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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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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措施

第1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Huo Xiao-li

(Foshan Chancheng Housing Security CenterFoshanGuangdong528000)

【Abstract】Housing security work is to protect the people "old home” direct work, housing security work is in place, the formation of the housing security file determines the people's livelihood file information resources, but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se information for the housing security work to provide The resources, but also the most valuable information. Housing security is not only a matter of interest and interest, but also the key issues related to the people's livelihood. This article mainly elaborat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urban public rental, the status quo of urban public rental an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of these aspects.

【Key words】Urban public housing;Housing security;File management

1. 前言

在房价“步步高升”的今天,人人都买房,已经不可能,可那也得活着,也得住房,这是每个家庭都面临的问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在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道路上,

虽然买房暂时解决不了,但政府为大家提出了福利政策:公租房。公租房起到了解决燃眉之急,使一大批无房户暂时有了自己的家,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城镇公租房保障档案的管理工作成为了重点,它直接关系到无房户是否有资格申请,住房保障档案的准确性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正确适当的管理,这样就可以充分发展其价值,为社会提供救助,劳动保障等社会福利提供可借鉴的,有价值的珍贵资料。

2. 城镇公租房住房保障档案定义

公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公租房主要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城镇公租房住房保障档案可分为两个部分:公租房档案和公租房管理档案。

2.1公租房档案。

城镇公租房档案构成;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可以向当地相关的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 审核是由相关部门通过群众举报、来访记录、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施保障。 通过审核后,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行该项福利。

(4)年度复核。 根据年度复核结果,对档案进行及时的调整更正。

2.2公租房管理档案。

申请家庭名单、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名单、公租房住房保障家庭统计表、实物配租家庭租金收缴情况以及公租房管理工作文件、?D标等相关材料构成了城镇公租房管理档案的全部。

3. 城镇公租房住房保障管理档案的特点:多层面性;动态性;双轨制。

3.1多层面性。

公租房的申请需要符合要求,档案齐全,过程比较复杂,这就决定了公租房保障管理档案的多层面性。

(1)由城镇低收入家庭向所在社区或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或居委会接受并提出初审意见,随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街道办事处或城镇人民政府和县区人民政府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审核完成后,再由相关部门进行一级一级的传达和安排。

(3)一个公租房在审批过程中包括三个层面: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房屋主管部门。

3.2动态性。

城镇公租房住房保障档案是由住房管理工作的管理方式决定的。主要表现在:公租房的对象构成不断变化、公租房住房标准不断变化、公租房住房保障覆盖面积不断变化等。这些变化使得城镇公租房住房管理档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说住房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动态性。

3.3双轨制。

公租房管理工作最初是手工管理的,基本上都是纸制文件,

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如今的公租房住房管理工作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现已逐渐形成“公租房住房管理系统”,所以在管理过程中,不但有纸质的文件,还会产生易于保存管理的电子档案,这也就是所谓的公租房住房保障档案的双轨制的管理模式。

4. 城镇公租房保障档案的管理模式

市级统筹管理模式、区级分管模式和混合管理模式三种模式,这也是当今我国城镇公租房保障档案管理的主要模式。

4.1市级统管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指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或者住房管理处统一的收集、整理、保存等。等具备移交的条件以后,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移交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产档案馆统一进行保管。

4.2区或县级分管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主要是指在市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管下,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由区或县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并移交相关部门。

4.3混合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是指在市级行政管辖范围内,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灵活机动性。

5. 管理现状

我国的城镇公租房保障档案的建立虽然已经逐步完善,发辉了其应有的作用,但是,在管理过程中,不可否认,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5.1档案业务基础薄弱。

城镇公租房保障管理档案,需要对公租房所有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这就要求档案员业务素质过硬,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而当前存档案员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公租房保障档案年形成量较大,保管条件不具规模。电子档案体系还未完全普及,部分地区依然采用纸质的档案,管理难度加大。

(2)兼职档案人员的素质低。很多单位聘用临时或兼职的档案员,这些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根本不懂标准的档案管理规范,聘用外来人员虽然节省资金,却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得不偿失。

(3)编制紧张。主要是针对兼职档案员而言,不能花全部时间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4)档案存放不规范,没有规范的管理体系,不能及时准确检索查阅。

5.2不够健全。

我国的区建委和各个街道的公租房档案室都没有介入住房保障档案管理。

档案人员不能有效集中统一管理,人员较分散。(1)配套体系落后,工作发展进度跟不上。(2)公租房保障工作需要专业性和限时性,工作人员无法准确把握文件的增减、更新。3)在年度复核、续租、数据统计等工作进行时,都需要查阅相关资料,档案资料使用频率较高,管理工作难度大。

5.3制度不规范。

近些年来,大规模的公租房建设不断兴起。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不少政策、条例对这方面内容进行规范,但是在经适房、限价房等档案的管理上,存在制度空白。需完善管理制度,尽快规范,让管理者有法可依。

6. 措施

6.1管理体制需要完善。

规章制度是管理工作进行的框架,完整的管理体制使管理者便于管理监督工作,也使参与者有法可依。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

(1)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认识是意识层面的东西,是统筹其他工作的命令来源。首先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增强责任感,提高工效。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人员、设备的投入,改善工作环境。

(2)建立组织体系的统一,实行领导和管理统一。公租房保障体系中包括三个层面的领导部门,只有统一的管理,工作协调好,才能避免出现重复工作或工作漏洞状况。因此建立组织体系的统一是十分必要的,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部门配合融洽协调,才能做好工作。

6.2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档案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档案的管理工作,因此提高档案员的业务质量非常重要。

(1)加强业务培训。在现代的公租房保障体系中,对档案员的要求非常高,他们不但要熟练的掌握管理操作系统,如计算机技术、相关的网络技术,还要有高素养,较高的思想品质。档案员要有适合现代科学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和高标准水平。

(2)加强监督指导。这就涉及到各部门的领导、负责部门都要对本地区的档案严格监督指导,定期抽检,做到心里有数,万无一失。

第2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及其他国家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经验及教训,指出后期大规模公租房进入市场后最大的难点在租住过程的动态管理和退出管理。通过分析杭州市公共租赁群体住房满意度和退出意愿的量化信息,提出适应浙江省的公租房退出机制的设计,提高运转效率和增强住房者的满意度。

引言

现有学者对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研究,着眼于国家经验的比较分析,但现有研究对公共租赁住房在实施过程的动态管理和退出的管理缺乏实证研究和可操作性,文章以杭州为例,通过问卷调研和专家座谈会,收集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群体在申请居住和退出的数据,通过对受访者满意度的分析,构建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的模式。

一、杭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概述

1.杭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现状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主要特点有保障性,政策支持性和租赁性。

2014 年8 月,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量3万套,2010 年至今,本省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合计21.6 万套,后续对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续如何对投入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加以合理的管理,尤其是实施退出管理,对于该项政策的意义重大。现阶段准入过程的管理主要通过受理窗口,本人申请,有一定公租房轮候期,对确定符合条件的租房者选房确定后,签订公租房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依合同约定,现阶段公租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都具有透明性和可操作性,还没有开始进行的退出情况。

作者选择了杭州已经交付的项目田园小区作为调研的对象,对居住者的满意度,未来的购房意愿,以及现阶段对今后退出态度做了调研。调研过程中发现政府投资的项目,居住者作为福利的享受者其满意度不高,未申报成功的人群满意度更低,这样非常不利于一项政策的循环使用。

2.现阶段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存在的问题

“住房状况”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本次调查侧重的“住房满意度”,真实体现了公租房制度的实施效果,为后续出台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1.政府办公效率评价不高

房产在交付前,主要受到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理,接受日常的受理,资格的审核,房产的分配等工作。社区或街道的劳动保障站在资格审查环节起到主要的监督作用。受访人群的意见见下表:

2.居住受益者满意度不高

对于小区配套的成熟度满意度较低,分析原因如下:

(1)本次受访人群多为老年人群,上班人群,对于申请住房的配套有一定要求,老年人群对就医,生活的配套有较高的要求;上班人群对交通及配套有较高的要求。

(2)此次定点调研的田园小区,是一个刚交付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目前在交付阶段,配套基本没有。小区附近只有一个快餐店,其他生活配套需要的超市,菜市场还没有进驻。

交通的便捷性:已经交付的小区基本有公交线路,能满足基本的出行需求,但是对于上班的人而言,就显得不够方便。

(3)对于装修的实用性问题,问题存在很多。在现场访谈过程中,了解到了很多,但是属于个别问题,不具备普遍性,个别租户觉得过于简单,原因是他们没有退出的意识,认为申请到房子,就是自己的房子;有些访谈者认为装修不符合个人的需求。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是,一些容易损坏的装修,后期的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防盗门窗的安装由谁来付费等等。

通过上面的满意度数据显示,受访人群对居住的满意度高,申请环节及居住后的管理都非常满意,但是在环境,管理及租金方面满意度不高。

3.调查对象特征分析

其中,对表四中的人群未来购房意愿分析发现,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群中,有购房意愿含(愿意和有能力购买)的人数所占比例为82%,大专学历的人群有购房意向的占91%,高中及中专的占63%,高中以下的占47%;对表五中的人群购房意愿分析发现:退休人员愿意买房比例最低,占11%,其次是其他人员占28%,正常工作者的购房意愿是47%,无业人员的购房比例是55%。

本次调研对性别比例忽视,以年龄及家庭为调研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中的基本要求,受访者的工作年限有较大的差异,有刚参加工作,也有工作15 年以上或者退休人群,学历水平也从研究生到初中各不相同。

三、基于满意度的退出机制设计

1.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设计的目标

(1)总量平衡

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设计,要以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总量平衡从而提升其使用效率为目标。总量平衡意味着维持一定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率。通过合理的退出机制,使该部分家庭退出被保障群体,该部分家庭在全体被保障对象中所占的比例将保证一定规定的退出率。

(2)良性循环

一定比例的“退出—进入”率将带来公共租赁住房供求关系的稳定,最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的良性循环。

(3)规范运作

公共租赁住房带有社会福利性质,其退出管理应实现规范运作。规范的退出管理机制意味着管理的流程和方法公正透明,相关管理机构照章办事,被保障家庭行为合规。

2.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设计的原则

(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在设计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时,应以满足目标群体切身需要、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功能、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为出发点。为确保最困难群体优先享有公共租赁住房,在退出机制设计时,要允许这类家庭在收入等方面的正常增长;对于已经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但家庭经济条件改善较大的家庭,要结合其意愿,灵活设置其退出方式,不能轻易否定其受保障资格。

(2)统筹规划,分类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涉及面广,推进实施需要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在信息核查上尤其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设计,应从全省高度统筹规划,充分考虑省、市实际,稳妥展开。对于不同类型的受保障对象,结合其社会经济特征,分别制定退出管理评价机制和工作方法。

(3)定性指导,量化推进

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机制设计时,需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定性的分析应该为量化考核提供指导,量化考核指标的设置应以实现定性分析的结果为归宿。定性分析应解决退出机制的整体架构、主要流程;定量分析要为资格审查提供可供借鉴的标准。

(4)强制为主,激励为辅

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有较强的政策性,实践要求很高。为保证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必须辅以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公共租赁住房具有社会福利性质,能为享有者提供一定的经济利益,为限制骗租骗补等自利行为,必须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应结合社会经济特点,设置部分激励机制,鼓励条件逐渐改善的家庭脱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3.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设计

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的建设中,对于租房者的收入与资产的经常性审查十分关键。各国几乎都把租房者的收入与资产限额看作申请的一个必须条件,在申请的前期审查较为严格,但是在3 年的租赁期内如何确定变动的因素,在租赁的过程中资产的变化较难监控。根据调研的过程发现,大部分人员不愿意退出住房,买房意愿也不强烈。

公租房必须建立起明确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让符合条件的人享受福利,让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及时退出。需要考虑建立一个多部门联动的信息系统,多渠道核实公租房申请者的收入和资产状况,甄别出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和不再符合条件的租赁者。

建议设置个人家庭收入的年申报制度:如图一中自助信息平台,进行强制申报,如果申报人无能力自主申报可去登记注册地所在区建设(房管)局提交申请。如果收入超过申报资产限额,可以采用2-3 倍租金住满余下时间,而不是一刀切,采用“在2 年内不再具有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发生其他违法行为,则在5 年内没有申请公租房和经适房的资格”这样严厉的处罚手段。

三、结语

本文期望完善现有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对已经出现过或者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一定的防范和预警。对于后期政府实施准入与退出的管理有一定借鉴意义,保证公租房顺利周转,构建一种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循环使用的长效机制。同时为增强政府的政策落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循环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课题名称:

本文系浙江省建设厅2013科技补助资金项目之一。

参考文献:

[1]王坤.中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比较及研究[J] .建筑经济,2010(7):17-20

[2]刘志林,李劼.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基本模式、政政策转型及其借鉴意义[J]现代城市研究,2010(10):21-26.

第3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公租房;可持续运营;机制设计

中图分类号:F12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Research for Chongqing’s affordable house sustainable operating mechanism

Yang Xianyi

(Faculty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Real Estate, 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45)

Abstract: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hina's current development status of affordable house, combining successful operating mechanism,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sustainable operating mechanism for China’s affordable house system, and the results show that building a strong monitoring system is imperative. After analyzing the availability and exit mechanism of affordable house, this article offered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sustainable operating for the affordable house.

key words: affordable house; sustainable operating; mechanism design

1.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房地产业取得卓越成就的同时也存在房价格上涨过快等问题,导致中低收入水平家庭的刚性需求得不到满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保障房政策,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 万套,尤其是大力发展公租房。本文探讨了适合我国公租房建设运营情况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2. 公租房可持续运营机制

2.1 公租房运营体系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建设、分配、运营等诸多事项需要一个完善的体系来支撑,借鉴世界各国公共住房的发展经验构建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体系,如图1所示。

图1公租房运营体系

Fig.1Affordable House Operating System

政策保障体系是政府在公租房建设过程中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的体系,包括免除公租房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费用。

资金保障体系是在公租房建设运营过程中,通过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央企融资、房地产信托基金等筹集建设资金,通过运营期的公租房租金、商铺出售金、公租房出售金等偿还贷款本息,从而实现资金保障体系的良好运行。

运营体系是负责公租房的建设、运营部门的总称,它是公租房与需要人群接触的媒介,负责对项目的建设、公租房分配、管理等一系列后续工作的体系。

监督体系包括质量监督部门、财务监督部门和资格监督部门,通过监督、监理保证住宅质量,通过运营过程中的监督保证公租房使用人员符合法律要求等。

5个体系相互独立,但又彼此紧密联系,合力保障公租房的可持续运营。

2.2 公租房的资金保障体系

公租房面临的首要的问题是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各地政府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资金保障体系包括前期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和后期运营发展的资金保障。

建设期公租房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体系包括:1、政府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包括中央专项、本级财政支出、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式。2、市场融资,包括银行融资、公积金贷款、房地产信托基金、国企投资、发行债券等方式。

运营期公租房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体系包括:租金平衡利息、商业配套和公租房若干年后出售所得收入偿还本金。

2.3 公租房的运行体系

公租房的运行体系包括建设体系和执行体系。其中建设体系是指政府通过自己建造公租房,给予房屋所有者税收减免收储社会商品房资源,给予开发商减少税收、土地出让金等推行商品房捆绑建设等方式,迅速的持有大量可配租房源。当房源规模在整个房屋租赁市场中达到10%~20%时,可以对租赁价格产生影响,形成政府房源的“房屋银行”作用,加上国家的限房令等政策,可以有效缓解房地产过热,调节市场租金水平,稳定房屋租赁价格市场,减少投机机会,促进房价的稳定和整个市场安全和社会稳定。公租房的执行体系是公租房健康运营的重要支撑,是联系租户与政府的桥梁,是贯彻相关政策的纽带,执行过程中应该公平公正公开。

2.4 公租房的监督体系

公租房可持续发展的监督体系包括工程监督、财务监督和资格监督三个方面。在公租房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公租房建设的资金、建设质量进行监督,防止。在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通过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公租房的分配实行动态监督,通过建立“封闭运转”[1]的机制,使得公租房只能由公租房管理局回购,防止权力寻租。通过对公租房运营中实施动态监管从而避免公租房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运营效率低下,通过加强征信体制的建设,加强对个人不透明收入等模糊信息的监督,实现退出机制的良好运行使不符合条件者的及时退出,保障真正需要的人能及时住进公租房。由图1、表2也可以看出,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是保证公租房项目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是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的重要手段。

2.5 公租房的终端体系

我国公租房保障配给模式应以实物配租+租金补贴两种方式并行的模式[2],根据原来的退出机制来看,“实物配租”的公租房从发现不符合条件开始到搬出公租房一般要用6个月时间,这样的退出机制效率低下。通过在实行“砖头补贴”的基础上再实行“人头补贴”,把这两种补贴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以“全额交租,差价补贴”方式支付租金是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的有效手段,租户首先把以市场水平确定的租金支付给公租房运营机构,公租房运营机构再把市场水平租金与公租房水平租金之间的差价支付给政府机关,最后政府机关再把这部分差价补贴给公租房租户。补贴在发现租户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停止发放,这样不符合条件的租户就没有必要再租住公租房,从而提高公租房退出的效率,保证需要的人及时租住公租房,整个退出流程如图2所示。

图2公租房退出机制

Fig.2Affordable House Exit Mechanism

3. 公租房可持续运营的建议

(1)建立长久的政府政策保障体系

公租房的建设需要政策体系的支持,长久地原则性地保持稳定的政策,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有利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的长治久安。

(2)构建强有力监督体系

通过实行资产动态监控体制,完善个人信用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公租房整个体系的有效监管、引导调控,保证公租房政策与实施的统一,减少风险,为公租房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环境。

(3)扩宽公租房来源渠道

尽快完善金融支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作用。各地政府应该努力调动市场积极性,既保障政府和企业持续稳定的“保本微利”,又积极搭建社会融资平台,合理分担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4)完善退出机制

使用“全额交租,差价补贴”制度,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加速公租房流通,推进我国的共租房退出机制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 任宏,齐丹丹,钟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权力寻租问题研究[J].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2013(6)

[2] 王英,胡梦阳,顾湘.快速城市化下的重庆公租房制度研究[J].软科学,2011,25(9):64-64

[3] 陈义东.基于SWOT理论的公租房管理公司发展战略分析[J].住宅科技,2012(5):54-56

第4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廉租房 政策执行 微观视角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住房作为住房保障制度以保障公民基本住房权利为目的,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彰显。近年来,G县廉租房政策的扎实推进在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各方面因素的影响,G县廉租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问题。

一、廉租房政策执行偏差表现

1.缩小廉租房保障的对象范围

《G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保障对象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这与《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的保障对象“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相比,保障对象范围减小,即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之间的这部分家庭,其实不具有享受廉租房政策保障的资格。

2.廉租房保障资金来源单一

G县廉租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中央、省、市的直补资金,二是县级财政预算。而对于《廉租房保障办法》中提出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为资金来源未能涉及。而对于县级财政的预算部分,违规拆借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屡屡发生。

3.廉租房资格审查不规范,退出机制不完善

按照《G县城镇廉租房管理实施细则》,对于申请程序和时间做了详细说明,但是对于如何调查、如何核实却没有规定。在实际中的审查也不涉及到房、车等个人资产信息,仅限于县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互通的结果多依靠具体经办人员的个人素质、职业道德、知识观念等因素,这给“关系资料”“面子证明”等问题的出现提供了条件。个别租户因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政策被退出后,既不受廉租房政策保障,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

4.项目审批把关不严

按照法律和规范,廉租房单套面积不高于50平方米,应和普通住宅具有同样的规划设计标准。而在具体实际中,出于多个部门的博弈结果,“廉租房”自建成便有成为“贫民窟”的趋势,一味的高层建设,一梯多户设计,使得廉租房容积率偏高、日照不足、缺乏配套服务设施、没有绿地、开敞空间狭小等问题。

5.轻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

《G县廉租房管理办法》提出了对违法骗保、取得保障资格后不履行相关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惩处措施,但这些措施要么偏轻,流于形式,要么难以界定。如对于没有如实申报家庭情况的申请人,仅为“取消其申请资格”;对于骗租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或者退出廉租房”,最多“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在廉租房管理中违法的行政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实际违法违规行为出现时,违法成本偏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个别人不惜成本骗取租金、住房以及公职人员渎职、失职的行为,没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二、廉租房政策执行出现偏差的原因分析

第一,处于低收入的家庭比最低收入的家庭数量多,如果政府将全部低收入且家庭住房困难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需要为此支出过高的费用,这种概念的转换,政府容易完成保障目标,易于取得成绩;而低收入家庭的界定工作刚刚开始,对于“低收入”的概念不尽了解,而普通群众的直观印象中对“最低收入”即“低保”了解多,甚至觉得两者等同,作为政府来说,鉴于“少给自己添麻烦”的立场,也不愿意去普及“低收入”的政策的内容。

第二,作为廉租房政策执行的主体――县政府,在目前还是以GDP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制度诱导下,廉租房的建设对于它来说无论是土地收益上还是财政收益上都具有负效应,这必然导致廉租房政策本身低效和执行低效。就廉租房性质而言,其本身具有福利性和非盈利性,不能用市场经济的约束机制去规范它的运营,政府处于“自利性”的考虑,必然会降低廉租房建设的积极性。由此,政府是能不建设就不建设,能不投入就不投入。

第三,廉租房准入资格审核中的各个单位的隶属和管理权限不一定都在县级政府,致使“联审”这一制度在制定之初就陷入“可操作性差”的尴尬境地。特别是银行等中央直属和垂直管理的部门,地方政府无权要求其提供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和资料,导致资格的审查制度本身就不完备。其次,在具体的资料提供过程中,审核部门由于人力和财力的有限,不能挨个实地走访调查资料。再者,由于民政部门的最低收入家庭数据是动态管理的,且时间序列和住房保障部门进行配租时掌握的数据具不同步,这可能导致本已经不在“低保”范围的家庭还有享受廉租房的资格。退出后的后续管理机制尚未建立,使得部分作为夹心层“高不成、低不就”,处境尴尬。这也是由于一贯以来的这种“重准入、轻退出”的观念影响。

第四,政府长官受政绩观的影响,单纯追求廉租房的套数和面积而忽略廉租房居住条件的舒适性、适宜性。这种“长官权威”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廉租房审批机构的审核标准,有意或无意的使个别廉租房项目“带病”建设。

三、改进廉租房政策执行的措施

1.转变政府观念,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

提倡建设民生服务性政府,将廉租房保障等一系列关系民生的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从程序上完善对地方政府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推行官员问责制,而不是仅仅依靠地方的GDP 来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好坏,以此督促政府转变观念,加大廉租房保障建设力度。在内部监督的同时,设置独立于政府的廉租房审查监督机构,专门负责廉租房保障的实施和落实情况,从法律上保障监督部门的至高权威和效力。充分鼓励媒体、公民等参与近廉租房保障工作的监督中来,最大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机制。

2.多渠道筹措廉租房保障资金

建立强制公积金增值收益按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制度,从顶层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确保公积金增值收益与县级财政之间的相互沟通。完善县级政府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收支两条线制度,以不低于10%的比例专款用于廉租房保障资金。尝试金融信贷工具,通过政策优惠吸引民间资本,运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通过证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住房建设公债等筹集住房保障资金。

3.建立申请人信息共享平台

联合房管、工商、车管、税务、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七部门共享的廉租房保障申请审核的信息共享平台。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格之处就让其签署授权协议,授权住房保障中心管理部门有权利用其个人信息查询资产登记情况。各个平台的成员单位都有义务提供相关个人信心,通过系统平台个人登记状况,确保廉租房资格审核准确。

4.实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政策

以“低收入家庭”作为廉租房保障对象势必使得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数量急剧增加,而作为县城,其外来务工人员和毕业的外地大中专院校学生对公租房的需求有待提高。这为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并轨提供了可能。公租房的申请门槛较廉租房高,同时可以作为已不具有廉租房申请资格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退出廉租房后的一个缓和政策,也可以视为为外来务工人员和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降低了廉租房的申请门槛,对最大程度的满足这部分人员的住房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丁煌.定明捷.国外政策执行理论前沿评述.公共行政评论,2010年第(1)期:119~148

[2]苗迪.公共政策执行失灵:以博弈为特征的廉租房政策执行.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第6期(总第54期):91-94

[3]石珠.政府失灵理论对改善廉租房政策执行不力的启示.番禹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第7卷第2期:10-13

第5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公租房建设提速,已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根据住建部最近公布的2011年度计划,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规模将达1000万套,相比2010年的590万套,增长70%。住建部解释说,计划新增的400多万套住房中,公共租赁房将占主要部分,这意味着公租房建设已经提速。

三大一线城市公租房建设速度也明显加快。今年上海市计划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包括公租房200万平方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宣称,截止到目前,全市各级政府、园区单位通过新建、改建等各种方式筹措的公共租赁房超过700万平方米;而在“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建设筹措公租房(含单位租赁房)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间)。北京也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万套,基本保持每年6万套的市场供应。广州市政府计划在2010~2012年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楼市遭遇“史上最严”调控,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调控效果一般。根据中国房产信息集团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京沪穗三大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在2010年里涨幅不小,北京达到42%,上海为40%,广州也达到了23%。鉴于这种状况,未来调控力度不会放松,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政府能够采用的措施无非是增加供应、加强市场监管以及抑制投机性需求等。

就增加供应方面,如何改善有效供给这个问题上,包括普通商品房的供给和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将会关系到后续调控效果,因此势必成为调控的核心。有报道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已成为硬指标,住建部对于不能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的地方政府处罚机制的文件,已经基本编制完成,会签之后将上报国务院。

三地公租房比较

京沪穗三地都已经推出了公租房,这对改善当地的商品房供应结构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也多了一个选择。

那么,三地的公租房到底是怎样一回事?它们之间有无区别?本刊将从申请条件、租金水平、建设标准、分布区域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让读者对三地的公租房有个整体的认识。

哪些人可以租?

京沪穗三地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均已包括外地人。

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因此三地主要是针对常住人口,同时没有享受过所在城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廉租房。稍许有些区别的是,上海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也纳入了保障范围,北京和广州目前还未公布具体标准。广州则在收入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万元的无房者可申请政府公租房,30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

针对扩大保障范围的做法,京沪穗三地的做法大同小异。上海方面考虑到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到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因此在申请条件中暂不设收入标准。也就是说,一些高收入人群也可通过租住公租房的方式暂时解决居住困难,如陆家嘴的金融人才可以住进人才公寓等。广州则考虑从户籍人口向非户籍人口延伸,将非户籍引进人才、新就业人员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在广州优秀外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北京已考虑将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群体包括进来,但会不会像上海、广州那样,一些收入较高的非户籍住房困难人群也能申请公租房,目前还没有确切答案。

租金有多高?

公租房的租金水平到底有多高,这是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

此前,曾出现过深圳市民因为租金过高而弃租的现象。据南方一家媒体在2010年12月报道,2010年年底,深圳福田区于2008年首批配租的300多套公共租赁房合同到期,但有超半数的租住家庭不再续签合同。宝安和南山两区共筹集了上千套公租房,截至2010年7月份前后则总计有800套未能配租而退还业主。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推出之初,深圳公租房是由市、区两级政府出资补贴30%的租金后转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但从2010年开始,市财政不再对租户房租进行补贴,仅余区财政补贴,因此租金上涨,与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租金比较之下更显得偏高。

那么京沪穗三地公租房租金标准到底又是多少呢?上海方面尚未给出具体的标准,但上海市房管局在1月初曾就此做出过说明,租金将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誉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施,运营机构依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北京市目前也没有公布具体的标准,不过可初步确定的是,公租房的租金标准要比市场低20%左右。去年底,北京市建委曾公布过丰台区黄土岗等3个公租房项目的成本租金水平,最高达到30元/平方米/月,这与市场价不相上下,因而遭到社会的普遍质疑。针对这个问题,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面做出了解释,并表示成本租金不作为考核标准,公租房租金将按照低于市场价格20%的比例收取,差价由政府财政补贴。

广州暂未公布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过根据广州市的设想,公租房租金价格也会低于市场价,在去年四季度公布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公租房分政府主导建设和社会力量建设两种,前者主要面对广州本地户籍的内“夹心层”,租金最低为市场价40%;后者则没有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外地人也可以申请,租金最高不超过市场价80%。

建成什么样?

根据公租房的属性,主要用于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体现保障基本居住的原则,因此其建设标准主要以小户型为主。

根据《北京公市租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公租房的建设套型以及建筑面积均应该符合相应的标准,因此规定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并可根据申请家庭的人口规模配租不同面积的套型住房。根据这份纲领性的文件,广州市拟定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上海的公租房源种类主要分单位租赁房、统筹房和社会资金投资房,主要以一房和两房为主。

公租房建在哪?

公租房的分布区域,相信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所在。通过记者了解到的信息显示,三地公租房建设区域分布都比较合理,充分考虑到了市民的实际需求。

在2010年3月份,上海市有关领导曾就公租房的建设区域做出了说明,考虑到公租房的过渡性质,同时兼顾家庭的实际需求,上海要在十八个区建立公租房,公租房主要以区域为主,也就是说,无论是中心区还是其他区,都必须要有公租房。而就目前上海市公租房建设区域来看,也正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第6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度保障房项目6月份之前全面开工,12月底全面竣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4月之前完成前期工作,12月底全面竣工。

二、进度安排

1、3月30日前完成: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勘探等前期工作。

2、6月30日前完成:保障房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3、9月30日前完成:保障性项目房屋主体五层完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50%。

4、12月30日前完成:保障房项目全面竣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完工。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我县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面竣工,房管局、城司要统一认识,按照“快、准、实、早、重”的要求,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进度,科学安排施工,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做到早谋划、勤协调,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房管局、城司作为牵头、业主单位,从领导到工程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督促检查,实行工期倒排,各负其职等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工期进度。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每天必须有专人在施工现场,每星期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平时还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及时指出、纠正,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

第7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报告称,2014年,上海市商品住宅交易量有所减少。受此影响,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相应回落。全年共向12.15万户家庭发放472.20亿元,二者均同比减少23%。不过,2014年公积金个贷的户均贷款额达到39万元,继续走高。

广州

房产中介年检未通过率创3年新高

2月8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最新通报数据显示,广州有4314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分支机构中有12.5%未通过年检。

据了解,2014年10月8日至12月15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展2014年度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年度检查。通报告结果显示,有2055家机构及1718家分支机构通过检查;460家机构及81家分支机构未通过检查,未通过率为12.5%,未通过率创3年来最高。按照通报规定,未通过检查的46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81家分支机构,将被房管局注销资质备案。

四川

一次性奖励首次置业者7000元

据媒体2月2日报道,四川省资阳市相关部门下发“政府20条”,针对首次置业者,当地政府一次性奖励7000元,房交会上成交的再奖励2000元,取消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当地购房限制,保障农民在农村各项权益的基础上鼓励他们进城买房。

此外,还调整公积金贷款、降低首套房认定门槛、落实购房税收金融、棚改货币补偿等措施。据悉该文件是由资阳市房管、住建、国土、公安、税务和银监等多个部门参与联合起草,有效期一年。

南京

去年年底新房库存创历史新高

2月9日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公布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南京楼市的新房库存近5.7万套,时隔3年再创历史新高。

事实上,虽然南京去年库存高企,但总体销量不俗,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208万平方米。南京调查队生产价格处曹璇指出,去年南京楼市销售以9月份为分水岭,前后冷热迥异。

早前,网尚研究机构房地产经纪研究中心经理张丽君表示,南京库存已经属于较高位置,对于房价走势来说,内需其实被迫缩减,而今年不排除库存将进一步升高的可能。

广东

3月1日挂牌不动产登记局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局于3月1日挂牌运行,该省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工作争取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邬公权介绍,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关键在地方,市县两级是重点,因此除了省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市、县两级要同步推进。据介绍,广东省市、县两级将启动并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着手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

深圳

今年计划供应保障房1.8万套

3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召开住房和建设系统工作会议称,2015年深圳计划供应保障房1.8万套。同时,探索保障房区位补偿机制和价格补偿机制,允许购租偏远地区的保障房申请人适当享受较大面积保障房。

据深圳市住建局介绍,2015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房1.5万套、竣工1.5万套、供应1.8万套,加大保障房的配套建设力度。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深圳在安居房和公租房日常轮候基础上,启动了“两库合一”,还率先在全国实行公租房置换机制,疏堵结合解决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问题。

重庆

主城均价升至5周最高

观点数据周报显示:受近期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政府工作报告淡化楼市调控的影响,2月2日-2月8日,重庆主城区商品房供应量环比增加24.48万平方米,反映出房企对接下来的市场看好。

重庆主城区的建面均价则为7707元/平方米,环比上升17.1%,创下近5周以来最高水平。不过,从这5周的均价看,主城区依然处于平稳波动状态。在成交方面,受大量供应的影响,重庆主城区出现量跌价升迹象。2月2日-2月8日,主城区商品房成交4128套,环比下降11.7%;成交面积36.8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0%。

青岛

崂山“第一高楼”环球金融中心启动

3月3日,青岛崂山区的环球金融中心项目启动,据称,该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将成为崂山金融商务区的地标级商务综合体。

第8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国务院批转交通部等《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8月2日对社会公布。今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根据该《方案》,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但是,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对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立足于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合法权益,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包括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等。《意见》同时提出,要认真落实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政策,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针对见义勇为人员在非户籍地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问题,《意见》明确,事发地政府要积极与见义勇为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共同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执行

为做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国管局近日联合国务院法制办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集中管理机关事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通知》要求,制定配套制度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会同本级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配套制度,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省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拟订地方政府机关事务管理规章,促进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事务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及时将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和重要制度标准抄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指出,推进机关事务统一集中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根据《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集中管理机关事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上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采取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通知》要求,深化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或者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方案和具体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降低服务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公安部强调使用假证将载入诚信记录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制贩假证件、假公文、假印章行动。据了解,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制贩、使用假证人员“黑名单”,并载入个人诚信记录。公安部表示,假证件、假印章、假公文泛滥,严重影响社会诚信建设,给国家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带来重大隐患。目前,制贩假证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形成了一个由专人接单、专人制假、专人送货、相互间单线联系的有组织犯罪网络。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主动进攻态势,深入排查线索,督办重点案件,整治重点区域,加大追逃力度。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制贩、使用假证人员“黑名单”制度,及时将买假用假者信息通报劳动人事、教育、银行等部门及所在单位,载入诚信记录,提高买假用假者的违法成本;推动相关部门完善证件认证制度,严密证件防伪措施。公安机关还将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

第9篇:公租房管理措施范文

会上,武汉市市委书记阮成发表示:“武汉市的保障性住房,将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转为公租房”,今年,武汉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77万套,其中3万套为公租房,以满足“夹心层”住房需要。

这一系列的快动作,无不标志着武汉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程(简称公租房),正疾行驶入快车道。

“疾行”非偶然

在中国指数华中研究院副总监李国政看来,政府急于从公租房寻找一个突破口,解决经适房和廉租房面临的问题。

“无论是经适房还是公租房,只要是保障房,都面临着资金、土地和分配的问题。就算是经适房,至少也得十几万,许多低薪家庭,买不起商品房,一样也买不起经适房。同时,由于好地段土地值钱,许多经适房建得远离中心城区,买的人少,空置率较高。而好地段的经适房,却又面临着监管和公平的问题。”李国政解释说。

早在2009年3月11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就提出了公租房的概念,即是指产权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公共租赁房,而“夹心层”则是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蚁族”。对于日益扩大的“夹心层”,政府应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

此后,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岛、厦门、广州、深圳等城市纷纷开工建设或收购了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房房源。重庆更是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公租房,用于保障“夹心层”住房问题。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正式推出了标志第三次房产调控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简称《国八条》)。新《国八条》中明确提到公租房建设:“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至此,公租房正式成为继经适房、两限房和廉租房之后的第四大保障性住房。

汉版公租房规划

2月12日至16日间,公租房一度成为了武汉市两会的“热词”,占据了本地各大报纸的显要版面。

2月11日,在接受政协委员咨询时,武汉市房管局局长周玉珍透露,今年武汉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77万套,其中3万套为公共租赁房,以满足“夹心层”住房需要,最快两三年内可建成入住。武汉的公租房,将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者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问题。

“事实上,武汉市已经开始公租房建设。”周玉珍介绍,自去年6月8日,七部委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之后,武汉已经开始公租房的建设筹备工作,“目前,已经有1000套,主要为企业为职工所建。”

2月14日,在与武汉口区两会团代表座谈时,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表示,“武汉市的保障性住房,将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转为公租房。”未来5年武汉市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新增10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建筑总量265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

“公租房相当部分将建在中心城区,一些还在比较好的地段,不能放在很偏远的地方。”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公租房选址问题,阮成发回复质疑时说。据了解,武汉市首批公租房的房源分布将覆盖江岸、汉阳、口、武昌等地方,相当部分建在中心城区比较好的地段。

2月17日,新任武汉市市长的唐良智表示,今年武汉将建设10万套以上的保障房帮助住房困难群体,其中公租房将首次成为重中之重。经济适用房是过去解决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目前,还不会取消这种方式,以后会更多采取廉租房、公租房,甚至安置房。

武汉将在近期出台公租房实施办法。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武汉市的公租房的面积也都会在60平米左右,主要面向收入中等偏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且会宽于目前经适房人均月824元的准入门槛。此外,针对重庆对公租房准入者规定的“个人月收入2000元以下、住房13平米以下”,周玉珍认为“这一标准对武汉很有参考价值”。

据悉,公租房已成武汉“十二五”期间主推的保障性住房形式,其租赁方式将类似于廉租房。武汉市公租房的准入标准、配租方式、退出机制等都已拟定上报,将按照湖北省有关规定于近期尽快出台。

重庆模式不能照搬

新《国八条》推出后,汉版限购令紧接着升级,郊区和二手房均纳入了限购的范围。然而,看似未在汉缴纳社保、或无纳税证明的外地人被挡在了楼市外,而事实上,已有机构觅得商机,准备帮外地人取得本地相关证明。据此,有业内人士指出,“限购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武汉要解决住房问题,何不借鉴重庆模式?”

在2011年武汉市两会上,武汉市侨联建议,应大力加强公租房建设,借鉴重庆经验引进社会资本。民建武汉市委建议,应严格控制公租房房租上涨。同时,通过对空置房制定奖惩政策等措施,引导业主将其转为公租房源。

2010年2月20日,重庆市提出建设500万平方米公租房,年底向社会投放20万平方米。一年之后,在重庆公租房正式接受市民申请。今年内,重庆将推出1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接受申请,这一面积约相当于2010年重庆主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一半。

重庆在公租房的探索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0年6月12日,七部委联合推出“重庆模式”。同年12月,国家副主席在重庆视察时,高度赞扬重庆的公租房建设,称它“是一个德政,是一个善举”。

“重庆模式”的优势在于通过系统工程解决重庆房地产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大规模建设公租房,解决100到200万人的居住问题;二、解决农民工户籍问题,从2011年开始陆续引入300万农民工进城给予重庆户口;三、解决入城农民工就业问题,强化IT产业的生产制造能力,加强建设IT产业集群。

那么武汉能够照搬或者更多借鉴“重庆模式”吗?“各城市的房价水平不同,人口结构也不同,所涉及的房产税、国家和地方的利益分配都不一样。重庆作为直辖市,又是公租房试点城市,它的模式具有特殊性,这种模式只能借鉴,而不能仿效。”中国指数华中研究院房地产专家李国政在接受《鄂商》记者采访时表示,武汉不能照搬重庆模式。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鄂商》记者,武汉肯定会走自己的路,“武汉市首批建设3万套公租房,数目不大,本身就有探索的意味在里面。”

落实是关键

“目前,武汉虽然位居二线城市,但依然面临着跟许多一线城市一样的压力:一方面是房价不断上扬,另一方面是‘夹心层’群体不断扩大。”武汉中科辉创房地产地理公司董事长陈晖预测,“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将是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核心。

据民建武汉市委调查,武汉每年仅高校毕业生就达25万人,外来务工人员已达100万,构成庞大的无住房保障群体;同时,房屋租赁市场租金高企,两室房的月租达到800-1200元,而同期武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600元,无房户压力大。此外,城中村改造也导致市场低租金房屋减少。

由于刚毕业买不起房,又不愿意把户口“打回原籍”,一些大学生只好把户口“挂空”在高校中。据报道,至少有10万名大学生将户籍“空挂”在武汉高校。这些学生的户籍问题,将继续影响着他们未来结婚和小孩办户口。

自今年2月1日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大房子租不起,群租房被棒杀,“蚁族”们的处境更加尴尬。公租房政策的提出,无疑让公众认识到,是时候解决“蚁族”住房问题了。

然而,在武汉市宣布了公租房的建设计划后,随即有人提出:3万套,是不是太少了?对此,相关政府人士解答说,由于公租房处于刚起步阶段,供应量很少,并且从建设到交付还有一定周期,目前一些城市公租房的租赁对象仅限于正在申请经适房、两限房和廉租房的本地居民,给他们提供一个过渡性的住房。近几年内,恐怕也难以很快扩大租赁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