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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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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第1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HSE管理体系集各国同行业管理经验之大成,是一种先进、系统和科学的管理模式,突出了预防为主、领导承诺、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科学管理思想[1],强调人员的健康、安全以及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对安全生产具有很??的指导作用。在石油系统内推广实施该管理模式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由于化学实验室的性质与石油石化企业内的实验室存在相似性,因此化学实验室在安全管理方面可以借鉴HSE管理体系的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合理、规范的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高校要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全面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让师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学校要按照化学实验室的不同类别制定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生物、剧毒物品、设备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院系应根据本专业实验室特点制定院系级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或使用注意事项,实现层级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

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院系主管领导、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杜绝“谁都管,谁都不管”或者“根本没人管”的现象出现。

3.做好风险识别评价,提供安全防控依据

风险识别是一切安全管理的基础。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应当至少定期组织一次实验室风险识别评价工作,辨识化学实验室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制定目标指标、编制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措施、监视测量等。最后将各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培训、通知、文件下发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让师生和有关人员做到提前预防,心中有数。

4.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方向

要针对实验室使用频繁、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存放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场所缺少必要的警示标记、缺少火灾报警系统及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预防措施或管理方案。对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按照“5W1H”的原则采取措施,即应在管理方案中指出为了达到实验室安全要求要采取的一系列手段,明确为什么(why)做、谁(who)来做、什么时间(when)做、在哪(where)做和怎么(how)做,做到方案有针对性、具体、清晰、可操作性强,对实验室的安全使用方案进行策划,避免发生事故。

5.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首先,高校要制订安全培训计划,为学生开设专门安全知识培训以及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其次,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入实验室前和教职员工上岗前的必修课进行培训。最后,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平台、校内论坛、校报、校园广播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和救护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实验室安全隐患。

第2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1.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分析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致力于保障农产品的供给,先吃饱,然后再吃好。这种发展的方式,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正是由基本国情决定的。长期以来,我国都在不断地进行杂交水稻以及各种转基因农产品的开发创新,实现了农产品的平衡供给,不再有供不应求的现象,甚至有些时候还会有剩余。保障了人们吃饱的富足状态,也就慢慢开始追求质量问题,转基因农产品是否健康,运输的过程是否安全,什么时间采摘最合理,营养价值最高等等一系列问题也就扑面而来。在这些问题的压迫下,在人们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怎么样才能在吃饱的前提下更高效的为人们提供健康的食品成了一个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人们评价的标杆,质量关系着产量,如果质量出现问题,人们可能会大大地减少购买,同时增加对其他产品的购买,这就会打破原有的供给平衡。所以,必须要紧抓质量,强化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水平。[2]

1.2管理体系漏洞的具体分析

1.2.1农业监管不及时

我国现阶段很少有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检测,虽然政策管理条例都存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都在延缓实行甚至不施行,造成了一些卫生安全不达标的农产品流入了市场。而且对于此方面的相关条例不够完善,甚至空白缺失,比如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控制,以及农产品的等级分类标准的有关条例。国家的农业大多都是由农民支撑,并不是标准的集体化生产,所以造成的生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没有统一的生产模式,就无法生产出相同的农产品,依旧很难规模化集体化,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1.2.2检测体系不完善

如上所说,产品种植不统一,差别各异,给检测带来很多麻烦。而且对于大多数的检测机构,都是免费进行检测,公益性的机构。而且支撑整个机构只是国家财政的拨款,根本没有什么企业可以进行资金的支持,所以导致了检测设备,实验室设施,技术指导的相对的落后,以至于无法更好地进行产品检测。

1.2.3检测人员匮乏

产品的检测是一项专业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不过目前可以进行上岗的专业人才较少,专业素质和个人素质都有待提高,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检测体系的不完善和落后。

2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措施

2.1提升安全管理的意识

安全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框架,有一个答题的内容,然后进而形成一种理念模式,然后把这种理念模式深入贯穿到整个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中去,把整个团体都融合到这个理念中来,管理开展进行也要围绕理念进行。

2.2众人拾柴火焰高

众人主要是3个集体的代名词,一是农民,二是企业,三是政府,当农民、企业、政府协同发展,共同进步的时候才会出现更高速度的发展。从农民的角度看,农产品的主要来源就是农户,所以在农户的阶段一定不可以忽略,农户决定着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而且也要结清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培养,以及对产品的包装宣传,毕竟人靠衣服马靠鞍,让农民更安全、高效、规范地进行农产品的生产。[3]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生产排污影响环境的问题处处可见而且经久不衰,要严格控制企业的生产排污,比如二氧化碳的浓度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以及污水的排放会影响土壤的酸碱度。而且生产种子化肥农药的企业一定严格要求生产的质量,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应该制定一些管理的条例和处罚标准,加大资金的投入,尽量让农民的土地实现标准化的生产,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产分散的问题。

3结论

随着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农业的质量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还是应该继续努力,从各个方面造福国民,也可以造福人类,让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农业生产的大国、强国。

作者:张文英 单位:内黄县农牧局

参考文献

[1]祁胜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扬州大学,2011

第3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发达国家均建立了较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我国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它们并未完全与国际化学品管理接轨,在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分类和评价等方面,仍然缺少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无法应对国外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技术法规。建立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紧迫任务。

2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的现状

在石化工业建设初期,国内各大化工企业就相继建立了职业病防治所,开展了化学事故的救援抢救工作。部分省市和自治区也相继设立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1994年,原化工部颁布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1996年,原化工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通知》,成立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按区域组建的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同年,原劳动部和化工部联合颁发了《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随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更名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集团公司都各自组建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随后,公安部、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局和国家质量监督局联合了《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规定的通知》。2000年9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2002年,国务院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管理进入了新阶段。此后,《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相继实施。2005年,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项标准。随后,国家环保总局了《关于在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过程的违规行为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了《关于修订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有毒化学品目录的公告》。目前我国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已达40多部。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的制定、安全管理政策的实施和危险化学品国际合作等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3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但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形势依然严峻。这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首先,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技术基础薄弱,尤其缺乏危险化学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究能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滞后,至今尚未建立起全国危险化学品及企业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缺乏;大量危险性不明化学品及混合物急需危险性鉴别分类,确定其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尚不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对外开放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2)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规范标准,大多数科研单位的化学实验室和环境实验室均未建立和执行合格实验室规范并通过国家认证,无法保证化学品安全数据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相互可接受性。

(3)《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主要侧重安全生产方面,对化学品的环境和健康安全关注远远不足。此外,原化工部、交通部和环保总局等部门也都有相关的安全规定与标准,而这些标准和规定间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缺乏系统性。企业自律意识淡漠,咨询服务机构服务方式简单,加上机构改革,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发生较大变化,部门行动的协同性较差,造成危化品管理工作不到位和滞后,存在众多事故隐患。

(4)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较严重的部门分割、职能交叉和各自为政等问题。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仓储、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监管存在严重的监管缝隙、漏洞,甚至是监管空白。不同省市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尚未建立,跨区域安全监管网络尚未形成,省际间联动监管存在困难。

(5)我国虽然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化学品安全与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但是涉及化学品安全的法规、标准还不健全。如:尚需建立和完善新化学物质上市前申报制度、重点管理化学品登记许可制度、重大化学危险源报告制度等国际通用的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此外,由于国内安全管理部门众多,在进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时不能全面反映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和取得的进展,无法取得国际组织的理解和支持。

4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1)目前,国内的新化学物质申报许可制度刚刚实施,风险评价正处于摸索险段,特别是由于难以预测暴露数据,暴露评估难度较大,现阶段的安全评价还主要侧重于危害评估。因此,首先需要建立完整国内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体系,对不同的企业指定专门的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评价方法,要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实际的安全评价。此外,相关的参数数据库、分析模型、风险表征计算系统和不确定性分析评价系统等也应完善。

(2)我国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应急救援标准薄弱。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信息技术的研究工作,化学品事故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以及应急救援、环境修复等技术储备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安全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交流、合作与协调,建立一套测定、分析、报警、应急措施的完善的应急体系,及时、正确地实施现场抢险救援措施。建立实用性强的、能让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发挥整体救援优势、覆盖全社会的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系统。

(3)开发低风险化学品和替代技术研究;积极开展化学品理化性质、生物系统效应、蓄积与降解、健康效应测试方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研究,建立化学品分类基准,完善全国危险化学品及企业数据库加快建立和完善MSDS制度。

(4)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合作,进而使管理制度协调一致,部门行动的协同。

(5)快速传递和共享各种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实现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的有效管理。建立监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合作协调机制、无缝隙化城市安全监管平台以及跨区域合作监管机制,整合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络,为化学品管理提供服务。

(6)必须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严格监管执法,实行依法治安,建立良好的危险化学品法治环境。吸取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4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监管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3.76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1792-02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来自国际和国内的挑战,为了突破“绿色壁垒”,我市的各大食品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的质量安全意识。通过不断改造和完善设备与技术,以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作为奋斗准则,不断提高食品企业的素质和食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同国际水平接轨,确保我市食品能够更放心地“走出去”。

1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进展情况

我国于20世纪后期开始宣传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作为代表的就是罐头加工企业,但是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没有在行业内普及。直到1991年,国家才加大了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视和研究,制定了某些生禽类食品的HACCP管理模式[1]。2001年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开始了新的阶段,使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逐渐规范化。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2006年开始在我国实施的,其标准应用实施与第三方认证都已经全面展开。但仍然存在许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尽管实施和推广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有效提高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质量,但专业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其正常运行的关键性因素。

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由我国质检总局提出,已从2004年开始正式实施。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是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标志。采用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对于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和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具有显著意义,已成为我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GAP良好农业规范依靠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旨在从源头解决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实施GAP要求农产品的生产严格按照其规范化操作标准进行,通过建立农产品的种植、运输与加工及销售之间的诚信机制,逐渐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手段。同时GAP良好农业规范严格对食品生产的整个过程进行实时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农产食品的质量达到食品质量安全的统一标准。

食品召回制度包括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这两种表现形式。其中,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作为食品召回的责任人,必须严格检查自己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若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并采取相关措施召回已流通到市场上的产品。而某些故意隐瞒所生产的食品具有安全危害的企业,或是不主动召回已流通市场的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则需强制性责令其召回市场中流通的具有安全问题的食品[2]。国家通过采取吊销生产许可证等处罚手段,使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造成的危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2 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完善建议

2.1 建立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建立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效地管理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首先,相关部门通过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和完善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各生产企业的生产手段。其次,设置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评估机构,由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业、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定期研究评估我市的食品安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监管的合力,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3]。

2.2 健全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法律法规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下,由人大或政府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或管理办法,作为各部门和各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制度层面控制我市食品质量安全。通过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其先进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制度、评估制度,实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提前预测。此外,还应督促食品安全企业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建立自建实验室等手段,确保企业所生产的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3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 对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认证制度。食品企业经食品生产许可后,方能在食品包装上加印QS标志,而没有QS标志的产品则不能流入销售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创建安全示范活动,通过创建安全示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立食品企业安全诚信管理体系等手段,促进我市食品产业更加优化、健康发展。此外,还可以建立消费者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消费者作为食品销售的主要对象,鼓励其主动积极地参与到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中来。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监查力度,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企业相关负责人还应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不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感。

2.4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我市卫生部门按政府要求建立了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市级食品中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分析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评估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预警。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仍有许多食品生产厂商利用法律盲区进行非法的食品生产活动。为此,我市相关部门还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先进的食品质量检测设备、引进人才,加强食品检验技术力量,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参数的检测水平。另外,鼓励企业建立自检实验室,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便于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2.5 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制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情况信息公开程度。要按照总理提出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政案件要实行信息公开,要让恶意造假制劣特别是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的要求,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高发、易发、多发的现象,进一步的提高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与满意度。

3 结束语

食品安全是我们全国上下甚至是全世界都非常关注的话题,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是当前我市工作的重点,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我市政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还需要政府、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联合起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测制度,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 农志荣,黄卫萍,黄夏,陆璐,郭静婕.以食品标签为纽带,构建食品质量安全联盟[J].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学报,2011,2(1):32-38.

第5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 食品 安全 管理体制 发展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越来越多地被提到国务院的议事日程。那么,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笔者结合自身所从事的食品质量检验工作,提出一些粗浅看法,愿与同行共商榷。

一、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主要表现形式

依据卫生部和质检总局的报告分析,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食源性疾病依然是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卫生部近年来对食物中,目毒发生的析报告,我国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极大一部分是由于微生物引起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第三条的规定,大量的肠炎和病毒、寄生虫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并不在我国法定的传染病报告之中。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畅通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因此可以说,没有人能够真正知道我国的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

2、食品中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对人民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一是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和水产品中。一些地方在种养植中用激素药物以保收成,增加产量。如使用避孕药喂甲鱼、黄鳝等水产品;在草莓、番茄、香蕉、西瓜等农产品中使用催熟剂、膨胀剂等;二是农产品中残留农药等有害物质;三是食品标准陈旧落后。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1070项食品国家标准,1164项食品行业标准以及大量的食品地方标准。为适应进口食品检验,还有进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这么多的食品标准绝大多数却是在2000年以前制定的,最早的还是在1981年制定的,其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仅为23%。

3、新生物技术的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近年来,以基因工程技术为主要代表的新生物技术应用于农业产品领域已显现出极大的市场潜力。如今转基因食品早已摆上了人们的餐桌,如番茄、大豆油等制品。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但这种生物安全所致的食品安全仍然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当前国内外的研究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存在潜在的未知的危害。

4、不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一是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二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添加剂);三是人为投毒等利用食品犯罪的形势严峻。

二、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顺,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在我国,食品安全是一个跨越了食品卫生、食品质量和农产品质量等多个范畴的领域,在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上形成了职能交叉的模糊混乱局面。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散在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多个部委局,这无疑增加了地方政府协调的成本和难度,形成了“多龙治水”却“难成重拳”的局面。这种分散的、权限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高了监管成本,降低了监管效率,加重了企业负担,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2、食品安全标准落后,体系不健全。根据目前现行的《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规定,卫生部制定卫生标准,质监局制定质量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标准。这就难免使食品标准政出多门、交叉重叠、指标不统一。对食品生产者来说,是否执行标准,执行什么机关的标准,卫生、质监、各行业主管部门都有权监管,导致企业对执行哪个标准无所适从。

3、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手段落后,财政保障不够。一是检验技术设备、人员分散在卫生、质监、农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等部门,数量不少,但由于各部门相互独立搞重复建设,因此在构成和布局上不能满足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和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二是财政保障力度不够。目前大量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在基层,由于基层财政困难,基层的食品安全检测手段总体比较落后,有个别地方的检测甚至还停留在凭感观的层面。

三、加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对策

1、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总结《食品卫生法》及《产品质量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研究、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尽快使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按照先进、实用、配套的原则,加速与国际接轨。

2、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要改变当前食品安全管理政出多门的现状,变分段管理为统一管理,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树立“大卫生”的观念,从利于卫生、防病、产品质量安全角度出发,依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规定,由一个部门主管全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其他部门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权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结合现行的食品监督体制改革,组建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局,代表国家专职行使食品监督管理权,其管理可由质检总局代管。

3、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当前我国食品检测网络由卫生部门所属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门所属的农产品检测站、质监部门所属的检测中心和各类高校、科研机构所属的实验室组成。其中以质检部门所属的各级检验测试中心网络最为健全,力量最为强大。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分工的原则,必须尽快形成层次清晰、布局合理、职能明确、力量强大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作者单位:河南登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参考文献:

第6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重要性;优化措施

1导言

近几年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公路建设也进入了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时期,质量方面的管理制度也更加完善,工地试验室在工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指导施工,为施工提供数据,使施工更加完善、科学。并且决策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质量,提供科学依据,让试验指导施工,工地试验室是最接近工地,能够及时,准确的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并指导工程质量的部门,它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

2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概述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主要用于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评判,从而为施工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在对施工质量检测时,应尽量采用随机取样法,对施工现场材料进行随机取样,这样选取的材料才能真正具有一定代表性,对于数目较多的施工材料应采用整群取样及分组取样等方法,这样才能确保选取的试验真实有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选址问题也需要注意,应选在距离工地较近的位置,便于就地取材。试验仪器的选择也应该注意,应尽量选择检测频率相对较高的仪器。此外,在对施工质量检测时,应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的选择检测方式,以满足不同条件下检测的需要。

3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建设存在的问题

工地试验室一般是为某一工程项目而临时组建,所以其往往是随着项目的开始而建设,随着项目的结束而撤销。在工地实验室生命周期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部分工地试验室未在具备资质的母体试验室的指导下进行建设,缺乏监管,以及存在大量违规建设、不符合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现象,以至于出现数据失直等情况;第二,部分工地试验室驻地未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在选址、结构、环境等方面存在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混乱等情况;第三,部分工地试验室存在规章不完善、制度不明确、细则执行不力的情况,不按规定流程执行试验室工作,这从源头上为质量控制埋下了隐患;第四,部分工地试验室为节约硬件成本或疏于管理,进场仪器设备未及时更新,且在使用前不进行标定,疏于日常维护,达不到试验检测要求。

4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的管理措施

4.1试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试验室仪器设备众多,操作规程复杂,安装、维护、使用过程中存在众多安全隐患,为此,必须建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试验室主任为副组长的试验室安全管理体系。首先,试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检查试验室的安全情况,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在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组织试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出适合自身条件的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其次,未经试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再次,试验室相关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试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导致试验数据失真从而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内部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试验室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试验室的安全工作,并定期检查,以期发现重大危险源,及时地消除事故隐患;最后,在工地试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时,立刻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和主管部门报告。

4.2优化试验检测工作环境

政府、质监机构以及建设、监理、施工和检测等各方均应努力构建一个能够发挥试验检测在工程建设质量中重要作用的良好环境。在政策层面,商讨试验检测机构法人独立、费用支付独立以及业务单独招投标的途径及可行性;在管理层面,发挥母体检测机构作用,将行业管理有效延伸至工程一线,并避免有关参建单位利用行政隶属、费用拨付等手段干预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工地试验室独立、公正、科学、规范运行的工作环境。

4.3建立完善的督促机制,保证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

规章制度制定得再好,如果执行过程无人监督,必然会出现人为偏离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如果仅是满足于开会时的泛泛而谈或制度的表面约束,工作就落实不到位,责任就追究不到人,就会流于形式,久而久之,人们就我行我素,把制度和职责置之于脑后,淡忘了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为此,要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对全体职工起到督促作用。

4.4推进工地试验室建设和技术革新

将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化,重点打造一批样板工程,以起到模范引导作用。为此,应按照JT/T828―2012《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标准化管理。推进工地试验室信息化建设,主要是通过技术创新,普及推广利用计算机辅助进行数据采集和报告处理,以及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高效监管,杜绝作假行为,规范数据和报告管理。同时,鼓励采用新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技术来减小劳动强度,合理调整确定工地试验室的抽检试验频率等。

4.5要加强日常试验检测制度的管理

试验检测对工程质量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得有半点马虎,一定要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要严格按照试验规范规程及仪器操作规程的要求,一步一步有条不紊的进行,确保试验的完备与精确,为施工现场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来指导生产。加强日常工作制度的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明确。由制定人员负责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保养、维护、维修工作。(2)定期、及时提供试验数据及结果,以供现场及质检部门,定期完成试验数据的分析,统计工作,以检测数据结果控制质量。(3)定期召开试验人员讨论大会,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听取大家意见调整工作。(4)安全责任明确,提高每个人的安全意识。(5)保证试验室卫生环境良好,以确保试验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4.6资料的管理

工地试验室要将相关资料分类建档,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设备档案一台一档;试验检测台账分为管理和技术台账。管理台账包含人员、设备、管理体系等相关资料。技术台账分为原材料进场台账、样品台账、检测台账、不合格材料台账、外委台账等。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要按今年刚实施的《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编写,原始记录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工整,试验报告结论表述要规范、准确。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检验,要留有图片和影像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结束后,相关资料移交母体试验室归档管理。

5结束语

本文主要针对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重点进行了浅要分析,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够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检测和评判,因而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管理的过程中,试验室工作人员应该建立规范化的制度,将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施工质量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才能促进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华.浅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与施工质量控制[J].工程质量,2014(6):63-65.

第7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2002]11号)有关规定,为从源头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水利工程和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水利市场经济秩序,强化水资源科学管理,结合水利行业的特点、现状和发展需要,现就加强水利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认证认可工作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WTO规则,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水利认证认可工作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技术标准开展的计量认证、生产许可、水利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等合格评定活动,是水利质量技术监督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努力,水利认证认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水利行业已有84家水利质检机构通过国家计量认证,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水工金属结构两种产品实行国家统一管理的生产许可证制度,100余家生产企业获得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北京中水源禹质量体系认证中心”获准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2002)等节水标准已实施,“国家节水标志”已并注册。但由于起步晚,人才缺乏,工作基础薄弱,体系不健全等原因,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相对滞后,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需要。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认证认可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开拓创新。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水利实际,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转变管理方式,将适合或需要利用社会中介服务组织、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产品、服务和管理事项,逐步采用认证认可的手段进行评定与控制。

二、任务、目标和基本要求

1、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

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要按照强化水资源科学管理,提高水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水利行业综合竞争力的要求,建立由自愿性认证与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与组织机构认证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水利认证认可工作体系,为实现水利现代化提供技术保障。

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近期目标是要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以实施水利产品认证为重点,逐步推行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水管单位管理体系认证,初步建立由计量认证、水利产品认证、生产许可和管理体系认证组成的统一的水利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

水利技术标准是开展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要进一步完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水利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的进度,加大水利技术标准宣传贯彻的力度,为开展水利认证认可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明确职能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水利认证认可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系统性、技术性强,要按照统一规划、协调一致、分工负责的要求,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建立科学公正、有序高效的水利认证认可工作机制。

根据水利部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管理水利认证认可工作,按照“统管而不包揽、协调而不代替”的原则,与有关单位共同实施水利认证认可工作。部内各有关司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水利认证认可工作。鼓励部属事业单位和学会、协会,利用人才资源等优势,积极参与认证认可工作。

流域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其认证认可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在日常水行政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对获得认证的企事业单位、产品和认证标志的跟踪监督,配合上级主管机构开展水利认证认可工作。

根据水利认证认可工作实际,结合水利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大力扶持和培育水利行业认证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水利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建立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制度,按管理的系统方法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计划和管理方案,采用必要的测量和分析方法,实施运行控制,强化日常的监视与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综合实力。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激励机制

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未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和采购过程中,应将采购的设备产品通过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或生产许可作为必备条件;鼓励投标单位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主要设备产品通过自愿性产品认证。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针对水利认证认可队伍相对比较薄弱的现状,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对从事水利认证审核、检查、评审、咨询人员和内审员等的培训与管理,提高水利认证认可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5、完善制度建设,促进信息交流

从水利认证认可体系的总体布局出发,加强有关学术研究和前期调研工作,加快有关水利产品认证制度建设,编制科学的认证产品目录,强化标志管理,完善有关水利认证认可技术标准和评审准则,使水利认证认可工作尽快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完善水利认证认可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水利认证认可通报和备案制度。

6、加强宣传贯彻,强化质量意识

加强水利认证认可宣传贯彻工作,普及水利认证认可的有关知识,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涉及水利认证认可的违法违规事件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曝光频率,切实提高水利行业干部职工的标准化意识和质量意识。

三、近期工作重点

针对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现状,近期要进一步完善计量认证、生产许可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以开展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工作为突破口,大力开拓节水产品认证、其他水利产品认证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加强计量认证工作

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对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的行业指导,强化对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办公室的领导与管理。组织开展实验室比对等能力验证活动,持续提高各质检机构的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质检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推动各质检机构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做大做强。

2、推进产品认证工作

依据《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2002)等现行有效技术标准的规定,以节水灌溉产品认证为突破口,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制度。“节水产品认证目录”,推广使用“国家节水标志”,培育节水产品认证机构,完善节水标准体系。

在上述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逐步加大水利产品认证的力度。

3、提高生产许可管理水平

加强水利行业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行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水平,加强对国家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的行业指导与管理,不断完善启闭机等水利产品的使用许可证管理方法,避免重发证、轻监管,甚至只发证、不监管的现象。

4、促进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对于直接涉及用水安全的单位逐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鼓励水利企事业单位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尝试开展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按照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鼓励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水管单位逐步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

水利计量认证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水利计量认证评审工作质量,规范水利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程序》,结合水利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是水利部计量认证主管机构(以下简称部主管机构)。部主管机构在国家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监督管理水利计量认证工作。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受国家主管部门和部主管机构委托,具体组织水利计量认证评审工作。

第三条部主管机构应在国家有关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参照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水利计量认证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水利计量认证评审标准。

第四条部主管机构监督管理以下水利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工作。

(一)部属水利水电工程与产品的安全、质量检测机构;

(二)各流域机构的工程与产品质检机构及水资源水环境监测机构;

(三)水利行业科研院所和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检机构;

(四)水利行业承担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任务的水文、水质监测机构;

(五)其他面向全国或跨地区执行水利工程与产品质检任务的质检机构。

第五条水利计量认证的评审工作包括首次评审、复查评审、监督评审和扩项评审。

第六条首次评审、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应由质检机构提前六个月向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计量认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二)法人证明文件或非独立法人质检机构的法人授权文件(扩项评审除外);

(三)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文件(扩项评审除外);

(四)质检机构的干部任命文件(扩项评审除外)。

第七条办公室受理并审核质检机构的书面申请,结合监督评审的工作安排,每年分两次汇总上报,纳入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计划。

第八条列入评审计划的质检机构应于评审前三个月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

(二)现行有效的程序文件;

(三)典型检测报告;

(四)近期参加能力验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并于收到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材料后30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一)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

(二)材料存在一般问题的,由申请单位修改,符合要求后受理。

(三)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暂不受理。

第十条申请材料受理后,接受首次评审的质检机构可根据需要向办公室书面申请进行预评审。

第十一条预评审程序可参照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程序进行,其中有些程序可适当简化。预评审只提整改意见和要求,不作最终评审结论。

第十二条办公室根据被评审质检机构的实际情况,提出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经部主管机构审定、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评审通知。

第十三条评审通知应于评审前一个月通知被评审单位和评审小组各成员。

第十四条评审小组组成要求如下:

(一)评审小组主要由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成员(以下简称水利评审员)组成,必要时可聘请不多于两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技术专家参加。

(二)评审小组的人数一般为五人,可根据被评审质检机构的规模、性质和申请认证项目(参数)的多少适当增减。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的评审小组人数可适当增加,监督评审或扩项评审的评审小组人数可适当减少。

(三)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的评审小组应配备一名由被评审质检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选派的国家级计量认证评审员。

(四)评审小组设组长、硬件组长、软件组长各一人。

(五)必要时,办公室可增派观察员。

第十五条评审小组组长应及时与办公室、评审小组其他成员以及被评审质检机构联系。评审小组应认真研究申请材料,提出现场评审方案。评审小组组长可根据需要,与办公室和被评审质检机构协商,安排评审员对被评审质检机构进行预访问。

第十六条现场评审的时间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现场评审一般安排三天时间;

(二)对规模较小或申请项目较少的被评审质检机构,或评审性质为监督评审、扩项评审的,评审时间可适当缩短;

(三)对包含分中心、规模较大或申请项目较多的被评审质检机构,或评审性质为首次评审、复查评审的,评审时间可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现场评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预备会议;

(二)首次会议;

(三)考察实验室;

(四)硬件和软件评审(含现场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座谈考核);

(五)评审小组汇总情况;

(六)与被评审质检机构领导沟通;

(七)末次会议。

第十八条现场评审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四种。对后三种评审结论应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的,被评审质检机构应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不符合项,在评审小组确定的时间内(不超过两个月)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填写“现场评审不符合项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并签署意见。

(二)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的,被评审质检机构除按本条第一款要求进行整改外,评审小组组长应限期(不超过三个月)组织现场复核,确认其符合要求后,在被评审质检机构填写的“整改报告”上签署意见。现场复核只针对不符合项进行考核。

(三)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被评审质检机构应重新申请首次评审。

第十九条评审小组应会同被评审质检机构在评审工作(包括实施整改)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由被评审质检机构正式行文办公室,报送下列评审材料:

(一)计量认证工作准备情况(首次评审、扩项评审)或总结汇报材料(监督评审、复查评审)一份(加盖被评审质检机构公章);

(二)申请书两份(监督评审除外);

(三)计量认证评审报告两份;

(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附表清样三份(监督评审除外);

(五)评审报告第一页“基本情况”和合格证书附表的电子文本一份(监督评审除外);

(六)经评审小组组长签署意见的整改报告两份;

(七)理论考试材料汇编一份(监督评审除外);

(八)现场测试材料(包括任务通知书、原始记录等)汇编一份;

(九)现场考核的典型检测报告各两份;

(十)近期向社会出具的典型检测报告两份;

(十一)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一份;

(十二)现行有效的程序文件目录一份、程序文件一套;

(十三)法人证明文件或非独立法人质检机构的法人授权文件和机构设置批文复印件各两份(首次评审、复查评审);

(十四)干部任命文件两份(首次评审、复查评审);

(十五)报送材料的清单一份。

第二十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如下处理:

(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十个工作日内,经部主管机构审定,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二)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由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补充、完善。

(三)评审材料严重失实的,另派评审小组,重新进行评审。

第二十一条对经审批符合要求的质检机构,颁发合格证书和合格证书附表(首次评审、复查评审)或合格证书附表(扩项评审),获合格证书的质检机构可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

第二十二条在合格证书五年有效期内应开展监督评审。监督评审主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一)在五年有效期内,至少应进行一次监督评审。

(二)当被评审质检机构的环境条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检测质量事故、用户投诉等情况时,由办公室组织不定期监督评审。

第二十三条对包含分中心的被评审质检机构,在合格证书五年有效期内,每个分中心原则上均应实施至少一次现场评审。

第二十四条质检机构新增检测能力的,可向办公室申请扩项评审。扩项评审可与监督评审结合进行。

第二十五条质检机构在合格证书五年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一)质检机构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或行政隶属关系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质检机构名称或场所变更的,应持变更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三)质检机构法人代表、技术主管或质量主管变更的,应书面上报备案。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应经过考核。

(四)质检机构质量体系做出重大调整的,应将新版质量手册上报备案。

(五)检测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更新或修订的,应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若检测标准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检测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基本符合标准要求时,可由质检机构技术主管组织有关检测人员进行宣贯,并做好记录,待下一次评审时,由评审小组确认。

2、若检测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现有环境条件或检测仪器设备不能满足标准要求,需添置新的仪器设备时,质检机构应填写“办理标准变更申请及审批备案表”,由办公室派水利评审员到现场进行确认。

第二十六条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应进行复查评审。质检机构的复查评审申请应在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申请者,可向办公室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时间不应超过六个月。

第8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生产方式,建设现代畜牧业为核心,以提升畜牧业整体素质和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攻方向,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良种化为总揽,坚持市场导向,优化区域布局,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推进全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年,全县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7.16万吨、13.82万吨、16.01万吨,畜牧业产值达到26.77亿元。牛存栏达到7.93万头,禽存栏达到1650万只,生猪出栏达到43.76万头。实现“三提升、两壮大”目标:

着力提升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良种化生产水平。到年建成规模养殖小区(场)210个以上,累计完成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单位30家以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10家以上;猪、鸡、奶牛三大主导产业的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7%、100%和100%。

着力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加强动物疫病的预防预警预报,构建和完善县、乡、村、场四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建设村级标准化兽医室、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兽医室。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积极推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县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

着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县、企业两级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全面推行畜产品生产档案、用药用料登记、检验检测、标识管理等制度,完善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大力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提高奶牛养殖场(小区)、奶站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畜产品抽检力度,扩大监测覆盖面,检测不合格查处率达到100%。

壮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围绕奶业、禽蛋、生猪三大畜牧特色产业,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行业龙头;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外向型、带动能力强的畜产品加工项目;组建和培育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新型组织,实行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用药、统一销售。

壮大饲料、兽药产业。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全部通过GMP和GSP认证;加强饲料、兽药质量监控,提高饲料、兽药抽检合格率。

三、畜牧业“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畜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良种化发展,做大做强畜牧业。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区域布局,从追求数量逐步向数量与质量、效益与生态并重的方向转变,构建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畜牧业。一是优化区域布局。围绕我县奶业、蛋鸡、优质猪三大优势产业,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根据全县区域资源状况、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柳林屯乡、冶河镇、南高乡重点发展奶牛养殖,窦妪镇和柳林屯乡重点发展生猪养殖,西营乡、窦妪镇重点发展蛋鸡、鹌鹑养殖,楼底镇重点发展貂、狐、貉等特色养殖,形成特色优势畜产品养殖基地。二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资本聚集,促进资源整合,突出发展畜产品加工龙头,迅速提升企业档次。依托天丰、凯隆达等现有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真正把品牌做大做响,扩大我县畜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快培育和发展民办畜牧专业合作组织,把基地和龙头、生产和加工环节有机联结在一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三是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鼓励规模养殖场(小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现代化机械设备、先进工艺设施。引导企业主动申报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典型示范小区(场)建设项目。完善畜牧业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推行国家和省颁布的畜禽防疫、饲料、兽药、饲养管理准则和各类畜产品行业标准,加大与行标相配套、适合我县实际的畜牧业生产技术规范的推广普及力度。完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制度,强化畜禽养殖场档案管理。四是加强畜禽良繁体系建设。按照良种繁育规划,合理布局,构筑符合社会生产需要的蛋鸡祖代、父母代、商品代,生猪纯种扩繁、三元杂交商品猪等良种的配套生产体系。加强种畜禽场建设,重点支持高代次的种畜禽场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推广胚胎移植技术,培育高产奶牛群体,提高单产水平,加大性控冻精应用推广力度。引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抓好供应、配送和检测三个环节,建立健全配种服务体系。到年,生猪、蛋鸡、奶牛等主养品种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7%、100%、100%。五是大力开展畜禽污染治理和养殖场环境整治。突出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型畜禽养殖场完善和配套粪污综合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开、污饮分离”,减少废弃物排放总量和处理利用难度。应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酶制剂、活菌制剂以及“生态营养”技术,因地制宜地推广生态畜禽养殖业或循环种养模式。推广畜禽粪便快速堆积发酵和防臭技术,粪便快速干燥、膨化后进行资源化处理。大力开展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养殖场实现内外环境整洁、粪尿便集中处理、污染物无害化处理。

(二)完善防控体系,落实防控措施,高标准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升”的要求,重点实施畜禽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与依法监管,大力实施兽医工作的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一是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场)四级兽医实验室的建设并全面开展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强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落实官方兽医管理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和村级防疫员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兽医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二是健全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动物疫病发生状况、疫病监测结果、流行病学调查结论以及国际国内动物疫情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流行趋势,科学制定和适时调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策略。三是免疫工作常抓不懈。坚持程序免疫、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并重,推进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全面免疫工作,保证免疫密度。认真做好免疫效果评估和补免工作,确保免疫质量。四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并以此为依托,建立县、乡、村、场(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全覆盖、可追溯监管,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对畜禽饲养、屠宰加工、经营和储藏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产地检疫,在7个基层分站建立快速检疫、检测点;规范屠宰检疫,严格落实同步检疫制度,切实做到动物离开养殖场必检、动物进入屠宰厂必检、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必检。五是不断增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应急反应准备,强化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后勤保障能力。

(三)完善监管监测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原则,加快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健全县、企业(包括畜产品生产基地、屠宰企业、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两级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及时更新配备先进检测仪器设备,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检测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畜禽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有机结合,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内容,建设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从畜禽饲养、到屠宰加工再到肉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三是突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开展日常监测、例行监测、飞行抽检等方式为主要抓手,实行快速监测和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抽样监测办法,进一步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制度,定期分析检测结果,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本地区畜产品质量动态。四是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场地挂钩制度,建立产销对接机制。完善市场质量监督员、自检信息公开、退市、举报奖励、市场摊位公示、质量追溯等制度,推进畜产品市场准入。五是进一步强化奶站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加强奶站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奶站电子监控设备联网,实行生鲜乳生产全过程监控。完善生鲜乳收购合同化管理,维护生鲜乳收购秩序。建立完善乳品企业收奶检测反馈机制,并逐步实行第三方检测,把好生鲜乳质量安全最后一道关口。六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及早行动、果断处置,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壮大饲料、兽药产业。一是推进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兽药生产GMP认证,加快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提高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按照“整合规范,保证质量”原则,积极推进大集团战略,引导饲料生产企业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提升我县饲料工业的整体竞争力。三是引导饲料生产企业推行ISO系列标准认证和HACCP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认真填写相关记录,提高产品质量。四是合理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新型产品,大力发展安全、高效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新产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饲料、兽药工业新技术。五是大力推广青贮、微贮技术,加快秸秆资源转化,发展节粮型畜牧业。加快秸秆综合开发利用步伐,大力推广秸秆青贮、微贮、压块等先进适用技术。六是加强饲料、兽药企业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整顿规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和违禁添加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七是规范饲料、兽药使用管理,确保用药、用料安全。以控制源头污染为出发点,建立饲料、兽药产品查询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进药备案、售药登记、使用追溯、有奖举报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兽药、饲料监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动物疫病监测、强制免疫疫苗、疫苗冷藏运输注射、动物扑杀补偿、疫区封锁、消毒、无害化处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以及畜牧技术推广等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内引外联;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畜牧业,给畜牧业快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型现代畜牧业样板场区。改善畜牧技术推广工作条件,加强畜牧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畜牧科技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推广集约化养殖、全程质量检验监督等现代畜牧业生产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养殖户教育和培训,实施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推广科学饲养方式,提高畜牧业科学生产水平和整体发展水平。

第9篇: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范文

食用菌产业是我市传统的农业支柱产业,当前正处于关键的发展阶段。为全面提升我市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我市食用菌产业提高到新水平

充分认识食用菌产业的地位和作用。食用菌产业是我市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加快食用菌产业的升级发展,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发展。各级政府要正确认识食用菌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把食用菌产业的升级发展摆上“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稳总产、提品质、优结构、深加工、拓市场、增效益”的原则,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在品牌与市扬、科技与推广、生产与加工、集约与节约、人才与机制、产品与文化等方面破题,寻找对策,落实措施,全面提升我市食用菌产业发展水平。

明确提升食用菌产业的内涵与目标。要从过去低水平的发展转到整个产业水平的提升上来。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确定优势产区,形成区域产业优势;转变经营方式,实行集约经营,推进规模化生产,提高食用菌产业化水平;加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力度,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食用菌生产经营效益;实施品牌战略,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增强食用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真正把*建成全国乃至世界最大的食用菌主产区和食用菌产品集散地。

形成合力振兴食用菌产业的氛围。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食用菌产业升级发展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扶持政策,建立考核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充实食用菌管理、技术力量。市、县(市、区)食用菌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把食用菌技术推广、生产管理、营销服务工作抓好。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与技术推广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服务“三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食用菌产业的升级发展,形成合力振兴食用菌产业的氛围。

二、建立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增强食用菌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加强行业协会和合作组织建设。按照企业运作、政府推动的理念,建立完善食用菌行业协会,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食用菌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各地要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对食用菌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帮助,推进和加强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规范食用菌生产秩序。要切实改变食用菌生产某些环节不规范的状况,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食用菌管理的要求,加强食用菌菌种、投入品等生产和营销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伪劣菌种和原辅材料生产销售行为,防止违反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的生产行为发生,严禁劣质食用菌产品进入市场,严格把好食用菌质量安全关,确保食用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食用菌安全生产防范和预警机制,规避生产事故风险。各级政府要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对事故的监控和防范。市食用菌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食用菌原辅材料质量地方或行业标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机制,有效地降低菇农的种菇风险和经济损失,确保食用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食用菌产业抵御市场风险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食用菌生产保险制度。

三、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食用菌生产向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大力推广集约化规模生产模式。要着力引导食用菌生产从分散经营的传统格局向集约化规模生产方向发展。积极鼓励食用菌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组织建设规模化食用菌生产基地。大力推广食用菌生产异地开发模式。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对首次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集中连片面积30亩(100万袋)以上的紧密型生产基地,市政府给予3万元奖励。

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为提高我市食用菌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大力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发挥“庆元香菇”地理标志的保护作用,修订和整合我市现有的各种食用菌标准,完善食用菌(包括生产、贮藏、保鲜、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食用菌产品的质量和档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认证的申报工作。市、县(市、区)政府对首次通过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认证(认定)的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食用菌市场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食用菌加工和市场营销企业是稳定食用菌产业规模、加快产业水平提升的中坚力量。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营销大户、中介组织和外地客商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促进食用菌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为我市食用菌产品占领国际市场创造良好外部环境。食用菌营销服务机构和企业要坚持当地市场开发与国内国际市场拓展同步推进的方针,积极培育新的食用菌营销市场,搞好产销对接,物市对流。促进交易方式的转变与创新,开展网上直销、连锁配送、入驻超市等新型营销方式,把生产者与消费者紧密连接起来,努力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市政府每年进行“十佳营销大户”评选活动,并对大户给予表彰。

四、加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力度,提高食用菌产业的经济效益

加大食用菌新产品开发力度。食用菌精深加工产品的开发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加大食用菌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力度,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使食用菌产业由生产初级菇类产品向着药品、保健食品、营养化妆品、生物制品等多元化方向发展。科技“三项经费”和农发基金要积极支持食用菌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

加快食用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鼓励市内外个人、企业、科研单位、民间团体投资兴办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和研发中心。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征用、项目立项、税收优惠、出口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已研发成功并投入批量生产的企业,要继续鼓励支持做强做大。对研发成功并投入批量生产(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药字号、健字号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市、县(市、区)政府分别给予各自所属企业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技改贷款50万元以上的食用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当年技改项目,按技改投资额给予1.5%的技改贴息2年。对年纳税额5—10万元、技改贷款50万元以上的食用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当年技改项目,按技改投资额给予1%的技改贴息2年

五、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为食用菌产业升级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积极推进科研与技术推广体制改革,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整合市级现有科研资源,农业、科技部门要积极争取建设省级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抓紧筹建拥有重点实验室和完备检测系统的食用菌研究机构;质监部门要加快浙江省食用菌质量检验中心的建设步伐。同时,要加强县、乡、村三级食用菌技术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食用菌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的技术人员参与食用菌技术承包、产品开发。凡参与食用菌技物结合的人员,原单位身份、基本待遇保持不变,创收全额归己。

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食用菌生产重点乡镇要普及推广食用菌技术知识。各县(市、区)要把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纳入“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计划,并在师资、经费、生源上予以保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菇农的生产技能。在继续推广高棚层架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的同时,大力引进国内外食用菌生产新技术,提高我市食用菌生产的科技水平。

加强食用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针对食用菌产业存在的技术瓶颈,开展食用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精深加工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每年安排科技三项经费,用于组织实施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种选育、产品质量安全、精深加工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及药品、保健食品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对在食用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精深加工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各级政府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开源与节流相结合,促进食用菌产业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加强封山育林和菇木林基地建设。正确处理好食用菌生产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解决食用菌加工原料问题,促进食用菌生产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要坚持“封”、“造”结合的方针,加大封山育林力度,扩大封山育林面积,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要加快菇木林基地建设,实现森林蓄积量的动态平衡。各县(市、区)要编制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个人、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通过多种形式投资菇木林基地建设。

加速食用菌新资源和新种类开发。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积极开展木腐菌新资源的研究开发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实行开源与节流相结合,使食用菌生产向利用新资源的方向发展。优化食用菌品种结构,充分发挥食用菌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七、整合有效资源,做强做大*食用菌产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