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哲学和科学的关系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哲学和科学的关系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哲学和科学的关系

第1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 急性心肌梗死;可溶性Fas;同型半胱氨酸

[中图分类号] R54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721(2011)02(c)-007-02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rum soluble Fas and Hcy levels in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YANG Zhaoying1,3, LI Jinliang2, WU Suisheng3

(1.Department of Gerontal Cardiology, Heilongjiang Province Hospital, Harbin 150036, China; 2.Department of Cardiology, Heilongjiang Province Hospital, Harbin 150036, China; 3.Department of Cadre Ward, the First Hospital of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21,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anges of serum soluble Fas (sFas) and Hcy levels in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Methods: Serum sFas and Hcy (with ELISA) levels were measured in 42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and 40 controls. Results:Levels of serum sFas and Hcy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in the patients than those in controls (P

[Key words]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Soluble Fas (sFas); Homocysteine (Hcy)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急性心肌梗死(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AMI)的发病率逐年升高。已成为全球致死率最高的主要疾病之一。目前研究证实,Hcy水平与心血管疾病密切相关[1]。Fas是调节细胞凋亡的Ⅰ型跨膜糖受体,作为重要的动脉粥样硬化相关物质参与粥样斑块的形成和进展[2]。国内尚少见有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清sFas水平与Hcy水平相关性的报道,为此笔者对本院42例心肌梗死患者和40例正常健康人进行研究,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1.1 急性心梗(AMI)组病例来自本院2009年10月~2010年6月的住院患者。根据辅助检查,严格按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推荐的诊断标准[3],入院急性心梗组患者42例,男24例,女18例。

1.1.2 正常对照组入选40例,男20例,女20例,均为本院体检中心经健康体检合格的正常人,无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患,肝肾功能正常,无心脑血管疾病史。以上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组成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

1.2 研究方法

1.2.1 血清sFas水平测定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ELISA)测定血清中sFas,试剂盒购自上海森熊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操作按说明书。

1.2.2 血清Hcy测定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试剂盒购自晶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操作按说明书。

1.3 统计学处理

所测数据采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相关分析采用直线回归,以相关系数(r)表示,均以双侧P

2 结果

2.1 急性心肌梗死(AMI)组和正常对照组血清sFas与Hcy含量

结果见表1。

2.2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清sFas水平与Hcy水平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清sFas水平与Hcy水平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呈明显正相关(r=0.586,P

3 讨论

Fas抗原主要表达于激活的T细胞、B细胞、巨噬细胞等炎性细胞的表面,与FasL结合后介导细胞的凋亡。sFas是由Fas抗原在转录水平的不同拼接而成,游离于血清中,可阻断Fas配体传导的信号。Boylle JJ等[4]提出sFas增高介导的VSMCs凋亡增多,纤维帽张力下降可直接导致斑块破裂,参与急性冠脉事件的发生。另有研究发现[5]冠心病患者sFas水平升高可能是动脉粥样硬化发生发展的一个重要使动因素,由于激活的T淋巴细胞凋亡受抑制造成T淋巴细胞自身持久及过度活化,一方面加速平滑肌细胞的增殖和迁移[6],促使动脉硬化斑块的形成,另一方面可能造成斑块内细胞成分的破坏,致斑块不稳定[4],从而导致冠脉事件的发生发展。本文结果显示,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清sFas水平非常显著高于正常对照组(P

近年来研究表明,高Hcy血症是缺血性血管病的重要危险因素[7]。其发病机制可能为:血浆中Hcy水平升高可能促进氧自由基的生成,引起内皮细胞的损伤;血浆中Hcy增高可能促进动脉平滑肌细胞的增生,加速LDL脂蛋白的氧化,从而增加泡沫细胞的形成,致使血管壁增厚,导致粥样硬化斑块的形成;激活黏附和凝血因子的活性,导致粥样硬化斑块的形成;Hcy还可能作为一种血栓剂影响血栓调节素的高表达和蛋白C的形成;本文结果表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清Hcy水平非常显著地高于正常对照组(P

本研究中还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清sFas水平与Hcy水平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呈明显正相关(r=0.586,P

[参考文献]

[1]Vila M,Decllofeule,Chamorro A,et al.Plasma homocysteine levels in patients with ischemic cerebral infarction[J].Med Clin Brit,1998,110:605-608.

[2]Han DK,Handenschid CC,Hong MK.Evidence for apotosis in human atherogenesis and in a ral vascular injury model[J].Am J Pathol,1995,147(2):267-277.

[3]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国循环杂志编辑委员会.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J].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1,29(12):710-725.

[4]Boyle JJ,Bowyer DE,Weissberg PL,et al.Human blood derived macrophage induce apoptosis in human plaque-derived vascular smooth muscle cells by Fas-ligand/Jas interactions[J].Arterioscler Thromb Vasc Biol,2001,21:1402-1407.

[5]葛长江,胡申江,郑霞,等.冠心病患者血清sFas和sFasL及sIL-2R的水平[J].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2002,31(5):337-339.

[6]Elahi AW,V ijayakumar AN,Lichetein E,et al.Interplay of antibody and T cell responses in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J].Lab Clin Med,2001,138(2):112-118.

[7]Mendis S,Ranatunga P.Heperhomocysteinaemia in Srilandkan patients with coronary artery disease[J].Ceylon Med J,2002,47(3):89-92.

[8]马立雄,吴京.血浆同型半胱氨酸与冠心病关系研究[J].检验医学,2008,23(4):428-429.

第2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 骨折延迟愈合;血液流变学;可溶性血管细胞黏附分子1;人可溶性细胞间黏附分子1;人胰岛素生长因子1;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

[中图分类号] R6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09(c)-0043-03

骨折是骨外科常见疾病,随着全球老龄化的加剧,其发病率居高不下。骨折延迟愈合是骨科医师经常面对的重要问题,尽管骨折治疗手段不断推陈出新,但骨折延迟愈合的发生率仍然高达8%~10%。骨折在正常的愈合时间未达到骨折完全愈合的标准,则称为骨折延迟愈合,X线主要表现为骨折线明显,骨折端骨痂少或者无明显骨痂形成[1-2]。骨折延迟愈合不仅使患者恢复时间延长,且增加了再次手术的风险,给患者的生活质量带来很大的影响[3-4]。如何正确及时有效地恢复骨折愈合是如今研究的重要内容。

目前研究显示,除影响骨折愈合的物理因素外,患者自身内在因素如血液流变学及血清可溶性血管细胞黏附分子1(soluble vascular cell adhesion molecule-1,sVCAM-1)、人可溶性细胞间黏附分子1(soluble intercellular adhesion molecule-1,sICAM-1)、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platelet-derived growth factor,PDGF)及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nsulin-like growth factor-1,IGF-1)水平等同样是影响骨折愈合的重要因素[5-8]。本研究对65例骨折延迟患者及65例骨折愈合正常的患者的血流变指标及血清sVCAM-1、sICAM-1、PDGF、IGF-1水平进行研究比较,现在总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0年8月~2012年10月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我院”)收治的骨折延迟愈合患者65例为研究组,其中,男38例,女27例,年龄23~72岁,平均(48.6±6.2)岁;闭合性骨折35例,开放性骨折30例;按照AO分型:A型骨折16例,B型骨折35例,C型骨折14例;骨折部位:肱骨干骨折15例,胫腓骨骨折22例,股骨颈骨折17例,尺桡骨骨折11例。选取同期我院治疗的骨折愈合正常患者65例为对照组,其中,男35例,女30例,年龄21~74岁,平均(49.1±6.5)岁;闭合性骨折37例,开放性骨折28例;按照AO分型:A型骨折15例,B型骨折37例,C型骨折13例;骨折部位:肱骨干骨折14例,胫腓骨骨折24例,股骨颈骨折16例,尺桡骨骨折11例。所有患者及其家属均知情同意参加研究,且通过我院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两组患者年龄、性别、骨折类型、骨折部位,同部位、同种类型骨折的治疗方法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分别于患者骨折后1、8、12周,抽取所有患者晨起空腹静脉血5 mL,分离血清,放置于-40℃保存备用。血清sVCAM-1、sICAM-1、PDGF、IGF-1水平的检测分别使用sVCAM-1 ELISA试剂盒、sICAM-1 ELISA试剂盒、PDGF ELISA试剂盒和IGF-1 ELISA检测试剂盒,由2名有资质的检验人员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所有试剂盒均由上海江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血液流变学的检测主要检测:红细胞聚集指数、红细胞刚性指数、血浆黏度检测均使用ZL6000i全自动血液流变学分析仪(上海澜瑞科技医疗有限公司生产),由我院检验科医师进行操作。统计两组患者的上述所有数据,并进行统计学比较。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软件SPSS 16.0对数据进行分析,正态分布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两独立样本的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重复测量的计量资料比较采用方差分析,两两比较采用LSD-t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血液流变学指标的比较

两组患者骨折1周时的红细胞聚集指数、红细胞刚性指数、血浆黏度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t = 1.15、1.78、0.99,P > 0.05)。两组患者骨折8、12周时红细胞刚性指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 = 1.77、0.69,P > 0.05);两组患者骨折8、12周时的红细胞聚集指数、血浆黏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的血清人可溶性细胞间黏附分子1、可溶性血管细胞黏附分子1比较

两组患者骨折1周时的血清sICAM-1、sVCAM-1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 = 0.99、0.79、1.25,P > 0.05)。两组患者骨折8、12周的血清sICAM-1、sVCAM-1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2。

2.3 两组患者的血清胰岛素样生长因子、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比较

两组患者骨折1周时的血清IGF-1和PDGF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 = 1.69、0.97,P > 0.05)。两组患者骨折8、12周的血清IGF-1和PDGF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3。

3 讨论

骨折延迟愈合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及预后具有严重的影响,导致骨折患者的综合生存状态处于相对较差的状态。目前,引起其骨折的物理性因素成为研究影响骨折愈合相关因素的主要倾向,而针对患者自身相关指标对骨折愈合的影响,尤其是血清中相关指标的研究相对较少[9]。近些年来,临床中越来越重视影响患者骨折愈合的内在因素,相关研究日益增加。

临床中较为常用的检测因子如血液流变学,其主要研究血液变形性及血液流动性,可有效反映机体的血液黏滞程度,本研究中发现研究组患者血流变学指标在其骨折8、12周显著高于对照组,说明骨折延迟愈合患者的血浆黏稠度较高,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机体的血液循环,同时给骨折部位及其周围的血供带来负面的影响,而血供是保证骨折愈合效果及速度的重要方面[10],最终影响到患者的骨折愈合过程。同时血凝升高、血流淤滞也是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重要条件,增加骨折患者并发症的出现,延长骨折愈合时间。因此,血液流变学的早期检测,早期了解血液黏稠度,对骨折的愈合以及预防静脉血栓的形成,预测骨折愈合转归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另外,sICAM-1、sVCAM-1是临床中较为常用的细胞间及细胞外基质的黏附因子,其可诱导机体中炎症细胞的黏附与趋化作用,本研究发现研究组患者在骨折8、12周sICAM-1、sVCAM-1较对照组显著增高,这可导致骨折愈合康复过程中的炎性状态,从而对骨折的愈合情况产生不利的影响[11-12]。可见血清高水平sICAM-1、sVCAM-1的出现可能导致骨折延迟愈合的发生,动态监测骨折患者ICAM-1和VCAM-1血清水平的变化,对预测骨折延迟愈合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并利于临床工作中进行早期干预。

本研究同时发现研究组患者血清PDGF、IGF-1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PDGF、IGF-1为重要的骨生长刺激因子,在骨折修复过程中对间充质细胞增殖、分化起到调节,并促进软骨细胞和成骨细胞增生,诱导软骨内成骨和膜内成骨过程[13-14],由此可见,PDGF、IGF-1水平降低可能是导致骨折延迟愈合愈合的重要内在因素之一。

本研究发现,骨折患者血液粘滞程度的增加以及血清sICAM-1、sVCAM-1的升高、PDGF、IGF-1的降低,可能是其导致延迟愈合的重要内在因素,对骨折患者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因此,在临床工作中可以通过这些指标的观察来预测患者骨折的愈合情况及转归,及时做出临床干预,减少骨折延迟愈合的发生,同时希望对将来骨折新型治疗方法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根据。

[参考文献]

[1] 刘璠,祁俊.骨折不愈合与延迟愈合的成因与治疗[J].南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06,26(1):40.

[2] 王蕾,杨庆铭.骨折延迟愈合和不愈合的治疗进展[J].中华创伤骨科杂志,2004,6(1):115-117.

[3] 樊振勇,张长杰.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的康复治疗前景[J].中国临床康复,2002,6(18):2708-2709.

[4] 郑兴礼,郑胜利,郑毅.四肢骨折不愈合与延迟愈合的治疗体会[J].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2006,14(S1):32-34.

[5] 单幸灿.骨折延迟愈合的原因预防和治疗[A].2005中国修复重建外科论坛论文汇编[C].南宁,2005.

[6] 许世宏,孙占胜,周东生,等.骨折延迟愈合患者血转化生长因子TGF-β1的改变[J].实用骨科杂志,2007,13(1):30.

[7] 蓝常贡,唐毓金,陆敏安,等.跌打生骨颗粒剂对脊柱骨折内固定术后患者血液流变学的干预作用[J].颈腰痛杂志,2009,30(4):340-341.

[8] 张福聪,陈善堂,余德涛,等.骨折延迟愈合患者血清粘附分子水平变化的临床意义[J].海南医学,2010,21(18):26-28.

[9] 陈昱,陈宗雄,徐皓,等.骨折愈合机制的现代研究[J].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2008,12(50):9951-9955.

[10] 潘秀贤,蔡焕荣,李兵,等.创伤性四肢骨折患者血液流变学及凝血指标的改变及其临床意义[J].海南医学,2010,21(9):110-111.

[11] 孙良智,张柳,王守君,等.大鼠股骨骨折合并脑损伤骨折愈合过程中胰岛素样生长因子Ⅰ在血清和骨痂中的表达[J].中国临床康复,2006,10(40):60-62.

[12] Gokhale A,Rwigema JC,Epperly MW,et al. Small molecule GS-nitroxide ameliorates ionizing irradiation-induced delay in bone wound healing in a novel murine model [J]. In Vivo,2010,24(4):377-385.

[13] 孙永生,温建民,吴林生.血小板源性生长因子在骨修复中的作用及应用研究[J].中国骨伤,2004,17(6):380-382.

第3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1历史上科学与哲学的关系

历史上科学与哲学的关系经历了以下阶段:

(1)古代时期,科学内含在哲学之中。古希腊哲学是第一科学,当哲学家得出自然界的最初认识时,哲学与科学是一同发生、互相掺和在一起的,它具有哲学思辨性和科学实践性的双重特征。面对自然现象,古代哲学家先有经验判断与实际观察,同时,他们又不满足于对事物表面的认识,力图通过理智的或理性的洞察力去认识它们的理由、原因或根据,认识它们必然如此的情况。正如英国科学史家丹皮尔[14]所言:“希腊科学家通过理智的或理性的洞察力寻求定义,他们相信那些描写普遍形式或结构的定义,而且他们并不把这种结构看作是一定现象变化不已的实际情况。”因此,古代所形成的关于自然的知识几乎完全融于哲学之中,其既有经验科学的特征又有哲学的思辨特点。正因如此,现代科学的古代知识才在哲学家的著作中流传至今。

(2)文艺复兴以来,科学在自然哲学的名义下生存。近代自然科学诞生时,人们已经从经院哲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不再援引神力(天启)洞悟自然某种神秘的本质,而是凭借人本身固有的意识、理性能力(经验和思维)认识他们所面对的客观世界,但仍被看作是自然哲学的一部分,仍从属于自然哲学。一方面,大的哲学家兼有科学家的身份,甚至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原则也是哲学家制订的。像哲学家笛卡尔和莱布尼兹,还是原创性的数学家和科学家,康德也写过《宇宙发展史概论》,特别是培根的经验归纳法和笛卡尔的理性演绎法,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曾起过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伽利略、牛顿和拉马克的论著都是标着自然哲学题目的自然科学著作,他们还都把自然科学隶属于哲学或自然哲学之中。同时,自然科学中所体现的探索自然奥秘的求知精神、重视观察和实验的求实精神、通过精确量化而达到的确定性以及理解世界的机械图式都深受哲学精神的影响。另外,英国皇家学会和法国科学院也都是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共同组织。

(3)启蒙运动后,哲学与科学开始分离。近代自然科学以观察方法、实验方法和数学方法为显著标志,逐步从自然哲学中独立分化出来。如果说17世纪笛卡尔与莱布尼兹的形而上学还有某些积极的、实际的内容,如在数学和物理学方面他们都曾有过发现,那么18世纪的形而上学连这种仅有的世俗内容也消失了。因为实证科学已脱离了形而上学,有了单独的活动范围。自哥白尼开始,经过伽里略、开普勒和牛顿等人的努力,以力学为中心的实验科学的成熟标志着自然科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同时,包括力学在内的自然科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也相继从包罗万象的自然哲学中独立分化出来。在15~18世纪这一历史阶段,经过斯涅尔、巴塞林和惠更斯等人的共同努力,光学得到了迅速发展;经过维萨利、塞尔维特和哈维等人的努力,生理学被确立为科学;经过波义耳、拉瓦锡等人的努力,化学逐步走向科学轨道。正如沃尔夫[15]所言:“科学和哲学这两个自然知识领域还是逐渐地分离了,尽管这种分离并非总是在这两种名义之下进行的,它把直接来自观察或经验事实的理论同离开这些材料较远的进一步理论分别开来。”

2近代科学与哲学分离的原因

英国科学史家丹皮尔[14]称:“在古希腊人看来,哲学和科学是一个东西,而在中世纪,两者又和神学合为一体。文艺复兴时,自然科学还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文艺复兴后,采用实验方法研究自然,哲学和科学才分道扬镳,同时当代科学也就很快对形而上学不加理会了。”科学与哲学的分离是近代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哲学与科学研究对象和旨趣的区分是科学与哲学分离的主要原因。在研究对象上,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认为,哲学研究的是“作为存在的存在”,即“存在”本身的一般性质,而其它科学则只研究“存在”的特殊方面和属性。同时,哲学与科学的旨趣的确并不相同。哲学作为思辨的知识,其首要目标是探索关于本原、实体和本质的原则,追思最普遍的原理,因此她可以把目光投向大千世界,但结果却是必须反求诸己,或者必须以思想自身为对象,揭示其构造和原则;或者必须以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为鹄的,探索人生幸福的道路。而近代科学自从走出哲学母体之后,便开始直面由经验和事实所构成的自然现象,寻找可靠的手段,以获得有效的结果。近代科学逐渐形成了统一的范式和公认的原则,它的基本概念已经足够清晰,从而排斥了其它类型的科学,明确定义了知识的涵义,划定了知识的范围,以至于在科学之外的“知识”都不成其为知识,不再具有“真”这一属性。科学的统一预示着哲学的分裂,预示着科学与哲学以及哲学内部的紧张关系。

(2)科学与哲学活动中心的错位是哲学与科学分离的重要原因。据日本汤光浅朝统计,近代以来,世界科学中心发生了若干次转移。16世纪科学中心在意大利,17世纪在英国,18世纪在法国,20世纪在德国。而世界哲学中心16-17世纪在英国和法国,18-19世纪在德国,20世纪在美国。科学中心与哲学中心的这种错位,某种程度上使哲学脱离了科学的基础,也使科学远离了哲学的直接影响。如19世纪的德国哲学因建立在落后的自然科学基础之上,所以它所得出的结论远远落后于当时世界上自然科学的实际发展过程,特别是黑格尔曾企图运用思辨理性建立关于存在和认识的无所不包的形而上学体系。采取思辨方法研究自然,不但不能取得有意义的理论成果,还会自觉不自觉地束缚实证科学的发展,而他们却企图使自然科学服从于这样的哲学。当然,这些哲学家所构造的凌驾于科学之上的可以囊括一切自然知识的自然哲学体系,被科学的进程所否定,他们的作为也产生了一种恶劣影响:从此使哲学成为一个被嘲笑的对象,普遍遭到科学家们的鄙视。德国博物学家洪堡直截了当地把当时德国科学远远落后于英国和法国的原因,归咎于谢林和黑格尔自然哲学的流行。

(3)科学活动与哲学活动的职业化发展是科学哲学分离的客观原因。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源于诧异,学习哲学的条件是闲暇和自由。近代以前,哲学家并未把哲学作为他们谋生的手段,而只是工作之余为享受精神上的快乐;近代之后,哲学家从事哲学已有了明确的功利目的,他们积极谋求经世济用的智慧,想借助哲学来解决学术界、思想界和社会中的重大问题。他们认为,个人思辨与建功立业、满足好奇心和对人类事业作贡献是一致的,把哲学当成一种职业,研究的东西越来越专业。同时,科学也由古典时期非专业科学家的业余爱好演变为近代以来职业科学家的一种谋生手段或一种事业,科学家有独立资产或可以依靠副业为生的时代早已过去,今天的科学家几乎完全和普通的公务员或企业行政人员一样是拿工资的人。社会上出现了专职科学家这一社会角色,科学研究变成一种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在特定的圈子内进行。科学家逐渐对没有工具价值的东西失去兴趣,现在科学专业的细分使每一科学家都被限制在狭窄的范围内。不同“科学共同体”所形成的不同研究“范式”,使得自然科学领域内部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科学研究人员,由于阅读书目和交流范围的不一致,导致互相之间没有共同语言,更不可能有哲学那种宏观的图景式思考。在哲学内部亦是如此,现代哲学也由于研究的细分,连哲学家之间都不可能再沟通,罗蒂曾批评哲学已成为专业圈子内的活动,谈不上对科学的影响。在知识学科化和知识分子专业化的要求下,哲学的地位越来越尴尬。至18世纪,自然科学在知识领域内赢得支配性地位,同时表现出它对哲学的挤压和吞噬。自然科学更是不满足于以往哲学对其合法性的论证,于是实证主义应运而生,从孔德、穆勒到斯宾塞,从马赫主义到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终于建立了科学的标准意识形态,打出了“拒斥形而上学”的响亮口号。至此,哲学与科学彻底分化。

(4)科学知识与哲学知识的区分是科学与哲学分离的现实原因。自狄尔泰和新康德主义以来,人类的整个知识体系被人为地划分为两种基本形态:一类是自然科学。自然科学知识被认为具有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客观性、价值中立性和普遍一致性;另一类是精神科学或文化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被认为是受到社会因素影响和历史条件制约的知识,它不具有客观性、价值中立性和普遍一致性。在自然科学家眼里,一方是具有确实性的知识(科学),另一方是想象性的,甚至是虚假的知识(非科学的知识)。自然科学把与任何价值都无联系的事物和现象看作是自己的对象,其兴趣在于发现普遍有效的联系和规律。至于其它学科,除非能够满足经验科学的基本方法,否则不在考虑之列,便在吞并之列。随着实验性、经验性研究对于科学世界重要性的日益加强,哲学尤其是形而上学在自然科学家的眼里便日益成为神学的替代物,同样因其先验的真理断言不可验证而备受责难。1663年,托马斯•虎克[16]在为英国皇家学会草拟章程时,为该学会确立的宗旨是:“通过实验手段增益关于自然万物的知识,完善一切手工工艺、制造方法和机械技术,改进各种机器和发明。”他尤其强调皇家学会与神学、形而上学、伦理学、政治学、语法学、修辞学无涉,简言之,与哲学无涉。这种认识不仅导致了科学家与哲学家之间的隔阂,还在20世纪演变为两种文化之间的鸿沟。

3现代哲学与科学关系的反思

“科学与哲学有过一段分离时期———一边是朴素的唯物主义,一边是多少有些玄妙的德国唯心主义。在这段分离时期过后,科学和哲学又重新携起手来,最先是在各种各样的进化论思想中携起手来,后来又通过更深刻的分析,依靠数学和物理学的新发展而共同迈进”[14]。因此,新的时代背景要求科学与哲学产生新的恰当关系。

3.1哲学包办科学失去效力

近代初期,科学继承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取得了巨大胜利。同时,哲学是科学的科学,哲学家认为他们的任务就是用理性去发现那些最普遍的、绝对可靠的、自明的理性概念和原则,构造出关于整个世界的图景,推演出全部知识和存在体系,它应当成为一切科学的基础和真理的标准。然而,由于这种哲学与具体的自然科学研究相脱节,哲学家无法根据客观事实进行研究,只好依靠理性的独断和思辨去思考自然科学问题,其结果是只能束缚自然科学的发展。从历史上看,科学是从哲学的母体中逐步脱离出来的,因此科学离不开哲学。但历史上的从属不代表未来也存在必然关系,新的实践催生新型的关系。近代以后的哲学对具体科学只起到宏观指导和监护的作用,一方面批判地考察诸科学所建立起来的前提、逻辑性和认识论性的基础;另一方面,对科学的存在论和价值论基础进行督察,反思现代文明和科学所涌现的各种哲学问题,力图恢复古典哲学的本来意义。

3.2科学“拒斥形而上学”误入岐途

近代科学与哲学的分化是主流,科学发达了,哲学各个领域都让给其它领域,它的地盘越来越小,传统西方哲学的三大主题:上帝(第一存在)、物质(自然界)和灵魂(精神界)逐渐被宗教、自然科学和心理学侵入并占领。受自然科学的影响,有些哲学家试图使哲学也成为科学,特别关心哲学的科学化问题。科学哲学家赖欣巴哈[17]在其《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曾强调:“简言之,写作本书的目的是要指出,哲学已从思辨进而成为科学了。”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科学,研究我们的知识是如何成立的,它将注意力转向科学本身,研究所应用的概念、所使用的方法、可能的结果、命题的形式以及运用的逻辑类型等。但哲学的科学化是不可能的,哲学科学化的结果可能是取消了科学本身。后来,科学哲学中反对形而上学的倾向有了一定程度的缓和,以库恩、费耶阿本德为首的历史学派肯定了形而上学的作用,各派都对形而上学有了一定范围的默认,他们“拒斥形而上学”的企图归于失败。

3.3科学与哲学同构人类文明

随着各种特殊科学的形成和发展,现代自然科学越来越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19世纪,“科学的研究,至少在这一时期里和哲学探讨分了家。许多物理学家在考虑科学的基本概念时,没有时间从哲学角度表示怀疑”[14]。仿佛科学是万能的,科学能够解决一切,它们不需要建立在某种绝对哲学原则的基础上,更不需要哲学代替行使其职能。但是,英国哲学家柯林武德[18]指出:“一个对他的科学从不进行哲学思考的科学家,顶多也就是一个打下手的、只会模仿的、熟练工匠式的科学家。一个从未从事过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哲学家,不可能对之进行哲学思考,除非他自我欺骗。”同时,科学本身并不能自己确立独立价值,科学从属于社会系统,现代科学都是在国家名义下进行的,科学只有在哲学长久的拷问下,才能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状态。胡塞尔指出,近代科学忘记了它的基础和起源,忘记了它与人的理想和价值、与生活世界的关系,可供选择的对象原本是众多的生活世界,但自伽利略始,近代科学数学化的自然科学模式仅仅选择了理想化的单一模式。通过考察近代科学的起源,他认为欧洲科学面临的危机是自然主义的科学不能面对人生的价值与意义,把价值规范与自然规律等量齐观。已有现实“是怎样”的是科学要解决的问题,哲学在此基础上进而研究“究竟是怎样”的问题,而且要探寻“应怎样”的价值问题,并且要进而将“是怎样”和“应怎样”统一起来,解决“要怎样”的实践问题。由此,只有科学与哲学联合起来,才能共同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

4结语

第4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科学/文化/哲学

【正文】

1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领域里,逐渐出现了不少新的亮点。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就是科学文化哲学的孕育和产生。

所谓科学文化哲学,大致可以看做为这样一种学科或研究方向,即将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从而对其进行哲学探究。需要指出的是,其一,科学文化哲学的研究对象依然是科学,只不过是它将科学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来研究,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做认识论的研究,因而它既区别于传统的科学哲学,又区别于一般的文化哲学;其二,科学文化哲学研究依然是一种哲学研究,因而它比科学历史学、科学社会学等元科学更加靠近传统的科学哲学。如果说,我们将传统的科学哲学理解为是一种狭义的科学哲学的话,那么,科学文化哲学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广义的科学哲学。更进一步说,科学文化哲学将是对传统的科学哲学的深化和拓展。

2科学文化哲学的孕育和产生,有着深刻的理论背景。它是在20世纪末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重重困难的情势下孕育和产生的,可以说是对科学哲学的一种重大突破与发展。

众所周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在20世纪下半叶经历了两次重大转变,即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然后又从历史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然而,这两次重大转变不但没有使西方科学哲学从根本上摆脱理论困境,反而使其大伤元气,逐步从兴盛走向衰落,甚至趋于解体。

那么,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困境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有何途径可以使其解开症结,从而摆脱现有的困境呢?笔者认为,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困境的症结在于,原有的科学哲学的学科定位或框架过于狭隘,以致无法应对和解决科学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所固有的深层矛盾和问题。因此,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则是一条使科学哲学摆脱现有困境的重要途径。

具体说来,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基本框架是认识论的和分析哲学的。它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研究科学,其研究范围基本上局限在认识论或方法论的领域内,其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分析(或分析哲学)的方法,因而它所研究的认识论或方法论几乎等同于“科学的逻辑”。这在约翰·洛西所写的《科学哲学历史导论》一书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他将《科学哲学历史导论》写成了“科学方法观点发展的历史概要”。在他看来,科学哲学的主题是研究各门科学的程序和结构以及科学解释的逻辑[1]。逻辑实证主义对“世界的逻辑构造”也许可以看做是所谓“正统的”科学哲学的最高成就。

然而,随着20世纪60和70年代以来科学哲学经历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的转变,然后又从历史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科学哲学的主题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显然,逻辑实证主义者所研究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科学的逻辑结构,历史主义者所关注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科学的历史发展,而后现代主义者所强调的主题则是如何理解科学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关系。

随着科学哲学主题的重大转变,人们不难发现,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实质上已经大大拓宽了。逻辑实证主义者把科学哲学看做是“经验科学知识论”,也就是看做认识论的一个主要部分或分支[2]。而历史主义者不仅将研究“科学(知识)的逻辑”拓展到研究科学(知识)发展的合理性问题,从而大大拓宽了“经验科学知识论”的研究,而且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科学心理学和科学社会学等学科联系在一起,使得科学哲学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基本框架。于是,他们更多地关注科学发展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及其对科学的影响和作用,强调科学并不是价值中立的,它与其他文化并不存在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可以说,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已经从认识论延伸到了科学文化哲学的范畴。

至于后现代主义者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则更加宽泛了。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与其说是科学,倒不如说是“文化的整体”,特别是人文文化。他们反对将“科学的整体”从“文化的整体”中区分开来,强调在“文化的整体”中来理解科学,特别是以人文主义的视角来理解科学,用模糊主义的整体论来彻底模糊科学与艺术、政治乃至>宗教的区别。于是,他们不仅将科学消解于整个文化(特别是人文文化),而且还将科学哲学消解于一般的文化哲学(特别是人文哲学)。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所面临的困境其症结就在这里:

一方面,随着科学哲学的重大转变,科学哲学的主题和内容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仔细考察历史主义科学哲学所研究的每一个重大问题,例如,科学与价值问题、科学进步问题和科学合理性问题等等,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所能应对和解决的范围。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从根本上说不仅是认识论的,更是科学文化哲学的;而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的方法当然不仅仅是分析的,更须是综合的、辩证的。

另一方面,尽管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被约翰·洛西看做是“非正统的”科学哲学,它的视野要比逻辑实证主义宽阔得多,但是,很明显其基本定位还是认识论的,而不是科学文化哲学的。他们只是提出了科学与价值(文化)相关联这个重要问题,但并没有对此做深入的研究。在许多情况下,历史主义者们,例如,拉卡托斯、劳丹、夏皮尔等人往往回避各种复杂的文化因素去建构自己的科学进步模式或科学合理性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关注的依然是一种抽象的“逻辑”,它与逻辑实证主义不同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关注的是科学知识的逻辑,而历史主义关注的是科学发展变化的逻辑(例如“科学革命的结构”、“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进步模式”与“科学合理性模式”等等)。如果说逻辑实证主义对科学的逻辑构造与实际的科学知识严重脱节的话,那么历史主义的各种“结构”、“逻辑”和“模式”与实际的科学发展也有很大的距离。

后现代主义者似乎已经敏锐地觉察到了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所面临的困境及其症结所在,于是,费耶阿本德不仅“反对方法”,而且还“告别理性”,宣告科学哲学行将终结。费耶阿本德观点的合理因素在于:在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框架内,要使科学哲学走出困境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费耶阿本德之所以走向无政府主义的认识论和非理性主义,关键还在于他并没有超越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思维框架:在他那里,既然一切方法论都有其局限性,那么,惟一幸存的法则就是“怎么都行”;既然一切科学合理性模式都有其缺陷,那么,就应当干脆“告别理性”。罗蒂实际上也采用了与费耶阿本德相同的逻辑:在他那里,既然科学与其他文化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线,那么,科学与其他文化就没有任何区别;既然科学与其他文化没有任何区别,那么,就可以用文化哲学(特别是后现代主义的文化哲学)来消解并代替科学哲学。

由此可见,后现代主义并不是科学哲学的真正出路,后现代主义的后果只能导致科学哲学走向真正的终结。然而,随着科学哲学的主题的重大转变,科学哲学的确需要有一个重大转变,那就是打破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框架,使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从而从根本上解开使当代科学哲学陷入困境的症结,推动科学哲学进一步向前发展。

3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不仅有助于使科学哲学走出现有的困境,更重要的是,还将大大拓宽科学哲学研究的视野,从而为科学哲学的发展开辟颇为广阔的前景。

首先,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从认识论拓展到价值论。

事实上,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已经深深地触及到科学价值论的内容。例如,库恩解释科学变化发展所使用的最关键的概念——“范式”,其核心内容就是“价值”。在库恩看来,每一个范式都带有自身的价值标准,并且不同范式的价值标准是“不可通约的”。在不同的范式之间做出选择,如同宗教皈依一样,是“一种在不相容的共同体的不同生活方式之间的选择”,在这里并不存在一种可依据的客观的合理的价值标准[3]。而劳丹为了克服库恩的相对主义,写了一本重要著作,书名就叫做“科学与价值”。为了避免价值问题的复杂性,劳丹做了特别的限定,强调他所讨论的价值只涉及“认知价值”(即关于科学方法论的标准和规范)。尽管劳丹对库恩的范式理论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正,提出了一种比库恩模式更渐进的科学发展动力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学变化的连续性问题,但是,他对科学进步的解释依然是“赫拉克利特式的”,最终无法摆脱相对主义[4]。可以说,价值问题已经成为当代科学哲学的一大难题。要使科学哲学走出困境,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价值做零碎的、抽象的研究,而应当对其做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如果说传统的科学哲学的侧重点是对科学做认识论的研究的话,那么,科学文化哲学的侧重点则应当转向对科学做价值论的研究。

在科学文化哲学的视野里,科学价值论的研究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一方面,它将科学看做是一种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文化或文化活动,而不仅仅只看做是一种认识或认识活动;另一方面,它强调对价值的研究也应当是全方位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研究“认知价值”。总的说来,科学价值论大致包括以下两大块内容:一是研究价值对科学的影响及其作用,目的是真正将科学放在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来研究,从而揭示科学的动力、目的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这一块内容与传统的科学哲学有关,但其视野要比传统的科学哲学广阔得多。二是研究科学对人与社会的价值,包括科学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等等,从而揭示科学对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对于人的生存、发展、自由和解放的意义和价值。这一块内容显然已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范畴,因而往往被排除在科学哲学研究领域之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代科学哲学在本质上是认识论的,而不是价值论的。

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正在对人类社会产生着日益增长并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因而对科学价值论的研究其重要性就显得越来越突出。杰罗姆·R·拉维茨指出:“现代自然科学活动已经改变我们的知识和关于我们对世界的控制,而在这个进程中,它也改变了自己本身,并且造成了诸多单靠自然科学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在他看来:“在当代,在关于对科学的理解方面最深层的问题是社会的,而不是认识论的。那些到达真理之类的较老的问题已经让位于对科学的健康发展的关注和对其应用的控制的关注。”[5]尽管拉维茨的观点似有可商榷之处,但它的确从一个角度(即从科学对人与社会的影响这个角度),揭示了研究科学价值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将最大限度地整合元科学各分支,从而使科学哲学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正如前面所说的,传统的科学哲学充其量只是对科学的认识论研究,而不是对科学的全方位的哲学研究(尽管认识论也是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无疑哲学要比认识论广阔得多),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至少不是完备的科学哲学。由于科学哲学的定位过于狭隘,因此,对科学的全方位的哲学研究很难有恰当的学科归属。按照现行的做法,只能将认识论的部分划归于科学哲学,而将非认识论的部分分别划归到科学社会学、科学历史学、科学心理学、科学伦理学、科学美学等元科学各分支,这样一来,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事实上处于一种非常松散的状态,有些研究(例如科学价值论的研究)甚至没有一个恰当的元科学分支可以对应。显然,这种局面不仅有碍于对科学做全方位的哲学研究,而且对于推进科学哲学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不仅有助于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从认识论拓展到价值论,而且有助于将渗透在元科学各分支当中的哲学思想挖掘出来并且整合起来,从而建构起更加完备的科学哲学,并使其朝着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迈进。

我们不妨以比较成熟的元科学分支即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历史学为例,来探讨一下整合元科学的哲学思想的可能性。

在笔者看来,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的理解既是社会的,又是文化的:它既将科学看做是一种社会体制,又将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活动。于是,科学社会学的定位从一开始便带有交叉的性质:一方面,它要对科学进行社会学的研究,因而毫无疑问属于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另一方面,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一种特殊的文化活动,因而它与科学文化哲学密切相关。一般说来,科学社会学的实证研究部分基本上属于社会学的范畴,而它的理论思辨部分则带有很浓的科学文化哲学的色彩。事实上,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在理论层面上不仅是交叉的,而且还有许多重叠的地方。例如,默顿关于科学家的行为规范、科学的精神气质等多项主题的研究,显然是理论思辨的,而不是实证的,因而与其说属于科学社会学范畴,倒不如说属于科学文化哲学范畴。从更深层次上说,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两者之间其深刻的关联在于:一方面,要对科学文化进行社会学研究,离不开对科学文化的深刻理解,也就是离不开科学文化哲学;另一方面,要对科学文化进行哲学研究,同样也离不开科学社会学,因为科学文化活动在本质上是社会的。可以说,科学文化哲学是科学社会学的重要的理论基础,而科学社会学又为科学文化哲学提供强有力的社会学的实证支持。

我们从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的深刻关联中,不难看到整合元科学哲学思想的可能性,至少在科学社会学那里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科学文化哲学思想,有待我们去挖掘、整理、概括和总结。除了有助于深化科学认识论研究(因为认识活动在本质上也是社会的)以外,科学社会学对科学文化哲学的最重要的贡献也许将在科学价值论这方面。例如,通过对科学这种社会体制的内部结构、社会关系及其运行规律的研究(科学“内部的”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科学文化活动内部来深刻地理解科学的动力、目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三者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的研究(科学“外部的”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科学文化活动的外部来深刻地把握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和社会对科学的影响,从而更深层次地理解和把握科学的动力、目的、意义和价值。毫无疑问,离开科学社会学的研究,科学价值论将会变得非常空洞。

科学哲学同科学历史学的关系似乎要比科学社会学更为密切,以至拉卡托斯强调,“没有科学史的科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就科学编史学与科学哲学应该怎样相互学习这个问题,拉卡托斯的观点是:“(a)科学哲学提供规范方法论,历史学家据此重建‘内部历史’,并由此对客观知识的增长做出合理的说明;(b)借助于(经规范地解释的)历史,可对相互竞争的方法论作出评价;(c)对历史的任何合理重建都需要经验的(社会—心理学的)‘外部历史’加以补充”[6]。这个观点无疑具有启发性,但是,它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的关系,在本质上仅仅归结为“规范的方法论”与“内部历史”之间的关系(“外部历史”仅仅是一种补充),未免太狭隘了。

如果我们将科学哲学拓展为科学文化哲学,而将科学史理解为科学文化发展史,包括科学本身的发展史(内部史)和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与其他文化的关系史(外部史),那么,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两者之间的关系将比拉卡托斯所理解的要深刻得多和紧密得多。

事实上,许多科学历史学家(特别是乔治·萨顿)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理解和研究科学史的。只要打开萨顿所写的科学史或科学史论著,我们就会感受到十分浓郁的文化气息,体会到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有其自身的逻辑,而且更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同哲学、艺术、宗教等文化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科学史不仅能够为科学认识论或方法论研究提供重要的历史学的线索,而且也将为整个科学文化哲学研究提供取之不尽的史料和素材。当然,科学历史学与科学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也绝对不是简单的史料与理论之间的关系。应当看到,科学历史学本身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科学文化哲学思想。例如,萨顿的科学史观,包括他的新人文主义思想、科学与艺术相互关系的观点等等实际上已经明显属于科学文化哲学的范畴了。可以说,科学历史学对科学文化哲学的贡献将是多方面的,甚至是全方位的,既包括认识论,也包括价值论、科学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关系研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科学社会学,还是科学历史学,都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其涵盖面都非常宽,然而,传统的科学哲学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是一种“内部的”科学哲学,似乎并不存在“外部的”科学哲学。这种状况不仅导致科学哲学研究过于狭窄,而且也使得元科学各分支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如果我们将科学哲学拓展到科学文化哲学,那么,后者也将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其结果不仅将大大拓宽对科学的哲学研究,而且也将使元科学各分支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

最后,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有助于在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间真正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

在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间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几乎是整个元科学共同的使命。科学史学家萨顿说:“在旧人文主义者同科学家之间只有一座桥梁,那就是科学史,建造这座桥梁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要文化需要。”[7]在他看来,科学史学家的使命也就是建造桥梁。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也认为,“科学哲学是科学和人文学之间的桥梁”。在他看来,“从哲学的最美好最深刻的意义上说,对科学的人文学理解,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

然而,尽管不少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做了巨大的努力,但离完成上述使命仍有很大距离,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鸿沟依然很深。当然,导致两种文化分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且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但是,应当看到,对于科学哲学来说,的确也有其值得深刻反思的地方,特别是科学哲学的狭隘的定位及其与此相关的狭隘的科学观颇值得反思。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就体现了某种狭隘性。它不仅没有设法在科学与人文之间架起桥梁,反而在两者之间划了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表明科学与人文分别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叫做认识世界;另一个叫做体验世界。新晨

毫无疑问,上述狭隘的科学观与科学哲学的狭隘的定位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狭隘框架,遮蔽了人们的视野,使之看不到科学的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看不到科学与其他文化的根深蒂固的联系,而将其“看成为是某种超出人类或高于人类的本质,成为一种自我存在的实体,或者被当做是一种脱离了它赖以产生和发展的人类的状况、需要和利益的母体的‘事物’”。[8]这样一来,关于科学的观念就被大大狭隘化了。

显然,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对于沟通两种文化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其一,它将彻底打破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狭隘框架,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科学哲学的定位,从而有可能真正从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来理解科学,理解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价值,也有可能真正拉近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距离,深入考察和研究两种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在两者之间架起相互理解的桥梁。其二,更重要的是,它将真正肩负起元科学的共同使命,促进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融合。尽管有的科学哲学家早就提出,要使科学哲学成为沟通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桥梁,但事实上在传统的科学哲学的框架里,几乎很难实现,因为探讨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科学哲学范畴,因而不可能成为科学哲学的重要课题。然而,科学文化哲学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了,它将真正把探讨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当做自己的重大课题,特别是通过揭示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深刻关联,来促进科学哲学与人文哲学、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从而推动整个人类文化的普遍繁荣和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M].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序,2.

[2]江天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5.

[3]TSKuhn.TheStructureofScientificRevolutions[M].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62.93.

[4]LLaudan.ScienceandValues[M].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4.64-66.

[5]JerorneRRavetz.ScientificKnowledgeandItsSocialProblems[M].NewBrunswick,1996.9,71.

[6]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141.

第5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哲学;自然科学;科学哲学;理论

[作者简介]张媛媛,吉林大学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讲师,吉林长春130012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3)01-0001-04

自然辩证法究竟是什么?是一个学科,是一项事业?还是一个学派,是一种理论?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这些争议一方面表明了自然辩证法本身的复杂性及人们对其理解上的差异性,同时也给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的人提供了探索的必要和可能。但在笔者看来,这些争议只是表层问题,其深层问题是:如何理解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这才是争议的关键之所在。若认为哲学“凌驾于”科学之上,那是近代哲学的观点;若认为哲学“从属于”科学之下,那是科学哲学的主张;而认为“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则是自然辩证法。本文拟对这一认识和理解,从自然辩证法的创立、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哲学的关系,以及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理论学科三个方面加以阐释。

一、自然辩证法的产生

自然辩证法的产生,既是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是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从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在古代,自然科学大都是以自然哲学的形态出现的,其特点是科学和哲学浑然一体,很难区分,习惯上我们将其称为自然哲学。到了近代,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以及近代城市化社会的兴起,为近代科学的诞生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同时自然科学自身也在为争取自己的独立性而斗争。16世纪中叶,一场酝酿已久的科学革命开始了,近代科学就诞生于这场伟大的革命中,其标志是1543年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发表的《天体运行论》。而牛顿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则是这一时期自然科学领域中最辉煌的成就。虽然在这一时期,自然科学的其他部门如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也有一定的发展,但基本上还是处于襁褓之中。当然,应该承认这一时期的自然科学使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已经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但是由于生产水平和科技水平的限制,当时科学研究方法(实验、解剖、分析、归纳等)养成的习惯,加上社会的、阶级的原因,使得这一时期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不能不打上机械论、形而上学和经验论的烙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宇宙不变”和“物种不变”,代表人物是牛顿和林耐。进入19世纪,自然科学研究的重点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以前主要是搜集经验事实转向对事实材料的综合整理,并将经验材料概括抽象为系统的理论。自然科学也相应地由搜集材料阶段过渡到整理材料阶段,由经验阶段发展到理论阶段,这是自然科学发展的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正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过程的辩证性质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迫使人们不得不承认它。”与此同时,19世纪自然科学发展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特别是天文学领域的康德一拉普拉斯星云假说,地质学领域赖尔的渐变论,物理学领域的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和电磁理论,化学领域的原子论和元素周期律,生物学领域的细胞学说和进化论,一次又一次地打开了形而上学自然观的缺口,揭示出自然界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客观辩证法。这些都为自然辩证法的产生提供了自然科学的前提。恰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科学是一切知识的基础。”恩格斯则更明确地指出:“要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

从哲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古代的哲学以“知识总汇”的形式而囊括了全部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呈现为一个简单而庞杂的混合体,哲学研究的重心是本体论问题。近代的哲学则发生了“认识论转向”,把认识论问题置于哲学的中心位置,把人们对于认识的理论考察推向了新的阶段。认识论本身的这些问题虽然不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但却受本体论的制约并反过来影响本体论问题的解决。19世纪初,黑格尔批判法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提出了系统的辩证法思想,他“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在《自然哲学》中,黑格尔又把自然界看作“是一种由各个阶段组成的体系,其中一个阶段是从另一个阶段必然产生的”,整个自然界的发展过程表现为:无机界向有机界的发展和转化,有机界向生命界的发展和转化。这表明了“自然界自在地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黑格尔是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的人,他的著作是一个广博的辩证法纲要;但是,黑格尔的出发点是错误的,因为他认为“精神、思想、观念是本原的东西,而现实世界只是观念的摹写”。因而在黑格尔那里,占统治地位的自然观仍然是:“自然界是一个在狭小的循环中运动的、永远不变的整体,其中有牛顿所说的永恒的天体和林耐所说的不变的有机物种。”所以,恩格斯一再强调:“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

从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发展的历史来看。科学和哲学是人类理论思维的两种基本方式,它们是在超越神话和常识的过程中产生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科学以未分化的形态而蕴含在哲学母体之中,哲学则以“知识总汇”的形式而囊括着全部科学。人们常常在“哲学”的意义上使用“科学”这个概念,也在“科学”的意义上使用“哲学”这个概念。然而近代以来科学的迅猛发展和日趋成熟,致使各门科学纷纷从哲学的母体中独立出来,不断地把哲学“驱逐”出其传统的“世袭领地”,自然、社会和思维都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而此时的哲学仍企图以“科学的科学”的姿态而高居于科学之上。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恩格斯指出:“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可见,恩格斯既反对用哲学代替具体科学的“科学之科学”,也反对把哲学“从属于”科学之下、妄图取消哲学的实证主义。

正是19世纪自然科学、哲学以及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方面出现的重大进展,为创始人研究和阐述自然界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提供了重要基础,推动了自然辩证法的产生。

二、自然辩证法不同于科学哲学

科学哲学是以科学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哲学学科,它主要研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科学哲学的产生是自然科学和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学获得迅速发展,科学理论层出不穷,尤其是经典物理学的衰落和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创立,非欧几何学的发展,代数、算数的公理化以及命题逻辑的符号化等。这些科学上的重大而根本性的变革自然地唤起人们对科学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另外,还有一些哲学家主张要用科学来改造传统哲学。例如,德国著名学者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指出:“本书认为,哲学思辨是一种过渡阶段的产物,发生在哲学问题被提出,但还不具备逻辑手段来解答它们的时候。它认为,一种对哲学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不仅现在有,而且一直就有。本书想指出,从这个基础上已经出现了一种科学哲学,这种哲学在我们的时代的科学里已经找到了工具去解决那些在早先只是猜测对象的问题。简言之,写作本书的目的是要指出,哲学已从思辨进展而为科学了。”一般认为,科学哲学是在20世纪20年代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形成后,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

作为一门哲学学科,科学哲学是对科学的概念框架的研究,即是对科学的概念框架的批判与反思。科学概念框架是科学理解的工具,是科学家理解他所探索的世界的基本方式,所以科学哲学是一种理解科学的东西。维也纳学派创始人之一、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菲利普·弗兰克指出:“为了不仅了解科学本身,而且也了解科学在我们文明中的地位,以及它同伦理、政治和宗教的关系,我们就需要一个关于概念和定律的统一体,在这体系中,自然科学以及哲学和人文学科都有它们的地位。这样一种体系可以叫做科学的哲学,也就该是科学和人文之间的‘缺少的环节’。”从这种意义上讲,对科学的人文理解,也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具体而言,科学哲学就是要探讨科学的性质,科学与非科学的分界,科学发现与科学证明的逻辑,科学概念和科学理论的提出、论证、检验和评价,科学理论的结构、解释和更替,科学发现的模式,科学思维的形式、要素、特点和作用。同时,在进行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的过程中,科学哲学也不绝对排斥考察科学的社会本质,不绝对排斥对科学的本体论研究。进而,科学哲学强调,新哲学的出路只能是使其变为像科学那样实证,或以实证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改造哲学,把哲学从凌驾于科学之上的“科学的科学”变成从属于科学之下的“关于科学的哲学”或“科学性的哲学”。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我国最早是从1956年开始的。这一年,国务院组织制定了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即“十二年规划”(1956—1967)。在这个既严肃又严谨的规划中,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规划草案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在二者之间存在的一门科学。草案说:“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存在着这样一门科学,正像在哲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一门历史唯物主义一样。这门学科,我们暂定为‘自然辩证法’,因为它是直接继承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进行过的研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规划草案既没有简单地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哲学,也没有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自然科学的分支学科,而是定位在两者之间。

从这个规划草案中我们还可以看出,我国学者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是比较早的。但与西方科学哲学学者不同,我们一直是在“自然辩证法”的名义下从事这项工作的,而且始终强调要以为指导,因为“自然辩证法同有着不可分离的密切联系”。正是基于此,龚育之在1996年就已经把“自然辩证法”描述成了“的科学技术论”。

综上,无论从自然辩证法和科学哲学的产生、发展,还是从理论框架、学科定位来看,二者都有明显的不同,尽管它们的研究对象有交叉或重叠之处,即都要对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因此,不能把自然辩证法等同于科学哲学。

三、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理论学科

自然辩证法既然位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因而使其具有二重性:哲学性与非哲学性(如科学性)。向哲学靠近,它具有哲学性;向科学靠近,它具有科学性。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在自然辩证法这个“大口袋”里只有大约“不到四分之一”偏重于哲学,偏重于对科学的哲学分析,在这个意义上,自然辩证法理应归属于哲学学科。但是,自然辩证法还确实具有科学性,因为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逻辑与理性特征在自然辩证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那么,自然辩证法与哲学(尤其是哲学)和科学技术之间是何关系呢?我们认为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的中间层次,是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哲学、自然辩证法和各门科学技术学科之间是普遍、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因此,一方面,哲学通过自然辩证法为我们认识自然界和进行科研活动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科学技术方法的革新也通过自然辩证法充实和丰富到哲学理论体系中,使之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因此,自然辩证法具有交叉学科性质。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辩证法是以为指导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与相互融合的、广阔的研究领域。”自然辩证法的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汇流,有助于人们更全面、更深入、更系统地研究自然界、人和人类社会,探索科技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实现人与科技、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存、共荣。我们应该正视并承认“自然辩证法”作为交叉学科的特征,发挥其交叉学科的优势。

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正像于光远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科是“具有的特色或色彩的诸科学部门的总称”,带有哲理性质,但“其中包括许多不属于哲学的科学部门”。这不仅体现在马克思、恩格斯最初创立自然辩证法时,即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观察自然科学,分析自然科学的各种哲学问题,而且还从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考察自然科学的性质、作用及其发展规律,并写下了许多札记、论文和著作;同时也表现在,随着社会实践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也在纵横两个维度上不断深化和扩展,以至其中的许多内容如科学方法论、技术创新论、工程哲学以及STS(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等都是哲学学科涵盖不了的。譬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命题,有人强调它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哲学命题,也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经济学的命题。”将“自然辩证法”看作哲学的二级学科,势必要用哲学的学科范式规范“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范围和方法,而自然辩证法工作者研究那些不属于哲学的内容,就会被认为“失职”、“不务正业”。哲学学者时常批评从事“自然辩证法”研究和教学的人“搞得太杂”,“专业性不强”,“研究的很多东西不是哲学”,这种批评意见可以理解,但不完全正确,因为“自然辩证法”中的许多内容确实不属于哲学。勉强地将“自然辩证法”的所有内容都说成是哲学,不仅在学术上不严格,学生也很难认可,同时对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工作者来说也不是很公平。

而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理论学科,就可以把那些不属于哲学的内容也包括其中。这不仅尊重了我们的学术传统,也符合我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和学术发展的实际;既凸显了本学科的特色,又体现了本学科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正因为如此,在2004年由黄顺基担任主编的《自然辩证法概论》统编教材中对自然辩证法作了如下的表述:“自然辩证法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

总之,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理论学科。同时由于自然辩证法目前还是我国高校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必修的一门公共理论课。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将自然辩证法纳入到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中,进而使自然辩证法能够在新世纪、在当代中国以至当代世界重振雄风(于光远语)。

[参考文献]

[1]龚育之.自然辩证法在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2]全国工程硕士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组.自然辩证法——在工程中的理论与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7]黑格尔.自然哲学[M].梁志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8]H·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M].伯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9]F·弗兰克.科学的哲学——科学和哲学之间的纽带[M].许良英,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10]朱凤青.科学哲学:对科学的人文理解[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5,(6).

[11]自龚育之.科学·哲学·社会[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

[12]张纯成.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与发展方向[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13]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14]李桂花,肖爱民.“自然辩证法概论”在“理论课”教学中的定位——兼论它与“基本原理概论”、“现代科技革命与”的关系[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5).

第6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一、“科学哲学”的语义分析

一般来说,在英语中,有两个名词与“科学哲学”对应,一个是scientificphilosophy,指包括孔德(AugusteComte)、马赫(ErnstMach)、石里克(MorizSchlick)、卡尔纳普(RudolfCarnap)和赖欣巴哈(HansReinchinbach)等人在内的实证主义者心目中的“科学性哲学”;另一个是philosophyofscience,指当今被人们广为接受的“关于科学的哲学”(或者“科学哲学”)。显而易见的是,虽然两者都指涉哲学,但其中的含义具有天壤之别。前者界定的是哲学的性质,是一种狭义的哲学思潮,其目的是要用经验实证科学的范式来改造哲学,使哲学成为经验自然科学的一个附庸。至于后者,顾名思义,它所界定的乃是哲学的领域,是指对科学所进行的哲学反思,因而它是广义的哲学活动,又是哲学的一个二级学科。众所周知,出于“拒斥形而上学”的动机,实证主义者偏爱前者,为哲学贴上“科学的”标签,对科学哲学作出了狭义的解释。这种思潮的出现,根源于传统的思辨形而上学与19世纪以来蓬勃兴起的自然科学之间的对立。人们认识到,即使是对思辨形而上学作了大幅改造的康德先验哲学,也无法为新兴的自然科学提供合理的解释,因为康德哲学中的核心原理———先天综合原理以及范畴———被现代科学证明为荒谬的,几何学、时间、空间、因果性等都可以被还原为经验的。因此,他们将超出经验自然科学范围之外的一切问题斥之为伪问题(pseudoques-tion)。基于这种哲学观和科学观,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成果及其问题所作的说明,是对科学的一种“逻辑重建”。在这种重建中所形成的科学哲学思想,被人们称为“标准科学哲学”。而“关于科学的哲学”(philosophyofscience,也常被译为“科学哲学”),既是一种“哲学活动”,也在其发展历程中逐渐演变成了一门独立的哲学学科。它以科学为反思的对象,试图对科学的可能性前提、科学的界线、科学中的概念和理论的结构、科学发现的逻辑、以及科学的不同学科所提出的问题等等,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诸层面提供合适的解答。在美国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看来,科学哲学“本身也成为一门多边的和严密的独立学科”,它“把逻辑批判和改造的分析工具连同哲学概括的综合努力一道应用于科学史和当代的科学思想”,分析和阐释“科学思想的概念和模式以及它们的本质内容”,“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一座桥梁”。[2]瓦托夫斯基的这种看法,得到了当今大多数科学哲学家的支持。美国哲学家欧内斯特•内格尔(ErnestNagel)认为,科学哲学就是研究科学的逻辑,其中有三个领域需要研究:“科学解释的本质、科学概念的逻辑结构以及对各门科学中知识主张的评价”。[3]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先行者、英国哲学家图尔敏(StephenE.Toulmin)直截了当地说,当代科学哲学与伦理学、逻辑学、知识论等哲学分支一样,是一门探索和分析科学研究过程中的诸要素的独立性学科。

约翰•洛西则独辟蹊径,对科学哲学作了一种颇具类型学意味的总结。在他看来,关于科学哲学,至少存在四种不同类型的观点:

(1)在某种意义上,科学哲学是关于主要科学理论之世界观的表述;

(2)科学哲学研究科学活动的预设和前提;

(3)科学哲学是一门分析和澄清科学的概念和基础的学科;

(4)科学哲学是以探究科学研究区别于他种研究的本质特征、科学研究的方法、科学解释的条件,以及科学定律、原理的认识论地位为其主要任务的标准二级哲学学科。[5]至此,科学哲学的语义基本上得到澄清,它至少包含了三个层面:

(1)作为哲学思潮的“科学性哲学”;

(2)作为广义的“哲学活动”的科学哲学;

(3)作为哲学学科的科学哲学。①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代,作为一种思潮的狭义的“科学性哲学”,已经失去往日的理论魅力,没有多少信徒对它顶礼膜拜了。人们更倾向于接受后两种意义上的科学哲学,并赋予它独立的哲学学科地位,使得哲学避免了成为科学的附庸的噩运。当然,我们也不应否认,在狭义的“科学性哲学”与作为广义的哲学活动和哲学学科的科学哲学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逻辑关联性。

二、科学哲学的类型分析

澄清“科学哲学”的语义,无疑有助于我们理解科学哲学。但是,要进一步界定它,还需要进一步对它进行类型分析,甄别它的领域。因为,“(虽然科学哲学看起来)是处理一组密切联系的问题的一个得到清晰界定的学科,但实际上由于科学哲学在当前才被扶植起来,它还不是一个得到合适规定的分析领域。相反那些在这个领域的有贡献的人们经常表现出极其悬殊的目的和方法……”[3](P2)也就是说,当人们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来研究科学时,就会产生不同类型的科学哲学。其中的差异,集中体现在加里•古汀(GaryGutting)所概括的对待科学知识的不同态度之上,不同的态度造就了领域有别、旨趣各异的不同类型的科学哲学。第一,经验主义的或实证主义的态度。经验主义将科学当作唯一名副其实的知识,哲学最多是一种澄清科学的结论及其藉以产生的方法之元反思(metareflection)。第二,康德式的或批判主义的态度。批判主义认为,科学仅仅提供一阶知识(first-orderknowl-edge),而哲学家则通过追溯科学知识之可能性的必要条件来揭示一种别具一格的真理领域。为哲学主张进行辩护要求预设科学的有效性,但是这些主张本身(与实证主义科学哲学的那些不同)构成与科学真理相比而具有不同位阶的“先验”真理领域。第三,本体论的或形而上学的态度。持此态度的哲学家主张,存在一个完全独立于(并且在某种意义上优越于)科学的哲学真理领域。这种独立的哲学真理提供了一种更普遍、更基本、或者说更具体的关于实在的洞见,而科学只是它的从属部分,并且必须利用它科学才能得到理解。

一般来说,实证主义者以及分析哲学家常常持第一种态度。他们坚持哲学的知识论立场,名正言顺地将知识(经验科学)高悬在哲学的庙堂,以之作为哲学的典范,赋予经验科学一种至高无上性,并企图用科学改造哲学,使哲学科学化。科学哲学就是研究科学逻辑———研究科学推理的规则及其有效性———的哲学学科,这一传统深深地渗入欧美科学哲学家的血液之中。维也纳学派的创始人石里克认为,哲学与自然科学不仅领域完全相容,而且两者之间存在一种自然的关系:哲学的要素存在于一切科学之中,它应该在自然科学这片故土中探寻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第一原则。[7]卡尔纳普主张,所有的哲学问题都是与科学及其命题、概念和理论的逻辑分析有关的逻辑问题,哲学无非是科学的逻辑而已,其使命就在于寻求具有句法特征的公理,以系统地说明语言的形式规则以及从这些规则中所产生的结果。质言之,哲学、科学哲学、科学逻辑、科学语言的形式句法学具有相同的领域,因而是等价的。[8]石里克、卡尔纳普等人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欧美分析哲学家对科学哲学之领域的理解。内格尔明确地主张,科学哲学就是“对科学知识和逻辑方法……的组织中显示的逻辑模式的考察”,其相应的研究领域包括三个分支:科学解释的本质、科学概念的逻辑结构以及对各门科学中知识主张的评价。前一分支领域主要研究科学解释的逻辑结构及其相互关系,它们在研究中的功能,以及知识系统化的手段;第二个分支领域研究的问题是:“经由各种各样的定义技术和测量技术对科学概念的表达,它们与观察资料的联系,以及它们在科学上有意义的条件”;第三个分支领域研究的是:“对各门科学中的知识主张进行评价的问题,如与或然性推理结构、在评价证据时采取的原则,以及归纳推理的辩护有关的问题。”内格尔坦承,感知觉的认识论问题以及宇宙的统一性等问题,与科学实践相去甚远,也无助于澄清我们对科学方法及其成果的理解,因此,他不会将这些问题纳入科学哲学的范围内。[3](P2-3)当然,即使在欧美科学哲学家阵营里,也有不少人认识到,科学逻辑常常离不开科学认识论,故将二者合称为“逻辑的科学哲学”(TheLogicalPhiloso-phyofScience)。它既要研究科学知识的性质和结构,又要研究科学知识的发现和增长。而且,一旦将“科学逻辑”一词理解为一种包含“辩护的逻辑”(Logicofjustification;Logicofproof,也有人译为“证明的逻辑”)与“发现的逻辑”(Logicofdiscover-y)在内的广义概念,科学哲学的研究旨趣就会从逻辑向历史拓展,开创科学哲学与科学史互动协进的新局面。与分析哲学家们的经验主义态度相对立的,是大陆科学哲学家们的形而上学态度。他们反对赋予自然科学“君临天下”的地位,坚持人文科学(精神科学)的独立性,主张在科学之上尚有一个决定科学之可能性的独立的真理领域。这种态度,最早可以追溯到黑格尔的自然哲学。黑格尔从他那个时代的科学成果出发,反对心物之间的二元对立。在他看来,自然并非如笛卡尔所预设的那样是由力学规律所控制的诸物质对象合奏而成的乐章,而是一幅贯穿着历史观念的动态图景。历史和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它们是绝对精神得以产生的同一过程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由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规律范导。黑格尔的这个基本结论,突出了以历史科学为代表的精神科学的合法性,它不但得到了大陆哲学家们的继承,而且孕育了强调精神科学之独特地位的新主张。柏格森则强调内在时间对于物理时空所具有的优先性,并从进化论的角度阐明了生命与时间的演化过程,为摆脱心物二分的窠臼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途径。狄尔泰、布伦塔诺和胡塞尔、海德格尔、福柯等人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学者,进一步反思自然科学的合法性与客观性基础及其与人类文化的关系。他们反对自然科学所标榜的与主体无涉的、价值中立的客观性,强调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在认识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旦他们将主体的人及其知识行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就形成了狄尔泰的生命哲学、布伦塔诺的描述心理学、胡塞尔的超越论现象学(或科学论)、海德格尔与梅洛庞蒂的存在主义、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等等。这些关于科学的种种理论,被加里•古汀称之为形而上学态度的科学哲学,是大陆科学哲学中不可或缺的思想流派。

如所周知,在大陆科学哲学阵营中,由于这些哲学家们在反思科学时的理论出发点不同、所持立场有别、采用的方法各异,导致他们的哲学主张各不相同,所研究的领域也各有侧重。然而,甄别之余,人们还是能够发现它们之间在研究领域上有着某种一致性。这些领域包括:

(1)对实证主义和唯科学主义的批判。胡塞尔痛批实证主义砍掉了科学的头颅,[9]海德格尔甚至发出了“科学不思想”的呐喊,直陈科学不能向人们揭示“存在”(being)的弊端。

(2)从更为广泛的与科学关联的领域来审视科学的合法性基础。胡塞尔不仅从形式上分析了科学可能性的逻辑条件,而且还揭示出科学在生活世界的日常实践中的意义起源;海德格尔则用关于人类存在(“此在”)的生存分析(existentialanalysis)取代胡塞尔关于观念本质(idealessences)的本质分析(eideticanalysis),得出了与胡塞尔一致的结论:科学必须在其与日常生活世界的联系中才能得到理解。

(3)向主体自身回溯,追寻科学的可能性条件。对科学知识的批判主义态度,则发端于康德的认识论批判,并由此演变出批判主义的科学哲学。康德提出“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导演了哲学史上的“哥白尼革命”。自此以后,人们意识到,科学只是一种“一阶的知识”,只有解决了科学的可能性问题,科学才会具有真理性,因此,在研究“认识”之前,应该先对“认识”进行认识。于是,一个君临科学真理之上的一个先验真理领域———“二阶的知识”———开始展现在人们面前。在“回到康德”的旗帜下,“新康德主义者”柯亨、纳托尔普、卡西尔等人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要说明包括数学在内的科学知识的可能性条件,并进而阐释包括伦理、艺术、宗教在内的一切知识的可能性。新康德主义者继承了康德的先验原则,承认对对象的认识需要通过知性的概念“形式”来建构纯感性“质料”,但抛弃其“自在之物”的观念,否认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中介———时间、空间等感性的先天形式,也不承认认识质料和认识形式之间的区别,试图消解康德学说所存在心物关系矛盾。他们认为,哲学要成为确定科学事实及其逻辑前提的先验方法,就必须认识到,经验对象的建构只能在科学史的历程中才能实现,其对应于科学家所提供的精密形式结构之精确性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离不开对世界的理解。因此,在卡西尔看来,科学并未展现出一幅关于实在的客观图景,毋宁说,它奠基于对材料(da-ta)的选择及其符号化解释。质言之,科学就像语言、艺术、神话、宗教一样,也是对于实在的符号化解释,并且是文化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文化并不局限于人文,它也囊括了科学和技术在内。

柯亨的先验方法、卡西尔的符号学说等使得批判主义科学哲学在人类文化领域中牢牢地占据了一席之地,批判哲学的信徒卡尔•波普则使这种科学哲学达到了高峰。②卡尔•波普高举“批判理性主义”的大旗,主张科学哲学就是要研究“知识的逻辑”,即分析科学家提出假设、建构理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10]他反对赖欣巴哈、卡尔纳普等实证主义者对知识的逻辑所做的“归纳重建”,认为“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与事实问题无关,而只与正当或正确的问题有关。它的问题是下列这一类的:一个陈述能被证明为正当吗?这个陈述在逻辑上是否依赖于某些别的陈述?或者与它们相矛盾?……”[10](P8)因此,从方法论上看,重建知识的逻辑就是要运用“试错法”对科学理论进行批判性的“演绎检验”:借助演绎逻辑,从尝试性理论中得出一些结论;然后在这些结论之间,并和其他有关的陈述加以比较,来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如等价性、可推导性、相容性、不相容性)。

三、科学哲学的工作定义

如上所述,对待知识的三种不同态度,造就了不同派别的科学哲学,由此产生了各派别的科学哲学在研究领域上的分歧。但是,如果我们像赖尔所说的那样,偶尔地回顾确定一下所追随的思想路线和出发点,[11](P8)通过回顾与比较,总能够在不同的科学哲学家之间找到他们的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和思想路线的某种契合,并形成一个思想之网。事实上,就科学哲学阵营来看,尽管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经验主义的科学哲学家与形而上学的大陆科学哲学家之间的关系曾经达到了彼此无话可说的地步,但是,大多数科学哲学家都不会在加里•古汀所区分的不同态度之中,作出绝对取舍。无论是两大派别产生的早期,还是它们发展过程的后期,在其代表人物之间都展开了内容丰富、富有成果的对话。这种碰撞所产生的思想火花,至今仍然激荡在科学哲学的上空,为后来者带来了无限的启示。在笔者看来,在这些不同派别的科学哲学之间,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共同点:(1)哲学观上某种程度的不谋而合。他们至少都会在某种程度上持有这样一种观点,即,科学哲学就是对科学的一种批判性重建,尽管它们在重建的出发点、方式等方面各有不同。这或许是大陆科学哲学与英美分析性科学哲学的一个交汇点。(2)方法上某种程度的殊途同归。19世纪末以来,时代精神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人类精神已经进入了“分析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思想家,无不以“分析人的思想、分析人们理解和接受这个世界或相互交流的观念”[12]为己任,因此,分析的方法不仅是分析哲学家的专利,而且也得到许多大陆哲学家的青睐。这个时代的科学哲学,则力图:“

(1)理解科学的方法、基础和逻辑结构;

第7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近代西方哲学、现代西方哲学、哲学

一、近现代西方哲学概述

(一)近代西方哲学概述

近代西方哲学是伴随着人类的自由思想的逐渐形成和神学的没落逐渐发展起来的。其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5至17世纪初,即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和自然主义是这一阶段研究的中心,并形成了人文主义和自然哲学两股互相联系又有一定区别的思潮。

第二阶段是17世纪初至18世纪末,在这个阶段资本主义获得了了进一步的发展,自然科学着重分门别类的研究,哲学的兴趣则集中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上。以笛卡尔和莱布尼茨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唯理论认为,只有在一个完全清楚明白无可怀疑的公理的基础上,经过理性认识能力进行清楚明白、准确无误的推理,才能得到真正的知识。

第三阶段是18世纪至19世纪。自然科学在这个时期取得了巨大成就,促使西方近代哲学发展到了最高阶段。这一时期,逐渐形成了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唯心派别。德国古典唯心派别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在思维第一性的基础上,力求使存在与思维、主体与客体统一起来。

(二)现代西方哲学的概述

现代西方哲学的特点是新流派众多、思想方式变化深刻、与现代科技与人文众学科的关系密切、与未来哲学的发展息息相关。现代西方哲学的特点:

1.现代西方哲学较近代西哲而言,更为关注语言问题、符号意义和交往问题。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承认语言哲学并不以形而上学或认识论为基础,相反的则是形而上学、认识论和任何其他哲学学科必须以语言哲学为基础,而且只有通过语言的分析和阐明才能够研究、澄清或解决任何哲学问题。

2.现代西方哲学不再像传统哲学家一般崇拜绝对权威或者绝对真道理、规则。在哲学界占有统治地位的不再是一头独大;每一个流派都有自己的追求,或科学或形而上学,现象学与分析哲学可以相互对立,甚至彼此不同。

(三)现代西方哲学对近代西方哲学的超越

1.从排斥、批判形而上学到“回归”形而上学

近现代西哲的区别重要标志之一为对形而上学的态度,现代西方哲学流派绝大多数对形而上学进行了批判甚至是排斥。这种排斥对于现代西方哲学转换思维方式,促进学科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有着积极地作用。但也要看到,现代西方哲学在破旧后并没有立新,在他们简单的批判形而上学后,他们的理论相续陷入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困境,他们的理论、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现代西哲流派提出回归形而上学。德国当代哲学家哈贝马斯指出自康德之后,人类便步入了一个“后形而上学”的时代。在后形而上学时代,哲学必须放弃对整体、大全和作为“这个世界”意义来源的超验本体的寻求①。

2.从抽象思辨转向现实生活

现代西方哲学对近代西方哲学的超越有一部分实现由抽象思辨转向现实生活。许多现代哲学家都将现实生活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或归宿。胡塞尔提出哲学回到生活世界,海德格尔强调“在世的在”的意义,维特根斯坦转向日常语言,杜威强调经验就是生活,其用意之一就是为了使哲学转向现实生活。

3.理清哲学与科学的关系

哲学家们重新思考哲学与科学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观点。例如作为生活和行为方法或科学的方法论,作为对意义的澄明和解释,对世界和人本身的超越及人的理想和终极关怀的探究,作为超形而上学的人文研究的文化学或“后哲学文化”,作为对智慧的训练,等等②。

4.关注领域的转变

譬如从反形而上学、反基础主义、反主体主义、转向对向语言的关注,对境域的关注,等等,这些都极其丰富了哲学的内容和开辟哲学领域的新天地。哲学的这些转变,使得哲学与其他新兴学科之间有了一定得交叉和渗透。这些交叉边缘更是建立了一定的边缘学科,例如科学哲学,环境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等等。

二、马克思哲学对近代西方哲学的超越

(一)马克思哲学对近代西方哲学的超越

1.以实践为基础的哲学超越了以抽象理性为基础的近代西方哲学

近代西方哲学继承了古希腊哲学的传统,探讨的依旧是抽象本体论,更为关注的是虚无的宇宙或者一些无法求证的抽象概念,并试图寻求世界的本原。这些在文艺复兴打破宗教势力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反对宗教神本位的时候,哲学家的使命就是运用理性工具去发现普遍、自明的理性概念和原则,并加之以宣传,使之成为打破神本位的有力武器。在具体的建构过程中,这种抽象的理性就表现为脱离了人们的实际生活和实践活动的形而上学的“实体”③。

哲学的基础是实践。哲学提出意识之所以源于物质,此过程离不开主体的社会历史活动,离不开实践。马克思关注的不是脱离人的实际活动、社会物质条件的抽象理性,而是实践过程中、物质生活得社会。哲学有了崭新的实践观,才有其自然观等其他各种观点。

2.实现哲学主题的转换

近代哲学由于其历史局限性使其具有的思辨形而上学和二元对立等缺陷,同时近代西方哲学主张现实的人与其实践相脱离的抽象的自然界和抽象的绝对化的精神世界。哲学革命性地实现哲学主题的转换,关注人的价值、自由和解放,并注重于改造世界。“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④”。哲学从创立到成熟,,是一个不断的批判传统西方哲学思辨形而上学和超越近代西方哲学的主客二元分离的过程,最终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3.哲学在哲学研究对象上的超越

哲学以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最一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第一,哲学将世界发展的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而正确地解决了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问题;旧哲学将哲学看成是凌驾于各门具体科学之上的“科学之科学”,所以未能正确解决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问题。第二,哲学实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观与历史观在唯物辩证的基础上的统一;旧哲学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唯物论与辩证法分离,同时其自然观是唯物的,历史观则是唯心的。第三,哲学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认为哲学不仅仅是要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要改造世界。

4.哲学在哲学立场的超越

马克思叫传统哲学而言更强调抽象思维,主张人们通过感性的实践去理解一切事物。实践思维方式使哲学从根本上摆脱了近代哲学的桎梏,宣告了新哲学的诞生。

(二)马克思哲学与近现代哲学的异同

马克思源于近代西方哲学,其思维方式、社会背景均来自西方社会,如何把握哲学与现代哲学关系,对于中西学者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命题。所以,在此笔者将二者做一定的比较:

1.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力图超越以主客心物等二分为出发点,以建立关于世界的本源、本质的理论体系为目标,以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等为理论特征的近代哲学,使哲学研究在不同程度上从抽象化的自在的自然界或绝对化的观念世界返回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

马哲学不仅比现代西方哲学更加彻底全面地超越了近代哲学的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思辨形而上学等倾向,而且为西方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现实的道路。这具体表现在马克思不是简单地扬弃一切旧哲学,而是力图彻底打破它们由以出发的前提。他所关注的不是建立关于整个世界的严密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是直面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他由此把实践观点当作其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主张通过实践来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的实践的意义的深刻揭示和全面阐释彻底地实现了对近代哲学的超越,实现了哲学上的革命变革。2.现代西方哲学建立在近代西方哲学的基础上,没有完全脱离。譬如在形而上学,他们一方面批判近代西哲的形而上学理论,但同时又发现自己的理论脱离了形而上学无法得到论据,所以又以新的形态去构造同样具有片面性的某种形而上学。它们揭示了主客、心物等二元分立的种种弊病,特别是使人对象化和物化(异化)的弊病,强调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然而却由此走向了无视客观实际的主观主义。较之哲学而言,哲学提出的实践观点,使其跳出了传统的哲学方式。

第8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孙正聿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

真正的哲学问题一定是在哲学史中言说。不存在离开哲学史的纯粹“原创”。康德要接着休谟说、黑格尔要接着康德说、海德格尔要接着黑格尔说……而所有这些哲学家都要接着柏拉图说。可见,哲学史就是不同时代的哲学家针对同一个问题所展开的对话。如果说《哲学通论》(以下简称《通论》)在当代中国哲学界具有重大的影响,在我看来原因并不只在于它批判了教科书哲学,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它在哲学史的意义上完成了一次对话。这样的对话一定是围绕着“哲学基本问题”展开的(这恰好构成了《通论》中的哲学基础理论)。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德国古典哲学是不可跨越的。因此,《通论》正是在对全部德国古典哲学的尊重基础上的一次哲学史对话。这可能是《通论》的最浓重的力量所在。

1.《通论》的“入手”巧妙使用了黑格尔的引导方法

《通论》连续使用了黑格尔的7个比喻来帮助读者从不同的角度理解“究竟什么是哲学”。7个比喻可以被归结到统一的认识论原理,即黑格尔所概括的“熟知非真知”。黑格尔在给哲学作“导论”的时候为什么从对常识的表象思维分析入手?黑格尔为什么总是使用比喻?《通论》为什么要品味黑格尔的比喻?《通论》为什么在哲学观原理的开端,用了很大篇幅反思常识的本质?这些问题表明:哲学不过是我们对作为无知的“熟知”的真知过程。哲学就从常识开始,虽然常识不是哲学,但是,进入哲学却恰好要从常识开始。黑格尔特别注意了引导人进入哲学思维的这一巧妙的原理,从而完成了《哲学全书》的“导论”。

《通论》继承了黑格尔所开创的这一导论的巧妙原理,从黑格尔的比喻出发,抓住了哲学心灵自在的“爱智”的能力,并用比喻“激活”了这一自在的心灵,从而使人在“惊异”中发现:原来哲学和自己如此亲近。比喻显然是人们所“熟知”的。而为什么面对同一个熟知的对象,哲学所思考的却与常识所思考的完全不一样了呢?而这一完全不一样的思考为什么又能够被多数人所“激动”呢?哲学离人并不遥远。“哲学所问所思的问题,是每个健全的普通人都经常面对的问题。‘爱智’的哲学只不过是把人们习以为常、不予追究的问题作为‘问题’去追究,把人们视为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问题作为‘问题’进行反思。”孙正聿:《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5

2.对常识和科学的前提批判建立在康德的“意识界”和“本体界”的划分原理之上

“前提批判”包括两个维度:一是对常识和科学的前提批判,二是对哲学自身的前提批判。前者是以反思的方式去考察使常识和科学所以可能的“前提”,后者则直接回到“哲学基本问题”。思维的“前提”在常识和科学那里是不被作为“问题”而自在存在的。比如,人们总是默认“人能够认识经验世界”。

对常识和科学的前提批判是前提批判哲学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对常识的反思开始进入哲学,也是黑格尔喜爱的方法。以对常识的反思来进入哲学,这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因为,哲学就在于对常识的超越。对常识的反思本身就构成了以常识为对象的哲学。这样,在内容上,常识为人熟知,但在理论上,哲学对常识的反思则构成了对常识的“前提批判”。因此,对常识的前提批判,是前提批判哲学观的基础部分。在这一部分中,前提批判活动主要是反思常识和科学的认识论前提,并形成基本的认识论原理。这些原理最终被概括为:在“概念框架”中形成了常识、科学的“世界图景”、“思维方式”和“价值规范”。其中,“概念框架”显然是一切认识活动的主观能力。

有怎样的“概念框架”,就会形成怎样的“世界图景”。这里虽然不是从先验哲学的角度入手,却仍然符合了康德先验哲学的基本原则。使常识和科学成为可能,必然要有由“概念框架”来综合统一“世界图景”。这里最重要的是提出了常识的“概念框架”(它提示出常识不仅仅是表象的认识,同时也是概念的认识,即经验性的概念。这一点超出了黑格尔对常识的理解)。常识同样是一种概念活动。在常识中,表象的直观被上升到了经验性概念,因此,常识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直观,二是概念。但这里的概念尚不是康德说的知性范畴,而仅仅是依附于经验的经验性概念。这一点决定了常识不是科学。只不过,概念在常识中是作为经验直观的表象所抽象出来的经验概念,因而对经验具有“依附性”。而在科学中,概念则离开经验进入到了知性的普遍性(这相当于康德从判断中抽取的十二范畴,它们不具有经验性,因此需要“先验图型”来综合表象)。至于到了哲学中,概念则成为了反思活动,是思想自己运动的活动。这就上升到了黑格尔的思辨逻辑的认识论原理。但无论如何,认识总是在“意识界”与“本体界”之间的关系中展开的。“近代哲学明确地区分了‘意识外的存在’与‘意识界的存在’,也就是明确地区分了‘客观世界’与‘意识内容’,从而清楚地提出了‘对象与表象’或‘对象与映象’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清楚地提出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1〕142

可见,所有这些对意识和科学的认识论原理的考察,最终是建立在德国古典哲学的认识论原理上的。比如,“世界图景”是康德的“现象”的一种更加形象的说法。海德格尔也曾使用“世界成为图形”来概括这一认识论结构。

3.把哲学基本问题理解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符合德国古典哲学的基本精神

《通论》确立了“前提批判”的哲学观原理。“前提批判”作为一种方法论直接来自德国古典哲学。康德对理论理性的认识能力的考察,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前提批判”。作为严格的科学的形而上学是否可能?为了回答这一基本问题,康德回到了认识的“前提”,即考察人的认识能力所能够抵达的界限。所以,在康德那里,“哲学是什么”的问题,首先还不取决于对形而上学本身提出来的问题(心灵、宇宙、上帝)的回答,这构成了理性的积极的知识。而哲学在康德这里,还仅仅是为形而上学确立基础的“纯粹理性批判”,用他自己的话说,不过为认识找到一种“试金石”。因此,“纯粹理性批判”构成了对形而上学的一次宏伟的“前提批判”。康德自己也承认,所谓“先验哲学”,他本人只完成了一个前提性的环节,因为他尚未积极地建立起全部理性的“先验知识”,而只是在知识批判的意义上确立了先验知识的考察。“纯粹理性批判是完备的先验――哲学的理念,但还不是这门科学本身:因为它在分析中只进行到对先天综合知识的完备评判所要求的那个地步。”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导言),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1

《通论》把哲学基本问题理解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一“哲学基本问题”来自于德国古典哲学。《通论》中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尊重了恩格斯的概括:“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219恩格斯是在对近代哲学,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反思中提出这一著名论断的。也就是说,当恩格斯如此概括哲学基本问题的时候,他主要是针对德国古典哲学,因为只有在德国古典哲学那里,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才“获得了完全的意义”。这表明:真正的反思意义上的哲学是从德国古典哲学开始的。

可以说,此前的哲学并没有回到这一“理论思维的无条件的前提”,而仅仅是一种独断论或怀疑论的不加反思的直接断言。自康德开始,哲学开始回到了理论思维的前提。康德解决这一问题的结论是:思维只能把握到物的“现象”,而不能把握到“物本身”。也就是说,人的认识不能超越“意识界”,物仅仅是像我如何显现它的那样向我显现。黑格尔则批评了康德的这一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解决。他认为,康德并没有对思维进行“思维着的考察”,也就是说,康德没有进入“思辨的思维”,而仅仅是站在思维之外来考察思维,这无异于“在学会游泳以前,切勿冒险下水”。思维和存在在自觉的意义上的统一,只能通过思辨哲学来实现。

对物本身的认识显然超出了知性的能力。在黑格尔看来,康德仍然应该被归结到“知性的形而上学”的系列当中,原因就是康德没有进入思辨逻辑。这就决定了,康德仅仅把超验的领域排除在知识之外。正是在理论理性的同样的道路上(而不是进入到实践理性中),黑格尔找到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新的道路,这就是思辨逻辑的道路。自从黑格尔的逻辑学以后,恩格斯所说的“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才第一次得到自觉。当我们说主观的思维和客观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的时候,这在常识中是被“默认”的,因而是不自觉的。康德所批判的“独断论”就是这一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不自觉的常识的解决。康德则第一次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反过来而思之”。尽管康德的结论是否定性的,即他否定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但却第一次使哲学基本问题得到了确立。正是在康德的结论基础之上,才有了后来的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的统一。

第9篇:哲学和科学的关系范文

一、哲学基本问题争论的回顾与反思

从“全球化”和“当代世界的哲学”或“世界性的一般哲学”的理论视域出发,完成对“何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追思,首先涉及到对“何为哲学问题”的追问,而对“何为哲学问题”的追问,又必然导致对“何为哲学”的追问。然而,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对于“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却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不管原因何在,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它都是以本原、本体性的思维方式对宇宙人生的终极价值和终极意义的追问和思考。因此,就其本原意义而言,哲学代表的是一种人所特有的对自身生存根基和生命意义的永不停息的反思和探究活动,通过这种反思和探索,不断提升人的自我意识和生存自觉,是哲学的根本使命[2](P5-7)。那么,何为哲学问题?或者说,什么样的问题才是哲学问题?这是我们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

从目前的讨论来看,主要有两种大体相近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哲学问题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哲学研究的对象和主题,二是指哲学家用于哲学研究的方式和范式问题。如果说前者是哲学研究必须面对的社会实践问题、生存和发展问题及其价值和意义问题的话,那么,后者则是哲学自身发展的问题[3](P4-9)。一种观点认为,凡是被哲学家以哲学的方式来讨论的问题才能叫哲学问题,或者某些能够被提升到哲学层面加以探讨的问题才叫哲学问题。所谓哲学层面的问题,即以极致性、超越性的方式关注的关于人的终极问题:人的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问题,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终极关怀、终极价值问题。如果说极致性与超越性是哲学思维最根本的特性,那么,这种极致性与超越性则无疑是对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的超越。既然哲学问题是对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的超越,就不能离开现实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关注和思考;既然哲学问题的提出是在极致性和超越性的意义上提出和展开的,就不能忽视哲学问题的普遍性和根本性;既然哲学问题表达着人的内在心灵世界与外部世界的积极互动,就不能忽视哲学问题的体验性和时代性;既然哲学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对终极价值和意义的追求,那么就不能忽视它的多样性和特殊性[4](P40-44)。

那么,何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众所周知,“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提出的一个具有重大方法论意义的哲学命题和分析工具。他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根源于蒙昧时代愚昧无知的观念”,“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也起过巨大的作用”,“这个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冬眠中觉醒以后,才被清楚地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5](P223-224)那么,对此究竟应当作何理解?换句话说,从纷繁复杂、千头万绪的哲学问题中只找出其中的一个问题并把它说成是“基本问题”,这样做的根据充分吗?这个提法的出现是否具有某种偶然性?对此,学术界自有不同的看法,而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相互联系的问题的理解上。

第一,何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此而言,主要有三种大同小异的理解和解释: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那种规定着哲学的研究范围和主题,决定着哲学作为人类精神的最高形式,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客观地存在于哲学史发展的全过程,客观地表现在哲学其它问题的方方面面、与哲学永恒并存的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贯穿于哲学过程的始终,标志着哲学理论的特殊性,表现着哲学这种意识和理论特有的认识方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每个哲学学说的前提和基础,而是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是其它哲学问题的最终的指向。哲学基本问题就是“基本的哲学问题”:当我们试图解决在人类的求知活动或评价活动中出现的、对一定的知识体系或价值观念体系得以成立的基本信念前提能否成立及如何成立进行追问而提出有待解决的矛盾、疑难的时候,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即用来解决该矛盾、疑难的解释原则自身能否成立及如何成立的问题。

第二,既然哲学是个体的,哲学问题是特殊的和多样的,那么,究竟有没有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哲学基本问题?换句话说,“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哲学的基本问题?恩格斯所说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究竟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所谓“全部哲学”,究竟是指欧洲近代哲学,还是指整个欧洲哲学,抑或是指整个的人类哲学。对此,学术界亦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依然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划分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所说的“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指欧洲近代哲学,至多是指欧州哲学的基本问题,至少它不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此相近的一种观点认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不仅不能囊括整个哲学史,也很难说是哲学史的主要内容。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否构成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关键要弄清楚“意识”在哲学中所处的“本体论”地位。首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否构成“哲学的基本问题”,取决于该哲学对“意识”的“本体论”地位是否有承诺。只要一种哲学对“意识”的“本体论”地位有承诺,就一定无法回避“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反之,如果一种哲学并不承认“意识”的“本体论”的存在,那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不是该“哲学的基本问题”。其次,即便对于“意识”有“本体论”承诺的哲学来说,由于对“意识”的“本体论”承诺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不仅在不同的哲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且具有不同的性质。如对于唯心主义哲学和二元论哲学来说,哲学基本问题就是作为实体的高贵精神与作为表象的粗俗之物质之间的关系问题[6](P55-59)。也有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应当包括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亦有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理性和信仰的关系问题。另外,还有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应该是人对世界的关系问题,人对世界的态度问题,也就是“在世结构”问题。所谓“在世结构”问题,也就是人与世界的关系,即天人关系问题[7](P37)。

第三,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论域,即适应范围问题。就此而言,大体有四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只反映了哲学上的“知识论”模式,是哲学的一种特殊的类型——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于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的,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基本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提出哲学基本问题的角度并不是某种具体的类型,而是“全部哲学”。我们在寻求和确定“哲学基本问题”时,必须保持“全部哲学”的视野,而不应当局限于个别类型。既然哲学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同类型,那就应当进一步分析“类型”与“全部哲学”的关系,思考哪一种“类型”的哲学及其“基本问题”更能体现哲学的本真精神,由此进一步确定哪一种“类型”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更普遍、更一般也更深刻的意义,从而可能上升为一般“哲学”的“基本问题”。有论者还指出,恩格斯讲哲学基本问题是从西方哲学史中总结出来的,是否也适应于中国哲学史呢?这个问题需要深入地考察。中国古代哲学所用的概念范畴与西方不同,没有人像黑格尔一样采用“思维与存在”这个表达方式,但中国古代哲学确实也有自己的基本问题或最高问题[8](P37)。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对存在、主体对客体的关系问题,就其充分明确的形式而言,只是西方近代哲学的问题。如果硬用唯心论与唯物论来套中国传统哲学和希腊哲学以及西方当代哲学的一切思想流派,也是显然不合适的[9](P37)。

第四,关于思维和存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意义域”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分析在以往曾被认为是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最基本也最主要的任务和方法。这种看法和做法给我们的哲学研究工作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和危害。今天,在从这些经历中总结经验教训时,有必要从“意义域”的角度去认识它,以免简单地抛弃它。哲学基本问题分析只应当应用于对涉及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哲学观点的分析,超出此范围它就失去了原本的科学意义[10](P3-7)。也有观点认为,我们过去一讲到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地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似乎这是哲学的天经地义。于是我们就得从中国哲学中去莫须有地挖掘“思维”与“存在”是怎样对立,对立以后又怎样统一的那种关系。其实这只是一种误解。我们从哲学发展的全部历史来看,哲学研究的问题很多,哲学的对象在不断变化,哲学主题也在不断转移。我们只能说,哲学思考的问题总是与人、人的生存状态、人的本性追求、人的生活意义等等相关联,至于它以什么为主题,并没有先验性的规定,而是要由人的具体生存条件和历史发展状态决定的。这是属于哲学这种理论特有的性质,在这点上,哲学与其他所有学科都不同。我们研究中国哲学就应该从中国的具体历史情况和特有的文化形态出发,按照中国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中国的哲学传统,这样才能真正把握中国哲学的精神,理解中国哲学理论的特有价值。

正是基于上面的简单回顾,我们的看法或结论是:(1)哲学基本问题以现实中的哲学问题为基础,其所遭遇的问题不同、论域不同,其基本问题不同。(2)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定阶段所面临的实践问题不同、哲学问题不同,解决的方式不同,其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同。(3)同一历史阶段上的哲学“类型”不同,范式不同,其基本问题不同。(4)一种哲学“类型”或“范式”已经形成,其中所蕴涵的哲学基本问题则具有基本的精神定向作用和相对的稳定性。(5)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每个哲学学说的前提和基础,而是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是其它哲学问题最终的指向。尽管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哲学家必须先在地回答的问题,而是哲学史家事后概括与总结出来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一种偶然的巧合。换句话说,哲学基本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和最终的指向,就是因为任何哲学都是对自己时代问题的回应,其所面对问题的共同性正构成了一些哲学问题的基本性。而这也正是哲学基本问题之所以存在的内在根据。(6)“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但不是所有哲学或“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7)尽管人们对恩格斯关于“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著名论断有各种各样的质疑和理解,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大家都并不否认“哲学基本问题”的存在及其方法论意义。那么,究竟什么是具有普遍性或普遍适用性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呢?这恰恰也正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和重点研究的问题。

二、哲学基本问题的当代诠释

从“全球化”和“当代世界的哲学”或“世界性的一般哲学”的理论视域来看,我们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首先是因为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人的生命活动或生命存在为基点,以其对人自身存在的意义的无限追寻为旨归,不仅集中体现了人之为人的生命本性,而且集中反映了哲学之为哲学的反思特性和生命精神。其次,就是因为它不仅涉及到人的存在及其意义问题,而且涉及到事实与价值、科学与人文、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其三,就是因为它从根本上实现了对单纯的“本体论哲学”和单纯的“意识哲学”的理性超越,不仅充分体现了人与世界的多重关系,而且充分彰显了哲学作为哲学的价值和功能,因而也是每一哲学都必须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最为基本的哲学问题。

哲学的核心问题是人,所以,哲学又被称为“人学”。哲学关于人的研究以人的存在的终极价值和终极意义的无限追寻为旨归,所以又被称为“意义”之学、“境界”之学或“智慧”之学。哲学研究的人是作为主体的人。主体是人,但人并不都是主体。人作为主体以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为前提。正是由于人的“自我意识”的存在和觉醒,从而使人不仅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而且能够将自己与周围世界的事物区别来,并与自己周围世界的事物形成一种现实的存在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实践关系、交往关系,等等。人与世界的这种关系表明,人不仅内在于这个世界,而且参与了这个世界的大化流行。也正是在这种“参与”中人不仅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而且使人成为了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11](P44-48)。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才是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如何才能使人成为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可以说,这既是哲学作为哲学的神圣使命,也是哲学作为哲学的主要功能。

从形而上学的层面看,作为主体的人,既与本然的存在相对,但同时又是存在的特定形态,作为特定的存在形态,人本身属于这个世界。与人内在于这个世界相应,人的创造活动亦参与了这个世界的演化过程。而人对存在的把握则既涉及事物的内在规定,也关联着事物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什么”指向事实层面的规定,“意味着什么”则以价值关系及属性为内容。存在的以上二重追问,在本体论上以事实与价值的交融为根据。“是什么”的追问要求在事实层面敞开“存在”,“意味着什么”的提问方式则从人与存在的关系上,将价值确认为存在的题中之义,正是二者的统一,赋予存在以具体而真实的品格[11](P44-48)。与“是什么”和“意味着什么”相关联,对存在的追问,同时又涉及到人的“应然”状态和人与世界关系的“应然”状态。历史地看,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建构,即主体、语言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形成,以其对“存在”的追问为起点。而对“存在”的追问以现存秩序“合理性”为基础,不仅涉及到“是什么”和“意味着什么”,而且涉及到“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如果说对“是什么”的追问,旨在“解释世界”,那么,对“应该是什么”的追问则旨在“改造世界”;而无论是“解释世界”还是“改造世界”,其实都是以人的“应然”存在为标准和尺度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存在”作为人之“在”的根据和意义,即人的存在的“应然”状态,从一开始便获得了哲学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意义,于是,对作为本原、本体、意义和境界的存在之存在的无限追思,不仅构成了哲学形而上学的核心内容,而且构成了一个具有内在和超越性质的“意义世界”或“境界”。

如果说对终极存在的无限追问根源于人所特有的超越本性的话,那么从其对“人性”和人的存在的“应然”状态的理解出发,完成对终极存在或存在之存在的无限追问,则不仅将人的思维引向了形而上学的领域,而且将人的思维引向了本体论的领域。因此,这里不仅涉及到对“人性”的理解问题,而且涉及到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以及作为存在之根据的存在之存在的理解问题;不仅涉及到作为主体的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问题,而且涉及到作为主体的人对这种终极存在的语言表达问题。但问题是,语言能否完全表达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和感悟?通过语言能否完全把握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和感悟?这不仅涉及到人对终极存在的理解问题,而且也涉及到语言的本质、功能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并由此形成不同的本体论和语言观、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不同的范式和形态。从一般意义上说,语言既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也是人之所以具有超越性追求的内在根据。通过语言的发明,人不仅把自己与自己以外的事物区别开来,而且建构了一个人化的世界;通过语言的指称,人不仅认识了自己面前的现象世界,而且在现象世界之上建构了一个只属于人的本体世界或意义世界;通过语言的秩序建构,人不仅给思想以秩序,而且给世界以秩序;通过语言的演绎,人不仅建构起了一个属于人的观念世界,而且成就了人成其为人的超越本性;通过语言的表达,人不仅把自己的思想和观念物化为可以被感知的语言和文字,而且使其所承载的意义得以传承和流播。

因此,从形而上学的层面来,语言既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也是人的存在方式。“说”与“在”的内在统一,不仅赋予语言以哲学的中心的地位,而且赋予了语言以本体论的性质。语言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意义的表达方式,则不仅是联系主体与存在的桥梁和纽带,而且本身就是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充分必要条件。不仅人的思想和存在注定要受到语言的“纠缠”,而且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形而上学也要受到语言的纠缠。而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语言的纠缠,就是因为哲学形而上学所追求的“本体”和“意义”必须通过语言的表达和诠释得以澄明;就是因为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哲学形而上学的性质、范围,及其科学性与价值性的关系问题,而且直接涉及到“可说”和“不可说”的“名言之域”和“非名言之域”及其关系这一哲学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就语言与存在的关系而言,语言既是把握存在的方式,又展现为改变世界的力量;“说”与“在”、解释世界与变革世界本质上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以敞开与变革世界为指向,语言与人的联系呈现于多重方面。作为人把握世界及“在”的方式,语言既以人自身的存在为根据,又内在于人的存在过程。以独语、对话为形式,语言不仅在“个体之维”影响着自我的存在过程及精神世界的形成,而且在“类”的层面上构成了主体间交往和共在、实践过程及生活世界的建构所以可能的前提[11](P44-48)。正因为如此,所以语言作为联系主体和存在的桥梁和纽带所蕴含的“语言问题”或“语言哲学”问题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哲学问题,最早便进入了哲学的论域,不仅成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而且甚至获得了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地位。而语言之所以能够最早进入了哲学的论域,成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并获得了作为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地位,就是因为:它既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又是人的存在方式;既是广义的存在形态,又是把握存在的形式。正是语言的这种双重品格,使语言从一开始便与人和存在形成了本源性的联系。而无论是古希腊哲学家关于“逻各斯”的讨论,还是先秦哲学关于“道”的言说,其实都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论说着一个最基本的哲学问题或哲学的基本问题:主体、语言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语言能否把握存在?对世界的描述与规范是否彼此分离?语言与人自身之“在”是否相关?其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具体展开,上述问题的哲学追思,既涉及认识论、逻辑学、语言学、语用学、语义学、符号学、解释学,也指向了实践论、价值论、本体论、形而上学的领域。

尽管不同的哲学家在对主体、语言和存在及其关系问题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都不能或者无法回避对主体、语言和存在及其关系问题的运用和思考。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既是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内在根据,也是贯穿哲学形而上学始终的本质性的内在问题。而无论是对存在作何解释,通过什么方法进入其所指示的境界:价值世界或意义世界,都必然涉及到语言的表达和理解问题;而无论是表达或理解则不仅与语言有关,而且与对作为主体的人的本性或本质的理解有关。正是从作为主体的人的本性或本质出发,通过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内在根据和终极意义的形上追思和语言表达,从而构建出了一个既内在于日常生活世界,又超越于日常生活世界的境界:价值世界或意义世界,从而不仅赋予哲学以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而且赋予哲学形而上学以引导作为主体的人有意义的生活,使人成其为人所特有的价值和功能,而这恰恰也正是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的内在性的本质问题或基本问题的内在根据和深层原因。

而依据哲学家对这一问题的或隐或显的回答,我们进而可以将哲学的基本问题归结为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并具体体现为两个主要的或基本的方面:其一是以三者之间的“同一性”为价值取向、致思趋向、理论和方法的方面;其一是以三者之间的“非同一性”为的价值取向、致思趋向、理论和方法的方面。如果说“同一性”者,是从作为主体的人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即“理性”和人类语言(包括名称、概念)所具有的天然的指称功能出发,主张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的“同一性”,而趋向于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趋向于日常生活世界的秩序建构,趋向于科学,并具有本质主义或逻辑中心主义性质的话,那么,“非同一性”者,则是从作为主体的人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即“德性”,以及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或终极价值的非实体性出发,认为在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并不具有“同一性”,即在承认语言的指称功能的同时,又对语言的这种指称功能做了形而下的限定。后者在肯定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和终极价值的存在及其意义的同时,又强调了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和终极价值的非实体性,而更趋向于作为主体的人的生命价值的完美和日常生活价值、意义的提升,更趋向于人文、趋向于价值世界和意义世界的建构,并具有非本质主义和非逻辑中心主义的性质。所以,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的对立又统一,既是哲学作为哲学的内在根据和哲学之所以区别于科学和宗教及其其它人文社会科学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划分不同的哲学派别、范式和形态的基本依据。

三、哲学基本问题的基本形态

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以其对存在或存在之存在的理解和语言表达为滥觞,既涉及到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本质和意义、语言的本质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又涉及到人的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既涉及到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本质和意义、语言的本质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又涉及到人的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以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是否具有“同一性”为核心,哲学基本问题具体呈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范式和形态:其一是以“存在论悖论”为表征的西方形态;其一是以“言道悖论”为表征的中国形态。而其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基本方面和两种主要形态,则不仅充分彰显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而且也向我们充分展示了哲学基本问题及其思想内涵的本原性和全面丰富性,是我们理解和把握哲学之为哲学和中西方哲学之所以为中西方哲学的一把钥匙。

限于篇幅,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基本形态问题,我将另文阐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高清海: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需要有自己的哲学理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

[3]衣俊卿:哲学问题与问题哲学[J].中国社会科学,2006(5).

[4]欧阳康:哲学问题的实质与当前哲学研究的问题链[J].中国社会科学,2006(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殷筱:从意识的本体论地位看哲学基本问题的问题[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7]张世英:新哲学讲演录[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8]张岱年:张岱年文集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发凡[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

[9]张世英:新哲学讲演录[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0]李凯林:论哲学基本问题分析的意义与意义域[J].哲学研究,2005(7).

[11]杨国荣:儒家的形上之思[J].浙江学刊,2004(4).

责任编辑:陈剑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