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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存在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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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存在问题

第1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关键词:医疗改革;高费用;低效率

Abstract: the western countries, especially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emphasized "market economy" role, and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is about whether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has a lot of the principle of the dispute, the United States believes that "the private sector of the economy can better create wealth" main representative, admittedly, market defect and the problem is not forwarded to the government to deal with the sufficient condition, but a doubt for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is a special field for this principle? Why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medical field into a higher capital, but the security system is almost didn't get any aspect of the sure? It really exist what problem?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American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high cost and low efficiency of the phenomenon, and its failure reason comes down to American liberalism ideology.

Keywords: medical reform; High cost; Low efficiency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奥巴马就任美国总统以来,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表示要解决美国的医疗保障问题,但是阻力重重,虽然国会勉强通过了改革法案,但是争议仍然很大。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意义在于为所有的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以足够的安全感,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有了这样一个基础,社会从更有活力,更有创造性。勤奋,进取的商业精神只能在自由和健康得到保障的土壤生根发芽。本文是对美国医疗体系存在的主要的问题的小结,并认为其问题的根源在于医疗领域可能确实需要政府的干预之手。

一、美国医疗保障体系概况

美国现有医疗保障体系是由私人和政府共同建立起来的一种混合模式,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医疗保险和政府建立的公共保障体系是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障的基本来源。

(一)主要构成

广义的医疗保险一般包括任何帮助人们支付医疗费用的项目,包括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或者由政府建立的非保险手段的社会福利项目。

(二)公共医疗保障体系

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服务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部分低收入者。此外,联邦法律还规定,急诊病人无论是否有支付能力,医院必须给予救治。

公共医疗保障中,最主要的两个项目是“联邦医疗保险”和“联邦医疗补助”。联邦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专为65岁以上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医疗保障,覆盖了美国13.8%的人口。联邦医疗补助则是一种专为某些类别的低收入人群提供的非保险手段的医疗福利,包括儿童,孕妇和残疾人等,覆盖了美国13.2%的人口。其他社会医疗保障还有专为不符合联邦医疗补助的低收入儿童提供健康保险的联邦儿童健康保险项目(简称SCHIP),为联邦雇员提供的各类健康保障项目、以及为现役和退伍军人提供的医疗保障等。

(三)商业医疗保障体系

商业医疗保障体系是绝大多数普通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障的来源,相对于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私营的商业医疗保障体系在现有美国医疗保障体系中有着更重要的地位。根据Medicare(联邦医疗保险)和Medicaid(联邦医疗补助)服务中心的数据,几乎100%的美国大企业都为雇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雇主支付大部分保费。

二、美国医疗领域高费用、低效率并存的分析

美国医疗体系的核心问题在于其分裂性,政府直接或者间接的承担了这个国家一半以上的医疗费用,但是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都是由私人保险公司、营利性医院和其他一些只增加成本而不提供价值的机构来提供。对此,一些重要的意见是美国的医疗改革应该借鉴加拿大的统一支付系统和本国的退伍军人医疗保险体系来进行改革。但是,政府改革的阻力非常巨大。首先,有强大的利益集团如制药公司的游说,其次,美国是深受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影响的国家,尽管部分人士认为,自由市场并不适合于医疗保障体系。

美国医疗体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费用和低效率。下面将较为详细的讨论这两个部分。

(一)、高医疗费用

1960年,美国的医疗费用只占到GDP的5.2%,201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了18%左右,这意味着美国在医疗费用上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在食品方面的支出。

医疗费用的增长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尽管医疗费用主要是由政府来埋单,但是私人领域在这方面的支出速度远远快过政府的支出。二是,这种增长和医疗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有关。与其他领域不同的是,医疗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往往会提品的价格而不是降低价格。

表面上看来,增长的医疗费用似乎并没有带来什么坏处。医疗技术的进步说明我们发现了用新的方法来帮助患者,因而我们花费了更多的资金来使用这些方法。那么为什么不把医疗费用的增长看成是自然而然的理性结果呢?

第2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医疗保障;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7-0049-02

引言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一支新生的劳动大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这一群体主要从事建筑业和制造业等高危险性行业,各地积极探索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大部分农民工的医疗保障仍处于一个缺失的状态,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在参阅了大量文献基础上,课题组在河北省秦皇岛、唐山、保定、石家庄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农民工进行了接触访谈,了解情况。自行研究设计了“农民工医疗保障调查问卷”,在全国范围内发放问卷427份,其中有效405份,有效率为94.8%,运用Excel软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此文。

一、农民工医疗保障现状

随着近年中国对于农民工问题的重视,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还存在问题。调查显示:参加人数最多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达到64.6%,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针对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都为6.8%,8%的农民工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3.8%的人口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

首先,参加人数最多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达到64.6%。这与新农合自身的特点与中国政府的大力推行是分不开的。新农合是一项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农民投入少,受益大。截至2008年,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县(市、区)数达到2 729个,已经覆盖全部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加新农合人口8.15亿,参合率为91.53%,当年基金支出662.3亿元,补偿支出受益人次5.85亿 [1]。新农合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农民工参加人数多。然而,新农合以县为统筹区域,农民工医疗保险报销地与工作所在地距离远,新农合对于农民工最大的困难就是不能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其次,8%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8%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中国现有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只适用于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由用人单位代替农民工申报,并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调查显示:50.7%的农民工未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另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但是保险关系不能转移,退保只能退个人账户的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则留在当地。

最后,各地虽然纷纷出台了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然而在城市级别较低的地区,这项制度还不够完善。调研数据显示,各地的参保率普遍不高,而且随着城市级别的降低而降低。资料显示,农民工就业地分布在直辖市的务工人员仅占9.6%,省会城市占18.5%,而地级市以下的农民工占绝大部分,为71.9% [2]。通过以上数字,不难看出农民工参保率较低,各地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并没有切实解决问题,尤其是地级市以下地区的农民工。

通过以上对于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分析,我们将其总结为以下几方面:第一,大多数农民工参加了新型农村女合作医疗制度,这部分群体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异地报销;第二,参加城镇医疗保障的农民工主要是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这部分群体面临的是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第三,参加针对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比例低,尤其是地级市以下的农民工。

二、农民工医疗保障困境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医保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农民工自身特点以及政府和体制方面的原因。

1.农民工的低收入与医保高消费之间的矛盾。调查显示: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比例达到92.4%。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他们很难迈入高收入、高层次工作的门槛。农民工进城所从事的大多是一些非正式职业或边缘职业,如建筑业、服务业等,调查显示,年均收入15 000元左右,而这部分收入通常要维持家庭的正常开支,如子女教育、住房等,他们难以拿出多余的钱参加医保。

2.农民工的流动性决定其参保困难。农民工外出寻求工作具有较大的盲目性,一般从事技术含量低容易进入的行业,工作稳定性差。我们对农民工务工计划的调查中, 30%固定在原城市长期打工,70%几乎处在流动状态。这种状态一方面使得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查、宣传、制定、管理等异常困难;另一方面,医疗保险是具有一定延续性的制度,由于不同流入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制定方面的巨大差异,使得农民工的高流动与社会保障地区的小统筹产生矛盾。

3.政府方面的原因。政府及体制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是产生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根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城乡严重分离,户籍制度将人民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造成城乡严重不平等,农民工受到歧视,享受不到应与城镇职工相同待遇的医疗保障。第二,政府对于农民工的信息掌握不够,导致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拒绝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以降低生产成本。第三,宣传力度不够。在对农民工关于各种医疗保障制度了解程度的调查中,71.2%的人表示不了解,在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障的农民工中,有41.9%的人表示缺乏这方面的信息,不知道怎么办理。

三、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对策

根据农民工医疗保障现状和困境分析,我们提出了以下六点建议: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及流动程度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为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也就是30%在原城市长期打工的农民工,这部分与城市居民差别不大;第二类为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一般流动性较强。针对第一类,应该尽量降低户籍壁垒,将其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

2.以新农合为基础构建中国农民工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筹资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已深得民心,我们进一步的工作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可行性更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规定,“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目前新农合以县为统筹区域,由定点医疗机构组成医疗网络,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网络链接,以户籍所在地的账户作为报销账户。运行的过程中加强部门合作,做好监督工作,逐步形成以新农合为基础,全面覆盖农民工的医疗保障网络。

3.探索基本医疗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模式。基本医疗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是解决流动人口医疗保障问题的长远措施,也是中国未来基本医疗保障发展的必然趋势。

跨制度主要是指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而第一大障碍就是城乡居民在获得医疗保障质量与水平上的差距,政府应加大卫生资源在投入中向边远山区倾斜的力度,只有城乡差距缩小,医保的衔接才具有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探索城乡医保衔接的有效模式。

跨地区则主要指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建立农民工可转移、可折算的永久性个人账户,当农民工流动时,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到新的城市,按流入地的标准将缴费额和缴费年限折算后转入当地农民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4.加强对于农民工基本信息的掌握。中国流动人口的“弱势”既来自于户籍制度,又源于流动人口的频率迁移。国外没有“户籍”的概念,流动人口问题大多源于跨国迁移,而跨国迁移人群存在“国籍”问题,与移民国本地居民的福利待遇可能存在差别,比如说,是否给外国人提供医疗保险,本国人可以获得免费服务的公立医院是否也对外开放等等。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都是对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有一个很好的掌握。

与中国目前的状况相比,农民工输入地政府并没有掌握足够信息,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也不能进行有效管制,导致企业未能履行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的义务,这不利于农民工医疗保障的长期发展。因此,应该尽量掌握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尤其是在地级市以下的地区,掌握这些信息的部门应该与卫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通力合作,推动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良好运行。

5.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障的积极性。农民工的观念相对滞后,医疗保障意识薄弱。农民工是医疗保障的责任主体,他们的认识关系到医疗保障的实施效果,必须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参加的重要性。但由于农民固有的传统观念,当务之急是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障的积极性。

6.同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医疗费用。在农民工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探索降低门诊费用的有效方式。除了要通过大力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并以合理的价格将门诊疾病解决在基层社区医院,降低农民工医疗的支付费用,还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科学管理,推进医药分离,管办分离,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医疗费用,使农民工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这是一切医疗保障能够顺利推行的前提,只有医疗费用下来了,医保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K].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9.

[2]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3.

[3]房莉杰.农村流动人口医疗保障研究综述[J].甘肃理论学刊,2006,(5).

[4]刘苓玲.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城乡衔接理论与政策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5]简伟研.国外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管理[J].海外传真,2008,(2)

第3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论文关键词 弱势群体 医疗权益 法律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和社会阶层分化的加速,不但使转型前的弱势题的凸显,而且影响到社会稳定,降低社会的整合力,甚至有可能阻碍了社会的持续发展。困此,建立一个面向弱势群体的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既是缓解其生活压力的必要举措,也是社会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深入挖掘弱势群体医疗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研究弱势群体医疗保障困境形成的原因以及从法律的层面来思考探索解决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之道,我国法学研究界,尤其是经济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研究者们都应当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作出积极的回应。这对于完善我国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行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保障主体范围不明确

弱势群体不仅客观存在,而且,由于多元的主观和客观原因,弱势群体有增无减,有法可依与有法难依并存,不利于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和孤儿、妇女,以及贫困老人,是社会公认的弱势群体。而对于早已存在和不断显现的弱势群体,人们却各有己见。实际上,为数最多的贫困农民,失业与转岗的城市贫困者,流入城市并从事危重职业的民工,高校在读的特困大学生等,都是弱势群体的重要成员。对于这些弱势群体的扶助与医疗保障,本来应当在行政法规的基础上适时的将其纳入立法的内容和作为调整对象,并在行政规章和司法救济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分别予以资助和保障。不过遗憾的是,却没有统一而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完成这项工作,相反更多的则是依靠理论上的研究以及某些地方的试验性尝试来界定弱势群体的范围。长此以往,不论是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还是从合法行政的需要来看都是存在巨大隐患的。

(二)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制度体系没有有效建立

1.己实施的单行法与需求之间的缺失从我国现行单行立法的实践看,这种立法不足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单行法来保障弱势群体的问题。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使他们融入到社会主体人群中。尽管我国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作了不少努力,但也存在不足。我国多采取单行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立法形式,由于缺少一部统筹性的法律而造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混乱。

2.指导思想与调整手段的缺失

长期以来,我们过分畸重执政党的政策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行的行政规章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相对地忽视科学、严谨的国家立法。既不利于国家长远的法制建设,亦与中国加入WTO以后所承诺的法制义务格格不入。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实践检验的深得民心并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保障和其他社会公共政策,应当适时的提升和转变为国家法律。政策太繁又过于空泛原则与极易波动,行政规章过多又缺乏透明度,明显的不利于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

3.医疗保障制度没有有效建立

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推动健康服务公平性的改善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迄今为止,尚缺乏系统、成熟的理论来指导实践操作,加上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普遍紧张,我国医疗保障处于不规范不系统的状态,只有少数发达省市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而且覆盖面小,水平低。有些地方最低生活保障仅只是达到应保尽保的要求,尚谈不上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

(三)社会医疗救助难以及时有效实施

社会医疗救助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项面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行为。它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其目的是将一部分生活处于低收入甚至贫困状态的社会弱势群体网罗在医疗保障体系之中,通过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支持,以缓解其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医治造成的困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增强自我保障和生存能力。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从医疗救助来看,针对的主要是收入极低的人群,帮助他们减轻大病医疗负担,而对那些位于极端贫困人群之上的大量边缘贫困人群和相对贫困人群的关注不够。缺乏统一的救助制度与机制。

社会救助法起草多年仍搁浅,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医疗保障问题逐渐成为困扰中国社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在2002年以来历年的《社会蓝皮书》中,零点公司关于“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表明,对“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改革”的社会关注率基本上都名列前6位之中。医疗保障问题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影响更大。在中国的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因素要占30%至60%,个别地区高达70%。

二、导致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不健全的原因

(一)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不健全的历史原因

1.对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意识缺乏

我国缺乏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意识,认为弱势群体就是低人一等,平等的观念不能深入人心,而弱势群体本身也不会去争取权益的保障。《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5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公民的某项平等权被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相关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理论和法律上讲,弱势群体也是社会成员中的一员,与其他人一样,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人一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弱势群体处于社会低层。歧视弱势群体的观念意识较为普遍,对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的意识缺乏,弱势群体得不到作为公民应有的基本尊重,其医疗群益保障也就无从说起。

2.人治思想的长期存在

由于我国受长达数千年人治思想的影响,社会转型期司法体制并没有及时跟进,部分司法人员陈旧的观念和官僚主义作风,包括极少数司法人员的腐败,导致了权利弱势人群的最终形成。司法体制的落后和部分司法人员的素质低下乃至腐败,使人们争取权利救济所需要支付的成本增高,有些甚至高于救济标的。当人们为维权支付巨额成本不能扭转局面的时候,权利均衡与社会和谐也随之消失,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也得不到相应保障。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3.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文化影响也是弱势群体产生的原因之一。中国封建社会特权和等级的传统文化使人们缺少追求平等的动力,大多数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常常自认倒霉,缺少抗争意识。弱势群体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人格尊严时常得不到保障。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资源弱势,他们“远离社会权利中心”,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社会关系的资源弱势,与弱势群体有密切关系的人,也都缺乏掌握社会权利和社会资源;同时社会声望和职业地位弱势,并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和有效的援助。在处于不利地位的时候,弱势群体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缺少追求平等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

(二)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现实原因

1.经济体制的转变对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的冲击

在改革开放以来较长的一段时间,中国没有重视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而是十分热衷于追求经济的高速度增长。人们往往把发展问题归于一个经济发展的速度问题,进而又将衡量发展成功与否的尺度也归于一个经济发展的高速度问题,亦即GDP的高增长率。本来,重视经济政策并没有错,但如果同时轻视了社会政策则是极为有害的。因为,一旦失去社会政策的屏障,那么,社会的主要群体就必然地会出现弱势化的情形并引发其他许多社会问题,弱势群体医疗权益得不到保障便是由此引发的一个问题。当然,对于这个问题,应当认识到这是任何经济体制转变时期都会发生的,旧有模式在新条件下逐步转变或淘汰的正常反应,而绝对不能简单的将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于经济体制本身。

2.户籍制度制约了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

由于我国是经济结构是二元经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呈现二元结构。城镇户籍人口可以依靠城镇社会保险,农村人口也可以享受新农合保障,而城镇的这些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却很难享受到最低的医疗保障,只能成为城镇里的边缘人。导致我国缺乏完善的针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别提有健全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制度。虽说有部分省市建立了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制度本身内容的不完善,加之这些法律和规章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这样对流动人口实施与市民有区别的社会保障待遇,严重侵害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也极不利于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

3.弱势群体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

现阶段我国弱势群体的数量增长趋势明显。从总体特征上分析,除收入水平低、生活贫困这一最明显的特征外,我国弱势群体在以下方面还存在显著劣势:年龄偏大,身体较弱,文化程度低。弱势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比较低,低文化导致他们缺乏法制观念,更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由于弱势群体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一旦权益遭受侵害,有的因不知法而放弃维权;有的拿不出维权依据,往往使弱势群体事先不能预见可能的风险而进行自我保护,在遇到权益受损害后往往不知道怎么样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4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X县医保局“十三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总结、“十四五”及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X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脱贫攻坚主线,抓好医保扶贫保障工作。坚持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报尽报”目标,有效防止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是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按照贫困人口人人享受医疗保障的要求,我局及时对新识别的贫困人口进行动态参保,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X年我县贫困人口共计X人,参保率为X%;X年贫困人口X人,参保率为X%。二是贫困人口应助尽助,X年我县对贫困人口以每人X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参合,X年我县我县对贫困人口以每人X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参合。三是贫困人口应报尽报。X年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比例为X%;X年截止X月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比例为X%。

(二)完成城乡医保整合。

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公平、稳健持续”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结束了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二元结构”的历史。X年,全县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X人,参保率达X%以上。

(三)认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一是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严控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施治,对群众住院检查等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努力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就诊行为的引导作用,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积极推进分级诊疗,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二是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

(四)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省、市医保部门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认真抓好我县“两定”机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公安、发改、卫健、民政、市监等部门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二是加大督查力度。X年以来,召开两定医疗机构基金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会X次,警示约谈会X次。按照遵市医保通〔X〕X号、遵市医保通〔X〕X号通知要求,全县X家定点医院和X家定点药店进行自查,经过我局复查,共查出违规资金X.X万元,对县人民医院等X家定点医院进行了处罚。

(五)着力开展六保六稳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实施职工医保阶段性“减征”政策,切实帮扶企业解困,截止目前,完成减征企业X家,涉及X人,减征金额X.X元;二是延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到X月X日,对疫情期间未能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医保待遇;三是在疫情期间推进不见面办理,通过电话办、网上办,切实保障医保业务不间断,有效的服务了广大参保群众。四是认真开展防贫监测工作,对全县X名边缘户及时进行参保,对医疗费用高的受灾群众及时进行救助,有效防止返贫情况发生。

(六)扎实开展医保信息化建设。

严格按照市医保局安排,实施“诊间支付”项目建设、医保电子凭证建设、乡镇(街道)卫生院信息化建设,目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已完成“诊间支付”项目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建设已完成X家药店、X家医院、X家经办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多功能刷卡器安装;乡镇(街道)卫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X套设备正在安装,努力为医疗机构和群众提供医保便捷服务。

三、存在问题。

(一)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体制不顺。由于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是挂靠人社中心,人员力量不足、政策业务不熟,给城乡居民医保经办工作和上下业务对接带来了困难。

(二)监督管理力量不足。

由于我局监管人员不足,而全县“两定医疗机构”基数大,覆盖广,导致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两定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不规范上账等问题还很突出。

(三)政策整合群众反响较差。

实行城乡医保整合后,现有医保政策待遇相比之前政策落差较大,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降低,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不理解,不认可,影响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满意度。

四、“十四五”及X年工作打算(一)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坚持应保尽保,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X%以上。

(三)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认真落实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进一步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运改革。

(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

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五)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做好参保群众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八)加强医疗保障队伍建设。

努力构建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下沉,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七)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保数据有序共享。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依法保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数据安全。加强大数据运用管理,突出应用导向,强化服务支撑功能,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第5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关键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它可以为人们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满足人们对于医疗保险的多样化需求。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不一,收入水平也相差悬殊,这使得各地区的医疗保险需求也产生了不同层次,而补充医疗保险的非强制性可以使人们自愿选择投保与否,从而更加有效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同时,补充医疗保险的进一步完善将促进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现状

在1994年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试点的意见中,我国对补充医疗保险提出了初步论述。而后,随着基本医疗保险的不断改革,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政府为了满足全民医疗保障不同需求,也大力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我国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至今,在不同省市已分别取得了不同进展和成果。在2010年12月时,厦门市实现了补充医疗保险对全市所有人群的全覆盖。重庆补充医疗保险自2009年发展以来,发展态势向好,业务规模迅速扩大。

(一)种类增多,覆盖面扩大

我国补充医疗保险体系正逐渐完善,其中的险种也在不断增加。从最开始的空白到现在已有数种可供人们选择。我国现行的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福利待遇较好的外资与合资公司实施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形式是健康险,目前已有上百家保险公司在经营健康险。与此同时,社会互助的医疗保险项目也越来越多。总的来说,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种类逐渐增多,参保人数日渐上升。

(二)经营方式更加灵活

一是承保方式多样化。如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较以前单一的商业保险承保来说,现在保险公司在部分区县采用社保基金托管与保险合同承保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托管基金不足部分再由商业保险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二是理赔方式更加灵活。以前,被保险人需要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现在,被保险人出险时,医疗机构受保险公司委托可在收取医药费用时直接扣除相应的保险赔款,而后保险公司再与医疗机构结算费用;有时保险公司会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直接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中,从而提高赔付效率。

二、我国补充医疗保险现存问题

(一)相关法律不健全

至今为止,我国都没有出台关于补充医疗保险整体性发展的具体相关法律,只颁布过关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两个通知和一项关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的意见。可以看出,我国已颁布的关于补充医疗保险个别种类的相关规定的法律级别也较低。

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会造成相关补充医疗保障形式的管理没有系统性,大多处于自发性,并且相互之间缺乏交流,基本处于无序的离散状态。相同的补充医疗保险在不同地区的筹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有的是企业筹集,有的是个人自行筹集。这使得补充医疗保险市场的发展很混乱,没有统一的规则。

(二)补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有效衔接

补充医疗保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保障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基金支付限额之外的金额,并且设有最高支付限额。这并没有对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之外的风险进行保障,只是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金额,没有起到应有的补充作用。

有时,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人群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相同,不能对未被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提供有效的补充。如职工互助医疗保险,这类保险一般要求以单位团体形式参保,其覆盖人群基本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三)地区发展差别大

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医疗保险需求层次亦不同。基本医疗保险的强制性使得各地区间差距逐渐缩小,但补充医疗保险的非强制性会受到地区间经济和文化差异的影响而呈现不同的发展状态,有的地区仍旧处于空白状态,有的地区补充医疗保险已达到全覆盖的状态。

同时,地区政府对于补充医疗保险的宣传和政策支持也对补充医疗保险得发展起到相应的辅助和推动作用。由于补充医疗保险的非强制性,并且与政府绩效不挂钩,使得不同政府对补充医疗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这导致了一些地区发展缓慢。

(四)风险管理困难

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低会使得逆向选择的风险加强,使得补充医疗保险的风险管理存在难题。覆盖率低除了人们对补充医疗保险的不了解和风险管理意识不足等原因,还有一部分源于经营主体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还尚短,专业化程度不够,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从而不能对补充医疗保险保障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由于服务质量不高,造成人们投保意愿进一步下降,保障群体缩小,风险进一步积累。

三、我国补充医疗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发展历史短

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刚刚发展十几年。并且,在这十几年中,基本医疗保险处于不断的变革中,这也使得补充医疗保险一直不能有一个固定有效的发展模式。现在,人们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关注度和熟悉度明显高于补充医疗保险。当基本医疗保险发展愈加稳定时,人们将会更加关注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项目。由于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时间短,人们对其的了解和认识不够,不理解补充医疗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从而对补充医疗保险得相关产品不认可。

(二)“看不见的手”没有发挥有效作用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取得不错的初步成果,但现阶段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中仍然保持着重要的垄断地位,并且在整个经济总量中也占据着较大的部分。这使得经济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在其中调节,市场不能完全自发的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不成熟的经济体制会抑制非强制性保险的发展,补充医疗保险便是其一。

政府会过多地主导资源配置,造成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受阻。

(三)补充医疗保险缺乏整体管理

不同的管理机构管理着我国不同的补充医疗保险。我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保监会和中国总工会分别管理着公务员医疗补助、健康险和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的分散管理造成我国整体管理成本的上升和效率的缺失,同时不同的管理会使不同种类的补充保险发展环境和具体实施产生差异,造成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不一致性。

四、完善我国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补充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

补充医疗保险是多层次医疗保障系统中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对于我国未来会愈发显现出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来说,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对补充医疗保险的需求会逐渐增大。这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政府应在发展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通过媒体或其他更有效的传播方式大力宣传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和社会保障作用,使人们了解、熟知补充医疗保险,并能够具有风险管理意识,提高投保意愿。

(二)整合补充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补充医疗保险的整体性管理有助于不同种类补充医疗保险的交流和促进,节省成本并提高效率。不同种类补充医疗保险的交流将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有一个整体性的管理机构将有助于补充医疗保险各种工作的推进,将解决补充医疗保险无序发展的问题,使得各地区都会有统一的实施规则,从而缩小地区间发展差异。

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初级阶段,由统一机构管理有助于补充医疗保险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这有利于补充医疗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统一机构会对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进行整体规划,明确界定补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区别,从而深化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职能。

(三)提高专业化程度

提高补充医疗保险风险管理程度的必要渠道是提高保险公司或经办机构的专业化程度。经营者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建立数据库对补充医疗保险进行数据分析和相关研究,从而更好地管理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风险并明确风险因子。另一方面,经营者可以引进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提高行业人员整体专业化素质。(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贾洪波,中国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成效、问题与出路[J].中国软科学.2013年01期.

[2]刘志猛,潘亚详,汪福安.新医改背景下中国职工健康互助保障事业的发展[J].中国金融,2010年15期

[3]卢祖洵.社会医疗保险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年

[4]顾昕.商业健康保险在全民医保中的定位[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06期

[5]孙东雅.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J].中国医疗保险,2009年05期

[6]孙祁祥,郑伟.商业健康保险与中国医改——理论探讨、国际借鉴与战略构想[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

第6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1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状况

嘉兴市实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并轨运行,居民参合率逐渐接近新农合全覆盖的目标,且其筹资标准也逐年增加,提高了合作医疗基金利用率和参保居民的保障水平,同时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现嘉兴市的医疗保险实施状况如下:

1.1筹资标准上调

从筹资标准上看,2015年度嘉兴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20元,比2014年度的每人每年650元上涨约26%。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费290元,比2014年度的260元上涨约12%。如今各级财政补贴530元,比2014年度的390元上涨约36%。我省8000多万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7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了380元。政府部门对新农合的投入,使农民看病就医有了资金保障,也体现了政府对农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视。筹资标准的上调为加快建设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1.2医疗保险居民参合率逐年提高

嘉兴市已初步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全市目前共有190.33万城乡居民参加合作医疗,参保率从2003年85.43%,提高到了2012年的99.14%,位于全省前列。2003年至2012年十年间,全市总补偿金额达43.97亿元,且补偿金额在逐年增长,从2003年的补偿金额0.637亿元到2012年的1.156亿元。2012年的总补偿人次达1198.6万人次。居民参保率的上升切实减轻了居民医疗负担,促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1.3基金和门诊费用的结余

2011年,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全年基金收入9.22亿元,基金支出8.03亿元,年度基金结余1.2亿元。2012末,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全年基金收入10.41亿元,基金支出10.05亿元,年度基金结余0.37亿元。2013年末,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72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81亿元,财政补贴0.161亿元,基金支出12.22亿元,本年度基金赤字0.5亿元。近几年来,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额正在逐年增长,增强了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2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1报销手续繁琐办理报销手续所需材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嘉兴市报销手续较繁琐,这对于被病痛缠身的人们,更加焦头烂额。而对于一些困难户没有充足的精力去面对复杂的报销手续,因此存在“报销多跑”的问题。

2.2门诊报销补偿水平低

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率为5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率为1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率为10%.目前的门诊报销率并不能为农民排忧解难。表2知,2011年,普通门诊补偿率为23.82%,总门诊费用为81893.80万元。2012年,普通门诊补偿率为26.01%,总门诊费用为84276.21万元。2013年普通门诊补偿率为28.46%,总门诊费用为89373.99万元。这三年,虽然普通门诊补偿率在上升,增长率从9.19%到9.42%.但从总门诊费用数据看来,其增长率从2.91%到6.05%。总门诊费用的增长率总体增长幅度依旧大于补偿率。农民“门诊补偿水平低”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

2.3住院费用补偿水平低

2011年住院补偿率为44.56%;2012年住院补偿率为49.12%;2013年住院补偿率为52.78%。这三年,2011年的住院总费用为136951.80万元;2012年为149183.40万元;2013年为170637.70万元。每年的住院补偿率随着住院总费用的增加上调了,但2011年到2013年住院总费用增长率为24.6%,而住院补偿率的增长率仅为18.4%。补偿率的提高并不能弥补快速增长的住院总费用。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较高的住院费用补偿水平,并不能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2.4基金筹集不足

2011年,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额达92227.22万元,统筹基金支出为80255.79万元,基金总共盈余11971.46万元。2012年,统筹基金为104143.00万元,统筹基金支出为100488.70万元,基金盈余3654.3万元。而2013年统筹基金为117234.80万元,基金支出122235.40万元,基金赤字5000.6万元。显然,基金筹集需要拓宽基金筹集渠道,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

3对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有效建议

3.1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简化报销手续

3.1.1完善医疗部门的服务设施政府部门加大对医疗部门的投资力度,尤其是农村地区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设备,从而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3.1.2简化报销手续报销手续的繁琐对于农民造成很大不便,显然成为农户对基本医疗制度不满的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建立便民化、亲民化的报销制度,让地方的的医疗机构管理系统与市级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有效的对接。

3.2针对资金筹集不足解决建议

3.2.1拓宽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渠道在进口国外的产业中征收一定的健康保险费,增加政府的收入,以资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同时可以接受社会捐款,扩大筹资渠道。

第7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一)学校医疗机构整体满意度低

校医院是公费医疗的服务提供者和医疗制度实施的执行者,在高校公费医疗制度中曾扮演重要角色。在本次调查中,只有4.3%的同学表示对校医院医疗水平十分满意,54.2%表示一般满意,28.9%表示不满意,12.6%表示十分不满意。对于学校医务人员的态度,只有3.5%的同学表示十分满意,55.0%表示一般满意,29.9%表示不满意,11.6%表示十分不满意。总体来说,只有1.3%的同学对校医院的整体满意度十分满意,70.8%表示一般满意,22.3%表示不满意,5.6%表示不满意,医患双方矛盾较严重。

(二)保障范围狭窄,报销手续麻烦

调查的同学中,对于医保的缺点进行分析,有29%的大学生认为报销手续麻烦,占比最大,而参保价格过高以及医疗资金负担太重所占的比例较少。对于医疗保险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34.7%的大学生认为报销繁琐,30.4%认为报销范围过窄,只有18.1%认为公平性不足和15.7%认为参保费用过高。同时,针对医保存在缺陷的调查,有24.2%的学生认为放假期间的事故不能报销。大学生自身经济能力有限,大学生医疗保险范围不能覆盖全国导致该制度的保障作用受到质疑。综上所述,应该要改进报销手续以及保障范围,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学生来购买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作为消费者,报销的额度不能与居民相提并论

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只属于成年人消费者的角色,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将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参保热情及长远利益。对于医疗保险如何完善的调查,20%的大学生认为必须加强服务水平,其次针对是增强医疗水平和报销金额增加这两个方面,比例各占19%和17%。针对如何完善医保体系的调查,有23%的大学生认为医疗保险必须增加报销的金额。面对当前物价的不断上涨,医疗、药物的费用的逐渐提高,大学生医疗报销的额度不能与居民相提并论,建立符合大学生群体实际利益的医疗保障显得更为重要。

二、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的问题分析

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还是处于初期探讨阶段,存在上述问题只要有如下几点原因:

(一)“低水平”的目标决定了在校大学生看病就医的局限性

政府一直强调目前城镇医疗保障体制的发展目标是“广覆盖,低水平”,其中“低水平”,就決定了即使大学生加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制,所能得到的保障也将是有限的。首先,新的保障体系所能支付的资金数额与实际医疗所需费用存在较大差距。当出现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医疗保障体系只会根据报销额度的多少为参保患者报销其中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同时还有报销的最高额度限制。而且新制度的门诊大病和住院只是对某些特定的病种进行报销,不能够满足大学生全部的医疗需求。其次,医保基金所能报销的药品种类少,一些治疗重大疾病的特效药品却不包括在报销的范畴之内。而且大学生就医通常还要先自垫医药费用后才拿去报销,加之现在药品价格居高的情況,对于患病学生而言,就医仍然有巨大的经济压力。

(二)放假期间不在本社区发生的医疗事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在校大学生寒暑期放假或在外实习期间不在本社区发生的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的医疗事故,尽管不同地方的高校因地制宜地作出了适合本地方的相关规定,但是,就目前来说,在全国范围内,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可行的规定体系。造成许多大学生虽然入保,但是由于其地域距离相差太远和地方规定的不完善等因素,在寒暑假放假或在外实习期间不在本社区内发生的医疗事故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稳妥的解决。这种不完善的制度必然会给大学生的看病就医和各种医疗费用的报销以及问题的解决带来许多麻烦。

(三)政府取消资助后给医疗基金带来负担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的人数将越来越多。而且,把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制后,便取消了政府的直接资助,缺少了一个重要而稳定的资金来源,这将使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医保基金的运行负担进一步加重。另外,在校大学生群体的人数相比起城镇居民来说相对少得多,大学生总人数占城镇居民总人数的比例低,那么,缴纳的大学生的医疗保险的费用对于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总缴纳费用来说,其所占的比例也是很低的,所以大学生缴纳的保险费用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帮助是杯水车薪的。而且,医保的新体制规定了大学生的医疗保险不独立设立账户,而是将剩下的医保基金全部归入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基金当中,这样一来,不仅加重了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负担和压力,同时也相当不利于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储备资金的积累。

三、进一步完善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

鉴于上述问题和分析,为了进一步完善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法律制度

国家应出台综合性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立法,明确政府、高校、医疗机构和大学生个人四个主体,在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中的各地收费标准、给付标准、报销范围与支付方式,明确问题出现以后各方的责任机制,尤其是当医疗问题发生时,能够更快地确认责任主体,高效地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督促各方主体自觉履行自身的义务,保证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充分保障大学生应享有的基本医疗保险权利。同时要将高校对大学生疾病预防等工作内容及责任纳入法制的范围。

(二)探索构建覆盖全国、贯通所有的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格式

由于大学生群体的流动性较强,尤其是大学生在寒暑假或外地实习期间,若在异地不能够享受到与本地平等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结算或医疗服务水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不利于他们就医,且甚至有些学生还可能会出现由于治疗费用太大,资金短缺而迫不得已地拖延病情,以至于把小病小痛拖延成重大疾病等的不良后果。因此,国家应该构建覆盖全国的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创新联通全年、处处受保的医疗保障形式,统一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和报销比例,让在校大学生在全国范围内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三)引入社会力量,发展大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险

足够的资金是保障参保人的最根本条件。在政府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为动员和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必不可少。我们要建立一个专门性的大学生医疗救助的公益组织,发挥社会上其他慈善公益组织的力量,利用他们的权威和知名度,来广泛筹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款。一方面可以为贫困大学生提供医疗保险投保上的经济补贴,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患重大疾病的大学生提供医疗方面的资金救助。探索模仿美国的医疗模式,利用蓝盾、蓝十字等数家著名的非营利性保险公司提供多种医疗保险服务,鼓励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发展,能够未解决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带来方便。

(四)强化政府管理,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水平

第8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  改革  可持续发展

        1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①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②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

        2 确保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对策

        医改是一面镜子。它让我们看到政府的责任,向中低收入的患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通过市场化推动外资和民营医院向高端发展,为有支付能力的高收入阶层提供高档服务。只有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才可充分体现其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政府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卫生服务市场的参与者,通过发挥宏观调控职能,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监督和调控有竞争的卫生服务市场,规划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约束医疗费的上涨,引导医疗市场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

        2.1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降低医疗保险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整个医疗保险的基础,是职工应普遍享受的医疗保障,也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体现社会公平性的宗旨。只有全民参保才可使医疗费用在全民中分担,降低医疗保险风险。同时降低医保道德风险,提高医保抗风险的能力,使医保能够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2.2 建立第三方购买制度,约束医疗费用的上涨

        在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下,参保者在寻求医疗服务时,比如:大额门诊、门特等还必须缴纳全额医疗费,然后再向医保机构报销。这样就导致了一个相当严重的后果,即这些参保者在就医时还相当于自费者。若有拒付,则由患者自己承担,医保管理者的工作重心在于控制病人,而不是控制医院的行为。本来,民众缴纳保费给医保管理者,是希望他们成为自己的经纪人,代表自己同医院讨价还价。但是,现在的医保管理者成为民众的“婆婆”。

  几年的实践证明在市场体制中,政府要想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完全有新的招数。就是让医疗保障管理者扮演好医疗服务第三方购买者的角色。把医疗服务中传统的医生-病患的双方关系,转变成为医生-病患-付费者的三角关系。当人们把医疗费用预付给医疗保障机构之后,医疗保障机构就可以以集体的力量,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具有强大谈判能力的购买者,从而有能力运用各种手段来控制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约束医疗费用飞速上涨,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相匹配。

        2.3 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统筹规划医疗资源的配置,建立健全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9篇: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为第做好第2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召开期间医疗救治、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保障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目前前期保障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第2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卫生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圆满完成第2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卫生保障工作任务,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保障组、疾病预防控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和卫生监督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制定了**市《第2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卫生保障方案》,同时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也根据要求制定了第2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在方案中对卫生保障工作进行了分解,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扎实开展卫生保障工作

(一)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

第2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召开前和召开期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和部署共出动车辆64台次、监督人员180人次对除省卫生厅发证外的接待单位和场馆开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一是从5月下旬开始到会议召开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接待单位和场馆进行了2次预防性卫生监督检查,并对接待单位的公共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及二次供水的色度、浑浊度、PH值、余氯等指标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对检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开具整改意见书,并检查落实了接待单位消毒、灭蝇、灭蚊、灭鼠、杀虫等工作;二是会议召开期间,市卫生执法监督局李红飚副局长亲自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对重点保障接待的宾馆、酒店及场馆进行巡查,并督导检查了卫生监督员每天监督检查工作。

(二)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第2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召开前和召开期间,市(区)两级疾控部门共出动15车次,54人次对第2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涉及接待的21家酒店宾馆和会务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巡诊,并对全市县区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进行疫情报告管理检查:一是对接待单位分别落实了义务报病员;二是对定点接待单位义务报病员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知识培训,明确报告方式、内容及时限;三是对接待单进行了指导消毒,并培训了相关工作人员。

(三)医疗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