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

第1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镇;总体规划;土地生态学

1 总体规划中引入土地生态学的意义

目前我国土地二元结构体系和城乡割裂发展的局面仍未彻底改变,要彻底扭转这种局面必须打破以城市发展为主的发展观念和思路,立足区域发展的高度,树立城乡统筹发展观,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机制,既不能因为城市发展而影响农村的合理发展,也不可因为保护农村利益而限制城市发展。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就必须在总体规划中切实体现促进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社会文化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

人类活动对环境的扰动,最广泛的就是土地利用。在土地被开发利用之后,对环境和生态都会产生明显的影响。而总体规划最大的作用就是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已达到对整个城乡生态系统的控制与优化,而土地生态学正好为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同时总体规划也为土地生态学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土地资源及其所构成的各类生态系统具有多重功能性,过去主要是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物质产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阶段,除了重视土地资源提供物质产品外,更应重视其为人类提供生态服务的功能。土地资源及其所构成的各类态系统要为总体规划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2 相关背景

2.1 地理位置

海北镇隶属唐山南部滨海区,位于芦台经济开发区,是唐山西部重镇,是河北省小城镇建设试点镇,也是唐山环京津卫星城之一。毗邻天津滨海新区,新区的大规模开发建设为海北镇工业区承接产业辐射、参与区域分工带来了难得机遇,发展条件独具优势。

2.2 生态规划目标

海北镇是未来人居和产业拓展区,是未来唐山宜居生态城镇的示范区。其生态规划目标为:起步于农业,发达于工业,扬名于生态,建设“人与环境共鸣、产业与生态共存、城市与自然共荣”的新时期可持续发展生态城镇。

3 海北镇土地生态规划的现状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3.1 现状特征

在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镇域内大多数企业市场经济灵活有余而规矩不足,重复建设较多,生活环境较差,城不像城、村不像村,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粗放型增长为主,空间发展的可持续性偏弱,土地经济产出效率偏低,环境污染加剧,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城镇扩展及改造建设的边际成本过高等。体现在规划上的问题就是现状各异,不确定发展因素较多,难于做出准确判断。

3.2 存在的问题

海北镇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 一方面,镇区的发展一直面临着城市建设用地对经济发展的限制问题,一直谋求镇区范围的扩大,一旦行政区划的壁垒被打破,很有可能促使部分产业向镇区快速转移和扩散进而对镇区的空间格局造成大范围影响。另一方面,从海北镇自身发展历程来看,自下而上的城镇化模式深具普遍性,工业化的成果却未反映出来,表现在:虽然镇域非农化水平高达60%,但镇区人口不足全镇人口的20%;镇区建设仅占镇域建设总量的25%;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低,全镇经济总收入中第二产业占主要部分,而第三产业比重较低;绝大多数的企业高度分散在20个村委会辖区之中。村庄成为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从而使集中的城市化发展受到影响。

另外村庄建设用地浪费严重。海北镇域人均村民住宅用地户均面积已远远超过了唐山市户均标准,而这些住宅用地中的大多数又处于空置状态,一户拥有多个宅基地现象和空心村现象十分普遍,多数村委的住宅空置率为20%~70%,旧宅的退建还耕操作实施性较差。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村庄土地浪费的现象将会日益突出,出于有钱就盖房的传统思想,现阶段各村庄新、改建住宅的要求仍然十分迫切,如何做到集约使用土地已经成为规划过程中的一个严峻课题。

4 土地生态学应用于镇总体规划

4.1 土地的生态补偿

生态无价、资源无偿的观念长期存在于人们的意识里面,渗透到现有的经济社会活动体制和政策中。与治理环境污染相比,目前生态保护方面还存在结构性的政策缺位,尤其是相关土地生态保护的经济政策还严重短缺。土地生态补偿与一般生态补偿有所区别,土地的生态补偿是从土地的生态功能角度进行价值核算,评估确定出生态补偿的数额,因此,土地生态补偿的目标较为明确,而一般生态补偿的研究面比较泛。对生态系统服务的评估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功能延伸越多,评价的争议就越大,最终作为生态补偿依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就会越差。从生态补偿体系来看,应该构建一个更加完整的土地生态补偿体系。土地生态补偿是土地生态系统破坏退化以后的一种补偿,补偿金必须用于土地恢复,甚至可以用于生活补偿。

在本次海北镇的总体规划中我们从区域生态平衡观点对全镇进行全面规划,在镇域规划建设中,规划中充分利用镇域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资源,结合自然条件,运用土地生态学原理和方法,分析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生态因子,划分生态空间,提出相应的生态空间策略,引导建设合理发展,全镇域根据地块生态特征,划分为生态控制区、生态协调区、引导建设区、生态改进区、水域五类区域。

其中在生态控制区规划中提出了加强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确保生态环境优化。在生态协调区原则上限制城镇建设活动,确需开发建设的应严格限制规模和强度,引入土地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了生态规划的操作实施性,切实提高区域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效益,确保海北镇整体、健康、持续的发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政府和评审专家的认可。

4.2 土地利用规划

以往的土地利用规划只注重耕地数量或者简单的质量,在本次海北镇的总体规划中强调了生态的概念,使生态功能成为规划中的约束条件。真正从数量、质量和生态功能的角度去评价土地,最大限度的维护生物多样性。不管是生态服务还是生态评价,均融入总体规划来解决土地利用规划、宏观调控的问题。这有利于保护基本农田,更重要地是解决了生态效益、生态价值问题。

此外考虑到土地的多功能性和有限性,土地需求之间存在的冲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还要兼顾生态,所以在本次总规的生态部分力求做到利益统筹。在充分调研、协调的基础上划定了耕地底线,留出了生态用地,同时最大限度的满足经济发展用地的需要。

5 结语

总之,在构架新的生态规划时,需要土地生态学相关理论的引入。借用后现代思想的著名代表人物福柯的话,“我们时代的焦虑与空间有着根本的关系,比之时间的关系更甚”。在充分肯定土地生态学在城乡规划中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借用大师那更为深邃的思维来解析生态规划,难道还不足以引起人们对城乡生态的焦虑,和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的警醒吗?

参考文献:

[1] 土地生态学――生态文明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土地科学》2008

第2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规划实施管理

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历了三轮编制。30年时间里,规划编制的思路、方法、技术手段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创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土地规划研究的时间相对较短,以及国际社会经济形势发生深刻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近15年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谈谈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问题的认识。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规划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缓解和抵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例外,也是对未来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缓解和抵消,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做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相对于城市规划来说,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体系产生较晚,一共经历了三轮规划编制,逐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编制体系。第一轮规划始于1987年,是在1986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后编制的,规划目标年是2000年。当时由于客观原因,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第二轮规划的规划期为1997~2010年,形成了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划指标控制体系,建立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的规划体系。第三轮规划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06~2020年,该轮规划充分吸收了前面两轮规划的经验和教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编制规程、制图规范、数据库标准,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

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始于2005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经历了重大问题前期专题研究、规划大纲、规划条文及说明等阶段,其中前期专题研究主要分为上轮规划实施评价、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研究、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七个专题。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步比较早,以苏州市为例,2005年启动规划专题研究工作,2008年完成前期专题研究并获得批复,2010年完成县级规划大纲并获得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2011年完成县乡两级规划条文及说明,并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规程不够细化,各地的做法不一致

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27日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在过去的六年里,编制规程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及调整修改的规范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规程的理解不完全一致,导致各地都有自己的做法,从而使一些统计数据不便于全省、全国层面上的对接。例如在江苏省,有些地方将现状交通水利用地建设用地纳入允许建设区、新增交通水利用地纳入限制建设区;而有些地方则将现状和新增交通水利用地均纳入限制建设区;在江西省,则普遍将现状交通水利用地(主要是公路用地)放入允许建设区。又例如规程中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规划基数转换,但由于规程对于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比较简略,各地在实际操作当中都有各自的标准,特别是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确定的方法比较多,也没有统一的检查标准。

(二)普遍存在对社会经济情况预测偏差较大的情况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的时候,对规划期末的经济社会情况进行了预测,主要是GDP水平、人口规模等重要指标。这些重要指标支撑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里的约束性指标,比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是直接相关的,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预测时候也采取了与GDP相挂钩的方法,因此在对经济社会情况预测偏差较大的情况下,则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的论证也缺乏支撑。例如江西省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中,由于在十一五期间安远县GDP年均增幅保持在10%左右,根据工业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国内外各地区在工业化发展阶段过程中的经验数据,预测规划期内GDP年均增幅为10.9%。但实际当中安远县2014年GDP为48.8亿元,2015年52.34亿元,从数据上看,增长速度仅为6.76%。又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中,规划期间GDP增长速度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20%,而实际情况是苏州工业园区2014年GDP增长速度为5.05%,2015年为2.86%,与原来的预测有较大差距。

(三)图数不一致的编制方法给规划的实施管理带来不便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之初,江苏省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底图为“一调”的变更图,文本数据采用的也是“一调”变更数据,后来按照要求跟“二调”进行衔接,因此底图采用“二调”数据,但是文本仍采用原“一调”变更数据,造成了文本和图件图数不一致。在规划文本之外,有一套实际图上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统计数据,文本里除了基本农田数据,其他数据基本上没有作用,这种做法给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不便,在平常的工作中容易造成混淆,给后续的实施评估也带来不便。

(四)在增加规划弹性的同时,也增加规划管理的难度

针对上一轮规划执行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新一轮规划注重规划的弹性,采取了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使用、“列清单、留通道”等弹性做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列清单”项目的用地预审和报批通过之后,在规划图上没有相应的修改,造成了新增建设用地或新增交通水利指标在图上和实际上有差别,不利于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缺乏科学的规划理念,单纯地落实指标

新一轮规划在安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时候,往往还是以跟随领导意志为主,用地布局一般都跟着项目走,要求修改规划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不能体现科学的土地规划理念,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原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统筹的作用。土地利用规划还是脱离不了单纯落实上级下达的指标这一局面。例如在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规划修编时为了达到上级下达的林地指标的要求,布置了很多林业用地区,但实地上并不是林地或者规划林地,导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修改触及林业用地区的时候产生矛盾。按照江苏省要求,规划修改涉及林业用地要去林业部门出具证明,但是在林业部门的图上,该块修改地块并不是林地,因此拒绝出具证明,因此影响该地块的报批和使用。

四、对策及建议

(一)针对规划编制过程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编制规程

建议在编制规程中,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定义,例如允许建设区内涵,是否包括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若不纳入允许建设区,则后续又会出现矛盾:明明是建设用地,但是却不在允许建设区里。另外要细化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减少人工判读部分,减少可以给地方操作的空间。

建议在编制规程中,精简指标体系。对一些预期性指标如林地、园地、牧草地等,如果规划基数不准确,会导致指标也不准确,为了落实上级下达指标,使规划图的编制不合理,因此需精简这些预期性指标,或者在规程里说明,哪些指标需要图数一致,哪些相应的数据可以统计在指标里,统一检查标准。

(二)加强对社会经济情况的研究,消减规划的不确定性

在对社会经济情况进行研究时,一是要尽最大可能的去收集相关资料,充分的挖掘信息,加强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未来经济形势的预判;二是要充分利用相关规划例如城市规划的成果,加强对未来人口数量、GDP水平的研究。在对社会经济水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需求量的预测,从而更加准确的确定控制指标。建议采取规划滚动调整方法,将较长的规划期限分解为若干短的规划期限,针对较近期的未来进行预测,将远期高度不确定性的规划目标“拉近”到中期较不确定性的框架性规划目标中,再根据近期实际执行情况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较长期规划目标。

(三)加强对弹性措施的研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

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弹性措施的研究,对“列清单、留通道”的项目,在完成用地报批后,也要将这些重点项目范围线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每年年终集中进行更新处理。同时,针对一些未达到列入重点项目清单要求的项目,例如风景旅游区里的一些项目的选址,具有不确定性,可以安排用地指标、但不落实用地布局,在管理方法上实施台账管理的模式,可以后期再落实用地布局。

(四)推动多规融合,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更多的话语权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城市规划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很多人还是不甚了解。现实当中盲目扩大城市范围、浪费土地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土地利用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只有节约集约用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土地利用的突出矛盾。应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个基本规划,除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外,其他规划都应该与土地规划相衔接。在当前开展的多规融合工作当中,应该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更多的话语权,以土地利用规划为抓手,整合各类规划的目标,衔接统一规划期限,统一多规编制技术标准,搭建“多规合一”基础平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参考文献:

[1]田志强,沈春竹,卜心国.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以江苏省无锡市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15(14).

[2]丁兰.新常态下“多规合一”的难点及出路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6(07).

[3]王群,王万茂.不确定性与土地利用规划[J].中国土地科学,2012(05).

第3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城市;可持续发展;生态景观规划;

中图分类号: P9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生态规划

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于1980年由自然保护国际联盟(IUCN)首次提出。1983年由五大洲多国官员、科学家组成的委员会,对全球发展与环境问题进行了三年大跨度、大范围的研究,于1987年出版了著名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其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需要的发展”,1987年后便被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广泛接受,并逐渐作为全球首脑会议的重要议题(Agenda 21,1992),至此对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相关研究也逐步开展。

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一定的时空尺度上,以长期持续的城市增长及其结构进化,实现高度发展的城市化和现代化,从而既满足当代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又满足未来城市的发展需求,实现城市由不协调剑协调、由非可持续剑可持续的变化过程。它包括经济系统、环境系统、社会系统和制度系统的可持续。其中,环境可持续性是基础,经济可持续性是条件,社会可持续性是目的,制度可持续是保障,四者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性的关键(城市生态规划是依据景观生态学原理和方法,合理地规划景观空间结构,使斑块、基质、廊道等景观要素的数量及其空间分布合理,使信息流、物质流与能量流畅通,使景观不仅符合生态学原理,而且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而适于人居聚,其既要最佳利用地域内的有限资源,又要保护其美景度和丰富度。目前,城市生态规划的逐步拓宽,工作领域覆盖到从宏观城市整体环境规划到微观的细部环境设计的全过程,可以分为城市总体景观、城市区域景观与城市局部景观等三个层次。

2. 可持续发展模式下的生态城市规划途径

可持续城市意味着在现代观念的基础上实现一种价值转换,城市建设更关心对自处环境承担责任的生态价值观,关心所有生命的神圣性和后代人的福利。可持续发展对规划方法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就此众多景观学者提出了可持续生态城市发展的相关途径。

美国学者认为城市的无序蔓延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因为将土地的潜在经济价值置于生态过程之前所致,率先提出环境优先思想(Honachefsky,1999),主要包括:

(1)重新恢复总体规划的核心地位,不应过分依靠区划来确定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开发;(2)在城市总体规划当中,应将生态置于先行考虑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制定土地利用和开发规划; (3)对环境状况进行长期的科学监测,建立适合当地的生态指标,从而对自然资源的健康予以评估和监控; (4)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来辅助规划决策;(5)将各个方面的利益主体和人员纳入土地利用决策当中来,尤其对何种环境应该受到保护予以协商。

而通过对城市景观生态规划、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定义的理解,以及相互间关系的进一步解释,我国学者也针对中国的快速城市化问题和国土生态安全,从自己角度对城市生态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理做出了自己的理解,如廖日红等(2006)人《在论城市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一文中提到几点原则:自然优化原则、多样性原则、持续性原则、特色性原则、综合性原则、生态美学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而俞孔坚等从概念到方法及实施途径等方面系统地提出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战略(俞孔坚,李迪华等,2005),其强调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空间格局与景观战略,就此而提出十大规划战略,主要包括:(1)就是要维护和强化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2)保护和恢复城区和城郊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3)保护和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态系统;(4)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5)溶解城市;(6)开放专有绿地、完善城市绿化系统;(7)溶解公园,使其成为城市的生命之树;(8)非机动车绿色通道;(9)林网建设;(10)建立乡土植物的繁育之地。

由以上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城市开发的真正难题在于其开发模式并不是本身,适当的地方进行适当开发才是关键。只有保证生态系统的健康,才能实现城市建设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它强调不是将土地保护与发展孤立或对立起来,而是充分考虑土地开发、城市增长以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需求。因此,不同于传统的开放空间规划途径,可持续的生态城市规划途径被认为是先见性而非反应性,系统性而非偶然性,整体的而非零碎的,多权限而非单一权限,多功能而非单一目标,多尺度而非单一尺度。

3.讨论

可持续发展思想是经过了西方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后,对于人地关系的客观发展态势和规划的主观意识走向有着深入思考。但我国的人情、地情以及主观意识较之十分不同,但却正在面临着更为严峻的人地关系危机的现实。而我们不得不意识到无论是何种目标为前提得可持续规划模式都是非常困难的,一定程度上指出了规划得非绝对的、非唯一的,其既非经济决定论的,也非环境决定论的,它具有多样化、可替代、可辩护可选择等特点;再者由于环境对发展的限制,一定程度上规划导致规划中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

现代可持续型生态城市强调通过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规划手段建设优化景观格局及过程,减轻热岛效应、水资源耗竭及水环境恶化、温室效应等环境影响,旨在达到物理形态、生态功能和美学效果上的创新,遵循整合性、和谐性、流通性、活力、自净能力、安全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等科学原理。因而可持续的生态城市建设途径探讨绝非追随时髦概念和照搬国外理论,恰恰在于为中国人地关系危机所迫,对于重新审视中国国土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提供了重要借鉴。。

参考文献

第4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 地下空间;管理;问题;苏州

Abstract: The current city underground space utilization has entered a period of rapid development, and a lot of problems arise, especially management problems based on no unified planning. The author passes pair of underground space management departments and professional units of Suzhou, Nanjing and other cities in interviews, understanding the situation and the management problems of city underground spac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and then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underground space; management; problems; Suzhou city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扩大城市空间容量的需求与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越来越严重,走地上地下综合开发之路,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城市功能的增强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问题也随之暴露,规划和管理比较薄弱。地下空间管理涉及众多部门,如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电信、电力、民防、消防、抗震、水利、绿化、环保等,存在着无统一规划基础上的多头管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各自施工,导致管理错位、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易造成地下空间重复建设,影响地下工程之间的衔接,使得地上地下不协调。管理问题俨然成为地下空间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管理的现状

我国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始于20世纪60年代,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数量快速增长,特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规模和发展速度已居世界同类城市的先进前列,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大国。笔者将从规划编制、法律法规的制定、资金筹集等方面概述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管理的现状。

(一)专项规划先行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北京、上海、青岛、杭州等20多个城市编制了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参考文献

[1] 钱七虎.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评价和前景展望[J].民防苑,2006(S1),1-4.][1]1,有效规范了区域地下工程的开发建设,加速城市发展进程。由于各省市地下空间发展水平不一,我国尚未制定国家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规范,江苏省正在研究制定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在导则的基础上,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地下空间的利用规范。部分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和杭州等对地下空间编制了概念性规划[[2] 魏秀玲,杨承志.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相关问题探讨[J].中国房地产,2010(355),59-60.][2]59,但尚未有城市出台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二)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

在国家层面涉及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3] 何世茂,徐敏.走向有序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规、规划、管理三位一体的体系建设[J]. 现代城市研究,2009,24(8):19-20.][3]20。

国内很多城市如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等也出台了地方性法规。2010年底,苏州市《关于确定苏州工业园区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格(试行)的通知》,是首个非一线城市有关地下商业建筑开始计价的地方性文件。为推进苏州市桐泾公园地下空间建设,解决地下空间权属纠纷,苏州市于2011年8月1日开始实施《苏州市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登记暂行办法》,是江苏省首个涉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从全局看,城市地下空间法规不完善、缺乏权威性的国家立法[[4] 陈晓强,钱七虎.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探讨[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10,6(4):666-667.][4]667。

(三)筹资渠道多元化趋势

当前地下空间的资金来源有财政筹集、资源补偿筹集、政策性筹集、信贷筹集、利用外资和市场筹集等多种方式[[5] 胡春林.武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初探[J].城市发展研究,10-11.][5]11,政府财政是地下空间的主要资金来源。武汉市地下空间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筹资和土地收益、水资源费等,缺乏新型融资手段[[6] 邱先发.科学开发利用武汉市地下空间[J].建设论坛,18-19.][6]19。部分大城市对融资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广州、深圳和南京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地下空间建设[[7] 云清.沪、杭、穗、深地下空间开发动态[J].中华建设,2007,27-28.][7]28,改善了资金短缺的现状,向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迈出了有意义的步伐。

三.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的问题

(一)总体规划尚未出台,实际施工不按规划执行

苏州市规划部门制定了地下空间总体规划,但并未向社会公布。实际施工中也没有严格按照已有规划来执行,尤其市区由于道路条件和交通的限制,地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一改再改。地下总规迟迟未能出台是施工不按现行规划执行的重要原因。

开发利用初期,本着“有需要就开发”的观念,苏州市并未制定地下空间总体规划,随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模扩大、速度加快,逐渐认识到编制地下总规的重要性,但由于已完工的项目各自为政,新建工程建设进度不一,新编制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只能根据现实情况不断调整。

第5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工作目标:为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争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亩,完成供地批复*亩,收缴土地出让金*亿元;深化经营性用地清理工作,收回土地亩,补交土地出让金*万元;继续加大解决农村无房户和困难户宅基地问题工作力度,基本完成全区农村无房户和困难户宅基地(平房)的审批工作;完成*平方公里的1:500城镇地籍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工作;推进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提高地矿行政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从严从快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加强基础业务和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拓展发展空间,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一)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拓展发展空间。要在完成全区1:1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收集、课题研究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结合“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检查)工作的要求,实现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的衔接与配套。

(二)通过争取用地指标,拓展发展空间。为切实保障全区建设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要依靠项目争取用地指标,通过与区发展改革局、区招商局及各街道的紧密联系,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落户;要依靠项目质量积极争取用地指标,通过严格用地标准,重点落实好*拓展区、*组团概念性规划区域的用地;要结合全区城市化改造和宅基地问题争取用地指标,通过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积极主动地协调市、省、国土部,切实加大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审批工作的争取力度。

(三)通过盘活挖潜,节约集约用地,拓展发展空间。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要继续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严禁“晒地”,对于闲置土地要依法处理,并通过加强与建设、规划等单位协调,贯彻“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转让或出租闲置厂房,使现有土地能够充分、合理、有序地利用;要严格用地标准,通过制定*区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指标和*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明确限定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严把项目的预审、用地审批、供地关,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二、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力度,创造规范有序的用地环境

(一)做好各类重点建设项目供地。要扎实围绕项目建设用地,搞好供地服务,提前介入做好相关工作,优先保证市、区重点急需建设项目、高科技大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入产出率高的科技型、节能型、生态环保型项目用地。

(二)扩大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通过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市场配置机制,研究探讨工业用地等非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提高土地的市场配置化比例。

(三)进一步规范划拨土地决定书和土地出让合同。要完善划拨土地决定书,完善土地出让合同条款内容,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和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做到严格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依法供地。

(四)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要强化项目竣工的复核验收工作,对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定的用地控制指标和其它相关条款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决定书规定的相关条款追究土地使用者违约责任。

三、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深化经营性用地清理工作

(一)对需要办理退款补偿和需要补交差价完善手续的经营性用地,要逐宗进行清理并形成报告,提出进一步处理的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妥善处理经营性用地清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和相关单位配合。

(二)对国土资源部查处的土地逐宗落实有关处理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对*旅游度假村开发建设指挥部所签订的*宗土地合同(协议),要依法提出清理意见。

四、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全面展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要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及时进行排查和清理,予以有效打击,防止非法采石现象蔓延扩张。

(二)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对已列入20*年区财力投资计划的工程加强督促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点的施工建设;同时要协调2009年区财力投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立项及实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力争使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要加强和完善200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汛期巡查制度,及时处理险情。

五、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全面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重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保护区及滨海大道等主要交通沿线两侧动态巡查力度,结合全区宅基地审批工作,会同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发现苗头,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二)加大土地工作力度。要以省委、省政府局在我市召开“局长带案下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制、排查预报、领导带案下访、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案件尤其是上级督办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努力遏制“三访”(即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赴京上访)案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六、继续推进基础业务建设,促进国土工作全面发展

(一)抓好宅基地审批和查验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大解决农村无房户和困难户宅基地问题工作力度,基本完成全区农村无房户和困难户宅基地(平房)的审批工作。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两公示、三到场”制度,确保宅基地审批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同时,要做好与宅基地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利用新闻媒体、制作宣传标语、召开土地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向社区干部和群众广泛宣传我国土地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我区在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开发等方面的现状和相关政策,使土地法律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自觉用地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查验工作。结合1:500城镇地籍调查进一步摸清全区土地权属,按照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查验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于工作的复杂性、特殊性、长期性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积极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查验工作的稳步扎实推进。

(二)加快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市局的工作进度要求,遵循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的原则,积极推进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探讨研究实现逐步联网,对窗口收文、地籍调查、申请审批、资料检索等各个程序和环节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严格土地登记。按照省厅《创建“省级地籍管理建设规范化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逐条落实《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和标准》中十个大项、89条细则的规定,开展好土地登记发证的规范化工作,统一规范土地登记标准,把握登记发证服务承诺时限,提高登记发证的准确性,妥善处理权属纠纷。

(四)抓好1:500城镇地籍调查工作。要按照市局关于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各测绘单位完成60平方公里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任务,进一步摸清调查宗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同时要做好后期的地籍测量数据整理及城镇地籍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建设,确保工作成果达到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标准。

(五)加强土地档案管理。要在上半年完成分散在各街道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土地档案的移交工作,并在全区土地档案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对每宗土地档案实行规卷整理,使其准确全面地反映土地审批、登记的来龙去脉,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以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一)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根据省、市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土地储备职能,加强对储备土地的管理。同时,要强化土地测绘中心工作职能,切实担负起对全区测绘行业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狠抓基层国土所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年”活动的要求,将基层国土所建设作为全局组织建设的重点,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抓基层,打基础,学习和借鉴*市基层国土所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资金投入、建章立制、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力度,提高各国土所的规范化水平。

第6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及时调整了我国土地管理立法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可持续发展是针对以资源高消耗和环境污染为特点的生产和消费体系来支撑整个社会文明的传统发展模式而提出的“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造成危害的发展”明确地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成为强化土地资源管理,防止土地资源衰退与短缺,实施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证。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我国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土地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有序、高效、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切实保障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以及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而编制的合理分配土地和调整各类土地的利用结构与布局的战略构想和设计方案。《土地管理法》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明确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规定土地用途;同时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构成及其编制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土地管理法》第17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包括:(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不同,地域空间尺度不同,各级政府负责编制和实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也不尽相同。总的来看,国家、省、市、县、乡 五 级规划体系中,从上至下,规划任务和内容由宏观逐渐向中观,进而向微观转变。 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高层次的政策性规划,主要起宏观调控作用;地区(市)级规划是由由省级规划向县级规划过渡的中间层次,其中,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属于政策性规划的范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属于管理型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管理型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省级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的关键。 根据地级规划所规定的土地利用方向、重点基础设施的布局,结合本县的土地资源特点,确定县内的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重点确定耕地、土地开发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布局,并把指标分解到乡;进行土地利用分区,编制各分区用途管制规则;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一般可分为准备、编制、审批三个阶段。即组织与技术准备阶段、编制规划阶段、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 。

为了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质量,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作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基础的农用地和必要的建设用地的合理配置,国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保障土地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新举措。《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这是根据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的基本国情而确立的法律原则。我国过去土地管理法虽然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但因具体措施不力,保护手段落后,乱占滥用土地,掠夺式使用耕地的现象仍在继续蔓延,土地资源衰退现象十分严重。《土地管理法》将土地按用途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并明确界定其法律概念。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国家对土地用途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法》的重点。耕地保护的实质在于预防耕地减少和退化,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破坏和损害,以有效地提高和改善土地的自然经济条件,促进土地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当前,我国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基本是合理的,但土地利用、土地供需矛盾尖锐,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耕地承载力已接近极限;土地利用尚不充足,土地退化、损毁和质量下降问题突出。因此,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当务之急。《土地管理法》确立了“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法律原则,并明确规定耕地的特殊保护等相应的措施。

1、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开恳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恳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恳费,专款用于开恳新的耕地。因此,现金补偿不得以现金替代应开恳的耕地,借以稳定耕地的保有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年度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恳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2、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依照《土地管理法》,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利保护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疏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它耕地。国家对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基本农田及其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的,因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征用,也必须由国务院批准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和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禁止闲置、荒芜耕地,提高土地利用质量。 已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4、加强未利用地管理,防止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我国土地资源保护所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水土流失不仅直接减少现有的土壤面积,而且还能使土地地质退化,土地生产能力衰退。因此,新《土地管理法》在对耕地特殊保护的同时,对未利用地的开发也作了相应的规范。从总体上看,国家鼓励单位或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土地;开发未利用的土地如果适宜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但是,开恳未利用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开恳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潭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恳,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聚地退耕还林、还湖、还牧。

三、建立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土地利用管理

土地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土地利用状况、效果的检查、监测和验证等一系列经济、技术和法律措施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1 )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保有量的监督检查,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2 )土地用途的监督检查,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耕地转为非耕地,保证国家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查处弄虚作假、移花接木等行为;(4)占用耕地补偿和开恳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占多少, 垦多少”原则得以实现;(5)土地利用状况及其效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土地污染,以及闲置、抛荒耕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6)土地权属的监督检查等。

四、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制度改革是解决当前土地资源利用不当与保护不力的重要手段。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土地产权制度、征用制度、储备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征用实质是土地产权及其收益的重新配置,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产权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延续性是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保护的根本动力。当前土地征用范围过宽、补偿过低、失地农民安置不当已经成为较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影响未来公益性用地的供给,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大大降低。以稳定土地市场为目标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行为异化,经营性用地储备比例过高,片面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基础设施等用地供给不足;同时,土地储备规模不适,制度运作风险与资金负担过大。只对当期地方政府负责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刺激了低地价、零地价等恶性竞争行为,导致建设用地供给失控,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因此,必须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明晰土地产权边界,规范政府土地行为,保障一般经济主体与未来政府的合法土地权益,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合理保护奠定结实的制度基础。

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还有赖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我国土地市场的发展现状决定了要求政府必须执行产权界定,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土地收益分配体制,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完善土地市场体系等职能,促进土地资源流动和优化配置。同时,由于市场无法对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林地和草地等资源所发挥的生态和环境功能进行全面评价,无法自动内部化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成本,必须建立有效的公共政策体系,以消除外部性、弥补市场缺陷。由于分割的地方土地市场难以控制土地出让中的恶性竞争行为,需要由省政府统一实施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用地门槛制度,为建立区域统一土地市场奠定基础。同时,改变当前工业用地过于分散、土地浪费与污染严重的局面也需要政府通过规划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加强用地与治污管理。完善政府土地宏观调控机制,是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必要辅助,也是土地保护得以实现的基本要求。

1.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未来一段时间内,耕地保护政策体系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审时度势地调整现有耕地保护思路,建立科学的耕地保护机制是实现快速经济发展阶段耕地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

2.建立健全土地市场机制,高效配置土地资源

数量庞大的建设用地能否用好,是耕地保护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能否同时实现的重要基础。我国20多年的市场经济改革经验表明,市场及价格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的最重要的工具。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是缓解我国土地资源稀缺的重要举措。

第7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多规合一”控制线体系;目的;技术要求

一、控制线划定的目的意义

1构建生态环境安全格局

控制线划定是按照耕地保护和生态要求,优先划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大保护举措,有利于强化绿色生态屏障,保护自然风貌,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连续性和物种多样性,构建科学合理、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生态安全格局。

2实施底线控制优化布局

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优化土地利用功能结构,统筹优化城、镇、村、工矿布局体系,突出山、水、田、林、湖区域的保护,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开发格局。

3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控制线管理意在通过底线控制,以极限扩张的思维,通过控制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推动城市建设由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变,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向节约集约利用。

二、“多规合一”控制线体系

根据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多规合一”试点的要求,结合嘉兴水乡田园特色,综合嘉兴“多规合一”控制线应设置建设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四线控制”。

1基本生态控制线

基本生态控制线:为保障全市基本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连续性,纺织城市建设无序蔓延,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全市生态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水系绿廊、隔离城乡的一般农用地等划入生态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洪水调蓄区。

2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

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主要将市域优质耕地、已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等优先划入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中,根据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要求,划定的实行永久保护,严控任何非农建设占用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优质耕地的示范区域。

3建设用地控制线

包括建设用地控制线包括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城市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及独立建设用地控制线。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在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基础上,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划定统一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作为“多规合一”允许建设区域。

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分析城市空间拓展方面,避让基本农田和重要的生态用地(禁止建设区),建设用地增长上限原则上控制在城市规模的30%以内。

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交通水利、其他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规模,将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边界围合线划为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内不得安排城乡建设项目。

4产业区块控制线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等,协调城乡规划工业布局,划定由“工业园区―连片城镇工业用地”集中区边界线作为产业用地区块控制线,作为用地性质为“工业仓储类”的新增工业制造业及仓储项目选址区域,用于推动工业项目集聚发展。

三、控制线划定技术要求

遵循规模约束、空间优化、边界统一、,保障重点、差别处理,充分衔接、避免冲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控制线划定工作。

生态控制线是城市建设开发的底线,实施最严格的管控,最优先保障,基本农田控制线次之,城镇建设用地控制线在保障前两者的前提下,与基本农田控制线相互协调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在建设用地控制线范围内,并与重大基础设施不冲突。

确定用地分类边界时如发生重叠现象,应按照已批优先(已批优于未批)、现状优先(现状优于规划)的原则处理用地分类数据的拓补关系。

1基本生态控制线

生态控制线划定应与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充分协调,与水功能区划、河湖岸线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符合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

自然生态红线划定参考国家环保护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5]56号),自然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流程如下: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识别: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等国家文件和地方相关空间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识别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重点范围。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估:依据生态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方法,对生态保护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估和生态敏感性与脆弱性评估,明确生态保护目标与重点,确定生态保护重要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确定:对不同类型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空间叠加,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方案。根据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政策,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现状与规划,综合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最终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核定: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开展地面调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地块分布范围,勘定生态红线边界走向和实地拐点坐标,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

2建设用地控制线

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发展演变规律,明确城市发展的引导性和限制性要素,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确定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空间布局。按保障城市功能完整、促进城市紧凑集约布局、土地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形态和布局,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并预留一定弹性的前提下,划定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

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划定比例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该地区土地总面积的30%。

3产业区块控制线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业、仓储用地布局,在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范围内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以下情形原则上应纳入产业区块控制线范围。

经国家审核公告或省认定的各类开发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示范区等);

城乡规划中连片的面积大于30公顷的工业及仓储用地。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后,应抓紧建立产业区块信息库。

综上所述:“多规合一”控制线主要包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控制线与用地分类及规划分区的对照只是总体上的参照对比,并不完全等同,需要结合控制线概念,划定要求及具体空间情况华东控制线的准确范围。

参考文献:

第8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城市规划;应用

Abstract: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last century 90'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the city construction and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coupled with the computer technology,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city planning. City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needs of GIS improvement and auxiliary, research summed up the first function of GIS in urban planning, then analyses the application of GIS in city planning. Finally draws the city informatization, digitization, digital GIS need to play a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as long as the improvement of technology and overcome the deviation of understanding, GIS can better for city planning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o make contribution.

Keywords: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city planning;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自身能够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所做的对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城市规划从大的范围来讲,能扩大到区域规划和国土规划;在笑范围内,能偶延伸到建筑物之间的空间设计和布置,其本质是人居环境综合层次上的,以城市层次为主导的工作对象的空间规划。城市规划主要是制定城市未来的发展战略、建立发展模型、优选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并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以及社会经济的要求,综合安排布置城市中的各项工程设施,同时提出近期控制的措施。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城市规划需要收集、处理、分析展示大量的空间和属性信息,而随着GIS技术的不断发展,其能将空间与属性有机结合的特性,可以更好地满足今后城市规划的要求。GIS主要由硬件、软件、数据和应用四大部分组成。其工作任务包括数据输入、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和数据表达四个方面。GIS技术能够保证基础数据详尽、可靠、准确,能够大大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而GIS软件则可以方便快捷地生成各种规划用图、表格和报告,可利用数据库管理数据,能够动态的更新、增补,从而又可以进一步地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发展。随着城市规划业的发展,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代表的3S技术(GIS、GPS、RS)、计算机辅助制图(AutoCAD)、Internet等先进的数字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领域。

2 GIS在城市规划中的功能

从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到成果出图、项目选址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从规划编制到规划管理,从小区间的详细规划到大区间的区域规划,从总体规划到专项规划等各个方面都可以应用GIS技术。

(1)城市规划数据库的建立

城市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确立城市的基础地形、规划控制性数据,也要确立规划的现状和城市的熟悉数据。因而,城市信息系统建立的首要任务就是确立城市规划数据库,能够动态地储存和管理空间信息和各种规划专题信息。为城市规划提供信息服务,并建立空间分析模型,提供决策的信息支持。同时,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中,也可以建立分区规划信息系统以及在重要地段建立城市设计信息系统。

(2)总体规划中基础资料获取

进行城市规划时,需要海量数据,可以利用GIS技术、利用遥感卫星获得基础资料,然后用GIS软件,将其分类并进行面积的测算,从而对城市的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也可利用GIS软件中所自带的预测功能对未来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预测。在获取遥感影像图后,也可以根据需要对土地利用进行分类,而在分类以后还可以对某一种类型进行专题特征的提取和量算。

(3)规划的可视化

利用GIS三维技术,规划人员能够实时交互地观察各方案在城市环境中的规划效果,可以沿任意角度,任意路线对不同的方案加以比较,也可以对规划方案和周围山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对方案中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以及整个城市的空间关系进行分析,还可以对一些重要的景观点进行视线与视域分析,做到更好地控制好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因而,以GIS为依托,能够使城市设计及土地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相互集成,这是一般的CAD系统无法完成的。

(4)图文信息一体化

图文信息一体化主要指图形与属性的双向查询方便,图文的交互功能强大,这也是地理信息系统最基本的特征。可在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中,文档信息与"海量"的图形数据的有效关联却一直是系统建设的一个瓶颈。因此,需要根据规划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从而进行系统的一体化设计,将空间数据与属性系统高度集成、数据相互关联,实现图文并茂的信息可视化系统。

(5)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统计专题图的生成

利用GIS技术,可以进行基于空问数据的各类非空间属性的统计分析,能够方便地生成各类技术经济指标表,也可以同时生成多种多样的统计专题图,像直方图、饼状图、柱状图、折线图等等。

3 GIS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1)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治、保护在时间以及空间上所进行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也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所涉及土地的空间特征和属性特征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GIS技术能够成为土地数据管理、更新、评价的有力工具。同时,应用GIS技术,也可以建立覆盖整个行政区域的数字高程(DEM)模型,而通过DEM与航空摄影资料的合成,就可建立起1∶50 000或1∶10 000的三维立体旋转景观模型,就可使得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更具有现实性和科学性。

(2)公共设施布局

利用GIS的缓冲区分析,可很方便的发现服务盲区,能够在规划设计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生成的缓冲区下面再叠加上人口密度图,就能很方便的统计出每个公共设施所需服务的人口,与其现状服务规模进行比较,就能很快知道那些公共设施服务规模不够,需要新建服务设施或扩建规模。利用GIS的缓冲区分析、空间分析和统计功能可以摆脱传统的根据规范,能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用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地形、坡度以及工程地质等情况,利用GIS技术的叠加分析功能,可对城市用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用以指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布局。

(4)城市空间扩展研究

根据历年来的城市建设现状图、地形图、遥感影像图生成不同年份的专题图,然后利用这些专题图,可以进行城区不同年份的空间扩展研究。可以得到这些年来城市用地的变化情况,水域的变化情况,绿地的变化情况,其他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新增建用地的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通过分析可以得出,那些是未变部分,那些是转换部分,那些是改变部分,通过分析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找出城市发展的脉络与动力机制及存在问题。

(5)建筑拆迁量的计算

可以利用GIS中缓冲区分析以及空间选择功能,提取出拆迁范围内的建筑,利用GIS的统计分析功能,计算出各类建筑的拆迁量及拆迁总量。

(6)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核心就是城市建设用地和建筑项目的管理。而对于要立案的项目,可由GIS数据库中进行查阅,查阅项目的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的等相关信息,以此作为检查项目受理情况和工作周期的主要依据。在审批阶段,可借助GIS空间分析技术,能够使审批人员可以很快地统计出所圈地块的面积及有关属性信息。同时审批人员也可根据计算出的面积,对照规划控制指标不断修改方案和重做,直到达到控制规划指标要求为止。

4结论

城市规划正面临着向数字化、数码化、信息化迈进的转变,通过对GIS空间信息的查询、分析和应用,能够大大增加规划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尽早在城市规划与管理部门中采用基于GIS技术的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一个能聚集各种数据信息并能够快速分析和输出的系统,改善、丰富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手段,开阔视野,不断创新,引导城市发展新概念,提高规划建设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是中国当代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部门的必然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第9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3S;集成技术;国有;土地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在国有土地资源管理的过程中,3S集成技术的应用为土地管理提供了详细准确的信息,为国有土地的管理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二、“3S”技术概述

“3S”分别为RS(遥感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顾名思义,3S集成技术,即将遥感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融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是一门非常有效的空间信息技术。就在集成体中的作用及地位而言,GIS相当于人的大脑,对所得的信息加以管理和分析;RS和GPS相当于人的两只眼睛,负责获取海量信息及其空间定位。RS、GPS、和GIS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整体上的实时动态对地观测、分析和应用的运行系统,为科学研究、政府管理、社会生产提供了新一代的观测手段、描述语言和思维工具。

1、RS的概念

RS,是指从高空或外层空间接收来自地球表层各类地物的电磁波信息,并通过系统整理将这些电波信息进行分类和传输。通过遥感技术可以对地表各类物质和动态信息进行监测,完全不受距离和空间的限制,具有灵活性和准确性,可以用于土地资源调查、作物产量估计、交通路线网络等方面。遥感技术十分强大,它可以通过系统比对进行水体质量监测以及城市热岛效应的监测。

2、GIS的概念

GIS,即地理信息系统,是一门集计算机科学、信息学、地理学等多门科学为一体的新兴学科,它是在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支持下,运用系统工程和信息科学的理论,科学管理和综合分析具有空间内涵的地理数据,以提供对规划、管理、决策和研究所需信息的空间信息系统。GIS有以下子系统:数据输入子系统、数据存储和检索子系统、数据操作和分析子系统和报告子系统。

3、GPS的概念

GPS,是实时三维智能新一代定位导航系统,同时可以对海、陆、空全方位定位。它是由地面控制、空间星座、用户设备等三部分构成的。它能够提供快速、准确、高效的精确空间立体式三维坐标,并能够提供很多更加合理、人性化的信息,使整个系统具有高精度、全天候、高效益、自动化等显著特点GPS技术广泛应用于土地资源的外业调绘和土地利用特征数据、用地范围变化数据的采集,已成为测绘上重要的方法,在地籍测量、勘测定界也得到很好应用。

三、“3S”技术进行土地利用现状

调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遥感影像分类、处理及信息提取等方面。我国依次经历了一次详查(20世纪80年代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土地资源调查)、变更调查(在已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利用状况发生变化的土地进行信息更新)、更新调查(抛开已有调查成果,重新开展的土地资源调查)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我国在2007年7月开始启动的第二次全国范围的土地调查)等多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我国学者对于“3S”技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在GIS支持下进行分层分类提取,对采矿区的土地进行了分类研究;以河南境内的丹江口水库汇水区的TM影像为数据源,结合遥感图像处理软件,利用监督分类方法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进行分类,最后利用ArcGIS软件对提取的土地利用信息制作出土地利用专题图。

2、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立:基于ArcGIS、MapGIS和SuperMap等软件平

台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研究;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库流程,并提出质量保证体系框架。

3、土地利用状况评价:以GIS为基础,利用“土地定级估价信息系统”,对南阳市区土地定级进行了实证研究;采用SPOT-5遥感数据和1:10000DEM数据,在ArcGIS和ERDAS LMAGINE软件的平台上对金衢地区进行低丘缓坡红壤土地资源调查及评价;以衡阳盆地为研究对象,应用GIS进行农业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通过对比适宜农业土地利用区域和现实土地利用区域的空间分布差异,获得农业土地利用潜力区空间分布情况。

四、3S技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在应用

1、在土地利用调查中的应用

在土地资源利用调查中,GPS获取准确的像控点及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的空间坐标,通过RS技术获取遥感影像,经过校正、解疑提取空间信息,加上GPS的辅助可以定位、定量到具体的地块。把利用GPS和RS获取的地物信息,以及其他手段得到的各种信息,提供给GIS,GIS利用本身强大的数据管理功能和空间分析功能,实现对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完成对空间数据的建设。GIS技术能够有效的管理各类空间数据、属性数据以及统计分析数据,并能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促进了土地资源数据管理、分析和处理的规范化,为土地资源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

目前在土地利用规划中,以GIS为核心,建立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在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可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业务流程,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实施的自动化管理,结束长期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基本上靠人工管理的落后方法,为土地规划的动态实施和成果的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手段。

3、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中的应用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利用RS提供的不同时期遥感影像可以准确、快速地获取不同时期的土地利用信息,GPS提供精确的定位,GIS则对数据进行输入、处理、分析,获得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状况,在此基础上准确、客观、及时获取变化信息,为土地资源管理提供科学决策。

五、技术在土地开发工作中的应用

1、遥感技术的应用

遥感技术在军用设备上曾被广泛使用,同时,在大面积土地资源的应用上也有着自己的成功案列,在土地开发整理的过程中,利用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再加上其他背景资料的辅助,通过人机自动进行交互式的翻译,便可将现在状况下的土地利用信息快速、准确地提取出来,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高质量地绘制出它的现状图,从而为满足工程设计过程中的需要补充一些信息,这样就可以为土地开发工作提供具体的基础资料。在进行实地勘察时,通过运用最新的遥感技术,可以准确标注出开发区的范围,室内可以根据这个结果布设控制点,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准确找出开发位置。实地勘测过程中可利用影像进行任务上的分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外业勘测结束后,再进行实地复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改。通过采用遥感技术,可以提高土地开发过程中项目地形绘画的工作效率,达到高效的精确度。同时,还可以利用不同阶段的影像清楚的识别施工过程中、结束后与施工前的变化,准确确定工程进度与工作进度。

2、全球定位系统的应用

由于遥感技术在受到外界因素影响时,不能很好的做出判断,因此,需要进行一定的较正处理。这时,可以利用全球定位系统进行地面数据的采集,在遥感技术的基础上,对影像进行系列纠正。在对土地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尤其是那种计算机和人机交互都不易判读的地方,可通过借用遥感技术和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从而快速、准确地获取必要的信息。在进行项目检查时,可以引导调查人员很容易地确定出自己的位置和所在的方向,判断项目建设地点是否发生了变化,工程数量是否完成了建设任务等。在规划设计阶段,可以现场绘制出项目草图,确保工程布局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实地情况,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实施过程中找不到开发区的准确位置,耽误工程进度。

3、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地理信息系统是近20年来新兴的一门集地理学、计算机、遥感技术和地图学于一体的边缘学科。在进行土地开发过程时,必须要借助于一定的数据,同时在遥感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地物信息进行获取,从而把得到的各种数据传给地理信息系统,构建出信息数据库,对整理前后的信息进行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土地开发的工作效率。传统的土地开发项目过程中,都是在现场进行施工测量,由于工作量大、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往往得出的结果不是很准确,也就会间接的影响工作效果。现在很多的地理信息系统的软件中都有模拟功能,只要在里边输入相应的信息数据,利用它的这个功能就可以获得实施项目中的三维效果图,这一技术可以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提供可靠的信息,从而在决策上作出正确判断。

六、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3S集成技术在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将会更加的广泛和成熟,会不断的推进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