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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础课”;法律教学;网络实现
法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目标,为了充分实现这一目标,不仅应该合理完善法律制度,同时还应该向每一位公民宣传法律、解读法律让每个人心中树立起法律观念并严格遵守,使得守法成为一种习惯和信仰。学校是培养国家未来发展和建设的中坚力量的地方,为此,有必要在教育中充分融入法律教育,这是直接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的关键任务。
一、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现状
目前,虽然在我国众多高校之中都设立了法学院,并且主攻法学的大学生队伍也正在呈现递增的趋势。但是,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情况与普通高校又有所不同。高职院校专业学习法律的学生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比例。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背景下所强调的法治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单单依靠这部分法学专业大学生学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还应该及早注重对非法学专业以外的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这应该被提到我国高职教育的重要日程上面,这也是促进我国政策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此外,我国高职院校各个专业在课程开展过程中,很少将法律基础与之有效融合,比如,与保险专业相关联的“保险法”;与会计专业联系紧密的“会计法”和“票据法”等。当然,这些与各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缺乏普遍性,并且并不是任何专业都有与之相关的“专业法律”,比如外语专业。与此同时,相关研究表明,相当多的大学生不了解最基础的法律常识,并且绝大部分的高职学生出现的违法行为都与其专业无关。综上所述,高职教育应该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具有实用性的法律知识,逐步形成更好的法律学习的氛围。所以“基础课”在我国高职法制教育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高职教育环节必须将法律教学充分的进行推进和强化,这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高职院校“基础课”中法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课时少
从高职院校在“基础课”的整体设置情况来看,一般每学期都大概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课时。经常出现的一个现象就是,教师声称没有过多时间去讲解法律内容,法律教育根本无法有效开展。同时,又经常有学生反映,对法律知识非常感兴趣,建议少讲解一些思想道德修养的知识,应该腾出更多的时间来讲解法律知识。
(二)学生参与有限
学生参与有限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具体层面:一是指学生的参与机会是有限的;二是指学生的参与时间是有限的。在课堂上,为了不断加强教学效果,使学生能够对问题进一步加深思考和领会,教师习惯于将理论讲解的过程中融入对应的讨论环节,让学生充分的参与进来,基于学生数量众多,并且时间受限,不能保证每位同学都有机会在相应的课堂中得到足够锻炼和收获,导致这种教学策略迟迟无法取得高效的收益。
(三)教学信息量有限
通过对“基础课”教材的设计进行分析,其中包含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涵盖了包括法律内涵、法律体系、法律观念、法律运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以及我国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等众多法律知识。其表述语言极其精炼,涉及的内容都做到了“点到为止”。但是,由于课堂的局限性,教师通常会在授课时对教学内容做出部分取舍。
(四)学生思维得不到充分的锻炼
为了将教学效果发挥到最佳状态,教师通常会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对教学内容加以精心设计,所以,即便我们一直在注重实现学生在课堂的主体地位,可是教师发挥着教学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依旧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课堂结构和进程。在某种角度分析来看,学生一直是处于教师引导下开展课堂学习,基于这种课堂环境,教师掌控着学生的思维活动,这样很难将学生的主管思维充分锻炼和提高。
三、高职院校“基础课”法律教学网络实现的论证
网络的发展大大的提高了生活的便利条件,也为教学领域带来无限的发展空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受到高职课堂存在的众多局限影响,使学生无法深入认知教学内容,思维没有充分的打开。所以,有必要加强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即:通过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教学可以切实补充传统教学模式下“注重讲授,轻视反馈”、“注重理论,轻视能力”、“注重语言,轻视思维”等缺陷现状。
(一)意义论证
第一,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可以跨越时空的局限,不再将教学限制在课堂当中,学生能够随时随地思考课堂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观点进行充分表达和说明。通过这样的方式,教师就可以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对学生在教学内容的理解掌握做出有效判断,还可以方便总结学生提出的疑点和难点,并有效的进行辅助和解答。
第二,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可以缓解信息量的局限。通过网络环境,不仅能够让学生便于查阅相关法律内容,而且还能帮助学生搜集很多具体案例和相关分析,并且,网络具有信息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可以让学生第一时间获取法学动态,时刻了解社会热点,与社会时势融洽接轨。
第三,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是能够帮助学生挖掘多方位能力的重要手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语言组织能力。不论是通过与教师和同学在网络聊天室的探讨,还是在博客当中经常表述自己的观点,或是对学术论文进行撰写,这些方式都需要对语言进行精心编排,才能将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让别人理解真正的涵义,所以说,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教学可以充分锻炼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2)提高选取信息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在传统的课堂教学环境中,一般主要由教师对教学信息进行合理收集,学生只需要对教师提供的信息做出分析即可。而到了网络环境下的学习,学生必须自己对相关问题进行查询、筛选、收集,从中寻找有用的学习信息,然后做出思考分析,最终,逐渐对学生的分析能力有所提升。(3)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通过网络学习,可以逼迫学生独立完成思考流程,从而使学生在相互探讨的环节中,能够自主实现对问题的看法的有效校正。(4)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网络学习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能够突出学生的自主性学习能力,这种学习模式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具有丰富的学习资源,并且能够有效与社会信息接触,提高学生对社会的关注力度,同时,这也是完全顺应当今学生的心理诉求是方式。所以,网络环境下的学习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条件论证
第一,网络能够为教学和科研提供足够的便利。在校园中,电脑和网络可以说是已经开始广泛普及开来。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手机上网已经成为一种大众趋势。因此,通过这个角度分析,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具备了一定的硬件条件。
第二,当今时代,通过网络进行交流的方式已经风靡全球,诸如QQ、微信、微博、博客等网络交流软件更是在校园众所周知。并且通过这些网络平台进行交流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既不需要网页制作技术,也不需要进行过多维护和更新,只需要掌握基本的网络知识就可以,非常容易学习和使用。
第三,为了提高教学水平,满足时代教学需求,应该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应用课程网页的制作,从这个角度分析,“基础课”同样具备相应的优势,因其教学对象是学生,所以,完全可以到计算机相关专业选拔一部分优秀的学生进行课程的网页制作。因此,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还具备了充分的技术支持。
(三)效果论证
在经过了一定的实践以后发现,以网络手段开展法律教学能够切实为教师和学生带来丰厚的收获。某教师曾以“食品安全的法律思考”为主题安排学生进行有效探讨,其中一部分班级应用传统的教学方式,由教师负责搜集资料,然后将这些资料拿到课堂向学生进行陈述,随后让学生对资料展开探讨分析。而另一部分班级则应用网络教学的方式。教师只需要将主题发放下去,由学生自主思考完成资料搜索,然后对查询的资料内容进行整理、分析,最终得出自己的结论。并且通过QQ群将所得到的结论出去,同志之间互相研究、彼此校正,从而使自己的结论逐步完善、精准。通过对上述教学实践进行对比分析,教师发现,网络教学方式可以充分扩展学生思维,信息量明显比传统课堂所提供的要充足许多,另外,学生自主通过网络收集的资料以及对问题分析的角度各不相同,往往可以得出许多不同的结论,在经过与同学互动交流以后,还可以互相启发,极其有利于拓展学生的思维。当学生谈到网络教学的体会时,一致认为这种方式让思维更加活跃,分别对总结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以及语言能力等得到充分锻炼。从教师的角度来讲,网络教学也使师生关系变得更加融洽。教师能够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盲区”进行及时化解,从而大大促进了教师的教学水平的发挥。
四、高职院校“基础课”中法律教学网络实现的路径探讨
(一)加强制度建设
俗语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即为制度,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所以,为了成功实施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必须加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工作。(1)建立详实的工作制度,为网络学习的成功开展提供保证。(2)建立明确的教师责任制度,用以规划安排每个人的任务分工。(3)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学生是整个教学任务的主体,必须围绕学生开展教学。另外,可以利用计算机专业学生的优势,选拔该专业的优秀学生组成负责网络构建、维护、管理的组织。(4)建立评价制度,基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学生的参与时间与参与数量存在较大变数,为了客观的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就必须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制度。(5)建立网络行为规范制度,从而保证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
(二)资源库建设
建设资源库对于网络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有利于学生对信息渠道的扩展,并且有利于提高学生接收信息的效率,还有助于化解教与学的矛盾。建设资源库的具体操作,首先,应该确定其指导思想,针对在“基础课”中学习法律的学生而言,其法律教学资源库不能与法学专业的资源库建设相同,这种教学模式的目的在于向全体高职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而非培养专门的法律人才。所以在其涉及的内容方面,以选取日常生活中较为实用的法律知识为主,相关法律内容能够易于被非法律专业学生所接受。其次,资源库所涉及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设计:(1)媒体素材,比如图像类、文本类、音频类、视频类、动画类等;(2)案例,所选取的案例必须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具有较强的教学意义和现实意义;(3)试题库,设计的试题要从学生对教学信息运用能力、对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4)文献资料,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文章和书籍作为主要参考;(5)常见问题解答,为学生解答将来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可能遇见的法律问题;(6)资源目录索引,列出相关的网络资源地址链接和非网络资源的索引,方便学生进行查阅。
(三)教学组织
教学组织直接影响着教学任务能否顺利实施完成,对教学效果的优良展现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在高职“基础课”中,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与多方因素紧密相关,既要把握好网络教学的整个过程,也要做好与课堂教学的合理衔接。目前,课堂教学仍然是高职教育中的主导方式,它在教学过程中依旧具有统领作用。所以,教学组织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一是对教学工作做好整体规划,其中主要包含时间规划和内容规划。对于能够通过网络教学更好实现的内容分别从时间安排和内容规划两方面展开详细的实施策略;二是对具体内容做好组织设计,如主题、期限、交流平台选择等;三是充分做好教学反馈,收集学生在网络平台发表的内容、结论和问题,做好分析、归纳、总结,集中在课堂上进行开放式研讨解决;四是做好教学组织的监督和管理,虽然网络确实对当代学生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但是每个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不同,自然使学习效果千差万别,难免有一些学生缺乏自觉性,因此,教师的监督和管理作用非常重要。
五、结束语
综上诉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为落实和贯彻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教育重任的重要课程。但是,大量的教学实际发现,想要仅仅依靠这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实现法律教育这一艰巨的任务实属牵强,希望本文提出的法律教学的网络实现策略能够为普法教育工作补充更加能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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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网络信息化;高校;教学模式;思想道德;法律基础
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9-0047-02
一、网络信息化时代
在网络信息化时代,通过互联网资源可以达到共享,教育资源亦如是。而教育资源却与其他资源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教育资源来之不易,往往是很多人甚至是几代人的智慧结晶;其次,教育是一项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事业,需要长期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推动着国家发展。
中国的信息化教学也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而同步发展,自1994年中国开始重视信息教育基础设施起,各大高校开始重视信息化教育。例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被教育部批准成为网络信息化远程教育的试点学校,开始面向全国开展教育活动,对全社会提供高校优秀教育资源。虽然我国现如今的教育信息化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就目前的整体教育情况来看,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是很大,我国高校应顺应时展,加快构建教育教学信息化环境。本文从网络信息化出发,浅析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模式的创新。
二、课程教学模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多数高校教育体系的基础课,同时也是必修课。该课程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它是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主题,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品行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提高大学生是非分辨能力和自我修养,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大学教育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当前网络信息化的冲击下,与其他课程相比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课程本身吸引度不高,理论难以转化为实践。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虽然经历数次修订,内容也在不断地增加和更新,但其课程的实践性不高,内容过于沉闷,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例如,我们从小学开始,到中学甚至大学,思想道德修养在每个阶段都是必修课,其中不乏重复的部分,许多内容学生早已耳熟能详,听起来毫无新意。并且课程教材的内容过于强调知识性和系统性,从概念到概念,从思辨到思辨,对复杂繁琐的社会现象无法做到详尽的解释,从内容和形式都无法给学生带来新鲜感。再例如法律基础部分,其内容全部是基础法律的知识,互相之间没有联系,也没有实际案例和实践来应用,仅通过单纯的教学学习,学生无法很好地掌握基础的法律常识,根本做不到普法学法的目的,更谈不上懂法用法和法律精神培养的最终追求。造成这种现象有诸多原因,但主要的原因还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一方面,教师在教学中很难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学内容与当时热点问题联系不够,容易将理论和实际脱离;另一方面,现在是网络信息化社会,信息传播的途径多种多样。
第二,教学模式陈旧,考核方式不合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传统教学模式主要是以老师教学为主。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成为了课程内容和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决策者,但该课程是一门实践较强的课程,大多数高校没能建立一套合理科学的考核体系。尽管现在多数高校对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进行改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大班教学,经常就是老师上课只管讲课而不管学生听了多少,学了多少;教学内容重点讲解理论知识,忽视实践;测评考试时则以学科知识记忆为主,学生经常就是“上课听,下课背,考时用,考完忘”。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仅仅是一种形式教育,无法适应现代网络信息化教育的要求和大学生思维活跃的现状。
第三,学生思想上的不重视。我国现在从小学到中学阶段的教育都是应试教育,大多数学生学习的目的就是考试,学生在每个学习阶段都要进行思想政治学习,但是思想政治教育缺乏系统性,无法进行充分地讲解,加上学生较少的社会经历,中学生很难就书本上的知识对政治课内容和内涵有深刻的了解。这样,从小学到中学为了考试而对政治课的死记硬背,产生的厌倦感到大学时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许多大学生便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开始忽视。在大学生就业日渐困难的今天,高校更加重视学生的专业课成绩,而对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种政治课程没有投入过多的考查,导致大多数学生形成了轻视政治课的思想。
三、信息化时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模式的创新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学生的人文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养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在网络信息化的今天对该课程的教学模式进行创新,使学生开始重视思想和法律的学习,是当下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扩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新局面的必然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