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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紧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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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紧急预案

第1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原告:西安市食品厂。

被告:西安市红星乳品厂。

被告:西安市制糖厂。

被告:西安市糖果厂。

上述原、被告均系西安市生产冷饮系列产品的厂家。在原告西安市食品厂未申请取得“卡通”注册商标以前,四家当事人均生产以“卡通”文字、图案为包装标识的冰淇淋产品,1993年3月10日,原告西安市食品厂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卡通”文字、图案组合商标,申请类别为冰淇淋、冰糕、包子、饺子、春卷、元霄类商品,获得核准注册。此后,三被告仍继续生产、销售“卡通”文字、图案组合为包装标识的冰淇淋产品。西安市红星乳品厂于1993年5月3日印制了文字、图案与原告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卡通”包装袋98000个;该厂1994年6月15日和1995年3月1日印制的冷饮产品价格表中仍列有“卡通”产品的出厂价、批发价、单价及箱价;1995年5月29日,原告在西安市冷饮批发点中购得用西安市红星乳品厂印制的以“卡通”文字、图案组合商标为包装的冰淇淋8个,经开庭时显示质证,西安市红星乳品厂承认该种包装袋为该厂印制。1995年6月26日,原告在西安市制糖厂购买了“卡通”冰淇淋10支,经开庭时出示质证,西安市制糖厂承认是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西安市糖果厂印制的“卡通”包装袋的图案虽与原告注册的“卡通”商标图案有所区别,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近似,并仍以“卡通”命名;1995年6月19日,原告在西安市糖果厂购买了“卡通”冰淇淋10支,经开庭时出示质证,西安市糖果厂承认是其生产、销售的产品。据此,原告西安市食品厂认为上述三被告假冒其注册的“卡通”商标生产冰淇淋,已构成对其商标权的侵犯,遂起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

被告西安市红星乳品厂答辩称:本厂是西安地区生产冰淇淋产品最早的厂家之一。1993年曾生产过“卡通”冰淇淋,注册商标为“星河”,而此时原告生产的“卡通”冰淇淋未标明是注册的商标。同年4月初,莲湖区工商局来我厂责令停止生产“卡通”产品,并没收了卡通包装袋2万个。此后我厂再未以卡通包装生产冰淇淋。现不存在侵犯原告商标权问题。

被告西安市制糖厂答辩称:我厂是生产冷饮产品的老厂。“卡通”冰淇淋是我厂在1991年下半年调查冷饮市场后,自行设计的冷饮包装商标之一,比原告“卡通”注册时间早将近一年。在原告注册后,包装已用完,早已不再生产。我厂不存在侵权问题。

被告西安市糖果厂答辩称:我厂1992年下半年做了少量“卡通”产品,比原告“卡通”的注册早近一年。在原告注册以后已经不再生产这种产品,故不存在侵犯原告商标权问题。

「审判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卡通”文字及图案作为冰淇淋产品的标识,已经由原告西安市食品厂申请注册为注册商标,该厂对该商标依法享有专用权。三被告在原告已申请注册了“卡通”商标后,仍然生产、销售以“卡通”文字、图案组合为商品标识的冰淇淋产品,且其商品标识与原告已注册的商标文字、图案完全相同或近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关于“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规定,三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唯被告西安市糖果厂商品包装图案与原告注册商标图案不同,故其侵权情节较轻,可与其他被告承担之责任有所区别。原告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请求合理,依法应予支持。鉴于冰淇淋等冷饮产品更新较快,生产、销售受季节、气候等客观因素制约较多及市场竞争等实际情况,原告“卡通”冰淇淋产品产量、销量下降亦不能完全排除上述情况之影响,故对原告所主张之损失,应酌情由三被告予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于1995年9月12日判决如下:

一、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以“卡通”文字及图案作为冰淇淋产品的商品装潢标识进行生产和销售。

二、被告西安市制糖厂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销毁库存的13万个“卡通”标识包装袋。

三、西安市红星乳品厂、西安市制糖厂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西安市糖果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按银行贷款利息加倍支付。

宣判后,西安市红星乳品厂不服,以本厂在西安市食品厂注册“卡通”商标前即生产“卡通”冰淇淋;在接到工商局告知的消息后,已经停止使用“卡通”包装袋;本厂1994年和1995年的冷饮产品价目表上虽列有“卡通”冰淇淋,但实际上未生产,不构成侵权为理由,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原判。

西安市食品厂答辩同意原判。西安市制糖厂、西安市糖果厂未提出上诉。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印制的“卡通”包装袋的文字、图案与西安市食品厂注册的“卡通”商标完全相同。1993年5月,莲湖区工商局通知上诉人不能再使用“卡通”包装袋后,上诉人并未立即销毁已印制的“卡通”包装袋,其上诉已经销毁之说没有相应事实根据。该上诉人1994年、1995年冷饮产品价目表中仍列有“卡通”冰淇淋产品属实。1995年5月29日,西安市食品厂从本市某冷饮批发点购得上诉人的“卡通”冰淇淋,其包装袋与上诉人印制的“卡通”包装袋无异,已为上诉人在一审开庭审理时所认可。据此,原审认定事实清楚,上诉人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这规定,该院于1995年12月27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生产冷饮系列产品的厂家,在西安市食品厂未申请取得“卡通”文字、图案组合的注册商标以前,四个当事人均以相同的“卡通”文字、图案组合的包装标识包装其各自的冰淇淋产品,其中西安市食品厂使用这种包装标识包装其冰淇淋产品并不一定在最先。但西安市食品厂于1993年3月10日申请注册了该“卡通”文字、图案组合而成的商标,按照我国《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三被告未在此之前申请注册该商标,西安市食品厂即取得了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三被告在未取得西安市食品厂的许可情况下,即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西安市食品厂所申请的商品类别中的商品上再继续使用该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否则,就构成对西安市食品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三被告如果认为西安市食品厂的注册不当,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或争议,但三被告并未提出这样的异议或争议,只能认为西安市食品厂的注册商标是有效的,其专用权不容否定。因此,三被告以使用在先或同时使用为理由,辩称其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事实上,西安市食品厂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后,三被告仍在继续使用与该厂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包装标识,这就有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求,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西安市糖果厂印制的“卡通”包装袋,虽与西安市食品厂的注册商标标识不完全相同,但其仍以“卡通”文字命名,图案基本类似,从整体上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因此,此属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也构成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以此种方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侵权行为性质及其后果,并无不同之处,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也无不同之处。所发生的侵权责任大小,并不取决于是使用相同的还是近似的商标,而主要取决于其侵权数量的大小及侵权波及的范围大小等因素。

本案三被告的行为对原告都构成了侵权,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商标法》规定,赔偿额应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获得的利润,或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本案原告提出了60万元的赔偿额,但法院只判决被告赔偿了共计10万元的损失,也即认定原告的经济损失为10万元。这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冰淇淋产品的生产、销售受季节、气候、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种考虑是合情合理,也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责任编辑按:原告将原来四家企业都使用的“卡通”文字、图案的包装标识作为自己的产品商标注册后,三被告继续在原使用范围内使用的行为,是否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主要涉及对我国商标法有关制度应有含义的理解。

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前半段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应按“申请在先”的原则,对申请在先的予以注册。本案原、被告四家企业虽然原来都使用“卡通”文字、图案的包装标识,但只有原告一家将这种标识申请注册为其产品的商标,原告当然会获得核准注册,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从而享有了排它权。根据该条后半段的规定,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如是在同一天申请的,则按“使用在先”的原则,对在先使用人申请的商标予以注册。后半段规定说明,我国商标法在一定条件下是承认“使用在先”所产生的权利的。但“使用在先”即通过使用获得权利,可有哪些权利,我国商标法未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因此,在理解上难以明了在先使用人的权利范围。

按照“使用在先”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应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谁先使用谁便可以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而不考虑申请的先后。第二、先申请的商标注册后,在先使用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先申请的商标注册应予撤销。同时,使用在先还可产生在先使用权,即商标注册应予撤销。同时,使用在先还可产生在先使用权,即如果在先使用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异议,已注册商标虽然就取得了不可争议权,但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排除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未注册商标或标识,此即在先使用人的在先使用权的应有内容。在先使用人行使在先使用权,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能视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但这种在先使用权不具有排它性,即不产生专用权。

第2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一、责任对象。

餐饮经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牢固树立餐饮服务股是公司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2、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3、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健全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5、建立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到分管人员。

6、定期、不定时对各餐厅食品原料采购验收验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用油的使用进行飞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案。

7、要求各餐厅制定突发食品安全的各项紧急预案,做好备案。

8、当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时,能按预案及有关规定及时向科和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迅速组织处理,上报处理情况。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部门:__________

第3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我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指导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我乡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1.3适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全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1.4.2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3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1.4.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本预案,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组织体系

2.1成立我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我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应急指挥部)由乡人民政府乡长熊伟任总指挥,分管食品卫生的林继平主席任第一副总指挥,张建新、沈华、黎晚生、谭日红等任副总指挥,林继平兼任现场总指挥。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食安办、党政办、农业办、工商所、财政所、畜牧站、农技站、广播站、乡电信公司、乡移动公司、乡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食安办办公。电话:传真:

2.2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上级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村食品安全应急分队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3成员单位职责

食安办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系统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及医疗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农业办: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等。

畜牧站: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参与牲畜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工商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中心校: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农技站: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广播站:负责制定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乡电信公司、乡移动公司、乡联通公司:负责事故处置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2.4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上级应急指挥部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办公、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

2.5.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乡应急指挥部指定食安办、工商所、农业办、卫生院等部门牵头负责。

(2)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5.2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单位为主负责;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监督召回有缺陷的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5.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院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加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2.5.4现场检测评估组

(1)组成:由乡食安办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及时上报检测评估报告。

2.5.5综合组

(1)组成:由党政办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协调各组的工作,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2.5.6信息组

(1)组成: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5.7警戒保卫组

(1)由派出所负责组织;

(2)职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6日常管理机构

乡食安办负责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

其具体职责为:组织协调和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负责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运行体系

3.1预警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报告

3.2.1报告程序与时限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食安办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2)乡政府和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安委报告,初次报告应在1小时内,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3)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陆续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5)总结报告

包括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2.2报告对象

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食品检验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3报告范围

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患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按规定路线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5通报方式

(1)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乡食安办通报;

(2)乡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事故相关地区的相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周边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安办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级实施应急响应,VI级食品安全事故由乡人民政府响应。

(1)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乡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

(3)乡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应急指挥监管、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随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

4.1.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1.3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4.2指挥协调

4.2.1乡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决定启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2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3紧急处置

4.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4.3.2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的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文献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食安办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乡合管办)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食安办负责对整改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5.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食安委。乡食安办根据应急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市食安委。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乡食安办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方可。

6.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应急指挥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及、医疗器械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7、演习演练与宣教培训

7.1乡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

7.2乡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4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十·一”黄金周临近,加之当前正处于应急处置三鹿污染奶粉事件的特殊时期,为统筹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发生的三鹿污染奶粉事件,表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既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尽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随着国庆节的临近,食品市场将迎来消费高峰,监管任务也更为繁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一手抓应急处置污染奶粉事件,一手抓各项日常监管工作,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确保节日期间我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周密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在全面、深入分析当地食品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及早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统一部署。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及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安排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对本系统、本行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一安排,并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节日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要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酒类、水果、蔬菜、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品种为重点,组织开展节前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过期、霉变及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要深入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那些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有效控制、及早解决,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监督、督促其严格执行食品进货验收及索票索证等各项规章制度。要重点加强对城乡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及旅游景点周边的小商店、小食品店等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食品市场。要加强对各类酒店及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对人数众多的聚餐活动,有关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节日期间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增强监管合力,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第5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伤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其他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杭州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区、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县(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县(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未达到启动本预案条件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分段监管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初级农产品环节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生产环节由江干质监.分局牵头负责;流通环节由江干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消费环节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我区一旦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一)设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总体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职责为:

1、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2、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3、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启动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全面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5、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为:

1、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4、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迅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

5、及时汇总、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6、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适时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8、负责组织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信息组五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实施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事故情况,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调查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进展,作出调查结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件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专家咨询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邀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成员,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专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处置和控制措施。

5、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责为:

1、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2、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4、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旅游、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三)现场处置

经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1、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指挥部的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四)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征得指挥部的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事故调查

第6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迅速、准确、及时、有序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是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村(社区)及单位要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治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药品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药品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药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党委政府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分管领导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XX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XX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卫生院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镇乡财政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财政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综治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镇分管领导和事故发生所在地村委会负责,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理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职责确定。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在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八、其它事项

第7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全市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详细了解高考期间供餐计划安排,包括就餐人数、就餐地点、拟供食谱等;对食谱进行审核,对易污染的食品进行必要的快速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2.督促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培训。

3.检查餐饮单位所用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记录是否规范。

4.检查用于储存食品及原料的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消毒、保洁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在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5.对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6.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有无可能出现交叉污染的情况。

7.对考点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认真对通讯电子市场及销售考试用具店铺进行检查,对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销售涉嫌考试作弊器材的商家、销售假冒考试用具以及对存在各种虚假宣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要坚决进行查处。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明确职责,对高考就餐点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饮食安全。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成立2020年XX市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餐饮服务重大活动保障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分工:XX负责与XX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联系,确定具体用餐日期、餐次和用餐人数,提前审核用餐菜单,全面布置、安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XX负责食品安全保障调度工作;XX负责监管人员的督查工作以及其他工作;XX负责第一中学一楼食堂用餐点的全程监督,XX负责第一中学二楼食堂用餐点的全程监督,XX负责第一中学招待所用餐点的全程监督,XX负责第二中学用餐点的全程监督;XX负责XX大酒店的全程监督;XX负责保障活动汇总工作;检测中心负责高考期间的食品快速检测和餐饮具的检测工作;城区、XX、XX、XX分局负责辖区内通信电子市场及考点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排除考生作弊、假冒考试用具及饮食等隐患。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高考前,监管人员要提前介入,对供餐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高考期间,根据具体的分工情况,监管人员要全面进入各自的工作岗位,对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督促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做好接待方案和预案。

2.督促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要保证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后厨,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3.督促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供应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禁止使用以下原料:

(1)发芽、发青的土豆及四季豆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

(2)死亡的甲鱼、乌鱼、河蟹、各种贝类及虾类;

(3)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

(4)凉菜及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5)监管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

4.每餐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进行规范的留样,其数量为每种不少于125克,贮存于冷藏环境中,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接待单位必须提供足够容量的容器、冰箱专门用于上述样品的保存,并有留样记录。

5.早餐提供的豆浆必须煮沸后提供;供应的鸡蛋必须煮熟煮透后方可提供。

6.餐具、用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要有专门的消毒设施,有消毒记录。监管人员应对使用的餐饮具进行快速检测。

三、保障时间

2020年7月6日至7月9日

四、保障地点

XX市第一中学一楼食堂、第一中学二楼食堂,第一中学招待所,第二中学食堂、XX大酒店。

五、工作要求

1.全体参加此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服从指挥,保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严格把握关键控制点,不放过一丝一毫安全隐患。

3.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解决问题。

4.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严禁中断联系。

5.保障活动期间不得请假。

第8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一、基本情况

镇地处县城西南,辖区面积73平方公里,距县城45公里。距成都三绕高速出口2公里。省道积淮线公路横穿全镇,交通十分便利。全镇辖13个行政村,2个社区,14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二、防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重点部位的分布情况。

(一)饮食人员最为集中的各学校(镇中学、镇小学和石笋中心校、三洞小学校)。

(二)各餐饮店馆、大小超市、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在镇卫生院,各村、社区医疗点。

三、成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四、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及职责分工

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由党委书记魏仁科同志任总指挥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任副指挥长,下设应急处置组、通讯联络组、紧急疏散组、后勤医疗服务组、治安安全维护组,分工如下:

(一)分工

1.总指挥长:负责救援的总指挥工作

(1)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完善及最后签发预案;

(2)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组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3)组织安全应急小组研究处理办法。

2.副指挥长工作

(1)协助总指挥长做好对内对外信息联络、灾情报告及人力物力调运等协调工作;

(2)组织受灾人员自救和配合抢险部门救援及相关物质转移等工作;

(3)协助指挥抢救伤员及疏散群众,设立警戒线,治安保卫等工作。

(二)各组人员安排及具体职责

1.应急处置组

(1)人员安排

(2)职责

一是迅速查清事发具体地点,受灾情况及可能影响其他方面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随时保持与指挥部联系;二是快速积极排除隐患,采取措施,把损失降到最小。

2.通讯联络组

(1)人员安排

(2)职责

一是沟通对内对外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并派专人准备交通工具,做好信息联络相关工作(内:各专业抢险组及有关部门;外:上级有关部门、友邻单位及社会公众等);二是传递受灾现场抢救方案和实施指令;三是传达上级指示或指令。

3.紧急疏散组

(1)人员安排

(2)职责

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和部门,尽早地组织人员抢救。

4.后勤医疗服务组

(1)人员安排

(2)职责

一是准备必要的物资,救护人员,对重伤员要及时护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治疗;二是保障参加救灾人员的食物供给;三是负责必备物质的采购。

5.治安安全维护组

(1)人员安排

(2)职责

一是设立警戒区,禁止非救援人员进入;二是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除救护车以外的车辆进入;三是防止图谋不轨者乘机肇事或制造事端。

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一)建立值班制度,明确负责领导、值班职责,落实人员。

第9篇:食品安全紧急预案范文

为有效防控和处置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件,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失,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党委书记XX担任,镇长XX担任副指挥长,XX、XX、XX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小组。

1、办公室:设在XX镇党政办公室内,由指挥长XX任负责指挥,镇长XX协助指挥,党政办公室主任XX为工作人员。

2、抢救组:由医院XX任组长,镇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李卓洹、何明、杨晓蓉负责协助。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派出所XX任组长,派出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相关部门。镇安全综合办负责协助。

4、交通运输组:由镇政府XX任组长,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中的车辆需求。贾向东负责协助。

5、后勤保障组:由镇政府XX任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急救中心。指挥部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在镇内的要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在镇外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在指挥长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