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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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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有效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区甚至全市、全省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省、市、区各级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区域内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Ⅱ级(重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区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全市、全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Ⅲ级(较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辖区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较多部门、办(镇)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Ⅳ级(一般):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调度较少部门或办(镇)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科学决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

4.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区总体应急预案。区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2.专项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自职责,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是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具体化。专项预案是区政府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第2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摘要】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高等教育大众化,给教育工作者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其中高校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安全管理的特点,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配备机构,落实责任;宣传教育,增强意识;检查考核,务求实效。

【关键词】校园;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管理包括环境安全管理、设施安全管理、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治安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管理等内容。在安全管理方面,高等职业院校不同于普通本科院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生源层次的多样性。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招收的学生大多年龄较小,文化素质偏低,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较差。第二,与本科院校不同,高等职业院校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比例较大,校外实习、实训时间较长。由于操作过程中的健康安全隐患较多,使实践教学组织过程中事故出现的机率增大。第三,高等职业院校中多数学校是近年来新举办或经中专升格组建,学校内部管理还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过程中,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较差。

1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校园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要想建立起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首先必须在提高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好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校园一般性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的目的、范围、管理内容、检查制度、评价标准、责任追究等。对于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对突发性事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应急处置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应急处置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现场恢复;应急培训和演习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进行合理的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出本学校的主要重大事故风险,并合理地组织各类预案,避免预案之间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预案的分类有多种方法,最适合高等职业院校组织预案文件体系的分类方法是按预案的适用对象范围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3个层次,以保证预案文件体系的层次清晰和开放性。

综合预案是学校的整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学校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等。通过综合预案可以清晰地了解学校的应急体系及预案的文件体系,更重要的是可以作为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和“底线”,即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般的应急指导作用。

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如火灾、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的应急而制定的。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某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式、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现场预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而编制的。它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即以现场为目标) ,通常是对该类型事故风险较大的场所或重要防护区域所制定的预案。现场应急预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现场的特殊危险及其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处置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周密、细致的安排,因而现场预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处置活动的指导性。

2 配备机构,落实责任

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特点,学校在配备组织机构过程中,应将各部门的职责中加入安全管理责任内容,以使安全管理工作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为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统一协调进行,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组成应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保卫部门、卫生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等。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卫生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设施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后勤处,活动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在落实责任过程中,要明确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还要明确协管部门与协管责任人,使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构成网络,不留死角。

3 宣传教育,增强意识

一是组织新生进行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制度学习。新生入学第一周,学校要请消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安全常识学习,系统教会学生防范常识、常用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和自救常识等知识;组织学生观看有关事故案例教育影片,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组织学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校内规章制度。

二是在课堂上时刻提醒学生提高相关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制度的教育,使安全管理贯穿教学过程的始终。如在进行实验、实习、实训、体育和课外活动前,指导教师必须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同时,课外学生辅导员必须时刻提高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教育长挂嘴边,经常深入学生公寓检查安全情况,讲解安全的重要性,在节假日和寒暑假前要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坚持每年度开展重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需要进行经常性的演练,以检验学校应急预案实施的有效性,提高学生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学生职业安全素质。

四是经常利用宣传板、校园网、校报等校内媒体宣传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对校内外环境进行经常性监测的基础上,适时有关预警信息,做到有备无患。

4 检查考核,务求实效

第3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落实。安委会要积极发挥对行政域内安全生产统筹协调作用。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抓好本部门直接监管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备2-3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承担安全监管工作,村委会、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镇、街道、各部门要逐级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村(居)、企业、车间、班组一线,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有人就有岗、有岗就有责的全员责任体系,切实将企业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安全费用提取的各项规定,按照标准足额提取。大力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坚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隐患定期排查度、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定期督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做到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防范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到位。要落实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经常化,同时要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规定》,提高企业隐患排查上网率

三、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

(一)烟花爆竹行业。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继续开展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专项行动,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要制定切实可行方案,使烟花爆竹生产退出市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监管,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突出抓好液氨、有毒有害气体、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落实“五整顿、两关闭”措施,淘汰国家明令规定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关闭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深化重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对运输液氨、液氯、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实施严格监控,逐步建立道路运输监管联动机制,防范交通事故引发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全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甲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要认真贯彻《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切实做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专项资金的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办[]号),配合市有关部门完善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通过引导和鼓励企业进入确定的化工集中域或化工。

(三)非煤矿山行业企业。要着重抓好矿山开采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矿的监控,大力推进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措施。加强矿山废渣管理,防止堵塞河道和泄洪道。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内全100%大型露天矿山实现安全标准化。同时进一步完善矿山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凡发生一次1至2人死亡事故的,一律责令其停产整改3至6个月;内发生两次死亡事故或发生3人以上死亡(含3人)事故的,一律责令其停产整改6-12个月,在整改期间擅自生产、整改不合格或逾期未整改的,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四)交通运输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源头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改善交通运输安全条件;继续开展创建“平安道”活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督促各相关部门开展对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的专项整治,强化路检路查,确保整治时效。

(五)建筑施工安全。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开展高空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加强对“新程”、城镇旧房拆除和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校园危房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强化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防火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四、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坚强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加强对职业危害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消除监管工作中的消极被动状况。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停用或少用有毒、高毒物品,用低毒、无毒物品替代,逐步淘汰有毒、高毒物品,不断改善职工生产工作环境;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完善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和分工,密切配合,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机构,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明确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并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等;借专项整治行动的机会,在企业建立起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队伍,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法律、政策、任务、目标的落实。

五、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本着加大企业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覆盖,严格处罚的原则。要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对社会影响大,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的落实,增强执法合力。要将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故多发地、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单位作为行政执法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事故发生单位整改和查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因隐患排查疏漏或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要从重处理;同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重点危化企业进驻监察员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真正起到关口前移,把隐患、事故排除在萌芽状态。要切实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

要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信息平台作用,以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为中心,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工作举措的宣传报道,要把宣传教育的落脚点放在基层、放在生产经营单位、放在广大群众当中。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全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要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内开展一次安全文化进学校、进企业、进社、进乡村活动。依法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全面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严格行政审查,加强对全评价、培训、检测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要完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三大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登记。建市、、企业三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要求,做好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衔接、审查、登记、建档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演练,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对现有各类应急救援资源进行登记建档,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监督指导全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对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其他小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制度,加快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第4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氯气泄漏和爆炸事故是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发生率最多的几种事故之一,不仅会导致生产作业人员急性职业性中毒甚至死亡,同时也会给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2012年以来,一些行业与企业又连续发生急性氯气中毒事故。如8月20日江苏省如东县海宇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水处理工人李俊中毒晕倒在地。为救工人,公司老总徐建、车间主任张正福带头冲进去施救,但因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结果双双中毒身亡。另外2名前去施救的工人也发生中毒事故,幸好经过抢救脱离危险。由于缺乏或不落实科学的应急预案,不掌握应急处置原则,盲目施救,从而使事故扩大,后果令人震惊。掌握急性氯气中毒的应急处置原则,是有关行业与企业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的易发环境

氯气(Cl2)是一种比空气重的黄绿色、具有异臭和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剧毒气体,微溶于水,易溶于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在高热条件下与一氧化碳作用,可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气。氯气浓度达 10mg/m3以上,即可引起人出现明显的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人最低致死浓度(MLC)约为 1500mg/m3·5min。氯气不自燃, 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容器或储罐在受热后会内压增大,易发生泄漏或爆炸。

氯气用于制造氯乙烯、环氧氯丙烷、氯丙烯、氯化石蜡等;用作氯化试剂,也用作水处理过程的消毒剂。氯气主要经呼吸道吸入进入人体,接触氯气的常见机会有:氯气的制造,如食盐电解;氯的运输和贮存,液氯钢瓶、液氯蒸发罐和缓冲罐的意外爆炸,输氯管道爆裂,液氯钢瓶超装、错装、运输途中暴晒;氯碱工业、漂白剂、消毒剂、溶剂、颜料、塑料、合成纤维等的制造;制药业、皮革业、造纸业、印染工业及医院、游泳池、自来水消毒等方面的应用。氯气的职业接触限值为:MAC(最高容许浓度)(mg/m3):1。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是指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短期内吸入较大量氯气所致的以急性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在我国颁布施行的《职业病目录》中,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属于56种法定职业中毒职业病中的一种。

完善本单位急性氯气中毒应急预案

由于氯气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十分广泛,所以有关行业与企业应重视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急性氯气中毒应急预案。这方面的主要指导性参考文件有:GBZ65-2002《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GB2890-200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Z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卫办应急发[2011]94号)、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等。

企业安技部门在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应急预案时,必须结合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作业现场空气中氯气浓度与通风情况等实际,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应急预案。

安技部门在完善了本单位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应急预案之后,不仅要重视应急救援处置的演练,更要将应急预案保障措施落实在日常的职业卫生管理中。如做好作业环境氯气等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保证车间等生产作业场所的空气中的氯气最高容许浓度不超过1mg/m3;做好日常的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工作;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增强员工的职业卫生自我防护意识。

急性氯气中毒的现场处置

急性氯气中毒的现场表现

如果作业人员处在上述介绍的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的易发环境,当闻到具有异臭和强烈刺激性的黄绿色气体气味,出现流泪、畏光、眼刺痛、流涕、呛咳、气急、胸闷等症状,就要考虑急性氯气中毒的可能性。如有条件,应尽早对事故现场的空气进行检测,并注意急性氯气中毒与急性氨中毒、急性二氧化硫中毒等其他刺激性气体所导致中毒事件相鉴别。

依据目前正在实施的GBZ65-2002《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分为轻度中毒、中度中毒与重度中毒3级。轻度中毒者可出现呛咳、有少量痰、胸闷,两肺有散在性干罗音或湿罗音或哮鸣音等症状,以及相应的胸部X线表现。中度中毒者除有相应的胸部X线表现之外,有呛咳、咯痰、气急、胸闷,可伴有轻度紫绀,两肺有干罗音或湿性罗音等症状;或有胸闷,气急较明显,除肺部呼吸音略减低外可无明显罗音等症状;或症状以哮喘为主,呼气尤为困难,有紫绀、胸闷,两肺弥漫性哮鸣音,胸部X线可无异常发现。重度中毒者的症状,凡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即可判断:有弥漫性肺泡性肺水肿或中央性肺水肿;或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或有严重窒息;或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严重并发症。

现场救援与个体防护

现场救援时首先要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公众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现场救援和调查工作要求必须2人以上协同进行。

进入氯气浓度较高的事故环境内(如出现昏迷/死亡病例或死亡动物的氯气泄漏核心区域,或现场快速检测氯气浓度高于88mg/m3),必须使用自给式空气呼吸器(SCBA)和A级防护服,并佩戴氯气气体报警器;进入氯气泄漏周边区域,或现场快速检测氯气浓度在1mg/m3~88mg/m3之间,须选用可防B类气体和至少P2级别颗粒物的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参见GB 2890-2009),并佩戴氯气气体报警器,对防护服穿戴无特殊要求。进入已经开放通风,且现场快速检测氯气浓度低于1mg/m3的环境,一般不需要穿戴个体防护装备。现场处置人员在进行搜救和调查时,应携带通讯工具。

现场洗消人员在给液氯/高浓度氯气灼伤人员洗消时,应穿戴可防 B 类气体和至少P2 级别颗粒物的全面型呼吸防护器、C 级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和化学防护靴。医疗救护人员在现场医疗区救治中毒病人时,无需穿戴防护装备。

现场急救救援

首先,迅速将中毒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被污染衣服,松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保暖。当出现大批中毒患者, 应首先进行现场检伤分类, 优先处理红标患者。

红标是指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咯大量泡沫样痰、昏迷、窒息、严重呼吸困难。黄标是指具有下列指标之一者:眼灼伤、皮肤灼伤。绿标是指具有下列指标者:流泪、畏光、眼刺痛、流涕、呛咳等。 黑标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指标者:意识丧失,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消失,瞳孔散大。

对红标患者要立即给予吸氧,建立静脉通道,可使用地塞米松 10~20mg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注射;对窒息者要立即予以开放气道;皮肤和眼灼伤者,要立即给予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灼伤部位 15min以上。对黄标患者应密切观察变化,有条件的可给予吸氧,及时采取对症治疗措施。对绿标患者,在其脱离中毒事故环境后可暂不予以特殊处理,但要观察其病情变化。

中毒患者经现场急救处理后,应立即就近转送至综合医院或中毒救治中心继续观察和治疗。

第5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港口;企业;普通货物;缺陷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水运在交通运输方式中所占比重的增加[1-2],港口作为水运重要节点和枢纽,其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和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普通货物是相对于危险货物而言,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定义,危险货物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3]。港口普通货物货种本身危险性较低,但由于港口作业频繁,人流、物流密度较大,其安全问题也不容小视。近年来发生的港口普通货物事故表明,港口企业生产作业不规范、不标准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4]。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普通货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2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标志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正式启动。随后,2012年交通运输部分别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以及《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要求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细化落实。港口普通货物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发证工作是从2013年正式开始的,实施三年来,港口企业以强化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抓手,以落实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构建平安港口提供了可靠的保障[4-5]。

二、港口普货安全标准化考评内容

港口安全标准化考评共1,000分,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要求在900分以上;二级达标企业要求在800分以上;三级达标企业要求在700分以上。交通运输部的《一级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包括16个类别,51个考评要点,126个考评扣分项。其中16个类别包括了安全目标、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责任体系、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装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队伍建设、作业管理、危险源辩识与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等,既包括了港口普货运营企业“软件”方面的内容,也包括了“硬件”方面的内容。同时,考评细则内容有以下几个特点:(1)内容中不仅仅设计了常规指标,同时还设计了一些硬性指标。硬性指标主要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有明确要求的内容,比如在《安全生产法》中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要求。硬性指标为否决项指标,有一项扣分,则企业不能达标。(2)突出普通货物港口作业管理、装备设施、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上述六项内容的分值占到总分值的60%,是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管理应该重点关注的对象。(3)注重企业的持续改进。考评细则在企业采纳法律法规的更新、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后续的修改完善以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进行了体现并赋予分值,促进了企业对持续改进的重视。(4)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部分内容尽管不是考评细则中的硬性指标,但是也赋予了较高的分值,使企业认识到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并且愿意为此投入。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作为港口营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考评机构,近年来先后组织考评了河北和东北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本文选取六家通过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的港口普通货物企业进行分析,为了使选取的企业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所选取企业所属码头均为万吨级以上码头。1.考评大类分析同时对六家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十六项大类存在的缺陷项频次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如下图1所示。图1中字母分别代表的考评内容为(括号内为缺陷出现的次数):A安全的目标(4次);B管理机构及人员(2次);C安全责任体系(2次);D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13次);E安全投入(10次);F装备设施(11次);G科技创新与信息化(3次);H队伍建设(5次);I作业管理(10次);J危险源辩识与风险控制(7次);K隐患排查与治理(12次);L职业健康(7次);M安全文化(4次);N应急救援(10次);O事故报告调查处理(0次);P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1次)。由于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出现次数为0,所占百分比为0,故在图上不显示。从图1及上述统计资料可以看出,与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的隐患有13次;与隐患排查和治理相关的隐患有12次;与装备设施相关的隐患有11次;等等。这也就说明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在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还不到位;装备设施管理和防护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此外,与安全投入、作业管理和应急救援相关的方面也有较多的欠缺。同时,从图1中也可以看出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等方面比较重视,在考评中没有扣分或扣分较少。2.考评扣分较多的小项分析针对普通货物的考评细则中的126个扣分小项进行统计,共49个扣分项被扣分,限于篇幅,仅将累计扣分3次及其以上共17个扣分项统计得到下图2。图2中:A及时获取、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4次);B将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4次);C及时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所需资金(3次);D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3次);E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3次);F按规定设置宣传告示设备、安全警告标志、指示牌(3次);G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3次);H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审,改进提高培训质量(4次);I建立临水作业、危险作业、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生产现场动火等审批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等,并落实到位(3次);J对短期合同工、临时用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客户及其车辆等进入作业现场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3次);K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3次);L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4次);M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3次);N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4次);O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保持衔接,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通报有关协作单位(3次);P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3次);Q建立应急装备使用状况档案,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3次)。从图2可以看出,扣分最多的项均为4次,其余为3次。上述统计数据表明六家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存在的缺陷部分是一致的,是共性问题,应引起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视。

四、对策措施

对于上述扣分项的统计和分析,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企业安全管理也有一定的启发性。结合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普通货物港口企业应重点从以下方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6-9]:(1)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方针等;企业每年应根据现实情况及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来调整和保持相关指标;(2)企业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岗位员工安全职责应明确,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考核,进行奖惩;(4)企业应制定并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并确保发放到每个岗位和职工;(5)企业应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专款重用;(6)企业的建筑、场地和设施设备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按规定配备有效的安全、救生、消防设备;(7)企业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与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8)企业应定期对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装卸机械等进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防雷接地进行检测检验;危险作业应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9)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好安全值班制度和值班计划,重要或特殊时期实行领导轮流到岗带班,值班记录完整、真实;(10)作业现场应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应齐全且及时保养或更换,保证清晰、醒目;(11)企业应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并进行跟踪、监控和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预案、时限和资金“五到位”;(12)企业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纠、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的漏洞和缺陷,记录应完成、真实;(13)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三级预案”;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保证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有计划有目的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五、结论

第6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钢结构;风险评价;控制

1.引言

钢结构大型化是我国港口设备设施的发展趋势之一。钢结构制作、安装过程中,人机配合、交叉作业量大,港内运输、吊装环境复杂,受限制条件多,同时还面临驳船海上运输大型钢结构件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何控制金属结构制作、运输、安装过程的风险,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成为各相关企业面临的重要议题。运用风险评价理论对港口钢结构制造、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查找原因,提出控制风险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港口钢结构制作、安装主要工艺流程

主要过程包括车间制造、道路运输、现场安装三部分。详细制作流程如图1所示。

3.风险评价步骤与方法

5.港口钢结构制作、安装风险评价

应用前面介绍的评价方法,结合港口钢结构制造、安装实际情况,分析如下:

5.1车间制造风险评价

车间制造包括材料选取、下料、机加工、组装、焊接、厂内运输、装卸,吊装、涂装等过程和环节。车间制造过程、环节最多,风险也最多。主要风险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容器爆炸、其他伤害等。

5.2道路运输风险评价

港口钢结构件特别是大型钢结构件道路(水路)运输,由于交通事故(包括构件从车上滑落、车辆或构件碰撞其他设施),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车辆(船舶)损害、货物损坏、交通设施损坏等。

道路(水路)运输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车辆(船舶)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超载、违反交通规则(船舶违反避碰规则)等,设备、构件等固定、捆扎不当,驾驶技术差、违章指挥等。

交通事故风险评价等级为D= 3*3*15=135,确定为Ⅲ级,属中度的风险。

5.3现场安装作业风险评价

5.3.1起重伤害(吊装作业)

现场作业主要风险来源于人机配合作业,最主要风险之一是配合吊车作业。由于起重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安全装置失灵,人员站位不当或未闪开钩行路线,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受到起重伤害,起重伤害的后果比较严重。

此项风险评价等级为D=3*6*7=126,确定为Ⅲ级,属中度的风险。

5.3.2高处坠落(包括高空坠物)

现场作业另一个最主要风险是高处作业,包括高处坠落、高空坠物,在前面已分析、评价过。但在现场作业中,此类风险后果更严重,因为现场高处作业高度更高,从几米高到几十米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此类风险的控制,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要做好防“两高”工作。

此项风险评价等级为D= 3*3*15=135,确定为Ⅲ级,属中度的风险。

5.3.3火灾

现场明火作业存在风险较大,特别是从事技术改造的现场作业,因为是在原因设备、设施上或附近进行改造,难免要与原设备、设施或装卸生产形成交叉作业,一旦动火不慎,有可能引起火灾,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此项风险评价等级为D= 1*6*15=90,确定为Ⅲ级,属中度的风险。

5.险分析、评价结论

5.4.1可容许风险

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灼烫和其他风险(职业病)。

5.4.2中度的风险

包括起重伤害(吊装作业)、高处坠落(高空坠物)、容器爆炸,道路运输(船舶运输)、触电和火灾。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港口钢结构制作、安装过程中既存在可容许风险,也存在中度的风险,而中度的风险比例高达54.55%,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地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6.风险控制对策

风险控制是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风险控制是指为了降低失效概率,减少损失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改变危险源的性质,减少暴露,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发挥对危险防范措施的功效等都是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常见的风险控制的对策:消除或降低风险、管理控制、个体防护、应急预案等。

6.1消除风险或降低风险

有的风险可以消除,有的作业存在风险,采取其他作业方式替代,也可以消除风险。但对于港机钢结构制作而言,绝大部分的风险是必然存在的,是无法消除或降低的,如高处作业、电气焊作业等。对于这些作业存在的风险,我们可以通过管理控制、个体防护、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确保员工安全健康。

6.2管理控制

在港口钢结构制作过程,很多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加强管理进行有效地控制。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控制风险方法: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等。

6.3个体防护

对于一些危害必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来消除或降低风险程度,如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防护眼镜;个体防护是防范作业中安全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

6.4应急预案

为了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快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必不可少。设立应急救援组织和抢险队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减少或降低损失。坚持每年组织员工演练一次预案,并不断根据情况变化更新预案,保持预案处于持续改进之中。

7.结束语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无处不在,只有辨识出危险危害,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或控制住危险危害,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基于风险控制的全面技术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当代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不仅会给企业带来重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可以减少事故,起到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国凡.《钢结构焊接制造》.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4月版.

[2]倪献寿.《机械制造工艺与装备》.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3]刘衍胜.《实用安全生产管理教程》.青岛出版社,2005年5月版.

[4]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2001年版.

第7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行业规划,建立健全企业全员排查、专家检查、动态分析、登记报告、分级治理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奖励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深化隐患排查系统建设。各镇(区),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建立分类管理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的长效机制。要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完成信息录入工作。要以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尽快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专家等技术力量,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做好分类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落实推进政策。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考评等结合起来,按照“未达标抓创建、三级抓整改、二级抓提升、一级抓巩固”的思路,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240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家化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建立保障体系。充分利用专家库成员、大型企业安全技术人员等技术支撑和保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指导,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严格评审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严把评审质量关。四、加强职业危害监控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模式。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依法推进的轨道,着力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职责,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专业性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机构,配备专业监督检查装备。强化职业危害治理。切实加强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通过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着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加大源头治本工作力度。紧紧抓住行政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化监管手段,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退出关口,深入推进化工、非煤矿山、冶金等整顿关闭行动,坚决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场所。强化源头监管与主动预防,运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能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职业危害等专项整治行动。化工整治:启动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让不符合国家及产业政策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非煤矿山整治: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坚决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冶金整治:重点加强炉窑、熔融金属、煤气以及吊运等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烟花爆竹整治: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大力实施由专柜经营向专店经营。道路交通整治: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为重点,加大对超速、超载、无牌无照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消防整治:继续开展娱乐休闲场所和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筑领域整治:以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农用车辆、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和联合执法行动,努力营造“打非治违”的强大声势。镇(区)、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力度,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建立完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恶劣天气、事故高发季节等特定时期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全面防范事故。依托12350举报热线、新闻媒体、有奖举报等有效渠道,建立“打非治违”的良性互动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8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包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为适应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6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市级协调机构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计划、方案和措施。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突发公共事件区县应急预案。区县应急预案是各区县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区县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区县应急预案由区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5)突发公共事件基层单元应急预案。基层单元应急预案是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市、区县级基层单元应急预案由各单位组织制定,分别报市、区县政府备案。

(6)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并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

各类各级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各级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预案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本市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市级协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指导和协助区县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2.4专家机构

市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工作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平台,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1预测与预警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市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建筑、海洋、环保、交通、安监、供电、供气、海事、卫生、农业、金融、外事、信息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报国家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2.2先期处置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公安、卫生、安监、民防、海事、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和区域行政主管机构(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建立并加强与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国家有关部门驻沪单位、毗邻省市的协同应急联动机制和网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工作。

市应急联动中心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或由市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社会动员等工作程序。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组织处置的,由市应急委或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市相关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也可由专业处置部门负责开设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2.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单位和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3.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负责。

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组织恢复、重建。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政府新闻办人员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民防救灾、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防台防汛、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驻沪各部队和武警上海总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2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通过各有关单位的预算予以落实。

全市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由市应急办会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经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区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4.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提出的需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市建设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铁路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总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4.10科技支撑

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方面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2演练

市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区县和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当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9篇: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和条文。安全制度建设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安全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才能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在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的效益。要在形成良好制度文化的前提下逐渐形成良好的行为文化,进而形成愿意遵守制度的企业安全文化。在安全制度建设方面要注意几下四点。一是安全制度建设要进一步系统化。安全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本着于法周延的原则,注重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制度出台后要相对稳定,对确实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也不能墨守陈规,必须及时修订、完善或废除,确保制度不脱离实际。二是安全制度设计要进一步人性化。安全制度建设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管理的双向性,要以员工便于执行为出发点制定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这样也可以提高执行力。三是安全制度内容要进一步简化。安全制度内容一定要把握规律、抓住关键,解决最根本问题。要本着于事简便的原则,结合实际作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规定,达到简单好记、明确具体、实在管用、便于执行的目的。四是工作流程要进一步优化。设计工作流程时应该尽可能减少层级、部门、环节,尽可能规定明确的办结时限,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而不是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避免管理僵化,以达到减少完成工作的困难程度和提高效率的目的。五是进一步提高安全制度执行力。建立制度是基础,执行制度是关键。先要加强制度宣贯和对制度的监督检查,尤其是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要求,也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有安全思想、意识,法律法规、技术等。安全教育培训能够使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素质。新的安全理念要经过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广泛宣传教育才能逐步为员工接受,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安全宣传教育在企业安全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安全宣传教育对企业安全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构建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手段。安全教育培训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根据成人心理特点和员工特点进行培训。企业要经常听取员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准确反映员工培训的需求,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参与性。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如何使培训更加具体生动、形式多样,务实有效,避免形式主义,陷入为了培训而培训的恶性循环。应教育员工从“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最终达到“我爱安全”的境界。“我爱安全”就是养成了安全的素养,安全的素质,也就是形成了安全文化。②二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随着安全管理形势的进一步严峻,安全管理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的问题,对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强化对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对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可以采用参观考察、参加外部培训、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以考代训的方式,鼓励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各类资格证书的取证考试,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的专业证书的持证比率。

3、完善预防与应急

安全的对立面是事故。发生事故不但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研究证明,大部分的事故是可以通过有效的预防而消除的。企业应该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措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预防和消除隐患,保证安全。通过开展预防工作能够增强员工的安全理念和安全意识,规范企业员工行为,弘扬安全行为、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事故预防可以降低事故概率,但还不能实现绝对的安全,所以还要认真做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工作。它是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充分利用所有的资源和力量,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进展并尽可能排除事故,将各种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应急工作能够提高企业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是提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措施。预防与应急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单部门、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重点环节、重点内容等的检查,深入排查深层次、隐蔽性的潜在隐患,把预防为主落到实处。要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整改。二是应急预案的后期完善。目前大部分企业均编制了应急预案,但是如何完善应急预案是目前需要加强的一项工作。企业可以通过桌面演练、现场演练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也可以通过实战或借鉴其他企业的同类事故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

4、整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