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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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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1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辐射危害等种类,危险化学品都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威胁。目前我国还有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化学制品的危险性,安全管理也存在问题,导致了全国各个地区出现很多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行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的一个高危行业,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管理化学品的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核电站危化品管理的概述

核电站在日常的运行过程中会用到多种化学品,其中也存在危险化学品。尽管核电站为了实现自身更好的经营和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处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对策,但是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多重特性,在管理过程中就会给工作人员带来了更多的困扰,同时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一方面给核电站的发展带来动力,另一方面也使核电站面临着更多的安全问题。一旦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出现问题,不但会对企业环境、设备等带来伤害,还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甚至会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通过分析核电站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情况,构建更加安全、科学的危险化学品监管体系,对核电站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电站化学品管理目标

核电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确保企业安全运行的前提,因此,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可以尽可能的降低危险化学品对企业和员工带来的伤害,保证相关岗位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与此同时,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可以构建更加和谐、安全、合理的核电站人机系统,符合国家对企业建设的要求

三、核电站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不到位

核电站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首要工作就是需要明确核电站所使用以及储藏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但是目前有些核电站没有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没有积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的管理人员意识的薄弱,没有形成全面的安全监管意识,单纯的以为监管登记工作是一种文字性的工作,没有与实际的生产管理结合起来。从而出现了部分企业虚报自己所用危险化学品数量、种类的现象,严重威胁到生产安全,威胁了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

在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管理中,专业人才缺乏较为严重。企业的生产人员和管理阶层的安全意识都不强,都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因此,操作人员在进行具体操作时,因为缺乏专业的操作水平,就容易出现疏漏。同时,由于作业人员和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意识薄弱,就不会在工人的防护上下太大功夫。因此,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由于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手段,就会增加事故的严重性。

(三)安全意识和监管力度不够

国家和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监管机构的设置方面不完善,从事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专业人员少,没有发挥出真正的职能。同时,在核电站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缺乏针对性的安全制度,企业领导也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更有甚者,为了节省开支,取消了监管安全作业的部门,这就使得危险品生产的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近年来事故发生率呈现上升的趋势。

四、加强核电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ο喙厣产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加大对不按时登记企业的处罚力度,以便引起生产企业的重视。同时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对监控化学品应按国家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出库、入库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应贯彻“五双管理制度”,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并将贮存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报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安保部门要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模式和应急救援体系

构建五位一体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也就是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和社会监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中的各大问题。另外还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整合和规划,加强对化工园区的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

(三)加强安全宣传力度

核电站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责令督促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高自身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意识。企业也应该在工人上岗前对其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操作水平和能力,还要加强对安全防护意识的宣传,教给工人一些应急方法。同时,企业应该完善车间的防护设备,以便应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时可能会出现的危险。

五、结束语

做好核电站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需要进行长期的研究和分析,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体系。核电站自身要严格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审查和统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通过在人员选拔培训、安全宣传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方面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第2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处理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存储地点分散、使用人员较多,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高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化学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和放射性的化学品,如果管理和使用不当,极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甚至造成严重的火灾,对人员和物资造成严重的伤害,同时也会严重污染环境。国家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此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领用和管理必须引起重视。

1 储存仓库的要求

多数高等学校对危险化学品的购置由统一从学校化学品库房领取逐渐向自行与试剂公司联系购置转变,但也有极少数的高校对危险化学品的购置是统一从学校化学品库房领取的。因学校不同,各高校化学品储存的数量及种类差异较大,所以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种、电源、热源和水源,避免阳光照射。库房内外应有可移动的消防设备、灭火工具(砂箱、沙袋、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消防用电设备、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库房内照明电器和通风机的电机应为防爆型。最好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保存闪点低于23℃的乙醚、二硫化碳、石油醚等极易燃的液体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仓库,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0℃。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并采取避光包装。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降低室内易燃气体或蒸汽浓度是库房安全的关键。

2 化学危险品领用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无小事”,这些方针与口号总在宣传,但在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引发的安全问题还是屡有发生。如化学品包括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随意摆放造成的隐患和污染,易燃易爆物品由于运输、使用不当造成的火灾、爆炸,辐射物管理不严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如铊中毒事件)等等,这些不安全因素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到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甚至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那么学校就应建立从学校、学院到系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学院与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老师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后与所指导或管理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使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明确自己在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从而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任何管理都离不开规章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验室既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的法律法规,还要结合自身情况以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制定采购、领用、保管、使用及化学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规章制度。

3 加强安全教育

由于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其具备一定的常识,储存和使用人员应对所涉及的每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防范措施有清楚的认识。

实验室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高校应安全教育方面入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危险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此,各高等学校应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交流会和培训班,聘请经验丰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及管理专业人士到学校作讲座等形式,对学校领导、各学院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及实验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

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才能逐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以保证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安全宣传阵地,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在不断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的活动中,树立安全的价值观念、安全的责任意识。把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并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新进教职工、学生也应进行安全教育,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实验的师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进行考核。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进入实验室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使学生掌握毕业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

4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特性,如果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管理、处置不善,不但会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造成生态破坏,而且会对人体的安全与健康造成很大程度的危害。具体表现在它们的短期和长期危险性上。就短期而言,是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睛接触而引起的毒害,或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和环境污染等原因导致的人体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因此,必须从贮存、运输、处理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避免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均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也就是说,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的所有法规、规定和要求,均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目前,与危险废物处置相关的法规有《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些法规对危险废物的处置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2002年3月15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就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作了规定,要求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的规定执行。同时要求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3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意见》(政发[]67号),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因素,危险化学品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以及中毒、污染等次生灾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区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在金周沙发材料市场初步形成了以民用油漆及配套稀释剂为主的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区域,业户近百家,具有交易频繁、经营场所分散等特点。做好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安全教育,突出监管重点,加强专项整治,强化防范监控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管理工作进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二、统筹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

区贸易局应当根据我区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统筹考虑我区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品种、储存量、化工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需要,会同规划、国土、住建、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尽快编制我区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明确分步实施方案和相关优惠政策,于底前编制完成,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根据经营单位的特点和储存的化学品危险特性进行功能分区,分别形成零售店面区、专用仓储区、专用停车区等多个功能区域,并具备《规定》要求的基本安全条件。各功能区内作业场所和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设和配置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市场安全交易。

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应当认真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规范现有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

目前,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业户主要集中在金周沙发材料市场,经营类型多为个体户性质,店面内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大都与其他物品混存,车辆在店面附近混杂摆放,受地域环境和现有建筑布局的限制,无法按要求设立零售店面区、专用仓储区、专用停车区等功能区域,整改难度较大,不具备《规定》要求的基本安全条件。对在金周沙发材料市场及其他分散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业户,应在新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成后,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专项整治等措施,引导其有计划地迁入新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逐步实现集中交易、统一管理、专门储存、专业配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格局。

四、明确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管理机构和经营单位安全责任

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应当设置市场管理机构,对市场实施统一安全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制定和适时修订本市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统一的安全管理台账;

(二)统一组织市场内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化工知识专业培训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三)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检查市场内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

(四)与市场内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协议书,定期对经营单位进行考核;

(五)严格执行《规定》中有关市场专用仓储区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六)制定本市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组织市场内经营单位参加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危险化学品市场内经营单位必须服从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市场管理机构的统一安全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经营单位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

2、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状(协议书)的安全职责;

3、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市场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积极参加市场管理机构组织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熟练掌握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经营行为的规定,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要求。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专用仓储区管理

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专用仓储区应当具备《规定》要求的基本安全条件,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治安报警装置,配备供对外报警、联络的通讯设备,设置电视监视系统,对库房、罐区等重点部位安全状况以及进出专用仓储区车辆、人员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视。零售店面只允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市场内储存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剧毒物品。

市场管理机构对专用仓储区应实施统一封闭式管理,对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市场内经营单位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专业配送的原则,选择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签订安全协议。市场管理机构要对危险化学品市场内发货和装卸环节实施统一安全管理,集中查验购货凭证、运输资质、运输证明和车辆安全状况,指派专业装卸队伍安全操作。

六、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监管职责

第4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关键词:医学院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2-0020-02

高校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基本平台,建设并管理好实验室将直接影响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医学院校的实验室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很多化学品,这些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能复杂,有的甚至是剧毒、易制毒、高腐蚀的危险品。近几年,化学品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天津爆炸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和南京理工大学爆炸案等,无一不证实了化学品的高度危险性和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各大院校必须高度重视起实验室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实施。医学院校实验室所使用的化学品在数量、品种、管理等各方面虽有别于化工院校,但化学品的安全问题无院校之分,必须得到同等重视。如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院校自身特点,将存储与使用要求有机结合,安全操作,防止污染[2],切实管理好实验室化学品,是每一位医学院校工作者值得慎重研究的问题。

一、医学院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的现状分析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发现当前医学院校在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上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化学品多而杂,管理凌乱。医学院校的实验课对于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块内容,它很好地将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几乎每一位学生都要上实验课。在医学院校,由于专业的不同,每个专业均会开设各自的实验课程。然而大部分实验室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一些化学品,药学、检验等专业相对涉及较多。全校所涉及的化学品总类别非常多,危险系数参差不齐。从仓库领用之后,这些化学品便散布于学校各个实验室中,单纯由各个实验室管理者自行管理,很多化学品直接简单存放于实验室中,没有规范保存,更无统一监管,存在较大隐患。

2.化学品管理投入不足,条件有限。医学院校的实验室所使用的化学品大部分比较安全,但也存在着部分危险度较高的化学品,如浓盐酸、高锰酸钾、丙酮、甲醛等。医学院校在化学品安全管理上的投入远远低于化工院校,很多实验室缺乏应急洗眼器、紧急喷淋等应急装置;各系部也很少设有特定的试剂存放室,即便有存储间,存储间的设施也通常过于简陋;没有专业的人员管理相对危险的化学品,剧没有严格执行“五双”要求等。无论在资金投入、人员配备、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总体都处于不足状态,条件十分有限,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3.化学品管理者专业度不高,安全意识普遍薄弱。医学院校的学生和老师主要是医学背景下的,甚至有一部分直接是文科生,对于理科的化学知识了解甚少,从潜意识里就会不自觉地无视这些化学品的危害,当发生某些突发状况时也不清楚如何处理才是最正确最妥当的。从领导到教师到学生,对于化学品安全性的重视远低于化工院校。大部分实验室的管理者虽是本课程的专业人员却不是化学品管理的专业人员,后期也没有接受相关的培训。特别是那些化学品使用较多的实验室,迫切需要管理者对其使用的化学品在存储、使用、处理等各方面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4.废弃化学品处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使用化学品势必会产生废液,有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有过期的原装试剂和不再使用的剩余试剂等。特别是近几年扩大招生规模后,实验室利用率不断提高,废液排放量迅速增加,废液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无论是哪种废液,都必须定期及时妥善处理。如果不经过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都将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对于自身无法处理的废液,也应该要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代为处理。然而,在很多医学院校对于化学品废液的处理上,往往还存在较多漏洞。有的不能将废液及时处理,积攒时间过久,积攒容量过多;有的没有进行合理分类回收,直接将所有废液混放在一起;甚至也有个别将废液直接排放到下水管等不规范现象。院校没有设置相应的部门对废液进行监督和管理,致使废液处置问题日益严重。

二、医学院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的措施

1.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责任。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正常、高效运行的有力保障。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采用科学的管理办法,加强管理,是保证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各医学院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校的规章和制度。主要包括实验室准入考核制度、管理人员责任制度,化学品出入库制度,化学品保管与使用制度,化学品信息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废液回收处理制度等[3]。根据规章制度,建立起以院―系―个人的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落实到人[4]。

2.设立小型化学品仓库,进行统一管理。为解决领取后的化学品无统一管理的现象,可以考虑每个系部独自设立一个小型的化学品仓库,用于存放本系部本学期各实验室从学校仓库领取的试剂。为保证安全,小型仓库也应具备金属门窗、通风设备、防爆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耐腐蚀化学品柜等,根据需要还可以添置保险柜。所有试剂都要做好相关登记信息,如化学品名、规格、数量等,试剂存放要按照分类存放原则进行储存。仓库应设置专人统一管理,并定期做好信息统计与更新工作。领用人员应严格做好领用登记制度,用不完的试剂要及时返回仓库。通过建立这样一种下属的小型仓库,切实加强对于领用试剂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安全隐患,保证化学品的安全。

3.优化实验,建立院系级化学品信息管理调剂平台。结合医学院校的大背景,选择与医学相关的实验,注重专业特色,优化实验项目。尽量选用无毒、无害的试剂,推行绿色实验;尽量使用小剂量试剂,推行微型实验[5]。从源头上减少高危险性化学品的种类和化学品的存储量,从根本上降低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难度。汇总各小型仓库的化学品存储信息,建立起一个院系级别的化学品信息管理调剂平台。各实验室根据自身需求,可随时查找并申请试剂调剂。试剂调剂应遵行先进先出原则,保证化学品的有效性。通过这样一个院系级的管理调剂平台,将各实验室的化学品流动起来,切实实现了化学品资源的有效共享,既提升了剩余试剂的使用价值,又节省了试剂存储空间,形成一种常用常新的良性循环,创造了优良的实验环境[6]。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院校的化学品信息有一个统一的掌控和监管。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建立校级之间的信息管理调剂平台,更大程度地促进化学品信息的安全管理。

4.增加投入,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医学院校各级领导应逐步提高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意识,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的申购计划,适当增加学校对化学品管理上的资金投入。对于保证安全的必要设施,必须具备齐全。化学品仓库设计应符合要求,剧毒化学品要严格实行“五双”制度。提前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在全校范围内不定期开展各种安全演习,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严格贯彻实施实验室准入考核制度,每一位人员必须掌握实验技能和安全知识后方可开展实验[7]。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清楚了解自身所涉及化学品的属性,掌握突发状况应对措施要领。每一次实验课,老师都应向学生宣教本次实验涉及的化学试剂及注意事项,全程严格监管化学品的规范使用。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谨慎使用各种化学试剂,重视化学试剂的危险性。在全校范围,从每个细节加强管理,从每一个人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

5.重视废液回收处理,加强监管。设置一个专门的岗位,用于监督和管理全校化学品废液的回收和处理情况。统一发放专业的废液回收桶,按要求分类收集,并附上废液清单,定期将各实验室的废液收集起来统一存放,再定期交由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处理,同时做好废液登记信息;对于部分简单的废液,实验室可自行处理的,经无害化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对于可回收再利用的废液,应及时分门别类回收起来,尽快用于可利用的实验课程中,以节约试剂费用支出,最大限度利用废液价值。监管部门还应定期对各系部的化学品进行检查,审核化学品的标签、数量、存储等情况,全面监督管理好全校化学品的安全。

三、结语

实验室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不但直接影响学校的科研及办学水平,更直接关联师生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实验室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理应作为医学院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增强全民安全和环保意识,提高专员管理水平,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促使化学品能够更好地为医学事业服务。实验室化学品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对学校安全、高效地开展各项教育事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值得每一位医学教育工作者研究与思考。

参考文献:

[1]赵忠林.国外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介绍[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13,31(3):167-169.

[2]刘阳桥,张业明.对高校化学品存储及使用管理的探讨[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5,31(9):48-49.

[3]王海文,殷馨.浅谈实验室化学品管理[J].实验科学与技术,2014,12(2):203-205.

[4]方苗利.医学院校化学实验室管理探索与实践[J].教育教学论坛,2014,(10):261-262.

[5]莫清,赵小菁.医学院校化学实验室废液综合处理的探索与实践[J].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2(4):66-68.

第5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认真查找整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1.县政府相关部门和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各级机构要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府发〔*〕6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09〕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组织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

2.全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组织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

3.学习方式:采取集体学习、分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二)进一步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1.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县政府相关部门和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各级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本范围、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的自查工作,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机构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县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继续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从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并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刑事案件,并追查涉案的危险化学品原材料的来源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去向。在开展的联合整治行动中,严厉打击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行政执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查处无资质运输工具、人员和加强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从业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与之相关的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检测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环境保护防范措施和污染防治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的核发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并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帐。

(三)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从严审批,确保新的化工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化工园区,推动现有化工企业搬迁入园。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重大隐患整治和跟踪监督、挂牌督办,对安全管理薄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建立预警通报、企业法人代表约谈等制度,督促其加快整改。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合成氨、氯碱、氯酸钾等专项整治,着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实时监控。县政府将逐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4.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危险化学品等从业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情况调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继续完善交纳风险抵押金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6.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今年实现2家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达标。

7.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登记工作。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落实发货环节查验登记、车辆实时监控、信息通报协查、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超速超载和无资质运输行为,防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

9.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的安全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凡生产、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须及时向我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废弃化学品种类、数量以及贮存状况,并将废弃化学品及时转移至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转移时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手续。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废弃化学品存储期不得超过1年。

10.积极推动剧毒化学品集中配送。加强剧毒化学品流通过程的安全管理,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剧毒化学品集中配送。

11.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从业行为。继续开展以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

12.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加强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及从业人员素质。

四、督查检查

(一)时间安排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分别在4-5月、8-9月对我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检查组要切实深入到重点单位、企业进行检查,力争掌握实情。

三是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检查组要对各镇乡安监机构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进展情况随机抽查,及时跟进,切实掌握实情。

四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检查组要立即当场指出,并责成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

*

县环保局县工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日常工作由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

六、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县政府相关单位和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以及全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学习的重点内容、方法和步骤以及措施和要求,具体领导组织开展活动,搞好动员部署。

(二)组织学习,检查整改阶段(5月至10月)。县政府相关和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以及全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步骤、有计划地实施整改。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抽查。

第6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一、道路上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执法依据和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

1.执法依据。经梳理,查处道路上危化品运输车辆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规定,共有12部(个)。具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治安高警部门执法协作全力做好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公传发[2016]1495号)。2.交警在道路上可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运输企业、个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予以处罚,具体违法行为有11类: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发生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消除的。

二、道路上危化品运输车违法查处程序问题

1.查处原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2.查验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警力、天气、路况等实际情况,科学部署,安全规范执法,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从业资格、驾驶资格、车辆审验、通行证明、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3.调查取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办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对同时违反前两款违法行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予以分别裁决,分开立卷。4.强制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反相关法规的采取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措施,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应当对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个人作出处罚,且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可以扣留机动车情形的,制作《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扣押机动车的审批、期限、文书制作,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5.处罚文书。一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使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个人作出处罚的,使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三、适格的执法主体和被处罚人问题

第7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关键词:化工行业 危险化学品 生产管理

由于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因此企业在对其进行生产、储存、运输以及经营中,都要进行完善的安全管理。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环境、健康、财产以及生命安全的损害和损失。

一、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就是指具有易燃易爆、具有放射性、腐蚀性以及有毒有害,会对环境以及人员造成损害的化学品。随着化工行业的不断发展,生产用化学品也在不断增加,种类越来越多,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化学品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例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决定了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如果化学品在运输或者生产环节中管理不当,存在破损现象,就会造成大量液体或者气体的泄露,变成蒸汽与空气进行混合造成爆炸;另外还可以随着风向吹向居民区,由于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存在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威胁。因此,化工行业应该认识到化学品的危险性,在利用其优点进行生产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的安全防范,在真正意义上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减少存在的潜在威胁。

二、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投入力度不够

现在很多化工企业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力度投入普遍不够,生产设备装置老化,安全管理设施不完善等现象表现严重。我国化工生产行业中老企业多、中小企业多,中小企业可以占到整个行业中的九成,其中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投入力度低,这种现象在私营企业中尤为常见,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低,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重不足。另外,老化工企业存在上产工艺落后、安全设备缺失等特点,生产危险系数居高不下。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

安全监理机构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工作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基层监管机构不健全,对于安全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基层工作具体实施所需要的工作条件以及经费需求、技术装备都严重缺失,不能实现对化工行业的现场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矛盾突出。同时,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执法力度和业务素质水平低等现象,直接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3.企业缺乏安全管理意识

很多化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主要的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意识淡薄,没有形成管理的理念,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制观念比较落后,没有真正意义上以自身作为主导去积极主动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使得企业依然还是保持在一个“让我安全”的生产阶段,没有意识到管理在企业生产以及发展过程的重要性,没有具体考虑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化工生产员工安全素质较低

员工是一个企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员工素质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发展的前景。现在部分化工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比较低,没有系统的掌握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尤其是小型企业,对于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完全是走形式主义,安全培训不到位,对有的岗位员工没有获得上岗资格证,不具备岗位操作的资格依然进行岗位工作,这样就存在很大的安全威胁,不利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1.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意识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应该确定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工作理念,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生产过程中具有安全隐患的环节进行依法整治。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生产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身,加深安全管理的切实感受。把安全生产纳入到绩效考核当中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对以往生产过程中被动的管理态度进行转变,企业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对化学品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将“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针对化学品具有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性,进行集中性管理,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治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真正把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推向更深度,实现长久治安。

2.加强安全技术应用研究

化工行业生产中化学品的种类繁多,生产工艺比较复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技术保障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该对我国现有的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力量进行有效的整合,建立其高专业素质的化学品技术研究队伍。另外,还要加强对城市危险源的管理安排,对于危险公路运输、化学事故预防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基础性以及关键性的技术研究,以便于对其安全有效的进行规划。在加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技创新的脚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本质上减少或者是杜绝安全隐患。最后,还应该加强对生工艺中安全问题的审查,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试生产以及运行整个过程中的安全审查,查找生产工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将安全威胁将至最低。

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的建设

加强化工行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工作,贯彻落实监控责任。加强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主要就是加强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力度,将其作为国家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点。一方面可以加强和完善地方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结构的建设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化学品事故紧急行动预案,提高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时的综合处理能力。另一方面,应该对指定的紧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可以真正发挥其具有的作用,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管理监督

安全生产的主体就是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国家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指导督促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各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全方面的管理工作。另外企业还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严格把握安全生产关卡,并依法整顿或者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结语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化工企业的生产以及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要认清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以求更好的对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适应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谢荣龙.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及控制策略[J]-中国科技纵览.2010(20).

第8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危险化学品由于自身的危险性,在运输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泄漏事故,会引发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严重的灾害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环境污染。2002年国家正式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企业以及从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

2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涉及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多个环节。目前,针对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

2.1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方面的管理缺陷

2.1.1标准不一致,企业“无所适从”

如国家安监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与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不一致,使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无所适从”。如柴油,属危险物品,但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生产柴油的企业就无法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要求,提供运输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进行铁路运输时,也曾出现铁路部门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名称与标准名称不符的现象。

2.1.2标准不明确,执行有漏洞

硫酸是一种强腐蚀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2001)的规定:运输硫酸汽车罐体应进行出厂前的质检部门检查;每年度还必须对罐体的表面油漆、色带、罐体护栏、罐内防波档板、装卸软管、紧急切断装置等项目进行检查。但以上出厂检验和年度检查具体由那个部门负责或是由运输企业自行检查?标准没有具体规定。由于标准不明确,硫酸充装单位无法查验和核实,标准执行有漏洞。

2.1.3法规不健全,贯彻有难度

(1)原劳动部颁布的《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其制订的依据是1982年国务院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而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即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件》实施之日起,《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因此,《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是否能继续沿用,至今没有明确说明。(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明确说明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但是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该按什么进行?都说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是移动式的“炸弹”,通过历年的事故也可以看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造成财产损失及对公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否应针对其运输量及运输物质的不同进行危险分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2.1.4部门监管不到位,运输工具管理有漏洞

如气瓶,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但实际检查中,仍有不少气瓶充装单位没有落实托管气瓶产权移交和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的规定,加上地方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使一些生产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单位,仍普遍使用托管气瓶进行充装,气瓶管理有漏洞。再如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标注有定点生产的标识。但由于地方监管不严,很少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标注有定点生产的标识。

2.1.5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联运机制应进一步加强

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的“3•29”液氯泄漏事故发生后,有专家表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贸、安监、公安、质监、环保、铁路、民航、交通、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均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置具有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有10个部门之多,而且“监管权限已很清楚”,但这监控过程的多头监管容易造成“三不管”的空白区域。因此出现超载的槽罐车“安然”途经数百里的现象。之所以现在没有把危险化学品的各个环节都管好、管牢、管死,部分原因可以归结为执法部门的执行不到位,各项规定基本上停留于纸上。出了事故,许多部门似乎都有责任,但事实上又没有哪个部门有能力真正承担起这样重大的责任。

2.2企业方面的管理缺陷

2.2.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

企业无视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要求,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危险品等同一般货物运输。根据《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必须在充装和发货前,查验运输工具的资质证件,查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船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发货和装卸。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资质证明,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的用户应提供如下资质材料(以下简称“六证”):《剧毒物品运输证》;《剧毒物品购买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机动车驾驶证》;《押运证及押运员身份证》。由于危险化学品汽车罐车充装尚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监察范围,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加上地方部门监管不到位,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运输资质查验制度走过场,给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埋下事故隐患。

2.2.2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制度不健全

(1)没有制定针对性的安全对策,危险化学品运输无章可循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隐患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中车辆颠簸,易造成包装破损,破损又往往集中在三个“点”上:一是桶盖没拧紧或密封圈失效;二是铁桶的焊缝处及桶筋由于磨擦破损;三是桶底在行驶过程中位移。(2)企业没有制定或没有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维修制度由于罐车管理没有制定相关检查维修制度致使罐车存在的隐患。罐车贮罐的安全附件无校验日期和存在失效。如罐车罐体上压力表未校验、液位计失灵、温度表破损;罐车贮罐体上的快速切断阀损坏装置失效,罐车罐体上未标明压力容器上次检验日期;无防静电拖链。配置的阻火器不合格,配置的消防器材过期等。

2.2.3危险化学品的装载(超装)、包装要求不合格

据统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有60%是由于超装、超载引起。因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充装和发货行为,成为决定危险化学品汽车罐车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的重要前提,是实现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重要前提。

2.2.4充装作业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化进行操作容易埋下事故隐患

如一些化肥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原劳动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在充装岗位上装设地磅计量装置,也没有进行充装后装载重量的复查,更严重的是充装安全操作规程不以0.52t/m3的充装系数,进行液氨汽车罐车最大允许充装质量的核定,而是直接采用85%允许充装容器来限定核装置。这对于比容随着温度的上升而增长的液氨来说,是绝对不允许的。

2.2.5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教育培训不够,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

也曾出现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和押运人员逃逸的,贻误了事故最佳应急处理时间,造成更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如发生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的“3•29”液氯泄漏事故性质及责任经专家确认,这是一起由于使用报废轮胎、严重超载,事发后肇事人逃逸,由交通事故导致的液氯泄漏特大责任事故。此外,运输公司对挂靠的这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疏于安全管理,所运载液氯的生产和销售单位被有关部门证实没有生产许可证;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车押运员没有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具备押运危险化学品的资质,也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知识和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2.2.6在运输危险化学品前没有事先对道路、天气等进行调查,没有慎重选择好路线

运输危化品在选择道路时,应事先对道路、天气等进行调查,慎重选择好路线,要选择平整的国道、高速公路等主干线,不能走情况复杂的道路。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非通过不可时,要再检查一次,确认安全无泄漏后再过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休息、吃饭。特别是槽车运输危化品,由于罐子全部暴露在外,夏天运输时,司机应尽量白天休息,夜间行车,以防液体膨胀。在行车中要避开车辆、人员高峰期。万一发生泄漏,个人力量无法挽回时,要迅速开往空旷地带,远离人群、水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2.2.7企业违章自制、改装危险化学品容器,使存在缺陷的容器投入使用

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企业违章自制、改装危险化学品容器,使存在缺陷的容器投入使用。同时,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第9篇: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面谋划、突出重点、把好源头、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围绕“本质安全”这一主线,推进标准化工作三个结合,努力促进我街道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与报送自主化;安监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促进街道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主要是生产、储存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剧使用单位;甲种经营单位(剧、加油站);乙种经营单位(经营带储存、零售经营)。

四、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善隐患排查制度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严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

(三)督促企业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从业资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相应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全单位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使每一位员工培养成遵章守纪习惯,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要大力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作用。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证后监管。对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根据《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证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对企业许可前后安全生产条件相符性进行检查,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提请发证机关吊销证照。

(五)分类别有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1、促进加油站进一步规范管理。加油站要严格落实“二牌一箱”制度(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应急救援资料箱),定期做好自查并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记录表。加油站要根据员工流动性比较大的特点,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加强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主要设备、安全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检测和评价,不符合国标规定要求的,要按评价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要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加油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严格遵守加油、卸油、检修等重点环节的操作规程,落实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液氯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使用液氯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制度,要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要加强应急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2、掌握、控制剧和易制的流向,严防剧丢失和易制流入非法渠道。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严格审核购买单位的资质(做到三证齐全),及时、详尽地记录购买情况,加强仓库的内部管理、日常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掌握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和承运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的情况,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引导、支持储存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单位,在加强值班巡逻、经常检查各类设备设施并形成书面记录的同时,剧毒化学品单位采用监控报警、110联网报警等形式,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六)不断完善应急企业预案。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安监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要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实施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七)规范自身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自身工作的标准化,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台账、证后监督检查台帐、重大危险源监管台帐、企业安全档案等基础台账。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统计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五、工作任务与进度安排

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工作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2.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及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要按照对照自查,涉及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至少要聘请专家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排查,查找不足和隐患。

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

4.建立企业详细的安全检查档案,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台帐内容至少要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隐患内容、落实整改部门、复查时间、复查结论等。

5.依法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义务,企业要明确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重点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信息应及时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一般事故隐患情况表”(附件1),至少每月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录入一次;每季度未5日前通过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生成上一季度“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季报表”(附件2),打印并盖章后报街道安监所。

(二)安监所和有关社区主要工作

1、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安监所和社区要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动员部署,督促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对所有生产、储存、经营许可取证单位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至少督查一次。

2、结合《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证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3、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干部信息来源广泛,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认真排查及时发现辖区内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或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虽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

3、完善台帐记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安监所和社区要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认真做好并保存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将本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及时录入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住息系统,于12月20日前对年度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对信息报送不及时、隐患排查不认真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4、做好迎接区安监局在年中和年末各开展一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有关社区、安监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预防为主”、“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努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工作由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有关社区、安监所按照《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行政职责》等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王国军任组长,副主任赵玉璧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黄海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黄海剑、朱君敏、王静、黄菊芬、陆来宝,负责督促协调并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各有关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根据“分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积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从“人、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全方位系统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调动专家和社会中介的技术力量,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监管效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紧紧抓住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配合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