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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有关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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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有关知识

第1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继中国平安(601318.SH)、中国人寿(02628.HK)不尽如人意的业绩后,三大保险巨头之一的中国太平(00966.HK)也于3月19日公布全年盈利倒退78%,纯利仅人民币4.95亿元;人寿盈利及投资组合收益全面下滑。

太平保险董事长林帆的话一针见血:“中国保险业已开始减速,业务转型迫在眉睫。”但在友邦保险(01299.HK)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杜嘉祺看来,“中国市场仍在变大,所有从业者都有大量机会”。

2011年,同在香港上市的友邦保险依靠亚洲业务实现逆市“奇迹”。其中,友邦保险亚太地区新业务价值同比劲升四成,创9.32亿美元的历史新高,中国区的新业务价值则增长50%。

杜嘉祺为此向投资者承诺:“集团业务与投资将100%集中在亚洲市场。”来自英国的保诚集团全年多赚7%,纯利20.7亿英镑;亚洲寿险业务录得经营溢利7.09亿英镑,同比上升逾三成,首次成为集团利润的最大贡献来源。

与此同时,中国保险“三巨头”则受制于银保限制政策,人寿业务大受影响。当恢复元气的跨国保险商遇上步履蹒跚的中国保险“三巨头”,一场圈地之争将无可避免。

友邦保险行政总裁谭天忠(Tidjane Thiam)强调,未来经营策略的中心将放在亚太区,因为只有“充满机遇”的亚洲才可为集团提供长期可观的盈利。市场更盛传保诚计划将集团总部由伦敦迁至香港。

3月21日,友邦保险就2011财年业绩举行2012媒体见面会。友邦集团执行副总裁、区域首席执行官黄经辉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亚洲市场的保障额度非常不够,整个亚洲市场发展的潜力非常巨大。

“整个亚洲业务市场有非常大的潜力,只要专注于填补保险保障的这个缺口。”黄经辉表示,以新加坡为例,友邦保险2011年的成长率是达到了58%,而这个成长率也是得益于保障类产品的销售。友邦对中国市场抱有很大的信心,期待中国市场成为友邦集团中最大的一个市场。

回归保障需要长期财务规划

时代周报:友邦保险在亚洲的成长非常强劲,今年的主要策略是什么?

黄经辉:整个亚洲市场发展的潜力非常巨大,目前整个市场的保障额度是不够的,要有一个足够的保障额度,至少要有5-10倍的年收入,但是我们现在只有一倍的保障额度。如果家庭发生一些意外情况的话,这些保额是远远不够的。

举例来说,新加坡在过去20年中,新生儿出生率连续下降,一般来说,健康的出生率要达到2.2,新加坡现在连2都达不到。虽然新加坡有很多保障政策,但目前职业女性都不愿生孩子,这就造成大家的家庭负担非常重,一旦某个家庭支柱发生意外的话,他必须要有足够的保险保障,来负担他的另一半、孩子还有父母。

因此,整个亚洲的业务市场还是有非常大潜力的,只要我们能够专注于提供保险保障的这个缺口。不仅仅是中国市场,其实我们各个市场发展都非常快速。以新加坡为例,2011年的成长率58%,而这个成长率也得益于我们保障类产品的销售。我们对中国市场仍然抱有很大的信心,我相信中国市场一定会成为友邦集团中最大的一个市场。

时代周报:友邦一直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保障,目前中国老龄化已经很严重了,商业保险到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如果解决养老问题,这个缺口究竟有多大,对于具体的人来说保额又应该多高?

黄经辉:其实全世界都面临如何来保障我们未来生活的问题。我想我们应该分几个方面来看。首先,要有足够的医疗保障,其次,要有足够的面对重疾险的保障。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住院和重疾险保障,一旦有意外发生,那么在此发生的费用就会蚕食我们为养老所储备的资金。友邦在中国市场很快会推出一个年金产品,希望可以部分解决养老的问题。

退休以后的生活对整个市场来讲非常有挑战性,我们的新产品可以保障、支付到90岁。至于养老钱多少才足够,这要取决于你未来希望有怎样的退休生活,根据要求高低,保费也有不同。

回归保障的根本策略,其实还包含着一个长期财务规划的概念,友邦为客户提供20-30年长期的财务规划,但面临的另一个挑战就是如何能跟客户沟通,说服他们有规律地为未来长期生活做储备和储蓄,而非只是单纯的短期有投机性的理财策略。

更加关注人才储备和流动

时代周报:AIG出售友邦的股权,这对友邦整体经营有没有影响?友邦的增长预期是不是也有调整?

黄经辉:友邦保险在香港上市时,就对外宣布是立足于亚洲独立上市的市场,这个声明的意义就是说,首先友邦保险是在香港上市,立足于亚洲,并且是独立运营的公司。

在友邦IPO时,AIG仍拥有友邦保险33%的股权,根据香港证交所的规定,它当时是友邦的控股股东。香港证交所规定任何上市公司的股东,控股30%以上股权都是股东。目前AIG股票持有率降到了18%,已不再是友邦的控股股东,目前友邦保险的董事会成员里,已经没有AIG的人了。

友邦中国不会调低整体增长的目标,中国整体经济的成长依然是非常快的,虽然之前有一些调低,但是比起整个世界市场的发展它的增长依然是非常高的,我相信我也坚信这个对我们友邦在中国业务的成长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因此,AIG调整与否,对友邦没有影响。友邦反而更加坚定地立足于亚洲市场。此次AIG出售的股票市值非常大,近60亿美元,该出售在24小时内就得到市场响应,由此可见友邦的吸引力和实力。为了有序地进行市场运作和股票管理,AIG所持有友邦的股票将会有6个月的锁定期。

时代周报:目前在香港有一种声音,认为友邦保险的内涵价值已经见顶了,请问该如何解释?此外,友邦集团有没有具体的策略,来促进中国成为友邦最大市场这一目标的达成?

黄经辉: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的工作就完成了。我相信友邦整个内涵价值的提升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会继续提升。中国的成长潜力非常大,但肯定没有一个万事万灵的灵丹妙药,不能一蹴而就。我们还是要一步一步、稳扎稳打。首先,坚持友邦回归保障的一个策略,其次,回归到友邦的人才战略,我们不断吸引市场上优秀的人才。

我们从集团刚刚派遣了负责银保市场的老总Raymond,他本来是香港人,现在负责中国的银保市场。因此在友邦集团层面,我们会继续专注于人才的策略,吸引最优秀的人才。

时代周报:友邦是去年提出一个发展的规划,要向二、三线城市进军,现在进展情况如何?去年友邦的人的平均年收入是增长29%,目前情况如何?

黄经辉:在整个集团层面,我们最优秀人的策略不是一年的,它是长期的,我们希望看到稳步的提升,我们最优秀人里边有包括MDRT,比如说香港MDRT就是最主要的一个项目,单单友邦香港公司MDRT项目的数字就排名全球第六。

第2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18号《国务院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91>财综字第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由国家供应统销价口粮口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救济的优抚、救济对象,从1991年5月1日起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范围及金额见附表。因补偿而增加的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分别负担。具体分担办法,市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市财政负担,区县级单位增加的支出如何负担由市财政局与区县财政局另行商定。

第3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一、经济犯罪及其特征。1、经济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经济和犯罪这两个概念的相加与组合。经济犯罪指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让利法规定为犯罪,并且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2、特征:(1)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2)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或者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4)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二、市场经济及其法制特征。特征:(1)是权利经济。(2)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3)是契约经济。(4)是竞争经济。(5)是法制经济。三、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1、侵犯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2、扰乱市场竞争的有序、正常运行。3、妨碍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4、破坏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四、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途径。1、严格执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根本保证。2、完善刑事立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基本前提。3、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养活经济犯罪,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经济犯罪、市场经济、法制、刑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空前活跃。但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各种原因,也由于商品经济本身的各种负面效应,经济领域的犯罪现象也不断出现,这极大的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直接或间接的引发了很多经济犯罪,严重的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经济犯罪也因此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这种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确立或不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犯罪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思考探索经济犯罪,市场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为一名法学本科生,对于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刑法的有关规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经济犯罪及其特征和特点

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归根到底都与经济有关,但是人们通常并不把这些犯罪都称之为经济犯罪。一般情况下,人们只是把某些与经济活动有关联和具有财产内容的犯罪行为称之为经济犯罪。从严格意义上讲,经济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经济和犯罪这两个概念的相加与组合,是在犯罪这一整体范畴中从经济这一角度或者层面对犯罪中部分范围的界定。而犯罪一般被认为是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中的“经济”一词本身是一个多义词,在这里应该理解为,经济活动或者财产。因此经济犯罪就应该定义为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并且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可见看出经济犯罪的这一定义,3、具有以下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行为。只有这样的行为才可能是经济犯罪,没有这一特征的犯罪,只能是其它犯罪;二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经济犯罪直接危害着社会经济秩序和其它秩序,并且这种危害性达到了一定程度,否则不是经济犯罪;三是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或者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这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所决定了的,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为犯罪,只有被规定为犯罪的才可能是经济犯罪;四是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然要受到刑罚的处罚。这四层涵义密切相联,共成一体,构成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经济犯罪与其它犯罪的最大的区别是经济犯罪的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这一区别也是经济犯罪的独有特征。另外,我们从经济犯罪的这一特征入手,可以将经济犯罪分为两个类别,一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犯罪,它直接破坏着经济秩序,可称之为经济活动犯罪;另一类是具有财产内容的犯罪,它破坏着经济秩序,同时也破坏着其它秩序,比如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可称之为财产犯罪。

经济犯罪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犯罪浮动呈现上升趋势,有其以下特点:1、经济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犯罪金额越来越大。近年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案要案不断出现,犯罪金额在几十万元以上,甚至数百、上千万元的大案时有发生。2、职务经济犯罪以及非职务人员与经济领域工作人员相勾结的共同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利用从事政府的公务或在经济领域工作的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其犯罪手段具有相当隐藏性,社会危害也较其他犯罪更为严重。3、单位犯罪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的显著特征。这类犯罪后果严重,查处十分困难,经济犯法案范围的加大,犯罪主体身份的复杂化,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隐藏性等特点,导致了司法机关对经济犯罪的查处阻碍重重,十分艰难。

二、市场经济及其法制特征

党的十四大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创始,应该是党的的召开。市场经济起源于商品经济,但又不同于商品经济。一般地讲,商品经济相对于自然经济而言,而市场经济则是相对于计划经济来说的。商品经济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有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之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具有普遍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它是商品经济市场化、社会化和制度化,或者说它是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优胜劣汰规律得到充分的反映和体现;主体平等,交换自由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利益驱动市场的运行,竞争①决定着资源的配置,市场价格连接着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些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则。市场经济经历了近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两个阶段。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无论是市场机制或是国家的宏观调控,都达到更高的层次。因而要有良好的公共权力体系予以间接干预,就是说要由过去“看不见的手”过渡到现在“看得见的手”。而间接干预的最佳形式和最基本、最主要形式,就是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法律。从西方法制史上可以看出,法律产生于商品交换,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市场经济的发达而兴旺。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发展,它吸收现代市场经济的精华,并把它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它同其它现代市场经济一样,实质上法制经济,这是因为:1、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既要求法律确认权利,保障权利,以要求法律规定权利主体的资格和范围;更要求法律规定人们行使权力的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2、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无论是公有制企业或是私有制企业,无论是合资企业还是独资企业,有享有独立的产权,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独立的经济意志,并享有按照自身利益,根据市场供求作出生产和经营的决策权,同时,对经营结果承担风险和责任。那么,怎样来维护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主体的独立产权,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独立的经济意志呢?只有法律才能担当起这种职责。3、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切交换活动乃至分配活动,几乎都是通过契约来实现的。契约本身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也需法律确认和保障。4、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有市场经济就有竞争,有竞争就要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的规则,并由它来规范各种交换和竞争行为。这些规则就是法律。5、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市场经济作为发达商品经济的实现形式,必然要求开放方式,而且开放的范围和规模将会越来越大。市场经济反对地区分割和部门封锁,一方面要求产品和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通,另一方面要求基本政令统一。因此要求加强涉外经济立法。6、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平等意志自由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入市场的主体无论规模大小,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同时都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在等价基础上进行交换,即不能原价收购,也不能联手抬价,更不能垄断价格。此外,市场主体可以自愿选择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不能强买强卖,更不允许欺行霸市。为确保这种地位平等和意志自由,就必须有法律。从以上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的法制特征。但是,既便确立了完备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宜的法律,仍会出现不遵守法律即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的违反这些法律的行为就是经济犯罪行为。

三、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

按照我们对经济犯罪所概括的定义,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了经济犯罪,主要是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其中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和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和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所有构成这些犯罪的行为,说到底,对市场经济都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只不过,有的犯罪行为直接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有的间接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经济犯罪对其危害,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不仅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而且侵害了生产、销售合格商品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金融诈骗罪同时侵害着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金融机构和提供资金的公众的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罪规定了侵犯他人依法持有的商标权②、专利权③、著作权④和其它相关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罪,则是规定了侵犯公司财产的犯罪构成。所有的这几类犯罪都使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不同环节受到了这些经济犯罪行为的不同方式的侵害。2、扰乱市场竞争的有序、正常运行。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八节规定了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些犯罪是直接地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构成这些犯罪的行为严重扰乱着市场竞争的有序、正常运行。

另外,走私罪作为一类犯罪,其所走私货物进入市场后,势必会扰乱市场的正常运作,甚至还会给市场经济带来较长时期的负面影响。3、妨碍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规定了一系列妨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的犯罪,这些犯罪都直接地妨害了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管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规定了一系列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金融管理,从根本上来说,是国家从人民币总量、利息角度调控市场经济的有效措施。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当然妨碍着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税收征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保障,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措施。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行为同样地妨害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4、破坏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我国刑法专章规定了贪污贿赂罪,其中规定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十二种犯罪。这些犯罪不一定直接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但是它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以上概括的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是从一个角度或者一个层面来讲的,事实上一个或者一类经济犯罪行为对市场经济危害往往是多方面的。我们看到了对市场经济的危害,就必须运用刑罚对经济犯罪给予惩治。

第4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一、我国金融学目前面临的新的挑战

(一)金融学基础理论知识的落后

金融学是研究价值规律与价值判断的学科,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产物。金融学主要涉及到物理、数学以及工程学的相关知识的掌握,要求能够熟练运用经济学科与金融学科的相关知识,具有极强的理性思维分析能力,对于金融学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分析模式以及专业技能方面的掌握都有着极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对于金融学的师资力量还不是那么的完善,因此,各大高校培养出的金融学人才的专业素质其实也并不是非常的高,再加上教师对于金融学的理解不透彻,各大高校对于发展金融学的资源也不够完善,因此,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与金融学相关的理论知识越来越落后。严重的阻碍了金融学的建设与发展。

(二)金融学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不紧密

金融学是一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的学科,人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离不开对于金融学的使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金融学的发展跟不上时代的脚步,渐渐地人们的实际生活脱离了联系,因此,就无法在市场经济面临困难的时候,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且制定有关的解决对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我国的金融学理论知识正在逐渐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实际需求脱节,无法对金融行业的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管理,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小的阻碍。

(三)对于金融学本质的理解不透彻

金融学不仅仅是一种计算企业经济收益的手段,更是对我国金融行业的统筹管理手段。金融学之中存在着很多种不同的体系,不同的市场环境会应用不同的金融体系,由于金融学的覆盖范围比较广,因此,很多时候面对同一种情况可以使用多种金融学的体系,只是在使用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尽相同,但是都能达成同一个目的,不同的方法就意味着不同的代价,因此,了解金融学的本质,选择最合理的金融学体系,才能最快速的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可是由于我国金融行业对于金融学的本质的理解不够透彻,因此经常会出现选择了错误的去解决问题的现象,虽然最后所达成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是非常巨大的。

二、我国金融学未来的发展前景

(一)加强金融学有关的法律、法规

鉴于前一段时间的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完善了不少针对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金融学的进步也是翻天覆地的,因此,对于金融学的有关规章制度也要不断的进行完善,深化金融学的改革与创新,构建一个和谐的市场环境。

(二)拓展金融学专业的深度与广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环境也在向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因此,传统的金融学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的发展情况了,要不断完善金融学的内容,拓展金融学专业的深度与广度,培养金融学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环境的能力,提高金融学面对挑战的应变能力。

(三)加强金融学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课程

目前,我国金融学的发展非常的迅速,在各行各业的应用上也非常的广泛,但是,我国各大高校的金融学专业的教学水平还不够完善,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尤其是在金融学的教学实践上面,在金融学的学习过程中,不能单单依靠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与实际生活的结合,不能光会纸上谈兵,要在金融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积极的解决问题,才算是达到学习金融学的目的。

第5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一、哲学生活中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与经济生活中国家宏观调控组合复习。

政府出台各类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法规或行政命令,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出发点都是实际存在一些问题。2008年以来我国经济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经济受到巨大的影响,导致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需求不旺,部分经济指标出现负增长,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加。这一现象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拉动消费,实现经济增长目标,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发展的政策,如四万亿的政府投资、下调银行利率、大量发行债券、提高出口退税率等。这些政策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实施的,做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有效地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率先出现了经济复苏的现象。政府的政策属于意识范畴,紧扣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正符合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二、哲学生活中的一切从实际出发与经济生活中企业的经营组合复习。

影响企业成功的经营有三大要素:1.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2.树立创新意识,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3、生产适销、对路、高质量的产品。这几条都体现了企业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要求来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价值规律找到市场的需求。这样学生既复习了经济生活又复习了哲学生活,一举两得,同时还会让学生觉得老师言之有理、言之有据。

三、哲学生活中联系的观点与经济生活中我国的经济制度组合复习。

联系的观点认为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我国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各种所有制之间的联系也非常紧密。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是主导,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同时他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也不相同,这又体现了整体与部分的联系。所以在理解、解答与我国的经济制度有关的问题时,要从各种所有制经济角度来考虑,这样才能全面、准确地把握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四、哲学生活中矛盾的观点与经济生活中生产与消费的关系组合复习。

矛盾的观点即对立统一的观点,矛盾即对立统一,矛盾双方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而生产和消费构成了经济活动。经济发展与生产消费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生产消费与经济发展又是一对矛盾。其同一性,一是它们互相依赖、互相促进;二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会发生转化。其斗争性表现在它们是不同的两个方面,存在着竞争或对立。通过矛盾的观点来理解,可以更准确地把握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五、哲学生活中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与经济生活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组合复习。

在讲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会讲到一些经济概念,这几个概念特别容易混淆,如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如果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来理解会更有利于学生掌握,降低错误率。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都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 而区别则是市场经济是以市场调节为主, 计划经济是以国家调控为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是现代市场经济, 且都是以市场调节为主、宏观调控为辅,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它们的目标也不相同。通过比较这三对概念各自的相同点(普遍性)和不同点(特殊性)可以更好地理解这几个概念。

六、哲学中的内部矛盾(内因)与外部矛盾(外因)与经济生活中提高开放型经济的水平组合复习。

第6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经济越发展,会计与法律的关系也就越密切。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越来越健全的法制国家,会计也将面临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完善的法律环境。会计不再是传统观念上的会计,会计人员也不再是仅仅局限于从事传统会计工作的人员。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法律来调节经济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已成为所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特征。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我国正在努力争取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反映、监督、控制经济运行的主体――会计与会计人,则更应承担起越来越多的法律责任;尤其是近几年“中农信”倒闭、株洲“有色”巨亏、红光实业、银广厦和郑百文等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的相继发生,更使会计在经济生活中与法律融合的重要性骤然凸显。由此也不难发现,在经济越来越发展,法律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加快会计与法律融合的步伐,不论是对国家、对企业,甚至是对会计人员自身,都是非常必要的。

一、会计与法律的融合,是国家规范经济秩序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主导经济主体的国家,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经济秩序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特别是在当今财务舞弊已成为世界各国公害的时代。因此,借助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借助法律的威慑力来减少舞弊现象的发生,已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热点问题。从国外看,安然的分崩离析,安达信的迅速倒闭;从国内看,上述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的相继发生,都证明了只有加速会计与法律的融合,才能更有效、更全面地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真正切实地贯彻《会计法》。与此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制经济,也由于会计天生具有的与市场经济的密切联系,所以会计解释上的法律争端也成为法律界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诉讼将成为每一个企业和个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凡牵涉到市场经济的几乎所有经济行为都与会计有关。而在诉讼过程中,往往涉及到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由于会计知识的过分专业化,使普通公众甚至是法官在缺乏会计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往往难以理解这些用复杂会计语言表达的经济行为,从而为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障碍。因此,面对这种现实,只有加强会计和法律的融合,才能妥善解决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经济问题,甚至法律纠纷。如红光实业公司的虚假财务报表,就有上海浦东的一位投资者向法院,要求红光实业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赔偿损失。但法院如何来认定虚假财务报表的责任,如何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解释,故法院不得不以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为由将此案驳回。而在震惊全国的琼民源公司舞弊案中,尽管已对相关的责任人员作了刑事及行政处罚,但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确定有关人员的过失责任,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很明显,在这些经济案件中仅凭单纯的会计知识和单纯的法律知识是难以应对的。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加大会计打假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就必须全面快速推进会计与法律的融合,以弥补单纯的会计知识与法律知识的不足。

二、从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言,会计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可以运用法律知识防范经济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有效地

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单纯的会计专业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现代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大大提高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但一涉及到民法通则、税法、经济合同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的规定时,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身的局限性就会突出地表现出来。如司空见惯的票据欺诈、合同欺诈案例等。不法分子常常利用作废支票、空头支票、过期支票、印签不符的支票等实施诈骗而屡屡得手,或者构筑一些合同陷阱而引诱企业上当,企业躲之不及,却又避之不开。如银广厦、渤海集团、亿安科技等诉讼案件都反映出这一问题。这就非常需要会计人员能结合《合同法》、《票据法》等法律知识,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样,练就一套识妖精、灭妖精的本领,如此则上当的企业会越来越少,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越来越好。如发生在2003年的华信事件,令人触目惊心,折射出某些会计人员法律知识的缺失。案件起因是在2003年初,珠海一家企业开出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8000万元的两张商业承兑汇票,并由农行河南方城县支行出具担保函,中国建行拱北丽景支行为这两张商业承兑汇票作贴现。4月,建行拱北丽景支行将这两张商业承兑汇票拿到工行华信支行转贴现,并承诺8月底该票据到期后再向华信支行回购。在扣除转贴现利息后,建行丽景支行获得了全部资金。然而,9月两张票据到期后,建行丽景支行并未实现回购承诺,工行华信支行向其催款也无功而返。随即,华信支行向工行总行举报。于是,1.3亿元票据大案被揭开大幕。原来,当初两笔合计1.3亿元的票据拿到工行华信支行再贴现时,建行丽景支行行长在两张汇票背后的背书是“假背书”,因其使用了私刻的公章和不合法的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票据法》的司法解释,签章不正确的票据当视为无效(摘自2005-05-23 慧聪网《票据危机:1.3亿元票据大案》)。

一张小小的票据,竟能在中国金融市场掀起如此大的波澜。截至2003年9月末,中国票据市场融资余额已经达到了1万亿元,比1995年增长了17.3倍,占同期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规模的5.9%。票据业的高速成长在不断考验着企业会计的业务水平。从中也不难看出,会计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法律对经济行为的规范执行情况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来具体量化和证明。由于会计基本原则和方法与法律规定的差异,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实践中会计工作与法律执行的偏差。随着经济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新型经济业务的不断产生,隐形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会计理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麻烦。在我国,随着《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合伙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的出台、完善和实施,迫切需要加强会计领域与法律之间的融合。基于此,北京大学在2006年5月26日开设的“企业法务会计研究生课程高级研修班”所设置的课程就有《民法实务》《合同的风险及陷阱防范》《法律实务与会计业务的比较》 等等,其目的便是要打造一批既懂法律又熟悉会计实务的复合型顶尖人才,为企业捂好“钱袋子”。

三、从会计人员自身利益而言,在精通会计知识的基础上再熟悉各种经济法规,对其发展将会有很大帮助

现在,会计从业人员日益增多,会计市场也越来越饱和,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据2006年3月26日《青岛早报》报道:国家人事部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了《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及2006年需求情况调查分析》。分析显示,2006年大学生需求总量下降了22%。而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更是遭遇到了“雪上加霜”的严冬――在人事部的今年热门专业排行榜上,会计专业已位居第十,“敬陪末座”,差一点就榜上无名了。

形势虽然是严峻的,但是前景仍然是乐观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成熟,过去会计工作中一些不为人们所重视的法律问题已初露端倪,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既懂会计又熟悉法律的人才已成为企业最缺乏的人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这种复合型人才有着巨大的现实需求。我国现在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人才,多数是“单一型”的,只掌握了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但现实形势需要既懂得会计知识能甄别假账,又懂得审计技术能进行案件审查,还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法律责任的复合型人才。回顾一些经济案件的查处,深感我国综合型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已经成为人才供给的一大缺陷。

目前,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将触角悄然伸进了内地市场,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日益活跃起来。他们正是瞅准了内地市场会计人才与法律人才的截然分化而来的。明眼人不难看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需要的是既精通会计知识又熟悉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因此,作为会计师而言,熟悉法律法规做一个会打官司的会计师;作为律师而言,掌握会计知识做一个会算账的律师,其前景将是不可限量的。国际国内的经验早已证明,只有那些既精通会计又熟知相关法律规定的跨领域复合型人才,才能胜任那些日益增多的特殊的经济业务。

第7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经济犯罪是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致使国民经济或集体经济、他人物质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而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新特点,提出相应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以保障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市场经济系件下经济犯罪诱发因素[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不同的犯罪诱发因素。我们可以从市场经济有关特点来看犯罪诱发因素的一些变化:一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恩格斯语),拜金主义必然诱使一些人钻社会需求和价格的空子,干方百计捞钱,甚至非法占有他人或社会劳动,从而走向贪污、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二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本来潜在的一些违法乱纪因素,不仅很可能使一些竞争中的失利者、失意者挺而走险,以身试法,而且也可能使有的人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盈利,不惜搞歪门邪道,走向犯罪深渊。三是在对外开放的活动中,西方一些腐朽思想、道德观念、价值观念通过多种渠道对人们潜移默化,为经济犯罪提供了外部条件。经济价值、实用价值在等价交换原则的影响下,成为部分人的行为准则。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特点

1、职业性:有的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或满足某种邪恶的欲望,把自己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实施犯罪活动。

2、职务性:由于思想疏导工作弱化,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以身试法,。

3、技术性:大多数罪犯为了减少风险,往往在作案时非常重视技术的运用和提高,犯罪工具(包括交通、通讯、武器装备等)、犯罪手段、作案方法、反侦察等方面,都有技术化倾向。一些在社会竞争中失意的科技人员、知识分子,也可能主动或在犯罪分子的协迫下为犯罪提供技术服务。

4、组织性:犯罪分子为了增加作案成功机会,往往采取团伙作案,大至武装走私贩毒,小至街头勒索,均是多人联手作案,结帮行凶,表现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5、渗透性:为了与社会对抗和获取更多的财物,以及在案发后有保护力量,犯罪

团伙往往有意识地向政府机关、甚至是执法机关进行渗透。

6、隐蔽性:指的是犯罪主体以合法身份进行的法人犯罪。这种犯罪的特点,一般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故意犯罪。

7、复杂性:就犯罪主体、犯罪目的和犯罪手段而言,情况母益复杂,犯罪主体呈多元化.

以上所迷的经济犯罪特征,都是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新情况分不开的,这是我们采取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时应充分考虑的。

三、预防经济犯罪的基本本对策

1、强化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强化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加强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法制观念,加强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着力减少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强化经济立法,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客观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保证市场有序运行,真正贯彻社会主义公共利益的原则以及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促进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8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刚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全面总结了*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回顾总结了过去5年来整规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吴仪同志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做好今年的整规工作提供了经验,指明了方向。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全国整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切实把中央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下面,围绕我省去年以来整规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重点,我讲三点意见。

一、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国务院《*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要求,严格执行全国整规办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思路,健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牵头制定《泛珠三角区域整规工作联席会议章程》,搭建泛珠三角区域整规工作交流平台,区域联动、部门互动机制进一步畅顺,有力促进了整规各项工作的开展。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

(一)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在食品安全方面,食品安全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全省50%的餐饮单位实施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抽查的12.25万家有关单位,符合卫生许可要求的达到96.80%。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共检测蔬菜样品9.25万份,其中定性(快速)检测阴性率达到94.18%,瘦肉精检测1.72万份,定性检测阴性率为99.07%。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启动。去年已有352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全省已建成省级农家店项目5500个,县级配送中心项目40个,完成国家商务部试点农家店项目5442个。在药品安全方面,妥善处理了“齐二药”、“鱼腥草”和“欣弗”等药品突发事件,降低了事故危害程度,表现突出。医疗器械市场日益规范。全省87%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注销了176个不合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检查了525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50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发出整改通知书228份;检查了全省现有的全部9家疫苗批发企业;GSP认证工作全面铺开,收回GSP认证证书14家。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深化,建立了药品供应网1.78万个,覆盖面达到91.1%,基本满足了农村用药需要。

(二)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正式成立*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印发了《*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实施方案》。保护知识产权网工程全面启动。成立了省一级、深圳、汕头和湛江4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通了1231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公益电话和保护知识产权网*子站。保护知识产权涉外能力明显加强。与欧盟商会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承办了全国重点地区保护知识产权涉外工作座谈会、首届中德(*)知识产权执法培训班。积极参加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知识产权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全省版权部门共查处案件数量1060件;省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194件,审结161件;*海关系统共查获走私盗版光盘约19亿张。

(三)打击商业欺诈全面展开。加大打击商贸领域欺诈行为力度,开展了“制止欺诈月”活动,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手机,虚假商品、服务信息等欺诈消费者、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积极整治商业零售企业各种违规促销行为,规范美容美发服务业。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打击价格欺诈行为。我省各级工商部门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351宗,涉案金额2.7亿元,罚款167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61万元。打击非法广告成效明显。全省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559宗,广告违法率持续下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年5月至*年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35万人次,取缔无证行医场所1.68万户次,查处违规违法医疗机构、计生机构3282间次。

(四)打击传销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完善了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省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查处了中国药科大学学生洪启梅被骗入传销组织事件,受到国务院吴仪副总理的表扬。查处了亿霖集团传销案件,涉及全国16个省市,涉案金额20多亿元。全省共有1036个社区(村)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对594.7万多人次的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省捣毁传销窝点4924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3.3万多人次,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传销头目631个,依法判刑78人,解救受骗群众1136人。

(五)其他领域市场整治工作不断深化。继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卷烟专卖、外经贸、保险、金融、文化、证券、建筑、交通、土地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继续组织开展汽配、二手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酒类打假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外汇交易行为,不断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行动。

(六)信用体系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积极推进信用建设基础工作。加快《*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举办企业“诚信兴商”签约仪式,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和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鼓励和扶持信用中介发展,大力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继续发挥“企业信用信息网”作用。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网省级系统已收集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省属共约200万条企业信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体系发育还不健全,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依然让人担忧,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还经常发生,各类商业欺诈手段花样百出,规模不一的传销组织仍然存在等等。同时,我们的市场监管水平和能力还不高,执法惩治力度不足,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年全省整规工作

今年是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化专项整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实现“三年规划”各项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保障食品餐饮安全。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快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尽快出台《*省食品安全条例》。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推行种植养殖集约化和规模化,大力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推动强制出厂检验。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力度严查无证生产行为。继续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在重点抓好节日食品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鼓励推行新型食品流通模式,加大对批发市场和超市的检测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鼓励支持个体私营餐饮企业提高食品卫生软硬件条件。

(二)大力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严格药品生产准入管理,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检查GMP执行情况。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从重追究药品安全违法责任。继续抓好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力度。继续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知识宣传培训,增强群众科学、安全用药能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事故预警反应机制,提高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深入查处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充分发挥省内4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推进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进会展进园区工作。大力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年)》,制定*年*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大力打击地下光盘生产线。继续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知识产权涉外能力,与欧盟商会就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深入合作,鼓励企业海外维权行为,支持企业应对国外知识产权诉讼,积极协助企业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四)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重点抓好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手机虚假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积极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着力解决医疗服务供需矛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非法行医。坚决取缔非法医疗机构,加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管理,清理非法医疗机构,加大打击涉“黑”非法医疗诊所力度。大力打击美容美发、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打击特许经营欺诈行为。加强媒体监管,督促各主流媒体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广告审批制度,实行广告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制止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对把关不严、违法广告媒体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炒作、哄抬商品房价格行为。

(五)严厉查禁传销。继续完善“打控防”体系,充分发挥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落实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组织实施《*省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坚决打击重大案件,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从重打击诱骗学生、农民工参加传销的行为,加大对传销组织者打击力度,严惩传销组织头目。注意教育传销受害者,引导和支持受骗群众回归正常生活。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深入学校、工业区开展宣传,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扎实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大力创建“无传销街道”、“无传销镇”、“无传销区”。

(六)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农村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继续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三网”建设,鼓励连锁经营,扶持农家店建设。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村食品检测设备投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散装”食品监管。开展针对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支持放心农资下乡。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捣毁制假窝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深入开展其他各项整治。大力开展酒类打假工作,重点整治假冒国产名优酒,着力规范酒类专卖市场秩序,打击以次充好、以劣代优行为。严厉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力度整治假烟集散地,摧毁假烟分销渠道,集中力量捣毁假烟生产基地。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大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力度。继续保持打击走私贩私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抓好土地、文化、货币、证券、外汇等市场整治工作,大力打击“血头”、“血霸”。推进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八)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深入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支持和监督行业协会开展各类信用创建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尽快出台《*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意见》,完善备案登记、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推动建立经济犯罪奖励基金和情报交流、案件移送表彰、移送督促监察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人员、设备和手段,善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府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繁荣、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调控手段,既要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又要抓好正面典型的宣传。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我省整规工作取得实效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努力创造条件,协调配合,综合治理,保障整规各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消除整规工作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错误思想,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落实必要的“场地、机构、人员、经费”,切实提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整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责任,相互配合。职责不清、监管不严是影响整规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的重要原因。最近,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课题研究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省整规办要抓紧组织力量开展调研,促进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尽快出台,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责任追究机制缺失的局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明晰监管分工,层层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形成市场监管合力,对于推诿扯皮,监管不力,不履行部门、岗位职责的,要严厉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三)建章立制,强化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首先必须不断完善法规、政策。目前,我们仍存在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个别领域往往无法可依,造成执法机关缺乏实施打击的法律依据,违法分子逍遥法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压力不断加大。为此,要不断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填补法律空白,实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同时要切实强化执法,坚决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行为,使法律成为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切实起到预防和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作用。

第9篇: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范文

本文从经济一体化和法务会计增值服务角度并结合国际法务会计的发展,阐述了我国法务会计产生原因、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结合作者自身职业体验,从实务角度提出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和完善我国法务会计体系来积极推进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

关键词:

法务会计;困境;因素;培养;发展

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旨在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佂察学和犯罪学等学科的有关内容为一体的新兴边缘科学。

一、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困境原因分析

现在我国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还未定论,专业还未被官方认可,人才培养目标尚不明确,缺乏公认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师资力量有限,仅有少数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专业,且开展的教育体系也是不完整的,当前高校还未开展法务会计的博士教育,精通会计、审计、法学、证据学理论和相关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师资缺乏,这些都制约了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法务会计是一个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具有很强实务操作性的新兴领域,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可能是造成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的直接原因;从本世纪初河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开先河以来,我国高校开展法务会计教育也不过十余年历史,对法务会计缺乏基础的实践经验,更缺乏系统性的理论基础;企事业单位对法务会计认识不到位,缺乏明确的定位和硬性需求是影响法务会计发展的重要市场经济原因;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法务会计这个新生事物缺乏足够的重视,认识和研究不到位是影响当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根本原因。

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国际趋势

在英、美、加拿大等国家,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增加。“9•11”事件之后,美国甚至在反恐调查中也大量动用了法务会计。现在全球经济已实现一体化,经济组织规模日益庞大,经济结构日益复杂,企业经济实体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经济创新工具层出不穷,尤其是现代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环境瞬息万变。与此同时,各国为了适应经济形式,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为展示或实现对本国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能力,颁布了许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犯罪、经济纠纷的形式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与会计和审计有关。通过法律来调节市场经济行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对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来说,法律诉讼将成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而涉及到经济问题的法律诉讼需要对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相关内容的精准把握,这样法务会计应运而生。我国作为当今世界上第二大经济综合体,而世界经济是一体化的,我国经济必须与世界经济并轨,随着各类复杂财务会计问题和经济案件大量出现,需要大量精通法律知识和熟练会计审计专业知识的实务性复合型人才,而法务会计是诞生于实践领域,具备财务会计技能、通晓舞弊技巧并掌握有关的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这就展示法务会计必将在我国快速发展,以适应潜在和现实的客户需求,满足服务对象多样化的客观需要。

三、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内在因素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如何合理处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经济和法律问题,特别是出现的非常规经济管理及诉讼问题,如何做到定纷止争,及时作出令人信服的决策或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正是这种日益高涨的潜在社会市场需求促使我国法务会计的快速发展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传统的律师和会计师虽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维权与理财的重要作用,良好的法治需要合法的理财机制的支撑,合法的理财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的维护,二者显得不可或缺,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健康发展。但法务和会计毕竟是属于服务业的范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二者的有机统一是形成行业或专业团体比较优势的最好选择。从发展的观点来看,现在现在法务会计在我国虽还处于萌芽或初始阶段,但其后续发展的劲头和空间将会无限广阔。法务会计可以充分考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务风险,可以合法处理企事业单位的各种经济业务及其纠纷,也可以在经济争议活动中承担起司法机关和企业沟通的桥梁,法务会计也可以延伸服务的时间和空间,法务会计提供的服务实际上是一个立体式、全方位的专业增值服务。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务会计也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发展。

四、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

我国开展法务会计教育、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理论及探索虽尚处争议阶段,但法务会计的培养显然不能等待理论界的争论完全消失,而且也没有必要。现阶段可以尝试具备律师和会计师资格人员理论知识的重置教育,引导和鼓励具备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通过自我实践教育或职业发展,不断完善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强化自己法务财务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经过几年的实践演练或职业发展,把法务和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事实上形成法务会计专业复合人才。司法、财政等国家行政部门及时跟进,待时机成熟时,把法务会计的管理和要求上升到国家意志,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的形式公示、公信,这样逐渐建立起以实务需求为导向,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务会计行业,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让市场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从实践中反馈完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进而指导法务会计的具体运用,这样逐渐丰富完善我国的法务会计学科体系,将会计知识、法学知识和法务会计专业知识融汇贯通,形成具备独立性和特色的我国现代法务会计体系,培养知识储备完善的法务会计人才,通过足够时间的实践教育或职业现实教育,把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提高法务会计人员综合运用法务会计的知识和能力,为其诚信开展“专业化、多元化、深层次”的法务会计增值服务创造更好的条件和优势。

五、我国法务会计发展

法务会计在西方发达国家是非常受欢迎的细分职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发达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其主要工作范围主要是在遵循国际、国内经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职业增值服务,以协助客户降低经营风险、优化资源效能、实现深层次合法化的经济效果,把传统会计的滞后服务和法务的防范效果上升到经营过程的期前、期中和期后的全过程,这是符合优化提高第三产业服务业的要求和趋势的,法务会计的发展方向是对的。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及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要求企业的高级主管律师、优秀律师等必须能够精准定位相关的会计知识,企业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注册会计师等必须能够精准定位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增长理性趋缓的宏观环境,在人员就业压力和企业自身经营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经营业绩压力带来的冲击,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权益,这是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要想合理有效及时解决,需要大量精通会计知识和相关法务知识的的复合型的法务会计人员的广泛参与。但现在我国法务会计职业还处于潜在需求状态,人们的意识形态还未彻底改变,人才需求企业和招聘网站还鲜有独立招聘法务会计的细分要求,还未出现形式上的法务会计人才大量短缺的现象,因此法务会计的潜在需求还未真正表现为现实的市场需求,从实际来看,现在处理法律经济问题绝大部分也还是由律师或会计师分别执行。

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单靠专一的知识和技能已不符合时代的需要,仅仅具有财会知识或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综合性的知识和能力,况且当今企业的财务法律风险越来越突出,对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如果处理不当或不处理,都会使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这样的经营风险无时、无处不在。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会出现越来越多潜在的暗箱操作、证券欺诈、财务舞弊、经济纠纷、诉讼等不和谐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裁判、中介服务以及政府监管等的客观需求,而法务会计可以有效解决“律师+会计师”模式高成本、低效率问题,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传统的会计注重企业经济的微观方面,其业务一般集中于企业内部管理领域,如帐务分析、帐务处理、帐务调整等;传统的企业法务注重企业经济的宏观方面,其业务一般集中于企业对外经济活动领域,如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而经济法律关系实质就是经济活动集中的表现,在不同经济法律关系中进行权衡、比较,变通处理相应的法律关系或稍稍调整某些经济活动,以改变相关企业活动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性质,并寻求合法和经济效果最优的决策,则为法务会计的专长,法务会计掌握好财务和法律有机结合的核心竞争优势,随着我国经济和法治的不断向前推进,法务会计行业一定会紧跟时代潮流不断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我国法务与经济范畴内的朝阳产业。

参考文献:

[1]威廉姆•霍普伍德.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