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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在省农委的悉心指导下,在吉林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吉林市农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市农业战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 “三化”统筹,实施“三动”战略,以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科技效益年”活动为载体,以“十项攻坚”立功竞赛为重点,攻坚克难、务求实效、开拓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
上半年,全市一产增加值完成46.5亿元,增长24.1%,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完成226亿元,增长28.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现8701元,增长9.1%。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粮食生产态势良好。全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67.23万公顷,较上年稳中有增,优质品率达到90%以上。目前我市整体苗情好于历年同期水平;园艺特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上半年,建成温室大棚2567栋;定植露地蔬菜3.54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400公顷;发展春季黑木耳5.9亿袋,增加1亿袋;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7万公顷,增加7000公顷。上半年实现园艺特产业产值45.3亿元,增长20%;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吉林大润德农产品综合开发等2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亿元。大力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服务,共帮助23户企业获得银信部门贷款3.5亿元;乡企工作扎实有效。在省乡企局的大力支持下,组织48户乡镇企业与建设银行对接,其中11家企业贷款申请得到银认可;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落实省市农业科技推广项目51项,推广面积60万公顷;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果。全市“样板村”和“示范村”共规划建设各类新农村项目520个,总投资10.7亿元。上半年建成项目175个,完成投资5亿元;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农村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下半年,吉林市将努力实现一产增加值214亿元,增长13.8%,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245亿元,增长25.6%,粮食产量达到110亿斤,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增长16%以上的目标。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实现高产稳产目标;二是着力提升园艺特产业发展水平,继续抓好园艺特产五大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推进投资3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四是认真抓好乡镇企业工作,深入推进乡镇企业“创业杯”竞赛活动;五是继续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科技效益年“十大工程”,搞好省市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六是扎实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七是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八是确保完成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与服务。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完成年度棚室建设任务。加强对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吉林市农委 供稿)
**镇作为全县农业大镇,我们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入手,认真组织实施了水利化、农机化工程,大幅度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我镇充分利用龙头桥灌区配套工程开工建设的有利契机,以抗旱除涝为重点,全力加强了全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年完成了前进至东进段4.7公里高标准的堤、涵、桥主要骨干水利工程,总投资近千万元。同时,在农业开发办的帮扶下,又投资700余万元,完善了前进灌区配套工程,修筑了标准化硬质沙石田间路7公里,新植农防林带两条14公里。通过落实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全镇已组建农机合作社2个,扶持发展农机大户130户,大中型农机具保有量达1500台套,田间综合机械化率达93%。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我镇认真开展了秋季农业三项重点工作,**年,全镇共完成整地任务12.3万亩,其中,深松整地7万亩,完成水利工程土方25万立方米,新建水稻育秧大棚4.5万平方米,建立了高标准蔬菜基地2个,农业阳光保险面积达13.3万亩。通过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亩产由**年的278公斤,提高到**年的350公斤,大幅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以加大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力度为重点,强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农业的发展方向是现代化。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我们着重加大了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全镇南部烤烟、北部大豆、中部水稻的种植格局,在镇南部永红村建立了千亩烤烟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在镇中部兴旺村、庆东村建立了千亩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基地,在北部新城村和卫东村建立了大豆高产创建示范基地。为把基地培育成亮点,充分发挥其典型带动作用,镇党委确定了一名副科级领导专门抓示范基地建设,同时,每个示范基地都组建了农民专业协会,负责日常生产管理,使每个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在生产上都做到了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栽培技术、统一田间管理,并建立了统一的生产档案,使基地生产逐步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一年来,我镇新城村大豆高产创建示范基地和兴旺村的水稻高产示范基地多次代表县里迎接国家、省、市、领导检查,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特别是**年秋,在县农委的大力扶持下,兴旺村新建的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育秧面积4万平方米,水稻高台集中育秧大棚基地迎接全市农业秋季三项重点工作拉练检查,并受到市领导的一致认可,较好的推动了全镇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三、以开展农村三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次会议,进行了分组座谈,有六个市的代表作大会典型发言。大家介绍了今年以来各地渔业发展的形势、特点以及渔业工作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绕农业部提出的“两确保、两促进”渔业发展目标,扎实推进渔业增长方工转变,加快现代渔业建设,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努力构建“平安渔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大家也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扎扎实实做好明年的各项渔业工作:
一、认真学习,明确思路
全市农业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对明年渔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要认真学习孙政才书记和范小建副部长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自觉地的把渔业发展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谋划,自觉地把渔业工作放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去研究,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渔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贯彻精神,落实工作,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摘 要:批转、转发、印发性通知标题中的第一个“关于”是用来连接事由的,不宜省略,第二个“关于”可以保留,也可以省略。
>> 再谈批转、转发、印发性通知标题中的“关于” 也谈批转、转发、印发性通知标题中的“关于” 批转、转发、印发性通知规范化标题拟写方法新探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发改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关于转发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有关上牌规定的通知 触到痛处的转发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思考 国务院批转《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批转《关于 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批转《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国办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关于日语省略语的研究 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来稿日期:2013-06-20)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下简称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农委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区域内农业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是指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促进隐患有效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委属单位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领域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具体承担各地农业行业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并指导、协调和督促各乡镇农办及各乡镇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重大隐患治理,跟踪掌握治理进展情况。
第六条 市农委负责对省厅、挂牌督办和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多个区域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乡镇农办及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排查上报的、群众举报的、省厅和挂牌督办的以及在日常督导检查、暗查暗访、专项整治等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逐级上报市农委挂牌督办,并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分类分级、闭环管理。
第七条 市农委作出挂牌督办决定后,市农委要及时向重大隐患所在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属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明确隐患具体情况、治理期限、治理要求,并定期公告。同时,对隐患治理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治理进度,确保按期治理销号,于每季度末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完成情况台账报农委备案。
第八条 责任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九条 责任单位应建立治理档案,留存备查。档案主要包括卷内目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等挂牌督办有关文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督查、检查记录,行政执法文书,现场影像资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表》及专家现场核查材料;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且无正当理由、相关单位拒不执行治理要求、责任单位督办不力的,市农委将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对相关隐患单位予以关闭取缔。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农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以下简称约谈),是指农委及其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预警提示、告诫、督促整改的约见谈话。
第三条 约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农委及其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辖区内市属以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对其系统内单位或分管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农委及其小组约谈。
(一)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不能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
(二)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五)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的;
(六)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监管问题,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阶段性重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
(七)未认真对待安全生产方面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突出,造成群访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市农委、小组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农委及其小组的约谈,由小组联合委应急管理处、委监察部门、委组织部门负责人组成约谈小组,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承办。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约谈,由本部门组织开展。开展约谈时,根据情况可邀请新闻媒体、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公众代表等参加。
第六条 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约谈准备。由组织约谈的单位发出约谈书面通知,明确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约谈实施。会议由约谈召集人主持,被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被约谈人进行答复。约谈小组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作出约谈决定,被约谈人应当作出落实约谈事项的承诺。
(三)约谈结果。约谈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被约谈单位要根据约谈要求和会议纪要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会议纪要下发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组织约谈的单位,同时抄报参加约谈的相关部门。
第七条 组织约谈的单位负责对约谈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约谈及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
第八条 被约谈人应当按时参加约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被约谈单位应及时向组织约谈的单位书面报告情况,经批准后,可委托相关责任人参加约谈。
被约谈人不接受约谈或未按照规定参加约谈的,由组织实施约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被约谈人为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取消该单位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被约谈人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将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被约谈单位未按约谈要求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未按要求整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组织约谈的单位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本约谈制度不代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农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安全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卡单令函”制度
一、安全生产提示卡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由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向本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以及元旦、春节、各级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国庆、中秋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期、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前夕,以提示卡的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提示。
第三条 遇有突发事件、活动或情况要随时进行提示。
第四条 提示内容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当前急需开展的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呈请各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工作,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呈报的提示卡,要做到一事一提醒,不能长时间内多件事情合并提醒。
第六条 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要在提示卡上报一个月内,将本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形成工作台账,并报送农委主管部门留存。
二、安全生产告知单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农委主管部门加大对县、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委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告知单形式进行指导告知;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各乡镇农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告知单形式进行指导告知。
第三条 告知内容主要包括本行业领域本月重点工作、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防控措施、上级督导检查以及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 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乡镇农办收到告知单后,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计划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每月月底前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市农委。
第五条 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要采取督导检查等形式,对告知单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告知及落实情况台账,并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本季度台账报市农委备案。
三、安全生产督办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项,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农委以督办函形式,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和本级部门进行督办。
第三条 督办内容主要包括某一行政区内域农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或事故起数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贯彻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打击非法违法工作不力,该行政区域或行业领域长期存在较为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级督导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要事项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及农委认为应督办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被督办单位接到市农委督办函后,要立行立改,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
第五条 被督办单位要定期向农委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第六条 农委要建立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台账,定期跟踪督办,直至问题销号。
四、安全生产整改令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针对农委督办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重要事项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市农委实行整改令,责成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 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收到安全生产整改令后,应当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整改令中涉及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尽快组织实施。
为了加快我乡科教兴农步伐,全面提升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农业生产科技含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继续开展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科技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培训方式与目标任务
全乡科技培训活动要结合农情农时,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全乡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和科技项目的示范推广,进村入户,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适用技术培训,切实解决好群众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通过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力争在全乡培训农牧民110场(次)4500人(次),其中技术骨干培训达450人(次),印发各类科技培训资料5000份(册)以上,科技入户率达95%,实现户均普遍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户均有一名科技明白人,培育科技示范户60户。
时间安排与培训步骤
第一轮普及培训。从1月10日开始至春耕前,由县乡农业科技人员根据各村实际,对全乡9个村47个村民小组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
第二轮普及培训和特色农业培训。从3月1日开始至12月底,在认真开展好农业科技普及培训的同时,重点围绕全乡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特色农业专题培训。
第三轮科技项目示范推广培训。依据全乡年实施的项目不定期的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内容与人员分工
今年科技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全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农业发展的需求进行重点培训,同时,还要认真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动员群众因地制宜地发展以马铃薯全膜垄作栽培技术为主的旱作农业,以藏雪鸡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业等重点工作。乡农技农经站负责抽调技术干部重点开展旱作农业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马铃薯丰产栽培技术和农作物新品种栽培等技术;乡畜牧站负责抽调技术干部重点开展舍饲养殖、畜禽病虫害防治、优质饲草料种植和藏雪鸡养殖等技术;积极配合市县农业科技人员在我乡开展的科技专题培训工作。
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和乡农业科技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专抓此项工作,务求抓出成效。所有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必须按时到位开展培训工作。
2、明确培训重点。各村委会接到通知后,要合理安排好培训时间,抽调培训的技术人员要充分准备培训教材,按照各村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切实做到与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相结合,与解决农业生产中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切忌图形式、走过场。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4000亩,除四个居委会外,按发包总面积的10%下达流转任务。全镇计4200亩,其中规模流转1800亩以上。
①每村连片高效农业不少于100亩。责任人:村分工机关干部、村书记,5月份到位。
②红安、五进两个村规划连片种植规模不少于1000亩。
a、3月份前与农技部门和分管领导确定好方位;
b、4-5月份落实招商承包人及项目(种养业);
c、5月份前土地流转到位,合同签订监证;
d、3月份前镇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和具体考核办法;
e、6-7月份组织实施。镇分阶段组织检查验收。
其他各村参照上述时点序时要求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镇分工领导:略
责任人:略 (以下各项镇分工领导责任人均省略)
2、妥善处理土地纠纷,维护农民权益和农村稳定。
3、土地信息化录入导入工作
春节前完成80%的录入任务,3月份前完成14个农业村95%以上的组录导入任务。
4、指导镇和各村建立土地流转台帐,规范土地流转合同鉴证行为。3月份到位,责任人负责平时台帐登记、合同鉴证存档、录入。
5、建立4个土地股份合作社,8月份前到位。
二、做好农业专业合作社创建指导工作。
1、在2011年以前创办的30家合作社中,创盐城市级合作社1-2个,××市级“五有”社3个,8月份前完成。
2、年内再组建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半年10个,下半年5个。
3、品牌创建、项目扶持申报
年内创一个无公害、绿色标志品牌,包装申报扶持项目2个以上。
配合部门:农技、副技等
4、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安全营运、可持续发展。在强化经管站监控、民主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五大目标:
1、总吸股规模2500-2800万元;
②、农民入社率95%以上;
③、利息收入200万元;
4、大额投放率控制在30%以内(20万元以上);
⑤、控制逾期率2%、呆滞率0.5%以内。
三、农村财务管理及集体资产管理
1、集体资产定期按时搞好年检。
2、按季搞好帐前送审、村务公开检查活动。
3、抓好2个规范管理示范村,合计达7个。
4、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干部离任专项审计。
四、农民负担监管和财政奖补工程服务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符合政策,无“三乱”行为,电脑打卡录入、发卡率100%。
(一)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在全县16个农区乡(镇)全域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完成确权作业登记和县级信息平台招标,启动平台建设工作。
(二)培育壮大优势农业
推广良种良法,积极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高原油菜、玛卡、洋葱、良种青稞基地建设。
(三)推动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农牧业品牌建设工作,上报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在全县范围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
(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进一步强化措施,抓好建成绕鲁青稞示范乡的后续监管工作。
(五)加快发展生态牧业
依托草补政策,加大牲畜出栏出售,促进草畜平衡,农牧民增收。力争到2016年全县牲畜末存栏控制在21万(头、只、匹)左右。
(六)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严格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成减畜任务,促进草畜平衡,完成禁牧、休牧任务,兑现直补资金。
(七)推进退牧还草工程建设
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完成2014年度围栏建设48万亩,草场补播14.4万亩及2015年度建设任务。
(八)草原植被恢复建设
2016年完成洛古乡草场沙化治理3万亩,围栏安装、草原补播、草原灭鼠6000亩。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2015—2016年重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三、落实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充实队伍;保证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落实农村土地确权专项经费,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二)培育壮大优势农业
推广各类作物良种4.7万亩,良种覆盖率达92%左右,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5万亩次、药剂拌种2.5万亩、化学除草1.5万亩、种子包衣1.2万亩;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5000人次,新型农民培训500人;完成机耕4.95万亩,机播3.2万亩、机收3万亩、农机具推广150台(套)、绿色植保防控4万亩。强化产业引进和推广,完善市场营销机制,严格按照国家项目管理进行招投标,加强技术指导和对农户的技术培训,调动广大农民种植积极性。力争2016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
(三)推动农业品牌建设
贯彻执行甘委办[2011]112号文件精神,对取得“三品一标”的农产品继续实施奖励政策。
(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技术、资金投入,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强化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作用。
(五)加快发展生态牧业
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多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科技支撑引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与依法治县、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紧密联系,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引导,研究制定奖励出栏出售的办法,严厉打击干扰阻碍出栏出售的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出栏出售环境。
(六)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策宣传,强化业务培训,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发放。落实禁牧、减畜、生产资料补贴,加快草原生态转变,推进草畜平衡,强化监理监测,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补奖政策工作成效。
(七)推进退牧还草工程建设
按照州畜牧局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坚持工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及时开展县级验收。
(八)草原植被恢复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招标,县草原站指派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监督,并与项目实施乡签订责任书。
四、工作进度及安排
(一)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按照相关要求,由州农业局统一招标。2015年一季度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部分外业工作;二季度完成政府采购招标等前期工作作;三季度完成资金筹措等工;四季度做好宣传、培训等前期工作。2016年一季度完成工程量30%工作;二季度完成60%工程量工作;三季度全面完成工程任务,迎接省州验收。
(二)培育壮大优势农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015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力争达到5.2万亩(其中:青稞播面3.3万亩,小麦播面0.9万亩,优质马铃薯播面0.7万亩,豆类播面0.3万亩。),蔬菜播面达2000亩,洋葱500亩,优质油菜2350亩(其中油菜基地种植1000亩),玛卡种植50亩。2016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力争达到5.5万亩(其中:青稞播面3.35万亩,小麦播面0.95万亩,优质马铃薯播面0.84万亩,豆类播面0.36万亩),蔬菜播面达2100亩,洋葱250亩,优质油菜2500亩(其中油菜基地种植1000亩),玛卡种植150亩。
(三)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015年一季度完成材料申报工作;四季度前完成品牌申报。
(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每年第一季度认真开展春耕工作,第二季度强化田间管理,三季度抓好青稞省级示范乡的后续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示范乡的建设,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五)加快发展生态牧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每年第一季度开展抗灾保畜工作,第二季度加强牲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三季度加大牲畜出栏出售宣传工作,第四季度扎实推进牲畜出栏出售工作。
(六)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015年第一季度完成2014年补奖政策的扫尾工作,迎接州级核查验收;第二季度认真开展2015年度草补实施方案编写、数据核查工作;第三季度开展自查验收,发放三项直补资金,第四季度全面完成2015年草补扫尾工作,迎接省州检察。
(七)推进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015年一季度完成2014年度工程招标工作,二、三季完成建设任务,四季度编报2015年实施方案。2016年完成省州下达的2015年建设任务。
关键词:长治;新农村建设
一、国内新农村建设概况
俗话说“无农不稳、无粮则乱”。农业、农村、农民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2011年,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71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1%,;我国是人口大国,经第六次人口普查,截止2010年,我国人口已达到13.7亿,这其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亿,占总人口的50.32%;农田面积14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4.9%。
三农工作一直是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国家在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助推农业发展。2005年10月,了《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此后的历年政府工作计划中,新农村工作都作为重点工作,得到了大力支持。
自2005年以来,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研究也得到了广泛开展,根据万方数据统计,2006年至2011年,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期刊论文4.6万余篇,学位论文5500余篇,会议论文5100余篇,年均9000余篇。
二、山西省新农村建设概况
山西省总面积15.66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538.76万亩,总人口3374余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00多万,占总人口的71.1%。自2005年以来,山西省新农村建设得到蓬勃开展,成立了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组,通过多方调研、征求意见,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11年,山西新农村网开通,推广农业信息,普及农牧科技,宣传优秀人物,并与临汾、大同、忻州等市的新农村网站建立了网络互联。
三、长治市新农村建设概况
长治市区域总面积为1389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7.2万公顷。长治总人口3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2万人,非农业人口70万人。2006年4月,长治市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长治市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途径和工作重点,并在此后先后出台了《推动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每年向社会公布长治市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名单,并对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支书主任进行专题培训。开展了百村竞赛、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宣传了长治市新农村建设。2010年,长治市屯留县荣膺“山西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先进县”称号。2012年,长治市成为建设新农村开发性金融试点市。
四、推进长治市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队伍建设工作
要完善新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一方面要加大对人才的引入力度,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大学生村官这一先进制度,吸引大学毕业生深入农村基层,利用大学所学的先进的科技和管理知识,带动农村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对干部队伍、执法队伍、监管人员开展定期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使其成为一支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促进农村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一支排头军。
2.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于农民的进步,要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采取通俗易懂的内容,以标语、传单、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长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充分调动起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送科技下乡、建立乡村图书室等形式,将先进的科学技术送到农村基层。实践证明,今年来,我市开展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在基层受到了广泛好评,广大农民利用这个机会向科技人员咨询相关农业知识。因此,要将这种活动范围推广、力度加大、时间加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3.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发展工作
建设新农村,必须发展生产力,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核心,开展经济工作。一方面要根据地方特点,强化区域特色,发展地方特色农业和旅游业,贯彻落实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政策,实现地区产业化,为农民增收起到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要重视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力度,针对长治范围内的一些贫困地区,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技术人员要走出实验室,经常性走入田间地头,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4.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工作
开展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农村优秀文化的保护工作,农村优秀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开展新农村建设,不仅要同时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要在此基础上,发扬光大,为新时代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要对一些落后思想和封建迷信予以摈弃,对于一些不良习俗和不良风气要坚决改正,打击社会丑恶现象,改变精神面貌,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