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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培训内容
一、保安管理制度
1、保安员纪律、职责权限、职业道德规范、礼仪规定
2、行为规范
3、对讲机使用规定
4、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5、各岗位职责
二、消防知识
1、消防安全知识
2、灭火器及灭火方法
3、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4、火警报警程序
5、发现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三、治安管理知识
1、物业管理及治安管理的要求
2、正当防卫
3、保安类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
4、保安员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5、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易发生事故的11个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四、军体素质
1、单列考核标准
2、擒敌应用技术动作
五、物业管理专业知识
1、物业管理的概念
2、物业管理的分类
3、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4、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与职业道德
5、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培训方案
根据领导指示和实际情况。各项目主管对本项目下属保安员全面负责管理和考核。因此这次培训要求全体保安员(除值勤外)和项目主管全部参加,并且在培训过程中实行考核。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保安人员进行筛选和调整。
一、培训时间
1、全程培训时间为个月。
2、具体时间按排详见《培训时间表》
3、培训以操练和理论交叉进行,时间安排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决定。
二、培训地点
选择我公司项目较集中的地方。
第三、培训目标
一、提高全体保安人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提高全体保安人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
三、提高全体保安人员自我学习、自我约束的能力,实现企业前景。
第四、培训管理规定
为保证这次全体保安人员的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现根据我公司《员工手册》制定以下几条纪律,详见附则。
附:1、培训内容的具体项目。
2、培训考核表。
3、培训时间表。
4、培训守则。
保安礼貌用语
管理处将采取抓好员工内部管理,转变员工服务的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对门岗是坚决实行门岗制度,时刻要护管员记住文明礼貌用语值勤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服务时:
您好,请问您访找谁?
对不起,您要找的人不在,请改天再来,谢谢。请走好,欢迎再来。
保安、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指挥管理时:
您好,请办一下临时停车手续。
对不起,请您按规定方向行驶。
对不起,请您将车停在车位上,谢谢您的合作。
保洁人员进行环境保洁时:
对不起,请您让一让。
对不起,我在这里清扫,打搅您了,请您关好门窗。
请您不要随地抛垃圾。
地面刚拖洗,请您注意安全。
先生/小姐,您好!我是管理处的维修人员,请问是您报修(预约)的吗?
请问现在可以开始吗?
我会尽快做完。
我已经修理好了,麻烦您检查一下。
关键词:档案管理;机遇;挑战;妇幼保健院
概述
妇女和儿童保健管理,简称妇幼保健。其中,妇女保健包括婚检、产检、叶酸发放、生殖健康宣传、产后访视等;儿童保健则包括产后幼儿访视、体检、疫苗接种、新筛、体弱儿监控等。妇女儿童是国家卫生保健的重点,其健康水平直接反映了人口的总体健康状况。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县级妇幼保健档案管理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同样需要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各种挑战。本文在分析了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提出具体应对之策,对提升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的特点
1.1专业性
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实践活动,是在妇幼保健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可见,妇幼保健档案的建立、管理,有利于妇幼保健事业发展和专业实践的总结、传承和保护。从大的领域分类,可以分为儿童保健类档案和妇女保健类档案,以及妇幼保健院自身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档案资料。从小的方面看,包括婚检档案、产检档案、生殖健康宣传档案,以及疫苗接种档案、新筛档案、体检档案等,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点。
1.2连续性
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是一项关乎人民群众健康质量和安全的业务性工作,工作的连续性较强。以儿童保健档案为例,其中疫苗接种类档案,包括从新生儿出生到婴幼儿、儿童,年龄跨度大、接种的周期长,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疫苗接种相关资料都应予以收集、归档,才能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档案类型。因此,妇幼保健档案具有连续性,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1.3系统性
县级妇幼保健工作与医疗临床工作性质不同,后者服务的对象为患者,针对患者病患实行个体诊疗服务,具有专一性、被动性和非系统性。而妇幼保健工作所面临的绝大部分为妇幼儿童服务,婚龄青年、生育期间提供全过程保健服务,需要通过妇幼保健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认真做好妇幼儿童保健档案编研工作,为制定妇女儿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或方案提供可靠保障。
2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的机遇
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妇幼保健档案储存、检索、利用更便捷、效率更高,在妇幼保健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2.1档案管理模式进一步丰富
县级妇幼保健档案中不仅包含着众多的显性信息,更应重视这些档案中所承载着的隐性知识,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动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加快实现妇幼保健档案管理模式的创新。在“以来源为中心,以知识为核心”的“后档案管理模式”基础上,逐步推动形成妇幼保健档案信息知识管理模式。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妇幼保健档案中所蕴含着的隐性知识得以被发掘和利用,提升了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知识的创新、增值,不断推动妇幼保健事业科学发展。
2.2档案服务内容进一步多元化
作为妇幼保健档案管理部门,应始终保持与时展同步,积极转变档案管理模式,丰富档案服务内容,按照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利用先进理念和先进技术,为妇幼保健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个性的服务内容和服务产品。如服务理念上,要由传统的以档案部门为中心向以妇幼保健档案服务为中心转变,服务目的以提供单纯档案向提供知识服务转变,服务的方式由被动、坐等上门向主动为妇幼保健一线服务转变,档案服务由阶段性向全程转变,让妇幼保健档案真正“活”起来。
2.3档案工作地位进一步提升
妇幼保健档案是妇幼保健事业发展中最原始、最可靠、最权威的原生信息,见证了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繁荣、壮大的全过程,是推动新时代妇幼保健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知识宝库和信息资源。通过先进技术的运用,注重妇幼保健档案利用,能够切实发挥了妇幼保健档案价值,进一步提升了档案工作的地位,为妇幼保健档案事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
3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的挑战
3.1档案收集
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办公自动化的普及和推广,以及妇幼保健事业的快速发展,档案数量,尤其是电子档案信息呈现出较大幅度增长。妇幼保健档案收集面临着去伪存真、异构数据鉴定、档案数据信息可信度低等问题。
3.2档案存储
“增量电子化”“存量数字化”是妇幼保健档案发展的现实需要,这就面临着需要在众多的档案数据信息中,处理冗余、低价值信息的过滤和去重,将有限的档案管理资源应用到档案存储中,需要平衡好效率和效益之间的关系。
3.3档案处理
信息技术的应用,妇幼保健档案面临着数据样本多源异构、多空间和多实体间的交互动态中去描述,甚至需要结合上下文语义进行分析,增加了新形态下妇幼保健档案处理难度。
3.4档案利用
移动互联技术的应用,突破了县级妇幼保健档案利用的时空限制,但同样使得妇幼保健档案在利用过程中面临着黑客、病毒、非法访问、恶意篡改等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4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对策
面对新时期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作为档案管理者而言,要善于把握这一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4.1转变档案管理理念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以及妇幼保健工作的转型发展,迫切需要县级妇幼保健院档案从业者及时转变工作理念,要站在妇幼保健全局性工作的角度,将档案管理纳入妇幼保健工作之中。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加大妇幼保健院档案必要的人、财、物的支持力度。要善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强妇幼保健院档案中信息资源挖掘,由传统档案管理向档案知识服务转变。
4.2加强档案技术应用
传统档案管理模式下,档案工作面对的是妇幼保健院的实体档案,档案管理手段、模式依赖于人工。信息技术条件下,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要注重新技术的应用,提升新时期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的技术含量。加快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数字化档案室建设,既要做好已有档案的数字化,也要将新增档案数字化,及时将妇幼保健院档案信息录入数据库中,提升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的技术含量。
4.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是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的外在保障,也是做好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必要外在保障。针对《档案法》《保密法》《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案分类标引规则》《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结合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台《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档案收集、归档、鉴定办法》《档案查询、利用及销毁制度》,以及《妇幼保健院档案保密手册》等,从制度上不断规范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工作。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有关事项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于1994年12月审议通过,并于20xx年作了全面修订。《条例》实施以来,本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国家对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有效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必要及时修订《条例》。
二、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草案)》 共八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推进全社会共同治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等)
按照“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各自责任。
(二)关于建立源头治理的有关制度(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一是细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二是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三是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三)关于引入市场化环境治理机制(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
一是污染防治协议制度; 二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 三是明确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
(四)关于推进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明确规定了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并作了相应细化。
(五)关于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一是完善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二是加强高污染机动车管理; 三是加大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四是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市扬尘排放控制标准。
(六)关于创设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一是建立政府调查与企业监测相结合的土壤污染监控评估机制; 二是强化土壤污染的防范和修复责任; 三是严格规范污染场地用于敏感性建设项目。
(七)关于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第六章)
规定了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的信息公开规定。
(八)关于落实最严格法律责任(第七章)
将“违反管理规定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情形新增为可实施按日计罚的事项,并参照 《大气污染防治法》 的规定,大幅提高罚款上限。
三、拟重点讨论和听取意见的几个问题
1、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主体、管理要求如何确定?
2、将排污单位的历史排放情况作为总量指标的核定依据之一,是否可行?如何体现对总量指标实行动态管理?
3、排污许可制度的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范围、程序、时限等如何确定?
5、区域限批的规定如何进一步细化?
6、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高污染车辆管理措施是否可行?
文 刘锦球
近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成品大米要按照地市级行政区划标注水稻产地来源,粮食经营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通知要求,农业部门要会同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抓紧对全省农田土壤、灌溉水等环境的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普查,核定广东适宜粮食种植的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分级,对已受污染的农地提出生产禁止区域的建议。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粮食经营台账制度,查验原料提供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采购粮食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来源、生产者、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记录出厂(销售)粮食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其中成品大米标识应按照地市级行政区划标注水稻产地来源,粮食经营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关键词:继电保护;调试;技术分析;安全管理
1前言:随着电力系统的高速发展与计算机通信技术的进步,继电保护技术逐渐向计算机化、网络化、一体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这对继电保护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具体的调试过程中,需针对不同的继电保护装置编写对应的调试方案,并按时巡检其运行状况,才可以及时发现故障并做好处理,以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
2对从事继电保护调试工作人员的要求
2.1 持证上岗
继电保护调试工作是一项对专业技能要求很高的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到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进行培训学习,取得继电保护工职业资格证后方可参与工作。
2.2 继电保护调试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一次系统的相关知识
继电保护(即安全自动装置)装置是为电力系统中的一次设备及电网安全运行服务,而一次系统与继电保护装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继电保护调试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一次系统的相关知识。
2.3 对图纸及资料等应熟练掌握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装置技术说明书必须看两遍以上,能够熟悉各个变电站的一次主接线图及相关的二次图纸。
3电力系统中继电保护调试的技术分析
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系统得以安全运行要求的是:发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动作准确可靠,即当被保护设备出现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能够对所保护的设备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并切除故障,以免故障扩大化,造成更大的损失。为达到继电保护动作的准确可靠,继电保护调试有相应的“规范”规定:(1)按规程调试继电保护装置。(2)对继电保护装置所用电流互感器进行检验(如极性、电流互感器回路、变比、级别、二次负荷阻抗测定、电流互感器10%误差倍数等)。在以上调试工作中,容易被忽视的就是电流互感器10%误差倍数检验,而这一项恰恰对继电保护的灵敏度与选择性是至关重要的。
4继电保护装置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4.1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已将应断开的连接片断开,并重点检查联跳连接片、远跳回路连接片、启动失灵保护连接片、联切小电源连接片及跳合本间隔的连接片等是否按技术要求切除,此外,应检查应断开的交、直流电源空气开关确已断开。
4.2在调试工作开始前应打印一份定值和正式定值核对,对定值单上没有的定值应认真记录装置内调整的系数,需将装置插件拔出检查并记录。
4.3工作开始前需根据工作内容要求认真填写二次回路安全措施单。二次设备与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栏目填写内容的顺序为:“解除并包扎其它断路器回路与启动失灵回路解除本间隔跳闸回路短接电流回路解除并包扎电压回路解除并包扎信号回路。” 二次设备与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中“安全技术措施”栏目的填写内容统一为:“屏名称、回路名称、回路编号及位置(内侧、外侧)、安装单位端子编号、采取的措施(解脱、短接)与防护措施(包好、封号)。”
4.4与保护装置相关的闭锁条件必须一一模拟检验其闭锁功能是否正常,对定值投入的信号要逐一进行检验,如过负荷闭锁有载调压及TA断线等。
4.5带有方向的保护必须做正、反两方向试验,结合 TA的一次与二次极性接法,对照保护定值的方向要求来验证保护装置的方向性是否正确。
4.6调试时需加入最大负荷电流与三相平衡的额定电压,然后瞬间断合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检查保护装置是否发生误动及信号是否正确。然后,再瞬间逐一断合单相、两相及三相交流电压,检查装置是否出现误动,信号是否正确。
4.7整组试验完成后应调度核对装置的保护定值,对于定值单上没有的值及参数需与试验开始前做的记录相核对。
4.8调试工作完成,投入跳合闸连接片之前,用万用表的直流电压档分别测量连接片上下端对地电位,而不能用万用表直接测量连接片上下端之间的电位,以防万用表档位选择不当而发生误动。
5继电保护装置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5.1遵循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标准化作业
继电保护调试需严格遵循质量手册规定开始标准化调试工作,在继电保护设备调试前,应首先确定需要使用的仪表及仪器等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没有损坏及破损的情况,另外,做调试记录时,应填写清楚所用的仪器、仪表及调试装置。
5.2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在继电保护调试过程中,烧回路保险是最常遇到的问题,但同样的情况在老一辈调试人员里却出现较少,这是由于以前在继电保护装置调试中,调试人员的安全意识较高,自身安全素质较强。而目前很多工作人员,尤其年轻者居多,存在急躁心理,会把一些正常的工作程序及必要的安全措施认为是一种多余,喜欢冒然调试,由于疏忽与大意,就会烧设备,烧装置,这给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事故隐患。
5.3加强技术培训与岗位练兵工作
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含量高,且发展更新较快,因此一定要努力提高各级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安全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应采取各种方法提高继电保护人员的安全调试水平,大致有两种途径:一是“请进来”,即请厂家调试人员或技术专家进行专题讲课并进行现场指导;二是“走出去”,即派部分继电保护人员参加相关的学习班及研讨班进行学习交流,提高专业素质。
5.4做好二次图纸及资料的管理工作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护规定》明确指出:现场工作应按照图纸进行,严禁凭记忆进行工作。应首先查线核对,确认到货正确,待接线准确后,再进行调试工作;对已经完成的工作内容,需进行修改的内容应在图纸上及时修改,一方面可为自己的下一步工作创造条件,此外,为施工图纸的最后移交打下基础。
5.5必须做到“三戒三忌”
一戒重设备安装安全,轻保护调试安全,忌无安全调试作业指导书。二戒个人主义,轻协调作战,忌无全局观念。三戒重直流回路,轻交流回路,忌无系统观念。继电保护调试的大多数工作内容集中在直流回路的调试,故容易忽视交流回路的调试,然而,直流回路的问题一般是有故障的时候才表现出来,但交流回路若不到位,则会造成送电事故。
5.6建立继电保护校验备忘录
应组织继电保护人员将每一次校验、缺陷处理及发生的事故或障碍等的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等详细记录在班组公用的继电保护校验备忘录上并予以公开,及时组织讨论学习,这样可以避免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团队人员整体的技术素质也会逐步得以提高。
总之:在继电保护装置调试工作中会遇到许多问题,继电保护调试人员除了精心调试保护装置外,还应认真仔细地校核设计单位所提供的保护定值并检验配置的相关设备特性,并验证继电保护是否满足系统实际运行要求。工作人员只有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去做,才能保障人身无事故,设备安全运行,仪器及仪表可靠使用,以此保证继电保护装置的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 李存锋.谈220kV变电站继电保护调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2] 崔秋菊,柯方超.继电保护调试中的安全管理[J].湖北电力,2004.
[3] 邱建洲.关于继电保护调试的技术分析与探讨[J].科技信息,2005.
《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是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类项目。为做好《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省人大农委提前介入,听取省水利厅关于水文工作和条例草案制定情况的汇报,先后赴余姚、诸暨、兰溪、龙游、常山等5个县(市)调研。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后,又召开座谈会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3月15日,省人大农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水文工作,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水文行业管理,不断提高水文测报能力,水文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在服务全省防汛防台抗旱、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文工作也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近年来,我省暴雨、台风、干旱等极端气候多发频发,水文测报能力有待加强,水文行业管理还较为薄弱;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不规范、不及时、共享性差;水文站(点)布局不尽合理、随意迁建情况较为突出。2003年省政府制订了《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对依法管理水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强水文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将《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上升为《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农委认为,省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切合我省实际,其结构、内容基本可行,建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一、关于水文管理体制的问题。199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对水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与市、县(市、区)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水文管理体制。经过不断调整完善,符合我省实际,应该予以坚持和完善。条例草案第四条对此作了规范。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条例草案第四条的表述不够明确,建议将该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文工作,其水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并增加一款“县级以上发改、环保、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内容。
二、关于建立水文信息资料共享制度的问题。水文监测数据等信息资料是进行防汛抗旱、水资源调度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的重要依据。当前,水文机构、流域管理机构与气象、环保、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都建有相应的测站,建立信息平台,实行水文信息资料共享制度十分重要。考虑到条例草案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一条内容相似和重复,农委建议将这两条规定予以合并调整。同时,对如何建立共享制度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关于水文监测资料的审查和提供服务的问题。条例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编制重要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和水资源管理等使用的水文资料,依法经省水文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文机构审查。审议中,委员们认为,这一规定带有行政审批的性质,且存在着不合理性。尽管上位法有规定,考虑到当前正在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实际,建议删去这一款。这一条第二款,只规定了水文机构无偿提供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情形。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对企业、单位有偿收费的情况。有的委员提出,这一款如要保留,必须写完整,特别是哪些需要收费、收费标准等都要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关于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问题。调研中,各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水文测站(点)保护范围被侵占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地方测站(点)被迫重新选址迁建,严重影响了水文数据的完整性,需要立法加以保护。条例草案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对此作了规定。总的是好的。对条文内容,农委提出两点建议。一是第二十五条在保护范围中,对建设堰坝、引水工程,没有提出距离限制,而对建设交通设施规定了“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不尽合理。建议条例草案修改时作进一步论证。二是建议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中将“建设项目立项前提出迁建方案”改为“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时提出迁建方案”。
五、关于与上位法有关规定的衔接问题。条例草案是按照浙江省人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起草的,尽可能不引用或少引用上位法的条款。条例草案结构严密、条款简洁。征求意见中,各地反映较好。审议中,委员们也感到,条例草案有的地方完整性、连贯性不够,有必要作一些衔接性规定。如水文工作有的概念、术语,不加说明,不容易看明白。建议在条例草案第六条增加“水文测站包括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国家重要水文测站、专用水文测站”的条款。同时,考虑到国务院条例对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水域的禁止行为有四项十几种的规定,建议对条例草案第二十四条及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作出相应的修改。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是今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为提前了解条例草案起草进展情况,省人大财经委于2月初专门听取了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和省能源局的汇报。在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条例草案后,财经委即赴杭州、舟山、丽水和岱山、缙云等地调研,广泛听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相关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了风电厂、水电站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财经委还组织召开了有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13个省级部门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冯明副主任参加了调研、座谈等活动。在汇总、分析和研究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经委认真审议了条例草案。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我省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也是最早研究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省份之一。近年来,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已初具规模,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业支撑基础进一步夯实。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保供给、调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一方面,我省是资源小省,能源资源基本依靠省外输入,一次能源自给率不到5%。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和省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需从现在的60%左右下降到2020年的50%以下,其减少的部分需要有相应的替代能源。开发利用好可再生能源,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更是争取更大能源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迫切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制定相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以更加有效地保障、规范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财经委认为,省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符合上位法规定,总结规范了我省各地有效的做法经验,可操作性较强,总体是可行的。根据调研情况,对条例草案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综合管理部门
条例草案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很多地方提出,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是促进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可再生能源由于开发利用领域广、涉及部门多、职能分散,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建议条例草案明确牵头部门,切实承担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的职能。一些部门还提出,条例草案第14条至第22条对相关部门的职能作了规定,这样虽然有助于明确责任、推动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同样具有法定职能的气象、水利等部门未纳入条例草案,有的市县部门职责与省级部门不相一致等,建议予以研究。
二、加强规划引导
条例草案第8条至第12条对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作了专门规定。在调研中,一些地方和代表提出,我省可再生能源虽然品种比较齐全,但资源禀赋质量不高,并非都适合大规模开发利用。而且可再生能源分布的地域性比较强,如丽水等山区的水电资源十分丰富,舟山、岱山等海岛的风能、海洋能优势明显。为突出浙江特色,明确发展方向,建议在深入调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在条例草案中明确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目标,完善配套措施。调研中还了解到,可再生能源在开发利用中存在影响环境的问题,如风电在建设中破坏山林植被、运行中噪声过大,在水电开发率较高的地区,也出现溪滩白化、溪水断流甚至与农争水等严重情况,这都与规划不合理、选址布局不当有一定的关系。建议条例草案明确,要做好资源调查等规划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并对保护生态环境做出更为细致具体的规定,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并重。
三、完善激励与保障措施
在调研中,许多地方和部门认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意义十分重大,不仅事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事关子孙后代长远利益。为更好地体现条例草案的促进作用,必须进一步制定、完善激励与保障措施。如在电价补贴方面,很多企业提出,目前风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国家上网电价基本是基于全国平均水平确定的,而我省可再生能源总体质量和开发条件在全国处于中下水平,上网电价尚不足以弥补成本。因此,亟需增加地方补贴,否则,我省可再生能源行业竞争力将明显不足,高端制造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也将受到制约。又如在财政支持方面,许多小水电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目前普遍面临更新改造、增效扩容等问题,希望财政予以补助。有的代表还提出加强政策创新,建议像碳排放权交易一样建立清洁能源抵扣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交易制度,认为此举不仅能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而且有助于将其转化为商品资源,运用市场经济规则的方式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后劲。此外,大家还普遍提出要加强土地政策倾斜、加大税收支持等。建议条例草案充分吸纳上述建议,进一步增加、细化扶持政策,以加快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四、加大财政专项扶持
新的追求。不时迎接新任务的日子里,新的征途。将一如既往地团结一心、老实守信,严格遵循《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依法执业、守法经营。新的一年,市局党委的领导下,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为保安服务行业指明方向,更加信心百倍,决心继续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为契机,以构建和谐平安樟树和确保客户人身、财富、信息平安为目标,为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再丰收而勤奋劳动。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初启动中国银行樟树支行的现金押解服务业务。
依法向全市娱乐场所派驻保安员。
确保客户人身、财富和信息安全,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力争做到所有客户单位不发生刑事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治安事件。
保证不发生涉枪、涉车的平安问题。确保武装押运服务平安、有序进行。
力争达到300万元,确保公司保安服务营业额实现260万。确保创利税达到60万元。
力争年内为人防岗位全体员工购买养老安全。
(二)工作方法
进一步促进公司依法执业,继续贯彻执行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守法经营。
制定出适合员工劳动和劳动报酬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继续贯彻执行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照法律要求处置好公司与客户之间和谐的服务关系以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并保证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依法维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
将继续把好人员准入关,继续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公司实现各项工作目标的基础工作。对新招人员做到按规定严格政审、培训、实习,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夯实公司谋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公司开展管理工作和执行具体工作的依据,继续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是员工依法规范执勤的行为准则。将继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更进一步优化保安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解除员工后顾之忧的基本保证,继续深入“人性化”管理。依法提高员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和保险待遇。提高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的必要途径。新的一年,公司下决心深入“人性化”管理,不只从提高员工劳动报酬、福利和平安待遇等方面关心员工,更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员工,协助他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员工对公司的热爱,增强他归属感和对公司的信赖,以宏扬爱岗敬业精神。
(三)工作建议
提升保安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市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临时以来我市保安服务业存在问题:一是存在大量非法保安组织。由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前,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保安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一些未经审批从事保安服务的企业的监管处于尴尬境地,而监管不到位也在一定水平上导致了保安服务行业的混乱。二是保安员准入门槛低。由于保安员招收难、流失率高,客观上造成了保安员招收条件低的现状,保安员的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普遍不高,而且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保安业务知识培训,业务和技能水平不高,造成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三是局部娱乐场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雇用社会闲散人员从事保安工作,导致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保安服务市场损害了正规保安员队伍的形象和声誉。秩序。
自行研发和开通“两个系统”,自行编纂行业管理规范,创先制定并推行一系列相关措施……济南在保安管理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并摸索出了一套独有的“济南模式”。
保安是怎样“炼成”的?
1月10日晚,入夜,济南舜耕山庄的保安李宗东准时来到岗位执勤,此时正值济南市两会期间,他明显感觉到了那种严谨而忙碌的气氛。
与两会同样严谨的,还有李宗东的身份,济南市对于保安的要求正在变得越来越高。“从另一方面讲,其实是逐渐规范起来”,济南市公安局保安管理支队赵锋告诉记者。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保安,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该条例明确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想当保安要先考试,凭‘保安员证’才能上岗。”赵锋介绍说。
拿到“保安员证”上岗之后仅仅是个开始,更严格的考核还在后面,以舜耕山庄的保安为例,一年平均要抽查四五次,主要检查人员在岗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和单位用人资质,还有政审。
“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员,曾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就更谈不上了。”赵锋说,在济南市2013年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中,通过比对检查,就检出有违法犯罪前科不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162名。
调理对保安员的着装也有严格的要求。“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赵锋说,“保安员服装和标志应当与、武警和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法院、检察院的制式服装、标志有明显区别。”
另外,新条例亦对保安的权力边界做出了规定。“保安是属于基层保卫力量的一部分,肩负了一定区域内的安保任务,但是保安没有执法的权力。”赵锋说。
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等,这些都是保安员不得越出的边界。
改出的“400亿蛋糕”
保安员需要“艰难炼成“的背后是保安行业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1984年,深圳蛇口成立国内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此后,保安公司一直由公安部门垄断经营。按1999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独资开办,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经办保安服务公司。
2004年,为应对WTO开放承诺,保安业新一轮改革开启。时任公安部高层相继批示 “要把保安工作作为一个大事业来抓,全面推进保安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要以革命性手段推动保安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2010年1月1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生效,这使得在行政法规层面,公安机关由保安服务公司的经办者,变为保安行业的监管者。
公安部规定,全国保安行业要在2014年之前完成脱钩改制——即公安机关退出保安经营,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原本占保安市场主导地位的公安办保安公司将全部改制,或撤销,或委托拍卖。在这些单位任主要领导的在职民警如果想继续留在保安公司的岗位上,必须扔掉“铁饭碗”。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重返原公安岗位。这意味着,除了押运服务仍为国资控股,中国保安行业的市场化时代已经开启,中国保安行业正迎来一个巨大的变革。
有行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中国境内正式取得经营许可的保安公司约4000家,从业的保安人员约430万,全行业年产值约400亿元。
但在市场化的同时,保安行业也变得鱼龙混杂起来。
“许多保安服务组织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队伍管理、业务经营、人员培训、服装标志等方面的混乱状况较为普遍,有些地方不断发生保安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案件,有些民营企业雇佣保安员充当保镖、打手,甚至发生过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赵锋说。
目前济南保安来源分两类:一是单位自行招聘,二是由保安服务公司派遣。按规定,保安从业人员要先接受理论知识和体能培训,然后通过资格考试与审核,必须持有保安员证才能上岗。吸毒人员,曾被收容、劳教或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被两次吊销保安员证的都不得从事保安工作。但记者了解到,一些单位在自行招聘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这使得诸多无证人员走上保安岗位,保安的各项基本素质更无从谈起。
如何让“双刃剑”发挥正能量
保安行业的变革因涉及人员众多、利益复杂且与“维稳”体系密切相关,条例颁布四年有余,但在很多地方却陷入僵局。
“刚开始时,除了一部条例和一些规章制度,其余方面几乎一片空白,济南市保安行业面临怎么管的问题。”赵锋介绍说,“保安是一把‘双刃剑’,怎样让保安发挥正能量而避免负能量是我们一直考虑的问题。”
2012年,济南市保安管理处更名为保安管理支队,升格为独立的正处级单位,编制为20余名警力,但是他们所要管理的是将近10万人的保安队伍。
其实20多人的专职管理队伍相对于其他地市,已是巨大的奢侈,有的地市相关机构的人数仅为个位数。
“由于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后来逐渐摸索出了一些工作模式。”赵峰说,“比如说我们自行研发和开通两个系统:济南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和保安管理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前者可实现保安管理基础信息准确、完整、鲜活,变动及时掌握。全市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保安安防服务等各种基础信息数据做到不漏管,不失控。而保安管理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则在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方面填补了保安监管行政执法程序与办案系统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