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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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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

第1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论文关键词]中外企业;融资制度;融资方式

[论文摘要]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资制度的建设是中小企业能否存续发展的必要前提。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的企业将与外国的中小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正面竞争,因此,正确对中外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进行必要的比较,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是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途径。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尽管我国理论界和现实经济实践中没有形成真正的融资制度概念,但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基本可以归纳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现状:从政策目标看,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就业目标,目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都在次要地位,并未充分重视;从融资体系看,银行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机构,财政以被动方式对国有中小企业资本金进行补充(当影响到中小企业生存);从融资方式看,间接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从风险控制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没有一个完善的释放和控制体系。

二、国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分析

(一)美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主要构成

1.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扶持的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美国,由于受到法律限制,地方商业银行必须将融资额度的25%左右投向中小企业,除了商业银行以外,互助基金也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个人和中小企业投资入股形成的这种机构,可以看作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提供贷款,储蓄是贷款的先决条件。

3.风险投资公司。之所以将风险投资公司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分开,是因为风险投资公司的性质介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是:勇于对新建企业投资,在首次公开招股的企业中,约有1/3是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

(二)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成

1.政策性的融资机构。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环境卫生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以及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均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它们具有不同的分工。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充足资金。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日本,从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商业银行逐渐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发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对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占融资总额的65.8%,比20世纪8O年代增加了25个百分点,以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该比率略有下降。除了商业银行体系,日本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互助银行、信用金库等,这些金融机构的特点是:地方性强;互助、合作性质强。

(三)美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进入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与其它国家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比较,美国中小企业发行有价证券(公司债券、股票)的比例最高。美国中小企业长期资金的供给主要来源于公司债券,短期资金则依赖于银行信贷。这与美国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不无关系。

美国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发展较早,规模较大,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公司债券、股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的比例大大超过银行融资。这是因为:除商业银行、公共事业外,企业发行债券的原则比较自由,在法律上对发行债券形成的负债总额不作限制;可发行债券种类多,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评估低等级或无等级债券;企业与作为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发行总额、发行条件进行协商,即可作出发行决定。

中小企业由于受企业形态、组织规模、股东人数、资本金规模等各种条件限制,其股票往往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仍可以在柜台市场进行交易。柜台市场相对于组织严密的证券交易市场而言,通常被称为非组织的市场。柜台市场的主要经济功能有:非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将其股份在柜台市场上公开出售以获得资本,增加资本金;为一些在证券交易所下市的企业提供一定期间的流动性。

美国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主要通过柜台市场。中小企业柜台市场包括:通过计算机中心。把各证券公司用通信网络相联系的NASTAQ系统;柜台交易市场主要由全美证券协会(NASD)管理。在该协会开发的NASrAQ系统上登记的企业,分为NMS和SMALLCAP。引入NASTAQ系统以前,主要由PINKSHEET传播股价、成交量等信息,1972年引入NASTAQ系统之后,实现了买卖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处理能力,市场规模也迅速扩大,成交量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居全美国第二位,并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实现了网上挂牌交易。

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从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融资。但是,风险投资公司融资与一般上市融资存在区别:首先,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仅对创业或者发展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而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一般已经进入成长期;其次,风险投资公司获取的股权通常比较集中,有改变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会要求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上市后新增的股权一般比较分散,不会影响原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最后,风险投资公司所获取的股权一般暂时不会流通,待进入柜台市场或正式上市后才会流通。

2.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商业银行体系仍然是美国中小企业的最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商业银行主要为美国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

(四)日本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是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筹措长短期资金的。日本的中小企业自有资本比率平均为l3%,只相当于大企业的60%左右,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依存度又比大企业高得多。

2.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也有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不过,占主导地位的是债券融资。在日本,中小企业一般只具有发行私募债券的资格和能力,私募债券由于透明度低,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被认为是不正规的债券。

柜台市场在日本称为店头市场。1991年,日本也开始启动本国柜台市场网上交易系统(JASTAQ),但在市场规模、股票流通性方面都不如美国。美国和日本的柜台市场,对经济的差异影响迥异,美国新经济可以说是NASTAQ独力支撑的。对高科技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柜台市场与美国的区别在于:首先,管理机构管理的侧重点不同。美国注重资金分配的市场效率性,强调企业信息的公开性、规章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强调投资者自己负责的原则,从而以较低的管理成本管理市场。日本侧重于行政指导,规范市场行为,严格控制进入柜台市场的标准,以此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其次,它们登记基准方面的实质性不同。日本店头市场的登记基准形式上虽与美国NASTAQ中以小规模企业为对象的SMALLCAP相近,但其实质基准远远高于形式标准。再次,企业进入柜台交易的目的不同。由于企业公开发行股份的第一目的在于筹措资金,而NASTAQ的各种费用大大低于纽约证券市场,因此,美国有大量的已经具备进入纽约证券交易所资格的大企业仍然留在NASTAQ的NMS柜台市场中。在日本,只有在东京、大阪证券交易所一部或二部上市的企业,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进入一部或二部,通常必须从店头市场开始。最后,投资者观念不同。在美国,证券持有者主要是家庭经济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金融资产中50%以上是投向证券和非法人企业的,其中股票约占69.9%。这种敢于冒险的投资态度,给柜台市场带来了活力。而在日本股市上,个人投资者所占股份只有23.5%,其余均为金融机构、事业法人等掌握,对高风险的柜台市场,个人投资者很少。

日本以美国的中小企业投资法为蓝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成立了三个由政府、地方公共团体以及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对于有助于产业结构高度化,或有助于加强产业国际竞争的中小企业,经过认定以后,该公司实行股份投资,给以经营、技术上的指导,并把企业一直扶持到能在证券市场上市筹资。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为:几乎不参与创建企业的投资,对创建l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的投资约占2/3,对创建未满5年的企业的投资仅占16%;参与企业投资的几乎都是证券、金融机构下属的子公司型投资公司;融资比投资多;从投资领域看,非高新技术产业占较大比率。由此可见,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尽量避免风险,力求将失败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中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比较

(一)融资体系的比较

从直接融资看,我国中小企业的债券市场和股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间接融资体系;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还未建立,直到1997年担保机构才刚刚发育,所以,商业银行体系承担了全部中小企业融资重任,这是不正常现象;从商业银行体系的运作看,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不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

(二)融资方式的比较

到目前为止,我国股票市场的流通股总市值还不到GDP的20%,债券市场也受到严格的金融管制,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抵押和担保手段向商业银行融资,并且,难以得到政策性的担保支持,融资手段的单一,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融资风险控制系统的比较

第2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20世纪30年代,英国金融产业委员会提出“麦克米伦缺口”的概念,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源进行了全面系统阐述。在我国特定的发展阶段和金融体制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日益凸显,并且产生了令人困惑的悖论。

一方面,货币持续宽松、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央行通过降准降息或创设新型借贷工具等手段放宽货币信用,2015年年末我国M2余额达到139.2万亿元,同比增长13.3%,是GDP的2倍多;2015年全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5.4万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9.3万亿元,增加11.7万亿元。表面上看,市场流动性充裕,中小企业不缺资金来源。同时,国务院、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有力措施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如表1)。特别是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明显回升。2015年年末,全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23.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9%,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4个百分点,实现了“三个不低于”目标。

另一方面,中小企I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融资难方面,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的《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在全国约5800万家中小企业中,25.8%的中小企业有正规借贷需求。然而在这些企业中,只有46%的企业获得银行贷款,11.6%的企业申请被拒,还有42.4%未申请(如图1和图2)。这表明当前中小企业信贷可获得性偏低,供需错配的现象较为严重。融资贵方面,2015年国家审计署抽查了9个省份的部分商业银行和141户中小企业发现,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普遍偏高。在样本中的30户企业84笔贷款中,46笔承担了利息成本之外的其他费用,个别企业从商业银行贷款当年的实际成本高达12.5%,从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综合成本更是高达30%。究其原因,中小企业不仅承担了直接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率及其上浮部分),还承担大量的间接融资成本(包括增信成本、寻租成本和“挤占成本”等),甚至产生利润和利息“倒挂”现象,严重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据调查,我国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上升的背后是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货款。这在湖北辖内WHZY企业流动性风险事件中表现得十分突出。截至2014年8月底,该企业融资总额合计60.4亿元,其中银行融资48.1亿元(含供应链融资16.1亿元)。而同期该企业应收账款总额高达40亿元,仅辖内一家大型央企就拖欠该企业19亿元货款。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贵问题的真正症结

如前所述,尽管国务院和各部委出台了大量政策,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大力推动,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贵并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反而产生了“宽货币、紧信用、高利率”的悖论。对此,我们往往将其归因于资金供应不足、企业信用不佳、银行服务不够等表面现象,而没有深入触及要害、做到有的放矢,使得政策效应大打折扣。实际上,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贵的真正症结是“六不”问题:

重点不突出。按照经济学基本原理,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其价格却取决于供需状况,资金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也受这一规律支配。由于中小企业经营具有脆弱性,加上社会征信和增信体系不健全,因此获得贷款难度较大,即使获得贷款也要付出较高的利率风险溢价。可见,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矛盾中,融资难是主要矛盾或者说矛盾的主要方面,融资贵是次要矛盾或者说矛盾的次要方面。要解决这一对矛盾,应当把融资难放在首位,融资难的问题解决了,融资贵的问题自然事半功倍。但在实践中,各种政策愿望是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原因就在于政策重点不突出、协同性不够。如一些政策文件不是着力于缓解融资难,而是片面强调降低融资成本,甚至人为规定不得上浮贷款利率,如果行政干预下的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均衡利率(如图3所示P1

目标不明确。美国学者艾迪思于1989年提出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将企业划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等阶段。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融资结构和特点迥异,处于初创和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往往资金需求旺盛,但由于发展前景不确定和缺乏抵质押资产,难以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达到银行的授信门槛,因而是融资难贵问题较为集中的群体。为解决这一问题,各国普遍重视对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特别支持,有的还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予以融资支持。如韩国通过IBK银行的融资扶持,将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弱质企业”(通常信用评级为B~C)引领为“优良企业”(信用评级为AAA~BB),使之达到商业银行授信标准后退出,从而实现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的“无缝对接”,有效缓解了韩国中小企业的“彼得潘症候群”(如图4)。而我国一些政策像“撒胡椒粉”,没有对中小企业类型进行细分,不加区别地予以支持。实践中商业银行往往对成熟期企业“锦上添花”,助长其多头融资、盲目扩张的倾向,而对初创和成长期企业不会“雪中送炭”,导致其寻求高成本民间借贷饮鸩止渴。据国家统计局在某市对264家新设中小企业的调查显示,87%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未获得融资。

渠道不健全。“麦克米伦缺口”实质是一种市场失灵,需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通过政策性金融加以引导和支持。韩国金融界认为,金融支持的领域分为三块:一是市场支持领域;二是支持事业转换领域(既可能是市场支持,也可能是政策支持);三是政策资金提供领域。IBK银行重点支持第三块即市场失败领域的企业创业、技术开发和长期设施投资等。相比较而言,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不健全,融资没有全覆盖许多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部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存在渠道盲区,可获得性严重不足。从图5可以看出,2015年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中占比最高的为国有商业银行,其次为农村金融机构。而政策性银行(含国家开发银行)在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中仅占9%。这些数据均显示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从另一方面来看,我国政策性银行的企业贷款占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贷款的比例为14%,而用于中小企业的贷款仅占9%,也反映出政策性银行将更多的贷款投放到大中型企业。

约束不到位。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的核心功能之一是激励约束,有效的制度应当既能提供充分、长期而稳定的激励,同时又有严格的约束条件使市场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充分地承担责任。韩国的中小企业贷款支持政策就较好体现了制度的激励约束相容:一方面,韩国央行向IBK银行提供“总额限度贷款”,这种低息贷款既可以为IBK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来源,也可以帮助其增加收益。因此,尽管IBK银行发挥的是公共作用,但其发展性、收益性和生产能力等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均位列全韩国第一;另一方面,韩国《中小企业银行法》实施令第三十一条规定,IBK银行所筹资金的70%以上要求供给中小企业,并且中长期贷款也要达到一定比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IBK银行提供了韩国整个银行业中期贷款的91%。2011年9月末,IBK银行的中期贷款规模为864亿美元,占其总贷款规模的77.5%;对20人以下企业的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59.9%。相对而言,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政策往往激励有余而约束不足。例如,2012年出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将中小企业风险权重从100%下调至75%,意图鼓励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贷款等资本节约型业务。此外,监管部门还在市场准入、专项金融债发行、存贷比考核、不良贷款容忍度及监管评级等方面,相继出台了差异化的激励政策。但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对中小企业贷款考核缺乏硬性约束,特别是对未完成监管目标的银行,在机构业务准入、高管诫勉谈话、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没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商业银行干与不干一个印⒏啥喔缮僖桓鲅,缺乏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压力和动力。

政策不配套。由于中小企业贷款缺乏商业可持续性,建立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便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如韩国政府成立中小企业厅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面的支持,特别是政府出资建立统一的信用评级机构、统一的技术担保基金、统一的信用担保基金,解决银行业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忧。此外,韩国还出台了反高利贷法,规定最高合法年利率为18%,避免中小企业被民间借贷高利率拖垮。相对而言,我国仍缺乏中小企业金融战略的顶层设计和具体规划,配套性政策不足,难以形成发展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碎片化。扶持资金多,涉及部门多,各自为政现象严重。二是融资商业化。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85%以上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依赖银行贷款。三是增信民间化。截至2013年年末,我国共有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8185家,其中国有控股1921家,民营及外资控股6264家,分别占比23.5%和76.5%。据了解,除了少数国有控股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低于3%以外,大部分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都在3%以上。且不论其他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金以及办理他项权证的成本,仅仅按3%收取担保费就相当于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了50%。此外,社会乱办金融现象也在抬高中小企业资金成本。小贷公司高利放贷,大量担保公司违规经营,非法集资屡禁不止,民间高利贷盛行,导致社会资金成本畸高。我们对湖北近年来40家问题贷款企业的风险征兆和风险因子进行研究发现,涉足民间借贷的有12家企业,占比高达30%。

法律不支持。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同传统金融机构信贷不同,股权融资更符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征,“投贷联动”有效结合了债权和股权投资,能形成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共赢局面。韩国350万家中小企业被评为10个信用等级,IBK银行只能支持6至9级中小企业。银行可以对企业直接进行风险投资VC,也可发放可转换贷款,较好实现了直接投资与银行贷款的契合。在我国,投贷联动尚属新兴业务模式,近年来国内银行一直在积极探索,但囿于《商业银行法》限制,只能“曲线试水”或“打球”,投贷联动业务创新亟需突破瓶颈。2016年4月,银监会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投贷联动试点正式启动。为推动投贷联动试点的顺利开展,需要有效解决上位法冲突问题,进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或作出明确的法律解释,充分发挥投贷联动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贵中的重要作用。

政策建议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贵的症结,结合国际经验,我国应切实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转变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通过制度创新打开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局面。

增加融资渠道: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银行。要将重点放在解决融资难问题上,为此,要努力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银行,纠正市场化金融体系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引导和调节社会资金流向,借助地方信息优势提供信用担保和分散风险,形成政策性融资支持体系和商业银行体系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此类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可以采用混合所有制形式组建,其定位和运营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在股本构成上,由地方政府控股,其他商业银行及民间资本参股。在信贷政策上,实行差别化利率及较低准备金率。在服务领域上,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如信用评级为2B以下的中小企业。在负债结构上,主动负债30%(可发行金融债券),被动负债70%以下。在资产配置上,原则上以可转换贷款为主,推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有机结合,实现银企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在贷款期限上,原则上1~3年中长期贷款要占70%以上,与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与经营环节相契合,建立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经营模式上,实行商业化经营。

第3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一、金融支持湖南民营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湖南省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重要瓶颈。目前湖南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不外乎自筹、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府扶持等四条渠道。然而,民营企业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生产积累或民间临时借贷,根本无法满足生产规模日益扩大所需求的资金;受债券和股票市场规模较小以及诸多制度性准入限制约束的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基本由国有大型企业垄断,股票市场的服务对象也主要是国有企业;现行基于对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区别管理的外汇管理政策,使民营企业难以充分享受国民待遇,难以在公平的环境下充分发展。相比较而言,金融支持仍是湖南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企业的贷款融资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

与国有企业相比而言,湖南民营企业迫切需要资金支持,融资需求尤其是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往往较大,然而实际融入的资金总量往往偏小,民营企业所需的资金缺口较大。而民营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偏少甚至可以说存在金融歧视,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却大得多,存在明显的金融支持和实际贡献不对称。目前,湖南省民营企业融资仍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支持。据我们对衡阳市116家民营企业的调查,2007年衡阳市民营企业贷款约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29%。而2006年广东省金融机构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比重就达76.3%,远远高于湖南省。特别是信贷资金表现出日益向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集中的趋势,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尤为困难。

民营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决定了其所需资金一般具有需求急、频率高、数量少的特点。然而现行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服务难以跟得上民营企业融资的特殊性需求,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一方面,从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方面来看,虽说发展民营企业融资无疑具有显著的宏观效益,而现实中由于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调整,信贷审批权限的收缩,基层分支行基本没有贷款审批权,只负责收贷收息。加之金融机构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普遍倾向于支持大型或垄断企业发展,而对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则“慎贷”、“惜贷”现象突出,即使提供了贷款也往往是短期的,民营企业融资面临边缘化。另一方面,从金融服务方面来看,如银行支持的金融产品并不适合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缺乏面向民营企业量身订做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品种,限制了民营企业所获得的金融支持。

二、湖南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偏少原因分析

1.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民营企业的日常交易以现金为主,大部分结算手续不通过银行办理,脱离了银行监督。另一方面,多数民营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财务混乱,会计信息的可信度低,致使银行难以对企业作出真实判断。这使银行对企业经营状况无法做了银行对民营企业放贷的积极性。

2.民营企业信用意识较差。由于湖南的金融体系还不完善,一直以来,银行对信贷支持的安全性无法做出准确预测,直接影响民营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银行是国有的,资金是国家的,还贷意识不强,存在赖帐、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影响了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3.银行歧视民营经济。银行一直认为,民营企业经营规模小、风险大、信用差、贷款成本高。银行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将大部分资金用在支持国有大中企业发展上,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明显不足,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竞争的日益激烈,金融部门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对信贷准入条件日趋严格、规范,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是杯水车薪。

4.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抑制了放贷积极性。为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各商业银行都建立了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导致多数信贷员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使得一些基层银行和信贷人员因担心被“问责”,宁愿将资金上存上级银行,也不愿放贷。

5.金融产品创新不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的具体原因千差万别,但商业银行还难以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和要求灵活设计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金融问题。

三、加大湖南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对策

1.规范民营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当前,民营企业得不到银行的金融支持,不仅仅是银行信贷管理制度问题,其自身经营不规范,缺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所需的审查要素,成为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的又一瓶颈。鉴于此,民营企业尤其是处在市、县区域的民营企业,要尽快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会计财务及报表行为,以利于取得银行信贷支持。还要通过政府督导,银行宣传和引导,有关部门加快培训搞好业务指导等手段,促进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素质。

2.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等特点,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为防止信贷风险,可借鉴外债管理的好方法,给企业设立还本付息专户,事先与企业签定协议,约定有关专户存储的要求,以使贷款到期及时归还银行。各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贷员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积极性,要大力推进客户经理制,对中小企业提供诸如结算、汇兑、转账、财务管理、咨询评估和资金清算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在社会咨询评估中介机构未建立之前,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要制定与大企业有区别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和要求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以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3.建立健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相关的法规、政策。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中小企业扶持法》、《民营企业法》甚至更详细的《私营企业法》、《个体经营户法》,规定民营企业设立、终止及外部关系,明确民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民营企业运作时有法可依。修订目前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支出预算项目的合同竞争;在税收上,实行一视同仁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在金融上,制定专门的针对民营企业的信用制度,和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金融创新机制。修改《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扫除向民营企业开放企业债券市场的法律障碍。

4.建立健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要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当务之急,是为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以加快其发展步伐。如允许其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比率可比国有商业银行低一些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加存款人对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感;在严格创办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创办私人银行。

5.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尤其是高科技民营企业的发展,培育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各地方可以考虑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并适当加大基金规模,引导闲散的民间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地进入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同时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向民营企业投资。

6.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首先应该重建信用体系。这个信用体系可以依靠群众舆论的力量来形成强大的、广泛的监督系统,以此来推动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当然,信用体系的主体应该是信用公司。信用公司主要开展三方面的业务:资信调查、信用担保(通过担保,给人以信用,花信用、买信用、积累信用)、信用管理(在信用体系内,把不良信用记录反馈给咨询单位和个人。如果某人或者企业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下次就不可能申请到信用)。这三大业务循环,形成完善的信用制度,有利于扩大信用和建立信用交易。汕头开通城市信用网后,迅速改善了企业信用状况。这充分显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威力。

第4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测量

近年来随着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如何支持、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成为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的话题。现阶段资金短缺仍是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而银行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

为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银监会曾在2012年6月8日出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降低了小微企业的风险权重,部分地方银监局放宽了对辖内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但对于商业银行以及贷款担保机构而言,风险管理仍是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贷款的特点

小微企业贷款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突出,形成担保公司对于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主要风险。

(一)小微企业的真实财务情况不容易把握

相对大企业,小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组织结构变化快,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并缺乏稳定性。许多小企业根本没有正式编制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持续经营记录。由于无法从企业处获取到准确的财务信息,导致担保公司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担保公司承担过度的信用风险。

小微企业投资少,经营灵活,其主要财务风险体现在:(1)自有资金额度偏少,是小微企业财务风险的最普遍表现,如发生应收账款回收不力,会导致企业现金流的不畅;(2)如原材料成本上升,销售利润下滑,其对成本变化的消化能力较弱;(3)资产的变现能力差,产品如出现积压,现金流量不足,会导致或加大企业财务风险;(4)企业规模不大,上下游议价能力不强,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较弱,风险抵御能力较差;(5)如过度贷款或者民间融资,企业支付利息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6)企业财务成果的不确定性,是小微企业财务风险大的集中表现。

小微企业的资产基本是流动资产,而这些资产分布又比较复杂,不易监控,使其可以较容易通过作假账等粉饰财务报表,小微企业的真实费用情况在相关要素不全的情况下也难以印证,尤其是小微企业面向民间的借债容易隐瞒,这些都影响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真实财务情况的把握,其财务管理的混乱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增加了在提供融资时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

(二)小微企业类型多样,融资需求多样,挑战传统风险管理方式

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具有不同的融资特点,需要不同的融资渠道。从融资的角度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制造业型的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资金需求量大、周转慢、风险较大、融资难度也大,它需要外界和中长期的贷款;服务业型主要是流动资金的贷款,数额小、频率高、周期性短,风险比其他小微企业要小。高科技型除通过一般融资外,它还主要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融资。

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有不同融资要求。在创业阶段,需要自有资金,一般来自个人投资者和风险资金,有时也需要商业银行以举债方式筹借少量资金;在投入经营阶段,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其它渠道获取流动资金,有时也要从个人投资者、风险资金和小企业投资公司等方面增加股金;在增长发展阶段,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各种小企业投资公司,也会从前述渠道筹借股权资金;在成熟阶段,主要以大公司参股,雇员认股,股票公开上市等以及从投资公司,商业银行筹集发展改造所需产权资金。

(三)小微企业不确定性风险较大,抗风险能力弱

一般情况下,小微企业投入规模小、产出小,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较低,缺乏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弱,进而导致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低下。

小微企业一般规模偏小,属于劳动密型产业,处在整个产业链的中下端。竞争环境激烈,其生存和发展对外部环境、经济周期依赖性强。因此,在不断变换的经济环境中,小微企业的淘汰率较高,生命周期大大短于大企业。一个意外或突发事件就可能使一个原来经营正常的中小企业陷入瘫痪甚至崩溃,而这些事件在发生前往往很难预测。比如大的生产事故、产品遭到大面积索赔、法人或企业偷漏税、企业主要控制人或核心成员发生意外、劳资纠纷等等。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不可预见性大大超过大企业,其风险承受能力较低。

从担保方面来看,小微企业大多出在初创期,自身资本和积累少,而且普遍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缺乏房产、土地等资产,以上充分说明小微企业由于自身客观因素的制约,受市场和外部环境冲击的经营风险较大,在经济衰退时期,小微企业受到的打击尤其严重。

二、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测量

综上所述,在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业务办理过程中,小微企业一般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传统的财务分析方法难以全面、准确评估其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这使得对小微企业的风险额度的确定和风险量化存在较大难度。

由于小微企业的财务报表不规范,其对税报表虽然较易取得,但报表上除纳税收入及纳税额之外的数据的真实性仍较难核实,可使用纳税报表的收入等数据结合对税报表之外的数据综合确定担保额度,报表之外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上社保员工人数及金额,企业纳税总额(不含个人所得税)等。结合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可使用以下指标来测量:

(一)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财务指标测量

企业风险计量模型早期主要基于财务数据分析,在各大银行及担保机构广泛应用,但因为这些评级模型需要较长时间的数据积累,并且要求被分析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导致这类模型对小微企业适用性较差。

在小微企业财务数据分析方面,应选取适合小微企业实际情况的主要指标测定,如提供贷款担保应重点满足以下指标:

1、必须满足的财务指标:

财务结构:1)、净资产与年未贷款余额比率必须大于100%;2)、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60%。3)、贷款余额(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不超过上年纳税收入和经营现金流入两者较小的金额的35%。

现金流量:1)、企业上年及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60%以上。

上述指标可以从企业提供的纳税报表中获取,主要从贷款承担能力及现金流量来测定,突出企业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测量。

2、优化财务指标(加分项,可酌情增加贷款担保额度):

经营能力:1)、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率8%以上,说明该企业的主业正处于成长期。2)、净利润连续两年为正,且呈增长趋势。

优化财务指标主要通过企业的成长能力来测量,以支持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非财务指标测量

现阶段,小微企业财务制度普遍不规范,财务数据缺乏真实性。因此,仅仅依靠财务分析来判断小微企业的风险状况,往往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个人认为,担保公司在担保贷业务操作中应更加注重对小微企业非财务因素的分析,即不能够从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直接获得的数据分析。

1、必须满足的非财务指标:

1)从业人数:企业正式员工(指上社保员工)不少于10人,其中销售人员不少于5人,员工人员基本稳定或保持上升趋势。

2)经营者个人及企业信用:主要指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征信记录中有无逾期现象,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得有逾期还款记录,信用卡3年内的累积逾期次数不得超过5次;企业不得有逾期还款记录;

3)下游客户集中度:主要指下游客户是否集中,具体通过最大客户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进行确定。当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65%时,认为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因此需满足上年及本年最大客户的销售比重不能超过65%(针对单一项目的封闭操作贷款担保除外);

4)行业风险:由于经营环境、特点、盈利、竞争等方面的差别,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状况各异,调查显示涉农、钢贸行业贷款风险偏高,服务类、高新类、流通类企业贷款风险偏低,而生产类行业贷款风险居中,因此涉农及钢贸行业禁止介入。

2、优化非财务指标(加分项,可酌情增加或减少贷款担保额度):

1)从业经验:主要指借款企业从事该行业的时间长度,从业经验越丰富,抗风险能力越强,从业年现在3年以上的,可酌情增加贷款担保额度;

2)议价能力:主要分析企业是否为上游企业的主要客户,谈判地位是否主动,可否赊购,如50%以上的采购金额可获得1月以上账期,则可根据情况增加贷款额度;

3)贷款银行为企业主要结算银行:如贷款银行为企业的主要结算银行,企业的销售流水60%以上通过该银行结算,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贷款担保额度。

4)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人及其他反担保措施:如增加主管业务副总,财务总监,主要股东等企业主要管理者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或者增加实物资产抵押,可考虑适当增加贷款额度;如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员不能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或已取得外国身份或者常年在国外居住,则考虑适当降低担保额度。

三、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保后监管

因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核心竞争力不强,经营风险较大,财务核算不规范等特点,在保后监管过程中应区别于传统的贷款企业,需秉持“规范、服务”的保后监管原则,即将保后监管更多的建立在对企业进行后续增值服务、规范财务核算、提供管理咨询建议、有投资价值的企业甚至提供直接资金支持的出发点上,在监督企业后续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增值服务,进一步拉近与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关系,增加其对担保公司的信任感和依赖感,有问题及时沟通及解决,也是提早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陈柏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分析[N].中国贸易报,2009(09) [2]王国才.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J].金融管理,2010(05).

[3]张利胜.信用担保体系将成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关键[J].WTO经济导刊,2010(02).

[4]尹清伟.关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体系的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9(03).

[5]陆岷峰.中国小企业金融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6]李庚南.小企业贷款的几个问题[J].银行家,2007(02).

第5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小企业E家的互联网逻辑

为积极应对和把握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招商银行在公司金融领域剑走偏锋,独辟蹊径,于2013年4月份正式推出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小企业E家。小企业E家是招商银行遵循“平等、开放、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充分调动和整合多方互联网资源打造的开放式、综合化的新型金融服务平台,目前平台注册的企业用户超过30万。

小企业E家在充分发挥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既有优势基础上,围绕中小企业“存、贷、汇”等基本金融需求,创新开发了企业在线信用评级、网贷易、惠结算、我要理财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并实现了与银行中后台信贷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的对接,初步形成了从客户接触、跟进营销,商机发掘、产品销售到在线业务办理的全链条“O2O”(online to offline)经营模式。同时,通过与广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异业合作,小企业E家整合研发了E+账户、商机平台、企业云服务、企业商城、在线财务管理、投融资平台等创新的互联网应用,打通和融合了企业在结算融资、投资理财、商机拓展、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供应链运营等多方面的行为,沉淀了传统银行难以获得的“大数据”。

应对金融脱媒的精准卡位

招行认为,互联网金融脱媒的核心是互联网带来的社会要素的公平再分配。在互联网金融脱媒的进程中,商业银行独立承担了账户、结算、清算、收单、反洗钱等大量管理和运营成本,但在紧密贴近用户需求的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挤压下不断被“后台化”和“边缘化”,“存、贷、汇”遭遇全方位金融脱媒,使得商业银行正逐渐退化为整个金融链条的OE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商,并被残酷地甩在价值的尾端。即便是具有庞大客户规模和传统渠道优势的国有银行,也只能延缓而无法阻碍这一趋势的发展。金融脱媒的不可逆转,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遵循互联网的生存法则,在全新的行业分工和要素分配过程中掌握主动、顺势突围。

小企业E家投融资平台是招商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全新模式的尝试和探索。投融资平台让金融服务更加透明,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交易成本,利用银行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能力,通过互联网创新实现社会公众间信息、资金的开放、安全和有效的交互与流动,让社会公众平等享有金融服务的机会,促进社会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投融资平台有助于利用社会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探索了一条新路径。

小企业E家投融资平台的本质是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见证服务,实现资金供给和需求者间对称的信息、资金交互。投融资平台从其业务模式和流程安排上都与目前的国内P2P网络借贷业务大相径庭。并且,投融资平台未涉及既有银行信贷资产,也未新增或创造任何形式的银行信贷资产,更未发行任何受益证券,与资产证券化有本质区别。在业务运作模式中,招商银行作为信息提供方不对融资项目、融资人归还本息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责任。投融资平台在页面展示及与客户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中,已明确向投资者提示投资的本息风险,并且不提供任何显性或隐性担保。同时,为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权益,招商银行对融资人及融资项目均以银行自身发放融资的标准开展线下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对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尽职调查内容不仅包括融资人经营证件、营业场所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还包括对于融资人资信状况、融资背景、还款来源等有关融资项目风险。只有通过上述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融资项目才会展示给投资人。

招商银行自2013年9月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投融资平台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平台共融资项目8期,实际参与业务体验投资人826人,投融资交易金额合计3835万元。目前,招商银行正在根据试运行有关情况对投融资平台的技术架构、业务流程、用户体验等方面进行优化和升级。具体优化内容包括全新的UI视觉设计,清晰流畅的客户指引、更快速的页面响应速度、更优质的支付体验及对用户私隐及安全控制等级的进一步提升等。

合规、稳健——招行的互联网金融核心

第6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人们普遍认为,新一届政府成立伊始,总理就在与中外记者的见面会上提出要推进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此举凸显了中国政府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有利于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彰显了“精准、稳妥、持续”的改革思路。

凸显新一届政府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的决心

“‘钱荒’事件不到一个月,利率市场化改革就有新动作,政府反应很快。”19日晚,央行放开贷款利率管制的消息一公布,不少网民为决策层的改革勇气和决心叫好。

社会各界对此次改革作出积极的评价,他们普遍认为,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迈出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对于稳增长、调结构都具有重要意义。

“这意味着我国新一轮金融改革序幕已经拉开,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强化市场、放松管制的经济政策特点。”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孙立坚认为。

“此前有人预言中国经济面临下滑风险,期盼政府重回刺激政策的老路。央行取消贷款利率管制,其实就是新一届政府坚定不移推动改革的一个重要声明。”北京大学教授黄益平指出。

网友们认为,在经济增速回落的背景下,国家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体现了政府异乎寻常的改革魄力和勇气。

这一改革举措也引发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华尔街日报等海外媒体对此给予积极评价,认为此举是中国推进金融改革的重要信号,表明了中国新领导层推进金融改革的决心,是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降低融资成本提振实体经济的一次“利好”改革

各界普遍认为,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这是对实体经济的一次‘利好’改革。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为经济增长和转型装上更多助推器。”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

“改革将使商业银行的差异化竞争成为一个主线,促使其加快转变同质化的经营模式,总体上有助于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造有利条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

“此次改革对于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高盛集团经济学家宋宇称。

根据央行有关分行的快速调查,山东、广东和湖南等地大部分企业对放开贷款利率表示欢迎,认为放开贷款利率打开了破解贷款难的重要一环,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银行靠变相垄断利差的日子结束了,这必将倒逼全行业改革。”有网友评论称。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资产负债部门负责人也认为,改革将在中长期内对银行体系产生深远影响,未来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将从同质化向差异化转变。

路透中文网等媒体评论称,此举让不同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服务的空间更大,有助于信贷资金流入实体经济,是盘活金融资源存量的有效举措。

“发点球”式精准调控:既防风险又增红利

值得注意的是,在放开贷款利率管制的同时,此次改革并未涉及存款利率,也未对现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作出调整,此外还放开了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

这一举措被舆论称为“发点球”。对于此次改革“区别化对待”的特点,各界人士认为,这体现出政府“精准、稳妥、持续”的改革思路。

“不再对农信社贷款利率设立上限,有利于提高农信社放贷积极性,解决‘三农’、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曾刚认为。

“没有对个人住房贷款下限进行调整,不会影响购房成本,购房需求也不会有明显变化,显示出政府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思路。”有网友评论道。

“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采取审慎态度可以理解。”巴曙松认为,存款利率市场化影响更为广泛,需要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等与之配套,目前这些制度还有待完善和推出。

此次放开贷款利率管制的举措,也进一步释放出政府将继续推进改革的鲜明信号。

“贷款利率管制的取消,拉开了本届政府继续推进金融改革的大幕,下一步金融改革值得期待。”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张其佐认为。

第7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 建筑企业 融资能力 融资策略

一、建筑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性

(一)我国建筑企业融资现状

由于建筑行业所具有的特点: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前期需项目垫资、需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履约保证金、需支付材料预付款等,加之这些资金短期内难以收回、资金周转速度慢、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等原因,导致建筑行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在建筑企业承接到某个项目之后,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带资垫资进行工程项目承包现象较为普遍,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成为能否承揽到工程的关键因素之一。一直以来,融资手段单一、融资渠道狭窄、融资结构不合理,困扰和限制着建筑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在我国投资融资体制不断改革深化的背景下,市场逐渐呈现出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如债券融资、民间借贷、融资租赁、项目融资、公募、私募、增资扩股、杠杆收购、风险投资、借壳上市等。建筑企业只有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能力,才能改善企业的融资困境,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建筑企业融资能力的提高有助于走向国际市场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海外市场的空间很大,我国建筑企业能否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除了提高企业核心技术能力、完善总承包能力、改变粗放式管理状态外,还要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这样才能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占有更大的份额。在国际市场上,大型工程建筑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服务早已从突破简单的工程施工承包环节,已扩展到工程项目周期的各个阶段,为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项目服务。国际化程度相当高的大型工程承包商德国Hochtief AG(霍克蒂夫)公司,它的国际业务集中在房屋建筑、交通设施、电子通信、供水工程等建设领域,牢牢占据了美洲和亚洲市场,并连续多年营业额在该区域市场保持第一。霍克蒂夫公司的优势在于管理水平和某些关键技术能力,特别是他们的融资能力,在市场上表现出了很强的竞争力。

二、企业融资策略分析及其在我国建筑企业中的应用

融资从广义上讲,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在金融市场借贷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就是企业筹集资金以满足正常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行为和过程。

按企业融资资金的来源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应用企业自有资金和生产过程中积累的盈利,它主要由股本、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途径向企业之外的经济主体筹集资金。

按融资形成的产权关系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是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需要支付利息,并在借款到期后向债权人偿还本金;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出让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模式。

(一)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融资租赁、民间借贷、项目融资等。债权融资的优点是:第一,相对股权融资方式资金成本较低,融资的速度也较快;第二,可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债权融资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债权融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企业必须偿还全部所借资金和利息,才能保证企业持续经营;第二,资金必须按期偿还,否则企业将面临信誉丧失和赔偿。在运用债权融资模式之前,企业必须综合衡量自身的偿债能力,考虑债务到期时能否还本付息,以防融资风险的发生。

1.银行贷款。目前,国内建筑企业的融资手段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尤其是对于中小型建筑企业而言,银行贷款成为最常见的融资方式,占融资比重最大。银行贷款有不动产抵押、第三方担保、信用贷款、贴现贷款四种形式。相较于其他融资方式,其优点在于:第一,费用少,贷款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的平均利率是10%~10.5%,比其他融资工具成本较低;第二,资金来源稳定,只要满足贷款条件,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银行就能及时向企业提供资金。银行贷款也有其劣势:第一,限制条件较多,需要抵押物或第三方担保,而且对抵押物要求严格;第二,贷款门槛高,企业需要具有较高的信用记录;第三,贷款程序比较烦琐,手续较多;第四,期限较短,借款额度有限等。所以,银行贷款常常无法满足建筑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还必须选择其他融资方式。

2.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必须满足一定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规模达到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规模达到6000万元;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发行额不超过拟投资项目总投资的3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等。债券融资有其明显的优势:第一,从筹资成本来看,债券融资的利息计入成本,在税前支付,具有降低税负的作用,且银行贷款利率一般高于债券利率;第二,从控制权分析,债券融资不会削弱企业现有股东控制权,保障了股东的控制权;第三,从股东收益分析,如果企业投资报酬率高于债券利率,可扩大公司规模,增加公司每股收益,提高股东收益;第四,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比较,债券融资更具有主动性和灵活性,避免了银行贷款的限制。债券融资也有其劣势:一是具有一定财务风险,债权到期日,需要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当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者企业的战略不具竞争优势时,还款的压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二是债券发行条件、规模必须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阶段,我国债券市场已发展为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债券市场也不断改革创新,成为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发行企业债券3.1万亿元,陆续推出了可续期债券、小微企业增信债券、债贷组合、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新品种。2015年,国家发改委核准企业债券7166.4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和民生领域,“十二五”时期企业债券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已经不断提高,较“十一五”时期大幅提高了11.2%,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品种,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

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建筑企业融资。融资租赁近年来也备受建筑企业的关注,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建筑企业购买大型机械和设备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成为建筑企业常见的融资手段。融资租赁有直接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出售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分成租赁几种形式。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它除了融资功能强之外,在盘活固定资产、促进设备销售、满足企业技术改造的需要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的本质区别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它的优势有:一是简便、筹资速度快;二是有利于企业及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减少设备淘汰风险;三是租金在整个租期分摊,减轻到期还本压力;四是租金在税前扣除,降低了税负。劣势:相对于银行贷款,资金成本较高、风险因素较多。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将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

4.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民间借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融资活动的必然产物,是对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和资金不足情况下的一种补充。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由于民间借贷形式灵活、操作便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存在借贷利率高、借贷复利、监管缺位等现象。据统计,民间借贷年利率至少为24%,高利息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容易引发企业资金恶性循环,导致经济纠纷。

5.项目融资。广义的项目融资是为了建设新项目,收购现有项目或者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融资活动;狭义上的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以该项目的资产或未来收益作为偿还贷款资金来源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活动。

建筑企业多采取的是狭义的项目融资。项目融资具有融资主体排他性、追索权有限性、项目风险分散性、项目信用多样性、融资程序复杂性等特点,该特点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其他财产,追索权仅限于项目自身形成的资产,当项目失败时,不会危及投资者其他财产。项目融资对于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能源等资金需求巨大的项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运作空间。项目融资有多种模式,建筑企业应用较多的是BOT模式、BT模式、PPP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即建设――经营

――转让,指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在特许经营期间内,把项目交给企业进行建设、融资、经营,在特许经营到期日,按协议向政府移交项目的一种融资建设模式。此种方式适用于一些大中型项目的融资,该模式的优点是:对政府而言,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风险转移到企业;对建筑企业而言,能够用较少的资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可以减轻债务负担,凭借有限追索权,加强项目运营,提高投资回报率。我国大中型建设项目融资以往主是以传统的融资模式银行贷款为主,但随着建设项目资金量的不断加大,银行贷款这种单一的融资方式很难满足当前的经济形势,BOT已经日趋成为一种成熟的融资模式。BOT承建项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二是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三是拥有跟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四是具有建设、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同类工程的业绩或经验等。BOT优势明显,也面临更多的风险,如政治风险、市场风险、融资风险、投资额巨大、收益不确定风险等等。因此,项目风险分析和管理尤为重要,如何控制和规避这些风险成为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

BOT的开发周期较长,即使是以BT方式进行,也面临较长的建设周期才能由政府回购投资。BT即建设――移交,它是BOT的变换形式,指项目通过企业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政府,政府向投资方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合同约定总价。BT与BOT主要区别在于少了“经营”环节,BT投资者不经营,更适合非经营性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PPP模式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

――合作制,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PPP模式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最早在1992年,英国首次提出鼓励私人投资行为应用了该模式。PPP与BOT在本质上差不多,但PPP的含义更为广泛,除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外,还包括项目建成后对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公共服务。香港地铁公司1975年成立,在地铁建设运营上使用了该模式,成为世界上运营效率最高、盈利状况最好的地铁公司之一。在2003年,我国首次在中国奥运会体育馆“鸟巢”项目上尝试运用PPP项目融资模式,政府投资20.3亿元,占投资比例58%;民营部门投资14.7亿,占42%,民营部门负责建设、运营、维护,在建设后运营中的合作期30年内取得回报,30年后“鸟巢”归政府所有。PPP的显著特点是通过引入民营企业,在减轻政府建设初期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将竞争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让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领域中,有效地提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使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通过合作使公共事业获得成功,达到双赢的结果,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

(二)股权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包括公开市场发售、私募、增资扩股、杠杆收购、风险投资、股权质押、借壳上市(买壳上市)等。相对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优势主要表现在:股权融资吸纳的是权益资本,公司股本没有固定到期日,无须返还;没有固定股利负担,股利支付压力小;对于资金使用者来说,筹资风险较低。

1.公开市场发售。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公开市场发售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企业上市、股票增发和配股。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对发行人财务指标做出了规定,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4)至今连续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至今连续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公开市场发售的优势具有:一是募集的资金数额巨大,并且有利于后续的资本市场融资;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劣势:资金成本较高;公开市场发售门槛较高,只有建筑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有较大规模和较好赢利才有可能应用这种方式。

2.私募。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的融资方式。《公司法》对于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设立条件没有太多限制,主要是对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规定了设立条件。私募有以下特点:一是产权关系简单,无须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大大降低了民营建筑企业通过私募进行股权融资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发行效率;二是在资金募集上,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三是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因为它资金来源广泛,包括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等;四是投资期限较长,属于中长期投资。私募的劣势: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股东间关系发生变化,企业的管理权也相应发生变化,新的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因而可能改变企业发展战略以实现短期内的收益。如何选择投资者成为企业面临的问题。由于私募所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私募已成为所有融资方式中,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占优势的融资方式。

3.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增资扩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邀请出资,这种方式可改变原有出资比例,适用于股东内部也适用于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另一种是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这种方式只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扩股具有以下优点:第一,增资扩股利用直接投资所筹集的资金属于自有资本,与借入资本相比,它不需要还本付息,更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具有重要作用,即使分配红利,也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决定,没有固定支付压力,财务风险较小;第二、增资扩股吸收的资金可以是现金,也可能是企业所需要的先进设备、技术、土地使用权、专利使用权,这与仅筹集现金的筹资方式相比较,能更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与任何一种融资方式一样,增资扩股也有其缺点:一方面资金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因此,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形势来决策,是否需要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

4.杠杆收购融资。杠杆收购融资是以企业兼并活动为背景,指某一企业收购其他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时,以被收购企业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从银行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行为的一种融资方式。较传统的融资方式,杠杆收购具有:一是高杠杆性,筹资企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资金,通常在10%,其余资金来源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十分适合资金不足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建筑企业融资,这是杠杆收购的最大优势;二是以该融资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壮大企业实力;三是风险大,通过杠杆收购重组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在85%以上甚至达到140%~150%,且负债主要来源于银行的借贷;四是高收益性,如果收购成功,收购发起人可能得到高额回报率。采用这种大量负债的收购方式,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杠杆收购融资适合于规模较大、内部结构比较完善、运作良好、经营管理有序,获利能力高,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大中型建筑企业。

5.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把资本投向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法人特点是:一是投资对象是拥有高新技术、高成长性的企业;二是投资周期较长,平均投资期5~10年,流动性差。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方会通过上市、收购或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投资回报;三是风险投资与银行贷款有本质的区别,风险投资是权益资本,不是借贷资本,不需要抵押,不需要偿还。如果投资成功,投资人将获得数倍的回报,如果失败,投资则无法收回,具有突出的“高风险、高收益”;四是投资者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为企业带来创新的管理理念和运营模式。风险投资在培养拥有高新技术的中小型建筑企业快速成长上,发挥了传统融资模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6.借壳上市(买壳上市)。借壳上市,是指企业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经上市的ST公司(壳)的控股权,利用上市公司的地位,实现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是非上市公司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获得上市地位,然后注入本公司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两者共同点是对已上市公司的“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间接实现企业上市的目的,不同的是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对“壳”公司的控制权。实现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首先要选择“壳”公司,“壳”公司的市值、股东持股比例、债权关系、风险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2014年,中国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构成借壳上市需要满足:(1)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2)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除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借壳上市、买壳上市有直接上市无法比拟的优势:一是降低上市的成本,缩短上市的时间,实现快速上市;二是“壳”公司由于进行了资产置换,其盈利能力大大提高,股市上的市值可能迅速增长,企业所购买的股权价值也能成倍增长。例如,2015年8月18日,绿地集团成功借壳金丰投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实现整体上市,更名后的上市公司绿地控股以超过3000亿元的市值,超越万科登顶中国房地产板块。绿地借壳上市的具体方式是:先资产置换,然后金丰投资发行股份购买绿地集团全部资产,绿地集团实现整体上市。借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民营建筑企业比较理想的上市方式。

三、结束语

第8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于是,这个小企业经营者便开始如数家珍起来:“银行贷款产品多种多样,有动产、不动产抵押贷款,有专利知识产权的收益权抵押贷款,有厂房设备抵押贷款,有自然人财产抵押或担保贷款,有标准仓单质押贷款……像我们这种做进出口的企业,还可以灵活运用银行贸易融资的各类品种,如票据贴现、信用证、买方信贷、保函等等。”

显然,这位企业的领导者对金融机构的产品是比较熟悉的,不过现下大多数中小企业的领导者还没有搞清楚哪种信贷产品、哪个信贷机构是适合自己的贷款路径。其实,每家银行都有自己的信贷方向和重点,中小企业在贷款之前,必须考虑清楚走哪条路径成功可能性大。那么,中小企业应该如何根据自身特性去选择适宜的贷款路径?

不同时期用不同的产品

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拥有各自不同的发展特征,这就决定了它们必须依据自身的实力规模与资产状况来选择不同的贷款路径。一般而言,中小企业走得越远,发展阶段越往后,融资的渠道、贷款的路径也就越多。

因为在初创期,企业资产匮乏、销售规模小,资金需求额度相对也小,往往表现为对流动资金周转的迫切需求;而当企业进入成长上升期,表现出整体扩张态势,未来发展预期良好之时,随着规模的增长,原材料、产品、订单等动产乃至股权,都可成为贷款的抵押品,企业的资金需求也往往表现在用于规模扩张的设备投入、房产投资等方面。

初创期:信用贷款。在企业初创阶段,很大一部分企业的厂房是租借的,大部分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及日常营运的维持;再加上尚未踏上发展轨道,根基未稳,资产匮乏,几乎拿不出什么有效的抵押品。对于这部分企业,一些银行推出的创新的信用贷款产品,是比较不错的贷款路径。

面对自己创办刚刚满三年的小企业,陈战平喜忧参半。500多万元积蓄全部投入到了这家干货加工企业的初创环节,现在各方面趋于稳定,而且他谈下了几家大卖场的于货供应合同,然而对方要求先销售再结算,结算周期更是长达三个月,这就意味着陈战平需要垫资。陈战平想到了银行贷款,但对于他这样的超小规模的企业,既没有可抵押物、贷款额又较小,对于银行是否愿意借贷,他疑虑重重。最后在朋友的建议下,陈战平向银行申请了无抵押小额贷款,并成功通过审核贷到50万元。他说:“这笔钱对我们产生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企业生产得以正常运转,我的产品可以顺利进入销售环节,企业就这样盘活了。”

无抵押小额贷款是无需抵押、无需第三方担保的信用贷款产品,针对初创三五年的企业,贷款额度也比较小,上限是100万。而且贷款企业是在两三年期限内按揭还贷的,这可以大大减轻它们的现金流压力。

上升期: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随着企业的不断成长壮大,客户群日益拓宽,业务往来持续稳定,中小企业可以踏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这一新的贷款路径。

由于国内担保贷款主要依赖不动产,而我国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60%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不动产财产很有限,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应收账款可以担保融资有望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难题。另外,国际经验表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如美国建立了高效的动产担保制度,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动产质押融资已经占到了中小企业融资的70%。

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元不良信用记录;购买方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付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

不同业务做不同的抵押

科技型企业、制造型企业与贸易型企业,这几类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业务重心与主营方向各有偏差,企业核心竞争力存在于不同的运营环节,对资金的迫切需求也体现于不同的运营环节,因此它们的贷款路径必然有所区别。

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困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难题,无疑是由于资金短缺,无法将科技成果及时地转化为产品,将研发能力和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资金雄厚的竞争对手占得先机。这类企业如果缺少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得不到银行的信赖,完全可以发挥自己在研发设计、专利技术等层面的核心竞争力,将其作为打动银行心扉的根本利器。

上海浦东是全国开展知识产权融资的先行者。浦东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上海银行进行调整,目前单笔借款上限由人民币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从一年延长至三年,且受理范围由该行浦东分行扩大至上海地区的所有支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企业对此项业务的需求。交通银行推出的“展业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可以其名下所拥有的合法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商标专利权作质押,根据银行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从银行获取最高金额为一千万元的贷款。

制造企业:存货质押融资。金融危机给中国沿海的制造型中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给它们原本就绷得紧紧的资金链又加上了一份可怕的压力。当前,制造型中小企业普遍陷入急需资金而又缺乏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品的窘境。其实制造企业最核心的运营环节――生产制造,出路就在环绕着制造过程的相关资源之中。只要将企业经营周转中的原材料、产品等存货质押给银行,就可能叩开银行的“钱关”。

存货类融资具体包括现货质押和标准存货质押两种。现货质押又分成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静态质押是企业以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动产质押取得授信,手信人付款赎货。动态质押则是企业以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库存商品质押,银行对质押商品的数量或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允许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受信人可以以货易货。该方式适用那些质物使用频繁、规格较多,特定化监管方式难的企业。

而标准存货质押,则是企业以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标准存货质押取得授信,并以标准存货交易款用于偿还银行授信。这种方式适用那些除了标准存货没有其他抵、质押物但又有融资需求的企业。

第9篇: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

    我国证券市场近年来发展速度之快令人瞩目。1995年之前, 深沪两地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数量仅为310家, 证券化程度(上市公司股票市值/ 国内生产总值)为7.89%; 到1997年底上市公司数量已增加到745家, 总市值为17529亿元, 证券化程度达到23.44%; 进入1998年之后, 公司上市的数量和规模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即便如此, 一方面仍有众多企业在千方百计地寻求上市而未果; 另一方面, 业已上市的公司被市场和各级地方政府看成是珍贵的资源, 即使长期业绩不佳的上市公司也被作为一种“壳”资源得到保护和买卖。对此, 人们不禁会问: 中国证券市场上难道有免费午餐吗?证券市场难道是一个聚宝盆吗?

    依照经济学的理论, 证券市场大体上有三种功能。其一是融资功能。企业通过股票市场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企业的融资来源一般可分为内部和外部融资, 外部融资又可进一步划分为间接和直接融资。直接融资主要是由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组成的, 它们均是通过证券市场来完成的。其二是信号功能。证券市场为经营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一种信号。这也就是说, 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会影响经营者的投资决策。一方面, 证券市场是企业的一个融资来源, 股价的变动会影响企业的资本成本; 另一方面, 如果经营者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证券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估价变动会影响现有股东的利益。因而, 经营者的投资决策必须考虑证券市场的反应。其三证券市场充当公司监控的传媒。作为公司控制市场, 证券市场对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了一种外部约束机制 (相比之下, 公司董事会则是一种内部约束机制)。股东除去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用手投票”, 还可以在证券市场上“用脚投票”。公司的经营绩效不佳可能导致证券市场上的并购, 或者通过证券市场收购股权争夺公司的权。同时, 作为一种融资市场, 证券市场通过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而影响公司治理结构(Samuel, C.,1996, a,b,c,d)。 

    除此之外, 证券市场在我国现阶段还有一个特殊的功能, 那就是为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党的十五大把证券市场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并将成为国有企业未来摆脱困境的出路之一。只有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上述固有功能, 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使国有企业摆脱困境。我以为, 这一点正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运用证券市场的主要目的。

    从证券市场的功能来看, 如能有效地运用证券市场, 其收益是巨大的。那么, 这是否意味着对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主体(stakeholders)(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及雇员)来说只有收益而勿需付出成本呢?如果企业上市需要付出成本, 那么为什么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会出现上市公司供给(接近)无穷大的局面呢?为了限制证券市场上的这种过度供给, 现阶段不得不依靠政府控制上市公司数量和规模来解决。看来上市公司至少现阶段 (一定程度上) 在证券市场上的确能享受免费午餐。

    上市公司能得到近乎免费午餐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它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发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目标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我国发展证券市场目前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

    二、证券市场与企业融资

    融资是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最主要动机。对一家要进行投资的企业来说, 可供融资的来源是多重的, 其中包括: (1)内部积累, 即依靠业已实现的一部分利润作为投资的来源(提取的折旧费也可归入此类)。(2)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务, 虽然这两种方式形式上不同, 但它们都构成企业的债务。(3)发行股票, 它进一步又可分为发行新股和配股, 它们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并不表现为企业的债务, 而是一种资产。这三种融资来源或融资方式也被分别称之为内部融资、债务融资和股票融资。

    面对不同的融资方式, 企业经营者应该选择哪一种呢?传统的企业融资理论认为, 在既定的投资决策条件下,企业经营者的目标是寻求最佳的金融结构,实现企业市场价值的最大化,也就是本企业的金融结构对投资者有最大的吸引力。但如果假定资本市场充分有效地运行,那么企业的金融结构与企业的市场价值无关。这也就是说,企业的金融结构选择不会影响它的市场价值。据此可进一步推论:当需要融资时,企业对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没有特定的偏好,各种融资方式是完全可替代的, 因为任何选择都不会影响企业的市场价值。这就是著名的莫迪利亚尼-米勒定理。

    现代企业融资理论则认为, 由于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 不同融资方式的成本有很大的差异, 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融资成本(Harris, Raviv, 1991)。对企业内部融资来说, 在不考虑税收的条件下, 融资成本实际上是一种机会成本。如果企业的内部留利不进行投资, 可以转作其它用途, 如分配给股东, 存入银行, 购买国债, 转借给其它企业, 等等。因此, 它的成本是资本市场所要求的税后利润率, 这种税后利润率既可能是向股东支付的股息率, 也可能是资本市场的利率。

    对企业的债务融资而言, 融资成本是由以下各部分构成的: (1) 利息率; (2) 企业财务恶化或破产成本( Bernake & Campbell, 1988)。(3) 举债的人成本。和内部融资相比, 后两项是债务融资的额外成本。此外, 如果经营绩效不佳, 企业在借贷市场上根本就得不到所需的资金。

    至于股票融资的成本具体包括: (1) 股息率。 (2) 股票发行的交易成本。 (3) 税收成本,股票融资需要支付红利所得税, 而债务融资支付的利息通常是免税的。(4) 发行股票的负动力成本。和股票融资相比, 债务融资存在着一系列收益。由于经营者不是企业100%的剩余索取者,他们有动力从事企业价值非最大化行为。而通过债务融资可以约束经营者的这类非最优行为。其一, 在经营者持有企业股权水平不变的条件下,企业债务融资比例的增加会提高经营者的相对投资份额,增加经营者的工作动力。其二, 股票融资需要企业支付红利,债务融资需要企业支付利息,但利息支付具有强制性。这就减少了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剩余留利和折旧费之和),经营者从事企业价值非最大化行为的活动余地缩小(Jensen,1986)。其三, 和股票融资相比,债务融资使企业的破产概率上升,经营者所受到的压力加大,为避免破产风险,经营者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奢侈消费。这些都有助于缓解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了人成本, 从而构成了债务融资的收益。债务融资的成本和收益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资产负债比率。在这种意义上, 股票融资的成本相对增加。(5)发行股票的信息不对称成本。在经营者与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因此外部投资者通常会把新股票发行看成是企业质量恶化的信号, 相应的低估它们的市场价值( Myers & Maijluf, 1984)。经验研究显示: 当一家企业用债务回购股票时, 该企业的股票价格会上升; 反之, 当它通过发行股票来偿还债务时, 其股票价格会下降。

    从理论上来说, 很显然内部融资的成本最低, 股票融资的成本最高, 债务融资的成本介于两者之间。正是这种融资成本的差异决定了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顺序是内部融资、债务融资、股票融资。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的历史和现状均已证明了这一点。例如, 1981-1991年间,美国公司新投资的74.7%来自于内部融资。此间,股票融资的比例为-11%,这也就是说,企业回购的股票数量大于企业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而, 上市公司平均每18.5年才配股一次(Samuel, C., 1996,b)。

    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本身并不能指导我国现阶段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长期以来, 我国不存在证券市场, 国有企业只能依赖内部融资和债务融资; 而负债率过高又是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企业注重股票融资有着其客观的必然性。然而, 经济学理论和发达国家的现实却向我们证明了一点: 股票融资是要付出成本的, 并且其融资成本高于其它融资方式的成本。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国有企业的股票融资成本状况, 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公司上市的欲望。

    (1) 理论上上市公司需要向股东支付红利。它具体表现为股息率, 即使公司没有向股东支付对公司也是一种成本, 只不过是股东放弃了现在获得红利的机会, 以便将来获得更多的红利。红利实际上转化成了一种股权。股息率的水平一般应该高于债券利息率或银行存款利率, 因为股票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在证券市场上, 股息率表现为市盈率的倒数。从融资成本的角度来看, 新股发行的市盈率比市场市盈率是一个更为符合实际的指标。目前, 我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市盈率大致在14-15倍左右。假定上市公司上市前的盈利数据真实, 或对未来的盈利预期符合实际的话, 股息率大致7.15-6.7%之间。显然, 这一水平低于借款利率。

    公司上市之后, 如果经营不善导致股息率降低, 股价应该相应的下降。而股价的下降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大股东通过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者进行惩罚(如撤换); 另一方面还有可能导致被敌意兼并者收购, 结果也将对经营者予以惩罚。而在中国证券市场上, 这类机制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下文我们将讨论原因)。结果是上市企业一旦完成新股发行之后一般就不会再关注二级市场上其股价的变动, 除非为了以高价格进行配股或者保证内部职工股顺利上市。最终, 许多企业的股息率降致零或负数的水平。例如, 1997年深沪市场上市公司中, 每股收益低于0.1元的公司占15.43%。就这些企业而言, 说它们通过证券市场免费融资是决不为过的。

    (2) 股票发行的交易成本。这是企业需要付出的一项真实成本。然而, 我国目前二级市场股价与一级市场股价的差异较大, 新股一般是通过上网发行, 只有极少一部分认购资金能够中签。认购过程中需要把巨额认购资金冻结一段时间, 这部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在很多情况下足以抵消发行股票的交易成本并有余。

    (3) 红利支付的税收成本。这是企业无法逃避的一项成本。在我们的日常观念中, 红利税是由股东支付的, 似乎与企业无关。但如果我们清楚企业本身就是股东的, 这种税收自然就构成了企业的成本。但在这里需要指出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税收有关的另一种现象: 虽然中央政府对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的税率已经统一, 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 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要对上市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其结果是客观上上市企业的税负低于非上市企业。综合起来看, 上市公司并未承担额外的税负。

    (4) 发行股票的负动力成本。对现阶段的国有企业来说, 无论是债务融资还是股票融资,经营者的动力没有明显的区别。其一, 经营者基本上不持有企业的股权, 债务融资谈不上会增加经营者的相对投资份额。对国有上市公司而言, 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其二, 在政府既是企业债权人(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又是最大股东的前提下, 选择何种融资方式都不会对经营者的行为和工作动力产生重大影响。因而, 从企业的最大股东(政府)角度看来, 发行股票的负动力成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5)发行股票的信息不对称成本。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条件下, 信息不对称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 信息不对称要导致股票发行对企业的市场价值低估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 企业的债务融资是在真正意义的市场上进行的。假如贷款人不是根据企业的“质量”发放贷款的, 那么投资者对企业选择不同融资方式的动机和能力也就无从进行比较。这也就是说, 哪些企业能够获得贷款并不完全取决于它们偿债能力的高低; 当然, 哪些企业上市也和其“质量”缺乏必然的联系。第二, 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必须为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反之, 投资者根本无法根据经营者的融资决策判定企业的“质量”。这也是判定投资者队伍乃至证券市场质量高低的一个主要标准(张维迎, 1997年)。显然, 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还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当然我们也就看不到证券市场对发行股票企业市场价值的低估。现实中, 许多上市公司正是通过发行股票偿还其原有的债务的。例如, 1997年底上市公司股东权益较上年增长了36.66%, 负债总额增长了10.64%, 由此使上市公司整体负债比率比上年度下降了5.26个百分点。这表明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新股和配股所募集的资金相当一部分用于偿还了债务(刘郎, 曹桂香, 1998年)。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低于债务融资成本。否则的话, 那就意味着上市公司用高成本的资金替代了低成本的资金。

    综合以上各项,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融资成本是极低的。除去红利支付之外, 上市公司基本上勿需付出额外的成本。况且, 红利水平的高低对公司又是无约束力的, 致使相当大一部分公司实际上是近乎免费融资。尽管我们现在还难以对其进行量化, 但有一点应该是可以确认的: 相对于债务融资, 这是一种较低成本的融资来源。由此也解释了为什么国有企业对股票融资拥有近乎无限大的需求。

    三、证券市场与经营者的投资决策

    与企业融资理论相对应, 企业投资理论也在发生变化。基于莫迪利亚尼-米勒定理, 传统的投资理论认为, 只要投资的预期收益高于资本成本, 企业就能获得所需的资金, 因为各种融资方式是完全可替代的, 当内部融资发生波动时(源于经营状况的变化), 企业完全可以不受约束地靠外部融资来弥补。即使没有股票融资渠道, 企业也可以通过债务融资来解决。在这里, 证券市场与经营者的投资决策没有必然的联系。

    而现资理论则接受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可替代性, 所以企业内部融资能力的波动会导致企业投资水平的波动; 同时, 证券市场的股价变化会影响经营者的投资决策。不过, 在经营者投资决策的最主要决定因素上, 不同投资理论模型的见解略有差异(Samuel, C., 1996d )。一类理论模型认为, 经营者的投资目标是寻求销售额、雇员利益、报酬、市场份额等指标的最大化。在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的行为有很大的自主性,它们受所有者和市场的约束较小。经营者的自主权大小取决于证券市场所强加给它们的最低利润约束程度。所谓最低利润约束是指企业投资收益水平不得低于某一点, 否则经营者将会受到证券市场的惩罚(如, 降低报酬、解雇、企业被兼并等)。高于这一点之后, 经营者的投资决策是完全自主的。这类见解可称之为经营者投资论。另一类理论模型则认为, 经营者的投资目标是寻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估价是决定经营者投资的最主要因素。由于信息不对称, 发行股票会使企业价值被低估, 只有当投资收益高于股票融资成本时, 经营者才应该利用股票融资渠道。这类见解可称之为信息投资论。

    不论是经营者投资论还是信息投资论, 它们都承认证券市场对经营者投资决策的约束, 只不过对约束程度的高低有不同的看法而已。简单说来, 证券市场对经营者投资决策的影响有如下机制。

    (1) 股票价格的波动会改变企业的资本成本。当股市处于熊市时, 尤其是市场的市盈率较低时, 无论是发行新股还是配股都会提高股票融资的成本; 相反, 企业的融资成本会降低。

    (2) 过多或过少的运用股票融资, 或者改变原有的融资来源结构会改变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估价。这一点上文已经提到。

    (3) 股价的波动会对经营者构成压力或动力。如果市场认定企业的某一项投资是不合理的, 股价便会下跌。结果可能是, 大股东通过董事会撤换经营者, 敌意兼并者会乘虚而入, 经营者持有的股票价值下跌, 经营者的报酬降低(如果经营者的报酬水平与股价挂钩机制的话), 等等。

    理论上正是证券市场的这种信号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指导着经营者的投资决策。那么, 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投资决策与证券市场的关系如何呢?

    首先, 经营者的经营目标并不是寻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而是自身利益和职工利益的最大化, 对国有上市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尤为如此。因而, 投资决策与证券市场的信号无关。其一, 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 企业的经营者和职工可以按照一级股票市场的发行价购买10%的社会流通股。在一级市场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 这种优先购买权是一笔巨大的收入。这也是为什么企业经营者选择上市的主要动机之一。其二, 股票融资的低成本促使经营者根本勿需考虑投资收益问题。股票融资的成本之低使得企业可以用股票融资来偿还债务, 或干脆存入银行获息。例如, 截至1998年4月15日对深沪市场已公布年报的546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其中411家公布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统计表明, 在尚未投入项目的资金中, 有132家公司补充了流动资金, 有141家公司存入了银行, 有24家公司购买了国债, 有5家公司购入证券, 有38家公司归还了贷款, 另有23家公司转作其它用途(上海证券报,1998年)。更有甚者, 某些上市公司把募集的资金用于改善职工住房和经营者的奢侈性消费等等。其三, 经营者随意更改招股(或配股)说明书所承诺的投资计划。一些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失败乃至年度亏损不做任何实质性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