在实践中沿螺旋线上升的一次比一次更深刻的辩证的思维圆运动,由感性具体的简单的(抽象的)规定性经过实践的检验上升到新一轮实践的更高的辩证思维中的“理性具体”,进而在更高的实践过程中经过检验达到辩证理性的整体的高度的综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即唯物主义整体综合方法论意义上,列宁对黑格尔关于辩证思维通过整体双重化运动、达到更高的辩证法综合有序化的目标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黑格尔给当代辩证法设定的目标就是通过否定性(矛盾性)的双重化的整体的思维运动,“更大的扩展同时是更高度的集约”,“最丰富的是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从简单的规定性开始,继之而来的规定性就愈加丰富,就愈加具体……在继续规定的每一个阶段上,普遍的东西都在提高它以前的全部,它不仅没有因其辩证的前进运动而丧失什么,丢下什么,而且还带着一切收获,使自己内部不断丰富和充实起来”,列宁称这是“对辩证法这个,非常不坏地做了某种”。(P261)列宁吸纳了黑格尔从总体功能上对辩证法这一最重要的科学界定,在今天信息高对于发展唯物辩证法的总体功能仍有现实的价值。

第2篇:自然辩证法科学观范文

【关键词】声乐 教学 辩证关系

笔者从事声乐教学已有多年了,通过大量的课堂实践,笔者对声乐教学进行了反思,声乐教学仅仅是解决技术问题吗?到底是声音方法重要还是音乐作品的处理和理解更重要?音乐的本质又是什么?这两者的关系又应该怎么对待和处理,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声乐教学呢?为此,笔者对声乐教学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以期能够对声乐教学提供一些启示。

一、何谓“声乐”

在百度百科中,对声乐的基本解释是1.[vocal music]∶指歌唱的艺术,可以有乐器伴奏;2.[music and musical activity used in general sense]∶古代泛指音乐和音乐活动。详细解释是:1.音乐。《周礼·地官·鼓人》:“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晋潘岳《西征赋》:“隐王母之非命,纵声乐以娱神。”唐李复言《续玄怪录·麒麟客》:“歌鸾舞凤及诸声乐,皆所未闻。”清高士奇《扈从西巡日录·康熙二十二年三月朔壬寅》:“妙妓杂乐,无不毕陈,云贺药王生日。幙帟徧野,声乐震天。”?2.今指歌唱。可以有音乐伴奏,亦可无音乐伴奏,皆以歌喉为主,与器乐不同。

声乐的定义是指用人声演唱的音乐形式。声乐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及后来出现的原生态唱法。从英语的字面上看,声乐就是声音和音乐的结合,用声音来表达音乐,从而传递艺术之美。

二、声乐中“声”与“乐”的辩证关系

(一)先声后乐,有声才有乐(物质——意识)

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物质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人类在远古时代,首先学会的是用各种不同的呼号声进行内心思维或者情感的表达,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这种表达方式,最终形成了固定的语言和音乐的萌芽。在文艺复兴时期,艺术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繁荣,声乐的发展也走到了一个巅峰阶段,完整的声乐方法、体系、学派应运而生。各种不同的声乐作品需要不同嗓音的歌手去完成它、诠释它。这个时候,在声乐的教学中,声音的训练就尤为重要了。传统的意大利美声唱法中,对于美声的训练有着严格的体系,首先就是练声,从简单的元音练声到复杂的练声曲,每一个环节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没有好的声音,没有对声音成熟的驾驭能力,歌者演唱的一切作品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在中国,四大戏曲的演唱能力,也是从最基础的声音训练开始的,例如京剧的唇齿音练习、舌喉音练习、十三辙等。

声音就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只有通过完美的声音,才会更加完美地表现出声乐作品中音乐的真正内涵。近几十年以来,西方的声乐发展达到了一个高速繁荣的阶段,而我国还是处于发展阶段,每当国外知名歌唱家来中国讲学,笔者都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大师们的意见通常都是中国人嗓音条件非常好,音乐感觉和修养也不错,但是声乐的发声方法却有问题。这也间接地证明了,没有完美的声音,声乐作品就无法完美的道理。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吉诺贝基3次来中国讲学时,已经唤醒了一批歌唱家的声音理念,他们也因此在当时的国际比赛上崭露头角。但由于真正体会和掌握的人还是少数,因此国内的很多声乐教学还处于较为落后封闭的状态。在笔者每年接触到的大量艺术类声乐考生中,深刻地体会到当前声乐教学的乱象。

先有声,才有乐。这是我们在声乐实践中应该形成的一个共识,同时也是哲学辩证法的最基本的原则体现。

(二)声直接影响乐,乐是声的最终表达(量变—质变)

好的声音在众多美妙音符的组合下,最终形成了抒感和表达内心的声乐作品。声乐作品的成功表达是由掌握了高超的声乐技巧的歌者用其无与伦比的声音诠释着作品内涵。歌者对声音的把握和控制力,直接会影响声乐作品的效果。舒伯特是奥地利伟大的作曲家,他早期的艺术歌曲《魔王》世人皆知。作品中有4种角色,叙述者、父亲、孩子、魔王。讲述了一个狂风之夜,父亲怀抱着生病的儿子,策马奔驰在黑夜的森林里,魔王不断地诱惑他、威逼他,父亲竭力保护孩子、安慰孩子,但孩子最终还是死在父亲怀里。在这首作品中,作曲家用不同的旋律音调表达了4种角色的心理、内心独白以及故事情节的发展和结束,如果歌者不能把握好这几种角色的声音特点,是无法将这首作品表达给观众,更不可能让观众体会到这首作品的内涵和意义。例如在歌曲第二段,孩子在回答父亲是否看见魔王时,演唱时要表达出孩子内心紧张不安、恐惧的音色,父亲在音色的对比上要用低沉的声音、稍暗的音色以及较平缓的音量抚慰儿子内心的恐惧。魔王在哄骗孩子的时候则要求气息平稳,音色要轻盈、舒缓,模仿童声的音色,在语言上用清脆的齿前咬字的感觉来刻画魔王的角色,能够更加深刻地表达歌中魔王讨好孩子、引诱孩子的形象。

好的声音的积聚最终结果是完美声乐作品的诠释,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也是我们对声音全面训练的最终目的。

(三)声与乐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不可分割(局部—整体)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整体和局部。整体和局部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整体处于统率的决定地位;局部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对整体起决定作用。

声乐,就是由人的声音来表达音乐作品,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分割。只有声音、没有音乐,或者只有音乐、没有声音,都不能够成为一个声乐的整体。因此,声乐中的声与乐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够表达完美。我们在声乐训练的学习中,在训练声音的同时,音乐知识和音乐理论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乐感的培养应该从小抓起的。完美的声乐演唱,是建立在对作品创作背景的理解、音乐内涵的表达以及歌唱者高超的声音技巧之上。歌唱者如果仅仅有一个好的声音,只能表明他具备了一件好的乐器。歌唱者如果空谈声乐作品,不去演绎歌唱作品,那就是唯心主义,纸上谈兵。

三、声乐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声乐教学中要抓住重点

在以往的声乐教学中,无非是先练声接着演唱作品、教师讲解做示范等。那么,我们今后在声乐教学中,是否能够先重点把学生的发声方法解决了,再进行声乐作品的演唱呢?笔者从这些年大量的声乐学生进入高校学习中发现,有着科学的发声方法的学生占少数,很多学生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发声问题,例如舌根音、高喉位等。如果不及时解决,声乐学习的道路难以顺畅,对教师和学生的信心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声乐教学中必须抓重点,即首先应解决声音的问题。

(二)声乐教学中应加强音乐素质的培养

在学习声乐的学生中不乏有着声音条件优秀、发声方法科学的学生,但是有些人认为他们存在唱歌没有乐感、语言不纯正、音乐风格不准确、无法诠释作品内涵等问题。这就要求声乐教师在声音训练的同时,对学生的音乐素质培养要同时进行。当然,这还应包括音乐理论、音乐史论的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导,以及声乐教师自身业务水平和知识水平的提高,学生平时对音乐作品的了解和兴趣等。笔者认为如果这些能够做到,学生在声与乐二者完美的结合上就能够提高,声乐作品演唱才能趋于完美。

(三)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声乐学习观

声乐学习是一个复杂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正确的认识声音和运用好声音是学习的第一步。因此,树立一个正确的声乐学习观,是极为重要的。我们的声乐殿堂中,优秀的声乐作品不计其数,很多学生在欣赏美妙声乐旋律的时候,忘记了歌者的存在。这就导致了不少学生过分追求旋律优美且难度技巧高的歌曲进行演唱和学习,忽视了自己对作品的驾驭能力。

总之,在声乐中,先声后乐,乐是声的最终表达,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我们只有把握好这两者的关系,才能够提高我们声乐教学的成功率、成才率,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培养更多的艺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社会科学与艺术教育司.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2]张洪岛.西方音乐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3]克里斯托弗·吉布斯.舒伯特传[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