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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基础设施;土地开发;
一、引言
国家高新区一直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主要目标,将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等国家技术战略的落脚石,也是科技与经济结合最佳载体(于维栋,2011)。在王德禄(2011)归纳的中国城市化中,与经开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结合以及小城镇的一般城镇化不同,高新区强调的是新经济和城市化结合。因此,高新区强调新兴产业所形成的新经济与由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构成的城市化有效结合,城市化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应当双管齐下,互为支撑。
资金支持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因素,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是一个漫长而又充满风险的过程,其生命周期从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扩张期到成熟期都离不开相关的金融支持。与此同时,城市化中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的投融资问题也是园区开发的核心问题之一。陈光亚(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理事长)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投融资规划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把统筹兼顾这个理念在城市科学发展实践中进行有益探索,解决城市科学发展中的全面统筹问题,这应该说是一种创举。”
对此,本文主要关注高新区政府投融资规划问题,采用资金核算、线性规划等方法深入研究高新区政府投融资。首先构建以财政预算为基点和由园区和产业预算、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构成的政府资金现金流量核算体系,同时在此基础之上,本文第二部分采用线性规划方法构建园区开发的投融资线性规划模型(LP)以建立科学的园区建设投融资规划体系。
二、基于线性规划的高新区园区开发投融资规划模型
(一)基本思路
高新区园区开发工作主要在于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其投融资目标有:投资需求,高新区园区建设需要从基础设施贷款、BT和土地储备贷款等融资方式为提供资金保障;并且要求筹资的偿还方式在贵阳高新区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之内,这体现的是融资基础。因此,高新区园区开发投融资实际是一个关于融资的线性规划(Linear Programming,简称LP)问题:一是以园区开发融资成本最小化作为目标函数;二是以规划期内基础设施贷款、BT和土地储备贷款作为控制变量;三是以投资需求和融资基础作为约束条件。
(二)参数设定
1.控制变量
园区开发由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组成,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要通过基建贷款和BT方式融资,土地开发依赖土地储备贷款融资,因此,规划期内基建贷款、BT和土储贷款三个控制变量分别为X、Y和Z,其中,X=(x1,x2,x3,x4,x5)表示规划期内每年基础建设项目新增贷款,Y=(y1,y2,y3,y4,y5)表示规划期内每年基础建设项目BT融资额,Z=(z1,z2,z3,z4,z5)表示规划期内每年土地储备项目的新增贷款,下标1-5表示规划期的年份2011-2015。
2.约束条件
其一,投资需求约束。依据银行关于基础设施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的20%资金本和审贷要求,基础设施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都需要有项目投资作为支撑,因此,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投资的80%,这是投资约束:基础设施贷款≤(基础建设投资-BT)×80%,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成本×80%。
A=(a1,a2,a3,a4,a5)表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1-2015年),B=(b1,b2,b3,b4,b5)表示土地储备成本(2011-2015年)。
所以,约束条件为
X≤(A-Z)×80%;Y≤B×80%
其二,融资基础约束。融资基础约束。融资基础约束实际是在贵阳高新区财政预算基础上的投融资现金流约束,其中财政的基础建设支出预算为现金流入,存量负债、基础设施投资和土地储备为现金流出,BT融资、基础设施和土地储备贷款为现金流入和流出平衡工具。同时,贵阳市高新区不能保证在可预见的期限(2011-2020年)内所有区间都满足净现金流为正,但必须保证累计净现金流必须大于或者等于0。
C=(c1,c2,c3,c4,d5)表示政府基础建设支出预算(2011-2020年),D=(d1,d2,d3,d4,d5)表示存量债务还本付息(2011-2020年)。
基础建设贷款采用利率为基准利率r1、贷款期限10年、宽限期一年、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方案;BT项目采用r2=10%的利润率,终期付息还本的方案,依据园区《2011年-2015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测算表》,按照建设投资额进行加权对各项目建设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期为2.3,因此BT项目的平均投资回收期约为3年;土地储备贷款利率为r3。
按照基础设施贷款X、BT融资Y和土地储备贷款Z的期限和利息率,三者2011至2020年的现金流为X×Mx,Y×My和Z×Mz,其中:
Mx1 -r■ -r■ -r■ -r■ -r■ -r■ -r■ -r■ -r■0 1 -r■ -r■ -r■ -r■ -r■ -r■ -r■ -r■0 0 1 -r■ -r■ -r■ -r■ -r■ -r■ -r■0 0 0 1 -r■ -r■ -r■ -r■ -r■ -r■0 0 0 0 1 -r■ -r■ -r■ -r■ -r■
My=1 0 0 -(1+r■)■ 0 0 0 0 0 0 0 1 0 0 -(1+r■)■ 0 0 0 0 00 0 1 0 0 -(1+r■)■ 0 0 0 00 0 0 1 0 0 -(1+r■)■ 0 0 00 0 0 0 1 0 0 -(1+r■)■ 0 0
Mz=1 -r■ -r■ -1 0 0 0 0 0 00 1 -r■ -r■ -1 0 0 0 0 00 0 1 -r■ -r■ -1 0 0 0 00 0 0 1 -r■ -r■ -1 0 0 00 0 0 0 1 -r■ -r■ -1 0 0
三个矩阵的计算依据:一是基础建设贷款加宽限期,贷款实际期限为11年,2011年的贷款最早还款时间为2022年,超过2020年财政预算期,因此矩阵中无需考虑还本;二是BT融资为投资方投资建设,完工后财政按照投资本金和合理的利润(复利)进行回购;三是土地储备贷款期限短,规划期内贷款都在预算期(2011-2020)内,因此还本付息完整。
综上,按照净现金流核算流程高新区园区开发的净现金流为:
NI=-A-B+C-D+X×Mx+Y×My+Z×Mz
所以,约束条件为累计净现金流规划期内大于或者等于0
ANI=NI×1 1 1 1 10 1 1 1 10 0 1 1 10 0 0 1 10 0 0 0 1≥0
Mz表示土地储备贷款现金流的修正矩阵(贷款期限暂定为3年)。
(三)线性规划模型及预期结果
根据三种不同融资方式的期限和还本付息方式,融资成本的目标函数:
c0(X,Y,Z)=11year×rx×X×IT+[(1+rx)3year-1]×Y×IT+3year×rxZ+IT
(2)规划模型
min co(X,Y,Z)
s.t X≤(A-Z)×80%
Y≤B×80%
ANI(X,Y,Z)≥0
规划模型可以运用excel规划工具测算,得到由基础设施贷款、BT和土地储备贷款高新区园区开发融资规划方案,进而由此可得相应的融资成本、开发进度等经济技术指标。
三、结论
本文构建由财政资金核算、园区开发投融资线性规划的投融资规划体系:
读一,政府资金现金流量核算体系是园区开发投融资线性规划和产业投融资规划的统筹点。核算体系以财政预算基点,由园区预算、产业预算、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所构成,其中净现金流量体现当年财政赤字状况,累计净现金流则体现财政资金库存状况。
第二,园区开发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的硬件条件,其投融资规划是政府投融资的核心和重点。园区开发投融资线性规划以园区开发融资成本最小化为目标,以基础设施贷款、BT和土地储备贷款作为控制变量,以投资需求和融资基础作为约束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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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的家庭金融在目前刚刚兴起,它可以帮助家庭对资金的合理规划、合理配置,获得额外财富,它也给国家经济政策提供了参考,具有很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需要加强对家庭金融的研究工作。本文先是讲解了家庭金融的规划目标,然后分析了家庭金融投资决策研究。
关键词 家庭 研究 金融
我国居民年平均金融资产年年提高,人们不单单选择传统的债券、定期存款类投资方式,也开始注重那些收益率高的、灵活性强的、稳定的投资产品,而目前一般家庭没有专业的金融理财知识,对家庭金融进行研究可以满足现代家庭投资的需要,也能够反映出家庭对国家经济的预期,促进国家做出合适的宏观调控。下面先讲一讲家庭金融的规划目标。
一、家庭金融的规划目标分析
家庭对自己的金融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可以达到抵御通货膨胀、实现家庭资产保值以及增长的目的,目前家庭金融整合主要有五种规划目标,分别是投资规划目标、教育规划目标、保险规划目标、退休规划目标以及债务规划目标。投资规划目标指家庭对自己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评析后,利用适当的金融理财工具构建出金融投资组合,合理管理家庭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分散金融资产风险,提高资产安全性;保险规划目标是家庭资产进行保险规划后,转移了风险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保障,例如家庭金融的分红型保险,保险可以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进行有效的保险规划也能对家庭金融起到增值保值的作用;教育规划目标可以影响到家庭里孩子教育开支,退休规划目标根据美国经济家生命周期论,由于年老后收入减少,消费增加,形成负积累,选择合理的退休计划显的很重要,例如可以参考一些企业推出的DC、DB年金计划;债务规划目标指家庭贷款中的房贷、车贷、抵押贷款、消费贷款等,可以用金融学里负债比例判断家庭的理财是否合理,负债比指需要偿还的债款在家庭里不要超过收入的40%,家庭的贷款金额、每月还贷金额、还款方法都可以影响到家庭未来现金流和生活水平,过度负债就造成家庭负担过大,适当贷款可以提前实现家庭目标,进行家庭资金的合理配置,因此需要对家庭债务进行合理规划。
二、家庭金融投资决策研究
1.家庭参与投资研究
家庭在进行金融投资的选择时,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教育水平、家庭财富、性别、年龄等。进行金融投资需要家庭具有固定的成本,有更多财富的家庭更愿意参与金融投资。财富水平高的家庭参与金融活动的比例很高。家庭居民具有高的教育程度也容易参与金融投资;在家庭居民年龄上,年龄越大,参与金融市场的动机也越大;家庭里的男性比女性更积极参与金融投资。
2.家庭金融账薄
家庭金融有很广阔的研究范围,例如家庭理财分析、家庭理财建议、理财目标分析、负债流量表的制定等,对于家庭金融的账薄,家庭金融的合理规划需要建立在家庭账薄基础上,普通会计账薄不同于家庭金融账薄,例如在企业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例如房屋)时,需要在每年进行提折旧并扣除适量的资产;家庭金融里对固定资产进行提折旧还没有太大意义:房产价值期望是保值增值的趋势,根据企业会计记账方法,家庭的金融资产将减少;并且需要对家庭房产价值不断评估,而家庭金融里实现不了这点。这就需要根据不同的家庭需求选择合理的家庭金融账薄。
3.长期金融投资与短期金融投资
对于一般家庭而言,中期或者短期的金融财务目标需要家庭具有很高的资产流动性;家庭需要有稳妥的金融投资时会选择银行储蓄,但银行储蓄不会给家庭带来很高的收益。在家庭的长期金融投资角度上,收入曲线根据家庭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家庭的消费意愿曲线根据家庭年龄的增长而下降,实现收入曲线和家庭消费意愿曲线同时实现最大化,才能做到家庭的金融合理规划。
4.家庭行为金融研究
家庭中进行金融规划投资时,没有专业的金融投资培训,很容易出现盲目跟风、进行主观判断,形成低级错误,在家庭金融的研究过程中加入行为金融的指导,可以对家庭金融投资主体的不理性活动提供指导建议。
5.家庭负债的研究
在微观方面,家庭承受适当的负债能提高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过度负债就形成家庭过大的财务资金压力。高负债家庭有更高的失业敏感率,失业造成家庭还款困难。有浮动利率贷款的家庭对利率变化比较敏感,利率上升,还款资金上升,家庭需要减少消费费用。
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金融资产量的增加,家庭金融活动也变得活跃起来。对此家庭需要合理配置金融资产,加大对家庭金融的理论研究以及应用分析,在整体经济稳定、风险合理、储蓄未来的基础上获得一定的收益,实现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完成家庭金融的既定目标,也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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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邹红,喻开志.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金融资产选择特征分析——基于6个城市家庭的调查数据.工业技术经济.2009(05).
与此相对应的是,国家将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提高能源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并进一步放宽能源投融资准入限制,推进投资多元化。不过,在专家看来,投资多元化要实现突破,还是要靠能源价格问题的理顺。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估算,“十二五”期间能源生产能力建设方面8.5万亿元,能源储运设施建设及民生保障工程方面5万亿元,而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只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能源科技自主创新等领域给予必要支持。 为此,《规划》提出,加强信贷政策和能源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能源投资多元化提供便利。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提高能源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事实上,向银行伸手贷款,早已不是能源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的最佳出路。“按照以往惯例,能源项目中资本金占到25%到30%,剩下的都是从银行贷款。但随着企业的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单一的融资渠道已经难以满足项目的资金需要。从十年前能源企业就已开始尝试从债券、基金等非贷款渠道融资,现在更为活跃一些。”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说。
不过林伯强坦言,目前能源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还是贷款,非贷款融资渠道建设确实需要加快一些。而国家能源研究所高世宪研究员认为,要体现市场的概念,更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能源投资多元化的呼声不断,而去年的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和第二轮页岩气招标中民资分羹,让这一进程有了实质性突破《规划》也单列一节强调改进能源投资管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能源领域,鼓励境外资本依照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参与能源领域投资,推进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
“现阶段能源投资多元化还是有问题,投资主体90%到95%还是国有企业,只有价格的问题理顺之后,今后民资才能真正进来。现在价格的传导机制还不健全,国有企业亏损是没有问题的,有国家的补贴在,可是民营企业却亏不起。”林伯强表示
【关键词】城镇化 进程 融资 问题
一、融资问题对城镇化进程的制约
实现我国农村逐步向城镇化发展是一个非常庞大而又复杂的工程,它不仅仅指将我国的居民简单的由农村户口转移向城市户口,还包含了城镇中经济发展的问题,第一、二、三产业的分布问题,居民的收入水平如何提高问题以及居民是不是能够在城镇中安居乐业的问题等等。目前我国恰好处于城镇快速发展的阶段,并已于2011年超过了50%,这将极大促进我国经济的增长。据调查表明,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因为相关消费物品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带动作用,将会带动我国的生产总值增长1.5%。有专家估计,在我国这样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将会持续20年左右,并且将于2015年左右进入到城市化社会。
然而城镇化的过程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投资方面的问题是制约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在将来的20年中,如果每年我国的城镇化覆盖率增长1%,那将会有3亿左右的农民身份转化为市民,这将会带来巨大的资金缺口,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收入是远远不够的。由此得知,要想我们国家的城镇化沿着健康、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就必须解决好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题。
二、城镇化建设中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的主体较为单一,资金来源的渠道少
目前我国投资的主体仍然是政府,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承担着主要的责任,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情形在我国仍然只是美好的愿景。政府对城镇化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虽然呈现出上涨的趋势,但毕竟有限,无法满足城镇化建设的要求。2010年,我国政府应用于城镇化建设的投入仅为2000亿元,远远达不到我国城镇建设的需求。
(二)对城镇化建设的规划与发展战略的取向出现偏差,使得城市生产中的聚合效应没办法实现,城市发展中有着较大的成本,导致融资严重不足
我们在对城市的发展战略进行选择和规划时,必须考虑到这给城市带来的经济贡献以及导致建设中成本、负担。有这样一项统计,城市人口集中于10万—1000万时会有净规模的收益,集中于100万—400万时净规模的收益是趋于最大值的。因此,将城市人口有效的控制在100万—400万之间是非常合理的,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而城市中人口过于密集就会造成较大的城市成本,为城市的发展带来负担。在2000年—2010年期间,我国城市人口增长约为1.6亿,其中农村中劳动力占有7000万,这项劳动力的转移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了1.4%.然而集中发展的对象为大城市,大城市有着较高的成本与负担,因此城市规模收益只能带来生产率提高0.5%,这两项对城市经济的贡献尚不足2%。因此我们对城市建设进行规划时,必须保持科学性,务实性,不然会造成城市的负担,增加城市建设的成本,从而为融资带来较大的难度,容易出现融资不足的现象。
(三)城镇化建设中政府责任的落实不够到位,行政色彩较为浓重
在我国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方面,超过3000万的项目需向中央政府请示批准,低于3000万的项目则决策权在地方政府手中,这样的机制表面看来属于集体负责,实际上缺乏了相关的责任与约束,容易出现面子、形象工程。
此外,我国城镇化建设同管理之间存在有脱节的现象。城镇化中项目的管理以政府预算管理为主导,有着浓厚的行政色彩,容易在融资时出现“三超”现象(概算超过了估算,预算超过了概算,决算又超过了预算)。
三、对融资问题的主要建议
(一)对城镇化的相关战略进行科学规划,从而降低城镇化过程中的成本
我们对城镇化建设进行有遇见、科学的规划,可以大大降低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成本,提高对城镇的投资利用的效率。因此,我们需要对城镇发展的规模进行合理规划。根据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各地的资源环境、人口的分布以及发展的水平均不相同,所以我们在对城镇的发展规模进行规划时不可以照搬其他城镇的模式,而是应该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自身的情况来统筹进行规划,将各种情况综合考虑来规划发展城镇的发展规模,进而将城镇发展过程中的成本降低到最小。
(二)对城镇建设中的融资机制进行改革,为城镇化建设创造较好的融资环境
面对目前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融资主体较为单一的问题,我们需要对融资的体制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将政府的职能理顺,从而创造较好的融资环境。首先,我们需要对政府在城镇化中的职能进行较为明确的定位。政府在当前既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又有经营公众产品的职能,而在城镇化建设中,依照管理和经营分离原则,应将管理职能和经营的职能交付不同的部门。政府在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严格遵照项目的法人制度和资本金的制度,奖项目中的产权主体与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化。其次,政府应进一步改善融资软环境。政府可以通过发展关于投资的咨询,发展信息网络以及设置投资的指南方针等一系列的中介体系,来为投资的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政府应成立各项担保基金来为中小型城镇相关投资主体来提供担保,同时来适量减免各种税费来提供较好的投资环境,采取较为优惠的招商政策利于引进外资和招引各类人才。
自进入2017年以来,国内经济市场发展的主要思想就是要保持稳中求进,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宏观经济步伐,在新的时期中继续推进整体经济的发展。然而从目前的经济数据来看,2016年国家CPI同比上涨2.1%,PPI同比上涨5.1%,虽然GDP总量上升到了17万亿,国家整体经济面临着通胀持续增加的巨大压力。企业自身发展的提速和市场环境对企业管理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和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有了直接的关联。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一般包括企业日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企业相关会计信息的核算、财务档案的保管、应收账款管理和职工薪资发放等内容,这种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企业当前发展的需要。由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最终目标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是为了实现企业效益和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只有将财务管理工作上升到企业管理的高度,才能真正发挥出财务管理对企业资金运作、风险管理和战略规划中的作用。新的经济和企业发展模式赋予了企业财务管理新的意义和作用,也就是说,为了提高企业资金运作效率、加强企业在当前竞争环境中的核心优势,财务管理就要从企业战略全局的角度出发,立足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发挥其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的战略、战术上的作用。
二、财务管理在企业战略规划中的应用
(一)企业战略规划中的资金运作
资金运作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最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企业战略的实现,通过财务管理工作,加速企业资金流动的周转、实现企业资金最低风险、最小成本、最大收益和最高效率的运营是当前企业发展战略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企业的财务管理需要对企业的现金、存货和应收账款等方面开展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从而保障资金运作能够满足企业发展战略中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之间的平衡。换言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就是要保障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资金运作活动中资金的有效利用,在保持企业一定现金持有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企业闲置资金、降低资金运作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从而为企业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实现规模化发展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和资产保障。
(二)企业战略规划中的融资管理
资金是企业发展中的关键动力。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或转型升级,企业不仅要做好现有业务的内部资金运作管理工作,也要为适应企业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做好企业在市场中的融资筹措工作。企业的融资包括流动资产融资、固定资产融资和资本市场的间接融资。企业融资规划不仅要考虑采取的融资方式,如银行贷款还是股权融资,并且也要考虑资金成本和资金收益的比例。因此,为了实现企业融资利益的最大化,财务管理要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做好当期投资项目的年均报酬率及利润率分析、融资占用资金成本率分析,保障企业的融资收益大于企业的资金成本,同时规划通过股权融资不失去原有控制权,尽量做到多方受益,为企业管理层的战略决策工作提供必要的融?Y项目数据及财务信息依据,保障融资规模同企业发展规模相适应,从而实现融资收益的最大化。
(三)企业战略规划中的财务风险管理
在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为了降低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中,应将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放在决策中的重要地位,并在企业战略规划中设立有效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及防控体系。通过进行及时、准确、真实的财务信息风险分析,加强企业对战略财务风险的识别、分析及应对能力;通过有效的风险评估及管理,抓住风险管理中的重点,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发展风险的同时实现企业的发展经营目标。也就是说企业根据风险信息管理和风险评价结果,结合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将风险控制在其最大风险承受范围之内,若风险超出企业的承受范围,则就目前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资源配置形势对企业风险进行分解,并制定相应的多种风险解决方案,进行财务对比分析后选择采取有效的控制风险控制措施。
(四)企业战略规划中的全面预算管理
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战略规划的执行,为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管理保障,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企业发展引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在企业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通过预算的形式加强对企业资金、资产和资源的调配,保障企业长期及短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加强对企业全面预算编制、执行、分析、管理和考核工作,通过由点及面的预算管理方式,提高财务管理对企业整体的管理和控制力度,从而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战略规划和发展中的控制作用。
三、财务管理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一)加强财务管理职能在投资项目决策前的作用
传统的财务管理作为企业中的一个职能部门,同企业的决策与管理工作是相互割裂的。财务工作的相关数据信息大部分是由其他部门提供,造成缺乏系统性,无法做到口径相符的分析,导致无法使用或者误导数据使用者,在这种财务管理模式下,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企业投资和发展决策上的指导作用十分有限。为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投资决策层面的作用,财务管理应尽早上升到企业战略管理层面,在企业投资项目立项之初就对项目投资方向、涉资金额、各项经济指标等内容进行专业的可行性分析研究,例如,首先进行现场尽职调查,了解投资项目所属行业的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以及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政策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等信息,通过投资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性的全方位的分析,尽量规避企业投资风险,实现企业投资价值做好前期的铺垫和准备工作,防止企业盲目投资、投资项目收益过低等等现象发生,保障企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发挥财务风险防控体系在降低投资决策风险中的作用
通过财务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能够得出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过程中需要投资的资金数量及资金占用时间。因此,财务部门可以对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进行估算,在估算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可以进一步对企业投资的收益率和投资风险进行预估。在投资过程中,若资金成本和短期资金占用额度大于企业当前的负债率和流动资金占用比例,就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因素等负面影响继而产生投资风险。因此,在企业进行项目投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出财务风险防控作用,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因素,规避风险较高的投资项目,找到风险可控且达到预期收益的目标项目。
(三)实现企业投资决策同财会理念的有机结合
如今,管理型的财会人才对企业战略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因此,企业应加大对自身财务部门管理型财务人才的培养工作,将企业实际的投资决策同相关财会专业投资分析方法,包括市场前景分析、投资效益估算、资金筹措、财务评价、投资项目全过程风险分析等内容结合起来,在科学财务数据信息基础之上进行投资规划有效实施。只有实现企业投资决策同财会理念的有机结合,才能为企业应对投资问题、防范投资风险、优化投资决策工作提供更加有效的战略保障。
[关键词] 开发性金融;新型城镇化;瓶颈制约;建议
[中图分类号] F620 [文献标识码] B
新型城镇化是未来十年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步骤,对促进“三化”协调、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投融资体制机制的不健全,我国的城镇化道路受资金瓶颈制约,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绕不开的问题,因为资金资源的配置一方面存在明显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支持,而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财政资金不足及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也使政府力不能及,因此这就要求探索一种新的金融体制或者新的融资模式来解决这些矛盾,用新思路、新方法来缓解城镇化发展中的资金约束。开发性金融的内涵与功能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正相契合,如何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建立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长期稳定和有效的融资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发展遭遇资金瓶颈制约
新型城镇化要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将是城镇化投入的两个重点,这两个方面的投入都是巨大的、持续性的,因此,没有资金的保障,新型城镇化难以推进,钱的问题是制约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的首要因素,其中原因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特点有关。
(一)政府财政支持不足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各级政府都不断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相关财政投入,但总体来看与城镇化建设的需求还相距甚远,这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资金需求量大,持续时间长。新型城镇化将从以前过度追求“量”的增长向“质”的提高转变,更加注重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这也意味着随着城镇化及农民市民化过程的加快,廉租房建设、养老金支付、义务教育支出、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支出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增加,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交通、管网、绿化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投资和后期维护投资等都势必增加,财政供给能力将受到考验。据有关方面研究,近年来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至少需要10万元以上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就河南来说,按此计算,2015年河南实现48%的城镇化目标,每年需要1700亿元的城市建设投资,如果再加上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投入,需要的资金更是惊人。二是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有限。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最终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来完成和实现。长期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常常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人口多的地方,城镇化率也较低,需要加快提升城镇化的速度和质量,从而也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并以此撬动社会资金进入城镇化领域,但是这些地区的财政税收水平却很低,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求。三是随着国家对土地转让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以及土地补偿制度的不断完善,原来由土地财政带来的收入会大幅减少,地方政府债务又很重,所以仅以地方政府财政投资将难以完成城镇化这个巨大任务。
(二)商业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力度有限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政策定位不明确,在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产业集聚升级以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就业等各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持续性的政策措施,缺乏对城镇化的导向作用,难以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方面,在目前的金融格局下,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团化的发展战略,信贷权力上收,分支机构基本上都从城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撤出,县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信贷自,留下来的也仅仅是吸收存款,其结果就是小城镇的资金大量流出,而相应的金融服务需求却不能满足。城镇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建设中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来解决,而农村信用社其定位是主要面向“三农”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不到有力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城镇化发展中的金融需求相比较而言存在很多不利因素。一是城镇基础建设方面。在城镇化建设的初期,大量的金融需求来自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住宅建设,这些项目普遍具有超前性、公益性、社会性等公共产品属性,这种需求一般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大多是中长期投资),沉淀成本高、需求弹性小,而且还款来源受限制,对于商业金融而言利润低,风险大,一定程度抑制了商业性金融的信贷投入,尤其是在信用结构不完善的城镇建设初期,商业性金融不愿涉足。二是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世界各国的城市化经验表明,依附于现代化工业体系之下的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将有助于吸纳和消化城市化所带来的就业压力,但这些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担保、信息不对称及信用基础薄弱等原因,在发展过程中却天然地存在着融资难的困境,商业金融本着规避风险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这些都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
(三)融资机制不完善
在商业性金融不愿介入的前提下,国际上还有两种成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一种是美国模式,即由城市政府发行城市市政债券,信用担保公司担保,吸引广大个人投资者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另一种是以中央或地方财政税收收入投资为主的日本模式,中央财政为每个地区制定发展蓝图,通过直接介入或补贴地方财政的方法参与。但这两种模式目前都不适用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首先,目前我国还没有构建有效的地方市政债券发行制度,这就无法保障市政债券发行的融资及偿还中的代际平衡,即其可偿还性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结果可能导致地方债务不断膨胀,债务风险不断放大。而由于我国债券市场不发达,也缺乏大量成熟的投资者群体,市政债券的流动性难以保证,所以市场环境的不完善抑制了投资者对长期债券的需求,制约了市政债券的发行。其次,以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投资为主的日本模式,必须以政府坚实的财政税收实力为担保,这对于我国地方政府也是很大的挑战。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人口多,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来源有限,所以仅靠财政支出来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是很困难的。所以创新投融资的体制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是促进新型城镇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
此外,资金利用效率不高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中的一大问题。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前期论证不充分或不科学导致的反复性建设施工(如路面的反复开挖)、项目建设失败或建成后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项目建设预算过大、缺乏责任追究制度等造成了大量的稀缺的资金资源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二、开发性金融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相适性
(一)开发性金融的内涵与功能
“开发性金融”在国外出现的历史较长,但对开发性金融的含义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解释。一般将开发性金融视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手段,以特殊的金融运作制度实现政策意图。在我国,大多数研究认为开发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存在差异,同商业性金融也有着很大的差别。开发性金融是一种独立的金融形态,是具有政府特定赋权和国家信用的法定金融机构,为特定需求者提供中长期融资,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市场业绩为支柱,主动通过融资推动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以推动市场主体的发展和自身业务的发展,从而实现政府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资金融通方式,是重点为支持基础部门及政府急需发展的相关领域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等金融服务的总称。其重要运作模式为“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和市场出口”。即政府选择项目入口,由开发性金融进行孵化,最终实现信贷资金的安全退出。
开发性金融的功能体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以大量、持续的直接信贷扶植,解决它们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约束问题;二是通过贯彻国家宏观政策,克服市场失灵,主动引导经济发展方向,最为突出的表现是提供公共产品,而在金融领域,可以对落后产业提供公共金融产品;三是对融资领域、行业或部门具有明确的反向选择性,在市场失灵,单靠市场自发作用得不到充足资金和发展时,政府通过开发性金融进行逆向选择,同时开发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具有很好的补充与辅助作用,如对技术性、市场风险较高领域进行引导性投资,对前景不明朗、不确定性较大的新兴产业或国家战略性领域进行倡导性投资,对回收期较长、收益率较低的项目进行补充性融资等等。
(二)开发性金融与新型城镇化存在相适性
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指出,“政府大力发展、财政力所不及、资本市场无法覆盖、商业银行普遍不愿意做的瓶颈领域和薄弱环节,就是开发性金融发挥作用的地方”。正如前面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遭遇财政性资金不足、商业性金融不愿涉足等各种问题,而从开发性金融的内涵与功能可以看出,与财政融资和商业性金融相比,开发性金融在目标、功能、手段等方面更能够与中国城市镇化发展相适应。
首先,开发性金融肩负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突破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开发性金融肩负着重要的政策使命,不像商业性金融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单纯追求股东利益和机构利益,而是始终把握全局,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将自身发展目标与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其贷款投放的方向与力度,与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因此,开发性金融更有利于突破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制约,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开发性金融具有弥补市场缺陷及制度建设优势,对城镇化建设的融资起到支持与先导性作用。开发性金融“建设市场、建设制度”的业务运作模式已经起到了弥补市场制度缺失和加快市场形成与成熟过程的作用。它可以优化运用政府信用融资,在培育市场的过程中开拓业务,加强其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通过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信用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的弥补了我国现有金融制度的不足。同时,借助项目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组织增信的合作方式构建了高效的融资平台、信用平台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了市场主体的成熟,有效的控制了信用风险,优化了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为商业性金融的后期介入起到“铺路搭桥”的作用。
第三,开发性金融强调规划先行,有助于解决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经济建设的无序性。开发银行与政府合作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全社会的规划为前提制订融资发展规划,通过政策性贷款承诺,拉动地方规划先行,高效地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使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流和现金流得以共同开发,减少和消除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从而促进城镇化发展,实现城乡统筹、产业和消费协调发展,体现了开发性金融的国家性、战略性、长期性。
三、以开发性金融促新型城镇化发展
综上分析,开发性金融对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开发性金融正在向商业化方向改革转型,但其终极目标仍是服务国家战略,基本的业务特点仍然是开发性、中长期和债券银行,因此以开发性金融促新型城镇化发展,更多的是探索在商业银行框架下,如何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将其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作用与引导效应充分发挥,更好地突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资金瓶颈,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将“融资”与“融智”有机结合
规划先行是开发性金融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和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相结合的最直接体现。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规划、资金、体制和市场等方面瓶颈,把开发性金融服务理念植入地方发展规划和融资策划中,与政府、企业建立良好的规划合作关系,构建融资主体多元、投资方式多样、投资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规划服务向政府提供融资平台及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建议,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出谋划策,既储备项目来源,又放大开发性金融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作用。此外,城镇化进程中各级政府财力紧张,重大项目资金难以落实,针对这种现实开发性金融要积极开展市场化融资模式(核心是融资主体、融资项目、融资条件及融资工具的市场化),为重大项目规划提供市场融资方案,推动规划重大项目实施。
坚持规划先行必须区别对待。这是因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大中小等各级城镇的发展规划参差不齐,尤其是广大县城和小城镇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及外资引入不易的客观现实还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清晰定位。在省级层面上,由于城镇化建设的经济社会基础较好,开发性金融可以全面参与到省域内的城镇化发展的规划设计中,从整体上科学地规划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如城镇体系的确立、城镇板块区域的划分及城镇间的联系协同等。在省辖市和县域中心城市层面上,要统筹考虑城乡统筹、城镇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产业发展及社会建设等实际问题,不仅介入宏观的城镇建设规划,而且要从微观操作中主动融入,对于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的规划研究,并以中长期投融资保障规划落地实施。在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上,要科学性、灵活性与合理性相结合,一方面将薄弱村镇建设规划作为重点,同时预留更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特别防止无序发展,努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
(二)创新融资机制,完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城镇化的资金约束瓶颈,表面上看是缺乏资金,实际上是缺乏资金进入的渠道、市场、信用和制度,需要开发性金融主动建设培育。因此要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各方面优势,搭建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机制,实现城镇化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市场化、规范化。
首先,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锋、先导、先进”作用,引导更多的商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作为连接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要发挥好开发性金融的“种子”资金作用,以融资为杠杆,把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利用政府组织增信构造开发性金融运行框架,促进项目建设、信用建设、体制建设和市场建设,变“输血”为“造血”,最大程度整合放大政府、金融、市场的力量,建立和不断完善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良性的运转模式,最终以市场的方法和手段帮助政府实现城镇化发展目标。其次,坚持金融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城镇化建设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针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运用新思路、新方法促进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有机配合,如设立城镇土地开发基金,调动各类社会投资者、银团等多元金融要素共同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针对重点产业,积极探索产业链融资等服务模式,运用“投、贷、债、租、证”组合使用的新模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原理,加强机制建设,创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第三,要积极参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规范运行建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促进城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运行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不断累积风险隐患,因此,国家正在对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行清理和整顿。开发性金融应按照国家的有关精神,协助政府规范融资平台运作,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投融资平台,通过创新机制,使其做强、做大、做实,实现良性发展,从而为城镇化提供更为充足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融资推动,全方位支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是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城镇基础建设领域,同时向财政资金困难的小城镇和乡镇倾斜。通过搭建融资平台、创新设计融资模式,不断破解政府项目融资瓶颈。要加大支持城镇公共设施、道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生态环境建设等各类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二是合理引导资金促进产业发展,不断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产业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石,通过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实现以产兴城,产城互动。要重点支持一些产业集聚区与城镇化整合发展,科学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积极支持和发展那些符合产业政策,具有资源优势和发展前景的行业和企业,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夯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石。此外,要不断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中小企业是城镇化发展的支撑,是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重要源动力。开发性金融应总结已有经验,进一步建立利益激励约束机制,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工商、税务、会计等领域专家及担保、小贷公司等合作机构全面收集金融决策所需信息,积极以批发方式解决零售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积极为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最终目的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以开发性金融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把金融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积极化解民生领域融资难问题。扩大助学贷款受益面,让更多的农村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力求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在医疗和养老领域要积极探索,对一些具体项目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最终的社会化养老探索新途径。四是强化服务“三农”,为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奠定坚实基础。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促进农业发展和粮食的连年增产才足以支撑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这是我国发展最基本的保障。作为开发性金融应当继续重点投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粮食核心区建设和水利项目规划,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加快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造福百姓、富裕农民。
[参 考 文 献]
[1]林宪斋,王建国.河南城市发展报告:2012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践与探索[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2]陈元.开发性金融与中国城市化发展[J].经济研究,2010
[3]李葆瑜.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助力大连全域城市化[N]大连日报,2012-11-26
[4]甘海涛.我国开发性金融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8(1)
第二条市土地储备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市中心区土地储备出让工作的领导机构,市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芝罘区、莱山区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依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市中心区土地储备出让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区政府和市政府独资融资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管理的意见》(政发〔〕10号)要求,于每年月底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市场需求及自身土地熟化整理能力,拟定下年度土地熟化整理计划,报送市国土资源部门。
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报送的土地熟化整理计划,结合土地征收计划等,筛选编制下年度市中心区土地熟化整理计划、市中心区土地储备出让计划,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发实施。
第四条土地熟化整理可采取融资公司自行筹资进行熟化整理和向社会征集熟化投资人由区政府进行熟化整理两种方式。
区政府或融资公司可依据批准的熟化整理计划,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熟化申请。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部门收到土地熟化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函告市规划部门出具熟化整理和出让宗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方案)。
第六条市规划部门将批准的宗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方案)移交市国土资源部门。
第七条由融资公司筹资进行熟化整理的宗地,市国土资源部门将宗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方案)移交融资公司,融资公司依据宗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委托经市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招标选定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政发〔〕54号)要求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和融资公司确定的宗地评估意见进行评估。建立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和融资公司参加的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评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评估完成后,融资公司依据评估结果编制宗地熟化整理实施方案报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宗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方案);
(二)宗地征收实施意见;
(三)宗地评估报告和各项费用清单等。
以上材料齐全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第八条融资公司依据土地熟化整理计划、宗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审定的宗地熟化整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宗地熟化整理工作。所需资金由其自行筹集,并向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同意按审定的宗地熟化整理费进行熟化整理的承诺函。
第九条融资公司完成宗地熟化整理后,编制宗地熟化整理费决算书报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宗地熟化整理费决算和各项费用支出清单;
(二)宗地熟化整理实际实施范围图;
(三)宗地内原有土地和房屋产权注销证明。
以上材料齐全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无特殊情况的宗地,原则以审定的熟化整理费作为决算费用,如遇国家重大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会同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共同认定。
第十条融资公司完成宗地熟化整理及相关材料审核后,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净地交付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规划、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参验各方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符合区片规划、拟向社会征集熟化投资人由区政府进行熟化整理的宗地,市国土资源部门将宗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方案)移交区政府,区政府委托经市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招标选定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政发〔〕54号)要求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和区政府确定的宗地评估意见进行评估。建立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和区政府参加的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评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评估完成后,区政府依据评估结果编制宗地熟化整理实施方案报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宗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方案);
(二)宗地征收实施意见;
(三)宗地评估报告和各项费用清单等。
以上材料齐全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第十二条区政府依据审定的宗地熟化整理费和熟化整理实施方案,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征集宗地熟化投资人建议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审定的评估报告意见书及各项费用清单;
(二)审定的宗地熟化整理实施方案;
(三)宗地熟化整理规划用地范围图;
(四)符合规定的宗地勘测定界图;
(五)区政府同意按审定的宗地熟化整理费进行熟化整理的承诺函。
第十三条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审定的评估报告意见书和宗地熟化整理实施方案,编制征集宗地熟化投资人公告及文件,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告及文件应含以下内容:
(一)宗地规划用地面积;
(二)宗地规划建筑面积;
(三)宗地规划用地性质;
(四)参加征集投资人条件;
(五)熟化整理费数额及熟化整理时限等。
第十四条拟参与征集熟化投资人的申请者,按照征集宗地熟化投资人公告及文件的规定要求,参加征集熟化投资人相关活动。
第十五条熟化整理费最高报价者将被确定为该宗地熟化投资人,须当场与市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熟化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并按照征集宗地熟化投资人公告及文件的要求,与区政府签订熟化整理费支付协议(公告熟化整理费起始价)。熟化投资人资格不得转让。
最终成交熟化整理费高出公告熟化整理费起始价的部分,作为政府纯收益,在宗地出让时计入宗地出让起始价。
熟化投资人出现未按约定缴纳熟化整理费等违约行为的,依照《征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文件》规定处置。
第十六条区政府按计划要求和审定的熟化整理费组织开展宗地熟化整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宗地熟化整理。
第十七条区政府完成宗地熟化整理后,编制宗地熟化整理费决算书报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宗地熟化整理费决算和各项费用清单;
(二)宗地熟化整理实际实施范围图;
(三)宗地内原有土地和房屋产权注销证明。
以上材料齐全后,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无特殊情况的宗地,原则以审定的熟化整理费作为决算费用,如遇国家重大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会同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共同认定。
第十八条区政府完成宗地熟化整理及相关材料审核后,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净地交付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规划、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参验各方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对新增建设用地或符合收储条件的其他土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经市政府招标选定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由市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收储。
第二十条对符合出让条件的宗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市财政部门意见,拟定宗地出让实施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十一条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出让计划和出让实施意见,编制宗地出让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组织公开出让。
通过对相关文献研究并结合工作实践,房地产开发费用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
开发成本费用是房地产工程中最大的支出,其通常包括有土地费、工程建设前期费、建筑与安装工程费用以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等。以土地费为例,它是指房地产企业为获得某一地块使用权所支出的出让、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等费用;又比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它是指房地产企业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以及市政公用等配套设施所支出的费用。
(二)房地产开发期间费用
与上述成本费用不同,房地产开发期间费用主要指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支出的直接经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主要有管理、财务以及销售等三方面费用。以管理费用为例,指的是房地产企业为确保某一项目得以顺利建设而支出管理与组织经营活动所产生各项费用。
(三)房地产开发其他费用
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除了上述两项外,其还涉及一些其他费用,主要包括有诸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金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二、影响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经济效应的因素
根据对当前房地产行业的研究,现阶段影响开发及投资经济效应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房地产开发地点与规划限制
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经济效应影响因素中,其开发地点与规划限制是最重要的一个,因为一个地理位置优越以及规划条件相对宽松的项目能够使房地产企业获得较高的投资经济效应。然而结合实际来看,地方政府由于受自身土地数量以及区域规划发展等情况所影响,这就使其会对不同地点的地块有着众多的规划条件限制。例如,在房地产企业中标某一地块前,地方政府已经根据总体规划,对该地块设置了诸如土地用途、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间距等多方面的限制条件,这不但决定了房地产企业在该地块上所开发项目类型、数量、建筑选型以及高度等,同时更会影响企业开发项目售价的高低。
(二)房地产规划与建筑设计
房地产企业在确定某一地点进行开发后,要充分结合企业项目建设意图、地块地质以及规划限制条件,开展项目整体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工作,这其中主要包括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地以及公共配套设施等方面内容。结合实践来看,随着人们选购住房时从过去单纯满足居住向更高品质的要求转变,使房地产规划与建筑设计中涉及的内容更多、要求更高,不但推高了企业开发成本,同时更会使得企业投资经济效应受此而影响。
(三)房地产周边配套设施
除上述影响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经济效应的因素外,其周边配套设施情况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周边配套设施一般包括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以及商业服务等,这些配套设施会随着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划要求、地段繁华程度不同而各有差异。
三、提高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经济效应对策探究
鉴于当前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经济效应下降,企业要准确分析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提高所开发项目投资经济效应。为此,总结出了以下对策:
(一)提高房地产企业融资能力
房地产行业投资经济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性与政策性因素影响,近些年来随着政府加大对房地产调控,房地产企业融资压力因银行紧缩银根而不断增大,也使其开发投资效应出现下降。对此,房地产企业首先要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即通过整合融资渠道并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加大非银行途径融资能力建设,使企业在获得较好项目建设资金基础上保障其投资经济效应;其次,降低融资成本。目前房地产企业在融资上的成本一般在3%至15%之间,部分小型房地产企业该项成本更是高达20%,因而降低融资成本对于保障其投资经济效应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为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整合自身融资渠道基础上选择出融资成本适宜的方式。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招标竞争机制
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招标竞争机制是择优选择,确保建筑设计规划质量的重要保障,通过招标竞标,优选投标单位,虽然需要付出一定的财力、物力与人力,但其却能够给企业带来更高价值的效果,有利于企业良好形象的树立。开发企业可以取众人之长,最终重新组合成一个科学的设计方案。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来优选设计单位,能有效降低工程设计的成本费用,也有利于工程设计质量的提升。
但是由于我市是因矿立市、依矿建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先天不足导致历史欠帐较多,加之经济发展水平滞后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仍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资金渠道单一,财政风险不断增加。我市城市建设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市财政预算内投入只是补充,这些贷款都是经市人大批准、财政担保兜底偿还为前提的,届时由省财政直接扣款偿债。
二、基础设施布局不尽合理,建设不尽配套。生活性设施相对滞后,城市建设规划先天不足,缺乏科学系统全面综合的规划,整体框架没有很好拉开成型。原来一些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基础设施,又因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进而变成了影响城市建设的障碍物。
三、统筹建设基础设施的力度不够。重建轻管、重投入轻产出现象较多;部分项目审批程序不完善,设计不充分;有些项目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设计方案未完成或不完整就开始进入招投标程序;项目建设事中监督不够;有些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或不科学,使项目建设失败或建成后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垄断经营缺乏竞争,造成项目建设预算过大及存量设施经营维护费用居高不下;征地拆迁协调力度有待提高。
四、征地拆迁工作矛盾加大。安置房建设缓慢、办证难,由各辖区负责的回迁安置房建设积极性不高,进展不快。拆迁补偿标准与实际造成直接损失差异较大,补偿标准大大低于实际造成直接损失,导致拆迁户有抵触情绪。部分拆迁户要求过高,漫天要价,不达目的不罢休。
围绕解决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加快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业化运作的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
(一)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念。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遵循城市空间演变规律,通过城乡功能网络的完善,缓解中心城区发展的资源压力,带动周边地区共同繁荣,以及城市与区域发展的良性互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同城市、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规划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现有城市在皖江城市带,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发展定位和区位特点,充分张扬城市个性,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建设生态山水铜都为基本目标,以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为基本前提,以市场化改革为基本取向,以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为基本措施,不断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念。
(二)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要从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入手,重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系,实现决策、管理、执行相分离。首先完善决策机制,成立由市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对全市投融资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定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决策投融资工作的重大事项。成立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编制年度政府投融资计划。理顺执行机制,实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投资、施工“六分开”:市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安排具体建设规划,建委进行综合设计,发改委审核立项,招标中心统一招标,建司统一核拨资金,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施工。二是做大做强各级投融资平台。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是以骨干国有投资公司为基础搭建投融资平台,快速扩大投融资能力。要将原有隶属市发改委、建委、交通局的建设投资公司、城建投资公司和交通投资公司的职能、资产进行整合,组建集中统一的投融资平台——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简称“建投”),授权其从事城市建设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代表政府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资产。三是积极创新融资方式。以建司为平台,在巩固传统融资方式的同时,积极开展融资方式创新,打开社会资金进入市政基础设施的渠道,实现政府融资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运作。四是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借、用、还”一体化,把政府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有效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实行政府债务统一归口管理。五是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以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契机,同步推进土地储备与交易管理、招投标体制等一系列改革,降低综合建设成本。成立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整合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严格执行有效最低价中标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城建项目必须先报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并建立城市建设项目库,再按年度资金筹集情况,确定年度开工建设项目,并由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和投资概算进行评审,项目业主单位根据经过评审的项目概算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加强建设项目过程监督。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对设计变更和经济鉴证,制订分层次、分金额的核定审批制度,控制借款规模,防范财政风险。对于工程质量的把关,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监理制、谁监理、谁签字、谁终身负责,实行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审查监督,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实行质量验收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着力化解征迁工作的矛盾。在征迁之前要摸清拆迁对象的真实情况,针对他们提出来的合理要求和问题,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多种途径和形式,主动排查和化解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当然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也是着力化解征迁工作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探索经营城市新路径。
1、合理定价。准公共物品,如停车场站、垃圾处理等,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商品性,要经营好这类产品,就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正确体现这类产品的价值和利润。定价机制的制定应当依据市场原则、公众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基础设施产品的价格要本着居民用户保本微利。
2、土地储备。一是储备土地资源。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节奏,适时储备一定量的土地资源,用于城市未来发展,这是促进土地增值的重要手段,也是应对急需用地较好办法。二是控制一级开发。对政府储备的土地,根据市场需求及城市发展需要,进行一级开发,亦即把毛地变为净地,把生地变为熟地,配套建设好水、电、路、气等相关基础设施,然后才交由市场进行开发,这样一来土地升值的空间将会大大增加。三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周边,要控制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待项目实施后形成的级差地租,用于弥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是土地拍、招、挂要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程序一定要合法合规,严禁暗箱操作,禁止假招标,招假标行为发生。
3、资产变现。资产变现是针对产权关系清晰,服务网络性要求较低,便于社会化经营的基础设施资产,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租售给社会经营者,实现其资产变现,以便回收政府投入的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
4、权益转让。在基础设施建设中,针对资产不宜分割,服务系统性很强,对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类项目资产,如高速公路、大型桥梁等,可以采取权益转让的方式进行经营。权益转让首先要求,政府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财政投入予以建成,然后将项目资产的权益分割为一定标准的金融单位,采取国有股转让、法人股转让、收益权抵押等多种方式,将其中部分资产向社会投资者进行权益转让。
5、招商引资。有经济回报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如停车场建设,政府负责提供规划土地,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公开招商;还有诸如渣土堆放场、公共厕所等公共配套设施,均可采取由政府规划、招商建设的办法,既能解决政府缺钱投资建设的困难,又能加快我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速度。有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经济回报,无法招商,可采取将无经济回报的项目与有较高经济回报的项目进行“捆绑”,实行“捆绑招商”。并丰富补偿手段,如让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者,拥有道路两侧广告一定年限的经营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