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财务履职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对财务报告有严格的要求,报告设定的内容需要符合融资体系的要求。实践证明,财务报告质量在缓解融资约束中有重要的作用,公司的资产抵押能力越高则说明能筹集更多的外部资金。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对公司现有投资项目的边际价值有一定的要求,要掌握信息间的关系,根据投资风险,减少融资摩擦,进而缓解融资公司当前存在的问题。基于资产和信息不对称关系的特殊要求,在信息利用阶段,要进一步探析财务报告的抵押状况,对投资效率和投资不足等现象进行分析。
一、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投资效率的假设关系
公司投资效率和融资能力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首先对资金体系进行融合,在市场因素的影响下,内外部融资机制出现变动。针对现有融资机制的具体变化,要做好假定设计工作,按照设计比例进行操作,避免出现设计失误的现象。以下将对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投资效率的假设关系进行分析。
(一)非效率投资成因
公司投资效率主要取决于融资能力和意愿,考虑到投资机会的具体要求,需要对项目比例进行分析,按照边际价值的要求进行分析。由于外部资金提供者和信息管理者之间存在信息差错的现象,针对其特殊性,为了避免出现融资错误或者融资约束的现象,要按照投资形式要求对其进行分析,满足融资机制的整体要求。如果得不到足够的资金,则必然会导致投资不足,进而降低投资效率。此外公司投资是否有效率取决于投资意愿,针对道德风险的特殊性,在控制阶段,必须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有效的管理。
(二)财务报告质量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有效的财务报告对企业整体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首先考虑到已有财务体系的特殊要求,为了降低投资者的决策失误率,需要掌握相关性联系,按照具体选择要求进行设定。为了避免出现投资不足的现象,投资者要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分析,确定价格后,适当降低成本,从整体上提升融资能力。考虑到项目具体管理属性的变化,为了对投资意愿进行对比,必须以最大化目标为基础,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落实,按照具体契约要求实践。价格反馈对管理形式的落实有重要的作用,需要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优化投资决策,进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三)财务报告管理现状
财务报告质量比较高的公司表现出比较高的投资效率,基于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在实践阶段必须对投资不足或者抑制现状进行分析,针对上述问题,需要提出假设,财务报告质量比较高的公司投资能力不足,财务报告质量在不同资产抵押能力的公司中对投资效率的影响。根据提出的假设问题对具体报告进行审核,我国资本市场会存在信息特征不对称的现象,如果外部资本提供者在管理阶段出现信息不到位,回报率会比较低。公司如果因为融资能力不足,出现资金短缺或者投资不足的情况,资产抵押可以作为一种保障付诸实践。资产抵押本身作为有效的保证机制,能减少融资摩擦,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缓解当前工作现状。在整个管理阶段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由于抵押能力和融资能力存在联系,如果公司不能在短时间内进行债务融资,则必然会出现权益融资的现象。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了解企业的融资约束能力,对资产抵押和应用现状进行分析,掌握公司透明度的要求。在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要求下,为了缓解融资约束不足的现象,要按照投资比例对其进行分析。
二、相关变量分析
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投资效率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可以从现状入手,按照要求对其进行设定。以下将对相关变量进行分析。
(一)投资效率
投资效率在整个审核阶段有重要的作用,主要是用来特定公司的投资效率,基于其特殊性,要通过构建模型的方式建立投资模型,结合投资规模以及估计残差对其进行设定。考虑到特定变量的属性变化,为了避免投资过度的现象,需要对投资利用率进行比对,按照总资产要求进行评估。
(二)财务报告质量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有助于决策者的可靠信息,财务报告所纰漏的信息对投资者来说有重要的影响。会计盈余不仅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工具,同时也是管理者薪酬契约的基础所在。需要对盈余质量、盈余平滑度和稳健性等进行分析。按照指数要求对其进行设定,缓解单个指标存在的误差或者极端值影响。
1、应计质量
应计管理制度的优势比较明显,在线性分析过程中需要对利润进行计算,评估出最大经济值。考虑到利润值的属性变化,公司需要对现金流量进行比较,计算出利润后,按照公司发展前景要求,拟定合理的财务报告。
2、盈余平滑度
盈余平滑度指的是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盈余和真实收益间的差异,其具体指标直接对项目变化以及系数产生影响,考虑到平滑度的指标要求,掌握会计盈余的波动情况。考虑到财务信息可靠度和相关性的变化要求,可以通过建立模型的方式计算出盈余平滑度。
3、会计稳健性
会计稳健性指的是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具体要求,在实践阶段要对收益值进行确定,降低利润值。为了避免信息过度披露的现象,可以采用建立模型的方式进行设定,按照操纵性利润度以及会计稳健性要求进行落实。
4、财务报告系数
为了对各种度量的财务报告系数进行分析,要研究样本信息最大化。在实践阶段可以构建平均综合系数的财务报告,通过百分数赋予的形式对财务报告指数进行评估。通常来说,不同财务指标存在差异,可以按照百分位数值变化对财务报告进行审核。
(三)资产抵押能力
公司的业务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固定资产和存货资产的配置关系,资产抵押能力决定固定资产和存货可变价值。基于财务报告变化值的具体要求,需要对潜在内生性问题进行分析,财务报告质量和控制采用的是滞后性分析形式,要构建有效的检验模型,发挥模型设计的最大化作用。
三、财务报告质量对不同抵押能力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财务报告质量以及资产抵押能力的属性变化,在交互作用的影响下,要构建合理的模型,提前设定总样本,取中间值。公司资产抵押能力越低,财务报告质量对投资不足的影响则越大,按照融资约束力的变化,在实践过程中要对抵押能力进行评估。为了最大程度减少摩擦,必须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减少工资投资不足。对于投资样本而言,如果内部资源比较多,资产抵押能力的高低和投资过度存在一定的联系,可以发挥抵押机制的最大化作用,突出其整体优势。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越高,则说明公司投资不足或者存在投资过度的现象。考虑到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特殊要求,需要做好信息的传递工作,减少投资者和公司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考虑到投资者的具体要求,为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管理者的激励和监督能力,可以通过资金反馈的形式,最大程度减少冲突,避免出现投资不合理的现象。在抑制阶段,应计质量越高,说明企业存在投资过度的现象,反之亦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在不同资产抵押能力的公司中对投资效率影响存在差异,大体上来说,财务报告质量在资产抵押能力比较低的公司中对投资效率的影响较大,考虑到外部保障机制的属性变化,财务报告质量在资产抵押价值能力较低的公司中对投资不足的影响作用更明显,必须对其进行有效评估。
四、结束语
公司管理者在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的阶段,生成自动财务报告体系,考虑到资产体系的属性变化,要提升具体管理透明度,降低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投资风险。对于重资产的管理指标而言,降低投资者对公司股票进行定价是关键所在,能强化公司股票流动性,减少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1]李青原,罗婉.财务报表重述与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05(12):48-58
[2]宇文晶,王振山,李丽.财务报告质量、债务期限结构与过度投资分析――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6,01(01):46-54
[3]周松.财务报告质量能够提高企业投资效率吗?――来自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N].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6,04(12):76-87
【关键词】 独立董事; 履职评价; 履职行为; 履职效果; 沃尔评分法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是独立董事产生最直接的动因。监管机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是形成有效制衡力量,限制控制性股东权力,进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然而,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实施十余年来,大量事实和理论研究证明,独立董事并未发挥预期的作用。该怎样破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困局,本文试图从独立董事履职评价角度寻找突破。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必要性
证监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意见》中还明确提出了独立董事在拥有普通董事的职权之外还拥有一些特别职权以保障其作用的发挥。上市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也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态度等方面对独立董事提出要求。但是,问题在于,如何确保独立董事尽心尽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呢?他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对公司进行调查?为什么要代表全体股东或者一部分股东谋取利益?公司的发展与他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不是靠独立董事的社会声誉来保证就能得到解决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问题的解决决定了独立董事制度作用的发挥。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发展,委托关系普遍存在于上市公司当中。根据经典的委托理论,只要存在委托关系,即委托人与人之间信息分布不对称和目标不一致,就需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而对人的业绩评价是设计激励约束机制的一个基础环节。“业绩评价标准不仅影响到激励机制的构建,而且影响到激励机制所带来的后果,影响资源配置”(支晓强,2000)。作为公司人的独立董事,受全体股东的委托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责任,责任的履行如果脱离了考评约束,独立董事也只能成为看上去很美的“花瓶董事”而失去本身存在的价值。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现状
独立董事制度是一种发端于西方成熟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西方市场目前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估按照评估主体划分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来自公司内部的考评,由公司按照一定标准制定评估指标,对董事会包括每个董事和独立董事业绩进行评价。但是事实上,这种考评并未真正全面实施并发挥效力。Neal(1995)调查美国32个行业36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长发现,公司对董事的业绩评估非常不正式,不少公司事实上“根本没有”对董事业绩进行评估。另一种是来自社会独立机构的评估。如美国标准普尔评价系统对外部董事的职能和独立性的评价;欧洲戴米诺的评价系统对独立董事的评价;亚洲里昂证券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对董事会行为的评价等。
国内的董事会评价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独立董事的评价尚未引起上市公司的重视。2006年,中国网通制定了《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绩效评估办法》,并实施了董事年度绩效评估,从履职情况、参与董事会工作程度、客观公正性、团队合作及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方面采用董事互评方式对董事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欠佳三个等级。但是评估指标概念模糊,等级之间界限欠清晰,评估缺少客观性,导致最终评估结果粗略,价值不高。目前上市公司定期公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这是一种自我评价方式,但自我评价缺少客观公正性,从述职报告内容上看,评价项目并不完整。
从社会评价来看,2004年北京连城国际研究咨询集团和《董事会》杂志联合推出了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综合价值排名体系,体系中包括了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考核。谢永珍(2003)和李斌、张耀南(2004)从独立董事的规模、独立性、职权行使和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评价。上述评价大都是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整体情况的评价,侧重于对制度设计上的考量,并不涉及对独立董事个人履职情况的考评。
上述现状表明,当前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研究和实践还相当薄弱,急需理论探索和实践检验。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解析
(一)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
在现代股份制公司中,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三者之间存在着两层委托关系,其一存在于股东与董事之间,其二存在于董事与经理之间。就股东与董事之间委托关系的本质而言,董事作为股东的人,应当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置极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突出,一些大股东通过操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另外,国有股权主体虚置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导致作为人的经理层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股东的控制和监督,使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这种内部人控制现象不仅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甚至大股东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护。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角色定位
传统的认识是,独立董事应该至少具备以下三种角色定位:其一,降低执行董事和管理层合谋的可能性,并作为专职的调停人和监督人有效地降低管理层对剩余要求人权益的侵害,从而解决企业中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这就是监督者角色;其二,独立董事利用自身丰富的商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帮助企业经理层解决经营上的难题,构建重要的商业战略,这就是战略指导者角色;其三,独立董事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充当资源提供者角色。
但是,因为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除报酬之外的其他利益关系,所以既要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要寄希望于独立董事充当战略指导者和资源提供者角色,让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出谋划策甚至贡献力量,这两者本身就存在矛盾。从这个角度而言,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应该强化监督者角色而弱化战略指导者和资源提供者角色。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主要是监督者的独立董事,其职责应该有三个方面:第一,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上述委托理论的分析,独立董事应该成为中小股东的人,在董事会结构中体现中小股东的立场,制约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抵制内部人控制。独立董事超脱于公司利益之外的独立性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其能够比其他董事更好地承担起判断公司事务、抵制内部人控制这一任务。第三,提高公司决策质量。审查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就公司战略、人员任免聘用、管理层的业绩发表意见,以避免错误决策,并在公司经营异常或违规时进行信息披露等。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指标设计
基于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分析,本着逻辑性、现实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本文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设计了包括个人情况、履职行为、履职效果、社会评价在内的四大类指标,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
(一)个人情况指标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保障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根本,是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和灵魂;独立董事的个人品质是影响其职责履行的主观因素;独立董事本身具备的专业能力是其履行职责的客观条件。因此,评价独立董事个人情况的指标包括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个人品质和任职能力三个方向。
(二)履职行为指标
履职行为是独立董事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是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方式体现。独立董事通过在专业委员会任职、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借款担保、大额资金往来、重大投资、利润分配、企业并购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来体现自身存在的价值。因此,评价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的指标包括独立董事的职权行使和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的发挥两个方向。
(三)履职效果指标
独立董事的履职效果直观地体现在公司的财务数据中。独立董事通过执行其监督职责,引导公司采取正确的战略、执行科学完善的内部业务流程,从而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因此,评价独立董事履职效果的指标以财务指标为主,主要有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东利益维护情况、财务报告质量三个方向。
(四)社会评价指标
独立董事是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人,作为股东的“耳目”履行监督者角色,这要求股东对独立董事进行考评。同时,独立董事还提供战略指导和服务,势必要求企业管理层对独立董事进行考评。因此,社会评价指标主要有股东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满意程度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满意程度两个方向。
以上四大类指标十个评价方向的具体指标选择如表1所示。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体系构建
在运用上述指标对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时,可以按照总分为100分进行评分,根据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影响程度、反映程度以及指标的公信度对各指标赋予分值。评分时,对定性指标,以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划分等级(审计意见类型根据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划分等级),并赋予每个等级相应的分值,如100、80、60、40,根据每个定性指标实际得分乘以各指标分值所占总分值比重,换算出各指标实际得分。对于定量指标,借鉴沃尔评分法的思想,与行业比率进行对比换算,计算标准评分和调整分,得到相应指标实际得分。最后将所有定性和定量指标得分汇总,得到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最终评分。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对某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如表2所示。
从四类指标的重要性来讲,独立董事履职行为是发挥作用的根本途径,而履职行为会带来良好的履职效果期望,但由于履职效果指标还受其他多种因素影响,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履职行为应该比履职效果赋予更多的标准评分。社会评价有其存在的意义,但评价主体由于信息不对称或出于自利的选择,有可能作出并不准确的判断,所以赋予分值相对较低。而独立董事个人情况是履职的基础,受证监会约束和上市公司选择,主观性并不强,不能赋予重要的评分权重。依据这一排序,表2对四类指标分别赋予40、25、20、15的分值。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定性指标的每一个评价等级要有严格清晰的划分标准,社会评价部分应该通过具有一定统计意义的调研得出等级,力求形成更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对定量指标而言,各指标的“标准评分”和“标准比率”的确定必须以行业平均数为基础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修正,行业最优和最高评分也应该及时根据情况调整,才能取得较为理想的评价效果。
从评价主体来看,无论是现行的自评方式,还是由股东或董事会中的薪酬委员负责考评,都很难保证评价的独立客观性,导致考评的实际权力仍掌握在大股东或“内部人”手中。只有保证独立性,评价结果才具有实际意义并发挥约束作用。所以,可以参考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估公司等行业中介评价机构的设置办法,成立类似的独立董事中介评价体系,承担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并出具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报告,提供给上市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以此激励和约束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斌,张耀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数设置[J].世界经济,2004(10):66-72.
民生银行监事会的工作思路与职能定位经历了三个阶段。围绕银行整体战略和发展情况,目前确立了“一个履行、两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即“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服务银行整体发展、服务银行战略落实”。立足于监督与服务并重,突出注重实效的监督思路,将孤立、形式上的监督,转变为综合的、实质上的监督,寓监督于服务中的模式,给民生银行监事会监督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例如,从2012年开始,民生银行监事会将监督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组织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进行评估。
为提升履职能力,民生银行重视健全高效的组织机构。
民生银行监事会认识到,随着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监事会各项工作的深入,对监事自身的执业操守、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首先要选任高素质、高水平的监事。公司现任监事均为各自领域的专家或资深高管人员,外部监事专业化、专家化,监事会主席专职化,为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重要的人员和组织保障。据悉,第六届监事会由8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监事3名、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3名,设专职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其中,股东监事均为股东公司推选的总裁、监事长等高管人员;职工监事为银行资深高管人员;外部监事均是财务会计领域的资深人士和专家。
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履行监事会对经营活动及治理管控的各项监督职能;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监事选任、评价以及对董事高管的履职监督等方面工作。监事会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监事会办公室,并根据监事会职责设置监督检查、履职评价、政策研究三个处室,配备了十余名工作人员,负责协助监事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监事会的费用由监事会提出方案,报经总行财务预算部门统一安排,纳入全行统一管理。预算年度内,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可根据总行财务管理规定列支相关费用,对于计划外的大规模的专项履职活动,其费用要在事前单独报监事会和管理层审批。
完善监事会运作机制方面,民生银行同样做了大力探索。
该行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公司治理标准化建设项目,明确界定“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通过制定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进行调整和细化,使各项监督工作有的放矢、重点突出,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议事效率和监督水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监事会在监督工作过程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采取多种方式对董事、高管履职行为和银行经营管理重点、热点、敏感问题进行监督,包括调阅资料、审阅报告、问卷调查等日常监测,以及组织现场检查、调查、调研、审计和评估等监督活动,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监事会通过组织开展关于银行财务管理、业务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检查、调查,深入了解了银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状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重视,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与促进效果。
该行通过会议和其它形式,丰富监事会的工作内容,提高监事会的议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主动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管理层重要会议,监督会议议程和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及科学性,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会议议事和监督职能。同时,通过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方法、流程,继续加强对监事履职的考核和评价工作,促进监事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监事会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值得一提的还有对董事的履职评价。监事会根据履职监督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为每位董事建立履职档案,半年度对董事履职作出中期总结,并根据情况向董事会或个别董事发出提示函。如对于个别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发表意见较少,个别独立董事到银行工作时间不足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和个别董事发出提示函,提示其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更加关注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情况,更好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并将其纳入监事会对董事年度履职监督评价的范围。年度末,采取主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董事年度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评价总分100分)。在以董事履职档案为基础的客观评价(权重70%)中加重对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审议会议议案和发言情况以及参加调研、课题研究等内容的评价力度,同时,细化主观评价(权重30%)中董事自评、互评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主、客观结合与量化评价,对董事年度履职情况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提高了监事会履职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关键词:中央银行;绩效审计;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6)-0093-04
人民银行自1998年设立内审机构开展工作以来,为人民银行的内部管理和内部监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有的审计模式作为一项事后监督和补救手段,难以充分满足对事前或事中的监督需求,为此,总行对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转型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近日,人行哈密中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风险导向审计、绩效审计等审计新模式,创新内审工作方法,调整内审工作思路,开展了对所辖某县支行领导班子履职绩效审计,通过绩效审计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本文结合实践就如何推进基层央行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建设进行相关分析。
一、绩效审计开展情况
2010年,总行提出了内审转型与发展三年规划,初步确定了转型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目标是:由传统的财务、业务合规性审计,向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以及绩效审计转变。不断加强和改进内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方法手段,推进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进一步深化发展。同时,2010年也是西安分行内审工作转型的“破冰”之年,相继开展了征信绩效审计、风险导向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据此,2011年5月,人行哈密中支积极开展对辖区某县支行领导班子任期履行职责情况的绩效审计。此次审计,是哈密中支由传统的合规性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型的大胆尝试,是创新审计方式、拓展审计思路、探索开展县支行领导班子履职绩效审计的一种创新。针对履职绩效审计涉及的内容及数据,在审计报告中大量引入数据、指标、图表;对绩效评价、问题定性、原因分析和改进建议均注重从监督管理效能的视角出发,侧重评价与测评。同时,强化审计结果转化,针对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及合规性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促使该县支行领导班子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在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上狠下功夫,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措施和途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二、绩效审计评价指标
在开展县支行领导班子履职绩效审计中,中支结合基层央行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把开展绩效审计的立足点、着力点与完善内部控制和提高管理效能相结合,围绕基层央行领导班子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开展审计。一是在内容上按“管理+绩效”的思路来改进履职审计,坚持体现审计全面性,树立内部控制视角,引入绩效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履职能力和效果。二是以效率、效能和效果评估为重心,研究制定审计方案。从政策传达贯彻、组织监督管理、内部控制、业务管理和考核评比五个方面设置38项评价指标,并以权重突出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和业务运行效率、金融监管效果等方面,以此编制《县支行各项业务绩效审计评价表》。设置标准分值、权重,绩效等级评定采取百分制,根据评价内容的综合得分将绩效等级设定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绩效等级评定为A(优秀);80至89分(含)的,评定为B(良好);60至79分(含)的,评定为C(一般);60分(含)以下的,评定为D(差)。使绩效审计评价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客观。三是准确把握绩效审计内涵,逐步推进。把握“绩”与“效”的有机统一,确立有“效”才是“绩”的理念。明确绩效审计是对县支行领导班子履职责任的评价,审计目标应放在促进高效履职方面,统筹考虑内控机制建设与绩效机制建设,促使二者有机结合。总体上围绕政策传达效率、金融稳定效果、金融服务效益三个方面构建指标框架,具体指标及占比如下:
(一)绝对指标综合测评
在《县支行各项业务绩效审计评价表》中,设置的评价项目有五项指标,内容及占比分别是政策传达贯彻5%、组织管理15%、内部控制30%、业务管理40%、考核评比10%,其他细项都是围绕这五项内容展开的具体分项。
(二)相对指标综合测评
上图三项指标,是根据38项相对指标内容及性质的不同,总结归纳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项指标,为领导班子履职绩效审计综合评价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领导干部岗位满意度考核评价
通过审计调查问卷,对县支行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方针政策和上级行规章制度情况、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情况、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情况。以及对工作作风、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方面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出领导班子的履职水平及工作业绩。
(四)内控建设及运行考核评价
在内部控制绝对指标中,中支又将16项具体指标内容归类划分为内控环境建设、内控制度建设、内控运行效果占比权重,更加概括、清晰地反映出内部控制建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更加具体的反映出内控机制运行效果。
(五)组织管理效率、效果考核评价
通过以上四项绝对指标,从两个方面考核县支行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内部监督部门及主管领导监督检查情况;二是上级行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业务管理考核评价
以上十一项绝对指标反映的是会计、财务、国库、发行等方面在业务操作中是否合规、准确、及时。
三、目前绩效审计中的难点与不足
一、近年来九江中支开展绩效审计的实践与效果
1.对县支行履职情况的绩效审计。主要是把“县支行履职”整体当作绩效评价的主体,从“安全性”、“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做法:一是以“安全性”为核心。选定“发行、会计和国库内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发行基金管理”、“计算机管理”和“金融稳定”等与央行业务安全密切相关的六个方面进行安全性评价。安全性分值权重占比50%。二是以“效率性”为重点。人民银行的效率着重体现在管理与服务职能上,为此,选定“窗口指导”、“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稳定”三个反映地方金融经济效率的指标,选定“支付结算”和“国库业务”两个反映央行服务水平的指标,选定“征信管理”、“贷款卡管理”、“金融统计”、“人民币管理”、“外汇管理”和“反洗钱”等六个反映央行管理能力的指标进行“效率性”绩效评价。效率性分值权重占比30%。三是以“经济性”为补充。人民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在总体费用“恒定”的条件下,追求业务活动能耗最小化,是各级人民银行关注的问题,经济性作为绩效审计的标准是必要的。选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较能反映央行的经济性。四是以“效果性”为导向。对“效果性”的定义是指人民银行的履职效果。选定“项目推广”、“经验材料转发与交流”、“论文交流”和“获上级行荣誉”四个指标,旨在通过绩效审计引导员工不断创新和争先创优。
2.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的绩效审计。选择“财务资金”作为探索绩效审计的突破口,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0年各级行节电20%、节水20%、人均能耗降低20%以上。主要做法:选定了弹性较大有压缩空间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及工会经费等6种可塑性费用作为审计评价对象。按“3E”原则确定审计标准,即以表格的形式将上述6个账户设置相应的应得分值、审计标准、评价标准以及审计方法,共列出了14种审计标准、评价标准和审计方法,按账户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关联度分别设计分值。在现场审计过程中,注重查阅原始凭证,剔除调账因素,确保审计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3.九江中支开展绩效审计的效果。通过对县支行履职情况和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绩效审计的实践,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效果。一是审计观念得到转变;二是审计标准得到转变;三是促使工作目标的实现;四是推动了单位间的绩效竞争。
二、基层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面临的问题
绩效审计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对绩效审计的认识不够。绩效审计在人民银行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各项建设基本是空白。基层人行内审人员多数对绩效审计概念认识模糊,至于它的实际内容是什么、具体该如何操作,还知之甚少。人民银行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效率应包括:对内的内部管理效率、对外的业务处理效率、执行货币政策效率和行政审批效率。
2.绩效审计缺乏衡量标准。基层人行的绩效审计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缺乏系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容易造成绩效评价无据可依。因此,评价标准是绩效审计能否深入有效进行的关键因素。
3.审计方法和方式落后。目前,在人行业务普遍采用计算机处理的情况下,内审部门仍以传统的现场检查为主,审计手段仍局限于查账、翻传票等老路子,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数据的分析等一系列审计作业全部通过手工完成,时效性差,与金融电子化的日益发展相比落后较远。
4.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基层人行审计部门人手少、任务重,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探索中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县支行履职情况和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的绩效审计,我们积累了不少经验,认为人民银行绩效审计需要有一个不断实践与完善的过程,需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绩效审计作为当今政府审计的一个发展方向,内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央行每个职工大致了解绩效审计的原理和基本知识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得绩效审计开展起来得心应手。与此同时,提高大家对绩效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完善标准,科学评价。目前,央行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尚不成熟,加之审计人员的主观理解和判断上的差异,可能会选择不同的评价标准,得出的审计结论存在差异,从而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比如,“固定资产管理”、“窗口指导”、“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稳定”等,是要经过几年或更长时间才能体现效益的,所以对这些工作的审计标准和评价要注意把握多年效益的累加,使长期性与每年使用效益的短期性结合起来,绩效评价才能客观。因此,要不断进行审计实践、摸索和总结,丰富、修订和完善审计标准和评价指标,使之更为科学、灵活,形成更有效的绩效审计评价准则。
3.注重培养,提高素质。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信息为基础的活动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工程、行为决策以及现代审计技术方法等方面专业价值在其中占据核心地位,但从现状看,基层人民银行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分析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审计人员只具备财经、审计方面的知识远远不能胜任。应当学习和掌握国际内部审计准则,鼓励内审干部参加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培训,进一步促进以职业化、专家型为目标的央行内审干部队伍建设,以尽快解决审计人才紧缺和质量不高的问题。
年是深化水务公司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按照区国资委、集团公司监事会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任务,建立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突出监督检点,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了公司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和企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建立完善监事工作机制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印发了公司监事会年工作要点、出台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成立公司监事会办公室,落实3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逐步规范了监事会日常工作活动。全年共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4次,安排布置了监事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报了公司财务审计情况,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审查了供水安装程序,研讨了自来水水损率等。
二、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一)建立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档案。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了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档案。
(二)加强工程及重点部位监管。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及经营管理职能,监事会对用户自来水安装流程、水厂管网漏损率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取证,并形成监事会检查意见,向行政提出建议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对项目招标、工程验收、大宗物资采购等监事会均派员参加,加强监管约束,促使遵纪守法,以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证实施。监事会列席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特别是对公司“三重一大”重大事项等重要会议加强监督,积极防范各类风险,促使公司依法经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监事工作资料,提高监事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市国资委、集团公司监事会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完善监事会检查工作底稿、检查取证记录,按时上报监事会基本情况报表。加强与集团公司、兄弟单位的日常工作交流,参加了市国资委举办的监事工作培训,努力提高监事工作水平,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积极开展监事会专项检查活动
(一)开展经营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年6月至年5月整合以来经营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报告集团公司,反馈公司行政,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在各级行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配合下,一年来,我能紧紧围绕省行24项履职要求,着重在业务经营、窗口建设、基础管理和财务核算上下功夫,团结和带领全体同仁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本人的主要履职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会议精神狠抓会计内控建设
作为副行长兼会计主管,我的压力很大。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行的基础管理较差,内部控制力弱的的问题,我行于年初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认真查找了我行会计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制定了提高我行会计内控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作为会计出纳部的负责人,我把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和履职工作的切入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以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内控管理尽职指引》和在年初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上签订的责任书的落实为契机,把各部室的负责人、临柜柜员、内勤主任、监管员以及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纳入会计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体考核,让会计内控管理关系更清晰,内控管理层次得到显著提升。
2、坚持按月组织开展监管检查工作,促进会计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会计监管是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操作风险的重要防线。尽管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我还是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每月对营业部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方案、有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对责任人有处理。
从已经结束前十个月的检查监管情况来看,累计查出问题37个次,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或改善,处理或建议处理责任人2人次,其中扣发考核性工资4人次,扣款金额400元。我始终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监管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认真细致的监管,我行的会计内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
3、坚持突击轮岗带班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控系统的监督作用。一是能促使各岗都能熟悉掌握不同岗位的业务操作,提高操作技能,另一方面让柜员自己互查,在离岗交接时显现隐性问题,创新防范风险的手段。我每月会不定期突击要求员工临时休假,然后自己临柜代班。/fanwen.chazidian.com) 今年来我已经累计代班23天,涉及柜面所有岗位。通过岗位轮换和全日制代班,已发现纠正涉及印鉴管理、借据管理、账簿记载、档案归档等方面共12处问题。通过调看监控录像观察临柜人员的操作程序是否合规,每周调看监控工作的加强和持续,直接促进了我行临柜人员工作效率的提高,规避了操作风险,更重要的是对会计人员产生了一种持续、强大的监督和威慑作用。
4、注重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副行长兼会计主管履职到位与否,是会计内控好坏的关键一环。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副行长兼会计主管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分析内控形式,学习新的文件精神,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会带训,不断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履职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创建文明规范窗口
今年以来,我一直将内塑队伍素质,外树窗口形象,创建行业品牌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表现为:
一是建立奖惩制度,树立积极的农发行新风。
开展创建行业品牌活动以来,我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形成严格的奖罚制度。创新出台《营业窗口文明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设立“周服务之星”、“月文明之星”、“季规范之星”、“业务精英奖”等,对客户口碑好、业务技能强、服务质量高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二是发挥窗口作用,全员倡导职业文明。
在窗口环境建设上切实做到“形象统一规范”、“设备使用正常”、“环境整洁宜人”、“服务设施到位”、“宣传醒目规范”;(述职报告 fanwen.chazidian.com)在礼仪形象中严格执行“着装统一规范”、“形象整洁大方”、“行动文明得体”;要求员工贯彻执行“三好一提高”,即:服务好、态度好、业务好,提高办事效率的服务宗旨,还要做到“六声”,即: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咨询有答声、求助有请声、不足有歉声、合作有谢声;做好“五心”,即:服务态度要“热心”、接待客户要“诚心”、言谈举止要“虚心”、宣传解释要“耐心”、关心他人要“真心”的服务承诺,切实将职业文明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晨会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出色完成。
第一条为了促进保险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实现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下简称财务负责人),是指保险公司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企业价值管理活动的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设立财务负责人职位。
保险公司任命财务负责人,应当在任命前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拟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未经核准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
第四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责,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保险公司章程和职业准则。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财务负责人的任职和履职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任职资格管理
第六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具有诚信勤勉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具备履行职务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担任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
(三)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四)具有国内外会计、财务、投资或者精算等相关领域的合法专业资格,或者具有国内会计或者审计系列高级职称;
(五)熟悉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在会计、精算、投资或者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
(六)对保险业的经营规律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七)能够熟练使用中文进行工作;
(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财会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豁免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并可以适当放宽从事金融工作或者经济工作的年限。
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并且在金融机构担任5年以上管理职务的,可以豁免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有《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或者有中国保监会规定不适宜担任财务负责人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
曾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论其申请核准任职资格时是否超过《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或者中国保监会其他规定中规定的禁入年限,均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保险公司任命财务负责人,应当在任命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有关电子文档:
(一)董事会拟任命财务负责人的决议;
(二)拟任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书;
(三)《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四)拟任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有护照的应当同时提供护照复印件;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的证明;
(六)离职时进行离任审计的,提交离任审计报告,没有进行离任审计的,由原任职单位作出未进行离任审计的说明,不能提交上述资料的,由拟任财务负责人作出书面说明;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开业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取得开业核准文件之后1个月以内,按照前款规定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拟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十条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中国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决定核准的,颁发任职资格核准文件;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中国保监会对任职资格核准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可以包括下列方式:
(一)审查任职申请材料;
(二)对拟任财务负责人进行任职考察谈话;
(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任职考察谈话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了解拟任财务负责人对保险业经营规律的认识,对拟任职企业内外部环境的认识;
(二)对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掌握情况;
(三)对担任财务负责人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提示;
(四)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考察或者提示的其他内容。
任职考察谈话应当作成书面记录,由考察人和拟任财务负责人双方签字。
第十三条中国保监会可以向拟任财务负责人原任职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征询意见,了解拟任财务负责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财务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拟再担任财务负责人的,应当重新核准任职资格:
(一)因辞职、被免职或者被撤职等原因离职的;
(二)受到责令予以撤换的行政处罚的;
(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第三章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六条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其报酬事项,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财务负责人的履职行为进行持续评估和定期考核,及时更换不能胜任的财务负责人。
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和维护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负责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调度、收益分配、经营绩效评估等;
(三)负责或者参与风险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
(四)参与战略规划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
(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审核、签署对外披露的有关数据和报告;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以及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工作。
保险公司应当规定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财务负责人就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应当注意问题等事项的汇报。
第十九条财务负责人在签署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等文件之前,应当向保险公司负责精算、投资以及风险管理等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征询意见。
第二十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务负责人应当依据其职责,及时向董事会、总经理或者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纠正建议;董事会、总经理没有采取措施纠正的,财务负责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有权拒绝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一)经营活动或者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违反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规定的;
(二)严重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
(三)保险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侵犯保险公司合法权益,给保险公司经营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第二十一条财务负责人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保险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进行非法干预,不得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保险公司应当规定财务负责人有权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董事会会议。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任命财务负责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情况特殊需要指定临时财务负责人的,临时任职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保险公司任命临时财务负责人,应当在作出任职或者免职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临时财务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更换:
(一)有本规定禁止担任财务负责人情形的;
(二)中国保监会规定不适宜行使财务负责人职责的。
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并可以视情形责令限期整改:
(一)没有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财务负责人职责和权利的;
(二)公司治理结构或者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财务负责人难以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的;
(三)有证据证明财务负责人违背本规定中规定的职责,或者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可能给保险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危害的;
(四)保险公司在财务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可能给保险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危害的;
(五)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提示风险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财务负责人因辞职、被免职或者被撤职等原因离职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做出批准辞职或者免职、撤职等决定的同时,将决定文件抄报中国保监会,并同时提交对财务负责人免职或者撤职的原因说明。
第二十五条财务负责人应当持续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参加中国保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
关键词:财务总监 选拔 管理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发源于二战后的西方国家,在我国试行已有20多年。实践证明,这是强化内部监督、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企业内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现代企业中,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参与企业经营活动,掌握第一手实时信息,保证了监督工作的经常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通过参加企业的有关会议,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通过联签制度,掌握监管的主动权,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倾向、化解风险、规范运行。
二、目前财务总监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财务总监的职责定位不够明确。有些单位将财务总监与财务部门负责人混为一谈,职责不清。
(2)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难以衡量和评价。如果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可能会出现弄虚作假、会计信息失真。
(3)财务总监制度建设不完善。财务总监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还未出台,各地在具体操作与管理等方面还处于探索试行状态。
(4)财务总监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部分财务总监专业素质、业务技能参差不齐,知识陈旧,对政策、法规研究不透,未能起到专业队伍带头人的作用。
三、掌握标准,认真做好财务总监的考察、选拔工作
好的制度能否有效贯彻执行,关键在于能否“选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笔者认为,选拔财务总监应充分考虑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2)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敢于负责。
(3)具有扎实的财务、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熟悉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并购重组等方而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接受新知识的学习能力。
(5)熟悉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实际财务会计工作经验丰富;
(6)富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善于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建议。
四、赋予财务总监相应的职责、权限,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
(一)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包括
(1)参加被委派企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了解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违反国家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事项提出否决意见;
(2)监控企业的日常财务会计活动;
(3)对经批准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审核并与总经理联签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5)对企业的大额资金调拨、合同签订、材料采购、大型资产购置等涉及资金支付事项,以及投资、担保、贷款、发行债券、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事项,在委派方授权范围内,与总经理执行联合签署,相互制衡。
(6)委派方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总监在行使职权的同时,必须对下列事项承担相应责任
(1)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信息失真;
(2)参与拟订的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3)应发现而未能发现、或已经发现但未予制止、未报告被委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切实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管理
加强对财务总监队伍的管理,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用制度约束其行为,对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促使财务总监认真履行职责,防止越权违规、职权滥用,树立财务总监良好形象,纯洁队伍,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经济独立。财务总监的工资、福利等应由委派单位支付,财务总监不得接受被委派企业的任何报酬、馈赠及福利待遇。
(2)适时报告。财务总监必须将企业的重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支付以及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报告集团总部。情况正常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总部作例行汇报;情况不正常、事项重大、处境危急时,应立即报告。对重大事项失察漏报,必须追究财务总监的失职责任。
(3)检查考核与奖惩。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专项调查等方法,了解财务总监履职情况,并将此作为对财务总监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4)培训与教育。委派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委派财务总监进行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履职水平。
(5)离任审计与监督。财务总监任期届满或因需发生工作调整变动,应向委派单位报告被委派企业概况、财务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和处理建议,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委派单位应开展离任、离职审计,并将审计评价的结果作为以后对其是否任用、提拔的重要参考。
(6)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作为、表现突出业务精、廉洁奉公守纪律、协调公关化风险的优秀财务总监,可采取奖金、荣誉、期权、晋升职务、提拔重用等激励手段,促进其不断施展才智。
(7)人文关怀。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部还应切实保障财务总监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提高其精神上的归属感。
(8)轮换与撤离。可借鉴“强制休假制度”,对财务总监实行“不定期”轮岗,为后任检查前任的错弊提供机会,如发现有重大过失或舞弊行为,应在短期内限制其所从事的财务总监工作,挽回损失。对不合格、不称职的财务总监,则应采取辞退、解聘等果断措施,以挽回影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