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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学是我国教学体系中的一部分,它保障了生理特殊学生的受教育权,目的是增强特殊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数学学科是特殊学校教育中难度较大的一门学科,数学学习要求学生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能在抽象的时空中分析问题。同时,要求学生具有想象力和发散性思维。基于数学的这些学科特点,特殊教育学校主要培养学生对基本数学概念的领悟能力,以此帮助学生建立初步的形象思维能力和时空概念。
一、当前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1.教学方法未贴合学生实际。当前我国许多特殊教育学校沿用的教学方法与普通学校完全一样,这种无差异的教学方式将认知能力、思维模式和实践能力都不同的两类学生置于相同的教学背景下,很容易使特殊学校的学生产生压力,从而产生消极心理暗示,削弱了其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我国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的目的,是希望这类学生能够接受符合自身实际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应该从学生实际出发,分析学生的接受能力,为其定制一套合理的教学方法。此教学方法学习强度不宜过大,课程进度应适当放慢,同时给予每位学生参与和表现的机会。2.学生未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由于特殊教育学校对于学生成绩的要求较为宽松,课程压力和作业相对较少,导致学生在学习中形成许多不良习惯。例如:有的学生在完成数学计算题时,对偶尔遗漏的小数点或者运算错误毫不在意;作业字迹潦草,书写混乱;有的学生遇到稍有难度的题目,就求助教师。这些不良学习习惯会导致学生的学习能力下降。3.社会关注力度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同特殊人群一样,是社会少数弱势群体,它们缺少话语权和执行力,很容易被社会各界所忽视。想要使特殊教育学校优质地开展教学活动,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政府的支持。同时,由于特殊教育学校有其独特性,所以只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专业教师才能参与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对这一类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导致市场供不应求,阻碍了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如何改变特殊教育数学教学的现状
1.采用创新教学方法。基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弱的特点,可以采用以实践为主,趣味性较强的教学方式:项目教学法。因为数学教学内容较为抽象,领悟难度较大,教师可以将整体的教学任务分割成短时间可以完成的教学模块,在每个模块设立单独的学习目标,以此循序渐进,帮助学生层层深入了解。例如:在学习三角函数时,教师首先可以通过不同的三角函数石膏模型加深学生对不同三角形的概念理解,然后,教师可以反复要求学生辨认sin,cos,tan等角的计算过程,使学生在大量的实际操作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最后,教师可以邀请学生自行出题,在同学间相互传阅,相互探讨。这种阶段性明显的教学方式能够防止学生在学习时由于跨度太大而丧失信心。还可以采用现场教学法。教师可以定期邀请知名特殊学校、儿童康复中心等地的专家进入课堂,在课堂中针对学生的不足设立相应的学习环境,在学生习惯的环境中传授知识。这种教学形式是在充分了解学生心理状态的情况下实施的,能够避免学生在课堂中感到不安,提高学习效率。2.大力培养特殊教育数学教学专业人才。我国正大力倡导教育公平,这是一个良好的契机,能够加快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数学教学进程。对此,国家教育部门应该在师范专业培养计划中增加对专业进行特殊教学的人才培养,使特殊教学教师培养走上轨道,形成完善的体系。只有教师适应了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的氛围,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形成了专门的教学方法,学生才能够真正感受到适合自身的学习方式,体会数学学习的快乐。3.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的主体是学生,只有学生把握自己的学习心态,摆正学习态度、教学方法才能真正对学生产生效果。对此,特殊教育学校的数学教师可以积极鼓励学生自学,尽可能打消学生的消极念头,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学习心态和勇于竞争的自信。教师还可以邀请一些在社会上获得成功的特殊人士进入课堂,向学生传授自己的经历和成功的方法,以此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勇敢地面对学习上的困难。
三、总结
关键词:特殊教育,问题 , 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special education concept is also in constant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teach school of management in modern education is a brand-new topic, relates to the special education can rapi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and how to development and the important problems, only adhere to reform and innovation, our teach school would have a way out. We only use the new concept of new curriculum reform the humanism, open, personality and cooperation of the effective combination, can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of special school.
Keywords: special educat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D523.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状及问题
1.教师专业既包括学科专业性,又包括教育专业性,国家对教师任职既有规定的学历标准,也有必要的教育知识、教育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要求煤二,国家有教师教育的专门机构、专门教育内容和措施;国家有对教师资格和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定制度和管理制度;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教师专业化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教师专业化”这一概念把教学工作视为一种专门职业,把教师视为一个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要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专业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探究里程来拓展其专业内涵,提高专业水平,从而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
2. 特教教师队伍中难免有一部分人不合格、不称职,教师专业素质比较差。特教教师的合格学历起点偏低,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只占一小部分。由于特师生就业体制等方面的问题,许多特师毕业生到特殊教育机构就业比较困难;还由于社会上对特教的支持不够,人们对特教的了解不够,致使特师毕业生不愿意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种种原因导致许多专业人员流失。特教的专业人才不愿从事特教,大量非特教专业出身的教师从事特殊教育有很多从普校转到特教的老师,他们没有经过正规的特教。
3. 由于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力量不足,一些地方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之前根本没有经过特殊教育的专业学习和培训,在人职期间,只能靠点滴摸索,没有理论知识的引导,走了很多弯路;之后更少有机会接受继续教育,或者即使有了机会,却由于本身没有理论功底一时难以接受和消化培训期间所学的知识,难以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和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与理论相结合。
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如何健全知识技能
1.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必备知识技能掌握水平的回答差别较大
从调查结果来看,特殊教育教师对盲童教育基础知识回答欠缺的最多,回掌握的最少。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在调查的对象中,聋童教育教师、弱智儿童教育的教师及盲童教育教师的人数比例不均衡,聋童教育教师较多,弱智儿童教育教师次之,盲童教育教师最少;二是在以往的特殊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中,是以专业培养为主,而专业培养又以聋教育专业和弱智教育专业为主,盲童教育基础知识只是作为学生的选修课。
2.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特殊学校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调查结果分析,回答掌握必备知识技能的人数比例较低,约大部分教师处于了解水平,还有一定比例的教师处于欠缺状态。另外,通过访谈得知,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大部分是从普通小学调过来的,另有小部分是从一些“不景气”的单位调入的。因此,有必要对这部分教师进行特殊教育专业的职后训练,逐步提高他们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学科设置和知识传授要兼顾全面,突出重点
特殊教育专业学科设置欠科学、欠合理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教师的基本技能应是特殊教育职前培养的重点内容,弱智教育、聋童教育专业知识要加强,盲童教育专业知识作为针对性传授较好。个别化教育方案的制订、特殊儿童的班级管理、行为管理、早期教育、口语、听能说话训练、现代教学手段等必备的知识技能平常要注意加强。同时,外语、人体解剖生理学、儿童精神病学、特殊儿童的生理病理等知识在学科设置 和传授时要引起重视。总之,学科设置和知识传授只有兼顾全面,突出重点,才能有助于提高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水平。
4.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落实特殊教育资格制度
在访问调查中得知,大部分教师属于中专学历层次,小部分为大专层次,其余为初中、高中水平的教师,而且有相当部分的教师未经过专门的特殊教育培养和培训,更多的是未取得特殊教育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发达国家,从事特殊教育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而且要学习必备的特殊教育知识并取得特殊教育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因此,提高特殊教育的学历层次,落实特殊教育资格制度,对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十分重要。
【关键词】特殊教育儿童 家庭内部教育 走访调研
一、特殊教育儿童的现状分析
家庭教育作为儿童的第一教育,孩子出生后的第一任启蒙之师。而特殊教育儿童,他们比普通家庭儿童更需要一个温暖的家庭和良好的家庭教育,家长在特殊教育儿童的一生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孩子的特殊性,孩子的家长必须要承担其他家庭常面临的紧张和压力,还要加上抚养特殊教育儿童的额外压力,因此他们要经受比一般家长更大的压力。在经过了五天对桂岭镇特殊教育儿童的家庭走访,我们也了解到了一系列相关的情况:
关于对平安村几户特殊教育儿童的家访:
桂岭镇平安村是贺州市的众多贫困村之一,全村8500人左右,适龄儿童600人,在校学生618人,其中幼儿150人。在平安村,75%的青壮年农民人士选择外出打工,所以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较多,留守儿童一般由爷爷奶奶或是哥哥姐姐照顾,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却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在此,我们了解到,平安村的特殊教育儿童占全村儿童的0.5%,且全部为留守特殊教育儿童。
通过我们对这几户家庭的访谈,我们了解到许多因病致贫返贫的家庭,家长为了治疗特殊教育儿童,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外出打工也是迫不得已。同时,山区的落后,资源的匮乏,家长们并没能受到更多的教育,所以也并不能给孩子更多的教育保障。而在这里的特殊教育儿童并不能受到必须的特殊教育,仅有1名可以跟着正常儿童一起上课,已在桂岭镇中心小学上到了三年级,成绩优秀,并能够很好地和大家相处。
二、桂岭镇平安村特殊儿童家庭内部教育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意识薄弱
在几天的调查分析中,我们发现,在平安村,无论是哪类家庭,家庭教育普遍薄弱,而这又要分成3类去分析:
(1)监护人文化背景欠缺。监护人作为孩子从小最早接触到的人,应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就我们在平安村了解到的情况却并不如人意,平安村的特殊教育儿童占全村儿童的0.5%,在这区间内的78%的特殊教育儿童家庭,孩子的监护人普遍为长兄长姐,祖父母,他们所接受过的教育程度在高中以上的几乎为0,初中以上的也仅仅占到了11%。这样的文化背景并不能够对这些孩子起到典范作用,也没有办法去真正的以特殊教育的方式去教育孩子,在他们眼里认为保障孩子的温饱才是最重要的,并不对他们报太大的希望。
(2)家长默认了不完善的全纳教育的存在。据了解,学龄残障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为4.53%,学龄特殊需要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不到2%。在平安村,能够接受正常教育的特殊教育儿童也只有1名,其他情况严重的儿童在学校并不予以录取。针对这点,大多数的家长默认了这种情况的存在,如果孩子不能够接受到正常学校的录取,多数家长将放任孩子在家,不接受任何教育。
(3)没有特殊教育概念。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缓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评估制度等不能适应为残疾儿童少年今后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的需要。全区58所特殊教育学校(含3所民办学校)仅有111所开展了职业教育,占19%,而高达8l%的特殊教育学校根本没有开展职业教育。平安村作为仅有一所普通小学的贫困村,在特殊教育的领域还落后于其他地区,并没有针对教育,仅有11%的特教儿童会与正常儿童一起上课,89%的特殊教育儿童则放弃上学,家长在教育方面并没有太高的要求,所以很容易就错过了孩子恢复的黄金阶段,以至于孩子成长压力比其他正常孩子要大许多。
三、桂岭镇平安村特殊儿童家庭内部教育问题的解决措施
关于平安村特殊教育儿童所面临的众多教育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家庭教育意识。家庭教育既然作为孩子的启蒙教育,家长的作用则不容小觑。将家长的整体教育意识增强,才能贯彻落实到孩子的身上。无论是乡村还是城镇,树立家长对待孩子进行良好教育的观念才是当务之急,只有将这些观念根深蒂固到家长的脑海里,特殊教育儿童的前景才有希望可言。我们将会定期回访桂岭镇平安村的特殊教育儿童的家庭,向家长们推广有关于特殊教育儿童家庭教育的教育方式,并讲解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2、重视全纳教育。针对于桂岭镇平安村的家长默认不完善的全纳教育问题,我们认为,除了要对平安村家长们定期的开展特殊儿童需要教育的知识讲座以外,我们还建议贺州市政府要加快对于完善教育机构的专业化问题,鼓励社会就业学生学习专业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促进学生上岗就业,在教育机制完善的前提下,创造新颖独特的康复训练,正确引导特殊教育儿童,给予他们所需的特殊教育,让乡镇儿童也能一样的接受到所需要的特殊教育。
3、贡献一份力量,呼吁社会团体加强支持意识,特殊教育不容小觑。经我们对于贺州市桂岭镇平安村的调查走访,我们发现,有92%的乡村人民对待特殊教育儿童处在一个模糊的概念,有相关了解的人民群众仅占8%。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用自己的力量,联合桂岭镇社区机构呼吁并宣传,定期在乡镇组织关爱特殊教育儿童的活动,宣传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让大家了解,并不断重视起来,让他们的教育前景变得更为敞亮。
特殊教育学校从传统的教育模式向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模式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在开展言语-语言康复上会面临以下问题。
(一)康复介入较迟,导致康复效果不明显。特殊儿童父母缺乏早期言语-语言干预意识和学前特殊教育发展的滞后性使得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偏大,错过言语-语言干预的最佳年龄导致干预效果不明显。有研究指出,语言干预训练对语言发育不良儿童有效果,年龄越小,效果越好;疗程越长,效果越稳定。当前我国的学前特殊教育还处在初级阶段,一项对江苏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发现,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都是近几年里创办的。在这些学前班任教的老师中,真正了解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懂得特殊儿童教育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教师非常欠缺,大部分班级没有合适的教材,教学活动安排也不够科学合理。
(二)言语-语言康复资源的缺乏。无论是特殊儿童的言语-语言康复还是其他的类型的康复都是一项高消费的教育活动,它需要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提供支持,其中外部资源包括干预的场所和干预设备,内部资源包括言语-语言干预课程及专业的干预教师。
1.康复场所和资金的缺乏。外部的硬件设施是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言语-语言康复的基本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干预中心以及干预设备的不完善会直接影响到言语-语言康复的成效。特殊儿童言语-语言康复的场所具有严格的要求。特殊学校的康复用房具有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对象的特殊性、干预训练的阶段性和特定康复器材的配置等;同时,言语-语言干预中需要借助一些现代化的设备,这些设备价格比较昂贵,特殊教育学校资金的短缺使得无法为言语-语言干预提供设备,这些条件都限制了特殊学校开展言语-语言康复。
2.缺乏标准的言语-语言康复课程指导。2007年教育部出台了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三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一些亮点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其中在课程内容上,既注意课程门类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大体一致,又注意根据残障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要增设专门课程,但方案并未对各类障碍的康复提供详细的课程指导。有研究者指出,目前各培智学校普遍缺乏明确的、系统的语言康复内容。现今培智学生的语言康复内容一般照搬或截选语文课程内容,语言康复内容普遍缺少内在连续性,且内容的编排体现不出“康复与教育结合”的语言康复思想。
3.专业化的言语-语言康复教师短缺。随着社会的发展,康复对象范围的扩大,言语康复需求和康复人才缺口的矛盾日益突出,专业的康复教师的缺乏是制约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言语-语言康复的重要因素。面对言语障碍人群这个庞大的群体,我国从事言听康复的人员仅0.45万。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程度还不高,据教育部2007年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培训的统计数据显示,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只有18976位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培训,仅占54%。有研究者认为,我国当前对言语-语言治疗师的培养工作重视不够,我国语言治疗师的培养起步较晚,开始于医疗院校的康复专业发展到一些高校建立言语听力学专业。
(三)特殊儿童父母对言语-语言康复技能的缺乏。家庭是特殊儿童成长的第一环境,父母的态度和对康复训练的支持程度会影响到特殊儿童康复的效果。有研究者通过个案研究指出,应把训练贯穿于日常生活中去,保证患儿在家庭中得到长期系统合理的科学的训练与治疗,家长做功能训练,患儿容易配合,更易取得较好的效果。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在西部地区,专业人员对家庭定期培训或入户指导的条件不具备,在多数地方即使设有专门进行家庭指导的人员,但因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指导水平不高,存在概念不清、内容局限、方法僵化以及工作思路刻板等问题。
二、培智学校言语-语言康复未来展望
教育和康复相结合已成为当前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对特殊教育学校提出了新的挑战,特殊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完善几个方面的建设来实现转型。
(一)在政策层面上,落实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政策。自我国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以来,普通中小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已经落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殊教育是一项高投入的教育,它是与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相连的,东部地区的特殊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康复技术上都已达到成熟。在未来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中可以通过落实国家的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政策,加强东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联系,东部地区为西部地区提供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到贫困地区任教、任职,帮助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西部地区的学校支持特殊教育教师到东部地区进行进修,共同努力促进西部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学校康复中心的建设。康复中心是特殊学校进行康复训练的重要场所,康复中心的设备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康复活动的开展以及康复的成效。康复中心建设是进行特殊学校进行康复活动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完善康复中心的言语-语言康复的仪器、辅助工具、教具等是康复必备的条件。其次,康复课程、教材、诊断评估测量工具、图书等是进行康复的软件设施。第三,是对中心科学的管理机制,康复中心的正常运作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中心的仪器保护、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等等都需要有严格的规定。
(三)加强与医院或高效的合作。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康复是借鉴医学领域的康复理念,医学领域中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际操作上发展都已成熟,因此,特殊学校加强与医院的合作能够获得专业的言语-语言治疗师的指导,同时也可以改善教育与康复割裂的局面。另外,在一些高校已开展了关于听力障碍儿童语言康复的专业,加强与高校的和做能够获得专业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指导,同时,高校开展的语言康复是从教育训练的角度起步,因此,特殊教育教师在学习的过程中更能结合自己的教育经验去找到合适的语言康复方式。
(四)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参与培训。当前,我国还尚未建立语言治疗师的资格认证制度,相应的培训机构也还正在发展之中,语言康复师的短缺与需求的矛盾在近期内还会继续存在。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资金支持,开展了各类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学校要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借鉴其他学校康复的经验。同时,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机构以从教师的实际出发,既要注重对特殊教育教师理论知识也要兼顾教师的操作技能,在未来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中应向“双师型”的转型,既具有基本的教学能力,又具备康复训练技能;既掌握教育学相关知识,又了解多种特殊儿童康复知识。
关键词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 理论基础
分类号G760
恩格斯说过:“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运用理论思维来探讨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以为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指明方向。因此,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加强理论建设,特别是要加强理论体系的建设。特殊教育理论体系建设的程度不但标志着特殊教育作为一门学科发展的成熟度,而且决定着特殊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的深入度,因为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容易中途夭折或迷失方向。特殊教育理论体系的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学科理论基础的构建与探讨。本文试图从“特殊教育”的语词理解出发,来阐述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与特殊教育学科的理论基础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以求教于大方。
1 特殊教育的语词理解
一般认为,特殊教育包含两个概念:一是特殊教育科学,二是特殊教育活动。前者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原则和方法,以指导特殊教育活动;后者是社会与学校的工作。美英等国多用“special educa-fion”(即特殊教育)表示这门学科和活动,我国台湾地区对特殊教育的理解:一是专业或教育工作;二是学问。
将“特殊教育”作为学科与活动两种理解思路的现象存在于相关著作中,如刘全礼教授在《特殊教育导论》中将特殊教育作为活动,如将特殊教育定义为“对特殊儿童开展的、有目的的、旨在满足他们的一切教育需要的活动,这些活动既可能是增进特殊儿童的知识技能、影响特殊儿童的思想品德、增强特殊儿童的体质的活动,也可能是改变或矫正他们的缺陷或行为的活动”;同时,又作为学科来认识,如“特殊教育是一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综合学科,它要依赖医学、工程学和心理学等自然学科的研究成果,同时,它还依赖社会学、普通教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但它不是这些学科的大杂烩,而是有机地按照自己的系统和规律来组织相应的内容,从而形成自己的体系。它本身就是科学”。
将“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分别作为活动、学科来理解的情况在朴永馨先生主编的《特殊教育辞典》中有所体现,可以说,这为我们的言辩提供了术语的规范。该词典将“特殊教育”解释为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为此,特殊教育理论基础之探讨可从三种不同的路向来进行,一是从学科的角度来谈理论基础,亦即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钱志亮从学科的视角提出特殊教育学科的理论基础包括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社会学基础、康复学基础、教育学基础五大理论基础。二是从作为特殊教育活动的角度来谈理论基础。卢子洲从特殊教育活动的角度认为,特殊教育培养目标的理论基础包括人道主义基础、科学基础、经济学基础。三是将从学科与活动的双重视角来谈理论基础。朴永馨从学科与活动的角度探讨了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他指出,特殊教育作为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和作为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也有其两个方面的理论基础:关于教育的理论和唯物辩证法、补偿理论。
2 从活动的视角来审视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
从特殊教育活动来谈理论基础有两个角度,一个是谈特殊教育活动开展所关涉的具体理论是什么(图1),这些理论既有可能单独支撑着特殊教育活动,也可能两两联合或多者融合共同作用于特殊教育活动,例如:特殊教育活动从过去单纯的医学模式或教学训练模式走向医教结合的模式就可说明这一问题。二是谈特殊教育活动开展所关涉的学科是什么(图2),严格意义上说,这里实际上谈的是特殊教育活动的学科基础,即特殊教育活动关涉到哪些学科,当然学科内部可能有些理论在支持着特殊教育活动。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在谈具体的理论或观点,有的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在谈具体的学科,后者跨越了具体理论、观点直接来谈学科,甚或将学科先列出,再在学科中来谈具体的理论及其基本观点。
注:其中T是“理论”的英文(theory)缩写,T1代表的是第一个理论基础,Tn代表的是第n个理论基础,下同。
注:D是“学科”的英文(discipline)缩写,D1代表的是第一个学科理论基础,Dn代表的是第n个学科理论基础,下同;T11。代表的是第一个学科的第一个理论基础,T1。代表的是第一个学科的第n个理论基础,如此类推,下同。
从活动的视角来审视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可从特殊教育活动组织的程度以及发展的特性来看,组织程度低且处于低级发展阶段的特殊教育活动可主要从特殊教育对象发展的影响因素来谈其理论基础,组织程度高且处于高级发展阶段的特殊教育活动则可从特殊教育模式的视角来阐述其理论基础。
2.1 从特殊教育对象发展的影响因素来看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
从特殊教育对象发展影响因素的角度来看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可直接利用图1中所示的方式来谈具体的理论支持系统或理论依据,也可根据图2呈现的方式来先谈所涉及的相关学科,再阐述特殊教育活动的具体支持理论,因为只有把握了影响特殊儿童身心发展影响因素的特点,才有可能在特殊教育过程中通过科学调控外在的影响因素以作用于特殊儿童个体的发展。按照特殊儿童影响因素的一般理解,一般认为,影响因素主要有遗传、环境、教育和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其中遗传关涉到生物学、医学;环境关涉到生态学、社会学等;教育关涉到教育学、心理学等,个体主观能动性关涉到心理学、哲学等。雷江华组织编写的《学前特殊儿童教育》以及与方俊明先生合编的《特殊教育学》主要从影响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四大因素(可将图2中下方的D1到Dn之n理解为4)分别阐述了生物学、发展生态学、心理学、教育学的学科基础,以及各自学科内部对应的理论与所衍生出的具体教育教学训练模式等。其中,关于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推演之逻辑是:从特殊教育活动出发来寻找其中比较具有特色的特殊教育教学(训练)模式,进而找到模式所支持的不同理论或观点,最后发掘这些理论所关
涉的不同学科,但上述2本编写的教材在介绍时则从不同学科理论体系出发阐述学科的理论观点,进而阐述具体的模式。
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为特殊教育实践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正如常说的“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没有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一样,理论只有与实践紧密结合,才能导致理论的丰富与实践的拓展。从特殊教育活动来看,其理论基础往往先关涉的是具体的理论或某一理论的某个方面,或多个理论,而这一个理论或多个理论又涉及到相关的学科,因此,有的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介绍直接将该学科作为理论基础,出现了明显中间理论断层与模式缺失的现象,甚至出现理论基础的泛化与扩大化的倾向。
2.2 从特殊教育模式出发来寻找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
特殊教育活动如果不能通过模式来进行阐述,说明该活动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实践操作水平,而不是自成系统的特殊教育活动,如果用简单实践操作状态之特殊教育活动来寻找其理论的依据,就可能出现所有的学科中的相关理论都有可能成为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极易使特殊教育失去自身的独特性,进而追求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共性,最终导致特殊教育活动的存否显得元足轻重。因此,特殊教育活动需要上升到特殊教育模式的层面来寻找其理论基础(该理论基础可称为特殊教育模式的理论基础,见图3)并将特殊教育模式作为特殊教育活动成熟度的标志以及特殊教育独特性的体现。当然,每一种特殊教育模式不一定就只有一种理论的支持,同样可能有多种理论的支持,根据图3推而广之则同样可从特殊教育活动的学科基础中来考察模式在中间的过渡环节。
注:M是“模式”的英文(model)缩写,M1代表的是第一个模式,Mn代表的是第n个模式。
3 从学科的视角来审视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
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需要根据学科的划分从不同的层面探讨。一般认为,哲学是所有学科的学科,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概括,因此,所有的学科都可以将最高层次的哲学作为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第二层次的学科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特殊教育学同样也关涉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第三层次的学科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中分别分化出现的具体学科,如自然科学中的医学、生理学、工程技术学等,社会科学中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特殊教育学作为教育学的子学科,谈其学科基础似乎只要从其母学科作为社会科学的出发点来探讨其理论基础,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现分别从学科归属与独立特性两个角度来阐述其理论基础。
3.1 从学科归属来看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
特殊教育学作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已成共识,但过去特殊教育作为一门专业在高等师范院校的附属地位也给特殊教育学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问题。例如,有的高校将特殊教育专业设置在教育系(现在的教育学院)中,有的高校将特殊教育专业设置在心理系(现在的心理学院),这样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的设置就分别从不同的学科视角构建出自身独特的课程体系。因此,在探讨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时,有人从特殊教育学所从属的教育学来看其理论基础,甚至将教育学的理论基础移植过来作为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这样恰恰导致了很多人认为,既然特殊教育学与教育学有同样的理论基础,特殊教育专业也就与教育学原理专业可以合并了,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来探讨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极有可能重视特殊教育学与教育学的共性而忽略了特殊教育学的特殊性,进而在实践领域将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抑或其它教育)混淆起来。就目前我国特殊教育专业的设置情况来看,大体设置在教育学或心理学的下面作为子学科存在,因此,将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基础(图4)搬过来作为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最后导致了很多人认为特殊教育学没有自己的理论基础,作为一门学科难以扎根生存。这从目前教育学子学科在院系中的设置及其地位中可窥见一斑。在二级学科纷纷成为独立的系或学院的情况下,特殊教育仍然大多作为附属学科附属在其它学科门下,或与其它二级学科联合成立独立的系,其实仍然没有摆脱依附的状况,有的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无奈只好存留于特殊教育研究所。
注:图中的s是“自然科学”的英文(science)缩写,S1代表的是自然科学中的第一个学科,Sn代表的是自然科学中的第n个学科,下同;SS是“社会科学”的英文(social science)缩写,SS1代表的是社会科学中的第一个学科,SSn代表的是社会科学中的第n个学科,下同。
3.2 从独立属性来看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
从独立属性来看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需要借鉴教育学(或心理学)比较成熟的子学科的经验,发现属于特殊教育学自身的理论基础(见图5),摆脱特殊教育学作为依附地位的状态,既明确自身的学科归属,又能构建属于自身具有特色的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也就是说,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要探讨其理论基础,必须从过去的附属状态走向独立的状态,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来从事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科充分有效的发展。
独立属性的特殊教育学理论基础与从属属性的特殊教育学理论基础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从属属性的特殊教育学理论基础极有可能将母学科的所有理论基础移植过来作为自身的理论基础,包括学科中的理论,这样会使用特殊教育学不“特”而“普”;独立属性的特殊教育学理论基础则从特殊教育学的具体实际出发来发现与特殊教育学紧密联系的学科基础,两者的学科基础既可能有共同的学科,甚至是同一学科中的同一理论,也有不同的学科(如医学、康复学等),也会有同一学科中的不同理论。
4 特殊教育活动理论基础与学科理论基础之间关系的综合分析
根据上述的分析,其实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中根据语词所推演出的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与特殊教育学科的理论基础两者之间并非存在截然对立的关系,而是彼此可以组织成自恰(self-consistent,即内在一致性)的体系图(即特殊教育活动理论基础所包含的理论可在特殊教育学科理论基础中找到所对应的学科,进而将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与特殊教育学科的理论基础联系起来形成自洽的体系图,如图6、图7)。图6说明了特殊教育活动作为一种从属的活动进而推演到学科作为从属学科的逻辑思维过程。图7说明了特殊教育活动作为独立属性的活动进而推演到学科作为独立学科的逻辑推演过程。图6和图7如果考虑到特殊教育模式在中间的中介作用,可从根据图3的思路在理论与活动之间加上模式,以进一步理顺彼此之间的简单逻辑关系。当然,特殊教育活动发展所形成的一种特殊教育模式可能来源多个理论的支持,这些理论既可来自于一个学科,也可来自于多个学科,因此,可由图6、图7推演出众多的分图,以说明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包括特殊教育活动与特殊教育学科理论基础之间的关系,且两者之间不是单向的被动作用关系,而是彼此之间双向的相互作用关系。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理论来源于多个学科,这样就将多个学科作为其理论基础。例如,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既是心理学中的理论,是社会学中的理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既是心理学中的理论,也是管理学中的理论等。当然,同一个学科同样也有多个理论(图2),例如,心理学中有联结理论、认知理论、人本理论、建构理论等;教育学中有自由主义、要素主义、永恒主义等流派。同样,理论与学科之间也存在着多重交叉关系的现象。
5 总结
结合当前特殊教育研究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特殊教育理论基础的探讨首先需要从规范特殊教育的语词运用开始,否则可能大家的探讨并非在同一语境下进行,即在谈特殊教育理论基础时需要首先界定“特殊教育”是一种实践活动,还是一门学科,否则极易游离于学科与活动的两种状态中进行无谓的辩驳,甚至是在混淆的逻辑状态下进行辩论,结果辩论得越来越糊涂,有点“你不说我还知道点,你越说我还糊涂”。当然,从事特殊教育研究与教育教学实践的工作人员在阅读相关文献著作时也需注意将“特殊教育”这一语词结合上下文的语义逻辑背景来进行解读,不然同样会出现误解或曲解。其次,要明晰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与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各自探讨的思路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更要注意特殊教育活动理论基础中理论背后的理论,理论背后的学科,学科背后的学科,……只有这样,才能将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思考透彻。第三,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之思考其实也关涉到特殊教育学的元思考,教育学经历了从活动的教育到学科的教育学,再到理论反思的元教育学的发展历程,特殊教育学的发展要学会从“母”学科那里吸取营养的精华,促进“母子共荣”的学科发展局面。
参考文献
2011年9月,大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政府、社会的关注、支持下创办至今,走出了困境,拓宽了办学新路,没有把那些无名小花弃之一旁,任其凋零夭折,而是上升到人力资源、人才培养的一种理性的高度上去认识,招收智障儿童入学。育人上突出“三自”教育理念;管理上,既关注现实,又跨越时空,不仅面向今天,回首昨天,还仰望明天,为孩子一生成长负责,为整个社会负责,让智障孩子和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一样就业、一样生活,共享同一片蓝天下的阳光。
一、教育管理的精雕细刻
一所学校,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管理是保障。大安市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智障学生60人,分别就读于初级、中级、高级班。这些孩子所在班级中分别进行启迪智慧、康复训练、锻炼能力、自理生活、适应社会、学有所长、自食其力的培养和训练。为保证这一民生工作有条不紊地实施,根据涉教法律规章,特别是《残疾人教育条例》,制定、修改并完善了《学校办学章程》,突出了以学生康复训练、培养教育为主题,依法保障智障儿童入学。学校统一下发了特殊教育招生意见,宣传特殊教育的办学情况,施行0~16周岁特殊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摸清底子,建立校、街道、市区三级档案,每个残疾儿童都建有《成长记录档案》和《康复训练档案》。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筛选、鉴别,成立领导小组,对筛查对象从成长环境、智力情况、健康程度、行为习惯、家长受教育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智商程度。同时,根据筛选、鉴别,对知情人严格保密,以免给家长和孩子造成心理压力。对就读的学生,免交一切费用,对家庭特困生给予特别关照,让学生能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有实效。
以指导促评估,调动辅导教师的积极性。学校依据“办学章程”以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为工作重点,先后制定了《智障儿童工作条例》、《特教教师职业要求》、《弱智儿童教育评估细则》等一系列特殊教育规章制度,强化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本着“发展特教、师资优先”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对特教教师进行培训。截止到2012年,累计培训人次40人,举办2期特教管理人员学习班,使教师的学习循序渐进,教育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成果不断显现。几年的特殊教育,培养的学生有一名在社区服务,一名在大安市石油机械厂工作。培养的目标是将来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自食其力,这就是对特殊教育工作最好的诠释。
二、阳光下崛起的特殊教育
办学方向明确,教育理念超前,发展是第一要务。在全社会的瞩目下,特殊教育学校与九年义务教育接轨。在国家支持下新建一所标准化、高含量的教学楼,主体4层,用于教学和学生生活,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教学设施的全部更新。届时,学校将面向全市智障学生及0~6周岁脑瘫儿童进行教育、康复,实现办学环境新、教育手段新,教学设备新的全新教育。
三、新理念下的教育之路
智障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平等的。学校在特教模式上分两个层面:一是以教研促教学改革,二是以教改促教研发展。
针对课堂教学出现的教育实际现象,学校提出了“点面兼顾、目标分层、各有所得”的教学观点,处理好轻度与重度智力落后儿童的关系,研究改革了4种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一是伙伴合作教学法,即把学生的能力、个性差异视为宝贵的教育资源,借助多媒体技术的帮助,通过“异质分组,同质分组和同质分组交叉使用,自由分组”的多种方法,优化学生的伙伴合作学习。这种教学法的运用,较好地解决了学生差异的问题,有效地增强了他们合作互动的能力与意识。二是分层教学法,即尊重学生差异,对他们进行科学分层,再依据不同学生实际,制订分层教学目标和相应的教学手段、策略教法。以科学分层、分层指导、分层活动、分层学习、分层反馈、分层评价为主要教学环节的分层递进教学,实现了从教师备教案向教师备学案的转变,从注重忽视个性向个性兼顾差异的转变,促进了智力落后儿童的和谐发展。
在此基础上,教学研究中,还重点进行了智力落后儿童学生“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的教改实验,从常规教育手段入手,深化“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的研究,科学改革教育方法。
四、步入人生的目标培养
智障学生也是一块“合氏壁”,可雕可塑。特殊教育的培养目标是让处在弱势群体的孩子成为自食其力的人,与正常人一样公平生存在人类社会。为此,学校多角度、多渠道、多手段地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
利用媒体教育,使智障儿童接受先进的信息,进而转化为学生的好奇心、探索感。利用媒体网络让学生接触直观影像,让感知融入学生脑海。以图画的形式培养学生的美感,以合作学习的方式让普通生和智障生互动演示,智障生也能绘出心中的图案,哪怕是闪光的一点,也能成为他人生的一门技艺。
结合社会所需,变换角度有针对性地培养训练。学校还为学生提供了展示天地:手工操作、美术写生。完全从社会实际出发,根据学生智力程度、特长,鼓励学生大胆想、大胆尝试,从思想上对孩子们进行赏识教育。哲人曾说,“歪脖子树也能成才”。古今中外,成才事例很多,而教育方法非常重要。
以家庭为起点,培养智障学生的道德情操,这是他们步入社会书写人生的基本准则。对智力落后儿童而言,家庭永远是其细胞的组成部分,责任永远是他挥之不去的。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目的是掌握一项生存本领。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过程中,让学生懂得家的概念,为了家,每个人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让他们对家有了深刻印象,他们的责任意识就会形成,步入社会后,独立生存下,还会演变成对社会的一种感知,一种责任。
特殊教育安置体系资源体系科研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文明程度的窗口,这意味着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社会的合力。自198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一直在教育部和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下并行发展。近年来,教育部门与残联部门、特殊教育高等院校与初等学校以及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统合发展的合力初现端倪。以下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方向进行探索,并提出特殊教育安置体系、资源体系、科研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
一、完善教育安置体系,补偿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
由于各级各类残疾的影响,特殊需要儿童在身心上无法按照正常的规律进行发展,更无法自然地获得各种认知经验,因此越早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干预,就越有利于特殊需要儿童经验的获得和认知的发展,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对特殊需要儿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的补偿,不仅需要具体的补偿训练,更需要从宏观的角度作出合理的教育安置。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尚停留在为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提供集中教育的单一培养模式,这将使特殊需要儿童在学龄前期错失补偿认知缺陷的机会,也使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在学业结束后,继续为社会认知的不足所困扰,造成生活和工作的诸多困难。因此,完善我国教育安置体系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1.早期干预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建立早期教育体系
在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学校教育,尚未延伸至对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的干预与教育。这不仅受制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程度,也受制于我国教育体系的发展现状。
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的责任,而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尚未开展的工作。这需要民政和卫生部门联合对各社区新生儿进行筛查,确诊残疾后,由特殊需要儿童家长向残联部门提出教育需求,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转介到特殊教育学校或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最终由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残联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早期干预与教育的绩效进行评估,从而形成早期教育体系。
2.巡回辅导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建立融合教育体系
目前,我国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安置主要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这不仅制约了特殊需要儿童与主流社会的融合,也限制了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教育的交流合作。因此,我国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安置体系应作出适当的调整以满足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市级残联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民政等部门需要联合成立“融合教育指导小组”和“融合教育督查小组”,从行政上建立对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入学评估、安置、教育、督导和绩效评估的的融合教育体系,即通过义务教育安置评估,将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按照受教育能力的程度分别安置于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进行适合其本身发展的教育或康复训练。
同时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应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在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到专业康复机构进行身体机能的康复。另外,经过学习或训练后,受教育能力有所变化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重新得到安置,从而实现在最少受限制环境中学习或训练。
融合教育体系中,特殊教育学校担负重要的作用。其一,为就读于普通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的特殊需要儿童提供手语、语训、盲文、定向行走、视功能训练和感觉统合训练等专业课教学。其二,对就读于普通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的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巡回辅导,指导特殊需要儿童学习和交往,同时指导普通学校的老师和专业康复机构的工作人员如何教育特殊需要儿童。
3.终身支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因其视觉、听觉或智力等方面的障碍,在社会认知上处于弱势地位,生活和工作中常常遇到各种困难。建立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终身教育体系,是帮助他们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重要保障。
终身教育体系可以支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向残联部门提出申请,残联部门则依据其需求的性质转介到相应的机构,同时与财政、人事、教育和民政等部门联合成立终身教育督查组,对教育部门继续教育机构、企业联盟培训机构、残疾人成功者联盟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联盟和专业康复训练机构等支持单位进行督导与评估,以保证该体系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残联部门还依托各支持单位积极为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提供各种类型和内容的继续教育,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有义务接受终身教育。
为了保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提出的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以及残联部门提供的继续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终身教育体系中支持单位的选择和建设十分重要。除了教育部门提供文化上的提升,专业康复训练机构提供机能上的康复外,还需要企业联盟和职业技能培训联盟对成年特殊需要人士进行企业文化和职业技能的培训,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此外,还需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群体中的成功者为其提供培训,以保证终身教育体系更具认同性和榜样性。
二、开发教育资源,建立教育资源体系
教育资源是实施融合教育的基本保障,是补偿其认知缺陷的有效手段,同时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和硬件体系,才能有效地构建开发教育资源的运作机制。因此,开发与建设区域性和全国性教育资源体系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向。
1.依托行政力量,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
特殊需要儿童教育资源的开发,首先要解决如何开发的问题。单凭特殊教育学校的人力物力,只能开发教学性质的资源。要想开发适合融合教育的资源体系,就必须首先依托行政力量,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
教育资源要达到补偿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的目的,就必须包括多角度全方位的资源系统,这就需要市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民政部门、残联部门、文化部门和旅游等部门的力量,联合成立资源开发组,整合开发教学、生活、辅具、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资源,创造特殊需要儿童平等认知社会的资源环境。
2.借助软件体系,建立教育资源硬件体系
特殊需要儿童教育资源的开发,还要解决开发什么的问题。教育资源硬件体系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基本的教育安置,而且包括安置后教学实施、教学设备、教育仪器和教学用具等教育资源的开发,还包括助视辅具、助学辅具、生活辅具和工作辅具等辅具资源的开发以及体育场馆、学习场馆、康复场馆和运动场馆等社会资源的开发。
良好的软件体系,是建立教育资源硬件体系的基础。教育资源硬件体系的建立,需要以市政部门协调残联、民政、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成立的资源开发组为平台,整合开发各类资源,以满足特殊需要儿童认知补偿的各种需求。
三、研究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建立视障科研体系
各级各类障碍给特殊需要儿童造成的最大影响是认知的缺陷,但也形成他们特殊的认知方式,例如盲生以听觉、运动觉和触摸觉等感觉通道进行认知。为了更好地提高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的能力,特殊教育学校科研首先应该从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进行研究,然后根据研究结果开展学科教学,从而建立有效的视障科研体系。因此,建立多模式的校际联合科研体系也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新方向。
1.联合高等师范院校,开展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研究
通过对近五年教育类期刊特殊教育论文的检索,分析其涉及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领域等情况发现,特殊教育所做研究主要集中在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基础理论和学科教学方法上,有关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研究为数不多,且多为高等师范院校所做,特殊教育学校尚不具备独立从事专业心理学研究的基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应该与高等师范院校联合研究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全面探索特殊需要儿童感觉、知觉、表象、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认知特点,为提升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教学奠定基础。
2.建立特校联盟,开展学科教学研究
通过对近五年教育类期刊特殊教育论文的检索发现,特殊教育所做研究缺乏基于特殊需要儿童认知原理的教学实验研究。为了从认知源头上弥补特殊需要儿童的认知缺陷,提高学科教学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应该把与高等师傅院校联合研究的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作为理论基础,联合其他特校合作研究学科教学,从而形成符合特殊需要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各学科教学方法,提升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四、发展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功能,构建社会服务体系
特殊教育隶属于基础教育,但其社会功能远不止接纳特殊需要儿童,提供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及特殊教育咨询与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同样应当发挥自身的教育优势,成为服务社会的教育资源,成为融合教育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独特的生命教育功能,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值得思考和尝试的方向。
1.建立生命教育基地,发挥特校社会服务功能
特殊教育学校因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应发挥其生命教育的功能,完善“生、老、病、残、死”的生命教育过程,成为社会“以残育人,育人不残”的生命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的功能。
在特殊教育学校内成立生命教育基地,可以让普通学校的青少年学生和社会人员通过体验特殊需要儿童生活,参加竞技比赛,欣赏文艺演出以及参与艺术创作等活动感悟特殊需要儿童的生命价值,并对自己的生命意义进行深思,从而达到生命教育的目的,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社会服务的功能。
2.建立专业义工组织,提升盲校社会服务水平
通过生命教育活动,可以甄选优秀的普通学校青少年学生和社会人员,将其组建成专业义工组织,并协助后期参加生命教育人员参与教育活动,将有利于发挥生命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也有利于提高后期参加生命教育人员对教育活动的参与度和对教育内容的理解度,进而整体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社会服务水平。
关键词:中国;特殊教育;立法;现状;建议
教育的平等权是公民享受权利的基石,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保障。“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现代代建设中,对弱势群体权利的关注,已逐渐成为社会和学者们关注的热点。如何来维系和推动特殊群体的教育日益成为人们思忖的话题。从现实情况来看,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确保残疾人受教育权的享有和实现,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支撑。客观上说,对特殊教育立法的构建与推介则决定着我国特殊教育的成败。特殊教育立法过程中仍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修正与适度调整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1.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的发展历程
1.1概念的界定
特殊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特殊教育是指正常儿童之外的所有儿童的教育,即超常(天才)、低常(智力落后)、有品德缺陷(问题儿童)、器官缺陷(盲、聋、肢残)、儿童精神病和病弱等各种儿童的教育。狭义的特殊教育也即传统意义上的特殊教育,指的是残疾人的教育,即盲聋、弱智、致残等残疾儿童的教育。现在,特殊教育的对象逐步扩大到脑瘫、自闭症、严重情绪障碍、言语和语言障碍等类型的儿童。近年来其他类型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也包含进来:贫困家庭子女、女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寄养儿童、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儿童、有罪错的儿童,以及边远落后地区儿童、少数民族儿童等。①本文所指的特殊教育是残疾人教育。
1.2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的发展历程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学校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失明等各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使特殊教育为社会所关注。然而,由于特殊时期,我国的特殊教育一直处于缓慢发展状态。
以后,我国的教育事业进入全新的发展时期,法制建设也进入一个划时代的阶段。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教育方面提出相关规定,从办学渠道、办学方式、师资等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提出残疾人有受教育的权利。1994年国务院颁发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的专项行政法规——《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规定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中提出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的现状思考
从我国教育发展历史来看,特殊教育的研究取得成果是可以肯定的。然而,与国外许多国家的特殊教育相比,我国对于特殊教育的立法尚存在诸多问题。
2.1特殊教育立法观念落后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特殊教育的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立法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对未来有所预见,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而我国现存的特殊教育立法在观念上明显滞后于特殊教育的发展和现实需要。诸如部分发达国家已把特殊教育对象除残疾人外,扩大到超常儿童、情绪儿童、学习障碍儿童等,而我国现行的特殊教育立法则将教育对象限定为盲、聋、智障等残疾人。
2.2特殊教育法律层次较低
刘春玲、江琴娣在其专著中对我国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进行了梳理和内容解读,将我国涉及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概括为如下5个层次: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②从构成的层次可以看出,我国特殊教育已形成一个初具规模的纵横交错的法律体系。但是,在我国特殊教育法律体系中,虽然有保障特殊教育对象的权利的法律条文和法规,但它尚未完备。现行的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只有一部属于教育行政法规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而应该比《条例》先出台的和各大教育部门法相并列的独立的《特殊教育法》却迟迟不见其身影,可见我国特殊教育立法层次比较低。
2.3特殊教育法律缺乏操作性
我国现行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原则性表述过多,缺乏操作性。如国务院于1994年制定并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关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仅三条:第十条规定了残疾儿童机构;第十一条规定了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第十二条规定卫生保健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应注意早期发展、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此外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再没有关于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显然只是停留在宏观层面,难于操作,使特殊教育对象的受教育权难以得到实质性保障。
2.4特殊教育法律救济制度不健全
众所周知,虽然我国已步入依法治国国家的行列,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是有不健全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偏远山区的孩子的受教育权都受到了影响。当然,更不用说是残弱儿童了。他们的受教育权同样受到影响,这其中有很大原因是由于法律对残疾人的救济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没有独立的特殊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高尔基曾经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可以教育孩子。”但是,爱孩子决不是简单地说几句夸奖的话语那么简单,而是要老师用心去倾注。特别是对于特殊教育来说,关爱是特殊教育的前提,是特殊教育的基础。对于成长在特殊教育学校中的自闭症孩子来说,关爱是他们生存的希望,是他们理想的火花,是他们成才的阶梯。
一、把“爱”作为推动特殊教育工作的原动力
在特殊教育中,“爱”的份量特别重要。特殊教育的对象由于自身的缺陷,不能像健康的正常人那样生活、学习,容易产生自卑心理,是一个特别需要全社会关爱的弱势群体,因此关爱对于这些特殊儿童尤为重要。面对那些先天不足的教育对象,每一名特殊教育工作者,怎能不动容,怎能不捧出慈爱之心,最大限度地创造条件,让“星星的孩子”在爱的世界里快乐成长。
在特殊教育中,要始终坚持把“爱”作为推动特教工作的原动力。把“爱”贯穿特殊教育的始终,就是要求特教教师人人献出爱,处处充满爱,以关爱特教学生为重心,开动脑筋,拓展思维,不断打造特教工作新亮点;要时时刻刻把爱倾注在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学生在成长过程中能够从老师身上深刻体会到自己所需的关爱。在特殊教育学校,爱学生是教师最起码的思想素质。向学生倾注全身心的爱,是从事特殊教育职业对教师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把“爱”落实在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中
特教教师,从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要排除各种思想的干扰,经受住各种利益的诱惑,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特殊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在特殊教育事业中去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
首先,要树立事业高于一切的思想。凡在特殊教育战线上工作的人都知道,特殊教育工作非常辛苦,特别是像我们这样在小学附设的特教班,特教教师编制少,人员不足,每个教师都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每周教学课时二十几节,班主任在下课和午休时间还要代行保育员的职责,并兼有大量的教育训练任务和保育任务。教师付出的代价往往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只有看到学生们一天天健康地成长起来,有了明显的进步、变化,教师才感到有了一丝欣慰。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教师所坚持的是高尚的价值观,事业的成功才是我们追求的最高价值。凡是有利于学校发展和提高的事情,凡是有利于特殊儿童成长和需要的事情,我们都应当毫不犹豫地去做,而且还必须把它做好。
第二,以“爱”为纽带,增进师生情感交流。情感作为一种主观感受,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情感和认识过程是紧密联系的,积极的情感可以推动和促进认识过程的发展;反之,消极的情感却能阻碍认识的发展。在特殊教育工作中,由于学生生理上的障碍,学生的思想认识特别需要教师采用特殊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加以引导。因此,师生情感的建立尤为重要。作为特殊教育的教师,要根据学生特别渴望爱的特点,以施爱为主的形式建立积极的情感,避免消极的情感因素。
三、把“爱”融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各个环节中
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使他们全面发展,是特殊教育的一个重要教学目标。关爱特殊教育儿童,绝不能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反而要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各个环节中融入教师的“爱”。
做好特教工作一定要有耐心。特殊教育班级中的学生因为先天的不足,在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通常是正常人的几倍、甚至是几十倍。如果没有一份对工作的热爱、对学生的一份责任,很容易在问题面前逃避、退缩。教师如果失去了耐心,孩子也势必将在学习中失去信心。在特教班级里,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经常影响着学生的进步成长。如缺乏具体的行动目标,在困难面前缺乏坚持,产生退缩、犹豫、彷徨等心态,缺乏自主选择的信心和能力,缺乏承担压力和失败的勇气等等。
这些智障学生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不尽相同,一是因为人格障碍。导致他们道德认识不足,是非观念模糊,缺乏正确的行为导向,不能正确地自我定向和用社会道德行为准则的要求来调控自己,也不能清楚地意识到所做出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二是自身理解的障碍。如不能正确区分“借”、“偷”、“拿”的概念,分不清“自己的”和“他人的”,把“偷”当成是“拿”;不能正确理解“友谊”的含义,错把打人、敲诈等不良行为当作“勇敢”的“英雄行为”;在学习中遇到困难缺乏自主探究的信心和决心;在做出不恰当的行为,经老师耐心劝导后,自己会认识到事情的不当,并表示再不会犯错了,但过不了多久,往往又会犯同样的错误,反反复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耐心教育,不厌其烦地纠正、教育,强化,在教育中肯定成绩,积极引导,克服错误,要有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时时处处关注这些学生的表现,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发现苗头,及时解决。
总之,作为特教教师,我们一定要从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勇敢面对现实,认真分析,追根溯源,对症下药,使这些特殊儿童在爱的温暖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