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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急救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降低事故风险,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我市在预案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仍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是:预案要素不全、可操作性不强;企业内部上下以及企业预案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相互衔接不够;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还没有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演练工作开展不够,等等。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根据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到20*年底各旅游经营单位都要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
各经营单位要针对重大危险源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关键工作岗位和重点工程制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简洁易懂、功能齐全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案;要简化现场处置方案,做到分工明确、应对有效。
三、加强预案演练,及时完善议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
我局将督促各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通过各种演练解决企业内部门之间以及企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为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加强对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省、市、县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及目的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区域协调相结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
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预案的目的:将事故范围局部化,并尽可能予以消除;
尽量减少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影响;降低事故后果,如营救、急救、疏散和恢复正常秩序,并及时通知周边居民。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我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救援处置。
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
副总指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
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公室、派出所、安全办、卫生院、民政科、财政所、司法所、城建站、国土资源所、供电所、各行政村、社区等相关部门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应急救援专业组,职责分工为:
(一)指挥部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公室、安监办人员组成。
其主要任务:接受指挥部指示,传达指挥部意见;负责召集各专业组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五个事故应急救援专业组:
1、安全警戒组:牵头单位为镇派出所。其主要任务:①负责事故现场警戒;②组织现场及周围人员的转移和物资的疏散;③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确保现场应急救援秩序。
2、抢险救灾组:牵头为指挥部及相关救援技术队伍。其主要任务:①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尽快控制危险源;②营救受害人,搜寻遇难人员和重要财物;③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镇卫生院。其主要任务:①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医疗器材进入指定地点;②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的急救处置;③负责对受伤人员向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转送和医治。
4、物资供应组:牵头单位镇党政办、民政办,相关部门协助。其主要任务:①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所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特种设施(如铲车、吊车设施等);②保障事故抢险救援急需的资金和交通、水电、通讯器材畅通;③负责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
5、善后处理组。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办、安监办。其主要任务:①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②稳定家属情绪;③负责事故遇难者应享受待遇的政策咨询。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迅速、准确报告事故情况,报告程序如下:
1、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要用快速办法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
2、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书记、镇长(总指挥长);
3、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书记、镇长(总指挥长)的指示,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政府、安委会、同时通知有关部门;
(二)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一)事故单位自救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业主)及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积极争取社会救援措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二)启动救援
指挥部办公室和镇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紧急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发生程度,派出救援队伍。同时,将事故情况及事故救援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赶赴事故现场
各专业组以及应急救援涉及到的有关部门接到参与事故抢险的指令后,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备足抢险设备、器材、物资等,以最快迅速赶赴现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情况,便于统一实施救援工作。
(四)现场救援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控制危险源,快速实施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抢救受灾人员,做好现场急救和安全转送工作;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疏散;做好现场清除工作,消除危险源;查清事故原因,估计危害程度。
救援工作结束后,各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之前必须取得现场指挥部的同意。撤离前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注意安全,要做好总结工作。
五、其它
(一)本预案是作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社会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三)各有关单位、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随时充分保证各专业组成员和有关物资的落实。
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镇人民群众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组织预案演练,做到事故发生后冷静沉着,稳妥处理。
(四)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
(五)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一、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相结合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范围
适用本预案。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指导制定应对事故的紧急办法和特别措施;
3、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5、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当公共突发性事件超出我局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上级支援;
6、分析、总结年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内,作为日常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办公室应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平台。
主要职责:1、负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2、执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3、收集、分析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报告的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报送县级机关;
4、定期组织修订我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5、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安全事故时,为领导小组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
6、组织协调有关应对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担局党委、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人,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现场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三)应急反应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即刻启动本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科室、各中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集人员和车辆、物资、器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3、针对台风季节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
1)加强巡逻及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及时通知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单位,对所管理的户外广告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3)及时切断户外广告电源,必要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
4)设置安全警戒线,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五)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水上渔业养殖生产、捕捞生产中出现的险情、事故救助工作,以及重、特大渔业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三条县政府成立连城县渔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渔业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安监局、交通局、旅游事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主任由畜牧兽医水产局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县渔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对重、特大渔业险情、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一)组织并实施重、特大渔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统一调配施救人员、船舶、物资、器材等;
(三)适时宣布进入和终止紧急状态命令;
(四)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第五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参与救助、处置行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水上渔业生产遇险情况;选派本系统的干部、车辆参加救助工作。
(二)县安监局: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渔业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交通局:负责协调选派本系统的干部、船艇、车辆参加救助。
(四)县旅游局:负责协调选派本系统的干部、旅游船艇参加救助。
(五)县环保局:参与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导,并提供水域污染处置的技术支持。
(六)县财政局:负责水上渔业生产紧急情况救助经费保障工作。
(七)县卫生局:负责伤病员的抢救和治疗。
(八)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治安管理工作,查处水上违法犯罪案件,根据救助工作要求调派警车、警员参加救助行动,依职责对重大炸鱼、毒鱼、电鱼及渔业污染事件等渔业案件应及时给予立案侦查。
(九)县民政局:负责水上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对生活困难的伤亡人员家属,给予临时救助。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报告专线电话号码为:、。
第七条发生以下险情、特大事故,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报后,应在30分钟内将基本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县政府,并及时续报遇险船舶、人员、渔业水域污染救助处置过程的重要情况:
(一)遇险人数3人以上(含3人);
(二)死亡、失踪人数1人以上(含1人);
(三)渔业水域污染造成损失3万元以上(含3万元)事故及其它可能严重污染渔业水域的情况;
(四)其他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八条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险情性质(碰撞、火灾、沉没、污染、炸鱼、毒鱼等);
(二)发生险情的时间、地点;
(三)船舶资料及船员人数;
(四)人员伤死、污染等情况;
(五)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六)所需的援助方式和协调内容。
第九条发生第七条所列的水上渔业生产险情或重、特大事故,领导小组和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求助。遇险人数3人以下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组织、协调施救工作;3人以上和损失及影响重大的险情或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授权人员统一组织、协调施救工作。
启动搜救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据险情或重、特大事故报告以及当时的气象和水文情况向县领导汇报,通知负有相关行政管理职责的县直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现场组织、协调救助和处置工作,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条当现场救助力量不足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视救助工作需要,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救助、协调、调用其它有救助能力的船艇参与救助。
第十一条水上发生险情或重、特大事故时,各种水上搜救力量和险情、事故现场附近的舰艇以及可参与搜救的船舶,要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地迅速参与搜救。
第十二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即可中止或结束搜救工作。
(一)遇险情况已证实不再存在;
(二)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威胁;
(三)渔业生态环境安全不再受威胁;
(四)遇险人员不再有任何合乎情理的生存希望。
第十三条搜救中止或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搜救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及统计结果报领导小组,并据小组领导指示向县政府和省、市渔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县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按照专项申报、专项审批的办法,对参加搜救工作的社会救助船舶给予必要的燃料补偿,以及列支由我县组织的搜救演习经费和经县政府批准的有功人员的奖励经费。
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妥善处理辖区内各类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主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级,维护我镇社会安全和稳定。
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基本情况
我街道地处市中心城区,面积25.8平方公里,人口13万多人,辖区内单位多,商铺林立,各种超市、商场、娱乐场所、饮食业和加工业众多,人员密集,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辖区内有三家砂石厂、免烧砖厂六家、石灰粉厂二家。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适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经办事处党政领导决定,成立黄土坡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电话:8236025),统一实施事故现场指挥,统一调动指挥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人、财、物,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挥部下设联络组、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联络组,人员:职责:辖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组,人员:
职责:做好抢险救灾和人员抢救工作。
3、后勤保障组,人员:
职责:负责协调车辆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安监站人员组成
职责:协调配合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社区办公室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四、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2、以辖区事故报告单位自救和街道办事处救援为主。
3、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五、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方案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进展情况。同时,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启动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理自接到报告完毕,全过程必须完整记录,事故完毕后要写出专题报告。
六、责任追究制度
1、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管理机构
为加强处理煤矿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2015年初,我矿成立了以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按上级部门要求组建矿山辅助救护队,建立了应急值班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应急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事故的应急管理提供了制度及组织保障。
二、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煤矿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我矿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主要针对矿井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融合在专项应急预案之中,明确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为防止矿井各种灾害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主要有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雨季“三防”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三、做好应急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为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规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控制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
(三)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事发地村(居)为主,实行村(居)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各村(居)和镇属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一)建立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二)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病员的急救和护送伤病员到医院救治;(镇社管办、卫生院)
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和救援所需要的一切物资;(镇财政所)
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老幼病残等非抢险和救援人员;(镇安监站、X派出所)
现场保卫组:负责维护现场的正常秩序和治安安全;(安监站、社管办)
信息联络组:负责上下传递安全生产事故的动态,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做好灾后处理、政府行为等信息的,落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党政办)
(三)生产经营单位与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扩大。(各生产经营单位)
(四)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依法实行封锁。
四、预警预防机制。(一)各村、驻地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普查,建立包括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体系、救援物资、应急专家、应急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
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配套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性灾难的应对能力;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二)信息监测与报告。各村、驻地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镇政府。
事发单位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镇政府和镇安监站。镇政府及镇安监站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启动本级预案组织救援,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X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X)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X)事故可能或已经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X)事故发生产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现场情况;
(X)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X)继续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等;
(X)报告人、报告签发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五、应急响应。(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村、单位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和相关机构,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事发地负责人是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镇应急指挥部立即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启动相应预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报告。其他应急分队在接到通知后,迅速作出响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二)指挥部和各领导组按照分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X)迅速控制危险源,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治安等控制措施。
(X)根据事态情况,紧急疏散、撤离、安置非抢险救援人员和受威胁人员,组织抢险救援,营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X)对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管,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X)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划定警戒线,封锁、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事态扩大的活动。
(X)组织协调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提供生产、生活必需品等措施。
(X)保护现场,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X)实行X小时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或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镇政府。
(四)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完毕后,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总结工作,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定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并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首先,成立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组长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秀英担任,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副处长郑忠利、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德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于8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三部门会签的“崇文区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一步研究了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协调配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李文玉到会并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提高对这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当做头等大事,认真贯彻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搞好整顿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最大的政治,是实实在在的“三个代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安全,两手都不能软。第二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领导和职工都要提高。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第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大局观念,主动工作,宁失于交叉,不失于疏漏。第四要讲实效,想实招,抓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把工作做深、做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崇文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其次,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分行业召开动员会的安排,8月19、20日两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区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崇文区的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汽车租赁、水运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秀英进行了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并结合崇文区企业的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区交通支队的领导介绍了崇文区交通安全的形式,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交通局崇文管理处郑忠利副处长对这次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作好自查工作,严格按标准填写自查测评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使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根据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8月20日起进入自查自评阶段。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交通运输企业基本上能做到认真自查,详细填写《自查测评表》,通过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评打分,企业自查测评平均得分在90分左右,较好地完成了自查测评工作。
至8月底共收回《自查测评表》210份,其中:
1、客运行业收回17份,占应收企业100%;
2、汽车修理行业收回78份,其中:一类企业5份、二类企业28份、三类企业45份,占应收企业100%;
3、汽车租赁1份、游船企业2份,占应收企业100%。
4、货运行业收回112份,其中:企业95份,个体户17份。
三、联合检查,落实整改。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崇文区在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和崇文交通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近期由副区长李文玉带队,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陪同下分批对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抽查。除联合检查以外,三部门还结合各自情况进行分别检查,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检查组对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自查测评表》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工教育培训和工作现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制度不够规范、应急预案不严谨、培训记录不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为配合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3日至5日区交通支队和交通局崇文管理处组织驻区41个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车管干部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崇文管理处和交通支队领导就《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中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心理学在交通宣传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区交通支队领导根据全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作了题为《如何当好安全干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的报告,剖析了当前专业运输单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如何当好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通过培训,使参加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从中学到了许多业务管理知识,对今后进一步作好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帮助。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崇文区对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动员,认真部署,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这次整治工作,促使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综合分析报告
从企业自查测评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崇文区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积极开展重要时期和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设专人监控,并有临时安全措施。三是及时组织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培训记录。四是能够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自查测评表中具体减分情况是:
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8%,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减分单位占48%,扣减分数占12%。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40%,扣减单位占11%;另外,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减分单位以及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比例较大,分别是35%和15%。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减分单位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和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47%;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29%。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65%;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51%;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36%;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5%。
3、汽车修理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48%;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占37%;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6%。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扣减分数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19%;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8%;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的16%;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12%。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5%;第10项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占1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1%;第7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情况占10%。
3、汽修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30%;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9%;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5%;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13%。
通过自查测评情况汇总,有些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总体减分情况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客运行业在安全生产的投入、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以及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方面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