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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入运营阶段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它们的运营收益直接决定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但是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并没有在全国层次上实现统筹,而且由于打通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导致个人账户出现“空账”问题,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并未真正处于运营状态,相关部门也未公开这两项基金的运营状况。当前处于有效运营状态的社会保障基金只有中央政府于2000年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它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运营,每年通过年度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基金大致的运营状况。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可以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状况这一缩影来了解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现状。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目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它定位于国家的重要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位和用途可以看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状况影响着我国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满足公民社会保障需求的能力,这也就决定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目标必须是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因为不断处于贬值状态的社会保障基金是无法满足其定位需要的。此外尽管我国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各种原因并未真正处于运营状态,但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然要求消除这部分基金的“空账”状况,实现真正的“实账”运营。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同样是为了满足参保人退休、大病时突然增加的巨额支出,因此这部分基金的运营目标同样应该是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资金的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两个方面。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的范围都经历了不断扩展的过程。
就投资途径而言,从2001年到2003年,即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设立的前三年,基金的投资范围非常小,主要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是把安全性作为基金投资的第一目标。从2004年到2006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上述投资途径以外还增加了经国务院、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指数化投资、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途径,但相关部门对基金投资途径的监管还是比较严格,许多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而从2007年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如从2007年开始取消了对指数化投资、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途径的审批限制;2008年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景气,取消了股票指数化投资这一投资途径。此外,从2006年开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还增加了境外投资这一途径,更大限度地拓展了基金的投资范围。
就投资机构而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设立之初到2003年6月都是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运营,从2003月6月份开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引入管理人和托管人对部分基金进行委托管理,而引入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大多为私营投资机构。自从引入委托投资方式以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委托投资资产的规模发展非常迅速,占全部基金资产的比重越来越高。但是从长期而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委托投资资产与直接投资资产的比重有待进一步调整。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主要目标在于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因此社会保障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情况就成了衡量基金运营效益的唯一指标。我国当前公开的关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数据的仅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项,表1显示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2001年到2008年的投资收益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到,从2001年到2005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名义收益率一直处于5%以下的水平,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以后的实际收益率则更低,甚至2004年出现负的实际收益率。从2006年开始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其中2006年的实际收益率达到27.51%、2007年的实际收益率更是达到38.39%的高峰,而2008年的实际收益率则出现了-12.65%的投资亏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存在如此大幅度的投资收益波动,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的不合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风险控制的能力较弱。从几何平均来看,从2001年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名义收益率平均为8.98%,实际收益率为6.65%,虽然从绝对值来说收益率并不算低,但收益率存在的大幅度波动显示了基金收益的不稳定性,基金的保值增值存在着极大风险。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迫切性
作为战略储备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现实中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却面临支付与风险两方面的压力,这直接决定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迫切性。
(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支出压力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而我国则是在社会经济还不发达的条件下出现“未富先老”的现象,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增加了我国社会保障的支出压力。图1显示的是我国从1953年到2008年老年人口比重与老年抚养比的变化趋势,其中1993年到2000年主要选取了1953、1964、1983、1990、2000年共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而2000年以后则为国家统计局历年抽样调查的数据,相关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整理得来。
从图1中可以看到我国从2001年开始65岁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超过7%,达到联合国规定的“老年型”国家标准,正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态势还刚刚开始,老龄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重还一直处于上升状态,从2001年到2008年仅仅8年时间里我国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5个百分点。此外,从图1中还可以看到老年抚养比(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与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呈正相关,也就是说,随着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单位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老年人口数也随之增加,劳动年龄人口的供养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增加了未来社会保障支出的压力,这必然增加作为重要战略储备资金的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迫切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应付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越高,对该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在未来的支出水平也都直接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越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未来支出的水平也就越高,对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
(二)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隐性债务压力
出于人口老龄化的原因,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无法支撑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出现的支付高峰,因此我国从1997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制转轨,但在转轨的过程中政府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转轨成本,本该用于积累并进行运营的个人账户基金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行状态。如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认城市养老金缺口在2.5万亿元左右,在未来30年时间里将达到6万亿元;世界银行测算的养老金缺口则更大,估计在3~4万亿元左右。如此巨大的养老保险缺口仅仅依靠中央政府掌握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偿付是无法实现的,在基金规模最大时的2008年,基金的资产总额也只有5623.70亿元,即使全部用来弥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缺口,也只能满足缺口总额的20%左右。由于我国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巨额隐性债务压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保障基金通过运营实现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得到化解,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隐性债务规模越大,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
三、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效益的影响因素
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要求的迫切性,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就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然而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在进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时必须分析各因素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效益的影响,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最优安排。
(一)投资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不同选择都会影响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效率。
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途径而言,一定收益率的投资项目与一定的风险相对应,收益率越高的投资项目它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也就越高,即使市场上短暂地出现收益率高而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项目,由于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就会吸引过多的资本流向该投资项目,从而降低它的收益率而提高它的风险,从而实现资本市场各投资项目的收益率与其风险相对应。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运营状况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投资途径的选择对收益率和风险的影响。
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机构而言,根据运营主体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公营机构与民营机构两种,而这两种投资机构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是存在差异的。例如,从1980年到1990年,民营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美国为8%,英国为8.8%;同时期公营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美国为4.8%,新加坡和印度为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虽然也同时存在公营机构直接投资与民营机构委托投资同时并存的情况,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2008年的总资产中有3057.89亿元的直接投资资产和2565.81亿元的委托投资资产,但不同投资机构投资收益的相关数据并没有公布。不过我们可以通过2003年引入民营机构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委托投资以后基金的投资收益率的变化观察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民营机构与公营机构在投资收益率上的差异。
(二)监管的有效性
监管的有效性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可以按照监管对象的不同分成对行政部门的监管和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两个方面。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一直处于不断变革的状态,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其中的养老保险基金被非法挪用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是以基金的存量作为基础的,在基金的存量不断被非法挪用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也就无从谈起,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成了无源之水,基金的保值增值的目标不可能实现。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主体包括公营机构和私营机构,不同性质的运营机构进行投资运营时的收益水平和面临的风险都是存在差异的,这也就为监管部门如何有效地实现对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提出了挑战。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历年的资金运营状况,私营机构的收益率要高于公营机构,但同时风险也要高于公营机构,在这样的条件下将社会保障基金在不同性质的运营机构间合理分配,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监管部门对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能力,可以有效提高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收益率并降低风险。
(三)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途径除了小部分存入银行外,大部分都是在国际或国内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因此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为例,在基金设立之初就把股票、企业债、金融债、国债等列入基金的投资范围,但由于缺乏投资经验,还是有64.59%的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随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持续运营,对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基金的投资途径越来越多地由银行转移到了资本市场,到2008年银行存款只占全部基金总值的10.90%。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的扩展和投资组合的变化中可以看到,基金的保值增值越来越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完善的资本市场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有利的条件。
四、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路径选择
(一)确立恰当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针
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自身条件和基金投资途径的现实状况,确立恰当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针对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目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例,在多年的基金运营过程中逐步确立了“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投资方针。社会保障基金作为我国的战略储备资金,属于全体公民的“养命钱”,在基金的运营过程中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控制基金投资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对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具有决定性意义。但是在基金的四条投资方针中仅仅只有一条涉及基金的运营收益,而且把提高基金的收益放在最不重要的位置,在基金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往往会导致过度的注重基金的安全性。一般来说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存在负相关关系,对基金安全性的过度强调往往会忽略基金的收益性,导致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收益率的下降。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压力比较小的初始运营阶段,应该把基金的保值增值作为基金的重要运营理念,把提高基金的运营收益摆在基金投资方针更重要的地位。同时,在基金的实际运营操作中坚决贯彻既定的基金投资方针,使基金在运营中获得足够高的收益并尽量避免投资风险。
(二)合理搭配投资组合
通过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但在各个投资项目的资金比例上可能还存在进一步调整的需要。在合理搭配投资组合上,发达国家成功的社会保障资金运营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加拿大养老保险投资部(CPPIB)在实际运作中几乎全部采用指数化投资,这些指数大多为加拿大的TSP综合指数、美国的标准普尔500指数以及MSCIEAFE指数等,实际运营结果表明这种运作方式是相对成功的。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虽然也把一部分基金用于股票指数化投资,但它占全部基金的比重并不高,与加拿大养老保险基金几乎全部采用指数化投资的方式相比有很大差距。我国在进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的选择时,应该积极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合理搭配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组合,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的同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三)选择恰当的投资机构,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不同性质的投资主体所运营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选择恰当的投资机构是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路径。尽管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私营投资机构进行委托投资的资产规模达到2565.81亿元,占基金资产总额的45.62%,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但仍有54.38%的基金资产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属机构进行投资。而分散在地方政府手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也大部分都是由政府部门下属机构进行投资,基金投资的收益率不容乐观。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国际经验,转变政府的职能,把社会保障资金投资运营的具体安排交给经过政府监管部门严格审核的具有一定资质的私营投资机构,而政府部门只保留对申请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私营机构进行审核和对他们的投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通过私营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运营来取得较高的收益,通过政府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严格监管实现基金的安全,通过两个部门的专业化职能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收益与安全双重目标的同时实现。
[论文摘要]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其的物资保障基础。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存在如何对基金保值增值的问题,最后提出进行社保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方式。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会保障基金涵义以及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或市场运营等手段筹集积累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问题和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能顺利进行的基础和物资保障。因此,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如何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从具体项目来分主要包括:由城乡企业参保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政府财政全部拨款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靠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建立起来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筹集的方式分可分为一下三类:一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单位共同缴费筹资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区服务的基金。第三是以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保险形式存在的商业保险基金。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从实施到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单一,流动性比较差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近年来社保基金的增长速度快,在通货膨胀的风险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社保基金只能投资国债和存入银行,这种投资安全系数高,但从长远来看存在贬值和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社保基金贬值的问题来源于通货膨胀。而流动性较差的问题是因为对国债的投资。目前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其余的按规定只能全部用于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从我国现在发行的债券种类来看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比较高,我国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资在凭证式国债,但凭证式国债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动性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这种投资后的流动性也比较差。
2.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
随着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各国政府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退休福利的问题,特别是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关注。我国也即将面临一场人口的变化,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较年轻的社会,2004年我国60岁及上的老龄人占人口总数的11%,但到2040年,联合国估计该比例将上升到28%。我国也将面临老年化问题。随着老龄化问题以及因国企改革退休,下岗职工的增多,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的费用以及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基金大大增多,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剧大幅增长,而社会保障基金却增长缓慢并存在贬值的风险,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针对以上管理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
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筹集问题,我国大部分学者以及社会上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解决的方法,大致归纳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改社会保障费为社会保障税
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国际上社会保障系统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目前在已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个国家中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障税有强制性特点,通过强制征收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会及时足额的供给社会保障基金;使我国经济体制能更好的同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
(二)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积制过渡
现收现付制是根据“量出为入”“以支定收”的原则,依据当年社会保障的支出来筹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种模式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通货膨胀问题,但因为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国企改制大量员工下岗等问题的出现,将会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筹资模式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进行改革,必须改为基金累积制。基金累积制是以“量入为出”为原则,是将将来发生的费用提前提取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即当期员工的保障费用由自己来承担。采用这种模式可以达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漫长的积累过程中会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并且我国现在是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当代人要付两代人养老保险的双重负担,因此在这种转变模式中关键要解决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的问题。
以上两种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法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解决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问题。保障费改保障税是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资金的征收效率,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强化了社会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
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不贬值达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难题。如果继续采用现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家债券,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率的调整,通货膨胀等因素很难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贬值。因此为了社会保障更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社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方式,在市场中获取更高的利润。
(一)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是指由有关的经营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入市场特别是金融资本市场中,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社会再生产领域,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在市场的经营中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场中运营,要将基金分类根据不同的基金来进行市场化经营。根据流动性可以将社保基金分为三类:第一准备金,第二准备金,第三准备金。其中第一准备金是用来支付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障的基金;第二准备金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用于支付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三准备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较长时期后给付的社会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据分类,第三准备金流动性不大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这部分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要考虑要安全问题,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资者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许社保基金投资的国家都采用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尽量分散投资的风险。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运营根据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以及非金融市场运营。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
a.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
这是我国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国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国家委托商业银行来办理的。政府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的利率,而且风险比银行存款还要低,但是政府债券的偿还期限比较长,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时,向股东发行的载明一定股份的书名证明。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公司债券也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持有者拥有公司债权的一种凭证。债券和股票都是属于有价证券,是现在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社保基金在选择投资于股票还是债券是要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采用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相当,因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高,这样可以使基金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在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委托贷款的总额,委托期限,贷款利率,偿还期限,资金用途,风险的承担等问题。其别要注意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以及到期后资金的收回问题。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场运营
a.直接投资企业事业
社保基金可以直接用以投资企业,事业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随时了解生产经营的动向,有较大的主动权。并且这种方式的投资可以获得比贷款和存入银行更高的利润。但是,这种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缺点,社会保障基金机构要承担全部的风险,安全性相比较前几种投资方式而言比较低,不利于风险的控制。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用的理论渊源及文献述评
干预主义奠定了社会保障基金运用的理论基石。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论证了通过国民收入总量增加来增大全社会的福利,主张举办社会保障事业,发放失业津贴、社会救济、养老金等;瑞典学派和凯恩斯则主张依靠收入再分配的方法,主要是利用累进所得税以及转移性支付,举办社会福利设施,使社会各阶级、集团之间的收入和消费水平通过再分配趋于均等化,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实现收入平等。这些成为福利国家的理论基础,西欧和北欧很多国家实施了普遍福利政策,走上了福利国家的道路。路德维希。艾哈德在《大众的福利》中指出实现大众福利的根本办法不是如何分配现有收入,而是如何将现有收入增大的问题。只有增大现有收入,才能使每个人的所得有所增加,才会增加社会福利。这孕育了社会保障基金通过投资运用来实现保值增值的思想。伯尔丁研究了养老基金的投资,认为在金融市场多样化投资有利于分散风险;而彼得。戴蒙德和吉拉科普诺斯建议将其投资于股票市场,扩大基金的规模以应付未来的支付问题。阿扎伊。沙赫与科沙马。费尔南德斯深入研究了指数基金投资在养老基金股票投资中的作用,讨论了发展中国家对指数基金的运用,并建议发展中国家构建股票市场的市场机制和市场指数,提高指数基金的生存能力。
从社保基金的投资运用来看,其主要是围绕公平与效率、市场与政府两大主题展开。
1.公平与效率。美国学者阿瑟。奥肯曾在其代表作《平等与效率》中说过:“源于机会不均等的经济不均等,比机会均等时的经济不均等,更加令人不能忍受”。社会保障基金的安排要做到机会均等,最大限度地使个人努力和个人收益具有正相关性。如果机会不均等,就会导致“寻租性非效率”和“内耗性非效率”。因此,要求社会保障基金在筹集、发放、管理体制、投资运营等方面都应尽量做到机会平等,即基金筹集按个人能力和收入水平征收,发放过程中兼顾能力差异和互济原则,基金管理增加透明度,基金投资要尽量做到保值和增值。同时还要兼顾效率,真正的公平必须是有效率的公平。
2.市场与政府。社会保障基金的改革,促使人们重新认识社会保障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能以及政府的作用形式。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无法触及的地方,需要政府介入才能有效运作。从各国实践来看,政府的间接作用日益渗透到私人养老金计划中,如通过法律法规制度以及监管,实施强制性的私人养老金计划,对私人养老金资产比例限制等。此外,政府还要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严格的监控并提供信息以弥补市场失灵。在社会保障基金运用中,政府和市场都不是万能的,要想发挥二者的作用,还须寻找一个有机结合的均衡点。
二、国外社会保障基金运用成功经验:以美国为例
国外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主要是指将其资金一部分投入资本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一般侧重于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品种,一方面在充分分散风险的基础上提高投资收益率,另一方面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但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各国又把其投资安全放在首位,对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都有严格的限制,目的是在控制好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
在美国,作为社会保障基金主体的社会保险信托基金投资渠道主要是购买美国政府特种国债。根据社会保障法案,信托基金只能投资于政府发行的债券或由美国政府对其本金和利息担保的债券。其投资范围具有强制性、投资决策强调科学性和投资品种的流动性。为安全起见,政府还规定,信托基金至少要保存受益支出总额的20%-30%作为盈余储备。
美国比较推崇基金指数化投资。指数基金的巨大成功使得指数化投资的概念在投资者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并以其低管理成本低系统性风险、较高的资产流动性和较少的“寻租”机会使其成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投资工具。早在1997年,美国加州、德州、纽约州最大的公共养老基金50%以上的股票己经指数化,TIAA-CRER (美国TIAA-CRER Retirement) 持有的国内公司股票指数化比率高达80%.到2004年底,美国共约有12.9万亿元退休金,投入指数基金的总额为3.1万亿美元。它们在投资中获得了相当可观的回报,许多养老基金因此而壮大了自己的实力。
美国政府还针对个人账户管理推出了一种“节俭储蓄计划”,由政府挑选出几个市场指数,这些指数跟踪国内外的股票市场。然后,政府与一些合格的基金管理者签约,由他们来负责建立和管理相应的指数基金,作为社保基金尤其是养老金投资工具。职工可以将自己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在这些指数基金中进行分配。这里,职工所选择的是不同风险水平的投资策略。
另外,养老基金还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公司治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养老基金开始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在指数化投资战略下,养老基金拥有的不仅仅是权力,他们还有责任确保美国最大的和最重要的公司表现出色并取得成绩。
三、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运用的现状及其问题
2005年期初全国社保基金余额1659.86亿元,期末总额为1954.27亿元,净增加294.41亿元,其中:财政拨入资金净增加228.70亿元,投资收益转入增加52.90亿元,社保基金投资入股交通银行产生的股权资产准备12.80亿元。而其直接投资资产1387.58亿元,占比65.52%;委托投资资产730.29亿元,占比34.48%.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貌似安全但实际上收益率较低,投资效果较差。虽然近几年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维持在2.61%以上,但如果加进通货膨胀及工资水平上涨等因素对货币价值的影响,社保基金实际投资收益率比较低,2004年甚至为负值。
1.社保基金规模不够大,资金不充裕。由于基金的筹集主要是依靠征收相关的费用和国家财政拨款,资金来源不足,规模不够大,而进入资本市场的社保基金又受到严格的比例控制,使得最后进入资本市场的社保基金少之又少,这样,社保基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就变弱了。
2.投资工具有限,投资收益率偏低。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资工具主要有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虽然银行利率有所提高,银行存款的收益比以往有所增加,但投资回报率仍然偏低,无法抵御通货膨胀的侵蚀;购买国债也难以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以2004年的一年期存款和三年期国债为例,二者的利率分别为2. 25%和2. 68%,远远低于当年的通货膨胀率;而购买企业债券和股票是提高投资收益率的重要途径,但由于股票市场的风险较大,无法保证收益的安全性。另外,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过高,影响了基金的盈利。以2004年为例,我国社保基金中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的比例分别为39%和43%,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债和金融债投资比例不得高于10%,那么社保基金中国债投资至少为33%.银行存款与国债在社保基金中占到72%,而其投资回报率无法抵御当年3. 90%的通货膨胀率,这是造成2004年社保基金真实投资收益率为负值的主要原因。
3.与社保基金投资相关的法制不健全,市场不完善。一方面未建立统一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也就不可能对社保基金投资的效益性作出科学的预测;也缺乏更加全面、科学的投资法律、法规的约束来避免社保基金投资领域中的低效率和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我国的债券市场规模小,股票市场的市场也有待规范,要想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还需进一步改善社保基金投资的市场环境。
4.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监管混乱。目前我国的社保基金的监管弱化,缺乏统一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管机构,对拨放的财政性资金缺乏全程的跟踪监督。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也不健全,使政府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监控非常缺乏,资金使用过程中也缺乏安全意识和保值增值责任,挤占、挪用浪费的情况比较严重。[9]
四、基于安全视角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相关制度安排
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用方面,要在保证基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较高收益。通过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切实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用的现状,有效促进我国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一)鼓励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多元化
社会保障基金多元化投资是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有效投资和保值增值的重要选择。多元化投资能最大限度兼顾社会和经济目标,降低基金积累制度的成本,保证基金的实际安全性,减轻社会保障制度的负担以及产生良性的外部效益。
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其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投资范围有所扩大。除在传统领域中进行投资以外,还要涉及金融创新工具。金融创新工具为社保基金投资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主要包括:
1.指数化投资。首先,其管理费用低,投资管理人只需按照指数的成分复制组合,避免了市场分析、公司调研、证券组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次,指数化投资的交易成本很低。指数化策略不做个股和时机选择,股票的换手率很低,从而节省了交易成本。最后是风险较低,指数化组合经过广泛的分散化,非系统风险(个股价格波动对组合的影响)已基本被剔除,主动式投资中通常会出现的基金经理操作失误和道德风险,在指数化投资中也得到了有效降低。正是由于上述优点,而国外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也都对其青睐有加。
2.购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对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来说,住房抵押贷款(按揭)是所有资产类别中最优质的资产,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20%以上的贷款坏账率而言,住房抵押贷款平均坏账率仅0.52%.加之一些信用增级措施,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极小,从收益上看,它的利率通常高于国债利率,因此,它完全可以成为社保基金新的投资工具。2005年12月15日,建设银行发行了金额为30.16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据估计,其年收益率在4%以上。这正是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的大好时机。[10]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监管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是为了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成立起来的、专款专用的资金。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列入预算报告,接受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监督。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现状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进入初级阶段,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的重视程度加深,尤其是在最近的十几年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了健全完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2000年9月由我国政府成立,主要是管理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通过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所得资金以及其他形式筹集的资金,通过选择、委托专业性的资产管理公司对资金资产进行运作,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由于在2004年,“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写入宪法,这意味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好机会。总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历了零到初具规模、从单一投资到多品种投资、从国内市场到国外市场的转变。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与投资收益基本状况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已初具规模,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4年度报告显示,直至2014年底社会保障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15356.39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基金会直接投资资产占基金资产总额50.26%,金额有7718.12亿元,委托资产投资占比49.74%,有7638.27亿元。本报告期,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1424.60亿元,其中已实现收益额883.84亿元(已实现收益率7.45%),交易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540.76亿元,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率9.43%。在2014年,社保基金会坚持立足实际,主动创新投资流程、投资方式和投资产品,推动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积极参与我国社保体质改革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社保基金取得了新的发展。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
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中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方面限制了投资渠道和投资工具。从最近的投资资产结构来看,绝大部分的投资都是风险较小的投资,约占总资产80%,一些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基金投资与我国的基金投资结构有较大的差异。简言之它体现了基金投资运营的安全性目标,但间接地说明了我国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限制了投资渠道,不合理的投资结构使资产过分集中在风险较小的投资上,从而无法实现社会保障基金快速增值,这样安全性目标也很难维持。根据一些发达国家基金投资运营历史经验来看,在某一段时间内虽然股票的收益率低于国债的收率,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为了确保基金投资保值增值并稳定发展,股票与债券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二)有效监督机制尚未形成,监督制衡缺乏和信息公开程度不高
从2001年我国社保基金入市运营开始,社保基金的安全投资机制已经不断地建立。但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使政府社保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监控十分困难。由于先天发展不足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执行运营和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职能属于同一个部门,从而监督似乎起不到监督制衡。由于监督的缺失,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渠道和额度的信息公开程度的监督就放松了,基金的主管者关于自己的钱用在哪里都处于盲目状态,盈利如何都是未知,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就会趁机得逞。
三、我国社保基金监管模式与监管机制
在原有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的基础建立了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模式,现行的社保基金监管模式不仅存留了传统社保基金管理制度,而且还顺应了新形势下的变化。原有的社保基金的监管模式是主要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但是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又肩负基金运营的职能,这种监管体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慢慢地,财政部门参与到基金运营的监管中来,财政部门监管的引进,进一步带动审计、银行、社会等部门对基金运营的监管,但是这种监管模式仍然还是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监管为主,其他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作为监管的主要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必经环节进行了监管,必经环节主要是基金的征收、运营和支付,对这所有环节的监管确保了基金在市场上的安全性。还对在基金进入、运营和退出这些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否依据预、决算来执行及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管。
(二)财政监管
财政监管主要是通过财务部门对基金的管理、经办、运营机构实施财务监管,确保基金在筹集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基金的挪用、挤占进行严格管理,对基金的预算、执行、调整等都具有监管权。
(三)审计监管
审计部门主要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运营和支付进行检查和审计。根据不同的险种审计部门具有不同的职能,关于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审计部门主要是对其收支情况的监管;而在工伤条例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执行征缴和支付情况的监督,而审计部门则是对其收支和管理进行监管。
(四)社会监督系统的监管
社会监督主要是来自社会群众的监督。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最终目的是为群众谋利益,所以群众的监督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中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群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等传播媒体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进行监督。
四、优化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建议
我国应合理地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来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我国国情,学习国际实践经验和吸取教训,探索适合我国的独特的投资运营策略。
(一)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加强社保基金海外投资
应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并辅助其他投资策略来实现增加收益、抑制风险的目的。通过对国内证券和海外证券市场的投资增加来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但是拓宽投资渠道一定要确保具有一定的固定的收益,以此来降低投资风险。由于海外资本市场的投资具有多元化组合投资选择,从而选取海外资本市场投资能够实现社保基金增加收益和降低风险。因此,向境外拓展投资成为抵消内地投资市场一定风险的必然选择。值得我国学习的是,境外很多兴盛的资本市场和新兴市场有较多的金融工具选择和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进而达到管理降低甚至消除绝大多数的投资风险,并在特定的风险承受范围内收获较大的利益。
(二)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
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环节的监管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监管的重点和核心,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管社会保障基金市场的准入环节、监管运行环节和监管退出环节。
首先,对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准入环节进行监管。我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首要工作是选择和资格认定营运机构,主要是因为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方式是采取交托给专业化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在选择社保基金投资机构时应对相关机构进行充分的比较,并严格对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其资格审查应紧紧遵循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并要求受委托的基金管理公司具有较高的经营能力、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管理水平和较高的社会名誉等特性。
其次,监管社会保障基金市场的运行环节。对社保基金市场的监管是否规范和有效力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入市后,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成果和预期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投资管理人的委托关系形成后,是否保证了基金所有者的关于基金的权益,基金投资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将风险降到最低,这既是受委托机构的主要责任,也是委托机构最关心的问题。
最后,监管社会保障基金市场的退出环节。在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呈现损失的时候,为了维持权益人的利益,通常会采取让社会保障基金从投资运营市场退出的措施,这也是恢复和维持投资市场秩序的最好的办法。以下几种情况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并禁止受委托机构与其相关的社保基金运营的活动,也有权对受委托机构做出相应的处罚。如运营机构未能按照法律和契约来履行义务,使投资基金风险增大;没有正当的措施降低风险,甚至基金的利益受到威胁,又没有正当的理由来解释这一现象。监管机构即可对运营机构采取相关措施。
参考文献:
[1]杨屏,薛飞.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辽宁经济,2008 ,(04).
[2]尹兰梅.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分析[J].消费导刊,2009, (01).
[3]高原.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效益的中外比较分析及启示[J].会计之友,2012 ,(02).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基金规模逐步扩大,基金来源更加多元化,而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核心内容,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有效的管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能否正常、有序运行的关键。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政策发展沿革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的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货币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按用途可分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又分为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是以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而建立的基金,所以,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再生产中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加强了管理,出台了相关的监管政策,具体如下:
1999年7月1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开始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2001年5月18日,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明确了基金监管的原则,确定了监管机构的监督范围。
2001年12月,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002年5月23日,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社会保障审计检查证>,的通知》。
2002年,有关建立基金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并确立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管责任主体的相关政策,以及有关《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延伸性程序规定,正在加紧拟订当中。
2002年12号文,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尽管各级部门加强了对基金的管理,但在基金筹集及运用等环节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骗取或违规支付社会保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针对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大力加强其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会计监管和审计监督的管理效应,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运营纳入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
二、国外社会保障情况简介
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型”社会保障社保制度,基本特点:一是项目多但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不及“国家福利型”高,如在美国投保者每日领取的养老金只相当于原工资的50%.;二是共同基金在养老保险资产比重逐步上升。
美国共同基金业已将重点转向了养老类型的投资项目。今后,养老市场仍将在共同基金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同基金的长期回报率一般达到10%左右。2001年回报率有所下降,但一般仍高于储蓄的利息。当然也有一定的风险,但比直接投资股票风险要小得多。
欧陆国家多数实行“稳健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特点是:一是公民必须参加法定的社会保险,定期交纳社会保险费,从而享有申请保险待遇的权利;二是除失业保险外,其他保险均由独立的保险机构经营,实行自治管理,政府只起指导作用,保险基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
北欧和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实行“国家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特点:社会保障内容庞大,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如瑞典的社会保障覆盖了在瑞典居住的所有人(不论其是否有瑞典国籍,不论其是否就业,只要居住到一定年限,均可享受);二是基金的来源是各行业的雇主,雇员则基本不交纳。这种类型的理论基础是福利学派思想,主张建立合理分配、收入均等的国家。政府通过课征高累进税,向全体居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社会保障。但这种类型因企业负担较重,如1995年瑞典企业主负担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各种法定保险费用占利润的32.9%,影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日本实行把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利益捆在一起的办法,在战后恢复和发展时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较高的奖金和职工集体福利。近年来,因受东南亚危机和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日本经济持续低迷,原有社会保障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日本采用职工持股制度补充退休准备金制度。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借鉴国外社会保障实例,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管理体制不统一法制不健全,包括领导管理体制不统一,基金管理难以协调、法制不健全,管理缺乏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机制不健全,基金的筹集,运用和保值增值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基金未纳入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统一预算,缺乏统筹安排,基金分散,难以产生效益、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难以渡过“老龄时期”,“代际转嫁”方式将出现支付危机、缺少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基金保值困难等。针对这些情况,应该大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四、加强会计与审计监管功效
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社会保障财务会计体系与社会保障整体改革步伐不协调之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不完善,财务管理秩序混乱,管理透明度低,资金管理过程暗箱操作手法严重,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会计管理体系不顺畅,会计制度欠缺等。为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在实践中就必须加强会计监管及审计监督的管理效应。这里的会计监管,是指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运动过程实施内部监管,具体执行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财政专户管理机构、税务征收机构以及银行、邮政、医疗等社会服务机构。这些机构,为防范基金运作风险,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运用的内部会计监管及内部审计监督;而外部审计监督,是审计部门独立于各执行部门之外&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施外部全程监控,审查各级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务和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健全,能否有效地发挥核算监督和控制作用。
(一)加强法律规制
市场经济及WTO对法制环境的要求和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建设的需要,均决定了法制性取代政策性的必然。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使其与《会计法》、《审计法》联手,如果在某些关键环节实施会计监督以及审计监督受到阻碍时&可以采取必要的司法介入,在社会保障及其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发挥内外共同监管的效应。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监管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计算机操作和联网管理,这就在根本上消除了虚报、瞒报、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所以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势在必行。
(三)加强各层次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随着安然公司的倒闭,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做假事件公诸于众&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执业人员整体素质&包括内部会计和内部审计人员、外部审计人员及社会各界执业人员,是确保执业诚信的根本。应定期开展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树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从业作风是加强诚信的第一步。
(四)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监督
社会保障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社会保障审计的范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农村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住房保障以及各项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等。其目的在于:保障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我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接受社会捐赠的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关键词:社会保障 基金 投资运营 风险
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中,投资运营处于中间环节。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基金,以实现当年的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为基本原则。但是,从征收到支付通常都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存在少量、短期的资金沉淀,需要加强对基金的运营管理,确保基金的完整、安全,并做好基金的计划、预算和调剂等工作。对于完全积累制、部分积累制的社会保障基金而言,由于从征收到支付的时间跨度较长,沉淀资金的数额巨大,必须通过投资运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运营阶段的风险体现为投资的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之间的差额,即投资收益率不确定性。从原因上看,客观上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原因,主观上有投资决策失误、投资组合选择不当等原因。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表现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和模式单一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与一般投资的明显区别在于:对于“安全性”的重视,使它不是单纯注重收益性,因此在投资途径和投资模式的选择上十分谨慎。
目前,世界各国的投资途径主要有: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公司股票、公司债券、投资基金、指数期货、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抵押贷款等。不同投资品种的风险和收益是不一样的,学术界与此有关的研究很多,在此不再赘述。在美国,社会保障法案规定社会保险信托基金主要来自雇主、雇员、个体业主缴纳的工薪税,从实践中看,美国国债的投资收益稳定但是低于股票的投资收益,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回报非常有限。新加坡实行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制度,以其“中央公积金制度”为标志,始于1955年。近年来,新加坡政府将中央公积金主要用于投资,一种方式是成员(个人账户拥有者)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直接投资于产权投资市场批准的公债和股票;二是巨额公积金不断地交付给新加坡货币局作为购买政府债券和证券的保证金。从实践看,投资收益稳定。
而投资模式实质就是投资途径的组合问题。单一化投资模式就是将全部资金集中于某项投资。而多元化投资模式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分散投入收益、风险、期限都不相同的若干种项目上,借助多样化效应,分散单项资产风险,保证在各个时期、各个项目上,进而降低所承受的投资总风险。
可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和投资模式的选择,对其收益有很大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长期以来因“安全性的考虑”,对其投资运营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在投资途径和模式的选择上非常单一,主要是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券。这在计划经济时代“现收现付”制度下问题表现不明显,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节余规模的扩大,投资运营与保值增值的矛盾就凸现出来。
在2001年以前,我国长期规定其投资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但由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的利率低,生息能力差,低收益率,根本不具备规避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支出膨胀风险的能力,从而这种单一化投资模式只能保证基金的名义安全性而非实际安全性,无法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在2001年后拓宽了投资途径。但投资运营方式还是偏重于保守性投资,但当银行利率和债券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指数时,基金就面临着贬值的危险,这种单一的运作手段很难实现基金保值的目标,无法满足基金日益膨胀的贬值压力。
(二)投资运营水平与社会保障基金规模脱节
以占社会保障基金主要部分的社会保险基金为例,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筹资模式以来,社会保险基金的节余呈历年递增的态势。表1清楚地说明了基金节余的趋势将持续并加强。在这种趋势下,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问题已无法回避。目前的投资运营管理与基金的节余规模存在较大脱节。
社会保障基金中只有极小部分进行了积极投资运营。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几个组成部分中,各部门分管的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自己保管的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基本上没有运营管理,只是存入银行,只有中央直接管理的那部分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途径、组合、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管理的中央直属社会保障基金从2001年开始投资运作,至2004年按资本加权计算,4年间社保基金累计收益率为11.82%,同期通货膨胀率为5.04%,累计收益率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率6.78%。从这个数据来看,基本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
投资、托管机构的实际投资运作存在风险。以2004年有关数据为例,委托资产中一部分投资于招商地产,该股上半年的平均股价为11.84元。如果以前者作为社保基金的平均买入价,那么累计持有该公司1178.43万流通股的三大组合,上半年账面亏损额就高达3111.06万元。可见,投资、托管机构的实际运营水平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中风险的重要来源,对托管机构的检查和监督是决定投资效果的重要因素。
转贴于
(三)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法规缺位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法规的缺位问题,导致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风险责任认定困难,在责任的承担上缺乏可操作性和法律效力。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法规、我国有关社会保障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文件和政策非常多,本文经过统计和调查,将其中涉及到基金投资的规定列举如表2所示。
从表2可看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相关法规的缺位问题十分严重。一方面,缺少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的统一规定,对社会保障基金大体系的各组成部分中央直属社会保障基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基金,以及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管理是零散的。另一方面,在目前的规定中内容也不全面,缺少对投资、托管机构实际运作的监管,缺少对于投资损失如何弥补的内容,因此无法解决投资、托管机构的实际运作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防范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建议
(一)谨慎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
以何种方式运用社会保障基金,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运用能否带来理想的预期回报。2005年来,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成为热点问题。一些学者认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在市场规模,投资者队伍、投资工具等方面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条件已经成熟。本文认为,对待“入市”必须慎重。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实质是“安全性”和“盈利性”如何权衡的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必须同时兼顾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中股票投资所占比重较高,一些学者以此作为依据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应该大举进入股市。但是,必须看到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与国外的差距,国外的经验并不适用于我国。安全性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首要考虑的问题,要避免基金投资可能发生的导致资金损失的风险而危及社会保障事业所需资金的正常供应。如果安全性不能保障,投资收益宁可不要。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是基金投资的传统市场,但我国两个市场都存在严重不规范运作,存在着投机活动和违规资金,风险较大。因此,对待“入市”必须慎重。
有学者认为,介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显得较为稳定,比如高速公路。但介入基础设施也存在问题,一是大部分由政府主管的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极低,容易造成浪费。另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是我国腐败行为的高发领域,造成了基金的巨大损失。因此,在投资方式的选择上,急切的不是选择何种方式,而是如何能保证安全性。
(二)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规模
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规模并不意味着将社会保障基金全部或大部分投到资本市场,只能是部分或一定比例,基本原因是为保证社会保障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获取较好的收益。我国目前只有中央直接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在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的操作下进行了基金投资运营,其余大量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采取银行储蓄和国债的方式进行投资。目前可以将各部门分管的、各省市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以及企业管理的补充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规划,选择国债、信用度高的企业债券进行投资,风险低而收益稳定。
(三)加强投资监管并提高运营水平
根据我国目前状况,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宜采取全部委托方式,即建立受托人即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投资机构和托管机构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管理体制。受托人由省级以上社会保障理事会充当;投资管理人从我国现有专业基金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中选择;保管人从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选择。并相应建立一套风险监控制度。思路如下:
在基金管理公司的具体选择方面更加谨慎、苛刻。可以借鉴我国金融机构的资信评级制度,通过对一个基金管理公司的净资产价值、投资回收期、风险规避能力的计算评估,将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分为AAA级、AA级、A级,并且制订一套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评比标准,但可在具体地区内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调整。
鉴于目前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法规严重缺乏的现状,应该尽快制定一部涉及到不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法规,使之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价值定位价值定位决定了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所应遵循的理念,如果价值定位有偏差,社会保障基金入市将会偏离社会保障基金原有的功能属性。
1.1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与功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本文所讲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指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与普通的投资基金不同,在民间社保基金被称作“保命钱”,其作为个人生活的最基础的保障,承担着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社保基金是一种专款专用的为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的储备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的财政拨款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或者收益,它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具有积累的特点。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为了应对我国不断加重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是用来满足社会的长远需求而建立的。保障社会成员的最基本生活需求,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是社会保障的目的,社会保障基金即是在这个目的下发挥功能,保证社会成员老有所养。其次,社保基金还实施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发挥作用。社保基金必定要实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其用途是特定的,只能用于广大的受保人,任何挪用基金用作他用的行为都是违背社保基金初衷的。
1.2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与功能决定社保基金入市的价值定位社保基金入市的价值定位为入市提供基本的目标定位,如果社保基金的价值定位有偏差,必将导致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中出现种种大的弊端。实践中,社保基金的入市被赋予了太多的期望,比如稳定现今不稳定、不健全的股票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监督上市公司促进证券市场的繁荣。但是,社保基金没有救市的义务是肯定的。解决股市低迷、市场不稳定并不是社保基金的首要目的,不能混同社保基金入市的积极意义和社保基金入市的主要目的。在明确社保基金的基本性质与用途的基础之上,其价值定位只能是保值、增值。因此,社保基金入市的运营中,应当始终将安全性放在首要的位置,在严格条件的限制之下运行入市。社保基金的流失必将影响长远社会的稳定发展,在安全性和盈利性之间必然存在矛盾,社保基金入市的制度设计不能盲目地追求盈利的最大化,谨慎的入市才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出路。
2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风险分析
2.1一般风险一般风险是指不受参与者个体的影响,在资本市场内,每一个参与者都会面临的风险。一般风险并不能通过优化投资运作来加以避免,是特定的实际环境和因素造成的。比如我国政府干预证券市场的一些政策和行为,是加重风险的重要政治原因。另外,经济的发展有自然的周期性,股票价格的波动时有发生,且其波动并不完全受价值规律的影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更大,因此社保基金入市后是否能保值增值还是一个未知数。
2.2特殊风险特殊风险是指通过优化投资运作可以加以避免并防范的风险。特殊风险在我国主要表现为证券市场不成熟、投资管理的风险、投资组合的风险、委托的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等等。我国的证券市场并不成熟,上市公司中有不少坏现象,比如内部人控制公司、关联交易、退市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等等。证券市场安全性差,大量的市场投机现象、投资理念大都是短期的而非长远的,这种氛围必然导致了我国的股票市场有大起大落的现象。证券市场的泡沫无疑会给社会保障基金入市后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务带来危险。委托的风险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各角色的双层关系决定的。全国社保基金由国务院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运营,再由理事会委托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机构具体从事运营。这种双层的关系导致了效率低,而且人的活动也会受到较大的限制。委托合同的机制并不能刺激管理人尽最大的努力,不利于加强其责任心。当其存在违规行为时,最大的出发也只是卸下管理人的资格而已,此种责任的承担对于社保基金损失的弥补毫无意义。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表现为多个方面,比如不能一味地强调以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绩来评估优劣,因为如果基金管理公司过分地追求业绩,在投资组合的选择上会忽视安全性,而过分地强调高收益,这种投资理念会加大社保基金的风险。
3对社会保障基金入市运行监管的若干思考社保基金的制度属性决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策略、财政支付的能力。因此,一套完整的监督制度是保证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监督投资管理人的行为成为重中之重。为了有效减小社会保障基金入市遭遇的种种风险,笔者提出以下思考。
3.1监管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主要原则在明确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投资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保值、增值的基础之上,我国必须确立社保基金入市应当遵循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在三者之间达到协调和平衡。只有在该原则的指导下才能够确保社保基金入市后的良性运作。在监管基金管理人运作投资的过程中,要控制管理人的资产和负债处于一个相匹配的状态,确保其投资股票市场的期限和社保基金受益人负债的期限大体上保持一致。在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三性之间不存在优先次序,追求的是投资过程中的动态安全,这也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严格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任制度,并完善绩效评估制度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选聘是监控投资运作风险必须的一步,只有选择专业化水平的投资管理人才才能为社保基金入市提供前提保障。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一般都是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机构,但我国的金融市场的自身监管水平并不完善,金融机构的专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因此,建立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参加投资运营社保基金的机构应该选择高水平、高信誉的金融机构,具备相应严格资质条件的投资公司才能够获得投资管理社保基金的资格。另外,即使是获得了进入的资格,也应当定期清理整治,做到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公司清理出局。相关资质条件的设定应当适度提高,从各方面的情况来进行优劣选择,包括经营信誉、经营规模、经营时间、财务指标、收益率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应设置一套完整的条件体系选择投资管理人。其次是切实落实退任制度,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不能一拖再拖,应建立即时强硬的退任制度。审定是否退出以及退出方案时,应当有劳动与社保保障部、 审计单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决定,在审议决定和清算的过程中,应按照合理的方案进行,保障基金在交接过程中的正当运行,维护社保基金所有者的利益和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最后是完善绩效评估制度。评估的时间应当根据股票市场的运行投资周期而定,不宜过短,也不宜太长。周期过短,不仅看不出投资运作的实效成绩,更加不利于稳定股票市场;而评估周期过长,起不到及时的评估监督作用,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
3.3加强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只要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信息披露制度就是一个必要的监督手段。监督机构要想将监督落到实处,就必须对投资管理人的运营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首先,应设定定期披露机制,不同的事项分别以年报、季报、月报的形式规定下来,比如每季度按证券投资分类的不同情况公布其收益回报率等。对于一些重要的事项应设立及时限期公告制度,并规定在相应的日期或期限内没有履行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认定属于重要事项的内容应当通过列举加概括的形式规定下来,比如社保基金出现大幅度损失,投资管理人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涉及到对社保基金的投资安全性产生明显影响的事项。现行规定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是不够合理的,期限过长,不利于监督作用的发挥。其次,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要予以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更全面些。包括定期的报告制度与资产评估制度(包括资产评估的原则和资产评估的频率等)等相关具体制度都对防止投资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
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先天不足,除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权益等方面颁布了相应的法律以外,社会保障的主要领域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至今没有法律。因此,社会保险立法势在必行。完善的社会保障立法,是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基础,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监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划分的依据,也是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监管的前提条件。
社会保障税的实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应建立社会保障法与社会保障税法。关于社会保障税的优惠政策问题,如税收减免、税收抵扣等制度必须规范化,做到全国基本统一,以利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对于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可以用专门条例做出特别规定。社会保障税的立法中还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管理体制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短时间内社会保障不能达到全国统筹水平。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努力达到省级统筹的水平,因而初期的社会保障税只能作为地方税种,待时机成熟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根据地区间差异确定中央收入比例,用于调节地区间的不平衡。
二、加强征收管理,以满足社会保障财源需要
可以预测,社会保障税税基为所得额,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问题。此外,工资制度的不规范,也加大了社会保障税征管的难度。要解决以上问题,首先必须深化工资制度的改革。在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同时对国家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作相应调整,原因是这部分人员原工资没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对企业类工资不必调整,因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企业的保障已全部由职工自己负担;由于目前社会中的分配差别主要体现在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补贴上,宜将已固定化的补贴加入工资的基数,作为征收的税基,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其次,应实现工资性收入的货币化,建立实名制的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账户,用人单位通过银行支付工资,以利于税务部门的稽核。
三、完善预算制度,优化支出管理
社会保障税的开支,应当与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完善结合起来。社会保障税收入是一种基金性收入,与一般预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专门的用途,其收支应自成体系,单独管理。我国可以在目前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基础上,增加一项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的收支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运用,置于国家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更好地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会保障预算的内部,不同税目的收入也必须专门用于相应的支付项目。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社会保障税的税率不可能很高,这就限制了社会保障预算的资金来源数额。而社会保障支出又有较强的刚性,其中养老金支出规模和水平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而不断增长;医疗保险支出会随着医疗服务和药品中高技术含量的增大而提高;失业保险支出则会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周期变化而有起伏。因此,当社会保障税收不抵支时,一般预算收入应给予必要的支持,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也应留有一定空间,以发挥财政对经济的
“内在稳定器”作用。
四、建立事权明晰、责任明确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增强监督力度
第一,各级政府内部建立协作分工的行政管理体系。涉及社会保障管理的部门有: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财税部门、金融部门。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制定政策,税务机关征收,财政监督,银行发放。
第二,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间的事权。中央政府集中精力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基金管理原则、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等重大问题。对困难地区的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缺口,中央政府要根据地方政府财政经济状况,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帮助。地方政府承担筹资征管、支付标准制定、社会化发放等社会保障事权,立足于自身努力,力求足额筹措资金。
第三,建立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法律监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实施全面的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行政监督包括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即通过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投资管理、预算审核等手段,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中的有关行为进行经常性审核和检查。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税务监督主要通过税法的执行和日收管理,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收支情况及纳税情况实施监督。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制度,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及结果进行定期审核。以上几个方面的监督应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并向社会公布。
五、盘活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
关键词: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对策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为生活面临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存条件的活动。社会保障的意义十分重大,它不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而且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保障也获得了经济运行的“减震器”、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等美誉。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而养老保障又是社会保障的最主要内容,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影响深远。
一、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体系
由政府强制推行的养老保险称为基本养老保障,它是养老保障制度的主体,政府只在基本养老保障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基本养老保障属于全国性公共产品,是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制度的重要基础。一个国家要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首先就要实行养老保障的国家级统筹,统一制度、统一规定、统一标准、统一征收和统一管理,使劳动者在流动过程中不致于中断原有的养老保障基础。但是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分割、封闭的,致使劳动力无法自由流动,表现为以下三大差别:
1、城乡覆盖面的差别。2006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大约是24091万人,只占全国应该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的24.3%。而在参保的人数中,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是18649万人,占城镇应保人数的64.8%;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是5442万人,占农村应保人数的9.9%。城乡覆盖面的比例为18∶1,城乡养老保障覆盖面的差距巨大。
2、所有制差别。就城镇而言,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员工的参保率高,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率低,发展很不平衡。而且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实行的是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不需要交纳保险费,各种养老保障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而企业职工要承担相当一部分保险费用,并且享受的待遇要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3、地区差别。我国是按照属地化原则来建立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实行的是地方统筹保障基金的方式。不同地区之间统筹比例参差不齐,以企业交付的养老费为例,河北规定为16%,北京、天津为18%,上海为25.5%。这就造成各地养老保障负担轻重不一,因而养老保障待遇也不同。东部地区的养老保障待遇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
这些差别导致养老保障固态化的现象: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不愿意到企业去工作,国有企业员工又不愿意到非国有单位工作,东部地区不愿意接收中西部地区转移过来的养老保险关系。其弊端是制约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
(二)统筹层次偏低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自行制定缴费率,其初衷在于保持政策的灵活性,以便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但是,这一政策客观上造成养老保障统筹层次偏低。目前,全国只有12个省份实现和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其他保障项目主要还是县市级统筹。资金筹集比例各地间有很大差别。养老保障资金统筹标准的不统一,违背了社会保障的互助共济、实现社会公正的原则。社会保障的基础是大数法则,即用恒定的大数来保障突发的小数。参与保障的人数越多,承受风险的能力就越强。统筹的层次越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而且,强制推行的基本养老保障统筹层次越高,越能体现养老公正原则。尽管从全国来看,养老保障基金累积节余在不断增长,但我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区收不抵支,形成全国性的养老支付危机,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公平、公正。
(三)资金筹措比例不恰当
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劳动者。其中,企业担负着筹资的大部分责任,要支付员工工资总额的20%作为员工的养老保险基金,加上其他的强制性保险项目,企业缴款达到了职工工资的28%左右。职工个人要承担工资收入的8%。实际上,企业负担了养老保险资金的72%,个人只负担了28%。如此高的企业缴费率使企业的劳动成本大幅度提高,负担增加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与之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空账问题迟迟没有解决。我国是在1997年才开始建立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过去由政府和企业承担的职工养老保险由此全部移交给社保机构负责。但是,以前没有退休金积累的3000万己退休职工和在新制度建立以前参加工作的在相当长的工龄内没有养老金积累的在职老职工共欠下了约8千亿元左右的巨额养老金负债。退休老职工的养老金又不能不发,于是社保机构只能现收现付,拆东墙补西墙,致使养老保险基金空账运行。随着人口老龄化养老的来临,养老保险金支付的风险越来越大。
(四)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困难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尽管2001年12月13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全国社保基金适当投资于证券、股票,其比例不得高于40%。但是,该办法中所称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并不包括由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基金。政策的天平偏向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忽视了其收益性。而养老保障基金的增值是养老保障基金筹措的一个重要渠道。按照规定的途径,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养老金无法增值。以2004年为例,该年物价上涨了3.90%,而养老基金收益率仅有3.1%,这就意味着如扣除价格因素,那么2004年我国养老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为-0.8%。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