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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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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

第1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关键词] 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互助保障制度始于建国初期,经过数十年的运行,现已从初期单一企业的互助互济活动发展到涵括医疗、意外等方面的各种互助保障计划,工会组织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开展的最为普通和广泛。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由社会团体倡导组织,广大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所开展的一种操作成本低廉、形式灵活多样,以互助互济分散风险为目的的合作制保障经济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2.3万个已建工会的基层单位开办了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仅省级机构就有876.8万职工参加保险。其中,参加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480.8万人,参加养老互助保障计划的近169.8万人,参加工伤互助保障计划的227.6万人,涉及金额达数百亿元,累计赔付6.9万人次,支付赔付金6235万元。工会组织互助保障活动的广泛开展,对于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保险、灾害有赔偿、失业有救济、残疾有安置、贫困有支援,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生活,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有效化解有可能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具有重大作用,它起到了“安全网”、“助推器”和“稳定器”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不断进步,原来制定的互助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在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其缺陷和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其中,互助保障的资金管理表现得最为突出。

一、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互助保障资金是指由职工会员交纳的会费、保障计划金(保险费)、管理费用、补偿金(理赔金)以及资金的保值增值等有关资金。目前上述资金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监管缺位。当前我国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监管,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在于管理者与监督者两者合一。职工互助保障资金运作部门既当“运动员”即资金营运主体,又当“裁判员”即负责资金运营的行政监督。而职工互助保障的组织者——各级工会,对互助保障资金运营的监管仅限于人事管理和组织监督,缺乏风险监管手段和方式。与此同时,职工互助保障会又是工会组织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外行使管理职能,致使工会组织在互助保障资金的管理上既当监管者,同时又成为委托人、投资人和资产管理者,角色模糊不清,政企不分,容易使养老基金缺乏独立和足够的行政监管。与目前我国社保资金的做法相比,互助保障机构的权力太杂,主办者的监督角色很不突出,对资金的安全运行非常不利。

2.多头开户管理。由于不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险种)的开发与推广时间不同,互助保障组织按照分户管理,分险种核算的原则与要求需要建立专户、专账。但目前有的地方甚至由经办机构专门为企业互助保障经办人用个人名义开设银行卡(或存折),以便节省资金在途时间和防患在途风险。此外,随着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业务的增多,互助保障组织在银行开户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少则十几个,个别地方甚至有几十个,不同性质和用途的资金表面上存在于相关款户,但实际上却又相互混淆,这就难以反映资金的真实面目,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混乱,给资金的保值增值带来一定困难。

3.核算方法陈旧。现行的《职工互助保障会计制度》、《职工互助保障财务制度》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997年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设定的制度与目前的实际情况相比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在整个互助保障事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暴露出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滞后,进而出现互助保障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不完善,会计主体不明确,会计核算体系陈旧等弊端。如对资金的使用规定过于粗线条,资金的筹集和发放无详细又便于操作的规定,保障补偿金的计算发放无定量标准,全国的互助保障组织甚至出现因为各地的会计核算制度的不统一,财务处理方式的不一致,造成资金统计口径不统一,数据来源“数出多门”的困境等等。因此,急需对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应当前的需要。另外,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会计核算手段也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发展。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仍然采取手工记账的方法,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互助保障资金会计使用管理软件。

4.资金发放个人化。受人员、费用等因素限制,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发放均按工会层级关系由基层企业经办人直接发放。即由上一级互助保障机构根据下级机构各类保障活动的资金上缴数据,按约定的比例计算管理费、补偿金,并逐级下拨,最后由基层工会通过经办人直接给付受益人。这种分级拨付的支出方式造成拨款环节增多,延长了互助保障资金的周转时间。一方面,某一环节稍有疏漏或发生时间延误,就会影响受益人及时足额的领到补偿金,另一方面,互助保障的资金从一个银行账户流转到另一个银行账户,造成资金滞留在银行结算环节的时间过长,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5.专业投资不足。我国互助保障活动还未形成全国统一法人的组织形式,各地开展的职工互助活动基本上是由当地工会组织负责管理的,其核心工作即资金的保值增值还没有引入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由于工会组织是一个群众团体,自身并无丰富的资金管理人才和手段,因而在互助保障整个组织体系中缺乏现代金融产品投资理念、知识技能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与此同时,受风险管理及各种行政管制的影响,互助保障资金缺乏足够的增值渠道,致使资金回报率偏低,投资渠道不足问题十分突出。

二、加强互助保障资金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第2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1年工会工作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紧贴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积极___开展体现先进性的各项活动。根据区复旦百季度校庆活动的总体安排,在集聚职工、宣传杨浦,“打造知识杨浦”中展示机关干部团队风采,结合机关干部实际需求,制定了全季度活动方案,发动___名机关干部参加杨浦区政府和___大学举办的音舞诗画、共同拥抱,庆复旦百季度校庆大型文艺晚会和烟火晚会;___多名机关干部、职工参加___“梦想杯”,庆复旦百季度校庆___市高校长跑邀请赛;___个部门工会女职工参加维护女职工权益法规知识竞赛;会同有关部门___个部门和单位的___多名机关干部进行___比赛,___个部门和单位的___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乒乓球比赛;积极协助做好杨浦区领导干部“迎七一”,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卡拉ok大赛;会同有关部门___多名处级干部鉴赏交响乐室内乐,进一步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塑造团队精神,增强机关干部、职工身体素质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加大帮困结对,不断为机关工会职工和群众多办实事

关心需要帮助的弱示群体,是构建和谐的___社会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___义不容辞的职责。机关“一日捐”形成制度,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机关干部康慨解囊,大季度初一日捐仪式上___余名机关干部、职工捐款___余万元,为___、___定向捐款___多万元,募集衣被132包(标准包)。在此基础上,积极协助做好“双千”活动的具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召开“双千”表彰会,陈安杰书记到会作重要讲话,不断拓展延伸。一是向事(企)业单位拓展;二是向社会各界拓展;三是建立网上爱心助学平台,在结对___名基础上,与事业(企)单位结对___户送慰问金___余万元,并做好日常性资料统计结果工作。在做好社会帮困的同时,关心服务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经常了解机关干部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反映,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有关方面宣传总工会补充保障计划,今季度为机关干部、职工办理意外保险,继续做好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工作、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从业人员意外保障计划参保率为___%,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___局协商,解决了___余人人才储备参加保障计划工作。

三、积极务实创新,不断夯实机关工会的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我们重在加强___建设,提高工会凝聚力量,服务中心上下功。新建工会___个,指导___个工会按照工会法换届选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___工作,召开机关工会主席工作交流汇报会和专题辅导讲座,区总工会副主席郑星霞就“把握形势,做好新时期___工作”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激励机关工会干部做好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服从于区的中心工作发挥工会___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及相关工作,增强为机关会员办事的能力,坚持每月按时向区总工会缴工会经费,指导新建的工会___按工会法的规定上缴工会经费,针对机关各部门工会实际,通过上门联系,电话、发催交单等方式,请各部门工会及时上缴工会经费;季度初还为各部门工会拨发了一定的活动经费,为服务于职工群众,服务于企事业提供了物质保证。

今季度,我们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区总工会和机关党工委的要求,与干部、职工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创新工作思路还不够宽,深入实际,为基层、为职工服务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需在明季度工作中不断努力加以改进。

第3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关键词: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激励型账户

1 个人账户的基本知识

(1)个人账户设计的初衷。我国实行个人医疗账户的目的是通过对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强制性储蓄达到部分医疗自我保障,抑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和医疗资源的浪费。展开来讲,建立个人账户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明确个人在医疗保障中的责任。即个人要为自己的账户缴一部分费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或小病费用,用完账户里的钱后由个人自付;二是通过明确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促使个人主动约束不合理的医疗消费。从功能上讲,支付现时医疗费用是个人账户的直接功能,约束医疗行为和积累医疗基金是间接功能。

(2)个人账户的优点。第一,个人账户的选择和建立对平稳地解决公费劳保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发挥了积极作用,极大地缓解了经济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给职工带来的震动。第二,个人账户的建立弥补了共济型医疗保险的缺陷,使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更有可持续性。

(3)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于两部分: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人个人账户;二是用人单位檄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30%左右划人个人账户,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2 个人账户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2.1 设计违背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报告中指出个人账户的设立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没有互助互济,不能在群体之间分散医疗风险。现行个人账户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很不合理,这不仅会导致当期基金供给减少,统筹压力加大,也不能让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医疗风险出现时发挥更有效作用。

另外,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随机性的,不可能先积累后消费;引人积累制并不符合医疗需求规律。“大病统筹,小病自费”的制度设计,违背了“预防为主”的医学规律。另外个人账户支付的只是门诊费用,是小额的医疗费用,这都不是个人医疗费用风险所在。而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是用来防御疾病风险,所以作为基金之一的个人账户是不符合保险原理的。

2.2 主管部门监督不力

(1)监督人员不足,手段困难。医保部门的编制,多是在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确定的,随着参保覆盖面的扩大和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医保部门的工作量在不断加大。而人员却没有增加,因此人手不足是医保部门面对的普遍难

(2)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目前,除了作为主管部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没有一个机构和部门对医保中心的业务进行直接监督。就医保中心而言,医保定点机构的选择、日常考核与监管,还有医保定点机构的报销,都是医保中心说了算。这种“自我监督”的运作模式,也使得监督相对缺乏。

2.3 个人账户管理成本高,收益小

个人账户的建立需支付很大的管理成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建计算机网络系统、向参保人发放个人账户卡。参保人持卡就医、购药后,医保经办机构还要通过网络系统向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并在结算过程中对是否合理诊治和用药进行监督和审核。加之小额医疗费用面广量大。更增加了管理的难度,个人账户的管理成本大,收效小也就成了必然。

2.4 个人账户的约束功能没有实现

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通过个人账户控制医疗消费,但运行中不仅没有达到目的,甚至起到了反向刺激作用。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认识有误区,认为个人账户的基金归自己所有,是自己的钱,可以随便花,加之个人账户资金中有一部分来自单位缴费,人们对账户资金的珍惜程度便远远不如对个人手中的现金的珍惜程度了。

2.5 个人账户的积累功能没有得到体现

在积累方面,一些地方的管理松弛也使积累功能得不到体现。由于个人账户管理的工作量大,参保人又希望使用个人账户更方便,相当一部分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十分宽松,不仅没有相应的监督、审核,有的甚至完全放开不管,“只管建账、不问去向”。加之部分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卡的作用认识有误,认为卡不是钱,随意借用给他人刷卡购药,或者一人参保全家持卡购药这便加快了个人账户基金的流失。使得个人账户积累的功能受到限制。

3 个人账户的出路

个人账户出现了太多的问题,从其设计到其运行操作,都显得象个烂柿子,所以有专家提出要废除个人账户,如中国社科院社会所研究所社保专家郑秉文所认为,取消个人账户是大势所趋。有报道还透露,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个人账户的存废”问题。

那么个人账户应不应该取消呢?笔者认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它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当前中国老百姓已把个人账户视为国家给予的一种福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取消个人账户,容易引起强烈反应。所以对于个人账户应当采取改进的态度,逐渐淡化其功能和作用。

最先在疗保险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的国家是新加坡。新加坡于1984年建立了强制储蓄型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和家庭(配偶、子女、父母)的住院医疗费用和一些昂贵的门诊费用。它强调家庭的责任,不注重社会共济。根据对新加坡的个人账户的了解和中国的实际国情,笔者认为中国的个人账户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3.1 引入互济功能

个人账户的设计没有体现社会保障的互济性,这也是它不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个人账户设计之初就是归定由个人支配的,所以既便在最早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新加坡,互济的问题也很难解决,但是新加坡政府作出了一定的措施——调整了个人账户的功能,允许个人自愿从账户中拿出一定额度参加大病统筹或互助医疗保险;同时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规定了最高限度。

根据我国个人账户的运行情况,调整个人账户的功能是十分必要的。重新定位个人账户功能,调整个人账户管理方式。是解决问题的必然选择。在个人账户上,政府应控制其规模,适当放松对个人账户管制,允许并鼓励参保单位将个人账户定向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保障,将互济引入个人账户使用。

3.2 推广健康保险

第4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1)个人账户设计的初衷。我国实行个人医疗账户的目的是通过对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强制性储蓄达到部分医疗自我保障,抑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和医疗资源的浪费。展开来讲,建立个人账户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明确个人在医疗保障中的责任。即个人要为自己的账户缴一部分费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或小病费用,用完账户里的钱后由个人自付;二是通过明确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促使个人主动约束不合理的医疗消费。从功能上讲,支付现时医疗费用是个人账户的直接功能,约束医疗行为和积累医疗基金是间接功能。

(2)个人账户的优点。第一,个人账户的选择和建立对平稳地解决公费劳保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发挥了积极作用,极大地缓解了经济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给职工带来的震动。第二,个人账户的建立弥补了共济型医疗保险的缺陷,使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更有可持续性。

(3)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于两部分: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人个人账户;二是用人单位檄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30%左右划人个人账户,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2个人账户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2.1设计违背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报告中指出个人账户的设立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没有互助互济,不能在群体之间分散医疗风险。现行个人账户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很不合理,这不仅会导致当期基金供给减少,统筹压力加大,也不能让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医疗风险出现时发挥更有效作用。

另外,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随机性的,不可能先积累后消费;引人积累制并不符合医疗需求规律。“大病统筹,小病自费”的制度设计,违背了“预防为主”的医学规律。另外个人账户支付的只是门诊费用,是小额的医疗费用,这都不是个人医疗费用风险所在。而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是用来防御疾病风险,所以作为基金之一的个人账户是不符合保险原理的。

2.2主管部门监督不力

(1)监督人员不足,手段困难。医保部门的编制,多是在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确定的,随着参保覆盖面的扩大和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医保部门的工作量在不断加大。而人员却没有增加,因此人手不足是医保部门面对的普遍难

(2)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目前,除了作为主管部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没有一个机构和部门对医保中心的业务进行直接监督。就医保中心而言,医保定点机构的选择、日常考核与监管,还有医保定点机构的报销,都是医保中心说了算。这种“自我监督”的运作模式,也使得监督相对缺乏。

2.3个人账户管理成本高,收益小

个人账户的建立需支付很大的管理成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建计算机网络系统、向参保人发放个人账户卡。参保人持卡就医、购药后,医保经办机构还要通过网络系统向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并在结算过程中对是否合理诊治和用药进行监督和审核。加之小额医疗费用面广量大。更增加了管理的难度,个人账户的管理成本大,收效小也就成了必然。

2.4个人账户的约束功能没有实现

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通过个人账户控制医疗消费,但运行中不仅没有达到目的,甚至起到了反向刺激作用。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认识有误区,认为个人账户的基金归自己所有,是自己的钱,可以随便花,加之个人账户资金中有一部分来自单位缴费,人们对账户资金的珍惜程度便远远不如对个人手中的现金的珍惜程度了。

2.5个人账户的积累功能没有得到体现

在积累方面,一些地方的管理松弛也使积累功能得不到体现。由于个人账户管理的工作量大,参保人又希望使用个人账户更方便,相当一部分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十分宽松,不仅没有相应的监督、审核,有的甚至完全放开不管,“只管建账、不问去向”。加之部分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卡的作用认识有误,认为卡不是钱,随意借用给他人刷卡购药,或者一人参保全家持卡购药这便加快了个人账户基金的流失。使得个人账户积累的功能受到限制。

3个人账户的出路

个人账户出现了太多的问题,从其设计到其运行操作,都显得象个烂柿子,所以有专家提出要废除个人账户,如中国社科院社会所研究所社保专家郑秉文所认为,取消个人账户是大势所趋。有报道还透露,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个人账户的存废”问题。

那么个人账户应不应该取消呢?笔者认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它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当前中国老百姓已把个人账户视为国家给予的一种福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取消个人账户,容易引起强烈反应。所以对于个人账户应当采取改进的态度,逐渐淡化其功能和作用。

最先在疗保险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的国家是新加坡。新加坡于1984年建立了强制储蓄型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和家庭(配偶、子女、父母)的住院医疗费用和一些昂贵的门诊费用。它强调家庭的责任,不注重社会共济。根据对新加坡的个人账户的了解和中国的实际国情,笔者认为中国的个人账户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3.1引入互济功能

个人账户的设计没有体现社会保障的互济性,这也是它不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个人账户设计之初就是归定由个人支配的,所以既便在最早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新加坡,互济的问题也很难解决,但是新加坡政府作出了一定的措施——调整了个人账户的功能,允许个人自愿从账户中拿出一定额度参加大病统筹或互助医疗保险;同时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规定了最高限度。

根据我国个人账户的运行情况,调整个人账户的功能是十分必要的。重新定位个人账户功能,调整个人账户管理方式。是解决问题的必然选择。在个人账户上,政府应控制其规模,适当放松对个人账户管制,允许并鼓励参保单位将个人账户定向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保障,将互济引入个人账户使用。

3.2推广健康保险

从数据统计中可以看出,目前个人账户变“购物卡”的现象主要在健康人群中存在,针对这种情况,应该认真研究的是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使用问题,使其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有专家提出,可以在健康人群中通过推广健康保险来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针对参保人员中患有疾病的人通过保险的方式给予事后经济补偿,是疾病保险,不是兼有预防保健功能的健康保险。而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险已经从疾病保险向健康保险过渡。相比之下。这是一种更为积极的保障方式,因为只有预防抓得好,患病的人才少。如果基本医疗保险与预防保健能够结合起来,使得那些还没有得病的健康人和亚健康人能够用自己个人账户内积累的资金用于健康保健和疾病预防上,既有利于减轻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也有利于实现健康的最终目标。而基本医疗保险与预防保健结合的途径,也使得个人账户找到了发展出路。

3.3建立激励型个人账户

我国,既没有政府保证的基本利率,也没有考虑对患者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额度做出限定。因此,账户持有人存在着提前支取和使用不断贬值的个人积累的强烈动力和充分自由。

所以,要实现个人账户的积累目的,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更重要的是引导。政府在监督其专款专用的同时,要限制提前过度消费和鼓励储蓄动机。

这就要求建立激励型账户。现在有很多职工虽然参保了,但仍对有病时多不愿支付现金,如有可观的个人账户来支付,则能解决很大的问题。所以应当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率,以吸引更多的职工自觉地积累个人账户里的基金。如此反复则使个人账户的基金越积越多,产生“滚雪球”效应。职工的富足感和安全感也随之建立。为鼓励积累,在计息方面,应高于同期的银行定期利率。

如果能对激励型账户合理的操作,那么便能增强参保职工对个人账户的合理使用的意识,使医疗保险工作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3.4放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宣传个人账户的用途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被规定的过死,应当有管理地放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由个人支配,定向用于与医疗相关的用途。也就是说允许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或其他医疗费用外,也可以为自己购买保险,用于预防、体检等。另外,许多人虽然建立了个人账户,但是对个人账户的了解还很不足,所以有关部门应当宣传个人账户对参保人的益处。使其主动参加,积极有效的使用个人账户,使其发挥出更有效的作用。

3.5加强对医保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改进管理措施

针对医院药店出现的违规现象,许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其中镇江的一些做法是比较成功的,可借鉴性很强。具体做法是:

①加强医保行为管理,大力推进社会监督机制成立医保行为督查小组,专门负责医保行为的督查工作。让社会直接参与医疗保险行为的监督,使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保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②不断完善结算办法,加大人头人次比指标的考核力度。

③建立医保网络预警系统,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实时监控。

总之,采取的措施一要符合社会保障的原则,能够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体现互济性,提高基金的利用率;另外,还要考虑到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尽可能的降低成本。相信在新一轮的医疗改革中,中国政府能够吸收前一阶段失败的原因,更好的建立好医疗保障体系,完善保障制度,更好的利用个人账户,使其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

第5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依法治会,积极实施工会工作法制化工程《劳动法》明确指出:“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这一身份确定了其服务对象和基本职责,也明确了工会活动的内容、范围和工作方式。工会必须按照这一角色规范自己的组织行为,把依法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实现工会工作法制化,从而实现依法治会、依法强会,依法规范和改革工会组织体制,使《工会法》和《劳动法》的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二、着力强化工会维权职能

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的职能有四种,即维护———维护在全国人民的总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发动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参与———组织职工依法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及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教育———组织对职工进行综合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在这四项职能中,迫切需要工会强化的是维护职能,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那么,如何强化工会维权职能呢?1、强化源头维权强化源头维护,有利于从政策、源头上维护职工的整体利益,有利于调动职工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参与权,积极参与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制度及重大改革措施的研究、制订,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从源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相应机制首先,建立三方协调机制。目前在许多企业中,三方机制的格局已经形成,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将能够从整体上对职工权益加以维护。集体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保障。其次,要推行劳动争议处理新机制,试行建立劳动法庭,仲裁与诉讼实行分轨制,强化仲裁工会的作用等相关制度。在工会组织中,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开展全方位的对职工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工作。再者,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通过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达到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目的。3、实施送温暖工程,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送温暖工程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实施送温暖工程中,全国大多数地区和城市实行了“特困证”制度,使特困职工家庭在购买生活必需品、子女上学、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享受适当政策优惠,解决了困难职工生活中的实实在在困难。例如,淮南日报社工会认真开展送温暖工程,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积极给报社困难职工、伤病职工送去温暖,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受到了好评。

三、改革完善工会工作机制

1、理顺工会组织结构体制中国工会的组织体制是以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地方总工会为主的体制结构,它与我国传统的行政体制相适应。新形势下,如何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顺应多种所有制体制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理顺工会的组织结构体制,是当前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工会应着重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第一,从宏观上应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把所有劳动者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工会对劳动力市场的控制能力,真正发挥工会的职能。从中观上,使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工会履行基本职能相适应。从微观上改变工会的工作方法,工会要勇于创新,吸收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或产业的经验,推动我国工会工作的发展。第二,调整地方工会与产业工会的关系。多年来,产业与地方工会职责不够明确,往往是多头指挥,重复布置工作,使基层工作难以开展。为此,首先要明确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的工作职责重点:地方工会在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的同时,突出维护这一基本职能,并对地方各级工会和产业工会实施统一领导。产业工会则侧重于强化调查研究,参与本产业职工利益相关政策的制定及职工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抓好带有产业特性的维权工作。其次,要科学设置工会组织机构。在机构设置上,要根据担任的任务不同,有所区别地设置工会内部组织机构,例如,省以上的产业工会不直接领导基层,而市以下的工会则直接领导基层,因而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就应有所差别。2、努力去除工会行政化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许多问题都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方式解决,政府是所有利益的代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尽快转换职能。政府职能的转换,使自上而下的命令方式退出市场,职工的权利不再是自上而下的给予,而是从自下而上的社会民主实践中获得。只有工会才能自下而上地表达职工利益,因而自下而上的维权方式正是工会职能的一种回归。当然,政府职能转换,工会职能的回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此期间,工会应努力克服行政化倾向,努力克服工会工作的“官气”。因此工会应加强内部建设,加快工会体制改革,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克服行政化倾向,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从而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四、将工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会在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进行了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制度创新,创建了职工互助补充保险体系,形成了医疗、养老、伤残、死亡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险体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我国社会保障总体设计中,工会的参与完全处于自发状态,缺乏进入资本市场的法律渠道和法律保障。因此,本文提出将工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设想,其原因有:在发达国家,均已经达成了“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目前在中国,尽管社会保险制度在理论上安排了“多层次”的设计目标,但实际上却存在诸多问题,“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等无法像发达国家一样走进千家万户。所以,以立法形式将“补充保险”,即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可以减轻社会保险负担,使“补充保险”真正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加之加入WTO后,情况将更加复杂,劳资关系更加多样化和激烈化,集体协商解决问题、工资一致性问题、工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与解释等将日益成为“入世”以后的一种“制度性的冲击”,对我国工会在企业和社会中的法律地位、社会功能等方面将会出现严重的挑战。将工会纳入社会保障总体框架中,并且以立法的形式予以制度化,是我国工会解决入世以后出现新情况的有力的法律依据,是未来我国工会地位取向的归宿。

五、提高工会工作干部的素质

第6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以前农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部分地方还有蛋奶工程;以前农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人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七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市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自上世纪90年代一直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和改革公务员及事业工作人员公费医疗制度工作并了成就,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未将农村人口纳入思考范围,农村人口否能享受医疗保障关系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环节。以前在我们村,地区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等原因。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市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并多方筹资,保证基金运转。筹集资金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部分乡镇还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由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对农民个人出资部分给予适当补贴。由于近年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市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农村实事之一、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之一——“农民健康工程”的头号重要内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我镇每年实施方案,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3)不断强化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要加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按规定解决经办机构的编制,将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尽早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实现参合群众即看即时结报。在此基础上,强化经办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合作医疗管理能力。

第7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关键词: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科学发展观

一、当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推进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与城镇居民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相比,城镇居民医保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发展和完善。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保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由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相关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措施尚不健全。例如目前,部分地区居民医保只能享受大病住院医疗待遇,而没有设置医疗补助相关方面的项目。由于没有门诊医疗补助项目,城镇居民中有大部分人员参保后不能很好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居民继续参保的积极性。同时由于没有门诊医疗保障,也导致部分居民小病不去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使医保形同虚设,发挥不了惠民、利民的作用。

(二)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还存在诸多纰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例如,从目前各地医保工作推进情况来看,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开大处方、开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和不合理的大型检查等情况, 导致部分群众获得的补偿金额降低。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老百姓蒙受了经济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导致了参保居民对医保工作的误解和不信任,严重影响了城镇医保工作的推进发展。因此,如何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程,制定科学的技术标准,既能使城镇居民在医疗保障真真正正的获得实惠,又能使医保工作平稳运行,是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三)统筹层次低,基本保障水平有待于提高

县、市级统筹的城镇居民医保,居民到县、市外的定点医院就诊无法享受即时结报政策,不在报销范围之内的药品和诊病项目范围也过大,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设定偏低,造成居民实际受惠额过低和受益面过窄,与其心理期望值有差距。统筹层次低,不仅不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也不利于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和发挥更大的互助共济作用。从保障水平来看,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部分城镇、社区的卫生设施相对落后、医疗技术差,卫生条件不好,难以让参保群众放心看病。

二、对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几点看法

保障每一个公民病有所医,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和国家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一项重要要求和目标,总体来看,我国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应该认识到,在医保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下便是笔者就以上问题提出的一系列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居民参保热情

目前,部分群众对医保还比较少,在思想观念上还存在偏差,没有认识到合理社会医保的重要性,错误的认为医保可有可无。因此,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到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行医保宣传,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参保的好处,通过医务人员、经办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的宣传咨询、政策培训、媒体造势、开通热线和编印资料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使群众了解医保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充分调动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二)进一步完善城镇医保制度

完善健全的制度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医保工作也是如此。加强医保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对医保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立统一的医保管理经办机构,统筹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对城乡全体居民的全面覆盖,从制度上推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制定严格规范的住院就医报销审核制度、医保金管理审计监督制度,使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操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医保平台建设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要按照管理社会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相关机构、部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和充实医保经办力量,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坚持从实际出发,逐步提升统筹层次,实现参保居民异地就医直接补偿。解决保障水平低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社区医疗体制的创新,建立健全一整套社区医疗服务、专业医疗服务和综合性医疗服务相配套的医疗服务网络。

(四)提高服务质量

医保是一项惠民暖心工程,要使医保达到预期的效果,除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外,服务质量同样影响到医保的实施效果。目前,部分医保管理部门,对参保人态度生硬,工作作风拖拉;还有部分工作人员是非专业出身,业务能力方面不能胜任医保工作,导致工作效率低,这些都会引起参保群众对医保的不满。这就需要不我们相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通过规范化培训和考核,让每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培养良好热情的服务态度,用优质的服务和管理赢得参保对象的信任,保护参保居民的积极性。

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确保广大城镇居民享有医疗保障权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标志。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医保实施过程中虽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但我们要相信,随着政府管理力度的加大,医保工作必将更好更快的发展,为更过群众解决医疗困难。

参考文献:

第8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9月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对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面向城镇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下属*县、*市、*市、*县等周边县市已相继出台并实施了这项制度。近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讨论并出台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嵊政〔2007〕81号)。今天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下面,我就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医疗保障制度。这是我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又一次跨越,是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和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调整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应是一个和谐的整体,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其应有的权益,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补,既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也是社会进步和谐的具体体现。近几年,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绩喜人。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们还存在不足,全市还有8.02万城镇居民未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包括: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29813人,18周岁至60周岁非从业居民40439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9988人。随着城镇居民生存、发展成本的提高,这些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成为了一个共性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他们身上表现尤为突出,社会反映也进一步强烈,因此,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如果没有制度保障,群众一旦得了大病,往往难以承受,甚至因病致贫,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这几年,我们在访贫问苦和关心弱势群体的工作中发现,80%以上的贫困家庭与疾病有关;在群众来信来访中,许多群众反映的也是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个突出问题不加以重视,不采取积极措施,将不仅严重威胁居民的身体健康,也将会严重影响全市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只有当群众有了医疗保障,解决了看病问题,有了对未来预期的“安全感”,才能把更多的钱用来消费,从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因此,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是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市委、市政府切实提高全市城镇居民健康水平而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采取的重大举措。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效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需求,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中。

第三,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看病就医的支付能力,扩大医疗服务消费,这对医药卫生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保险机构参与对医疗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可以促使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推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降低医疗费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遍布全市各大乡镇、街道,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购药。现在,通过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合理设计,将更多的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推动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的联合与协作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把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形成“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格局,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把握政策,坚持原则,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将全面实施,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正确把握我市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几个原则,充分体会其指导意义,按照相关要求妥善推进。

(一)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我市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同时,根据省政府45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对所有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外的其他城镇居民做出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着力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居民医疗保障的重点是保障基本的医疗需求,重点解决城镇居民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尽可能广的将城镇居民纳入医保体系。覆盖面越广,参保群众越多,互助共济能力就越强,就能更好地发挥这项制度的作用。

二是坚持多层次、多形式。根据城镇居民的人群特点和现实基础,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的医疗需求、满足程度、缴费承受力和动员参保等方面有差别,还有一部分城镇居民经济条件不理想,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低水平起步,适度保障。保障水平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步阶段着重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住院风险。

三是坚持多渠道、能承受。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建立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因为这部分未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居民有其特殊性,这一群体包含了大量的自由择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低保户”,被征地农民以及在校学生,老年人等。这部分人经济收入低,或者就基本缺乏经济来源。一旦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定过高的缴费标准,就一定影响实际的参保率,影响最需要医疗保障的中低收入人群的参保积极性。所以,必须综合考虑居民的医疗需求、家庭和财政承受能力,从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科学合理。

四是坚持属地管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对应。这样可以依托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体系开展工作,按照城镇职工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避免政策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同时,还有利于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人员在身份转换后,可迅速转移进入另一保障体系。

(二)把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按照省里和*市的政策框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人群医疗需求,合理确定了保障方式和保障待遇。

1.参保对象。

为本市非农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没有职业的其他城镇人员。

按年龄段划分,分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未成年人。一是本市非农户籍的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人员;二是本市全日制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农户籍学生,包括学校中超过18周岁的在册学生。

成年人。一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所有城镇居民;二是虽符合城镇职工医保条件,但由于经济等原因无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按年龄段划分,成年人又可分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参保人员。

其中,户口已转为非农的被征地农民,允许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居民医保(*各市县中*县规定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居民医保,*市区等其他5个市县允许个人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筹资标准。

解决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落实医疗保障资金是关键。我市根据保障范围、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和承受能力,确定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筹资标准。其中,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10元,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400元。

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明确各自的资金分担责任。市财政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具体是:老年居民(60周岁及以上)个人缴纳200元/年,财政补助20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纳300元/年,财政补助10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0元/年,财政补助60元。其中,对持有《*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的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障费全部由财政部门负责解决。未成年人父母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其个人缴纳的费用可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各报销一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单独建账,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医疗待遇。

城镇居民参保后,享受的医疗待遇按不低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不高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标准确定。

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限额(医疗保障资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段)为52875元,报销比例为30%和40%,最高支付2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建立大病救助金,无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80%左右。而我市制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共同支付段最高限额为7万元/人?年,报销比例50%左右,最高可支付35230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共付段最高限额为7万元,报销比例70%左右,最高可支付49640元。支付比例高于学生、幼儿住院商业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低于商业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与城镇职工医保一致: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12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9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600元。

其它管理办法:为避免政策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均按照城镇职工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4.征收办法。

一是由乡镇(街道)负责办理除在校生外的户籍在本乡镇(街道)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二是由学校、幼儿园负责办理本校学生的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按年收缴,除在校生外,参保人员在邮政储蓄所开设活期帐户,由银行代扣代缴。

5.资金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确保资金安全,准备好必要的风险资金。市社保局负责经办居民医保的具体业务。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我市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将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宣传发动、参保登记、缴费、发证等要在12月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因此,需要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广泛发动,宣传到位。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作为一项新制度,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顺利实施这项制度的重要条件和关键环节。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整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作为政策的组织实施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政府网站各种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开设专版、制作专题、实行专访、政策问答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居民医疗保障的目的、原则和意义,宣传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政策和主要内容,使我市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居民参保意识,增强居民互助共济意识,提高他们参加居民医疗保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街道)要发挥社区组织贴近参保对象的优势,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走街串户,发放宣传小册子和《告城镇居民书》,引导社区内的参保对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利用宣传阵地张贴《*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告知》、开设专栏、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知识,特别是要向家长宣传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是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关爱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举措,不同于商业保险,更不是“乱收费”,要使广大家长真正感受到这是一项惠民政策,是一项为民谋利的工程。

(二)成立班子,培训人员。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按照规定,9月份至11月份为集中参保缴费期,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由社保局、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承担。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网络,落实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经办人员,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特别是在人员的配置方面,要根据本辖区参保人员多少、工作量大小以及工作难易程度,抽调足够多的懂业务、有一定计算机基础、责任性强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各乡镇街道在充分运用已有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的基础上,再充实专门业务人员,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的职能作用。

市里将分期分批,按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社区)、医疗机构三个层面,对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因此,请各有关单位在会议后五天内,将业务经办人员名单、单位基本信息表报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里,再强调一点,人员的培训工作一定要到位。尤其是具体经办的工作人员要做到政策熟、业务精,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参保登记,应保尽保。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取决于参保人员的多少。覆盖面越广,参保群众越多,互助共济能力就越强,就能更好地发挥这项制度的作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参保这一重要环节,广泛发动,做到应保尽保。

按照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规定,参保登记根据人员的不同类别分别进行。乡镇(街道)负责办理户籍在本乡镇(街道)内参保人员(在校生除外)的医疗保障登记、发证等工作。学校(幼儿园)负责办理本校符合参保条件学生的医疗保障登记、缴费、发证等工作。

乡镇(街道)、学校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和管理对象负责审查申请人参保资格,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保登记。依据其填写的个人参保登记表,提出审核意见,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收取照片。因为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与日后医疗保障的待遇享受紧密相关,因此,经办人员在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仔细核对,确保信息材料准确、齐全。尽量避免因申报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而重新填报等重复劳动的产生。

乡镇(街道)、学校按照规定的格式把申请人基本信息、缴费情况等制成电子文档后,在11月10日前,随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报登记。市社保局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乡镇(街道)、学校报送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后,生成首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及个人编号。

(四)收缴费用,足额及时。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后,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只办理参保登记但未按规定缴费的,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在规定缴费期外要求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后再次缴费的,其费用必须按全年标准缴纳,且医疗保障待遇从缴费满6个月后才开始享受,享受至本医保年度末。因此,各乡镇(街道)、学校必须及时做好参保人员的缴费工作。

成年人和未在册学生儿童的缴费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实施。乡镇(街道)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指导本辖区内的参保人员在12月10日前,到委托银行开设活期帐户并存入足额资金,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银行按规定代为扣缴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费,并提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缴费统一票据。

学校负责收缴本学校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费。以学校为单位向市财政局领取专用定额发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缴费统一票据)。学校汇总参保人数、收缴金额后,在12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做好当期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的申报工作。市社保局审核后,学校凭《缴款单》将所收缴的医疗保障费缴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财政专户。

对符合条件的免缴和特殊人员,各乡镇街道或学校要将证件复印件随表格送市社保局,由市社保局审核确定免缴和特殊人员名单。市社保局将核准后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并按对应标准核定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为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工作,市财政局要在税务大厅开设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窗口,落实专门人员,收取医保费。同时,为方便学校和银行的工作人员收取医保费用,要尽快印制200元、100元、50元三种面额的定额收据票据。

(五)搞好服务,规范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覆盖面广、参保面大、人员复杂,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因此,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要按照“保障有力、科学管理、医患和谐、群众满意”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使我市的居民医保制度真正使城镇居民得到实惠。

1、加快开发软件。

因劳动保障原有计算机系统需改造,新软件尚在开发中,为不影响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市劳动保障局要抓紧在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数据的采集、录入计算机工作,并进行细致的校正、确认。同时按照劳动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的要求,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软件的开发工作,确保在12月之前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积极配合进行软件升级,做好原有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做到与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接口配套。保证20*年元旦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2.搞好医保服务。

市劳动保障、卫生部门要以近期出台的*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办法为抓手,加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有关医保病人的平时核查、聘请监督员明察暗访等途径,对冒名顶替、串换药品或医疗项目、病史资料弄虚作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特殊群体门诊带药量超过政策规定等违规操作现象进行严肃查处。并将考核结果与经济考核、与定点资格年审、评比先进挂钩,考评得分75分以下的,扣除提取的全部考核款。连续2个年度考核评分75分以下的或当年考核评分为60分以下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进一步严格规范医疗服务的管理制度,坚持动态管理、纵向服务,努力降低医疗费用,避免不合理的开支。同时,市劳动保障局还要搞好窗口服务工作,加强窗口服务力量,增加窗口办事人员,为参保人员和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参保、医药费报销等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良、及时的医疗保险服务,更多地体现人文服务和友情服务。

3.加强基金监督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钱,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我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在“收、支、管”三个环节上下功夫,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管理规范、支出合理;要加大基金监督和审计力度,要完善医疗保险费支付的监管制度和核查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减少保险费的流失和浪费;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风险基金等各项配套制度,防范基金超支风险,保证医疗基金的稳定运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

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今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市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具体要做到两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为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领导小组,由盛秋平市长为组长、我和夏春燕副市长为副组长、以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教体、民政等15个部门为成员,负责做好启动实施工作的领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乡镇、街道、学校、医院等单位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登记、缴费和医疗保障卡的发放工作,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序、健康运行。

二是责任明确到位。

各乡镇(街道)、部门、学校、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务必要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在12月底前落到实处。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搞好工作统筹,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问题。同时突出抓好经办人员的培训、经办机构建设、相关软件开发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成立机构、落实专人,将参保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和村,通过社区、村负责办理好除在校生外的户籍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要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应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市政府已把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缴费情况列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在年底前市府办将通过督查通报形式每月通报参保进度。

财政部门要作好资金保障。一要尽快建立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二要尽快筹措政府补助资金,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要明确建立风险资金。因城镇居民医保是自愿参保,有可能出现选择性参保,即无病时不参保,有病时才参保,因此,资金不足支付时应由财政给予补助。三要尽快解决启动工作经费。当前,居民医保工作的先期宣传、落实经办人员、制作医疗IC卡、添置设备等多项启动工作需要资金保障。

市教体局要将在校学生参保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召开专门动员会议,落实校长负责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学校开展学生医疗保障的宣传发动、登记、缴费、发证等工作,确保完成参保任务,把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落实到工作中。各学校、幼儿园在负责办理本校学生(幼儿)的参保登记、缴费工作,要做到三个讲清楚: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是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二,学校受政府部门委托代收少儿医保费,不是学校增加了收费项目,更不是“乱收费”。由学校代收医保费,有助于提前学生参保覆盖率,为孩子健康成长系上保险带;三,城镇居民医保是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与商业学生平安保险相比,参保范围更广,医疗待遇标准更高,缴费更低,除个人缴费外,财政还给予较大补贴。

卫生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加强和合理布局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派更多的全科医生到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第9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知识范文

石先生身体很好,很少看病。他想着短期内估计自己也用不上这社保卡,就没仔细听,到医院把社保卡开通之后就往家里随手一扔。

谁知没几天,石先生晚上下楼的时候,楼道里灯坏了,他没看清楚,不小心摔了一下,腿骨折了,石先生的家人赶紧把他送到了附近的医院。

石先生也没告诉家人单位发了医保卡,家人就拿着医疗手册给他办了看病手续。

等病好了,石先生拿着医药费单据到单位报销,工作人员告诉他开通社保卡后,都是持卡看病,拿医疗手册看不能报销了。

石先生一听,真是又着急又后悔,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开通了社保卡,这2000多的医药费可怎么办啊!只能全自费了?!

看来还是要认真了解一下社保卡的使用知识。可他回去翻箱倒柜地找,就是找不到。只好又咨询单位怎么办。

工作人员告诉他,那只能先挂失,然后补办。

石先生又赶紧咨询怎么挂失,怎么补办,真后悔当初没有仔细听讲解。

社保卡的使用本来是为了方便大家就医,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解决了原来手工报销周期长和占压个人资金的问题。所有退休人员和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了。可对于像石先生这样不明白如何使用社保卡的人来说,就不方便了。因此,了解社保卡的使用常识非常有必要。

我们以北京为例,向大家介绍一些使用社保卡时的一些实用小常识。

如何持社保卡就医?

一、首先要开通社保卡,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挂号时可直接开通社保卡);然后到到诊室看病;缴费时,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注意: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不用选,可以直接就医。

二、虽然很多医院都可持卡就医,但还有个别医院不具备刷卡条件。若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额收取现金,为参保人员出具相关单据,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按用卡前的流程进行报销。

如何报销?

持卡就医后,起付线以下的部分仍全部由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需要全额垫付的情形:持卡人遇到五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五是参保后还未发卡。有这些全额垫付的情况发生时,大家将所有单据交到所在单位,按用卡前的流程进行报销。

注意:除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以外,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补充医保也不予报销。

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计算机打印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除定制内容外,还有本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结果。“其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指本次费用中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指按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及本年度发生费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保范围内金额进行分解后,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本次个人负担”指本次费用中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本次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即需要参保人员现金交纳的本次个人负担金额;“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为参保人员已累计支付的总额;“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读懂收费票据后,就可以清楚地知道就医一共花费的金额,社保承担的金额以及个人承担的金额。

社保卡丢失如何处理?

一、丢失后要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式:

1.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2.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在很多社区都有社保卡服务网点,大家可就近办理。

3.可在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一般能持卡就医的医院都安装有此终端机。

二、预挂失的有效期。

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保卡,急需看病的,可持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三、正式挂失与补卡。

持卡人确认遗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注意: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原社保卡已作废。

如何换卡?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补(换)卡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