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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临床检验项目和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由卫生部另行公布。
卫生部定期新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由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临床检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二)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临床检验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可以由执业助理医师出具。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第三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对床旁临床检验项目与临床实验室相同临床检验项目常规临床检验方法进行比对。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将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与其他临床实验室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GB/20032301-T-361)执行。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第四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对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质量与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临床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其人员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卫生部可以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等有关组织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室间质量评价能力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在检查和指导中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委托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临床实验室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五十一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简述了加强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意义,对当前危化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归纳,通过对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及其物化性质进行梳理归纳,并根据纺织品检测实验室的实际,从危化品的贮存、出入库、消防和废弃物处理以及人员培训方面提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危化品;纺织品检测;安全管理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事故常有发生,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给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敲响了警钟。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在纺织品检验实验室中,成分定量化学分析、甲醛、偶氮检测需要用诸如硫酸、乙醚、乙醇等易燃易爆或具有强腐蚀性的化学品。因此,了解当前危化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熟悉各危化品的物化性质,加强危化品的储存、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消防措施、废弃物处理以及人员培训十分必要。
1 我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
目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已成为世界危化品生产和应用大国之一。我国在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也一直在不断推进,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5年2月更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等,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一部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而颁布的专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国家标准主要有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1648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构成了当前我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
2 纺织检测实验室危化品的种类及相关物化性质
根据GB 13690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放射性物品、腐蚀品[1]。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常用的危化品见表1。
从表中可以看出,纺织品检测实验室主要有易燃液体、腐蚀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有等几类。虽然种类较少,但很多化学试剂都具有双重或多重危险特性。
3 纺织实验室危化品的管理[1-2]
3.1 危化品的贮存管理
危化品的贮存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主要依据国标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规定的要求实施,药品仓库总体要求阴凉通风、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要制度性地巡视监控药品仓库,检查贮存环境条件和药品存放状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化学试剂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和危险性,化学试剂的管理应根据实际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等不同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妥善贮存。
如:(1)易燃液体类。易燃类液体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燃烧,如乙醇、乙醚、丙酮、石油醚等。这类化学品应要求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电路,热源,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2)腐蚀品。把对人的皮肤、呼吸道、眼睛和物品等有强腐蚀性的液体和固体(包括气体)这类物质归类强腐蚀性物质。这些药品存放要求阴凉通风,保持容器密封,并与其他药品隔离放置,切忌混储。远离火种、热源。选用抗腐蚀性的材料(如聚丙烯材料)制成架子来放置这些药品。最好放在低处,以保证存放安全。(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氮气,避免与热源接触,低温贮存,应与腐蚀性液体分开贮存,以防腐蚀钢瓶。(4)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这类物质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并与酸隔开,如氯化锌,有毒,且容易潮解变质失效。(5)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保险粉,易吸潮,应密封,防止泄漏。且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6)强氧化剂类。如高锰酸钾、重铬酸钾、浓硫酸等,要与易燃药品、可燃药品或易被氧化物等隔离。
3.2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纺织检测实验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化学品入库和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一般药品会统一购买,应根据仓库的环境情况,控制危化品购买的数量。入库时应点清药品数量,检查药品包装有无破损,有无泄漏,有无危险标志。检验员基本上每天都要从药品室领取药品,领取种类多,领用频繁。包括危化品的数量、种类,领用人,领用时间都要详细记录;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选择恰当的转运器材,做到轻装轻卸,避免高举高抬,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3 消防措施、废弃物处理
纺织实验室应建立相应的危化品消防应急管理预案,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避免发生“二次事故”,配备相应的喷淋装置及应急医用药品。该类实验室的化学品大多数作为化学溶剂使用,一般都是过量的,形成废液后不但具有原来的物化性质,还会产生一些衍生有害物质,因此使用后的试剂应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分类处理废弃物品,然后交由专业的化学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3.4 人员培训
化学品的采购、贮存、使用、消防、废弃物处理等离不开相关人员的参与,人是安全管理的核心,纺织检测实验室部分人员不是化学相关专业,化学知识有所欠缺。因此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应定期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试验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了解岗位职责、各危化品的物化性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危险因素、事故处理程序和方法,增强安全技能和意识。
4 总结
危险化学品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虽然纺织检测实验室涉及到的危化品较少,但危险等级较高,一旦掉以轻心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实验室应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危化品管理程序和制度,明确危化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实验室的危化品管理操作程序,加强危化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员参与,层层把关,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GB 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S].
实验室的结构设施及安全设备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根据病原微生物对人或环境的危害程度,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分为Ⅳ个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而我们检验科面对未知疾病的标本,则无法预先判断标本中所带的致病微生物的高危程度,更难确定哪种类型的检测应该在哪级微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因此,医院检验科在实验室设施上必须达到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标准,以防备病原微生物的危害。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结构设施要求:①实验室门窗带锁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要有可视窗。②每个实验室均应设置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③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地面应防滑。④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液、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⑤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他器具应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⑥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⑦应设置洗眼装置。⑧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⑨实验室通风换气次数宜≥3次/小时。⑩实验室应备有生物安全柜,安装生物安全柜时,要考虑到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与致病微生物接触。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做好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防护制度的建立对于检验科而言,是生物安全防护的核心,因为多数检验科的建筑格局已形成,很难改变,添置实验室安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也不是我们检验科力所能及的,检验科的软件建设则是检验科的安全防护重点工作。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包括器具安全使用制度、实验室消毒防护制度、差错事故处理制度、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护制度、废弃物处理程序、生物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
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防护制度,还应加强生物安全的管理,科室应成立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维护和监督检验科生物安全计划制度的实施,促进实验室安全行为的程序。实验室入口处须粘贴生物安全标志,注明危险因素,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程序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行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进入。
提高检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实验室人员对安全防护的认识,是搞好安全防护的基础,只有认识以位,才可能努力按照生物安全防护制度执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过去,由于一些单位对生物安全防护重视不够,检验科的基础设施与微生物实验室结构设施要求相差较大,检验科的分区不明显,部分实验室无更衣室,工作人员在工作室内就餐,还有些检验人员进行检测样本时不习惯戴手套、穿工作服到清洁区,等等。
提高检验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的防护意识,就要经常对检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的培训,包括对新上岗的工作人员的的指导和有经验的检验人员的周期再培训。通过培训使实验人员真正了解自己所从事的检验工作存在的职业暴露的危险,同时提高对生物安全防护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做到严格遵守生物安全防护制度,执行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掌握各科消毒防护操作要点,同时注意好个人保健。①注意个人保健对于减少感染的危险性很重要,皮肤受损、患病都会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很小的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的敷料覆盖。②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手指甲,以免刺破手套。③应当穿实验室的工作服、戴手套和其他防护衣物,以防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如有可见的血液或体液污染,应换防护服。④不在实验室内吃、喝、抽烟和使用化妆品。⑤尽可能减少利器(包括注射器及采血设备)的使用,避免使用玻璃器皿、刀、剪、镊子等利器,吸管、量杯、平皿等可使用塑料制品代替。针头、玻璃、刀、剪、镊子等利器都应倒放在安全耐扎的容器中。利器(包括使用过的针头在内)使用后,一定不能用手折断、弯曲、毁形等。不要用手从注射器上卸下用过的针头,以减少刺伤机会。⑥工作完毕,工作台面应当用1000mg/L次氯酸溶液消毒。对大量溅出的浓度高的传染物,在清洁之前应先用10 000mg/L次氯酸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净。⑦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去防护服。摘除手套彻底洗净双手。
[关键词]处置 管理 实验危险废弃物 高校
一、高校常见实验危险废弃物的种类
危险废弃物,即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收入49类危险废物,498种危险化学品。其中包含医疗废物和剧毒废物,危险废弃物中大部分是危险化学品类废弃物。高校教学科研中常见的实验危险废弃物种类有:
1.危险化学废弃物
危险化学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即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7类。
高校教学科研中实验室产生大量危险化学废弃物,其潜在的危险性也最大,是高校实验废弃物处置管理中的重点。
2.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是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如:氰化合物、生化合物、硒化合物、汞、锇、铊、磷等。剧毒化学品废弃物在高校实验室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实验危险废弃物。
3.放射性废物
这类废弃物是指具有放射性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因其有自身衰变、放射等特性,单独列为一类,高校实验室中一些仪器设备以及专门从事放射性实验中常常会产生放射性废弃物。
4.高校附属医院产生的医疗危险废弃物
这类危险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分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药物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五类。
二、高校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常见处置方法
1.废弃物处置的方法
处置废弃物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处置方法按处置的的原理,分为物理、化学、生化三种。
物理方法:利用废弃物的物理特性,通过改变其外形如压实、破碎、分选分类、脱水与干燥、固化,或将有害物质分离、隔离如蒸馏与溶剂萃取、吸附、膜分离、离子交换、电渗析、包装,以方便下一步处置、减少处置量。
化学方法:利用废弃物的化学特性,通过化学反应如沉淀、中和、氧化、还原、焚烧、热解等,消除或降低其危害性。
生物方法:利用废弃物能被微生物降解特性,利用微生物如菌类将其分解,消除或降低其危害性。
三种处置方法各有优劣,对不同的废弃物,在不同的处置条件和要求下,可采用不同的处置方法,有时同时或交替综合采用。
放射性废物中的放射性物质,采用一般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方法都不能将其消灭或破坏,只有通过放射性核素的自身衰变才能使放射性衰减到一定的水平。而许多放射性元素的半衰期十分长,并且衰变的产物又是新的放射性元素,所以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较为独特。
2.目前我国高校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常见处置途径
(1)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处置
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进行。
目前大部分高校处置危险化学废弃物,专门委托经公安、环保等批准的、具有危险化学品处置许可资质的部门进行,实行定期集中统一处置的办法。学校实验室和保卫部门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处置的管理。
有条件和资质的实验室,也进行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处置,如酸碱中和、沉淀、蒸馏、焚烧等,有效减少了废弃物的危害数量、强度和处置成本。
(2)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
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目前高校基本是委托具有剧毒化学品处置许可资质的部门进行。学校实验室和保卫部门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处置的管理。
(3)医疗废弃物的处置
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目前基本委托环保部门认定的具有医疗废弃物处置许可资质的单位开展。处置的管理主要由医院的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
三、目前我国高校实验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够健全
高校尚未完全制定健全废弃物处置及配套的管理办法,缺少或未能严格执行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及其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的一整套管理制度,使得废弃物产生、处置的各环节互不相干,各行其是,废弃物处置源头、过程和结果同时抓无法落实,废弃物处置管理职责不明,责任无法得到完全落实,遇事推诿,怕担责任,废弃物危害隐患严重,废弃物处置管理的效果欠佳。
2.设施亏乏、投入不足
废弃物的处置需要复杂的工艺和必要的投入。从各实验室到废弃物贮存仓库,由于缺少相应的废弃物处置完善的设施和足额的经费,使得废弃物产生和收集过程中,无法完全进行有效的预处置,达到以减少废弃物量、危害强度和提高回收利用率目的。而实验室是废弃物产生的源头,实验员对废弃物的成分、含量、特性最为清楚,预处理的效益最高,废弃物贮存仓库废弃物质结集地,是批量化、高效处置的场所,一旦错过将永久失去这两个废弃物预处理最佳时机。
3.安全、环保意识淡薄
随着高校环境保护宣传和法制教育的不断加强,合理合法地处置废弃物已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但仍不难发现危险化学废弃物倒入生活垃圾、下水道等随意处置现象,废弃物收集点常常会见到无来源、无品名、无成分、无含量现象,大大增加了废弃物的危害和处置成本。
4.集约化、专业化程度低
一些高校对化学废弃物未实行集中存放、统一处置办法,使这些化学废弃物散存于各实验室,由于贮存条件不一、管理人员责任性不同,容易产生危害,存在事故隐患;一些高校的危险废弃物收集、保管、处置管理职能部门,未配备足够的危险品处置管理专业管理,存在外行管理内行现象,安全可靠难以保证。北京大学委托化学学院统一负责联系处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从专业的角度,大大提高了危险化学废物的安全可靠性,值得其他高校借鉴。
四、高校实验废弃物处置管理途径探讨
1.制定并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使废弃物处置管理合法化制度化
高校教学、科研及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其种类、危害性、产生单位各不相同,因此其主管部门、处置权限、处置方法各不相同,同时产生废弃物过程中的各环节又会对合理有效处置废弃物产生影响,因此各高校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并严格符合本校实际的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方权利、职责和义务,形成多部门合作势态、齐抓共管、依法治废的良好氛围。
2.加强宣传,提高废弃物处置全民意识
学校不但要加强对本校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还必须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污染环境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法规、制度,使合理合法地处置废弃物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时时参与环境保护成为自然习惯,使废弃物产生环节中的每个人,都提前加入到处置的行列中来,有效减少废弃物和数量、危害,提高废弃物处置的效率和效益。
3.实行废弃物集约化、专业化处置管理,提高效率和效果
集中收集存放、专业化管理、专业化统一处置废弃物,可使废弃物处置管理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可减少废弃物危害机会,提高废弃物管理效果,还可提高废弃物处置效率。有条件的高校如再配套以收集过程中的预处置,更会提高废弃物处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废弃物集约化、专业化处置管理,还可以扩展到整个废弃物产生过程,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集中采购,专业管理人员对使用跟踪监督,加之以废弃物实验室预处理,同样可以有效减少废弃物产生量和危害强度。
4.加强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的研究
高校应利用科研技术人员力量强、设备先进的优势,进行废弃物处置先进技术的研究,研究出废弃物减少多、危害程度小、废弃物回收利用率高、成本低的处置新技术,履行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责,为本校本单位同时也为人类社会环境保护事业作贡献。
5.加强物质、经费支撑和管理
一是利用高校技术力量强的优势,加强处置废弃物设施、设备、化学品的投入,鼓励人们全程对废弃物的处置。
二是加强废弃物存放场所的建设和设施、容器配备,确保规范、安全。
三是实行废弃物处置费用分担制度,实行谁产生,谁处置的办法,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率;对无品名、成分、含量的化学废弃物收取检测费等。
四是实行奖惩措施。制订奖惩制度,对在废弃物处置管理中表现突出、贡献大的师生员工给予奖励;同时对环保意识差、随意处置废弃物甚至造成废弃物危害事故者进行处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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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
关键词:生物安全;医学检验;实验教学
医学检验专业的学生在实验课中会不可避免地接触到活的病原微生物或者具有传染性的病人标本。因此,作为一名实验教师,在教授学生实验理论、实验方法的基础上,向学生讲解生物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因操作意外导致的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生物安全的概念
生物安全:指对病原微生物、基因修饰生物、外来有害生物等生物体通过直接感染或间接破坏环境而导致对人类、动物或者植物的潜在风险或现实危害的防范和控制。其目的是防止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与病原微生物接触感染或意外泄漏导致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实验室生物安全(Laboratory Bio-safety,LBS):指在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中用以防止发生病原体或毒素无意中暴露及意外释放,避免对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危害的防护原则、技术以及实践。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1]。
二、医学检验实验教学中生物安全管理的国内外现状
1974年,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家卫生研究院(CDC/NIH)首次出版了《基于危害程度的病原微生物分类》一书;198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出版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一版;随后,CDC/NIH又制定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在我国,由于对生物安全防护知识的研究起步较晚,于2002年卫生部首次颁布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但没引起足够重视;直到2003年SARS 爆发后,我国才意识到生物安全防护的重要性,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力度,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该法规的颁布使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逐渐走向科学、规范、系统、全面的崭新阶段。
三、医学检验实验教学中生物安全存在的问题
(1)北华大学(以下简称“我校”)医学检验实验课涉及医学检验、口腔、药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预防医学等多个不同专业、不同班级,因此实验室使用频率较高,对于不同群体的实验教师管理难度也较大。
(2)个人生物安全防护意识淡薄。针对我校医学生,大多数学生对个人防护措施仅限于了解,少数学生进入实验室不佩戴口罩、帽子、手套,一部分学生缺少无菌操作意识,偶尔会有学生在实验室吃东西,实验结束后没有彻底消毒洗手,实验废弃物随意丢弃等一系列不良的个人习惯折射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的匮乏。
(3)由于我校实验条件以及实验教师人数的限制,不能对学生逐一辅导,以至于学生对实验技术操作不熟练,现学现用,易导致实验事故的发生。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1.强化生物安全防护教育,使生物安全防护知识达到普及化
(1)实验教师要对卫生部颁布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文件的主要内容做详细讲解,使学生熟悉和掌握生物安全知识,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加强无菌操作观念,纠正不良实验习惯。
(2)实验教师要从根本上高度重视生物安全防护。在实验室管理中,由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有些实验教师往往只注重实验教学理论及实验教学技术环节,但忽略了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和生物安全防护,忽视了本应该承担的安全防护责任。因此,在医学检验专业学生中强化生物安全防护的知识非常必要。
2.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各医学院校自身的特点,结合各医学检验实验室实际情况,以国家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地落实和执行,不能流于形式。每位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采取人员登记制度;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手册以及安全防护流程操作手册;要实行危险标识制度,在实验室醒目位置张贴生物危害标志,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制定实验室消毒灭菌制度,建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本,严格进行消毒记录;实验室要建立各种使用记录,使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建立个人防护制度以及提供必需的急救设施;为了应对实验室里的突发事件,要建立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
3.加强培训
(1)加强学生操作技术培训。实验室主要生物危害包括:微生物气溶胶吸入、刺伤割伤、皮肤黏膜污染、食入、感染的实验动物咬伤等;感染的途径主要包括:皮肤接触或黏膜接触、吸入、食入、接触动物等;产生气溶胶的实验室操作主要包括:倾倒毒液、离心、抽取培养液、玻片凝集实验、打开培养容器的螺旋瓶盖、刷衣服拍打衣服等。要让学生明白实验室内发生感染的途径,强调个人物理防护[2],反复强调规范学生的操作技术,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2)加强急救知识的培训。在实验室中可能会出现有害飞溅物不慎进入眼睛或皮肤,这时我们就要学会紧急喷淋和洗眼器等冲洗设备的使用;对于实验室的有毒化学药品如二甲苯、甲醛、EB、苯酚等,以及放射物的泄漏采取有效的防护知识培训。
(3)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在实验室内会出现学生在实验室不穿白大衣,不戴手套、口罩;实验完毕不用消毒液彻底洗手;不摘手套触摸生活用品;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这些不良的实验习惯,说明师生从根本上忽视了生物安全防护的重要性,由此导致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我们要进行生物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个人实验室习惯,加强自我保护和防护。为此,学生们不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储藏食物、涂抹化妆品、摘戴隐形眼镜或吸烟。进入实验室一定要穿好工作衣,实验结束后正确处理实验废弃物,自觉做好手的清洗和消毒。
4.医疗垃圾的处理
作为医疗垃圾的实验室废弃物应该严格地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显微镜、试管、滴管等回收的实验器材要由实验教师统一收回,严格消毒清洗;应配备专用包装物或容器以及相应的标识、标签及封口,将实验废弃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如纱布、棉签、棉球、标本等直接丢入专用污物袋并且每个包装物或者容器上应系中文标签,损伤性废物如采血针等应丢入利器盒中。
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是医学检验专业师生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同时也是实验教师的职责。因此,要加大对学生生物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教学环境这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1实验室多设在学院楼内
实验室多设在学院楼内是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在地理位置上的特点。无论学校是否成立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也不管学校采用何种管理体系,作为专业实验室,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大多设立在学院楼内部,没有专门的实验楼宇。这就导致了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外部通道相对较为狭小,消防栓、逃生楼梯等远离实验室。
1.2实验室多、分布零散
实验室多、分布零散是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在构成上的特点。随着经济管理类学科的发展,开展实验教学的学科越来越多。一般高校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包括会计实验室、物流实验室、金融实验室、ERP沙盘模拟实验室、仿真模拟实验室等[2]。受到实验室多设在学院楼内部的限制,这些实验室往往分布在不同的楼层,对实验室的集中化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
1.3实验设备以计算机为主
经济管理类实验室与理工类实验室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实验设备以计算机为主[3]。一间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内的计算机少则几台,多则上百台。因此,经济管理类实验室最易发生的是电器火灾,并且一旦发生火灾其传播速度快,损失巨大。
1.4实验室使用人员复杂
由于实验室既是教学场所,又是科研阵地,同时也是社会服务基地,因此使用人员较为复杂[4]。经济管理类实验室的使用人员既有学生也有教师。由于经济管理类学科的基础性与交叉性特征,因此在学生的范围上往往涉及多个学院多个年级多个专业的学生。例如,物流实验室的使用学生既包括经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的学生,也包括工程学院物流工程的学生,同时也有选修物流管理第二学位的学生。
2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存在的问题
2.1安全设施投入不足,摆放随意
长期以来,学校或者科研单位把大部分资金用在科研上,认为这才是物尽其用,很少用在安全设施方面,因此造成安全设施投入不足[5]。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内一般只配备1~2个干粉灭火器,摆放位置比较随意,甚至为了实验室环境美观,摆放在较为隐蔽而不易拿取的角落。更为严重的是,实验室安全设施虽然由保卫处等校级机构统一配发,却往往是日常检查的盲点。
2.2安全教育覆盖面不全,存在漏洞
安全教育是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最好措施。从对象上而言,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多针对于学生进行,往往忽视对教师及其他使用实验室人员的教育,一旦发生事故,教师就无法有效组织学生逃离灾害现场。从内容上而言,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多侧重于介绍消防器材的使用、灌输安全理念等,很少组织学生进行消防模拟演练,经济管理实验室容纳人数较多,因此,人流的疏散将可能成为逃生隐患。
2.3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明
随着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实验室人员被列入教辅人员,以人才派遣方式用工。工资和待遇的落差使实验室人员缺乏归属感[6],无法真正把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当成事业,凡事得过且过,对于实验室安全这类难以量化的责任更加不愿负担,安全意识薄弱。当然,高校普遍存在的重教学科研、轻安全环保,安全工作是有投入没产出的糊涂观念,也使实验室人员不重视实验室安全建设[7]。
3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建设
搞好实验室安全不仅是保护使用人的安全,也是保护学校安全和社会安全,只有真正做到“安全”,才能使实验室发挥最大的效能。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资金投入以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而且需要部门间合作以推进实验室安全运行,更需要制度完善以提升实验室管理效果。
3.1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是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建设的物质基础,它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前提,也是安全事故发生时最直接有效的减灾手段。1)人性化。在配备安全设施时,必须充分考虑经济管理类实验室的特点,以学生、教师及其他实验室使用人员为本进行思考[8]。由于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多计算机等电器设备,多为电气事故,在事故发生时实验室内会因断电而漆黑一片,此时若实验室内正在上课,可能会导致学生的恐慌,而这又可能引发撤离时拥堵踩踏次生灾害。因此,一方面可以在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内设置夜光地贴,标示逃生方向,方便有关人员有序撤离;另一方面可以在灭火器上方设置夜光定位贴及夜光使用方法贴,方便有关人员在火灾第一时间找到灭火器并正确使用,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2)专门化。经济管理类实验室由于涉及学科众多,不同学科的实验室布局各不相同,因此安全设施配备必须因地制宜。以计算机为主体的实验室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而诸如物流实训室等有实物实验设备的实验场所,还应当配备急救箱、千斤顶等意外救援设备。夜光地贴的设置也应当根据实验室内部布置的不同而作专门化铺设。3)有效化。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设备的配备必须满足其特定的要求。针对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多电器事故的情况,必须配备能够扑灭电器火灾的泡沫灭火器。并且灭火器的摆放位置必须在明显且易于拿取的地方。经济管理类实验室由于要排布大量网线,实验室内地面高于室外地面,因此在设置夜光地贴时应当在台阶处张贴“小心台阶”的标示。
3.2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建设的核心。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人为原因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因此对人的教育可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9]。1)系统化。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教育的系统化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及科研人员、学生三个方面。首先,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化训练与考核[10],熟练掌握各种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熟悉各实验室的空间布局特点及内部设备,懂得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法,能够系统地向教师及学生传授安全知识。对于未能通过安全考核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其次,任课教师及科研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会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施,懂得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法,了解所使用实验室的空间布局特点及内部设备,能够在灾害发生时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最后,学生必须定期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通过考核[11],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会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施,懂得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法。安全考核将与学生的课程成绩挂钩。2)多样化。首先,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应到做到内容多样化。包括实验室安全理念教育、安全设备使用教育、实验设备使用教育等[12]。其次,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应做到形式多样化。传统的教育形式以口头讲授和实物演示为主,教育对象的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在新时期,可以加入视频学习、网络考核、模拟演练等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对象的学习兴趣,丰富教育对象的学习途径,改善教育对象的学习效果。最后,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应做到教育途径多样化。课堂教育固然是安全教育的主阵地,校园广播、宣传栏亦可以发挥作用,使有关人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教育。3)经常化。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教育一般安排在第一堂实验课之前,难以做到常态化。由于人们的安全意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化,因此,安全教育应当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强化的过程。一方面,实验室人员可以以突发安全事件为契机进行教育;另一方面,实验室人员应当引导实验室使用人员进行自我学习[13],如利用网络对实验室安全教育进行积分,要求实验室使用人员定期完成网上安全教育的学习。
3.3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安全建设的运行载体,安全管理服务于安全设施和安全教育,是两者发挥作用的保障。1)制度化。安全制度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础。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必须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14]。根据经济管理类实验室的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用电管理条例、实验室安全卫生条例、实验室临时借用条例、实验室安全检查防护维修条例等,从多角度、多层次来规范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的行为,杜绝灾害事故的发生。2)责任化。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麻痹大意,因此提高责任意识是当务之急。经济管理类实验室由于其通用的特性,一般一个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负责多间实验室,其工作量可能是其他类型实验室人员的数倍。要实现责任化,必须实现“权、责、利”一致。要赋予实验室管理人员一定的权力,发挥其工作创新能力;明确每位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做到时间上不断档,空间上无盲点;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实验室管理人员考评体系,作为绩效管理的一部分,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现代化。首先,现代化的监控设备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减轻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通过在经济管理实验室安装高清摄像头,实验室管理人员可以实现异地管理与远程办公,数字图像技术可以清晰捕捉实验室的每一个角落。其次,门禁系统的使用可以有效杜绝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保证实验室秩序井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以准确查找到相关责任人员[15]。最后,学校层面的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可以使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分享其他实验室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取他山之石,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
4结语
艾滋病实验室(简称实验室)发生意外事件是不可避免的。艾滋病检验人员长期接触有生物危险性的血液标本,各种疾病的患者及被其污染的器械,在标本采集、标本处理、实验操作和卫生清洁过程中常会被带有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的锐器损伤,皮肤、黏膜、衣物被污染和泼溅等意外的发生,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职业感染危险。因此,不论是医务人员还是检验人员都应切实强化生物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两手抓,不能“重测轻防”[1]。随着当前经血传播疾病的迅速蔓延,检验人员的职业危害日趋严重。为了减少医源性感染,必须注意检验工作中的职业危害。因此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势在必行。
1 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免遭生物危害提供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是生物安全的受益者,又是管理者,是最容易受到生物危害的群体,是实验室管理的核心。因此,要建立各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制,建立好实验室个人档案。
1.1 实验室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防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入口处应有安全警示标志或限定无关人员进入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半污染区、污染区的工作区域。
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与实验室无关的动物不得带进实验室:有良好的实验室内务行为,禁止食品与试剂或标本放置同一冰箱。
实验室消毒灭菌与废弃物处置制度:未被污染的废弃物扔进污物桶,有菌废弃物应高压灭菌后处理,以免污染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环境。
1.2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操作规程
根据实验室工作人员所接触不同的传染源,定期对应注射不同的疫苗,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体质;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时,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个人防护的配备原则穿着适应的工作服或防护服、鞋套或专用鞋等;在进行可能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手套(一次性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镜,穿隔离衣。严禁在实验室中穿凉鞋、拖鞋、露趾和机织物面的鞋。实验室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乳胶手套或双层手套,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结束或者离开实验室,防护用品应先消毒、后摘除,随后必须洗手,根据GB19489-2004洗手要求,在感应水龙头下流水肥皂洗手、使用酒精擦手;标本采集时工作人员应遵循生物安全的要求,操作者均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克服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侥幸心理,要加强普遍性预防(Uiversal precations,UP)的理念[2],使用安全可靠的血液、体液用品。血液、体液标本是实验室的主要标本,也是实验室潜在危害的主要物质,血液体液检验中安全问题尤为重要。近年来,艾滋病的发现与流行对每天与血液、体液打交道的检验人员造成了极大的危胁。因此在采集血液、体液标本时尽量减少检验人员直接或间接接触这些标本的可能。应使用与仪器匹配的真空采血管及一次性试管。尽量避免开盖以防微生物气溶胶的吸入,标本直接上机,构成全封闭系统。减少检验人员在体液收集、采血、运输、处理、上机及废物弃置等检验过程中与血液、体液产生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可能。
2 生物安全防护的知识及教育
2.1 加强技能培养
过去由于我们医学教育的缺陷、教育理念的落后及知识来源的匮乏,有资料显示,在现有的检验人员中,对有关防护知识来源于教师的仅占10.8%[3],而我们有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但却不了解生物安全的基本知识,这正是我们与发达国家在学科建设理念上重要的差距之一[1]396-397。为了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普遍预防观念,科室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发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法规和文件。加强基本技能的培养,让广大的艾滋病实验室工作人员、技术人员,成为既懂检验,又懂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合格专业人才。
2.2 了解生物安全的相关知识及生物危险
生物安全的相关知识 如:气溶胶;微生物气溶胶,包括飞沫核气溶胶、粉尘气溶胶。实验室生物危险常见有:微生物气溶胶的吸入、刺伤、割伤、食入、不明原因的实验室相关感染。从事血液检验人员每天接触大量的患者和标本,还有大量的锐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谢红珍[4]等调查显示针头和玻璃碎片是主要锐器致伤因子,经常接触针头者发生锐器伤的危险是不经常接触者的23倍。经血液传播的疾病有很多,其中HBV、HIV、HCV、梅毒等对从事血液检验工作者威胁最大。自从第一例艾滋病在1981年被发现以来,由于其严重的生物学和社会学后果,受到广泛的重视。吴丽军[5]等前瞻性研究指出,一般通过黏膜接触暴露感染的危险低于经皮肤损伤暴露,而通过一次针刺伤或其他方式暴露于HBV、HCV、HIV的平均感染率分别是:6%~8%,3%~10%,0.2%~0.5%。刺伤后是否引起感染,与针头或吸头等锐器的种类及医务人员是否有防护措施和患者血液中的病毒量的多少有关,一般接触急性期或者晚期患者危险性倍增。
2.3 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
强调生物危害和生物安全的意义;自觉遵守科室的实验室安全制度、生物安全措施及操作流程,掌握正确处理实验室生物因素意外事件的方法,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步骤和要点;熟悉生物安全装备的使用,如生物安全柜、隔离衣、防护服的使用等。对各种可能的危害要熟知。
2.3.1 防护措施
检验人员都是经血液传播的疾病感染的高危人群。检验工作中应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加强防范意识。检验人员应将所有血液、体液和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一律视为具有传染性,采取标准预防[6]。严格施行保护措施,不存侥幸心理。
2.3.2 职业暴露的局部处理
工作中职业暴露后现场急救处理非常重要,若黏膜暴露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干净;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等污染物,应立即以肥皂和清水冲洗;若被血液污染的针头或仪器等锐器刺伤,对伤口进行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和流水清洗伤口,用70%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带手套[7]。
2.3.3 意外伤害暴露后的补救措施
发生意外伤害暴露后要立即进行伤口局部处理,并立即报告预防保健部门,受伤者及患者进行HBV、HCV、HIV和梅毒等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尽快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减少职业感染率。
2.3.3.1 HBV
接触HBsAg阳性血液或者被HBsAg阳性血液污染的针头等锐器损后,如果本身没有HBsAb,以碘伏处理伤口,肌肉注射高效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乙型肝炎疫苗定期进行乙型肝炎血清学检查0.5~1 a。补救措施最好在接触后24 h内,最迟不超过7 d[7]8。
2.3.3.2 HCV
接触HCV阳性血液时,没有疫苗预防,只能进行伤口的处理,并进行HCV的抗体检查,4~6 w后复查,4~6个月后做HCVRNA监测HCV的感染[8],并注意自身身体的变化。
2.3.3.3 HIV
意外伤害的窗口期3~6个月内血清检测1 次,6个月后复查1 次,美国CDC的研究显示,影响针头刺伤后的危险性因素包括:伤口的深度;有可见的血液从伤口溢出;针头刺破了静脉或动脉;污染源来自于晚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载量高)。补救措施最好在2 h内服用药物,暴露后预防性用药的开始时间越早越好。基本用药程序:口服1 次“双汰芝”450 mg,每日2 次,用药时间为连续服用28 d,适用于低危暴露。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加蛋白酶抑制剂“佳息患”每天3 次,每次2 粒,连续服用28 d。适用于严重暴露[7]8。
2.3.3.4 梅毒
接触USR阳性血液必须2 h内服用预防药物。肌肉注射长效青霉素120万单位,每周1次,共2 w。分别停药后1个月、3个月进行血清检测USR1 次。
3 实验室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清洁与消毒是保障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正常到位的清洁与消毒才能保证在安全环境下安全工作。实验室的清洁与消毒要按生物安全防护的要求,遵守先消毒后清洁的原则。对需要消毒的物品要彻底消毒,不留死角。凡接触病原微生物的器材、环境、人员均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不同的对象要选择不同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以达到消毒效果,但要以不污染环境为前提。
3.1 消毒方法
空气消毒:方法可采取加强通风、紫外灯照射或臭氧消毒法;公共场所物体表面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喷洒至湿(约10 mL/m2),作用25 min。使用抹布、拖布擦拭2遍。抹布、拖布要保持清洁与干燥;环境物体表面消毒:用拖布浸消毒液拖擦2遍或喷洒至湿润(约10 mL/m2),作用25 min。
3.2 确保实验室消毒用品及消毒器械的安全
实验室必须储存足够的消毒剂及消毒用品以备补充;定期检查消毒器械(紫外线灯的紫外线照射强度,定期擦拭灯管);实验室安全意外的处理:实验操作中意外出现扎伤、皮肤污染血标本,应马上用肥皂清洗再用大量的流水冲洗伤口,挤压伤口出血后包扎。黏膜、结膜被污染应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如接触特殊标本因特殊处理。
4 结 论
4.1 注意职业安全,增强防护意识
职业危害重在防护,而防护的关键则是生物安全意识的培养。虽然检验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是不可完全避免,但是美国CDC评估表明62%~80%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可以预防[5]386。血液标本的采集、运输、处理中严格操作规程,作足防护措施,而防护的关键则是安全意识的培养。
4.2 加强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导致检验人员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意识淡薄、工作粗心、技术不熟练、对针刺伤认识不足等有关。加强检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已被公认为是减少职业伤害的有效措施之一。检验科每天接触大量的患者和标本,加强生物安全意识非常重要。应该定期组织标本采集,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
4.3 建立意外伤害应急、登记、监测、保密和报告制度
发生意外后不必恐慌,尽快做应急处理,并尽早报告,以便组织对伤者及患者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的检测。及时了解有关知识,保证应急药物的及时供给。
根据国家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出台的法律法规、通知、条例等,临床实验室过去被忽视的生物安全管理的这一理念得到了加强与重视。增强生物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职业防护能力,确保自己安全,确保实验室安全,确保环境安全,是我们检验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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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对人类研究各种生命科学都有着巨大的作用,在我国医学研究领域中更有着不容替代的地位。所有的医学研究都离不开医学实验动物的发展和帮助,实验动物的科学发展对任何国家和组织都有着重要影响,为了促进我国医学研究领域的发展和壮大,就需要做好医学实验动物的科学管理。只有提升对实验动物的科学管理水平,才能为医学研究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促进我国医学领域的发展。
关键词:
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
1前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医学研究领域的发展已经被世界各国作为重要研讨领域,而我国的医学科学发展也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为了促进医学领域的研究发展取得进步,医学实验动物的发展也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然而我国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时间还很短暂,与医学领域的发展不相适应,尤其是医学实验动物的科学管理还存在问题,由此,本文针对当前的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了应对当前这种滞后情况的相关对策。
2我国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概况
医学实验动物用于医学研究以及生命科学等领域范围内,我国实验动物的发展进程已经历经30多个年头,其中有关医学实验动物的发展也有了一定的进步。1988年第一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颁发,为我国的实验动物管理科学合理的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保证,而1989年颁布的《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为医学领域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医学实验动物发展提供了条件,该细则的颁发促进我国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的有序进行,推动了相关的工作进展,使我国的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水平得到质的发展,与世界上的医学动物管理相接轨。除此之外,与条例和细则相协调发展的是我国卫生部门建立起的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为医学实验动物的科学管理提供了监督平台[1]。此后我国对细则逐渐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落实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规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也促进了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工作的进行。
3提高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水平的对策
3.1医学实验动物管理的组织机构需要完善
医学实验动物是实验动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系到医学研究领域与生命科学研究领域的发展关键,因此从政府角度要提高对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的重视程度。为了促进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水平,国家主管部门应该将其视为重要关注科目。医学实验动物研究工作直接涉及到医学研究成果与生命技术研究成果,而其发展也间接影响了其他方面,有关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等,所以国家对于医学实验动物的科学管理要起到主导作用。目前有关实验动物的主管机构是科技行政部门,所以科技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将医学实验动物的管理与一般实验动物的管理进行同质和异质的比较,针对医学实验动物的管理不同要点要完善组织机构对其的规则制定。需要国家主管机构科技行政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组织机构的管理范围和管理内容,对医学实验动物工作各个方面进行职责划分,确定当出现有关医学实验动物管理问题出现时,能够由组织机构迅速反应,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使行政部门在医学实验动物科学管理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
3.2针对医学实验动物管理从各个法律、法规、规章中进行协调
3.2.1关于动物防疫
医学实验动物作为为医学和生命学科提供的研究对象,首要保证的就是研究动物的健康性。因此针对医学实验动物的防疫工作更要严格进行,保证医学研究动物的身体情况符合医学研究标准。一般普通级别的实验动物、清洁级别以上的实验动物在向相关部门报批后可以不对其进行免疫措施,然而医学实验动物无论是做何种程度的实验研究对象都是关于生命类的。所以在针对医学实验动物的免疫标准设定时,需要相关立法机关对此作出调整,根据医学实验动物的具体实验项目进行特殊规定,保证医学实验动物管理的科学性。
3.2.2关于动物检疫
动物检疫是在买卖之后接受相关部门的兽医检疫,合格之后持证明可以过路,投入运输之中,我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对动物的检疫过程必须秉持严格、严谨的态度,因此动物检疫合格后可以快速的运输到购买机构。因为实验动物属于特殊的饲养动物,因此动物检疫过程需要更加严格。尤其是医学实验动物,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保持环境清洁,动物状体良好,所以有关部门要给医学实验动物的检疫增加更为细致的检疫流程,保证其在一次检疫之后可以以最佳状态运输到需要基地[2]。
3.2.3有关动物用具用料
实验动物因其存在的特殊性,对各种用具和饲料要求十分严格。当前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实验动物的饲料和用具做出规定和管理。医学实验动物的用具和用料监督需要更加严格对待,主管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机构组织要按照条例和办法对医学实验动物的用具用料进行检查和调整,提高医学实验动物用具用料质量,排除质量不达标的用具用料。
3.2.4关于动物生物安全实验
动物生物安全实验的相关规定对于实验动物管理来说十分重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此做了相关规定,条例规定凡是在动物体上做出的实验活动,具有与病原微生物相联系部分的实验,都要受到各个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批,并且需要从事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达到国家标准的三级实验室级别[3]。这种规定保证了实验动物管理的科学性与安全性,不仅对实验动物安全有所保证,也从法律层面上促进了实验动物管理的合法性。
4结语
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得到迅速的提高,有关医学和生命科学的研究也日益呈现进步的趋势,可见医学产业发展前景的广阔。而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要想跟上医学发展水平,亟待提出具备科学管理性质的医学实验动物管理方式的对策,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和生命科学事业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孔琪.全国实验动物行业现状调查和发展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008.
[2]张庆德.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管理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07.
[关键词] 检验科;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中图分类号] R13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0)02(b)-131-01
检验科工作的医学检验人员长期接触大量的有生物危险性的血液、体液等各种临床检验标本,而这些血液标本是重要的潜在生物传染源[1],它们都是病毒、细菌等多种病原体的传播载体,这些具有极大生物危险的感染性致病因子,在工作中稍有疏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2]。为了避免检验科工作人员工作中造成生物污染,探讨检验科工作人员卫生安全防护的措施和漏洞,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针对商丘市18家医疗机构检验科为调查对象,进行突击检查、深入调查。
1.2 调查内容
检验科工作人员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情况,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2 结果
2.1 18家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及合格率情况
见表1。
表1 18家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n(%)]
2.2 18家医疗机构检验科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管理情况
见表2。
3 讨论
通过本次调查分析可以看出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较差,防护服合格率为0,而防护眼罩合格率为5.00%;鞋套使用率为16.66%;手套使用率为55.55%。综合分析,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意识淡薄,对合并生物污染无心理准备,对卫生安全防护暴露处理方法、流程不掌握。机构检验科卫生安全防护制度准备情况较齐全,但深入调查可以看出很多是流于形式,卫生安全防护培训及记录较差,合格率为27.77%,充分说明了个人防护情况较差的原因。
笔者认为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卫生安全防护中应该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发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验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3]。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上岗前进行安全规程的培训、有关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消毒知识及相应专业技能培训[4-5],掌握预防暴露、识别危险因素以及暴露后的安全处理程序,按照规范要求操作。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科室的实验室安全制度、生物安全措施及相应的操作流程,掌握检验科室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正确的操作步骤和要点,防止差错和污染[2-6]。
总之,检验科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非常重要,是保证卫生人员健康的重要措施,应加强制度化的管理、细致的培训,全面掌握职业卫生安全防护,严格按照检查规程操作,可以避免和防止生物污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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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童明庆.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J].临床检验杂志,2003,21(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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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艳.手卫生行为与医院感染的分析研究[J].中国现代医生,2008,4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