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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地位特殊。长时间以来,我国追求经济建设而忽略林地的保护和利用,造成了森林资源的大量减少和破坏,进而影响了人们的生存环境。本文在前人和同行的研究基础上,论述林地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探讨二者的相互关系,拟探讨林地保护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目前部分学者和同行也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沈勇强、程爱林分析了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的林地流失现象,并提出要根据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以建设林地流失。陈国瑞通过分析厦门市的具体情况,研究了厦门市的林地保护利用具体方案,为建设海峡西岸海湾型城市,实现沿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许接眉通过分析永安市的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利用对策。此外,其他学者和众多同行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不同地域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文章并以永定县为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以期得到有益的结果,为地区的建设服务。
1 社会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利用是对立统一的
以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建设必然会影响到林地的保护,而加强林地保护就会减缓经济发展的速度。诚然,二者之间具有矛盾的一面,但是二者又是相辅相成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是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
1.1 二者的对立面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是工作的主要内容,而目前条件下,我国的工业生产还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居多,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这一现象在未来—段时间内还会存在。这种发展模式的特点占用是大量土地和需要消耗自然资源,对于林地资源丰富的地区来讲,不可避免占用到林地,从而导致林地流失。林地保护的原则是保护林地的数量和质量,为森林的建设提供载体,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项目对林地的占用和破坏,对林地的占用实行定额管理,这无疑会减少林地的供应量,不能满足地区的用地需求,从而影响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对于森林资源尤其是林木的使用上,部分企业需要消耗大量木材,而林地的保护则需要可持续有计划的使用,并要保持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这也对使用林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在短时间内影响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
1.2 二者的统一面
随着人们意识的不断提高,当代人民已经不能满足于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同时对社会的建设以及生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经济发展不仅包括传统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进步和发展,还包括生态文明的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又直接影响了其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威胁到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
林地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在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调节气候、供应林木资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使林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之一。一方面,保护林地、有效增加森林面积可以有效的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优化人类的生产生活空间,符合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能够为生产生活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资源,而不会出现资源枯竭而影响了发展进程。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利用既是矛盾的双方,同时二者也是相辅相成的。但是从长远来看,保护林地、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2 永定县林地保护利用概况
永定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是连接闽粤的重要交通枢纽,同时也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永定县是典型的“八山-水-分田”的山区县,林业用地面积大。由于种种原因,永定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1 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1)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加,林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
“十一五”之后,永定县的建设用地需求量迅速增加,由于永定县山地多、平地少,适宜建设的用地数量比较有限,于是,林地不断被征占用而转为非林地,从而导致全县林地面积逐年减少。另一方面,毁林开垦、毁林养殖等蚕食林地和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也使部分林地逆转为非林地。根据统计数据,2009年全县林地面积17.62万公顷。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概念的深入发展和建设,永定县的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将大量增加,因此林地转为非林地的现象仍将长期存在,林地保护的形势更加严峻。
(2)林业投入资金不足,森林经营管理较为粗放
森林资源培育周期长,经济效益较低,群众投资林业、保护林地的积极性不高。近年来,政府对林业的投入虽然有较大幅度增加,但每年投入林业的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仍然很小。另外,全县90%以上的森林由集体或个人经营,由于林木所有权主体多样,经营管理较为粗放。综合来看,县域林地的保护利用效果欠佳。
(3)对林地使用的科学引导有待加强
现行占用征收林地审核管理的政策制度,还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环节,需要及时加以调整完善。林地是不可再生资源,由于缺乏中长期保护利用规划,未进行科学引导与区域统筹安排,导致林地非法流失,集约节约利用程度不高,这对保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是极其不利的。
2.2 林地存在的问题已经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
当前,永定县生态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但生态系统功能不够健全,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对林地的保护构成压力,水资源安全、水土流失、干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生态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对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足够的物质原料支持,木材作为基础性的生产资料之一,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据测算到2020年,国内木材供应缺口将长期保持在1~1.5亿立方米左右,由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快速推进,区域内的木材供需矛盾也将进一步凸显。
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上升,节能减排任务将趋于艰巨,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强化。
总之,永定县林地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已经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利用林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3 结论及解决途径
(一)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而林地作为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以对全省人民负责、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增强保护林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生态吉林建设。
(二)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依法保护林地观念。
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广泛宣传《条例》对保护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选择一些破坏林地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在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选择一些案例依法公开查办,震慑违法犯罪。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贯彻实施《条例》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保护林地的自觉性。
(三)积极稳妥推进林地确权,为林地清理整治奠定工作基础。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尽快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耕地、林地、草地等各类土地的物权保护制度,为有效推进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创造前提条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做好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必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这是一条基本经验,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下去。三是建立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把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明确政府是林地清理整治的责任主体,健全和完善林地清理整治目标责任制,做到积极稳妥,应清必清。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协调纪检、国土、农业、林业和公、检、法机关共同支持、配合林地清理整治工作。五是认真研究清收林地后造林护林的措施和办法,切实实现“收得了、还得上、保得住、有效益”的目标。
(四)认真探索新形势下林地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建议省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我省《条例》有关要求,对林地补偿标准进行合理确定,从而调动林业生产经营主体保护林业资源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对公益林的财政支持力度。公益林是以政府出资、管理为主,其公益性是第一位的,要依靠公共财政投入来养护、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尤其是对清理收回的林地,要加快造林绿化进度,提高资源储量和森林覆盖率。
一、林地的重要性
林地是国家划定的用于发展森林的土地,它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林地作为林业基本的生产资料,它不同于大部分生产资料在使用中逐渐损耗,林地由于森林的恢复作用,在长期利用过程中,会长久保持一定的肥力,具有再生性特点。
林地既属于土地,同时也属于森林资源,是土地资源和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人均森林面积很少,加快林业发展是我国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国家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以期增加森林面积改善生态环境;而每年又有大面积的林地因各种原因被非法侵占,造成林地资源大量流失,森林面积锐减,严重地影响了林业的发展。
二、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非法占用林地现象严重
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1989-1993年)和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1984-1988年)相比,清查间隔期内,有林地面积净增803万公顷。年增长率6.66%。但间隔期内有林地逆转情况十分严峻。由于毁林开荒、基本建设、挖煤、采石、开矿、修水库等原因,全国平均每年被占林地44万公顷。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平均每年有56.2万公顷森林被改变用途或征占改变为非林业用地,216.3万公顷非林业用地。国家林业局在2001年全国200多个县的抽查中,查出非法征占林地项目达1124个,占检查项目总数的73.6%。全国每年发生的乱砍滥伐、过量采伐、森林火灾、病虫危害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有756万公顷。有林地转变为无林地、灌木林地及疏林地。有林地逆转现象使有林地面积增长速度和实际成效受到严重影响。
2有偿使用制度不完善
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了森林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以及林地有偿使用,林地资源有价值问题取得普遍的共识。但是,现阶段林地使用运行机制以行政划拨方式为主,还没有真正建立林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的有偿使用机制;林地资产评估制度没有统一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造成宜林荒山荒地拍卖整体价位低和征、占用林地补偿的林业用地逆转为非林业用地。此外,转让合同不完备,林地转让后的用途规范不清等,使林地资源资产变相流失。按照《森林法》、《林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征、占用林地必须缴纳四项费用,包括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尽管用地单位和被征占地单位,虽然签订了征、占林地补偿协议,但补偿费偏低和不到位现象普遍。
3林地资源缺乏科学的管理
对林地勘测的技术不科学,林地面积调查数据不一致,林地统计数字不准。我国传统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手段,不仅周期长、精度低、费时费力费财,而且由于航摄投影造成面积失真,像片周期造成现实失真,转绘造成面积误差,以及在没有任何测绘资料的深山老林几乎难以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导致了林地资源的家底不清,数据更新不及时。
三、解决林地管理问题的对策
1健全法律制度,完善林地有偿使用机制
实施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政策,是市场经济发展与林业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从事经营森林资源经济活动获得经济受益的周期相对其它行业长。为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必须实施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制度,完善林地有偿使用机制,培育并规范林地有偿使用市场,使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结合目前林地管理现状,林地有偿使用应包含制度建设与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着力抓好审批、登记和评估等几个环节。林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林木权属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林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与林地主管部门共同主持签订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所有林地由林业主管部门登记,核发林权证书或使用林地许可证。经批准的变更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须按规定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林地变更手续,进行变更登记、注销、换发林权证或领取使用证书。
2保护现有的林地资源,加强迹地清理
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开始占有林地,破坏森林资源,大量砍伐林木,导致森林资源日益减少。森林资源的不断削减也带来了很多坏境问题,严重影响到生态坏境,破坏了生态平衡,同时也对人类生存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结合林州市的具体情况,分析目前我国在森林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河南省林州市基本情况概述
林州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地域全属太行山区,地理座标介于北纬35°40′-36°22′,东经113°37′-114°05′之间,地处黄土高原向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因受第三纪末喜马拉雅造山运动和第四纪燕山期断裂活动的影响,各地断层发育、地热升降不均,造成全市沟谷遍布,高山林立(山坡、丘陵占86%),地貌类型比较复杂,总体特征为西高东低中间凹。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2.8℃,年降水总量672.1毫米。原始植被已遭破坏,现有植被主要有天然次生栎类林,侧柏、油松、刺槐等人工林,以及以胡枝子、鹅耳枥、马角刺、酸枣、荆条等为主的灌丛或灌草丛,以黄背草、白草、羊胡子草、荩草、蒿类等组成的草地或草灌地。
三、森林保护的现状概述及其存在的问题
森林是以乔木为主体的生物群落,是集中乔木与其它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与环境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的一个生态系统的总体。广义的森林是指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森林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为人类的生活提供各种资源。
1.森林的重要性
第一,森林是天然的制氧工厂。树木通过光合作用释放氧气,十平方米的森林能将一个人呼吸出的二氧化碳全部吸收,供给所需氧气。第二,森林是空气的净化物。随着工业的发展,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森林可以吸收一部分有害气体,增加空气湿度。第三,森林有自然防疫作用。森林能释放杀菌素,这种杀菌素能杀死空气中的一些病菌和微生物,可以保护人类。第四,森林是天然的消声器。众所周知,如今噪声污染已经成为一种环境问题,而森林可以有效地降低噪音。第五,森林具有防止风沙、减轻洪灾、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森林可以通过树干、枝叶的阻挡和摩擦消耗风力,有利于防风治沙;还可以通过根系截断雨水,避免土地被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还能通过树叶、树干、根系储存水资源,是天然的水库。
2.森林保护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人们大量消耗森林资源,森林面积逐年减少,这种变化也引起了多方面的环境问题。同时森林资源的质量日益下降,林地生产力逐渐变弱。林地采伐日趋严重,可采资源锐减,森林面积不断缩小。这些年来,我国也出台了很多政策来保护现有的森林资源,并组织开展了各类不同程度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侵占林地专项行动,但是始终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各种私占林地的行为屡禁不止,林地流失的状况依然严重,林地保护管理的形势严峻。因此,如何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已经成为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3.造成森林保护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片面追求个人利益和短期利益。部分地区为了短时期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发展,大量砍伐森林资源。虽然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乱占林地和毁林开垦的歪风屡禁不绝,而且很多时候,我们的政策落实根本不到位,宣传也只是做样子,并没有将法律法规当回事;第二,我国的森林资源管理投入不大,管理手段也很有限,导致森林资源增长缓慢,虽然近年来大面积植树造林,但是却收效甚微,就是因为我们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第三,为了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我们往往需要采伐森林资源,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普遍遵循的原则是采大留小、采好留坏,这种方式也导致各种优良树种日益减少,森林资源的整体质量不断下降,其生态功能也日趋减弱;第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管理队伍不全,监管不到位,盗砍盗伐现象严重。
四、森林保护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充分认识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在当前的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就是要树立牢固法制意识,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森林法律法规,组织一些普法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帮助普通公民强化森林保护的意识,使森林保护的意识深入广大民众的心中。
2.严格执法,禁止林地非法流转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征占用林地的范围、条件和审核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监督检查等规定,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杜绝非法流转林地的行为。加强森林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深化林权改革,订立完善的法律政策,依法流转,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合理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管理,采取合法的程序进行林木采伐,严禁非法伐木的行为。其次是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采伐方式和强度,避免过度采伐。最后,林业执法机关要强化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和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行为,堵住非法采伐木材流入市场的渠道。
4.加大资金投入
近年来,虽然国家和省市也调整了造林补助,但由于物价等因素影响,种苗和造林补助仍相对较低,而且荒山新造林往往只补助一年的种苗费,无后期管护和补植的投入。栽植后受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制约,造成保存率逐年下降,无法保证造一片,成一片,保一片。
5.严格执法
我们不但要做到有法可依,还要做到有法必依。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要加大林业执法单位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增强执法团队的执法能力,严格执法。执法部门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打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伐木的行为。
五、结束语
总之,现阶段我们要更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城市,提高森林质量,保护环境,严格杜绝滥砍滥伐的行为,保护人类的生存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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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探究分析
1、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性
发展林业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综合体现,合理安全的发展森林资源不仅仅可以统筹兼顾好中国的经济发展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能够提高林政资源的管理水平。所谓的资源林政管理指的就是更加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森林资源,在新形势下对各个区域林业发展的新目标做出相应的努力。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具有深刻的重要性,它主要涵盖保护好植物种类与植物的多样性、解决国家对林木的需要与调整、保证森林资源的整体质量等,森力资源覆盖范围的广泛与否与质量的好坏直接关乎着可持续发展的实施与利用程度,所以要强化资源林政管理来进一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2、当前我国林业管理与森林资源的现状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主体与自然资源,它能够维持好生态环境与人们生活质量之间的动态平衡,而对当前我国林业管理与森林资源的现状有一个宏观上的掌握与了解有利于将后期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首先就资源林政管理现状来讲,我国的森林资源在逐步的退化,林业发展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威胁,希望相关的专业负责人珍惜森林里面的稀有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林业的政策与方针,逐步调整好全国对森林林木的需求量且增加全国的森林面积。其次就森林资源现状来说,经常会出现以下几种状况:许多不法分子无节制的破坏砍伐森林、大量种植农作物、私下相互收集林木等,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急剧缩小了森林资源的占据比例,人均森林储蓄更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标准,我国占全球的人均森林覆盖率不到三分之一,使其成为一个绿色退化的国家,值得深入的反省与思考。
3、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优点
3.1有利于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必须要通过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来保护我国稀有的森林资源,面对突出的森林资源恶化趋势,应该要采用科学的管理办法与先进的技术手段来进一步对森林资源予以严格的控制与保护,进而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林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证森林资源的总量与质量。与此同时,加强培育和抚育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加强林政管理也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要依次从集约经营、现代栽培技术、良种壮苗、造林设计、分类经营等环节入手,这些都需要依赖森林资源的林政管理以及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最终实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的。
3.2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的总量
一般情况下,森林资源的建设速度要远远超过森林采伐的速度,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森林资源总量增加这一终极目标,同时要协调好与森林资源质量间的关系,采用科学合理的办法进行森林资源的经营、保护与充分利用,在确保林业生产平稳有序进行的同时还要考虑到通过高精尖的技术来植树造林,最大化的增加森林资源的总量。另外,要不断强化对采伐的监管能力、坚决避免林地转耕地的行为发生,加速调解林权争议,严格依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大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还要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且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本着有利于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有利于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去实施。
4、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有效策略
4.1建立科学完善的资源林政管理制度
要想从整体上全面的促进林业的生态建设,就要开拓全新的发展思路,使得森林资源的功能更加的丰富与齐全,要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执法建设与监督控制,在科学完善的资源林政管理制度下去改革创新林业的发展方式,更要明确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伟大目标,突出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在保证环境社会效益的大前提之下有效解决供需矛盾。此外,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进行还要以法律为依托来调节林业市场并维护市场秩序,森林资源的发展与保护二者要并重,这不仅有利于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还有利于提升林政资源的管理水平,从根本上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2重视森林与土地的逆转,做好防治自然环境的危害
一方面,就重视森林与土地的逆转方面来讲,首先就是要深刻认识到破坏森林的危害性及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性,针对那些破坏资源、重视农业带来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林业所带来长期利益等一系列的不合理现象要通过林业局的负责人来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就做好防治自然环境的危害方面来讲,因为近年来天气状况的炎热干燥加剧了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性,最典型的就是酸雨会侵蚀大面积的森林,还望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做好预算,这极大的有利于降低资金损耗成本,还有利于把森林资源的损失系数降低到最小化,最终实现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
4.3切实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严惩对森林的过度砍伐等不法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利用的不断增加,而且再加上大量对森林资源砍伐、造田围湖荒谬工作的频繁涌现,这就从客观上要求相关的专业负责人要切实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且严惩对森林的过度砍伐等不法行为,主要从以下几点做起: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制度、搞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使用林地的审批等流程,对不适应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资源林政管理办法要予以改革创新与不间断的完善巩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办事,严惩不法分子,将森林保护任务落实到单位、个体中去,杜绝人类对森林的随意砍伐与盲目利用现象。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进行探究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森林资源是林木业发展的根基,而资源林政管理就是对林木业的合理化管理,现在国家大力号召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逐步重视起对大自然的保护,要求统筹兼顾好经济与环境的发展,进而更好的促进林木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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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生活和发展离不开大自然,如果人类无法与大自然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人类就无法生存下去。森林资源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更是人类发展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植树造林。
1 植树造林保护林地资源的重要性
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如果没有了森林,对地球的生态将会是致命的打击。对于我国来说,我国是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并且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加上经济的发展,使得生态环境有很大的恶化,这对我国经济本文由收集整理的发展和人们身体健康以及生活水平都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也正因为如此,国家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和保护森林。
近年来,我国的林业事业取得了非常喜人的成绩,在人工造林面积方面,我国已经跃居世界第一,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但是,我们绝对不能被眼前的一点胜利冲昏头脑。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的林业事业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存在植树造林过程中造林成活率不高,重复造林不见林等情况时有出现,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是一个很大的阻碍。
对于位于福建闽西山区的清流县来说,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全县拥有林业用地23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4%,是全国重点林业县,也是福建省最大的桂花、紫薇生产基地和全国最大的罗汉松生产基地。可以说,清流县的林业资源是经济发展和保证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如今林业产业更是成为了清流县的支柱产业。
清流县高度重视林业的发展,立足生态资源,积极发展经济林产业,把苗木花卉、油茶种植及深加工作为主导产业,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目前,全县绿化苗木和经济林种植面积达35.2万亩,其中桂花2.2万亩、罗汉松1.8万亩、油茶11.96万亩。2007年,全县已培育出林业经济龙头企业23家,带动种植农户4000多户,从业人员近2万人,种植户户均收入达1.6万元,人均增收3200元。由此可见,探讨和普及推广有关造林技术是很有必要的。
2 造林地清理探索
2.1 林地清理的重要性
林地清理对造林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林地进行清理可以改善林地上的卫生状况,能够为造林工作提供更好的土壤支持,为植树造林工作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从而为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于林地上存留的剩余物应该进行及时清理。剩余物可视为碳水化合物能源和无机营养的储存库,可以将其作为养料腐烂。但是,这要分情况对待。从另一方面讲,很多残留物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采伐剩余物,实际上就是大量的可燃物,所以,它本身就有发生火灾的潜在危险。福建省清流县气候较为湿润,且温度较高,这使得山区植被生长非常茂盛,随之而来的就是林地剩余物的增多,这就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几率。像树枝和树叶都是非常易燃的,能够在短时期内进行燃烧,使林区火灾发生的几率大增。因此,要加大对林地清理的力度。不仅如此,在林地剩余物上还会附着很多的有害病菌,如果无法及时清理会对林地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此外,剩余物过多还会阻碍新苗的生长。因此,林地清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2.2 林地清理
林地清理方法有很多,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2.2.1 割除清理 把林地上的杂草、灌木等割除砍倒,是一种最常用的清理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幼龄杂木林、灌木、杂草繁茂的荒山荒地及植被已经恢复的老采伐迹地等。由于清流县是闽西北典型的山区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县域地貌以低山、丘陵山地为特点,使得林内的植物生长非常密实,割除清理方法只适用于小块林地的清理。
2.2.2 堆积清理 当地上的残留物为砍树剩下的树枝时,会对造林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因此,应该对其进行及时的清理。清理的方式以堆积清理为主,不但可以将其除掉,还可以任其腐烂,化为养料。这种方法适合范围较大的林区,可以很好地处理林区剩余物。
2.2.3 火烧清理 很多的造林地中会存在大量的灌木、杂草或采伐剩余物,这些剩余物量较大,无法采用以上两种方法清理,而可以用火烧方法进行清理。清理时,一定要对火势进行严格的控制,以免出现灾害。清流县的林地资源丰富,采用这种方式时,一定要开好防火路并作好各项防火措施准备,以防止跑火而引起的森林火灾。
2.2.4 化学药剂清理 化学药剂清理方法是一种更快速、更有效的清理方法。采用化学药剂清理法,对造林地清理的效果相对较好,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却相对较大,所以一般情况不采取本方法。
3 造林地整地探索
3.1 造林地整地的作用
造林整地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土壤结构,改善林地的环境,进而为造林工作打下基础。一般而言,造林地整地有以下作用:
3.1.1 改善立地的条件 造林地整地可以改善林地土壤环境,清除地面的杂草等植被,使太阳光可以直接照射到地面,进而提高林内温度。不仅如此,造林地整地还可以使土壤变得疏松,空隙增大,进而提高土壤的湿度,为树木提供良好的生存条件。
3.1.2 能够提高造林的质量 对造林地进行整地,可以提高林地的质量,使树木更容易成活,进而使整个造林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甚至提前完成。清流县多山地和丘陵,土壤质量并不是很好,因此整地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3.1.3 可以使幼苗更易成活 造林工作最重要的是提高幼苗的成活率,只有幼苗的成活率高,林区的更新速度才会加快。而经过整地后,造林地的立体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山区地区的植被非常茂盛,很多幼苗无法获得充足的水分和阳光。而经过整地后,幼苗可以获得更多的营养,可以将树根扎入更深的土壤中,使幼苗可以更好地生长。
3.2 造林地整地的内容
总的说来,造林地整地工作主要分为全面整地和局部整地。全面整地是将所有造林地的土壤进行整理,使林地提高立地条件。对山区来说,全面整地可以提高整个林区的土壤质量,但是却需要花费很多的资金,而且对地形造成破坏,易产生水土流失。因此应该慎重考虑这种方式。
另一种整地的方式是局部整地方式,这种方式是对造林地的土壤进行块状挖穴。通过这种方法对造林地进行整地,可以使土壤减少受侵蚀的几率,进而保证土壤质量,提高林区植被的成活率。
4 造林地植树造林技术探索
植树造林是造林工作的最重要环节,对山区造林地的整地和清理工作都是为植树造林工作打基础的。想要把植树造林工作做好,就一定要全面把握,因地制宜,一定要结合山区的气候特点来开展工作。具体说来,应做到以下两点:
4.1 要选择正确的造林植苗的方法
在植树造林过程中,造林人员应该充分结合山区的气候以及地形特点,因地制宜,选择正确科学的造林方法。一般而言,植树造林的方法主要有插种造林法、播种造林法、植苗造林法以及分植造林法等。对于山区来说,不能提供给播种法以充足的林区条件;而插种造林法只能适用于小片范围内的植树造林工作;植苗造林法对造林地的立地要求不高,是非常适合的造林方法;而分植造林法是利用树木的营养器官干、枝、根等竹子的地下茎作为造林材料直接进行造林的方法,适合用在种植营养繁殖的树种上,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4.2 要适地适树
清流县气候适宜,季节性分明。因此,植树造林时一定要选择适合清流县气候的树种。比如,第三代的优质杉木树种、优质的马尾松等、适合福建气候的油茶树以及较为常见的毛竹等。
关键词:林业资源;造林方法;技术
当今社会,人们精神文明建设与对林业资源环境保护更深层次的意义理解也有所提高,人们更加注重生存、生态环境的保护。其中,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造林技术是林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环境治理方面具有特殊地位,但随着森林大面积减少,林业资源保护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式,所以,各单位要加大林业资源的栽培与培育,保护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
一、我国林业资源的现状
1.我国林业资源的存储量较小、分布不均匀,再加上森林的结构分布不合理,再加上各个地方经营管理不善,使林木生长质量不高,林业资源保护与林业的发展令人堪忧。所以,就目前的情况分析,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贫乏的国家,在这样的条件下,很难履行森林向人们提供生态环保和供应木材的重任。
2.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我国在经历了多年的经济发展之后,粗犷式的工业发展模式和盲目砍伐,使自然资源耗费量加大,造成了部分林地毁灭性的丧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开始转型、自然资源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以来,森林面积已经呈现出了逐年增加趋势,林木生长量开始高于消耗量,对于林业资源严峻形势制定了有效遏制办法。
二、进行林业资源保护的准备工作与造林方法的实施
1.选择造林最佳时间。一般以春季为主,近年由于各地造林树种多样性,造林季节普遍提早。冬末春初气温较低,蒸发量小,苗木地上部分处于休眠状态,起苗栽苗不致过多失水,栽后容易成活。各地依照劳力有效安排,选择造林时间比较充裕的季节,这样有利于保证造林质,值得提倡。但仍以春天造林为宜。
2.造林地的清理。这是造林整地翻垦土壤前的一道重要工序,把造林地上的灌木、杂草、竹类以及采伐迹地上的枝丫、梢头、站秆、倒木、伐根等清除掉。清理方法有全面清理、带状清理和块状清理3种方式。清理的方法也可分为割除清理、火烧清理和用化学药剂清理。割除清理可以是人工,也可以用机具,如推土机、割灌机、切碎机等机具。清理后归堆和平铺,并用火烧方法清除。
3.整地。通过整地可以改善造林的立地条件,可清除地表植被,增加透光度,改变土壤物理性,使土壤温度状况发生变化同时增加土壤肥力。因此,整地能提高造林成活率,及使幼林的生长情况显著改善,提高造林质量。整地的方式根据我国地理条件,有不同布局。其中,带状整地翻垦造林地的土壤是呈长条状,一般在山地、丘陵地带较多,带状整地方法有水平带状、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撩壕等方式;平坦地的整地方法有犁沟、带状、高垄等方式。块状整地是呈块状的翻垦造林地的整地方法。山地应用的块状整地方法有:穴状、块状、鱼鳞坑。
4.造林方法简介。有效的造林方法,可改变林相林貌,增加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旅游的观赏性,丰富森林资源景观,根据现代生态学原理,我国提倡因地制宜地造林方法和种植原则,在合理安排和选择种植各种树种的情况下,可加快改善土壤环境结构和提高林分质量,使林木容易吸收土层养分。对于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播种造林法。将林木种子直接播种在造林地进行造林的方法。这种方法施工容易,便于在大面积造林地上进行造林。但是这种方法造林对造林立地条件要求较严格,要求造林地土壤水分足够充足,各种灾害性因素较轻,造林后的幼林抚育管理措施要求也比较高。这种播种造林方法一般比较适合于种粒大、发芽容易、种源充足的树种,如核桃、山杏等大粒种子。另外,这种造林方法比较适合于边远且人烟稀少的地区,播种造林的方法有块状播种、穴播、缝插、条插和撒播等。
(2)分殖造林法。利用树木的营养器官(枝、干、根等)及竹子的地下茎作为造林材料直接进行造林的方法。其特点是能够节省育苗时间和费用,造林技术简单,操作容易,成活率较高,幼树初期生长较快,而且在遗传性能上保持母本的优良性状。但要求有立地条件较高的造林地,同时分殖造林材料来源,受母树的数量与分布状况的限制,这种方法主要用于适用营养繁殖的树种,如松树、杨树、柳树、泡桐和竹类等。
三、总结
关键词:基层;森林林资源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森林资源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是保证森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维持林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然而当前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管理人员观念落后、森林资源的权属不清、监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阻碍了管理效果的实现,因此,要提升管理效果,实现林业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1 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人员的观念比较落后
很多基层森林资源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管理知识,无法制定完善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一些森林资源管理者虽认识到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但由于森林基层管理需要大量人力、财力投入,且收效所花时间长,因此不愿付诸管理。
1.2 森林资源的权属划分不清
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在森林、林木、林地归属权上存在一定争议,造成一些森林资源未确定权属关系,无管理证,使得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这挫伤了林农管理林场的热情。
1.3 滥伐超采现象依然比较严重
近年来,森林资源保护强度逐渐提升,且重点目标已成为国家战略,基层森林资源管理中也制定且实施了限额采伐制度,然而由于管理不严、森林安全宣传不到位,造成滥采滥伐现象依旧严重。
1.4 对森林资源的监测管理不到位
基层森林资源管理的落实需要强有力的监测,然而现阶段基层森林资源受制于经费少、前期管理经验不足、信息化建设落后、管理方式粗放,使得监测队伍整体素质较低,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森林基层资源调查监测,无法完善基层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严重影响了基层森林资源持续化发展。
2提高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的措施
2.1 依法加强林地管理工作
首先要依法强化林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其一,提升林地保护意识。基层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林地放于与耕地同等重要的地位,将林地管理提升到森林资源管理的首位,并以严格的制度予以保护。其二,做好林地用途及利用规划。各地林业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区、林区实际,以“分区管理、分类保护”为指导原则,确定林地等级,明确林地各区域用途及利用方向,进而对林地进行用途管理。在林地利用管理方面,应对林地利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与监控,明确林地实际利用情况,对依法批准的征用占用林地的,要第一时间核定占用范围、选址情况等,并在建筑过程中对建筑行为、林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争取杜绝超范围使用林地、未批就建等行为的发生。
2.2 强化林权管理
林权权利人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基层森林资源管理的落实程度,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林权划分工作,在保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效果。对权属明确的应结合集体林权制度及时颁发林权证;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应及时调查、调节,尽快确定权属,并给予授权证书。在确定林权过程中,应加强林权交易流转工作管理,尤其要做好使用权流转档案管理,同时,要对流转部分进行跟踪监督,以保证林权登记手续完备,发证合法有效。
2.3 加强采伐限额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采伐限额管理,当地林业局要严格按照限额采伐制度控制采伐数量,对违规采伐、超额采伐的行为给予严厉制裁,对合法采伐、合理采伐的行为给予一定奖励,实现奖惩统一。另一方面在进行制度化、强制性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展开定额采伐教育,提升基层管理者、采伐者、林权权利人等对森林安全的认识,为限额采伐制度实施提供良好的条件。
2.4 加强森林资源的综合监测管理
一方面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应积极增加监测经费,加强基础管理设施、监测设备建设,为综合性监测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持;要积极引进先进管理人才、经验及技术,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森林资源管理者的管理技能、森林安全素质等,创建高素质管理队伍,为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提供强有力的软件与人员支持。另一方面适时对森林资源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记录,完善森林管理档案,为本地域林区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
2.5 建立森林资源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
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的评定影响管理的落实度,要保证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收到预期效果,必须建立可行、可靠的森林资源管理绩效评价机制。首先,评价机制必须公正、公平。评价机制要涉及到绝大数人的利益,适应绝大数人的要求,评价必须严格依照相应的标准,以提升评价机制的有效性。评价机制必须全面,应涉及到森林管理工作绩效、森林状况、员工表现等。评价机制必须实用,不能偏离本林区、工作人员实际。
3 结语
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是林业持续发展的保证,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从制度、监测、限额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入手,将工作落到实处,只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推动林业管理,实现林业的持续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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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全海子.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J].生物技术世
界,2011(4)
关键词 葡萄产业;确权;现状;重要性;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图分类号 F326.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1-0134-01
1 葡萄产业发展现状
宁夏贺兰山东麓地区地处北纬37°43′~39°23′,东经105°45′~106°47′,是世界上公认的最适宜栽培酿酒葡萄的地区之一。2003年,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葡萄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认证。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划定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生产保护区面积为20万hm2,其中可用于开发种植的葡萄土地10万hm2,是全国最大的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区。
2011年启动实施了《中国(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发展总体规划》,2012年成立了宁夏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隶属宁夏林业厅)。截至目前,全区葡萄种植面积达3.6万hm2,其中酿酒葡萄3.07万hm2,产量18万t,已建成葡萄酒加工企业58家,生产能力19万t。规划到2020年,将宁夏的葡萄种植规模扩大到6.67万hm2,建成1个葡萄文化中心、3个葡萄酒生态文化城、10个各具特色的葡萄主题小镇和100家以上高品位的酒庄或酒堡,实现千亿元综合产值,使贺兰山东麓产区成为中国最大的酒庄集群、亚洲最大的葡萄庄园酒产地、世界驰名的高端葡萄酒明星产区。
葡萄作为一个重要的木本藤本植物,枝繁叶茂,葡萄产业不仅为宁夏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还使宁夏逾6.67万hm2的荒漠化土地得到了治理,其生态效益高于一般的灌木树种,发挥着良好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降低气温,增加大气负离子含量等多种生态功效,有效地推进了该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发展,为建设祖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和全国防沙治沙示范省(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2 葡萄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贺兰山东麓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非常适宜发展葡萄生产,自治区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葡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葡萄产业已经成为自治区的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因葡萄属藤本植物,未列入林种范围,没有纳入森林资源范围,不享受国家造林补助,也未予以确权颁证,致使葡萄林木及林地不能以物权形态在生产要素市场流通,影响和制约了葡萄产业的发展。为了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明确产权,进一步盘活林业资源,激活葡萄产业要素市场,决定在非基本农田开展葡萄确权颁证试点。通过对葡萄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及葡萄所有权、使用权确权颁证,为葡萄林地或林木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流转提供有效的物权凭证,葡萄经营者将凭此法律凭证充分实现其葡萄林地或林木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的物权效益。
3 开展葡萄确权试点的重要性
为了进一步推进葡萄产业发展,解决投融资难题,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开展非基本农田土地的葡萄确权颁证试点工作,经全面摸底调研,截至2014年,青铜峡市葡萄总面积达到8 666.67 hm2,葡萄在林地种植5 913 hm2,非林地种植2 753.67 hm2,其中在非基本农田内种植2 645.67 hm2、基本农田内种植108 hm2。西夏区葡萄总面积达到2 213.33 hm2,非基本农田土地种植1 452.13 hm2,基本农田土地种植761.2 hm2。经研究,确定具有代表性的青铜峡市和西夏区进行试点,帮助种植户解决长期以来因为葡萄是藤本植物而没有资产凭证,致使其出现无法抵押、入股等融资难题。
非基本农田葡萄确权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改革的难点问题,非基本农田土地权属复杂,涉及国土、林业、土地等多个部门,确权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在规划的林地范围内种植的葡萄和非基本农田种植的葡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政策连续、严格程序的主要原则做好登记审核、勘界公示、颁证建档。实行统一颁证,分别记载。对于非基本农田土地种植的葡萄,土地已有土地证的,颁发林木所有权证;没有土地证的,颁发林权证。林权证和林木所有权证全部采用国家林业局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对于有土地证和没有土地证的葡萄,实行分别记载,表明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4 确权中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4.1 林地与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的关系
种植在非基本农田上的葡萄分2种情况分别处理,如该土地尚未确权颁发权属凭证的,可确权颁发林权证,包括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葡萄)的所有权、使用权;如该土地已经办理过土地权属凭证的,只对该土地范围内种植的林木(葡萄)的所有权、使用权确权办证。种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葡萄暂时不予确权[1-2]。
4.2 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
种植在县级林地规划内的葡萄全部确权颁发林权证,包括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葡萄)的所有权、使用权。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3-4]。
4.3 林木与生态公益林之间的关系
严禁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种植葡萄;严禁将国家公益林变更种植葡萄;地方公益林变更种植葡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定调整,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种植。生态公益林不得抵押贷款。
5 结语
开展葡萄确权颁证,是落实生态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措施,也是该区林业改革的创新之举。对葡萄确权颁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葡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通过流转或抵押,解决投资不足和融资难的问题,增强葡萄种植企业和农户长远发展葡萄产业的信心,不断壮大生产规模,加快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改革动力助推“紫色梦想”早日实现。
6 参考文献
[1] 何虹,许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的法律完善:基于苏南农村视角[J].农村经济,2013(6):44-49.
[2] 胡晓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南都学坛,2014(6):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