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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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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

第1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上层驱动”与“底层基础”

空间经济学研究资源在空间的配置和经济活动的空间区位。根据空间经济学原理,经济空间分布驱动机制有3个,一是聚集经济;二是地理禀赋;三是随机过程。空间经济学的核心主线是集聚。而资源环境承载力是指在确保生态弹性和可持续的前提下,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及环境标准下,某一区域的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支撑能力。因此,从概念内涵及主要研究内容上,两者的逻辑起点不同,前者强调的是经济“向心力”和资源市场化配置,后者则更注重区域本底对人口和经济社会的支撑。因此,二者对于国土规划所起的作用可概括为“一上”、“一下”,空间经济学是上层驱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是底层基础。

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

《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重塑世界经济地理》中提出了“密度、距离、分割”是经济地理16的三个基本特征。这一分析框架吸收了空间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新贸易理论等最新成果。强调市场是重塑经济地位的“无形之手”。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我国而言,更要考虑政府“有形之手”,因为我国基本国情是生态环境脆弱,资源环境承载力是重塑我国经济地理必须要考虑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不仅要符合经济规律,更要符合自然规律,经济聚集不是无限的、任意的。最大制约条件是不能超过资源环境承载力限度,对一些生态脆弱和敏感地区要限制和禁止大规模的经济开发。

从实际来看也是如此,仅关注空间经济学而忽视资源环境承载力,其危害是巨大的。比如空间经济学是忽视地质风险存在的,在一定程度上错误地引导人们的经济资源配置布局,甚至形成经济带与地震带的高度重合。在同等条件下,经济带越是与地震带重合,由地震造成的经济社会损失就越大,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青海南部重镇结古镇,是玉树藏族自治州的首府。“结古”在藏语中是“货物集散地”的意思,它也成了长江流域中第一个人口密集的地方)。因此,我们对灾区产业布局进行了反思,改变过去忽视地质因素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做法,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灾后重建规划中,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这个评价基础,回答了是原地重建还是异地重建,边界在哪里,范围多大等问题,明确了重点城镇和重大工程避让断裂带、避开山体滑坡区、行洪河道等危险地带多大距离,提出重建后区域国土开发强度和产业布局、发展方向等建议。

因此,在全国国土规划编制和实施中,除了充分遵循经济地理规律引导国土开发之外,还需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制度,依此建立空间准入制度以及重要资源的配额管理制度,通过空间激励、约束和管制,促进国土合理开发保护。

第2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1.结合硬件环境,形成整体构成关系

下沉空间和地面广场的职责趋近,它在城邦文化的影响下承担着聚集和交流的使命,其开放性决定了集会、宗教、礼仪、军事等不同的功能属性,从选址到形式构架都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细节和整体的关系往往是建设一个场地最难把控的部分,一方面复杂的周围环境特别是地形(一般分为平面式和立体式)影响着下沉式广场功能的布局以及人的动线组织,如对称或平衡的空间布局,可以参照克里姆林宫的设计。此外,景观和环境小品的设计要设定统一的风格主题,可以借用绿地的引入模糊下沉空间的边界(绿化面积不小于总面积10%),在多元的构筑物形态下真正形成和而不同的有机整体。

2.尺度适配合理化各层次要素

从古至今,帝王权利的象征对基本的社会活动尤其是下沉式广场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这里所指的尺度包括广场形状、引入标志及一些固定的构筑物。如市民广场、交通广场、商业广场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尺度就可以放大,而纪念性广场和街道广场的尺度就可以适当减小。有数据显示,欧洲下沉广场面积的平均值为1.5公顷,远远低于我国。我国国土资源部也于2004年下发相关通知,指出原则上大、中、小城市的广场分别不能超过5公顷、3公顷和2公顷。色彩尺度也应一并把握,合理的色彩搭配有益于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

3.百姓参与作为考量标准

下沉广场的建设归根结底是满足人的需求,是为了使人们更好地参与公共环境。面对如今复杂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下沉广场的设计要兼顾不同阶层的人在这种特定空间环境下的多样感受,使人产生主动参与其中的愿望。据调查显示,人的一生有30%的时间在公共空间中活动,但人在公共空间中创造出的价值远远大于这个比例。欧洲的广场往往由重要的行政办公机构和文物建筑围合而成,逐渐形成和谐统一的历史文化氛围,而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塑造也是提高公众参与的重要手段。

二、总结与思考

1.城市下沉广场设计尺度新方向

下沉广场作为一种时代的印记,记录了城市居民对空间需求的演变,影响着文明的进程。目前,下沉式广场在形态组织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狭隘性,它作为一种社会需求对象,人们已经不再单纯地强调其功能性,这就要求在公众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上,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富有文化底蕴的公共空间。此外,绿色空间的概念也是将来城市下沉广场的发展方向,在广场内增添绿色植物等自然元素会激发公众的亲和感,如美国的中央公园就是在繁华都市内开辟的一处宁静的后花园。

2.中国城市下沉广场的打造

我国城市规划机制改革迅速,空间规划问题其实质就是土地分配所带来的问题。和欧洲国家相比,我国土地面积本应是一种优势,历史上有许多闻名世界的私家园林。而当代中国一些城市兴起的大规模建设下沉公共空间之风,没有取得良好环境及社会效益,反而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反映出建设的盲目性。

三、结语

第3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万州、生态涵养规划、多规协同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2013年9月13日至14日,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东北地区被划为生态涵养发展区,这个以三峡库区为主的区域,面临着新的发展要求。除了要实现生态涵养的要求,更有要实现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库区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各区县都迅速提出了各自的生态涵养发展的思路与规划,但是总体仍然是发展战略性规划,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与环保要求居多。而区县相对较小的地理空间,需要更具体的空间落地规划和实施指导,不能够简单照搬重庆直辖市全域主体功能区划分的方式来落实规划意图,而要探索以实施导向的区县生态涵养规划编制思路,引导规划有效实施。本文结合万州区生态涵养发展规划编制的探索来进行分析。

1、渝东北生态涵养区的背景与要求

1.1背景

重庆首次将全域划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五大功能区”,并根据各自定位,在产业布局、人口分布、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调整。五个功能区域在更大的空间格局和区域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以更好地推动重庆大都市区的发展和建设;划分生态涵养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发展区,是为了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的关系;明确各区域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目的是强化五大区域联动,更好地突出整体性、互补性和联动性,实现全市一盘棋发展,引导形成主体功能明确、板块之间联动、资源配置优化、整体效能提升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在五个功能区域划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包含11个区县,以万州为核心,包括1个大城市(万州),10个中小城市,196个小城镇,面积约3.39万平方公里。截止2011年底,该区域户籍人口为1096万人,常住人口为833万人,城镇人口为325万人,城镇化率为39.02%,城镇人口占全市比重20.24%。该区域地区生产总值为1723.56亿元,占全市域比重17.03%。该区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和长江上游特色经济走廊,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特色资源加工基地。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引导人口相对聚集和超载人口梯度转移,着力涵养保护好三峡库区的青山绿水,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2要求

在五大功能区的划分中,也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区提出了以下重点要求:

一是把万州作为重点开发区加快建设,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承接周边地区人口转移,建成三峡库区经济中心,带动形成万(州)开(县)云(阳)特色产业板块。

二是增强梁平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等国家农产品主产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县城及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开发,构建农产品特色经济板块。

三是增强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构建特色旅游经济带。

四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培育壮大有资源依托、环保水平高、吸纳就业多的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特色资源加工、机械加工、轻纺食品、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商贸物流等。严格控制并逐步淘汰落后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人文旅游,加快建成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2 万州生态涵养发展规划编制的探索

2.1万州生态涵养发展的基础

万州是重庆第二大城市,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目前该流域内蕴藏着全国1/3的水资源和3/5的水能资源,拥有全国1/2的内河通航里程,是我国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实施能源战略的主要基地、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宝库、连接东中西部的“黄金水道”和改善我国北方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支撑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万州区幅员面积3457平方公里,境内山丘起伏,最高点海拔1760米,最低点海拔120米,中山、低山、丘陵面积占90%以上,少平坝和台地,且零星散布。境内河流、溪涧切割深,落差大,呈枝状分布,均属长江水系。境内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共13条,溪沟93条,总水域面积为108.66平方公里。在不计基本农田的因素下,万州全区适宜建设用地约为 71.1平方公里,较适宜建设用地约为 475.1 平方公里。万州适合进行城市建设用地的承载力约为190万人左右。通过GIS分析,得出铁峰山、方斗山、七曜山以及长江沿线是低安全格局区域,是保障生态安全的最基本保障,是城市发展建设中不可逾越的生态底线,需要重点保护和严格限制。

2.2万州生态涵养发展的总体思路与空间布局

规划到2020年基本形成生态涵养发展的总体格局,功能区划清晰,发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对主要森林、水源、景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较好,形成重点生态涵养保护区域的新发展态势。形成以中心城区及各镇乡的合理城镇体系结构,新农村聚居点为主的乡村居住空间体系,人口分布更加科学,城乡低碳绿色建设和宜居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体系。社会事业更加发展,文化内涵更加浓郁,实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全区生态涵养发展形成“一核、两轴、多点”的重点开发空间格局,形成四带五片保育与涵养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总体形成开发与保护有机结合,城乡空间一体的生态涵养发展的新空间结构。

一核 ―― 中心城区

两轴 ――长江和318国道两条重点发展轴线

多点 ―― 41个镇乡小城镇和若干乡村聚居区、特色产业项目、旅游、能源基地,围绕各中心,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的点状网络结构

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四带――长江及沿线、铁峰山脉、方斗山脉、七曜山脉等四片重点生态保障区

五片――甘宁龙沙武陵片、分水李河片、白羊太安片、龙驹罗田白土片、余家后山片等五片主要集中生态保育发展片区

图1开发空间格局规划图

2.3万州生态涵养发展功能区类型与空间布局

在全区生态安全格局分析基础上,按照不同国土空间所承担发展与涵养方面的不同特点与职责,宜建则建,宜养则养,将全区国土空间划定为城市建设区、城镇建设区、乡村聚居区、农业保养区、生态保障区五类功能区域,对各类分区进行诠释、定义,在不同功能区综合落实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的主要要求,实现“五规合一”协同。

城市建设区以城市综合发展为主,促进产业和社会事业充分发展,引导区域人口集聚,是最主要的城市生产生活空间。

城镇建设区以城镇特色发展为主,优化空间布局,缓解生境压力,促进人口集聚,适度发展第二产业和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是主要的城镇生活空间。

乡村聚居区以农村人口聚居为主,新建与改造相结合,节约资源能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可适当发展乡村旅游等第三产业,是主要的农村生活空间。

农业保养区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主,引导人口有序转移,主要发展特色农业、观光休闲等产业,是主要的农业性生产空间

生态保障区以生态涵养为主,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适当发展旅游度假等第三产业,是主要的生态空间。

2.4镇乡生态涵养涵养发展的引导与管控

对全区53个镇乡街道的国土空间结合其具体情况科学划定功能区域,分别明确各区引导建设内容与禁止建设内容,既要充分发挥各镇乡资源优势,又要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部分镇乡街道拥有前述5类功能区,部分也只拥有其中的几种。各镇乡街道规划以发展规划图、生态涵养管控(负面清单)图及发展管控说明(表)进行表达,如下图案例。

图2龙沙镇生态涵养规划图

2.5规划的实施与运用

本规划探索实施的路径。规划提出经政协协商,党委政府审议,人大审批后实施,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突破。对禁止性要求等要重点监督。原则上3年修编一次,修编前对实施情况应进行评估。具体建设时还应按照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进行。

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加强规划的实施,在招商引资、项目选址等活动时要对照本规划,作为宏观指导要求。在城市规划、小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进行动态调整时,要以本规划作为中观指导依据。项目审批时,要以本规划作为具体的审批规划依据。

同时也要加强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制度设计与实施。探索完善生态涵养发展指标评价体系。

3 实施导向的区县生态涵养发展规划方法与思路

万州生态涵养发展规划的编制,在以下实施导向的重点编制思路与方法探索,为直辖市区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向实施层面探索提供了有益的支撑。

3.1多规协同的规划

生态涵养发展是区县域发展思路的调整,空间布局的优化。而传统的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各自引导着发展和项目实施。为了生态涵养发展规划意图的落实,就必须要协同各大规划的重点要求,协调各大规划在空间落地等方面的一些矛盾,在新的生态涵养发展思路下形成新战略、新布局,同时又探索把生态涵养规划的要求,反转到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规划等传统法定规划的更新落实,实现动态的有机融合状态。

3.2生态规划要点把控

生态涵养发展规划中“生态”是重点。而各规划中涉及到的生态要素众多,规划综合时既要考虑实现产业转型、城乡空间布局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内容,更要重点关注关键生态要素的管控,主要有水源地及相关区域,集中林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等,石漠化、地灾点等生态修复区域。规划既要加强保护,也要通过人为的建设,形成更优的生态空间结构和发展应用模式。

3.3镇乡生态规划的管控

镇乡是规划实施的重要单元。当区县城成为发展的重点区域,项目的建设、生产运行有较严格的控制。而镇乡成为生态涵养的重要空间,一是镇乡小城镇发展中容易忽视环境类基础设施建设,也是环境污染小企业的重点集聚地,人居环境较差。二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注重对生态意义重要的资源保护,部分农业、畜禽养殖等造成面源污染。本次规划强化将各区域层面规划意图、法规要求结合镇乡实际情况,细化到每个镇乡街道空间,重点强调了生态管控的要素与要求,并以镇乡领导、管理者容易懂,便于使用的图表方式来表达,明白每块国土空间适合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运用于发展战略布局、招商引资等工作情况,大大增强实用性。

3.4 GIS的空间规划叠加与分析

在规划技术方法上,加强了GIS的空间规划叠加与分析技术的应用。首先是GIS技术对全域生态本底进行分析,重点对山脉、水系、森林和需要控制的景源、地灾点进行分析,结合地形坡度等进行分析,综合评判生态安全格局,成为规划研究的基础。再者对各大规划(如城规、国土、交通、环保等)的要求分解并转化为空间发展布局或管控要素线,进行综合叠加来推导方案,并与生态基础分析叠加评估,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

3.5非法定规划的实施应用探索

作为非法定规划,其应用方式与保障路径必须在规划初期就应该设计好,才能够保障有较强的实施性。关键点一是要通过党委政府审议、人大审批等方式,获得有类似准法定规划的权威性,二是要设计好评估、检查、监督机制,有一定奖惩的规则,以保障有足够的实施自觉性。

第4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科学;职能;内容

1 引言

城市规划是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发展及各项建设实施管理、具体安排、综合布局,进而营建和谐的社会,全面提升人们的生活素质,保证环境、文化、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21世纪是一个充满变化的新纪元:新兴科技迅速创新,全球范围内文化、政治、经济一体化与多元化并行,更为重要的是,人们的发展观、世界观等思想理念发生了极大的变革,不断追求着更加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空间。这就促使了人们去思考如何使工作生活的城市实现协调且永续的发展,如何营建宜人美好的工作生活空间。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当其冲的就要做好城市的规划工作。因此,制定科学性、综合性的城市规划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

2 城市规划的特点和职能

了解城市规划的特点和职能是科学制定城市规划的前提。只有掌握了其特点和职能才能把握好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将城市规划工作做到位。

2.1 城市规划的特点

多学科综合性、政策性、经常性和长期性、实践性和地方性是城市规划的四个主要特点。

其中,多学科综合性是城市规划的一个首要特征,其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城市规划的对象是多样性的。由于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具有多种多样的活动。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必须协调好各种城市活动之间的矛盾,在空间上作出妥善合理的安排。其次,研究、解决问题的综合性。由规划对象的多样性不难想到,城市规划必然涉及诸多领域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必然涉及到相关学科的技术、理论知识。例如:研究确定某城市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模时,要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预测、人口发展预测等有关经济、社会领域中的问题及技术手段;而城市景观、城市风貌等又与艺术、美学等学科密切相关。再者,实施过程的多面性。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包括控制性内容和建设性内容,后者涉及公共管理、法律、政治等领域,前者则与经营、财政、工程技术等领域密不可分。因此,城市规划所包含的学科领域是很难进行严格界定的,其具有多学科的综合性。

由于各种城市功能在空间分布上具有排他性,因而任何的一个城市规划都包含政策性因素。城市规划的不同层面体现出不同的政策性因素,小到技术性政策,比如各类城市的用地比例、面积指标,甚至对于城市规划中某些问题的某些倾向,如宽马路、大广场的规划建设,也要通过政府颁布的政策方针加以纠正,大到国家的基本政策,像保护耕地政策等。

城市规划的经常性和长期性是一对矛盾。首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城市的规划是永无止境的,只要城市变化和发展,城市规划就会存在,即城市规划具有长期性。另一方面,除博览活动、大型体育的举办,城址迁移等为数不多的突发因素外,城市规划更多地体现在日常的小规模的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活动工作中,因此,城市规划又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城市规划的目的是实践城市规划不但要以先进的思想和理论作为指导,而且更要注重其可操作性,真正地做到理论可以指导实践。再者,由于不同地区、国家甚至具体城市中的城市规划所面临的问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等差异,城市规划必须因地制宜。除国家所执行的统一标准、法规、政策外,城市规划更多的反映了地方政府的意志,因此,城市规划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工作。

2.2 城市规划的职能

城市规划的职能主要包括基本职能、实施职能、宣传职能以及作为政府行政工具的城市规划等。

城市规划是唯一通过准确的、具体的图形在空间上描绘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蓝图的手段。比如,城市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住宅面积等总量指标需要通过城市规划落实为具体面积的各种类型的公园绿地、居住用地以及这些用地在城市中的具体分布;又如,发展工业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需要通过城市规划落实为铁路、道路专用线以及各类工业用地等。这些在空间上形象地描绘地区或城市社会发展蓝图的职能,是城市规划的最基本职能。通过准确平面图形,城市规划为城市建设提供了依据,使总量上的或抽象的目标、方针、政策有了具体的形象,为城市管理和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城市规划的职能还体现在将枯燥的数字和抽象的规则、政策变得更为形象、生动,从而起到宣传规划内容的作用。此外,城市规划还是各级政府机构尤其是城市政府实施城市发展政策的有力工具。通过城市规划政府将各个部门的计划与政策具体落实到城市的物质空间中去。

3 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

做好城市规划基本内容的每一项工作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工作,是科学进行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的空间层次、城市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法定城市规划等四个方面。

城市规划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等共同组成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体系,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保障与技术手段。当今的城市规划已经完成了从注重物质空间形态的规划转向非物质空间形态规划和物质空间形态规划并重的过程。现实的城市发展与运营就是按照非物质空间规划、物质空间规划及财政计划所展开的,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一定要结合社会的经济发展目标。

城市规划在内容上侧重物质空间的规划且涉及非物质空间的规划,在空间上涵盖城市中的地块、街区、地区等不同的空间范围,并涉及城市群的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国土规划。不同的规划层次之间处于一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的状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个规划层次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任何一个层次的规划都是以另一规划层次为前提且为另一规划层次提供反馈的。

落实到物质空间规划上,城市规划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园绿地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等。土地利用规划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关系密切,其中不但包括规划技术上的普遍规律,而且随着行政管理形式、土地所有制的不同,表现为不同的内容与形式,是城市规划中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内容。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极为重要。道路交通规划包括交通规划与道路规划两个主要部分。前者侧重对物品、人员移动规律的预测、分析和观测,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通常作为交通工程规划;后者则是按照前者预测、分析和观测的结果,为满足物品与人员移动需求在城市空间上作出的统一安排。通过道路交通的规划可使城市社会更加高效、便捷的运转。处于自身所创造的玻璃、钢铁和钢筋混凝土的人工环境中的人类,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会向往着自然环境,因此,大型城市公园、居民区的集中绿地、校园中的绿地等城市绿地规划也是城市规划所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城市规划中其他要素相比,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属于工程技术的内容较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可以相互借鉴。

简单的说,法定城市规划就是根据法律进行编制并实施的城市规划。在现代的法制社会中,只有具有合法地位的规则才有可能被社会公众接受并遵守。城市规划作为现代城市社会中的一项重要规则,其内容能否得到实施和落实首先取决于其法律地位。因此,科学的城市规划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5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作为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物权法》,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将对我国国土资源立法和行政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物权法》中规定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立体开发的空间权、更加适用的地役权等创新制度,国土资源立法应以此为契机,从土地登记、征地制度改革、土地市场深化、空间权塑造、宅基地流转等方面加以落实和完善。

《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完善了我国民事权利立法,也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国土资源法律体系。

《物权法》对国土资源立法创新的亮点解析

《物权法》明确要统一不动产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l0条),这将终结当前不动产登记分散管理所带来的突出问题。同时,在程序设计上,建立了更正登记制度(第19条)、异议登记(第l9条)、预告登记(第20条)以及明确了审查的责任。这些制度对纠正登记错误、保全已经成立的物权、避免一处不动产两卖、明确登记机关的主观和客观责任作了原则性规定。

对征收征用制度《物权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要以“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为前提(第4条);二是必须符合“公共利益”、“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足额补偿”三个要件;三是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还应“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并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及其使用权人分别进行补偿(第121条)。

《物权法》还赋予了农民诉讼权,进而从诉讼角度维护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了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通过司法途径保障集体成员的财产权益。

《物权法》确立的土地空间权利(第l36条),是指在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的基础上,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形成空中权、地上权和地下权。由此突破了以往对空间权的界定,有利于充分开发、利用空间,缓解人地矛盾,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益。

《物权法》将地役权纳入用益物权体系。地役权是通过供役地人与需役地人签订书面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它属于用益物权,其效力适用登记对抗主义。地役权的设立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同时也厘清了不动产人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有利于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并给相邻双方都能带来利益,提高物的使用效益。

另外,善意取得他人不动产也得到了法律认可。《物权法》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第l06条),即按合理价格购得,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善意购得人可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他物权。这种制度有效地保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充分发挥了物的经济效用。尤其是当不动产在多个当事人之间转让,时间久远,证据难以收集时,有助于及时解决民事纠纷。

落实《物权法》的几点政策建议

其一,国土资源部门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契机完善土地登记制度。近期要按照《物权法》修改《土地登记条例》,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创新规定贯彻其中,并加以完善,如在预告登记中将法院的指令作为申请的要件,更正登记应规定依职权的更正登记等等。

此外,应继续关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发展情况。目前普遍认为应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或由人民法院负责登记,但这些都将对土地产权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笔者认为,应由国土资源部门作为不动产登记机关,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从自然状态看,土地是林业、房屋、草原的载体,是不动产制度的核心;从管理历程看,1995年国土部门就出台了《土地登记规则》,有着充足的理论和人员准备;从管理现状看,国土部门可以辐射到城乡全部土地,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从技术层面看,1984年制定的土地利用分类一直沿用至今,l990年出台了《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标准开展城乡地籍调查(包括产权调查),并有一套成熟完整的技术体系支撑。

其二,为促进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还要对征地制度进行改革。从各地实践来看,既有政府招商引资的“零地价”,也有低价征地高价出让的“剪刀差”,土地在地方政府手中既是优惠条件,又是融资渠道。从基层来看,农民排斥征地的关键在于补偿过低,然而补偿过高又出现了竞相供地的局面,由此看出,不稳定、不完善的农村土地产权使农民在征地补偿高时希望被征,而在补偿低时欲保护耕地却力不从心。明晰产权实际上比提高补偿更应是政策调控的重点,只有提高征地的交易成本,赋予农民更大的自,才能降低土地征用的速度,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粮食安全。

其三,国土部门应在《物权法》的框架下,实现国有土地权益,并推动“物尽其用”,以制度创新推进土地市场的发展与深化。例如,在土地使用权续期已满后,对如何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问题,就需要进行深入探讨。当前有土地出让金和财产税两种主张,但无论采取哪一种,都应在保障国有权益的基础上,从不加重土地使用权人负担的角度考虑。同时,应加强市场监管,通过招拍挂实现竞争性出让,以此确保土地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这就需要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另外,目前全国集体建设用地总量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两倍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是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方面。

第6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 , 管理建设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we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urban and rural village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new development plan for real life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d based on urban and rural village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related content.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规划是一切工作的龙头。科学合理的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是结合各地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区域为平台,协调整合县域城镇体系——镇(乡)域村镇体系空间的规划,明确空间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关系,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1、当前村庄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村庄规划基础薄弱

村庄规划基础薄弱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尚未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对镇域范围内的村庄问题研究不足,使村庄规划编制缺少了上一层次的依据,仅指望规划师就一个村庄去研究全镇的问题,或者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先停下来,都是不现实的;2.以增城市为例,1∶2000地形图覆盖面不足50%,但从经费上和时间上都不允许开展大规模的村庄测绘工作,给传统的城市规划手段带来了挑战;3.较多村庄规划成果以整治内容为主,未能完全达到法定规划的要求;4.传统规划成果过多注重文本编写和图纸表达,未能抓住当前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厚厚一大本,村民不容易看懂;5.农村较多的地区往往财力不足,难以安排资金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增城市目前的村庄规划覆盖率仅22%,难以完成201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的任务;6.依照城乡规划法,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是镇(街),而当前各地的村庄规划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镇、村两级投入不足,积极性不高;7.规划费用偏低,设计单位难以引起重视,不能针对农村实际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8.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对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进行摸索,尚未有一套成熟的规范和标准指引。

(二)农民住宅无序建设

近年来,受国土政策的影响,以及缺乏合适的农村建房管理办法,除部分农村集体建房以外,农村零星建房的审批处于停滞状态。然而,农民不断改善居住环境的迫切心理和农民婚娶分户建房的客观需求存在,农民建房行为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无序,主要原因有:1.农村用地历史上划分为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地,但随着人口增加,原先预留的宅基地在80年代基本上用完了,而承包地的承包期从15年到30年一再延长,没有规划新增的宅基地补充,促使较多的农民利用自留地建设住宅,造成了近20多年来建设的农民住宅布局相当凌乱;2.许多村庄缺少村庄规划,又缺少乡规民约,村级领导班子没能根据分户需求和村居规划进行统筹和调整宅基地,放任村民自行解决,也是造成村民占用自留地、承包地建房的重要原因;3.部分村集体通过向农民置换、购买土地等手段,统筹出一些新增宅基地进行分配,但多数采用“人人有权、价高者得”的投标分配方式,甚至有些演变成为村委会创造效益的手段,造成“一户多宅”现象的存在;4.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法律上不能被继承,而私房的所有权属于产权人,农民继承了房屋,意味着可以保住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祖业”,因此农民往往建设新房后不愿意拆除旧住宅,土地浪费严重;5.村庄规划与国土规划存在矛盾,适合农民建房的位置往往为农田保护区,“用地难”造成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上的繁琐,客观上促使了农民未报先建,增城市1999年至2007年期间,增加了1962.65亩农村住宅用地,仅559.4亩地是经过审批的,违法用地情况严重;6.长期以来,农民住宅沿袭自主建设模式,自行组织临时施工队和泥瓦匠进行建设,凭屋主与泥瓦匠口头商定的简图进行施工,或互相模仿,建筑使用功能布局落后,建设技术工艺粗糙,导致房屋质量低下,拆、建周期较短;

(三)村庄建设水平普遍不高

在新的一轮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和农村积极性高涨,但工程建设、整治较多,内涵普遍不足,建设水平普遍不高,主要表现为:1.相关部门支持农村建设的资金有待进一步统筹,未能突出重点;2.农村干部对村庄规划重视不够,并缺乏规划建设常识,常常进行大量的“水泥化”、“钢铁化”和“彩色化”建设,破坏村庄的特色、风貌、文物和古树;3.重新房建设,轻旧村改造,重工程建设,轻环境管理,乱搭、乱建严重,缺乏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建筑参差不齐,环境脏乱;4.面对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部分农村形成了“坐着等”、“伸手要”的惰性,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强;5.农民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较大,土地不够集约,如增城市农民人均居住用地118m2,城镇建成区以外农民人均居住用地126m2,与广州市规划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建成区为40-60m2,近郊区为60-80m2,区为80-100m2)。

2、村庄规划建设的探讨与建议

2.1深化认识,增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紧迫感

从外地的经验来看,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客观实际来看,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据问卷调查,60%的农民为了就业、子女读书和改善生活条件,希望到城镇居住。从我县的基础条件来看,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县城和集镇的承载功能和辐射能力显著增强,为农民进城安居乐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2.2准确定位,科学制定城乡建设规划

制定农村建设规划。一是要处理好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的关系。要按顺序梯次推进,形成城乡人口相对集中、功能分区科学合理,以县城为核心、集镇为支撑、中心村为节点的城乡一体化布局。二是要压缩农村集中居住点的数量。原则上按一个行政村只保留一个集中居住点进行规划。三是要调整农村集中居住点的布局。按照融入城市型、城镇带动型、中心村落型和专业特色型4种类型进行规划,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

2.3整合力量,加快试点村建设步伐

一是要培植典型示范引导。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30个试点村重点推进建设,充分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引导作用。二是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管理格局。同时,要把集中居住点建设与水利工程、产业结构调整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完善功能配套。坚持城市化与田园化兼备的基本理念,切实完善配套设施,努力把中心村建设成为交通便利、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充满现代气息的农民乐园。

2.4标本兼治,严格城乡规划管理

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农村发展的形势政策,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方案,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规划、个个自觉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坚决做到“无规划不批准、无审批不建设”,切实保证村庄建设健康有序推进。三是要加大拆违工作力度。实行拆违工作责任制,严肃对待违章建设,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2.5创新思路,化解土地制约因素

一是要加快土地流转步伐。鼓励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优势产业集中。二是要建立城乡权益置换平台。积极推行“迁新居拆旧房”政策措施,做到迁入一处新房,拆除一处旧宅,复垦一处宅基地。三是要策应全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村耕地、建设用地、公共服务资源等有序集聚,实现节约用地。

2.6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把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工作、城镇就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创造条件。二是要保障进城农民的子女学有所教。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品牌效应,让进城农民的子女能就近接受优质教育。三是要完善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所有进城落户的农民其农村土地经营权保持不变,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卫生、养老保险等均等待遇,切实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创造条件敞开大门让农民进城。

结束语

因此,城乡统筹发展,科学合理地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城乡规划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控制性,必须严格遵循规划,避免随意建设。

参考文献

[1]邓毛颖.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的探讨与实践[J].中华建设,2008(5):39-41.

[2]杨子江,李兵.孝感地区新农村住宅建设调查[J].住宅科技,2007(5):37-42.

第7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城市 规划 问题 对策

城市规划又叫都市计划或都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的空间和实体发展进行的预先考虑。其对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质形态部分,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政策性和区域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坏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一、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传统的城市规划意识浓厚。一是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二是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

2.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我国城市规划缺乏整体性。缺乏整体性的表现是多方面的。例如:有的城市在教育区、住宅区旁规划冒烟工厂甚至化工厂,在江河湖泊边规划酒家食肆,在郊区村子旁和农作物生长区规划垃圾处理场。城市功能分区混乱,不同类型的建筑群过多地相互渗透,环境意识谈薄。不仅有的大范围的功能显得混乱,小范围的情况也是如此,甚至同一栋楼,也有既商又住。

3.体制改革尚不完善,传统体制仍然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城市的发展。虽然体制改革有了很大突破,但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还面临着很大困难。

二、对策

1.更新规划内涵。传统的城市规划侧重于物质规划,后来强调空间规划,现在强调科学规划、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和谐城市之上。诸如城乡、人口、贫富、教育和保健等社会问题,都和城市规划关系密切。因此,城市规划中必然要有一定的社会规划内容。

2.改进规划方法。长期以来,各城市都按照规划编制办法分阶段编制规划。每一阶段都是一次性规划,然后按规划执行,但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规划在实行中不断修改,而背离了原来的方案。考虑到规划条件的不确定性和实施中的双向性,城市规划必然应着重做好近期规划,而且应有分期修订的要求。

3.加大城市规划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要增强全民城市规划法制观念,一要宣传《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二要宣传城市规划本身;三是向社会公布有关技术规范。要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经常化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认真了解规划、自觉执行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的良好氛围。特别是随着城市的扩大,城市周边许多乡镇逐步划为城市控制区,村民转为市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储备用地,对他们进行规划宣传尤为必要。

4.注重城市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在酝酿、编制、确定、实行城市规划时,我认为主要必须做到如下几点:(1)要有统筹兼顾、高瞻远瞩的全局观念。在做规划的可行性研究时,要考虑地理、地质、地形、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考虑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现状、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务必使自己的视野尽可能地开阔。(2)在注意城市建设发展共性问题的同时,要特别重视保存和发展城市的个性。城市的个性是城市总体特点的集合,是城市历史脉络的重现,是城市整体形象的升华,是一个城市具有永久生命力的重要条件。哪座城市的个性塑造得好,哪座城市便拥有了一个响亮的城市品牌。(3)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妥善处理交叉矛盾。合理的功能分区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有关要素,综观城市历史、现状和未来,准确把握城市发展定位的产物。(4)妥善处理规划的分级、配套、衔接问题。城市规划,特别是大城市的规划,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它包括不同级别的规划、相关地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区范围规划、市内各区域各小区规划等等,无论大、小区域的规划与各门类的专项规划,都还有一个相互衔接的问题,只有考虑周全,处理恰当,城市规划的整体效能才能充分发挥。(5)坚持"依法规划",抵制依权压法。城市规划方案不仅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还要结合实际认真处理好各项法律之间的关系。关系到城市规划的法律不仅有城市规划法,还有国土法、环保法、水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保护法、城市绿化法等等,还有一系列的地方性有关法规,我们必须在规划中贯彻这些法规。

5.完善规划决策机制。(1)建立规划委员会。规划委员会的宗旨是在审议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决策原则,科学指导全区经济、社会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规划指导,依法行政、规范审批、严格实施、健全和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提高政府综合科学决策水平,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规划建设的领导,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决策各项建设,推进经济与社会资源配置的匹配化。(2)运作机构设置。规划委员会是区政府重大规划的决策性机构,是区政府审议重大规划建设事项的必经程序;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作为全区规划的决策机构,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重大决策提供审议意见。区规划委员会由区四套班子、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大中型企业代表及部分市民代表组成,其主任、副主任等领导职位,应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城市建设的领导担任。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与规划部门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处理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事务、行使执行、协调、组织、监督的职能。通过建立督办制度,及时将例会确定的事项,性质,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进行跟踪督办,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委员会报告。(3)必须增加城市总体规划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了解规划,创造各种条件让公众参与规划,使总体规划成为团结人民,激励斗志,建设现代城市的行动纲领;只有这样,城市规划的实施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城市建设中切实起到“龙头”作用。

参考文献:

第8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 项目建设增减挂效益

一、引言

近年来,各地投入大量的资金,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一些地方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探索通过整治节约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的有效办法,努力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效益,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欠缺,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急需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纠正,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效益,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二、土地综合整治及建设用地增加挂的内涵

早期,我国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为挖潜耕地资源,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措施。但是对土地的改造并未能完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面貌,这就需要一个内容更加全面、可以完善农村面貌新措施的出现。土地综合整治在吸收了其他农村土地保护和改良手段的基础,恰好完成了别的途径无法实现的任务,即真正地实现了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实际上,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复杂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开发、保护、治理、规划、管理等诸多因素。概括地说,土地综合整治,是通过土地因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土地、资本、技术结合、农民、产业以及社会经济进行综合的统筹,使农民从被动城市化到主动城市化,实现在一样的土地过上不一样的生活。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村落整治等)、发展非农产业,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以及进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后的目标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良方,土地节约集约有增量,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有希望”。

土地综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统筹城乡,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为了避免出现其他的各种问题,必须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运动式”、“一窝蜂”,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采取各种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平稳地进行综合整治。这里所说的规则,就是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能够保证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时,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协同做好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乡建设、产业布局,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至于政策措施之间出现冲突,降低土地综合整治效果。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可以把布局分散、数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农民宅基地集中起来,统一整理复耕还田。农村宅基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等,实施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后,剩余指标部分,可以流转到城镇建设中使用,通过政策、经济、货币、流转(运转)等合理的手段,实现建设用地指标的增值和价值的货币体现,既可以解决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建设用地的迫切需求,同时指标转移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通过科学、统一的规划使用,积极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为统筹城乡建设提出了新的出路。

三、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1)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要按照因地制宜、完善条件、提高质量要求,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要依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平稳提升新增耕地产能,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要切实防止投入散、项目小、新增耕地质量偏低,以及重建设轻管护等问题。

(2)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以耕地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完善为目标,规范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建设。未批准开展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的地区,不得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禁止以整治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

(3)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要按照科学论证、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要求,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实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促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战略后备产区建设,为保证国家粮食供应提供基础性保障。要切实加强配套工程建设,落实配套资金,强化工程监管,防止和纠正配套工程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

四、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效益

(1)坚决转变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

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综合整治活动,合理建新、拆旧项目区,保证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减少、耕地面积增加、布局合理、质量提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要坚决转变在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中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单方面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倾向,坚决纠正少数地方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偏差,坚决制止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

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必须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禁止在试点之外,以各种名义开展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禁止在试点之外,以各种名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禁止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防止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3)禁止突破挂钩周转指标

各地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林业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等有关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所在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组织审批和实施试点项目,禁止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设立挂钩项目区,禁止项目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禁止循环使用周转指标。各试点地区要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实行全程监管,严格考核,保证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严格控制在周转指标内。

(4)禁止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

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转移相协调,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区分城镇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涉及农村拆迁安置的新居建设,要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要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禁止在农村地区盲目建高楼、强迫农民住高楼。

(5)禁止侵害农民的利益

开展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涉及土地调整互换使用的,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强行开展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必须按照明晰产权、维护利益的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要明确受益主体,规范收益用途,保证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及时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完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以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地方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全程指导和有效监管,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效益并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2)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各地要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中央分成部分要重点支持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工程建设,要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行为。

(3)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各地区开展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农村土地整治,要按照确权在先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的土地,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对土地互换的,要引导相关权利人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有争议的要依法做好调处工作。对权属有争议又调处不成的,不得开展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后,要依法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利益。

(4)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全程监管;要完善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线备案制度,对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实行网络直报备案,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效益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评估考核以及项目实施后的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国家士地督察和土地执法监察的作用,完善问题发现和查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5)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近期要对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效益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叫停,进行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效益、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第9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城市规划;应用

Abstract: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and city planning business closely together, for the city to provide decision support.Nowadays the society is developing rapidly, the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technology in all aspects of the application has been improved, the author of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main functions of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and discusses the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in city planning application, for reference

Key word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city planning;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和深入应用,信息化工程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显,特别是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环节的城市信息化工程更是成为一项战略工作。在整个城市的信息化工程中,城市规划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又是重中之重,对城市规划与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理信息系统结合了地理空间分析技术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并引起各行业广泛关注。

一、地理信息系统的概念分析

GIS 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是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在计算机软硬件的支持下,运用系统工程和信息科学的理论,科学管理和综合分析具有空间内涵的地理数据,以提供管理、决策等所需信息的技术系统。简单的说,GIS是综合处理和分析地理空间数据的一种技术系统,是以测绘测量为基础,以数据库作为数据储存和使用的数据源,以计算机编程为平台的全球空间分析即时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成为了获取、存储、分析和管理地理空间数据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迅猛发展。

二、地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数据采集与编辑功能是指将各实体要素对应代码坐标输入计算机当中。

属性数据比较规范,所以许多地理信息系统都采用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除文件管理功能外,属性数据库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用户定义各类地物的属性数据结构。

2.3 制图功能

GIS的核心是一个地理数据库。建立GIS首先是将地面上的实体图形数据和描述它的属性数据输出到数据库中并能编制用户所需要的各种图件。

2.4 空间数据库的管理

有效数据采集和编辑后,形成了地理数据集。对此可以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来进行管理。

2.5 空间分析功能

通过空间查询与空间分析得出决策结论,是GIS的出发点和归宿。典型的空间分析有:

2.5.1 拓扑和叠加

通过特征叠加实现检索、图形剪裁、模型分析等功能。将存在共同特点的多边形要素的数据文件进行叠置,根据多边形边界的交点来建立具有多重属性特征的统计分析。

2.5.2 缓冲区分析

缓冲区分析是根据点、线、面的实体,自动创建其周围一定宽度范围的缓冲区多边形,它是GIS重要的和基本的空间分析功能之一。

2.5.3 空间集合分析

是按照两个逻辑子集给定的条件来进行逻辑运算。

2.5.4 地学分析

地理信息系统还提供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应用分析模块可以应用于不同领域,根据每一模块的特点来进行分析。

2.6 数字高程模型的建立

数字高程模型有三种主要的形式,包括格网 DEM、不规则三角网(TIN),以及由两者混合组成的DEM。

三、城市规划对信息处理的新要求

新时期,随着观念的转变,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领域对规划与管理信息的处理有了新要求。

3.1 类型数据处理的综合性

城市规划与管理涉及地理要素和资源环境 社会经济等多种类型的数据 这些数据在时相上是多相的 结构上是多层次的,性质上又有 空间定位 与 属性 之分,既有以图形为主的矢量数据,又有以遥感图像为源的栅格数据,还有关系型统计数据,并且随着城市社会的发展,数据之间的关系将变得更为复杂,这就要求对统计数据与现状图件进行综合分析。

3.2 服务对象的多层次

现今,规划与管理信息的使用对象,不仅有政府主管部门 专业部门和公众的查询需要,还有管理 评价分析和规划预测的不同用户的需求 由于服务对象的多层次性,这对规划设计与管理信息处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3 时间上的现势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必须加快其更新速度,以适用城市的加速发展 此外,由于弹性规划 滚动规划模式的倡导,规划的制定与修编周期大大缩短 这些变化对规划与管理信息提出了 逐日更新 的要求,以确保信息在时间上的良好现势性。

3 4 空间上的精确性

由于现代规划与规划管理结合的更加紧密,规划设计正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层层深入 互相衔接,最终必须落实到地上 这在空间上,要求提高规划布局图空间定位的精确性。

3 5 信息管理的规范化 智能化和可视化

从规划编制到规划实施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数据,包括现状的和规划的,而在规划实施后又有了新的现状数据 因而,规划信息管理任务日趋繁重 如何将规划数据规范化,并进行科学的组织与管理是现代城乡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 同时,如何与办公自动化实现一体化,并对信息产品进行可视化处理,以便用户简单 明了地进行使用,也将是未来城乡规划信息技术研究的重要方向。

四、地理信息系统在城市规划中的主要应用

4.1 资源管理及配置(Resource Management Configuration)

主要应用的领域包括农业、林业、矿藏等领域,解决各种资源分布、分级、统计、制图等问题。解决更重能源及资源上的配置,保证资源合理和发挥最大效益。

4.2 城市规划和管理(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空间规划是地理信息系统重要应用领域之一,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来对城市规划和管理具有深远意义。主要是解决城市资源配置等诸多问题。

4.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可以解决例如如何安排最佳的人员撤离路线、并配备相应的运输和保障设施等问题。

4.4 地学研究与应用(Application in GeoScience)

对地形地貌分析、流域分析、土地利用研究、经济地理研究、空间决策支持、空间数据统计分析、制图显示等都可以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工具完成。

4.5 商业与市场(Business and Marketing)

商业设施的建立充分考虑其市场潜力及诸多商业问题,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分析和数据库功能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4.6 分布式地理信息应用(Distributed Geographic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机遇网络时代的地理信息系统可以通过网络来实现地理信息的分布式存储和真正意义上的信息资源共享。

4.7 城市规划管理(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的辅助设计、进行城市管理的辅助决策、规划控制等工作。

4.8 国土及地籍管理(Land Information System and Cadas-tral Applicaiton)

GIS 利用现有的遥感数据,可以有效的对土地利用动态变化进行分析评估研究,包括土地和地籍管理涉及土地使用性质的改变、地籍权属关系变化、地块轮廓的变化、等许多内容,都可以通过GIS来高效、高质量地完成这些工作。

4.9 生态、环境管理与模拟(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Modeling)

实现对区域生态规划、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削减分配的决策支持、环境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支持、环境保护等设施的管理、环境规划等。

4.10 基础设施管理(Facilities Management)

城市的地上地下基础设施(电信、自来水、道路交通、天然气管线、排污设施、电力设施等)广泛分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且这些设施明显具有地理参照特征,无论是进行管理、统计、汇总都可以借助GIS完成,而且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4.11 选址分析(Site Selecting Analysis)

不同的区域地理环境有所不同,可以根据不同的特点,综合考虑资源配置、市场的发展潜力、交通是否便利的条件、地貌地形特征、环境影响等因素,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选择最佳位置,这也是GIS的一个典型应用领域,充分体现了GIS的对空间的分析功能。

4.12 网络分析(Network System Analysis)

通过建立交通网络、地下管线网络等的计算机模型,使用GIS来研究交通流量、进行交通规则、处理地下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13 可视化应用(Visualization Application)

以数字地形模型为基础,可以建立一定区域区域等三维可视化模型,实现多角度浏览。

五、结束语

总之,GIS 技术的发展,为社会诸多行业领域的发展带来了机遇。目前 GIS 技术推广到城GIS系统以处理和分析空间数据功能,为城市的规划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并演绎出丰富多彩的系统应用冠能,满足用户的广泛需求。

参考文献

[1]宋小冬.叶嘉安.地理信息系统及其在城市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

[2]龚健雅.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