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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污染;危险源;危险品;WebGIS
随着工业发展速度的加快,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也日趋增多。这就需要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处置的应变能力。
1、危险源评估
化学危险目标评估是确定重点化学危险目标单位的科学方法,化学危险度是一个综合指标,是诸多评估因子经科学计算的结果,如物质的扩散性、急性毒性、常贮量、贮存容器、人口密度、既往中毒频度等。重点危险目标确定是进行危害预测和制定防范措施的基础和依据。
1.1化学危险度评估方法
国内外对化学危险度评估方法有十多种。经比较,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在本系统中选用了简单而有效的“等效积分法”。
1.2重点化学危险品确定原则
造成危害重、影响范围大的突发性中毒事故的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毒有害易挥发液体化学品。根据急性毒性、常贮量等评估因子。从本市常用的108种化学品选取13种生产量大、使用面广、储存集中的危险化学品。列为沈阳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重点危险化学品。
选取评价指标:
沈阳市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具有产量大、用量大、贮量大的特点,化学品常贮量作为主要指标,设权数为4。急性毒性、扩散性和人口密度三项指标,设权数为3。最大贮存容器设权数为2。以往中毒事件设权数为1.5。
1.3分级评分
确定评估指标和相应权数,再将各项评估指标按不同状况分级赋分。化学品常贮量指标从0.5吨到200吨分为11个等级;急性毒性指标按LD50分级法分为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五级;扩散性指标按毒物形成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级;人口密度指标从每平方公里0.2万人到每平方公里4.0万人分为七级,基本反映沈阳市人口分布状况;最大贮存容器从小于0.5吨到大于50吨分为八级;既往中毒频度指标,首先计算五年中中毒频度指数,频度指数=中毒次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20,估量该化学物可能引发中毒事故的危险程度。中毒频度指数从小于10到400分为七级。
1.4危险度评估值计算
危险度评估值为主要化学品各项指标权数(w)与各项指标等级赋分(x)乘积之和,即每种化学危险品危险度评估值为:
累积总分最大的化学品作为该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其他种类化学品评估值按其大小。依次为以一定百分比加到主要化学品评估值上。危险度总评估值为:主要化学品与其他化学品评估附加值之和。即:
化学危险度评估值作为确立重点危险化学目标的依据。
2、扩散模型
2.1液体泄露
液体从容器中泄露,液体保持液态,通过孔穴的同时,可能被急骤蒸发。液体泄露用柏努利方程(Bemoulli)计算,其泄露速度Qo为:
式中:
Qo为液体泄露速度,kg/s;Cd为排放系数。这取决于孔穴的形状,流体的相态,对于液体,此值常用0.6-0.64;A为孔穴的有效开放面积,m2;p为液体密度,kg/m3;P为外界压力,N/m2;Po为操作压力或容器压力,N/m2;g为重力加速度,m/s2;h为槽(罐)中液体在排放点以上的高度,m。
2.2气体泄露
当有下式成立时,气体流动属于亚音速流动:
当有下式成立时,气体流动属于音速流动:
上述两式中Po、P的意义同前,r为比热比,即定压比热Cp与定容比热Cv之比,r=Cp/Cv。
气体呈亚音速流动时,泄漏速度Qo为:
式中:
R为通用气体常数,J/mel・k;Y为气体膨胀因子,对于音速流动,取Y=1。
扩散模型的生成顺序如下:
(1)模型计算:根据模型计算公式,通过监测参数计算不同坐标位置的污染物扩散浓度。将各个点的x坐标、y坐标和浓度数值存放到Access表中。
(2)离散点生成:根据Access表中的数据生成坐标位置。创建离散点。
(3)网格化:根据离散点进行网格化,生成不规则三角网。
(4)利用Mapbasic制作专题图,进行插值分析,并进行图形渲染。
3、技术路线
3.1环境污染库的建立
根据沈阳市危险源、化学危险品、社会环境信息调查所获得的信息,进行数据库的设计、开发。数据库平台采用Microsoft SQLServer。数据库主要涉及到四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主体数据库、附加数据库、字典数据库和电子矢量地图数据库。主体库有12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危险源、危险品、周边敏感单位、污染事故、监测专家、事故案例、应急机构、指挥管理、气自动站、水自动站、应急监测百宝箱和监测涉及标准,危险源和危险品之间通过关键字化学品编号连接起来,有利于危险源信息的管理和查询。附加数据库有3方面的内容,分别为用户管理、系统日志和消息信息。字典数据库有11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城市表、行业表、化学品分类、危险品类别、污染事故类别、水体分类、用品分类、指挥机构等级、民族、学历、学位和县区。
3.2系统开发
从总体上讲,“沈阳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采用浏览器/服务器(B/S)和客户/服务器(C/S)联合开发,以B/S为主。
采用Java Servlet和Tomcat 5.0自己研发了空间数据服务程序(MapServer),该地图服务具备很强的可扩展性,能够直接对地图进行网上编辑,可以替代专业的GIS厂商价格昂贵的空间地图平台,例如ArcGIS公司的ArcIMS、Maplnfo公司的Mapxtreme等。在地图数据应用层则采用Mapinfo作为地图数据库的展示平台。采用当今流行的Mi-crosoft Visual Studio,NET技术实现网上的调用、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
采用B/S方式提供基于地理信息的网上数据库的调用、查询、统计、非空间数据库的编辑功能和空间数据库的简单编辑功能,例如危险源周边敏感单位查询。
采用C/S方式提供空间数据库的复杂编辑,开发语言为Delphi 6.0+MapBasic,主要是为B/S方式的子系统提供数据来源。
4、结论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系统”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1)完成了沈阳市工厂、企业及公共设施等危险源和化学危险品调查;沈阳市危险源的自身信息及周围环境及社会信息调查;污染物理化性质、毒理性质等资料收集、整理。完成了沈阳市电子地图的电子矢量化,在电子地图上完成危险源的空间位置分布及周边情况等详细资料。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V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013-01
1 导言
经统计发现,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企业有37万余家,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人有517.5万人之多。这些危险化学品包括了易燃、易爆、有毒、有辐射危害等种类,这些危险化学品都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威胁。所以,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进行标准化管理是危险化学品行业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2 化工企业中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危化品包括化学药物、化学制剂、化学原料等,它会给企业、环境和人体等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伤害,很多危化品都具有腐蚀性、毒性特点,有些危化品也具备易燃易爆的特点,在化工企业中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这样会给环境和人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所以化工企业进行危化品生产时一定要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要在细节上重视危化品的生产,加大管理力度,有效保障危化品实质的安全。
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析
3.1 土地使用未列入城市规划中
据调查显示,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土地使用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在重大危险源的实施上也是错误不断,在少数的相关法律中更加没有明确提出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因此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实施中,一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尽管化学危险品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规划中、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以及城市规划的相关单位都担负起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两者并无实质性的联系,导致化学危险品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规划中只起到表面的作用。而那些人口聚集的居民区,由于设备的不完善,相关人员的不认真以及专业技术的不过关,使得这片区域的管理犹如一张白纸。
3.2 危险品类别
危险化学品分为不同的危险类别,会导致中毒、窒息、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而我国又是该类危险品的使用和生产大国,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泄露、火灾和爆炸事故比重占得最多,例如2012年和2013年河北省石家庄赵县克尔化工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露导致爆炸这两起特别重大事故,分别造成25人死亡、46人受伤和62人死亡、136人受伤的恶劣结果。据悉,2011年至2013年我国就发生了569起类似事故,死亡人数共超过六百人,受伤达两千人以上,这些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损失了巨大的经济财产,也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3.3 安全标准化脱离企业的生产实践
有一些企业将其他企业制定的管理标准以及安全细则直接全部搬到本企业中,而完全无视自身的实际状况,进而导致安全标准化和企业本身的技术以及管理体系完全脱节,在实际进行生产工作中可操作性弱,进而使企业的领导者出现安全标准化工作无实际价值的错误感觉。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4.1 完善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的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及时健全完善。还应该参照国外先进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经验,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和体系都应该贴近生产实际,以便对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够及时的起到作用。在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督管理时,监督管理的设备水平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因为每年的化学品都会出现许多新品种,因此在监管时,监管人员要及时的补充自身知识,以便让监督管理顺利进行。
4.2 完善使用土地的规划
完善土地使用规划包括两方面举措。首先,对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制定完善的土地使用规划,专门设立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在当前已经存在的此类法律法规中,将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更好地立法规划利用起来,使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其次,对具有高度化学品危害性的建设项目加大安全控制举措,保证其选址安全。欲使此目标得以达成,城乡规划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就需要进行密切合作,城乡规划部门在进行土地规划和批准土地使用前,应首先参考安全监管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在土地规划以及选择位置方面的审批意见。
4.3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4.4 加强安全监管网络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协调才能进行,明确所有部门的具体措施和能力,加强合作监督管理网络,使各部门之间顺利进行的协调机制一直保持下去。危险化W品相关行业、环节和部门数量均有不少,这是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的一大考验。需要建立合格的网络化信息接口以及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共享性,来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4.5 危险源的监测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5.1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5.2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4.5.3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4.5.4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4.5.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内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我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针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应急救援制度,从而使我国相关企业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提高自身的水平。
参考文献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严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6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政发〔20*〕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98家;经营单位2339家,其中加油站745家,剧经营单位2家;储存单位5家;使用单位3*余家;运输单位17家,危化品运输车辆794台;采用氧化、氯化、加氢、硝化、高温、高压、深冷等高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50余套;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大型联合化工装置*余套。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于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促进化工产业安全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整体情况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低等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一些建厂时间较早、发展速度较慢的化工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生产工艺,采取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化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发展规划、监管机构、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问题。(二)安监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关口。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培训及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三)发改部门要把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评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监督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四)经贸部门要把保障和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作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按照政府授权,积极开展和参与本行业安全管理、检查、督查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五)公安部门要依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制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和设置、完善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或罐体是否安装和喷涂安全警示标志,并对相应持证单位及个人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交通部门要依法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营业性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及港口危险化学品现场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审核转报危险化学品水运企业办理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七)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生产、使用、检测检验的安全监察。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单位资质审查以及检验单位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点,查处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八)环保部门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管、监测工作。
(九)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的经营活动,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奖惩措施。从业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将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上报市、县区安监部门备案。要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危害对职工身体健康的损害。依法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建设本质安全性的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
(一)合理规划,严把入园关,做好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
1.园区布局要科学、合理。将装置、工艺、产品及危险特性相似的企业集中布置,例如:催化裂化、催化裂解、常减压蒸馏、加氢、芳构化等集中建设;含硫化学品、含磷化学品的生产集中布置;胺类、硝基化合物及各类含氮化学品,焦油、粗苯、酚及各类芳烃物质的生产及加工应相对集中布置。非园区内企业的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转移到园区内进行建设,并为企业下一步搬迁预留空间。2.乡镇招商引资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划的园区内选址。从2009年1月1日起,乡镇不得建设危险化学品项目。3.对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的要求,把好设立关口,切实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园区内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4.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以企业为主体,园区各企业间实行相互联动,实现气体防护站、消防站及应急救援队伍等资源的共享。及时有效地处置园区内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和突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低成本高效运行。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1.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评纳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未经安全审查,对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予以查处。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确保质量合格;建设项目和设备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质量监理;建设项目在试生产前,必须制定严密的试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控制试生产现场人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安监部门备案;所有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组织和参与试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生产工艺、操作方法和紧急处置措施。3.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氯气、光气等高危产品的建设项目。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使用危险工艺和大中型生产装置的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5.炼油、氯碱、氮肥等危险程度较高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聘请省、市政府安委会公布的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安全审查。
(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单位要严格进行项目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三个阶段的安全审查;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开展“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工作。
(四)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1.审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必须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审点:一是关键装置部位是否安装自动控制系统;二是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工艺及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三是安全评价报告是否与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一致等。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否则不予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
四、健全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行为
(一)合理提取安全费用,确保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投入。
1.加大安全投入。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企〔20*〕12号)文件的要求,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足额依据。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00万元至*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000万元至*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对提取的安全费用,实行税前列支,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确保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投入。2.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把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劳动合同,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规定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二)强化危化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年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更新知识的复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2.从业人员的培训要选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选择和使用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材,确保培训质量。3.危化品生产企业,要逐步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类,按类别分成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四类。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除开展正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外,还要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对A类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B类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C类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D类企业每月检查1次。2.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全员参与、全过程检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漏隐患。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落实”,即:落实责任、措施、经费、期限、应急预案。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整改及时。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对没有建立和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企业,未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3.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年至少要进行2次实战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监、公安、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依法报市安监局备案。
(四)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要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安监发〔20*〕117号),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效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范围,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实现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其中,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要求。
(五)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安监发〔20*〕71号)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及时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2009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异常活动情况报告制度。
每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要向属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有关中央企业要向所在地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生产储存装置的开停车、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作业、废弃物料处理和废旧装置拆除等异常活动,企业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进行试生产方案备案的基础上,在活动实施前还要将实施日期、活动范围、内容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
(七)加强事故调查及其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1.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各县区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2.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五、建立科技支撑体系,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
提高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各县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要选用安全可靠的自动化控制仪表、联锁保护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具有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要通过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安装安全自动控制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工艺复杂的大型联合装置,除安装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外,还应安装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
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力度。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完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设施。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储罐必须安装液位、湿度、压力超限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表,并定期检验,确保仪表准确、可靠。危险化学品储罐进出物料和进行切水操作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控,防止跑料、串料。制定和完善储罐区安全监控责任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定期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其他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要完善监测、监控和报警系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监控责任。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秦淮区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区境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2人或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含本数)的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1.4 应急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快速反应,协同处置;
科学施救,合理避险。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统一负责指挥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专业机构,由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各街道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环保局、建设局、质监分局、药监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电信公司、供电公司、事故所在街道等。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作出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抢救决策;命令并可委托、授权其他部门、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应急信息平台;甄别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提出预警级别建议;配合街道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2.2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负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区政府和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工作指令,建立专家库;负责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协调;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及时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负责组织事故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制定事故应急演练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等。
2.3 现场指挥部
应急响应期间设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断事故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事故所在地按照预案开展紧急救援;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不间断联络,随时报告救援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援指示,涉及重大事项应先报告后处置,情况紧急时也可边处置边报告;组织、落实救援物资;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抢修和人员救护工作;撰写灾情评估报告。进入救援现场的所有救援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现场指挥部可下设前沿指挥,由安监局局长担任。
2.4 现场指挥部专业工作小组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下设若干专业工作小组,其组成及其职责分别如下:
安全警戒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主要负责事故现场道路 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安全疏散组: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公安分局及有关部门人员及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配合,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确保消防车、救援车及其他有关车辆能畅通进出事故现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危险源控制组: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区环保、安监、质监部门、应急救援专家及事故单位救援队伍配合,主要负责现场危险源的控制,防止事故的扩展;现场危险化学品性质的侦检和确定;危险化学品装载容器、管道及设施的抢险、抢修;泄漏出的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和处置。
灭火救援组:由区消防大队牵头,有关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伍配合,主要负责现场危险化学品火灾的扑救;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设备容器的冷却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药监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抢救现场撤出的受伤人员(包括受伤抢救队员);与有关医疗单位联系抢救及现场急救药品的提供事宜。
环境监测组:由区环保局牵头,气象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环境及气象条件等进行即时监测,侦检事故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危险化学品污染区域范围;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提供相关洗消药品并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洗消。
通信保障组:由电信公司牵头,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负责及时组织力量抢修事故地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事故应急通信畅通,必要时,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物资供应组:由区发改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建设、财政、供电、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负责保证现场救援所需的各类生活物资和抢救物资及器材的供应;事故现场的照明;事故现场所需的物资、器材及车辆调度。
专家咨询组:由区安监局牵头,环保、质监部门和化学专家参加,主要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及时给出是否有次生灾害可能的结论。
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安监和有关新闻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事故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灾情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
善后处理组:由区民政局或街道办事处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项。
综合协调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参加,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间的联系协调;信息的传递及,事故单位与现场各职能组的联络;向现场指挥部提供相关职能组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
3 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区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分级和督促整改。分区、街道、企业三级进行监控和监管,并定期上报隐患整改意见。如发现异常状况,应立即上报当地主管部门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进行处理。
3.2 预警行动
事故预警支持系统以省安监局为一级信息网络,市安监局为二级信息网络,区安监局为三级信息网络,并充分发挥全体公民义务监督作用,逐步建立完善事故应急网络。包括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实情速报系统。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全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必须按规定定期评价、及时整改、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 事故分级及
3.3.1 级别确定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I级是指—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重伤、死亡6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急性中毒100人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__万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或一次重伤、死亡20~59人的事故,或一次急性中毒50~99人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20__万元以下的事故。
Ⅲ级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或一次重伤、死亡10~19人的事故,或一次急性中毒20~49人的事故。
Ⅳ级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或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事故。
3.3.2 确认
Ⅳ级一般由区安监局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确认,由区政府,区政府认为有必要也可提请市安监局进行确认,由市政府;Ⅲ级以上由省、市安监局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确认,由省、市政府。
4 应急响应
4.1 接警与通知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警后,应及时记录报警人姓名、单位(部门)、联系电话;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主要物料、事故性质(毒物外溢、爆炸、燃烧)、危害波及范围、程度、对救援的要求;迅速发出事故通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程序调派救援队伍。
4.2 响应程序
一般(Ⅳ级)事故由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处置,较大(Ⅲ)、重大(Ⅱ)、特大(I)事故报请省、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处置。
当我区境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本数)或一次急性中毒3人以上(含本数)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将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区政府启动区级事故应急预案,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市有关部门,请求应急救援支持。
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危险化学品较大、重大、特大事故,通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协调解决。
4.3 先期处置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无论事故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失轻重,事故发生单位都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自救。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尽快判明事故性质及危害程度,迅速调集力量,及时采 取相应处置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4.4 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4.4.1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4.4.2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4.3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4.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4.5 现场工作区域划分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和事故源的位置把现场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迅速组织各专业组实施有效应急救援。
事故中心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拌有爆炸、火灾产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专业组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消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事故波及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4.4.6 事态检测与评估
应急救援过程中,危险源控制组、环境检测组等专业组必须对事故的发展事态、现场情况等进行监测,并实时向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反馈,专家组应根据事故反馈情况,及时评估事故影响区域及伤害程度,并将结果反馈给现场指挥部及应急中心。
4.4.7 人群疏散与安置
安全疏散组等应当及时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线路、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人员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安排。对已经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善后处理组要做好细致的安排。对已经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善后处理组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食品等基本生活条件。
4.4.8 医疗与卫生
医疗救护组应为现场急救、伤员运送、治疗及健康检测等作好准备和安排。要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行动,并及时将受伤人员合理地转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4.4.9 通讯
通信保障组应迅速建立畅通的通讯网络,保障现场指挥部、应急中心、各应急救援组织(单位)、新闻媒体、医疗卫生机构、上级政府和外部救援机构等之间的通讯质量。并充分考虑紧急状态的通讯能力和保障,建立备用的通讯系统。
4.4.10 警戒与治安
安全警戒组及时在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顺畅。此外,还应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等。
4.4.11 信息
事故发生后,宣传报道组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及时报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向媒体和公众统一。同时指定新闻发言人,适时举行新闻会,准确事故信息。
4.4.12 应急结束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中心善后处理组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监机构负责督促有关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必要时可预付理赔款。
5.3 总结评估
应急救援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中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交管、治安)、环保、医疗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必要时可商请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强化以公安(消防、交管、治安)、环保、医疗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6.2 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交通保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交通设施、设备工具、运行秩序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对事故现场或周边地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根据事故应急需要,及时开通水上和空中紧急运输通道,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应急需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备装备。
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交通部门负责交通保障的组织与实施,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管制;海事部门负责指挥其管辖水域紧急交通;相关街道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
6.3 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急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援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区卫生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在卫生部门领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4 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发生后,区公安部门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线,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
区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事故所在地的街道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及周围治安保障工作。
6.5 物资保障
完善区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增强区级调控能力。各街镇应根据本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储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时所需物资。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与其他地区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迅速从其他地区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区药监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灾物资的调用,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6.6 紧急避难场所
按照“紧急撤离、就近疏散、避开危险”的要求选取应急疏散、避难场所,及时进行应急疏散,切实保护被疏散、避难人员的生命安全。
6.7 经费保障
区、街道办事处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区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项目以及用于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修订等;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资金使用。
6.8 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向社会广泛宣传,并在互联网上公布;公布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电话,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速报系统;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及预防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的常用知识。
组织专家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工作;各教育培训机构应利用优势,对相关领导、职能部门人员、专业救援抢险队伍等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展开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根据形势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专业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习。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
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成绩显著的。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事故情况测报准确和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事故损失的。
(6)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援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7)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关部门或个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救援或者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者拖延、推诿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2 名词术语解释
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并公布。
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1 铁路危险货物
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危险货物指的是铁路运输中的具有放射性、腐蚀性、感染性、毒害性、易燃易爆性的货物。铁路运输工作涉及了危险货物的储存、装卸和运输,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造成财产损坏和人身伤亡,而需要对该货物进行特别防护,则该货物属于危险货物[1]。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确定了超过1万种危险货物,按照运输要求和危险性,将其划分为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毒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氧化性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易于自燃物质、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气体爆炸品以及杂项危险物质等不同的类别。危险货物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即使是同一种危险货物往往也会具有多种危险性。
人类社会与危险化学品之间存在着双重关系,一方面现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危险化学品。在航天事业、国防建设、交通运输、医药卫生、食品、农业、工业等行业和领域都离不开危险品。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危险化学品能够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危险化学品具有危险性,会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如果管理不善会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并对相关人员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世界各国都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和破坏力予以了密切的关注。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危险化学品被应用到生产中,造成了一系列的射线辐射、腐蚀、中毒、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危险化学品共有6个处置环节,包括废弃物处置、使用、销售、运输、存储、生产,每一个环节都具有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任重道远。
2 当前我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2.1 铁路危险货物存储和运输的设备问题
2.1.1 自备罐车
当前我国很多危险货物的自备罐车都存在着老化和陈旧的问题,甚至一些孔盖的密封胶垫存在着老化、损坏和丢失,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充和更换。自备罐车没有得到有效地检修,由于检修人员责任心不强,质保体系存在缺陷,检修的设备和技术条件有限,常压罐车的检修仅仅集中在走行部,而没有全面检查罐体的安全。当前的自备罐车存在着充装过量的现象,由于装车作业人员的失误和疏忽,加之缺乏统一的常压罐车充装计量装置,导致超装和过量充装的现象屡禁不止[2]。
2.1.2 仓库
作为车站的一个重要设备,危险货物仓库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当前我国的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仓库数量很少,现有的危险货物仓库多由其他仓库改建而成,其建筑材料、静电导除、防腐蚀、通风、防火方面均难以达到相应的要求。综合性办理站依然在使用手推车和普通叉车来装卸危险货物,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尽管一些车站已经开始使用手推车和防爆叉车来对危险货物进行装卸,但是一些手推车上的镍板、铜板磨损严重,达不到防静电和防暴的需要[3]。
2.2 危险货物的包装存在问题
对危险货物进行包装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然而目前危险货物的包装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一些托运人为了节省包装方面的开支,重复使用了再生材料和旧包装,或者降低包装质量。在包装的检测环节也没有进行严格的把关,造成了实际运输时的包装和送检包装不一致的现象。我国的铁路运输事业蓬勃发展,但是危险货物包装检测网点的数量却严重不足,难以对危险货物进行有效的检测。目前我国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转运和抽检制度仍然存在很多漏洞和空白,在承运之前没有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进行严格的检查[4]。
2.3 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按照相关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作业人员以及承运人和托运人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认可和资质,从业人员上岗之前还要经过相关的培训。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方面存在很大的欠缺,导致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一部分装卸人员、押运员和货运员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陌生,业务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经常出现违章操作的现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作业人员不了解危险品的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或者货物泄漏,也难以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理,往往造成严重的后果。究其原因,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很多,但是变动过于频繁,不利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铁路部门出于发展的需要,人员调动比较频繁,造成一部分人员的岗前培训不达标,也使一些中间小站的货运人员很少获得学习和培训的机会[5]。
2.4 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管理漏洞
一些危险货物的相关企业具有淡薄的安全意识,加之铁路运输管理存在缺陷,导致一些专用铁路、专用线和托运人不具备,运输危险品的资质,或者超出了安全评价范围进行危险货物的运输。当前我国对于危险货物专用线的共用协议、安全协议和运输协议都过于简略,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没有配备足够的专用线货运员,导致交流检查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我国铁路部门的一些基层站段中,没有对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及时的修订,也没有及时的登记铁路局和铁道部的文电,导致在工作中与上级文件出现了冲突。还有一些基层站段尚没有使用新规定格式的危险货物作业确认单,在承运和受理危险货物运输时存在着把关不严的现象,没有规范和全面的填写运单。还有一些企业没有认真履行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对危险货物进行运输时将其作为一般货物,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企业也很少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安全对策,导致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出现了包装不合格、装载不合格等现象。在危险货物运输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设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导致不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容易出现违章操作的现象,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2.5 事故救援能力较低
在铁路危险货物的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泄漏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对灾情进行控制,以防危害蔓延。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缺乏事故救援能力,甚至没有掌握相应的救援方法。在救援的过程中,施救者必须了解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例如在施救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化学品是否溶于水、该化学品适合怎样的消防方法和器材等。只有用得当的救援方法才能够对事故进行控制,避免事故的扩大。如果使用了不恰当的救援方法,不仅达不到救援目的,甚至
会造成更加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6]。
3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相关对策
3.1 强化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运输管理
各办理站要加强对罐装货物受理、承运、装车、计量、押运、编组、隔离、交付等各工种、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治理危险货物罐车充装环节安全隐患,杜绝危险货物罐车超载、超装和低于充装下限装载的问题。各站承运液体危险货物时,必须严格审查《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安全技术合格证》。各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装车单位必须安装国家认定的计量软件。在装车时车站要对罐车充装量标准、罐车容许充装的体积和重量进行明确,审核托运人提交的供磅码单,并对货物的充装重量进行核实。每次充装作业后,向车站提供一份充装量打印单,车站应加强检查并妥善保存。专用线过轨站要进行严格的罐车交接检查,在完成罐车装、卸之后,要立即将罐车阀件关严,将人孔盖盖好,将螺栓拧紧,这是为了避免人孔盖在运行中发生开启,或者螺栓在运行中发生松动而造成泄露[7]。
3.2 认真落实危险货物包装的规定
在办理危险货物运输,其包装必须由铁道部认定的资质机构进行年检。托运人必须先出具包装检测合格证明,才能进行成件包装危险货物运输。遇危险货物改变包装需要试运时,严格审查是否有认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改变运输包装申请表》和包装检测机构出具的包装检测合格证明。托运人要在试运时要将“危险货物改变包装试运,批准号×××”的字样注明在“记载事项”栏内[8]。
3.3 对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适应性培训
我国对铁路部门一向比较重视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技术性和适应性培训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培训措施和培训方案,明确地规定了考核的标准、培训的时间和培训的内容。在培训方面,路局层面要负责组织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督促企业管理人员、运输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培训机构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培训的质量,要求无论是从业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要对培训予以充分的重视,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从而保障培训的效果[9]。
3.4 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3.4.1 完善相关条件,加强基础管理
如果托运人和承运人存在以上情况,则要立即停止为其办理危险货物的运输工作:一年以上未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且未年检、应急预案不完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可证过期或内容不符以及存在其他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的情况。如果现有的危险货物专用线和办理站存在以下情况,则要立即停止办理运输,并实行“关、停、并、转”等处罚:以收货人或者托运人的名义不接受安全监管、办理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办理品名与规范不符。
3.4.2 对危险货物运输的风险控制进行技术支持
对于现有的专用线(专用铁路)和办理站的各项运输设备,要建立问题库和数据台账。要根据《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来对专用线(专用铁路)和办理站的各项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进行检查,包括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设备、装卸设备、装卸作业线、栈桥、储罐、雨棚、站台、仓库。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问题,要立即进行专业的风险分析,并责令有关单位在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相关标准。
3.5 建立健全完善的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
铁路危险货物的运输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因此在发生危险品的火灾、泄漏等事故时,应该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尽量降低负面影响,迅速、及时的对突况进行处理。铁路部门要尽快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理信息网络、应急处理方法、应急处理程序,建立健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施救信息网络,根据危险货物的不同类别来建立相应的抢险机制和措施。为了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相关部门还应该开展针对性安全应急演练,做到应急有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铁路部门要加大配置应急救援器材的投入,配备相应的救援器材和安全防护器材,各站段要制定相应的设施设备管理办法,以提高其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控制能力。只有提高对危险品泄漏和火灾的反应救援能力,才能进一步提高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保障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尽量减少负面影响、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控制事故的范围[10]。
2004年提交TBT通报的WTO成员共有53个,仅占全部WTO成员的36%。通报数量居前10位成员的通报占全部通报的49%(见下表),说明TBT协定透明度的执行情况在WTO各成员中有一定差异,但这种差异并非体现在发达程度上。在53个成员中,赞比亚、肯尼亚、中非共和国、德国、和牙买加都是在今年第一次提交TBT通报,一些发展中国家成员正在积极在开始履行成员的义务。
通报中居前三位的产品类别与我国产品出口受阻程度最严重的产品类别基本吻合
由于TBT协定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所以TBT通报所涉及的产品范围也极其广泛。对一年来的TBT通报进行初步归类,主要类别的产品通报数量如下表:
食品是WTO各成员严格管理的产品,涉及食品的技术法规的制修订也是各WTO成员的重点工作。历年来食品类产品的通报的数量一直居于各类产品通报之首,2004年食品类通报共94项,补遗等13项,共计107项。这一类通报多为对具体产品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如酒精饮料、咖啡牛奶、发酵牛奶、草药茶、蜂蜜、植物油、瓶装饮用水等。特别值得指出的是,食品标签和包装的要求在这类通报中占有一定比例,虽然不是直接规定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但如果不符合包装或标签的要求,一样被认为是不合格产品,不能进入其市场。近年来,食品标签已越来越成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一种常用手段,相关企业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轻工产品的通报中包含的产品种类非常多,但通报中涉及到的比较集中的产品有纺织服装、汽车轮胎、玩具和婴儿用品、打火机等。例如就玩具和婴儿用品而言,加拿大修订了关于婴儿床和摇篮的法规,以色列修订了儿童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的标准,智利规定了在玩具和儿童用品中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等。轻工产品大多数技术含量并不很高,但往往会由于在设计上考虑不够周全,或在制造阶段使用了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或不恰当的材料,使得产品在使用中存在潜在的危险。在发达国家成员中,这类技术法规已比较完善,近年来的通报多为修订已有的法规,补充新的内容,而发展中国家的成员近年正加紧制定针对特定产品的具体要求,以达到保护人类健康安全的要求。
在机电产品的通报中,涉及的电气产品多于机械产品,在电气产品中以无线电通讯产品、家用电器产品和电工器件的为主。
据统计,在我国出口产品因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受到的损失中,食品土畜产品损失最为严重,其次是轻工产品,机电类产品的损失列第三位。通报中居前三位的产品类别与我国产品出口受阻程度最严重的产品类别基本吻合,这说明WTO各成员目前管理严格的产品仍然是制修订技术法规的热点问题。对出口企业而言,不但应了解出口目的国现行的产品要求,仍需密切关注法规的制修订的动向。
综合性法规出台:涉及多个行业和产品,影响深远
2004年1月21日欧盟发出的第52号通报,内容是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的法规议案。这一文件的是一部典型的综合性法规,它的出台将取代现行的40余部欧盟法规和指令,是欧盟对化学品管理的全新制度。实施这一制度后,估计约有3 万种化学物质需注册,约5000种化学物质需要进行评估,约1400种化学物质需要进入许可程序。这一制度不仅针对每一种化学物质,而是针对每种化学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以及每一种物质的每一种用途,且涉及到的不仅只是化学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而且包括这些化学物质的下游用户。
虽然这部法规只是一部规范欧盟内部各成员国化学品管理的法规,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这部法规的出台,将直接影响世界各国对欧盟的经济贸易和投资,一旦实施,将目前打破国际化学品贸易相对稳定的局面,引发化学品贸易市场的大转移。按照通报中所述,这一制度的批准时间不早于2005年底,并将于2006年生效。
我国在6月21日向欧盟正式提交了对REACH的评议意见,欧盟于10月28日正式回复了包括我国在内的11个WTO成员的评议意见的综合答复。
多国出台针对同一产品相关问题的法规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打火机出口国,出口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2年欧盟的打火机CR法规在我国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在我国政府和业界的努力下,通过与欧盟交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2004年来看,打火机行业前景并不乐观,一年中6个WTO成员专门就打火机制定了新的技术法规或对原有的法规进行了修订。
打火机作为日用品它所具有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各成员政府出于对安全的考虑制定关设计、生产、运输和销售方面的规定也是符合TBT协定原则的。1993年美国开始出台CR法规,随后两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相继参照制定了自己的相关规定,在2004年的打火机通报中只有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和哥伦比亚拟出台的法规中有CR的内容。在上述通报的法规中更多的是对打火机引入了检测和认证要求。这一动向值得引起打火机生产厂家的注意。
能效问题也是近年来的热点问题,来自国际能源机构的资料表明,截至2000年,世界上已有37个国家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通过认真、有效地执行能效标识方案,各国政府已经成功地减缓了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在消耗电能和天然气方面的增长势头,同时也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而且能效标识在鼓励技术开发、市场竞争、高效产品的销售以及市场转换等方面也非常有效。据统计,世界各国因实施能效标识计划每年带来的节能价值达8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大多数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是由政府节直接组织并且强制实施的。从下表的通报中也可以看出,7个WTO成员在2004年了有关能效的管理性法规或具体产品的能效分级的规定。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上一年在能效管理上迈了一大步,了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并相继制定了6种产品的能效限定值和分级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其他成员也在不断在扩充进行能效管理的产品范围。
区域性技术法规的出台使各国的政策趋于一致
欧盟作为一个区域组织,在立法上有其完整的体系,欧盟各成员各自的立法必须与欧盟的法律高度一致。欧盟的法规各成员必须执行,指令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化为成员国的法律。欧盟作为WTO的一个成员其TBT的通报量在2004年位居第6,但欧盟成员,特别是欧盟的老成员通报量都不多。一些欧盟的新成员,如捷克等,从前两年的TBT通报中可以看出,他们早已开始为加入欧盟做准备,将欧盟法律转化为本国法规。此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立法上也有一致性。
多年来拉美地区开展了多种以贸易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活动,而制定统一的中美洲技术法规,将有助于这一进程的发展。在上一年最后一个月,尼加拉瓜、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分别通报了他们将中美洲技术法规转化为本国法律的TBT通报,内容包括人用药品标签、人用药品的稳定剂、沥青规范、便携式液化石油气罐运载工具安全要求、优质汽油规范、汽油或柴油发动机油规范等。
这种趋势与TBT协定的原则是相吻合的。TBT协定鼓励各成员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积极考虑将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即使这些法规不同于自己的法规,只要它们确信这些法规足以实现与自己的法规相同的目标。出口企业应积极了解这样的区域性技术法规。
关键词:化工工艺;设计;安全危险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化工工艺里有着较大的危险性,因此对化工工艺设计实施识别与控制是化工企业安全保障的基础。当前我国的项目识别和控制己经使用和完善了数年,达到了较为利学健全的体系与模式,然而在化工工艺设计的安全识别里,尚未出现一致的识别控制方法。
一、化工工艺设计简述
从理论上分析,化工工艺设计分为不同的类别,主要有概念设计、中试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它们在化工工艺的实践中分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理论上而言,工艺流程图是根据根据工艺计算绘制而成的,将其参数传给设备专业,将其有关控制方面的参数传给自控专业仪表进行选型,进而完成最初的设备布置图,交由管道部门进行管道配置,并制出管道布置图纸,这就是化工工艺设计的主要内容。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化工设计人员必须贯彻落实化工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尤其是在细节方面。不仅要做到符合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还要灵活运用到实际中,不对生产造成影响,最终达到安全、高效的生产运转。化工材料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共分为五级,这是由化工产品自身的性质和数量所决定的,并以此危险程度来确定防火间距和防爆等级等内容。 因此,化工生产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二、化工工艺设计的安全识别控制现状
1、化工设备的危险识别控制
因为化工设备里蕴含着一定的危险因素,各国的研究单位都对化工设备里的腐蚀、易燃、毒性等危险性的识别进行了许多研究,因为定量计算来鉴定危险程度的方法,能够对化工设备的危险性做出直观的分级,因此它受到了较大的普及与应用。
2、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性能
化工工艺实际在进行实际操作时,往往会有违背正常运转状态的问题,比如造成高温、气压过高的情况。在实施安全识别时,都着重注意安全防护措施,比如排泄阀、隔离带、通风口、防护服等设备的配置。这也是化工工艺的最后一道危险控制屏障。
3、逆向工程被广泛地应用到新产品的开发中
当前的化工工艺,如设计、仿制、质量分析检测等众多领域。逆向工程有着很多的优点。例如,它能够缩短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周期,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降低企业开发新产品的成木与风险;加快产品的造型和系列化的设计。在实际应用领域中,逆向工程在化工产品制造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安全危险的识别与控制要关注逆向工程这一块。
三、加强化工工艺设计安全控制的措施
1、设计人员必须要充分了解各种原材料的性质
根据所使用的物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及产成品的危险特性,设计安全措施。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分类和国家安监总局编制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规定,把危险化学品分为类,包括:①爆炸品②易燃气体和有毒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⑤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⑥有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每一种有其主要的危险特性,但也有一此同时具有两种危险特性,如:氨气,既是有毒气体,有时易燃易爆气体。浓硝酸,既是腐蚀品,又是强氧化剂,等等,设计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它们的危险性。在设计中,必须准确掌握每一种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技术参数,并用于设计,如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挥发性气体,要掌握它的爆炸极限值,在工艺上,使得其生产在爆炸极限值范围外面来生产,如甲醇蒸汽的爆炸极限值为6%-44%,当我们使用甲醇为原料进行生产时,就必须在6%以下的浓度,或44%以上浓度进行生产,否则,很容易产生爆炸。而对易燃液体,就必须掌握它的闪点和自燃点(自燃温度);对有就必须掌握它的最低容许浓度和接触限值等。
2、根据不同化学反应类型,加强对化工工艺路线各个环节的安全设计
化工产品生产上具有连续性,整个工艺路线是一个系统,对这个复杂的系统来说,该工艺路线上的各个环节的安全控制都是非常必要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了设备故障,都会影响整个生产路线,使其发生中断甚至破坏。因此,为了保证工艺路线的安全性。必须要做到以下两点:
2.1坚持本质安全的理念,在工艺选择中,尽量采用低危险性的物料和反应方一式,选择最为安全的工艺路线。化工工艺设计时往往有多条路线供选择,在路线选择时,(一)选择使用危险化学品最少的那条工艺路线,这样就可以提高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比如,由FeCl2生成FeCI3,的工艺,可以有两条路线,一条是FeCl2+C12->FeCl2,另一个工艺是FeCl2+O2->FeCI3,,前一个工艺使用到剧毒的氯气,而后一个则用氧气,大大提高了安全性;(二)选择最安全的反应合成工艺,如在选择聚合工艺时,可以有溶液聚合,熔融聚合,悬浮聚合、水性乳液聚合等方一式。为了安全,就应该尽量选择悬浮聚合和乳液聚合的反应方一式。
2.2要加大对该工艺路线上各环节的安全设计。包括投料配比,投料速度,搅拌速度,加热温度、速度,引发剂加人,反应时间控制,冷却系统、泄压装置、紧急卸料、尾气排放处理、反应终止剂紧急加人系统等等,都要考虑周全。
3、对化工工艺反应装置的选择和安全设计
化工产品生产,有很多反应类型,如置换反应、取代反应、裂解、聚合、氧化、还原、缩合反应等等,每一种反应都有不同的特性,有此是放热反应、有此是吸热反应,有此需要引发剂,有此需要催化剂,有此反应较慢,有此反应非常激烈,每一种化学反应,要使其处于可控状态,防止出现因反应不可控而造成超温、超压、甚至化学爆炸的情况。因此反应装置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反应类型的特点,设计或选择不同的生产装置。同时,反应装置类型也很多,如:按物料的投料流程可以分为间歇式或连续式,按反应器自身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形式,如管式反应器、塔式反应器等。这此反应器可以满足不同的化学反应需求。在反应装置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整个生产工艺的适应性和安全性,要选择合适的反应器类型。其次,反应装置的设计,在化学反应器设计时必须要充分考虑不同化学物质的反应条件。特别是对一此反应速快、放热量大的反应器的设置,要在设计上充分考虑避免反应失控的问题,为此,需要有紧急冷却系统、反应终止系统,同时,还可以采取保护措施来控制反应,比如在聚合反应生产中,在物料内加人一此阻聚剂,这样就可以达到抑制反应速度的目的,此外,可以通过正压操作来达到阻止外部空气进人设备内部的目的,避免反应策内发生燃烧、爆炸。对于一此高温高压反应的装置,应做好高压容器结构的安全设计,化工工艺设计中,高压容器的安全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保证高压容器的结构强度和结构的严密性,其次,要做好泄压安全措施,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紧急排放系统、回收系统等。避免压力容器发生爆炸。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化工工艺设计来说,本质安全的理念是前提。对物料、产成品理化特性的掌握,对反应工艺特点、危险性的熟识是关键,同时,还要熟识化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及采用现代化的控制技术。此外,化工工艺设计,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企业的生产要求进行设计,并在设计方一案完成后对其进行反复的审查和实验验证,才能够及时发现设计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做到工艺设计安全。
参考文献
[1] 周德红. 化学工业园区安全规划与风险管理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D]. 2013.1
关键词:水污染 突发事故 应急处理 信息库
1.前言
近来,国内突发多起重大水污染事故,如松花江事件、北江镉污染事件等,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更带来社会不稳定和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为在突发事故之后及时进行应急处理,明确污染物种类、应急处理措施等,建立针对污染物本身的可广泛应用的信息系统。
2.信息库基本架构
水污染应急处理处置信息库,基本构架如下图所示:
3.信息库各模块功能
3.1 污染物信息模块
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要求环境监测人员在事故现场,用小型、便携、简易、快速检测仪器或装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判断出污染物质的种类、理化特性、浓度、污染的范围及可能的危害程度,并对及时、正确的处理、处置污染事故和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污染物模块提供了多种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主要包括:化学品的理化特性、毒理性质、环境标准、环境监测方法、事故现场简单应急处理处置方法等。
根据我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提出的14种化学类别共68种有毒化学物质为水环境优先控制污染物,将这些水环境优先控制污染物单独列出,以便查询。此外,提供部分危险化学品在不同泄露情况下的疏散距离。用户可根据物质的中、英文名称进行查询;也可以根据化学品分类进行查询。
3.2 行业废水模块
提供多种行业排放的废水特性、相关行业标准、一般常规处理工艺、以及应急处理等信息,为应急处理及初步确定污染源提供信息,主要包括选矿、冶金、纺织、印染、造纸、制革、电镀、化纤、肉类加工、石化等众多重污染行业。
3.3 应急处理工程措施模块
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针对不同水环境对象,制定不同应急处理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程技术措施,河道底泥疏浚工程,河流生态修复等。二是针对典型污染物水污染提出应急处理工程技术措施,主要包括硝基苯、苯、铬、汞、镉、溢油、煤焦油等的具体详细工程处理措施。
3.4 混凝吸附模块
提供多种混凝剂、吸附剂等的适用范围、类型、是否可再生使用、使用方法、影响因素等信息,并提供部分药剂进行废水处理时使用量的计算方法,建议以所用水体为原水进行试验,以得到适合本水体的药剂处理污染物试验数据及结论。
3.5 重大污染事件应急案例模块
提供多个国内外重大污染事故案例,包括松花江污染事件、山西杨家坡水库污染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等多种污染物重大污染事件,以及部分案例的具体应急处理处置方案措施,应急处理效果等。
3.6 其他模块
行业专家模块,主要提供水处理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信息,包括专家学者的年龄、简历、联系方式、研究领域、著作、参与重大项目以及重大污染事件处理等信息,为污染应急选择专家学者提供信息。
应急预案库模块主要提供国家、省、市多级行政区划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可录入针对水体自身特性而编写的应急方案。
环境资料模块提供部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主要环境参数,如沉积物-水分配系数、生物转化和降解系数、生物富集系数等;提供美国EPA水环境129种优先污染物名单、归宿与分类等环境资料,作为应急数据库的补充信息等。
4. 展望
国内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尚未有一套完善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体系,完善的突发性事故应急系统应包括应急组织结构、预案制定、救援响应、现场污染控制、事故善后等内容。同时,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支持。
参考文献:
[1]宋乾武 水环境优先控制污染物及应急工程技术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任玉辉 浅谈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体系的建设 [J].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07 32 (12):10-13
[3]何进朝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研究 [C]. 四川大学硕士论文,2005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对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人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加以治理。
一、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1 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
2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四口、五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网内积存建筑垃圾、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3 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船翻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二、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
1 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2 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
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4 临建设施撤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三、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2006年上半年建设系统事故类型死亡人数所占总数比例分别是:高处坠落占39.5%,施工坍塌占22.6%,物体打击占14.3%,起重伤害占8.1%,触电占5.9%,机械伤害占5%,其余类型占4.6%。
四、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1 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2 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
3 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4 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