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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在《爱弥儿》 “消极的教育”一章中,阐述了关于财产的概念。他认为,帮助孩子获得“财产”的概念,甚至应该早于“自由”。这个概念的获得,必须经由孩子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物品。他让爱弥儿种蚕豆,当爱弥儿对这些蚕豆付出了他的辛勤劳动后,便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财产。其实,他不仅拥有了一个有形的“物”的财产,它还拥有了附着在“物”之上的更多的财产,并且与他的生命融为一体。这是一个无法替代的过程,即便你可以借助别的力量拥有更多“物”的财产,你却没有办法与这些“物”建立起“生命”的联系,不是通过自己付出“时间、劳动、辛勤、人格”而获得的财产,是没有办法去构建一个人丰富的生命的。同样的,没有充足的直接经验,没有来自对生活、自然、生命、成长等的直接感知,也就没有办法学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
带着这样的思考,我们可以得出:教师面对孩子,要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帮助孩子拥有自己的财产。需要停止一切对孩子没有意义,甚至会阻碍孩子自由的行为,诸如行为的命令、所谓的要求、知识的灌输、道德的说教、实践的代替等等。要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符合自然法则、自由的环境;教师的言行举止本身要符合规范,可供孩子们自由模仿;教师在环境中是与孩子们生命完全平等的存在,相互尊重,自然相处;教师要在关注中发现孩子生命的需求,在守护中让孩子不被伤害,在配合与陪伴中,允许孩子的力量得以发挥,在稳定不变中成为爱本身。在这样的条件下,孩子会在自由中成为真正的学习者,会在生命源动力的支持下构建出属于自己的活泼的生命。
这样的思考与讨论,也深深地触碰着教师的内心,触碰着作为教育者过往的一切,回归本原,回归孩子,将意味着我们需要做出很大的甚至根本性的改变。教师高高在上习以为常的传道者姿态,以教育为由的比比皆是的强势行为,说教为主、知识为主的教与学的惯性模式,教师自身品质修养的示范性不断降低的现实,关注外在结果而忽视内在品质的整体氛围,等等,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让我们无法回避;这些问题的根源症结,靠着某个策略、局部改进、某些创新,是无法真正得以解决的。
在深入反思中,我们意识到,对于教育者来说,这是一个从思想源头出发、逐一剔除杂念、回归纯粹的过程,更是一个自觉修正、放弃习惯、谦卑前行的过程。不如此,无法给予孩子真正的教育。
关键词:新课改理念;初中思想品德;思想理念
初中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价值观念逐渐形成的关键时期,急需学校对其进行系统而专业的思想品德教育。笔者执教初中思想品德多年,愿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经验,试就“新课改理念指导下的初中思想品德教育”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结合学生生活实际,实施思想道德教育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初中思想品德教育者应密切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在开发和利用学生原有社会生活经验的基础之上,实施具体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这一理念有着非常深刻的内涵: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开展教学,一来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来有利于帮助学生加深对于所学知识点的深刻认识与理解,有利于高效率课堂教学目标的实现以及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思想道德成长。
对此,我有着深刻的体会。例如,在教学“我国的人口状况”这部分知识时,我就引导学生认真回忆日常生活中人口数量众多带来的种种不便。这样一来,就为学生更好地理解“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道德践行的能力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倡导“社会活动实践”的道德学习方式,要求初中思想品德教师积极为学生提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促使他们通过亲身经历与实践感悟,获得深刻的道德认识,并进一步提高自身的道德践行能力。
通过对新课标精神的认真学习与研读,我将这一理念灵活运用到了自身日常的教学活动之中。如,学习完“我与国家和社会”这部分内容之后,我便鼓励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帮助各个社区内的残障人士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以此为基础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善的建议。如此一来,不但帮助学生加深了“我”与国家及社会这三者之间关系的正确认识,而且这一社区公益活动又着重对其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精神进行了培养与发展,真正起到了一举两得的良好教学效果。
关键词 职业学校 双差生 因材施教 教育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1 舟山群岛新区背景下,职业教育的新要求
海洋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张和质量快速的提高迫切需要大批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来保驾护航。海洋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涉海企业的技术发展迫切要求职业教育加快改革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员工和高水平的技术培训服务。舟山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努力为建设高水平的职业学校提供保障。
2 职业学校“双差生”现状分析
从事教育工作几年以来,笔者接触过形形的“双差生”。尤其是担任班主任工作这一年以来,更是处于与这些双差生不断“交锋”的过程中。这类学生存在得最大的特征是:学习底子薄,产生厌学情绪,对老师抵触性强;思想品德有较大的偏差,无法用一般的教育方式与其沟通,行为较为偏激;自律和自控能力极差,无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并屡教不改。
3 职业中学“双差生”的形成原因
3.1 内因
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的特殊时期,一方面由依赖性过渡到独立性,思想比较薄弱;另一方面心理比较脆弱,极端、片面、缺乏理智。
3.2 外因
(1)家庭问题。或溺爱家庭或破碎家庭或不良行为家庭,最终导致孩子偏执、冷漠、好斗,甚至脏话连篇、酗酒赌博、偷盗腐化,最终导致无法收场。(2)学校教育问题。考试制度使学生感到学习负担过重,教师对学生关心度不够、或者缺乏耐心,是学生在班集体中得不到温暖和关爱、更加不容易被班级群体所接受。(3)社会问题。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流散在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同龄人、犯罪分子的诱骗、网吧游戏厅的诱惑,所有这一切,对缺乏判断力的学生最终带来误导。
4 因材施教,完善“双差生”教育模式
(1)建立“分级管理、分类组合、分块运作”的多维立体发展框架,通过优秀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把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辐射到学生群体的每一个角落。
①制定并实施学生操行分评定细则。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结合学生具体情况,制定实施了个人操行分评定细则。通过加减分的形式,促进学生在品行上能严格要求自我,不断地追求进步。②建立文明行为督查制度。组建了一支由学生干部组成的纪保巡查队,对教室、寝室、操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对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登记,并及时建立学生违纪违规档案。以减少校园违纪违规现象。
(2)针对学生学习成绩差的问题,打破原有的“一杆称衡量”的考核方式,采用“因材施教”的考核模式。
①在游戏中学习,在玩中学习。建立多方评价体系,让学生在某一点上,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提倡“大教育”,即教育无处不在。春游秋游,社会调查,义务劳动,等等。我们的教育是将课堂的直接延伸,除了在教给学生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以外,有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教育学生形成一种完美的人生观和世界观。②组织各种类型的技能竞赛。一种是针对职业技能的竞赛。根据不同的专业,如旅游管理类,汽修类,船舶修造类,电子电工类,物流类,举行不同的技能竞赛。可将每种专业的技能细化。另一种是人文素质的培养。根据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组织不同的社团,如动漫社、篮球社、摄影社等等,可以校内分年级段比赛,也可以兄弟学校相互竞赛。不同的竞赛,其最终的目的是激发实现自我价值。
(3)尊重“双差生”的人格,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①走出“老师”这一框架,与学生交朋友。良好的师生间情感关系有利于对职业学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促进师生间的和谐、融洽关系是学生管理原则的最好体现。对“双差生”,更是应该与他们建立一种朋友关系,走进他们的世界,认识他们,了解他们,才能更好地解决他们身上,甚至是心理上存在的问题。②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家庭是教育学生的另一个主要阵地。一个学生的好坏,与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及时与家长联系,让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对于“双差生”的教育尤为重要。学生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我们应该用合理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积极地与家长做好沟通,让学生感觉到我们在重视他、尊重他,可以树立他们的自豪感。
5 拓宽就业渠道,使学生对前途充满信心
毕业生就业问题是一个对学校和学生都十分重要的问题。毕业生就业问题解决得好,那么学校在社会上(在学生中和家长中)就有一个好的名气,同时也会使学校的招生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因此,我们只有多动脑筋,勤奋工作,正确引导,端正他们的学习动机,激发他们对本专业的学习兴趣,才能够使他们较快地掌握专业知识,成为具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需要的专门人才。
6 总结
一所学校要从整体上提高教学效率,“双差生”的转化尤为重要,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还有待我们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努力。最重要的是有两点必须坚持:一是要正确对待“双差生”,尊重、关心、热爱、信任他们,仔细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并给予肯定鼓励,以培养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和上进心。二是要注意培养“双差生”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要培养“双差生”自我控制的能力,这是做好“双差生”教育转化工作的关键。
参考文献
关键词:概念图;网络课程;教学内容分析;导航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9-0000-02
1.概念图在解决网络课程现存问题的必要性分析
网络课程从产生至今,在不断的完善与发展中。要设计一门优秀的网络课程,网络课程的系统设计,尤其是教学内容的分析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其遵循以教为主的教学设计原则;网络课程的内容织是以有良好导航策略支持的Web页面为主的。
网络课程是通过超链接将各个知识点连起来的教学内容的集合,没有教师指导,缺乏知识之间的系统性。而传统的教学内容分析方法,是在传统课堂中,在教师的指导下,有既定课程教学目标的指引,按照一定的教学顺序,将学习者的个性特征、教学者的教学风格等因素考虑在内的教学。用传统的教学内容分析方法,并不能将各个零散的教学内容联系起来,建立起明确的内容联系。而基于概念图的方法可以避免这个弊端,可以将教学内容之间的零散内容通过概念图的形式将其建立起某种关系,在学习者头脑中建立起知识之间的概念框架,形成概念图。
网络为人们提供了海量信息的同时,却也使人们在非线性的知识海洋中迷航,因此面对众多的网络课程的教学内容,学习者并不能有效的运用到学习中来。而概念图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导航作用,利用概念图导航,避免学习者在学习过程的迷航。学习者清楚知道自己在学习过程中所处的位置,从而建立知识之间的逻辑关系。鉴于此,我们提出一种行之有效的分析网络课程的教学内容分析方法――概念图的方法。
应用概念图进行分析与设计的理论基础有: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奥苏贝尔的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布鲁纳的认知结构理论等等,在促进学科教学与学生的学习方面有积极作用。在教的方面,概念图作为一种教的工具、技能和策略,帮助教师教学思想的转变,从传统的以教为主的教学思想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知识意义的教学思想,教师则是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教师不再是教学过程中的主宰者。在学的方面,概念图作为一种学的工具、技能和策略,在促进学生有效掌握知识、学会学习等方面有非常积极的作用[1],培养学习者由传统的教学内容的被动接受者逐渐转变为学习的主体。
相关研究证明概念图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效果促进工具[2]。使用概念图辅助教学设计,有助于教师理清概念间的讲解关系,根据教学内容的所在结构设计合理的教学计划[3]。概念图还是一种交流的有效方法,可以促进师生进行反思[4]。概念图对教学内容的导航作用体现在:形象性,结构性,增进理解,提高最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
2.应用概念图进行教学内容分析与导航设计的方法与步骤
2.1 应用概念图进行教学内容分析的方法与步骤
将概念图用于教学内容分析,使具体的教学内容可视化,概念之间的逻辑更加紧凑,促进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能力以及有意义学习的发生。利用概念图对教学内容分析的具体步骤如下:
1.抽取知识元素――确定教学子目标
在这一步中,将给定教学目标的教学内容分解成各个知识元素。对于知识元素的形式,可以是概念、原理或者是某知识技能的组成部分。
2.确定各个子目标之间的直接关系,做出各子目标的关系矩阵图
根据各个教学子目标的直接关系,画出关系矩阵图,其中的元素包括ID、知识点、相关知识点ID、知识点、Link、ID Link。其中ID代表各个知识元素的序号,知识点代表知识元素,相关知识ID即与前面知识元素有直接关系的知识元素的序号,Link即为此二种知识元素之间的关系,ID Link即为二者是如何联系起来的。
3.根据各子目标的关系矩阵图,求出教学目标的概念图
根据各子目标与其他相邻子目标的之间关系,得出其的间接关系,利用概念图工具,将其绘成概念图。
2.2“概念图导航设计方法”的实施步骤
对于概念图用于导航的途径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将概念图放在网页上,直接作为导航工具;二是通过概念图跟踪用户的浏览路径或学习路径。[5]
(1)将概念图放在网络课程中,作为学习者学习的导航工具。目前的网络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以浏览为主,以文字、视频、声音、动画等形式出现的信息内容,易使学习者出现迷航现象。将概念图放在网络课程上作为导航工具,能够清晰地展示所学的知识结构。将类似的知识、概念归类,使学习者更清晰的了解所学内容的总体框架,以及注重对各概念在该课程中的总体把握。
(2)在网络课程的学习中,利用概念图跟踪学习者的学习路径。一般操作方法:在Internet上通过Kmap Agent获得用户浏览网页的踪迹,并建立概念图。概念图窗口上方附近的文本框中显示出正在浏览的窗口的名字。如果用户点击弹出菜单按钮,就可以在概念图中创建不同级别节点,这个节点储存了窗口的名字以及文件的URL,用户可通过概念图上的链接打开文件。[6]
3.基于概念图的《摄影技术与艺术》教学内容分析与导航设计
3.1《摄影技术与艺术》总体教学内容分析与导航设计
根据对《摄影技术与艺术》课程的总体把握,既要求学习者对理论方面的掌握,更重于实践,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拍摄的过程中。其中,摄影曝光、摄影用光、摄影构图专题摄影章节的部分小节,这些是本门课程的教学重点,也是学习本门课程的难点,不仅需要对其理论方面进行掌握,更要对其技术操作、实践方面有相当程度的了解。而对于其他章节,是关于照相机的基本认识的内容,还是一些需要有拍摄图片处理技术的知识,都可以通过概念图清晰的呈现出来。
在进入网络课程的学习过程中,首先看到一张总的关于该课程的所学章节的概念图,学习者可以从该图中得知本课程的章节的脉络,并且可以根据上次学习的情况、进度,选择本次要学习的内容,方便进行本次课的学习。任意选择某一章节,就可以进入本章的学习。概念图将知识内容清晰的展示出来,更加有条理,脉络清晰,将知识结构形象的呈现在页面上,学习者学习的自由度较大,得到的是清晰、直接的结构信息,可以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减少了学习者在浏览课程时的无目的性,使学习者按照教学组织者所设计的最有效的学习路径来进行学习,不致偏离教学目标。
3.2以章节为单位的《摄影技术与艺术》教学内容分析与导航设计
要想拍出一副好的作品,除了对照相机的基本掌握之外,还要掌握摄影过程中所需要的基本操作技能,这是进行摄影曝光的基础和前提。“摄影曝光”一章在本门课的学习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选用本章作为研究对象,利用概念图制作工具制作出一副概念图,选用的工具为Inspiration 8。
首先,抽取知识元素,有曝光、基本曝光模式、选择曝光、其他曝光模式、测光、曝光补偿、多重曝光七个关键知识元素,有这七个关键知识元素引申出众多的各自相关的知识元素,将全部知识元素列出来。譬如,与曝光相关的知识元素有其含义、曝光量、等量曝光、正确曝光、曝光对摄影质量的影响等,再列出员这几种元素各自相关的元素。其次,找出各知识元素之间的各种关系,画出关系矩阵图。此步骤将各个知识元素之间的关系清晰的展示出来。最后,利用概念图制作工具将各知识元素之间的种种关系呈现出来,即为概念图。制作出的概念图如图所示。此概念图将本章的主要内容呈现出来,使教学内容一目了然。例如,要拍摄雪中的人物,并且要体现出雪正在下的动感,这种情况要选择合适的曝光。根据概念图中呈现的内容,选择所需的快门速度以及曝光的恰当模式。因为该景物中,要表现雪花飘落时的动感,需要较慢的快门速度譬如选择比1/15秒慢的速度。选择1/15秒的慢速度,可以在快门速度优先的模式下进行,照相机会自动选择合适的光圈。
当我们在学习摄影相关知识时,可能出现的关键词有摄影构图、摄影曝光、曝光补偿、程序自动曝光模式等。我们在学习这些学习内容时,在Internet上通过Kmap Agent获得用户浏览网页的踪迹,并建立概念图。该历史浏览记录形象、可视化,有利于用户对网络活动的监控,方便对学习进度的了解,并解决了学习者学习迷航问题,为提高网络课程的学习质量提供了保障,达到教学组织者和网络学习系统开发者预期的教学目的。
4.总结语
随着网络课程建设的迅速兴起,在注重网络课程建设的同时,思考如何才能建设使学习者能够进行有效学习的网络课程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才能将教学内容设计成更符合学习者学习的网络课程,如何帮助教学者进行有效教学。
概念图不只是在网络课程中能够得到应用,在我们传统的课堂学习知识中也可以使用概念图促进学习。在一些高中的辅导书籍中,已经存在利用概念图将一些基本内容进行详细的展示,学生只要在每章每节的开头部分浏览一下概念图,就可大致了解本章本节所要掌握的内容信息,抓重点比较快捷迅速,对学生掌握知识内容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利用概念图对教学内容进行分析,如何才能将概念图的形象、结构化等特征应用于教学中,如何提高网络课程的质量以满足现代各学科的教学,这些都需要大家继续探讨、研究。
参考文献
[1] 网页[EB/OL].http:///Article/view/40450
[2] 张红波.概念图应用于课堂教学的实践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10
[3] 秦爱梅,赵冬生.概念图在高职计算机基础教育中运用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7
[4] 王大平,李新国.概念图的理论及其在教学中的应用[J].现代教育技术,2010
一、思维导图和概念图的不同点
概念图与思维导图是不同的图示,因为它们不仅理论基础有差别,而且在组成要素上也有不同,甚至在对于使用者的培养能力方面也有不同的侧重。
1.理论基础的区别
概念图和思维导图共有的理论基础是意义学习和建构主义,但是两者其余的理论基础差异较大。概念图是一种表现概念之间关系的图,具有很强的逻辑性,裴新宁指出:概念图的基础是承认知识的本质是概念和命题。概念图是通过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连线即命题将知识可视化了,其将人脑中的对于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连线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帮助使用者清晰地明确不同概念间的联系。概念图是基于人脑的思维逻辑建构的图示,而思维导图则不同,思维导图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基础是脑科学中的左右脑分工理论。人的左右大脑半球在功能分工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左脑主要负责逻辑思维,右脑主要负责形象思维。思维导图依据这一理论,通过文字与图像,逻辑与颜色等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了整个大脑的活动,使得学习者在使用思维导图学习的时候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使大脑潜能得到最充分的开发,极大挖掘学习者记忆、创造、想象等方面的能力。
2.组成要素的区别
概念图与思维导图在组成要素上最大的区别在于:思维导图有图像与色彩,而概念图没有。根据美国心理学家Mayer对于多媒体学习的定义,我们可以将使用思维导图的学习也归入多媒体学习的范畴。陈铮指出,多媒体信息的呈现方式对学生在多媒体环境中学习科学知识的效果有显著的主效应,最良好的信息呈现方式为在时间和空间上接近的文本加动画。思维导图的形式就恰好是这种文本加图像的形式,可见思维导图的信息呈现方式更有利于学生对于科学知识的学习。
3.评价标准的区别
概念图表示的是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一种严谨的,有明确标准的图示,所以概念图的评价标准是一定的,是有明确的指标的,相同内容的概念图形式可以不同,但是逻辑顺序不能错。而思维导图不光可以表示节点之间的逻辑关系,还可以表示制作者的思维过程,每个学习者的大脑都是不同的,思维方式都是有差异的,所以思维导图的评价不能只注重逻辑的关系,有些节点之间只是一种联想的关系,没有逻辑的关系,这时就需要评价者对于每张思维导图都单独评价,评价制作者的思维过程是否合理。
4.培养能力的区别
概念图和思维导图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别,概念图培养的是学生左脑逻辑思维能力,思维导图在培养学生左脑逻辑思维的同时还兼顾了右脑的形象思维。
二、概念图与思维导图的辨析在生物教学中的应用
在教学中如何准确运用概念图或思维导图进行教学,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从教学内容方面选择种类
概念图表示的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较为清晰,所以适合用于较抽象、概念多且逻辑要求较高的教学内容。思维导图由于包括了图像且表示的是一种学习者的思维过程,适合用于能与图像联系的,知识点零散的,较少有从属关系的教学内容。如细胞内细胞器内容的教学,由于这节内容包含的细胞器较多,且细胞器之间没有从属关系,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适合用思维导图来教学。以“细胞器”这一大概念为中心概念,向四周发散出线粒体、叶绿体等细胞器,表示这些都属于细胞器这一大概念同时细胞器之间又是平等的,由所有细胞器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些细胞器共同完成了细胞内众多的化学反应。同时,由于细胞器这节内容还要求学生掌握各种细胞器的形态结构,可在思维导图中相应细胞器的旁边画上细胞器的简图,将文字描述的该细胞器的特征用图形表示出来。而如果用概念图来表示这节的内容。细胞器的功能、结构特点等不方便都在一张概念图中表达出来,否则图中文字过多不利于学生的记忆,而不在图上表达则有许多内容遗漏,无法全面覆盖教学的内容,并且由于大部分概念之间是并列的关系,概念图要素之一的箭头无法加入,所以制作的概念图是不正确的。可见,概念图和思维导图的应用应该是严格区分的,某些内容用概念图表述逻辑较为清晰,用思维导图则无法体现逻辑感,某些内容用思维导图表述能很好地体现整体,而用概念图则很难构图甚至无法构图。
2.从制作过程明确组成要素
在教师运用概念图或思维导图进行教学时,许多教师两图运用的不准确主要就体现在组成概念图或思维导图的要素缺少或混用添加,如在概念图的制作过程中概念没有框起、概念之间缺少必要的逻辑连接词、在概念图的制作中加入色彩这一思维导图的要素,在思维导图的制作时,没有图案或加入箭头等。所以教师在使用概念图或思维导图时,应当先明确此图中需要用到哪些要素,这些要素是否是这种图示的,在制作完成之后也要确认没有遗漏或用错的要素。
3.从评价阶段严格区分两图
在评价概念图和思维导图时要严格区分。因为概念图表达的是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这种关系的严谨的,是不能颠倒的,所以概念图的评价是有一个“标准答案”的。而思维导图用的是发散思维的方式构图的,想到什么就画到图中,它表达的是绘图者的整个的思维过程,是思维的前后顺序。教师在评价时,对于概念图关注的应该是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有无颠倒、错误,对于思维导图,由于每个人的思维过程都是不一样的,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不能用同一的标准评价思维导图,而应该顺着绘图者的思路进行思考,判断其思维的合理性。
摘 要: 道德教育的“有效性”问题,是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所追求的目标。道德教育关涉“是”与“应该”两类教育,“有效性问题”主要是在“应该”的层面成为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难题。借助索绪尔关于语言的“能指”与“所指”理论的区分,道德教育“有效性问题”的所指即“向善性”价值教育存在的“有效性”问题,在此基础上理清有效性之“缺效”、“失效”及“反效”的三重境遇,有助于破解“有效性问题”。
中图分类号: G4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3)01005505
“Poor Validity”“Null Validity”“Minus Validity”-Three Situations of “Validity” in Moral Education
WANG Yan (1.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 China;2.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Anhui 241003, China; )
Key words: moral education; validity; poor validity; null validity; minus validity
Abstract: “Validity” in moral education is the ultimate goal of all moral education practice. The moral education concerns the education of “being” and “oughtness”, while “oughtness”, “the issue of validity” becomes an arduous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roblem in moral education. Recurring to Saussure's theory of differentiating the “signans” and “signatum” in linguistics, the signatum in “the issue of validity” in moral education refers to the “validity” in value education, namely “towards the good”. Based on this, differentiate the three situations of “poor validity”, “null validity” and “minus validity”, which will help us to crack this arduous problem.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价值观念发生了诸多变化,加上现代、后现代西方伦理思潮和道德教育理论的影响,使得道德教育的有效性问题更为凸显,直接指向制约和影响道德教育“有效性”的根本原因。因此,追本溯源,从“有效性问题”回归“有效性”问题,或许可以启迪解题。
一、道德教育的双重意蕴
在言及“道德教育有效性”时,应明确和统一“有效性”指涉的内容。沈壮海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历程,将“有效性”论域细分为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的有效性、过程的有效性、结果的有效性三个方面。[1]20这种做法启迪我们反思道德教育笼统模糊的“低效性”评价到底何指、其症结究竟何在。因此,“道德教育”作何界定就成为全面理解“有效性”问题的切入点。
道德教育是道德与教育的合成概念,既有来自伦理学逻辑的解读,也有源于教育学逻辑的阐释。檀传宝认为道德教育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在道德价值的理解和道德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2]6罗国杰提出:“所谓道德教育,就是为使人们践行某种道德义务,而对人们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3]520纵观学界对“道德教育”的界说,作为其关键词的道德价值、道德实践、道德义务都指向了道德,正如钟启泉、黄志成所说:“何谓道德教育的问题归根结蒂是何谓道德的问题。”[4]9道德之所是决定了道德教育的定位。这就回到了道德教育的原初问题:“德是可教的吗?”这个问题内在包含了“什么是德”及“如何教德”两个论题,前者规定后者,后者实现前者。从“德”的内蕴来说,它包含知善与行善两个层次。显然,在“知善”层面,毫无疑问“德是可教的”,这与一般的学科教学方式并无不同,诸如可以明确地传授关于“正义”“节制”“勇敢”“智慧”等德目的知识。但懂得“正义”等德目知识的人未必是躬行“正义”的人,因为“知善”需要借助苏格拉底对“德”所假设的“识见”来实现“行善”,而“识见”是不能靠德目的说教习得的,是“借助伴有识见的行为化起来的”,对此,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的人由于做了公正的事,节制的人由于做了节制的事,如果不去做这些事,谁也别想成为善良的人。”[5]31也就说,“行善”方能展现和证明“知善”,而“知善”并不必然呈现“行善”,“知”、“行”的逻辑承转恰是需要道德教育致力研究的问题。换句话说,在“行善”层面,“德”的可教性遭遇了挑战,“由此只能作出一个结论:形成道德的方法是同一般的学科教学方式迥然不同的。”[4]9
应当说,这种区分鲜明地揭示了道德教育的内在层次,即道德之“知识”与“德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道德教育作为实践活动的双重意蕴:一方面,教授道德的知识,提升人们的道德认知;另一方面,培养道德的行为,涵养人们的道德操守。此种意蕴,借助杜威对“道德观念”(对象层次)与“关于道德的观念”(元层次)区分的方法可以看得更为清楚:“‘道德观念’,不管是各种各样的观念,见效于行为之中,并使行为有所改善,变得比另外情况下更好……至于‘关于道德的观念’,它们在道德上也许是不偏不倚的,或者是不道德的,或者是道德的。关于道德的观念,关于诚实、纯洁或善良的见解,并非理所当然地使这种观念自动变成好的品格或好的行为。”[6]8这种见解也内在契合了对道德教育层次性的认知。作为复合词,道德教育分属伦理学与教育学学科,前者为道德教育提供理论规定,后者为道德教育提供实践支撑,任何拘泥于一端的做法都有碍道德教育有效性的实现。所以樊浩认为:“道德教育理论的成熟,在学术资源方面与两大因素深度相关,一是伦理学的理论供给;二是教育学理论与伦理学理论的生态整合。其难题在于:必须找到两大学科的生态结合点。”[7]这些阐释既指明了道德教育自身的交叉性和复杂性,也为我们揭示和思考其内在逻辑层次提供了路径。受此启发,是不是也可以作“道德教育”与“关于道德的教育”的区分,如此是否就可以作这样的理解:“道德教育”的基本诉求是要使行为有所改善、趋善向善,变得比另外的情况下更好,也就是说,它意蕴着德行、德性的培育与提升;“关于道德的教育”则更多的如杜威所说,是一种关于诚实、纯洁或善良的“见解”,这种见解像“诸多关于埃及考古学的知识”[6]8那样,也就是说,它侧重于对道德知识的介绍和传授。前者可以归属“应当”(价值)的层面,它的范畴是“善”和“恶”,重在以教育扬“道德之善”;后者可以归于“是”(事实)的层面,它的范畴是“真”和“假”,重在以教育明“事实之真”,二者有机统一于道德教育的实践中。在此逻辑推演下,道德教育的有效性问题亦应有所特指。
二、“有效性”的两种指向
“有效性”在道德教育的话语体系中,是一个颇获信赖和好感的词汇,是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关注的焦点。相对其在道德教育中众望所归的地位,人们对“有效性”自身则缺乏研究。何谓“有效性”,它到底指称什么、可以指称什么,这些问题的区分是提升道德教育有效性的逻辑起点。
但理论界对此等问题的回答却来源于约定俗成的看法。沈壮海在介绍“有效性”这个概念时,曾将其与“效益”比较:“效益是人们对活动结果进行描述时经常使用的概念,它主要指的是与活动的目的之间具有吻合性的活动结果,重点揭示的是活动的结果所产生的正面的效用、收益。因此,如果单纯就对活动结果的考察而言,效益与有效性相近。”[1]17这是目前人们对有效性问题理解的代表性观点。也即是说,当人们在论及“道德教育有效性”问题时,一般来说,是在“正面效果”的背景共识下阐发的。这种共识的逻辑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道德教育“有效”,则意味着实现了预期的结果;反之,没有达到预期结果,称为没有效果。这样,没有任何价值色彩而中立的“结果”内在的被“有效”(> “结果”)、“无效”(=“结果”)的正面价值评价所置换,继而成为描绘道德教育结果的事实常态词汇,也成为分析道德教育现状的逻辑起点。
那么,这个起点是否能够概括道德教育可能出现的所有结果呢?借助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对语言能指和所指的区分,答案是否定的。为了更准确地进行语言表达,索绪尔在其《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提出了语言的能指和所指理论。作为词的语言符号包含概念和音响形象
[注:(音响形象)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觉给我们证明的声音表象……是跟……一般更抽象的概念相对立而言的。参见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01页。],“但是在日常使用上,这个术语一般只指音响形象,例如指词(arbor等等)。人们容易忘记,arbor之所以被称为符号,只是因为它带有‘树’的概念,结果让感觉部分的观念包含了整体的观念。”[8]102因此,为了区分语言所指涉的内容以便消除歧义,索绪尔建议“保留用符号这个词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后两个术语的好处是既能表明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又能表明它们和它们所从属的整体间的对立。”[8]102此种逻辑关系,可以表述为“能指标识词语的边际效用,所指标识词语的具体效应”。[9]63由此来看,道德教育的“有效性”一直是在“能指”的层面上表达“有效性问题”,涵盖和包容了道德教育所面临的一切问题,导致我们总是在独断论的层面上作出“道德教育的低效性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注:卢艳红《规范约束与意义引领的有效整合——当下学校德育的理性选择》,《中小学教师培训》2007年第10期第50页;江新华《德育概念泛化是影响德育有效性的理论根源》,《高等教育研究》2001年第9期,第75页;王育《济南市城区幼儿园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类似的结论,却缺乏清晰的理性说明。这种做法显然忽视了作为“所指”存在的有效性的具体效应,提请我们重识“有效性”的指涉问题。
首先,道德教育内涵着“是”与“应当”的区分,即前文所说的“真”“假”与“善”“恶”的分野。与“真”、“假”相对应的“是”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成立与否并不依赖于受教育主体的信念和态度。对于受教育者来说,它更多的表现为一种知识,而“会不会”、“懂不懂”则是其提出的明确要求。因此,“是”的教育一经有效一般指的就是正面效果。与“善”“恶”相对应的“应当”则是一种价值存在,是人彰显自身类主体意识的一种尝试和证明,是理性对人自身存在意义的一种假设和设想。在这个谋划的过程中,人创造和构建了自身的价值王国,丰富和完善了自身的价值形象,完成了对自身有限性的超越。因此,这种源于假设的“应当”在很大程度上就依赖于受教育主体的信念和态度:当受教育者对“应当”持“相信”的积极态度时,“应当”就成为人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其教育就表现为正效果;反之,受教育者对“应当”持“怀疑”乃至“不相信”的消极态度时,“应当”就成为人规避和反对的一种存在,其教育就表现为负效果和反效果,这与其向善性的价值诉求背道而驰。因此,那种通识性正面价值理解的“有效性”,专指“事实性”知识教育而不是“向善性”价值教育的起点与结果,相反,它是“向善性”价值教育所要追求的目标。也就是说,作为“事实性”知识教育的道德教育存在“有效性”,却不存在“有效性问题”,“有效性问题”应是特指“向善性”价值教育的道德教育,这是道德教育“有效性”的特殊所指,也是进行道德教育研究所应该有的认识。
其次,道德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有效性就其实质而言,是“体现于特定价值关系中的价值属性问题。价值关系,表现为客体在满足主体需要的过程中所构成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价值的确立有赖于客体所具有的特定属性,同时又有赖于客体与主体之间特定主客体关系的构成,换言之,价值产生于客体所具有的特定属性与相应的主客体关系的统一之中……作为一种价值属性的体现,有效性所指的是特定实践活动及其结果所具有的相应特性,且这种特性又是实践活动及其结果在与相应价值主体构成的价值关系即对相应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1]15这个界说比较客观地描绘了有效性的构成,即主体、客体以及主体见之于客体的实践活动,它们是考察道德教育有效性的核心要素。其中,主客体的客观存在及其能动作用的发挥不仅是衡量有效性不可或缺的因素,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道德教育的特殊性。即是说,在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并非总是表现为良性的。因此,以正面价值作为起点,将道德教育的结果描绘成完全混同了相对独立于主客体的主观因素之外而表现为一种事实陈述的知识性教育,没有彰显出主客体在道德教育中的应有地位,从而遮掩了其价值教育的特性,也就难以全面揭示出道德教育有效性的境遇。
三、道德教育有效性的三重境遇
按照索绪尔的划分,我们完全可以保留“有效性”这个符号,在其“能指”领域,有效性表达的是整体的观念,在其“所指”领域,有效性表达的是具体观念。对于道德教育来说,其双重意蕴的区分决定了以“有效性问题”面貌出现的有效性,指涉的是“所指”概念。进一步说,道德教育有效性是针对其“应该”层面的价值教育结果在发问及评价。那么,问题就演变为保留有效性的符号后,作为价值教育属性的道德教育结果究竟如何。换句话说,价值层面的道德教育其有效性“能指”为何。
准确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有效性”的内涵。在此问题上,一方面形成了通识的看法,可以借鉴;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某种混乱,需要梳理。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0]585这个原则对于“有效性”的理解同样适用。从通识来说,“单纯就对活动结果的考察而言,效益与有效性相近”[1]18,即有效性指的是正面的效用、收益,即有效结果。这种理解不仅符合“望文生义”便于直观研究,也能够通行于对“是”与“应该”状况的同一描绘。但按照沈壮海接下来的“效果说”,有效结果不等于效果,“一般而言,效果指活动的具体结果及其实际效应。它更多地是事实判断的产物,告诉人们事物发展的实际结局,至于这一结局是好是坏,是积极还是消极,它并没有限定。因此,效果既可指正效果,也可指负效果、零效果;既可指积极效果,也可指负面效果。”[1]139如此一来,效果就变成了价值中立的词汇,这和通识有悖,结果就是淡化了“效果”与“结果”的区别,在描绘道德教育有效性问题时容易造成层次混乱,引发歧义。因此,既然有效性指的是“有效结果”,那么,完全可以以“结果及对结果的描绘”作为道德教育现实境遇的逻辑出发点来认识道德教育有效性的价值境遇。
从这个逻辑出发,以“有效结果”所指的正面效应作为参照标准,与此相反的则是“无效(失效)”,而与此相对立的应该是“反效”。如此,“有效性”“无效性”“反效性”就构成了道德教育有效性的能指观念,这种分析更能概括道德教育有效性问题可能会遭遇的所有结果。其中,“有效性”境遇中的问题症候表现为“缺效性”,即道德教育的结果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不高,也就是通常所论及的道德教育低效性的问题。或许是缘于对求善向善的感性偏好,或许是源于对理性初设的盲目信任,人们在进行道德教育有效性研究的时候,更倾向于将“低效性”作为“有效性”的对立面,普遍以“低效性”作为道德、道德教育研究的逻辑出发点。这种倾向预设了道德教育的纯善立场,结果就是“我们仅仅停留在肯定的东西上面,这就是说,如果我们死抱住纯善——即在它根源上就是善的,那么,这是理智的空虚规定……正好把它推上成为难题”[11]145,从而遮掩了对道德教育中客观存在的无效性及反效性现象的认识,造成道德教育有效性研究出现某种缘木求鱼的误区。因此有必要澄清的是,“低效性”是在“有效性”的外延之中,而并非是与之相对或相反。这样来看,不难发现,很多研究的逻辑起点更多的建立在一种世俗经验的基础上,却没有对之进行总结、提升和超越。“无效性”,也就是“失效性”,失去效力、效用,即道德教育的结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因为“需要”总是表现为主体对结果的一种或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因此,主体的这种不评价、不作为,所谓的“对牛弹琴”一般来说发生的概率要小一些。如果说,这种境遇还不至于令人忧虑的话,那么,“反效性”就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与反思。顾名思义,“反效性”,即道德教育的结果不仅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更是与预定的目标背道而驰,也就是说,道德教育不仅没能育出优良的品性,反而培养了不良的品性出来,即
产生了道德教育悖论现象
[注:参见钱广荣《不良品德形成与道德教育的相关因素分析》,《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第78页;王艳《道德教育蕴涵价值悖论》,《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第393页。]。这是道德教育中一直以来普遍存在而又不易被察觉的一种现象,然而人们自觉地意识到这种现象并给予相对系统与持续性理论探究却很有限,尤其在道德教育显性“导善”功能的公认下,其存在很难被识别。但这种境遇的存在不仅会消解道德教育的有效性,也会瓦解我们提升有效性的努力,动摇人们对道德教育的信心、影响道德教育存在的价值。
道德教育的这三种境遇可以用数学符号来形象的展现:如果有效性为>0,那么无效性则=0,而反效性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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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侯惠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与当代中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关键词:道德教育 困境 策略
道德教育在每个人全面发展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韩愈在唐·韩愈《师说》中写道:"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中把"传道"放在了首要的位置,足见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道德教育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陷入了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这直接影响了道德教育的发展,也影响了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鉴于此,本文旨在分析导致道德教育处于困境的因素,以期让道德教育回归生命教育的本源。
1 影响学校道德教育的困境因素分析
1.1中国传统教育模式下,学校教育的功利性
在中国传统的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学而优则仕"成为了学校教育的主要指导思想。升学考试的压力,使学校教育等同于应试教学,学生的成长等同于分数的提高,对学生道德教育日趋疲软;学生的心理压力来自沉重的学业负担,学生与家长的冲突主要是分数的高低。由于学生面临升学竞争的压力,学生不重视考试,就进不了好学校;教师不重视考试,就完不成教育任务;学校不重视考试, 就会降低升学率和学校声誉。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 学生、老师、学校的价值评价标准倾向于如何得到一个更高的分数。学校一切以考试为中心,学校和教师以"教学--考试--升学率"为教学模式;学生以 "读书--考试--升学"为学习方法。"考分定成败"强调了文化课的成绩而忽视人的道德水平,忽视了学生的品格和道德修养,不利于基础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1]基于这样的功利性的教育模式,道德教育被长期漠视,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1.2基于传统道德教育的认识,道德教育过程中对教育主体的缺失
道德教育在应试教育的夹缝中,往往采用单一的灌输式、说教式的应试教育的方法, 把已有的规范教条式地传授给受教育者, 很难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受教育者获得道德知识的同时,他们难以有体验, 更何谈情感的激发与强化, 从而被动的接受,造成知行分离, 道德教育效率低下。众所周知,外化的知识只有通过内化才能转化成行为。道德教育也是一样,道德认识也只有通过受教育者的内化、判断和吸收才能转化为自己的道德认识,从而形成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完成真正的道德教育。主体体验和感知是产生情感的中介。失去了体验和感知这个中间环节, 道德需要就难以转化成道德情感, 因而也就难以有道德行为的践履。所以, 学生主体性是引发道德行为的内因和原动力。而作为传授道德知识的教育者是道德教育的外部因素,也就是说道德行为的引导者和帮助者。什么是体验? 胡塞尔在研究事物的"本质"概念时提到了体验。他认为每个人心中的纯粹的"心理世界"、"精神世界"都要经过自己的创造。既不能简单地接受外物的印象, 也不能简单地接受别人的"意见", 而必须经过自己的消化、理解、体验,才能成为自己的"内在的世界", 成为自己的"精神世界"。 [2]道德问题需要受教育者在教育和生活中感受、体悟, 仅仅通过说教式、灌输式的应试教育的模式只能让道德教育流于形式。
1.3教育的不协调性
狭义的教育仅仅指的是学校教育,而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往往被人忽视。即使是在一个大背景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也是互相孤立,不能得到协调。道德教育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教育模式,必须把家庭教育纳入道德教育范围,统筹协调。人的品格形成有三个关键时期:第一个关键时期是;3岁左右是人性格初步形成的时候所以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说法.0---6岁是人的情感形成的关键时期;第二关键时期:11---12岁左右,是人意志品格形成的关键时期;第三阶段:人的青春期是人生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时期。这三个阶段如果得到正确的教育引导,那他将来会是一个人格健全,心理品质健全的人。[3]在0~6岁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对孱弱,家庭素质教育的作用便显得更为重要。家庭素质教育的成与败,不仅影响到孩子的前程和未来,还决定着整个中华民族的强弱与存亡。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的成功为国家的发展助了一臂之力。家庭是永远的学校,良好的家庭教育是留给孩子最重要的遗产,做人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核心,孩子是父母的翻版, 父母是孩子最贴近的老师。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父母是孩子人生第一位老师, 他们的每句话,每个举动,每个眼神,甚至看不见的精神世界都会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社会是家庭和学校的扩大,社会道德风气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孩子道德水平的高低。学校教育与社会脱节, 学校注重用"高、大、全"式的英雄人物来进行引导, 往往推荐的道德是好的、理想的, 把真实的世界替换成一个概念里的世界, 从而建立一种理想主义的道德, 推崇一种理想主义的人格,最终难免造成道德教育上的病态。因此,在加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必须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功能。
1.4教育评价机制不完善
在学校道德教育中,道德教育的评价机制完全借鉴应试教育的评价体系,多以知识记忆、知识考查为主要途径。道德知识的记忆完全等同于道德教育,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完全被忽视。这是科学主义的膨胀在道德教育中的表现,其对学校道德教育的消极影响、对人的德性培养的无力是有目共睹的。道德教育和和应试教育中的考试完全不是同一概念,因此两种评价机制也有所区别。考试是一种应试教育的具体方法,是检验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必须经过考试来检验。而道德教育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情感、意志力和行为。道德教育的评价机制仅仅针对知识的考察是不全面的,更是不合理的。
学理性资源
“基础”课道德教育部分的内容是通过一些主要概念、重要观点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具体道德规范要求而有机组合成的框架体系来展示的。这些概念、观点和具体的道德规范要求看似通俗易懂,实则隐藏着深厚的学理性资源。这些学理性资源在教材中或阐而未祥,或作为一种理论背景隐而未现。这种状况使得任课教师在教材中看到的往往只是简单的概念、观点和一些具体的道德规范要求,而对概念、观点和规范背后深厚的学理知识“视而不见”。在教学中,他们传递给学生的也就只有“是什么”,“要怎样”,不去引导学生去思考和追问“为什么”。缺乏“为什么”支撑的“是什么”不但难以让具备一定理性思维的大学生产生情感认同和行为效仿,相反还会诱发大学生的内心抵触情绪,因为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需要一种建立在理性思维基础上的行为自觉。因此,有必要对“基础”课道德教育部分的主要概念、重要观点和知识的框架体系做一个学理性资源的探究。1.抓住道德教育的主要概念,以正确把握道德教育的内在涵义概念是道德理论体系结构的微观层面,“基础课”道德教育部分所涉及的主要概念有:道德、诚信、荣誉、集体主义、公共生活、私人生活、职业与职业道德、爱情与婚姻、恋爱道德与婚姻道德等。整个道德教育的内容就是以这些核心概念为基础而演绎的。这些概念在教材中都有一句话的定义,但由于教材本身的特点都没有深入的分析。如果教师仅停留在对定义结论的把握上,就容易使概念本身的鲜活性与丰富性丧失,就容易导致对整个道德教育内涵理解上的误差,因此,辨析这些概念对于从理论上正确把握道德教育的内涵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在此,略举几例以说明:如:“道德”。道德,无疑是道德教育最重要、最核心的范畴。教材的定义是:“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1](P90)这是高度凝练的一句话。理解道德的内在涵义可以从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从起源上看,道德是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是在社会关系和人类自我意识形成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关系是道德产生的客观条件,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客观需要。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当个体有了自我意识,能反思人与人交往的应然规则,形成了有关责任、义务、善恶等道德意识,当人们意识到自己作为社会成员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意识到自己与他人或集体的不同利益关系以及产生了调整利益矛盾的迫切需要时,道德才得以产生。因此,道德既有社会价值,也有个人价值,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个人自身发展的需要。第二,从本质上看,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它是以能动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引导和规范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实践精神”。第三,从实现方式上看,道德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作为对人的行为的规范,道德不同于法律,它不靠外在强制力来保障实现,而是借助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等更具潜在性的要素促使其实现。因而营造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就不是简单的道德规范的制定可以实现的。第四,从表现形式上看,道德可表现为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道德既可以表现为心理意识,即“善良动机”;也可表现为我们制定的具体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要求;也可表现为现实的行为活动,即“善良行为”。道德既是对人的思想意识的规范,也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道德既可表现为“德性”,也可表现为“德行”。当我们从这样几个角度把握了“道德”这一核心概念后,第四章的教学就有了一个坚实的学理基础。又如:“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这是一对相对应的概念,也是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里最重要的概念。根据教材的阐述,我们可以把“公共生活”理解为:人们在公共空间里发生的对他人和社会具有更为广泛和直接影响的,有着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的生活;私人生活指具有封闭性和隐蔽性的家庭生活和个人生活。这对概念分开很容易理解,但事实上,它们本身并不是一对能如此简单分开的概念。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公共生活领域和私人生活领域都在不断扩大,人们的私人意识和社会公共意识都在不断增强,二者的矛盾和冲突也不断增多。如,不少大学生把以追求个人自由为目标的私人意识完全隔离在公共意识之外,拒绝社会公共意识的评价。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注意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私人生活领域和公共生活领域的划界问题,看到两个领域的划分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认识到私人意识只有在充分尊重和理解公共意识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健康合理的发展。这一对概念是把握第五章教学的关键。再如:“爱情”。爱情是大学生非常感兴趣的一个话题,但他们并不清楚爱情的本质涵义,因而也存在许多错误的爱情观念。教材中说:“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1](P164)立足于爱情的定义来把握爱情的本质涵义,关键是要能回答大学生中对爱情的一些困惑。如:爱情为什么是“一对男女”的感情;爱情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做基础吗;爱情一定要追求“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结果吗?这是教学中无法回避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以学生讨论为基础来回答。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也是我们爱情婚姻观教学的保障。2.深刻领会教材阐而未详、隐而未现的观点,以增强对教材的深度理解和把握道德教育部分教材中阐而未详,隐而未现的论题很多,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教材仅阐述到荣辱观可以增强人们的道德荣誉感和道德判断力;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能够使社会成员自觉内化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至于荣辱观与道德荣誉感和道德判断力的关系;荣辱观为何以及如何影响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荣辱观与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之间的内在关系都没有详尽的论述。教师必须对这些阐而未详的观点做出详尽的解答,才能帮助学生真正明确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如:“如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教材仅用不到两版的篇幅概括了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的态度,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反对文化复古主义和。这一态度隐含的理论,如:个人与传统关系问题;精华与糟粕区分的理论标准问题;文化复古主义和的危害问题,教材均未做出解答,需要教师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做出理性分析。如:“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与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教材中虽论证了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也指出了社会公德是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手段,但没有解释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为何在今天如此突出强调社会公德建设。其实这一论题隐含着一个理论,即:社会公德建设的彰显与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是分不开的,是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的内在要求。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往,使得公共生活领域更为广阔,公共生活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公共秩序需要社会公德来维系。教师只有这样进行联系实际的解读,才能更好地理解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再如,“日常生活视域中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关系”,教材把公共生活、职业生活与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规范放在第五章和第六章里一并讲解,其目的就是为了突出日常生活视域中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关系。但教材在具体内容展开时,仍然是把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分开讲述的,这要求我们教师在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过程中,能够结合公共生活、职业生活与家庭生活的具体事例从道德与法律的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凸显道德与法律在日常生活视域中的相互关系。如,我们可以对拾金不昧、不当得利、公序良俗、诚实守信、见死不救、购物发票、赡养抚养等日常生活中的问题进行道德和法律的分析,在具体分析中加深对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关系的理解。3.完整把握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内在结构,以更好地理解道德教育的内在逻辑“基础课”道德教育部分所凸显的主题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完整地把握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内在结构。把握住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内在结构,也就把握住了这一板块理论展开的内在逻辑。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本结构是由核心、原则、基本规范、重点和三大生活领域的道德要求五大部分组成。具体说来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团结友善、敬业奉献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的具有一定内在逻辑的结构体系。基础课的道德教育就是围绕着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五个方面内容来展开的。教师不仅要从宏观上把握好这一逻辑结构,还要明了结构内部各要素的地位和作用,这样才能在教学中有的放矢、游刃有余。道德的核心,即道德的灵魂,它在道德体系结构中居支配和主导作用,“它决定并体现着社会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规定并制约着道德领域中的种种道德现象。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实质上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1](P103)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客观上要求以为人民服务为道德建设的核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呼吁以为人民服务为道德建设的核心。道德的原则问题是对道德中心问题即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之间关系问题的总的回答,它是调整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根本指导,它最集中地反映了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利益的根本要求,表现了道德的社会本质和人们行为的基本方向。我们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这就是说,集体利益相对于个人利益具有首要性和优先性。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从最基础、最重要的道德规范方面,对已有的社会主义道德内容的具体化。它通过“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个字简单明了地提出了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行为的具体要求。要理解这一基本规范的作用和意义,必须理解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指全体社会成员,包括了人民,而人民的范围要窄;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概念,人民所表达的往往是群体概念。2001年中央首次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形式针对公民的基本行为提出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具体规范要求,有利于每个公民的践行,有利于公民整体素质的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道德建设的三个着力点。所谓着力点,就是力的作用主要集中之点,指致力于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时重点着手之处。也就是说,我们抓住了这三个方面,有利于整个道德建设的顺利展开。要让这三个着力点发挥作用,在社会公德教育里,要看到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私人意识和公共生活规范意识都在扩张,极易产生矛盾,因此,如何保持二者之间的必要张力,以增强社会公共道德意识是我们教学的重点。在职业道德教育里,要透过就业的现象,看到职业的本质。在家庭美德教育里,要牢牢把住爱情与婚姻的本质,这样才能对各种错误的恋爱婚姻观进行批驳。总之,“基础课”道德教育内涵的丰厚的学理性资源,有助于师生道德认知水平的提高,这既是我们完成道德教育的教学任务的坚实基础,也是我们教师科研攻关的目标。
经验性资源
“基础”课道德教育的经验性资源,主要是指历史发展和人们现实交往的发展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所积累的传统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等各项丰富的、有助于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优秀的道德资源。这些优秀的道德资源往往通过现实生活中典型的道德人物的言行所展示的优良道德品质来体现。我们的道德教育应该充分发挥道德典范身上的优良道德品质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良好的示范性作用,以引导大学生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做一个真正的有道德的人。道德本身具有“实践精神”,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引导大学生过一种符合社会需要的德性生活。现实中,大学生的行为选择除了受其理性认知的影响外,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心理机制的影响力。影响大学生行为选择的心理机制主要有模仿和暗示。模仿是仿效别人的言行举止而引起的与之相类似的行为活动。暗示是用含蓄的、间接的方式对别人的心理与行为产生影响。大学生的年龄特征使他们不太喜欢别人教他们具体去怎么做,如果我们简单地用教材中的道德规范去要求学生,自然会引起其反感,但是,我们若采取历史和现实生活中鲜活的道德资源,让他们在感动之时,自然地接受道德典范的心理暗示,在生活中自觉、不自觉地模仿其行为,并把这种模仿慢慢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习与性成”,良好的品性随着这种习惯的养成也就自然而然地生存了。这样我们道德教育的目的也就实现了。这种教育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榜样示范法”。“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因此,我们在“基础”课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善于挖掘历史和现实中丰富的道德资源,借助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人物生动地展示出来,给我们以激励和示范,以引导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模仿道德人物的道德行为,并在这种模仿的过程中养成自己良好的道德品性。榜样示范法成功的关键在于榜样的选取。生活是丰富多彩、良莠并存的,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道德认知水平和辨识能力,我们在经验性资源的选取上,必须做到既要符合道德教育教学目的的要求,又要符合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具体说来应注意一下几点:第一,要崇高感人,有代表性。人性是向往美好和追求崇高的。大学生更是对人生价值的实现和自我的完善有着强烈的追求,他们向往崇高、渴望对自我的不断超越。道德典范人物身上崇高感人的事迹,往往成为了他们奋发向上的原动力。如:我们开展的向我校历史文化学院的英雄大学生李春华学习的活动,让我们看到了舍己救人的崇高;了解放弃公费读研究生的机会而去贵州山区志愿支教的大学生徐本禹,让我们看到了助人为乐的崇高;认识携带并无血缘关系的妹妹求学12年的洪战辉,让我们看到了道德责任的崇高;资助了183名贫困孩子的爱心大使丛飞,让我们知道了慈善的崇高,等等。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崇高感人事迹极易唤起同学们的道德情感认同。第二,要真实可信,有说服力。道德典范的事迹一定要具有真实性,只有真实的才有说服力。在当前我国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人们的道德观念本身呈现出复杂多变、善恶杂陈的特质,大学生的身心特征又决定了他们更容易怀疑我们的正面道德教育。这要求我们在道德教育经验资源的选取上,切不可不加调查证实,或者任意夸大其词。一旦学生发现我们的经验性资源与现实有出入,他们甚至可能会全盘否定我们的观点,从而使道德教育失效。为让学生更好地感受到真实性,我们在资料的选取上应多选身边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典型。发现熟悉的人、熟悉的事所蕴含的道德意义。第三,要源于生活,有可行性。道德典范人物的优秀事迹应该是与我们的实际生活相似的,这样,才有效仿的可能性。假若典范人物的所作所为与我们的实际生活距离很远,相差太大,以至于学生即使愿意按照榜样人物的做人方式去待人处世,也感觉自己没有能力去做,那么,这种榜样人物就不能起到榜样的作用。我们从2007年开始评选的年度道德模范包括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他们的事迹都是我们每天要做的事,只不过他们能把这些事做出了道德的境界,这就是我们应该学习,也能够学习的典范。英国学者斯迈尔斯在《品格的力量》中写道:“在光辉的榜样———人类的最优秀代表———的指引下,每个人不仅仅是无可非议的,而且在尽职尽责方面,必然使自己的品格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2](P11)人是天生的模仿者,我们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广泛挖掘优秀的道德资源,让优秀的品格通过优秀的人物的影响而广为扩散,以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法学教育 法律 职业道德教育
一、当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现状以及不足
(一)法学教学方面的不足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学陷入了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之中,而忽视了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缺少了一些对人类价值的终极关怀。在法学教育中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成为了主要任务,仅仅局限于解释概念、注释条文、抽象议论等等具有理论深度的分析,没有将培养学生秩序与正义等价值理念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有一些学校开设的司法道德、法律伦理或伦理学课程对法律职业伦理的一般机理和个性特色都没有进行研究和探讨,仅仅是局限于讲授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仅仅停留在教科书的“说教”层面。学校在很多方面只是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能的一种方式,而法律职业的道德方面的要求却被淡化甚至于遗忘。
(二)师资力量和教学方法存在不足
目前,在法律院校进行法律职业道德或者是法律职业伦理教学以及研究执教的老师,大多数都是法理学、诉讼法的老师、哲学学科中的伦理学老师。由于这些老师大多都属于某一固定的“专业”,绝大多数以理论知识见长,对法律的实际运用所知甚少,法学教师在知识结构上的弊端越来越多地被暴露出来。他们的教学方法停留在单一教学上,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只限于知识、概念以及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解释,在教学过程中没有无师生互动,无真实的道德体验,没有生气。
(三)国家司法考试的不足
作为“准入”法律职业的一道“门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有助于法律职业人员对于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但是不可过分地仰赖它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实际意义。因为法律职业作为一种现代性的道德实践,而不仅仅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活动。这种道德实践与司法考试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种道德实践仅仅通过“书面考试”的这样一种简单的方式是体现不出来的。
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设想
(一)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1.设置法律职业道德课程。伴随着全面展开的法律职业化,因此人们对于法律职业道德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想要实现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指导价值,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是其首要的任务。法律职业道德对于法律人的重要性决定了法学教育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必要性,法律的事业是社会的事业,法律的教育也应该是为社会培养服务人才的教育,而法律人才必须具备的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也必然迫使我们的法学教育需要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提上日程。
2.在法学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开设,要求在理性认识层面向学生传授抽象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过程,以及解决的问题能力。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并不是说仅仅开设几门课程就能够解决的问题。专业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求掌握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没有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无法成为专门人才。但是,仅仅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果没有职业道德来规范自身行为,同样也不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专业人才。
3.教师的素质要求上。长期以来教师在思想上形成了传授知识和理论,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的认识上,而忽视了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所以,首先,教师要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法学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其次,法学教师要起到一定的模范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帮助学生提高自己的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教师还要具备一定的实践教学素质的体悟和经验。
(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的选择
1.问题讨论法。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它有利于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热情和兴趣,使学生学习的主动权,积极思维,而且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对法律职业道德冲突和道德理论认知,促进他们形成敏锐的判断力和推理能力,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2.案例教学法。常用的法律教学方法是案例教学法,特别是在实体法以及程序法的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尽可能的让学生快速的进入假象的角色,然后用法律的头脑进行思考和判断。因为学生能够设身处地,身临其境的假象自己为其中的角色,显然学生就会对该角色产生真实的体验,了解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微妙关系。
3.模拟法。模拟法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的产物,能够培养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对各类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及综合运用的能力,能够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的工作能力,能够给学生提供独立分析思考和发挥其创造性思维能力的空间;教学内容的丰富性、教学形式的现场性、教学方法的灵活性以及教学过程的趣味性等有利于吸引学生学习的注意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涉及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是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内在要求之一。学校教育作为开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场所,应该充分利用现有教学中的优势,借鉴外部经验,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领域的实践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