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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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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第1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整治现状;综合程度;配套资金;后期监管

1 土地整治现状

我国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需要的土地不断增加,而18亿亩耕地的红线又不能突破,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显然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创新之举。

近期的《2010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50万公顷,超过同期建设占用耕地面积。郴州市的土地整治成绩同样引人瞩目,仅以苏仙区为例,2001年来实施项目50多个,新增耕地面积万余亩,为当地和郴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实现了土地综合整治的最大效益。

2 存在的问题

就郴州市而言,土地整治的总体形势较好,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是土地综合整治的综合程度不够。土地综合整治是个新生事物,就其内涵而言,整治项目工程中应有田、水、路、林、村等诸多内容,但在各地目前实施的项目中,工程仅涉及田、水、路的整治,林、村的整治涉及较少,有整治而无综合。

二是村庄综合整治规划滞后。村庄综合整治规划也是新生事物,其编制规划尚未出台,规划成果也没有相关标准。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项目要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而村庄综合规划成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成要件,村庄整治规划应怎样规划、规划成什么、规划编制经费如何解决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是政府各部门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土地综合整治涉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扶贫开发、电力、通讯、烟草等相关涉农资金的集中使用。目前,由于各自强调本部门利益,部门承诺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不能形成合力。

四是项目实施时协调配合不够。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时涉及到很多部门,协调好了可以形成合力事半功倍。但在项目实施中,往往各自为政,不注重协调,导致意见不一,配合不够,有时甚至相互制肘,事倍功半。

五是后期管护力度不够。有些项目验收完成后就万事大吉,移交给当地村组后不重视甚至放弃监管;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收整治后的土地后只注重“用”而不注重“养”,不重视后期管护,导致土地产能下降,没有充分实现土地整治的作用。

3 对策和建议

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把好事办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充分发挥综合效应。只要是围绕实现综合整治目标的所有工程都应列入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应与传统土地整理项目有所区别,不能局限于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工程,诸如农村居民点改造等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工程也应在列。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其他涉农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综合整治,发挥其最大效益。

二要加快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首先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农村产业结构,正确引导农民集中建房。

第2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一、意义和任务

综合整治土地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以建设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按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滩涂地、荒草地和通过改良为基本农田的一般耕地,计划五年时间全县综合整治土地面积8万亩(基本农田4.5万亩,未利用地3.5万亩),其中:20*年综合整治1.9万亩(基本农田0.9万亩,未利用地1.0万亩)。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安排综合整治任务(详见附表)。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整治范围包括:全县行政辖区内的“空心村”、拆除后的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滩涂、可通过改良为基本农田的一般耕地。

(二)对象。

整治对象包括:1、违法占地开办的砖瓦窑场和拆除后的砖瓦窑场;2、用地期限已届满的工业和采矿用地;3、因经济效益低或其他原因,停产的工业和采矿用地;4、村内和周边长期不用的空闲地;5、已另外选址建新房的农户原有的宅基地;6、长期不用的宅基地;7、需整治的打谷场用地;8、农村其他依法应整治的土地;9、大广高速公路占补平衡整治用地;10、滩涂、丘陵地;11、灾后重建后已搬迁的村庄;12、已拆除的砖瓦窑场不能转产的土地;13、可通过改良为基本农田的一般耕地。

三、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根据各乡镇初步调查统计,全县可以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丰富,潜力巨大。各乡镇要在4月30日以前完成调查摸底、实地核查工作,进一步澄清底子,逐块逐类进行统计,上图上簿进行台帐管理。

(二)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土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搞好前期规划设计意义十分重大。在项目规划设计和选址上,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按照集中连片、先易后难、稳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搞好与新农村建设、基本农田整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结合与衔接,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选址。

(三)严格管理。综合整治土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公告制度、合同制度等五项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公开招标、签定合同、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和申请终验制度。要完善档案管理,加强后期管护,注重项目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成果利用。占补平衡项目的新增耕地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管理,作为规划调整指标和占补平衡使用。验收合格的新增基本农田可按程序作为规划调整、规划指标和建设用地补划基本农田使用。

四、土地整治任务分配原则

1、土地整治要依据就高不就低,就远不就近,就大不就小的原则,科学规划,认真实施。2、以各乡镇土地详查数和耕地后备耕资源调查数为基础,确定各乡镇每年应整治的任务。3、土地整治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拆除砖瓦窑场、本乡镇发展经济的需要、小集镇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适度安排。4、土地整治要体现先易后难,先整治先利用的原则。5、土地整治要体现有利于全县建设项目安排使用为前提,长期规划,分年度逐步实施。

五、验收的条件和标准

(一)条件。

各乡镇对符合整治要求的项目,在图、表和实地相统一的前提下,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书面申请县政府验收,县政府上报市政府核准验收。

(二)标准。综合整治的耕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质量达到一般耕地或基本农田标准。

六、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副县长蒋文俊同志任组长,县政府法制室主任钱长鹏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申军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电业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保证综合整治土地的顺利实施。

(二)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财政部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85号)、《##省财政厅、物价局、土地局关于印发〈##省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字〔1999〕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政办〔20*〕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额用于整治土地。县政府安排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5%用于综合整治土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立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总价款5%由县财政部门安排当年预算,资金下拨到项目承担单位,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县财政和审计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本着“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群众自发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土地。

(三)奖惩措施。

1、综合整治土地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采取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整治的面积、质量、效果进行量化,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县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优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对超额完成土地综合整治任务的乡镇,县政府授予土地整治先进单位,乡镇长、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所长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奖励。

3、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综合整治,经验收达到一般耕地标准的,给予投资者500元/亩的补助,并使投资者在土地承包期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受益权。

第3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整治;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Abstract: In order to better guide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Land remediation planning (2011-2015) and completed the planning objectives, the study focuses on analysis and calculation during planning of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total inverstment and inversment in key projects;land remediation task in Guangdong Province during the "12th five-Year "funding measures were analyz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total investment in land remediation projec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investment in key projects are large; facing explore funding narrower, and how to introduce social capital.

Key words: Land remediation; Benefit evaluation;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广东省土地整治投资估算研究根据《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整治任务,选取不同土地整治类型的典型项目进行抽样分析,得到广东省土地整治投资标准,并测算规划期内的总投资量和重点工程的投资量;同时就近期投入的资金筹集渠道和相关措施展开分析,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提供依据,为土地整治规划提供专题性参考[1-2]。

1单位面积投资标准测算

土地整治项目单位面积投资以广东省近几年土地整治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平均水平为基础,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工程费用测算,综合考虑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关于影响因素的修正等因素,确定各类型土地整治项目单位面积投资标准[3-4]。

1.1 典型项目测算法

由于历史实施项目存在投资额度和时空差异,为保证数据的现势性和连续性,研究选取近五年实施的土地整治典型项目。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选取土地国家级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选取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项目,自然灾毁土地复垦选取水毁农田复垦,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选取省级评审的矿山和线性工程土地复垦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选取国家级和省级土地开发项目。典型项目抽样数目见表1。

经初步测算,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单位投资量区间取 [0.24,0.27] 万元/亩;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单位投资量区间 [0.68,0.71] 万元/亩;自然灾毁土地复垦和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历史数据较少,且样本值显得比较离散,不构成显著规律,取其均值为下限,最大值为上限,则自然灾毁土地复垦项目投资量区间为[0.36,0.87]万元/亩;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项目投资量区间为[1.56,2.19] 万元/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主要考虑拆旧区的土地复垦,设定其投资量与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等同,即[1.56,2.19] 万元/亩;“三旧”改造项目取均值为下限,最大值为上限,则投资量区间为[122.26,140.45] 万元/亩;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取土地开发标准,即[0.68,0.71] 万元/亩。

1.2 工程费用测算法

现有或类似的项目类型,可利用已知的工程构成,对其进行费用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三旧”改造、围海造地等特殊性强,不做测算;主要针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废弃土地复垦和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其费用构成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等。其构成内容繁杂,往往因整理项目点的位置、地形、地貌、水源、土质等因素而出现较大差别。为保证测算结果更符合实际,按《规划》统一划定的分区,将全省分为珠三角平原城镇发展综合整治区、粤东沿海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粤西沿海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和粤西北山区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区分别进行测算,全省平均数采用四个片区简均。测算得到规划基期和预期规划期末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单位投资量 [0.27,0.29]万元/亩(见表2),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单位投资量[0.27,0.29]万元/亩,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单位投资量[0.68,0.70] 万元/亩。

1.3 后期管护和单位投资标准的确定

土地整治后期管护是土地整治工作综合效益发挥长期作用的重要保障。土地整治后期管护主要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评价;沟渠的清淤、泵站等农田水利工程的检修等;对田间道路工程的检修;对防护林进行浇水、施肥、喷药、修剪和补栽等。目前国内土地整治后期管护的主要资金落实渠道有地方政府列支、农村集体组织自筹和受益人自筹等[5]。本研究考虑静态投资,结合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实践经验,并参考其他省份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的做法,初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护每年单位投资量为0.015万元/亩,主要用于耕地质量监管监测;土地开发(包括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和宜农未利用地开发)管护每年单位投资量为0.01万元/亩,主要用于种植奖励和地力培肥;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管护每年单位投资量0.03万元/亩,用于拆旧区客土培肥和苗木管护。初步考虑符合规划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连续10年的投资,故农用地整治后期管护投资量为0.15万元/亩,土地开发后期管护投资量为0.10万元/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后期管护投资量为0.3万元/亩,自然灾毁土地复垦管护投资量0.35万元/亩。其中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一般在复垦方案中考虑到若干年管护工程的资金安排,故不对其追加后期管护的费用;“三旧”改造项目不追加相关费用。

综合两种预测方法得到的平均单位投资量与后期管护产生的费用,取两者平均值为下限,期末的单位投资量为上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主要安排在《规划》近期实施,故不考虑其后期管护费用。具体见表3。

表1土地整治样本项目数量汇总 单位:个数

表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费用测算单位:元/亩

表3各类型土地整治单位投资标准 单位:万元/亩

2总投资规模估算

利用单位面积投资标准和规划期末各土地整治类型规模、新增耕地潜力等要素,估算得到规划期内农用地整治需要投入511.5亿元,占总投资的3.43%;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需要投入168.75亿元,占总投资的1.13%;“三旧”改造需要投入14000亿元,占总投资的93.94%;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需要投入24亿元,占总投资的0.16%;土地复垦要投资199.5亿元,占总投资的1.34%。

估算总投资量,即将各类型项目进行汇总,得到该土地整治总投资量(C),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Ii 为i类项目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万元/亩);Si为第i类规划项目面积(亩);C为规划总投资额(万元)。

根据规划目标确定的农用地整治、损毁土地复垦和建设用地整治等各类型土地整治的潜力规模,分别估算各类投资并进行汇总。经测算,广东省土地整治总投资规模为14903.75亿元。

3重点工程投资估算

高标准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程。以工程量测算为基础,结合土地整治平均投入成本测算,确定完成高标准农田综合整治工程共需要投入约100.4亿元。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共需投资65.9亿元;高标准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共需投资34.5亿元。

城乡统筹建设用地整治工程。按照土地整理平均投入成本测算,实现工程确定的整治目标,共需要投入约298.4亿元,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25万公顷,“三旧”改造4万公顷。

围海造地工程。主要围绕沿海滩涂利用和围海造地两项任务来开展。工程总投资60亿元,其中沿海滩涂开发整治工程投资26亿元,围海造地工程34亿元。

土地复垦工程。包括历史遗留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损毁土地复垦工程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工程。工程总投资206.7元,其中历史遗留用地土地复垦工程投资7.3亿元、生产建设项目损毁土地复垦工程投资47.9亿元、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工程投资151.5亿元。

4结论与讨论

(1)通过基于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而确定的典型项目测算法和工程费用测算法,制定单位面积标准,是切实可行的估算土地整治总投资和重点工程投资的科学方法。

(2)后期管护直接影响到土地整治的投资及项目的可持续性,土地整治生物、工程管措显得非常重要。

(3)广东省规划期内(2011~2015年)的土地整治总投资约为14903.75亿元,其中重点项目投资为665.5亿元;规划期内预计政府投入资金520亿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用地整治,引入社会资金14383亿元,用于土地复垦和“三旧”改造,规划期内投资供需平衡。

参考文献:

[1]高向军.土地整理理论与实现[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

[2]王万茂.土地整理与可持续发展[J].国土资源,2003,(3):19-23.

[3]肖光强.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估算方法研究[D].北京.中国矿业大学,2010.

[4]吴飞,李闽,陈江龙,周生路.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估算分析方法探析——以江苏省为例.[J].土壤.2004,36(4):359-364.

[5]聂志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及工程后期管护初探——以广饶县为例.[D].山东.山东农业大学.2010.

第4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1.海盐县当前土地利用现状

海盐县位于浙江省北部富庶的杭嘉湖平原,属嘉兴地区,全县包括4个街道(武原街道、西塘桥街道、元通街道、秦山街道)和5个镇(澉浦镇、百步镇、沈荡镇、通元镇、于城镇)。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海盐县最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海盐县土地总面积为87.74万亩,其中:农用地为5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1.52%,农用地中耕地为39.1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4.63%;建设用地为18.5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13%,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3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8.57%,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村庄面积12.0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3.73%,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5%;其他土地面积15.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35%。

根据海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0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32.34万亩,标准农田保护面积达到25.11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49万亩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控制在3.43万亩以内[1]。

2.海盐县土地整治规划

从1999年―2010年末,海盐县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75个,主要类型为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涉及整治面积47.5万亩,新增耕地7.38万亩,其中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7050亩。

在编制海盐县土地整治规划时,以各行政村内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了农村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房屋新旧程度、户型和农户们的整治意愿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结合海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盐县域总体规划、各镇(街道)村庄布点规划及交通、电力、文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确定了海盐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区域。通过分析与测算,规划到2020年,整治农村建设用地5.45万亩,其中近期至2015年,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5个,整治面积1.76万亩,远期至2020年,安排土地整治项目55个,整治面积3.69万亩。各镇、街道土地整治计划安排情况见表1.1。

3.海盐县农村建设用地主要现状

(1)人均用地规模偏大

海盐县位于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县域内大部分地区适宜建设,而且经济较为发达,因此农村建设活动较为频繁,农村建设用地率有待提高。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海盐县统计年鉴,海盐县2010年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8031公顷,农业人口为23.76万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大约为338平方米,而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最高标准为人均150平方米,海盐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2]。

(2)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海盐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建设普遍存在缺少规划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农村建房布局零散,农村居民点内部功能局部混乱、整体档次不够高,已使用的土地与闲置土地交叉分布,部分村庄仅为两层建筑物,利用方式过于粗放,这些都导致了村庄内部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建设用地结构的不合理,不利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影响提高农村居住环境水平[3]。

(3)基础服务设施配套不全

由于村庄规模、分散布局、资金、建设周期等一系列的原因,区域内村庄基础服务设施配套不够完善。除了靠近县域或集镇的部分农村居民点外,大部分村庄只具备了通路、通自来水、通电的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医疗服务、污水处理、信心、文化休闲娱乐设施尚未全面覆盖。

二、海盐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1.村庄规模偏小且分布不够集中

根据海盐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实地调查发现,海盐县存在呈现二级结构,即行政村和自然村,大部分的自然村规模较小,布局分散。从村庄空间形态分布来看,村庄主要沿道路、河流、水网带状或点状分布在空间分布上表现出很强的地形关联性,平原地区村庄分布较为密集,山村丘陵地区分布较分散[4]。农村居民点用地呈自然村落分布状态,分散建设,不利于中心城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制约了农业农地和非农建设用地规模优势的形成和发挥,影响了农村产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大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难度。

2.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未封闭运行,导致整治成本巨大

海盐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未封闭运行,导致整治成本巨大,未能体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优势[5]。农村整治项目成本计算上,不仅包括了搬迁农户的补助,安置地块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也包括了建新地块的农户拆迁成本和土地取得费用。指标的挪用,意味着可用于增值收益的挂钩地块减少,如“通元滕泾”和“百步得胜”2个项目,整治出来的指标全部用于农房安置,没有挂钩平衡地块可用于第二和第三产业获取增值收益。

3.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对农民利益和农村发展关注不够

海盐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实施中对农民权益保障和农村发展的关注度不够,主要体现在整治项目中涉及农民安置用地的没有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目前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安置用地办理供地手续1061亩,但实际动工建设面积远远大于这个面积,影响下一步集体土地和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发证。根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要求,在现代化新市镇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涉及集体产权建设用地置换后的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创收项目,但实际操作中此种情况少之又少。

4.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大且筹措较为困难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投入相当大,在投入大量资金之后后续资金的筹措较为困难[6]。一方面由于项目设计大量用于农房安置造成项目投入与产出不协调,造成巨大差距;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道路、水利、电力、电信、卫生、教育、文化等配套设施,这些由不用部门分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整合难度较大,各部门的资金由各部门管理使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问题,使得资金不能得到有效整合。

5.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合作

第5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关键词 土地整治 新常态

农村土地整治是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抓手。然而,因土地整治理念导致的项目难以确立、关系难以协调等因素客观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成效,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动实施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以德州市陵城区为例,详细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推进新常态下土地整治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陵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

陵城区自2011年开始启动了以土地整治助推新农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结合陵城区实际,通过实施一系列增减挂钩、工矿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实现了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地区经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陵城区现代农业强势推进,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实现“十三连增”。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全面改善,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项目全部完成,建成规模连片的“旱能浇、涝能排、田成方、路成网”的高标准农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整治理念难转变

近年来,陵城区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土地综合整治的认识有所增强,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但土地整治理念相对滞后。在农村土地规划、村庄建设上,思路不够清晰,统筹协调城乡发展观念不强,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缺乏整体、系统意识,尤其在新农村产业协调推进与基础建设上,超前预测能力较弱。“十二五”以来陵城区新建农村社区24个,同时结合社区建设,新建、扩建49个产业园区,但园区发展粗放,缺乏规划以及园区类型过于单一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难选择

当前,在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程中,客观存在着项目整治项目难选择,重点难确定等问题。陵城区“十二五”期间新农村建设主要依靠的是增减挂钩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由于调查研究不深入,现场勘察不到位,以及对土地综合整治内涵理解不透,致使项目设计宏观性强,微观针对性、可操作性弱,新农村建设中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及农村规划建设结合不紧密,使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大打折扣,农村建设用地压力有增无减。“十二五”期间陵城区建设24个农村社区,将全区原来989个行政村合并为404个

社区(村),建立了以农村社区为管理单元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但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结构并未有实质性改变。截止到2014年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两者面积比重仍为18.4∶81.6。

(三)土地整治各项保障难到位

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既需要持久深入的推动,来增强土地综合整治的后劲与活力。从当前陵城区运行情况看,各项保障整体推进意识不强、相关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目前,社区建设筹资渠道较窄,市场化手段应用不够,土地指标交易平台迟迟不能开通等原因制约着两区同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新建社区设施建设标准普遍较低,部分社区配套基础设施缺乏,导致农民缺乏入住积极性。部分安置区农民在入住社区后,无法适应新型的发展环境。

(四)土地整治对象关系难协调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是通过土地空间结构的调整、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打造城乡一体化格局,使土地布局更加合理,现代农业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以来。陵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耕地增幅明显低于建设用地,耕地占补任务较重,加之田、水、路、林、村建设系统性较强,选址、规划、监理、排污等要素缺一不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给土地流转和土地综合开发带来了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当前陵城区土地、建设部门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形势认识不清,在项目投资渠道、建设目标上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农民对工程不认可,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意识不强,积极性、主动性欠缺,部分新建的农村基础设施利用率低,造成了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三、推进土地综合治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对策

(一)着眼长远,树立土地综合整治新理念

针对当前一些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意识不强等问题,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通过对农村环保产业的调整,土地的综合整治与优化,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二要树立创新协调理念。针对当前农村土地利用少规划、不规划、盲目规划和项目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要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契机,将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融为一体,根据农村配套设施建设实际,优化设计项目,重点对耕作半径、农村产业、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各项建设统筹发展、协调发展。

(二)精准确权,适应土地整治改革新形势

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赋予了新农村建设一些新的任务,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针对当前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项目难选择、重点难突出等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要增强土地整治平台的支撑力,切实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要在适应稳增长形势中,增强分项治理的针对性。当前,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政策的实施,为耕地占补平衡赋予了新的任务,明确了较高的标准。比如,在农村耕地整治中,要加强宅基地与集体用地的治理,科学规划,重点提升耕地保护的数量与质量。

(三)加大保障,夯实土地综合治理新基础

完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机制,在对耕地、村落整治,以及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中,要进一步规范招标的程序与操作步骤,加大对整治过程中土地质量的监督,尤其要关注工程的管护,确保跟踪督导不断线,监管制度不空缺。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在加强农业、循环农业土地整治中,要将公共服务建设融入基础建设进程,共谋划,同推进。同时,针对土地流转的特点,改变当前依赖地方政府垫付的现状,探讨由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单位融资的路径,从而加大资金的保障力度。同时,要关注农民住房拆迁补偿问题,着力做好惠民生相关工作。

(四)注重协调,提升土地综合整治新活力

针对当前土地整治对象关系难协调的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明晰社会经济新常态、美丽宜居乡村新目标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明确的新标准,以解决助力发展与保护土地矛盾、推进管理方式改革、提升土地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维度,认清形势,提升站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扩大受众面。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的法治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增强管理人员素质,确保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队伍素质精良。

(陈军伟单位为山东省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曾亮单位为山东省平邑县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1] 张艳彬.浙江“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现状分析[J].浙江国土资源,2016(3).

第6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范围:应拆未拆老屋、乱搭乱占以及法院已受理需强制执行的“两违”案件。重点是中心城区相关村和已列入村村新“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村及重点入口处。

二、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两违”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村村新”工程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村容村貌大改变。

三、综合整治工作中“两违”的处理原则和政策意见

1、处理原则。(1)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专项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年以来的“两违”案件,但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村镇建设规划的。

(2)坚持严肃法律、统一口径的原则。法院裁定的各行政机关下达的拆除类案件一律予以拆除。法院裁定的各行政机关下达的没收类案件,可以按照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实行作价或出租。如现在已符合两个规划,可以补办相关手续的,按照有关政策予以补办审批手续。

(3)符合两个规划和“村村新”建设要求的原则:(1)中心城区范围内非法占地的,一律拆除;城郊结合部属规划范围内的非法占地,影响“村村新”建设的,原则上拆除。(2)示范村、整治村内占用基本农田,影响村容村貌,影响“村村新”规划的,原则上拆除。(3)应拆未拆老屋,原则上拆除。

2、政策激励。村民点规划区内的应拆老屋,由当地政府牵头,村级组织实施,土地由村集体收回,按规划进行新农村建设,近期不用的,采取长规划短安排,可建设标准厂房,用于出租,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村民点规划之外的应拆老屋,只拆不建,积极推行宅基地复垦,复垦获取的用地指标,先满足本村村民建房和其它建设需要,对尚有节余的指标由市政府统一收购,优先安排所在镇、街道使用。②在实施“村村新”土地整理和复垦过程中,对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整理或复垦净增耕地面积每10亩安排2亩,最高不超过15亩的标准,进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所得净出让金(扣除8%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12%的失土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后)全额返还给村,用于“村村新”工程建设。③“村村新”工程涉及的本村合法正屋,原则上拆一还一,但每户最高额为通天式排屋二间或小康型住宅一套。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房屋,经村民委员会同意,镇、街道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调济给本村内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对合法产权的房屋,在本村村民范围内可以实行等间调换。

四、综合整治工作的职责与分工

(一)街道是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对“两违”建筑物的拆除。各管理区及联村干部要掌握本辖区的用地、建设动态,并及时报告处理,联村干部要掌握本村情况,并为动态巡查的第一责任人。“两违”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街道领导下全力配合做好“两违”综合整治工作。规划办、国土分局、监察大队等部门要对清理出来的“两违”案件及时立案处理,做好对“两违”建筑物的拆除工作。法院作为执行主体,对未结案件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类型制定执行方案,街道负责实施,部门全力配合,进行集中执行。要对本辖区内未执行案件实行包干。派出所要对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事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妥善处理好可能出现的。

五、综合整治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年3月8日—4月1日)开展宣传发动、召开班子会、机关干部会、村主要干部吹风会、大型村级骨干动员会,层层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力量,加强动态巡查,对正在违法违章抢建的建筑物及时予以拆除,把新发生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边清理查处、边抢建的现象发生。

开展调查摸底,逐村对乱搭乱建、应拆未拆开展摸底调查,核实土地权源,查明违法主体、违法性质、违法数量、土地座落、土地类别、符合规划等情况,并在各村公开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需要立案查处的,由建设、国土、水利、交通等部门立案,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

2、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4月20日)根据市综合整治的要求,村实施方案意见及“两违”建筑物拆除计划。

实施鼓励自拆,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敦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尽量减少,这样既减少工作量,又减少应拆未拆老屋户和违法当事人的损失,提高工作成效。

实施分类拆除,对拆除难度大,应拆未拆老屋及违法当事人屡劝不拆的户,分类处置依法组织。按照“摸清实际情况、制定处理意见、发出拆除通告、限期自行拆除、组织”的工作步骤分类处置。

(一)必须拆除:“两片两线”和示范村、整治村范围内占用基本农田、严重影响村容景观、影响村村新规划的“两违”案件,不管是作出没收还是拆除处罚的,一律予以拆除。影响景观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予以拆除。

(二)暂缓拆除:对拆除类案件,占用非基本农田、不影响村容景观、不影响村村新规划以及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有意向将该地块调整为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可以考虑暂缓拆除,但必须附合一定条件。

(三)没收案件:对作出没收建筑物处罚的案件,除符合必须拆除对象的外,没收的建筑按照国家资产进行处置,根据村、街道的意见,由各部门按规定办理没收建筑物租赁手续,对个人住宅符合划可以补办用地审批手续的,可以作价后补办手续。如影响景观的,由街道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四)应拆未拆老屋:对应拆未拆老屋,各地要根据该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视情处置,对位于排屋中间难以拆除的,可以由村委会收购后根据规划实施进程集中拆除。

3、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5月1日)街道将组织考核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群众、查看现场等形式,组织对“两违”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要补课,直至达到验收合格为止,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

六、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

第7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 效益分析 效益评价

从我国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目前正处于一种土地资源紧缺的背景之下。为了缓解土地资源紧缺带来的人地矛盾,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也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执行了土地整治措施以后,我们需要对土地整治方法、过程的合理性,土地整治的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使土地整治工作更加完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与评价工作相关的内容进行研究

一、土地整治与土地整治效益评价

土地整治是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及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它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土地利用规划中确定的土地用途两方面因素对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关系进行的改造。科学的土地整治是缓解人地矛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土地整治效益评价是土地整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土地整治效益评价是通过一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来对土地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测定。它是对土地整治规划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所预计表现出来的效果和利益的评价。它主要从土地整治规划对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方面的统筹安排;对农田整治、农村政治、市区土地整治等方面的统筹;对农村生产生活问题、农村生态问题的筹划以及对耕地保护、国民经济发展、自然资源的节约利用新农村建设以及城乡发展的统筹规划等方面对土地整治规划的预计表现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土地政治效益评价是分析土地整治活动与经济效益的效应、土地活动对生态效益的效应、土地活动对社会效益的效应这三种影响的重要工具,也是丰富土地整理理论的重要工具。可以说,土地活动对土地整理实践活动的规范与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的评价指标

谈到土地整治效益评价,我们就不可能不提及土地整治规划效益的分析评价指标。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评价指标是国家土地整治宏观目标实现情况的一种体现。它不是单个土地整治项目的效益叠加,而是在土地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价及后评价研究的基础之上对土地整治评级指标构建原则及构建思路等内容的发展创新。通过对目前的土地整治效益评价体系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土地整治的目标可以分为国家目标层次、专项目标层次和指标层次三个部分。在这三种土地整治目标层次之中,国家目标层是国家对土地整治提出的目标的总体规划,专项目标层则是国家土地整治目标的一种细化。专项目标层主要根据耕地保护、新农村建设、自然资源的节约利用、城乡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这5大方面来确立评价指标。指标层是对土地整治专项目标的细化。它主要从14个方面来确立评价指标:耕地面积的增加情况、粮食产能的增加状况、耕地质量等级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的变化、建设用地盘活量、建设占补平衡量、土地节约面积、水资源节约量、机耕土地面积增加量、农村居民点面积增加量、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加量、土地权属明晰情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情况、土地整治基金投入量。

三、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评价指标的确立依据

(一)响应节约资源基本国策

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节约资源这一措施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在这一基本国策的影响之下,通过土地整治这种方式节约土地资源自然成为了国家的一种必然选择。从国内一些地区采取的节约措施来看,旧城改造、城中村拆除、农村废弃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农村地区灌溉排水工程建设力度的加大使得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基于这样的状况,在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评价指标确立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将水资源节约量、节约用地面积等因素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

(二)扩大内需,保障经济增长的需要

土地整治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耕地“红线”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对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进行评价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将建设用地平衡量、建设占补平衡量等因素作为评价指标。

(三)顺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通过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新农村建设对村庄整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农村地区要通过村庄整治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要形成农民居住相对集中,环境优美的新农村。这就要求国家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田间道路维护,田间防护林建设等工作的强化。因此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评价体系之中就应该包含机耕土地面积增加量、农村新建居民点面积增加量、农村人均年收入增加量等方面的因素。

(四)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方法

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是对土地整治过程中未发生的事情进行一种具有预测性的分析评价。同土地整治绩效评价相比,在技术方法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土地整治规划分析也需要一定的科学方法。以黑龙江省为例,黑龙江省在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过程中采用了统计预测、类比分析与专家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省级土地主管部门在2006年了《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新增耕地面积、农村建设用地盘活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划[3]。对于一些没有可利用的历史数据的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评价采用借助省内典型案例进行类比分析的方法;对于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等缺乏原始资料、统计数据、以及典型案例的土地整治规划内容采用专家实地调查的方式,这种组合的实施对预测结果的正确产生有着重要的帮助。

四、结语

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评价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问题。在分析评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借助科学的方法对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进行分析。只有将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评价指标与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相结合,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辉玲,吴次芳,张守忠.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与评价[J].农业工程学报,2012,(06).

[2]孟勉.黑龙江省土地整理项目绩效评价研究[D].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5.

第8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一)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目前,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主要是特尔菲法。本研究根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特点及征询他人工作经验,也采用特尔菲法对绩效指标分配权重。本研究设计了调查问卷,组织多领域专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各级次指标权重分值做意见征询,经过反复几轮的征询,使专家意见趋于一致,将反馈结果汇总加工整理,得出指标权重。1、专家意见收集。根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标,对指标性质进行定义,综合汇总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权重意见征询表。(表1)为了使收集的专家意见既全面又具代表性,我们选取来自行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校、系统内事业单位及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业务处室的25位专家进行了指标权重意见征询。通过详细介绍本研究写作出发点及目前面临的急需解决的指标权重分配问题,各专家明确了待咨询的任务,并给予了支持和配合。共回收有效问卷20份。2、特尔菲法分配权重。用特尔菲法计算过程如下:第一轮共分三个步骤:第一步,将各专家赋予各因素、因子分值的数据进行均值计算,求出相应的各项均值;第二步,在均值计算的基础上,进行对专家赋予分值数据均值的方差计算,求出相应的各项均值的方差σ2;第三步,计算各因素、因子专家赋分的均方差σ,当均方差大于5时,进行下一轮赋分,并置信区间为95%给定各专家取值区间,进行第二轮打分。第二轮共分五个步骤:第一步,将各专家赋予各因素、因子分值的数据进行均值计算,求出相应的各项均值;第二步,在均值计算的基础上,进行对专家赋予分值数据均值的方差计算,求出相应的各项均值的方差σ2;第三步,计算各因素、因子专家赋分的均方差σ;第四步,计算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中最大值公式为均值+均方差,最小值公式为均值-均方差(因为出现负值,不能采用2倍均方差);第五步,计算权重值,最终确定土地管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表2)

(二)评价指标评分标准确定。

根据专家打分和对大量土地开发整理目的分析,确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绩效评价等级。结果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优秀是指项目计划与预算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项目时效情况和管理规范情况达到优秀水平,综合分值(M)M>85(分);良好是指项目计划预算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项目时效情况和管理规范情况达到良好水平,综合分值(M)70<M<85(分);一般是指项目计划与预算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项目时效情况和管理规范情况一般,综合分值(M)60<M<70(分);较差是指项目计划与预算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项目时效情况和管理规范情况较差,综合分值(M)M<60(分)。

(三)土地综合整治绩效评价

(四)结果分析。

龙池镇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综合分值(M)=80,即项目绩效结果为良好。项目大部分目标已经实现,相对于成本而言,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效益,评价结果与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单位与评审专家的意见基本一致,与项目实际状况也较符合。存在问题的方面主要是资金拨付和后期管护情况,重要的是缺乏民众的热情,民众对项目工作的理解认识不够,并且部分工作因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引起群众的不满。虽然知道这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政府为民众办实事的好事,但一涉及到个人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消极、被动、抵触的情绪,难以让民众积极投入配合到这项工作上来,有的农民甚至会在实施过程中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村民也能做,为什么一定要招投标让外地人来做,群众还有不同的意见等等,容易使组织实施者陷入被动状态。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建议

(一)公众参与式土地综合整治模式。

通过龙池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价发现,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公众参与度低是较为严重的问题,也是黄河三角洲地区土地综合整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参与式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步骤主要包括:准备工作阶段、公众意愿收集与处理阶段、初步设计方案提出阶段、初步成果审查与完善阶段、设计方案的公众认可度评价阶段及设计方案公示阶段。与传统规划设计相比,公众参与规划设计的过程更多融入了公众参与机制,这样设计出来的东西就很难较好地满足农民使用的需要。公众参与设计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会将规划成果向公众公布,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成果的具体方案,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奠定坚固的群众基础,也能为今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项目的实施、监督及成果的后期管理维护提供保障。

(二)注重生态环境治理型整治模式。

第9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范文

【关键词】新形势;创新改革;农村;土地整治

新形势下创新改革农村土地的整治工作不仅是协调土地资源供需紧张的矛盾,强调耕地保护措施,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党的十明确提出:为了实现让农业发展拥有更多的农田这一战略发展目标,就必须积极推进土地的开垦复垦和整理,加大投入积极建设农村基本设施,提高土地的出让资金,提高新增的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金额在农业开发的占比[1]。由此可知,土地整治是保护农村耕地,提升耕地总体生产能力,优化土地资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集约化发展,改善农村环境的主要途径。随着新形势下社会各行各业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着新的难题,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当前形势下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树立新的土地整治改革理念,采取正确的创新的改革措施,不断完善与创新改革农村土地整治的运行机制,以促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1 农村土地整治

农村土地整治是依法在农村地区,依靠权属调整、工程项目以及生物措施等对利用率低、出现损毁或是退化以及未利用的土地,以及包括田、路、水、林等进行整体的综合整治,目的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以及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2]。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的整治工作尚处在探索与积累的发展阶段,未能将土地整治工作同新农村的建设形成一种互惠互利、协调共进的和谐关系;土地整治工作的目标重在增加耕地的数量,而忽视了对耕地质量的提升;有的整治项目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环境的平衡,不符合新形势下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创新改革要求。因此,作为作为负责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应深刻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创新改革的理念,促进农村土地整治的运行机制的创新改革,保障农村土地的整治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2 新形势下创新农村土地整治改革工作应遵循的五大理念

2.1 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出现发生了新的变化,他们已经逐渐意识到以高污染、高耗能的经济发展方式只会带来一时的经济利益,这样负面的发展方式只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那么长远的经济利益无从谈起,最终会对人类的健康的发展造成致命的威胁。农业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适宜的自然条件下,不能脱离生态环境而独立存在,只有适宜的气候、光照等自然条件才能保障农作物的持续生长。农村土地的整治工作是依靠权属调整、工程项目以及生物措施等对利用率低、出现损毁或是退化以及未利用的土地,以及包括田、路、水、林等进行整体的综合整治,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创新改革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同时,应确保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土地整治同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遵循自然环境的发展规律,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保障农村生态环境的平衡。

2.2 统筹协调的发展理念

土地资源是人来开展各项社会和经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农村土地的整治工作不仅仅是包括农业生产领域,也包括农村不同产业发展的调整和布局,是对农村人地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活动,所以,创新改革农村土地的整治工作必须着眼于全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站在整体和长远发展的角度,综合考虑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诸多因素,在各级土地利用、各类别建设发展规划的基础之上,科学设计土地项目发展规划方案、做好土地权属关系的分析和调整等工作,确保统筹发展农村经济和土地资源的利用。

2.3 因地制宜的整治理念

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创新改革应秉承因地制宜的理念,综合考虑农村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以及经济条件同农村发展的关系,对农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进行因地制宜的调整和改善。另外,因地制宜的整治理念要求开展土地整治必须结合当地农村的土地类型、水利资源、农业种植传统模式等地域特点,继续拧科学规划,统筹布局,以满足当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济的客观要求,促进土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发挥。

2.4 科学高效的利用理念

创新改革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坚持科学高效的利用理念有助于充分发挥城乡统筹发展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推动作用。当前我国在农村土地整治领域尚不够成熟,管理方面和技术使用等方面还处于积累经验的时期,仍存有管理不科学、工作水平较低等问题,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创新。在土地整治工作上,要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需要做到:第一,推进整治项目的科学化,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应以长远利益以及综合效益作为发展前提,推进土地整治的科学规划、专项规划,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合理性。第二,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在土地整治项目上应做好选址工作、组织审批、规划分析研究以及后期监管验收等流程工作,健全土地整治工作的管理制度,保障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率。

2.5 产业化发展的理念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开展的资金来源仍是依靠政府的投入和支持,组织规模化发展效率受限,不利于大规模以及机械化土地整治发展的需求。所以,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创新改革的带路上应秉承产业化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社会上设置专业化的中介结构专门负责开展土地整治工作,负责专业设计土地整治方案,利用专业化、技术化的人才队伍提高农村土地整治的整体效率和质量,全面控制土地整治产生的管理成本。

3 新形势下创新农村土地整治改革工作的对策

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运行机制必须满足新形势和新发展任务的需要,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率以及推进新农村的建设等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土地整治工作机构或部门应注重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运行机制的创新改革。

其一,推进监管制度的建设与程序建设。提高各省、市、县土地主管机构或部门对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视度,强调主体责任意识;根据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落实项目专岗专人管理要求;通过奖惩、约谈等方式加大对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全面把关土地整治工程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流程操作,保障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持续发展。

其二,强化部门的交流协调。开展农村整治项目工作时,在项目的选址、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案等问题上,应加强部门交流和协调,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还应站在群众角度上,充分协调利益,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群众基础;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接受定期业务和技术培训,推动机构创新,充分发挥机构管理职能。

其三,新形势下创新农村土地整治改革工作的对策:首先,坚持“六位一体”综合整治的标准,在确保农用地同村庄用地得到协调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农村领域的整治。当前我国社会已经步入城乡统筹发展的转型期,改革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应注重协调新农村建设、协调城市和乡村共同发展,这是保护有限耕地、优化土地资源的重大举措。

其四,积极构建农村土地整治改革的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城市与乡村经济社会统筹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努力破除保护耕地同保障发展带来的双重压力,积极推进土地产权的机制、利益分配的机制,投资融资的机制,城乡用地协调发展的机制以及城乡土地资源调控机制这五大机制的创新与改革,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持续展开[3]。

参考文献:

[1]郧文聚,宇振荣.土地整治加强生态景观建设理论、方法和技术应用对策[J].中国土地科学,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