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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登记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一)理财登记系统建设
中央结算公司于2010年3月和银监会创新部共同完成《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监管机制研究》课题,后期在银监会领导及创新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始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理财登记系统)的规划设计工作。系统自2012年11月正式开始建设,2013年1月在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汇丰银行四家银行试点运行。2013年6月17日,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67号),标志着理财登记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正式上线,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集中登记工作正式开始。
理财登记系统对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分别从产品端和投资端对产品申报、发行募集、投资交易和终止清算整个生命周期的所有关键信息进行全流程登记,由产品报告系统、产品登记系统、权益登记系统、统计监测系统、从业人员登记系统组成。
(二)理财登记系统运行情况
运行三年来,理财登记系统不断完善和升级,运行平稳、效率较高、方便实用,未发生任何系统事故。截至2016年6月末,有631家商业银行、银监会8个部室、全国36个银监局在理财登记系统注册,并实现与系统的专线联网。系统累计登记了自2011年以来的92万只理财产品信息,自2013年以来的421.46万亿元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信息,195.25万只理财产品投资资产信息,以及2014年以来的1166.58万条理财产品资产交易信息,成为银行业理财业务的大数据库。
(三)理财登记系统的效用
2015年1月12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北京银监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指出: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减少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作用和效能。以理财监管为例,对理财业务的监管,近期会里推出了一个理财产品登记系统,通过这个系统,能一目了然地查到所有理财产品的各个要素,可以有效节约监管资源。
1.服务理财业务监管
一是系统实现了理财产品银行报告、监管审阅流程的电子化管理,实现了从产品分散登记到全国集中登记,从纸质报告、线下审阅到电子化报告、线上审阅,从手工办理到系统自动办理的重大转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
二是实现了从产品端到投资端的全面登记,有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通过涵盖产品端和投资端的全流程登记,监管机构可在线查看管辖范围内所有产品的详细情况,并根据风险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是建立了银行理财市场集中数据库,实现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大数据分析。理财登记系统的明细数据为监管机构开展理财业务监管、引导理财业务发展转型乃至国家宏观管理提供了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持。
2.服务理财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一是有利于理财行业规范发展。系统通过对理财业务中各类概念、数据的准确定义,制定并标准化的理财登记“数据元”,可使理财业务在产品设计、销售管理、投资运作上更加规范、统一、透明;通过对理财登记数据的统计分析,可及时、准确展现行业发展动态,为行业协作打下基础;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可为市场开展理财业务创新提供技术平台。
二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监管要求,一般个人类产品只有报告通过且获得登记编码后才可正式发售,且银行须在产品销售文本中公布登记编码,投资者可据此在中国理财网(.cn)进行产品合规性查询。该披露机制实现了多个机构自行披露信息到全国集中披露信息的重大转变,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控制产品发行端的合规风险,防止“飞单”产生。
三是有利于银行内部业务管理。全面、规范、详实的信息登记要求将促使银行实现高效、规范的内部信息管理,从而为其防范业务风险打下基础;基于登记基础,系统可为银行提供理财估值、绩效评价等服务,提高银行理财业务在全国各行业资产管理市场中的竞争力。
(四)理财登记系统的应用
1.理财统计分析
基于理财登记系统的大数据库,经银监会创新部同意,中央结算公司完成并对外了全国银行业理财市场2013年以来的年报、半年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外共有100余家纸质媒体、网络媒体对年报和半年报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同时,每月理财市场的统计月报以及部分专题研究报告也为监管部门及时掌握理财市场的运行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
2.理财风险监测
系统多样化的风险监测指标将实现对理财行业性风险、单个机构风险、单个产品风险的监测和预警,为银监会等主管部门管控风险、制定政策提供支持。
3.理财信息披露
中国理财网是经银监会同意建立的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集中披露门户网站,集中提供理财信息披露、产品合规性查询、理财研究资讯和投资者教育等服务。网站自2013年底上线以来运行平稳,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2015年最高日访客数超15000人次,最高日页访问量超30万次。
理财托管机制的建设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托管,银监会多次强调独立第三方托管制度的重要性。例如2014年《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明确提出“建立独立的托管机制”。经财政部、银监会同意,中央结算公司发起设立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财登记托管中心”)。2016年8月26日,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在北京召开座谈会。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指出,成立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是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服务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和银行理财服务社会的需要。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理财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银行业监管平台、理财市场中介服务平台、投资者教育平台,为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专门从事银行理财第三方托管业务,具备了独立性、规范性、效率高等特点。
(一)独立性
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是全国唯一一家银监会指定的理财第三方托管机构,与理财产品管理人无利益冲突、无关联关系,客观、中立、独立的身份有助于保证托管业务的公允性,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业务信息保密。
(二)规范性
理财托管系统由账户管理系统、资金系统、核算系统、清算系统、投资监督系统和信息披露系统六大子系统组成,再加上现有的中国理财网、理财资产估值系统等技术平台,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可通过系统全面、规范履行各项托管人职责,树立行业标杆。
(三)效率高
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可通过系统全面对接资产管理人、交易前台和结算后台机构,实现全程系统化的数据和指令的传输与处理,有效提高业务效率。通过理财登记系统与理财托管系统的数据交互,可以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亦为理财产品管理人减轻登记工作量。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创新工作
(一)业务背景
为落实201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缩短企业融资链条”、“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和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积极发展直接融资”、“丰富直接融资工具”等政策要求,以及银监会提出的“按照资金供需双方直接对接原则推动理财业务创新”、“探索理财业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新模式”等工作部署,经监管指导、市场推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业务创新应运而生。
(二)业务特点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一种标准化投资载体,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企业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机构统一托管、在合格投资者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银行理财管理计划是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和投资范围对客户委托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管理的特殊目的载体,是投资标准化金融工具的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的业务特点有:一是有利于全面发挥商业银行的客户、信誉、专业和桥梁优势,引导银行由间接融资主体向直接融资平台转型;二是实现企业资金需求和社会资金直接对接,促进直接融资;三是实现了企业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化,丰富企业的融资工具选择;四是建立了全程信息披露和公开簿记发行机制,透明度较高;五是实现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公开报价和转让,有利于银行盘活资产、提高流动性;六是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提供每日第三方估值,有利于资产的公允定价和风险的客观计量;七是实现了注册发行、信息披露、报价转让和付息兑付的系统化、一体化,业务效率较高;八是以注册制、市场化为核心,建立了涵盖全业务流程的基本制度。
(三)业务进展
中央结算公司建立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综合业务平台,全面支持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登记、托管、转让、结算、付息兑付、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截至2016年9月30日,共有27家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行了390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金额近1400亿元。此外,共有44家银行开立了161个开放式理财产品的工具托管账户。
经过三年的发展,该项业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支持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国家宏观政策支持的行业和领域,如制造业、保障房、棚户区改造等,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资金投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地区覆盖面较广。
二是创新了融资方式,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可交易、可估值、信息透明的标准化金融资产,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方式,推进多层次直接融资体系建设。
三是提高了融资效率,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有助于实现“去通道、去链条、去杠杆”的目标,且注册流程简便、发行方式灵活,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引导了理财转型,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具有动态管理、组合投资、信息透明等特征,有助于实现风险分散、化解期限错配,将产品风险和收益有效地传递给投资者。
五是契合了投资需求,丰富了投资者的理财选择。
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中央结算公司将在银监会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以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为独立运营实体,不断丰富完善多位一体的理财基础设施架构。
(一)持续加强理财登记系统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理财登记系统直联接口的开发、推广工作,全面提高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二是加快推进理财权益登记子系统和配套制度的建设工作,为服务理财业务监管和理财产品转让、质押等相关业务创新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本着为银行提供更多服务的原则,不断优化系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二)持续完善理财大数据应用
一是为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机构提供定制研究分析报告,深入挖掘理财产品收益期限特征、投资资产结构、风险收益水平等,为决策制定提供支持。二是建立完善理财风险监控机制,通过系统实现全过程、动态监测,辅助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三是建立理财产品收益率相关指标,研发收益率曲线,促进理财市场形成公开、透明的定价标准。四是开展银行理财业务评价和银行理财产品评级,为投资者提供公正、客观的投资参考。
(三)持续做好理财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
中国理财网将进一步完善信息资讯体系、丰富信息披露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提升网站用户体验,利用信息权威、专业、全面的优势,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信息服务,打造“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良好市场环境。
(四)促进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业务发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业务规范性和效率。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落实国家重点区域战略(京津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并切实支持西部地区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三是打造产品特色、开展业务创新,通过对融资主体、融资用途、含权方式的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匹配融资企业多种不同的合理融资需求。四是引导银行理财业务转型,进一步推广开放式净值型产品。
(五)持续推进理财产品独立第三方托管工作
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将尽快研究制定理财产品独立第三方托管业务规范和实施方案,提供高标准、高效率的理财产品独立第三方托管服务,以真正实现风险隔离,保障投资者权益。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
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必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个人理财业务将随着市场环境逐渐成熟而发展
从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有了更多的财富积累,使得人们对理财需求日益旺盛。但由于知识和经验的限制,人们仅靠个人是很难成功地进行理财的。所以,他们需要专业的理财建议,帮助他们实现理财计划。因此,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是很有必要的。
(二)投资市场环境的改善将扩大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证监会积极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推进证券业务创新。同时,政府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楼市炒作。另外,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制度的改革进程在稳健发展。这些政策和措施将极大地促使我国资本和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使可加入的投资渠道、可选择的投资产品和可投资的规模相应扩张,将会极大地增强居民个人理财的愿望和参与程度。
(三)混业经营趋势的不断强化将从体制上推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银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使得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进一步明朗。另外,我国开放金融市场后,国际混业经营的模式将不可避免地从外部影响我国,使我国的金融业混业经营进程在实践中得到实质性的推进。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相对较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国家金融业政策的限制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是分业经营的状况,《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保险、证券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缺乏专门的理财服务系统的支持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多数银行的信息系统仍以业务处理、数据保存为主,很少考虑对产品和客户信息的分析整合,因此无法进行准确的银行收益测算和客户价值评估,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客户的差异性和针对性。服务系统的落后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三)客户对理财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国内没有积极普及金融教育,客户对个人理财认识存在着误区,目前我国大众的理财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是大多数人对个人理财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理财观念淡薄。不少人认为理财是富人的事,理财就是储蓄,更有甚者认为理财就是赚钱。
(四)外资银行加入竞争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引起了剧烈的竞争。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也存在基础建设薄弱、核心产品缺乏、经营观念落后、营销方式单一等问题。同时外资银行拥有丰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经验,可见外资银行加入竞争将会给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
(五)经营理念落后缺乏创新
一些银行虽然成立了理财中心或个人理财部门,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内部组织结构、人员配置、以及网点布局、硬件配备等方面没有认真研究,仔细实施,以至于到最后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方面的浪费。目前,个人理财业务仅仅局限于理财产品方面,没有技术含量,大家一窝蜂挤上去,没有打出自己的品牌,做响自己的品牌,搞出独一无二的特色。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做的还只是把自己做的产品展示出来向客户推销,而并非是为客户量体裁衣,提供个性化服务,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从国外情况来看,理财还涉及到税务、财务、会计、保险、证券甚至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实际操作,而理财业务大到人生目标的实现,小到日常的生活开支,方方面面无不囊括在内,因此对理财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而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是从柜台业务人员中筛选出来的,即使参加了银行组织的培训,个人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但显然,国内的理财人员满足不了这一要求,很难确保服务质量。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议
(一)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随着金融业本身的发展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加深,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跨行业合作,从现阶段相互间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合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科技发展相对落后,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银行业的需求,想要适应以后银行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专门的理财服务甚至经济网络服务系统。
(三)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
商业银行应结合自己多网点的优势,利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积极培养和开发理财市场。同时,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寻找适合客户的产品组合。
(四)加强品牌建设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品牌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品牌推广的支持和指导,引领分行统一建设规划、培养标准、服务模式和推广活动,打造统一的财富管理品牌。商业银行在打造个人理财品牌时应体现差异化,提升品牌内涵,增强品牌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客户的品牌忠诚度。
(五)加强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
现在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而且模仿能力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获得一时的利益,得不到长久的效益。因此,在上述对客户进行细分的情况下,应该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加强产品、服务的创新。没有两个客户的需求是完全相同的,如何做出最适合客户的产品是必须要研究的。当能够根据每一位客户的需求做出最适合他的产品,那么“个性化”服务就达到了极致。
(六)壮大理财专业人员的队伍
理财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因此,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满足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及混业经营的发展,对我国今后的理财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以及抗压能力,组建一支专业的、全能的个人理财专家队伍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刘兰英,杨志.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分析[j].金融经济,2009,12.
背景:7月11日,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对银行理财事业部制相关规范进行了说明,明确要求银行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
通过相互交易来调节收益本身就是不应该做的事情,之前银行采取资金资产池模式不可避免地会有不同产品之间的收益调节。出台《通知》的一个初衷是建立银行理财和银行自营之间比较清晰的防火墙,也是推动银行理财回归代客理财本质的监管要求的一部分。
――摘自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张旭阳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在对“风险隔离”的阐述中提到,风险隔离是指理财业务与信贷等其他业务相分离,建立符合理财业务特点的独立条线风险控制体系,信贷后的一个“等”字,表明风险控制体系要独立于包括“信贷”在内的所有其他业务。此处,同业业务已被完全隔离。
――摘自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商业银行在自营业务之外经营“类银行”业务,确实需要建立适合的组织管理体系。为防范理财业务风险积累,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通知》出台将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运行风险,但若要真正回归理财业务的资产管理业务本质,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强调了风险隔离原则,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增加理财业务运作的透明度,降低业务运行风险。
――摘自宏观经济评论人、经济学博士项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要构建能够具备竞争力的理财业务管理架构,在理财业务的全流程中,必须有理财业务的审批准入、考核、销售、投后、运营和系统管理,其中流程管理非常重要。
――摘自中信银行李洁怡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此“理财事业部”非彼“事业部”――“35号文”对于理财事业部要求对人财物有一定的资源支配权,并未要求完全实现人财物独立,也未要求成本收益单独核算,只需要相对独立的考核激励机制。由于独立的事业部改革牵涉较多的利益分配问题,市场或不可对将于三季度完成的理财事业部改革寄予过高的期望。但长期来看,事业部制将实现经营效率提升,有助于风险隔离,我们仍看好银行组织结构改革的这一趋势。
――摘自招商证券分析师肖立强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现在很多银行都有资产管理部,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真正的事业部制还要人、财、物相对独立,做到资源配置、人员配置市场化,有银行往这方面走,现在还有没有完全达到,但是9月份要全部完成。难以打破“刚性兑付”是当前制约理财业务发展的最重要问题。“35号文”意在形成一个“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良好市场环境,解决“刚性兑付”。
――摘自交通银行资产管理部总裁马续田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总理:争取融资成本年内有所降低
背景: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总理指出,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实际是在改善营商环境。某种意义上,这也体现了政府的“社会责任”。他要求相关部门要联手攻克,抓住几个关键节点和关键环节,协同部署推进。同时,要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检查工作成效。“要出台几项‘硬措施’,争取融资成本年内有所降低。”
从融资成本角度看,货币当局要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引导开发性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对于开发性金融来说,国家要求支持的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社会事业等方面需要保持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特别是在发展的初期。因此货币当局可以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开发性金融机构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提供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资金。这种政府相关制度安排不是类似对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补贴以及对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做法,而是在其可以实现长期盈利的前提下,将政策支持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提供的一种制度和机制设计。
――摘自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孙国锋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银行方面,通过定向投放和存贷比的调整,让银行贷款渠道更加通畅,会对降低融资成本发挥一定作用。下一步,应通过深层次改革,将资本市场发展起来,适当控制、减少中间环节加价,让资金直接和企业发生关联,将现有存量适度盘活,防止新的增量资金被存量吸收,同时加大不良的容忍度,加快不良处置力度,这些将对融资环境改善起到一定作用。
――摘自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市场资金量有限,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必须着力结构调整,优化信贷投向。如果市场中的资金大部分流入地方政府平台和房地产,自然会推高企业资金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等问题,需要优化增量,增加有效供给。这就需要金融业进一步向民间机构开放,成立有特色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让中小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更加匹配。
――摘自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可以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政府解决一些行政性的收费,政府如果能出台硬措施,有硬办法,会比较快地取得成效;同时要客观地看到,因为小微企业自身群体经营的特点,导致了其贷款成本、融资成本高,这是客观现实。解决融资难问题,其核心还是要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增加资金供给,充分开展市场竞争,通过市场竞争使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解决。
――摘自经济日报产经新闻部主任崔书文在《我财经》节目中的言论
监管层对于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的融资成本。房地产和高融资成本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为2008年以来之最,对非标的全面限制将进一步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在经济转型期为防止实体经济被财政刺激挤出,宽货币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是有效途径。
――摘自中信证券首席债券分析师邓海清接受大智慧财经记者采访时的言论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前景;策略分析
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金融业竞争加剧,传统的存贷利差逐渐缩小,银行业必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前景广阔的个人理财业务无疑是商业银行的首选。持续增长的个人金融资产为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构成了潜在的、旺盛的理财需求。在可预见的未来,个人理财市场将以可观的速度递增。由此可见,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也必然成为银行比拼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必争之地。从目前我国各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运作情况来看,主要还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上,具体操作仅仅是储蓄功能的扩展,将存贷款产品进行简单组合,或是只提供初级的咨询服务,并不涉及房地产、债券、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种,投资咨询只是传统储蓄业务介绍,网上银行也只是将传统银行业务照搬到互联网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
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目前存在的问题
1、客户的理财理念尚需引导
目前我国客户个人财产快速增长,而其理财理念却多停留在传统的阶段,要么是崇尚节俭、完全回避风险的守财型,要么是只想一夜暴富的投机型,要么是过度消费又使自己的生活质量过低,对自己来之不易的财产缺乏有效管理,或对理财有着不切实际的期望,难免带有急功近利和浮躁之气,理财理念尚需引导。
2、理财同质化明显
目前各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品及易被复制。产品种类几乎都是证券、外汇、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此外,目前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普遍层次低,缺乏特色,对客户吸引力不够。如,为客户代缴各项费用、保险、代为兑换债券,每月向客户提供银行交易账单;定期提供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金融政策、股市、汇市行情等信息;客户到银行办理多种业务时,享受适当减免手续费或其他优惠等。
3、个人投资体系还没有建立
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银行理财服务似乎涵盖了生活理财与投资理财的全部,但实质上受到政策的限制,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等领域,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状态,三者都只能在各自行业内为各自的客户理财,从而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此,个人理财服务还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方面,不能真正客户进行组合投资,银行理财服务中的核心业务即增值业务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4、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才
理财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从业者除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娴熟的投资技能、丰富的理财经验外,还应掌握房地产、法律、市场营销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目前,国内银行符合以上标准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其数量和质量都满足不了市场需求,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理财服务人才稀缺。2006年l1月国内首批488名CFR取得认证资格,标志着中国的代客理财业务进入了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的时代。但是由于理财需求剧增,现有的CFR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如何培养出高素质的理财队伍是制约当前国内理财业务发展的瓶颈。现在,我国各商业银行一般把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的一线员工称为客户经理,这些客户经理虽然都是筛选出来的,其综合素质要高于营业网点的一般柜员,但离客户和社会的期望及谣方金融策划师的距离还很远。
三、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大幅提升
近30年来,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有了突破性的增长,截至到2012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接近40万亿元大关,加之近几年央行连续降息,银行存款利率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影响,传统的存款收益越来越微薄。为了使自己的财产能够更加有效的保值增值,人们纷纷开始将目光投向资本市场和实物资产以寻找新的投资渠道。消费者的需求就是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最根本的动力。
与此同时,人们的理财观念也发生着根本性的改变:过去崇尚节俭和储蓄,依靠攒钱致富;之后热衷于投身股市和商业投机,企盼一夜暴富;到现在,人们的理财观念趋于理性化,接纳了风险与收益相平衡这一成熟的投资原则,更加关注采取何种方式对其资产进行保值和增值的问题,人们渴望专业人士帮助理财的需求日渐旺盛,个人理财逐渐成为银行业的发展热点。
(二)微利时代使得银行业竞争加剧、利润降低
现阶段银行业已经告别高利润低风险的时代,步入了微利时代。首先,银行的存贷利差的不断减少,以2012年7月6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一年期的存贷款基准利率为3%和6%,利差维持在3个百分点的水平。但是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各家银行纷纷采用高于基准利率的水平吸收存款,而已更优惠的利率发放贷款,使得存贷利差进一步减小。其次,国家目前大力推进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绩优企业主要融资渠道的改变造成了银行的优质客户减少。此外,从1997年1月1日起金融业的营业税从5%调至8%也直接减少了银行利润。银行收益率逐年降低已是不争的事实。根据加入WTO时我国政府所做的承诺,到2005年底前我国将把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扩大到汕头、西安等共20个。同时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服务、办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提供金融租赁服务,最终银行业将在2006年底向外国金融机构全面开放,取消所有设限,外资银行将与我国银行展开全地域全方位的竞争。
同业竞争加剧使金融利润趋于平均化,金融壁垒逐步消除带来外资银行的冲击,我国银行现存的金融运作方式、经营管理手段及利润收益水平均受到极大的挑战,同时也是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的机遇,没有变革就没有发展。现在所有的商业银行更加重视个人理财业务,将它视为革新的突破口,以期获得业绩的提升,来参与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四、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策略分析
影响和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应从多方面人手,具体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加大理财意识和理财市场的培育
首先,从教育入手,从小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并使其贯穿始终。其次,加大产品的宣传力度,借助现代化的媒体工具让更多的客户了解和参与。再次,设计出更多适应中低端客户需要的产品,做大、做强中低客户市场。最后,进一步完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以更高的服务更好地促进理财市场的发展。
(二)制定个人理财长期规划,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随着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必须制定个人理财的长期规划。其中,理财师队伍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其发展。需要把加强专业理财师队伍建设、提高理财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任务。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应重点从两个主要的方面来加以推进:
首先,加强对现有客户经理的培训。根据复合型金融人才的要求,可借鉴国际注册理财规划师课程体系,开设投资工具运用和理财规划两大类课程,同时强化市场营销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知识的培训。使客户经理成为既有金融专业知识,又兼顾营销技巧的全才。并且使培训形成制度化的安排。
其次,完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在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的注册理财规划师(CFP)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国情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职业道德规范和继续教育体系,以规范个人理财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提高个人理财师的专业理财水平,培育真正的理财专家。
(三)以创新为抓手,营造良好的理财环境
创新首先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能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二要适用,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这就需要对客户进行细分,可以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三是产品要有一定的价值,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进而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此外,还需要加强信息平台、网络渠道和电脑软硬什的开发、建设和利用,并形成个人理财业务乃至新经济网络和平台,使所有现实和潜在客户及其业务需求均纳入“网”中;树立对信息情报的涮查、研究、交流、咨询服务的经营理念,把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真正纳入信息产、或“信息银行”的领地.加强信息情报的调查、研究、交流、咨询服务及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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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金融监管的一个方向,也是防范不同性质的业务过度交叉所带来的风险隐匿与扩散,特别是在银行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之间、在银行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之间,明晰业务性质与风险归属,建立防火墙与隔离带。
中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和资产证券化发展进程缓慢、企业直接融资市场欠发达和投资者投资渠道匮乏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创新的产物。截至2013年9月底,商业银行自身创设发行、投资管理的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已接近10万亿元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在波动的市场环境中为投资者带来了持续投资收益的同时,也连通了投资与融资,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促进了中国金融投资体系有效前沿面(efficient frontier)的逐步形成。
但另一方面,银行理财产品以约定收益率方式为主的发行模式,以及法律地位缺失等问题,使得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收益隔离、过手机制没有真正确立,刚性兑付的现象客观存在,代客与自营存在风险传染的可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扎实的“栅栏”。 理财业务“三要件”
近期,十余家试点银行推出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理财管理计划”相配套的理财创新整体方案,可以看作是监管机构在银行理财业务框架内,为继续发挥银行理财业务为投资者创造财产性收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银行转型等积极作用的同时,解决理财业务存在的信息不透明、影子银行隐性风险积累、通道业务放大金融杠杆等问题,按照“栅栏”原则,分别在理财业务资产端和投资端做出的规范性安排。
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受托业务,是银行作为专业受托资产管理机构使用投资者的资金、在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资产组合配置和投资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投资者承担,银行从卖者有责的角度出发,做好受托、履职、尽责的义务并收取管理费的活动。
根据国际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如何使银行理财或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风险与收益过手给投资者,让投资者愿意承担、能够承担,即满足“风险隔离、风险可公允计量、投资者可承受”等三个方面的要件,就是理财业务产品建立栅栏、回归本源的关键。
1.风险隔离。首先要根据业务实质明确风险由谁承担,并在法律形式、账户独立、会计核算等方面能够将不同权属关系的资产相互隔离。
2.风险可计量。风险被隔离后还应公允、透明地计量,即基础资产的风险被资产价格的公允变化所反映,否则投资者无法了解所进行的投资实际承受的风险,也就无从谈及去承担风险。金融学上的风险就是指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反映的不确定性,而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采用的按照约定收益率发行的方式,加之银行声誉的背书,使得理财产品所投资基础资产的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并没有传递给投资者。
因此,尽管银行采取了很多投资者适合度销售的措施,但结果仍是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而反观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产品,尽管也是银行销售的,但因为其按净值认购、赎回,价格的变动反映了风险,投资者也真正认可了“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的理念。
3.投资者可承受,即通过分散风险使投资者能够承担风险。在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中,金融风险是通过银行的客户关系管理与持续信用风险监测(贷后管理)、模式/模型选择与组合管理得以控制的,储户(投资者)仅承担银行的信用风险而不承担银行贷款所对应的基础资产的风险;而在以金融市场为主导的直接融资体系中,风险控制的主要手段是依靠专业化的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机构,以分散化的风险转移为主要控制手段,投资者直接承担了基础资产的风险,但由于资产管理机构的动态管理与组合投资,单一基础资产的风险被层层分解,最终能够被投资者所承受。 标准化创新方案
反观十余家试点银行推出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理财管理计划”方案:
所谓“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由合格投资者(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进行投资交易的标准化投资载体,在法律上起到风险隔离与破产远离的作用,并保证理财资金与实体经济一一对应。这一工具的创设,引入了公开发行、集中薄记、持续报价、连续估值以及最高80%的自我投资,并向“计划”管理银行定期披露信息,使得非标准的基础资产转化为可交易、可估值、透明的标准金融产品。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有别于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开放式、无预期收益率、仅投资银监会认可的标准金融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并独立开户、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的理财产品。“计划”通过动态管理(开放式)、组合投资、公允估值(非预期收益率)、信息透明,做到分散风险并将基础资产的投资收益于风险过手给投资者。
“计划”的特性确立以“工具”的可交易、可估值为基础,“工具”的风险传递以“计划”的组合投资为要件,工具是立栅、计划是横杆,两者缺一不可,构成了理财业务坚实的栅栏:“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将非标融资项目变身为标准化的金融产品(但无法解决单一投向的集中度风险以及实体经济需要长期资金但资金端需要流动性的矛盾),“理财管理计划”将金融产品变身为投资组合(通过动态管理与组合投资以分散风险,在基础资产与投资者之间建立缓冲带,体现资产管理人的价值贡献)。
通过层层过滤,依托专业化的结构设计与组合管理,分散基础融资项目的风险,使不同风险偏好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能够承受,从而使原来集中在银行系统的信用风险得以转移出来,真正促进直接融资的发展,提高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拟合度,也使投资者真正获得风险收益。 强化风险把控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理财管理计划”相配套的整体方案试点推出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推进多层次的直接融资体系建设,以理财业务增量资金对接实体经济,同时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理财管理计划对应,即是银行理财资产端和负债端直接对应,压缩了多层通道环节,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其次,使原有理财业务透明化、标准化,风险收益真正转移,避免刚性兑付,推动发展为规范的资产管理业务,不仅赋予了银行应对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防御武器,也促进债券等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一个强大的债券市场与一个强大的资产管理行业相互配合,才能促进中国金融体系转变,在这一过程中,银行通过理财业务的规范完成自我革命。
两项试点铺开,将倒逼银行风险管控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提升。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要求银行提高对标的资产项目风险的识别和管理,以维持其发起方信誉,同时银行理财所谓“影子银行”风险将显性化、透明化,从而有助于监管层对系统风险的把控;而理财管理计划的投资与收费的透明、比较基准的显性化,也迫使银行真正提高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能力,从而促使银行由财富持有银行向财富管理银行转型。
第三,抑制过度虚拟化,缓释“影子银行”风险。一是减少通道业务,挤压“资管泡沫”,推动金融机构差异化经营、专业化分工,推动大资管行业健康发展;二是整体方案是以商业银行模式而非投行模式为主的综合化经营,本身就抑制了过度杠杆。
第四,整体方案是增量改革、新老衔接。以往银行理财业务在稳定银行存款等方面有一定作用,但随着利率市场化推进,将逐步被银行更为规范的主动负债品种取代。在新的环境下,新的理财产品模式必将逐步被投资者所接受。
在探索中前进
《卓越理财》:当前各商业银行逐渐把发展重心转移到个人业务,对此您是怎样看待的?
姚建明:没有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银行的发展是不稳定的。做理财要找高端客户的源头,依托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崇文的房地产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可以说涌进了一大批高端客户。以前我们主要做对公业务,新形势要求我们转变经营模式,必须调整和完善营销体系。在做房产按揭时,力争和理财业务结合在一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深度挖掘高端客户的价值。
去年我们成功地营销了新松集团、阳光100、中青旅、中国保利、中冶集团、中国光大房地产、国家公积金中心等一大批优质客户,培养了发展后劲。目前房地产业务已经成为特色,个人业务在探索中前进。
强化“大个金”
《卓越理财》:靠个人业务来培育负债业务发展的后劲,以“金钥匙春天行动”为契机,加快推动网点转型,实现个人储蓄业务的实质性突破。这方面贵行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姚建明:抓住有利发展时机,提速发展个人业务。居民财富的急剧积累和中高收入阶层的快速膨胀使个人金融业务正在成为我们农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重要增长点。到2006年末,我们支行储蓄存款余额已占到各项存款的三分之一,与个人客户有关的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我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我们全行上下已充分认识发展个人业务的重大意义,本着立足于长远发展的目标。全行要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业务。进一步强化“大个金”观念,利用我们支行前台部门和网点两个平台,统筹各类客户资源,整合各个个人业务品种,调动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营销合力,全力营销个人金融业务。2007年,我们支行要在个人业务方面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从改善网点环境、提高网点服务质量、调整网点功能,优化网点业务结构等方面着手,同时借助电子银行的分流作用,有效推进网点从交易型向营销型转型;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要抓好网点服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点员工的服务行为,制定服务质量与绩效考核挂钩的相关办法;在调整网点功能方面,将网点重心由对公业务、个人业务并重转向以个人业务、中间业务为主,支行不对网点下达对公存款任务,着重加大个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绩效考核。同时,将对公业务的营销上移到支行本部,形成“支行本部重点做批发业务,网点重点做零售业务”的业务发展格局。二是利用我行现有资产类客户的资源,从资产类客户中高层管理人员入手,通过批发方式来加大对资产类客户优质个人客户的营销力度。三是加大对个人理财和住房按揭等新产品的推广力度,以产品来带动个人业务的快速发展。在我行网点布局不够合理、个人金融业务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发挥我行房地产业务特色优势,牢牢抓住按揭这个个人业务源头,将按揭业务品种和理财业务品种进行有效的整合,最大限度地挖掘我行个人住房按揭客户的增值价值。今年,我行还要选择优质房地产客户的若干个住房项目小区,通过物业费优惠等手段来开展个人业务营销活动。强化个人资产业务创新,积极开办以住房为抵押物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和个人综合授信业务。四是做好个人客户的分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个人中高端客户。个人业务部门明确个人客户经理和理财经理;各网点配备了业务能力较强的大堂经理,并明确专人负责个人优质客户的维护工作。
开展特色中间业务
一、引言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客户提供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近年来,随着金融开放加快、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国民经济增长和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理财业务得到迅速发展。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缺乏科学、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因而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表现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各种风险因素的选择、组合、消减和搭配的过程,是风险定价和金融创新的结合体。目前,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风险情况:
(一)投资产品风险。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个人理财产品时下都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且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向投资者传输央行票据的“高收益”和“低风险”,甚至“无风险”概念。一些金融机构为了争夺客户,甚至不惜代价,用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加上一些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相应增加。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各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普遍承诺了高额的收益率,而市场环境日益变化,大大增加了银行此类业务的风险水平。
(二)透支银行信誉风险。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如果站在风险角度评估,可以说是透支银行信誉,如同多年前的证券公司在理财业务上的滥用信誉一样。对银行而言,存款与理财服务是两类截然不同的品种。前者属表内负债业务,后者属表外信托业务。表内业务在损失体现和处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计提和损失本金的承担上;而表外业务需要通过合约的完备性体现风险管理,损失处理主要依据合约的权利与义务而定。理财类产品的投资者目前是因为信任银行而把自己的资产委托给银行管理,收益来源于银行代为投资而收到的资本利得或利息收入。银行有表内与表外业务的差异,但对投资者来说,却都是银行的信誉起作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一方面是推进理财业务发展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如果滥用这种信任而漠视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将给银行酿成苦果。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把理财业务作为储蓄业务的替代品放在表内管理的业务模式和定位上,长此以往,将隐藏很大风险。
(三)产品的法律风险。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如果不能准确界定理财产品的性质,就有可能使理财业务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界限不清,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则面临诉讼威胁,并且还可能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我国商业银行是一级法人制,银行作为受托方,与委托方签署的委托合同必须是法人与委托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但有的基层行不具备签约主体的条件却行总行之实,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应准确界定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严格的法律合规性审查,明确可能会碰到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四)利率和汇率风险。个人理财产品相对于股票、期货等投资来说风险要小,但仍然受到利率和汇率的风险影响。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客户将损失利率提高的机会收益。另外,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后,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而选择理财的投资者则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除了利率风险外,目前市场上有相当一批理财产品是双币种,即同时募集人民币和外币。因此,银行理财产品还受到汇率变化的影响。虽然目前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但升值压力仍然较大,一旦汇率出现波动,也将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产生重大影响。
三、有效控制个人理财业务风险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可以从其外部环境构造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风险控制有效实施的外部环境构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银监会对理财业务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从风险可不可控、成本可不可算以及充分信息披露三个方面严密防范和监控理财产品等创新业务的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活动,促进理财业务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在认真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有关机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现有金融法律制度,制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办法》和《指引》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监管方法、方式和程序都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此外,2006年4月18日我国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2006年6月,银监会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从产品开发设计、产品营销、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处理客户投诉机制和理财业务人员管理和培训等方面加以提示并提出具体要求。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法规依据和保障。
为规范和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2008年4月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从细化政策和部署检查两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该通知对银监会于2005年9月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细化,从健全产品设计管理机制、建立客户评估机制、加强产品宣传与营销活动的合规性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严格理财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做出更加清晰的指引,使《办法》和《指引》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防控更是无从谈起。
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2、完善风险转移和规避的技术手段。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对理财资金和理财产品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规划,并根据对市场变化的预测分析,采用合理的方法计算各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和投资收益率。同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的阶段性剧烈变动、利率调整、提前终止(如果合同中有提前终止条款)等因素对投资组合价值的影响,测算出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率曲线及其可能的转移方式和幅度。
3、建立银行内部监督审核机制。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两个层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业务审计,应制定审计规范,并保证审计活动的独立性。
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并提高其收入占比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实现盈利可持续增长的要求,资产管理业务已逐渐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是推动传统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金融市场改革、发展和演变的要求。
(一)商业银行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是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和内在发展动力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外部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一是经济形势不断变化,宏观调控政策复杂多变。二是传统的盈利模式下商业银行盈利空间不断受到打压。三是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不断强化商业银行发展方式转变的刚性。四是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不断收窄商业银行利差收入。五是客户需求的多元化要求商业银行推进创新经营模式的转变。内在发展动力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得到了较快发展,商业银行之间竞争十分激烈,目前存贷款客户市场已经基本分割完毕,新增客户群体十分有限。同时,商业银行间产品同质化十分严重,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要持续生存发展就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将各商业银行与市场需求、与国际商业银行管理经验进行比较并寻找新的亮点,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亟须进行业务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国际商业银行发展历程规律。商业银行发展史就是业务不断转型升级的历史,其业务领域总是随着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而不断拓展,其业务重点总是随着市场需求和竞争而相应改变,如从最初的货币兑换业务到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直到现代提供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这是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规律,也是其适应金融市场演进,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业务一般都由个人银行业务、公司及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三大部分组成,而资产管理业务一直是国际金融机构发展最快、获利最丰的业务。
(三)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历程。工商银行从2006年开始大量发展理财业务,2006~2010年,理财产品发行量年均增长率达133%,中间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达78%。目前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成为工商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工商银行总行先后授权30几个分行开展区域资产管理业务。在此背景下,2010年,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成立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同时积极改革创新,探索新形势下的理财新途径,按总行要求积极开展债权融资类信托、集合信托等新模式理财业务,不但缓解信贷规模压力,又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2010年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累计向总行推荐项目近100亿元,并成功发售了福建工行首笔自营(区域)法人理财产品。2011年以来,客户融资需求与贷款规模日趋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不断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做大做强资产管理业务,积极开展委托投资票据、委托贷款、财产(权利)收益权信托、集合信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业务新品种。
二、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促进工商银行经营转型
加快经营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是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目前宏观调控政策下,资产管理业务对于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经营转型及利润创收具有重要作用。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利于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改变目前存贷利差收入占比偏重局面,形成多元化的盈利增长格局。同时,代客理财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不计入银行风险资产,不占用银行资本,是推动传统商业银行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本使用、提升抵御周期性风险和增强经营稳健性的重要依托,有利于形成资本节约型的业务发展模式。
(一)有利于缓解信贷规模压力,维护客户稳定。目前,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客户信贷需求十分旺盛,而分行的信贷规模相对有限,通过理财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在较大程度上缓解规模压力。2011年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理财资金投资项目发生额达到贷款增量的50%以上。在目前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普遍紧张的情况下,通过理财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满足商业银行优质客户融资需求,有利于在维护本行现有高端客户的同时争取他行优质客户。
(二)有利于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通过理财资金投资项目不仅能够缓解贷款规模压力,也能为商业银行带来项目推荐及管理费、销售费及投资管理费等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2011年,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资产管理业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超亿元。
(三)有利于节约经济资本占用,提高分行创造价值的能力。因为资产管理业务在表外运营,不占用工商银行的经济资本限额,100亿元理财投资项目可为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节约经济资本占用5000万元以上。
三、工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与服务同质化严重。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在该体制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空间受到极大制约,大多数中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仍然是围绕组织存款进行的简单组合,理财服务仍停留在咨询、代销产品与提供简单投资建议等浅层次上。而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规划、合理避税、遗产管理、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不仅能提供顾问型理财服务而且能够依照客户的理财需求进行委托投资理财与深层次服务。
(二)营销体系缺乏效率。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将个人理财产品与法人理财产品分开营销,没有形成联动营销,资源未得到整合利用。就目前情况看,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资产管理业务除个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销售情况较好外,个人本外币期次及法人理财产品销售情况均不理想。在各家银行大力发展理财业务的情况下,理财产品销售力度薄弱将对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维护优质客户、留存资金及揽存增存带来很大挑战,也增大了今后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开展投资组合模式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流动性风险。
(三)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滞后。理财业务作为一项新型银行业务,蕴涵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项风险。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大多设立了专门机构依照一套严密规范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相比之下,我国诸多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仍处于粗放型的管理阶段,大多数中资银行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与技术,少数商业银行对风险疏于管理甚至漠视风险的存在。
(四)缺乏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理财人才。银监会对理财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提出了刚性要求,未取得个人理财产品销售资格认证的人员均不得销售理财产品。目前,各类银行理财产品趋向复杂化,每款理财产品均包括多种投资方向,对风险程度、收益率实现的描述都比较复杂。个人理财业务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各方面相关知识,同时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但长期以来的金融行业分业经营使国内的复合型人才匮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个性化理财服务能力。
四、政策建议
在目前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传统优质贷款客户减少以及“金融脱媒”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传统的靠存贷差生存的盈利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工商银行必须顺应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最终实现“投行先行,商行跟进”的经营转型。
(一)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从福建省目前的监管环境看,监管机构对理财产品监管趋严,创新产品需要获得监管机构认可。工商银行应积极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创新理财产品业务,认真做好理财产品的报告工作。
(二)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业务转型的实现必须以经营理念的转变为前提。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商业银行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方式,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作风严重,部门利益、员工利益往往高于客户利益。但在市场经济中工商银行应以盈利最大化为终极经营目标,必须改变以前存在的各种本位主义,真正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三)加强创新增强产品差异化程度。在宏观政策环境没有突破的背景下,工商银行应当主动创新求变,通过增加产品差异性的途径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开展业务:一是产品设计基础资产的差异化,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基础资产由原来的金融债、央行票据拓展到企业短期融资券、一般性金融债等,将资产组合的基础资产延伸到境外股票和结构性产品等;二是期限多样化,合理配比收益率,实现多样化的流动性选择基础上的期限收益最佳搭配;三是人民币资产与外币资产结合,引入外币理财产品,实现本外币产品联动;在不同的风险水平上打破固定收益的管理,实现收益浮动化和产品系列化;四是拓展“另类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另类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不局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传统投资对象,如股票、基金、债券、票据等,而是投资于红酒、普洱茶等财产受益权产品,农产品、贵金属的期权理财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权”和“全球水资源指数”等奇异标的理财产品。五是严格分层化服务。按照资产总额、偏好和生命周期等变量对客户进行细分的同时也对客户经理进行分层,不同层次的客户指定不同级别的客户经理提供服务,实现以不同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关键词:商业银行 黄金业务 优势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近年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得到快速发展,基金、保险等各类理财产品呈高速增长,而黄金业务的发展却相对落后。自2002年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之后,中国的黄金市场呈现欣欣向荣之势,黄金交易快速增长,黄金品种推陈出新,尤其是随着黄金期货的推出,更是吸引大量投资者的关注。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利用自身优势,大力拓展黄金业务,满足市场需要,丰富自身业务结构,让黄金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商业银行加快发展黄金业务的必要性
(一)黄金市场本身发展的需要
一是因为黄金是一种兼有货币、金融商品和普通商品多重属性的实物。作为货币属性,黄金仍被各国中央银行储备,作为主要储备资产之一;作为金融商品,以黄金为标的的各种投资活动持续发展,如实物黄金、账户金和黄金衍生产品等;作为商品,黄金是稀缺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鉴于黄金的特殊性,世界上许多国家对黄金实施商业化运作,由商业银行参与实现,国家对黄金的管理政策可通过央行传导于商业银行。因此,商业银行参与黄金市场有利于充分发挥黄金的货币属性、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
二是因为中国黄金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其黄金价格确定现以国际金价为基准。而根据国际黄金定价经验,合理黄金价格的形成离不开商业银行参与,商业银行对黄金的流通和定价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为中国商业银行发展黄金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二)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发生了显著变化,商业银行的竞争范围也由传统业务扩展到新兴业务,尤其是中间业务的蓬勃发展成为重要的主要盈利来源。现今,黄金虽然非货币化,但仍活跃在投资领域,完全有可能成为商业银行利润的新增长点。商业银行以黄金为标的开办黄金定投、期货、期权等衍生黄金业务,有利于增加客户保证金等短期存款,获取存贷利差、手续费等收益。
(三)客户理财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过去的十年,基金、保险、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均获得空前的发展,但在当前世界经济不景气背景下,基金、股票等产品收益受到抑制,保险销售也增长缓慢,信托产品也因房地产调控受到监管层严格管制,客户投资渠道变得狭窄。在此背景下,黄金以其投资、收藏等多种功能和价值成为理财新秀,加之黄金品种日益多样化,正可以满足许多客户的家庭收藏需要和理财投资需要,因此,银行理财师在为客户配置理财产品时需要将黄金产品作为一种重要的品种进行配置。
同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黄金业务,发展一批企业客户,如通过黄金租借业务,帮助产金企业融通生产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满足用金企业生产周转所需黄金,规避金价波动对企业财务的冲击。
二、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现状
(一)黄金业务品种日益多元化,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目前,商业银行已开办的黄金业务主要包括:黄金自营交易业务、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账户金业务、实物金销售保管与回购业务、黄金租借业务、黄金寄售业务、黄金T+D、黄金质押贷款,黄金业务品种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但目前在黄金质押贷款、黄金积存、黄金仓储、清算、交割、黄金挂钩理财产品、黄金套期保值、黄金信息咨询等产品和金融服务方面还发展迟缓,黄金业务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黄金业务交易量增长迅速,但总量仍不高
近年来,商业银行黄金业务发展迅速,交易规模成倍增长,已成为市场发展的主要力量。2011年上海黄金交易所达到29家商业银行会员,占会员总数的17.47%,其黄金交易量占交易总额的64.54%。其中,黄金自营业务业务2011年成交2834吨,同比增长35%,账户金成交2003吨,同比增长50%,实物金(19家银行)成交135吨,同比增长62%,黄金租赁业务(9家银行)成交301吨,同比增长93%,黄金拆借业务(4家银行)成交32吨,同比增长200%。但同时看到,商业银行黄金业务总量仍较小,成长空间较大,尤其是黄金同业拆借、黄金租赁等业务。
(三)商业银行发展黄金业务逐步放开,但制度有待健全
2002年始,央行准许商业银行开办黄金买卖等八项业务,拉开了商业银行办理黄金业务的序幕。面对业务的快速发展,2010年7月六部委联合发表了《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扩大了商业银行进出口黄金的资格,打击地下炒金等。《意见》中指出通过扩大有进出口黄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数量,这意味着商业银行黄金业务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必竟《意见》的提出与最终制度的建立还有一段路要走,制度的建设有必要加快进行。
(四)黄金投资逐渐为投资者所认识,但客户对黄金认识层次不一
随着商业银行的宣传与业务,越来越多的客户在过去的10年享受到黄金上涨带来的实惠,许多客户逐步将黄金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进行配置。但同时,有许多客户热衷投机活动,过度追逐黄金的价格利差,甚至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因此,合理引导投资,倡导正确的投资理念也是商业银行职责所在。
三、商业银行黄金理财业务优势
(一)商业银行资金网络庞大、信誉良好
近些年,我国商业银行加快技术革新,资金结算等网络系统发展迅速,已为黄金市场的重要做市商。同时,中资银行在政府的支持下积累了良好的信誉,具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
(二)商业银行网点众多、客户资源广泛
商业银行有遍布全国的网点,客户基础较好,辐射功能较强。同时,商业银行营销渠道广泛、营销人员素质较高、基础设施等过硬,充分满足投资者仓储、交割等方面需求,并可通过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方式参与业务交易。
(三)商业银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评价体系和内部管理系统
我国商业银行受政府较为严格的监管,内控体系日益健全,整体业务较为稳健,可以较好地控制黄金业务风险。
(四)商业银行在金融现货产品和衍生产品交易方面有着相对丰富的经验
商业银行有能力为黄金市场投资者提供交易平台,帮助黄金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类交易,使其能锁定成本、稳定收益,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五)商业银行在黄金业务中可实现银企双赢
商业银行既是黄金的需求方,也是黄金的供给方,既可以参与黄金买卖,也可以向黄金生产商和黄金使用企业提供融资、黄金租赁等服务,有效解决其流动性问题,实现银企双赢。
四、商业银行加快发展黄金理财业务对策建议
(一)完善业务制度,为黄金业务全面展开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相对于国际主要黄金市场,我国起步稍晚,缺乏基础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对“地下炒金”管理,衍生品市场监管、进出口权的管理、完善黄金市场做市商和黄金投资税收政策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因此,为推动黄金市场在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需要尽快理顺和出台相关制度。其中以下政策尤为重要:
一是扩大商业银行黄金进出口权。当前四大银行已获得黄金进出口经营权,但银行进口黄金仍有较多的限制,尚不能以人民币兑换外汇到国际上购买。《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扩大其他银行此项权利,具体落实还需要时间。
二是落实商业银行结汇、购汇政策。对于个人黄金业务,国内黄金需求激增,银行要用大量外汇在国际市场上购买黄金,这对中国的外汇管制是一个挑战。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商业银行在向黄金生产、加工企业提供此项业务时,黄金生产、加工企业只能提交人民币保证金,但银行与国外交易对手进行的套期保值交易是以外币清算,因此,需要出台相应的购汇政策来满足外汇平衡。
三是税收政策优惠。同时,在市场发展初期,需要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来体现对黄金企业的政策支持,以增强吸引力,加快市场培育。同时,对四大商业银行在海外采购黄金时的免税政策扩大到其它中小银行。
(二)加快产品创新,不断推出多元化黄金业务服务
一是在业务品种上,开发黄金理财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在政策支持的前提下可结合做市商制度,开办黄金远期、黄金期权、以人民币报价的黄金衍生品交易,并重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加快推动黄金质押贷款等融资产品发展。
二是面对企业,商业银行可围绕黄金开采、生产加工、精炼、销售等整个产业链条,做好黄金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拓宽黄金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面对个人投资者,商业银行可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发结构性理财产品。同时,加快个人黄金理财类产品的创新,如黄金定投业务,即客户在每月固定日期存入一定金额按当日金价直接买入黄金,分享黄金的长期收益。再比如,可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发黄金信托产品。
四是在黄金业务服务方面,在现有的交易,资金清算,黄金仓储、交割、运输,黄金代保管,黄金鉴定,黄金投资咨询等方面,商业银行还应进行精细化管理,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三)完善商业银行自身基础建设,提升黄金业务办理能力
商业银行要发展好黄金业务,首先要全面推进自身建设,提高自身参与黄金市场的实力,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是统筹规划,加快推进黄金业务发展。成立专门机构或工作小组尽管制定黄金市场业务发展规划和操作细则,对黄金业务的系统建设、清算工具、营销规划、队伍建设等进行系统安排,推动业务与市场需求接转轨。
二是完善软硬件建设,为黄金理财业务提供良好保障。一方面,要让更多银行网点经营实物金,在理财室、财富管理中心、私人银行或中小企业中心等设立贵金属交易专区;另一方面,加强银行内黄金交易系统建设,如黄金交易清算系统、实时牌价接收系统和交易台账系统等。
三是培育人才队伍,提升黄金理财能力。商业银行要培养理解黄金市场运行机制、发展状况、国际行情、技术操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强化对客户经理业务培训,做好人力资源激励,打造一支懂理财、善营销、守法规的理财经理队伍。
四是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商业银行还要尽快完善有效的稽核系统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检查制度和合规意识,保证黄金业务规范发展,杜绝风险隐患。
(四)加强培训引导,合理引导客户参与黄金理财。
当前,民间投资黄金逐步形成一股热潮,要引导客户和市民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避免过度投机,投资黄金的种类、数量要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增强对黄金的理解和认识。在对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可引导黄金质押贷款业务,将投资与融资很好地结合。对于有套期保值需求的企业客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商业银行可充分发挥网点布局优势、通过在网点张贴产品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折页、通过电视、LED滚动显示屏、贵金属交易区等形势开展黄金业务的宣传,让更多客户有直观认识和深入了解。
商业银行在为客户合理进行黄金理财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自身的信誉度,以此来稳定和拓展客户资源,并完善客户的后续服务,从而为黄金业务的长远发展建立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结语
尽管黄金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空间巨大,无论是个人客户,还是企业客户,都存在着对黄金业务的巨大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必须抓住机遇,将黄金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制定长远规划,立足国内市场,努力开拓国际黄金市场,积极开展黄金产品和服务创新,尤其是金融衍生品和黄金理财产品创新。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对黄金业务的进一步介入,在增加商业银行利润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必将大大推进我国的黄金业务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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