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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促进我市医疗机构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卫生部新六项标准及《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传染病防治、疫情管理报告,落实消毒技术规范,强化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加强血透室、消毒供应室、内镜室、口腔科和手术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监管工作。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防治组织制度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传染病防治的制度和工作计划,成立相应组织,指定相应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部门、人员;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开展并记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检查指导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
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
主要内容:对本单位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其医疗废物按照要求进行处置;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科室或者兼职科室、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开展情况;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的收集、汇总、报告及处置情况。
(三)消毒产品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消毒产品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建立消毒产品采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用台帐,索取相关文件并保存备查;杜绝违规使用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毒产品。
(四)医疗废物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门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对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知识培训;医疗废物应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运转协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杜绝丢弃、转让、买卖、非法回收医疗废物,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自行处置现象。
(五)消毒隔离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所有医疗机构。
2.主要内容: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消毒供应室是否有验收合格证,其工作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按要求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内镜室是否有验收合格证,内镜清洗是否符合要求等;,口腔诊疗是否执行一人一用一消毒要求;
血透室布局、流程、设施设备、消毒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手术室等科室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空气监测、物表监测、医务人员手监测等。
传染病门诊和病房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三、监督检查范围及分工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发证管理原则对全市持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省卫生厅发证划分给所在地市局负责的,市局发证划分给所在县(市)负责的医疗机构,按照划分情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关键词:基层医院;传染病;对策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8-0505-01
通过抓医院传染病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控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流行态势,有计划地预防、控制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将传染病控制在一定水平和把暴发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我院的具体做法如下。
1 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强化法制观念
1.1 开展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为面向基层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我院经常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2 在职医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在医护人员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强化预防意识,明确职责,在医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以及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1.3 岗前培训:我院对每年新分配来的医生进行传染病管理的岗前教育,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并定期到临床检查考核。
2 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
2.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科接诊和经治医师,一旦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甲类传染病6h,乙类传染病12h内,作出传染病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对于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例及影响面较大的食物中毒病例,首诊医师要立即报告院部或总值班,并及时电话报告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搜集并提供诊断的第一手资料备查。门诊医师和病房主治医生发现传染病例后必须认真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字迹清楚,注明诊断依据。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发现阳性结果时,要在报告单上加盖“注意疫情报告”印章后,送病房医师或传染病门诊医师,实行报告签收制。预防保健所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注明报告时间,统一上报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网。对于漏报、隐瞒、谎报疫情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传染病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全院的传染病管理,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预防保健所具体实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34条规定,设定2名传染病管理检查员,负责传染病的监督、监测、登记、上报以及漏报调查等工作。同时还规定了严格的奖惩考核规定,与当月奖金挂钩。
2.3 消毒隔离制度:我院建立并严格执行了门诊的随时消毒制度、病房的随时及终末消毒制度、血源管理规定、污水和污物处理制度,多年来坚持卫生学监测、院内感染监测和传染病监控,使传染病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4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设立肠道疾病专科门诊,设专职医护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消毒用品、抢救药品,定期进行消毒监测。对甲类传染病重点监测,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诊断、及时报告、早期隔离、及时治疗。
3 加强领导和检查督导,有效控制疫情的漏报
3.1 医院领导重视:我院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及控制院内感染领导小组,与临床各病区、门诊及检验、放射科构成了传染病及院内感染的监测报告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了传染病阳性报告签收制,采取了谁签字谁报告、谁负责,发现漏报一查到底。
3.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 特别是传染科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的书面测试,使全体医护人员熟悉“两法”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真正重视传染病防治,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使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为学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专项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谁许可、谁负责和属地管理;
(二)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检查;
(四)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小卖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点是农村地区学校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
四、检查目标
发现和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暴发隐患;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促进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检查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学校自查。时间为7月至8月。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大力宣传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内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内容见附表1、2),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利用暑期时间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将校内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及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时间为9月份至10月份。
各级卫生和教育部门围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等重点开展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学校承包食堂管理(承包食堂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等),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消毒各环节的管理,学校消除引发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传播隐患措施,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学校供餐、供水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和抽查。时间为11月份。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1日前上报书面工作总结及各项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3-8)。卫生部门报至市卫生监督所,*
市卫生局和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做好迎接省检查的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将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置于事关民族未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积极部署,抓好本次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共同组织专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对学校卫生设施条件、卫生人员配备、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管理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学校是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卫生责任制度,明确领导负责,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保障学校卫生安全,防止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关键词】 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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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已有许多文献报道,为了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县、乡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水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凌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现将2007~2008年凌云县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材料与方法
1.调查对象
凌云县共调查十个医疗卫生机构。县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8个。
2.调查内容
县、乡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和疫情资料管理、疫情的报告登记制度及执行情况。
3.调查方法
按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的要求,对县、乡各医疗单位2007~2008年1~9月份登记的全部门诊日志(内、儿、急诊、呼吸、皮肤性病等科)、全部出入院登记(内、儿、传染科)和化验室登记薄进行全面检查,将被查出的传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化验室传染病确诊阳性结果的病例(病种包括病毒性肝炎、甲肝、乙肝、痢疾、淋病、梅毒)与该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同时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查对,凡没有排除的或网上没有报告的病例均属于漏报病例。
4.统计学处理
数据统计分析采用卡方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1.疫情报告管理情况
各医疗机构均设有疫情管理领导班子和保健科,有专人负责疫情登记、报告、统计和自查等工作,制订有较完善的疫情管理制度及保健科工作规范等。
2.漏报情况
2007~2008年共查出传染病447例,漏报180例,漏报率为40.27%,其中2007年和2008年的漏报率分别为43.55%和36.18%,年度漏报情况比较无显著性差异(χ2=2.49,p>0.05),漏报率相当。见表1。表1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3.各种传染病漏报情况
本次调查中没有发现甲类传染病,查出乙类传染病9种,漏报率为29.41%,丙类传染病4种,漏报率为49.38%。各类传染病中,漏报率居前5位的分别是:第1位是梅毒(100.00%),第2位为感染性腹泻(63.24%),第3位为出血性结膜炎(51.46%),第4位为风疹(43.75%),第5位为病毒性肝炎(40.00%)。见表2。表2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情况
统计结果显示县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49.22%,乡级漏报率为36.68%,两者比较有显著性差异(χ2=5.97,p<0.05),县级漏报率较乡级高;报告及时率县级为100%,乡级为70.29%,两者比较有非常显著性差异(χ2=23.23,p<0.01),县级报告较乡级及时。见表3。表3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讨 论
调查结果表明,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两年共查出447例,漏报率为40.27%,高于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的13.20%[1],也高于2005年全国250家医疗机构平均漏报率的23.14%[2]。从漏报的病种看,主要是乙类传染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及丙类传染病的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与刘丽华等报告[3]柳州市法定传染病漏报的病种相一致。漏报比较严重的是梅毒、病毒性肝炎,前者为检验室检验发现,检验室检验员根本不知道需要报告疫情,而检验室检验员与临床医生又沟通不够而造成漏报。后者是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法制观念淡薄所致。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肺结核、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等,漏报的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①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是按照丙类管理的传染病,临床比较常见,医生意识淡薄,认为不足为奇而不报。②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为慢性传染病,存在同一病人反复就诊的现象,加上门诊病人较多,病人流动量大,易被临床医生所忽视。③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主要是检验室与门诊医生相互之间没有衔接好,门诊医生给患者开具检验单后,患者从检验室直接将检验阳性结果带走,而检验室也未将阳性结果及时反馈给门诊医生造成漏报。
从县、乡医疗机构漏报情况看,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漏报情况反而少于个别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是这些单位的领导比较重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健全的传染病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有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漏报率较高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由于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临床医生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不重视,领导督促检查不到位,加上传染病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传染病报告和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学习。为此,今后必须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普及,提高其对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意识。
通过传染病漏报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为搞好县一级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和检验室登记的管理制度,统一制订各种表格,并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同时应建立检验室与门诊沟通制度,使检验室传染病阳性结果能及时反馈到门诊临床医生。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联合起来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迟报、漏报、不报)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确保《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黄丽华,林桂新,卓家同,等.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管理及报告质量情况调查分析[j].疾病控制杂志,2008,12(2):177-179.
[2]施小明,马家奇,王丽萍,等.2005年全国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调查分析[j].疾病监测,2006,21(9):493-494.
【关键字】社区医院;传染病;预防
【中图分类号】R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4-7484(2013)05-0893-01
传染病是一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疾病。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大大增加的背景下,以前某些已经基本绝迹的传染病又有死灰复燃之势,而新的传染病又时有发生,如艾滋病和SARS等。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加强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传染病管理相关工作越发显示出其重要性,全面提升医院传染病管理水平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通过抓医院传染病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控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流行态势,有计划地预防、控制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将传染病控制在一定水平,把暴发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我院的具体做法如下。
1 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所属街道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源地管理。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均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积极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1.2传染病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协调等,我院对疾控中心的管理工作进行配合。
1.2.1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计划免疫相关疾病发现、报告和调查处理。
1.2.2落实消毒和人员防护工作,制定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
1.2.3制定腹泻病监测制度,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肠道门诊,对所有首诊的腹泻病人做登记,上报区疾控中心,为其做好疫情防控提供信息基础。
2 加强领导和检查督导,杜绝疫情漏报、迟报。
2.1 中心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传染病疫情负责人,每日从门诊日志和化验单中筛查阳性患者,力争从多个环节入口杜绝传染病漏报。
2.2 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作
对阳性患者,门诊医生和化验室、影像室都要做详细记录,并将记录及时反馈给传染病负责人。传染病负责人对上报的阳性患者逐一核查,做好核查上报工作。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策略
成立了应急反应领导小组,组建专业技术队伍,针对当地传染病流行特点进行模拟演练,为有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4 加强传染病学习,做好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
4.1 针对各种传染病发病季节、传播途径等特点,定期组织职工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4.2积极在社区开展重点和多发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宣传。通过门诊、电话、入户、电子屏幕、发送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健康教育工作。
5 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化管理,具体做法如下:
5.1 对疫情防控网中提供的所有患者全部实行隔离治疗,病情轻者居家隔离,病情重者转医院住院治疗。
5.2 对居家隔离患者,社区医生视病情轻重给予不同的监测,管理原则如下:
5.2.1关注管理类:告知患者为之服务的医务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询问患者病情,指导用药,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和预防工作。1-2天与患者进行一次电话联系,解除隔离时为其开具解除隔离通知书。
5.2.2高度关注类:告知患者为之服务的医务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询问患者病情,指导用药,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和预防工作。1-2天与患者进行一次电话联系,2天一次上门服务,告诉患者病情出现波动时及时通知医务人员。解除隔离时为其开具解除隔离通知书。
5.2.3重点管理类:告知患者为之服务的医务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询问患者病情,指导用药,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和预防工作。1-2天与患者进行一次电话联系,2天一次上门服务,告诉患者病情出现波动时及时通知医务人员。及早联系专家组对患者进行诊疗,并建议住院治疗,如专家组同意住院治疗,需与定点医院办理好病人交接手续。解除隔离时为其开具解除隔离通知书。
5.3督导学校
1、为防止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或医源性感染,遵照《传
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按《公疗医院的预检分诊工作制度》执行。
2、各诊室、病房、化验室以及各技能科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以及终未消毒制度。
3、严格执行操作常规,尤其是实验室操作规程,防止病原体在实验室传播或扩散。
4、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无害化管理,禁止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并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和灭菌工作。
5、认真落实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6、不认真执行医院有关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制度,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或医院感染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和医院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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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市卫生局《年市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市卫生监督所对学校生活用水与传染病防控等监督检查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并于2012年2月1日-5日对辖区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开展了一次扎实的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向区政府汇报,希望区政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检查发现的基本情况
区现有中学7所,小学23所,托幼机构22所。根据《检查计划》并结合我市学校“健康饮水”行动的要求,市卫生监督对以上的全部学校和托幼机构全面实施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学校传染病组织机构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建立、教室、宿舍、厕所、护栏体育用具等的消毒,晨检、新生入学查验、传染病报告、登记以及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等等。学校传染病检查方面,大部分学校有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但有个别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个别学校无设医务室及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对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未及时在校内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学校饮用水检查方面,其中有1所学校使用分散式供水,4所学校使用自建式供水,其余47所学校均使用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有部份学校教师办公室使用桶装饮用水,但没有向学生开放。所有学校都能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都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采购的桶装水能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件及水质检测报告单。但正在使用分散式供水和自建式供水的学校,供水设施落后,没有配置水消毒处理设备,供管水人员没经过任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均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加强协调联动,对学校及幼托机构负责人、专兼职保健管水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卫生知识培训,使其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杜绝隐患。
2、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幼托机构协商解决学校纯技术人员短缺,无医务室(卫生室)的问题,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
3、建议区政府牵头,召集卫生、教育及市自来水公司,共同商议如何解决学校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正在使用分散式供水和自建式供水的农村学校,及早制定具体、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以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4、希望政府、卫生、教育和各级各类学校都应充分认识到传染病及饮用水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措施到位。
【关键词】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传染病防控的前哨,在疾病群体防控、传染源控制及易感人群重点保护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为传染病的有效防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2]。本文通过总结和分析目前基层社区在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从而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基层社区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到2015年1月间本社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档案及工作记录,并结合国内外社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1.2 方法
在社区各科室人员中随机组成调研小组,对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内容进行分类,对日常传染病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最后提出相应方面的对策。
2 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社区人员缺乏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知和重视
经调查分析,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尚未对传染病日常防控工作的性质及地位形成清晰的认识,这主要源于单位日常工作思想培训开展不到位,工作制度及工作规范尚未针对实际工作性质及影响作出具体的调整,模糊的认知导致部分工作人员日常服务中传染病预防意识不强,不能充分迎合当代社区传染病管控工作的基本思想。
2.2 社区经济与防治管理工作的矛盾
服务和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是国内社区传染病控制单位主要的矛盾之一,低收益极大地影响了社区传染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难以维持和扩大社区传染病的防控力度,长期局限于一些能够实现经济收益的防控管理服务之上,医疗设备支持不足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日常疾病管控工作质量。
2.3 社区服务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
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的配置问题主要是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数量少和质量低[3]。现有的部分卫生服务者多为中短期聘用的临床工作人员,大多数人员并未接受过系统的公共卫生教育及传染病防治培训。人员配备不合理会直接导致日常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不能有序、规范开展,服务工作者综合素质不高,则综合服务质量难以提升。
2.4 防控服务不规范
良好的传染病预防服务需要扎实的理论作为基础,还需要贴合社区实践的服务工作付诸实践,而社区传染病控制服务在我国尚属一项新的卫生服务项目,较短的实践期间未能为国内社区疾病控制服务工作积累下足够的实践经验,导致日常工作服务不规范。
2.5 服务体系不健全
经研究发现,社区传染病的防控服务主要偏重疾病治疗,进而弱化并忽视了疾病的预防工作。尽管防治管理工作依照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模式开展,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的紧密联系会使日常疾病的防控工作偏重于疾病治疗方面。
3 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对策
3.1 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区服务人员宣传教育工作[4],系统调查内部疾病防控工作人员总体工作认知情况及服务能力,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并针对性制定一对一的服务教育方案,由专人定期为所有工作人员实施教育与培训; 另外,还应强化社区整体传染病的防控服务宣传教育工作,帮助社区群众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防控理念,鼓励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到日常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中来[5]。
3.2 完善管理体系建设
制定切实际、具体化、科学性强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构、专科设置、人员培训以及采购供应等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3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设置专业的管理小组,针对传染病管理设置相应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疫情监督小组、应急治疗小组等,提高管理效率,并对其定期做专业培训,明确每位成员工作任务及负责项目,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工作中出现错误。同时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疫情报告效率的同时避免了传统报送中卡片的遗失。
3.4强化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
加强感染管理工作,并与其他部门高度配合,发挥防治感染的作用,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硬件设施的建设,规范社区医院、乡村卫生所(室)和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管理[6],合理处理医疗废品,减少安全隐患。
3.5 加强卫生监督与法制建设
加强法制教育,定期组织社区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增强依法监督意识,提高卫生执法能力,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 按照监、帮、促的工作原则, 对社区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技术督导, 真正发挥卫生监督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家禹.基层社区传染病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医药卫生,2014,30(19):3026-3027.
[2]赵红洋.社区传染病控制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保健营养旬刊, 2013, 23(6):1612-1613.
[3]宋萍,罗羽.我国传染病护理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护理管理杂志,2010,10(5):345-346.
[4]杨国库.试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相关问题[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15,15(104):305-306.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我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疾病的严重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反复性、长期性,并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落实:
(一)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重大传染病防治、狂犬病防制和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自查制度、奖惩制度、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职责。
(二)与各村签定《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年狂犬病仿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5年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充分利用群众院坝会和宣传单等手段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狂防知识和无偿献血的目的和意义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树立主人翁姿态,从自身做起,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形成大力支持疾病控制、爱国卫生、狂犬病防治及无偿献血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食品监督,防治病从口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对饮水源进行检查,严把饮水质量关,管好水源,严格水质消毒程序,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检查场镇商铺食品,严防假冒伪劣、霉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和过期食品上市,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大力发动群众清除卫生死角、捡拾白色垃圾、疏通阴沟淤泥,搞好畜栏禽舍卫生。
(二)加大除“四害”力度,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履行“五统一”、“四不漏”原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场所,还加大了对乡政府办公场所、学校等人群集中地方的环境卫生消杀力度;派专人及时购回了灭鼠毒饵并下发到村民手中,组织开展蚊、蝇、鼠、蟑螂消杀活动,消除“四害”滋生场所,防止病菌的孽生和传播,切实保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