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城市道路建设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城市道路;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道路布局是否合理、建设质量是否达标、路貌是否整洁、路况是否畅通关系到一个城市的运行效率,精神风貌和基建投入。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道路在城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其重要。其管理状况是否良好关系到生产、流通和消费这个国民经济三环节中的流通环节是否能够满足生产和消费的需求。
一、城市道路管理的主要内容
1、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管理
城市道路大至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都市,小至县城城市道路都应当在建设和规划初期都应当在城市的总体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城市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施设管线的设计和规划也同样应当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框架内进行,以确保城市道路发展计划与年度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互协调。城市跨江跨河桥梁的建设必须符合防洪和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道路建设的资金主要通过政府投资和国外贷款的形式,当然国家也会鼓励民间投资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约束下进行道路的建设,小区道路的建设应当本着与小区配套协调的原则。对于承建的施工企业应当严格的筛选其施工资历和技术掌握情况,严格控制城市道路建设的质量。
2、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管理
城市道路养护的责任一般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全市道路的等级、数量以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制定年度的养护和维修经费预算,并对全市城市道路的养护和维修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管理主要包括城市道路上各类井盖、箱盖以及道路附属的基础设施,如路灯的检查,城市道路破损、缺失、塌陷的检查和维修;道路路面的清洁、障碍物的清楚;安全设施与醒目标志的养护和维修等。
3、城市道路路政管理
路政的管理主要是防止人为的原因造成城市道路交通受阻,及时的制止各种妨碍城市交通的违法行为,以保障城市道路的畅通。城市路政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严格打击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现象;对履带车、铁轮车、超重严重等对城市道路具有严重破坏作用的车辆设置严禁行驶的限制;对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应当得到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等。
一、城市道路管理的主要问题
1、规划前瞻性不足,制约城市道路的建设标准
在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合理规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升温,全国范围内大量开展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同时配套建设了很多的城市道路,但是依然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交通需求。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流动性也在增大,对交通的要求也就更高,一些重点线路和区域的交通经常在上下班高峰期和重要节日期间出现拥堵现象,这一方面原因是私家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加重了公共交通的压力,但究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规划的前瞻性不足,没有充分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速度,使城市道路带来的交通问题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瓶颈。
2、管理不到位,制约城市道路功能的完全发挥
城市的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城市道路在管理过程中,一方面受配套管线建设的影响,需要不断破路及恢复,造成道路质量缺陷;另一方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非机动车道设置的不合理,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的建设不配套,也易使道路的通行能力大打折扣;此外对道路停车管理的人性化和合理化,同样对交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3、资源配置不合理,无法有效引导公共交通的使用
当前城市中机动车的数量大量增加,尤其是私家轿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必然会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而我国现有的城市道路由于主干道密度低、距离远,已经不能满足私家轿车对于道路的需求。我国提倡城市居民的绿色出行大都以公交或自行车为主,但是城市中的公交要么是在一些重点路线由于容量不够,无法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要么是是由于路线设置不合理,造成出行的不便,使居民依旧倾向于使用私家车出行。此外,对于选择自行车的出行方式,则易受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占用的影响,被迫与机动车混行,大大地增加了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1、加大城市道路建设投资力度,增加城市道路面积
市政工程部门要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规划,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多种渠道筹集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拉大城市框架,努力扩大城市道路面积,提高主、次干道及支路的衔接口通行能力,缓解我市城市道路拥挤压力。
2、加大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力度,增加城市道路有效运行面积
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主干道人行道进行维修与整治,解决行人长期挤占机动车道的现象。尽可能避免因道路维修养护不到位而引起的交通阻塞,提高城市道路畅通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各主要道路和街区的交通标志、标线,对较宽的人行道进行改造后施划停车泊位,以大幅度增加停车面积。
3、加大城市道路监管力度,严厉整治道路破挖和违章占道
要加强对城市道路占用、开挖等行为的管理,保持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区间道路及街巷道路的有序畅通。一是工程项目施工。电信、移动、供电等有关单位的市政工程项目,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协调、计划、组织,按“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先建地下各项工程,后建地面工程。二是违章占道。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洗车、摆摊设点、基建占道等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整治。启动市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拍卖工作,盘活公共资源;启动城管与公安交警联合对违法占用人行道、广场停放机动车辆进行查处的执法工作机制。
4、抓宣传教育,为预防工作提供思想保证
着力提高市民整体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形成人人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市容市貌的氛围,减少违法通行、违章占道和任意破挖城市道路的行为。一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本地新闻媒体开设相关专题、专栏,进行经常性、系列化宣传报道,营造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氛围;二是宣管并重。在实施管理、纠正违章、给予处罚的同时,切实做好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5、抓队伍建设,为预防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要重点抓好城管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着力提高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既能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又能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努力建设好一支依法行政的工作队伍。三是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处罚力度,做到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6、抓制度建设,为预防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要紧紧围绕长效管理的根本要求,抓好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有关城管工作的规定和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工作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管护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实行城市道路管护工作标准化管理。三是制定考评、考核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奖罚,从制度上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道路问题受到越来越严峻的考验,一些发达国家也进行了许多有效地改革,我们应该立足国内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的现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同时放眼全球的最新经验,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努力做好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严正.中国城市问题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隧道、桥梁(含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过街通道、涵洞、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和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预留地。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城市公共排水管道和沟渠、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最终处置设施、排海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本条例所称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包括城区范围内的排洪沟渠、湖堤、海堤、堤岸、挡潮闸、有调蓄功能的湖塘、排涝泵站、闸门及其附属设施。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设置在城市道路、街头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箱)、变压器、电杆、灯具、地上地下电线、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等。
第四条 厦门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主管部门。
各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条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 政府鼓励和支持市政工程设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市政工程设施。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集资建设的大型市政工程设施,经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用于偿还贷款或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投诉。
第九条 对建设、维护和保护市政工程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
第十条 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市政工程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根据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符合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并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城市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分别纳入城市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区、开发区的综合开发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三条 市政工程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线必须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压力管让无压力管的施工原则和市政技术规范,与城市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市政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任务。
第十五条 市政工程设施施工必须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竣工后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实行保修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内为保修期。
第三章 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
第十六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按照市政工程设施的等级、数量及养护、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核拨,并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专业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区间道路建成验收合格后,交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小区级道路、组团道路、宅间小路及其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单位自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十八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市市政专业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对各区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进行指导。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管线的井(孔)、井盖、标志,由管线管理单位按照城市道路的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和维护。
因城市道路上各类管线的井(孔)塌陷、井盖缺损等原因造成道路不畅通、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严禁偷取和破坏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管线的井盖。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各类管线井盖及其他市政工程设施器材。
第二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应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停靠地点的限制。
第四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的管理和养护,保持道路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㈠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汽车;
㈡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㈢擅自拆除、动迁、遮挡、更改城市道路工程设施和设备;
㈣擅自在桥梁、涵洞管理范围内进行各种工程施工作业、堆放物料、挖沙、采石、取土等;
㈤侵占桥面、桥孔,堵塞涵洞、隧道,或进行其他影响桥涵、隧道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活动;
㈥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占道许可证;占用车行道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审同意。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按规定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并按照批准的面积、期限、用途占用。临时占用期满,应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由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占用者承担。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最长期限为1年。
第二十六条 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作公共停车场(点)、集贸市场的,必须经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作公共停车场(点)、集贸市场的,由占用单位向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须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预交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后,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挖掘城市主次干道的车行道,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审同意。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期限进行挖掘,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标志和防护围栏设施,完工后应立即清理场地。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修复。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建成后5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按标准加收2至10倍。
第二十八条 城市道路内的地下管线突发事故,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破路后24小时内按规定补办城市道路挖掘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依附桥涵架设管线的,应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管线竣工后,管线的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第五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排水单位应当搞好各自的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保持其完好畅通。
第三十一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遵循排渍、减污、分流、净化、再用和集中处理的原则。
新建、扩建、改建的排水设施(包括单位自建的排水设施)应按雨污分流的技术要求设计建设,尚未分流的排水设施应限期改造,实行分流。
第三十二条 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
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水户)需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手续,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排水。
因建设和其它原因需要临时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必须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按要求进行预处理,取得临时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排水。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㈠损坏、堵塞、侵占或擅自移动城市排水设施;
㈡向城市排水设施倾倒土头、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㈢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灰浆、泥水、粪便或其它杂物;
㈣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具有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质和有害气体;
㈤雨、污水管道混接;
㈥擅自改变排水方向或排水设施结构,填高排水出口,设置障碍物影响出水口的排放流速和流量;
㈦擅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㈧其他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排水户排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标准。
排水户必须按规定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排水资料。
排水户在排水过程中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应负责赔偿。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水量进行监督检查、监测管理。
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在总预算中应当包括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排水户可将原计划自行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基建投资,交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统筹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第三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确需动迁城市排水设施的,应报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先建设替代的城市排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原城市排水设施方可拆除,所需迁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因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确需穿越城市排水设施的,应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障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八条 因城市排水需要,城市公共排水管道确需接入有关单位自建的排水设施时,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有关单位应当服从,不得拒绝。
城市排水设施经过有关单位和个人用地红线范围内地域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对排水设施进行保护,并配合养护、维修。
第三十九条 排水户因意外事故,致使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质进入排水管道,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市政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章 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管理
第四十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整治和管理须服从全市防洪防海潮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城区防洪防海潮安全。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划为专用岸堤区的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由使用单位承担依法管理、养护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原状;损坏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应当修复或给予赔偿。
第四十二条 凡需在城区排洪沟渠、湖堤、海堤、堤岸上立杆架线、埋设管道或进行建筑的,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国家规定的防洪防海潮标准设计、施工,并不得有损防洪防海潮设施的功能。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㈠开采砂石、取土、堆物作业;
㈡倾倒垃圾、废渣和其它可能造成淤塞、腐蚀及影响行洪、输水的物质;
㈢其他损坏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行为。
第七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四十四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
第四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设计安装规程规定,并积极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
第四十六条 禁止下列破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
㈠损坏、偷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私自接用路灯电源;
㈡擅自迁移、拆除、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㈢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设置广告牌、挂浮物,架设各类缆线;
㈣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旁堆放杂物、挖坑取土等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维护。
第四十七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照明设施不得小于规定距离,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或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协商后修剪。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严重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工程造价2%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按所偷取和破坏的管线井盖的数额,每个处1000元罚款。违反第二十条第二款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按所收购的管线井盖及器材的价值处以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的,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㈠对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管线井盖的缺损未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㈡在市政工程设施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㈢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㈣依附桥涵架设管线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㈤破路抢修地下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的;
㈥履带车、铁轮车及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未经同意擅自驶入城市道路,或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
第五十二条 未经审批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未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占用或挖掘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㈠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
㈡排水户排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的;
㈢排水户不按规定提供排水资料的;
㈣动迁城市排水设施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或未先建设替代的城市排水设施的;
㈤地下管线穿越城市排水设施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或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
㈥排水户或个人因意外事故致使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质进入排水管道未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的;
㈦占用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期满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予行政处罚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十六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定期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或拒绝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应按城市道路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及养护维修。城市道路与公路相交叉、重叠部分,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关键词:城际交通干道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城际交通干道是连接不同城市或组团的交通要道,其定位与功能有别于公路和城市道路。那么,在这类道路的设计过程中,如何灵活、合理地应用技术指标,并兼顾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交通需求,做到近远期结合,即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依托株洲铜塘湾至湘潭板塘铺道路(以下简称“铜板路”)的前期研究工作,对城际交通干道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展开思考。
1 项目背景
铜板路作为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规划的城际交通干道,连接株洲、湘潭两市,路线全长约15km, 规划路基宽度42m,设计速度60km/h,全线按双向六车道城市I级主干路标准控制规模。其建成是长株潭地区交通同网建设的需要,是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改善行车条件、提升服务水平的需要。
2 公路与城市道路的概念区分
城市发展,使得各城市间联系加强,各城市组团间距离缩短,原来是联系两个城市或城市组团之间的公路逐渐兼具城市道路的功能,并向城市道路转变。而城市道路与公路有诸多不同之处。就功能而言,城市道路服务城市内部体系,广义上,紧密型城市组团间的道路也属于城市道路范畴;而公路则是联系各城市或各个大型城市组团的道路。从交通组成上分析,城市道路的交通构成比较复杂,但基本不会出现重载交通,公路则与之相反。就设计过程来说,公路设计如大泼墨,城市道路似小写意。前者主要考虑线形的流畅、结合地形、地质情况设置构造物;而后者在设计时,由于线形受较大限制,与周围建筑和构造物的衔接成了设计的重点。再者,两者的服务功能不同,城市道路服务的是人和车,并应兼顾道路两侧商业发展,所以在细部的设计中应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而公路服务的主要是车,则主要强调驾乘感受。此外,城市之间的公路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建设运营模式,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当城市发展,公路变成城市道路时,收费将制约两个城市中心的发展。城市越来越大,公路交通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如何准确定位城际交通,在设计中如何兼顾其功能,是一个意义深远的课题。
3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3.1平曲线半径取值
道路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并从行车安全与舒适角度考虑,灵活运用技术指标。铜板路除起点段约2.7km和终点段约3.0km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其他路段均经过农村,具有明显的公路特点。沿线地形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不是平面设计的主要控制因素。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对于设计速度为60km/h的城市I级主干路,圆曲线半径取值见表1。
表1城市道路圆曲线取值情况(60km/h)
而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当设计速度为60km/h时,圆曲线半径取值见表2。
表2公路圆曲线取值情况(60km/h)
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为便于与沿线多条道路平交,尽量不设超高。那么,从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本项目的功能定位,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应取到1500m以上为宜(本项目路面横坡为1.5%),局部困难路段,可按600m 控制。对于无平面交叉、且两侧征地拆迁代价与难度较大的路段,满足表1要求即可。
3.2纵断面设计
铜板路联系株洲、湘潭两市,沿线经过多处城镇、工业区及港口码头,混合交通特征明显,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交通需求。考虑到非机动车爬坡能力较差,非机动车道的设计应对最大纵坡和坡长进行控制。为方便沿线商住群体进出道路,道路应尽可能采用整体式路基设计。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当道路纵坡较陡,坡度较长时,难以满足非机动车道纵断面设计要求,就需考虑机非车道分离设置。首先,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类交通的需求,其次,应考虑道路两侧以后的发展,做到近远期结合,并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3.3道路绿地率满足规范要求
根据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交通规划、株洲市交通规划以及湘潭市交通规划,并结合地方政府意见,铜板路路基宽度为42.0m。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预测末年小时交通量达到了2612pcu/h,计算得出需修建双向六车道才能满通需求。经横断面多方案论证,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方案图如下:
而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该横断面形式未达到绿地率要求。考虑本项目只有部分路段位于城区,大部分路段位于郊区,路侧绿化较好,道路绿地率计算时,可将路基边坡绿化以及路侧绿化考虑在内。并将道路两侧用地进行预留,远期可作城市绿化用地。
3.4构造物设置
本项目起点接株洲响石路(城市主干路,四车道),先后下穿武广客运专线,下穿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下穿湘黔铁路,下穿芙蓉大道二期(规划城市快速路),终点与板塘大道(G107,城市主干路)相接。控制性构造物较多,这不光是工程建设难点所在,也是控制投资的重点工程。鉴于此,项目起终点与城市主干路的交叉在工可阶段均按平面交叉控制规模,建议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交叉形式,并进行平交与立交的比选论证。与铁路交叉路段,尽量做到线路与铁路垂直交叉,保证道路净宽,并落实防撞措施,保证安全。与规划快速路的交叉尽量采用互通形式,修建简易匝道,保证安全行车和理想的服务水平。
3.5公共交通设施
铜板路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里程位于城市建成区内,随着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进程推进,株洲与湘潭之间联系日益紧密,融城发展后劲较大。加上现有通道已通公交车,因此,有必要在项目前期将公共交通设施考虑进去。工可报告基于近远期结合考虑的思路,全线设置公交车站。其中,城区段公交车站设置距离为500~800m,非城区段公交车站间距为1~2km,基本覆盖沿线重要交通源,保证公交站点服务半径在合理范围内。
4结语
城际道路有别于公路,与城市道路也不同,设计思路应更加灵活,深入解读公路及城市道路相关设计规范,并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到项目自身及相关路网的功能需求,研究成果才能符合项目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株洲铜塘湾至湘潭板塘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提升道路养护管理水平
我国道路建设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在国际上仍处于领先的地位,在有关道路养护管理水平技术,已得到了世界权威性的广泛认证。伴随我国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新建道路和道路设施的剧增,使得环境对道路的安全影响愈来愈大。
因此,环境对道路养护管理影响应得到充分的考虑。在道路养护管理过程中,要求市政管理部门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道路养护管理把所需的材料在设计及实践阶段进行探索、研究、创新,从道路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高道路养护效率。这些不仅依赖于设计者自身,还要求设计者充分考虑在道路养护管理的各种影响因素的条件上加以改造和创新,从而更好的实现道路养护的根本目的。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城市的科学化数据分析,从而使得其具安全性、科学性,保证道路安全畅通,进而发挥其通行能力,最终使得道路养护管理与道路施工设计结合一身,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具有高性能、安全性的技术。另一方面,提升道路养护管理水平使其达到更经济、高速、更优质的要求。在普通道路养护的基础上发展未来道路养护管理,运用道路安全性养护、道路管理数据及科学化的评估报告做成道路养护方案。通过对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验,从而实现了道路对压力、温度的实际检测。道路养护管理对道路技术的综合性有了一定的提升,道路养护管理对实用性的要求很高,要求其适用于各种公路养护要求、气候条件、自然环境条件,而且在工程实践中,需达到较高较好的工效效果。
道路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就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而言,由于城市道路的建设发展飞速,传统意义上的、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养护管理模式,已然不能符合实际的发展要求,目前出现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
1.养护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的养护管理,大多采用管理体制仍为事业型,不能适应社会化的城市道路大生产的商品要求;仍采用拨款方式的养护经费,不能适应经营性城市道路管理企业的要求,这些均阻碍养护管理技术水平的提升及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创新。
2.养护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重建轻养”思想极其严重
缺乏对养护管理强制性要求的足够认识和有效法律约束,其多表现为对道路养护的事故责任追究不力,监管力度不严,处罚较轻;与此同时,对养护资金投入、科技进步重视等不足或不够,至今未能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
3.缺乏道路管理养护技术规范
到目前为止,针对于城市道路养护管理规范甚少,相应的养护工程支出费用缺少谨慎的核审标准,至今仍沿用一般城市对道路养护“完好率”的养护质量考核标准,不能使得城市道路的全方位养护要求得到相应满足。
4.养护科技水平含量低,养护的机械配套率不够
尽管配备了从国外引进的大功率综合性较强的养护机械的一些地方,但其仍存在注入机械适应能力差、机械性能开发不足、机械使用频率低、设备闲置浪费的严重现象;更有甚者存在着采用传统的手工作坊形式进行作业,对于引进的国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仅仅停留在试验阶段,还没推广至大规模使用。
5.养护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偏低
以上的几个问题均使得城市的道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落后,严重遏制了城市道路向更安全、更快捷、更舒适、更经济等性能的方向发展,严重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发展。
道路养护管理发展策略
城市道路建设的传承与发展靠的是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其对城市道路的使用功能的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伴随我国城市道路的网结构日渐完善,在整个城市道路系统逐渐建立起来养护管理。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针对城市道路养护水平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相应问题,不仅应得到相应的重视,更该得到相应的解决。
1.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改良体制
在城市道路事业发展过程中,初期管理体制在城市道路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从中的到了甚多的经验。但这种管理体制已然不符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无法满足对城市道路养护管理的要求。为使我国城市道路管理体制实现进一步的创新与突破,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针对我国城市道路发展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应优先考虑集中统一个管理原则。集中即领导权的集中,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制度;统一即有统一管理标准、统一管理规划、统一管理调度。
(2)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深入发展及开放道路养护市场,实现管理和养护的真正分离。针对用工方式和养护管理用人机制实现社会化,要创造面向建筑市场、招标施工队伍的道路养护维修机制,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养护管理工程实现从计划管理形式转变合同管理形式,以此来适应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程的特点 。
(3)建立起技术专业化的养护队伍。只有专业的养护队伍才具有技术全面、精干;人员训练有素;机械配套、安全、完备;才能使得各种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4)养护工程的决策的实现,由经验型转变成专家系统型,养护质量评价标准应从“完好率”指标转变成综合服务水平指标。建立并完善起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库,使得桥梁管理信息系统(B M S)及路面管理信息系统(P M S)和养护维修工程专家决策系统起到良好的主导作用;采用国际通行星级评价标准,对城市道路的服务水平与使用能力综合评价。
总 结
关键词:市政道路施工;重要性;存在的问题;施工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发的进一步深化,城市改造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道路交通流量与日俱增,为了有效缓解目前城市道路所面临的压力,扩大城市道路的建设规模势在必行。在发展的同时,市政道路施工的质量逐渐成为目前施工企业最为关心的课题。道路施工的质量是市政道路工程的关键,它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人身安全。一个合格的城市市政道路应当既能够满足目前城市交通体系的需求,又能够达到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市容水准的要求,为城市居民和城市企事业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二、市政道路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市政道路工程与其他建筑工程相比,具有其特殊性,主要是:首先,市政道路工程附属专业较多,各种市政管线与道路同时开工,工程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其次,由于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的需求,使得城市市政道路建设的工期不能过长,这也给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由于以上市政道路建设的复杂性,使得道路施工经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例如,工程路基的牢固度,给排水系统的完善性和各项辅设施的质量等等。市政施工质量的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市政道路建设的成本、交工时间、道路的养护和使用时间。市政道路施工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政道路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道路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够适应城市道路施工的需要,是城市道路施工在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使城市道路施工对人才的需求量增大,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大量对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施工成本管理和控制、施工工期管理和控制、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缺乏足够了解的人员充实到了城市道路施工的一线,尤其是大量知识层面较低的农民工的涌入,虽然降低了城市道路建设的生产成本,但是,造成了城市道路施工人员综合素质的整体下降。 这个问题的存在,极大的降低了城市道路施工的科技含量,机械化程度相应降低,甚至出现了人工挖掘、填埋等现象。
城市道路施工的现场管理是城市道路施工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是决定城市道路施工成败的根本性因素。 鉴于城市道路施工的复杂性,特别是旧城城市道路施工的复杂性,比如,水电气暖、通信电缆等各种地下管网的分布等状况,拆迁、开挖淤泥、阻断通行与保持附近居民的出行安全、土方运输及回填、周边关系协调、地下文物挖掘与地质勘察、工程量变更、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之间冲突的解决、与绿化部门、冷热水供应部门、煤气输送部门、网络通信企业、 消防等专业工程施工的衔接配套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进行精确、科学、规范的管理,而在这些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影响着城市道路施工的顺利进行。
城市道路施工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城市道路施工在施工技术层面存在的问题。如:软基的处理技术、现场创造技术、测量放线、布设桩位的地基区域测量地面标高、调试、组装施工设备,振冲器和导杆的连接,空载运行参数的记录,振冲作业,碎石桩等桩体、桩基的设计和施工技术,路面基层、路面垫层的处理技术,路面材料的应用和拌合、铺设等技术有很多的细节需要注意。
(二)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如下
1、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原因:
(1)开工急、工期紧
由于急于开工,造成匆忙设计,匆忙选择施工队伍:有些工程甚至边设计边施工,使得施工工序、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而且绝大部分工程都要经历雨季施工,而这个时期又正是各种管道铺设或路基施工的阶段,管道沟槽回填后难以压实,路基含水量大,其密实度和强度很难保证。
(2)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严重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某些施工单位为了取得工程,故意压低竞标价格。 当获得项目进行施工时,又因利润太低,加之资金到位率较差,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小代大、以粗代细等现象时有发生,质量较差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了。
(3)建设、监理、施工部门各自责任不到位
一是,建设单位协调工作不到位,未能为施工单位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造成工程的先松后紧。 二是,监理部门“监、帮、促”处理的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质量管理部门的积极作用。 三是,某些施工单位人员素质较差, 加之施工人员以民工为主 (这些人员的技术素质一般较低),加大了质量管理工作的难度:施工机械设备陈旧,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与原送检的材料差距较大:工艺流程落后等都易于造成质量问题。
2、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的原因
(1)市政道路路基及沟槽回填土出现沉陷
城市道路的路面坚硬程度主要是由道路路基的强度所决定,路基的稳定性和强度越好,城市道路的稳定性就越好。在路基回填土压实的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回填过厚,碾压不平整,填土的标准与要求有一定差别,以上这些问题都会造成回填质量的下降,非常容易导致回填路基或路面出现沉陷现象。
(2)混凝土板块裂缝的出现:由于养护不够,表层风干收缩,产生网状、浅而细的发丝裂纹等;由于角隅处基层接触面积较小,单位面积所承受的压力比较大,基层相对沉降就会大,造成板下落空,失去支撑,角隅处便产生局部裂纹;切缝时间过迟,造成收缩裂缝和开放交通后路面基层有下沉致使板块折裂;由于施工操作失误或原材料问题产生裂缝。有荷载型裂缝;温度裂缝;反射裂缝;沉降裂缝。
三、市政道路给排水系统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政道路给排水系统由于管路渗水施工不完善,出现管道塌陷,引发局部积水,严重时出现管道的崩裂。其次由于给排水管路材料质量问题,导致施工完毕后,稍受到外力作用,给水管道就出现了开裂。
管道出现渗水的情况,闭水试验不合格,分析这两种情况,有以下几种原因造成此情况
(1)铺设管道的基础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沉陷,导致基础局部严重积水,管道出现断裂或接口开缝。
(2)管道的材质不良,容易在外界力的作用下产生破裂。
(3)管道的接口没有接好,出现裂缝,经过水流的冲刷,导致破损。
(4)没有严格控制检查井的施工质量。
四、如何提高道路施工质量及相应措施
(一)不断加强城市道路施工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 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不断加强城市道路施工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做好城市道路施工在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方面的重要保障。 加强城市道路施工人员的岗位培训,实行重要岗位的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将城市道路施工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经常化、常态化,保证城市道路施工的技术含量和机械化水平,在道路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不能短期提高的情况下,坚持定岗定责,坚决不允许串岗或跨岗位作业,加大岗位培训力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活动。
(二)建立健全城市道路施工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 制定科学的操作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建立健全城市道路施工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科学的操作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是做好城市道路施工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重要保障。 要综合各个城市道路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城市道路施工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搜集所建道路的各类工程资料,作为城市道路施工中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为道路施工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和巡检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确保城市道路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充分运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 使施工技术同城市道路施工的实际和谐统一
充分运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使施工技术同城市道路施工的实际和谐统一是做好城市道路施工在城市道路施工的技术运用层面的重要保障。 任何道路施工都离不开技术支持,施工技术的采用是否科学,施工方法是否合理,直接决定着城市道路施工的成本管理和控制,质量管理和控制,施工工期的管理和控制,施工安全的管理和控制。
(四)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管理水平
首先,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的一系列相关标准,对目前市政道路施工市场进行净化,明确各项工程的施工标准,科学的制定出工程的造价,做到合理控制成本。其次,根据市政道路施工的复杂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在施工过程前,先要做好与各个相关部门,例如各管网部门等等协调沟通工作,做到步调一致,这样才能保证道路施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五)对于市政道路施工质量方面的处理
1、对于市政道路路基沉陷问题的处理
路基及沟槽的中线、边线必须要经复测合格,水准标高需要放到现场并经复验,方准予施工和开挖。挖土过程中,也严禁挖土机械在沟槽边、支撑上行走、碾压。挖出的土应及时装车并运走。控制基底超挖,多挖,特别是防止超挖土处的回填土要求符合规范。填筑前必须对基底进行清理干净。挖除杂草、树根,清除表面的有机土、种植土和垃圾,并要对原基底进行压实处理。填筑使应选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作为填筑材料,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土方路基及沟槽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的压实厚度也要控制,每层不应超过20cm。同一水平层应采用同类的材料,不得混填。出现路基弹簧土时,应将弹簧部分挖出晒干后再回填或者换土。路基边坡应同路基一起全断面要分层填筑压实。边坡的衔接处应开挖台阶,坡顶、坡脚要开好相关排水措施。路基在填筑过程中不能太快,要控制其填筑速度。回填土中严禁夹杂大块干土(>50mm)和建筑垃圾等杂物进入其中,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程序来分层压实。经检测合格后才能回填下一层土,严禁一次堆填表面振压的情况发生。
2、对市政道路裂缝问题的处理
首先,施工单位要做好混凝土的比例搭配,按照标准做好水灰比,确定好抹压的时间,此外要避免在混凝土路面上进行泼洒水或干水泥。进行路面定模过程中,确保模板面的清洁,脱模剂要均匀的涂抹在路面上,混凝土操作必须按照规程的标准进行。严格把控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水泥的使用量,砂率不能超过标准值,严格控制含泥量。
3、市政道路给排水系统问题的处理
(1)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检测基础的强度及其稳定性,以达到设计标准。当出现地质水文条件不良的情况时,对土质进行更换处理,从而达到基底部的承载力。(2)对于购买的管材要提供有关质量部门的合格证和管材的力学实验报告。(3)接口填料要选择质量好的材料,严格控制施工工艺中的实验配合比。接口处要保持清洁,按照施工操作认真施工。(4)修筑检查井时,砂浆要充分饱满,全面检查勾缝是否遗漏。抹面前要保持表面的清洁和湿润。后期要定时养护和维护。抹面和勾缝的施工要随着砌筑的完工而及时完工。
(六)附属工程
1、安装盲道口的道板不牢固,容易脱落。通往人行横道是下坡道,需要切割以满足坡度的要求,否则容易脱落道板。这种情况在市政道路工程中经常发生。在处理盲道口的时候,要特别的标注砂浆的标号、干湿度以及砂浆的饱满度,如果允许的话可以提高砂浆的标号等级。
2、路灯的检查井盖设计高度超过了路面,容易绊倒行人。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检查,整修不合格的检查井盖,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五、结语:在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中要避免质量缺陷与很多因素很多,如施工设备、施工水平、管理水平、技术质量因素等。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使我们的市政道路工程做得更加完善,我们应该进一步理顺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抓住关键问题和重要工序,严格遵守设计及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真正做到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按操作规程操作,从制度上保证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克服各种通病,力争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参考文献
[1]钱月香.水泥混凝土路面常见质量病害的成因及其对策[J].山西建筑,2006,32(9):84—85.
[2]钟强.论市政工程建设混凝土道路施工质量的控制[J].科技创新导报,2010.
[3]裴永胜.浅谈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J].山西建筑,2004.
关键词:城建道路;施工质量;控制
城市道路不仅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重要标志。城市道路的建设质量是政府对地方建设的重要表现,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现阶段,我国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质量问题,导致道路施工完成交付使用后很快就会出现路面损坏等质量不合格的现象,政府还要后续的投入人力和物力进行修补。因此,对城市道路施工质量进行重点管理控制不仅可以节约建设成本而且还可以减少后续的维修费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城市道路施工的特点
首先,城市道路施工时间短、任务重。城市道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入,为了保证其尽早运行,当地政府一般会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工。这就容易导致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较快完成任务盲目追赶工期,忽视道路质量问题。其次,城市道路施工原材料控制力度不够。城市道路施工中需要用到大量的原材料,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注重原材料的筛选和检验,会出现原材料不合格问题,继而会埋下豆腐渣工程隐患。此外,城市道路施工中施工人员多是农民工,这些人员往往素质不高,在施工中不注重质量控制在,使得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无法保证。
2城市道路质量管理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工期对道路质量的影响
城市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噪声,不仅对周围
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干扰,同时还会影响民众的正常出行。因此,一般情况下城市道路的施工工期要求都比较严格,在实际的工程中工期都是只能提前,不能延长。而施工单位根据工期要求,往往采用的都是倒排进度的方法,在保证工期和抢工期的情况下忽略了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控制,这样就会给整个施工带来不同的施工难度和质量问题。
2.2施工现场周边条件的影响
由于现代化城市交通的要求,大多数情况下城市道路施工现场难以实现交通的全封闭施工,因此就会出现道路施工作业空间狭小的情况,使道路质量控制工作和其他施工项目比较更为分散,缺少必要的连续性。同时,道路施工过程中还要考虑电力、燃气、供水、排污和有线电视等管线的实际位置,一旦施工作业人员没能准确的确定管线位置,就会对相应的管线造成破坏,从而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如果施工现场的地下水位高和土质差,施工单位还要根据不同道路的施工要求,采取深井或者井点降水的措施,待水位降至施工标准后,再组织沟槽的开挖工作,这样才能保证道路的正常施工和质量管理控制。
2.3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偏低
施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往往决定了城市道路施工质量的优劣。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人员都是临时工或者是农民工。虽然他们在整个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吃苦,工作也比较认真负责,但是由于他们缺少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的技术培训,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仅仅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缺少相关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加了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控制的难度。
3 加强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措施
3.1建立城市道路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制度保障永远是第一位的,制度的缺位将会使得管理缺乏坚定的后盾和规范的标准。建立并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首先能够约束管理人员认真行使工作职能,在管理的岗位上严格执行好制度要求,以制度为依据,充分发挥好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作用。其次能够为施工人员提供行为规范的参照标准,让每一个施工人员都能够清楚自己的行为规范,明确施工质量管理的具体事项,然后依次为依据进行自我修正。最后能够为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后盾,并赋予管理工作相应的权威性,提高管理工作威慑力。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一定的规范性条文,明确施工要求和行为要求,确定施工操作规范,从而为管理提供依据;还应当包括一定的奖惩规定,对不同的违规行为,权衡轻重设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从而提高管理制度的威慑力,而对那些规范操作或者能够创新施工方式,为施工做出贡献的行为还要给予相应的奖励,以鼓励工作人员遵守规定合理施工。
3.2加强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完善的质量检查是保证道路施工质量的关键,它能够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将危险消灭于未然之中。因此,城市道路施工单位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现场质量检查制度,包括:开工前质量检查――工序检查――工序交接时的质量检查――复工前的质量检查――道路分部和分项工程完工质量检查――机械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检查。这样就能够从道路施工的开始阶段开始加强质量控制,直到城市道路施工完成,这种检查实质上是一种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能够保证道路质量。
3.3加强城市道路施工材料质量检验
城市道路施工中需要用到诸如钢筋、水泥和沙等原材料。这些材料的质量好坏对道路质量将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城市道路施工中必须要加强原材料质量的控制。首先,要加强材料的进场检验。在材料进入道路施工现场前,要认真查看其是否具备合格证,是否有检验报告。如果没有,则不能使用,防止劣质材料进入道路施工现场。其次,对进入道路施工现场的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检验,要将抽样材料送到具有一定资质的检验中心进行专业检测,确保材料合格方可使用。
3.4加强城市道路易发质量问题的控制
路基问题是城市道路施工中极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路基施工处理不当会造成路基弹簧,影响道路寿命。同时,路基如果不打好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路面凹陷甚至是坍塌,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故。不仅会使交通中断,严重时还会使得埋在路下的各种管道被损坏。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回填土压实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其中超厚回填、倾斜碾压、填土质量不好都会造成回填土不能达到标准的密实度。要应对这一问题,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做好技术的交流,使用水平分层回填法;其次,在回填时,要保证回填土里没有大块的块状物体,使土颗粒在挤压时没有缝隙,并且要尽量的减少回填土的水分含量,适当的进行晾晒与风干,使路基的稳定性和强度得到保证;最后,在施工的时候,要有专业人员随时对正在施工的路基进行检验,保证其质量。
4结束语
城市道路建设施工的质量管理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多方面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的配合,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参照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每一道工序,才能保证城市道路的整体建设施工质量。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大城市道路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有效的管理为道路质量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金建明,任悦萍.市政道路施工中关于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防范措施[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4):348-349.
关键词: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控制
Abstract: combi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road itself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rban road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points were introduced, of urban road constructio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of a certain significance.
Key words: the city road;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道路工程是城市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社会生产提供服务的基础工程,因此,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城市的各项经济建设。畅通的道路,快捷的交通,直接反映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1.城市道路工程的特点
1.1 施工周期紧
城市道路工程通常由政府出资建设,出于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日常生活的干扰这一目的,对施工周期的要求又十分严格,工程只能提前,不准推后,施工单位往往根据工期,倒排进度计划,难免缺乏周密性。
1.2 施工场地狭小 动迁量大
由于城市道路工程一般是在市内的大街小巷进行施工,旧房拆迁量大,场地狭窄,常常影响施工路段的环境和交通,给市民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了不便,也增加了对道路工程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难度。
1.3 地下管线复杂
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实施当中, 经常遇到与城市给排水,通讯网络等管线位置不明的情况。
1.4 原材料投资大
城市道路工程材料使用量极大,如何合理选材,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施工现场的分布,运距的远近都是材料选择的重要依据。
1.5 质量控制难度大
在城市道路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片面追求施工进度,不求质量,只讲施工方效益的情况,给施工监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1.6 地质条件影响大
城市道路工程往往受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的影响,如遇现场地下水位高,土质差,就需要采取各种降水措施,待水位降至符合施工条件,才能组织沟槽的施工。
2.质量控制要点
2.1 测量质量控制
由于城市道路工程的线型布置特点,平面控制点通常按复合导线布设,城市道路由于建筑物、构造物较密,地下管线复杂加之排水管道定位精度要求相对较高, 因此应提高其测量精度,以免发生配套管线碰头和现象;城市道路工程高程控制一般按线路布设成复合水准路线,水准点的布设应有永久性水准点和临时性水准点两种,在路线起、终点和需长期观测的重点工程附近宜设置永久性水准点,应标志明显、牢固、使用方便,高程测量的精度要求不低于三等,并按有关规范规定的观测计算方法进行复测并签证,测量控制要严格按照二级复核程序要求,即施工单位放样、复核无误后,报监理复核,误差值必须控制在允许误差值内,并及时完成测点任务后加以测量保护,监理检查、记录并复核签收。
2.2 原材料质量控制
目前,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各种材料销售名目繁多,对采购人员极易产生误导,所以要严把材料关,采购人员要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优选供货厂家。施工中要求随时检测现场材料,做好原材料试验。坚持材料检验制度,水泥、钢筋、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试验资料,砂、石等材料由实验室协同质检人员定期、定时抽检,严把材料质量关。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递交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
2.3 路基施工质量控制
2.3.1 填方路基施工质量控制
填方路基开工前,必须进行填方试验路段,根据试验得出的技术参数作为该种填料施工的依据。在填方路基前将原地面上清除干净,用平地机整平,再用压路机进行填前压实,如果清表后原地面、表层土含水量较大,就必须就地翻松、打碎、晾晒,在达到最佳含水量或允许偏差条件下,直接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达到要求的压实度。严格控制松铺厚度,路堤分层填筑的质量是保证整个路基质量的重点,故每层填实的松铺厚度都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压实,压路机对路基填土压实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静压后振动、先两边再中间、从低处往高处的碾压原则。
2.3.2 挖方路基施工质量控制
挖方路基应按设计的横断面及边坡坡度要求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和欠挖。边坡开挖后及时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边坡,严禁因开挖方式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或坍塌,土方开挖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边坡修整与边坡的稳定也是施工的主要工序,开挖层靠边坡的两侧宜采用减弱松动爆破或光面爆破,以利于边坡稳定。
2.4 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时混凝土时为保证水泥混凝土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及抗腐蚀性,在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中,单位水泥用量不应小于300kg(标号不低于425 号)。在施工中对混凝土的坍落度及水灰比根据施工条件的不同进行适当调节,因各地施工方法不一,气温影响不同,采用坍落度大小也有差异,但一般为1cm-2.5cm,城市道路最大水灰比不应大于0.5;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应按骨料种类、最大粒径、级配和掺用外加剂等通过试验确定。
在浇筑混凝土路面时,应将基层浇水湿透。混凝土采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时,振捣要均匀、到位,但防止过度振捣,砂浆层厚度控制在5mm 范围内,沿模板边、接口边的混凝土要灌实,先用插入式振捣器仔细振捣,再用平板式振捣器振实,振捣时振动棒不要碰撞钢筋、模板、预埋件等。严格掌握混凝土路面的切割时问, 一般在抗压强度达到10MPa 左右方可切割,以边口切割整齐,无碎裂为度,尽可能及早进行。混凝土路面浇筑完成后,要及时用潮湿材料覆盖,浇水养护,覆盖养护不少于14d,防止强风和曝晒。胀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3.结束语
城市道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有足够的责任心、丰富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每一步施工工序,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道路必然能够达到优质工程。
参考文献:
[1]温金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J].中国西部科技,2005,(8).
[2]王鹏;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与成本控制[J].青海交通科技,2006,(1).
关键词 道路工程 设计 城市 交通 功能
Abstract: Urban roads ar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urban road transport system is dependent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in the urban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living. Therefore, attention to city road desig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urban road engineering.
Keywords road engineering design urban transport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大部分城市都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作为城市的血管――道路,在支撑城市正常运转、促进城市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由于交通运输量的不断增大,不少城市在积极建设新道路的同时也在抓紧进行对现有道路的改造,这就对新旧道路、新旧路网的衔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设计人员要树立争先创优的观念,在工作中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更好的完成道路设计工作,以便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1、城市道路设计的内容
1.1城市道路的主要组成部分:
城市道路主要包括:车行道、路侧带、分隔带、交叉口、交通广场、停车场、公交停靠站台、道路雨水排水系统、以及其他如交通护栏、照明设备交通标志等道路交通辅助设施。
1.2城市道路设计所涉及到的问题:
首先城市道路的设计应该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并且要综合考虑城市道路所肩负的交通设施功能、公用空间功能、防火救灾功能、形成城市平面结构的功能等,要根据其功能多样化以及组成复杂,交通运行客流量大,交叉口多,两侧建筑物密集,景观艺术要求高,城市整体的规划设计制约以及政策性强等城市道路的特点展开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到的问题有:(1)首先要确定设计的城市道路的车速,车速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该条道路的设计类别,一般来说,车速越高,耗费的资金越大。(2)根据设计的道路类别设计将来上路行驶的车辆的类别,一般是根据车的外型尺寸要将车进行划分。(3)确定道路的年限,包括道路流量的年限以及路面的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的设计要点
2.1要反映出道路的功能特色
在现代化的都市中,道路已不仅仅是一种交通运输的工具,除了交通性外,它还兼具着生活性和游览性,因此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一定要注意反映出道路的功能特色,以便使道路在投入使用后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2.2 突出所在城市的特色
随着经济全球化速度的加快,世界各国都出现了城市特色危机,大部分城市正逐渐丧失自己的特色而趋于一致,这也带来了全球性的文化问题。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民群众对于精神生活的需求逐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其中也包括了对于城市形象的个性化需求。因此设计人员在道路工程的设计中要尊重城市的历史、文化和自然形成的地形条件,注重城市整体形象的塑造,这样不仅可以突出地方特色,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程成本。
3、现阶段道路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设计思路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很多城市对于路网的合理规划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一味追求道路的建设要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而不是从城市路网均衡的角度去考虑不同道路的等级、密度和宽度标准,在道路横断面形式的选择上也主要是三块板和四块板,以至于很多城市出现了10车道、150m宽的道路。这样的设计从表面上看,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既确保了交通的顺畅也提高了安全性,但这也意味着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都不再具备优先级,我国许多大城市的中心区和商业区经常发生的拥堵现象就是这种设计带来的恶果。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城市在进行道路建设时都将资金集中在主干道和立交桥上,而贯通性支路却往往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无法形成完善的网络体系,这样一来,主干道所承受的压力就成倍的增长,不仅加重了交叉路口车辆间的相互干扰,也不利于确保交通安全。针对这种情况,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一定要从宏观的角度出发,注重路网的合理规划,以行车的安全性和城市的实际需求作为设计的首要条件,不可过于追求满足于城市的未来发展,使道路有主有次,最终形成科学、完善的道路交通体系。
3.2 不重视交通分析
交通分析主要包括对流量、流向、车速、车辆组成、路网等方面的系统性规划,是道路工程设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设计都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设计人员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认真、详细的进行交通分析,或是在工程设计结束后才参照以往工程的调查数据编写调查报告,这种现象既发生在低等级道路的建设中,也存在于城市主干道的设计中。
3.3 横断面设计不完善
首先就是对于机动车道宽度的选择过宽。机动车车道占据着道路横断面的绝大部分,其宽度的选择是横断面设计的主要内容。但是我国大部分城市的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中对于道路宽度的限定却远远高于应有的水平,有些地区甚至已经超过了高速公路的设计要求。其次是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共板问题。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共板意味着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将处于同一平面,由于这一设计体现了生态设计的理念,因此被广泛的用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当中。这样既能降低工程成本,又能实现对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也有利于交通安全。
3.4 纵断面设计不完善
道路工程纵断面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美观、行车舒适性和排水效果,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许多城市地势平坦无法满足道路的排水要求,因此不少设计人员将纵坡设计成起伏状以确保道路能够顺利排水,这固然会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却严重违反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所以设计人员在进行这部分设计时,可通过设置锯齿形街沟、加密雨水口和加大路拱横坡度的措施来解决道路的排水问题,进而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确保道路与周围建筑物的协调性。
3.5 没有顾及到景观设计
在大多数城市道路的设计工作中,设计人员所关注的往往只是道路的安全性、耐久性以及如何满足未来城市交通发展的要求,却忽略了对于道路的景观性设计。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于居住地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道路工程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道路工程的景观设计时,首先要尊重城市的历史;其次要注意可持续发展;最后要注重景观设计的整体性。
3.6 没有做好管线的综合规划工作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逐渐增加,城市道路路面下的各类管线日益增多,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城市道路的设计往往不能与市政管线的设计同步,进而导致了广泛的城市道路二次开挖现象,不但浪费了国家资源,也给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因此,切实加强城市道路与管线的综合规划就成了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的主要内容。首先,就是要加强城市道路设计单位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无论哪一方有了新的建设或设计任务,都要及时与对方联系,以便在日后的设计工作中能够尽量予以避免;其次是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转变城市道路设计人员的思想观念,让他们真正建立综合规划的理念,避免过去那种只知道埋头设计的做法;最后就是要通过新方法、新方式来完成市政管线的布置,最大程度的减少新铺设管线可能对道路造成的破坏。
结束语
城市道路是城市的血脉,道路工程设计的好坏,关系着交通运输能否正常进行,也反映着一个城市的水准,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道路工程也在有序进行。作为一种系统性较强的工作,道路工程的设计涉及到交通运输、公共设备敷设、城市绿化和城市景观建设等多方面问题。在勘探的基础上,要结合各城市的实际情况,拿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在施工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 熊广忠.论道路美学[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8.
[2] 苏志忠.道路与桥梁工程概论[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4.
[3] 张金水.道路勘测与设计[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9,4.
关键词:城市道路 施工质量 因素 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影响道路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
当前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队伍中存在着一些质量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较弱、专业技术不过关的施工人员,以致于他们不能有效地将标准的施工工艺贯穿于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具规范性,质量责任模糊性,进而严重地降低了工程的施工质量。
(二)施工材料的质量水平
对于水泥混凝土道路工程而言,水泥若是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就难以保证路面板的质量;若是没有完成好石料的水洗工作,其含泥量就会严重地影响到面板的质量;若是水灰比不够标准,其也会直接影响到路面质量等等。
(三)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
对于当前的各个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机械设备都是施工操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工程的施工技术,也能进一步地降低劳动力消耗量,提高生产效率。但是,当前一些施工单位对机械设备往往是“重使用轻管理”,没有充分地重视对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以致于设备的完好率和出动率不断下降,从而严重地影响到道路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
(四)道路土基修筑
含水量过大,道路经过冬季的时候往往会发生冻胀现象,以致于路面出现冻裂或者拱起的情况;基础压实不够,密实度没有达到标准要求,会导致基础的不稳定性;基层平整度没有达到标准,尽管道路竣工后表面看不出任何异样,但是其支承会发生恶化,以致于通车后往往出现路面破坏、断裂、沉陷等现象。
(五)基层表面的处理工作
一些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队伍在铺设沥青混凝土之前,时常会忽视对基层表面以及边接处的处理工作,从而降低了工程的施工质量。另外,没有控制好沥青混凝土的温度,不及时进行摊铺操作,碾实不及时等都会导致道路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
二、城市道路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
(一)施工前的质量控制要点
1.严把材料关
施工材料的采购人员应该严把材料关,全面地掌握材料市场的资料信息,及时掌握施工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商的信息,挑选拥有国家认可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挑选具有相应技术检验、社会信誉良好、资金稳定雄厚的供货厂家,施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都应该具备相应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复试报告等资料。在施工材料上要清楚地标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时间、原件存放处等,在施工材料进场之前,工作人员应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以及工程合同要求进行抽样检查,检验合格者尚可进场使用。
2.严把设备关
在确保道路工程质量基础之上,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施工技术的标准要求,及时清点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在施工之前,加大对机械设备的全面检查以及调试工作,着力从设备的选型、性能等参数以及操作要求进行检查。设备数量务必要充足,重要设备应该留有备用。
(二)施工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1.填方路基
在施工之前,一定要进行填方试验路段试验工序,在试验过程中,应该如实地记录下压实设备的具体类型、最佳的组合方式、碾压的速度、碾压的遍数、施工工序、材料的含水量等,然后将这些数据资料作为后续填方路基施工的依据。施工之前,将施工现场地面的杂物清理干净,然后选用平地机进行整平操作,再利用压路机压实。如果完成施工现场表面的清理工作后,发现原地面、表层土的含水量比较大,那么务必要进行翻地、打碎、晾晒,以此来达到标准含水量,然后再利用重型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操作,达到工程所需的压实度。如果路基下卧淤泥质土、欠固结土或砂土,属大孔隙比、高压缩性、低强度软土层,施工人员应该挖除所有的软土,一切从实际出发,换用更为适宜的填料,然后分层压实,提高路基的地基承载力,减少工后沉降。由于路堤分层填筑的质量是确保路基质量的重点所在,因此,施工人员一定要严格控制松铺的实际厚度,仔细检查每一层填实的松铺厚度,保证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压实。另外在进行压实操作的时候,应该坚持先轻后重、先静后动、先低处后高处、先两边后中间的碾压原则
2.水泥混凝土路面
(1)板厚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面层板横断面应该选用中间薄两边厚的型式,以此来应对荷载应力的变化。通常情况下,横断面的边部厚度应该比中间厚度厚25%,从路面最外面两侧板的边部,按照一定宽度范围(0.6~1.0m)逐步加厚。但是这种厚边式的路面往往会给土基以及基层的施工整形引来不便,而且大量实践也证明,在路面厚度变化的位置,时常会出现板折裂的现象。所以,在采用厚边式路面的时候,应该在其最外两侧板边部配置相应的边缘钢筋,以此来达到加固的作用。
(2)横缝
横缝指的是垂直于行车方向的接缝,它被划分为:胀缝、缩缝、施工缝三种。缩缝保证板会随着温度和湿度的下降发生收缩现象,进而防止不规则裂缝的产生。胀缝保证板在温度升高的时候,能够部分发生伸张现象,进而防止路面板在高温下出现拱胀以及折断破坏,与此同时,胀缝还能起到缩缝的效果。另外,当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由于各种因素不能继续施工的时候,施工人员应该最大限度地做到胀缝处,若是不能,也应该尽量完成缩缝处,且做成与施工缝相对应的构造形式。通常情况下,缩缝的间距为4~6cm,缝深为4~6cm,缝宽为5~10mm;在邻近桥梁的地方以及小半径曲线和纵坡的交接处,应该设置胀缝,其余施工处应该尽量减少胀缝的设置数量。
(3)纵缝
纵缝指的是平行于行车方向的接缝,一般情况下,按照3~4.5m来设置纵缝。
(4)钢筋
当选用板中计算厚度时的等厚式板,或者是混凝土板纵横方向自由边缘下的基础有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塑性变形的时候,施工人员应该在相应的自由边缘以及角隅位置设置适宜的边缘钢筋与角隅钢筋。
(三)施工后的质量控制要点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中,应该始终按照国家相应的质量规定标准以及工程合同要求,严格检查工程的质量水平,对于那些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道路工程,应该坚决不予以办理相应的竣工验收交接手续,禁止该工程的交付使用。对于那些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应该严格审核工程竣工图、质量检验报告、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过程图像资料等等,并针对以上文件资料进行建档归档工作,以便日后对相关资料的查阅以及投入使用之后对道路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结语
总而言之,影响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是来自各个方面的,具有相当大的不稳定性,因此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落实综合全面的管理方法,以此来保证城市道路工程的高质量水平,进而才能充分地发挥城市道路工程的多功能作用,为城市各项经济建设的发展提高更好的服务。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参与者应该进一步明确施工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科学决策、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果,促使城市道路工程能够实现“让政府放心,令市民满意”,同时必然取得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徐晓东,刘艳.道路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0).
[2] 潘少宁,王金锋.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与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0,(8):102-102.
[3] 孙旭峰.道路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36).
[4] 侯春来.浅谈城市道路施工中的质量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