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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的内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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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的内涵

第1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从乡村旅游者的角度出发,分析游客对乡村旅游地饮食产品感知质量的影响因素,为进一步提高游客对乡村旅游地饮食产品的满足度和忠诚度提供依据,增加乡村旅游地的回头客,并更好地促进乡村旅游地饮食资源的开发与治理

游客的饮食主要是由当地的特色风味和普通便餐组成,当地的民间小吃也是游客感知的重要内容。饮食产品由饮食品、服务、环境综合体现。乡村旅游地的饮食产品更多融入了乡村饮食文化和体验的因素。因此游客对乡村旅游饮食产品的感知是一种体验感知。

一、游客对乡村饮食产品感知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乡村饮食产品的技术质量、服务质量与文化内涵

乡村饮食产品在提供给游客时从菜肴的质量、口味、生产、文化品位、服务等一系列程序中影响着游客在消费过程中对产品的感知效果。其中渗透着技术质量与服务质量。游客来品尝乡村饮食除了解决饥饿的需求外还有一部分是体验以往知识积累中所了解到的目的地饮食产品及其文化内涵。

技术质量体现在原料、调味、口感等方面,对饮食产品色、香、味、形、器的感知影响着游客在消费饮食产品过程中的心理感知。另外,文化的熏陶影响着游客对饮食产品的文化性感知,产品中有关的文化背景、历史渊源、民间传说、神话故事、风土人情等都是很有吸引力的乡村文化现象。假如感知大于预期期望,游客就会获得高的满足度,反之,满足度会降低。

产品的质量除了通过有形的技术质量来呈现外,还通过服务人员的服务方式呈现。服务人员的言行、对客态度等都可以组成产品的服务质量。服务中无形因素不仅可以影响游客感知质量,还可以使环境、设备、饮食产品、员工、旅游地形象等有形的东西产生膨胀,为乡村旅游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游客的个体差异

游客的感知质量源于游客个体的评价,不同个体的游客在消费时存在个体的差异。对同一件饮食产品,游客的购买心理和需求可能不同。这是因为游客的职业、所处的地理位置、收入水平、年龄、性别、个性、教导程度对产品的认知度等因素的差异而对产品及服务有不同的要求,同一产品和服务在不同游客眼中的价值是不一样的。

一些旅行的商人对携带方便的各种大众化小吃比较忠爱,小吃的味道、技法与品种、方便快捷性,产品价格成为影响他们感知质量的主要因素,满足生理的需要占据第一位,对于就餐环境、服务质量等外部因素就不显得那么重要了。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工薪阶层人士一般具有比较高的文化水平,他们对饮食的需求不单单停留在吃上,饮食的安全卫生、绿色环保、质朴自然、原汁原味、舒适的就餐环境、热情周到的服务、体味特色的乡村饮食文化等因素将影响他们的感知质量。

(三)游客的预期期望

游客的预期期望是指包括游客从主要媒体、广告、促销人员和其他游客的口碑获得旅游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和经历。预期质量受到诸如游客需求、他人口碑、成本价格及其企业形象、预期的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这种期望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当消费时感知质量高于这种预期,饮食产品就会在游客心中留下较高的满足度,当感知质量低于预期,产品对游客的满足度就会降低,进而对游客的重复购买产生消极影响,不利于产品的口碑宣传。

(四)游客的满足度

游客满足度影响感知质量主要体现在消费后的感知质量上。首先是文化差距,服务员工可能没有完全理解不同文化的游客对服务的要求,出现了交流问题,或者是不同文化的游客没有正确的参与服务过程等等,造成服务感知质量下降。其次是经济发展水平,非凡是乡村旅游地的发展的水平,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服务提供能力也有所差异,使游客在日常生活中对服务产生了不同的预期,从而影响到最后的感知质量。

二、如何加强游客感知质量,提高游客对饮食产品的忠诚度

(一)提高饮食产品销售的过程质量

游客在消费产品中,更多经历的是一种体验,除了产品本身特性满足其需求外,还领悟到服务的细节,"细节决定成败",一线服务人员除了充分了解产品的相关知识外还应具有良好的服务素质,满足游客日益增加的个性化需求。每一个乡村旅游经营商都是对客服务的员工,经营者应加强自己服务意识的培养,了解更多服务的技能,政府相关部门应请专家学者对乡村旅游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经营者的整体素质,使其在服务过程中提高服务的过程质量,给游客带来更加完美的体验和经历。

(二)通过治理游客期望提高游客的感知质量

游客过高的服务期望会抵消其体验的感触而降低感知质量,游客对饮食产品的期望是旅游地宣传、以往体验、口碑沟通、游客需求与游客价值的函数,对饮食产品宣传过度带来的质量治理风险是营销治理不善造成的,而游客"以往的体验"和"口碑沟通"两个变量都是建立在"曾经感触"上,游客希望即将体验到的质量至少不能低于自己或别人"曾经感触"到的质量,这就要求产品提供者保持不懈地保持和改善服务质量。根据饮食产品的市场定位,制定切合游客水平的期望标准,同时也应当看到游客的期望是动态变化的,今天的理想期望的服务水平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竞争的加剧,可能会转化为游客最低可接受的适当期望。所以,经营者不仅应思索如何去超越游客期望,而且还应懂得如何去平衡游客的过高期望。

(三)进行完备的市场研究,探究游客个体心理因素,开发特色饮食产品

确认游客真正想要什么,将自己的产品特色和工作方式与特定游客群进行匹配,同时,保证服务概念和产品设计能代表当前的市场定位和发展趋势。对于同一件餐饮产品,一个饥肠辘辘的游客,其核心产品是消除饥饿,最重要的质量维度是吃饱吃好,这属于服务质量中的技术质量,此外,功能质量中的反应度也比较重要;假如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宴请他人,则游客追求的核心产品可能是展示其慷慨大方的个人形象,有形性就成为游客最关注的维度,他们通过餐馆的装演、档次、服务人员的形象、饭菜的色、形等外在实体来形成对服务质量的初步判定,并通过就餐过程中的同情心、反应度、保证性等维度来进一步修正或加强对服务质量的判定,至于客人是否吃得饱,则退居次要目标,甚至根本不重要。

(四)客观承诺产品质量

实际交付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游客的期望,就会引起游客的不满,从而影响旅游地的市场形象,甚至失去已有的市场份额。对于服务承诺要重视以下两方面的治理:(1)经营者应通过市场调查弄清游客对饮食服务的各种服务质量属性的看法,在促销宣传时强调游客最为关注的那些属性,使游客能正确判定和认识饮食服务质量标准与服务质量水平,使其游客期望值保持在合理水平。(2)做好有形证据与价格等隐含性承诺的治理。应当力求做到有形证据和价格水平与实际提供的服务水平相符,使之能正确地向游客暗示产品的质量水平。

(五)深入挖掘乡村饮食文化资源

旅游餐饮深度开发要保持"自然本味"的特色,以本地饮食文化资源为核心,在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之时,突出乡村食品的天然、纯朴、绿色,以及清新的乡村环境氛围,以乡村文化的自然、闲情和野趣为特色,努力展现乡村旅游的魅力。在对乡村旅游饮食文化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时,食品制作加工工艺、食品包装要有独特乡土气息,以吸引游客有领略"异味"的冲动。如乡村菜点的招牌菜,原料必须是地方特产,制作方法必须是地方传统工艺,还要使用地方特色的"土"器皿。食品经营地要创造浓郁的田园环境,乡村旅游的游客就是要这种体验。

参考文献

第2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条例》突出首都旅游特色,发挥旅游业在强化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重点解决三个问题。

一、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

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非法一日游

三、按照旅游法要求,完善民宿经营管理

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

为充分弘扬和传承首都的历史文化,在条例中分别从发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世界文化遗产景区实行讲解员管理制度、加强导游人文地理和历史文化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是规定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发掘本市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支持开发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文化演出和精品剧目,鼓励利用北京文化资源优势开发旅游产品(第十四条)。、

二是规定旅游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翻译规范化建设,进行旅游翻译规范性评估(第十六条)。

三是规定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景区实行讲解员管理制度,未经景区培训并取得景区讲解员证的人员不得在景区内为旅游团队提供讲解服务(第三十一条)。

四是规定景区应当规范讲解内容,丰富文化内涵,鼓励景区聘请专家学者担任讲解员,提升景区文化品质(第三十二条)。

五是规定导游应当参加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在其他地区取得导游资格人员申请在本市执业的,应当参加有关本市人文地理、历史文化、旅游管理知识的岗前培训(第二十七条)。

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非法一日游

《条例》按照疏堵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切断非法一日游信息传播链条、服务链条和利益链条的思路,在第三章和第四章中,针对非法一日游的每个主体、每个环节作出制度安排,同时设“一日游”专节,对突出的违法情形集中作出规定。

1.对非法一日游经营行为集中列举,震慑非法经营者,提示旅游者,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在第五十三条集中列举了六类非法一日游经营行为,并作出禁止性规定

2.按照旅游散客需求特点,强化旅游信息和交通服务供给,疏解旅游客源,挤压非法一日游空间

3.加强核心环节管理,遏制虚假信息传播,阻断非法一日游揽客渠道

4.按照共治理念,强化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责任,切断非法经营服务链条

5.加强购物商店、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和景区管理,阻断非法一日游利益链

6.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按照旅游法要求,完善民宿经营管理

近年来,随着自助旅游盛行和互联网的传播,与旅游目的地风土人情结合紧密的民宿成为旅游潮流。民宿经营以居民自有住宅作为经营场所,采取了与旅馆业相同的经营方式,即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并按日计价收费。

《条例》将规范民宿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并在旅游经营一章中设“民宿”专节进行规定,对民宿管理内容进行了制度设计。

1.明确民宿概念,规定民宿是指城乡居民利用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为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第五十六条),确立住宅性质的房屋从事住宿经营的合法性。

2.明确开展民宿经营应当办理工商登记,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民宿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解决民宿市场准入问题,并与国家和本市已经出台或将要出台的规定做好衔接。

3.明确市区政府规范引导民宿发展和鼓励支持乡村民宿发展责任(第五十八条)。

4.按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规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实际,分别制定城区和乡村民宿的具体管理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履行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第五十九条)。

5.在“旅游规划和促进”一章明确发展乡村旅游的要求,为乡村民宿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第十五条)。

条例特点

1.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

2.规划促进方面的规定更加符合北京实际,突出首都特点

3.旅游公共服务专章规范,分类建设

4.针对“一日游”经营环节进行全链条制度设计

5.对网络旅游经营管理进行分类规范

6.规范和引导民宿经营和发展

第3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 乡村治理 差序格局 理性化 礼治 法治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From the Battle of Etiquette to See New Rural Governance

ZHANG Siqi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2)

Abstract As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pattern of different sequence" (Fei Xiaotong, 1947) is now becoming rational. In the villages of China, the traditional government based on clan and kinship has broken, while the contemporary one based on law cannot be set up utterl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in Chinese villages and the conflict between social structural and government by law, depends on which, and attempts to advance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 differential pattern; rational; etiquette; law

1 新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理性化的差序格局

如今的中国乡村,只有特别小的村仍然是熟人社会,而在行政村一级,也就是目前大多数乡村,村民之间不是很熟悉,已然成为一种半熟人社会。在这种半熟人社会中,村民与村民之间的联系被割断,村庄道德没有了结构上的支撑,村庄秩序因此变得愈加混乱(贺雪峰,2003)。

随着传统宗族、血缘、亲缘等传统关系的弱化,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正在向理性化发展。利益正在成为决定关系亲疏的最大砝码,原本紧紧地以血缘关系(宗族关系)为核心的差序格局正在变得多元化、理性化(贺雪峰,2003)。这种变化也被一些学者称为“差序格局的理性化”。

尽管学者们已经注意到当前中国社会中种种行为的变化,却始终逃不出差序格局的藩篱,只是在此基础上修修改改。例如卜长莉在《“差序格局”的理论诠释及现代内涵》一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变迁,差序格局的内涵、范围、特点都已经发生变化,利益成为差序格局中影响人际关系亲疏的重要因素,但是这一概念对于解释当代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仍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卜长莉,2003)。

笔者同意上述观点,即当代中国社会并没有脱离差序格局的总体框架,但是局部已经发生改变,因此,“理性化的差序格局”能够更好地表述当前新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特点。

2 礼法之争的原因分析

新型乡村中,礼治逐渐丧失其效能,而法治的建立又面临重重困难,若从根本上找原因,社会结构是首要的。以下笔者将分别从“差序格局”和“理性化”两个方面阐述礼法之争的矛盾及其解决办法。

在笔者看来,差序格局与法治秩序之间存在着以下三点具体矛盾,以至于社会结构成为阻碍法治下乡的根本原因。

第一,差序格局弱化了每个乡村社会成员的独立人格,而法治秩序正需要这种个体的独立性。乡土中国的每个成员都以“己”为中心,但这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主义是西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而我们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存在于一系列的关系中,但是法治秩序需要人们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保护自己法律权利,在受到威胁是真正做到“私”。

第二,差序格局中的人们对相同的事情会因为做事人的不同而有差别地对待该事件,而法律的权威性则是一种普遍要求,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差序格局的“水波纹”中,公和私是相对的,个人站在任何一圈上,圈内的即为公,圈外的即为私。这种根据与个人的交情来判断是非的态度在法律条文中是绝对不允许的。

第三,差序格局中人们的关系网络是可以伸缩的,即人们的判断标准是可以讨价还价的,但是法律是一种较为固定的社会规范,具有明确的规则和边界。人们关系网络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导致是非判断的模糊不清,而我们知道,法律条文的每一个字都是反复斟酌的结果,不容许随意改动,具有完全的确定性。

3 折中寻求解决之道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当前中国的法律现状。中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主要以制定法为法律构成,现在,许多的习俗是得不到国家法律认可和保障的,很多原则性的规范使得社会许多约定俗成的习俗丧失生存空间。对于复杂的中国社会,尤其是乡土社会来说,这样无疑是不利于纠纷的解决的。

其次,我们应该知道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法律本身只是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是定纷止争。自制是民法最根本的精髓。总而言之,“无论黑猫白猫,抓到老鼠(下转第91页)(上接第79页)就是好猫”,无论礼治法治,只要真正帮助农民定纷止争,就是最好的社会控制方式。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增强法律的灵活性,建立多元化的解决机制。

最后,在当前这个礼治逐渐削弱,法治又无法建立起来的时候,笔者建议以一种折中的方法——庭外调解制度,来解决村民纠纷,进而加强乡村治理。庭外调解制度是一种便捷灵活的处理纠纷的方式,一旦成功,既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又可以节约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在相对较小的村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村民们在纠纷解决之后还可以如往常一样相处。但是这种方法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他们的报酬理应政府支付,不然,农民的法律利益还没有得到保障,经济利益又再度受损。

参考文献

[1]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第4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乡村“混混”;基层社会;宗族观念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9-0222-02

当前,山东半岛的传统农业区较以前相比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的耕作及生活方式逐步革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国家政策的引导让因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流动,城乡二元化的发展结构被彻底打破,一些被称为“吃喝赌抽、坑蒙拐骗偷”的闲杂村民在村里的负面作用开始凸显,他们从最初的强取豪夺、鱼肉乡民发展到现在的侵占、买卖土地,开办地下赌场,或一夜暴富或铃铛入狱。他们虽然不懂地里的农活,但也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活并且对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我们姑且把这个特殊群体称为乡村“混混”。

一、乡村“混混”卷土重来的原因

可以明确的是,乡村“混混”并不是我们时代的产物,在一个有几千年剥削历史的农业大国,乡村“混混”的产生由来已久。但是建国后的一系列集体化改革,特别是土地的高度国有化让这一寄生他人、不劳而获的群体彻底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正如黄海老师所说的,国家力量一竿子插到底在“消灭社会”的同时也消灭了“混混”,在以往灌输与动员的强制性权力的强力运行当中,对乡村服务与治理的基础性权力也随之得以强化,这种全能主义的治理模式使得乡村“混混”自然的失去了发展的空间[1]。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乡村的控制开始弱化,国家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也开始弱化,乡民参与市场的自大大加强。农村的运作方式、特别是土地的经营方式开始转变,乡村“混混”开始介入土地流转的运作乃至买卖中去,乡村“混混”在改革的洪潮中找到了生存的支撑,一种新的变相的剥削方式让这一群体卷土重来。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当地房地产开发商雇佣“混混”对征地时产生的“钉子户”进行恐吓甚至殴打,这给“混混”带来了不菲的收入。

另外,乡村中传统的宗族观念有所加强,也是“混混”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中被烧毁的祖宗牌位重新竖立起来,那些被红色干部强行烧毁的族谱、家谱也在近几年开始了新的续写。绝大部分宗祠在最近十年里全面重建,宗祠里的集体活动很多也恢复举行[2]。家族观念的加强让同性的“家”和“族”的联系再次加强,人们重新认识了“自家人”的情感内涵并处处以“自家人”自居。这一方面,在困难来临时每个人都有家族作为依靠,从而大大降低了克服困难的难度,另一方面,以家族为单位参与乡村生活与治理可以让家族中的每一个个体得到更多实惠与好处。当乡村的宗族观念空前强化时,这种以同姓为背景的族群俨然成为乡村社会中举足轻重的角色,它可以参与或干预乡村的秩序,特别是选举秩序以此强化自己的利益概念。而前面提到乡村社会的价值判断开始向金钱和权势倾斜,这势必会让家族的认同感和利益取得除了靠祭祀等传统活动维系外,也要靠硬实力加以支撑以此震慑外人,乡村“混混”作为乡村社会暴力的主要持有者便承担了这一角色,家族中的“混混”靠暴力保护了家族的利益从而加深了家族成员对家族概念和自家“混混”的认同感,当家族概念和“混混”相互连结时,“混混”的生存也就略显合理。

二、乡村“混混”参与基层社会运作的利弊分析

乡村“混混”参与乡村运转的最直接途径便是参与乡民的纠纷解决。乡土秩序的相对稳定性和排外性让司法很难在农村的纠纷解决中发挥作用。前面提到的家族基于自家利益对“混混”存在的认可和乡土价值观念的转变让传统的农村秩序和舆论失去了对“混混”的约束与规制,当舆论的压力不足以对抗这些“混混”时,农村的纠纷解决便给了乡村“混混”施展自己的空间。该村村民李强(化名)承包邻村王某家口粮田一亩作为自己纺织厂厂房建设用地,双方签订合同后李强交给王某定金5万元。但此后王某一直以钱太少为由拒绝交地,李强的儿子是乡镇的一个”混混”,在此地稍有名气,他纠结十余名“混混”把王某家新房子的围墙推倒并恐吓王某再不交地便要拆掉他家的房子,王某听闻后,害怕之余便把地交给李强。

笔者调研时曾问李强为什么不通过法院解决此事,他的的回答是,口粮田建厂房政府不会同意,找法院不会有用并且还可能让自己损失更大。诚然,王某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但是,这种以“混混”和暴力为依托的纠纷解决方式应该受到抵制与谴责。然而村庄对于本土“混混”的抵制显得苍白无力,我们也听到一些对此事持否定态度的村民对此做出的种种评价,但是大多数的村民对此事并无太大关注甚至对李家的行为表示认可和羡慕。这可以引用贺雪峰老师对乡村公私概念的阐释作出解释。他认为,超出家庭层面的差序各方,在不同的乡村社会,或同一社会的不同时期,却可能会有不同的层级被作为主导的基本认同和行动单位,这个层级成为当地农民首要的认同单位,并因此成为该地农民公私观念的地方性共识和决定该地村治特征的主导要素和决定农民行动逻辑的主导量[3]。如此看来,村民把自己家族之内的事务看成私事,除此之外的就是所谓的公事。用有些学者的说法就是,整个宗族向外是一个私,向内整个宗族都是公[4]。

乡村“混混”参与基层社会运转的合理性也确有存在,在前置事件本身并不公平与正义的情况下,也许“混混”能发挥主持大局、改变局势的作用。有些村干部与商人勾结损害村庄利益,“混混”的干预虽有为自己谋利之意,但也确实保护了乡村和乡民的利益。“混混”的出现让国人尤其是弱势乡民的“侠客“情节得到满足,有些时候“混混”也会起到劫富济贫的作用,这必会大大增加乡民对“混混”存在的默许。比如,湘南水村一个为宗族利益而打架的“混混”,在他出狱时村民像英雄一样欢迎他[2]。但是在当前建设法治社会成为社会主流发展方向的大环境下,这种有些极端的人治思想不应该得到支持,一个法治的社会也应该用秩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靠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力量。并且,更多的情况是“混混”的出现对乡村秩序多起到负面的影响,该村的“混混”马某倚仗暴力伙同几人与该村村干部相互勾结,把村里的山地作为自己啤酒厂的厂房用地。几年下来,马某成为当地的富豪,村干部也捞到了不少好处。然而该村的饮用水被啤酒厂的污水严重污染已无法饮用。但迫于“混混”的与暴力,没人敢提出抗议。写到这里,笔者对乡村“混混”必须做出否定的评价,也不会为乡村“混混”存在的合理性做过多的论证与解释。

三、乡村“混混”的限制与治理

乡村“混混”对乡土社会的影响不容小觑。既然政府倡导“只有农村的现代化才是中国的现代化,黄海老师也提到,没有有力制约的乡村“混混”会局部主导乡村秩序[1]。如此说来,乡村“混混”这一特殊群里必须得到限制和治理。

1.强化村民自治,恢复传统农村秩序是治理“混混”的首要选择。有些基层干部认为:“乡村秩序不好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没有权威,而政府没有权威,归根结底就在于政府的权力变小了,尤其是基层政府。整治秩序的根本手段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权威,增强政府的权力。有了更多更强的权力,就能更好地管理农村,维护社会秩序。”[5]笔者和黄海老师一样,对此说法不敢认同。我们改革的方向就是要赋予村民更多的自治权,倘若是为了治理乡村“混混”而回到集权的年代,那这已经否定了三十年改革的成果,也与世界保障人权的潮流背道而驰。其实,村民自治并不必然导致“混混”的发展壮大,千百年来中国“皇权不下县”的传统也让农村保持了相当长时间的祥和状态。而“混混”的出现更多的是农村市场化改革过于逐利和公民教育滞后的结果。这里的村民自治应该包含对村民的公民教育。恢复中国传统的农村秩序就是要恢复“舆论”在乡村中的调控作用,加强乡村内部的关联程度。也就是贺雪峰老师说到的“村庄社会关联”。他认为,村庄社会关联度高的村庄,容易形成内生秩序,达成对内合作和对外抵御;而村庄社会关联度低的村庄,内生秩序的基础容易丧失[6]。这种社会关联容易形成制约“混混”发展的长期有效机制。当一个村庄的村民普遍对这些“混混”产生抵制和谴责的心理时,“混混”们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2.良好的家庭教育和环境也是制约和限制“混混”的重要条件。一方面,对于现有的乡村“混混”应该给予正确的引导。我们在调研时发现,“混混”家里的妻子在金钱的利诱下往往对“混混”的不良行为持默认态度,也常常以“女人不管男人在外边的事”作为自己默认的理由。只有让乡村“混混”有一个好的家庭环境和正确的价值导向,他们才可能改邪归正,走向正道。前面提到乡村家族对“混混”的产生和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只要正确引导家族的教育,让家族中的多数人对自己家族的“混混”形成制约,那么家族也能成为制约“混混”的一道保障。而另一方面的家庭教育要切断“混混”的上游源泉,给以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和正确的教育,不允许一个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鼓励家长支持孩子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都是限制“混混”群体发展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黄海.社会变迁中的乡村“混混”研究——基于国家治理转型的视角[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2] 杨华.乡村“混混”与村落、市场和国家的互动——深化理解乡村社会性质和乡村治理基础的新视阈[J].青年研究,2009,(3).

[3] 贺雪峰.村治的逻辑: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 欧阳静.农民公私观念与国家观念的南北差异——从农民对新闻联播的态度谈起[J].开发研究,2008,(2).

第5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关键词:乡村旅游;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自20世纪八十年代,乡村旅游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现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据测算,2008年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3.85亿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到573亿元,农民直接就业达到495万人,间接就业、季节性就业达到1,840万人。然而,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农村生态环境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嬗变。为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乡村旅游乃至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乡村旅游及农村生态环境

乡村旅游是立足于农村,利用乡村自然和人文景观、农耕文化、农家生活、民俗民风等旅游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设计,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教育、娱乐、健身等多项需求的旅游经营活动。它的生命线是乡村性,表现为乡村性的建筑、服饰、食品、田野、果园、环境等自然物质方面和乡村的民俗传统、乡风乡貌、语言文化、制度规范等精神文化方面,也即原生态的或乡村性的生态环境,包括乡村性自然生态环境和乡村性人文生态环境。乡村旅游的产生与发展有其深刻背景和时代使命,一是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人们在物质生活不断得到满足的同时开始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同时也是城市居民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而渴望远离喧嚣的都市、回归淳朴的自然,由此形成了对乡村旅游的巨大需求动力;二是农村谋求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差别,由此构成了乡村旅游强大的供给动力。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迅猛,目前已形成多种模式,根据《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年)(征求意见稿),我国乡村旅游将“形成领域宽广、规模较大、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大格局”,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三大目标。由此可见,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充满机遇,前景广阔。

二、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互动关系分析

自乡村旅游产生之时起,乡村旅游与生态环境注定是不可割裂的,他们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农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根基,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就会受到制约。而作为衍生物的乡村旅游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则是非常深远的,是二者关系中的最主要方面,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一)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互促共进

1、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乡村性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内核,是乡村旅游的拉力源。乡村旅游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就是乡村独有的人居环境、田园风光、生活方式、民俗民风和生产活动等城市所不具备的要素。大凡乡村旅游都是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优越、人文生态景观丰富的地区发展起来的。如笔者所在的湖北省荆州市的桃花村乡村旅游就是发端于曼妙娇艳的遍野桃花;张新场村乡村旅游则因楚国高等级贵族古墓葬熊家冢而插上腾飞的翅膀。全国各地乡村旅游发展得好的地区,也都因有良好的乡村性生态环境,如四川郫县友爱乡乡村旅游是在发展园艺、盆栽、林果的基础上嫁接乡村旅游;浙江省淳安县立足于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特色民俗、节庆发展乡村旅游;云南省根据生态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差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打造出乡村旅游的多种不同发展模式。

2、乡村旅游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内在要求;同时,乡村旅游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当地政府和农民有能力对旅游环境资源进行投资,提高资源环境质量。

(1)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处于乡村生态环境系统的中心层次,也是乡村旅游吸引物的最直接表现形式。没有清新和美的田园风光、自然和谐的奇山秀水、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乡村旅游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乡村旅游应充分认识到自然生态环境不能被破坏、不能被挪作他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推行绿色生产、保护农田、保护野生动物、关闭土法工厂和采矿厂等,有效地保护富有价值的乡村旅游资源。

(2)促使乡村人文生态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改善。乡村人文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品位提升、内涵延伸的着力点,乡村旅游开发主要就是对人文资源的开发。乡村人文生态环境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比如古迹、古镇、古建筑、饮食、语言、服饰、特产、手工艺、民俗、民风等。这些都是乡村文化的魂宝,是深深吸引乡村旅游者眼球的尤物,能带给旅游者极大的体验、教育、休闲、娱乐享受。没有开发乡村旅游之前,这些丰富资源可能会被埋没、不受重视、遭受人为破坏或经历风雨摧残而日益破败、凋毁,其巨大价值白白闲置或流失。许多乡村旅游地正是认识到这一点,一些传统的、“土得掉渣”的东西被视如珍宝,有效地被保护起来,如对历史古迹、古镇、古建筑进行复古修缮,对当地传统习俗、特色有意识地加以保护,对那些濒临淘汰的民族手工艺加以继承和延续。通过乡村旅游的发展,祖先遗留下来的这些宝贵财富得以最大程度地被保护起来。

(3)促进村容改善。一是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乡村旅游就有了动力、能力和积极性去翻修或新建住房,就能主动要求改水、改电、改厨、改厕,就有了村镇整体规划的愿望,于是一些村容整洁、各具特色的旅游小城(村)镇应运而生,乡村旅游地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二是交通越来越畅通。过去乡村交通的典型特征是“羊肠小道”、“泥泞崎岖”、“坑坑洼洼”,“外面的进不来,里面的出不去”;开发乡村旅游后,这种状况得到极大改观,乡村旅游地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且基本改道拉直;三是绿化走进乡村人家。过去绿化似乎只是城市的专利,乡村就是“土里土气”。开发乡村旅游后,人们在村落道路两旁植树,在自家庭院种花种草,美化家园,努力营造出更加清新、优美的村容村貌,绿化在乡村愈益受到青睐。

(4)促进乡村文明程度提高。一是掀起了农民求知热。受乡村旅游的外来影响以及从业素质需要,学文化、学技术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许多村民学起了普通话,甚至外语和电脑,互联网也已进入一些农民家庭,成为他们收集和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二是农民环境意识大大提高。可观的收益使农民认识到了乡村旅游的重要性,也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农民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由从前的不感兴趣、不关心发生重大转变,环境保护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注重卫生健康也成为农民的一种生活习惯;三是乡村生产生活方式文明化发展。乡村旅游的外来和示范效应明显促进了乡村居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和开放,农民乐意尝试和接受新的生产方式方法,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也有意识地参照城市模式改掉陋习,养成卫生习惯,形成文明化的生活方式;四是农民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活积极性提高,乐观热情,热爱家园,在旅游乡村,人与自然显得日益和谐。

(二)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相互制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滞后制约乡村旅游的发展。没有优越的乡村性生态环境,乡村旅游自然难以启动。启动了乡村旅游后如果不对生态环境进行有力保护和建设,则乡村旅游必定难以持续发展。乡村生态环境是脆弱的,很多地方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缺少对生态环境的足够重视,面对急剧膨胀的相对于未开发旅游之前的成倍数增加的人流、物流、车流所带来的各种污染无所作为,特别是农家乐旅游,普遍存在污染排放无节制、无处理的情况。如武汉市梁子湖因湖泊周边的旅游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污水,以及水上游览活动船舶的油类污物直接排入湖中而受到污染,有旅游经营活动的东侧水域水质明显较无旅游经营活动的西侧水域差,这样不仅使得人们对旅游地的环境印象大打折扣,而且还要为“先污染后治理”付出巨大代价,可能形成被动保护局面。此外,开发乡村旅游后如果不对乡村性生态环境进行深入挖掘、加强建设,也极易失去吸引力。特别是乡村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如果不突出,乡村旅游很难持续兴盛。如湖北荆州市桃花村乡村旅游由于缺少深度开发,只能在桃花盛开的前后若干天形势火暴,而一年中的其他300多天游客无几,非常冷清。

(三)乡村旅游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冲击。乡村旅游往往肩负当地“以旅扶贫”、“以旅促农”的重任,在经济增长的赶超心态下,极易短视,一味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若乡村旅游的开发、发展未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忽视环境影响评价与区域规划,缺乏科学管理、监控,将导致生态环境诸多负面效应。

1、乡村自然环境压力增大。主要表现为:(1)环境承载力超标。每个旅游地具有明显的游览时间集中性,每个旅游地都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外来人数增加,意味着环境承载量扩大,对环境产生负影响,环境效益逐渐减少。当旅游人数的增长超过环境承载力时,旅游环境将遭到破坏甚至严重衰退。(2)大量污染物产生。乡村旅游带来陡增的人流、物流,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严重污染水体、土壤、植被、大气。一是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包括各类塑料制品及包装物(塑料袋饮料瓶、快餐饭盒等),还有炉渣、煤灰、废纸、口香糖等;旅游区内的饭店、旅馆产生的有机垃圾,包括剩茶剩饭、瓜果皮核、菜根菜叶、人畜禽粪便、动物尸体等,这些废弃物如果未经处理而随意堆放,则对水体、土壤、植被等都将产生严重污染;二是废水污染。生活污水在没有处理设备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河道或房屋周围,直接污染水体、土壤和植被。(3)能源和水等资源消耗量大,存在浪费现象。大量客流、车流的进入,旅游地水、电、燃料、日用品、粮食等用量大增,而且大多处于无节制状态,生活资源压力大,有悖于节约型社会建设精神。

2、环境退化和生态破坏。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饭店、宾馆和旅游设施工程建设会导致旅游区的自然景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环境退化、水土流失、洪灾频发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生态遭受重创,建设过程中过多使用推土机、挖掘机,有的干脆先将现状夷为平地,再重新挖湖堆山、种树铺草、亭台楼阁一应俱全;或盲目模仿城市园林绿地的造景手法,追求高档次、大投入,或南辕北辙,北方地区模仿江南景致,南方地区模仿蒙古牧区景观,对现有地形、植物、池塘、衍生物等进行大肆破坏。旅游者过度地利用脆弱的自然环境,对自然生态也是一种严重摧残,如在旅游地过分践踏草地致使野草死亡,随意拍照、喂食和参观野生动物会极大地改变动物的生活习性。

三、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思考

乡村旅游与乡村生态环境的互动关系中,互促共进是我们的根本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正确有效地规避二者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关键的是要保护和建设好乡村生态环境,减少乡村旅游对乡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这需要乡村旅游各方共同努力,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前提,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及协调发展。

(一)地方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乡村旅游与乡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必须担负起统领者的重任,发挥好管理协调作用。首先,要做好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旅游之间的协调发展规划。二者的协调,要求规划先行,并在其指导下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政府部门要充分调查和研究,对交通优势、资源优势、环境承载力和市场潜力进行科学论证,做好乡村旅游环保评估,突出环境效益,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准确进行乡村旅游的功能定位和产品开发。第二,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的环保法规体系,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指导和监管,以保证乡村旅游发展的正确方向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要加强乡村旅游的有序引导和扶持。要严格项目审批、环评、环保治理等制度,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加大生态环保的宣传和教育;推进环保节能,支持节能节水减排,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对乡村旅游环保投入给予必要扶持,重点是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构建行之有效的协调和监督机制,可成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门工作组,形成乡村旅游环保工作合力。

(二)乡村旅游地必须坚持绿色环保、内涵型经营。各乡村旅游地经营者(包括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民)的作为直接影响和作用于乡村生态环境,他们是乡村旅游生态环保措施的身体力行者,肩负着旅游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因此,乡村旅游经营者要坚持生态环保经营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环保意识和素质,积极配合当地乡村旅游整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不乱排乱放废弃物,节约用水、节约能源,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乡村游;要以身作则,引导和监督游客行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可于旅游地入口、景点及设施边缘等重要场所树立醒目警示标牌,适时恰当地提醒游客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乡村旅游地应密切关注景区游客容量,协调好游客集中期间的各项工作,使游览活动处于环境承载力允许的范围之内。此外,乡村旅游不能只向自然环境要效益,我们必须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以丰富深厚的文化生态提升乡村游的魅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乡村游客应加强环保自律。游客作为乡村旅游的消费者,其行为方式同样直接影响和作用于乡村生态环境,是外来的重要影响因子。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更要靠广大旅客支持,游客应该提高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和旅游地规章制度,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旅游局就“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公开征求意见.2009.7.2.

第6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自20世纪八十年代,乡村旅游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现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据测算,2008年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3.85亿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到573亿元,农民直接就业达到495万人,间接就业、季节性就业达到1,840万人。然而,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农村生态环境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嬗变。为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乡村旅游乃至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乡村旅游及农村生态环境

乡村旅游是立足于农村,利用乡村自然和人文景观、农耕文化、农家生活、民俗民风等旅游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设计,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教育、娱乐、健身等多项需求的旅游经营活动。它的生命线是乡村性,表现为乡村性的建筑、服饰、食品、田野、果园、环境等自然物质方面和乡村的民俗传统、乡风乡貌、语言文化、制度规范等精神文化方面,也即原生态的或乡村性的生态环境,包括乡村性自然生态环境和乡村性人文生态环境。

乡村旅游的产生与发展有其深刻背景和时代使命,一是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人们在物质生活不断得到满足的同时开始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同时也是城市居民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而渴望远离喧嚣的都市、回归淳朴的自然,由此形成了对乡村旅游的巨大需求动力;二是农村谋求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差别,由此构成了乡村旅游强大的供给动力。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迅猛,目前已形成多种模式,根据《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年)(征求意见稿),我国乡村旅游将“形成领域宽广、规模较大、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大格局”,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三大目标。由此可见,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充满机遇,前景广阔。

二、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互动关系分析自乡村旅游产生之时起,乡村旅游与生态环境注定是不可割裂的,他们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农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根基,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就会受到制约。而作为衍生物的乡村旅游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则是非常深远的,是二者关系中的最主要方面,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一)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互促共进

1、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乡村性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内核,是乡村旅游的拉力源。乡村旅游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就是乡村独有的人居环境、田园风光、生活方式、民俗民风和生产活动等城市所不具备的要素。大凡乡村旅游都是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优越、人文生态景观丰富的地区发展起来的。如笔者所在的湖北省荆州市的桃花村乡村旅游就是发端于曼妙娇艳的遍野桃花;张新场村乡村旅游则因楚国高等级贵族古墓葬熊家冢而插上腾飞的翅膀。全国各地乡村旅游发展得好的地区,也都因有良好的乡村性生态环境,如四川郫县友爱乡乡村旅游是在发展园艺、盆栽、林果的基础上嫁接乡村旅游;浙江省淳安县立足于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特色民俗、节庆发展乡村旅游;云南省根据生态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差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打造出乡村旅游的多种不同发展模式。

2、乡村旅游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内在要求;同时,乡村旅游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当地政府和农民有能力对旅游环境资源进行投资,提高资源环境质量。

(1)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处于乡村生态环境系统的中心层次,也是乡村旅游吸引物的最直接表现形式。没有清新和美的田园风光、自然和谐的奇山秀水、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乡村旅游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乡村旅游应充分认识到自然生态环境不能被破坏、不能被挪作他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推行绿色生产、保护农田、保护野生动物、关闭土法工厂和采矿厂等,有效地保护富有价值的乡村旅游资源。

(2)促使乡村人文生态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改善。乡村人文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品位提升、内涵延伸的着力点,乡村旅游开发主要就是对人文资源的开发。乡村人文生态环境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比如古迹、古镇、古建筑、饮食、语言、服饰、特产、手工艺、民俗、民风等。这些都是乡村文化的魂宝,是深深吸引乡村旅游者眼球的尤物,能带给旅游者极大的体验、教育、休闲、娱乐享受。没有开发乡村旅游之前,这些丰富资源可能会被埋没、不受重视、遭受人为破坏或经历风雨摧残而日益破败、凋毁,其巨大价值白白闲置或流失。许多乡村旅游地正是认识到这一点,一些传统的、“土得掉渣”的东西被视如珍宝,有效地被保护起来,如对历史古迹、古镇、古建筑进行复古修缮,对当地传统习俗、特色有意识地加以保护,对那些濒临淘汰的民族手工艺加以继承和延续。通过乡村旅游的发展,祖先遗留下来的这些宝贵财富得以最大程度地被保护起来。

(3)促进村容改善。一是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乡村旅游就有了动力、能力和积极性去翻修或新建住房,就能主动要求改水、改电、改厨、改厕,就有了村镇整体规划的愿望,于是一些村容整洁、各具特色的旅游小城(村)镇应运而生,乡村旅游地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二是交通越来越畅通。过去乡村交通的典型特征是“羊肠小道”、“泥泞崎岖”、“坑坑洼洼”,“外面的进不来,里面的出不去”;开发乡村旅游后,这种状况得到极大改观,乡村旅游地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且基本改道拉直;三是绿化走进乡村人家。过去绿化似乎只是城市的专利,乡村就是“土里土气”。开发乡村旅游后,人们在村落道路两旁植树,在自家庭院种花种草,美化家园,努力营造出更加清新、优美的村容村貌,绿化在乡村愈益受到青睐。

(4)促进乡村文明程度提高。一是掀起了农民求知热。受乡村旅游的外来影响以及从业素质需要,学文化、学技术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许多村民学起了普通话,甚至外语和电脑,互联网也已进入一些农民家庭,成为他们收集和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二是农民环境意识大大提高。可观的收益使农民认识到了乡村旅游的重要性,也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农民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由从前的不感兴趣、不关心发生重大转变,环境保护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注重卫生健康也成为农民的一种生活习惯;三是乡村生产生活方式文明化发展。乡村旅游的外来和示范效应明显促进了乡村居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和开放,农民乐意尝试和接受新的生产方式方法,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也有意识地参照城市模式改掉陋习,养成卫生习惯,形成文明化的生活方式;四是农民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活积极性提高,乐观热情,热爱家园,在旅游乡村,人与自然显得日益和谐。

(二)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相互制约。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滞后制约乡村旅游的发展。没有优越的乡村性生态环境,乡村旅游自然难以启动。启动了乡村旅游后如果不对生态环境进行有力保护和建设,则乡村旅游必定难以持续发展。乡村生态环境是脆弱的,很多地方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缺少对生态环境的足够重视,面对急剧膨胀的相对于未开发旅游之前的成倍数增加的人流、物流、车流所带来的各种污染无所作为,特别是农家乐旅游,普遍存在污染排放无节制、无处理的情况。如武汉市

梁子湖因湖泊周边的旅游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污水,以及水上游览活动船舶的油类污物直接排入湖中而受到污染,有旅游经营活动的东侧水域水质明显较无旅游经营活动的西侧水域差,这样不仅使得人们对旅游地的环境印象大打折扣,而且还要为“先污染后治理”付出巨大代价,可能形成被动保护局面。此外,开发乡村旅游后如果不对乡村性生态环境进行深入挖掘、加强建设,也极易失去吸引力。特别是乡村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如果不突出,乡村旅游很难持续兴盛。如湖北荆州市桃花村乡村旅游由于缺少深度开发,只能在桃花盛开的前后若干天形势火暴,而一年中的其他300多天游客无几,非常冷清。

(三)乡村旅游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冲击。乡村旅游往往肩负当地“以旅扶贫”“、以旅促农”的重任,在经济增长的赶超心态下,极易短视,一味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若乡村旅游的开发、发展未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忽视环境影响评价与区域规划,缺乏科学管理、监控,将导致生态环境诸多负面效应。

1、乡村自然环境压力增大。主要表现为:(1)环境承载力超标。每个旅游地具有明显的游览时间集中性,每个旅游地都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外来人数增加,意味着环境承载量扩大,对环境产生负影响,环境效益逐渐减少。当旅游人数的增长超过环境承载力时,旅游环境将遭到破坏甚至严重衰退。(2)大量污染物产生。乡村旅游带来陡增的人流、物流,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严重污染水体、土壤、植被、大气。一是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包括各类塑料制品及包装物(塑料袋饮料瓶、快餐饭盒等),还有炉渣、煤灰、废纸、口香糖等;旅游区内的饭店、旅馆产生的有机垃圾,包括剩茶剩饭、瓜果皮核、菜根菜叶、人畜禽粪便、动物尸体等,这些废弃物如果未经处理而随意堆放,则对水体、土壤、植被等都将产生严重污染;二是废水污染。生活污水在没有处理设备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河道或房屋周围,直接污染水体、土壤和植被。(3)能源和水等资源消耗量大,存在浪费现象。大量客流、车流的进入,旅游地水、电、燃料、日用品、粮食等用量大增,而且大多处于无节制状态,生活资源压力大,有悖于节约型社会建设精神。

2、环境退化和生态破坏。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饭店、宾馆和旅游设施工程建设会导致旅游区的自然景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环境退化、水土流失、洪灾频发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生态遭受重创,建设过程中过多使用推土机、挖掘机,有的干脆先将现状夷为平地,再重新挖湖堆山、种树铺草、亭台楼阁一应俱全;或盲目模仿城市园林绿地的造景手法,追求高档次、大投入,或南辕北辙,北方地区模仿江南景致,南方地区模仿蒙古牧区景观,对现有地形、植物、池塘、衍生物等进行大肆破坏。旅游者过度地利用脆弱的自然环境,对自然生态也是一种严重摧残,如在旅游地过分践踏草地致使野草死亡,随意拍照、喂食和参观野生动物会极大地改变动物的生活习性。

三、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思考乡村旅游与乡村生态环境的互动关系中,互促共进是我们的根本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正确有效地规避二者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关键的是要保护和建设好乡村生态环境,减少乡村旅游对乡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这需要乡村旅游各方共同努力,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前提,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及协调发展。

(一)地方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乡村旅游与乡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必须担负起统领者的重任,发挥好管理协调作用。首先,要做好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旅游之间的协调发展规划。二者的协调,要求规划先行,并在其指导下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政府部门要充分调查和研究,对交通优势、资源优势、环境承载力和市场潜力进行科学论证,做好乡村旅游环保评估,突出环境效益,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准确进行乡村旅游的功能定位和产品开发。第二,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的环保法规体系,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指导和监管,以保证乡村旅游发展的正确方向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要加强乡村旅游的有序引导和扶持。要严格项目审批、环评、环保治理等制度,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加大生态环保的宣传和教育;推进环保节能,支持节能节水减排,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对乡村旅游环保投入给予必要扶持,重点是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构建行之有效的协调和监督机制,可成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门工作组,形成乡村旅游环保工作合力。

(二)乡村旅游地必须坚持绿色环保、内涵型经营。各乡村旅游地经营者(包括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民)的作为直接影响和作用于乡村生态环境,他们是乡村旅游生态环保措施的身体力行者,肩负着旅游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

因此,乡村旅游经营者要坚持生态环保经营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环保意识和素质,积极配合当地乡村旅游整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不乱排乱放废弃物,节约用水、节约能源,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乡村游;要以身作则,引导和监督游客行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可于旅游地入口、景点及设施边缘等重要场所树立醒目警示标牌,适时恰当地提醒游客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乡村旅游地应密切关注景区游客容量,协调好游客集中期间的各项工作,使游览活动处于环境承载力允许的范围之内。此外,乡村旅游不能只向自然环境要效益,我们必须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以丰富深厚的文化生态提升乡村游的魅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乡村游客应加强环保自律。游客作为乡村旅游的消费者,其行为方式同样直接影响和作用于乡村生态环境,是外来的重要影响因子。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更要靠广大旅客支持,游客应该提高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和旅游地规章制度,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旅游局就“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公开征求意见.2009.7.2.

第7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摘 要:该文基于国内外农村社区和宜居社区等相关文献研究及建设实践,提出并明确了我国村镇宜居社区的内涵界定:我国村镇宜居社区主要包括农村宜居社区和小城镇宜居社区。即强调以人为本、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目标和方向的农村社区或小城镇社区。

关键词:农村社区 宜居社区 村镇宜居社区 小城镇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9(c)-0050-02

随着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社区和小城镇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村镇宜居社区建设已经被提上了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日程,但是目前国内外对于“村镇宜居社区”尚无明确的概念,更罔论进一步研究,因此该文基于农村社区和宜居社区等相关文献研究和建设实践,提出了我国“村镇宜居社区”的概念,并明确界定了其内涵,为后续相关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具有一定的理论前沿性和实践指导性。

1 相关研究

“村镇宜居社区”,顾名思义,“社区”是其本质,“宜居”是其基本特征,“村镇”是其地域范围。简单来说,村镇宜居社区就是在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精神指导下、在“新四化”①和“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国村镇社区化、宜居化发展的结果(如图1所示)。即村镇社区是我国村镇社区化的发展结果,而村镇宜居社区又是村镇社区宜居化的发展结果。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视野下的宜居社区是我国村镇宜居社区的总体发展方向和未来。总之,从村镇到宜居社区会经过社区化、宜居化和城镇化3个发展阶段,顺序不同,发展道路亦会不同,但是殊途同归,起点都是村镇,终点都是宜居社区。而村镇宜居社区就是其中比较高级的发展阶段。

尽管人们对于“社区”及共同体仍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但大都将其视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定的地域”“共同的纽带”“社会交往”以及“认同意识”是作为社区或共同体的最基本的要素和特征[1]。

“宜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宜居”指适宜居住,广义的“宜居”除了适宜居住以外,还包括适宜就业、出行以及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充足等内容。其实宜居社区涵义广泛,覆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宜居性包括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社会、经济和人文生态环境条件,但核心的内容包括住房建设、住区环境、社会空间三大方面。宜居社区的评价标准是动态的,与当代经济、文化背景和知识背景等密切相关,但核心理念永恒不变,即以人为本。

村镇在国外统称为乡村,而在中国就有所区别。中国农村工作大辞典把“村镇”定义为 “各类村庄和集镇的总称”。其中的 “村庄”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集镇”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罩行牡姆墙ㄖ普颉6相关文献研究表明: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和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的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又统称为农村。由此可见,国内以往研究中的“村镇”和 “农村(或乡村)”的概念一致。该文认为上述是狭义村镇的概念,广义的村镇除了包含上述乡村,还包括小城镇(如图2所示)。

2 结语

由村镇的内涵可知,村镇社区就是包括各类村庄和集镇的“农村(或乡村)社区[1]”以及小城镇社区[2]的统称。相应的,村镇宜居社区包括农村宜居社区和小城镇宜居社区。相关文献中出现的“农村新型社区”或“新型农村社区”与农村宜居社区的内涵一致,是“村镇宜居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而言之,村镇宜居社区就是宜居的村镇社区,即强调以人为本、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目标和方向的农村社区或小城镇社区。

参考文献

[1] 滕玉成,牟维伟.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研究述评[J].东南学术,2010(6):86-95.

[2] 甘信奎.中国当代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条件及路径选择[J].理论学刊,2007(1):57-59.

第8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一、旅游者的乡村出游需求特征

1.旅游产品的选择

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最喜欢的是露天野营地、温泉理疗和乡村俱乐部,其次是树屋体验区养生度假馆和寄宿农庄,最后是滑翔运动馆、租赁农场和乡村博物馆。可见游客在乡村旅游时比较偏重的还是新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喜欢有乡村原汁原味的特色项目。所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应选择野营地、温泉度假、俱乐部等新形式,弥补目前的乡村旅游市场存在的旅游产品品质低端,形式单一等问题。

2.旅游住宿的选择

游客选择在乡村旅游住宿时最喜欢的是有特色的民舍,其它依次是普通农舍、度假村、标准酒店和自助式农?。因为有特色的民舍更能体现浓厚乡村风情,所以应重点发展乡村民居,和有特色,有代表性的民居建筑。

3.旅游活动的选择

大多数游客去乡村旅游是为了换一种生活方式,更好地放松身心,缓解城市生活的压力,感受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与朋友和家人一起进行乡村休闲度假。所以体验型的参与活动,像采摘蔬菜,垂钓,捉螃蟹等,可以使游客在乡间活动时放松心情,释放压力,还可以重温童年趣事。现代时尚旅游活动正蓬勃兴起,一些时尚娱乐活动,如烧烤,露营,射击等都受到游客欢迎。

二、旅游者乡村旅游消费特征

1.出游方式的选择

在旅游出行方式的选择上,近一半的游客侧重于选择自驾游和自助游。这些旅游群体以杭州本地和杭州周边省份,如上海,江苏等地的游客居多。在车程长短的选择上,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表示最长能接受2小时的车程。因为去乡村旅行时游客主要是为了通过体验乡村生活,来舒缓情绪,放松身心,长途跋涉的去路程较远的地方,对他们吸引力不强。在结伴方式上,大多数乡村旅游者最喜欢和朋友一起出行,其次是和家人。一个人自助游和跟团出游的比例都较小。大都数的成年游客表示都喜欢带自己的小孩一起旅行,这主要是为了让孩子更多的体验乡村田园生活,开拓视野,学习更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所以乡村旅游经营者可以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与选择上可以更多地侧重于儿童的趣味性和知识性。

2.出游时间的选择

在出游时间的选择上,杭州乡村旅游者主要偏重在周末或休假期间出行,而法定节假日和平时的出游率则相对较低,观光旅游更受欢迎。但随着法定节假日的增多,游客的出游愿望将会增强,出游范围也会扩大,乡村旅游将会成为旅游市场上有力的竞争主体。在停留时间上,占主体地位的是二日游游客,一日游即当日往返的游客占近一半,而选择在乡村旅游目的地停留5-6天的旅游者为极少数。乡村旅游者在乡村停留天数较短的主要原因是,乡村的住宿环境和配套服务设施差。所以要想游客延长停留时间,就必须大力改善乡村旅游的住宿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

3. 消费水平

大多数游客在旅游中的消费大约是100-1000元,这说明乡村旅游目的地对游客还是有很强的吸引力。但从消费水平上看,杭州乡村旅游者的消费水平还处于中低档次,这与客源的中高收入形成了一定的反差。在今后的发展中,要想提高的游客消费水平,经营者还需要开发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内容丰富的娱乐活动。以质优价廉的旅游产品来吸引更多的游客。

4.信息获取渠道

乡村旅游的游客获取旅游信息的渠道呈多样化。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来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关信息的占首位,可见旅游目的地的对游客留下的影响和游客的口碑,对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塑造和宣传有很大影响。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变化,大众媒体和广告宣传对游客的信息导向也有很重要的影响。超过半数的受访问者表示是通过电视广告,杂志广告,报纸广告、和流动媒体得到旅游信息,还有45.2%的游客是通过网络来获取相关信息的,各大旅游综合网站如携程网,去哪儿网,同程旅游网等都深受游客的青睐。现在随着“微”时代的到来,微博,微信,在人们的选择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乡村旅游的发展对策

1.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乡村旅游保障体系

(1)要建立乡村旅游的评价标准和管理体系,对旅游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和规范建设,要对环境治理标准和旅游安全标准加强监督并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2)强化政府的调控作用。我国政府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应起主导作用,通过直接投资、财政补贴、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建立专项基金等对乡村旅游发展给予资金支持;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将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并制定鼓励较高层次的旅游管理人才到农村就业的政策,确保乡村旅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3)建立健全规范的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配套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规范农户家庭的接待设施、安全保障、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接待能力等接待服务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愉悦、安全的旅游环境。

2.加强产品开发,深化乡村旅游发展

(1)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只有将这种文化内涵挖掘出来,设计开发具有乡村特色的产品,才能增强乡村旅游产品的吸引力的,提高市场竞争力,进而使杭州乡村旅游向深层次的文化体验发展,彰显其独特的文化魅力。(2)构建主题文化村。杭州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所以杭州在发展乡村旅游时要将内涵丰富的吴越文化场景化、主体化,为游客提供一种真实可见,可参与的体验空间,大力发展古镇古村、主题文化村,乡村博物馆,使杭州的乡村成为体验吴越文化的大观园。(3)创新传统节庆活动。要充分利用民俗节庆文化开展多种多样的乡村旅游品种。尽量挖掘其文化渊源、传统庆祝活动和饮食,在此基础上与本地实际情况、时代特点和节日主题相结合,推动旅游产品开发创新。

第9篇:乡村治理的内涵范文

――摘自龙湖村顾问姜东阳《龙溪赋》

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龙湖村有条清澈的景观河――龙溪。山风徐来,流水潺潺。龙溪的水,滋养着这片土地和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

龙湖村人说,绿水青山就是他们的“金山银山”,他们要给自然留下更多的可修复空间,给农业发展留下更多的可耕种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龙溪”今昔两重天

2014年7月,旅顺口区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龙湖村中心河道治理主体工程顺利竣工。

龙湖村人管这条中心河道叫“龙溪”。

龙溪位于旅顺口区饮用水源地和大连市应急水源小孤山水库上游,是一条季节性河流。过去,由于年久失修,河道两侧杂草丛生,垃圾成堆。每逢雨季,生活垃圾便顺河而下,直接流入小孤山水库,严重影响了全区人民的饮水安全。

村民刘淑玉说,“原来河道破破烂烂,里面什么都没有,石头瓦块烂泥、垃圾什么都往河里扔 。”

2011年,王德富开始担任龙湖村村委会主任。上任后,他一直坚持走集体产业发展道路,并想方设法重点围绕乡村旅游、苗木花卉、中草药等三个方面努力发展王家村集体经济。

发展乡村旅游,就要有好的生态环境,他带领村民清理河道内堆积的淤泥和垃圾,并对周边的山体、植被进行集中治理。“我们总共设计了7道拦坝,用这种方法把地表的水截住。老百姓看到河道修得那么漂亮,就不可能再往里排垃圾排污水了。”王德富说。

在治理河道的同时,王德富听说“人造湿地”能够通过生物分解的方式净化水源,于是特地聘请专家进行了科学规划,尝试将龙溪入小孤山水库的河口改造成了“人工湿地”。

水利专家姜东阳介绍说,上游的河流免不了要有一点生活用水,包括自然界洪水冲刷的污染,这些水生植物能大量吸收有机物,这样就可以保证饮用水的质量。

有水,才有生命;有水,才有丰收的希望。为彻底改变龙溪水质,并将其建设成为一条能够常年“见水、近水、亲水”的生态河和景观河,经街道和区市有关部门批准,龙湖村从2012年开始,累计筹资近2000万元,分期对龙溪河道进行大规模的升级改造。他们绿化河道两侧土地320亩,其中山体绿化260亩,河边种植草皮2.7万平方米,砌筑基础用料5万余立方米,铺设鹅卵石2.6万吨,混凝土1200立方米,栽种熏衣草花田20亩,并建成了一座大风车。整个项目以龙溪为轴心,辐射两岸,延伸下游,形成沿河绿化带。并在龙溪河下游入库处,恢复并扩大了80多亩的湿地,有效保障了下游水域的洁净。

景观河道修建前后的真实对比就是龙湖村生态建设的最好说明。王德富指着正在建设的河道景观带说,“围绕龙溪,我们将来要开发休闲旅游项目,游客可以在这里垂钓、游玩,这里还有农家乐、旅馆、商品一条街等,村民承包经营,增加收入。”

如今的龙溪,急流、浅滩、湿地等错落有致,河边标本林、景观树、睡莲池等遥相呼应。龙溪变美了,生活在这里的村民也都纷纷行动起来,自觉地保护生态环境。更让他们感到高兴的是,龙溪生态河将于2015年10月完工,龙溪公园整体项目将于2016年6月竣工。到那时候,龙溪一定会更加迷人。

青山片片化财源

龙湖村不仅有“上善之水”,更有“绿波荡漾”。走进村办大连润亿珍稀苗木生产基地,一片片绿油油的苗木映入眼帘,有红豆杉、如意松、科罗拉多蓝衫等等。这些珍稀树木既美化了村容村貌,又拉动了苗木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加了群众的收入。

龙湖村风光秀丽,旅游资源丰富,交通十分便利。东临小孤山水库,东山国营林场;南面有大孤山,东鸡冠山古战场;西与区委和区政府相毗邻;北隔旅顺中长铁路线,贴近旅顺中路。近年来,龙湖村结合本村地缘优势,以建设“森林村”为目标,不断加大绿化工程的资金投入,绿化成效显著。

一位负责绿化工作的村干部告诉记者,“花卉苗木区”和“山林风景区”是龙湖村建设“森林村”的两大载体。近年来,村里先后投资1700多万元,绿化面积2000多亩,栽植各种花卉苗木200多万株,使全村森林覆盖率已达66%,处于省市领先水平。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花卉苗木区”,新造苗木用地2000余亩,建设温室大棚100栋,已成功培育如意松1000余株,培育科罗拉多蓝衫、红豆杉、美国红橡、红枫、法国薰衣草等苗木600多万株;投资600多万元建“山林风景区”,已开发林地面积两平方公里建设药王谷森林生态园,主要种植人参、天麻、刺五加等林下经济作物。龙湖村通过建设“森林村”,已为村民提供400多个就业岗位,促进花卉苗木产业和林下中草药产业快速发展。预计八年后,龙湖村林业产值将达10亿元左右,将成为村民的“绿色银行”。

绿化创造了财富,改变了环境,同时也为发展旅游产业打下了生态基础。眼下,龙湖村的“药王谷森林公园”已经通过国家审批开始建设,未来将打造成一个集“知识、休闲、中医、养生、娱乐”为一体的生态旅游项目。届时,游客能在“药王庙”和“草药博物馆”瞻仰中国古代名医的风采,找到各种有效的民间药方。目前,“药王谷森林公园”已经初具规模,谷中生长着大约三四十万株人参,还有龙葵、玉竹、贯众等200余种草药,游客在观光赏玩之际,还能亲身体验到采摘、泡制草药的无穷乐趣,同时还可以进行蜂疗养生。在开发药王谷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了4000多年前古人生活的遗址,龙湖村将在原址上打造具有浓郁的东方远古文化特色的古文化部落。通过静态展示、动态表演、情景模式、互动娱乐、居住体验等项目向游客展示一座四千年前活生生的文化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