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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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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

第1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毒害、腐蚀等性质,以及在生产、贮存、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任何化学物质。危险化学品分类方式多样,在化工生产中,按照危险特性,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GB13690―92)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可分为类:即爆炸物质、放射性物质、自燃物质和遇湿易燃物质、易燃固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腐蚀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二、危险化学品造成化学事故主要特性

1、易燃易爆性

在常温常压下,若有摩擦、撞击、火源、热源等条件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可能发生自燃、剧烈燃烧甚至爆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结构和物质组成以及当时的环境条件决定了其燃烧爆炸的能力。

2、毒害性

化学物质分为脂溶性和水溶性两种,无论是哪一种,有毒的化学物质都能渗入机体并影响机体的正常功能。

3、突发性

危险化学品事故经常在很短时间内甚至是瞬间发生,时间短,威力大,没有先兆,猝不及防的事故会加重对人员和财产的伤害。

4、扩散性

有害化学物质溢出之后,会向周围环境中扩散,密度比空气小的可燃性气体在空气中扩散非常迅速,其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随着气流飘荡各处,会使危害蔓延扩大。比空气密度大的物质一般聚集在地表、沟河、角落等地势低洼处,如果长时间积聚不扩散,会存在潜在危险,比如迟发性燃烧、爆炸和人员中毒等。

三、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的现状

1、我国危险化学品储运现状分析

中国当前贮存危险化学品库房主要有平房库房存储、储罐式储存、立体库房储存、货场露天存储和货棚存储五种库型,其间平房库房占60%以上的比例,而且我国还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储禁止采用楼房库房。目前我国大型国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储运管理水平相对比较高,大多数符合现代化规范,实现了机械化、科学化、自动化作业水平,仓储管理人员的作业素质和责任意识较高,安全作业保证较好。而民营和个体仓储公司一般规划不大,管理水平一般,危险化学品行业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经验较差。这些公司没有重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库、分区位、分类贮存养护,常会把化学性质不一样、灭火方法不一样的危险化学品堆积同一库房,致使应急管理无法实施,人员的安全责任心无法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生产中去,容易导致发生事故。

2、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现状分析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运送每年重大事端频发,安全管理状况不佳,造成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严重损失,其间绝大部分是短少资质的个体运送户和非专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送的企业。剖析形成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首要驾驶人员违规操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掌握较少,对事故的应急处置不当,违背危险化学品运送管理规定,行车过程中乱停乱放、超速、超载行车;其次驾驶人员未经专业安全培训,缺少专业运送常识,预防认识不足,险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差。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与运输的安全管理措施

1、危险化学储存的安全管理措施

1.1危险化学品仓库选址

在挑选危险化学品仓库建造地时,应当在远离城市供水源、人群密集的居民区、城市主要路网和交通干线、江河湖海、农田等地进行选址,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放置在地势低洼处,桶装易燃夜体放在库内,而炸药和爆破物品贮存于专用的地下设备和防爆防热设备仓库以内,依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城市总体规划,挑选距人口密集地较远的空位选址。

1.2危险化学品库内安全管理

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办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明确指出了相关企业应当实行挂号和报告的责任,要严格实行出入库准则,健全完善的安全防控规章办理程序,依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特色,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分区贮存,分库贮存,分类贮存与养护的管理准则。在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仓库进出人员,细心核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的证件,核查危险化学品品名、标准、用处、包装、标志、数量等信息,在断定无误后做好挂号作业,值班人员做好交接作业。危险化学品出库时,仓库装卸车管理人员要仔细核对危险化学品信息,对营运单位车辆、人员信息要认真检查核对,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车辆的营运资质和车辆信息认真登记,杜绝向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个人及车辆进行危化品的装卸。在应急处置方面,危化品库房应当具备满的消防设施和稳定的配电系统,电源线路严格按照防爆要求设置,禁止仓库周围堆积其他货物或其他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的通畅,危化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储运过程中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温度,对储存场所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

1.3装卸作业安全管理

在装卸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装卸工作的操作规章制度,要做到文明装卸工作,防止碰击、碰擦、震晃和跑、冒、滴、漏等清况。装卸转移危险化学品宜选在白天进行,在户外应尽量防止日晒。夏天宜在早晚进行,避开高温时段,如必须在夜间进行的危化品装卸车工作,应保证现场足够的照明,在冰雪恶劣气候时,应落实现场的防滑措施。各种装卸工具要注意每年定时检修和年审,保证满足的安全系数,每个器械须事前进行消除发生火花的办法。装卸操作人员应一致规范着装,穿带防护服装防止静电。当危险化学品库房出现紧急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向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并组织现场人员疏散,采取应急措施。相关作业人员应定期对危化品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保证发生事故时人员的应急处置步骤对事故现场的有效控制。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包装容器要经过无害化处理,不得遗留污染危险。剧毒危险品、放射品、爆炸品等危险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避免对社会发生损害。

2、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依据国务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从事专业装运危险化学品的公司、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从事运营,保证运送安全。运送危险化学物品要事前了解货品的性能和消防、环保等应急处理办法,对包装容器、物品和防护设备要仔细检查,禁止危险化学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转。禁止将有理化特性冲突的危险化学品混装在同一辆车运送,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场所时,必须在消声器上安装阻火器后,方能进入。危险化学品运送的车辆,应对槽车罐体及安全附件进行定期的检查,确保完好备用,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在清洁、消毒时,应主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洁、消毒办法常识,避免污染或引起中毒等事故。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装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警示标志品等。道路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泊车。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各单位应当在上岗前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取证合法经营、各单位定期组织对最新有关危化品运输管理知识的学习,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业务常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训练。

3、建立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在危险化学用品的管理上应当充分的吸收国外的先进管理方式,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和合作。传递和共享各种安全管理信息源,建立监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合作协调机制,整合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在危险化学用品管理上的法律,确保从业单位有法可依,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必严。制定的法规一定要有长远眼光,法规应当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依据变化应当及时的对法规做出调整。

4、对安全监管进行全程监控

要从法律上强调危险化学用品登记的重要性,利用法律制度强制企业对危险化学用品进行登记,将危险化学用品登记作为企业生产和进入市场的必须条件,生产条件不符的企业无法通过审计审核,相关部门可取消该企业生产、运出、存储危险化学用品的资格。危险化学药品涉及的行业多、环节多、部门多,因此监管过程繁琐,政府部门要对所有的危险化学药品登记,建立危险化学药品数据库,对管辖区域内的危险化学药品的生产、运输、运用、废弃处理等实施实时的监管。

5、建立急救应急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进一步的对预案体系进行完善,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围绕危险化学用品引发的事故建立急救应急体系,并不定期的进行急救演练,全面提高对危险化学用品引发事故的急救水平。国家应当加大在应急救援上的投资,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的部门应当相互合作、分工明确、降低内耗。在我国的诸多城市已经成立了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加强了我国在危险化学品引起发事故上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了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水平。

结束语

社会的发展需要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社会稳定发展的要求。虽然目前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相信随着国家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工作人员的努力,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一定会得到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欢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7:288.

[2]丛尧,刘洪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化工管理,2014,32:76.

第2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1.1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状态对临界量的影响例1,一甲胺属于易燃气体,临界量为5吨;一甲胺水溶液属于高度易燃液体,临界量为1000吨。不同的存在状态,临界量相差200倍。所以,仅此一项,稍有疏忽,就会对整个企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造成误判。例2,有毒气体氨,其临界量为10吨,但氨水则属于碱性腐蚀品,不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之列,如不仔细分析和推敲很容易出现差错。例3,氯化氢、氟化氢和三氧化硫属于辨识的物质,而对应的盐酸、氢氟酸和硫酸则不属于辨识的物质。例4,含量大于90%的甲醛,根据表1临界量为5吨。含量为37%的甲醛水溶液危险性类别为3,次要危险性为8,闪点50e,根据表2其临界量则为5000吨。

1.2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选择对临界量的影响一种危险化学品常具有多种危险性,对于这类危险化学品应分别核对临界量并选取最低值。常见的这类危险化学品有:三氯硅烷、二氯硅烷、磷化氢、糠醛、甲基二氯硅烷、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氯乙酸乙酯、亚硝酸钠等。举例说明见表1。目前,GB18218-2009中缺少/第8类腐蚀性物质0,为了不漏项,对于这类危险化学品,应通过查询其安全技术说明书,从中找出它们的UN号,通过UN号在5危险货物品名6(GB12268-2012)中,确认其它危险类别或项别(次要危险性)。对同时还具有易燃性和毒性的物质,按照类别或项别在GB18218-2009中确定其临界量。

1.3危险化学品包装类别对临界量的影响影响临界量确定的另一个因素是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类别,以过氧化氢水溶液为例说明如下。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时,过氧化氢水溶液的危险性类别不影响其临界量的确定,因为过氧化氢水溶液的危险性类别和项别都为第5.1项氧化性物质,次要危险性为第8类腐蚀性物质。但是,不同浓度的过氧化氢水溶液包装类别不同,临界量存在差异。含量高于20%但低于60%的过氧化氢水溶液,包装类别为II类,临界量为200吨;含量高于60%的过氧化氢水溶液,包装类别为I类,临界量则为50吨。

2结语

由上述讨论可见,为了更好地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至少需要收集以下信息。一是相关标准,主要有:GB122685危险货物品名表6、GB6944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6、GB20592-20065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6(GB20592-2006)和5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分类划分方法6(GBPT15098-2008)。二是相关技术资料,主要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表明危险化学品物化特性和危险特性等数据的资料。三是危险化学品的具体信息:名称、数量、浓度、状况、分布等。

第3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 是在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协调下,以欧美和联合国现行主要分类标签制度为基础,经过多年努力创建的一套科学的、标准的化学品分类标签制度。GHS 从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3 个方面对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其中物理危险16 类,健康危害10 类,环境危害2 类,共28 类危险性。GHS 的核心是让全世界的国家能够将化学品的危险性信息以一种统一的、易懂的形式传递给工人和消费者,其确立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及公示的有关规定已被国际社会接受。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GHS 的实施工作,多次派专家和代表团参加联合国有关机构召开的GHS 修订国际会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一系列GHS 配套标准,并修订了部分与其相关的标准。由于我国化学品监管范围与GHS 存在巨大差异,对我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与GHS 的差异分析,有助于摸清我国化学品关于分类和标签的底数,明确我国现阶段实施GHS 可能存在的问题,为GHS 在我国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1 我国化学品分类与GHS 的差距分析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名录》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属于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范畴,《危险货物品名表》源自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以下简称《规章范本》) 中的危险货物一览表,其危险性分类保持了与《规章范本》的一致性。《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分类同样依据《规章范本》中的危险货物分类而确定,但又不完全一致。《剧毒化学品目录》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是我国特有的化学品管理方式。

1. 1 危险化学品分类

我国危险化学品分类主要依据的是《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 版) 》( 以下简称《名录》) ,其涵盖了7 类危险化学品,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共约3 800 种化学品。作为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判定标准,其危险性种类较GHS的危险性种类少,详细的分类比较见表1。

由表1 可知《名录》未涵盖GHS 爆炸物中的不稳定爆炸物和1. 2 项、1. 5 项、1. 6 项爆炸物,易燃气溶胶,以及除急性毒性以外的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的化学品。《名录》本身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但其分类标准的技术指标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基本一致。2009 年6 月21 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的修订版,标准名称变更为《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规定了有关GHS 的化学品分类及公示,将化学品分为物理化学性质引起的危险16 类,健康危险10 类,环境危险1 类,对每个危险性种类和类别进行定义。标准主要技术内容采用GHS 第2 修订版,而分类采用《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对应的系列分类标准,此套标准是依据GHS 第1 版转化而来,将危险化学品分类为26 类,其相关术语定义、分类标准与GHS 第1 版相同。由于《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尚无吸入危险的标准,因此,《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只有吸入危险的定义,尚无分类标准。

1. 2 剧毒化学品、有毒物质分类

剧毒化学品是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国家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和农业部门均以部门规章或联合发文的形式,对剧毒化学品的分类标准进行了界定,此外,主管部门对于有毒物质的界定不尽相同,详见表2~表6。

根据表2~表6,我国剧毒化学品分类标准各不相同。以大鼠急性经口毒性为依据的剧划分,《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毒性分级标准、《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均规定经口LD50 <5 mg/kg,而《剧毒化学品目录》规定,大鼠经口LD50≤50 mg/kg 为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目录》中剧毒化学品分类标准与GHS 急性毒性危险分类的第1 类和第2 类相一致。这一做法符合GHS“积木原则”的“将一个危险种类内的每个危险类别视为一块积木,对于一个特定危险种类,主管部门可以不采用所有的类别”,但与GHS“积木原则”的“所采用的危险类别的临界值/浓度极限值等分类标准不应改动”不符,剧毒化学品的分类临界值/浓度极限值虽然相当于GHS 急性毒性的类别2,但对于GHS 急性毒性的类别1 的划分标准没有体现。剧毒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类标准应在此基础上按照GHS 划分为类别1 和类别2,因为GHS 为各危险性的各类别都分配了危险符号、信号词和危险说明。

除各部门剧分级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以外,经口急性毒性、经皮急性毒性、气体吸入毒性、蒸气吸入毒性以及尘雾吸入毒性的系列分级标准均未对应于GHS 急性毒性分类中的第1 类或第2 类。各部门之间关于“高毒”、“中毒”、“低毒”、“无毒”、“有”、“有害品”等名称不统一,分类标准更未与GHS 急性毒性分类标准保持一致。例如: GHS急性毒性分类标准中第2 类经皮毒性为50mg /kg≤LD50 <200mg/kg; 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中,高毒物质经皮毒性为20mg/kg≤LD50 <200mg/kg; 农业部《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中,高毒物质经皮毒性为20mg/kg≤LD50 <200mg/kg;环境保护部《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中,高毒物质经皮毒性为50mg/kg<LD50≤200mg/kg。

2 我国危险化学品标签现状及与GHS 的差距分析

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标签格式和内容要求的相关标准主要有: 《基于GHS 的化学品标签规范》、《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各标准的范围及其与GHS 标签要素的差异分析见表7。

《基于GHS 的化学品标签规范》是根据日本工业标准JIS Z7251: 2006《基于GHS 的化学品标签规范(日文版)》转化而来。不但规定了化学品的GHS危险性类别及其级别的标签要素( 符号、警示词、危险性说明等) ,还规定了标签上的必要信息: 表示危险性的象形图; 警示语; 危害性说明; 注意事项; 产品名称; 生产商/供货商。但该标准未包含GHS 对应的易燃气溶胶危险类别及标签要素。而其余3 项标准或者根据GHS 制定或者根据GHS 修订,包含了标签要素、内容、标签的编写等内容。综合分析,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领域需要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已经基本满足GHS 的要求。但存在多套标准同时运行的情况。

3 对我国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签的建议

为改进和完善我国化学品危险性分类,促使我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满足GHS 要求,促进大量未明确分类危险化学品的统一分类,统一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对剧毒化学品监管标准一致,鉴于以上对我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与GHS 差距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明确规定危险性分类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涵盖了7 类危险化学品,并且纳入名录的主要是表现物理危险性及急性毒性的化学品,对于GHS 涵盖的危害健康的慢性毒性及危害环境的危险性尚未涉及。此外,由于《名录》没有明确分类标准,导致《名录》之外的化学品、新化学物质及混合物无法进行危险性分类。GHS分类标准中,除了提出工业化学品和化学物质的分类标准,特别指出了混合物分类的方法。混合物分类方法的确定对于全面掌握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总量有重要意义。因此,建议在《名录》中明确规定危险性分类标准,以利于新化学品和混合物的分类。

2)统一剧毒化学品、有毒物质分类标准。我国剧毒化学品、有毒物质安全监管涉及国家安全监管、公安、环保、卫生和农业等多部门。各部门依据职责行使剧毒化学品及有毒物质安全监管职能时,存在分类标准不统一的情况,这容易导致同样的化学品在不同的监管部门下监管,有的作为剧毒化学品/有毒物质监管,有的则不作为剧毒化学品/有毒物质监管,造成监管混乱。建议涉及剧毒化学品/有毒物质安全监管的部门在GHS 分类原则的基础上,修改管理规范和标准,在GHS 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标准。

3)在相关的危险化学品法规中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标签应符合的标准。我国现行的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标签及标识方面的标准有多套,各套标准技术内容基本符合GHS 要求,但由于各标准在修订或制定时参考的GHS 版本不同,各标准在细节上存在差异。此外,纵观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各类法规,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危险化学品标签的规定。为了保持危险化学品公示的一致性以及规范性,建议在相关的危险化学品法规中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标签应符合的标准。

4 结论

1)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分类依据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与GHS 存在差距,现有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缺少GHS 涵盖的不稳定爆炸物和1. 2 项、1. 5 项、1. 6 项爆炸物、易燃气溶胶、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敏化作用、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单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毒性—重复接触、吸入危险、危害水生环境和危害臭氧层,也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不利于新物质以及混合物的分类。

2)对于有毒物质和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各相关监管部门对其分类标准值各不相同,不利于有毒物质和剧毒化学品统一分类。

第4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5E;控制系统

武汉工程大学第十一期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号:2016023

引言

“8・12”天津港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谋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68.66亿元人民币,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为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这次事故给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社会反响剧烈,给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危险化学品的仓储是事故多发环节,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1]。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仓储的安全工作比较松散,而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所以预防危险化学品仓储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以及事故控制也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仓储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系统。

1 5E控制系统

通常情况下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不善引发的,因此事故的预防与控制也是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根据事故发生以及扩大的机理,从事故5E控制对策(风险评价Evaluation、工程技术Engineering、安全教育Education、安全管理Enforcement、应急救援Emergency)出发,建立危险化学品仓储生产安全事故5E控制系统,并且利用系统的优势,弥补系统中欠缺的部分,全方面地提高安全水平。在事故5E控制系统中风险评价是前提,安全教育和工程技术是保障,安全管理是重点,应急救援是补救[2]。由此事故5E控制对策为基础,建立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安全生产事故5E控制系统见图1。

图1 危险化学品仓储事故5E控制系统

1.风险评价通过定期或计划性地对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系统进行风险评价,及时查找出潜在的危险和各种有害因素,确立危险等级,并且根据危险等级提出并落实对策措施。

2.工程技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3.安全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且让从业人员掌握危险化学品仓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4.安全管理用各项规章制度、奖惩条例约束人的行为和自由,达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事故的目的[3]。

5.应急救援对危险化学品仓储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使发生事故后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所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进行分类见图2。

图2 天津港爆炸事故原因分类

通过对导致天津港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基本是事故5E控制对策所涵盖的几方面:

(1)风险评价

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本单位的港口危险货物存储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没有向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

(2)安全管理

瑞海公司的安全管理及其混乱,违规存放硝酸铵、严重超负荷超量经营、违规开展拆箱搬运装卸作业,并且存在野蛮作业行为,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3)安全教育

瑞海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作业人员没有取得作业许可证,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相关资格证,并未掌握必需的危险化学品防护知识。

(4)安全技术

无证违法经营并且严重违反天津城市规划,未批先建,边建边经营危险货物堆场,机械设备没有起码的防火装置。

(5)应急救援

没有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没有进行演练,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通知周边企业,导致人员伤亡情况加重。

3 5E控制对策在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中应用

(1)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种客观而科学评价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安全状态的方法,是企业有目的加强安全工作的依据,并且事故的发生基本都是因为没有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风险。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的需求,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安全隐患的状态,并且制定出包含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合理化的建议的安全方案,最终达到提高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安全水平的目的。虽然目前已经有了安全评价相关要求的规定,但是针对危险化学品仓储的风险评价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可以把风险评价这一方法常态化,这也能减少企业多次进行完整安全评价的成本,同时便于安监机构对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监管。

(2)工程技术

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库房要符合相应化学品的安全消防要求、防毒喷淋系统、消防高压龙喉、消防水池、消防沙池、干粉灭火筒、闭路电视监控、避雷针等,堆放的化学品的数量以及堆放的间距要合适。库房配备相应的各种泄露报警监视系统,目前危险化学品仓储主要依据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而在仓储环境下危险化学品的泄露、反应、燃烧爆炸情况更为复杂,应该尽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仓储火灾爆炸的研究分析,加强有效阻止化学品火灾蔓延的设备及方法的研究。

(3)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手段。建立危化品仓储企业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针对当下安全管理的现状,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5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关键词:内河运输 危险货物 风险 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内河水域已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水域地区石油、化工、能源、城镇燃气以及交通等行业发展迅猛,经由内河船舶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量也大幅增长;同时,因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具有运量大、节约、环保、运输成本低的优势,加上江海、干支直达运输的发展,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及危险货物装卸码头数量迅速增长。危险货物船只、沿岸的危险货物码头在为沿江地区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成为潜在的污染源。

我国内河运输危险货物的特点

所谓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及污染危害性等特点,对人和环境会带来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货物。

1、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的主要品种

长江水系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主要品种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丁醇、液碱、冰醋酸、硝酸、苯乙烯、醋酸乙烯、乙酸乙酯、苯酚、苯胺、醋酸、甲醛、硫酸、液体硫磺、二氮甲烷、四氯化碳、环已酮、丙烯酸、异丙醇、异辛酸等,品种总数超过60个。

珠江水系危险货物运输品种主要有:硫酸、盐酸、烧碱、甲醇等。

2、常运化学品的污染类别及危害性见(表1)

3、我国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呈现的特点

危险货物运量逐年上升,化学品船舶的运力逐年增加,但大量船体结构不合理,技术状况落后的老旧危险品船舶仍然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

载运货品的种类日益繁多:随着重庆、四川化工基地和镇江、南通、武汉等化工基地的建设,内河化学品运输种类从常见的柴油、汽油等货品逐渐向纯碱、氯化铵、烧碱、甲烷氯化物、苯类、酵类等多种类化学品运输转变。

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呈大型化趋势:随着长江沿江各大中城市石化工业的快速发展,化学品运输船舶呈现大型化发展趋势,目前,长江最大化学品运输船舶载货量已达3000T。

危险货物载运的流域面积越来越广: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持续推进,我国西南地区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化工基地,形成巨大的化学品生产和外销基地,使得危险货物运输的水域从中东部向中西部扩大。

降低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1、修改现行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规范法规的建议

对散装液体货品,现行规范是CCS《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结构与设备备规范》和《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结构与设备规范》;对包装运输化学船舶,其技术要求分散在《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规范、规则中。相关内容不能充分体现内河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共性与个性,既不全面也不系统。因此,建议如下:

在《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增加专门篇章“液货船”,其内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体船舶的特殊要求;

在《内河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增加专门篇章“危险货物运输”,涵盖包装运输危险货物船舶、散装运输固体危险货物船舶、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体船的特殊要求。

2、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船舶防碰撞评估研究

BV、GL通过开展化学品船舶防碰撞的系列研究,对双壳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双壳的塑性变形性能提出了要求,并在其规范中据此对船舶进行了分级,大大提高了船舶的防碰撞能力。据了解,国内一些船舶研究机构也开展了类似的船舶防碰撞项目的研究,从能量和极限撞击速度等方面来评估船舶防碰撞能力的方法。希望尽快将研究成果纳入规范,提高船舶的防碰撞能力。

3、建立内河常运化学品数据库和内河化学品运输船舶应急响应信息系统

水上危险品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事故一旦发生,为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危害,应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除了建立水上危险品运输应急指挥网络外,对具体的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而言,应建立船载危险货品数据库和应急响应信息支持系统。

目前,发达国家在内河运输化学品方面,均已建立了完善的化学品数据库和应急响应系统。在美国,1971年便成立了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Chemical Transportation Emergency Center,CHEMTREC),在化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活动中,主要向应急处理人员、运输公司、医疗人员等提供信息、技术、医学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此外,美国海岸警备队(US Coast Guard)针对水运化学品的特点,研发了专门的化学品危害应急信息系统(Chemical Hszards Response Information System,CHRIS)。在欧洲,欧洲化工协会针对具体化学品或性质类似化学品统一编制了运输应急卡(TREMCARD),在欧洲各国推行,是化学品承运人或现场救援人员获得应急信息的重要参考文档。它的内容主要包括6个部分:①货物危险性;②泄漏处置;③消防措施;④个体防护;⑤司机行动;⑥医疗急救。该卡有专门针对水运化学品泄漏(marine chemical spill)的应急指导。在加拿大,1979年设立了加拿大运输应急中心(Canadian Transport Emergency Center,CANUTEC),隶属于加拿大危险货物运输指导处,主要向危险货物紧急情况处理入员提供信息支持。该中心已开发了“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系统,收录了l966种化学品的应急响应信息。

目前我国各地一般都有化学品应急技术中心,但尚没有专门针对内河化学品运输的应急响应信息系统,某些化学品应急卡的内容,尤其是应急响应的内容较为简单,且只是普遍性,对船舶没有针对性。因此,建立船载内河常运化学品数据库和应急信息系统十分必要。所谓化学品数据库,是包含了化学品的理化性能、灾害影响、应急措施、适装船型等诸多内容的“知识库”,以美国海岸警备队制定的CHRIS系统为例,一个典型的货品数据库。而化学品应急响应信息系统则包括了化学品数据库、分析评估、决策支持、信息服务等多项功能。因此,建议开发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和应急响应信息系统。

4、建立安全可靠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多层次的监控机制

危险货物生产企业、承运公司、危险货物码头要尽快建立起全方位安全可靠又确实可行的安全管理体系。目前,国内一些危险货物承运公司已经开始尝试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但实际很多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很好的运行,一方面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体系制定得不科学不合理,难以运行。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相关企业均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每一种货种的安全运输标准,落实危险货物运输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从签订运输合同到交付整个过程中,化学品的运输、装载等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并受到全程监管,一旦出现人为事故,事故责任方将承担高额的代价,从而形成了对政府主管机关监管的有力补充;而另一方面,体系在运行过程中能对一些隐患、险情进行有效排查,及时发现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这是对政府监管机构的有效补充。

第6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长效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通过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进《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6号)的进一步落实,逐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监管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医药化工生产企业、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工作重点是总结近几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推行“分级监管、分类监管”方式,突出安全监管重点,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企业涉及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数量及工艺控制水平等固有危险程度为基础,考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和附加安全因素,对本辖区企业按风险程度定性划分A、B、C、D四类企业监管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并将C、D类企业列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象,其中D类企业作为隐患挂牌督办对象。建立企业落实“查”、“治”隐患、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治”隐患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主要任务为:

(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年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计划,4月底前完成。

(二)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召开相关企业参加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作业行为。完善并实施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事故警示牌、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

(三)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送制度。对不同监管等级企业分别按季、半年、年度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设备设施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情况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情况。安监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督促指导工作。

(四)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等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活动,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标准化活动企业参与率,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50%以上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六)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条件,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准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过程中,严把换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应有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证。积极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行政许可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大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力度,督促评价机构依法承担相关安全技术及报告的把关工作。对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报告和评价机构,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八)积极推进化工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20*]26号、省局浙安监管危化[20*]200号和市局台安监管[20*]2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地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工作方案,落实符合安装条件企业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时间表。各地在4月底前向市安监局上报2010年前需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企业名单和推进工作方案。

(九)加快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积极做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力争30%以上企业完成登记。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安监中队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3、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自聘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4、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动态情况记录,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台帐。

6、对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要及时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落实安全监控措施,限期予以整改。

企业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当地安监中队,同时抄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部署、有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工作。须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迅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层层落实,督促企业尽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组织对企业开展的自查自纠进行督查,帮助、指导、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工作要求;督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多或重大隐患的,按D类或C类企业挂牌,督促限时整改;对未落实工作要求、未及时落实措施治理隐患、未制订整改计划、未排查出隐患等情况的企业要给予通报;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根据督查情况,按照“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要求,确定服务企业名单,明确安全服务重点。

3、查处打击危险化学品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活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及时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并进行跟踪,视情责令局部或全部停产整改。

4、督促企业加强危险作业场所、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省局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作业措施;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等制度。

5、根据《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引导企业开展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鼓励企业选用合适的DCS系统、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自动化安全控制设施。

6、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掌握企业底数,了解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作好准备。

7、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相关工作制度、台帐和安全检查记录,结合安全标准化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对企业进行分类建档、分级监管,并加强档案管理。

8、汇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统计分析通报情况。6月20日前向市安监局报送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纠统计台帐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

9、及时督促并指导被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的企业,在完成隐患整改后,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企业申请,及时对隐患进行销号。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或督促企业实施停产搬迁。

10、市安监局将在年中和年末组织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抽查和督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抽查督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广泛发动。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鲍福康局长为组长,俞玉明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镇、街道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认真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督促指导企业从“人、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系统性开展一次全员“查身边隐患”、“杜绝三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员工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的作用,有针对性指导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工作措施有力,职责分工明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切实提高监管效果;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隐患,要积极研究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措施,推进面上工作。

(三)登记建档,分级监管。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建立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制度,落实企业和重大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责任,完善企业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做到企业分布情况清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掌握。

第7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置问题,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各大中城市所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所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通常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和传染性,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的废弃物[1]。由于这类废弃物具有潜在性与长期性的特点,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处置,就会对地下水、空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甚至可直接危害周边人群健康和生命安全[2-4]。本文以上海市金山区为研究实例,结合本地政协“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调研课题,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处置现状等两方面着手,在探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置存在问题的同时,围绕处置的主要环节及控制来研究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调查

(一)区域经济发展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上海市金山区地处杭州湾畔,位于沪、杭、甬及舟山群岛经济区域中心,是上海市的西南门户。目前该区已有化工、轻工机械、纺织服装、电子、医药、汽车配件、暖通设备、建材、食品等行业的各类工业企业1300余家,并且形成了12个颇具经济实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集团,以及15家年产值超亿元或利润超千万元的规模企业。其中,中国著名的特大型企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石化)和上海化学工业区一部分坐落于境内。按照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一是上海化学工业区最终向西与上海石化连线成片,从而形成近60km2的化工产业带;二是以精细化工园区为标志的金山第二工业区,其规划面积10.78km2,这也是上海市“十二五”重点支持发展的化工园区之一;三是国家火炬计划之一的上海新材料深加工产业基地也落户于该区域。因此依托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石化下游产品是金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区域内及其周边地区,发展石化下游及化学化工产业潜力巨大,可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化工行业大都为高污染产业,也给该区域的环境保护带来很大的压力,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倘若妥善处置不到位都将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结合“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协调研课题,在重点调查区域内化工、医药等行业危险废弃物的基础上,为安全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提供若干决策参考。

(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及处置现状

(1)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根据有关资料数据统计(见表1),2011年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出量:794/481kt,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35.8/34kt,分别比2006年增加了65%和5.3%。具体到生产企业上海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出量增加了22.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下降了57%;其他生产企业两种类别的废本文由收集整理弃物均明显增加,分别达到5.2倍和6.5倍。尽管区域内无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还是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主要都出自上海化工区和上海石化两大石化生产实体,但其他生产企业的产出量和增加幅度都不容忽视。“十二五”期间,随着上海化工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及其上海新材料深加工产业基地新装置不断建成投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出量还将急剧增加。

表1 区域内废弃物类别及其产出量 kt

单位 废弃物类别 2006年 2011年

上海石化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出量 430 528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 14 6

上海化工区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 10~20

其他生产企业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出量 51 266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生量 1.5 9.8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现状。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回收或综合利用,通常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如前述两大石化生产实体产出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为100%。对于石油化工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在处置技术要求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处置的基础上,不要强调定点处置。2011年区域内拥有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总量、处置方式等见表2。

表2 2011年区域内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统计 t

单位 处置能力/

(t·d-1) 处置量 其中:

综合利用 其中:焚烧残渣

处置量 综合利用 填埋量

a公司 160 18767 584 18183 18043 140

b公司 50 5500 3412 2088 2075 13

c公司 12 260 235 25 20 5

d公司 30 9684 9684 -- -- --

e厂 60 5403 5403 -- -- --

f公司 14 2551 1176 1375 1279 96

合计 326 42165 20494 21671 21417 254

由表1可知,2011年区域内6家企业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总量为42.2kt,处置方式有焚烧、综合利用、填埋等多种形式。这些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能力97.8kt/a(以300d计),大大超过区环保局所统计的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这就为“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预留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容量及其环境保护设施。

(3)在环保设施和处置技术方面。上海化学工业区太古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拥有目前亚洲规模最大、排放标准最高的工业危险废弃物焚烧装置,处理规模60kt/a,两座回转窑24小时连续操作,可提供350d/a的“一站式”废料处理服务。该装置依托法国苏伊士集团先进技术,按照欧盟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理标准实施车间内部的整体设计,对国家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名录中的绝大部分危废品能够“统吃”,且不受固体、液体和气体等形态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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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棘手的焚烧尾气处理上,通过1200℃高温炉窑、烟气急冷技术、袋滤式除尘技术、活性炭吸附技术、预热锅炉内喷洒氨水、水洗碱洗的两级洗涤技术等处理方法联用,有效去除焚烧烟气中令人谈虎色变的“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物质,确保最终的尾气排放达到先进的欧洲ⅱ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区域内石油化工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初步调研,认为还存在以下潜在的问题:

(1)区域内既有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也有许多中小规模化工企业,每年产生的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不仅总量大,而且涉及种类也多,这对全方位有效监管及其安全处置这些废弃物带来很大的难度。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费用较高,而其综合利用率又较低,部分企业为了谋取经济利益有违法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迹象,如将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等,将会造成新的环境污染事件。

(3)现有焚烧处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设施中,多数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简陋,缺少在线监测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及齐备的烟气净化系统,这对废弃物焚烧处置将会造成二次污染。

(4)环保系统对区域内在沪央企和国家级工业园的环保管理和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包括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尚未列入本区域环保系统的统计档案,这与实际环境效果产生所在地域不符。

三、对策和建议

(1)根据金山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生量大类杂的现状,环保系统应当增加必要的投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处置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有效管理措施,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2)环保系统应当对持证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包括检测处理技术、污染控制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对于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应督促整改甚至吊销许可证。

(3)对于落户在区域内的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格做好具体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必要时可增加清洁生产审核,使落地区域内的企业及其产生的废弃物,尽可能在相关工业园区内得到生态循环和有效地综合利用[5]。

第8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关键词:高校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

高校实验室是理工科类专业必不可少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也是学科发展的必要保证。高校实验室作为实验教育的重要场所,必然会涉及到不同种类的试剂,其中管制类化学品是高校实验中经常会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主要指的是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剧。2005年国务院颁发了第445号国务院令,公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随后又进行了增补,共涉及3大类,32种易制毒化学品。201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共同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共涉及148种剧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于2017年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共涉及74类易制爆化学品[1-2]。这些管制类化学品若管理或使用不当,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如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就是由于现场存放有大量易制爆化学品———镁粉,最终导致事故的扩大,3名学生当场烧死。因此,管制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是保证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3]。

1化学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校专业的不断发展,科研领域不断深化,高校实验室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都逐渐增加,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很多实验室都有使用[4]。近年来,各高校对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不断加强,也针对管制类化学品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但由于涉及实验室数量广,研究方向复杂,人员繁多等问题,使得管制类药品的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可以归为以下几个方面。

1.1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虽然高校做了大量的安全管理工作,但仍有部分师生对实验室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较多[5]。管制类化学品往往涉及到易燃、易爆、腐蚀,甚至是剧毒,这些特殊的化学品若不引起重视,会埋下安全隐患,如一些实验人员在使用管制类化学品过程中随意将其放置在实验桌上,暴露在空气中,使用过程中也不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防护,还有一部分实验管理人员虽然长期使用此类化学品,但总认为自己实操经验丰富,不可能出现任何问题,最终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上有所松懈,导致意外发生。这些情况都是因为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一旦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到正确的处理。

1.2储存场所不符合要求

一些高校的化学品存放仍在使用传统的试剂柜,这类试剂柜仅适用于存放普通化学药品,有的甚至还是木制柜子,其安全性和安防性完全达不到管制类药品的储存要求。2018年公安部颁布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在储存场所的分类,防护区域和部位,配套的安全防范设施等方面做了最新的防范要求[3]。多数实验室所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都有暂存在该实验室中的现象,实验室储存条件不达标势必给实验室的安全埋下祸端。此外,某些实验室随着科研方向的不断深入,实验室储存的管制类化学品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过期试剂也越来越多,这也给实验室带来更多的安全隐患。

1.3采购管理存在漏洞

现在有很多高校都严抓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国家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在公安部门备案的管制类化学品,必须向有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购买。但仍有高校的部分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通过网购、电话等渠道向供应商购买管制类化学品。这种情况下学校层面很难监管管制类化学品的流通和使用,给实验室带来很多的安全隐患[6],然而一旦公安部门查到管制类化学品的供应商,就会根据供应商那边的购买记录倒查到学校相关人员,严重者甚至触犯法律。1.4使用过程管理不严很多高校都实行管制类化学品登记制度,也下发了管制类药品登记台账,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导致账目不符情况时有发生。实验过程中,部分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存放不规范,实验人员取用后未将管制类化学品及时放回试剂柜中,违规操作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实验室管理不够严格,实验人员可直接从实验室将管制类化学品带出,造成严重后果,如2013年复旦大学投毒案,某研究生就从实验室中偷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将其注入饮水机导致其室友中毒死亡。

1.5废弃物处置不合理

根据国家要求,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多数学校也出台了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的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但仍有部分实验室未按照规定执行,处理危险废弃物不规范,废弃物回收标签填写不清,废弃溶液随意混放,管制类化学试剂随意丢弃现象仍然存在,有人甚至直接将试剂直接倒入实验室下水道中,造成环境污染。

2化学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探索

2.1加强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

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多起工伤事故发现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约占事故发生的89.8%[7]。因此,强化安全教育是高校提升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方式,只有在一开始提升实验人员对管制类药品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才能引起实验人员的重视。第一,加强实验人员的准入制度,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通过学校设置的准入安全教育,包括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手册、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实验方案的评估、通过实验安全知识考试等等。通过实验方案的评估重点了解所要开展实验内容中管制类化学品的情况,通过查阅管制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SafetyDataSheet,MSDS)了解所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等信息,掌握管制类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和应急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第二,开展化学品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应急处理和自防自救教育,开展实验室事故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自救能力。

2.2完善储存条件和场所

管制类药品不能一味禁止在实验室中存放,药品的运送和取用问题将使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异常困难,因此与其严格禁止实验室存放增加管理难度,不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的管理制度进行场所认定,可分为由学校部门统一管理的管制类化学品仓库和由实验室自行管理的暂存柜,这两类不同的存放区域也应符合对应的安全管理要求。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的要求对实验室储存场所进行检查、认定,配套相应的安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根据实际存储的管制类化学品的属性配备相应的防爆药品柜、酸碱存储柜、视频监控系统和通排风装置,且此类药品柜必须进行双锁管理,方能满足管制类化学品储存的条件。对于高校实验的暂存柜,可将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存放或实验所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进行分级管理[8]。其中,涉及到剧毒化学品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可定义为高度危险实验室,涉及到第二类易制毒、第三类易制毒和易制爆品可定义为危险实验室。对管制类化学品必须做到分类有序,标签清晰;固液、酸碱、氧化剂和还原剂等按要求分类存放,腐蚀性溶剂配有二次防泄漏容器[9],通过国家规定的储存场所条件和高校实验室的分级认定后,该实验室方有资格购买、暂时储存和使用管制类化学品,且管制类化学品的用量应受到严格管控,不超过实验室药品一周的使用量。

2.3建立管制类药品全过程管理机制

大数据时代,高校可依托网络科技手段,建立高校化学品管理平台,在平台上引入多家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商家或厂家,对管制类化学品实行全过程管理。首先购买管制类化学品的教师必须先向公安部门进行备案,在向化学品管理平台上备案过的有相应经营许可资质的商家或厂家提出购买申请,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学校管理单位和保卫处审批、备案,并通过公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公安备案证明后方能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该试剂。购买后,使用老师必须依规进行管理,根据管理要求,剧毒化学品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遵守“五双”管理制度[10],即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其中一个必须是教师)、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双人记录,剩余不用或者过期的试剂或空瓶的处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双人签字确认。第二类易制毒、第三类易制毒和易制爆品分类存放、双人双锁,做好领用、使用和处置记录。实验开展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精准称量,按需取用,在取用记录本上签字记录,并在化学品管理平台更新数据。为避免管制类化学品废弃物处置不当,这类化学品须由教师本人通过提前备案进行报废处理,对随意处理的实验室予以重罚。同时,严格控制管制类化学品的使用,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最终回收的废弃物,分类存放,贴好标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理处置。

2.4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应积极推进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学校-学院-学科-实验室-实验人员”的五级安全责任体系。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一级责任人,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作为二级责任人,学科负责人作为三级责任人,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作为四级责任人,实验人员作为五级责任人,结合学校自身特征,建立健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职责,推动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10],确保管制类化学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实际使用进行领取、使用并登记。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可根据实验室分级管理原则和认定结果,加强对相关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定期要求对管制类化学品库存进行盘点,做好相关使用登记记录。

第9篇: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范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的特点,属高危行业,易发生火灾爆炸、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针对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国家、省、市各级安监部门连续多年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大丰市按照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专项治

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努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领导重视,严密部署。为认真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大丰市根据国家、省和盐城市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经贸、安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抽调专门人组成,脱产集中办公,负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及时召开由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全市化工企业参加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重点任务和工作步骤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

2、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抽调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和化工专家,分成几个专业组,对全市化工企业开展了拉网式的全面的调查摸底和安全检查。通过调查摸底和安全检查,摸清了全市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查出了全市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清了全市化工企业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全面详实的化工企业基础台账,为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3、制订方案,认真实施。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大丰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报盐城市政府审批。方案对全市的化工企业分别提出了关、停、并、转、迁、留等相应的措施,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根据国家、省和盐城市安监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召开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会议,对新、改、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设立批准、安全审查、“三同时”验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布署落实,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上主要抓了以下3个重点:

1、根据国家、省、市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在省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已有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了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率达到了100.大部分企业为了达到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改,该市德尔明化工有限公司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评价时发现生产现场安全间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在安监部门的督促指导下迅速征地并投入资金五百多万元,对全厂的生产、仓储、行政、生活设施重新布局调整,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标准要求。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化工企业为整改隐患投入的资金达20__多万元。通过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工作,全面提升了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度,规范了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面广量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淡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推行难度大等特点,大丰市的安监、工商、农业、经贸等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严格把关并重,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办理了农药、油漆和化学试剂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762家,发证率近90。同时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3、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和“三同时”竣工验收。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基础。

1、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大丰市将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安监、经贸委、

质监、环保、交通、卫生、工商、邮政、监察局和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共12个部门和单位明确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制订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开展活动,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会办有关事项,解决具体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力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2、全面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上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和上级安监部门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上报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全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剧使用单位、加油站、石油液化气站、天然气供应站、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等单位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上报工作。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采取先培训、后逐家过堂的方法,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及时进行了微机录入、汇总以及上报工作,为建立“四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上报工作共普查登记137个单位,经初步辩识确定全市有重大危险源88个,目前在进行评估定级,落实监控责任、监控措施等工作。以迅速形成分级管理、分级监控,确保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机制。

3、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专门召开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部分化工企业缺乏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利用安全生产协会这个平台,组织有关化工专家,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确保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目前已按省、市安监部门的要求,全市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已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已有3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与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对接登录成功,目前已着手准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摸清了家底,掌握了情况,为应对危险化学品的突发事件建立了可靠的技术支撑体系。

4、开展全面深入细仔的安全检查,着力整改安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