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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努力筹备,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了加速期。2010年6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8月3日,记者获悉,由工信部牵头制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年至2020年)》已经完成,将于本月最终定稿并上报国务院批准。8月18日,由国资委牵头,16家中央企业组建的电动汽车联盟成立,标志着节能汽车进入一个实质性阶段。
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启动
为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近日,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节能汽车补贴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试点期内,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通知》指出,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此外,8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
《规划》草案显雏形 最快本月定稿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家战略雏形渐显。8月3日,据记者获悉,由工信部牵头制订的《规划》已经完成,目前正在向各相关部委征求意见。如一切顺利,将于本月最终定稿并上报国务院批准,成为引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
这份《规划》详细列出了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及一系列扶持方法。一旦落实,中国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将率先迎来高速发展。
根据《规划》,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战略方向。中国将最终实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纯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同时将加快研发燃料电池汽车技术。
《规划》详细列出了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市场规模达到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代表的节能汽车销量达到世界第一,年产销量达到1500万辆。
为完成以上目标,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将由易及难、分两步走:2011年至2015年,将大力发展节能汽车。一方面提高传统汽车的燃油经济性;另一方面实现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大规模产业化,中度、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计划超过100万辆。
在结构调整方面,《规划》提出要形成3-5家新能源汽车整车骨干企业,形成2-3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骨干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
鉴于实现以上目标需要巨大投资,绝非企业自身所能承受,《规划》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并给予税收减免补贴。《规划》建议,未来十年,中央财政拿出超过1000亿元的巨额资金,用以扶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
按照《规划》,税收减免将分为两类。对于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减免车辆购置税及消费税。在2015年前,对于新注册的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消费者,免征车船税;对于购买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减半征收车船税。而对于相关汽车企业,如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将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不过,鉴于《规划》目前仍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故正式出炉前,在大力扶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的大思路下,《规划》仍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16家央企牵头“抱团造车”
8月18日,由国资委牵头,16家中央企业组建的电动汽车联盟成立。这意味着以提升中国电动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国家队将诞生。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产业;财税政策;财政补贴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迅速增加致使生态坏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在这种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和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新能源汽车的基本特征及发展现状(一)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及特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者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新能源汽车使用非常规燃料作为动力来源,具有排放小甚至零排放的优点,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在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由弱变强,三类新能源汽车分别完成了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试制,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为产业化的不发较慢,传统汽车关键技术落后的制约,持续开发投入不足,市场化扶植和激励政策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通知中的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中央财政还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0年工信部牵头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此规划清晰和具体的描述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其中,在财政上要加大补贴力度,2011-2015年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设施、开展电池回收,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在税收上要加大减免力度,2011-2020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了一个有利的财税政策环境,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以及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
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建议(一)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不成熟,未形成具有规模的产业链条。而且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大,成本较高,单纯依靠汽车生产企业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财政补贴就成为推动其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武器。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直接价格补贴,对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进行补贴。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和技术等因素,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对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进行专项补贴,推动国内汽车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组织生产。
(二)加大政府公务车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我国目前约公务用车数目较多,每年消耗经费较大,政府汽车采购每年递增的速度较慢,占政府采购总量的比例不高,而且采购的汽
车多数为大排量汽车。因此,政府采购公务车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出台更有利的实施细则及标准,把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中。不仅要采购新能源出租车和公交客车,而且要把新能源轿车纳入公务用车的采购清单中。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免税、减税带动产业的发展首先,应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加大生产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次,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气量汽车的税率,降低小排气量汽车税率,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地新能源汽车实施零税率,帮助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和使用量。最后,完善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特定税种,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对于新注册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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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陷入两难境地.中国能源报,2010,10.
新能源车规划7月上 报划定企业资格引争议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讨论稿从起草到下发业界征求意见只花了1个月左右的时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汇总各方意见,进行最后的酝酿,准备7月初上报国务院审议,待各方面准备工作完成后就会施行。
《规划》主要从研发生产、市场推广、售后服务和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入手,制定了相应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
《规划》对新能源汽业企业的资质进行了限定,由此引发了业内争论。同时,财税补贴厂家而非消费者的选择,也遭到质疑。
中汽协:节能汽车补贴政策有效期两年
随着首批节能车推广名单在即,关于节能车补贴政策的未来走向也引起业界的普遍关注。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旨在鼓励车企采用更多先进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节能车补贴政策,最快将在2012年困强制性油耗标准的提高而“自动失效”。
欧元之父蒙代尔
中国人民银行6月末公布重启汇改后,被誉为“欧元之父”的蒙代尔警告称,中国恢复弹性汇率政策可能冲击全球和中国经济的稳定。
蒙代尔表示,维持人民币紧盯美元一直是稳定的一大来源,他不赞成人民币升值。
他曾经建议欧元对美元采取固定汇率,认为汇率波动是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的元凶之一。
蒙代尔强调,中国的问题不在汇率,而是经济不平衡,内地当局可以通过加薪鼓励消费,并放宽进口的限制,改善国际收支顺差的问题。
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今年将立法
在近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一次会议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常晓村表示,目前迫切需要把汽车市场实施的一些临时性应对政策上升到条例和法规的层面,建立起长效机制,商务部已经抓紧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适时出台一些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是必要和有效的,但现在更重要的是通过立法建立长效机制。常晓村透露,多年来关于机动车的报废,回收、拆解等都缺少具备长效机制的法规可循,更多是停留在“临时”层面。商务部已经把与汽车“报废,回收,拆解”这些行政法规有关的草案呈送国务院,并已被列为国务院2010年重点立法的内容,如果顺利的话,今年年底就可能出台,届时会对二手车的报废、回收、拆解等起到“规范”的作用。
汽车生产一致性国家标准有望出台
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消息称,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汽车生产一致性国家标准,其中包括规定汽车产品需统一具备的安全标准和配置。这将是继公布汽车燃料消耗值之后,针对汽车生产一致性的更进一步规范。
所谓生产一致性,是指汽车企业批量生产的产品应与型式核准定型时(向国家申报时)的性能一致,即车型申报的情况,必须和批量生产后的情况一致,否则制造企业将受到惩罚,甚至被勒令停产。目前,中汽研已经成立了生产一致性工作组进行监管,对企业生产安全问题进行调查。
汽车召回新规最快年内出台或升格为国家法律
6月25日,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部长梵天顺透露,2004年开始实施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目前正在重新修改制定中,极有可能于年内出台;同时,《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新规(下称“汽车召回新规”)或将由国家质检总局下设部门规章的级别,最终升格为国家行政法规或法律。
由于汽车召回新规的制定涉及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并需要同汽车生产厂商等多方征求意见,因此无法保证年内“铁定”出台。
今年经济增长9%~10%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认为,就国内经济而言,尽管复杂程度有所提高,但并没有超出政府预期,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不会发生改变。中国经济不会出现二次探底,甚至可以说2010年中国经济是处于双轮运行非常好的状态。2010年中国经济的增长率最后有可能会达到9%~10%的水平。
中澳签88亿美元合作大单
加上此前已经深入人心的家电等产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正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选择的节能减排路径之一。
拉动消费6800亿元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2009年联合建立推行的政策,旨在推进节能减排,该工程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节能产品”,如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十多类高效节能产品,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来推广应用这些产品。
该工程的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技术支撑的机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副院长张新告诉记者,今年国家加大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
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55亿元,支持节能灯、高效电机、节能汽车等产品的推广工作;6月份扩大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5大类节能家电推广,追加预算安排150亿元;8月份推广范围进一步扩大,把台式计算机、单元式空调、风机、水泵、压缩机和变压器等6类产品也纳入惠民补贴范围,再次追加预算安排45亿元。合计国家今年安排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资金350亿元,覆盖14类产品。
不仅消费者享受了实惠,对企业而言,好处也不小。张新说,此轮惠民补贴带动了企业节能技术的投入和研发,无形中推动了整个产业的升级。
长虹集团多媒体公司市场总监谢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该工程推出之后,长虹经历了两个月的调整期,主要是技术升级,新投产的产品100%达到了节能标准;9—10月的数据显示,长虹的销售额同比上升了30%。
工程自2009年实施以来,推广了近8600万台(千瓦)产品,拉动消费6800亿元,节电200多亿千瓦时,84万吨油,折合833万吨标准煤。节能家电的市场份额上升明显,空调从18%上升到43%,洗衣机从48%上升到58%,平板电视从40%上升到了90%。
实实在在降低碳排放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推广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执行性问题。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相关部门制定了严格的补贴程序。如,家电企业如果想要拿到补贴,需要从经销商那边收集到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等终端信息。上报后各级财政将补贴金额直接返还给企业。
关键词:低碳经济;财税政策;节能减排
作为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与减排并重是其遵循的主要原则,体制创新是关键所在,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是价值取向。随着2009年底我国政府正式对外公布2020年二氧化碳单位GDP排放比2005年减少40%-50%减排目标,低碳经济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而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财税政策,理应在推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1 当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现状
1.1 财政投资支出结构和财政补贴不合理
首先,源于政府财力局限和投资项目的分散,那些节能减排效应明显而市场化运作又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低碳产业领域财政支出乏力,用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推广方面的支出欠缺。其次,长期以来缓解基础部门经营困境的能源和资源性政策补贴使资源和商品的价格发生扭曲,无法真正反映其包括环境成本在内的全部社会成本,从而造成商品高价、原材料低价、资源无价的状况,导致在生产与消费中加重了环境的污染与破坏,背离了低碳经济发展的目标。
1.2 低碳发展的财政投入总量小,效率低
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1%-1.5%时,可以控制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2%-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目前我国的低碳环保投入“十一五”期末才上升至1.5%左右。这种现象的出现除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制约外,一方面是由于各级政府对低碳投入重视不够和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界定模糊;另一方面在于政府唯GDP是瞻的发展理念,对未来具有一定风险的低碳产业缺乏财政投入的积极性,且由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正外部性特点,政府又缺乏有效的激励和扶持机制,私人资本不愿主动投入,难以调动民间环保投资的积极性。
财政投入不仅总量偏少,而且效率不高。主要体现在低碳设施闲置现象普遍,运转效率低下,减排效果不佳。同时由于严格执法的间断性,执法运动的现阶段性,在松懈期污染者有机可乘,卷土重来;工业污染治理技术落后或成本高,工程质量差,管理水平低,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大大增加污染企业负担。低碳投入效率不高又增加了进一步筹集低碳资金的难度,而且污染治理设施资金被挪用、浪费现象严重,从而造成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1.3 缺乏较完善的低碳税收体系
目前我国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并不完善,政策支持范围也较为狭窄。总体而言,现有税收政策的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都与《节约能源法》 、《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以及节能、低碳技术设备的研发推广仍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另外,对能源消耗行为的调控大多还是以费代税的方式进行,阻碍了税收政策对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和促进作用的发挥。这种缺位、错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和监管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低碳经济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
1.4 税收支持方式较为零散化
我国现行税制中与低碳相关的财税法规大都体现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资源税等税种中,并且多以减税、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为主, 而如投资抵免、加速折旧、提取准备金等可以引导纳税人调节生产经营活动的间接税收优惠措施却没有充分利用,容易促使纳税人行为短期化。此外,分散在相关税种中的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措施过于零散,缺乏系统性与前瞻性,合理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还未建立,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就难以充分发挥,弱化了税收调节作用。
2 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做法和启示
2.1 加大低碳经济预算拨款
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从国家预算体制上来保证低碳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目前英国政府已将“碳预算”纳入财政预算的拨款当中,每年投资大量的财政资金用于节能技术研发,能效示范项目投资。2009年为配合“碳预算”执行,又安排了14亿英镑的预算资金,直接投向与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领域,其中90%资金用于支持海上风能发电,提高能效以支持低碳产业和绿色产业的发展。英国还计划未来十年内逐步向能源技术部门投入55亿英镑的财政资金用于节能技术的研发。
2.2 开征能源调节税或碳税
20世纪90年代初期,能源税或碳税率先在北欧国家实施,随后被逐步推广到欧洲其他国家。目前,开征能源税、碳税或类似税种的欧洲国家有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德国、瑞士以及英国等。能源调节税的适用范围主要在石化能源领域,能源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居民及小规模能源用户实行累进税制;而对于能耗大户,则实行低税率政策,主要是通过鼓励与政府签订自愿协议,来减少其能源消费量。
2.3 增加低碳产业财政补贴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就通过多种财政补贴方式对低碳生产企业予以支持。主要方式包括投资补贴、利息补贴、贷款贴息、担保或双层担保等,并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补贴项目主要有新技术研发补贴、废物再利用补贴、引进环保设备补贴等。美国国家环保局从1978年开始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根据不同的情况,补贴量为10%- 90%;德国对于兴建低碳环保设施给予财政补贴,如对建造节能设施所耗费用,按其费用的25%给予补贴;为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的污染,瑞士等国政府鼓励私人部门和企业向风力发电、小型水电等领域投资,并对这些部门和企业进行投资补贴。
3 有利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3.1 正面激励的财税政策
3.1.1 建立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预算体系
首先,在经常性预算中,增设低碳经济发展支出科目,安排相应的财政支出预算,并立法规定其支出额度和增长幅度,建立财政预算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在我国现有的预算支出结构中,可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关的支出在环保支出科目列出。对于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出科目,可增设能源支出科目,或与环保支出科目合并,设立“环保与能源”支出科目,安排相应的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研发、示范推广以及教育培训。其次,在建设性预算中,加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投资力度,稳步提高低碳经济发展投资占预算内投资的比重,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低碳技术的提高与进步。如加大对低碳经济发展体系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能源科技装备技术,减少使用化石燃料的投入力度,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等。最后,建立预算资金专款专用制度,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财政及社会舆论监督,有效治理目前存在的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提高低碳经济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
3.1.2 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
充分运用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通过财政补贴,补偿生产企业对环境治理的费用并保护稀缺资源,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对清洁生产、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对污染治理、低碳产业等项目,在贷款利率、还贷条件和折旧政策等方面给予补贴优惠;对使用清洁能源实行价格补贴;利用“绿箱”政策和《反补贴协定》,对农业提供科研服务和进行结构调整;对企业技术改造进行补贴。另外,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地方政府在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以及鼓励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同时在已设立的专项支持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对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支持力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增长,保证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必要支出,以促进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1.3 选择性转移支付,扶持地方发展低碳经济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其目标是实现各地区间财力的协调与均衡。东部地区节能减排任务虽重,但地方财力充足,不需要中央财政过多的支持。中部地区很多省份都是能耗大省和排放大省,同时财力比较短缺,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这些地区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转移支付力度。西部地区资源开发保护的压力相当大,但这些地区财力也比较紧张,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这些地区发展“低碳经济”、资源开发保护的转移支付力度。建议中央财政设立向中西部地区节能减排,支持“低碳经济”专项拨款和资源开发保护专项拨款,并制定科学、规范的分配制度,各地方政府也应当安排相关的配套资金,制定合理的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2 逆向约束的财税政策
3.2.1 完善资源税
从实践来看,从量计征的资源税收模式缺乏弹性,不能反映资源价格变动,也不能体现资源本身价值,抑制资源浪费的效果不突出,要逐步推进改革。一是调整计税依据,在现有资源税从量计征的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办法,增加高耗能产业的资源成本;二是扩大征收范围,不仅局限于石化能源和其他矿产资源,而且要把水、海洋、滩涂等纳入征税范围,让资源税真正发挥对发展低碳经济的调控作用。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的三部委联合的新的资源税征收办法对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形成良好的开端,进而规范执行、扩大范围,发挥资源税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3.2.2 改革消费税
(1)进一步拓展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环保功能。将资源消耗量大和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如现在的高档建筑装饰材料、一次性塑料包装物产品等列入征税范围。(2)在近期可能的条件下增设煤炭资源消费税税目,根据煤炭污染品质确定消费税税额。采取低征收额大征收面的逐步过渡方式进行征收,对清洁煤和型煤免征消费税。(3)在继续试行对不同排量的小汽车采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小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试行区别对待,并明确规定对使用“绿色”燃料的小汽车免征消费税,使用燃油的助力自行车也应和摩托车、小汽车一样征收消费税。
3.2.3 调整所得税
在现有的基础上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税收优惠力度。(1)对低碳相关企业和一般企业的节能环保类研究与开发费用加倍扣除,以促进该类企业技术设备的进步与技术创新。(2)企业购置生产节能和环保产品的设备,应在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投资额的30%以上,生产污染替代品以及综合利用资源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3)允许节能产品生产企业、清洁能源企业、污染治理企业、环境公共设施以及环保示范工程项目加速投资折旧。
3.2.4 适时征碳税
我国当前已具备了征收碳税的社会环境,企业与群众日益认可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信号。可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先行先试,然后总结经验和教训,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在开征之初,范围不宜过大,税率不宜过高,应遵循范围从小到大,税率从低到高的原则,采取逐步到位的策略,给市场充分的时间来进行自我的调整与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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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入大规模示范阶段并且即将迈向产业化,与此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也即将出炉。
从“国际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发展与规模化应用研讨会”上获悉,从2007年9月份国家发改委开始组织国内相关机构和企业专家共同研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鼓励政策,预计在春节前后或者今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据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专家组相关负责人透露,此项政策除了将启动新能源汽车大规模示范工程的财政补贴政策,还将对高油耗车型出台罚税政策,“希望适当调整之后,变成一个常态的鼓励政策,涵盖社会所有的使用车辆。”
由于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市场导入期售价比传统汽车高得多,如果没有政府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加以挟持,很难快速实现商业化。但是除了2007年底,国家发改委与科技部联合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规则方面的政策之外,截至目前,中国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方面,尚无进一步的激励政策出台。
“在目前‘重购买、轻使用’的汽车财税政策下,也很难体现混合动力车的成本优势,因为与传统汽车相比,混合动力车在使用环节的优势更明显。”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专家组副组长张进华在接受采访时坦言,税收调节和政策支持对于混合动力车的产业化非常关键。
为此他透露,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对于大规模示范阶段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专项鼓励政策,其中包括针对节能环保型汽车的税收奖励政策,降低混合动力汽车购车成本;针对高油耗车型的罚税政策,增加高油耗车型的购买成本;对于新能源车研制需要进口的关键性零部件,进口税率给予适当的优惠;对于大规模示范城市的新能源车辆,给予不同比率的奖励。
据张进华透露,该政策有望在春节前出台,“对于整个混合动力汽车向市场的导入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事实上,在张进华看来,不仅希望这些鼓励政策在大规模示范阶段得到应用,而且希望保持政策的延续性,“适当调整之后变成一个常态鼓励政策,不单单适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市政车辆等四类车,还希望进一步涵盖整个社会所有车辆。”在某种程度上,即将浮出水面的政策对于未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起到更大的引导作用。
逐步呈现产业化
时至今日,国内大多数汽车企业都从不同程度上马了新能源汽车的开发项目,而由于国家政策迟迟未见出台,大多数企业都处于观望状态。“如果有支持政策出台,企业将有的放矢地投入更多的资源。”长安汽车新能源汽车项目总监任勇说出了国内企业的心声。
事实上,随着国内自主研发的一小批混合动力汽车成功服务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混合动力汽车市场化应用的可行性被初步认可。“混合动力汽车已进入科研向产业化转型的关键时期。”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张志宏在论坛发言时指出。混合动力也是近期汽车行业可选用的最现实技术,在3~5年内即可以推广开。
“在发达国家,混合动力汽车已经进入市场的推广阶段。”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清华大学欧阳明高教授表示。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混合动力汽车市场,2007年在轻型车销量下滑2.省略宣布向电动汽车生产商Aptera和专注于电池技术的ActaCell公司投资275万美元,以加快电动汽车的研发和量产。
Google的投资并不是盲目的,可见新能源未来的发展趋势。
Tips
混合动力
通常所说的混合动力一般是指油电混合动力,即燃料(汽油、柴油)和电能的混合。混合动力汽车是有电动马达作为发动机的辅助动力驱动汽车。
关键词:新型能源汽车 汽车工业 计划 发展的前景 预测
中图分类号:U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1(b)-0251-02
在世界能源面临枯竭、节能意识的这个大环境下,我国的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不得不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且将汽油车纳为改革的起点,以氢能源动力汽车作为发展对象。“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工程在2009年来启动,在科技部牵头下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品不断全面推向市场。紧接着各种新能源汽车在我国的各大城市不断现身,而且成批出现。然而希望能占据这个大市场的各大汽车企业,面对广阔的汽车市场都想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到2010年在上海举办的世博会,还有2013年倡导的‘中国梦’等等这些给新能源汽车发展营造了美好的前景。
1 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分类和特点
像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能源动力汽车和太阳能汽车等,这些新能源汽车除了使用汽油、柴油发动机、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及新型能源,从我国车辆的动力装置和驱动方面来看,我国目前正在开发创新的新型能源汽车概括的来说有以下六大类:气动汽车、纯电动汽车、二甲醚汽车、氢汽汽车、燃气汽车、醇类汽车以及以拿生物质能作为燃料的车类等[1]。氢燃烧热值高,且燃烧产物是无污染的水,这不仅有利于燃料开发。然而推广氢能汽车就必须解决廉价氢气问题、氢气的研制高效性、便宜氢气供给发动机等问题。
2 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阶段
2001年,我国科技部在‘863’计划中设立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同时把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3种整车技术提倡为“三纵”,多能源动力总成系统、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3种关键技术为“三横”的研局,提出发展新能源燃料电池。[2]
发展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汽车技术要求是在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机动车产业发展政策》上有所提及。
2006年2月,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出,研发和设计对象是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燃料汽车和燃料电池。
在次年六月在《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鼓励‘研发生产发动机和燃气汽车;开发生产混合动力汽车的电池、发动机……’。
相继同年国家发改委颁布执行《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前者对新能源汽车做出概念界定,而且统一要求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的标准。
然而在经历短短两年后,财政部、科技部发出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新能源汽车工作示范地放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且倡导率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公共领域使用拓广。
在同年3月和6月《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两个文件,分别提出加快汽车产业调整,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6]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是我国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在2010年6月凡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不但不惩罚还对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给予经济补贴,可达6万元。
2011年可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起步之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借助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优惠政策的刺激下,必将掀起一轮新的投资热潮。这一轮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热潮将有别于前期的概念炒作,主要应集中在有核心技术突破、有产品实现产业化、有良好发展前景、有业绩增长潜力的相关上市公司。新能源汽车再也不是一个仅仅只有概念而无实质内容虚无缥缈的行业。
然而2012的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一方面,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环节不但缺乏大量资金投入而且所研发的新能源产品迟迟不能成实物,这不仅影响新能源汽车车型的上市效益,还间接留予私人消费市场;另一方面,大批投资者看到产品未很好的上市,便朝向新能源汽车产业中低端市场,不但导致产业部分环节生产量过高。新能源汽车投资已有明显变化。
在我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一项数据是这样显示的,年初前三个月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数达8626辆,新能源汽车销售数达10202辆,而全国同时期的汽车产销数将近480万辆。在国外对电动汽车的政策是这样说的。美国面对新能源汽车采取减税的同时对符合补贴新能源混合汽车企业达到6万销量作为界线。对累计销量达3万辆车消费者接收50%的减税优惠政策,累计达到4.5万辆车消费者享有政策是减税25%。而对销量超过6万辆车政府补贴不是很明显。但是销量不足3万辆的企业均没有享受减税的优惠政策。换句话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不到消费线就不够享受政府补贴条件。
3 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展望
专家们预测可能到2020年,我国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和其他新能源车用于乘用车辆可达到10%~20%。因此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其他新能源车的发展趋势是不可估量的。[3]
我国一汽集团不仅担任国家“863”计划中的“解放牌混合动力城市客车研究开发”以及“红旗牌混合动力轿车研究开发”项目,其中汽车新产品公告的车名以混合动力开发电动客车居首位,而且也已投入中心城市示范应运。一汽集团开发的奔腾B50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是我国的新一代节能环保车,奔腾B50的混合动力系统技术以及整车制造都是一汽集团在创新技术上的一些亮点,车速可达到每小时183 km惊人的速度,而且油耗每100 km耗油大约5 L,排放达到国Ⅳ标准。
上汽集团在新能源车方面,起步相对晚了一点。荣威750是2009年上汽集团亮相的第一代自主研发的混合动力轿车,紧接着有研发了上海牌纯电动汽车,这边诞生了新一代“上海牌”燃料电池轿车。
油电混合动力以及纯电动车是比亚迪公司研发的新型能源汽车。DM双模式混合动力系统不言而喻就应用到F3DM和6DM双模式混合动力车了,纯电动和混合动力之间具备的优点就是用户可以通过按键自由切换。其开发的e6纯电动汽车和同平台生产的F6,电池充电在15 min左右可达电池容量80%,当其车e6和F6续驶里程都在60 km等速的时候达到400 km,e6可谓是世界上目前续驶里程最长的纯电动轿车。比亚迪e6纯电动出租车在2010年3月已被在我国深圳进行试运行。e6比亚迪自主研发的铁电池,是全球首款采用铁电池为动力的纯电动汽车。动力能源转化率高达90%,远高于传统燃油车。动力强劲,最大功率为90 kW,最大扭矩为450 N.m。百公里能耗仅19.5度电,费用仅为燃油车1/4。铁电池使用寿命长,循环充电4000次后,仍有80%容量。
汽车的混合度和动力系统结构是近年来国外混合动车技术展现出的一大亮点。电池的研发技术不断成熟,混合力已经不断的向着电气化转变。前期是混合动力为主,发动机和电机集成,后期偏向纯电力动力,传动系和电机集成为主。最终向纯电动化转型。
A5BSG车型在2005年被奇瑞公司首次推出,这是中国自主品牌首次批量投入生产的混合动力唯一的车型,在2007年正式投放芜湖出租车市场使用,面对混合动力轿车产业化、市场化A5BSG车型是我国自主混合动力知识产权首次亮相。
同时期我国长安、江淮、长城等诸多企业也相继研发属于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汽车。
国家的发展不言而喻来自丰厚的物资资源、节能减排对能源环境的保护不仅是国际组织责任也是整个汽车行业的大家庭面临的一个不可逃避的问题。我们面对大量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问题,汽车行业不得不把节能减排工作列为重点对象。目前,从研发向规模产业化过渡是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阶段,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以及推广将是中国大企业的重点工作,最终实现从一个汽车制造业大国向一个产业强国的转型。[4]
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导入的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将近迟10年,新能源车的标准制定被国外大企业抢先占领,中国市场呼唤尽快占领新标准和汽车企业自己的知识产权,我国政府也及时推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一系列市场化的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中有财政补贴,减免税收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
在《2013-2017年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分析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的市场分析出指出立足世界新能源行业整体发展,对中国的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像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能、氢能、海洋能、可燃冰、新能源汽车等开发要加大投资力度。[5]
从目前发展形势来看,未来新能源汽车的车种将以纯电动、油-电混合动力以及燃料电池为主。纯电动汽车的电池成本高、电池所容纳的电量续驶里程短,并且需要廉价的配套设备充电,不适合产业化大批量生产。因此,混合动力汽车技术的研发规避了不足。但是清洁能源汽车还是非燃料电池汽车莫属。
当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平台我国基本建立成型,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是未来新能源发展的趋势,所生产的零部件要完整配套,应该把小批量整车生产向大规模产业化生产作为目标。
4 结语
(1)从目前发展看,未来新能源汽车的车种将以纯电动、油-电混合动力以及燃料电池为主。
(2)燃料电池汽车被认为是清洁能源汽车的终极发展结果,油-电、油-气混合动力是目前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3)随着汽车工业发展和技术逐渐成熟,电动汽车是走进家用轿车的首选基本交通工具。
参考文献
[1] 边耀璋.汽车新能源技术[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2010年的海南车市,用扑朔迷离一词来形容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年初的火爆,年中的低迷,年末的亢奋,让很多行家都看得云里雾里摸不着调。而值得庆幸的是到了最后阶段,商家及车主都得到了彼此想要的结果――大多车商盆满钹满,而车主朋友们在得到爱车的同时也享受了最大的价格优惠和服务,可谓皆大欢喜!
时至2011年,作为厂家,作为车商,作为车主消费者,对于新年的车市是如何看待的呢?又会有多少新老政策因素更迭使我们的奶酪变味或者更加香醇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人员。首先据海南省商务厅业务处一位负责人表示,截至2010年年底,海南省商务厅没有接到要延续汽车下乡政策的通知。至于购置税的减免政策也不会在2011年年初就立即取消,而是会逐步地在明年走出汽车市场。就同样的问题,记者又走访了海口多家4S店。南海大道汽车大世界内某江淮品牌4S店的王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国家购置税减免优惠可能将逐渐地取消,惠民补贴也可能转移到其他节能或者新能源车型中。“未来一年甚至几年时间里,国家政策主要扶持应该在节能汽车上,届时被各种政策刺激的家庭经济型轿车会更加地经济。但是这并不影响包括我们江淮品牌在内的很多经济车型。目前我们的销售量一直延续在每天6-10台的数量上,并且还不断在往上增加。我们今后也将会用更多的优惠和服务为车主朋友们带来更多的方便和快乐!”
此外,在记者的走访中,很多车商朋友们都表示,未来的汽车市场除了个别的高档轿车外,主打的将是节能车和新能源车。他们预测,在节能车方面,混合动力汽车和小排量汽车将承担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角色。为催动节能汽车在市场上的销售,尤其是对自主品牌的节能汽车市场的销售,国家将会安排相应政策予以支持,包括对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税收或减或免。其中很可能就包括有新的购置税减免和惠民政策,或者更多的其他优惠政策!而新能源汽车方面,扶持的主攻方向将放在纯电动汽车上,重点扶持自主电动汽车零部件;完善新能源汽车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竞争。
而对于现在主战市场的1.6-2.0排量的车型,未来几年内它们依旧还是汽车市场的主题曲,这个旋律将会一直延续到低排量车或者新能源车中出现能够替代它们的产品。但长期居住在海南的车主朋友,一般而言只在岛内各地奔波,高档的车价格大多接受不了,而低排量的车动力不足又让他们不愿意去接受。因而很多车商朋友们纷纷表示:“1.6-2.0排量的汽车在购置税方面,请车主朋友们放心!就算明年国家取消了这项政策减免的优惠,但是消费者还是可以享受到这部分的优惠,因为这部分的费用,我们经销商愿意为消费者承担。”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未来汽车市场即将面临的新科技的更新换代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惊喜呢?还是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节能减排是我们既定的国策。我相信,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对节能减排是认真的。但就节能减排的政策而言,对比欧美日各国,却显得不够“大”。
不够“大”之一,是指有关汽车产品的制造、销售、使用全过程,其税费以及优惠补贴政策,涉及到能源消耗的不够多,鼓励少耗油、低排放有害气体和温室气体的力度不够大。对美国我不够了解,但对比欧洲和日本,其汽车税费的一半以上与油耗和排放有关。而我国,仅燃油税、消费税和车船税与油耗有关。其中,燃油税应是与油耗直接相关的税种,它体现了不用车不交税,车节油和少开车则少交税的先进管理理念。但与欧、日相比,我国燃油税比重低,作用小。消费税和车船税都是与排量挂钩,并不直接促进节油。其中最不合逻辑的是前年调整的车船税,从法理上说该税属于财产税,却不与车价挂钩而与排量挂钩。其结果是同排量的外国品牌车与中国品牌同等交税,客观上形成了外国品牌交税比例低的结果。对此,有人辩解说按排量好操作,其实我国已有按车价收税的车购税,没感觉到这有多难。
不够“大”之二,是指当前对节能减排作用最大的“节能惠民”政策、新能源汽车的“十城千辆”政策和六城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政策,仅仅是“政策”,是临时性的,没有上升到税收的法律层面,不够长期稳定。众所周知,汽车产品是五年研发十年使用的长期过程,必须有长期稳定的政策,才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消费、引导产品技术进步的作用。如果一项政策,预算用完也要等,政府换届也要等,是起不到支撑长期国策的作用的。
短期的优惠政策与长期的税收制度相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执行中容易出现管理者“寻租”和生产厂家“钻空子”的现象。这个弊病也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