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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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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第1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管理工作,增强全员成本管理意识,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分公司及各生产车间。

二、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润率、运费收入比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以财务部制订的目标成本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新产品、工装、木型、零活等未制订目标成本的,按照技术部门出具的工时定额、材料定额,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清单及运输派工单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如下:

㈠、对XX分公司的考核办法

对机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1、利润率为25%,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资金周转率为0.4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05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㈡、对铸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

1、成品合格率为75%,月末根据当月零工队结算工资的入炉料吨数、铸件入库吨数,计算铸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要求清砂、清锈及车间倒出的黑砂内不能混有面包铁、机铁(小机铁除外),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奖罚。

㈢、对锻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辅料小时成本。

1、板材利用率为85%,根据当月仓库提供的领料数、废钢退库数及车间内未退库的备用下角料,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辅料小时成本为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㈣、对加工一、二车间、安装车间及机修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润率。加工一车间利润率为1%、二车间利润率为0、安装车间利润率为0.5%、机修车间利润率为2%。按会计报表上提供的盈亏数,与目标成本相比较计算利润率。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㈤、对XX分公司的考核

对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材料利用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运费收入比率。

1、利润率为7.5%,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材料利用率为68%,根据财务提供的当月领料数和下角料数,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资金周转率为3.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4、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5、冲压产品运费收入比率1%,收割机产品运费收入比率2%,按当月收入和运费计算。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㈥、对冲压一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万元产值辅料消耗情况。万元产值辅料消耗定额为83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㈦、对冲压二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辅料消耗情况。根据每月辅料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数据,坚决杜绝人为的调整现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发现作假现象,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2、由于工资在车间制造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的情况下,允许车间合理运用预提和待摊进行调整,到年底汇算结清。

第2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监督管理

优质的质量一直是建筑施工企业追求的目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做好质量管理就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控制,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对工程的影响就显得极其重要。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概况

1.监督管理工作能根据工程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发现并减少企业问题,填补企业管理上的不足。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往往还是采用阶段控制的管理模式,对全过程控制仍然有欠缺。

2.很多建设单位普遍都是急于建筑工程的开工,而忽视了许多必需的施工准备,从而造成建筑工程出现很多质量问题,没有对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这就直接导致无法有效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

二、建筑工程质量具有的特征

1.因素多。从筹建开始决策、设计、材料、机械、环境、施工工艺、管理制度以及参建人员素质等均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因此,它具有受影响因素多的特点。

2.变动大。建筑质量会随着施工条件的变动而发生较大的变动。各种各样的因素对房屋质量产生影响,这更增加了房屋质量变动的概率,因此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动都会影响建筑施工的建设环境,进而导致质量波动。

3.影响大。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还影响着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特别是有关绿化、环保和噪音等方面的问题。对社会的影响较大。

4.隐蔽性。建设过程中需要很多环节相连接,并产生多种中间产品以及很多的隐蔽工程,使得建筑施工质量也具有隐蔽性。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时,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以便产生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发现,并及时地采取措施给予处理,避免工程竣工后只进行表面性的检查,而内部性的质量问题仍然难以发现,给建筑施工质量造成威胁和安全隐患。

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的要素

1.方法。方法是指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方法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

2.设备。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机械设备。这一控制主要体现在施工阶段,控制要求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管理,在施工机械和施工机具选用中,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因素,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和件能参数。

3.环境。环境因素是指工程技术自然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对环境的控制体现在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以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拟定季节性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以免工程质量受到冻害、干裂、冲刷等的危害。同时,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尽可能减少施工所产生的危害对环境的污染,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实行文明施工也是环境控制的一个重要控制点。

4.材料。材料是指投入工程建设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水电暖通设备,是工程施工的物质基础。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控制方式主要选择质优价廉、信誉高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方;其次是加强对材料检查验收,严把进场关;在此基础上,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优先选择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材料和厂家,落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建设工业产品准用证制度,并强化对材料质量的跟踪管理,及时防范因材料因素影响工程质量的风险。

5.人。人影响工程质量的第一要素。因此,在工程管理过程中,首先要培养施工人员树立质量第一、预控为主、为用户服务、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其次是强化人的素质。依靠质量教育、精神和物质激励的有机结合,加强人员培训和优选工作,通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以不断强化工程人员的素质。

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1.人员方面的监督管理。人的因素贯穿于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的不同环节,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决定性因素。施工人员的管理主要是人员的选择、工种以及这些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等。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人员,这类人员的数量要足够、层次应合理。此外,要不断激发具体施工人员的质量监督管理积极性。

2.材料方面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材料造价信息,按照合同和施工进度的要求能及时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正常施工。严格执行材料试验、检验程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施工原材料的质量好坏直接决定着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涉及各个方面的内容。把握好原材料的采购关,原材料的运输过程中也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其损坏;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后应对其规格、数量以及型号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必要时进行多次抽样检测。

3.设备方面的监督管理。施工设备管理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成为非常重要的一个组装成部分,机械设备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必须综合考虑施工设计方案、建筑技术和设备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机械类型和性能参数。要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调配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及时性能及工作状态是否良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事故。要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

4.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1)要实行总包单位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的要求,各个分包单位建立自身的施工安全负责人。(2)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不同阶段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安全措施要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3)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做好建筑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4)在建筑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积极地做好技术质量控制工作,重视新工艺以及新技术的应用。

5.验收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严把质量关是工程管理的关键工序,一般可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等几类。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起着重要作用。企业要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的建筑产品。

参考文献

第3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监督管理 责任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通过授权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而实现的,而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又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一、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通过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实现设计和勘察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建设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二、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两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两大分部即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比较好。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二是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三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四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五是对完工后的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

监督检查的对象还包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质量行为责任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机制,查处各质量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责任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另外,质量监督管理还应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重要手段。质量监督站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是实现工程质量档案网络管理、实现工程质量资源管理共享的前提条件,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的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证,也是管理方法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总的来说,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勘察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三、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一是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二是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一是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四、监督工作中要注意的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在这方面不能代替、越位。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

监督工作中应注意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要注意如下几点:

1、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注意平等的原则。

2、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3、要保护正当权益者的利益。

4、要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以权制权。

5、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和提高工程质量。

6、监督工作要把握执法为民、监督与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7、要研究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管理措施。

8、研究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始终抓住工程使用安全功能的重点。

第4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工程保险;保险制度;风险管理

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在国外已经有70多年的历史了并且由于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政策法律支持在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中已较为完善,工程保险已成为国际工程交易中不可少的条件之一相对而言,我国的工程保险业发展比较滞后,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存在不少巫待解决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得到长足发展,但工程质量仍存在一些非常突出的问题,工程跨塌事故时有发生。一些“豆腐渣”工程给国家、银行、企业和个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随着工程招标等制度在我国的逐步建立,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的由国家财政拔款以弥补风险造成损失做法的许多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其不仅使国家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同时助长了承包商的依赖性,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竟争的需要。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工程保险制度,增强外部力量对工程建设进行的监督控制,将对保护工程项目投资方利益,促进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的良性循环起到关键作用。工程保险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无论从其占有的比例,还是从其创利能力来看,都将成为我国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骨干业务。而目前,我国工程保险保费收入在保险公司所有保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差甚远,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大量的国外保险涌入中国,使国内的保险公司面临严峻挑战。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保险制度,开拓我国工程保险市场。培育有竞争力的工程保险业,已成为燃眉之急。

1国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工程保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保险市场,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其保障内容以及责任范围不断得到了扩充,保险品种从原来单一险种增至数百种,并有综合多种责任于一体的发展趋势,投保形式由各承包商分别投保向业主统一投保转化。而今,保险经营的主体不仅数量众多,而且组织形式多样,在国际保险界中已逐渐形成了较为统一的运作规则。

在国际上,工程保险一般都是由于某种强制的原因投保的。例如,美、日、德等国法律规定:凡公共工程必须投保工程险,金融机构融资的项目也必须投保有关工程险。承包商投保工程险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业主不会把一个项目交给没有投保有关工程险的承包商来负责建造。发达国家与建筑工程有关的险种非常丰富,其中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险别: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机动车辆险、10年责任险和2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工程保险的险种,投保率则超过了90%。对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工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员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是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由于成功地推行了责任保险制度,使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不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概率明显下降,而且还涌现出一批知名的建筑物。

2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工程保险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程项目投资来源已呈多样化,企业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工程风险管理越来越为有关部门和企业所重视。

197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拟定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条款及保单·同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外贸部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颁发了《关于办理引进成套设备、补偿贸易等财产保险的联合通知》,规定国内基建单位应将引进的建设项目的保险费列入投资概算,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险或安装工程险。时至今日,我国的工程保险主要是在一些利用外资或中外合资的工程项目上实行。据有关资料表明,外资工程项目的投保率在90%以上,其中很多是向境外保险公司投保或由境内外保险公司合作保险;而国内投资项目的投保率低于30%。在投保的国内投资项目中,商业性建筑占80%,市政工程占巧%,其他占5%,工程保险覆盖范围较窄,不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大工程基本上没有投保工程险,致使项目建设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无法有效化解。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担保法》、《保险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在我国推行工程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一些地方也陆续开展了工程保险的试点工作,如上海市,依据《建筑法》开展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在19个区县(除崇明县)普遍推行;山东、河北、辽宁、重庆等省市也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以下简要介绍我国工程保险各险种的开展情况: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1995年人民银行颁布了《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其保险责任相当宽泛,包括了意外事故与所有的自然灾害,与国际通行条款比较一致,也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对保险的要求一致,但由于多种原因,至今仍未能普遍推开。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属于强制性保险范畴,但由于其保险覆盖过于狭小,劳工的利益得不到全面保障。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明确规定:“基础设计工程、房屋建筑的基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而在工程竣工后的几一卜年或上百年后,不仅原承包商很难讲是否存在,其担保人也将难定行踪。其它险种,如雇主责任险、机动车辆险、职业责任险等均没有明文规定。其中职业责任险包括相关专业人员的错误和失误所造成损失的保险,我国虽然在《建筑法》第72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10条、以及《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21条中,分别规定了建筑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因职工过失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责任,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其过失责任很难认定,建设工程中损失责任归属无法明确。

3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设想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保险制度,首先应广泛推行和完善我国已有的工程保险险种;其次应逐步开办工程质量保修保险、雇主责任险、机动车辆险、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的职(执)业责任险,以及建立将工程项目各方风险综合起来的综合险。以满足市场需要的同时,确保建设工程中各类风险得到全面的保障。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可以在有条件的工程继续推行,也可以试行由业主统一投保综合险。在适当的时机,应通过国家强制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应贯彻以预防为主和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企业的工伤事故发生频度,将部分保险费专项用于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与监督。把意外伤害保险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工程质量的保修保险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推行10年责任险(房屋建筑的主体工程)和两年责任险(细小工程)。此险应为承包商或分包商的一项强制义务,要求在工程验收以前投保,否则不予验收。使业主的权利在较长时间内得到保障。雇主责任险在工程保险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绝大多数国家将其列入强制保险的范畴。

在雇主责任险中,雇主是投保人。雇员是被保险人,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最高赔偿额

是以雇员若干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计算依据,并视伤害程度具体确定。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率应按不同行业工种、不同工作性质分别订立。机动车辆是属于融财产损失险与责任险为一体的综合性的财产保险,保险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投保车辆的损害。除此以外,机动车辆的标的还包括第三者责任。对承包商言,必须对意外事故高发生率的运输车辆进行保险。职(执)业责任险,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经济赔偿能力相对较弱,因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的损失,可通过投保充足、合适的职(执)业责任险来解决。建设部已于1999年12月正式发文,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市开展了工程设计保险的试点工作。工程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的职业责任险也应逐步组织试点并应在全国的范围内推广开来。综合险是将所有承包商、分包商、设计商等自行投保并由业主支付保险费的险种集合起来,统一由业主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适用于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其主要优点在于集中所有风险,统一购买一个险种,以享受保费的优惠。避免漏保和重保。

4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结合现实情况,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国家强制保险制度,完善工程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培育规范化的工程保险市场,加强工程保险的研究、提高保险意识,加强对建筑工程自身质量的管理。

(l)建立国家强制保险的制度。任何一种制度的推行都需要政府以积极的行政手段为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我国,工程保险缺乏强制推行的立法制度和措施。工程保险作为一种自愿性的行为,业主很可能不愿意承担由于工程保险而增加的费用,通过实行强制工程保险制度,可以迫使各方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督控制,如保险公司为了可以不承担或者少承担损失费用,将在施工阶段利用自己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士,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检验,对于潜在的风险适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积极协助监督承包商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损失发生的概率;而承包商也因有了经济补偿的保障而无后顾之忧,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规避或然损失,提高投资工程项目的生产效率。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效益的顺利实现,从而在客观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国家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地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良性循环。

(2)完善工程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保险制度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制度,牵涉到的各方面都需要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完善保险的法律法规制度,是规范工程保险合同,规范工程保险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实现工程保险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障。首先应建立有关工程保险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由于工程保险针对的是具有规模宏大、技术复杂、造价昂贵和风险期限较长等特点的现代工程,其风险从根本上有别于普通财产保险标的风险,使得工程保险自成体系,具有区别于一般财产保险的独特性质,因此针对工程保险制度颁布统一的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其次应制定工程保险具体可操作的相关条款。目前我国有关工程保险的法律法规,就是由于缺乏对工程保险的全面系统的具体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使得部分已有的规定实际并未能真正贯彻落实。为此,制定实施有关工程保险的统一法律、法规和具体实施细则、操作方法,是完善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

(3)培育规范化的工程保险市场。工程保险要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离不开规范、公平的市场竟争秩序。培育规范化的工程保险市场,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要完善工程保险的市场主体。

工程保险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人包括各保险公司,其建立往往有严格的资格条件,并要经过有关方面的审查批准,被保险人包括投资方、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包括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技术顾问等有关各利益方。保险中介机构包括、经纪人和公估人等,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起剂的作用,是保险市场主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介机构通过参与保险公司业务动作流程,大大减少了保险公司专业员工的数量,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被保险人也会因为中介机构的介入而得到更加专业、更加全面的服务,使保险安排的更加有效。保险中介机构这一重要的市场地位,要求其建立应该有严格的资格审批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实施对保险中介机构行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使保险市场规范有序,推动工程保险的健康发展。其次是明确工程保险市场的动作规则。这之中有些是有明文规定的。

也就是必须执行的。比如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作为法定保险必须由有关方面投保;如现行的对保单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规定;如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也有一些是受市场调节的,包括其自愿投保的险种、对保单条款的扩展和补充以及在规定范围以内确定保险费率等事项。

(4)加强工程保险的研究,提高保险意识。加强对工程保险的研究和宣传,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是扶植工程保险制度生存土壤的重要措施。保监会、建设部以及保险协会应当加强工程保险的研究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介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工程保险的专业知识,增强承发包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发包方即业主的工程保险意识,明确工程保险制度是一种具有社会互质的保险事业,是提高行业素质的需要,是解决施工工程款的有效途径,绝不是个别的、侥幸的行为,从而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即工程保险是项社会性的补偿制度,是关系到建设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一项具体措施,(5)加强对建筑工程自身质量的管理。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保险公司只能承保不确定风险,作为保险标的首要条件就是该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具偶然性。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低劣,严重制约了我国工程保险的发展。据报道,1998年全国由于劣质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亿元。

在这种几乎必须发生的风险面前,工程保险无法正常运营。加强对建筑工程自身质量的管理,为推行工程保险扫清障碍已经势在必行。为了充分调动承包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可以根据其所在建筑企业以前的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各企业的资质等级,尤其对建筑企业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等要作明确划分。以便给保险公司承揽业务提供参照依据,使其能够据此为确定保险费及业务提供参照依据,使其能够据此确定保险费及业务范围。从而让那些实力弱、信誉差、保险公司不愿意替其承保的建筑商揽不到工程,进而将其逐出建筑市场,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铺平道路。

应当指出,我国的工程保险业刚刚起步,可塑性强,随着保险市场的完善发展,激烈竞争局面的形成,工程保险业务将因其丰富的保源,广阔的前景和稳定的效益,成为保险市场竞争的重点。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保险制度将在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

第5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货物装卸要求

安全第一,轻拿轻放,堆码稳固,预留通道,横看成行,竖看成列,标签向外,箭头朝上,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好不压坏,木不压纸,方不压圆,干湿分开。

第一、装卸人员入职后必须掌握公司仓库区域划分情况,以及各区域的具体功能作用:

第二、仓库货物堆放要求:各个客户的货物间要留有间隙或其他明显标识区分,以防混淆。

第三、操作员、装卸人员(含叉车司机)入职后必须掌握仓库内各类搬运和装卸设备的日常维护、正确使用与管理的方法。

第四、公司的叉车司机必须能进行叉车日常维护和普通故障的排除;

装卸人员必须懂得各类手推车的结构、维护与使用。

第五、叉车作业时,一定要有人员在旁指挥与协助,其他人员不得在旁围观,要特别注意人员与货物的安全,不要损坏被装卸的货物和临近的货物,保证货物堆码与摆放整齐、平稳。

第六、装卸人员在用各类手推车(老虎车)时,在装货物时不得强行将手推车插入货垛底,原则上要有人从旁协助,以保证货垛底层货物包装的完好性;

卸车时不能用抛甩、脚踢的方式使货物快速存放到位。

第七、装卸人员入职后要学会在捆绑货物、防雨篷布时绳子打活结的方法。

第八、对客户送货来的车辆,装卸人员要注意车辆的车厢及篷布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提醒客户。

第九、装卸人员要根据货物的特性、卸车操作员的特别提示,在货物搬运、卸车过程中做好对易碎、易损、贵重、精密货物的保护:装卸工具上铺垫保护物、轻拿轻放、放置稳固、整齐、货物严禁倒置等。

第十、装卸人员在卸车时要就发现或新发生的货物质量异常(货物、包装变形或破损、泄漏等)立刻报装卸操作员处理

第十一、装卸人员在卸车时将货物按客户进行分类,有批次要求则还要进行货物分批,并将货物放在仓库指定位置,如发现货物数量异常情况要立刻报告经理处理。

第十二、装卸人员在卸车过程中要及时用包装带、胶纸等将包装破损的货物重新包装好。

第十三、装卸人员在进行货物卸车的同时要协助卸车操作员做好货物运号标签的检查、张贴或补贴。

第十四、装卸人员在装卸货物时要小心谨慎,轻拿轻放,货物要沿区域线整齐堆放;

做到货物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垛形垂直;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好不压坏;并按包装箱上标识的箭头方向正放,严禁倒置;货运标签朝外,便于查看。

第十五、袋装货物一律成垛堆码,一般情况下,每垛货物的件数相同,要视货物的重量、耐压强度和高度来确定每垛货物的高度(不准超高码放):方便拿取和保证人员、货物的安全。

第十六、箱装货物,一般情况下,每垛高矮要一致且件数相同,垛向相同,排列整齐,不可倾斜,排列后余下的零星货物,须放置在最显眼处。

第十七、圆柱形货物水平放时,货物底部要加放垫板,以防其在装卸时滚动伤人损物。

第十八、杂货零担货要按票数分开,标示朝外且跺码件数一致。

行距0.5米左右,条形货物要里顺集中堆放,圆柱形货物要竖放成形。

第十九、电器类货物一般要按货物包装上堆高提示进行堆码。

第二十、卸车操作员一定要监督装卸人员做好特殊类货物(如贵重、精密、易损、易碎和污染性)的隔离与保护措施,贵重货物不能长时间放在仓库门附近。

第二十一、在客户的货物发生损坏时,原则上每个客户的货物要依其好坏情况分开放置并作相应的识别标识。

第二十二、经理要每班安排相应的值班装卸人员协同操作员巡查仓库:仓库卫生情况、货物质量情况(如:货垛底部货物变形、虫鼠害情况、货物泄漏、雨天防水防潮等)、货物摆放情况(如:货物乱放、货垛倾斜、不整齐等)和货物安全情况,报告检查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装卸人员不得踩踏或坐在货物上,也不得将个人物品、仓库内用的各类工具等放在货物上。

第二十四、装卸人员找不到要装车的货物、发现要装车的货物数量异常(或多或少)时,要立刻报告经理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装卸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五、装卸人员发现要装车的货物(包装)变形或破损、泄漏等质量异常时,要立刻报告经理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装卸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六、装卸人员装车时要将货物摆放平稳、水平方向紧凑(防止货物在行车中的晃动)、重不压轻、按箭头方向正放、易碎易损件在上,整车货物的重心要低、居中略靠前汽车,多层货物装车时视情况每层间要加放层板以形成底层货物的整体抗压性能。

第二十七、单个或几个大件货物装车时要做好相应的紧固措施,在装小件货物时要用纸皮等缓冲物塞满货物间的空隙以保证同层货物水平方向紧凑,防止货物在行车中晃动或倾倒而损坏货物。

第二十八、在货物装车时,贵重或易损货物要靠中、靠车厢里端装车,不能靠门窗以防外物挂坏、磨损。

第二十九、装卸人员在装车时要检查正在装车的货物质量,并要做好货物装车时的保护措施。

第三十、机械叉车作业时,在旁指挥与协助的人员一定要在叉车的插杆承受货物底部托盘全部宽度时才能让司机升降货物,以防止货物在行车过程中因晃动而掉下;在货物(一般是抗压性能较好,且外包装要求低)没有托盘时指挥人员要组织装卸人员在旁协助作业,以保证货物或其包装不受损.

第三十一、用叉车装卸多层货物时,叉车行进一定要平稳,必要时要用皮筋将货物稍加紧固。

第三十二、叉车、手推车在货物搬运过程中,行车速度适中而平稳,不得走飞车,要保证人员与货物的安全。

第三十三、装卸人员在人工徒手作业或用其他方式作业时,不得将货物在地面上拖行,不得远距离抛接货物。

第三十四、装卸人员在货物装完车后要协同装车操作员迅速查看仓库,看所要装车的货物是否已经全部装车,不能有遗漏或错装,要特别注意货物的尾数、零散货物是否装车。

第三十五、装卸人员在装车操作员确认货物已经全部装车后,做好车厢的安全封闭措施。

第三十六、装卸人员在完成每次货物装卸作业后,及时整理作业现场,将装卸工具、卫生工具归放到指定位置整齐摆放,清扫作业现场,保持其干净整洁。

第三十七、装卸人员每天上班前做好装卸工具的检查和日常维护,叉车司机要按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叉车的操作与维护。

装卸安全操作规范

(一)

作业休息注意保护货物的安全,与人身安全:

1、卸货开车门时,要慢慢试着打开车门,以防车门开启过快造成货物突然掉落伤人;

2、叉车作业时,要有人协助指挥的同时,在旁进行装卸作业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躲避;

3、装卸工堆码货垛较高时,要注意货垛的稳定性,如需再往其上加码货物则要有协助完成,以防货物掉下来或使货垛倾倒而伤人;

4、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或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边。

5、登高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

(二)散装货物

1、根据物资的性能、形状、作业环境选择适用的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装卸工艺;

2、做好机械与机械之间、机械与人力之间的配合工作,安全作业;

3、人力搬运较大的货物应注意有无裂缝,倒塌的危险,对不易搬动的应用撬棍拔动,不得用手拔,脚踏搬动时,应从上到下阶梯式落垛层层搬取,严禁掏挖,防止塌方;

4、作业完毕要做到“大清”。

(三)包装货物

1、根据货物的包装和性质不同而选配合的工具托盘等;

2、装车时要平稳牢固,四方整齐,点数清楚;

3、装车时工人不少于2

人。

(四)、桶装物资

1、采用合适的工索具(铁担钩、桶钩);

2、起吊前,应用手扶住钩子,待完全吃紧松手,稳起稳吊稳落;

3、卸装时要自上而下,不得从底层抽装,桶口视要求确定朝上或卧装;

4、装车不少于2人。

(五)危险品类

1、装运危险品前,应了解所装危险品的特性,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防幅射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开好工前会,制订正确的作业方法;

2、严禁烟火,杜绝各类火种,严禁铁器撞击,穿钉鞋,防止摩擦起火;

3、作业人员与车辆应具有危险品操作证和准运证,做到定人定机定车,并会正确作用消防器材;

4、按规定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作业中的工索具设施应符合危险品作业要求,采用机械装卸时,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5、装车工不少于2

人,视作业情况进行轮换,安全员要根据实际到场监督;

6、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谨慎操作,轻拿轻放,密切注意作业现场周围的动态,防止中毒、失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6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工程建设 ;工程质量 ;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social market economy gradually matur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lso have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bu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there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that cannot be ignored.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 relation to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an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closely related. So, must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work,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nice and fast development, the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and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The article mainl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effective measures, for the following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Quality management;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某一部位或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近年来,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得到党、政府及有关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定位不明确

现在出现较多监督工作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的现象。有关于政府和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内容、监督性质、监督方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可由政府有关机构实行,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究竟该有哪一个机构去执行,现阶段仍然存在着误区:该专业技术部门或专业技术执行人员执行,还是政府雇佣人员,这些不确定因素都影响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此外,监督管理机构只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检查权,而缺乏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权,存在着行政职能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建设单位只能停工整顿。可见,如果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的性质不能准确的定位,就会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导致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效率下降。

2 . 相关法律政策不够完善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大部分依据国家或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进行,然而很多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出现变动范围大和变动周期短的问题,且缺乏连续性。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三点:

首先,随着信息技术和新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很多建筑新工艺和新技术被广泛地应用到该领域和行业,由于有关单位没有制定相应的新标准和新规范,难免使得有关质量管理的旧规范和标准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其次,有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对那些违法的施工企业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力度还比较欠缺,所遵循的规章制度与实际施工过程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再次,由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建设企业、施工企业施工的范围不断扩大,企业的规模也逐渐加大,施工的地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变动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追究责任,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单一

地方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采取的形式单一,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手段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当前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采取巡回监督的单一方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也只采取简单处罚这一单一模式。没有及时建立和运用一些有效保障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例如采用信用体制,就会造成施工企业、建设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有关政府部门的依赖性,从而导致建筑单位缺乏提高质量水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现在很多质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比较低,高级职称人员较少,人才结构存在缺陷,新进人员又缺乏施工现场的工作经验,很多工作人员未能发挥出自身的实际作用和价值。其主要表现在人员行为不规范、素质和专业技能不高、把关不严格和工作不到位四个方面。此外,很多建筑单位在招用人才方面存在着严重专业不对口的问题,且专业结构配置不齐全,对建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还不全面。

二、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

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县要针对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不断创新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监管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经济手段制约,建设主体自控,社会舆论监督,政府加强监管”的管理体制,真正提高全县的工程质量水平。

第7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信息化 管理制度 公司

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信息化的制度建设,不仅有助于企业可以更统一有序的进行正常的工作,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在烟草行业,信息化的建设有助于企业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培育大的品牌等要求,而且还可以更好的推进烟草行业的数据信息传输,使相应的资源整合起来,提高整个烟草公司管理上的规范性,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市场服务水平,从各个方面促进烟草公司的发展。

一、信息化对烟草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

就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现状来说,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经进入集成的数字化阶段。在我国的烟草公司中,实行的大都是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和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这种统一的管理体制需要在公司内部可以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公司的管理更为方便快捷和准确。在信息化的过程中,通过信息化的技术将企业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是实现企业科学高效管理的基础,无论是公司业务管理标准化流程,还是企业的信息资源标准以及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信息化的企业管理,使烟草公司的管理工作在科学性和流程性方面更为科学和高效,对于烟草公司的发展而言,虽然烟草公司企业比较多,并且产品也相对单一化,但烟草公司的这个特点使其在采用统一化和标准化的管理中可以更为方便和快捷。

二、信息化过程中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注意事项

信息化建设我国的烟草公司,建设数字烟草,不仅需要转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通过一体化的管理来实现市场的需求和自身效益的提高,而且还需要将信息化融入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无论生产、经营、财务等部门,都要加强信息化的建设。

(一)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全面量化的制度管理体系

目前,在烟草工作的制度化管理中,存在着信息化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很多公司在制度的制定上,侧重于硬件和网络等方面的管理,而很多管理制度体系,大都是从以往的管理经验总结过程中制定的,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很多都流于形式,在约束力方面的功能显得极为不足。同时,由于由于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信息化的制度在执行中几乎被忽视掉,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人员和行为并没有直接的约束和修正,从而导致相关制度逐渐丧失了约束和规范的功能,制约着烟草公司的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所以,在烟草公司的管理制度建设中,需要借助于信息化的技术作用,将信息化融入到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落实相关的管理体系,诸如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内容,用全面而且量化的管理体系固定下来,使企业的管理从定性转变为定量,时时处处的进行有效的转变,以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相应的数据的整理和分析,使整个烟草公司都实现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化的发展。

(二)规范管理制度信息化的工作流程

在烟草公司,信息化的管理制度需要优化现有的工作流程。在公司的管理上,从企业的发展为目标,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从制度上来作为公司发展目标的基础,在信息化的制度创新中,应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工作流程,保证创新机制的有效运转。在烟草公司的工作流程优化过程中,通过各个部门基本职能的确定,对员工进行人事和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分配,使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通过最优的工作流程来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加强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第8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关健词]:基础、分立、结合、突破

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级法院都在推行审判流程管理模式的经验和做法,还有一些法院进行了其他有益的尝试。这些改革一扫以往重实体、轻程序的流弊,高举程序公正的大旗,将整个审判活动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保公正、以公开促高效,是在当前体制下从法院内部解决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由于司法公正本身包含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部分,如何使这两部分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程序公正有效地保障和促进实体公正,是当前法院审判改革急需解决的。

一、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存在的价值基础

实行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是在法院内部实现立审、审执、审监分立,特别是在立案权与审判权分离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审判程序的动态管理与控制,从而使审判工作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监督,达到分权制衡、权责统一,以促使审判公开、公正、高效、有序、文明、廉洁地进行。

这种改革模式之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实现司法的公正,笔者认为有以下的基础:

第一、立案权与审判权的分立。在立审不分的情况下,一个案件能否受理,往往要受到多种因素尤其是实体因素的,比如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案件审理的难易程度、案件当事人的背景等方面,而不完全取决于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一定都能被受理,有些案件被排除在法院的大门之外,从而排除了司法管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司法的公正也就无从谈起。实行彻底的立审分立,有助于立案标准的统一,能够改变当事人有冤无处伸的状况。只要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从事立案审查的法官就应依法受理,而不应也不需要去考虑审判案件的法官如何判决的问题。这样就解决了“告状难”,防止了“踢皮球”现象,减少了上潜在的矛盾,为当事人有效地解决纠纷铺平了司法道路。另一方面,立审分立也是出于保障案件公正审理的需要,防止审判案件的法官在审查起诉时形成主观预断,或产生某种偏见,或不适当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以至于对以后的判决产生不良的影响。

以立审分立为基础和中心,进而实现审监分立、审执分立这三个分立,是减少和遏制诉而不立、立而不审、审而不判、判而不执等司法怪现象的有效措施。

第二、程序性权利与实体性权利的分立。我们通常说,实体公正是相对的,而程序公正是绝对的,说明程序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实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实体还要重要。只有保持程序的正当性,使案件的实体审判始终处于程序的有效控制之下,成为程序的必然,才能确保司法的公正。要想杜绝审判过程中法官办案的随意性,就需要用程序加以控制,使程序成为约束法官行使审判权行为的准则,而不是法官用来为自己服务的工具。比如说,关于延长审限的规定,应当属于案件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审结的补救措施,而不是法官在正常情况下怠于行使审判权时所寻求的藉口。因此,将法官原本享有的部分程序性权利从审判权中剥离出来,使审判案件的法官对案件的进程(比如开庭日期的确定等)失去决定权,只能在他人为其设定的程序轨道上被动地前进,而没有停止或后退的权利。这样一来,法官审判权的行使便有了紧迫性,案件的审理情况将随时受到跟踪和监督,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如果进一步削减办案法官的程序性权利,比如将判决的时间也予以相对地确定,要求一定的当庭宣判率,那么纵使当庭宣判可能造成极个别案件的错判,案件裁判总体上的公正性仍将进一步增强,因为它大大减少了从开庭到宣判期间对于判决结果的人为干扰和影响因素。

第三、当事人与承办法官的分立。出于公正、公平、中立的需要,当事人与法官不得单方接触的原则是一条最基本的诉讼准则。在过去的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与承办法官因案件的送达、调查取证、财产保全等工作所形成的频繁接触曾经成为一种正常现象,这种接触使法官在心理上、感情上对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产生了倾向和接近,以至于最后作出了不公正的裁判。即或作出的裁判是公正的,另一方当事人也会产生不公正的感觉。为了消除这种状况,确保司法的公正,有必要运用程序设立某种限制对二者加以隔离,以尽量避免或减少案件承办法官与当事人不必要的单方接触,使案件承办法官除了在开庭时与双方当事人同时接触外,没有单方接触某一方当事人的机会。为达到这一目的,案件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如立案审查、送达、保全等一系列环节都需要从承办法官的审判权中分离出来,而将这些权力交给另外一些不审理该案件的法官,使承办法官与双方保持同等的距离,从而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判。

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完善的基本方向

目前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在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还应当看到,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有些制度的设计在施行过程中已明显地违背了初衷。另外,审判流程管理各环节之间在衔接和配合上还存在许多问题。从案件的审查立案、排期开庭、到案件的送达、财产保全以至开庭审理和判决等,就象一条流水线,需要由不同的人员来完成,而每一个人对自己面前工作完成的好坏,都直接影响下一道工序的进行。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只在自己控制的那部分时间内对案件享有部分程序或实体上的决定权,而在行使这部分权力时还要受到相邻程序享有者的制约。因此,一个案件在程序流转过程中,需要众多人员的参与,他们之间怎样配合,如何衔接,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某一环节在程序上出了问题,不仅将导致程序上的混乱,增加诉讼成本,更容易造成效率的低下。

第9篇: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制度;施工企业;创新;成本管理

一、引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的新形势下,施工企业目前的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存在的矛盾越来越限制着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于施工企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利润和社会效益。基于此,施工企业一定要大胆创新,做好成本管理工作,在最大限度上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施工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二、市场经济制度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存在的困境

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都是以计划价格基础、以事后核算为重点、以完全成本法为内容的算账报账型的模式。传统的成本管理方式导致施工企业不能够进行有效的事前控制和事中分析,很难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与此同时,传统的成本管理方式没有注意到部分施工项目的周期比较长、投资规模比较大等特点,从而造成在工程竣工之际才发现成本控制为时已晚,导致相关人员互相推诿责任,并且已经错过了进行成本管理的关键时期,很难挽回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甚至部分管理人员缺乏正确的工作理念,存在着工作进取心和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仅仅重视施工质量和安全,不具备效益意识。

三、市场经济制度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创新途径

(一)建立健全市场经济制度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制度

一定要建立健全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制度,根据成本管理责任制做好职责分工,对于成本目标进行细分,保证所有的部门、班组和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所有职工都能够各尽其责、各司其职。

另外,也一定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所有部门、所有职工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对于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权力,保证他们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于那些能够根据成本管理制度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职工,可以通过必要的精神表彰和物质奖励来进行激励。在成本管理制度中,项目经理具备最高的权力,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必须通过相对应的管理制度来进行权力的约束和工作业绩的表彰。

(二)加强施工材料采购成本管理

通常情况下,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所需要采购的施工材料的种类比较繁多,价格也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基于此,施工企业有必要加强施工材料采购成本管理。施工企业可以借助于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安排财务部门职工、信息技术部门职工、材料采购部门职工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最近几年的施工企业材料采购信息对比分析数据库,实现无纸化办公,同时,也应该及时向数据库中增加最新的信息,采购部门的职工能够通过计算机轻轻点击鼠标和敲击键盘的方式,来直接进行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渠道、材料生产厂家等所需有关信息的查询。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大幅度提高施工材料采购的效率,也能够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采购部门职工就能够及时有效地找到适当的采购渠道,采购监督人员也可以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出现公款私用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责任成本管理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制度下,建筑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持续有效地控制成本支出,必须进一步加强责任成本管理。所谓责任成本管理,也就是说,按照生产成本责任和管理人员的费用限额,来进行责任成本目标的确定,同时对责任成本进行严格的管理的一种成本管理措施。责任成本管理有机结合了项目成本核算和责任成本制度,为项目成本管理与内部经济责任制在责、权、利、效方面的结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施工企业的项目成本核算与管理过程中,有非常多的能够控制的部分,利用责任成本管理方法能够推动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加强责任成本管理,应该有效控制生产作业层相应的责任成本、物资采购过程的责任成本、工程收入过程的责任成本、劳动力及机械消耗过程的责任成本等,通过对于这些过程的目标成本的有效控制,才能真正有效控制施工项目的整体成本的支出。

(四)重视对分包工程的审查和管理

分包工程在施工企业也是现实存在着的,进行市场经济制度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创新,也必须重视对分包工程的审查和管理。对于分包工程,一方面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的资格的严格审查,另一方面,也必须对于分包工程的价格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从而在最大限度上避免分包队伍工程款超付和质量、进度不达标等情况的出现,切实保障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整个施工项目的需要。

(五)重视在施工方案中实现成本控制

经过详细的前期考察和技术方案比对,确定最后的设计原则和工艺方案,在设计之初就进行成本控制,然后再结合设计方案确立合理的施工计划。设计工作是建筑企业施工的向导,对工程的价值、质量、成本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应确保设计的经济合理。基于设计方案确立合理的施工计划应注意对总体工程进行垂直或横向分解,并结合各分项施工的特点,强化成本计划量和成本技术。

(六)重视施工期间的每一个细节的成本控制

施工阶段控制主要指材料费用的控制、人工费用的控制、机械费用的控制以及项目管理费用的控制。材料费的控制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即是材料用量和价格的控制;人工费的控制采取与材料费控制相同的原则。机械费用主要由台班数量和台班单价两方面决定,为有效控制台班费用支出,施工阶段应坚持合理地安排施工生产,减少因安排不当引起的设备闲置,加强项目设备租赁计划管理。

四、结束语

进行市场经济制度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创新,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的重视和关注,做好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仍然需要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人员牢牢抓好成本管理的创新这一长期、艰巨、复杂的大工程,切实实现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让施工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