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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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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第1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现代金融包括的范围是很广阔的。从市场的角度看,金融市场至少包括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仅仅解决的是资金问题,而证券市场不仅解决的是资金问题,还能提升经营理念、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组合。因而,发展现代经济离不开证券市场的支撑。

(一)依托证券市场可以推进西部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的东部地区凭借着证券市场十多年的“关照”,已良好地推进了经济的发展。而西部地区上市公司规模小,筹资能力有限,经营成本较高,整体业绩不尽理想,作为地区经济特点的代表作用没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对地区经济发展贡献不大。这些都充分说明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利用程度不高,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各种功能,包括筹资、转制、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分散风险等功能还没有被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因此,发展证券市场能加快西部地区的股份制改革,规范现有的股份制企业,发展新的企业,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股份制企业可以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股份制企业的数量和规模,这是发展证券市场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同时上市公司还应该主动利用西部大开发的良好契机,不仅使公司融入国内市场,同时还要融入国际大市场,提高公司的再筹资能力。这是发展西部上市公司的关键所在。

(二)西部经济发展,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来源,证券市场可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资金保障

西部大开发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这些建设资金仅靠间接融资渠道、国家支持和自身积累,将很难满足西部开发的需要。解决西部地区资金问题的有效渠道是依托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证券市场对西部企业来说,可以直接融资造血,扩大再生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产重组并转换经营机制,激发企业的经济发展活力。证券市场对整个西部地区来讲,可以大量引进资本,改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就业,从总体上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支持西部更多运用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手段筹集资金,可以考虑以下倾斜政策:①是国家在分配建设债券发行额度、批准股票上市以及设立各种基金时,应优先考虑西部,允许其增加证券品种并鼓励优化品种结构;②是制定有利于西部发展的债券优惠政策,允许西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盘活并利用西部现有资金,支持一批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建设。同时还要继续加强西部企业债券的发行,采取优惠政策,如放宽对企业债券的种种限制,允许企业债券利率高于国债利率促进证券市场发展。

(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提升,需要有证券市场作为调控的平台得以实现

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多年来沉积的问题。借助证券市场的发展,这一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因为证券市场为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收购、兼并和资产的整合,淘汰落后的企业和产品,提升传统产业,企业的竞争力会增强,而基础差、发展空间小的企业会被淘汰出局,使新兴企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就是证券市场的作用,通过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不仅如此,西部企业的结构调整也可以重点依托证券市场,利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手段,使存量资产优化配置,其效果比利用信贷市场、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和财政贴息的办法更为明显。

(四)依据证券市场,提升西部地区企业经营水平,更新经营理念

股份制企业是证券市场的主体。由于我国东西部区域经济差异明显,所以西部股份制改革和市场准入的标准自然不能与东部一样。对于那些虽然目前低于全国交易所上市标准但是在西部地区属于条件好、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可通过深市的创业板市场获得一个上市的机会,这样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从而也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创业板市场可以为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等众多被挡在主板市场之外的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以促进西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企业通过上市可以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适时地找到合适的改进方法,提升企业经营水平,更新经营理念。其次,企业改制、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作为西部的公众企业、上市公司必须在社会监管下,科学化决策、市场化经营,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证券市场还应强化源头过滤机制,进一步落实股票发审制度的改革,这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市场的基础。

二、具体措施

如前所述,西部地区的金融所有制结构单一,严重制约了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数据显示:从上市公司的地域分布来看,到2002年底,全国共有1217家上市公司,其中西部只有209个,占全国的17.17%,除四川省上市公司数量较多外,其余西部各省平均仅有10多家,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很直观地反映出了证券市场在西部的发展现状。

(一)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在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

首先,要走出对证券市场的认识误区和由此形成的监管理念,加大市场化力度,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促使资金向更有效率、更有竞争力的企业流动;其次,要严格执行《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机制的市场化,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让那些长期亏损,不符合继续上市条件的公司退出证券市场,真正发挥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再次,在西部地区鼓励上市公司进行以市场为主导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推进并购重组机制和模式创新,做优做强上市公司,并且,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应始终把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放在首位。

(二)在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步伐加快的条件下,证券市场可以吸引外资为西部经济发展服务

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世界金融市场的一大发展趋势,其本质是国际资本跨国间的自由流动,这是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结果。我国证券市场由于发展历史较短,市场化体系不够完善和成熟,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还比较低,对国外资本的市场准入也比较严。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服务业正在一步一步地对外开放,我们应当在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为扩大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而不断努力,通过吸引外资发展西部经济。在资金上,西部地区利用国际化优惠贷款的比例将从以前的60%提高到70%左右,我国金融机构在贷款上也将对外商投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在投资领域方面,外商投资在西部的领域和部分限制将有所放宽;在利用外资方式方面,鼓励中西部地区通过多种方式引进外资,除了传统的合资、合作、独资外,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进BOT、证券融资等方式,扩大外资利用途径。

为此,政府应积极扶持西部地区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如蒙牛;积极吸引QFll进入西部地区引领产业投资的战略导向;鼓励以资产重组的方式吸引外资。这种有政策支持的吸引外资将会对西部证券市场发展十分有利,它将会对我国西部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商投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门人才,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保持西部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步伐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借助证券市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西部地区持续实施开发的关键环节。针对西部地区的优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和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能源矿产资源,大力发展旅游等服务业,走一条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的新路子。这种产业结构的调整须借助证券市场,通过证券市场在新股和债券发行上市等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通过大规模的企业兼并和资产重组,可以鼓励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实现“借壳上市”。

第2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摘要:投资银行是证券市场的媒介,在证券市场中发挥着沟通各市场参与主体,促进市场高效运作的作用。发展投资银行是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发展的内在呼唤。当我国投资银行激烈的竞争中不断成长、壮大后,我们会感激是竞争给了我们成熟与成功的机会。

关键词:融资结构;投资银行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机遇与挑战;发展趋势。

1、中国投资银行业存在的问题

对于我们当前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中的中国经济来说,经济的重组实现成了中国经济未来的希望的关键点。而从容应对经济重组的制度关键是融资制度的创新和投资银行的发展。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传统的证券市场门槛过高,可望而不可及。近年来国家和地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各项政策和企业需求的吻合度有限,造成了金融市场的不平衡。达到信贷标准、赢利性良好的企业未必需要贷款,而急需资金支持的"微型企业"和初生期企业却因达不到各类政策标准而被拒之门外,形成了一个怪圈。所以发展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是融资制度创新的突破点和必然要求。投资银行的业务包括租赁业务、咨询业务、资产证券化和从属业务。

近20年改革的使居民成为最大的盈余部门和储蓄主体,企业成为最大的亏损部门和投资主体,储蓄与投资主体分离,且差异不断扩大。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投资结构的多元化、社会化要求社会融资结构的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以有效实现储蓄与投资的再聚合。

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融资制度改革严重滞后于分配改革导致股权与债权之间的比例关系并没有真实合理地决定和体现公司基本权利分布状况,其融资结构没有产生应有的治理效应。融资结构仍以垄断信用于国有银行为典型特征,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分割储蓄信贷市场,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的比重虽然不断提高,但仍然占极少比重,社会资金直接转化企业资本机制缺位,收入分配结构和社会融资直接转化企业资本机制缺位,收入分配结构和社会融资结构严重错位。国有企业资金需求"刚性",依赖国有银行贷款,负债率不断攀升,债台高筑,陷入严重的债务困境;居民投资渠道和选择空间狭小,居民盈余在银行部门高度沉积,低风险甚至无风险,收益稳定;国有银行软资产硬负责,信贷资产质量恶化,成为各种社会经济矛盾的焦点和货币信用风险的集结点;财政收支连年失衡,赤字积累负担加重。其结果是社会资金有效环流机制严重梗阻。

2、创新市场融资制度是解决目前中国投资银行存在问题的关键。

要解决目前中国投资银行存在问题,必须优化社会资金环流的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市场融资制度,大力发展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打破国家垄断信用的金融制度,推动融资市场化、融资结构多元化、资本形成社会化。投资银行是证券市场的媒介,在证券市场中发挥着沟通各市场参与主体,促进市场高效运作的作用。投资银行的沟通资金供求功能主要表现在:它一方面使资金盈余者充分利用多余资金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缺乏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投资银行充当资金供求双方媒介,但不介入投资者和筹资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中。

投资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上主要中介者之一,在证券市场中起着沟通各市场参与主体、促成市场高效运作的作用。在一级市场上进行证券发行承销,在二级市场上投资银行以经纪商、交易商和做市商的身份出现,对稳定证券市场、促进证券流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投资银行还是一个重要的信息基地、研究机构,它使得国内外经济信息、市场信息、行业信息通过汇集、整理、分析、研究、种种途径介入证券市场,使得证券市场得以在公平、公正、公开条件下运行,保证市场价格形成的客观性。证券市场要发展不仅依靠市场规模的扩大,而且有赖于市场结构的不断优化,投资银行正是迎合了这一要求,一方面通过承销、私募等各种方式扩大市场规模,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开拓新业务进行金融工具创新使得金融业不断推陈出新,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投资银行通过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不仅有效地控制了自身风险,同时,使证券市场各种交易更趋活跃,流通性大大增强。实现生产规模化,促进产业集中我国目前已有的证券公司业务大多只局限于一级市场的股票、债券承销和二级市场的上市推荐、和自营等这些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领域,只有极少数的几个较大型的证券公司涉足到股份制改造、并购、咨询、基金管理等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业务,这显然与我国股份制改革的试点性和证券市场发育的初期性有很大关系。但问题是业务范围的狭窄、股份制改造的试点性及证券市场发育的初期性这三方面因素相结合,又共同促使了现有证券公司在

一、二级市场上的过度竞争这一不良趋势。而且更严峻的是竞争还不仅限于此,一大批兼营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证券经营部门也都加入竞争者的行列。过度竞争的结果是一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利润降低,业务量不足,甚至出现亏损。于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抢夺有限的业务,他们不择手段,进行违规操作,多次酿成金融风波,不仅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反而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中国以券商为主体的投资银行将在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国企改革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除了作为中介机构,担当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外,还要借助资本市场,帮助企业盘活巨额国有资产存量资本,促进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建立。从服务对象的规模和要求看,中国券商目前的实力是很难满足这一业务要求的。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效益,也是一些国内券商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中谋求生存的途径。增加自有资本金,扩大资产规模,更是国内券商走向国际证券市场大舞台的必然要求。券商重组方兴未艾,区域性重组成为阶段性特征。从各国投资银行业的演化看,行业积聚和集中是二战以后的一个基本现象,这一趋势在近20年来表现尤为突出。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短短几年里,券商数量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券商业务单一重复,规模偏小,缺乏竞争实力的情况普遍存在"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市场竞争法则,将使中国券商也走向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道路,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最终形成合理的行业结构与布局。业务向国际化发展,一批实力较强的跨国投资银行将逐步涌现。国际融资出现了证券化的潮流,这促使国际资本市场得到迅猛发展;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和跨国公司的全球化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国际上的跨国兼并风起云涌。这种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给作为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核心的投资银行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各国实力强大的投资银行纷纷进入国际市场,业务经营上呈现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而且其海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呈日益上升之势。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现阶段属于发展初期,无论从市场组织系统、法规建设与监管能力,还是从市场参与者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上看,中国目前阶段选择银证分离模式都有着必然性与合理性。 新晨

参考文献:

[1]董新保:高科技与香港经济.三联书店有限公司,1999。

[2]程漱兰:世界银行发展报告20年回顾.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

[3]于亦:中国金融改革与创新.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

[4]王国刚主编:资本账户开放与中国金融改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5]马金军,杨志平.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对我国的借鉴[J].财经论丛,1998(1)。

[6]王海滨: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与发展前景[J].铜陵学院学报,2003(3)。

第3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证劵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解决策略;未来趋势

一、证劵市场理论概述介绍

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从广义上讲,证券市场是指一切以证券为对象的交易关系的总和。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证券市场定义为: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根据供需关系来决定有价证券价格的一种交易机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二、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

1.证券市场规模过小

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 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资本市场主体缺位

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

3.流动性不足

检验市场流动性通常可从交易量和成交价的关系入手,二者的关系越密切,流动性就越差。美国股市中二者变化的关系指数为0.01,而我国沪、深A股市场的关系指数分别为0.52和0.40,说明我国股市整体流动性是比较差的。造成股市流动性差,一方面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国家股不能进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场交易微弱有很大关系。流动不足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这将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产生不利影响。

4.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

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措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二、我国证券市场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1.上市公司问题较多

目前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虽然有一些较优秀的上市公司,但所占比例不多,而从当前市场新上市公司问题仍然严重,比如上市的次新股,金证股份、东方宝龙、通威股份等上市后就变脸,业绩由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优异,几个月后就变为亏损公司,这说明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包装上市问题,另外部分上市公司融资后项目突然块规变更现象也较突出,这是目前证券市场中较为敏感与执法不严的具体表现。组织上市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主动发现问题并自觉纠正,增强依法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深化和推动上市公司治理工作,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和各项议事规则,增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制度保障,逐步建立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根除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高回报的、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上市公司。

2.投资者队伍有所改善

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力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未来证监会还应对投资者进行调查,对其行为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对派出机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完善制度与立法,保证投资者教育的正规化、常规化;理顺工作流程,通过规章、规范性文件提供制度性保障。

3.市场避险机制薄弱

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来看,市场避险机制出了前期推出的股指期货几乎没有,中小投资者只有买入股票等待盈利,而做空机制从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亏损,对于公平交易的市场而言,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在慢步前行。虽然后来股指期货弥补了这一点,但是由于入市门槛太高,不是普通投资者能做的。市场上缺乏普通投资者的做空工具。未来应该加快投资品种的开发,也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投资品种来解决我国证券市场做空机制。

4.完善市场法律法规

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虽然证券市场按照《证券法》的要求在规范方面作了很大努力,市场秩序有了一定改观,但是《证券法》存在的先天不足毕竟给市场带来了难言的困惑。针对这些法律缺陷的问题,建议尽快出台《证券法》修改方案。同时,对市场不适应新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有关法规,要及时完善和补充。在执法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秉公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三、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1.制度创新将全面推进

证券市场制度创新主要围绕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资本市场功能深化与延伸,主要是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管理层已经多次明确表示要疏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障碍,支持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二是证券法律法规的创新,如《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改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证券民事赔偿法规的建立等已提上历史日程;三是监管制度的创新;四是国有资产证券化与国有股流通制度的创新;五是企业融资、购并重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创新。

2.市场组织结构的多元化与专业化趋势

第一类主体是市场供求主体,是投资人和发行人,投资人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人包括股票发行人、债券发行人以及其它金融产品的发行人。投资人和发行人是资本市场的主角,是最主要的参与者。第二类主体是服务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咨询机构、投资顾问、新闻媒体、网络服务与信息技术提供商、登记结算公司等等。当然,有些角色是有交叉的。第三类主体是指市场组织机构和自律性机构,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这两个非常重要的角色。第四类主体是监管者,证监会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角色。同时证监会并不是资本市场的唯一监管者,不少监管职能分布在其它部门。在成熟市场中各类主体之间既有专业化分工,同时又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因此,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市场结构的多元化与专业化趋势将非常明显。

3.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趋势

目前,中外合资券商、合资基金已经进入前期运作阶段,QFII也在实施之中,外资购并国内上市公司股权已经没有制度障碍,外企在国内市场上市也即将成为实现。二是投资理念会从盲目投机转向价值投资,股票定价逐渐以长期价值为基准,投机价值有所减弱,股票换手率下降,蓝筹股成为市场的主流;三是市场运行受市场本身规律的制约加强,“政策市”的特征将有所弱化,“机构市”特征将有所加强,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市场的波动性日渐减弱,股市波动主要来自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四是国内股市与国际股市的联动性将逐步加强;五是证券市场监管手段、方式逐步与国际接轨,证券市场制度包括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等也将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参考文献

[1]李多全.证券投资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第5次印刷

[2]秦正星.2012年对证券市场发展的六项建议,新浪财经,2012年08月15日

第4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信息披露;证券监管;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4-0072-02

公司治理结构的中心内容是如何处理好公司所有者对公司各项事务的监管,因此信息披露是其中的核心环节之一。信息披露制度是世界主要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这一理念无论是在崇尚公开信息披露监管哲学还是在崇尚实质性审查监管哲学的国家同样受到尊重和认可。而这两种监管哲学同时在世界范围内采用着不同的形式来实现信息披露制度这一核心内容,即当前现存的两种主要监管模式:完全信息披露方式和实质性审查方式,又被分别成为申报制和核准制,也就延伸出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两种理论根据:完全信息披露主义和实质性审核主义。

一、完全信息披露主义

1.完全信息披露主义的含义。完全信息披露主义是指“为使有价证券之发行公司完全公开有关其证券为投资判断所必要之情报,而投资决定之本身则委托诸投资人之自由判断及其责任者” [1]。依规定发行者在向主管机关申报并公开有关资料后,如果经过一定期间后主管机关对申报没有提出异议,申报者就可以取得发行证券的资格,无须主管机关核准,因而又被成为申报制或是注册登记制。

2.完全信息披露主义的历史发展。依靠完全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保障投资者的工具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而完全信息披露主义思想的经典阐述体现于美国大法官布兰代斯在 1967 年的《他人的金钱》一书中,他认为,公开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与产业弊病的矫正政策而被推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完全信息披露制度在证券监管中的集中表现在 1933 年美国联邦《证券法》。美国 1933 年证券法起草时,第一次草案采用实质审查原则,规定股票如不符合一定标准,联邦政府有权禁止其公开发行。但这一立法原则与罗斯福总统的想法大相径庭,他本人崇尚布兰代斯的理论。这一理论体现了对“买者自慎”原则的修正,而朝着“卖者审慎”原则倾斜。而这一理论也成了主张完全信息披露主义的写照。在这一理念指引下的制度必然是朝着寻求最低程度政府主动介入的方向设计和发展。

3.完全信息披露制度的评价。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信息披露制度在证券市场中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也必须明确这一制度中的优缺点。(1)优点:第一,由于证券机构只是对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作形式审查,而并不涉及审核发行申请人及其发行的证券的实质条件,也不对证券及其发行行为作任何价值判断,因此证券机构在各方面的投入就减少了很多。第二,该制度由于对公司发行证券行为仅仅设定了信息披露完全真实的要求,因此,这种制度事实上没有对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的筹资行为设定严格或是苛刻的市场准入规则。第三,该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政府对于市场运作的干预,从而减少了因政府不当干预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同时由于市场价格本身作为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参照物,因而市场力量也成为制约政府滥用权力的有效工具。第四,该制度的存在有助于形成完善的有效信息传送途径,有助于培育市场的理性和投资者接收信息、分析信息并且从事理性投资的能力,这对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理性具有潜移默化但却是巨大推动作用。(2)缺陷:第一,该制度假定由于法律制度的存在,发行人能对与发行人和其发行证券有关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真实、自愿、及时的披露;第二,该制度假定已经有一种或是集中可以有效传递所需要的信息的有效途径的存在,能将发行人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及时地传递给每一个投资者;第三,该制度认为每一个投资者在获得上述信息后,都能够借助自身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信息进行一系列的理性处理,从而作出有助于自己的投资决策;第四,该制度假定全面、真实地公开关于发行人本身和其证券地信息能够及时迅速地反映在证券市场的最新交易价格上,即证券价格与信息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说的“有效资本市场”假说 [2]。作为对证券市场有一定了解的人都不能看出上述假设并不是在任何证券市场中都能完全具备的。即使在相当完备的证券市场中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假设畅通无阻。因此,仅仅基于信息完全、充分披露便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假定是存在疑问的。而只要这些疑问存在,完全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和普遍适用性就将受到挑战。也正是处于上述疑惑的考虑,在美国这样一个证券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度中,一些州的“蓝天法”采取了与联邦证券法完全不同的原则,从而相互补充来最大化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实质性审核主义

1.实质性审核主义的含义。实质性审核主义意味着证券之发行,必须先经过主管机关之核准。主管机关就发行人之实质条件予以审查,发行人必须符合一定之发行条件,主管机关始予核准。故又被成为核准制。核准制为欧陆国家及美国多数州的证券法所采取。实质性审核对于证券发行,不仅仅限于对发行人全面真实地、公开地披露其或是其发行证券的信息,而且还通过公司法或是证券法对证券的发行作出相关实质性的要求,设定统一的规范标准。证券管理机关不但要审查发行人所公开披露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要更关心发行证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投资标准。由此可以看出,实质性审核更重视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而不是以行为个体的自由权为本位,其表达的是政府对证券发行人及其证券本身投资价值的深切关注,并且实现了在公众与个体选择权、效益与公平、市场自由与国家干预等这些相互对立的概念之间为寻求和谐而不得不作出的艰难抉择和权衡。

2.实质性审核主义的评价:(1)实质性审核主义并没有摒弃完全披露主义的基本要求,即对发行证券的形式审查,相反该制度是建立在完全披露制度的基础上的。由于实质性审核制度吸收了完全披露制度的合理内核,从而使投资者获得了双重保护。一方面,投资者可以像在完全信息披露制度下一样依照获得的信息作出投资判断;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在此之前的实质性审核,保障提供给投资者的证券具备法律要求的投资价值。(2)实质性审核主义的不足之处:第一,与完全信息披露主义相反,实质性审核主义的完成需要耗费证券管理机构大量的精力与财力以及时间。这样以来就在证券发行的最初阶段便影响了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挫伤了因为时间延误而失去最佳融资时机的申请人的积极性,而证券管理机构也必然陷入了决定日常经济事务和管理琐事的低效工作圈子中。第二,实质性审查的前提是证券管理机构的审核以及该审核是正确的。而在实际操作中,审核的准确性影响了企业经营并且给投资者权利造成负面效应。而当企业或是投资者基于此而对证券管理机构的能力失去信心时,实质性审查制度便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第三,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规模不同的公司采取同一的发行标准,显得该制度过于机械,灵活度不够。第四,由于有了证券管理机构的事先核准,从而使得投资者产生了依赖心理,误认为只要是证券管理机构核准发行的证券,其相关的信息就是完全的、真实的、准确的,因而在进行投资时就可以不再对其进行自我判断和理性分析。这样一来,不利于培育投资者成熟理性的投资心理与投资经验。另一方面,但发行人利用欺诈等手段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后,由于投资者的依赖心理,有时又有管理机构的失误,从而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非常严重的。

三、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趋势

面对两种信息披露制度,笔者认为此两者之间,并非完全相互排斥,有时亦可互为补充。在过去的十几年年间,信息披露制度无论是作为一种单纯的独立管理模式,还是作为实质性审查制度的基础,其与实质性审查制度的发展轨迹出现不断兼容的迹象。从证券管理的立场上,两种管理制度在功能上是具有许多殊途同归之处的,而且它们的最原始动机在于保障投资权益也是共同的,只是所表现出的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式存在差异而已,可见他们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可包容可兼容性质。对于这种兼容的可能性的实证,我们可以从美国联邦证券立法与各州蓝天法之间的关系中窥见一斑。美国联邦证券法采用完全信息披露制度,而各州蓝天法则采用实质性审核制度。虽然 SEC 是美国证券法的主要执法者,但每个州都有自己的证券管理机构。许多州把反欺诈任务留给了 SEC 和许多相关机构,但是至少它们还握有要求证券注册和报告的权力。无论如何,这两种管理制度共存并和谐配合运行的例子存在着,它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造就了美国证券市场的繁荣与声誉,使之成为最富有影响力和透明度的证券市场。

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不断完善的新兴市场,分析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变“审批制”为“核准制”更具有与计划经济时代彻底决裂的意味。新实施的《管理办法》第37、58条规定体现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交易品种、交易主体、交易规则的不断的丰富将会使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断向前发展。而政府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在相关法规制度方面要求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样可以依靠股市的发展,通过市场这个无形的手的力量来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发展。 改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不仅需要从监管部门的法规开始,同时也需要从内部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能力,此外,整个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也会客观要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第5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行为;证券市场;平衡

所谓机构投资者,即金融市场从事证券投资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养老、投资基金以及银行等,是中国证券市场中重要的投资类型之一,也是中国证券市场中最主要的投资力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拉开了发展和培育机构投资者的帷幕。国际清算银行在1998年的年报中也曾指出,机构投资者行为必将成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需要重点予以考虑。由此可见,分析和研究机构投资者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尤其是对证券市场平衡的影响,对稳定证券市场的发展,降低证券市场的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特征分析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规模也随之增大,机构投资者在国内市场中的地位也日益凸显。机构投资者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其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共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动性偏好

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并且机构投资者具有持股比例大,投资规模大等特点。然而机构投资者大多比较重视如股票、基金等的流动性,流通股本及总市值大的股票也极易受到机构投资者的偏爱。在买入或卖出股票的过程中,机构投资者若从市面上得知市值大的股票等,便会大量买入,以便增加基金份额,一旦爆发金融危机,或者企业破产等,机构投资者便会大量卖出股票,以便趋利避害。这种大规模的股票流转在一定程度上会使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增大,增加金融交易的风险性,给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2、羊群效应

羊群行为,即群众心理,社会压力等。最早出现在股票投资中,主要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现象,盲目从众,致使在某段时间内买卖相同的股票,这也是所谓的“羊群效应”,在机构投资者中也是一种常见现象。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若某一机构投资者对某种特定的金融资产采取交易策略,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对信息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竞相效仿,采取同样的交易策略,即形成“羊群效应”。总之“,羊群效应”是由个人理导致的集体的非理的一种非线性机制。

3、短视行为

短视理论认为市场参与者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当前,尽管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一直将长远的利益发展目标作为主要的投资方式,但一旦出现短期的获利行为,部分机构投资者便会强调短期的经营成果而放弃长期的投资行为,并在原有投资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投资方式和投资工具等。更有甚者会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控制某一市场,扰乱整个证券市场的秩序,这种行为即短视行为,它能够在短期内使机构投资者获取一定的利益,但这种投资行为具有非理性化,盲目以眼前的利益为目的而忽视长远利益必然会加剧证券市场的动荡,给机构投资者以及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带来严重的威胁。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分析

证券市场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的平衡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的平衡,即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和稳定性,其具体分析如下。

1、波动性趋势分析

波动性是综合反映证券市场的价格行为、衡量市场质量和效率的最有效的指标之一。随着我国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上升,我国证券市场的波动性也随之增加。如我国资本市场基金,目前我国部分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比例均高于其他市场基金,并且与上证指数基本趋于一致。由此可见,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与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紧密相关,股票涨跌、股价指数、股价振幅指标或总体收益率等机构投资者行为均有可能反映出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性。总之,证券市场波动性过大不仅会给机构投资者的利益带来一定的损失,扰乱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稳定性趋势分析

稳定性即股票市场价格趋于理性化的波动状态,是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相对于波动性而言的一个重要现象,也可称为正常波动行为。与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性相似的是,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同样与机构投资者行为具有密切的关系。股票价格正常波动是证券市场得以发展的基础,对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由此可见,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否直接关乎证券市场的生死存亡,股票价格正常波动不仅能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利益保障,使证券市场的秩序得以规范化,还能避免金融市场动荡的发生,更好的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三、机构投资者行为对证券市场平衡的影响

机构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其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平衡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有利影响

第一,有利于改善证券市场结构,推动证券市场发展。机构投资者作为金融市场中从事证券投资的法人机构,其投资行为受许多方面的监管,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规范性。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否,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理性化的机构投资行为不仅能够改善证券市场结构,保障证券交易安全,还有利于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推动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第二,有利于丰富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扩大证券市场容量。机构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主体,通过专家理财和规模效应,进一步吸引部分潜在投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集中经营。这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市场资金的供给渠道,降低证券投资者的投资风险,还有利于丰富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促进证券市场的活跃和市场容量的扩大,为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第三,有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国外相比,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相对较晚,国际化程度也相对较低,极易致使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加大。但伴随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深入发展,我国为顺应客观形势需要,相继推出适应市场并且相对成熟的基金品种,即允许国外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的QFII和允许本地投资者向海外投资的投资者机制QDII。这一投资行为不仅有利于加速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还能够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2、不利影响

首先,机构投资者的流动性压力不利于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由于机构投资者本身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无论是在金额方面还是数量方面都远远大于个人投资者,因而证券市场的价格极易受到交易变化的影响。如果近期股票市场形势大好,机构投资者势必会大量购入股票以增加基金份额,若遇到证券市场萧条或金融危机等状况,那么机构投资者便会大量抛售股票。这种大量购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行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大大降低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机构投资者的羊群效应加剧了证券市场的波动性。羊群行为是证券市场中的一种特殊的非理,是投资者在对信息环境不确定、信息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而盲目效仿他人决策的行为。由于羊群行为涉及到的投资主体较广泛,因而极易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当某一机构投资者的交易策略被更多的机构投资者效仿时,则很可能会造成特定金融资产价格的大幅度变动。如市场出现重大利好消息,大多数机构投资追随者便会跟风购入大量股票,而一旦市场不景气,便又会大量抛售股票,这种盲目的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证券市场金融工具的价格非正常地骤涨骤跌,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加剧,证券市场的秩序陷入混乱局面,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最后,机构投资者的短视行为不利于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均以投资盈利为目的,机构投资者亦然。机构投资者虽然将长期的投资策略作为主要的投资经营方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旧以获利为主要目的,一旦市场上出现短期获利的投资行为,机构投资者便会将以往长期的投资理念抛之脑后,向短期的经营成果迈进,不断改变投资方式和投资工具。这种短期性的投资方式或许会为机构投资者短期的投资带来盈利,但并不能为长期盈利提供保障。严重的操纵市场的非理性投资行为甚至会扰乱证券市场的秩序,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性,不利于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综上所述,机构投资者行为是证券市场的指向标,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否取决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理性化的机构投资者行为会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而非理性化的机构投资者行为则会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性,阻碍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应充分重视机构投资者对市场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引导多元化、高实力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进入证券市场,以便更好地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保障证券市场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彭晓洁、丹、王安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差异分析[J].调研世界,2015(9).

[2]许年行、于上尧、伊志宏:机构投资者羊群行为与股价崩盘风险[J].管理世界,2013(7).

[3]冯菀蕙:机构投资者对中国证券市场稳定性的影响探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2).

[4]彭聪、彭丁:机构投资者交易行为对市场的影响:国内外研究概览[J].财会月刊,2012(33).

[5]王爱轻:机构投资者行为对股票市场影响的分析[J].中国市场,2014(8).

第6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摘要:中国证券市场创建10多年来,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是制度缺陷显然已经制约其发展,尤其不能很好地应对中国加入WTO后,经济金融全球化和证券市场国际化越来越激烈的挑战。加快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尤其是发展证券信用交易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尤为重要。本文在分析了市场环境变化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挑战之后,讨论了发展证券信用交易的意义及模式选择。

关键词:制度创新;信用交易;模式

一、制度创新——中国证券市场成长的动力

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发生着极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经济金融全球化趋势日强,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蔚然成风,中国加入WTO使得经济金融全球化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影响更加真切。

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无疑会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更多的是挑战。因为,中国证券市场有明显的缺陷:股价运行的极端不平稳性,投资者行为缺乏理性,极具计划经济色彩的中国式“分业模式”阻隔货币市场资金与证券市场之外,严重威胁到证券市场资金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

这就要求我们分析阻碍市场发展的因素,寻求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途径。证券市场作为社会经济复杂大系统的一部分,与外部环境之间总存在信息和动能等的互换,由此获得推动市场发展的外部动力;证券市场系统的各组成部分也是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这是其内部动力,而且是市场发展的根本动力(李启亚,2001)。中国证券市场要在国际化与市场化的趋势下获得发展,应加快对外部市场开放的步伐,以便从外部获取发展的力量;但最根本的应该是证券市场的创新,促使中国证券市场适应世界经济和国际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的过程。证券市场创新的内容很多,但是我们认为,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来说,最迫切最根本的是制度的创新。因为,大量的研究表明,体制、结构、机制和法律等制度性缺陷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解决市场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也应该从制度创新入手。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制度的创新;交易制度创新,即发展多层次的市场,并引入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监管制度创新等。就中国证券市场当前的形势来看,进行证券信用交易试点,并逐步引入证券信用交易,发挥买空卖空机制对于活跃市场,增强市场稳定性等方面的作用应该首先提上制度创新的日程。

二、证券信用交易及其效应分析

证券信用交易是有关机构对交易者在二级市场上的融资——保证金交易,包括融资和融券两种形式。证券信用交易在成熟证券市场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直接作用是投资人可以以较少的资金做较大规模的投资组合,进而刺激证券市场交易的活跃,提高证券市场流动性;政府可以通过调整保证金比例,达到调节信用供求和稳定股价的目的。但是我国现行的法规却将信用交易划为,这不仅使证券市场丧失了一种极为重要的稳定工具,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也使得无法获得满足的对信用交易的客观需求,各种形式的违规“透支”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实际上,信用交易作为连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通道,对克服“分业经营”情况下,银行资金不得直接进入证券市场,甚至被隔绝于证券市场之外,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效应不高的情况有直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引入信用交易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和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1.对证券市场发展的影响。证券信用交易机制的引入,将对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产生规范化的影响,有利于其不断成熟;而且证券信用交易将导致社会资金、银行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直接扩大证券市场上的资金供给,对提高证券市场的活跃性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1)可以完善股价形成机制,发挥市场缓冲器的作用。在实行审批制,各种证券的供给数量确定,本身缺少替代品的情况下,如果仅存在现货交易,证券市场将呈单方向运行,在供求失衡时,股价必然会胀跌不定,或者暴涨暴跌。信用交易与现货交易相互配合,可以增加股票供求的弹性。当股价过度上涨时,“卖空者”预期股价将下跌,便提前融券卖出,增加了股票的供应,现货持有者也不致继续抬价,或乘高出手,从而使行情不致过热;当股价真的下跌之后,“卖空者”需要补进,增加了购买需求,从而又将股价拉了回来。买空机制也同样可以发挥类似的缓冲器作用(屠光绍,2000)。

(2)可以提高市场连续性,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如果投资者出于某种原因长期持有股票,而不轻易卖出,那么二级市场上的证券交易必然陷于停滞,从而影响到证券市场的价格信号功能(这正是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情况)。此时如果有投机者参与买进,并以信用交易方式增加买进或卖出的力量,将会促进市场交易。更重要的是,股票卖空交易本身存在一种使股价连续的内在机制。如果硬性的规定卖空价格必须高于前面最近一次股票的成交价,这种机制可以有效地缓解股价下跌的速度,维持股票市场的连续性。

2.对投资者的影响。利用信用交易,投资者可以小搏大,发挥乘数作用,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获利机会,在股价上升时获得数倍于全额交易的收益,当然一旦预测失误,在股价下跌时其损失也将数倍于全额交易。这种对收益和损失的放大机制,使得投资者在追求更高收益的同时面临很高的风险,由此可以培育更加理性的投资者,增强市场发展的潜力。

3.对管理部门的影响。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可以起到平稳市场的作用,为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提供了一种灵活、透明和制度化的市场调控手段,即保证金比率。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经验已经证明,保证金比率的高低是调节证券信用交易的有效工具,提高保证金比率可以紧缩信用,而降低保证金则可以放宽信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金融形势、股票市场交易状况等条件,通过信用比例的放宽和收缩来调节股市的供给和需求。这样可以使我国证券监管部门获得更加市场化的监控手段,摆脱过多依赖政策和行政手段的困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模式选择

进行信用交易试点,首要的是选择合适的运作模式,主要应该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信用来源问题;二是信用交易的监管问题。

1.信用来源。

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信用的来源,即提供信用的资金和证券的来源。根据是否有外部信用的介入,可以分为内部信用模式和外部信用模式。前者即远期交易,其特点是交易中的信用由买卖双方互相授予,无须从外部第三方引入。而真正具有代表性的是外部信用模式,在货币资本储蓄丰富和股票所有权分散的国家,证券信用交易一般采用外部信用模式。

我们所建议引入的也就是这种模式。在外部信用模式下,买卖双方可以从外部第三者处借入所需的资金和证券,根据是否存在专门的信用融通机构,外部信用模式又可以分为分散授信和集中授信两种。

在集中授信制度下,存在一个制度化、集中统一的证券融资公司专门提供信用交易所需的资金和证券;有关部门通过证券融资公司调控证券融资业务,以此控制流入流出证券市场的资金量。与集中授信不同,分散授信模式下,证券融资机构就是原有的证券商,不再另设专门化的证券融资公司。美国是分散授信的代表,而日本、韩国等则是实行集中授信。导致上述不同选择的根本性原因在于其信用经济成熟度的差异:美国是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完善的信用制度本身足以胜任调控信用规模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风险的要求。而日本、韩国等的信用经济并不发达,非市场因素、黑幕交易经常造成过度的投机,甚至由此引发金融危机,损害实质经济的运行。考虑到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以及信用经济不发达的现实,建议我国信用交易中采用单轨制的集中授信制度,即设立一家或几家证券融资公司,由其通过众多的券商向投资者提供信用融通。

2.监管模式。

证券信用交易的监管主要包括对保证金比率、信用限额、外界信用进入市场的监管以及自律管理等内容。

(1)规定并适时调整信用保证金比率是证券监管部门调控证券市场的有效手段,保证金比率的调高可以抑制市场过热,反之则可以活跃市场交易。信用交易最发达的美国,由联邦储备委员会决定和调整保证金比率,目前其初始保证金比率为50%,维持保证金比率为25%。韩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的初始保证金交易要求为40%或者以上,该比例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考虑到我国的信用状况,宜实行较高的比率,以降低信用风险。因此笔者建议初始保证金应高于50%,维持保证金应在30%以上。

(2)信用限额。过度的信用交易往往引发证券市场的过度投机,而我国证券市场上因为投资收益率较低,一直存在通过过度投机获利的普遍倾向。因此建议对信用贷款或融资规定较低的限额,根据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程度适当提高。证券融资公司提供的垫头信用总额宜以不超过其资本金为限。

第7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证券市场;自律监管;行政监管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及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特有的筹集资金、资产重组、公司价值发现及风险提示等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由于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复杂、资本虚拟性等原因,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极大。实践表明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提高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一、公共利益论简述

公共利益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公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维护公众利益只能由国家法律授权的机构来行使。市场难免存在缺陷,纯粹的自由市场必然会导致自然垄断与社会福利的损失,并且还存在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平问题。在现实经济中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市场失灵:自然垄断。假设在社会理想的产出水平下,只有一个厂商从事生产,该产业的生产成本最小化,那么此时的市场就是自然垄断市场。处于该行业中的每个公司都会在利益驱动下争相兼并扩张,之后形成垄断市场而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垄断者通过限制产量、抬高价格,使商品价格超过边际成本而获取超额利润,必然带来导致市场效率的丧失。"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未被交易双方包括在内的额外成本或额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果社会利益或成本与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间存在差异,那么自由竞争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尽管私人之间可能通过协议来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但达成协议的交易费用往往过高,而市场监管却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在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分布往往不对称,一般而言生产者比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生产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不是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来出售商品。这样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销售质量更好的生产者被迫退出市场以逃避损失,而质量较差的生产者则乘机占领市场,出现“劣货驱逐良货”的现象。信息不对称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费者能够据此区分产品质量的高下,监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由于市场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论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监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前,证券市场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体改委、国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机构及上海、深圳两地地方政府参与管理的形式。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以后,证券监管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委的执行机构,承担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国务院撤销了证券委,同年确认中国证监会为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如《公司法》、《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已颁布执行。作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范的框架。以沪深交易所设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走过了国外证券市场上百年的自然演进的发展过程,应当说政府的积极推进功不可没,然而毋庸讳言,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价行为在发生数年以后才被发现,而“琼民源”事件的查处过程竟长达两年。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弱效性。对违规行为处罚显得过轻。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贷款和透支操纵“琼民源”股价非法获利))万元,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外,仅处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以下从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独立董事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对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确立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地位的条款和细则;加强立法建设,增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增强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法制内容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适应证券网络化和市场开放的发展趋势,尽快制订适宜的相关监管规章制度。!从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同时,努力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监管激励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加强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派出机构监管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制度建设,切实搞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独立董事制度。首先,确立独立董事应有的社会地位,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最大决策的程度,培育并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其次,明确区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不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最后,加强关于独立董事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建立一个主体多元化,结构多层次,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逐步改变目前仅由证监会单方面垄断监管规则制订的局面,缩小行政监管直接作用于市场的范围。让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监管主体来填补行政监管收缩后留下的空白,强化自律监管对行政监管的制衡,多方面约束并尽可能减少政府机构执法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对监管者的监督在我国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保障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权力,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参考文献:

曹凤岐等,证券投资学(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郑燕洪,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与市场纪律———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的模型解析特区经济

第8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存款准备金率 调整 证券市场 影响

从目前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分析,我国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从而对我国经济市场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对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我国证券市场影响的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市场成熟度,与之相应的市场规模和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其将直接影响我国的金融体系的发展。

首先,从投资主体来分析:在现有的证券市场条件下,市场的投资主体正在发生变化。传统的市场主要是以各类散户为主,其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金额分散,数量较大,投资理念缺乏。但是,随着市场的改革和完善,证券市场上的主要投资者慢慢由各类机构投资者占领导主导地位,如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等等,当前,这类机构正在迅速发展过程中。证券市场投资主体的改变使得投资理念更加成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顺应了当前市场发展趋势。因此,这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带了很好的发展机遇。

其次,从证券市场结构来分析: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如一些高科技产业结构的比重正在加大,使得整个市场的科技含量提升,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问题。

此外,虽然我国市场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仍旧存在着一定的不足。首先,在证券市场中,产业主体大多数为一些国有企业,需要一些高科技企业加大高科技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的比重。其次,金融衍生品比较单一,需要加强金融工具的研究和开发,改变市场投资产品的单一性,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拓宽中国证券市场,并且此基础上,扩大其广度和深度。

二、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我国证券市场影响的分析

首先,对大盘综合指数的影响。在证券市场中,在不同的时期,存款准备金率都会有相应的调整,在调整过程中,主要通过资金供给,造成股票价格指数的波动。一般情况下,若存款准备金率上调,资金供给减少,股票价格指数下降;反之,其正好相反。但是在实践中,要结合其他影响因素和信息作用,做好各方面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将其作为一种政策信号的预示,并最终反映到股票的目前价格中。

其次,各板块代表性个股股价的影响。在以上分析中,我们得知,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受到直接影响的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为此,首先受到冲击的一定是资本密集型企业。在实践当中,存款准备金率如果下调,会增强货币供应量,促进整个社会的投资和消费,同时,也会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提高企业的业绩,推进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保证市场的稳定运行,若上调,那么其所产生的影响必然是消极的。但是,若以十次提高的存款准备金率为参考,则就会发生得出明显的变化,而不仅影响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而渗透到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中,并且再加上一些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必须会对个性股价造成影响。

三、政策和建议

(一)规范市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

在现行的市场环境下,需要通过规范市场发展,建立一个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对价格和交易数据,完善货币政策,针对其对市场带来的冲击,做出及时的应对处理,通过资产价格的变化直观地反映出货币政策的信号,避免投资者的盲目投资,在理性的思考下,带动股票市场的发展,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进步。与此同时,央行要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与其他的财政部门加强高度配合,健全证券市场的结构,完善证券市场体系,加强对不合理因素的控制,抑制投机活动和行为,强化金融风险管理,促进证券融资渠道不断规范。

(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灵活性,合理配置市场资源

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除了要加大宏观调控以外,还需要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灵活度。在这里以商业银行为例,在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时,必须要设置一个合理有效的调整区间,既要保证央行的利益,也要保证商行的利益,为此,需要提高政策高度,加强多种货币结合,实行货币政策组合,通过政策工具,从根本上解决现有的市场矛盾和经济问题,抵制过度投资。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实现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

(三)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效性,疏通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的渠道

在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对证券市场的传导机制并不明显。但是实际上市场利率效应、市场结构效应以及宣示效应是客观存在的,这显示了目前我国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之间的渠道并不畅通。因此,为要保证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就必须有提高政策传导机制的有效性,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推动金融业的稳定运行,与此同时,还要以现代金融体系为媒介,加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沟通和联系,提升金融体系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

四、总结

总而言之,要想证券市场的功能发挥,就要加强政策调整,使得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更加灵活、有效,提高经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甘路遥.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上证综指的影响分析[J]. 当代经济,2012(07)

第9篇: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券商 趋势

一、前言

互联网金融是指撇开传统金融中介而利用互联网成为金融中介,它只是传统金融在监管之外的一种生存形态,而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从而实现交易成本的降低和市场效率的提高。国家经济转型和深化经济改革的大环境给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条件,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金融模式对各个行业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证券行业特别是证券的销售环节的传统模式正在被改变,新的模式在互联网金融的作用下逐渐建立起来,同时在转型的过程中也给证券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有利影响

(1)由于交易主体和交易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以及虚拟化和成本的缩减,互联网金融会使证券行业的价值增长速度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同时互联网金融还会改变券商业务模式,催生网络经纪等新业态,这将带来新的竞争机会,使得未来竞争更加复杂化。

(2)互联网与证券行业的结合,对于市场的拓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券商可以升级目前的运营模式,将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其次由于互联网的优势,地域限制对证券产品的销售进一步缩小,券商有了更广泛的营销空间;再次网络有着庞大的高学历客户群体,这更为证券行业奠定了更广泛的优质客户资源。

(3)对于券商自身经营而言,网络平台相对以前的实体网点无论从从传播的速度以及影响面来说都有较大的优势,特别是从营销的成本角度来看,互联网的全面融入,大大改善了营销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的现状,人海战术的营销模式已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正在逐步显现,互联网券商凭借着低成本覆盖将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

(二)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不利影响

(1)证券行业开展互联网金融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比如现在流行的APP软件终端,还处于进一步完善阶段,其对于互联网的了解和技术运用还不够全面,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就目前情况来看,券商在这方面的投入和研发还需加强。所以证券业要以互联网为媒介开展业务,技术运用和数据的安全和数据的处理都是较大的挑战。

(2)由于互联网金融在国内出现的时间较短,市场环境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目前的一些证券法规和监管红线与券商要实现的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的冲突,这也一定程度阻碍了证券行业的发展。对于互联网金融,虽然国家出台了一定的鼓励政策,但是却没有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来规范这一领域;另一方面,对于新的模式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这样就使得证券市场环境较为混乱和无序,增加了证券经营的风险。

(3)互联网证券的出现,将会导致券商的盈利情况不容乐观,直接结果是佣金费用大幅下降,但由于我国的监管较为严格,所以实质上互联网券商的大战还未全面打响,目前还未对行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冲击。因此券商在今后只有发展高边际收益率的创新业务,降低对传统业务的依赖,逐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才能避免在新一轮的洗牌中被淘汰。

三、未来证券行业的发展方向

(一)证券行业将会更加的市场化

市场是靠价格来达到供求平衡的一种逻辑关系,任何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应当遵循市场价值规律。我国的经济正在不断的向市场经济转型,这就意味着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资本市场将会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同时市场化更能促进证券行业的高速发展,这就使得券商将会更多的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自身业务结构适应市场发展并参与到市场竞争。而金融市场的全球化会迫使我国证券行业投入到全球竞争中去。

(二)证券行业将会更加的专业化

证券行业的市场化促使了该行业的专业化加强,就目前互联网证券来说,券商对于互联网网络平台的运用还处于初级阶段。网络金融只是券商营销渠道的一种创新,并不是金融产品的创新,券商在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上没有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到来而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券商应该加大对客户需求的挖掘和分析,要细分客户,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分析客户的痛点和不满意的地方,要有敏感的市场感知和把握能力,还包括运用优势资源创造出客户需要的金融产品,然后利用强大的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深层次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可以说,随着竞争的加剧,证券公司之间的服务能力和专业人才将成为角逐的焦点。

(三)证券行业将会更加的国际化

证券行业市场随着互联网的运用,地域约束已经不存在,国家之间的相互竞争和资源交换将会成为常态,虽然全球化的金融危机可能会给证券行业带来挑战,但国际化仍然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证券行业国际化体现在了四个重要方面,即:证券业务的国际化、证券机构的国际化、经营理念的国际化以及专业人才的国际化。中国的证券行业要想在世界市场上立稳脚跟,必须要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证券行业将迎来一个新的时期,新的发展机制,新的运营模式将会陆续产生,未来的证券行业必然会沿着市场化、网络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我们也从国家的改革政策中看到,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应当要结合时代的发展,坚持长远的目光。

参考文献:

[1]龚映清.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影响与对策[J].证券市场导报,2013,11:4-8+13

[2]于晓东.关于互联网金融业态在我国分业金融环境下的证券业发展实务问题探讨和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