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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应急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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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应急措施

第1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关键词:森林防火 预防 措施

1、森林火灾危害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在旦夕之间就能把大片苍翠茂密的森林化为灰烬,俗话说:“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森林发生了火灾以后,重的,大面积林木被烧光;轻的,有些树干和树根被烧伤,影响树木的生长,降低树木的利用价值。有的林地由于火烧生态功能降低,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同时林地失去了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容易发生水早风沙灾害,破坏环境,影响农业稳产高产。在居民点、农田、山林交错的山区发生了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房舍、粮食、农具和耕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森林火灾还会烧死林中的大量动物和烧毁各种林副产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动员大批人员去扑火,既耽误生产,又浪费人力物力,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人民带来损失。

2、森林防火现状

(1)我国整体水平上森林防火工作之现状。在往年森林大火的防治工作方面,近年来未发生舆论影响大的不可控森林大火。这与多年来政府所做的积极方面的工作有极大的关系。目前,我国已通过颁布各项防火条例,将森林火灾的防治工作从预防到问责均形成一套上升至法律高度的有效的防火机制,但是由于时代的更进,我国防治森林火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2)我国主要森林覆盖地区间森林防火工作之现状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政府的“黄金周”等拉大内需的政策,旅游业日益发达,故以旅游业为主要产业的风景区在拉动当地旅游业的同时也由于这些地区每日人流量大且游客密集,很容易成为森林火险高危地区另外我国各省份之间的交界处“三不管”地带的天然森林和人工林相对于张家界、九寨沟、西双版纳这样的国家级重点旅游区来说并没有得到政府及群众的高度重视。所以,在这样的地区,可能由于宣传政策不到位,群众对于保护国家人民财产的思想政治觉悟不高,极容易引发小规模森林火险或人工森林火险。

3、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森林防火工作中预防森林火灾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我国很多防火区域位于几个省市地区交界处或位于多个市县周边,这种交界地段如果发生森林火灾则很难预防火势过界,大大增加了扑救工作的难度。我国森林中的交通不便,林区路网密度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检查的难度和扑救的难度。随着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国人工造林的面积增大,使政府防火工作的面更宽、量更大,增加了防火工作防控的难度。

(2)森林防火工作中扑救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森林火灾快速扑救队伍不整,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很难及时扑救,导致火势扩大,损失严重。由于我国森林防火方面经费严重不足,我国大部分地区专业、非专业的森林防火扑救队伍的装备相对于国际水准相当落后,仅有消防铲等简陋的工具使森林,且专业、非专业的森林防火扑救队伍整体素质普遍偏低,我国防火扑火队伍很难开展规范化、现代化的培训,且这类队伍不具备扑灭森林大火的能力。

4、森林防火工作应对措施

(1)有关火源管理方面有效措施为保证计划烧除的安全实施,提出以下原则,即,三级风以上不烧;未通知毗邻单位的不烧;未经县级森林防火部门批准的不烧;没有领导在场负责的不烧;没有组织好扑火队的不烧;没有打好防火隔离带的不烧。但是,从实践角度来看,以上原则还需要以人为本适时变通,如当个人野外活动或家族祭祀时,领导不可能在场,所以,还要靠个人思想觉悟的提高。

(2)有关扑救工作方面有效措施。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在干燥的气候环境下极容易随风向扩大且不容易扑灭,人们对于科学扑救的知识掌握不够,贸然扑救不但不会控制火势还可能引发生命危险。在要求人民群众扑救森林火灾的时候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保证森林资源安全要建立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上,二者在原则上是相辅相成的,但是在二者遇到冲突时,一定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

5、森林火灾预防管理

5.1 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以预防为主

各级政府将森林防火宣传经费纳人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不断提高思想意识。要把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森林防火意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走预防为主、宣传为先的路子,要抓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发挥舆论和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录音、录像、电视和标语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在进人防火期和节假日期间,普遍开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把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妇幼皆知。要在管护人员走村串户上门宣传的同时,与当地农、牧民群众户户签订《护林防火协议书》,达到提高全民森林防火的意识。只有通过宣传让群众深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带来的好处,使其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森林资源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才能自觉参与到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之中。

5.2 强化火源管理控制野外火源

进入森林防火期,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控制一切野外用火,杜绝在林区和近林缘随意烧荒、烧田坎和烧灰积肥等生产性用火。对传统祭祀活动,倡导文明祭祀,用鲜花代替进行祭祀活动。加强巡逻设卡防守并提高督查力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公布防火专线电话,保证整个防火工作指挥有力,信息畅通,及时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责任指标分解量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并与在林区施工的每个单位签定防火协议书。使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多策并举的局面。切实做到“山有人管、火有人防、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只有排出火灾隐患,做到万无一失,才能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第2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1)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不够,个别地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不强。

(2)森林扑火队伍不健全。全区没有专业扑火队伍,森林防火主要靠群众性义务扑火队伍和林业职工组织的半专业扑火队伍,不能适应扑救森林大火的需要,如发生大火仓促应战,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3)思想麻痹松懈,居安思危的意识不强。由于吉林省连续32年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我县连续50多年年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一些地方的干部群众缺乏足够认识,对火灾发生区域和季节按经验主义主观判断,认为传统防火期外不可能着火,非重点火险区着不了大火;对森林防火形势估计不足,危机意识不强,存在着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

二、今年全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应对措施

近期,国家总局对森林防火工作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今冬温度高、雨雪少“、立春”已到,大风天气增多,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森林火险等级高。各地务必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扑火措施,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做好今年春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这一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灾前防范,提高应急能力,科学处置火情,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重大森林火灾,切实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此,当前梨树县森林防火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十一五”期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和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各个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十一五”森林防火责任书。县防火办也多次深入基层,对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贯彻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狠抓会议精神和各项防火措施和防火责任的落实。

(2)抓好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二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为全面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各级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设、森林防扑火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梨树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近日,人民政府印发了《梨树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梨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检查督导各单位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做好防扑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

(3)抓好梨树县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为全面提高南部半山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梨树县林业局积极向国家林业局争取批复了《梨树县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目前项目经费已到位,县防火办按照项目规划,已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南部林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提高应对森林大火的应急能力奠定了物质基础。

第3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装备到位和战斗力强的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坚持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确保提高防扑火战斗力,实现对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重点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体系。着力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突能力和扑救能力;坚持“立足实际、稳步推进”,着力发展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统筹兼顾基层人力、财力、物力,有序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队伍共建

1.依托区人武部民兵综合应急连、区消防大队武警、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区防火办工作人员组建15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经费,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在火灾易发期,分队人员严格落实请假备案制度,对确需离开本地人员及时安排替换,确保分队人员不失管,接到扑火任务后能迅速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5%。

2.依托乡镇人武部民兵独立应急排、派出所民警、卫生院、机关干部职工、林业站工作人员组建30人以上的乡镇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并将队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人武部办公室备案。

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高火险期集中食宿,按属地执行准军事任务,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5%。

(二)人员共训

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培训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统一进行,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区人武部每年安排一期专门的森林防火应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军事训练等,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扑救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系统、直观的火灾扑救技能讲解,逐人逐班机具实际操作,参训队员掌握各种扑火战术以及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工具的操作应用,了解火场的风向和气流变化对扑救森林火灾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各专业扑火队员、民兵应急分队的应急处置和实战技能,切实提高军地联合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火灾能力。

(三)装备共用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当地的防火任务以及所采取的灭火方式和手段,加大对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的扶持力度,要重点保证森林防火民兵应急队伍的交通和通讯工具、扑火机具、防护用具等基本装备配足配齐,切实满足扑火需要,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组合。对因扑救森林火灾损坏和消耗的装备物资,要及时更新和补充。

区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应有专属营区,营区有规模适当的训练场地和配备训练器材,有装备库、车库及必要的附属设施。

(四)信息共享

依托区人武部、乡镇人武部民兵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民兵信息员一旦发现森林火险隐患和森林火灾(警)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确保火情早发现、队伍早出动、火灾早扑灭。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制定措施、确定规模、出台鼓励政策,加强队伍的组建、管理工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动用须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并及时报区人武部备案。情况紧急时,可以边动用边上报。

(二)运行机制。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除由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外,同时作为机动作战力量,接受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实行联动作战。

(三)队伍管理。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按要求严格管理,做到作风良好、反应快速、能征善战。一旦接到扑火任务,能够按预案快速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工作目标。

第4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状。各村干部负责的防火区域和工作目标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森林、林地、林木承包合同,把森林防火工作内容和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写入合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马亓山、林区周边单位的防火责任。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应急协调机构,负责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指挥。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作用。实行部门抓教育,建立健全应急分队,关键时段服从指挥。进一步明确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能和责任区,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义务,并积极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行经常性督查和重点性督查相结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促各村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三)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并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进机关活动,支持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使森林防火教育覆盖全社会。确定每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11月为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按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标准,加密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固定标牌的设置,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旗帜,建立健全重点林区全覆盖的宣传教育、预警体系。

(四)要在防火期内禁火令。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相关要求,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各村、各单位要对森林防火通告、《禁火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

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扑作战能力

(一)全面完成应急分队建设任务。各村建立防火期内全天值班备勤的应急分队队伍;要按照《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与管理规定》标准进行装备和物资储备,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军事化管理;同时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依托应急分队、民兵预备役建立一定数量的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要对森林消防队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实战演练。重要节假日及森林防火期内,要集中食宿,强化训练,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二)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镇、村二级森林防火联防机制,成立村级义务扑火队。重点村居要以青壮年为主配备扑火队伍。各村必须担负起本区域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村居的,要建立联防制度,确立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

(三)加强林区护林员队伍建设。按照500亩左右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长效运行能力

(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与水源建设结合、与公路建设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旅游开发结合、与公墓建设结合。林业站要对林区防火隔离带统一规划,科学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有计划地改造林内道路、林边、田边树种,根据山区特点,种植刺槐、麻栎等树种,形成具有一定阻隔能力的防火林带。要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按照每侧50米的标准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采取栽植生物防火林带、垒防火墙、打烧和喷洒有机灭草剂等方法,3年内完成重点林区的隔离带建设,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格。

(二)完善林区公路网络,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把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

(三)做好水源建设保护工作。水利站要搞好林区水源布局建设,做到平时抗旱浇灌、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要充分利用河流、湖泊、水库、小溪、沼泽、池塘等,形成森林防火水源条件。

(四)实施农户搬迁改造工程。要结合生态文明村镇及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将核心生态区内的村居及零星散户搬迁出林区,集中居住。

(五)改革丧葬习俗。民政所要统一规划,按照一个行政村一处或多个行政村一处标准建设公益性墓地。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益性墓地,现有散坟3年内迁入公墓。公益性墓地要建设防火墙,开设隔离带。

(六)加强旅游景区内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应当结合景区建设,制定中长期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林火监测系统,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扑火物资的储备。

四、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提高森林防火装备能力

(一)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资金投入的政策规定,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实行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从每年的经营收入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管好用好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二)森林防火重点村居要至少建设一处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物资储备标准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每年对扑火机具进行及时补充,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能够随时调用。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按照标准配足装备,增加一定数量先进、新型、高效的灭火装备和以水灭火的机具。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对森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内容要着重体现责任制、预防措施、扑救方案的落实和应急反应、保障机制的建立。同时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扑救实战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

第5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为切实抓好我县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近期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分析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前一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回顾

我县去冬以来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防火责任落实到位。继续实行了四线四级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层层签订了《*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县政府与16个乡镇、药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营跃进林场签订了18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成员单位签订了20份;各乡镇与乡镇单位签订了240份,与教师签订了1082份;各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机关站所签订了353份;同时,林业站(场、所)与护林员签订了《*年森林管护责任书》639份。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防火技能得到提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专人分片到16个乡镇和药山自然保护区、国营跃进林场,对全县165名专业扑火队员、155支13612名半专业扑火队员,进行了扑火技能和安全自救知识培训,并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义务扑火队,建成并培训了义务扑火队974支23706人。在县城又对48名县级森林防火扑火队员进行了灭火技能及安全自救知识培训,组织观看了《扑救森林火灾典型伤亡案例分析与安全常识》录像和《吸取惨痛教训,关注森林防火》展板,进一步提高了防火队伍扑火技能,为高效安全灭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全县印制了《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9万份、《致全县公民的一封信》和《森林防火公民须知》3万份分发到农户家中,并在人员过往频繁的林区或集贸市场的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在林区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牌38块,出动宣传车102台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463场次,通过宣传,“12119”森林报警电话已深入人心;县电视台还在元旦、春节期间连续播出《*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和《森林防火虎威威》公益广告;药山自然保护区、国营跃进林场安排车辆进入辖区周边乡镇集贸市场宣传森林防火安全知识32场次;城乡中小学校春季学期上森林防火课2321课时,写森林防火作文38727篇、书写森林防火标语731条、书写致家长或亲友的森林防火公开信38727封、出森林防火黑板报215期;林业员书写临时性森林防火标语5130条。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使我县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深入了村、组、林区、社区、学校、农户,深入了城乡公民,深入了人心,基本消除了森林防火宣传的死角和盲区。

四是火灾隐患整治有力。一是在县城附近的白鹤滩镇玉屏山烧除可燃物2.1公顷,提前消除了林区火险隐患;二是组织林区群众在道路两旁及坟塘周围等容易着火的部位割除7米宽的隔离带151.95公顷;三是清理枯枝落叶456.24公顷;四是安排林区建房群众将采伐作业区的剩余物清理运出林区;五是下发《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六是对县内的1014名聋、哑、痴、呆及精神病人,落实了监护责任人。

五是防火经费保障到位。全县森林防火经费已落实6.9万元,其中,县政府安排3.3万元,省财政厅下达森林防火经费1.5万元,县林业局自筹2.1万元。

六是火情次数明显下降。进入今年防火期以来,全县只发生荒火3起,过火面积12亩,均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山火主要发生在白鹤滩、金塘、红山等3个乡镇,其余乡镇均未发生火情,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森林防火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不利因素,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群众防火意识差,野外违规用火现象突出。分析今年起火的原因,不管是违规用火,还是未成年人玩火引起,都与基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够广泛、不够深入有密切关系。二是忧患意识不够强,措施落实不够有力。个别乡镇和护林员忧患意识不强,侥幸心理突出,经验主义严重,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超常规的预防措施,林下倒损植被清理、受损防火设施修复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缓慢,森林防火的管护责任、防范制度、隐患整治、队伍建设等措施落实不力。三是应急保障还存在一定问题。目前,我县专业扑火力量还很薄弱,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效率还较低,扑救安全保障难度较大,特别是村、村民小组的基础应急扑救力量更为薄弱,应急物资的准备也很不充分。

上述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极有可能导致大的森林火灾,将会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绝不可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正确面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面临的严峻挑战,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所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从思想上倍加重视,采取超常规办法和比往年更严、更实、更有效的措施,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全面开创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二、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决打好期森林防火攻坚战

尽管前一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整体上保持了平稳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灾害损失保持了整体下降的良好势头,但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县在经历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之后,森林防火面临许多困难,形势显得更加严峻。一是气温转暖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将持续高位发展。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今年雨季开始前,我县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将出现中等强度的春旱及初夏连旱,并多大风天气,森林火险等级较常年偏高,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增大。二是低温冷冻灾害后,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多。今年1月以来,我县遭受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大量树木折断、冻死和干枯,林下可燃物载量急剧增加,加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严重受损,森林火灾的整体防控能力被严重削弱,灾后进入林区抗灾救灾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增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三是生产用火与森林防火的矛盾十分突出,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目前正处于春耕生产、炼山造林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繁忙时期,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急剧增多,加之“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临近,进入林区上坟烧纸和游玩人员增加,非生产性火源呈上升趋势,火灾隐患问题突出。为切实抓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形势,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增强应急能力,提高防控水平,真正做到防火宣传教育全面到户、防火责任落实全面到人、野外火源管理全面到点、巡山护林执勤全面到岗、防扑保障措施全面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努力夺取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为此,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责任。

今年,我县林区出现了许多植被因灾枯死、林内易燃物急剧增加的新情况,决定了森林防火工作任务比往年更加艰巨。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深刻领会回副总理和孔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解决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防火值班、工作经费、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问题;必须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林业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护林员各司其责的“四线四级”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层层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乡镇长、村主任、村民小组长、家长、林权所有者这“五个”关键人身上,落实到基层林区,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必须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特别是林区政府的主要领导,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整改,发生火灾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必须加大依法治火、责任追究和火案查处力度,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不整改、发生山火不报告而贻误扑火战机,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从重从快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精心组织,抓好灾后火患清理。

一方面,要本着“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技术人员,尽快修复损坏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使森林防火预测预报、了望监测、通讯指挥、防火道路、输电线路、防火宣传等各项设施设备恢复到灾前水平,同时要合理调整布局,增加设备,以适应当前高火险需要,确保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不受大的影响。另一方面,要按照“统筹兼顾、先急后缓”的原则,充分依靠和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积极措施,清除林下可燃物。县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村要明确一名领导专抓此项工作,制定科学的清理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特别要做好林缘等关键地带的断木、枯枝和杂草等可燃植被的清理。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联防区的敏感部位、林区公路沿线、林村交界存在的可燃物,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明确清理责任,组织专门力量,限期清除山脚林缘可燃物,切实降低可燃物载量,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同时对林区重要场所和重点保护单位,要提前开设防火隔离带,隔断可燃物的连续性,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险的危险性,防止发生大面积、高强度的森林火灾。同时,各乡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组成检查组深入林区一线,扎实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对于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坚决进行整改治理,确保整改到位。

(三)防患未然,进一步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当前个别乡镇发生山火,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和林缘的一切野外用火,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禁火种入山,明确守山责任,加大巡山力度,这是减少和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主动预防的首要前提,各乡镇和林业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基础性工作做深做实。一要全面落实野外火源管理五个100%的措施。做到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种特殊人群和儿童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二要全面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特别是“清明”、“五一”期间,要通过增设卡哨和火源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增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守、山头有人看管、坟地有人守候,切实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防止扫墓和游玩人员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三要全面排查并消除火灾隐患。这次电话会议后,各乡镇要立即组织一次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检查排查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安排人员对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高火险区、敏感区和火情火灾多发区进行管理,要派出工作组进行蹲点督察和巡回检查宣传,做到宣传不到位、隐患不除,工作组不撤。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深入到各自联系挂钩点进行检查。药山自然保护区、国营跃进林场附近的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职责,与乡镇一道,及时查清和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用火监控管理,彻底杜绝违规施工引发森林火灾现象的发生。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治理,直接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林区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这次检查排查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防止出现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四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总结过去一个烟头、一根火柴、一个疏漏、一个过失就招来一场山火的深刻教训,根本问题在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群众防范意识不够强。当前,各乡镇、村(社区)组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编写宣传提纲、印发宣传通告、上防火课、开防火会、播放防火光碟(磁带)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让森林防火宣传进乡村入家门、进社区入单位、进学校入课堂,坚决消除防火教育的盲区死角,使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群众防范火灾的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尤其是要加强对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安全防火教育,对呆、傻、聋、哑和未成年人进行严格监护,防止非行为能力人引发山火。县广电局等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防扑火知识,积极报道安全防范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典型事例,并大力宣传报道火灾案件责任追究查处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对野外火源管理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阵以待,进一步做好应急保障准备。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往往伴随着恶劣的极端天气条件,扑救极为困难。各乡镇要本着属地管理、严密防范、分级响应和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处置原则,结合当前森林火情火险特点,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充分做好扑火队伍、扑火经费、扑火物资和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要管好阻燃服、扑火工具等森林火灾防扑救战备物资。各乡镇要加强扑火设备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今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已有森林防火队伍的基础上,还要组建不少于50人的县级防火专业队伍,并全力做好防火服装、器械的保障工作,切实提高森林防火的保障力。各专业扑火队以及公安、民兵应急分队,务必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集结,全力以赴,速战速决,坚决“打早、打小、打了”,力争当日将山火灾情消灭在初发阶段,并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场有人守,坚决避免山火复燃,保证首次扑救成功,防止和避免因火灾初发时的轻视和侥幸而导致火灾蔓延、面积扩大、扑救困难、损失惨重的情况发生。

(五)以人为本,进一步做好防扑火安全管理。

扑救火灾技术性强,危险性大,我们一定要把以人为本放在首位,切实做好防扑火安全管理。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按照《云南省处置森林火灾安全规范》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防扑火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二要针对林改后防扑火危险因素增多、风险增大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对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乡镇、村组、林场干部的防扑火业务知识培训,强化防扑火科学指挥,熟练掌握安全扑火的基本战术、火场组织指挥要领,防止盲目指挥、盲目扑火引发人员伤亡。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类防扑火人员和林农的安全教育培训,让他们掌握森林火灾基本规律和安全避险基本技能。三要加强火场一线管理。扑救森林火灾要坚持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其它扑救力量积极配合。所有一线扑火队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安全扑火知识和避险技能,具备应对突变情况的自救能力。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火场一线扑火。还要防止村民无组织上山扑火,严防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六)坚守岗位,密切监控森林火情火灾。

在森林防火期间,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森林防火指挥部所领导、林业站、场、所值班人员人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外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和重要火情火灾报告制度,并加强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归口管理,所有火情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上报都要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核实、统一上报、统一,防止多头自行上报而影响防火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影响正常工作和火情处置。火情监测上,巡山护林员、瞭望监测员要加大火情巡查和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全方位、全天候地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火情频发区实施准确监控,做到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力求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加强督查,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6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围绕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扑救战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通过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巩固、提升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建设,促进森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森林防火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林业工作的政法委员、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资源所干部职工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规范化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和规范森林防火责任制

1.进一步健全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制。依照《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落实镇政府与各村委会森林防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2.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制定镇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责任制。

3.进一步建立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制、责任区、责任人以及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要求,全面签订责任状。

4.进一步建立森林责任考核办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及惩罚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护机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机制。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每期1周时间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中小学生向其父母、亲朋、邻居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同时严格实施森林防火令,散发森林防火宣传单、手册等,提高林区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重点从宣传教育的时机、内容、形式、手段、组织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林区道路、易燃性高林区、重点坟场、景点等地段设立宣传牌,警示牌。

2.全面推行“五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①所有的农户要100%与村民委员会签订野外生产性用火责任书;②护林员(村组干部)100%在岗在位或轮流巡山护林,高火险时段巡山管护100%覆盖林地;③林区农事和林事生产性用火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④林区的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⑤对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边田主、进山业主100%实名登记。

3.建立高森林火险预警示响应机制。按照《省森林防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内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对镇、村两级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进行细化分解。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重点地段、居民集中区、每个村部所在地等设立相应的预警信号牌和禁火令、宣传牌。

4.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落实专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林区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实现群防群治,确保火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有效措施,重点对野外火源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的组织实施和处罚切入,形成规范工作机制。按照火灾发生特点和不同火险等级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和时间,精心选拔责任心强,有爱林护林意识的村(组)干部、党员、社会代表为轮流巡山护林员;进一步明确巡山护林员和挂牌值班户的防火职责和任务;加强巡山护林员岗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年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是建立督查和奖罚机制。

(四)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加强森林防火人才的培养。目前森林防火队伍存在着力量短缺、人员结构和分布不合理、专业人才稀缺、教育培训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森林防火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因此,应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三个环节,从调整结构、提高能力、激发活力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森林防火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扑火指挥人员三支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人才环境,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和专家型的扑火指挥人员,镇政府扑火队人数28人,配备挂包、头盔、手电筒、阻燃服、高帮胶布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其他各类各级应急村级扑火队人数为700人。

2.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以镇建队、分散养兵、集中使用”的原则,推进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同时,加强重点区域和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重点建设机动队伍。要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按要求配置人员和必要的扑火机具。

3.加强镇村消防队伍建设。要建立村级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制度,村民委员会必须担负起本区域森林防火第一责任,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村(居)或单位的,要建立联防联保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每个村(居)和营林单位都要配备精干的专兼职森林防火人员,实行信息共享,相互监管,相互促进,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4.加强培训。在坚持分级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把培训工作放在村、户,使群众人人知道应该怎么样防火、怎么样扑火,提高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知识与技能,培养一支长久的扑火队伍。五是整合基层应急力量,组建综合应急队伍。我镇作为贫困山区,在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上普遍存在着建队容易养队难的问题。应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和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建设。组建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为骨干、林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的管理机制,通过系统培训,严格管理等方式打造具备过硬素质的队伍,使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及时的信息传递上报对森林状况实时的掌握,并定期组织队伍进行演练、点演、提高扑火队伍的实战能力。一旦火情突发,可实现处置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镇森林防火工作。

(五)强化扑火指挥体系建设

1.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实行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员制度,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建设方面入手。

2.落实指挥场所。按照规定完成指挥场所(值班室)建设,并配备望远镜,数码照相机、地形图等必要的设备。

3.明确指挥编写程序。组织制定指挥程序。指挥编写和职责,并认责落实。

(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镇财政对森林防火的投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资源发展总体规划,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争取县财政支持投入。森林防火工作具有公益性和救灾的性质,必须以政府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落实专门资金资金用于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

2.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明确物资品种、数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储备库面积30平方米,储备砍刀85把、防火头盔30个、铁扫把180捆、油电锯5台、灭火机8台、消防手套46双、头戴式探照灯5个、铁锹30把、强光手电筒5把、灭火器100具、发电机2台、救火服装25套、破拆工具组1套、小型消防车1台。

3.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组织完成县下达的年度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

(七)加强制度建设

落实镇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人,镇党政其他领导为森林防火片区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实行了一级管一级,一级包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地在发生森林火情后,采取主近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做到了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项工作实行了严格管理。并制定完善森林防火值班、指挥、应急处理等十四项制度并上墙。

(八)推行森林火灾保险,减轻林农的风险

森林火灾保险对于森林火灾起着有效的防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能够及时地对火灾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减少林农损失。要尽快引入森林火灾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出。同时,应将有限经费的有偿投入,即一是政府投入部分用于无偿奖励,另一部分用于有偿扶持,有偿扶持的办法是可以收取与银行同期利息的周转金;二是林权所有者投入部分;三是通过资源部门与保险机构配合由业主出资参与森林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则由保险机构负责理赔。

三、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0年1月-2月)深入动员,精心部署。真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可行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干部,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第二阶段(3月至12月底)按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固强补弱,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森林安全。

四、工作方法

(一)规范化建设按照分级组织,上下联动的原则实施。规范化建设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具体指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员指导,形成以下为主,上下联动机制。

(二)应采取“三先三后”方法开展,即先梳理(问题)后研究,先研究后开展,先总结后推广。

(三)应全面而有重点,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可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分项实施,成熟一项,实行一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推动科学发展,以建设结合部经济强县的战略建设高度,提高对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镇政府主要领导将经常深入各村指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村按照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7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森林火灾分级分类

Ⅰ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

⑴、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⑵、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⑶、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

⑷、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Ⅱ级森林火灾(重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⑷、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位于与其他市、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Ⅲ级森林火灾(较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

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⑷、跨越市、县区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⑸、危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Ⅳ级森林火灾(一般):

⑴、连续燃烧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县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1.5.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5.3属地管辖,先期处理。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的范围,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场、村组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1.5.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5.5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扑救森林火灾。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湘乐林业总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场长担任,林业、公安、电信、气象、工商、卫生、公路、财政、司法、民政、交通、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局长任主任,管护科科长任副主任。

2.2职责任务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监督检查落实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决定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支持保障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立即行动,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政府办负责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及时指挥部防扑火命令,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扑救森林火灾。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火场扑救抢险,运送救灾物资,维护社会治安。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防火通信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办理有关森林防火通讯事宜,保证火情通讯畅通无阻。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如遇火灾,要快速准确的提供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必要时要协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专项资金及扑火期间的后勤供给所有物资、食品、药品和运输等其它费用,一般实行先记帐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查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工商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快速筹集扑火所需物资和食品、药品的安全等。

县民政局负责扑火后的抚恤工作,妥善安置伤员生产、生活及对扑火有功人员的奖励。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区、林缘乡镇村组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湘乐林业总场负责林区乡镇(林场)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修缮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道路,确保扑火车辆的畅通。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技能训练,根据扑火需要和上级的命令,迅速调集力量,及时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将引发油、气、化学制品等危险品火灾时,由公安消防支队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联系县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县(区)、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重点火险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国家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六)连续燃烧超过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七)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成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信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紧急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听候调遣,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林场设置的护林站(点)、观察台、了望哨以及林区、林缘区的职工群众,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电台、口头等形式报告本级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情况,根据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建筑等情况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预警级别及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当森林火灾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Ⅳ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Ⅲ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Ⅲ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Ⅱ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Ⅱ标准,但尚未达到Ⅰ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Ⅰ级预警信息。

Ⅳ级预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7天以上的时期。

Ⅱ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0天以上的时期。

I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5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5天以上的时期。

各乡(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Ⅳ级以上森林火灾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预警预测岗位,固定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监测并按时报告情况,应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当遇到Ⅱ级、I级预警级别时,开始进入紧急预警状态,高度戒备,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透支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4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当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林场、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开展应急扑救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森林火灾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一级响应——县政府应急反应。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宣布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成立县政府扑火指挥部,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扑火救灾工作。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会同乡镇政府成立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扑救工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指导。

二级响应——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政府。同时根据需要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帮助、指导。

三级响应——乡(镇)政府、林场应急反应。发生一般森火灾,乡镇政府、林场启动本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快速对火情火灾进行先期处置。严密监视火情动态,并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相关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利用了望台观察、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2.2扩大应急

乡(镇)、林场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3指挥与扑救

4.3.1扑救森林火灾分为三级指挥:

一级指挥员(后方指挥部):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决定扑救方法、策略、协调扑救力量,保障物资供应,解决扑火中的重大问题。

二级指挥员(前线指挥部):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掌握火场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体指挥分工扑救,检查扑火进度和质量,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生活,扑灭明火后,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三级指挥员(火场指挥部):由富有扑火经验的乡镇(林场)主管领导、护林队长、林业站站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其职责是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扑火方法,分配扑火任务,负责清除余火,负责扑火人员安全和安排作息时间,随时同上级保持联系。

4.3.2火灾扑救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所在地的乡(镇)、林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并迅速组成前线指挥部和火场指挥部,组织各自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迅速投入灭火工作。县指挥部根据上报火情,必要时可负责组织后续力量奔赴火场进行支援。

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在县政府、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后指和前指。后指负责调动扑火队伍、后勤保障和向上级汇报。前指组织扑救,并分设指挥、通讯、后勤、医疗救护、火案调查等若干小组,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合力作战。统一指挥,统一作战部署,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电台通讯呼号,防止多头指挥,各自为政。各路扑火队伍要纪律严明,听从指挥,不准蛮干和孤立作战。同时要指定公安人员组成火场纠察队,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

扑救重特大火灾,在扑火战略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按不同地形、林种、树种、火灾类型、火场风速、风向、火焰高度、火灾蔓延速度等情况制订扑火方案,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彻底清除、以顺风阻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科学扑救。当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要落实扑火责任制,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可将火场划区包片,落实扑火责任,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片火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区火灾扑救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重新组织人员负责清理火场,看守2-3天,经县指挥部检查批准,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时,候守火场人员才能撤离。

4.4新闻报道

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5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要配合县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5.2社会救助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5.3火灾评估。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调查和总结

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报告由乡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火灾统计、汇总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火灾扑灭后6个工作日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

5.5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层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必须保障火情通讯畅通。确保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国有林场以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都应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配套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队。主要是乡镇和国有林场的半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见附表1、2)。平时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防火期各指挥部有组织的进行扑火训练,掌握一定的扑火技术,一旦林区发现火情,乡镇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调配扑火队员,开赴火场,投入扑救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把火消灭在初发阶段,力争有火不成灾。林区单位、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组成群众性的青壮年义务扑火队,由当地乡镇指挥部调遣,发挥距离近、地形熟的优势,见火就打,打小火,立大功。

第二梯队为武警。由县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和消防大队确定。县指挥部组织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消防官兵,组成一支100-200人的抢险救灾快速反应队,随时准备扑救突发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第三梯队为民兵预备役。县人武部负责落实由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50-100人的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作为一、二梯队的后续队伍,听候调遣。

当有火灾发生时,第一梯队先期投入灭火,视火情发展态势决定后续扑火队伍的投入时间和兵力。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疏散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车辆一律悬挂统一醒目的标志;县交通局负责通知有关公路收费站(所),免缴道路、桥涵通行费。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救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司法部门组成火案调查组,进入森林火灾发生现场,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迅速侦破案件,查明原因,对火灾肇事人和责任者依法做出处理。

6.7后勤物资保障

在扑救林火之前,由工商部门协调乡(镇)指挥部成立后勤服务队伍,准备足够的生活劳保用品。如帐篷、炊具、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电池、水壶、毛巾、食品以及卫生救护物资等,以便解决好扑火人员的吃饭、喝水、住宿、救护等后勤保障。此外还要备好火场通信工具,确保火场通信联络畅通。扑火前线指挥部可就近调配县、乡(镇)和各国有林场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存的各种扑火机具。

6.8扑火机具保障

林区所在地的国有林场要维护和保养好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油锯等扑火工具,备好油料和应急设备,必须处于临战状态。各乡(镇)指挥部要求储备一定量的铁锨、镢头等2号灭火工具,具体到人。森林资源较好的单位,在保证有足够灭火工具的基础上,还要适当配备开设防火线所需用的油锯、弯把锯、钢板斧等专用工具,以备在火情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开设防火线,防止林火蔓延。(各乡镇、林场扑火机具配置见附表3、4)

林区各乡(镇)指挥部必须同有关单位、人员落实1一2台挖掘机,3一5辆卡车,5一10辆农用三轮车以备承载各项运输任务(要落实,有保障)。县指挥部也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协调卫生部门,配备1一2辆救护车以解决医务及伤员的抢救运输问题。

6.9经费保障

财政、林业部门负责筹集必要的森林防火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林火发生所在的乡(镇)指挥部组织的扑火队员、运输车辆、燃料供给、设备修理、人员调配、医疗救护和生活必需品等费用。应及时为扑救火灾划拨救灾资金。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有物资、运输、食品、药品等费用先记账,应急结束后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核据实结算。

6.10社会动员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林区和林缘区的群众,随时准备投入扑火工作。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视火场情况及时果断地采取阻隔措施,开设足够宽的防火隔离带,确保驻地职工群众安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火场专家小组,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各类科技信息和成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7.2培训演练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队和义务扑火队的培训、演练和考核。半专业扑火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建立林火档案。

主要包括:火场面积测绘,估算火场面积,成灾面积及损失情况;火案处理情况;形成完整文字档案。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处置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9.2监督检查

本预案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并监督实施。

第8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建设,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机制和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森林管护体系。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成立森林管护大队,有林区的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森林管护中队,每50公顷有林地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各村和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及其他有林单位要建立专业、半专业应急扑火队伍。要建立健全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提高其防火扑火能力。

(二)加强森林防火培训。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办法,分别对下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扑火指战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扑火指战员的业务、技能、体能、演练、自救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三)建立与驻军、武警部队应急联系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消防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成立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并为其配备扑火设备,加强业务指导,保证关键时候发挥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加大投入,加快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建设,用2—3年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地的现代化监控体系。连片林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虽不足1000公顷但有实际需要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林区单位,要建设防火了望塔,配备专职人员和观测仪器、通讯设备,加强了望监测。

(二)切实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防火物资仓库,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交通运输工具和通讯联络等设备,建立使用管理制度,不得挪作他用。各类专业或兼职森林防火队伍要根据任务轻重,配齐配足扑火机具,并根据损耗情况及时补充。

(三)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等配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确保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逐步形成林火阻隔网。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一)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在进入林区的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警示标志或刷写、悬挂标语,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气象部门要每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新闻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政府公益事业,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播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宣传标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交通、旅游部门要对在林区从事客、货运输的业主、司乘人员、导游和旅(游)客,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禁止在林区随意丢弃火种;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安排森林防火安全课,普及安全防火、避火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知识覆盖面。

(二)建立森林防火安全督查、分片包干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包市区、镇(街道办事处)和防火重点单位,经常深入责任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部门、单位、人员,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要实行包村、包林地、包坟头,关键时段蹲点守护。市区之间、镇(街道办事处)之间的交界林区,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和其他有林单位要建立毗邻地区森林防火联防组织。联防组织应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三)建立墓区规范管理制度。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坟墓进行全面清理和登记造册,逐户签订防火保证书,增强管理和监控能力。民政部门要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在镇(街道办事处)、村规划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逐步推行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大力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祭奠方式。镇(街道办事处)、村要利用荒山脊地,划定固定山场,集中埋葬,并平放墓碑;对原有旧坟要逐步迁移到集中坟山或公益性公墓;在相对集中的坟山、坟场入山道口设立焚烧池,规范祭奠焚烧行为。

(四)建立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政府安排的防火扑火经费,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保证各级投入的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效益。

(五)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熟悉情况,熟练掌握值班设备的操作,保证政令、信息畅通。

四、实行森林火险等级响应

根据我市实际,每年11月至翌年5月为全市森林防火期,每年2月至4月为森林防火期,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为防火重点时段。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本辖区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将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5级,其中:一级火险不燃烧,没有危险;二级火险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三级火险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四级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五级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对三级以上火险等级,分别启动以下预防措施:

(一)三级火险等级

1.禁止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在重点林区进出口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示意能够发生火情,提醒注意防火。

2.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到林区进行巡查;各有林单位要组织人员不间断了望、巡逻;各类扑火专业、兼职队伍要做好扑火物资准备,加强通讯联络,确保接到命令后迅速集合出发。

(二)四级火险等级

1.严格控制人员进入山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机械,严禁携带火种入山。

2.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印发、张贴禁火令,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新闻媒体要播发森林防火警示语,提醒市民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3.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未来12小时气象情况。

4.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要在岗值班,组织力量加大林区巡逻检查密度;各有林单位主要领导不得外出,要亲自到辖区检查防火,了望员要保证不间断地了望;镇级包村、包有林单位人员要到现场检查蹲守。

5.专业护林队伍要集中食宿,随时待命;扑火应急队伍要相对集中待命,检查和准备好扑火器具,进入备战状态,确保快速集结、快速出击。

(三)五级火险等级

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好启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市、市区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及其办公室主任要在防火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分赴所包市区、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单位,指导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巡回检查;镇(街道办事处)、村干部要对重点林区和墓区、坟场等重点部位实行死看死守。

3.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林区单位和农村进行宣传,确保不留死角;新闻媒体要不间断播发森林防火警示语,加大宣传密度。

4.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未来24小时气象资料,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交通、铁路部门要做好随时调集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公路、铁路运输准备工作;卫生部门要随时准备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突发森林火灾时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网通公司、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要确保通讯畅通,并随时准备增设通讯线路。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绝对禁止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和各有林单位要加派人员,在林区进出口设置临时岗卡,对来往车辆和人员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实行封山。

第9篇:森林防火应急措施范文

今年6月以来,气温回升较快,林区可燃物富集,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警增多,全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两级安全工作会议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落实措施。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位领导、每位巡山守卡人员及林区农户,落实到山头、地块、路口,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进入森林防火临战状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联系片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相关情况于6月20日前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各林场要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及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森防指〔〕7号)文件要求,针对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和有关防火知识,全面提高所在区域的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镇街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林区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因烧灰积肥等生产性用火引发森林山火。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林区中小学生的管理,防止因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加强安全检查,强化火源管理

6月下旬前,各镇街、各林场必须针对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查出的林区高危设施(军事设施、气库、油库、化学品仓库、炸药库、油气管道、高压线路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查护林组织、人员、制度是否落实,查扑火工具准备是否充分,查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各林区要对林内、林缘的可燃物进行全面清除;要增派巡山护林员,站岗设卡,对重点部位、重要区域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目标督查办要不定期对各镇街、林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通报。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山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扑救森林火灾队伍组建标准及森林防火物资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队伍建设及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工作。要认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的全面清理,检查森林防火通讯、扑火器具的完好状况,要及时维护,始终保持其良好状态。同时,搞好本单位森林扑火应急队的培训工作,对本单位的森林防火预案进行演练。二是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有关部门的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要加强培训,保持戒备。三是一旦遇有火情,要快速出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范围。四是切实加强防火值班调度。各镇街、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不得缺岗、漏岗,并保证通讯工具处于开启状态,以确保信息灵敏、火情畅通。各地发生的山火,应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以免贻误扑火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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