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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第三方理财;问题;盈利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一、我国第三方理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方理财机构自2005年登陆我国大陆以来已有九年的发展历史,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能够发展起来的也不过是诺亚财富、好买基金、耶鲁财富等以高端客户为服务对象的企业。究其原因,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首先,缺少明确的针对性法规。如今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人均资产存量和可支配资金都在不断增加,人们的理财意识逐渐增强对理财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一些敏感的金融界业人士也抓住此次机会,尝试开办中小型第三方理财机构。由于第三方理财的产品涉及基金、信托、私募等多个种类,而除了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覆盖到公募基金销售这一块外其他产品均处于真空状态。由此造成的监管缺失,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当人们不愿意将手中的资金交给这类企业的时候就造成了企业的先后倒闭。另一方面,缺少明确的针对性法规也使得第三方理财机构从业人员的正当权益难以保证,对行业发展非常不利。
其次,行业进入门槛低,乱象频现。目前,这个行业的门槛准入不高,对于那些只提供咨询服务或会员制服务的公司,只要手中有客户资源和注册资金一两百万都可以成立第三方理财公司,只要能把产品卖出去就可以赚到钱。换句话说,只需完成工商注册即可开展业务。因此,业内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其中一些不良竞争也造成了“飞单”“返佣”等问题,对理财顾问的服务心态造成了冲击。第三方理财机构与金融机构相比,其优势之一就是更加为客户的利益着想,而一旦其服务心态发生改变将更难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竞争。
第三,理财观念淡薄,理财市场不成熟。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人们面临子女未来教育、养老、疾病等问题,手中需要持有相当数量的资金。长久以来人们理财观念相对淡薄。这种淡薄理财的观念使得新兴的第三方理财市场没有庞大的金融平台支持。如今金理财市场分业服务与混业服务界限的模糊,更是使得第三方理财机构不得不在夹缝中生存。
二、美国第三方理财的发展经验
首先,从监管的发展看,美国虽然没有专门针对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法律但它是全球证券法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先后制定了《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以及《1970年证券投资者保护法》等。其中,前两者是其监管的基石。
其次,从从业人员的起源看,一个发展源头是证券和保险经纪人。最初,这些经纪人为向客户推销证券、保险类金融产品,附带提供一些理财顾问服务。久而久之,其中一些人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于是不再推销具体的金融产品,而是专门提供独立理财顾问服务。
最后,从服务模式的转变看,在美国第三方理财行业发展的初始阶段,服务模式主要是顾问式营销服务。现如今,已经向“私人理财管家”模式转变,这种模式是第三方理财的最高阶段,更能体现出其服务的专业化、个性化特点。不仅要为客户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更重要的是能够帮助客户学会如何真正理财。
三、我国第三方理财未来发展趋势
从欧美等国家的第三方理财发展现状看,显然这一行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及独特的优势。但我国大陆的第三方理财市场仍需“整理”之后才能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已经有近万家,但大多不成气候。如何促进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发展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借鉴美国监管经验,完善法律法规。众所周知,美国是公认的第三方理财业务最为发达的国家。数据显示,美国有近60%的金融产品是由第三方理财机构所出售的。美国的金融行业有着大大小小各类法律法规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个限制,充分保证了行业的健康运行,也为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发展提供了理想的环境。现在我们所需要的就是为第三方理财的发展提供一个有效的约束框架和法律保障,实现银行理财产品、保险、基金等的有效整合,统一监管。
第二,打造品牌理财规划师,提高核心竞争力。第三方理财这一行业想要发展,首先要设立从业门槛,提高理财人员的专业能力。因为只有优异的理财团队才能够保障投资者财富的日增月益。其次应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口碑意识。最后,应该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私人理财管家”的创新培育体系提升独立理财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以此才能在固有的优势上与大金融机构进行竞争。
第三,创新盈利方式,转变服务模式。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都采取从供应商处收取佣金的前端收费方式,而西方国家则普遍采取对客户直接收费的后端收费方式。以美国柯契斯-菲茨财富管理公司为例,其收费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理财规划服务费;二是资产组合的管理费用,这一部分收费占到公司总收入的90%。而这正是很多我国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无法做到的,由于法律法规的欠缺多数机构没有权利向客户收取资金,从而丧失了这一潜在的巨大盈利。而仅仅靠收取“服务费”是难以支撑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的,这也是许多企业纷纷关门的原因之一。因此,转变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服务模式,从“营销服务”转向“私人理财管家”模式才是最好的发展出路。
参考文献:
[1]雷婧,黄继.国外第三方理财的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商业,2008(12).
[2]徐松林.简论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发展困境与法律规制[J].知识经济,2011(73).
在他看来,一个行业的生死存亡和发展前景,决定权不在于该行业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而在于消费者。“消费者如果不认同财富管理行业传递的信息和价值,行业的生存就很艰难。”
事实上,业内人士也开始隐隐地担忧:作为财富管理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主动权在哪里?夏文庆认为,主动权其实仍在独立理财机构自己手上。“财富管理行业不能不专业,第三方理财机构不应该只是一个卖基金和产品的交易渠道,不然将被更加方便和快捷的渠道所取代。”
财富管理行业新格局与新挑战
在论坛现场,夏文庆说,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大量的资金都只是存在银行里。但随着新的资金募集方式的出现,资金开始从银行流入到新型的私募型产品中。于是就出现了信托系、第三方理财系、券商系、保险系等财富管理行业的格局,切分着财富管理行业的巨大蛋糕。
同时,保险系也在近期出现抬头之势:去年年初时,保监会发出的意见征求稿中规定,基金专业中介和基金公司可以销售保险产品,使得近300万保险从业人员拥有了新的发展空间。
不仅如此,P2P网站、网络土豪阿里巴巴、百度也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他们以产品的方式导入,吸引着中低端的客户,抢占着财富管理市场。
“财富管理行业的扩容,和银行展开了对高、中、低不同客户群体及其储蓄的争夺,也加快了储蓄从银行流出的速度”。夏文庆认为,银行躺着赚钱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
“尽管如此,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也不是一马平川了”。夏文庆指出,目前独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依然面对着重重的挑战。其中,大多数独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盈利模式依然是“以产品销售为导向”,但其产品渠道仍然非常的狭窄。
公募型产品销售有着高标准的准入要求,虽然也有二十来家机构获得了基金销售牌照,不过,公募型产品的费率机制依然制约着这些机构的盈利能力。
而对绝大多数的中小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而言,虽然也在进行产品创新,但大部分都在卖包括有限合伙和信托在内的私募型产品。而信托类的产品只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其资金门槛达到100万~300万元。
然而,在诸多挑战中,更为重要的、可能阻碍行业发展的因素,应该还是行业的专业化发展的进程。
专业化道路
面对当下“诸侯混战”的格局,对于第三方理财机构而言,“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的问题。”夏文庆指出,第三方理财机构唯一的生存路径必然是走专业化道路。“第三方理财机构必须找到自己的专业价值,必须传递正确和科学的信息给客户。”
出于生存的需要,目前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大多专注于销售私募型的产品赚取佣金,“如果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只是产品提供商的一个销售渠道,那么必然是没有出路的!”他指出,“如果我们和客户的关系只是建立在对未来的收益上,一旦让客户赚钱的承诺不能实现,与客户的关系也随之破裂”。
“大多机构需要面临一个专业化服务模式的转型。”夏文庆认为,财富管理机构需要从对客户可投资性资产的关注转移到整个家庭的资产和负债的管理,由投资性资产的管理扩张到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家庭财务决定的管理,这才是作为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选择。
专业化希望
在财富管理行业最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也让业内看到行业专业化道路上的一些希望。一些机构开始向客户宣导资产配置的理念,通过不同资产类别的配置去分散客户的系统性风险,并通过基金产品分散客户的非系统性风险。
同时,针对财富管理行业专业化转型的需求,越来越多的服务于财富管理行业的企业,作为行业“卖水人”,也开始进入这个行业,为行业参与者提供多元化的专业服务,诸如提供基金信息好买基金网、数米网,为行业提供“理财业务管理全面解决方案”的鑫舟理财,以及众多为行业提供金融培训和咨询的机构等等,这些迹象都在表明财富管理行业从自身的发展角度出发,已经意识到专业化转型的需求,而且这种需求正在得到满足。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及其监管 研究分析
如今信息技术水平越来越高,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也随之发展起来了,并且在这几年中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已经成了金融行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互联网金融在整个金融行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互联网金融虽然已经发展的非常迅猛,但是很多人对其具体的定义仍然不清晰,简单来说,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现代新兴的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资金的网上流通过程。这样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几个非常显著的特点,第一,它实现发展的基础是一些社交软件与搜索引擎,通过这类工具来进行相关资源的管理和分配。第二,人们在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购物一类活动的时候都是点对点的进行交易的,这样就使得资源配置过程更加人性化。第三,互联网支付平台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网上支付平台的安全性是各项互联网交易能够正常进行最根本的保障。在我国的金融行业中,根据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时间我们能够判断出来,这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这种新型模式的产生与发展对我国传统的金融行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同时也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目前我国互联网面临的金融风险
随着近几年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其金融风险种类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基于此,下面本文就对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一)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模式中的风险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模式指的是非传统金融机构来作为支付中介,为客户提供银行转账等的服务。第三方支付模式在近几年中发展非常快,尤其是2003年以来,第三方支付的方式成为了人们支付方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代表平台就是人们熟知的支付宝。目前,我国互联网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大,这也意味着使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客户数量还会有一个明显的上涨。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上升,第三方支付模式也在不断的进行创新,已经由原来单一的互联网支付变成了现在的移动支付,在未来,第三方支付模式还会不断的进行创新与改进,为人们带来更多的便捷与舒适。正是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覆盖面越来越广,其风险性也变得越来越大,支付密码的保密,第三方平台对资源的管理,资源流动的过程等方面都是风险聚集点,一旦风险爆发,对人们带来的经济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二)互联网融资模式中的风险
与传统金融行业的融资模式不同的是,互联网融资过程更加方便,门槛更低,这几个特点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来说非常有利,他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融资来获得企业经营的资金,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在互联网融资还没有发展起来的时候,中小企业需要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但是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机会非常小,因为其限制很高,比如金融机构会根据企业的规模,现阶段的经营状态等因素对企业进行评估,中小企业很难符合这么多的条件,所以获得资金的机会也就大大减少了。如今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稳固的后盾,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互联网融资的门槛低,要求小虽然是一个优势,但也是具有风险的,因为对融资对象的要求过低,所以其资金收回的几率会同比下降,所以互联网融资机构一定要做好这方面的保障工作,否则互联网金融的资源将会产生损失。
(三)互联网理财模式中的风险
互联网理财的具体过程是指,将传统的投资理财过程转移到互联网平台上来。对于大部分客户来说,其投资或者是理财的金额相对较小,而小额的资金想要通过传统的理财方式获得较高的利润相对来说比较困难,但是通过互联网理财模式就能够很轻松的实现,人们非常熟知的余额宝就是一个大众型的互联网理财平台,人们可以将任意额度的资金存入余额宝中,并且每天都可以看到收益,这些优势不断吸引着人们换用互联网理财模式。据相关调查,直至2015年底,余额宝的总资产已经超过4200亿,并且该数值还在不断上升。面对如此巨额的资金,互联网金融机构一定要做好资源的配置工作,对其进行合理运用,定期进行统计与风险排查工作,更好的管理资源。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具体措施
互联网金融发展脚步不断加快的同时,其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也此起彼伏着,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如果不能得到保障,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度也会下降,长此以往,互联网金融必然不能走的非常长远,所以维护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保护人们的资产成了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工作重心,而如何提高其安全性,以及提高其安全性的具体措施是相关部门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需要与时俱进,根据当下互联网金融的新型发展态势的分析研究结果,创造出一个具体的管理体制,本文提出以下几个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保障有所帮助。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立法工作
法律是任何权益保障过程中最根本也是最有力的一项武器,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也不例外,运用法律手段对资源进行更好的保护和管理是各项监管过程中不可忽略的措施。在这方面我国一定要借鉴国外成熟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立法工作,对于不公平交易,网络交易欺诈、信贷歧视等问题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监督,为广大互联网金融客户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平台。
(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
目前,美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非常完备,其监管机构主要由联邦和州两个部分组成,通过这两个层面的配合实现资金的有效管理。我国可以对国外有效的监管机制进行一定程度的借鉴,但是毕竟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与其它国家有所区别,所以我国在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机构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刻分析我国的经济状态和国情,建立一套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管理机构。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管理机构能够保障我国互联网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对互联网金融资源进行更好的利用管理,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收益,还可以提高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水平。
(三)提高相关企业及互联网金融用户的安全意识
互联金融监管的主体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某些经济组织,而是每个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企业与用户本身,只有互联网金融的使用者自身提高了安全意识才能够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整体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性。企业提高安全意识的具体表现是按照规范进行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活动,购买保险,尽量为自身寻求保障,并且要认真研究相关法规,利用法律为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互联网金融的用户要增加风险意识,在购物的时候尽量购买运费险,理财过程中,不要把鸡蛋都放进一个篮子里。只有企业与用户本身提高了安全意识才能够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安全性,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如果能够进一步的提高,其发展前景也会更好。
三、总结
综上所示,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非常快,并且覆盖范围逐渐增大,使用互联网进行网络交易或者转账等业务的群体年龄跨度也越来越大,整体发展态势非常好。但是发展的越快,容易忽略的点也越多,现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也出现了很多的不足之处,所以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的规避和监督管理工作变得格外重要,保持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健康的发展,可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提高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洪娟.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及其监管策略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09).
[2]何文虎.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研究――基于制度因素和非制度因素的视角[J].金融发展研究,2014(08).
[3]霍兵.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层次和原则――基于互联网连接模式的视角[J].亚太经济,2014(06).
关键词:财富管理;投资渠道;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4-0323-02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迅速发展成为了一个较为富裕的国家,国内经济增长速度之迅猛、国民人均财富拥有量等方面成绩喜人。与此同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财富管理业务就已经成为国内各大商业银行主要盈利性业务之一,其主要特点是盈利性、客户稳定性、成长性突出。就目前而言,绝大多数投资者选择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作为其财富管理的主要机构。本文将对创新国内财务投资渠道这一课题进行分析。
1.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形势
国民经济的发展带动个人财富的积累,这种趋势以后必然会持续下去,从需求方面来讲,中国财富管理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由于金融市场改革,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包括银行在内的传统金融机构都在向金融控股企业转型。而金融市场的竞争压力遽增让金融高层逐渐意识到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1 中国财富管理业务现状。对于逐步融入全球化市场的中国来说,利率水平较低引发了人们对进一步加强财富管理的需求增长,无论是作为企业还是个体来说,财富的增值保值、投资风险管理、资产合理配置等都将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而中国以其丰富的客户市场、尚待完善的财富管理制度、大量有待开发的个人财富资金吸引了中外金融机构的目光。如何迅速抢占并合理利用中国这一庞大的财富管理市场成为各金融巨头桌案上头等大事。银行、保险、券商、第三方理财等机构纷纷利用各自的本源优势,各显神通打入中国财富管理市场。
与财富管理业务发展超过两百年历史的欧美等发达国家相较而言,我国的财富管理业务开展较迟,缺少多轮经济周期考验,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外在制度形式还是内在的方案内容都还稍显稚嫩,这主要有如下表现:首先,各个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财富管理业务趋于雷同,相似度太高造成理财产品工具形式单一,投资者选择少;其次,国内的大多数高净值客户都是家族或企业中第一代财富创始人,他们更相信个人的理财经验判断,对于财富管理业务中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建议采取率较低;再次,在财富管理行业中,专业人才培养耗费成本大,造成专业人才短缺,进而影响到了国内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
1.2 中国财富管理业务发展趋势。"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投资就有风险,如何有效控制风险不仅是金融市场上也是财富管理市场上永恒的话题。国外丰富的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给予了我国较多的参考经验,近几年乃至往后几十年我国的财富管理行业都将进入高度发展的阶段。上述文字中简要叙述了我国财富管理行业现状,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存在的问题颇多,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加速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成为当务之急。本文提出以下五点,既是解决问题的参考方案也是对我国财富管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预计。
第一,国内应当结合我国国情合理引进国外先进理财制度与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以及更完善的财富管理服务。第二,中资金融机构应当在目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身优势,提高基础业务的品牌影响力与竞争力。第三,我国应当放开国门,使国内金融与财富管理业务全球化发展,同时实现资产配置的全球化运作。第四,在人才管理方面,应当加强对专业素质人才的培养,致使我国财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第五,我国目前尚缺少关于财富管理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未来的发展阶段,应当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弥补此方面的空白并为财富管理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2.财务投资渠道现状
投资主体为了满足自身某一方面的获利目的,将可利用的资金、资产投入某种经济活动,这种行为就被称为投资。目前我们所熟知的投资方式或者说是投资渠道主要有股票、基金、期货期权、债券、房地产、黄金、储蓄等。
2.1 股票。股票代表着股票持有人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表示股票持有人对于股份公司必须履行其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决策,同时,也可分享红利收取股息,可以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对公司股票进行有偿买卖赚取收益。进行股票投资优缺点明显,其投资额度没有限制,收益大的同时风险也较高,并随时可以将其套现。
2.2 基金。基金是一种间接的投资方式,基金管理人利用集中筹集的资金投资证券、企业和项目,并且将获取的收益与投资人共享,同时风险也共担。较股票、期货期权而言,基金的投资风险较小,获取收益稳定性高,但投资期限较长,利率较低,套现较慢。
2.3 期货期权。期货期权投资相当于是对未来的一种投资,例如对石油、大米或其他产品价格的市场预估。其操作对于投资者的要求较高,非专业投资者很难在瞬息万变的期货市场上盈利,当然,就算是专业的投资者在进行期货期权投资时一旦投错又没有雄厚的后续资金支持,最终只能是血本无归,因此期货期权投资比股票风险更大。
2.4 债券。债券分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与政府债券三种类型。债券投资的投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是一种定期赎回的投资工具,不同于储蓄存款的是债券虽然属于无风险投资、收益方式以利息为主即收益率固定,但其本质是债。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投资时无论是企业债券还是金融债券都要交付一定的佣金,若为投资国债则可以免除佣金。
2.5 房地产。房地产究其根本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的需要,众多投资者抓住这一点大肆进行房地产投资,致使房地产除了工程、物理、政治特性,更带上了强烈的金融属性。对于这一特殊的投资产品,虽然其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变现难、投资手续复杂,但因土地资源的固有性与稀缺性、投资回报高等特点使众多投资者对其趋之若鹜,而房地产市场也是久盛不衰。
2.6 储蓄。对于一般人而言,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将现金等资产投入到商业银行中进行储蓄。这一投资方式比较大众化,和债券比较类似的一点是银行存款风险小、获取回报的稳定性高。但相应的,存款利率变动主要受到通货膨胀与紧缩的影响,而靠利息来获取收益的结果就是收益率是在几种常见的投资方式中偏低。
对于个人投资者,我国现有的投资渠道还较为狭窄,投资产品与金融工具种类较少,一方面与国内的财富管理行业发展较晚有关,另一方面国人对于财富管理理解不够充分,对财富管理专业人士的信任度不够。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投资渠道以外,目前我国投资者还会进行其他方面的投资,例如外汇、黄金(纸黄金)、古玩字画、珍贵邮票书信等,但这些投资渠道对投资者的资金要求高,一般的投资客户难以进入这一市场进行平等交易。
当然,对于绝大部分家庭理财者而言目前我国的投资渠道尚且能满足市场基本需求。不过随着中国经济崛起,个人拥有的可投资资产日渐丰厚,人们对于资产保值增值、财富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如果不能有效扩展投资渠道,在未来经济全球化发展愿景下,国内的财富管理行业中的投资渠道将很难满足日益庞大的投资者需求。而在扩展投资渠道的路途上,我们不仅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财富管理市场中的理财工具,更要努力创新,创造出更适应我国金融市场需求的投资工具。各大金融机构不仅要基于盈利目的开发金融衍生品等投资工具,也要加强投资运作透明度管理,打造一个公平、有效的财富管理市场。
一、券商投资顾问业务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是接受客户委托,按规定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证券相关的产品与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从中获取利润的经济活动。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115家券商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其中,投资顾问业务净收入44.75亿元;2014年,120家券商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02.84亿元,其中,投资顾问业务净收入69.19亿元;而2015上半年,证券市场行情火热,125家券商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305.08亿元,其中,投资顾问业务净收入43.54亿元,呈明显的上涨趋势。
二、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现状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模式与投资顾问业务的定位有关,根据定位的不同可分为以下4种类型:偏服务产品签约型、偏投资参谋型、偏客户资源型和综合理财规划型。
偏重服务产品签约的模式发展时间长,相对较为成熟。该模式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不同客户的特点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投资顾问借助强大的客户服务平台对签约客户进行专业化服务,提供专业的投资咨询建议。
偏投资参谋型业务模式以投资顾问的专业性进行营销,实质上接近于客户经理。投资顾问负责开发服务潜在客户,整理市场信息并制定市场拓展计划,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服务,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偏客户资源型业务模式主要通过提升客户交易频率来提高客户交易量与佣金收入。这种模式要求券商客户资源丰富且规模较大。
综合理财规划型业务模式通过复合型专业人才来开展业务,目标客户是成熟的投资者,以开发新客户、销售理财产品为主,服务内容一般有交易通道、资讯平台、投资内参、财富管理4个层次。
三、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发展迅速,不同的模式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随着2015年证券市场的大幅波动与客户量的激增,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暴露出很多问题。
(一)投资顾问定位偏差
投资顾问业务往往与其他业务混杂,难以发挥其优势。投资顾问定位的偏差导致众多营业部的投资顾问等同于客服和营销人员,仅仅存在外在形式,没有体出与其他业务的实质性区别,很难有深层次的服务。
(二)专业投资顾问较少
券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差、规模小的问题也广泛存在。投资顾问缺少扎实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较为全面的投资视野,不具备客户分析能力和产品配置能力,专业素养较低,缺乏操作经验。
(三)盈利模式波动较大
由于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内容缺乏特色、形式单一,导致业务竞争力弱,券商盈利随着市场行情有较大波动。而以利润为导向则存在鼓动客户盲目操作等问题,缺乏长期经营的规划,难以形成稳定且持续增长的盈利模式。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3年、2014年、2015年上半年券商经营数据信息所示,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券商经营数据如下表所示:
四、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处于业务探索期,可作为转型起步期突破口,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随着客户对资产增值和优质服务的需求逐步旺盛,券商应该发挥自主创新能力,塑造核心竞争力。面对行业发展趋势,我们对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准确定位,突出特色
投资顾问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服务性。投资顾问提供的服务应当具有针对性,了解客户实际需求与风险承受能力,推送与其实际情况相匹配的产品。投资顾问业务中的营销应当是以客户为导向的,突出产品与服务特色,在了解客户的基础上向客户推荐合适的产品供其选择。
(二)培训人员,完善考核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团队。培养具备专业素养的投资顾问团队,完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制度是券商业务发展的当务之急。通过培训人员,组建团队,合理分配券商内部资源,建立标准化的考核制度与服务体系,实现券商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目标。
【关键词】第三方理财公司 传统金融机构 营运模式
一、第三方理财公司理论概述
第三方理财公司是指不同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作为独立机构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不代表基金公司、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利益,而是站在非常公正的立场上通过分析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最为恰当的个人理财方案,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相比于银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模式,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优点主要在于立场中立、理财服务更具独立性、理财信息全面及时、理财手段更具个性化和全面化,这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了保证,不用担心理财机构过于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客户的利益。另一方面,综合性专业理财人才的稀缺和品牌文化的缺失也给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发展制造了困难。
根据运作模式和产品类型,第三方理财公司可分为基金类、保险类、综合类和产品类四大类。基金类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代表有晨星和德圣等,晨星主要通过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信患来获得相关费用收入,而德圣的收入不仅来自于为代销机构提供培训的培训费,还来自于投资者。保险类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代表有华康和世德贝等,华康通过给客户提供保险向保险公司收费,世德贝通过向客户推荐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而向金融机构收取费用,它的业务主要是保险咨询和私人财富管理。综合类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代表是诺亚和康宏等,他们通过为客户提供免费的理财规划,向金融机构收取费用。产品类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代表是普益财富。
第三方理财公司与传统金融机构理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业务开展的独立性和理财服务理念不同。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部门实质上是辅助销售部门,他们理财业务的开展必须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进行,不能自行决定,业务开展的主要目的在于销售更多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以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客户的利益。而第三方理财公司是完全独立的,不代表任何金融机构的利益,在中立的立场上通过客观科学地分析客户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环境变化为其提供最为恰当和有利的个人理财方案。第三方理财公司还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为客户选择多家传统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这是在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部门无法实现的。第二,业务开展的模式不一样。传统金融机构理财通常是事先设计好金融产品或者投资组合产品,然后销售给客户,因此,客户所享受到的产品重合率高,同质化严重。而第三方理财公司是在对具体客户的实际财产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做了详细了解之后,再结合金融环境的变化情况,为客户提供符合其实际情况的个人理财方案。
二、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发展现状
第三方理财公司最早出现于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经过40多年的发展,欧美国家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已经形成了相当成熟的营运模式,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第三方理财发展最成功的国家,美国第三方理财公司占整个金融理财市场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了60%,不仅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而且建立了一套严格的人才选拔培养制度。美国的理财市场比较自由开放,不仅包括以资产管理公司和财富管理公司等形式向客户提供理财服务的独立的第三方理财公司,还包括许多其他机构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美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有效的法律监管、健全的人才培养制度、完善的信用体系以及全球化的理财服务。目前,美国比较著名的第三方理财公司有柯契斯一菲茨财富管理公司、景顺资产管理公司和道富环球投资管理等。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起步晚、发展慢、发展水平也比较低,其所占据的理财市场份额甚至不足1%,与澳大利亚的50%和美国的60%相差甚远。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发展开始于10多年前,2002年,国内最早提供私人理财服务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智博理财公司成立,它是我国第一个具备第三方理财公司性质的理财机构。2003年,中原理财和诺亚财富管理中心成立。2004年,北京展恒基金研究中心成立。2007年9月,北京优先理财事务所成立,它是我国第一家理财事务所,主要提供以信托产品、资管产品、海外房产投资等为主的资产配置服务。我国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主要以顾问式营销服务为主,立足于客户实际利益,以客户资产保值及增值为目的,通过综合分析客户的实际情况和金融环境的变化,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规划和方案。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高收入水平的客户,这些客户持有较多的闲置资金,对理财规划服务有着较高的需求。在收入方面,我国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主要以代金融机构销售理财产品所收取的佣金和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为主。
总之,与国外发达的第三方理财市场相比,我国的第三方理财还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行业整体水平比较落后。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持有的闲置资金越来越多,对理财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理财,第三方理财公司能够更好地帮助客户实现资产保僮和增值,因此具有更大的市场竞争力。综上所述,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其发展前景是十分可观的。
三、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现存问题及成因
(一)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现存问题
1.缺少相关法律政策的支持
目前,虽然我国有关金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但第三方理财市场仍处于政策监督的“空白区”。一方面,这会使第三方理财机构在开展业务时缺乏相关的政策指导和法律监督,从而产生“道德风险”隐患。另一方面,也会使参与第三方理财业务的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客户资金的安全度不够高,第三方理财机构面临信用风险,从而影响到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发展。总之,相关法律政策的缺失使第三方理财市场处于尴尬的灰色地带,对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
2.信用体系不健全,公众信赖不足
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形成了以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导机构的格局,成熟的运营模式使其占据牢固的客户基础。因此,我国居民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信任度比较高,更愿意购买他们所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我国的第三方理财市场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居民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信任度远不及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信任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一市场的发展。再加上第三方理财公司市场覆盖面小、品牌建设尚不完善、公众信赖不足等缺点,使其在与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3.综合性专业理财人才稀缺
由于缺乏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我国专业的理财规划师面临着很大的缺口。根据理财行业发展报告所提供的数据,目前这一缺口已达到60万人左右。而且现有的大多数专业性理财人才都从业于银行、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第三方理财市场面临着严峻的人才匮乏问题。在人力资源十分重要的现代社会,理财人才的稀缺严重制约了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发展,使其面临发展瓶颈。
4.盈利模式不够成熟
在欧美国家成熟的第三方理财市场上,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为客户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财方案所产生的咨询服务费,另一个是资产管理费。也就是说,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向客户提供综合理财规划所收取的费用。但是,由于我国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发展水平依旧较低、居民的理财意识不够强烈、投资理念尚不成熟,仅以向客户收取会费和咨询费作为收入来源不足以支撑公司运营,因此目前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提品的金融机构所收取的佣金,这使第三方理财公司不得不集中力量做销售,导致研究部门丧失独立性。
(二)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现存问题的成因
1.第三方理财市场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我国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发展起步于2003年,至今也只经过了10多年的发展历史,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这使第三方理财市场不仅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持和政策监督,而且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导致市场竞争混乱。短暂的发展时间给第三方理财公司积累的经营经验和客户基础十分有限,使其盈利模式不够成熟,综合性专业理财人才匮乏,公众信赖不足,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缺乏竞争力。
2.专业理财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
综合性专业理财人才的培养不仅需要社会和学校的支持,还需要专业金融机构进行时间和资金支持。目前,我国缺乏完整的专业理财人才培养机制,使满足金融机构专业水平要求的理财人才十分有限。同时,传统金融机构对人才的竞争加剧了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人才稀缺,现有的综合性专业理财人才不断被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挖走,使第三方理财公司面临严峻的人才稀缺困境。
3.金融自由化程度不高
社会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影响着国家对金融政策的选择。由于我国金融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还不够高,因此国家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金融体制以适应社会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银监会通过《关于规范信托产品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制了非金融机构通过推介信托产品获得收入的渠道,第三方理财公司作为非金融机构,它的业务开展面临着更多的阻碍。
四、发展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国外发展经验
政策支持和法律监督是第三方理财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政府应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尽快完善第三方理财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监督和保护,为这一市场提供有效的法律约束框架,切实保护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欧美发达国家的第三方理财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积累了丰富的营运经验,建立了稳定的盈利模式。我国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发展应该积极借鉴欧美国家的发展经验,不仅要在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界定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性质、业务规范和监管机构,还要从第三方理财公司自身的角度规范营运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当然,欧美发达国家在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上和我国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发展应在借鉴过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
(二)健全信用体系,培养品牌特色
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极大制约了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发展。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和坚固的客户基础,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公众信赖度明显不足,这使其在与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影响其快速发展。因此,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明确奖惩机制,完善第三方理财市场的信用体系,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市场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另外,监管层应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品牌特色,提高第三方理财公司的辨认度和认可度,从而促进其业务拓展和市场覆盖面的扩大。
(三)培养综合性专业理财人才
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源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欧美国家第三方理财市场得以迅速发展成熟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建立了完善的理财人才培养机制。目前在我国,由于综合性专业理财人才培养机制的不完善,专业的理财规划师面临着60万人左右的人才缺口,再加上现有的理财人才大多就业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传统的金融机构,第三方理财公司面临着严峻的人才匮乏困境,严重制约了其快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应积极建设并完善专业理财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时间和资金投入,培养出更多的综合性专业理财人才,填补理财人才缺口。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研究方法;发展方向
引言
电子科技的强劲发展,带来了各个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催生出了一大批新生行业,互联网金融由此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的加速发展趋势,引起了各界人士对此的关注,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领域空前繁华,学者、行业人士、社会公众发表了各种研究报告。高中学习中初步接触了这些内容,本文结合所学知识与文献资料总结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研究的现状,研究方向探寻尽绵薄之力。
一、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成果突出,与其紧密联系的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手段等相关技术的成熟,构建了信息对等,资本融洽交流的模式。其中,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下述方面:
(一)移动支付手段
移动支付是我们高中生在日常生活中最常接触到的,仅就我们自身而言移动支付极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不用带大额的现金,购物时只需指尖轻点,就可以瞬间完成交易。移动支付技术客户体验良好,尤其是它可以向上下端不断延伸,增加附加价值,使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
(二)互联网理财领域
近两年,互联网理财平台呈现出爆炸式增长势头,互联网理财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手段,形成特殊的征信监管方式,催生金融新模式。不仅能为偏好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者提供更好选择,更是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社会问题,绕开银行中介直接实现资本对接,极大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也带来了不容小觑的社会效益。
(三)互联网借贷平台
互联网借贷平台主要以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花呗、京东旗下的京东白条等为典型代表。而这类借贷平台在生活中的普遍应用,更是对银行传统信用卡业务的极大冲击。但我国现今阶段对于新兴的互联网借贷平台的监管力度不够,市场上借贷平台鱼龙混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互联网借贷领域的不断发展。
二、国内互联网金融内涵探寻研究
互联网金融依托于互联网代表的电子信息技术,本质是进行金融活动。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各种研究报告、文献资料中三个关键词频繁出现“通信技术”、“通信网络”“新兴运作模式”。这点明了其依托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的直接融资模式。其他关键词大多是对其作用进行说明。互联网的介入使金融行业的融资活动等处于相对透明的环境中,为行业竞争提供公平平台,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等,让资本能够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大的作用,使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推动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一)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探索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服务业,呈现出“发展快、高风险、监管不力”的特点,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特征研究中“风险高”“监管薄弱”“创新性”关键词出现频率最高,说明了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门槛低,相关监管措施缺失。“便捷”“普惠”“效率高”出现频率相对较低,主要体现了信息处理方式的创新带来的影响。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研究方向选择
中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进展迅速,但国内关于相关领域的文献研究较少,且大多集中于定向、理论、浅层的研究,所以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研究仍有很大的前进空间。1.定向向定量过渡。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成果显著,但定量性研究报告较少,2007-2017十年间互联网金融研究领域发展空前繁荣,但是选取的217篇文献中只有12篇进行定量研究,但真正的实践要求了研究领域需要涵括更加深厚的实践作为基础,才能使研究结果更具说服、指导作用,更具备普适性。2.注重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理论的研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践,研究方向应该更具实际性,研究结果、方案要考虑能否真正落地。只重视理论只会使研究结果与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相悖,理论知识服务于社会实践,互联网金融行业更是偏重于实际,遇到的实际问题需要研究提出的方案来合理解决。3.内容的深入探求。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不仅仅是其表面浮现的问题,如:监管不力等问题,并不能简单的归结于行业中的自我约束不够,更能表现出社会对于这一领域的法律条例等的缺失,所以不能只注重表面浮现的问题,更要抓住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只有真正解决深层问题,才能保证行业发展欣欣向荣。综上,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广阔,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不可估量,值得对此作出深入研究,为这一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结束语
本文从高中的知识结构出发,结合相关文献资料总结了国内关于互联网金融及其研究的现状,期望促进这一领域的发展前进。本文依据自身实际仅就高中生角度研究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的方向探寻,研究尚处于高中教材中涉及的基础范围,精细研究待日后探求。
参考文献:
[1]惠炜.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的方向探寻[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5(04):44-50.
(一)证券行业的飞速发展需要证券法的保障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具体表现在人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从根本上,激励了证券行业的发展。随着开放程度的加大,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证券行业的了解也不断增多,人们对股票、债券、证券投资资金以及证券衍生品种等理财方式越来越向往,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也越来越迫切,这些都给我国的证券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目前,我国证券行业一直在摸索中不断前进,发展前景良好,成立了很多证券公司,同时吸纳了大量高端金融从业人才,也造成“考证热”等现象。但是看似繁荣的背后也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证券行业发展时间比较短,证券行业的发展体系不够完善,需要证券法来解决投资行为中的纠纷,规范证券行业的系列投资行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特点需要证券法的保护
我国的证券行业的发展起步晚,与发达国家相比,其投资业务和投资结构都比较单一,主要以中小证券投资公司为主,相对于国外大型证券专业公司来说,其抵抗风险和规避风险的能力比较弱,由于资金问题或投资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在投资行为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及时进行弥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投资者造成财产损失,也给公司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使得公司在整个证券行业的发展都受到打击。从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的能力来看,我国虽然人才众多,持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也大有人在,但是真正能够对证券公司产生巨大经济效益,掌握扎实专业知识,真正对证券市场的波动和细微变化具有敏感反应的高端人才十分匮乏,这也严重阻碍证券行业的整体发展和不利于投资损失的减少,不利于为投资者实现创造收益的最终目的。证券法从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等不同角色出发,规定了各个角色在证券行业和投资行为方面的义务,赋予了其应有的合法权利,给投资行为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使市场经济环境下,各大主体的行为受到合理的制约,运用法律手段鼓励合理合法的投资行为,为证券行业的发展树立正确的导向,使投资人尽量避免风险,获取更高收益,使证券公司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利用合法的手段获取经济效益,从而促进整个证券行业的平稳发展,促进我国法制体系的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
(三)投资者对证券公司的信任危机日益加深
随着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许多证券公司曾经或偶然出现的超额利润使很多人跃跃欲试,证券行业利润较高,认为自己也能创造出超额的利润,这成为证券公司不断争夺的主要原因。但是事实上超额利润的运作空间变得日益收敛,可能实现,但并不是家常便饭,不会存在每个企业、普遍出现超额利润的现象。与其他行业相同,只有综合实力强、具有综合优势和高端金融人才的证券公司,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才能在证券市场占据一定的地位。一些证券公司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严重破坏了投资者对证券公司的信任度,使得投资者财产受到巨大损失,同时也给证券行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打击。更有一些诈骗公司,利用投资者对利益迫切追求的心理,采用各种手段进行诈骗行为。证券法在证券公司的准入及注册上进行明确的规定,在证券公司的审核注册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这样就从根本上减少诈骗公司等现象的出现,净化证券市场。同时,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义务进行具体描述,引起投资者对诈骗行为的重视,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对投资理财行为保持良好的心态,对高收益、高回报有清醒的认识,理性投资。证券法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合法财产等方面有具体维权条款,投资者的利益在受到损害后,需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要求投资者对证券法、经济法等法律具有深入的了解,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财产,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由于信任危机,及事实诈骗行为使得证券法在投资理财过程中的意义越来越重大。
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法对证券投资行业的发展带来的积极力量
(一)证券法为对证券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
证券投资行业中,投资者的资金是进行股票交易、证券基金和衍生品种的源泉,是证券市场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所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法制定和修正的原则。证券法作为世界上修订频率最高的法律,必须根据证券行业的发展,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投资者的利益为落脚点,把证券法实质地变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在投资者进行证券公司筛选和对某一理财方式进行选择的阶段,证券法也有相应的条款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如证券法规定,证券市场要保持金融信息的真实、准确、高度透明,保证证券市场信息的更新速度和公开程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最大程度上给投资者的选择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有益的帮助。在投资者的财产受到损失后,在证券法中规定不断完善专业调解制度,充分利用专业调解员的知识和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专业帮助,争取更多的赔偿,投资者在实际中运用完善的证券行业赔偿制度和赔偿规定,确定侵权行为,获取应得的赔偿,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投资者和整个投资行业提供可靠的利益保障,除此之外,还有诉讼制度和规定、公益上诉等制度的建立,也减少了投资者处于劣势地位的阻碍。证券法从投资者的投资理财方式选择以及误选证券公司和中介机构后财产受到巨大损失,这两个不同的阶段出发,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的理财行为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法为证券行业和证券市场提供秩序保障
2014年3月28日,证监会召开总结会议,对上一年度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合作的情况进行汇报。如2013年,在我国公安机关部门和证监会的共同努力下,查处了杨弈案件。杨弈在这些违法交易中对巨额资金进行操作,涉及交易金额高达3个多亿,也获取了超额的违法利润。还有马乐案件,对社会产生更加恶劣的影响,其中涉及的交易金额高达16.5亿。除此之外,还有厉某、苏某等人对16.8亿元的投资者资金进行违法操作。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不仅没有遵守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更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了证券法及其他法律的制裁,逐一进行审判。证券法为证券从业人员和投资者的行为规范起到明显的制约作用,对维护正常证券交易行为产生导向作用。证券法也沉重打击了类似的违法犯罪案例,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具有明显效用,同时也提高了证券行业的信用度,维护了法律、证监会的尊严,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在证券法的指导下,提高法律执行的效率,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好地实现法律、证监会等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力度,全面地维护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的正常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证券法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市场提供有力的秩序保障。
三、结论
【关键词】私募基金 金融监管 私募发展
一、私募基金概述
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是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根据它的投资标的,可以分为期货基金、信托基金、房地产基金、私募证券基金及私募股权基金等。私募基金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的加深和各种投资工具的创新,私募基金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中一支成长发展的队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股票、债券、权证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
私募基金具有以下特性:
从募集上看,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起点较高,一般一百万元起申购。
从基金的募集对象看,投资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可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投资产品。投资的人数限于一定的范围,这些特定投资者大多为一些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有金融产品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机构和个人。
从信息披露要求上来看,私募基金披露的信息要求不如公募基金披露要求严格,一般不公开披露,但随着监管政策的加强,投资组合及净值收益也公布于众。
从监管角度来看,私募基金的监管相对公募基金的监管较宽松,在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组织形式、信息披露及分配制度等方面比较自由,从风险与回报上看,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较大的同时回报率也较高。
二、私募基金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私募基金发展比西方发达国家晚很多,在全球私募基金发展已具较成熟的今天,我国的私募基金才刚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我国从2005年,深国投拉开阳光私募的序幕开始,到“十”的召开对深化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改革做出重要部署。私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中活跃、高效的参与主体,不仅改善了投资者结构,给市场带来了一些不同的投资风格理念,而且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发展,私募基金积极创新、灵活多样的投资策略也有效地增强了资本市场价值的发现能力,提高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民间资本的积累,私募基金近年来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私募基金的飞速发展使得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占比也越来越重,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外投资者把目光投向中国,中国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投资市场之一。国内阳光私募目前520多家阳光私募公司中,规模已突破1600亿元。
(一)私募基金产品日趋多元化
在新基金法实施后,阳光私募在开展业务时将享受到税收、开户政策,A股市场的对冲时代也渐渐来临。在规模不断增加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创新也让行业发展动力越来越强劲,自信托证券账户停开以来,为解决账户问题,私募基金衍生了多种合作模式:信托中的信托(TOT)和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以信托和银行为发行主体的占多数,以第三方机构作为投资顾问的TOT产品也悄然兴起,可以做空的合伙制对冲基金逐渐出现,但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合伙制对冲基金的架构相对国外的成熟市场来说要复杂得多,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正式出台,也为私募基金在多空方向和杠杆程度上提供了发挥自己专长的空间。2011年7月11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交易指引》,这也意味着包括阳光私募在内的数万亿元信托资产,获得政策放闸参与股指期货。
在组织形式及投资策略多元化的背景下,产品结构设计方面,也将呈现多元化趋势,这些创新,源于私募基金强化收益、降低自身风险、突破制度限制等内生动力。私募异于其他投资主体的一大特点就是创新,但随着私募行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不但需要创新,更需要法律的规范化。
(二)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
首先回顾一下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历史:1993年到1995年是私募基金的萌芽初始阶段,证券公司主营业务从经纪业务走向承销业务,私募基金雏形开始形成。1996—1998年是我国私募基金形成的阶段,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将从股市募集来的闲置资金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投资,与此同时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以理财的方式成立运作私募基金,形成私募基金操盘手,1999—2001年属于盲目发展阶段,在此期间投资管理公司如雨后春笋高速发展,在此期间,中国A股迎来罕见的超大行情,投资成为热门,形形的私募基金遍地生花。2001年7月以后股市一蹶不振,各类私募基金损失严重,优胜劣汰,许多小规模、抗风险性差的私募基金纷纷被淘汰出局,私募基金市场经历规范、调整的过程。2007年《合伙法》的颁布标志着私募基金发展步伐的加快,2013年修改后的新《基金法》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了监管范围,填补了以前私募基金监管法律的空白。新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的募集、管理和运作都进行了规范要求,同时对投资合同内容、登记备案制度、投资范围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效地促进了私募基金的规范化发展进程。
(三)私募基金发展的有利环境
经过十年的筹备,创业板于2009年正式推出,创业板的推出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代办转让系统相互补充促进、协调发展使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指引和支持,也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发展机会。
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的推出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中国金融体系成熟的象征。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有利于增加市场的流动性,进一步完善避险工具,有利于促使资本市场长期的稳定发展。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中高端投资者越来越多,投资者的投资意识越来越强,国家会越来越重视私募的发展,加之加强私募监管,不断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使投资环境得到优化,私募基金得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股指期货的推出标志着中国正式跨入对冲时代,私募基金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更加快速地进入发展阶段。
从发展这个层面出发,我国在不断地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明确私募基金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合法性及其地位,鼓励私募基金特色和优势的发展,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优化,明确对私募基金的监管重点和方向,随着私募基金的合法化,私募基金的发展前景将会是广阔无限,逐渐将成为我国投资者理财的首选产品,市场的占比将逐渐增大,中国私募界出现中国式的巴菲特、索罗斯是指日可待的。
三、私募基金将面临的四大变化
第一,阳光私募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私募基金规模直逼公募基金;第二,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不断融合,相互取长补短;第三,第三方理财机构、评价机构、销售机构随着私募基金的发展也蓬勃发展起来,这有利于为投资者搭建良好的信息平台,监督私募基金规范运营,有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阳光私募制度建设
阳光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一方面要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促进阳光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另一方面要为其灵活发展留下必要的空间,引导鼓励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管理机构做优做强。对阳光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体系应在法律制度建设、信息披露、管理人员资质及投资者资格准入以及发挥自律组织作用等方面进行完善。当前,修订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将阳光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纳入资本市场统一监管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阳光私募行业信息披露水平,引导阳关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不断优化业务模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并完善符合国情和行业特点的行业自律组织,提高投资者与管理机构之间、行业从业人员之间的信息透明度,制定阳光私募几经行业行为规范,维护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引导阳光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从长远来看,随着创新的不断深入,私募基金运作的进一步公开化,与公募基金同台竞技,中国私募基金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的证券化也必将朝着更加良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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