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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就业前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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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就业前景

第1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医学类专业很多,现在的医疗系统暂时没办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医学人才很吃香,目前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对儿科医生的需求量变大,教育部也在积极的采取措施培养医学人才。所以医学行业还是比较有前景的。

2、经济类专业

经济类专业市场应用类职位是人才市场急需的人才之一,经济类专业有金融和财会类等要学习金融和审计以及财政和统计等多个方面的知识,这个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从事的职业有会计和审计以及税务等工作。

3、机械类专业

机械类专业一直比较吃香,因为这个专业需要的人才的专业性和庞大规模。目前国家在强化装备制造业需要更多的数控技术人才和加工制造业以及机械设计等方面的人才,这个行业前景很好。

4、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类专业是一个朝阳产业,根据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来看情景广阔,而且IT行业发展迅猛,未来发展重点在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电子航务和互动媒体以及软件工程方面的人才需求量大。

5、法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意识逐渐的增强合同化的概念深入人心。一些经济纠纷和合同问题的事情很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很大。而且法律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学法律的学生毕业后之后可能从事检察官和法官以及律师和法学教师等职业。

6、物流类

物流产业现状规模不断的扩张,客户需求多样性引起物流人才的需求增强。我国在公路货运和仓储以及海上搬运运输、船舶等方面开放市场和相关行业以及国外物流企业合作。对现代物流人才的需求量大这个行业是一个还不错的行业。

7、艺术类专业

目前艺术专业正在发展中,实用艺术范围变广。其中广告设计和建筑设计以及环境艺术设计和动漫制作等专业人才紧缺,是就业前景好的十大专业之一。

8、民航管理专业

民航管理专业薪资待遇很高,随着我国民航的快速发展存在着很大的人才缺口。国内主流航空公司优秀的空乘人员的平均年薪在几十万人民币,所以这个行业的前景还是不错的。

9、计算机专业

当今社会,互联网越来越发达,计算机也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了。计算机专业受欢迎率持续走高,今年甚至到达了NO.1的位置。计算机专业包含了计算机数学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C#语言等专业,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只要计算机技术娴熟,相信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还是很容易的。

10、英语专业

第2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 法学应用型人才 法学教育 教学改革

在法学教育领域,如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值得法学教育工作者深入思考。目前法学专业在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人才的实际需求和培养严重脱节,毕业生就业困难,等等。有数据显示,目前法学专业学生数量比30年前增长了200多倍,这意味着,若我们不探索自己的办学特色,学生就可能被社会所淘汰。我们到底应该培养什么样的法学人才和如何培养法学人才,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迫切课题。

一、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及教学改革思路

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法学教育应根据社会需求科学定位,从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教学评估等诸方面进行探索,以期构建一个科学、高效并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坚持专业知识能力提高与人格养成有机结合。

通常说来人才培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培养对象应当具备的品格和素质,二是培养对象应当具备的知识或技能。多年来我们侧重于知识的培养,在这个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对合格法律人的品性和道德培养的普遍忽略是当前法学教育急需反思的。法学教育首先要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其次要具有执法如山、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忠于职守的高尚情怀与品德,严格自律,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的品行。最后要具有敬业爱岗、奋发奉献、团结协作的良好道德修养。合格法律人才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伦理修养,这是法律职业者在实际工作中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价值的根本保证。否则一个精通法律的人比法盲更懂得如何规避法律,利用法律的漏洞,从而使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应注重对学生正确理解法律知识中的道德与伦理内涵,吸收其中合理成分的引导,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其自觉培养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等精神和品格。总之,法学教育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素质和品格,而后者在某种程度上可能要求法学教育工作者和学校付出更大的努力,而且刻不容缓。

(二)坚持以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为改革重点。

法律专业素质是法律职业者必备的职业技能素质,在课程体系上要在保证十四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数量的限选课,作为对必修课程的补充。在此之外,另为学生安排一定数量的任选课,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在保证法律人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实践教学为突破点培养学生的复合型全面能力。法学人才应有普通法学人才、应用法学人才、法学研究人才和法学精英人才之分。普通法学人才指仅能从事简单或辅法律事务工作的法律人才,这主要是指基础法学教育培养的法学人才;法学研究人才是指能够专门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学术型法学人才,这主要是指研究生层次的人才;法学精英人才是指在法学实践和法学教学及研究中取得重大成就的法学实践家和理论家;法学应用型人才是指以基础法学教育为基础,能够熟练掌握法律职业技能,精通法学基础知识的专门从事法学实践性工作的法学人才。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仍有其发展的空间。作为法学基础教育的致力者,我们要凸显自己的教育特色,在实践中检验教学成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法律人才培养必须与改革开放的社会大背景相适应,必须以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提出的能力素质要求为基础,必须把社会对人才的评价作为培养质量的重要参照。

二、 对我校法学教育的定位思考及设想

学校定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的定位,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定位,学校内部各要素在学校发展中的定位三个层面。我校的定位是:立足河南、辐射全国,重点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办成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型普通本科学校。学校以“明德修身,立风养性,博学致知,笃行建业”为校训,致力于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宽厚,综合素质较高,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敬业精神较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可以看出我校的发展以工科为主,加上近年来法学专业的就业持续低迷的宏观环境,对我系的法学专业发展十分不利。但我系法学专业从建制以来,取得了相当的成果。我系的法律事务专业生源大部分来自全国高中文科毕业生。法律事务专业自1996年来培养了一千多名法学毕业生,有很多学生通过参加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招考走上工作岗位,参加招考的通过率很高,有很多学生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贵州省卫生厅、青海省卫生厅、山东省工商局、河南省检察院、河南省纪检委都有我系法律专业的学生,在省内及安阳的五县四区的基层司法队伍中更是非常多。还有许多毕业生在毕业时通过专升本的考试,取得本科学历。对于专科层次的法学教育来讲取得这样的成绩是非常难得的,在如此众多的法学教育队伍中定位我们的法学教育模式,凸显自有的教育特色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现在法学专业正处于“就业冬天”,但是如果能够加强自身素养,那就像是给自己加了件御寒的冬装。一些有特色的法学院校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比如对外经贸大学的培养标准是“三精通”法学人才,即精通外语、精通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因此,英语底子较好并在国际经济法方面有所作为的同学在毕业后就业路径较宽。南方医科大学利用自身医科院校的优势,将医学和法学相结合,医、法交融,所培养的学生既懂医又懂法,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优势显著。南京师范大学则推出了“法学―外语2+2”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入校后,先进行2年不同语种的学习,2年后再进入法学专业学习,毕业时颁发外语学士毕业证和法学专业毕业证。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国家需要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高端法学教育固然很好,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不可能把学生都培养成硕士、博士,也不是所有的职业岗位都只有硕士和博士才可以完成,绝对的高端教育既是一种教育资源浪费,又会造成新的法学人才供需失衡。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仍有其发展的空间。事实上,对于法学教育和社会需求不符的问题,法学界早有微词。徐显明教授就一直主张“应将目前的‘学术型法学教育’转变为’职业型法学教育’”,即在法学教育中,增加更多的实践内容。如果我们能够创出自己的专业特色,专业发展仍有空间。我系还有“社会工作”这一本科专业,在学科建设上可以起到互补作用,充分利用了我校经、法、管等人文专业的学科优势,使学生的专业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既能满足法学专业的共性需求,又能适应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对交叉性、联系性与法律相关的其他专业知识的需要;既可涉足一般性法律事务,又可依其所长从事特殊领域的法律工作,从而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多方面需要。我们应注重自己的发展方向,在特色中找生存,在不足中找更新。这是符合法学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

三、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视角下的教学改革

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模式架构中的核心要素,是学院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制约着其教育活动的方向、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在培养内容上要注重知识素养与能力素养的培养,将法学教育的质量与社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治进程与理想教育目标的有效运作,在法律教学与法律职业的密切关系的互动中寻求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知识素养: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特色专业教育。

如著名学者梁治平先生所言,在中国法律问题一开始就明显不仅是法律问题。知识素养应以基础学科为底子,以专业知识为主干,以技术应用为主线,形成交叉融合的知识结构。基础性知识要“足够、扎实”,专业化知识要“实用、管用”。要合理安排课程结构,减少“必修”课目,扩大选修课的范围,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由地选择各类选修课。课程设置要突出“厚基础、强能力”的思想,可以将《证据学》等列为必修课,开设法律外语、司法口才学、法律思维学等选修课程。课程结构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在保持传统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可增加环境法、国际人权法等新领域中的课程,使课程总量和信息量得到扩大。还可以增设课外阅读环节,这一环节是指在学院有组织有指导有考核的前提下,学生被指定阅读相关法学经典著作,定期接受考核,以提高其法学素养。未来法学教育中的课程,一方面体现内容的综合化,另一方面出现课程内容日益专题化(专门化)的趋势。除了宪法、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课目外,与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相互交叉的学科,以及专门领域的课程数量也不断扩大。在一些法学院课程中专题化的课程又分为授课、讨论与实务学习三个方面内容。如上谈到的对外经贸大学的“三精通”和南方医科大学的“医法交融”,我们可以借鉴,我校可以利用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业,对我系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特色培养,突出与一般法学毕业生不一样的知识结构,以拓宽学生就业路径。

(二)能力素养:专业学习+实践课程+实习环节。

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仅靠理论教学是无法完成的,因此,需要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构建一套实践教学体系。

模拟法庭教学课程模式可以弥补法学传统教学的缺憾。把“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的实践课程开为限制选修课,学生完成诉讼过程,整个活动记入案卷档案,相当于考试试卷,并撰写参加庭审体会、感受,或案例探讨论文。实践法庭课程的改革思路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为目标。学习模式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教学方式非常类似,也就是在案例中贯通理论知识。一件案子的成功处理,几乎会串联起大部分大学所学知识,从写诉状开始,到证据的收集,再到辩词的梳理,等等,这一系列活动就像是“知识大汇演”,对能力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其次要加强实习的频率,对目前实习安排进行改革。目前的实习主要是在第6学期,实践证明这种实习期间安排得并不合理。毕业前夕学生的主要任务放在专升本或者找工作上,能够充分利用这段时间来实习的少之又少。这半年的时间根本不能起到实习的作用。我们设想把这段实习期间分解到各个学期,在各个实习期制定一个主体实习目标,如第一实习期做一个社会调查,第三个实习期了解庭审过程等,既能和学习过程合拍,又能很好利用实习期间,达到实习的目的。

(三)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案例教学+法庭教学。

1.变纯讲解式为讲解式与案例教学相结合。讲解式的教学方法在法学教学过程中以讲解法律条文为主,缺乏与实践的衔接。案例教学法则正好克服其弊端,能使法学理论、法律条文和司法个案有机结合起来,具有直接的学习效应,但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在一些枯燥的理论问题上,讲解式亦有其特定的作用,所以要二者结合使用。

2.变纯课堂教学为课堂教学与法庭教学相结合。这是由法学专业的职业定位决定的。在法学应用型人才的角色定位中,其工作的主要职业效能都可以在法庭审判时得到体现,这样就使法庭教学法成为法学教学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方法和环节。法庭教学可由教师组织,学生动手进行模拟法庭审判,并进行讲评,达到熟悉审判程序,掌握法庭各法律角色的技能的目的。同时,法庭教学还包括让学生走进真正的法庭直接旁听庭审活动,进行专业见习和观摹正式法庭审判等内容。

振兴法学教育,培养高质量的法学应用型人才,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同时要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模式,否则目标就只是目标,停留在憧憬阶段。

参考文献:

[1]郑群.关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与构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1).

[2]张昌波.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战略定位[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5,(5).

第3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一、要充分认识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学校工作的对象是学生,学生可以比喻为工厂的“产品”,那么,学校教育与工厂、企业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产品”本身也参与“生产”过程。因为学生是他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学生并非自然界的东西。但并不是所有学生在同等程度上都能成为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作为大学生一部分的毕业生群体,就因面临走向社会和人生的重大抉择,负有了必须直面现实的压迫感,这不得不显现出其思想政治教育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现在学生是收费上学,自主择业,大学毕业生的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都很大。如果是非热门专业,就业形势会更显得紧张,如果毕业生能力又相对较弱,那么更会感到前途的渺茫和黯淡。大学毕业生中,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懒散习惯严重,纪律性差,集体主义观念淡薄,一切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加上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使他们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增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行为也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拐骗欺诈,、腐化堕落等,社会现象也在侵蚀着、威胁着大学毕业生抵抗力相对弱小的心灵城堡,使他们不可避免地产生诸如:孤独、恐慌、颓废,甚或无望的心理。这样一来,如何寻找工作,如何维护权益,如何防止诈骗,如何面对歧路,……诸如此类的问题纠缠在一起,都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极其重要的影响。这样,解决好大学毕业生的思想困惑,帮助大学毕业生作出正确的人生选择,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更不可低估,所以,在对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方面,我们应当有―个充分的认识。

二、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要遵循三个规律

第一,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要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教育的目的在于促使受教育者实现个体社会化,使他们成为适应一定社会需要的社会成员。这就必须注意运用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原理和方法,遵循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基本规律,把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到大学教育的各个环节,渗透到大学的全部教育工作中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正确处理好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系,摆正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战略地位,使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为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更好地服务,起到良好的效果。同时,高等教育也能为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使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产生理想效果,发挥更大的效能。

第二,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是一类由各种教育因素组成的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的进行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因素:教育者、教育内容和受教育者,这三个基本因素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联系和矛盾运动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各种教育因素是有规律运动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在各种教育因素的矛盾运动中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受教育者政治思想品德的形成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矛盾运动的过程。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规律.由此出发,才能谈得上对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规律的科学把握,才能真正谈得上对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也才能获得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收效,使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不会有违初衷。

第三,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要遵循大学毕业生思想活动和思想发展的规律。大学毕业生一般为22岁左右的青年,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和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重要时期。从生理上看,他们身体发育迅速,大脑和神经系统发展较快;从心理上看,智能发展迅速,记忆力、观察力、理解力、想象力显著提高,求知欲强,感情丰富,兴趣广泛,自我意识和独立意向不断增强,思想意志处在形成之中;从思想认识上看,大学毕业生正处于知与不知、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并存、交错发展的重要时期,辨别力较低。大学毕业生正处于大学生走向社会前的心理准备时期,是大学生活的最后阶段,他们都渴望找到理想的工作和单位,对毕业分配往往极其关心。加强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遵循大学毕业生思想活动和思想发展规律,对症下药,循循善诱,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三、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第一,实施诚信教育,提升健康人格。信用是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无形资本,已成为现代文明的显著特征,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的发展,靠的就是信用。管理的基石是信用,信用的基石是品格,品格的基石是信念,信念的基础是教育。对“诚信”的理解,传统从道德层面上来理解的多一些,而在现代社会,它不仅仅是当作一种相对虚化的道德准则,而且更注重信用制度的建立和个体尝债能力强弱的确认,把诚信作为一种制度的产物有其历史必然性。入世后的中国,诚信更是一种必须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否则,将受到无情的惩罚。诚实信用方面一旦出现负面信息,就会影响个人今后的资信情况。在中国,信用是决定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人命运的根本,若没有信用记录,那将无法立足于社会。大学毕业生更应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夯实自己的信用基础,要像爱自己的眼睛一样爱自己的信用。良好的个人品质,是大家认可、协作的长期依托。大学毕业生要扮演的角色决定了诚信在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不可替代的地位。诚信是每个大学毕业生完成任务、树立自我品牌的重要筹码。诚信是人格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人格又是做人的最核心内容,而如何做人又是“以德育人”最基础的东西,所以,对大学毕业生实施诚信教育,提升健康人格,是加强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方法,这与“以德治国”方略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

第二,进行守法教育,捍卫法律尊严。守法,是每个大学毕业生都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义务,其内涵主要包括学法、知法、用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它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它决定着法律的面貌,而法律则通过一些强制性规范,使他们的守法遵纪意识得到增强,并强化为内心的道德法令,从而提高大学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水平。守法既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保证每个大学毕业生道德自律的有效措施。大学毕业生在各种人才市场上上当受骗,或者作为消费者权利得到侵犯等种种不公平待遇出现时,要通过学法、知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以法律规范指引、评价、教育、预测自己的行为。为了达到此目的,学校可以为大学毕业生汇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举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每所大学可相应地建立起法律援助中心的学生公益机构,为毕业生维权服务、撑腰,以此作为搞好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点,使大学毕业生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权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第4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士兵;返校;复学

一、退伍大学生士兵返校复学后的就业前景堪忧

(一)退伍大学生士兵返校复学后就业压力大

有数据显示,近几年来的退伍返校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多,返校后将学习目的和生活目标更多的转向了毕业后的就业方面,而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就业压力大,岗位竞争相对激烈。部分学生在应征入伍时盲目跟风,因为“参军热”而进入军营,由于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进入军队后可以再做打算。这就造成了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退伍大学生士兵毕业后面对的依旧是就业难的问题。何去何从,还是一个未知数。

(二)安置保障政策和优待福利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我们国家,对于退伍军人的安置保障政策的优待福利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健全的,近年来不断进行改善,但未能将退伍安置及优抚政策付之于硬性的章程当中,还在继续的总结和改革,这样就缺少了法律的保障,有效的退伍安置政策的实施并不能像预期计划那样,给予退伍返校大学生一定的帮助。如以下这条政策规定:退伍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条规定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来说只有在毕业后三年内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才有机会加分,如果选择在毕业前考研,就和其他在校生没什么区别了。再如一条规定:只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荣立军功并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只有极个别士兵而已。这两项政策的覆盖面太小,并不能惠及所有退伍大学生士兵,所以,这样的安置保障政策和优待福利还需进一步完善。随着军队整体素质建设的不断提高,高学历的军人也渐渐增多,只有更加完善这项政策,才能让退伍大学生的退伍安置得到有效的解决,如果不利用法律加以钳制,那么实施效果就差,这样就极大地影响了退伍返校大学生的返校复学和学校生活的快速融入,也会对新一代年轻人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退伍大学生士兵返校复学后的自身优势

根据调查了解,在已经返校的大学生士兵当中,他们有两年的军营生活,在服兵役期间因为军队的严格要求已经培养了很好的生活习惯,有着比别人强的政治素养和军事素养,有着强于他人坚韧意志,有着强健的身体,在学习方面,他们有着更加认真的学习态度,办事效率更高、更负责。在思想上,他们相对其他在校大学生来说较为成熟,这就比其他大学生有了明显的优势。

其次,在军队服役的两年里,长时间的军事训练,不仅让他们拥有了强壮的身体,更是在意志方面进行了深度磨炼,这就使他们在自立和自律这些方面表现得较为突出。

最后,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于这个特殊群体来说,缺乏丰富的人生阅历,一路走来平稳顺畅,没有遇到过太大的困难,也就缺少了磨炼的机会。当他们有了在部队生活的经历以后,会比同龄人更懂得和平的意义,更懂得学习的重要性,也就更加热爱和珍惜生活。退伍以后,无论是进入学校或者步入社会,就会更加敢于去担当和面对。在以后处理事情的时候,将所有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运用到生活当中,会更有计划、有效率、有章法的完成一项任务。结果往往令人满意,也得到了身边人的一致认可。

三、退伍大学生士兵返校复学后的大学生活存在的问题

(一)适应大学生活的时间变长

随着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迎面而来的适应性问题也就逐渐产生。两年的军营生活让他们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军人又变成在校大学生。回到充满青春气息的大学校园,这就在生理上和心理上有着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身份的变化和生活h境融入难的问题。这就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来适应学校的人文环境,重新适应新的学习群体,要用很长的时间在身份认同和角色转换方面做出改变。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一改变,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

(二)因生活环境改变而造成人际交往困难

主要是在人际交往和社会沟通方面存在困难。从军队到校园,因环境变化,也就造成了日常交往对象的变化,经调查,大学生士兵返校复学后感觉与现在的同学“无话可说”,也“说不到一起去”,这样的距离是真实存在的。

(三)功课陌生化导致学习成绩下降

经过两年的军队生活,大学生士兵的作战能力和基本的军事素质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但是对于自己的专业课却越来越陌生,甚至产生了“不感兴趣了”、“想换专业”的心理,返校以后,对于专业课的学习就产生了畏难心理,就在接下来学习提升和学业发展方面遇到瓶颈,不像同班同学那么顺利,两年的时间,对于课本的生疏和专业知识的遗忘,成为了很多退伍大学生士兵普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上课跟不上老师的节奏,有些大学生士兵还会面临培养计划的突然改变、原来所学的专业被撤销、有的专业产生合并等一系列问题,所有这些都是需要尽快解决的。

四、解决退伍大学生士兵返校复学问题的具体对策

(一)政府为退伍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5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法学本a科教育;课程设置;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614.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7-0204-03

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在这种形势下改革课程设置,并做其他的整体规划,使我们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我们在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院组织了一次面向大二大三以及大四学生的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试图通过比较分析,找出对策。

一、调查报告的概观

此次调查共发出问卷300份,回收218份,问卷包括20题,具体调查结果如下:

1.你认为现在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

A.合理 B.比较合理 C.不合理

在调查学生中有13.76%认为“合理”;有44.13%学生认为“比较合理”;有32.11%的学生认为 “不合理”。

2.你认为现在的课程设置中,哪些方面有欠缺?

A.理论性 B.实用性 C.二者都有

在调查学生中有3.21%认为“理论性”;有67.89%学生认为“实用性”;有28.90%的学生认为 “二者都有”。

3.你认为现在的课程中哪门较难学(可写其他科目)?

A.法理学 B.宪法学

C.中国法制史 D.其他

在调查学生中有48.62%认为是“法理学”;有14.22%学生认为是“宪法学”;有23.83%的学生认为是“中国法制史”;还有10.55%的学生认为国际法、海商法、刑事诉讼法等科目较难学。

4.你认为法学本科教学中是否有必要增加其他学科的知识讲授?

A.很有必要 B.有必要 C.没必要

在调查学生中有20.18%认为“很有必要”;有69.72%学生认为“有必要”;有10.10%的学生认为 “没必要”。

5.你认为若增加其他学科的知识讲授,应主要增加哪个学科的(可写其他学科)(上题选C可不答此题)?

A.经济学 B.社会学 C.哲学

在调查学生中有65.60%认为应增加“经济学”;有28.90%学生认为应增加“社会学”;有32.11%的学生认为应增加“哲学”。

6.你认为是否有必要增加一些法学课程?

A.很有必要 B.有必要 C.没必要

在调查学生中有15.60%认为“很有必要”;有63.30%学生认为“有必要”;有21.10%的学生认为 “没必要”。

7.如果增加一些法学课程,你认为应增加哪些(可写其他学科)(上题选C可不答此题)?

A.基础课类(如法律社会学、经济分析法学等)

B.商法、经济法类

C.新兴学科类(如电子商务法等)

D.其他

在调查学生中有19.27%认为应增加“基础课类”;有23.85%学生认为应增加“商法、经济法类”;有40.89%的学生认为应增加 “新兴学科类”;还有3.6%的学生认为应增加外交学、心理学等课程。

8.你将来的就业意向是什么(可自己另写)?

A.法律职业资格所含职业(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员)

B.公司C.行政机关

在调查学生中有65.13%选择“法律职业资格所含职业”;有16.06%学生选择“公司”;有15.14%的学生选择“行政机关”;有3.67%的学生选择了经商、事业单位等其他职业。

9.你对现在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是否乐观?

A.乐观 B.比较乐观 C.不乐观

在调查学生中有9.17%选择“乐观”;有13.76%学生选择“比较乐观”;有77.07%的学生选择“不乐观”。

10.你认为现在的专业设置对你未来的就业的作用如何?

A.很有帮助B.有帮助 C.没有帮助

在调查学生中有8.71%认为“很有帮助”;有74.78%学生认为“有帮助”;有16.51%的学生认为 “没有帮助”。

11.你是否认为现在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合适?

A.合适 B.过大 C.过小

在调查学生中有17.89%认为“合适”;有69.27%学生认为“过大”;有12.84%的学生认为 “过小”。

12.你认为是否有必要延长学制,以培养精通多项技能的学生?

A.有必要 B.没必要C.不清楚

在调查学生中有15.60%认为“有必要”;有78.90%学生认为“没必要”;有5.50%的学生认为“不清楚”。

13.你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应培养专才还是通才?

A.专才 B.通才C.二者皆可

在调查学生中有21.1%认为应培养“专才”;有50.91%学生认为应培养“通才”;有27.99%的学生认为“二者皆可”。

14.你是否认为有必要在高年级中适当的根据自己的就业意向设置不同的方向?

A.有必要 B.没必要C.无所谓

在调查学生中有85.32%认为“有必要”;有8.26%学生认为“没必要”;有6.42%的学生认为 “无所谓”。

15.你认为是否有必要加强实践环节的学习和训练?

A.有必要B.比较有必要 C.没有必要

在调查学生中有73.85%认为“有必要”;有19.73%学生认为“比较有必要”;有6.42%的学生认为 “没有必要”。

16.如果加强实践环节的学习和训练,你认为哪种方式最合适(可写其他)(上题选C可不答此题)?

A.去法院或检察院 B.去律师事务所

C.去政府相关法制机构或部门 D.其他

在调查学生中有55.50%认为去法院或检察院;有28.90%学生认为去律师事务所;有13.30%的学生认为去政府相关法制机构或部门,另有2.30%的学生选择其他方式。

17.你认为双语教学的比重应该有多大?

A.10-20%B.30-40%C.50%以上

在调查学生中有48.46%认为应占10%~20%;有39.03%学生认为应占30%~40%;有12.51%的学生认为50%以上。

18.你认为是否有必要提高案例教学在课程中的比重?

A.有必要 B.没必要 C.不知道

在调查学生中有65.60%认为“有必要”;有14.13%学生认为“比较有必要”;有20.27%的学生认为 “不知道”。

19.你对现在实行的考试方式有异议吗?

A.有异议 B.没异议

在调查学生中有67.43%对此有异议;有32.57%学生没有异议。

20.请你谈谈对现在法学教育和专业建设总的看法和提议:

这是一个开放式的问题,被调查的学生对此问题的回答也是五花八门,但大部分都还是围绕着前面问题中所涉及的几个方面,同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如有的认为应当把单纯的考试和考能力结合起来,有的认为可以把法院的判决拿来讲讲,注重实践,还有的认为好的老师是关键,等等。

二、课程设置本身的问题

通过以上调查问卷的分析,我们认为在本科法学教育存在以下问题:

(一)顺序颠倒

这里所说的顺序颠倒,主要是指,在不同的年级应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来安排,应按照人们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来由易到难的进行,而不是凭老师或行政官员们的主观想象。例如,在我们的此次调查中有48.6%的学生认为,法理学最难学,另外有24%的学生认为,中国法制史最难学,而我们一般则是把这两门课放在大一来开。在我们看来这似乎是一个理所当然的选择,但“理”在哪,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唯一的我们经常听到的解释就是,这两门是基础课,学好它为学习以后的课程打下基础。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如果不先学这两门课的话,后面的课程未必就学不好。相反,正是这两门课可能就把学生们学习法律的满腔热情给浇灭了。另外,“法理是所有法学课程的基础”这一论断,似乎除我们国家之外,还没有听说过,我们看一下法学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没有在大一就开设法理学的,一般是在大三以后才开设,而且有的是作为选修课来处理。其实,反倒是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刑法对于将来法学的学习更为重要一些。在它们中所蕴含的一些原理和方法,对于后面的学习更有帮助。我们也可以将一些法学上的基本的常识,放在大三来讲授,并可考虑作为选修课来处理。另外,民法和刑法的基础知识放在大一讲授,因为其案例较成体系,并且离学生的生活较近,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从而容易引起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

(二)必修与选修的设定

就选修课来说,目前的选修课种类的设置,完全没有任何章法可循,比如有的学校有外国法律思想史,而没有中国法律思想史和外国法制史,事实上,外国法制史应该比外国法律思想史更为基础,况且一般涉及到思想史,均属比较艰深的内容,很难指望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我们把它放在大二开)学完之后有所掌握。因此,我们认为,目前选修课程,可以重新规划整理,以培育法律特定领域的专长为导向,配合前面的高年级分方向的建议,将选修课程整理规划为几类选修群。指导同学依其兴趣及未来发展的规划,作适当配套的选修。希望同学在学习基础法律课程之后,也能为其未来发展的专长领域,奠定基础。

另外,应考虑增开一些新的选修课,此次调查中,近70%的学生希望增开一些选修课程,而其中又以要求增开新兴学科为主,如电子商务法,以及新的涉及科际整合的法学领域,如科技法,在未来涉及选修课时,应将此一并纳入考虑。

(三)应增加法律实例演习、法律实习

为了加强学生对于法律实务的了解,可以考虑增开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领域的“实例演习”课程,改为必选课程,要求学生最少修习两个领域,四个学分。另外,在高年级中可考虑开设“综合实例演习”,在一道案例中提出的问题应当涉及民法、行政法、刑法,甚至有关的国际公约,因为在将来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形,即一个案件会牵涉到不同属性的法律规范,很多熟悉了“单一思维”的学生遇到这种情况,就会手足无措,因此,我们必须要培养学生的这种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应增设“法律实习”必修课程。法律实习课程,可在校内开设法律服务社,每周在教师指导下定时提供法律服务,也可鼓励同学积极参与校外公益社团的义工服务,尤其是维护或增进弱势团体、促进环保、消费者保护等团体。经由此种服务,让同学有机会体验及观察社会实际生活,并接触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需要。

(四)应增列专题讨论课程

目前法律学系同学,大多数人在毕业之前,根本没有机会学习如何从事独立研究,撰写报告。我们建议在选修课中增列专题讨论课程,并有系统地规划该类课程。使那些学有余力并准备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拓展自己的研究兴趣,在毕业之前,通过修习其中一门专题讨论课程,以学习分析问题、搜集资料、撰写研究报告的能力。这种学习,由于必须对于问题深入分析,并思索解决之道,将能刺激学习动机,扩大视野。

(五)对具体几门课程的建议

如前所述,目前的法理学有些内容过于艰深,而且放在大一来讲,造成很多学生一上来就觉得学习法律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产生畏难、厌学情绪,基于此,我们建议,将法理学分拆为法学绪论和法理学(法哲学),将法理学(法哲学)放到高年级讲授,而法学绪论仅介绍对于下面的学习所必不可少的一些基础性概念。

民法至少拆为四部分,即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亲属和继承法。因为民法可说是最难学(但入门容易)、最博大精深的学科,说是“万法之母”,目前的这种安排,很难使学生透彻了解和掌握民法,且法学先进国家和地区,莫不作此区分,国内也有学校(如中国政法大学)开始采用这种方式。

三、未来课程设置的调整方向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尝试以现有四年制为基础对法学专业的课程作如下调整(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体育、理论课等公共课另计):

(一)必修课

第一学年:政治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经济学基础、法律逻辑、宪法、法学绪论(也可用法理学名称,但二者内容应无不同)、民法总则、债法总论、刑法总则。

第二学年:债法各论、物权法、亲属和继承法、刑法分则、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公法。

第三学年: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商法总论和公司法、商法各论(含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主要是分论)、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英美法导论(英文版,同时兼作双语教学课程)。

第四学年:法律伦理、司法文书、证据法、法律综合实例演习。

(二)选修课

第6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作为淄博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4、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3、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4、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5、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6、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 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 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五、结语

这两个星期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第7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旅游发展;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8.159

[中图分类号]G64;F59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8-0-01

现如今,高校教学改革开展的如火如荼,坚持教学课程的完善建立,组织科学的教学活动,对充实教学内容,培养高素质人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其他专业不同,旅游专业是动态化学科,不似数学、物理等学科有固定的公式定理,它自身就时常发展,与市场的结合和百姓的诉求联系十分紧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以及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旅游热点区域、热点国家都会发生更改,而如何建立系统教学的方法,对教师而言具有不小的挑战。以往的旅游管理教学较为忽视管理,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教学多集中在某个知识领域,违背了动态化的原则。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高校有关旅游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必须不断创新形式体系与基本框架,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学科发展之路。

1 旅游学科发展

旅游研究的普及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正是由于改革开放政策和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热在中国悄然兴起,并带动了研究领域的腾飞。但是因为研究资料、文献较少,在实际探究中也偏向理论内容,导致有关该专业的探讨缺乏科学性,学科建设存在严重不足的现象。

旅游研究的发展和学科的兴起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有关旅游学科发展的研究基本上都集中在政策方面,在专业理论和学科建设上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有关旅游能否成为专业学科的争论也开始兴起。进入20世纪90年代,旅游学科被发展为了独立的科目,不再是工商管理科学下设的科目,而是置身于高等教育和科研之列。然后进入21世纪,旅游学科发展呈现出了良好的态势,学科被置于社会科学的领域,并衍生出了旅游心理学、旅游法等专业性极强的学科,随后在旅游基础理论下还分支性的设置了旅游经济学理论、旅游社会学理论、旅游人类学理论、旅游管理学理论以及旅游环境与生态学理论,这五类学科都体现了旅游作为研究发展对象呈现出了的发展特点和自身的规律。

2 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基于文中的论述,能够清楚地看到在改革开放以后,旅游在经济发展带动下出现的新的发展方向。相较于以往,学科建设更加具体,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然而在实际建设课程体系的过程中,还是缺乏完备的计划和科学的框架,因此,转变传统思路,构建课程体系建设才是当前旅游管理专业课程发展的关键。

2.1 高等旅游教育的定性

目前,国内除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这类院校中的旅游专业属于职业教育之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的旅游专业都是以独立学科为存在的基础科学教育或称专业学科教育。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教育主管机构将旅游专业以旅游管理的名称列在管理学门类中的工商管理下,事实上降为三级学科,因而从教学和科研两个方面限制了旅游学科的发展。

2.2 主干课程设计的基本原则

旅游管理专业在迎合市场,调整建立体系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主干课程为主的原则,找到管理的要点与关键,抓住教学的核心,在主干课程教学计划完备设立的同时,辅助与旅游专业有关的选修课,并在实施理论教学的同时,在实践上加以引导,突出学生知识结构、认知能力以及应用水平的提高。此外,还要从目前的就业状况出发,对学生的就业前景做好分析,设计专业化的就业板块,完善教学。

2.3 提高负责教师的专业水平

各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科负责人对旅游学科的理解,对主干课程设置原则的确定,对各主干课程讲授内容和相互关系以及主干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关系的设计与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命运。主干课程教师的知识结构应当是“博”和“专”的良好结合,知识面应当较宽。与此同时,在其所任教的专业领域内应当有较深的研究。学校可以学习、派遣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外出学习深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和教学水平。

2.4 坚持理论结合实际

一个优秀的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不仅要有扎实的基础、准确了解我国各地区的名胜古迹,做到“心中有墨水”,还要与实践结合起来,能够通过引人入胜的讲解吸引游人的兴趣,让他们在旅游中学到知识、文化。对此,学校要给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与游客多沟通,将书本知识运用起来,打破常规的“唯课本教学”的理论。

3 结 语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从事社会科学和旅游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对文中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而文中只是笔者基于长期以来对旅游学科以及教学和研究的思考所提出的个人理解和看法。,且笔者认为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建立必须与旅游学科的发展结合起来,创新教学模式,做好课程的设计。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健.关于旅游学科发展与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思考[J].旅游学刊,2008(3).

[2]朱俊宏.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本科旅游管理专业课程建设研究[D].昆明:云南师范大学,2015.

第8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存质量、融入社会的基础。作为我国8300多万残疾人中的佼佼者,残疾人运动员的就业状况,无疑颇具代表意义。北京残奥会上,记者随机了解了部分中国残疾人运动员的就业情况:

何军权,著名的“无臂飞鱼”,现供职于湖北省荆门市残联。

吕红琴,中国坐式女排选手,上海长宁区一家商场的职员;她的队友盛玉红,江苏无锡体校的教练。

林海燕,为中国射击队夺得北京残奥会第一枚金牌,2岁时因小儿麻痹症腿部残疾,是北京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员工。

李端,北京残奥会两枚田径金牌获得者,盲人按摩师。

丁海,中国轮椅篮球选手,4岁时因车祸失去了左小腿,现在西班牙联赛打球,成为我国第一位走出国门打职业联赛的残疾人运动员,有“轮椅姚明”之称。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重视,残疾人运动员的就业状况,越来越与其运动成绩紧密相关。

侯斌,三届残奥会跳高金牌得主,北京残奥会主火炬手,在厦门市残联康复中心工作。凌勇,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获得男子五项全能P54~58级金牌,供职于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社会救助所。宫宝仁,曾获两枚残奥会金牌,被誉为“无臂蛙王”,退役后在沈阳近郊创办养殖场,实现了向“养猪大王”新角色的转变……

经过顽强拼搏获得残奥会冠军后,这些残疾人金牌得主同时获得一系列的社会荣誉;在自己的努力与政府的重视、社会的帮助下,均较好地解决了就业问题,一些人还进人事业单位,从事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

但是,并非所有的残疾人运动员都能够顺利就业。

21岁的戚翠芳是一个相貌清秀的广东姑娘,因肌无力一条腿行动不便,她在北京残奥会上参加了硬地滚球比赛,没拿到奖牌。戚翠芳目前正在考虑残奥会结束后的工作问题――她刚从广东省培英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毕业,但对就业前景并不乐观,她希望回学校去补习一下,然后再去找工作。

“找什么工作?我希望能先稳定一下吧,接电话、当文员什么的都可以,”戚翠芳说。她的薪酬目标是每月1000元,包吃包住。在广州,这个目标并不高,但她已经很满足了。

郭严冬是中国轮椅篮球队队员,来自江苏农村,是全队中家境最差、年龄最小、残疾最重的一名队员。两年多前他在一个建筑工地从30多米的高空掉下,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

随着残奥会的结束,郭严冬的心事又起来了。“国家队要解散,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习惯了队里的生活,我非常害怕告别集体的日子。我才20岁,谁能给我一份工作呀?”他说。

来自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其中有工作能力和劳动能力的为4300多万。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已经达到433.7万人,农村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1696.6万人。仅2007年,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已经达到39.2万人。现在我国城镇每年新增的需要就业的残疾人,基本上都能得到工作安排。

在北京残奥会期间举行的相关新闻会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国务院推出的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给予重点考虑。

为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的责任,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形成比较完整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于法鸣透露,目前,通过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帮助农村残疾人多渠道、多途径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

据他介绍,在我国,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主要有三条途径。

一是集中就业,将残疾人集中安排到专门为解决其就业问题而开办的福利企事业单位工作。二是分散按比例就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这是国家对残疾人就业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三是自谋职业和个体就业,国家鼓励残疾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

目前热心于残疾人体育的企业越来越多。参加北京残奥会的中国盲人门球队副领队陆财良还有一个身份:杭州某织造厂董事长。46岁的陆财良在厂内建起我国唯一的盲人门球训练基地;中国盲人门球队中,有15人在他的企业生活、工作、训练。这些残疾人平时大多都能拿到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而养老、保险等全由陆财良负责。

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专门有一个制造包装箱的部门,拥有70多名残疾人员工,占到该部门员工总数的90%。据该部门负责人张思海介绍,残疾人员工主要是听力障碍者,他们比健全人更能集中注意力,提高效率。目前,该部门还有聋人大学生走上管理岗位。

不过,记者了解到,虽然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比较完善,但由于我国残疾人数量大、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缺失等原因,完善残疾人的就业还需要全社会进一步努力。

在西方发达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已经相当完备。记者采访了参加北京残奥会的多支欧美坐式女子排球队的球员,她们表示,腿部有残疾并没有影响到她们的就业,“既然连打球都没有困难,工作就更没有问题”。企业也不会因为员工身体残疾而另眼相看,更不会因此而开除残疾人员工,否则企业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北京残奥会将成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在赛场上,残疾人运动员用自己的智慧、能力和意志,克服了健全人都无法跨越的障碍,不断证明了自己的潜力、能量和健全人格。健全人为之感动、感悟:广大残疾人绝不愿成为社会的累赘,不愿成为其他人的负担。他们和所有人一样,需要自立、自强和自尊。只要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更多的机会,他们同样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

平亚丽,中国首位残奥会冠军,退役后,她回到原来的工厂工作;接下的日子并不平坦,她的孩子也是先天失明,后来自己又下岗、离婚……

平亚丽是35岁那年下岗的,过年时,街道干部发给平亚丽300元救济金,1984年她载誉而归时,奖金也是300元。

“这钱拿在手里就扎了一下,我说我得自己干点什么,”平亚丽回忆说。她想自力更生。1999年,靠着亲朋好友的东拼西凑,平亚丽利用在盲校里学过的中医推拿技能,在家里办起了盲人按摩所。一路酸甜苦辣走来,如今平亚丽已经是三家平亚丽按摩中心的老板,这三家店分别在北京翠微路、西翠路和西苑中直机关大院。她说,现在她活得“有尊严,有滋有味”。

第9篇:法律的就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 《经济法》 培养目标 体系 教学方法

课堂教学是我国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战场。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以及教学管理制度的重建,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能力的提高、创新素养的养成起着重要作用。改革传统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实施教学改革,对体现课程教学特点和实现培养目标尤为重要。我结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就中职《经济法》课程改革如何体现培养目标和学生能力培养作了尝试与探索。[1]

一、《经济法》课程培养目标的构建

(一)课程培养目标设定的原则

1.课程培养目标的设定要突出能力提升。在确定课程的培养目标和内容时,首先要进行职业岗位能力分析,使学生学到的知识、技能能够满足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

2.课程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掌握从事商务交往和贸易的法律素质,而《经济法》课程的培养目标则应围绕这个“综合能力”的训练来定位,否则就失去了方向性。

3.课程培养目标的设定要结合学生实际。应根据学生特点和接受程度,做到因材施教。目前职业教育学生的特点是求知欲强、接受能力快,但不足的是社会经历浅,有关法律知识基本是个空白。

4.课程培养目标的设定要有针对性。针对性是指课程应紧扣专业培养目标,重点突出与受教育者职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应用性,以职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的需求来确定课程内容。

(二)《经济法》课程培养的总目标

基于以上原则,中职《经济法》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在较好掌握《经济法》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针对专业培养目标对课程的要求,使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掌握有关经济法律的常识,掌握处理相关问题的方法和技能,能够在经营管理和交易活动中,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实现经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三)《经济法》课程培养的具体目标

通过学习,学生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1.比较全面掌握《经济法》的理论框架和基础知识。

2.在掌握《经济法》原理的前提下,具有其它相关法律持续学习的能力。

3.审查合同和订立合同的能力。

4.利用法律手段,处理简单合同及其他经济纠纷的能力。

5.在交易过程中,具有规避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侵权行为能力。

6.书写简单法律文书的能力。

二、《经济法》课程体系的确定

《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在课程内容上既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又要注意和相关的专业技能课程相衔接。与传统课程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同,《经济法》课程体系的确定则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因此,在确定课程体系时我们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属于法理的课程内容掌握以够用为度,所谓“够用”,是指针对讲解单行法时够用;二是针对能力培养目标,打破传统的课程体系章、节及前后顺序,分解成若干模块,使每一模块对应一个能力培养目标;三是注意模块之间的有机结合。

《经济法》课程体系如下。

(一)模块I:《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重点为《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经济法律关系及其保护、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制环境、合同原理等。

(二)模块Ⅱ:合同的订立与审查。教学重点为:合同订立的要点,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确认依据,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审查与管理。

(三)模块Ⅲ:规制交易及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教学重点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税法》、《金融法》等。

(四)模块Ⅳ:企业组织法律规范。教学重点为《公司法》、《外商投资法》。

(五)模块V:侵权责任法律规范。教学重点为合同履行、合同违约责任、合同担保、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

三、《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新课程下教师角色发生了重大转变,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教材的开发者、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协作者、组织学生合作学习的引导者、教学的研究者,为学生学习提供资源的服务者、与同学平等相待的知己。教师在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应学会倾听,倾听学生的发言、倾听学生的心声、倾听学生独到的见解,站在生命与生命之间平等的位置上,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因此,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把握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2]

教学方法的改革应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和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难点及教学过程与方式。

(二)运用启发式教学[3]

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讨论启发、提问启发、案例启发、实践启发等教学方式。

1.讨论启发。在预习的基础上,通过讨论的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例如:为了使学生对《公司法》能够深入理解,在教学中,我布置了思考题,并组学生进行织课堂讨论。这些方式既有利于克服学生社会经历浅的矛盾,又能给学生留下充分的空间,让学生通过讨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提问启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课程教学目标进行能力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和知识点,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使学生避免填充式地吸收。这种提问具有随机性的特征,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方式。

3.案例启发。例如在《合同法》―章的教学中,我通过有目的地布置案例,引导学生思考问题,使学生的认识水平不局限在对教材内容的一般理解上。同时还做到在讲授“单行法”时,以案例开篇,基本概念、难点、疑点等以案例引出,争议与纠纷的处理以案例结尾,使学生通过学习,一方面增加学习兴趣,另一面激发实践意识,使学生认识到法律就是生活,生活中充满着法律。

4.实践启发。如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章节的教学中,我通过带领学生走访工商和技术监督等部门,使学生结合实际,对在新形势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了切身的体会。

(三)评价方式的改革[4]

传统的试题内容主要是名词解释、选择、判断、填空、简答题等主观题和客观题。这些呆板、机械的问题,将一个具有丰富想象力和思维能力的学生导向成一部部背书的机器,最终导致学生厌恶学习,丧失个性,缺乏能力与创新,这种应试教育在职业教育考试环节上必须加以改革。

鉴于目前职业教育学生社会经历浅,有关法律知识基本空白,加之教学时数较少,使得所能讲授和练习的内容有限,针对专业及课程培养目标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测试的内容设想为:

改革后的考试只通过背是无法过关的。从学生提出的问题看,过去学生往往主要问考哪一章、哪一段、哪一题,而现在,学生主要问如何去理解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从考试的结果看,绝大多数同学达到了本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如阅读理解,题目给出的是课上没有讲过的“货物买卖销售合同”的三段规定,要求同学通过阅读回答三个问题,结果该题目60%同学得了满分,30%的同学正确回答了三分之二左右的答题要点,基本达到了考核目的。

总之,《经济法》教学课程改革要求改变传统的“学科本位”的课程培养目标和内容体系,构建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瞄准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既有较强针对性,又有较强适应性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真正有用人才,毕业生才会有更为广阔的就业前景。

参考文献:

[1]刘文化.经济法概论[M].法制出版社,2001.5.

[2]黄和新.中国经济法新论[M].科学出版社,2003,(6).

[3]马晓燕.合同法概论[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