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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预测模型;研究综述
一、 引言
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特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的,反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是国家用来管理指导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重要工具。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养老保险基金未来收支压力日益沉重的背景下,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可以增强基金筹集、运营和使用的计划性与约束力,有效提高基金运行效益,兑现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承诺,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起步较晚。2010年1月2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保基金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正式开始。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国务院规范性文件上升到人大法律规范,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与其它四种社会保险相比,养老保险具有涉及面广、影响时间长的特点。从财务管理层面看,编制养老保险基金预算需要运用保险精算工具、建立中长期预测模型等技术手段,评估未来基金的充足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仅要当期预算平衡,还要保证结余基金保值增值。实践中,由于受公共管理能力和基础数据的制约,我国政府部门总体上缺乏对社会养老保险中长期的预测。目前我国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市财政、社会保障部门采用的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比较粗糙,迫切需要科学的模型理论来提高预算的精度。在理论研究上,国内学者对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方面的成果不多,特别是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本文基于对国外在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经验和模型构建方面研究成果的述评,以及国内研究现状的梳理,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预算提出了几点启示。
二、 国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1. 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国际经验。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的模式大致有三类:一是专项基金预算模式,以美国、日本和德国等为代表;二是政府公共预算模式,以英国、瑞典等福利国家为代表;三是完全脱离政府财政的预算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严格来讲,第三种模式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预算,而且目前只是被少数小国所采纳。下文选取前两种模式的三个代表性国家:美国、日本与英国,分别阐述其在养老保险预算管理方面的经验。
(1)美国。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由财政部实行经常性预算之外的独立预算管理,即实行专项基金预算管理模式。Koitz(1998)指出实行独立预算一方面是为防止联邦预算赤字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产生影响,避免社会保障基金盈余掩盖公共支出的巨额赤字;另一方面是因为养老保险基金与其它社会保障项目不同,其收支具有长期性,需要对其进行短期(10年)和长期(75年)预测,以便政府及时调整政策应对未来支付高峰。Koitz(2000)指出美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经历了独立到统一,再到独立预算的过程,因每一次变动都有相应的法案跟随,确保了预算编制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为编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美国有多个政府机构每年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中长期预测,主要有社会保障总署(Social Security,缩写SSA)、为总统服务的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The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国会预算办公室(The Congress Budget Office,缩写CBO)、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Social Security Advisory Council)等。这些政府机构都会根据实际人口、经济数据设定精算假设、建立特定的模型进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预测。
(2)日本。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特别会计预算,其实质是专项基金预算,预算编制受到《健康保险法》、《厚生年金法》、《社会保险审议官和社会保险审查会发》等共28项法律法规的限制。各项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管理有法可依,确保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与稳定性。与美国类似,日本政府部门重视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精细管理,突出养老保险预算的风险预测功能,规定厚生劳动部养老金局下设的精算处至少每5年对养老金体系的未来中长期收支做一次精算评估,并向公众披露,以此增加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3)英国。在英国,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全部纳入经常预算内,实行政府公共预算模式,同政府其他收支混为一体。资金收入来源于养老保险捐款,同其他税收收入一样列入政府的经常收入项目中;资金支出体现在两方面:部门支出DEL (Department Expenditure Limits,缩写DEL)预算下的工作与退休金科目中和每年的管理支出 (Annually Managed Expenditure,缩写AME)预算下的社会保障津贴项目中。英国养老保险的收入与支出分别由财政部(Her Majesty's Treasury)和工作与养老金部(Department for Work and Pensions)负责管理,每年度养老保险收入与支出预算,分别基于两个部门建立的预测模型结果来编制,最终由预算办公室(The Office for Budget Responsibility)的公共预算部门则基于对这些部门预算结果的审核来制定年度预算。此外,政府精算部(Government Actuary's Department)每5年向国会提交并向公众披露的国家保险基金财务报告,用以展示基于精算假设和模型技术的短期(1年~2年)和长期(5年)的国家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为养老保险预算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从制度层面,美国、日本的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实行独立于国家预算之外的专项基金预算模式,有利于防止政府预算赤字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产生影响,并且预算依法律运营,体现了社会保障预算的严肃性;英国的养老保险预算实行政府公共预算模式,养老保险的收支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政府直接参与其具体的管理工作,体现了较高的福利水平,其前提是国家有较强的经济支持力,否则会对国家财政造成较大困难。可见,美国、日本的养老保险专项基金预算模式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实际最为接近,因此其预算管理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从技术层面,美国、日本、英国三个国家的政府部门都重视利用模型技术对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财务状况进行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决策依据,并定期公布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严谨真诚的管理态度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值得我国预算编制部门学习和借鉴。
2. 政府部门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在养老保险预算制度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政府部门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构建与应用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瑞典、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精算机构定期对社会保障基金或公共养老基金在未来长期内的财务状况做出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从理论上看,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预算建立在对未来计划人口预测、未来工资和利率预测的基础上,根据输入变量赋值方法的不同,通常将养老保险未来收支的长期预测模型划分为确定性模型、多情景模型、随机模型等三类。
确定性模型的输入变量是一系列预先设定的值,输出结果是点估计值;如果在确定性模型上增加情景测试,通过对输入变量在若干可能情景下分别赋值,就会生成在不同情景下的预测值,即为多情景模型。随机模型则通过考虑一个或多个输入变量在时间上的随机波动,能够生成基金未来财务变量估计的概率分布。其基本思想是:基于每个输入变量的历史数据,先构建时间序列随机模型,再利用蒙特卡洛模拟方法进行随机模拟,最后得到社会保障基金未来财务变量的概率分布(Kenneth,2007)。
与确定性模型相比,随机模型不仅可以提供对未来财务结果的预测值,还可以给出这种预测在一定概率下的估计区间,有利于读者理解预测结果所面临的不确定,因此它是养老保险基金未来长期财务预测发展的新趋势。由于该模型的数学表达和运算过程比较复杂,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不容易掌握和运用,因此,目前大部分国家政府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预测仍然采用高、中、低三个情景的确定性模型,只有美国采用随机模型预测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长期财务状况。可以说,美国政府部门在运用随机预测模型对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财务状况做出预测,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方面走在世界最前端,有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
Clark (2003)指出美国政府部门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财务随机预测模型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总署SSA所属总精算办公室的OSM模型(OCA Stochastic Model)、国会预算办公室的CBOLT模型(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Long Term),以及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Social Security Advisory Council)的SSASIM模型等。
(1)OSM模型的研究与应用。从2003年开始,SSA在确定性模型、多情景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OSM随机预测模型。SSA(2004)详细阐述了用OSM取代多情景方法对总和生育率、死亡率的下降率、移民率、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实际工资增长率、残疾发生率和康复率等因素建立时间序列模型,以及通过对误差项的随机模拟,得到每个影响因素的75年预测值的过程,并基于随机输入变量的大量取值,生成每年基金财务状况的随机预测结果。
(2)CBOLT模型的研究与应用。在美国,CBO的职责在于客观及时地分析国家经济状况和联邦政府的预算报告,并依据自身对有关经济和技术因素做出的假设,对总统预算进行分析和修改,其预算报告中有单独的养老保险预算部分。CBO(2001)在模仿SSA的基础上,选取了与SSA相同的9个随机输入变量,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的随机预测模型CBOLT(CBO Long Term Model),其优势在于将人口子模型、经济子模型、制度子模型和社保基金财务状况的输出子模型,编制成了一体化的程序,使随机模拟过程变得更加简单快捷,有利于在实务部门的推广应用。
从2002年起,为了分析联邦政府潜在的社会保障财政改革可能造成的长期财务影响,以及各种潜在改革对不同人群产生的不同影响,也为了给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提供定量分析支持,CBO开始构建和使用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微观模拟模型。CBO(2005)和 CBO(2009)概括介绍了经过8年时间建立的CBOLT,认为它是一个集人口、经济和联邦预算为一体的基于个人的微观模拟模型,其优势在于能够提供详细的个体层面的人口统计与经济变量的预测数据,并允许代表样本被分成任何可以想象的人口组,从而能够分析潜在的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对系统内每个个体或者按任意特征变量划分的人口组所产生的影响效果,能更好地满足联邦政府对于预算和分配效应深入分析的需要。
(3)SSISIM模型的研究与应用。SSISIM 模型由美国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的政策模拟小组(Policy Simulation Group)建立,用来定量地模拟对DB养老金计划进行的各种参量改革、以及转变为DC型个人账户制的结构性改革等的效应。它从1994年开始每年向公众提供模型指导书(SSISIM Guide),介绍模型的整体框架和内容,描述模型的安装程序,并提供模型使用的参考资料和工具,目的是为政策研究者或研究人员提供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政策模拟模型。(Martin,2007、2009、2012)。
3. 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的研究。国外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人口假设、经济假设赋值方法的改进,以及对随机模型的构建与改进等方面。在人口假设方面,Lee (1992)提出了一种包含死亡率未来变动趋势的死亡率预测模型(Lee-Carter模型)。Lee(1993)建立了美国人口的Lee-Tuljapurkar生育率预测模型。在这两个模型的基础上,Lee(1994)用随机模拟方法取代了“高”、“中”、“低”三种情景的模型,建立了美国未来人口的随机模拟模型,其预测结果被CBO应用于199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长期预算展望报告中。Samir Soneji(2011)在进行死亡率预测时,用现代统计方法代替美国SSA正在使用的线性插值和数量调整法,通过引入更多的风险因素(吸烟、超重等)得到更精确的死亡率预测。在经济假设方面,Foster(1994)基于历史数据分别为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实际工资增长率等变量建立了一维的ARIMA模型,并对1994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报告短期的经济假设进行了评估,提出了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和实际利率三个经济变量间存在相关性的结论。在此基础上,Edward(1998)为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和实际利率建立了向量自回归模型(Vector Auto Regression, 简称VAR),使每个变量的估计方程中既包括了变量自身的滞后项,又包括其它两个变量的滞后项,这样可以捕捉到变量间的相关性对每个变量产生的影响,使模型的拟合优度更高。
在随机模型的构建与改进方面,Lee (2003)基于Lee-carter死亡率模型和Lee-Tuljapurkar生育率预测模型,以及利率、工资增长率、资产回报率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利用蒙特卡洛方法生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的随机预测,并对提高正常退休年龄、或增加税收、或将部分基金投资到股票市场等改革计划进行了效果评估。Martin(2003)尝试采用在数学上更复杂的结构时间序列模型为输入变量建模,并利用蒙特卡洛方法为输入变量设定不确定的长期预测均值。结果表明,结构时间序列模型比ARIMA模型得到的结果波动性更大,指出SSA采用的OSM存在忽略均值随时间的位移而导致对未来财务状况不确定性低估的问题。但随后Lee(2004)的研究证实,如果选取更多的输入变量,采用结构时间序列模型和常用时间序列模型的财务预测结果不存在显著差异。2004年后,有不少文献讨论对OSM模型的改进。此外,每年由精算、人口、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美国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的技术小组每年会对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报告的精算假设、模型方法等进行评估 (Technical Panel 2011) 。
三、 国内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1. 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方面。国内关于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成果不多,其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从社会保障整体出发,总结各国的预算管理经验,分析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现状,对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必要性、预算模式选择提出具体构想。朱柏铭(1998)对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理论依据、框架体系、运行条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是早期比较有影响力的研究。周顺明(2000)从政府财政的本质职能,国家预算、复式预算与社会保障预算之间内在关系的角度阐述了社会保障预算产生的必然性,分析借鉴了国外社会保障预算的模式,提出了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政策、收支体系、收支分类、预决算编制等内容。林治芬(2006)则立足中国现实,汲取国际经验,完整论述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现实可行性、技术方法性和制度保障性,明确提出量化分析社会保障收支,进行长期精算预测模型的重要性。肖红梅(2007)基于对国内社会保障预算发展现状和社会保障预算模式的国际经验的背景,系统地分析了我国推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难点,提出了应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然后随着制度的日渐完善,最终编制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便于清晰地反映整个社会保障事务的收支全貌的观点。
第二阶段始于2010年前后,是围绕刚刚起步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际工作展开的研究。单晓红(2010)对社保基金预算的方法、路径与机制进行了深度解析,强调了新的预算制度要求预算编制方法要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综合考虑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发展情况,运用规范的财务预测和精算方法进行编制。杨燕绥等(2011)提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应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尊重社会风险特征,养老属于长期性风险,建议年度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应建立在长期预测,甚至精算模型基础之上。闫俊(2011)指出养老保险预算编制应根据养老风险周期长且有积累性的特征,明确提出社保经办机构不仅要测算出下一年度养老基金收支总量,而且要通过精算模型预测远期养老基金收支需求,评估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支撑的收支平衡基准点期限。在预算监督环节,应提供预算的政策依据和支撑预算的主要假设等。
2. 基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预测模型方面。
(1)政府部门的研究。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从2010年开始编制,其预测模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按综合增长率测算,以2012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来说明预测模型,如公式1所示。
2012年预算数=2011年执行数×(1+综合增长率)+修正值 (公式1)
综合增长率预测综合考虑了预算指标近期及中长期增长变动情况,近期增长趋势以同比增长率为准,中长期增长趋势以近3年平均增长率为准。各编制单位根据指标性质和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同比增长率和3年平均增长率的权重,计算综合增长率。可见,我国政府部门构建的养老保险预算模型具有简单易用的特点,但过于粗糙,模型未考虑人口的出生、死亡、迁移状况等人口统计变量、以及通货膨胀率、利率、实际工资的增长率等经济变量对基金收支的影响,因此预测结果精度偏低,与国际经验存在着很大差距。
(2)国内学者的研究。国内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的研究基本是空白,但存在一些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价值的实证研究成果,主要体现为应用长期精算估计模型预测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财务状况、应用微观模拟模型评估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和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等两方面。代表性的研究有:王晓军(2000)明确了养老金计划长期精算估计的基本思路和模型,利用人口模型和工资模型对基本养老保险的长期财务状况进行预测,是国内将精算模型应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早期重要文献。高嘉陵(1999)率先将微观模拟模型应用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析中,介绍了微观模拟模型的基本思路和建模方法,并以烟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模型为应用实例,建立了人口状态模型和政策模型,给出了1996年~2025年人口变化的模拟数据和模拟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状况。张世伟、李学和樊立庄(2005)利用长春市微观数据建立微观模拟模型,分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财政效应,指出了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就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优化和完善进行了探索研究。郝冬阳(2008)利用吉林省城镇人口微观数据,用Logistic模型对微观模拟模型中事件发生的相关参数进行估计,完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模拟实验。
四、 结论与启示
世界上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在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制度层面强调依法律运营和预算的严肃性;在技术层面,政府部门和学者重视利用模型技术对养老保险基金未来长期的财务状况进行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决策依据,理论研究成果丰富。相比之下,我国在养老保险预算方面的研究较少,代表性的研究主要围绕养老保险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开展,虽然存在一些围绕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证研究,但缺乏从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角度出发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
鉴于养老保险预算编制部门对模型理论的迫切需求,我国政府部门和学者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重点开展支持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理论研究工作。为推进这项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在养老保险数据信息系统基础工程方面的建设。虽然我国从2002年已启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并且在劳动与社会保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仍然存在各地区数据和应用软件不统一,数据和指标的标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现有数据很难满足构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财务预测模型的需要。其次,需要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精算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在我国,尽管早在2004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设立了精算处,并希望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精算报告制度,但由于在实践中缺乏制度保证和相关的专业人员,至今并没有建立起类似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预测报告。今后我们需要在法律和制度、机构和人员、基础数据和模型技术等各方面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财务预测分析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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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BO, U.S.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Uncertainty in Social Security Long-Term Finances: A Stochastic Analysis. December,2001.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研究”( 项目号: 71173230)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科研项目“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模型研究”。
社会保险基金涵义计量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本涵义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的内容。社会保险会计核算制度是伴随社会保险发展成熟起来的,它是对社会保险的内容进行记录、计量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在确立收付实现制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方法,主要目的是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社会保障预算体系,以实际收支的款项为确认标准,能如实反映国家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和结余情况。
(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特征。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主体的多样性。一般情况下一个经济主体内只有一个会计主体,但是在我国颁布的有关制度中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基金是不相同的,基金经办机构仅仅是一个经济实体,所以基金经办机构会计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要分设,这样就形成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主体。二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银行存款账户的分列性。一般企业在银行的账户可收可支,具有结算功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银行存款账户既要开设支出户又要开设收入户。收入户核算收到的社会保险费及有关收入;支出户核算有关基金的支付及有关费用支出,该户除从财政专户存款中拨入款项外,一般只支不收。三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平衡公式及会计要素的特殊性。
二、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反映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资产负债状况,不利于保障基金的安全。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资金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间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跟普通的基金制度保持一致。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支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并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到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支出,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准确记录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状况,不利保障基金安全。二是不能进行恰当的成本效益核算,不能准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收社会保险费,或国家财政拨款而收集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储存性、基本保障性、统筹性、特定对象性和增值性等特点。
(二)会计核算归属不明确。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是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依据,区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单独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等,并没有正式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纳入政府或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当中。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纳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作为政府托管基金的,归属政府会计的一部分。同时如果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纳入到政府会计体系中,也便于政府统一编制预算。
(三)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其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报表不统一,填报的会计报表既有人事部门的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又有劳动部门制定的企业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到了年终的时候还要填报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这样造成了会计核算不必要的麻烦;二是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完善,养老、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进展,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设立专门科目对其进行核算,其他科目设制也不完整,难以满足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需要;三是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由于记账方法不统一,会计核算管理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存储、拨付核算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实现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实践证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切实可行的,因为它不仅可以弥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不足,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的需要,而且又能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增进绩效。
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83520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05525万元。
**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受一些因素影响,与预算相比,部分收入变化较大:一是受税收结构变化的影响,城建税只完成预算的94.8%;二是受骨干税源减收影响企业所得税只完成预算的82.8%。
**年,市级财政一方面严格执行市人大年初批复的预算,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补助,狠抓增收节支,支出情况好于年初预算。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6572万元,为预算的110.5%。
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中含改列区级支出1554万元,不含省专款支出8500万元。
**年与省结算完毕后,市本级资金来源153583万元,其中,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8657万元,省补助收入57894万元,调入资金3499万元,动用上年结余3533万元。
**年与省结算完毕后,市本级资金运用15358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6572万元(含改列区支出),省专款支出8500万元,上解支出17420万元,补助县市区支出5541万元。结余5550万元。
**年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情况:
市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83520万元,实际完成88657万元,超预算5137万元。
**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105525万元,实际执行116572万元,超预算11047万元。
**年省结算完毕后,结余5550万元,比上年末向市人大报告数1500万元增加4050万元。
二、**年市级基金决算情况
**年市级基金收入总计98366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952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1万元。**年市级基金总支出98366万元(含改列区级支出3807万元),收支平衡。
**年本级基金收入95240万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01万元,墙体材料基金收入8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73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24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8914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81万元。
**年市级基金支出98366万元,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支出2305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301万元,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886万元,外贸发展基金支出811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73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24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8914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81万元。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预算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2.6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214-02
一、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改革的必要性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保险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财政部于1999年制定《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当前,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为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联系紧密,能客观真实地记录现金流量,反映医疗保险基金实际的结余。但是,以此为基础的医保会计核算也存在一些缺陷,难以准确反映当期损益。首先,收付实现制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整,仅按照医疗保险基金的进出情况核算基金收入、支出,无法反映基金收支和当期损益的全貌;收入只核算实际缴纳数额,不核算欠缴数,单从账面上看,无法获取应收未收基金的信息,难以保证应收尽收;医疗保险基金形成的隐性资产和隐性负债不能在会计账簿和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反映,其财务状况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增加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其次,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揭示医疗保险基金的真实信息。如支出只反映实际付款支出,不包括已发生未结算及已结算但未付款的支出,这种核算方式会导致低估当期支出,虚增可供支配的医疗保险基金,无法准确评估当期结余,既造成信息误导,影响基金收支的真实性,同时也给人为调节收支留下了操作空间。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现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存在诸多不足,现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基金财务制度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整,甚至出现信息误导,使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策、管理、监督等缺乏准确依据,不利于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体制,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相适应,针对不同险种基金运行特点,采用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方式。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根据基金核算和管理的需要,部分地采用一些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使基金管理更加合理化、全面化。
(一)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真实、准确记录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状况和全面掌握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缺陷,满足政府对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又能提高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如在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方面,对于可以正常收到的医疗保险费,可以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在款项实际收到时记入收入;对参保单位违反规定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补缴或预缴医疗保险费及应计利息的计提等,应采用权责发生制。经办机构应设置“应收医疗保险费”科目,待实际收到医保费时再冲减“应收医疗保险费”科目。“应收医疗保险费”的借方余额即为应收未收的欠缴基金,欠缴基金根据单位设立明细账,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当期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情况,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的准确性,为决策部门及时调整征缴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数据。
(二)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利于全面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和财务成果
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是基金管理的重点,在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过程中,对已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记账医疗费,经办机构可以设置“应付医疗保险费”科目,待实际支付医保费时再冲减“应付医疗保险费”科目[1]。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当期医疗费实际支出的总体情况,进而真实反映出每个会计年度基金结余的情况,同时又能有效地将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
(三)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为科学、翔实地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提供了有力依据
随着医保基金会计基础的转换,要满足财政管理的要求,预算管理不仅要根据以前一年度的现金实际收入数和现金实际支出数,也要参考那些当取得的收入或承担的支出而实际尚未收到或无力承担的债权或者债务,对医保基金预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四)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促进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科学化、网络化的需要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已无法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与财会电算化应用软件系统同步、同数额进行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基础,才能使财会电算化软件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实现接口成为可能,从而促进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网络化的需要。同时,也适应将来实现市级统筹后发生的大量的纵向、横向医疗保险基金往来结算的要求。
二、加强对医院的医保管理与会计核算
强化医保资金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内容。医保费用的会计核算,对医疗保险基金有着重要影响,对其合法使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人数起来越多,医院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载体,医保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合法性,合规性,关系到医院、患者的切身利益[2]。医保资金是医院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财务部门应协同医保部门共同强化医保资金管理。医院的会计核算也应根据医保资金收支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会计核算基础,设立医疗保险资金应收、应付科目,加强应收款项的追收,医保的回款事项定期整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映,将滞留的资金及早收回,从而减少医院资金周转压力。要配备财务管理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来负责医保结算事务,尽量提高医保资金的汇款速度,而且应设立专门报账人员,对当医保费用超过总控费用时,其实质是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要根据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视为坏账处理,在清理和核对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如果坏账准备不足,可留作下年度计提后冲销。
医院应加快医保管理体系的建设步伐,优化结构布局,强化医保会计核算,提高医保管理部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促使院内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构建和谐医院,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区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医疗保险,是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依据,编制会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规定: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主要目的是将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社会保障预算体系,以实际收支的款项为确认标准,能如实反映国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将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纳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作为政府托管基金,归属政府会计的一部分,完善了政府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推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医保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银行存款账户既要开设支出户又要开设收入户。收入户核算收到的医疗保险费收入;支出户核算医疗基金的支付支出,该户除从财政专户存款中拨入款项外,一般只支不收,强化财政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要加强内部控制与自我约束,严格审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程序,防范基金风险,保证医疗保险资金的安全、快捷;另一方面财政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有效监督与制约,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监督,年末清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不断健全并完善医疗基金预算管理体系,努力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进一步科学化。
参考文献: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安置为主要,具有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从总体上看,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与国有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不能满足企业改组分流、改制减负、破产安置等改革的需要。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制约了社会保障制度甚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状况令人担忧:
一是多家分管,条块分割,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形成“五龙治水”。当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劳动部门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由人事部门管,养老保险和社会救济等由民政部门管,部分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人寿保险公司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卫生部门管。条块分割是指在多部门分管的同时,又实行按行业建立养老保险,不符合养老保险的属地性原则。目前,铁路、邮电、电力、民航、银行、等11个行业都建立了行业保险,使本来已经很乱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更加混乱,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多头经办、政出多门,分工不清、互相掣肘,分级统筹、调控能力弱,形成贯彻决定实施难、外部工作协调难和内部分工理顺难。不仅很难统一社会保障决策,延误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管理效率,而且,多家争管,自成体系,必然导致机构重叠、人财浪费,从而加大社会保障管理成本,不符合管理的效益原则。更为严重的是导致政令不统一、各行其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二是标准不一,缺乏统一的政策。目前社会保障的种类、管理与运营方式、基金的筹集办法、征缴率、支付标准、社会保障基金给付与监督等均缺乏一套具体统一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没有建立一套涉及各类社会保障基金和经办机构的统一的财务制度,导致社会保障基金征收乱、制度乱、帐务乱、支出乱等混乱现象。不少地方和有关部门仍在执行自行制订的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制度,带有明显的维护本部门利益的倾向。
三是政事不分,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定、行政管理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用都由一个机构承担,主管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既负责制定政策和规章制度(包括财会制度),又负责操作经办,既负责具体实施,又负责监管,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严格的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不公开、缺乏透明度,受保人也无法对其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由于政事不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用由一个单位承担,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流失较多,挪用、挤占、多提管理费等现象十分普遍。某省审计部门对1996年部分地市县的劳动“两金”收支情况进行了一次财务审计检查,35个地市县共查出违法违纪金额达2.7亿元,这种状况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后果将十分严重。
四是现收现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程度低。目前,我国除养老和失业保险外,其它社会保险项目均未完全实行社会统筹,养老和失业保险的社会统筹也绝大部分停留在县(市)分级统筹阶段。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与支付采用现收现付制,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低,许多事务性的工作基本上都由企业承担,企业办社会的局面未彻底改变。
二、深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点和难点,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进行。具体来讲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性原则。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标准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必须统一,坚决扭转条块分割,多头争办,政出多门的现象。这就要求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不属于任何部门,同时,这个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将分散在各部门管理的各项社会保障职能统一起来。
(二)管理法制化原则。依法管理、依法保障,实现社会保障法制化,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制化,意味着社会保障政策的统一和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机会的均等,同时也为社会保障具体操作提供依据。社会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各种保障的性质、特点、保障对象、实施原则、范围、标准、享受条件、费用来源、管理方式都不尽相同,需要按不同保障项目进行立法和分项管理。
(三)政事分开和执行与监督分设的原则。政府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运营要分开,具体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要分设。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管政策、制度、标准、监督,不直接管理资金的收缴和运营。保障基金的运营由社会事业单位依法经办,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为了避免基金的挪用与浪费,应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逐年核定。同时,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在社会监督方面,应建立由人大、政协、工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公众代表组成的监事会,定期听取汇报,并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运营及管理情况。
三、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关键是要建立收、支、管相分离的、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包括统一的社会保障职能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体系。
(一)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职能体系。按资金筹集方式、保障目标分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大致由三大块构成,含13个项目。一块是主要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项;一块是由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项目,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六项,这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还有一块是遵循自愿原则,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项目,包括个人投保、投保和互保险三项,这是社会保险的最主要的补充。根据以上13个项目的性质和目前的管理状况,应该成立专司社会保障职能的,社会保障部,对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保障项目统一规划,分步到位。即先以第二部分的保障项目为主体成立社会保障部(厅),待条件成熟后,再将第一部分的四项业务划归到社保部(厅)。
(二)要建立财政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体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今后国家预算要根据需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1995年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和监督,建立起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制衡机制。这是因为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是以政府信誉为担保而强制征收的基金,其性质属于工资性的国家预算资金,政府是要承担风险和最终支付责任的。与其他财政收支一样,理应纳入整个政府财政收支管理体系,作为政府理财的职
能部门和基金最终责任的承担者,各级财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总体上,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实施办法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建立社会保障预算有困难的,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由财政社保机构负责收支管理工作。社保基金不能作为预算内资金与政府公共预算资金混在一起使用,用于平衡预算,也不能与其他预算外资金混在一起使用,因为社保基金属工资性资金,与其他和事业的预算外资金性质根本不同。所以在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之前,只能将社保基金暂时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在银行单开财政社会保障基金帐户,单独核算,保证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在国库中单设可计息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上述两种方案每年都应对人大作预决算报告,接受人大监督。
[关键词]基层社保;会计体系;核算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026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01
1 社会保障体系内容分析
第一,在该体系中,社会保障的核心就是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关键构成,也是社会保障得以实现的基本纲领。首先,社会保险的目的就是为缴纳保险的社会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的主要对象就是社会劳动者,当然这些劳动者属于法律界定的劳动者。其次,社会保险的关键特征就是能够对劳动者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最后,社会保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企业、劳动者以及国家财政补给和社会募款。
第二,社会保障的最高层就是社会福利,而这也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目标,其目的就是要改善民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提升社会民众的福利水平。该资金的来源途径主要是群众及国家。
第三,社会保障的最底层就是社会救助,这是社会保障的最低要求。首先救助的目的就是要确保被救助者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对象主要为失业人员和不幸人员。其次,救助的核心特征就是扶贫。最后,救助资金主要是社会群众及国家拨款。
第四,社会保障存在一个特殊内容,那就是社会优抚。而这主要应用在社会的特殊阶层,因此适应于特殊纲领。社会优抚安置的核心就是抚恤和优待,其对象主要是军人及其家属,其资金来源也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
2 当前社会保障会计核算主要问题分析
2.1 会计科目不一致
当前会计科目主要是根据基金分类进行设置,其核算科目相对杂乱,这给管理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会计科目的完整度也相对欠缺,基金运营业务以及保值增值金分配业务等核算工作极为困难,同时也很难对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以及最低保障基金等进行科学核算。
2.2 会计报表不统一
目前会计报表种类较多,如劳动部、人事部以及民政部和财政部等不同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社会保险会计报表,这些报表不统一,给会计核算带来很大困难。
2.3 收付实现制已不适应经济发展
目前的会计核算主要是收付实现制,这个制度对于收入和支出的确认点主要是实际收入款和付出款的日期。之所以应用这种制度,主要是因为将社会保障纳入国家预算体系中,所以将这个两个款项当成确认的标准,能够基本反映出社会保障预算的结存、收入和支出细节,并能一定程度上防范预算中的虚假支出、虚假收入等问题。但这种方法却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出现了一定的不适应性,影响到会计核算工作。
3 基层社保会计体系核算主要完善方法
3.1 统一科目体系和记账方法
第一,实现社会保障必须要有资金支持,而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样,所以资产形态也就呈现多样化,这样就需要针对资产形态增加相关科目,如长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收票据、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其他资产等。第二,负债类一级科目可以设置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资、应付票据、应付社会保障调整金、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和应付社会保障本金等。第三,净资产一级科目可以设置成实收资金科目,该科目可细分成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第四,收入类会计科目可以设置存款利息、运营投资以及其他业务的收入等,这些都是社会保障资金的各种收益。第五,支出类会计科目主要反映的是社会保障资金的运营管理费用,所以可设置成管理费用、运营投资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其他业务支出和之前的年度利润调整等。可实施统一的借贷记账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可对比性。
3.2 构建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会计报表
社会保障会计的目标主要面向的是会计主体内外使用人员所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这些会计信息大多是以财务信息为主。想要全面系统地反映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活动,获得相应的运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就必须构建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会计报表。因此,会计报表需要和上面的会计科目体系相一致,另外指标和口径也要保持统一,尽快构建可让保险主管部门统一填写的报表,这样就能实时清楚地了解全国或者地区在某个时期里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状况。
3.3 采用权责发生制
这种制度又被称作应收应付制度,或者是应计制度。其收入和支出确认的标准是权利或者责任的发生情况。不管是否存在收付,按照该资金能否体现出不同会计期间的相关收益以及经营成果来明确相应的归属期。这就意味着,只要是本期收入,不管该收入是否到账都需要将其纳入本期收入。如果不是本期收入,哪怕在本期已经到账,也不可当作本期收入。而对应的支出同样如此。
3.4 增设社会保障税,完善筹资模式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已取得一定成绩,不过其在筹资方面的问题却相对突出,为有效提升筹资的规范化和法律化,可以构建一个具有强制性的筹资模式,以税收来实现再分配,从而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基础工作。社会保障税可以当成特殊税种,其税收收入主要用在社会保障支持和福利支出方面,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该税种具有灵活性、有偿性和累退性等特点,大量实践也表明该税种具有显著优势,在完善筹资方式方面效果显著。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费改税,社会保险税
一、国外社会保险税的征收模式
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其中有80多个征收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险税。
(一)美国的社会保险税
在美国,社会保险税是美国联邦政府为社会保障制度筹措资金来源而课征的一种税,目前,社会保险税的收入仅次于个人所得税,居第二位。美国的社会保险税不是一个单一的税种结构,而是由一般社会保险税(OASDI,即老年、遗嘱、伤残、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税,以及铁路员工社会保险税组成的社会保险体系。在美国,社会保险税没有减免扣除规定,但有应税收入最高限额的规定,对超过限额部分的工资、薪金额不征税,最高限额随每年消费物价指数进行调整。征收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采取源泉扣缴,二是采取自行申报缴纳。国内收入局负责税款征收,财政部管理资金并按计划拨付款项,从而使管钱与管事分离,行政管理与执行机构分设。
(二)英国的社会保险税
英国的社会保险税以承保对象为标准,建立由四大类社会保险税组成的社会保险税体系,其针对就业或非就业人员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税率制度。社会保险税由国内收入局及其下属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在缴纳社会保险税前,使用社会保险税登记卡对每位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缴纳方式有两种,一是雇主负责代扣代缴,一是由纳税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税收入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它负责将社会保险税收入集中起来,建立国民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以保证该税收收入的高效使用。
(三)瑞典的社会保险税
瑞典以“福利国家”闻名于世,社会保障范围十分广泛,从儿童保育、成人教育、职工休假、工伤事故、疾病保险到老年退休几乎无所不包。瑞典的社会保险税以承保项目而分项设置,社会保险税体系由四个项目构成:医疗保险税,养老金保险税,失业保险税,事故保险税。
以上三个国家分别代表了世界上的三种主要的社会保险税课征模式,虽然制度不尽相同,但其仍在许多方面有共同之处:社会保险税税率的高低主要由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收益大小决定。根据不同的承保项目设置不同的税率,支出多的项目征收率就可高一点,反之,支出少的项目征收率就可低一些。各国的经验是,刚开征时征收率定得低一些,然后再根据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
社会保险税由税务机关统一征管,征收后集中到社会保障机构统筹安排使用,从而使得税款缴纳和保险金支付都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分工明确,管理集中。社会保险税收入直接构成政府财政收入,成为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收支平衡状况直接影响政府财政的综合平衡。在这种模式下,财政直接参与社会保险管理,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具有极强的预算约束。
体现出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和适应性。社会保险税模式不论收入高低,不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要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按统一的税率缴纳社会保险税,否则将不能享受均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二、对比国外经验看我国社会保险费改税的必要性
对比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社会保险费征收的现行情况来看,我国社会保险费改税有以下的必要性:(一)实行费改税降低征缴成本,又能大大提高社保资金的筹资效率。(二)有利于规范收入来源渠道,增强筹资的强制性,强化社会保险金的征收力度,为社会保障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化解财政风险,而且有利于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稳定。(三)以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险基金,便于建立收支两条线式规范的预算管理,增加专款专用的透明度,可以有效解决多家分管,自成体系,机构重叠造成的巨大浪费和管理费用严重超支问题。从而赢得纳税人的广泛支持,也有利于广大国民的监督,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三、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可行性
(一)税式管理的成功实践为实行费改税奠定了工作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截止2002年,全国已有19个省、市、区实行由税务机关代征社会保险费。这些省市较之以前普遍征缴率和收入总量都大幅提高,一般年征缴率都在95%以上,比没实行税式管理的省市高10%以上,收入的绝对数也增加很快,较好地保证了支出需要。
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征收各项社保费接近1.8万亿元,并与税收同步保持了持续、快速、稳定的增长。其中,2006年征收3292亿元,2007年征收4052亿元,2008年征收5145亿元,年均增长25.2%,高于同期全国税收年均增幅,也高于全国社保费收入年均增幅。同时,由于实现了征收和管用分离,使得征收成本大幅降低,保证了征收环节的效率。
(二)公民参保意识的提高为社会保险费改税奠定了社会基础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602011
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自2009年成立以来,密切关注我国社会保障的前沿动态,连续6年评选社会保障年度十大事件(简称“大事件”)。评选出的社会保障“大事件”,是专家学者眼中最具影响力的事件总结,反映了当年社会保障发展的重大变化。纵向分析这些事件
注:历年社会保障十件大事的具体内容可以在人民网――社会保障30人论坛(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68256/)查看,本文仅通过相应的归类和概括,反映近年来社会保障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有助于我们把握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变化特点和现阶段社会保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也一定程度上预示了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不可忽视的聚焦视点。
一、近六年“社会保障十件大事”统计分析
为清晰地显示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我们尝试对这些事件进行归类。由于事件涉及的内容和方向宽泛,给全景式展示这个议题带来一定的困难。本文以保险、福利、救助、优抚四大保障项目为主要分类依据,将四大项目之外的事件分别并入保障总体、其他保障等部分,基本上可以涵盖大事件的所有内容。实际上,大事件的分类可以有不同的视角,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过程,难以达成完全标准化,我们按照项目分类,并将与项目有关的立法、管理、制度等均纳入对应项目范畴,凸显了四大保障项目的地位。由于影响全局的大事件多为政策法规、文件、规划等表现形式,故提出了政策法规另一种分类视角,见表1。
1与社会保险内容相关的事件超过四成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最主要的形式和最核心的内容,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基本保险,也包括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险对社会“安全网”起着主体的作用,从六年的“大事件”分类数量上看,社会保险占比已超过四成,其中养老、医疗作为保险的核心,占比达到了25%,充分体现了养老和医疗在当前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其实,养老和医疗受到如此重大的关注也是情理之中的,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而养老和医疗是社会保险的重中之重。养老保险作为公民年老和退出劳动领域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年老退休之后的生活质量;医疗保险是一个全民性的保障,伴随着每个公民的一生,理所应当是公民自身关注的重点。
从历年“社会保障十件大事”来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逐步从劳动者的保障向全民保障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实现了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1]。同时,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分别入围2009和2010年度“大事件”。此外,企业养老金N连涨、柔性延迟退休试水、神木“全民免费医疗”的入围,开启了制度更深层次改革的举措。2014年,以养老、医疗为中心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逐渐拉开了序幕。
2与全局性、整体性内容相关的事件接近两成
从内容上看,与社会保障全局性、整体性有关的事件占比19%,主要由整体规划和基金管理两大部分构成。就社保基金管理相关事件而言,共4次入围大事件。社会保障是用经济手段对公民的“安全网”进行建设,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而基金的安全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是整个社会保障建设任务的重中之重。自2009年我国决定实行社保基金预算以来,“试行全国社保基金预算、基金预算的指导意见、公布社保资金审计结果、首次报送基金预算”共4次入围,对社保基金的重视标志着基金管理理念的突破。
全局性、整体性归类中,有一件社会保障理论研究成果入围,即《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1-4卷出版。这一理论成果集全国学界之力完成,对中国社保改革和未来发展进行全景式战略描述,被称作是“中国的贝弗里奇报告”[2]。其提出的到2050年社会保障未来发展的“三步走”战略,体现了学者的智慧和贡献,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3与社会福利、救助、优抚内容有关的事件超过三成
除社会保险外,与福利、救助、优抚内容有关联的事件占比31%。从具体项目看,又以住房福利、特殊人群的福利服务为主要内容。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地方土地财政政策的影响,近年来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住房焦虑位于民生问题前列。在激烈的住房矛盾下,政府开始强化自身职责, 2009年出台了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三项住房保障计划, 2010年对三项保障性住房在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2013年将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试点,以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充分印证了社会保障内涵发展与社会问题的关联性。
此外,针对特殊人群的福利和保障也明显增加。残疾人、少年儿童和老年人的各项服务和保障,自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大事件”的比重尤为明显;针对军人的保险关系确立和抚恤的关注也是2012年以来社会优抚事业建设的重点内容。一系列面向特殊人群的大事件,表明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特点。
4以法律和政策文件等形式出现的事件超过半数
不考虑内容所属,单就“大事件”的表现形式看,以法律政策性文件出现的事件比重最大,超过半数。其实法规制度占比大易于理解,社会保障当年发生的大事一定是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影响深远的事件,法规制度则恰好是这一特性的最好体现。国家近年来不断加强依法治国,社会保障作为一项社会政策是全民性的,必须有法可依,保证公平性,因此,以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形式入选大事件,甚至在总事件里超过半数,也是合情合理的。
其中,值得提及的有:《社会保险法》从草案审议、颁布和正式实施连续三年入围,《工伤保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分别两次入围,表明了这些法律得到了评审者的高度重视,表明了社会保障的立法过程复杂,研讨、立法、实施每一个环节都值得记录在案,表明了社会保障法律建设的严谨性、艰巨性。
二、“社会保障十件大事”的主题变化和发展态势
“大事件”的分类和统计分析,直观反映了近六年“大事件”的相关内容分布,进一步通过内涵性分析更有助于我们发现社会保障的发展重心和发展方向。因此,根据前期的分类依据,将大事件的核心内涵作为关键词,选择关键事件,整理成表2,以更清晰地表现近年来社会保障发展的主题变化和发展态势。
1从保障对象看,出现劳动保障向全民保障、普遍保障到特殊关注的发展态势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础框架起源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侧重对城镇劳动者进行保障。此后的社会保障改革,侧重对城镇职工分项保险进行完善,同期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基本保障相对缺失,这对于社会“安全网”的建设而言,存在制度层面的漏洞。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2003年“新农合”出台,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出台,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突破了与城镇就业关联的制度框架。但养老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依然存在着制度保障人群。全民保障意义十分重大,起始于2009年的“大事件”评选,成功记录了我国养老保障的扩面进程,2009年“新农保”试点,2011年“城居保”试点,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在制度上的全面覆盖。至此,实现了由劳动者保障向全民保障的有效过渡[3]。
尽管普遍性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已经基本确立,但从制度全覆盖到实践全覆盖还有一段路程要走[4]。对不同人群而言,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其生活成本和独特需要构成了特殊的消费需求,需要有特殊政策来保障其生活质量。从“大事件”来看,2010年之后加大了残疾人、老年人、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保障,2014年重点部署并扩大儿童福利的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性转变。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保障从普遍保障向特殊关注发展的态势,公平性有了进一步完善。
2从保障理念看,出现被动到主动、分割推进到顶层设计的发展态势
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初侧重于应对风险发生时的费用补偿,随着近百年的实践,已经开始由被动补偿向主动预防的方向发展。近六年的“大事件”也印证了这一发展趋势。如2009年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后有关社保基金预算的内容也多次成为“大事件”焦点;再如灾害救助管理,由以前单一的“减灾”管理转向“防灾减灾”相结合。这些事件意味着在社会保障理念上,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单纯的费用补偿和事后性救助的被动管理。
随着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制度的全覆盖,“大事件”中关于制度转移接续、关于“顶层设计”、“统筹城乡”、“深化改革”等字眼也相对增多。2013年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入围“大事件”,2014年将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2009年和2014年分别出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内容,意味着“三驾马车”托起的全民保障正向着“二维”的方向进行整合,意味着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已经纳入日程,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由分割推进到逐步统一、重视一体化设计的发展轨迹。
3从保障层次看,出现保险到福利、经济保障到服务保障的发展态势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随着基础层次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广大社会成员要求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以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为目标的社会福利项目开始发展。“大事件”记录下的前两年,以“新农保”试点、工伤预防试点、养老和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等制度性变化为主要内容,随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福利以及住房保障等一系列福利项目开始受到较大程度的关注,表明社会保障的发展层次逐步提高,开始出现保险到福利转变的态势。
传统的社会保障,侧重通过经济手段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然而,在老龄化、少子化等一系列社会背景下,单一的经济保障难以有效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需求,还需要在经济保障的同时关注服务保障。“大事件”的前两年,主要在增加财政支出、提高养老金等经济方面完善社会保障,随后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两年入围“大事件”,201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开始试点也入选“大事件”,为特殊人群生活质量保障提供了可能,体现了社会保障由单纯重视经济保障向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并重的发展趋势。
三、结论与讨论
一、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现状及评价
1.河北省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1)财政支持总量逐年增长。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农村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新农保实施至今,政府财政支持也紧随政策形势不断发生新的增长和变化。从中央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来看,2009年新农保试点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向河北省共拨付补贴款项1820310万元,占河北省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比重为2.23%,其支持数额高于河北省地方财政对该项目的支持数额。河北省财政用于农村养老保险的金额从2009年12210万元增加到2013年72000万元,5年间增长了5.8倍,并且远远高于同期河北省财政总支出增长率。(2)财政支持增长幅度不断提高。随着新农保政策的不断推进、参保人群和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农保的年平均财政支出增长率达到45.23%,远高于同期CPI平均增长率3%和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6.16%的增长水平。(3)财政支持农村养老逐步按照城乡统一的思路迈进。2012年7月1日起,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标准分为100~1000元十个档次,同时政府财政补贴和待遇领取政策完全一致。虽然按照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来看,农村养老保险水平还不足以完全满足农村居民养老的需要,但是政府财政支持农村养老的政策逐步按照城乡统一方向迈进的政策思路却清晰可见。
2.河北省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政策评价。(1)政府承担起更多的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责任。明确政府的支持责任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进步,相较此前老农保“国家政策扶持”的责任来说,新农保“政府补贴责任”的提出与落实使政府在构建农村养老体系的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保障责任。(2)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地方财政负担较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负担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政策的相应安排负担,政府财政的补贴既有在参保人员缴费环节的“补入口”责任,也有在给予参保农民养老待遇时的“补出口”责任。由表3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央财政基本只负责基础养老金的补助部分,而地方政府既要承担“补入口”又要承担相应的“补出口”责任,这种“入口”和“出口”相结合的补贴方式,虽然赋予了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实际发展情况调节农村养老保险水平的空间。但是,在地方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又无疑加重了地方政府负担。另外,根据表4的数据不难看出中央和地方近年来在财政收入和支出方面呈现出明显差异。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基本上在50%左右,但是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不足20%,也就是说,地方财政在收入较少的情况下承担了较重的支出责任。同时,2012年中央财政向各地方政府转移支付金额45383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42.4%,可见地方财政在支出方面还是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特别是在河北省这样人口基数大、人均财政支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地方财政负担就更加沉重。
二、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支持对居民缴费激励效应不明显。新农保制度实施几年来,虽然国家财政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参保率,使参保人有一定的收益预期,但缴费补贴数额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所差别。一方面大部分地区始终以政策规定的下限每人每年30元作为补贴标准,并没有实现多缴多得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缴费补贴与贫困地区补贴数额相差巨大,横向考虑有悖新农保的公平原则。按照新农保目前的缴费档次来看,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每年补助30元,补贴率为30%。随着缴费档次的阶梯式上升,如果始终按照同一补贴标准进行缴费补贴,在居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1000元时,获得的补贴率只有3%,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挫伤参保居民的缴费积极性,会变相促使参保人员选择较低的档次缴费,从而出现“逆向选择”的情况。
2.基础养老金替代率较低并且未能体现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根据保险精算理论对农村养老保险替代率进行计算,得出农村参保居民在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时,养老金替代率仅为14.11%~30.84%,其中个人账户替代率仅为0.25%~16.98%,远低于同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替代率。因此,在鼓励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和提高基金收益率的同时,稳定并增加政府补贴成为提高新农保替代率最有效的方式;另外,新农保养老金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障参保人的基本生活,还主要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物价水平,很多居民选择低档缴费甚至不参保主要源于对养老待遇购买力不能平衡物价水平的担忧。所以应当尽快建立基础养老金的物价联动机制,使农村居民养老金的购买力能够不被物价上涨抵消,真正发挥其保障作用和功能。
3.财政支持的预算体系不健全。自2009年新农保试点以来,国家财政对新农保的财政支出始终具有政策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财政支持的预算体系是不规范、不健全的。新农保开展试点工作的当年,中央财政拨款9.5亿元支持制度的开展,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53亿元,2011年中央财政又安排了123亿元的新农保专项补贴资金,可见政府对新农保的支持是根据制度开展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具有很大的波动性。目前新农保所需财政资金在公共预算中列支,特别是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用于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资金并未单独安排预算、决算,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的资金收支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没有被全面、详细的反映出来,也不便于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4.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机制存在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首先,资金筹集渠道狭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社会共济的性质,应当由更多的社会主体分担社会保险的筹资责任。目前制度的资金筹集渠道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的缴费和基础养老金补贴,村集体补助基本处于空缺状态;其他的社会主体在筹资方面也因相关制度缺失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在促进制度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其次,资金支出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受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财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结构上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另一方面在不同的保障项目上政府财政投入存在明显的结构不合理之处,特别是最近几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始终保持着平均每年10%的增长速度,而同样作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始终没有太大变化,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基础养老金自2009年新农保试点以来没有进行过调整。再次,资金到位机制尚待完善。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个别地区在落实政府财政补贴方面仍存在低效、欠账等不良现象。随着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发展,补贴资金到位机制也应逐步完善,确保参保居民能够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待遇。最后,缺乏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目前在基金的监管方面,由于有关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管无法细化,对于出现违法违规管理、使用基金的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理依据;另外,由于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主要由县一级行政管理机构监管,而基层政府又因缺乏专业人才、掌握信息能力以及投资运营能力不足而使得基金的监管效率低下;在监管内容方面上应当涉及从资金的筹集到资金的给付各个环节,包括基金的预算、决算监管,从宏观上把握政策的发展发向及发展趋势。
三、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政策的优化措施
1.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合理平衡中央、地方财政压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政府财政资金对制度的支持能否满足养老待遇刚性发展的需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面对的挑战是多方面的,一是中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缓解农村养老压力将成为政府面临的主要民生问题;二是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福利经济学理论提出的“福利刚性”特点,即待遇水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应提升,因而迫于刚性发展的制度要求,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成为制约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目前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支出情况,我们假定未来基础养老金随经济发展水平上调,选定全国农村60周岁以上人口数[本文按照农村60岁以上(含60岁)人口数占全国60岁以上(含60岁)人口总数的60%、人均增长率的约值在4.3%/年的比例进行演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央、地方财政收入以及财政补贴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等指标,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缴纳的政策规定,我们假设当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后,由中央财政按照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全额给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对中央和河北省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财政能力进行测算,得出以下结论:(1)当由中央财政给付的基础养老金数额增加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的时候,其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并不高,与其他福利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收支比重较大的情况对比,我国的补贴水平仍然相对较低。通过表5我们可以看出采取基础养老金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浮动的方法,虽然会加重财政支出负担,但届时农民获得基础养老金补贴将更具有购买力,而中央财政负担按照经济发展平均每年8%的增速计算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因而,提高基础养老金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具有现实可行性。(2)在对农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方面,由于个人缴费和省内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我们采用新农保制度建立初期政策规定的最低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测算2015年以前的财政补贴数额。假设2015年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后,缴费补贴提高至平均每人每年50元,由于分层次估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补贴存在数据获取上的难度,我们暂不考虑不同缴费档次补贴的差异;根据相关数据和其他研究项目的测算结果得出农村老年人抚养比估算出至2020年河北省16~59岁参保人数,进而测算出地方财政补贴数额及其占河北省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如表6所示。通过测算可以看出在缴费补贴标准适当提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的缴费补贴财政压力在可承受范围,但通过对比河北省地方财政补贴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和中央财政补贴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我们会发现在同样提高补贴标准的情况下,中央财政的支出压力较小,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目前河北省的缴费补贴根据政策规定由省、市、县政府按照1∶1∶1的比例分担,随着制度的发展,县级财政将会因财政资源有限性的限制产生较大的支付压力,因此,以城乡统筹为最终目标的农村养老保险谋求可持续发展仍然要依靠中央财政加大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并根据制度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支出结构,发挥中央财政在构建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上的主导责任;对于财政收入较少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分担补贴责任,同时,通过制定激励机制将集体经济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责任落实到实处,只有财政支持主体多方配合、明细责任,才能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乃至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发展。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完全有能力支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财政支持的各项制度机制是否完善是制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优化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1)建立差异化的农村养老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对各地区新农保的补助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问题。东部地区地方财政不仅承担参保人的缴费补贴责任,还要负担55元基础养老金的50%;中西部地区的基础养老金虽然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但限于地方财力,即便只负担最低标准的缴费补贴支出责任,也与发达的东部地区差异仍然巨大。单就河北省而言,虽然河北省在地理位置上属于东部地区,但经济发展程度比较有限,加之农村人口集中,贫困县数量较多,地方财政负担压力较其他地区来看比较沉重。在地区财政支持负担差异明显的情况下,平衡地区差异成为农村养老保险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发展的关键,可以由中央财政在现有补贴基础上对各省市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财政补贴负担情况实行差异化的补助制度。在十分贫困的西部地区,可以由中央政府负担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即由中央政府主导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责任,地方政府继续承担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之外的激励性质的补贴和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支出责任,以此来平衡制度的地区间差异,实现大区域的均衡。(2)落实财政支持激励政策。激励机制优化包括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和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于多缴多得,应当根据参保人选择的参保缴费档次确定激励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当参保居民选择100元最低缴费档次进行缴费时,由地方财政提供30元的缴费补贴,而当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进行缴费时,补贴标准应当随之提高。根据多地经验,一般来说有两种补贴方式,一是地方财政根据参保人缴费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二是确定每一缴费档次下参保人所能享受的补贴标准。如果按照第一种情况实行,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和选择最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获得的缴费补贴将会出现很大的差距,会在未来领取待遇时出现较为严重的贫富不公的情况,因而建议采用后一种方式。根据相关学者的测算,在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时,每一级政府负担的缴费补贴按照缴费增加额的5%给付,并规定上限,就能最大程度达到政策均衡,这样既能起到对居民的激励作用,又能实现地方政府推进制度发展的目的,同时缴费补贴数额的增加也会切实提高参保人领取待遇。在长缴多得方面,河北省部分县市实行缴费满15年的参保居民每增加一年缴费,在领取待遇时由县级财政多给付2元的基础养老金,但从长远考虑,这种补贴标准对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作用并不大。根据测算,多缴费一年在待遇领取时加发6~10元的基础养老金才能对中青年居民参保产生吸引力,真正起到激励作用。(3)建立财政补贴正常调整机制。建立随CPI联动的财政补贴机制也是确保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现阶段政府给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每人每月55元的养老金补贴标准自新农保制度施行以来并未调整,购买力十分有限。要想使农村养老保险真正惠及百姓,就要切实保障养老待遇的购买力水平。随着制度的发展完善,必须要建立与物价联动的财政补贴正常调节机制,对养老金做出调整。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本年度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度基础养老金×(1+上一年度CPI增长率),根据这种模式建立起来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制度可以基本保障养老金的购买力,增加农村居民参保的信心。
3.建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支持的预算机制。预算机制的建立要不分资金来源,将一切与农村养老保险相关的资金全部纳入到预算管理中来,包括现行的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情况、居民个人缴费的社保基金以及社保基金运营收益和结余,与制度发展相关的集体经济补助、社会机构和团体的捐助等资金统一列入预算核算,以便统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收支情况,掌握资金流向,进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便于资金的监管。同时,要贯彻预算的执行和监管。就农村养老保险预算的执行来看,首先主要在预算收入上确保社会保险费用的及时、足额征缴,杜绝违规减征、截留、挤占社保基金的行为;在资金的给付方面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要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上报,相关部门要做好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使资金的筹集、发放、运营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