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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价值工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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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价值工程

第1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关键词:工程经济;价值管理;问题

一、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分析

1、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忽视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工程设计也开始了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将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作为投标单位选择的主要标准之一,以便整体实现工程造价的最低控制管理。但是在进行工程设计过程中,由于对技术经济掌握、工程质量的过度重视监控,忽视了对工程造价的关注,导致整体工程造价的控制不严。

2、工程经济运行估算管理环节复杂,效率低下

由于管理部门多,管理环节也就很多,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相互脱节、职责不明确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工程建设部门的经济运行估算工作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工程建设速度,影响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3、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良莠不齐

大部分工作人员是经济类院校毕业的学生,经过系统学习和正规训练,他们专业技术高,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能科学、规范地完成这项工作;但也有一些工作人员由于有背景而调入这个岗位上工作,他们本身对业务并不熟悉,经验也不足,而且工作责任心不强,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差错,使得经济运行估算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严重影响了经济运行估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如何加强工程经济价值集成管理

1、强化施工合同管理,规避经济安全隐患

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经济隐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在工程项目正式启动前,企业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存在工期延误的可能性;同时由于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合同内容的模糊性易导致施工过程中员工指令执行错误、施工质量存疑等问题;另外,部分企业为了减少施工成本,有意减少施工物资的经济支撑,易导致施工材料的安全性下降。

企业的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合同的依法签订、执行、修改、解除或终止等活动,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签订至完成进程的合法性、效益性和安全性。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实践中,首先企业应重视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包括合同文字应用词严谨,明确企业和施工方的责任认定,强化双方的责任意识,避免产生歧义或造成误解,导致合同的可执行性降低、工程经济的价值管理陷入困境;同时,设立独立存在的合同,即主合同,为从合同的有效性提供可靠依据;另外,合同中条款的涉及范围应完整、全面,既包括合同指导下施工过程的积极走向,也要涉及负面情况的应对,防止违约情况发生时处理措施的空白性。其次,在合同签订后双方进行交底行为。合同的交底是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的重要链接环节,合同交底可以帮助项目管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程的总体状况,帮助其更加明确清晰地执行合同任务。

2、完善项目工作分解,进行提前管理

利用组织分解结构以及责任分配矩阵,将工程项目工作进行具体分解,进一步落实各项工序的职责,组成动态集成管理的中心内容。这样明确完善的工作范围、责任分解,必须以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工程作为基础,逐步地实现工程动态集成管理实践,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进行提前管理,将工程造价管理进行提炼升华,从部分到整体进行动态控制。而且这样的工程造价管理能够提高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从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上实现管理控制,并合理地利用网络来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集成管理的优化。

3、把握施工成本预算,降低成本超支风险

近年来,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全国物价持续上涨,施工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水泥、钢材等物资价格也随之增加;除了外部客观条件的影响,工期拖延、施工材料的资金支持不足以及项目对财务管理不当等主观原因也对工程成本量产生一定影响,造成工程经济的管理风险。

在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决策成本以及控制成本,目的在于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最成功的生产结果。在对工程成本进行预测,主要在于对外部客观环境的掌握以及对内部的主观因素的控制。在外部客观因素的管理中,企业应时刻关注国内外的市场价格变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物资主要包括水泥、木材、钢材等,企业应对这类施工物资的价格涨跌进行预测和把握,避免因市场价格存在的潜在上涨风险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在内部主观因素的管理方面,首先,企业与施工方应充分发挥合同的约束作用,对开工与完工的时间限度进行严格的规定与落实,避免工期拖延造成施工成本的超支;其次,在项目谈判的过程中,应争取企业对施工材料的最大限度资金支持,避免因工程成本的预算不到位导致施工材料的质量下降,影响工程经济的价值管理;同时,企业需不断完善和改进财务管理体系,对成本进行有效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者的工作职责,在对财务管理体系进行改进与完善的过程中,应同时注重财务管理人员职业素养的提升和财务管理流程的科学改进,协助工程项目做好成本预算的控制把握。

4、将工程经济运行估算管理与成本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

近年来,由于我国建设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行业的作业流程,使得工程建设行业的竞争机制逐步完善,招标、投标价格日趋合理。但也使建筑企业的利润空间变窄,经济效益难以提升。这就需要工程建设部门将工程经济运行估算管理与成本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加强投标阶段的成本管理。在投标阶段的工程经济运行估算管理中要进行成本测算,这样才能确定投资报价。工作人员要到施工工地实地考察,结合工程特点来编制工程经济运行估算方案,确定经济运行流程。在实地考察中,还要对工地的机具配置、工种结构和施工人员的选配情况进行勘查。在这个基础上来估算各类税金、计算投标费用,估算出投资的最低底价。二是加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管理。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以后,建设部门应组织工程财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细化测算,以此作为施工过程成本控制的依据。在进行经济运行估算时把每一个工程建设过程投入的劳动力、施工用料、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进行成本倒逼。三是加强施工过程的成本管理。工程建设单位可以班组为考核单位,对工人的薪酬依据劳动定额、出勤率、加班费等科学、合理地进行发放,严格控制虚报加班费、出工不出力、劳动定额管理混乱的现象出现。在材料领取、机械使用等方面也要进行严格的成本控制。不但在材料领取、用料、补料、废料回收等环节进行成本控制,还要在机械使用方面进行成本控制,机械手除了能熟练地操作机械以外,还要学会机械的维修和保养,这样既能节省劳动力,还能做到职责分明,便于成本管理。总之,将工程经济运行估算与成本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能提升工程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并能在同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结束语

集成管理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它主要是强调管理者运用集成理念,对管理对象进行有效的,一体化的一种整合式管理。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工程经济方面,迫切需要集成管理的方式对其进行管理。工程价值集成管理包括对工期、质量、成本、风险的管理,工程经济价值集成管理为工程更好的进行施工管理,提高效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闫保营.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创新[J].山西建筑,2004(5).

第2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关键词:技经工作;电力工程;造价控制;项目成本

电力工程造价控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其对象为项目成本,核心内容为成本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管理领域和经济活动,目标是采取先进的控制方法,按照经济规律,遵循市场导向,确定满意的工程造价和成本目标。

1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

1.1工程建设规模

近年来,电力工程项目的特点为容量大、电压大、电力负荷大。超高压项目的特点为投资大、能耗低、经济性好。小容量机组在燃油调峰项目、热电联产项目和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方面更加适用,其优点是投资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好。因此,相关人员在确定电力工程的规模时,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建设成本、运行成本和企业的长久利益。

1.2工程建设地点

在多数情况下,工程的建设状况是由工程建设地点决定的。此外,工程建设地点还会影响工程造价,甚至会影响电力工程的经营情况。因此,要慎重选择工程地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项目特点、地质条件、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和经济发展要求等,并遵守相关原则。

2电力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现状

2.1工程技术脱离经济要素

部分工程设计人员未充分认识到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且电力工程设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未有效开展电力工程造价控制。此外,技经人员在现场勘查方面的工作不到位,未充分了解工程概况,仅通过工程设计人员提供的资料评估,导致工程预算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进而使工程技术脱离了经济要素。

2.2工程设计脱离工程施工

一直以来,电力工程的设计工作由专门的设计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由电力施工企业完成,设计与施工双方的联系并不紧密。因此,工程设计常脱离于工程施工,比如,设计人员因未参与施工而缺少施工经验,施工人员因未深刻理解设计理念而导致施工出现偏差。

3技经工作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

3.1有效掌控项目设计阶段

技经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工程设计。在项目决策后,项目设计会对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施工图纸设计的最初阶段,工程建设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规模、产品方案和建设标准共同对投资限额起决定作用;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相关人员能精确地计算出工程造价。项目的投资、施工完成后,其使用效益与工程设计阶段的整个工程质量紧密相关。在整个项目的设计中,技经人员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并尽可能地缩短工期,达到减少投资费用和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工程设计方案的种类众多,这就要求技经人员对其进行优化分析,选择安全性高、经济性好、合理、适用的方案。

3.2严格控制施工程序

在施工阶段,技经人员不仅要加强对电力项目合同的管理,还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操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以下2点:①在开工前,施工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比如选择合理的开工时间,且在所有准备工作都已做好后才能开工。②严格核查设计变更。在电力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常出现设计变更的现象,技经人员要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尽最大可能将设计变更产生的经济损失降至最低。此外,如果需要变更设计,则设计人员必须提前向管理人员提出,尽量将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进而防止因设计变更而扩大工程规模。

3.3加强对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

由于材料价格每天都在变化,所以,技经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了解最新的市场动态,挑选优质材料。技经人员在选购工程材料时,应抓住批量优势,减少中间环节,从而降低购买成本;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做好大型辅助设备和主机的招投标工作,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程资金的使用;不可盲目采购,技经人员不仅要缩短材料储备的时间,还要尽量降低因资金筹措而产生的利息支出。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应重视技经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水平,培养其敬业精神。工程的各个方面几乎都需要技经人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工作经验都会影响工程的开展。此外,相关领导阶层,比如电力设计、施工单位也应重视技经工作,严格把关,落实规章制度,在项目建设中层层渗透技经工作,并保证技经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从而最大程度地体现技经人员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4结束语

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建设中,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只有科学、合理地设置工程各个阶段的目标,有计划地控制建设目标,在项目投资的各个阶段控制投资发生额,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使施工预算、投资估算、承包合同价、初设概算等更加合理。

参考文献

[1]郑银侠.浅谈技经工作在电力工程中造价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16).

[2]李昌琼.技经工作在电力工程中的造价控制[J].广东科技,2013,22(6).

[3]李文莉.浅谈技经工作在电力工程中的造价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9).

第3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工程造价管理是加强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优化工程项目资源配置,提高工程项目综合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从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项目建成后使用阶段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达到提高过程质量、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有两种管理: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工程价格管理。

(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环节的成本管理

搞好项目资金控制和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是提高项目效益的前提,控制资金成本支出是对资金使用环节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项目部各业务部门之间对资金使用应建立严格的控制制度。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说,项目财务管理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项目经理必须亲自管财务,财务部门要做好对资金使用环节的控制,必须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务与现金日清月结。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项目管理,必须加强对财务本身的管理,以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与风险。

(二)控制成本预算,分解经营目标和可控成本

成本预算是预测项目成本和控制支出的依据,也是工程项目考核责任成本的工具。上海民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在采用的项目内部招标制度是在多年项目管理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成本控制办法,公司制定施工定额、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成本控制预算,各专业分包人、施工班组与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与承包报价。公司有专门的评价小组对报价进行综合评价,然后确定方案科学、报价合理的分包人、施工班组来承担项目施工的具体任务。这套办法搞活了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激发了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与主管能动性,使企业效益做到了最大化。这当中作为项目经理与分包人、施工班组的责任成本预算是否合理有效,是对项目经理、技术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实力的检验,是工程项目成败的极为重要的一环。对指标分解是否合理,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决定项目成本管理成败的关键。

(三)加强合同管理

项目部与分包人对施工企业来说是处于被管辖与控制的地位,但是就经济活动的商业层面来说,其实质也是对等的合同与协议关系,尤其是挂靠与分包的专业队伍,具有更大的独立性。项目部具有特定性与临时性,这就决定了其经营活动的趋利性与临时性。因此,必须根据这些性质,制定适合企业发展与项目管理的责任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用来约束施工活动行为,使之在有序、可控的范围内顺利实施。作为施工企业在模范履行合同、协议的同时,还要加强对项目部、分包人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

二、价值工程

谈到工程经济的价值,就不得不提到价值工程。在建筑领域应用价值工程,对降低建筑成本(工程造价),合理配置资源,增加建筑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价值均具有深远的意义。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与诸多因素相关,工程投资控制已不再狭义地定义为项目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控制,还应包括经济分析、风险分析、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内容,是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投资的概念。建筑产品更新换代的最终价值体现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

(一)价值工程的概念及含义

价值工程(简称VE),又称价值分析(简称VA),是指以产品或作业的功能分析为核心,以提高产品或作业的价值为目的,寻求以现时最低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或作业使用所要求的必要功能的一项有组织的创造性活动;是研究如何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获得必要的功能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强调的是产品的功能分析和功能改进。其基本含义包括:着眼于寿命周期成本,寿命周期成本是指其寿命期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生产成本和使用成本两部分;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对研究对象进行功能分析,通过功能分析,找出并剔除不合理的功能要求和过剩的功能,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价值工程是一项有系统、有组织的管理活动,而且价值工程研究活动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

(二)价值工程的特点

价值工程以提高产品价值为目的;价值工程功能分析为核心。通过对功能的系统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更好的方法来实现功能;价值工程是一种依靠集体智慧所进行的有组织、有领导的系统活动;价值工程以创造精神为支柱价值工程,强调“突破、创新、求精”;价值工程以系统观点为指针;建设项目生产周期的不同阶段对项目经济性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价值工程活动侧重于开发设计阶段,并非忽略其他阶段提高价值的活动。

第4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关键词:工程成本;工程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2-0077-01

0 引言

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建设中,都以工程建设质量为生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如何最佳控制和降低工程成本,从而实现以最小的耗费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是施工企业永恒的主题。因此,加强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工程成本的构成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一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工程投标成本,指工程投标阶段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此成本施工企业无法控制。另一个是施工企业可以控制的成本,即施工成本,指从工程项目开始到工程竣工结束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所谓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控制就是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工程成本支出控制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各项费用控制在计划范围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我们在下面所提及的工程成本控制主要是指施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成本的控制。施工企业工程成本的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五项内容。这五项费用按其计入工程成本核算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成本:二是间接成本。

2 工程成本的控制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控制是一个全员、全过程成本控制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单位的每一个部门及每一个人的参与。当前施工企业通过招投标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大多数是标段(项目)工程,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因此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有了好的施工方案,好的施工队伍,必定会达到施工安全文明、质量好、工期短、消耗少、资金省、成本低的良好效果。

2.1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②施工方案;③施工进度计划i④施工准备工作计划;⑤编制各项需要量计划;⑥施工平面布暨图。总之,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企业根据工程设计及建设单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以及主客观条件,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的全方位筹划和安排,是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相当程度地决定着工程成本水平的高低,所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执行也是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

2.2 施工组织设计的控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进行控制。有关人员要进行实地调查,熟悉施工现场,掌握施工阶段和施工程序及工程管理机构、人员的分工等情况。①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做到每道工序完工或每阶段工程完工都有完备的施工原始记录和准确的工程计量,有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位。②施工单位要充分利用施工机械设备扩大机械化施工范围,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③施工单位在工期安排上,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冬、雨季的施工进度安排。④施工单位在执行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前提下,要尽量采用先进合理而又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法,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降低工程成本。⑤施工单位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就地取材,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的运输量,以降低采购成本和节约运输费用的支出。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及分工要按工程需要并遵循高效、合理、适用的原则进行组织安排。⑦施工单位要以满足工期和均衡施工为前提,合理安排资金、人力、材料、设备的均衡供应量计划。

3 工程成本形成过程控制

3.1 人工费的控制施工队伍要实行合理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人员,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出现怠工窝工现象,尽量减少成本费用支出。

3.2 材料费的控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的要求,控制各种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一要把好采购关,降低采购成本。对于主要材料要进行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严禁自行购置。二要把好材料收发关,明确工程合理的材料消耗量,节约用料,防止浪费。另外,建立健全材料台账,严格收发料制度。

3.3 机械使用费的控制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和设备的能力合理配备机械。施工单位机械设备使用量及型号要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按施工进度要求进场。要建立机械设备日常定期保养和检修制度,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机械操作人员的作业培训,提高其完好率和使用率,杜绝发生机械事故,同时做好机械台班记录和燃油消耗记录。对于外部租赁设备,要做好工序衔接及登记记录,提高机械的利用率,尽可能使其满负荷运转。

3.4 其它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的控制这些费用都相应落实到人,层层把关,使每一种支出都以收入为基础,按预测时的目标控制。

3.5 应缴税金的控制应缴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收入乘以适用营业税率。应缴营业税是施工项目按工程结算收入逐步提取,由施工企业统一掌握缴纳。

4 其他影响因素方面的控制

其他影响因素具体包括:①工程质量控制水平。由于项目部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过关,会造成返工,从而增加各种资源的消耗,甚至会影响工程进度,给项目部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也会给施工企业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目前政府对项目施工的安全及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如果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伤亡事故,项目部将会受到罚款、停工等处罚,甚至可能被清理出建筑市场,从而影响施工企业的生存。③项目变更索赔工作。施工现场千变万化,实际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不一定相符,索赔工作稍不细致就会加大了成本支出。④竣工结算成本控制。所谓竣工结算成本是指项目部的实物工作量已经完成,工程进入竣工决算阶段后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竣工结算成本是施工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忽视竣工结算成本的控制,会影响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⑤根据天气情况控制成本。施工企业,特别是搞绿化,公路养护工程等的企业,可以根据天气预报预知最近几天天气情况,如预知几天后有雨,公路养护工程可以提前赶工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浪费;绿化工程,可以及时栽植需要栽植的苗木,栽好后正好用雨水浇灌,为工程节省成本费用。

总之,加强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控制对降低工程成本、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提高经济效益等具有深远的意义。加强施工企业工程成本管理是施工企业向科学管理要效益的具体举措。是使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完善自我,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凌毅.浅论施工企业成本控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8)

第5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内容提要: 正式性不是经济法程序的固有属性,非正式程序也是经济法上的一种重要程序,对经济法功能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替代性作用。在经济法中引入非正式程序,除了基于效率追求之外,还应考虑公平问题。非正式程序所保障或实现的公平,既有程序参与人内部的公平,也有程序参与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外部公平。公平价值具有抽象性、主观性,其实现载体主要体现为程序运行的特定仪式,为此,法律必须为非正式程序的运行设定各种形式约束,以保障运行过程与运行结果的公平。 

 

 

      一、问题的提出

法的运行离不开程序,程序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一般认为,在涉及公权运作领域,应当强调程序的正式性。经济法是保障与规范国家经济管理行为之法,因而经济法中的大多程序都属于正式程序,其适用具有较强的法定属性与强制色彩。但基于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法的实用性等考虑,在现代经济法中,程序的正式性很多情况下已不再被过分强调,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注重法的回应性的理念或制度,正在对经济法立法与执法产生深远影响,表现之一就是,在特定领域或特定问题上,经济法程序的非正式性已越发受到人们重视,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所谓经济法程序的非正式性,主要是指在经济法运行中,执法程序不再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在程序适用上,执法机关或市场主体具有选择、协商的充分权利。这类执法程序,我们可称之为“非正式程序”。从实践看,经济法中的非正式程序在各国经济法制度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如咨询程序、执法中的和解程序等。这类程序相比于正式程序来说往往处于替代地位,但却具有鲜明的经济法特色,在实现经济法功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强调非正式程序的重要性,主要是为了提高经济法的执法实效,效率价值是非正式程序的首要价值 [1] [1]。在经济法中,非正式程序很大程度就是基于对正式程序高运行成本的克服而被引入执法过程中的。但同时,为防止程序适用过于随意,或侵害相关主体利益,在非正式程序的适用中还必须注重公平问题。经济法在引入非正式程序的同时,能否提供相应的机制来保障程序运作的公平,不仅关乎程序自身的合理性、正当性,也关系到效率价值能否最终实现。

强调非正式程序的公平价值,主要目的在于建立一套不仅符合效率要求,也符合公平要求的程序类型。这也意味着,非正式程序的引入、运作不是完全取决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更不是任意的。非正式程序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接受一定的规则约束,否则就会伤害程序的权威。

二、经济法非正式程序的含义

正式程序与非正式程序的区分标准,主要是程序的法定性与适用效力。一般来说,正式程序是指法律上有严格规定,关涉经济法主体权义实现的具体程式及其展开顺序;非正式程序主要是指其运作或展开具有较大灵活性,法律上并未设定具体模式的程序。正式程序一般具有法定性,其适用与否不能由相关主体选择,主要表现为一些羁束性程序或约束性程序,是通常情况下经济法主体从事经济法行为时必须采纳或遵循的程序;非正式程序,法律往往未规定其应如何具体实施,因而一般具有灵活性,主要是一些裁量性程序或非约束性程序,是经济法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性采纳的程序。

从外延上看,经济法上的非正式程序概念是一个总称,经济法中并不存在一种特定的程序就叫非正式程序。在不同子部门法中,非正式程序的具体称谓并不相同。例如,在反垄断法中,执法机构提供的咨询程序以及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和解程序是典型的非正式程序;在税法中,非正式程序主要有税务机关提供的意见程序、税收征管中的和解程序等;在证券法中,证券执法中的非正式调查程序与和解程序等也属于较为典型的非正式程序。

可见,以程序的自身属性或适用阶段的不同为标准,上述非正式程序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具有任意性的咨询程序,主要是市场主体向执法机关或专门机关就特定事实或法律问题咨询意见;二是非正式调查程序,即在执法机关展开正式调查之前可能采取的简易程序;三是执法和解程序,即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和解,包括相对人单方作出特定承诺或双方达成有效和解协议。

总体来说,经济法程序的正式性比较明显,但随着经济现实日趋复杂多变,在经济法运行中,正式程序在特定领域或特定情况下难免不敷适用,而非正式程序则具有灵活多变、适应性强以及可以协商等优点,因而能够更及时、更准确地回应经济现实的需要,有利于形成更妥当、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更重要的是,在经济法领域,存在较多的垄断、证券等专业性问题,在对这些问题的预防或解决方面,相比于严格的、繁琐的、以“限禁”方式为主的正式程序,非正式程序的优势尤其明显。因此,在现代经济法中,基于节约执法资源、提升法的可遵从度、提高法律运作绩效,以及增强经济法适应现实的能力等多重考虑,在有些领域或特定情况下,也会运用较多的非正式程序,强调非正式程序替代功能的发挥。

三、非正式程序公平价值的基本要求

经济法在很多场合注重发挥程序非正式性的积极功能,但同时,为了防止程序适用的随意,保护程序参与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对非正式程序附加公平价值的追求。只不过,公平本身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且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很多时候,公平是难以描述的,只能被相关主体感知,因此,非正式程序对公平的保障,形式上只能是一种作为“最大公约数”的价值表达,是否实现了公平的目的,不同主体的感知可能会出现差异。强调程序公平,主要是将那些被公认为有助于保障公平的要素或机制吸纳到程序的运行过程之中。也即说,公平价值很难如效率价值那样进行结果判断,它更多地存在于程序之中,通过程序过程体现。这就要求,为保障适用上的公平,非正式程序必须具有某些仪式性的特征。

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程序的仪式性可能会耗费效率,也即特定仪式或步骤的采纳,往往会增加程序运行的直接成本 [2] [2],进而对效率价值的实现产生影响。正是在此意义上,公平与效率之间常被认为存在一定的冲突 [3] [3]。这意味着,经济法在引入非正式程序时,必须对程序的公平性与效率性之间进行协调。协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判断哪些程序更需要仪式以及需要哪些仪式。

事实上,不同程序对公平的需求是不同的,公平价值的实现并非需要所有程序来完成,因而对不同程序的仪式性应当区别对待。在经济法中,非正式程序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纯粹的技术性或手续性程序,它不涉及主体利益的实质性变更;另一类则是会对相关主体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实体性程序。在第一类程序中,由于不涉及到主体感知,效率价值是第一位的,公平并不是主要问题。而在第二类程序中,人们对公平的关注就可能会超过效率,这就要求,在保证效率的同时,更应保障相关主体的权益,效率的取得应以最小化伤害为前提。这类程序显然不是越简便越好,为了保障公平而增加程序的仪式性,进而牺牲一定程度上的效率,是具有正当性依据的。

如果更具体来看,实体性的非正式程序还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赋予利益程序,一是施加负担程序。两类程序的公平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程序的仪式性也不可一概而论。

在赋予利益程序中,结果对程序参与人来说是有利的。人们总是认为,较少获得利益比没有获得利益更好,较早获得利益比较晚获得利益更好,因此,相对人可能宁愿牺牲一些仪式来获得确定的利益回报。也就是说,在这类程序中,效率可能会成为公平的替代物。在这里,公平并不是不重要,如果公平与效率能够同时保障,相对人也需要公平。但所谓“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与十分明确的、可以直接获得的效率相比,公平可能就是可牺牲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公平在赋予利益程序中不太重要。在这类程序中,对公平具有迫切需求的不是程序相对人,而是利害关系人,因为利害关系人可能因程序相对人的获利而遭受损失。追求公平因而也主要不是针对相对人而言的,而是为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如果将一项本该赋予某主体的利益错误地给了另一主体,则在该程序中,相对人显然不会觉得不公平,而本该获得该利益的主体就成了第三人,对他来说,这样的程序就是不公平的。这就要求,非正式程序必须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使他们也感知程序的公平性。保障这种公平的具体机制,在非正式程序中主要体现为程序公开、接受异议等内容。

在施加负担程序之中,人们对公平的需求最为强烈,也最易感受到未获得公平对待。为了消除人们的不公平感,保证程序结果的正当性,这类程序就特别需要一些仪式性要素。在各类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参与,通过参与可以消除相对人的不满。基于参与以及在参与基础上的平等对话与理性说服,相对人就能对将要接受的负担产生确信和承认,程序的结果因此就获得了正当性。参与机制确保公平的原理在于:相对人的主张和异议可以在参与中得到充分表达,各种不同的利益和价值可以得到充分权衡,最后的决定因而有理由被认为是基于给定条件和标准而作出的最妥当安排,因此,参与本身就暗含了相对人的自我选择;即便相对人还可能存在不满,但相比而言,通过参与形成的决定已经大大缩小了事后抵抗的余地和可能,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过程已经吸纳了这些不满。

对非正式程序的上述类型划分,实际上也表明了其保障的公平的具体内容。一个理想的非正式程序,应该让所有的程序参与人与利害关系人都感受其公平性。据此,这种公平应当包括两种:一是作为程序参与人的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公平,主要是执法机关不得侵害相对人的权利,既包括实体性权利,也包括程序性权利;二是可能受程序影响的所有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即每个市场主体,不论是作为程序参与人的相对人,还是为参与到程序之中的利害关系人,都应得到公平对待。根据主体不同,第二类公平还可分为两种:一是同作为程序参与人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即不同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同一非正式程序之中时,应该获得公平的对待;二是程序参与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公平,主要是为了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四、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公平

与正式程序相比,非正式程序公平价值的首要表现,就是能够维持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平衡,从而在实质上而不仅仅在形式上保障了双方之间的公平。这种公平是非正式程序追求的第一重公平,也是最重要的公平。

执法双方之间的公平,只能通过程序过程而非程序结果来完成。在任何经济法程序中,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都不具有共同的利益追求,执法机关主要关注执法实效、公共利益,相对人则更关注经营收益,这是一种市场利益,也是一种个体利益,因而在执法双方之间无法通过利益分享格局的建立为来维持公平。它们之间的公平只能是一种结构性公平,一种谈判能力的公平,或者法律地位上的公平。在正式程序中,程序运作按照法律设定的模式进行,执法机关对相对人具有绝对的命令权,即便是赋予利益的程序,利益申请也具有严格的要式性,是否符合获得利益的条件,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执法机关的审查。因此,在正式程序中,执法双方之间既不具有实质上的公平,也不具有形式上的公平。如果相对人对执法机关的行为不满,一般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来寻求公平,但这种公平,是事后恢复的公平,是借助于其他程序而获得的公平,并非正式程序自身带来的公平。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结构性公平,只能在非正式程序中实现。

非正式程序保障这重公平的主要机制是参与,即在运作过程中,摈弃了单方面的“命令——服从”模式,通过吸纳相对人的意见,以协商合作的方式完成程序。事实上,所有的程序都应当具有参与的特征。很多法律程序都需要申请,申请就是一种广义的参与。即便无须申请,程序运作一般也会涉及两方以上主体,只要程序的主体不是单一的,程序实际上就需要参与。但在不同程序中,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是不同的。有些参与只是形式上的,或者要式性的,这种参与显然无法保障实质上的公平。经济法中的非正式程序,并不将参与看作是一种简单的程式或象征,参与绝不仅仅是出席、旁听,而是让参与者发表意见,并吸纳合理意见,即强调通过参与作出决定,参与本身就是形成结果的必要手段。

基于此,非正式程序中的参与,始终是与协商、合意连在一起的。大多时候,参与都包括两个核心环节:一是发表意见;二是进行和解。

发表意见是参与的最基本内容。在程序正义理论看来,当某个法律决定将要影响特定当事人的权益时,这些当事人应当享有了解作出该决定的相关信息、反驳对自己不利的观点、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这被概括为“得到听证的机会”,是一项得到普遍认可的原则。这项原则具有悠久的历史。英国普通法上古老的“自然正义”原则,就将“被听取意见的权利”(the right to be heard)作为程序正义的一个基本要求。美国“正当法律程序”的核心问题之一,按照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就是当事人在涉及到他们自己利益的决定制作过程中必须享有发表意见、反驳对方观点的权利。

在经济法上,非正式程序是市场主体发表意见的重要渠道。但是,这种发表意见不是仅仅可提出意见、建议,而是可以进行平等协商。在民主、服务以及契约理念的影响下,经济法执行中的协商虽然也具有工具价值的一面,即有助于程序结果的正当化,有助于提升执法双方之间的“沟通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但协商本身就被认为具有重要的公平价值。协商不仅可以缓和冲突,能够以和平的方式高效地完成执法目标,更重要的是,这一过程本身就平等和民主价值的充分彰显。也就是说,无论协商的最终结果如何,即便双方之间未能达成共识,只要执法双方之间进行了谈判、协商和沟通,就能够充分地显示出执法机关对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主体地位、自由意志和正当利益的承认和尊重。仅这一点,就能够拉近执法双方之间的距离,增强相对人对执法机关的信赖,也有助于建立和维护两者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 [4]。

协商是为了寻求合意,因而协商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和解。经济法中的很多执法程序,都允许最终走向和解。例如,我国《反垄断》中规定的经营者承诺程序,就是一种典型的执法和解程序 [5] [5];在证券执法中,引入和解也是大势所趋 [6] [6]。和解对公平的保障并不在于和解内容的理性化上,而在于和解本身即意味着双方主体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如果和解双方地位不对等,和解就是徒具形式的。

综上所言,协商、和解是参与的应有之义,非正式程序能否实现公平价值,与是否确立参与机制密不可分。同时,仅有参与还是不够的,参与还应具有一定的充分性、广泛性,为此,应当尽力减少程序运作中的对抗性要素(adversary elements)。在这方面,非正式程序的优势是固有的。对抗性的充分程度,正是正式程序与非正式程序的区别标准之一 [7] [7]。

五、受程序影响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

(一)作为程序参与人的市场主体内部的公平

非正式程序的运行,不仅应当保障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公平,还应当保障可能受程序影响的所有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如果不同的市场主体都是程序的参与人,内部公平首先就体现为参与人之间的公平。具体是指,不同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同一种非正式程序之中,他们获得的对待应该是大致相同的。也就是说,不论作为程序参与人的市场主体是谁,在非正式程序的适用上,应该产生大致相同的结果。这是非正式程序保障的第二重公平,也即结果的一致性(consistency)。这种公平既是程序固有的“一致性”特征的当然要求,也是非正式程序在适用过程中必须追求的目标。

结果一致性是针对不同市场主体而言的,主要是一种空间上的一致性。与结果一致性相反的就是空间上的不一致,即在同一时期内,对不同的市场主体适用同一种程序,却产生不同的结果。空间上的不一致,是一种行为对待上的“双重标准”。不论是赋予利益程序,还是施加负担程序,空间上的不一致都会破坏市场主体的行为预期,使特定相对人产生不公正之感。

从广义上来看,除了空间上的不一致之外,在非正式程序的适用过程中,还可能会产生时间上的不一致。时间上的不一致是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即对于给定的同一种非正式程序,同一主体在不同时期内适用,产生了不同的结果。这种不一致尽管对其他市场主体没有影响,因而不会在市场主体之间造成不公平,但它会让同一市场主体产生不公正之感。这种不公正感同样会破坏其行为预期,不仅如此,它还可能损害市场主体的信赖利益,或者使其产生侥幸心理 [8] [8],而无论哪种结果,都可能与非正式程序的适用初衷发生冲突。因此,从广义上来看,非正式程序所要追求的结果一致性,还应包括时间上的一致性,即同一市场主体在不同时期适用同一种非正式程序,其所得到的结果应当是大致相同的。

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结果不一致都是不合理的,不论是空间上的不一致,还是时间上的不一致,都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因为一致性并非不考虑差异,基于主体能力及行为方式或客观情况的差异,法律上区别对待往往具有较大的合理性。尤其对非正式程序来说,它本身就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仅是其固有属性,也是其保持适用性优势的关键。因此,非正式程序所追求的结果一致性,并非空间上的绝对一致,也非时间上的绝对一致,而是一种体现差异的一致性。一致性的表现并非结果完全等同、绝对一致,而是大致相同,主要是强调基于非正式程序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产生影响时,这种影响的方向应该是一致的,而且幅度上也不能悬殊过大。一定的差异是允许的,只要这种差异能得到市场主体的认可即可。在这里,关键是让程序参与人获得心理认同感,只要差异是在一种过程公开、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协商的结果,那么就是可接受的。这就要求,一些关乎市场主体实体利益的非正式程序,应当为程序参与人提供一种开放性的参与渠道,当事人可以提出各种观念、证据、主张、经验,并对之进行讨论。程序的实体性特征越明显,就越需要公开,越需要参与、协商甚至合意。

还需注意的一个方面是,结果一致性虽然是针对市场主体而言的,但本质上却是对执法机关的要求。程序法研究表明,一致性要求主要通过一种类似“作茧自缚”的效应防止公权行使的擅断。因此,在一致性的获得上,市场主体无可作为,是否、如何保持结果的一致性以及保持多大程度上的一致性,几乎完全依赖于执法机关的行为。在这过程中,执法机关需要判断,既要判断不同市场主体所处的情形是否一致,同一市场主体前后两次行为是否相同,也要判断何种结果才是一致性的结果,而在存在判断的场合都需要裁量。因此,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一致性本来是为了限制裁量,但保持一致性又离不开裁量。克服这种悖论的手段只能是限制自由裁量的“度”,即一方面允许判断,但又不能不受限制地判断。也就是说,判断或选择必须在给定的范围内进行,执法机关被赋予的自由裁量只能是一种“弱选择型自由裁量” [9] [9]。在一项程序中,决定选择强弱或选择范围大小的因素主要是实体性标准。如果标准确定了,执法机关的裁量在实体层面就是可控制的。这就要求,非正式程序在设立时,不能完全将程序的运作权交给执法机关,在程序运行的整个过程,执法机关并不必然居于主导地位。同时,作为一项程序性制度,非正式程序也不是不受任何实体标准限制的,相反,非正式程序的运作必须接受实体标准的检验。尤其是那些与相关主体权益关系紧密的实体性程序,尽管需要灵活性,但灵活性必须被限制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实体标准之内。例如,反垄断执法中的和解制度,虽然总体上是一项程序,其启动与运行,很多时候都需要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但各国反垄断法对该程序的规定,都有很多实体性内容,包括和解的条件、和解的撤销、和解中的监督与法律责任等等。

(二)程序参与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公平

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还包括作为程序参与人的市场主体与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虽然大部分非正式程序只会对程序参与人产生影响,但有些情况下,非正式程序的运行还会涉及到其他主体的利益。这类非正式程序主要是实体性程序,而且多为合意型程序。

如果执法双方之间的合意涉及到实体利益的处分,则该处分很可能会侵害其他主体利益,即处分了本属非程序参与人的另一市场主体体的利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经济法中违法行为侵害的利益具有复合性。某一项违法行为可能既侵害了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也损害了经济秩序,进而侵犯了公共利益。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主要目的是进行公益保护,而很少涉及到私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执法机关与违法者达成合意,以合意代替行为的违法性认定或者直接代替处罚,就可能使得受违法行为侵害的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按照正常程序,违法者会被执法机关宣告行为违法或行为无效,这种正式的处罚内容就可以直接作为第三方向违法者主张赔偿责任的有效证据。但如果执法机关与违法者达成合意,由于合意大多不作记录、不经裁判,第三人将很难获得相应的证据。即使合意有可能采取书面形式,或者有明确的内容,但合意内容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其作为证据的效力如何,也会存在争议 [10] [10]。

这就要求,合意型非正式程序在运作过程中必须考虑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公平价值应当是一种体系,而非孤立的特定主体之间的公平。一项实体性或程序性制度的运行,应当让利益可能受到影响的所有主体都感受到公平,而不论该主体是程序的参与人,还是利害关系人。就合意型非正式程序来说,作为程序参与人的市场主体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与执法机关进行协商。如果非正式程序所保障的第一重公平能够实现的话,对这些主体的利益保护就不成问题。这里关键需要保障的是另一重公平,即作为程序参与人的市场主体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公平。

非正式程序实现这种公平的主要机制是赋予利害关系人一种程序上的“防卫权”(the right to self-defense),即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出示证据、发表主张等方式来“防卫”自己的利益,以免自身的合法利益因执法机关与违法者之间的合意而难以主张。具体做法可以是:一方面,要求执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和解时,应当考虑第三人因和解契约成立可能遭受的损害,如果违法行为影响较大,涉及的受害人较多,则和解就不应被允许;另一方面,在协商过程中,如果存在利害关系人,执法机关应当征询其意见,合理意见应被采纳,以便作出恰当的安排 [11] [11]。

此外,合意型非正式程序在运作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即和解所涉的行为并未造成第三人利益损害,但和解协议的履行将会侵害某主体的利益。这时,第三方的利益也应得到保护。最有效的方法是,可以对程序运行做出限定,即要求和解协议必须经该第三方同意后才可发生效力。

六、结  语

在经济法中引入非正式程序,除了基于效率追求之外,还应考虑公平问题。由于非正式程序的运行涉及多方主体,其保障或实现的公平也应是多重的,甚至在有些情况下还会涉及公共利益保护。

从各国成功实践看,不论何种非正式程序,大多具有一些能够体现公平价值的仪式性特征。从制度层面看,仪式性即形式约束,强调非正式程序的运行必须接受法律设定的诸多形式上的限制。非正式程序的运作形式如何,直接影响到相关主体对公平的感知。因此,仪式性对非正式程序来说至关重要,它是保障程序运行过程与运行结果公平的主要途径。

一般而言,对非正式程序进行形式约束的内容或方式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增加程序的可预见性,保障相对人的理性预期。尤其在合意型程序中,一旦合意已经达成,则对其修改或撤销进行限制,除法定事由外,执法机关不得单方修改协议内容或放弃协议履行;第二,如果非正式程序的所涉行为或程序运行可能或已经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则应当允许该第三人参与到程序之中;第三,通过程序公开建立公益抗辩机制。各国实践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程序公开来实现,相关主体知悉协议的具体内容后,可以进行评论、提出意见,也可以以公益保护为由进行抗辩。

 

 

 

 

注释:

  [1]关于非正式程序的效率价值,可参见拙文:《经济法程序的非正式性及其效率价值》,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6期。

  [2]在强调程序多元价值的理念之下,程序运行所产生的成本一般有直接成本(direct costs)、错误成本(error costs)和道德成本(moral costs)之分,而直接成本即程序正常运行所需的耗费,是任何程序运行都会产生的成本。程序的效率追求意味着在程序收益(包括过程收益与结果收益)确定的情况下,各种运行成本的最小化,其中最基本的就是直接成本的最小化。相关论述可参见拙文:《经济法程序的非正式性及其效率价值》,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6期。

  [3]这种判断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看是有一定道理的。强调程序运行中的公平固然可能会增加直接成本,但却可能会大大减少错误成本和道德成本,因此,程序公平并不一定会带来程序无效率。

  [4]相关论述可参见施建辉:《行政执法中的协商与和解》,载《行政法学研究》2006年第3期。

  [5]相关论述可参见拙文:《反垄断法承诺制度的执行难题与激励》,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2期。

  [6]相关论述可参见郭雳:《美国证券监管执法中的调查与和解制度》,载杨紫烜主编:《经济法研究》(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7]这在美国行政法中表现得很明显。美国法上有“非正式行政行为”(informal administrative action)的概念,指的是程序中缺乏充分对抗性要素而作出的行政活动方式。基于这样的标准,美国法上的非正式行为包括三类:(1)对抗性要素的简化。例如,一个正式的行政裁决,需要在时空要件、利益代表和质证过程等方面设置规则来确保对抗的充分性。如果裁决被缩短或小型化,那么就会因为简化了对抗性要素而被归为非正式行政行为。(2)对抗性要素的弱化。如美国广泛采用的公告评议式规章制定,它通过特殊的程序设计,弱化了正式规章制定程序所强调的充分对抗性。因此,它也被称为“非正式规章制定”。(3)对抗性要素的异化。它往往体现在那些与传统正式程序观念不符的选择性技术(alternative techniques)中。如规章制定程序开始前采取的磋商行为或者协商性管制。这种活动方式不仅突破传统行为理论对裁决与规章制定的两分,并且将传统程序所强调的对抗性要素,转化为对妥协、自愿与合意的关注,从而成为倍受关注的新型活动方式。可参见蒋红珍:《非正式行政行为的内涵——基于比较法视角的初步展开》,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2期。

  [8]例如,在某项赋予利益程序中,市场主体第一次获得了100元收益,那么对于第二次的相同情况,他也会抱有100元的预期,但实际上,这次执法机关只赋予了其50元的收益,这里就可能导致信赖利益受损。而在一项施加负担程序中,如果市场主体第一次获得的负担是100元,那么他就会抱有同样行为只需负担100元的预期,但实际上,这100元可能是执法机关基于各种原因(如调查成本过高、掌握的证据不充分等)而进行让渡的结果,也就是说,市场主体行为的可惩罚性绝不仅仅100元。这种情况下,如果100元的负担是相对较低的,则市场主体的侥幸心理会使得同样行为一再发生。

  [9]“弱选择型自由裁量”是与“强选择型自由裁量”相对的。所谓“强选择型自由裁量”,主要指法律几乎没有规定选择的范围,如何选择完全交由执法机关进行,即执法机关可选择性非常强,裁量的范围非常大。

第6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1.1重建设,轻管理

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水利工程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甚至水利设施带病运行的问题严重存在,工程运行困难,严重制约了水利工程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影响了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农村小型水库、水利工程众多,工程属集体所有,大部分转包或转卖,集体不受益,农户是受益人,但没有使用权,以至于出现“用水的不管水,管水的不用水”,“使用工程个个有份,管理维护人人无责”。产权不明、权事不清,这种权、利分离造成一些水利工程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管理责任不明,加上维护维修资金的严重匮乏,工程或遭到破坏、或被盗、或年久失修而废弃,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1.2维护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水利工程项目在前期投资计划中仅将建设资金列入预算,而并不包含后期的维护费用。水利工程设施投入使用后,产权主体和运行管理主体往往模糊不清。原因之一是维修资金来源问题没得到有效解决,水利设施不出问题还好,一旦出现问题,维修就是一笔大的费用,乡镇、村两级政府拿出这笔费深感吃力,受益户则往往关切度不高,甚至是事不关己的态度。二是没有专门管护人员巡查看护管理,导致水利设施被盗、遭人为破坏的事情时有发生。从目前效果看,“一事一议”政策由于资金筹资额度小、落实难度大等问题而缺乏可操作性。灌溉用电、用水的价格都相对较高,大部分农民承担不起,而政府对农村水利投入的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不足,造成管理单位在做征收水费的工作时存在困难,工程很难正常营运。

2水利工程建设盖州市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水利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农业的命脉。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水利建设、是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当其冲的是对与农业联系最为密切的水利工程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工程必须顺应农业的发展趋势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如此才能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1农业种植结构与农田水利工程

盖州市是个丘陵地区,山多地少,农业人口53.49万人,土地面积2930km2,耕地面积61.02万亩,其中水田5.62万亩,旱田37.56万亩,菜田7.63万亩,林果10.2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15亩;水利工程: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座,小(Ⅰ)型水库6座,小(Ⅱ)型水库12座,提水闸16个,泵站11个,塘坝183个,窖池36个,灌溉井87240个,有效灌溉面积39.1万亩,占灌溉面积的65%。占农村水利工程绝大多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现状却令人堪忧,这些工程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人用、没人管,有人问、没钱修”的现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状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相适应,灌溉水利用效率较低,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等等,很多都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2健全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增加水利工程数量

政府要建立健全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采取政府投资、政策融资、社会筹资、银行贷款、个人捐资等多种方法来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保障,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新型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首先,政府要扩大水利工程的建设范围,增加财政投资规模;其次,为避免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主管部门应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定向定额补贴等方式,引导全社会、集体乃至农民增加对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第三,要充分利用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国债资金、水利建设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来实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保证。农民是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直接受益者,在小农水项目建设上,应改变过去政府一手包办、农户参与决策和监督少的做法,遵照农村水利工程“民办公助”的原则,推行农户全过程参与的建设模式。要广泛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投工投劳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2.3改善种植结构,增加农业收入

原来种植结构主要是以玉米、高粱为主,所配套的水利工程是为了满足粮食作物的生长需要,但经济附加值低。现在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大棚、蔬菜、瓜果、苗木等经济作物面积不断增加,对原水利工程灌溉、降渍、抗旱的标准要求不一致,其标准更高。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农业农民收入是县级政府的主要任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又是市场化行为,一家一户生产模式缺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整,给农村水利工程的配套建设带来了一定困难,加大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适应农业产业调整就显得更加重要。

3对策和建议

3.1完善管护机制

农村水利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农村水利工程投入大、见效慢、管理难、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多表现为间接的社会效益,公益性较强。因此,尽快建立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新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针对小型水利工程“国家管不到、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了”的问题,应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严格界定各类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产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解决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公共性和农户家庭经营的个体性矛盾的重要途径。要按照“民建、民管、民有、民营”的模式,逐步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培育成为用水和管水主体,赋予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灌溉工程自主管理职权,建立群管为主、专管为辅,专群结合的新型农村水利服务体系。

3.2改变种植方式

农田灌溉占用水量的70%,农田灌溉用水无非是打深井和用水泵引水的方式,造价高,增加农业产品成本。因此通过土地平整、深翻深松、免耕少耕,平衡施肥和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改进种植结构和耕作技术,提高农作物产量和产品质量;采用滴灌来降低农田水分蒸发耗水量。改变种植方式合理开发利用水利资源,降低农产品成本,促进农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3采取涵盖保墒技术

在耕地表面覆盖塑料薄膜、秸秆或其他材料抑制土壤蒸发,减少地表径流,蓄水保墒,提高地温改善土壤物理性状,达到蓄水保墒,提高水的利用率,促进作物增产的良好效果。秸秆覆盖一般可节水15%~20%,增产10%~20%,覆盖塑料薄膜可增加耕层土壤水分1%~4%,节水20%~30%,增产30%~40%。既节约了水资源,又降低了农产品成本,提高了农业收入,达到发展壮大农业经济的目的。

4结语

第7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关键词: 《机械加工实训》精品课程建设基本思路主要内容注意点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职院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院校教学基本建设中最具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它是具有合理的师资队伍、丰富的教学资源、恰当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材和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1.《机械加工实训》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思路

高职教育以培养应用型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知识的应用能力。它以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淡化理论教学,强化能力培养,突出知识的应用性。

《机械加工实训》课程是我院于2007年开发的综合实训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钳工加工、车削加工、铣削加工、刨削加工、磨削加工等多门实训课程,是机械类和近机类专业学生实训、顶岗实习和将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必学的一门技术专业课。综合课程开发以培养学生的动手和动脑能力为主线,以“学中做,做中学”为原则,根据社会需求的知识对传统教学内容进行了重新整合。

《机械加工实训》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教育部门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建设合理的师资队伍为基础,以建设丰富的教学资源和一流教材为核心,以教学管理为保障,通过多媒体与传统教学结合的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自课程开发以来,课程组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认真开展了全方位的课程建设,对课程的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进行了改革,逐步形成以下特色:(1)在模拟生产车间中实施教学。由于大胆进行知识创新,该系创新学生在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连续三年获奖。(2)实习零件是企业真实产品。(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设成果显著,形成了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

2.《机械加工实训》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精品课程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教师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力量,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建设良好精品课程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本实训课程组有教师8人,其中有多年既从事企业工作又从事教学的双高人员担任教师,有多年从事实训教学的技师,有多年从事教学的副教授,还有观念新、改革意识强的年轻同志。在职称结构方面:高级职称2人(副教授1人,高级工程师1人),技师2人,高级工3人,中级工1人,年龄结构方面:40岁以上者2人,30岁以下1人,其余均在30―40岁之间。在教师中,有3人均到生产一线进行过实习,具备双师型人才素质。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为精品课程建设提供了可靠保证。

(2)加强教学资源和教材建设,重新构建知识体系。

教学资源和教材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的核心。在课程开发初期,课程组就编写了配套的系列院级校本教材《钳工实训指导书》、《车工实训指导书》、《铣工实训指导书》、《磨工实训指导书》、《刨工实训指导书》。系列院级校本教材以机械加工实训为主线,以典型零件的实际生产加工顺序为线索,重新构建知识体系,形成五个模块(见图1)。教材体系与零件的设计和制造过程完全吻合,在知识体系上有较大突破。课程内容的整合并不是简单的堆砌,而是突破以往各门课程之间“各自为政”、“自圆其说”的模式,充分体现各模块之间的有机联系,删减了重复内容和不必要的繁琐理论推导,以典型工作任务为驱动,突出知识的应用形态,强化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点。

该教材于2007年部分编写完成后,在本院内部印刷使用,先后共印刷5000余册。2009年,课程组根据反馈的问题,对教材进行了较大规模修订,更新了部分教学内容,增加了习题,并由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发行。由于对知识体系的成功创新,该系创新学生在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连续三年获奖。

(3)加强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建设,形成了多媒体与传统教学密切结合的教学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是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途径。

《机械加工实训》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较多,有些内容枯燥、抽象。如果教师仅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学生由于没有实践经历,很难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也不易产生学习兴趣,教学效果较差。因此,课程组开发了质量较高的多媒体课件,通过图片、动画、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手段弥补了以上不足。教师讲解完毕要求学生实际操作机床,实现了抽象理论直观化、枯燥内容形象化、实践知识现场化和理实一体化,同时也增添了内容的趣味性,提高了教学质量。

(4)改革考核方式,强化过程考核。

考核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之一,合理的考核方式对保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课程理论教学的考核主要分成三部分:平时表现、理论考试和实训考核,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40%,实训占40%,平时成绩占20%。理论考试强调基础性和实用性,在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程度的同时,它还注重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灵活应用能力。

(5)注重过程监控,强化量化考核,加强实践教学建设。

重视动手能力和技能培养是高职教育的一大特色,因此加强实践教学显得尤为重要。在实践教学方面,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改革,本课程组形成了“注重过程监控、强化量化考核”的教学思路,收到了显著效果。本课程组对每个工种或实训项目都制定了详细的量化考核标准,在考核中,不仅考核最终的工件质量,而且注重考核每一工序的技能。

在实践教学条件方面,本课程配套的实训车间有:钳工实训车间、车工实训车间、铣工实训车间、刨工实训车间、磨工实训车间。这些实训设备能较好地满足课程教学及相关科研的需要,实训开出率基本达到100%。

车间除了具备传统设备之外,还新添置了雕铣机1台、数控铣床1台、数控车床2台、数控线切割2台,电火花2台,能较好地满足机械加工实训的需要。

(6)建设网络教学环境,为资源共享和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

课程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基本保障。同时,网络教学环境的建设和不断完善,也使学生的学习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学生自主学习、互动学习提供了条件,受到了学生的普遍好评。本课程的网路教学资源主要包括8个模块,如表1所示。

3.精品课程建设的注意点

(1)高职精品课程建设应体现高职特色。

在高职精品课程建设中,课程必须体现高职特色。高职教育以培养高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其精品课程建设必须以实践教学为主,重视学生技能的培养,以典型工作任务为驱动,强调学生的动手能力,要求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手脑并用。教师应把课程建设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专业能力上。

(2)精品课程建设是一个系统。

精品课程建设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建设、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各内容之间相互依存,构成一个系统。师资队伍建设是基础,教学内容和教材建设是核心,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设是途径,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建设是保证。“合理的师资队伍、丰富的教学资源、恰当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材和教学管理”是精品课程应具备的基本特点。精品课程建设不能仅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而应综合考虑,整体优化。另外,精品课程建设不仅仅是课程组的事,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各部门人财物的较大投入,为精品课程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3)精品课程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经过1年的努力,本课程组设计的课程被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程。这不能视为课程建设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是不断变化的,这就需要本课程组主动及时地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精品课程网络环境的建设、维护和更新,不断充实网络教学资源,这样才能保证精品课程的“青春永驻”。

通过扎扎实实的课程建设,《机械加工实训》课程已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据调查,学过该课程的学生普遍反映教学效果良好。本课程组将在巩固上述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课程的专业针对性和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将《机械加工实训》课程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Z].2006.11.16.

[2]孙爱娟.关于精品课程的若干思考[J].中国教育信息化,2007,(11):7-8.

[3]龚志武.关于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现状的若干[J].中国电化教育,2008,(1):55-56.

[4]罗然.精品课程建设十大辐射作用[J].高教研究,2009,(1):62-64.

第8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关键词: 环境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中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也同样决定其造价管理控制的手段。

一、前期工程造价控制

长期以来环境工程造价管理控制,主要重视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管控,人们普遍忽视建设前期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错误的认为工程施工阶段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控制施工的费用支出,也就控制了工程造价。因而,一般只注重施工预算、结算,其结果是事倍功半,造价控制效果不理想。这是因为在工程施工阶段,造价中的量、价已斟酌确定,价可以根据建筑市场行情随行就市,是可变的,受市场规律的支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量是指工程项目的实体消耗量,一经确定,绝大部分在施工中是不能变动的,即使在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改变实体消耗量的因素,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前期考虑不周、设计文件粗糙造成的。有资料表明,在建设成本控制中,施工开始后,充其量只能节约投资20% 左右,而在决策和设计阶段,如果介入造价控制,排除不利因素,影响造价的可能性达 60% ~80%。

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设计阶段,环境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可以优化设计方案。在设计中加强技术经济分析推行限额设计,推广标准化设计,从而主动地影响工程投资,以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实现设计产品技术先进、稳妥可靠、经济合理的目的。同时,对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也实现了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控制,进而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 1) 环境工程应全面采用技术设计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效果评价、设计方案竞标及运用价值工程的原理等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做到技术与经济互相统一、互相协调。

( 2) 在设计阶段,应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同时各专业要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所分配的投资限额进行设计。此外,要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对投资进行分解和对工程量进行控制,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

( 3) 在环境工程的设计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设计项目的投资分析,能动地影响设计,以保证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三、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环境工程的实施阶段即施工阶段,是环境工程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它可分为招标管理、施工管理和结算管理 3 个环节。这一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很小,但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因此,加强实施阶段投资的控制十分重要,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诸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的有效控制。

1、招标管理

在招投标阶段,环境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可使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真正实行公开招标,不仅有利于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也可确定一个各方都能接受、较为合理的工程造价,并迫使施工企业在保本或薄利的基础上,为了竞争而作出一定程度的让利。合同签订作为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和结算过程的合约,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明确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合同价变更的规定,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分包工程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避免低报价、高索赔现象的发生。一份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能很好地保证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2、施工管理

( 1)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随时掌握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 2) 要注意市场行情,控制材料的用量,合理确定材料的价格。

( 3) 严格对待现场签证。目前,环境工程项目都实行监理负责制,施工监理人员在熟练掌握现场施工和管理的同时,应熟悉工程造价知识,对由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一定要认真核实后方能签字盖章,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不得盲目签证,对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结算时搞突击等现象也应严格审查。环境工程项目建设的地下隐蔽工程较多,不符合现场实际的签证往往会给工程造价造成重大的损失。

( 4) 严把设计变更关,尽可能将设计变更控制在初期,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可能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后所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可能引起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并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 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会发生因工期而造成的工程索赔或价格调整,例如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工期或因其他原因使工期延误。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寻求与缩短后的工期相对应的最低成本,即进行工期成本的优化。

3、工程竣工结算

确定环境工程造价时,应以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合同的招标文件,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全面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量和工程报价进行审查。结算时不但要对图纸和工程变更进行计算审核,而且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地核对,确保环境工程结算的质量。

环境工程竣工结算是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环节。把好结算审查关,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1) 严格审核工程量。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应按照合同内容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进行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应一律核减费用;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得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

( 2) 审核项目单价。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项目,不得任意高套,应符合实际情况; 对于定额缺项的项目不得任意高估,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 3) 审核分项的正确性,不得重复列项。审核人员应熟悉图纸内容、定额项目的划分及定额项目所包含的内容,并且要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 4) 审核取费程序及其准确性,不得重复取费。审核人员必须了解国家现行的有关经济政策、本地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费用所包含的内容,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费用且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应一律核减费用。审核完后,应编制符合实际的竣工结算报告,分析投资的使用情况,对超支部分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结语

环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与控制。因此,只有加强对每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通过工程造价控制来解决项目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实现预期投资目标,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崔淑艳.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0):20-22.

第9篇:工程经济价值工程范文

关键词: 成本控制;控制需要;整体思路

Abstract: The cost of production of implementation of control, effectively reducing the cost of the product is a revolution. Economic competition becomes more and more intense, rely on technical innovation, quality win, innovative marketing and services is not enough, must strengthen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st control. Production cost control is implemented, is effective in reducing product cost of a revolution. Its characteristic is from the process of human behavior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control cost.

Key words: cost control; control; the overall train of thought

中图分类号:F715.53文献标识码:A

一、工序成本控制的意义

工序成本控制与传统的成本管理方法有所不同,主要的区别是,传统控制指标的量化及下达方式是自上而下,即从厂部到车间、班组,但要下到个人就比较困难。因为指标的理论性、专业性较强,与操作者及相关的行为活动联系不紧密,致使控制工作落不到实处。而工序成本控制首先考虑的是操作者的行为活动与成本运动的关系,通过自下而上的运动程序达到控制整个产品成本的目的。其次工序成本控制实现了从事后被动记录成本发生向事前主动控制的转变,从而引发了一场成本管理上的变革。

二、工序成本控制需要

1、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国家也是百般呵护企业。那段时期,资本的积累和投入都由国家管理,企业考虑的只是千方百计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企业发展、职工收入都是由国家统一考虑。进入市场经济后,许多经济活动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各类资源的配置都是以市场为主体,政府干预在逐渐减弱,特别是加入WT0后,在WTO全部协议中,就有90%以上的协议是约束政府的,即今后企业靠政府的扶植来发展、生存已经很艰难难。企业只有靠自己,要生存发展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企业资本积累源于盈利能力,发展靠的是效益最大化的支持。从企业角度看,在价格一定的条件下,要提高效益就必须降低费用支出,控制成本、降低成本。现在许多企业都在积极地探索控制成本的有效手段,大家都非常清楚,谁能控制好成本,谁就掌握了企业发展的主动权,因此,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控制成本。

2、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品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竞争的焦点也主要集中在价格上。从行业角度分析,同类产品各企业设计模式不同,工艺方法各异,都会反映出各自的成本不一样,也就产生了各企业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异,同样价格的产品有的企业盈利,有的企业就不一定能盈利。这就要找出差异存在的原因,问题主要还是在成本水平上,所以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必须控制产品成本。

3、员工收入提高的需要

企业订单增加了,工人的任务量加大了,如果职工的个人收入与工作量的增加不成比例时,将会直接影响工人的工作热情。工人的干劲调动不起来,订单完不成,企业又如何发展。增加职工个人收入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一样重要,企业的各界领导必须把这一指标作为任期的主要任务来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全党工作重点,企业在这方面更应有所作为。

二、工序成本控制的整体思路

工序成本控制方法,所在行业的兄弟厂家都处在方法的探索过程中,没有成型的方法和理论介绍,完全是一种新方法的探索。管理上观念的创新,能激发各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欲望,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在成本控制上,改变过去的思维方式,从强调对事对指标转向主要对人的行为的管理,改变过去的传统管理方法。传统管理方法在一定历史时期有较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企业内部的生产关系产生了很多不适应,不创新不改革,就不能适应企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管理创新就是企业内部生产关系的改革,是企业不断发展的动力。工序成本从管理的角度看也是企业内部生产关系的一次调整,出发点是如果我是操作者应该怎样控制成本的换位思考方法,在实际操作上更注重它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这些创新意识在成本管理中的融合,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管理热情,从而更有利于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工序成本控制

制定一个成本业务控制流程,以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成本费用。成本控制业务流程的设计思想,是将生产过程中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使各项经营活动都能发挥出最大的管理效能。开展对企业生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当前的运行情况,分析事物生产运动过程,信息传递方向路线,资金流动形式,找出最佳的结合方式。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找出一个较适合的控制方法。

经过对生产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的分析研究,整理归纳出一套成本控制工作的业务流程。一般的加工企业,体现着资金运动的实物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有五种形态:(1)自制锻件毛坯,主要是中小零部件;(2)外购铸锻件毛坯,主要是专业重机厂生产的大型部套件;(3)型材毛坯,主要是各种槽钢、角钢,棒型材等;(4)调质件,主要是一些机械加工件;(5)在制半成品,主要是一些单道工序完成部套加工的零部件。

(一)责任成本的计算

责任成本的概念:指某一责任中心或责任者的可控成本,特点是责任者有能力控制其形成,以致影响和调整其数额。

责任成本与产品成本的区别:责任成本与产品成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成本概念,产品成本是以产品为对象归集的产品生产耗费,归集的原则是谁受益谁承担。责任成本是以责任中心为对象归集的生产或经营管理费用,归集的原则是谁负责谁承担,全部责任中心的责任成本总和与全部产品的生产成本总和是相等的。

企业责任成本的核算体系分为二级组织体系:厂级和车间级。厂级由厂计划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各单位责任成本指标,评价考核完成情况,归集整理产品成本,建立产品部套责任成本明细账。车间级由车间控制组负责,主要职责是计算部套及工序零件的责任成本,对照标准责任成本检查评价操作者完成的实际责任成本,建立基础资料账目,向上级报送相应的报表。

(二)责任成本的计算方法

按计算责任成本发生的时间不同,可分标准责任成本和实际责任成本。标准责任成本是按照行业或部门规定的标准参数而计算出的责任成本;实际责任成本是指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真实的统计结果,计算公式有所区别,标准工序责任成本和实际责任成本的计算公式:

标准工序责任成本(元)=工序定额工时(小时)×工艺规定所需设备的标准小时费用(元/小时)

实际工序责任成本(元)=工序实动工时(小时)×满足工艺标准要求的设备的标准小时费用(元/小时)

四、设备小时费用率计算

工序成本控制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衡量每道工序发生的费用,必须要建立明确的计算标准。按一般情况分析,构成工序加工成本内容的主要元素有两项:一是工序发生的劳动量,即完成工序加工内容所需劳动时间;二是工序完成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如辅助材料、能源动力、折旧费用等。劳动量是通过工艺定额工时体现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主要是由设备的小时费用率来反映,工艺定额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在这里不做详细介绍,主要分析一下设备小时费用率的内容。

设备小时费用率构成分析,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1、设备运转做功时所消耗的电能;

2、设备使用中随时间推移产生磨损需由产品补偿价值;

3、操作人员的工资费用;

4、应承担的一般消耗,主要是制造费用分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