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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是强化农药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为确保“两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省17市全面推行“两项制度”,到2012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通过“两项制度”的推行,全省范围内基本杜绝非法农药产品的流入,高毒农药经营实现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农药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大幅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对辖区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实行经营登记备案管理。实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管理的实质,就是对进入本辖区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把关。凡具备“两证一号”(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标签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农药产品,经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销售;没有通过备案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通过登记把关,可以有效杜绝非法农药进入流通环节,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农药登记备案管理要坚持市、县联动、以县(市、区)为主。在一个县(市、区)销售的农药产品,要到该县(市、区)农业部门备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区)销售的农药产品,要到市农业部门备案。市和县(市、区)两级农业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避免重复登记备案。
(二)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管理。按照国家规定,高毒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以下简称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就是要避开被限制区域,在其他粮棉油等产区进行定向经营,以达到高毒农药的经营区域可掌控、产品去向可追溯,最大限度地杜绝高毒农药流入瓜菜果茶和中草药生产环节。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要以市为单位进行。各市要根据当地种植结构和作物特点,对高毒农药经营点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严格按照志愿报名、县级初选、市级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确定公布高毒农药经营单位。确定的定点经营单位要先行对经营的产品进行登记备案,要签订责任书、产品质量承诺书,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制度。购买高毒农药要实行实名制,购买者的姓名、住址、电话、购置品种和数量等信息,要登记造册,以备追溯。未取得定点经营资质的任何单位,都不允许经营高毒农药。蔬菜、瓜果、茶叶等主产区,可以整市或整县(市、区)范围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5日至2月28日。推行“两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管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也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办法。今年的省委1号文件、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两项制度”的推行真正摆上今年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方案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及经营的农药产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农药市场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要任务具体,步骤明晰,进度明确,措施有力,确保方案的科学、可行和可操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3月20日至9月30日。各市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全面推行“两项制度”。各市要倒排工期,分步实施,务实求实,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对经营登记备案的农药产品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业标准示范园建设等项目的县(市、区),要率先实施“两项制度”。
(四)量化考核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市对所辖县(市、区)“两项制度”的推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11月1日至11月20日,省厅组织考核组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年终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该考核项的结果,同时也作为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项制度”的推行是一项把关要严格、操作要规范、需要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在年内实现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时间紧、任务重、强度大。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工商等相关部门搞好协作与配合。要层层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的单位、相关的县(市、区)和有关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已经实施“两项制度”的市或县(市、区),要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提高。为及时掌握进度情况,请各市于3月底前将进度安排表上报省厅,从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厅。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推荐。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以下是为大家推荐应急管理工作措施参考资料,欢迎你的阅读与借鉴。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一
为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资料: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效能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职责与奖惩;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推荐。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xx》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状况,每年对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本区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状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本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个性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状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本区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透过的本区部门应急预案应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五)应急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资料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潜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七)统计汇总报告。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详细登录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分布状况。
(八)补充、更新和轮替。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做好本级、本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短缺物资进行补充,对有保质期的物资实施更新和轮替。
(九)基础设施推荐。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十)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状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状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状况指导有关部门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有关部门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三、应急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类别应急工作的专业人才库,并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相关预案的修正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修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就本系统本行业公共安全形势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开展调查研究或带给专业咨询,为领导决策带给科学依据。
(十二)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组织专家队伍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状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分报区政府体育场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十三)应急队伍统计分析。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每半年对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普查,对各类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工作任务、人员、装备、培训演练状况进行统计,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决策依据。
(十四)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潜力。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二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潜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资料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贴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持续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状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资料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潜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潜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三
一、监控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职责心,认真完成好安全防范监控任务。
二、遵守监控室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不随意摆弄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中断监控录象、删除监控资料或将监控资料挪为它用。
三、掌握各监控点的分布及其监控范围,密切注意重点监控区域,及时对监控信息复核处置。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状况,立即进行现场复核(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电话询问等);对已确定的可疑状况,迅速通知巡逻人员出警,并与巡逻人员持续联系,配合其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可疑状况经复核或巡查确认后,及时向领导汇报;遇状况紧急或突发事件,迅速拨打相关报警电话。
四、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存档保留。每一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存盘保留,并做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带给有效线索;对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性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等录像另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另存档保留,必要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五、爱护和保养好监控设备。每周二上午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杀毒、除尘等),对电视监控主机和摄像头实行定期擦拭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状况立即关掉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机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交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状况以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室内清洁状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七、持续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占用监控室电话处理与监控、报警、指挥无关的事情。
一、目的
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实现站所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案的充分性和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及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的基本要求、方法、内容及程序,适用于贡格尔收费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三、职责
(一)站所负责人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负责签发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
(二)副所长职责
协助站所负责人负责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2、协助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3、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和准备情况,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4、负责应急演练的策划和实施;
5、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工作;
6、负责对员工的自我防护技能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7、定期对应急预案评价人员、应急救援、抢险队员进行培训;
8、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
四、工作程序
(一)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形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定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应急预案形式评审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要素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正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表中的评审内容及要求进行对应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表中的要求,发现存在问题与不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见附件。
① 关键要素
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涉及站所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如应急预案中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职责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② 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中简写或可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不涉及站所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而是预案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
(二)评审程序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在广泛争取意见的基础上,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审查。会议评审规模和参加人员根据应急预案涉及范围和重要程度确定。
2、评审准备
应急预案评审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组,落实参加评审的人员;
② 通知参加评审的人员具体评审时间;
③ 被评审的应急预案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人员;
3、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 评审工作由站所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主持;
③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介绍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
③ 评审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讨论,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④ 应急预案评审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⑤ 讨论通过会议评审意见,参加会议评审人员签字。《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见附件;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就邀请当地安全生产部门参加。
5、修订完善及意见处理
① 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② 评审组组长负责对各位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协调和归纳,综合提出预案评审的结论性意见;
③ 站所应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研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④ 反馈意见要求重新评审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人员按照要求重新进行评审;
6、批准印发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站所负责人签发。
五、评审要求
(一)应急预案编制后由站所负责人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论证;
(二)应急预案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73号)的要求;
(三)应急预案编制涉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当地相关部门同意,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附有专家名单。
六、评审原则
应急预案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符合站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
(二)对照相关标准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依靠专家,综合评定,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七、评审依据
应急预案评审应依据以下文件,并考虑站所实际:
(一)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文件;
(二)地方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以及本行业有关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三)可能存在事故风险和安全事故应急能力。
八、评审人员
参加应急预案的评审应由以下人员参加:
(一)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熟悉并掌握《站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应急知识;
(三)熟悉站所各项工作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符合性:应急预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适用性:应急预案的内容及要求是否符合站所实际情况;
(三)完整性:应急预案的要素是否符合指南评审规定的要素;
(四)针对性:应急预案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部位;
(五)科学性: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预防体系、信息报送、响应程序和处置方案是否合理;
(六)规范性: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等是否简洁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
(七)衔接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其它部门或单位预案是否衔接。
十、应急预案评审应考虑下列信息:
(一)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
(二)外部应急经验;
(三)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十一、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当注重下列事项:
(一)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二)基本要素的完整性;
(三)预防措施的针对性;
(四)组织体系的科学性;
(五)响应程序的操作性;
(六)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七)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十二、应急预案评审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应急预案评审的频率;
(二)应急演练的方法;
(三)应急演练的频率。
十三、培训
(一)培训和训练应针对应急队伍和全体员工进行;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每年的3月份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应急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三)在进行应急演练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制定演习方案、演习方式、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
(四)应急演练应包括下列事项:
1、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
2、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
3、演习现场规则;
4、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
5、安排相关的后期工作;
6、编写书面报告;
7、参演人员进行自我评估;
8、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五)进行大型应急预案演练时,站所负责人、环节干部都要参加,进入现场观摩指导。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检验和评价下列效果:
1、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2、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
3、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4、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
5、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
6、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
按照工作落实要求,我们重点加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为加强工业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今年,根据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和分管工作的调整,我们及时充实完善了工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增设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在中国中小企业××网*加入了“应急平台”窗口,上网公布了工业系统应急管理办公室及联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能,与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网络信息体系,明确了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和企业应急物资保障具体任务等。同时要求各县区经贸局、重点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协助安监部门做好重点危险源防泄漏的应急演练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
根据工业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在印发了《××市工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物资保障综合应急预案》、《××市工业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市重点工矿企业防空应急预案》、《××市工业系统应当地震灾害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基础上,今年又新制订了《××市工业系统应对日食工作预案》、《××市工业系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不断健全覆盖全市工业系统的工业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预案的补充和完善,督促县区做好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和重点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建立预案备案制度,实行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排查整治突发事件风险
年初以来,我们与安监局多次联手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重点生产岗位、高温、高压和易燃、易爆等易发事故部位督促企业加大自检排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重要工业设施设备和处于洪涝、地震等高风险环境下生产厂房的巡查力度,防止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外部因素引发突发事件。今年以来,我们共进行了5次联合综合治理检查,排查130余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了各类易发和即将发生安全事故20余处。降低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风险。
(四)、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体系
按照今年国家开展的建立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机制的要求和市应急办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市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工作,我们建立××市工业系统应急物资储备名录数据库,对应急物资保障企业的生产、储备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应急物资需求量大、储备难度高的应急工业品,实行了定向分配、定量储存,对应急物资使用率高、储存期短的工业品,实行足量库存、定期轮换。经过努力,7月份全市有53家工业企业的20多类(包括供力、供水、消防、防洪、排涝、抗震、防化学品泄漏以及食用品、建筑材料、运输设施等)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录入我市应急储备物资数据库。按照“工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这些产品和设备由企业负责日常保管、维护、补充和更新,以确保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完好性、实用性。
(五)、建立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了××市工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按照“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设立了应急管理总值班室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了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节的流动值班制度,每逢重要节日来临,自动启动节日值班,有委领导带队、各科长参加,自行轮流倒换,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时刻加强对电力、供水、交通、运输和企业生产的监督和调度,确保节日的安全性。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节日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对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的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后的10分钟内上报到市应急办。
(六)、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今年的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比往年力度大,成效好,花了很多资金制作了3块规范的宣传板,到图片社进行设计、喷图,到印刷厂印制传单,统一制作了氢气球条幅和楼前宣传条幅,到世纪广场集中宣传,到本单位楼前道旁宣传,组织本单位人员观摩学习,向行人进行宣讲,同时组织企业在厂内展开学习教育,到厂外上街宣传启发,还在报纸、网站等载体上进行公开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了应急常识和避险措施,更多的企业学会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和避险技能。
二、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以加强目标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抓好应急管理体系、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突发事故和灾情的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形成覆盖全市工业系统范围内的预案体系,加强相关预案衔接和管理。
(二)、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的必要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和信息体系的建设,大力开展企业人员培训、救援演练和社会化宣传。组织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技能的培训,开展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技术等方面的普查,形成更加完善的应急资源数据库。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体系,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救援技术、装备和设施,提高救援队伍整体水平和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四)、搞好培训演练和应急宣传工作
针对不同类别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分别分类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救援人员、职工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害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对系统范围内的企业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预防性检查、隐患排查、技术咨询和应急准备检查,搞好事故防范水平。
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通报
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通报8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近日,为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摸清当前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市政府办联合社会安全类、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四个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进行了专题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情况(一)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部门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对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县(区)均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和专题研究,召开了本辖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的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市环保局会后立即召开了各县(区)环保分局负责人会议,对全市水源地保护和环境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教育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均根据各自职责,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进行了细致地部署安排。(二)成立了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按照要求成立了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了应急管理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基本建立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各县(区)均成立了县(区)长任主任、副县(区)长和县(区)武装部部长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和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为成员的应急委员会,下设社会安全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四个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明确了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人员和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明确了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三)全面编制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把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加强了各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目前,市级应急预案有95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9个、部门应急预案50个、其他应急预案15个。各县(区)总体应急预案5个、专项应急预案86个、部门应急预案76个。市水务局聘请有关专家正在积极编制《宿迁市饮用水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均已编制了县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沭阳县以县长交办单的形式对预案体系编制等工作进行了交办,明确了时限、责任人、责任单位及相关要求,已完成专项应急预案15个、部门应急预案9个;泗阳县专门成立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全县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调研的基础上,编写专项应急预案22个、部门应急预案18个;泗洪县完成专项应急预案17个、部门应急预案28个;宿豫区完成专项应急预案22个、部门应急预案21个;宿城区完成专项应急预案10个。(四)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限期整改,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宿豫区排查出重大危险源27处,在6家涉危单位建立了法人资料信息库、管理人员资料信息库、危险物品出入库资料信息库等数据库,并实行备案制度;对需要重点保护的涉危部位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建立危险物品出入库登记台帐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对已投产20家企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把关各项目生产线,需停的则停、能换的则换,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市环保局建立和完善了“日查日测”和“部门协调机制”,即与淮委沂沭泗骆马湖管理局、省属骆运管理处、市县区水务局建立联防协调机制,一旦上游来水,相关部门跟踪监测,随时掌握水质水情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同时,对沭阳县、泗阳县和市银控自来水公司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内的一些问题进行整改。(五)加强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多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应急预案汇编进行了学习,加强了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开展多形式应急知识教育。泗洪县组织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全体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应急预案汇编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广大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市民政局对各县(区)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次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培训,加强避灾、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市安监局组织对全市各级安监工作人员和重点工业企业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今年以来累计培训4000多人次。市公安局通过定期开展“110宣传周”活动、“新闻发言人”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范围、规定和报警求助
方式方法。同时,精选15名具备特殊技能的民警充实到市局防暴大队,加强训练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精干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六)积极做好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意见》,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论证,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分流工作,并提请当地政府解决分流工作所需的人员及经费等问题,力争在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110紧急报警与122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市四个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公安局、安监局、民政局、卫生局,作为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应成立专门办公室,配备具体工作人员,牵头做好部门协调、信息汇总等相关工作,但部分单位未充分认识到作为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的职责任务,依然停留在原有的部门职责上,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的协调、联动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二)基层单位对应急管理重视不够。乡镇等基层单位应急管理意识和工作措施亟待加强,部分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还没正式开展,一些基层单位负责人对应急管理工作不知情,工作人员对应急管理知识了解甚少,对辖区安全状况掌握不透,很难适应当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三)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各县(区)、各部门都提出当前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的现状,已成为制约我市开展应急处置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起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运输、调动等快速反应体系,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需要的重要设备、物资等无法及时调动或根本没有,基本处于“赤手空拳、赤膊上阵”的状态,难以实现有效处置。(四)救援队伍和应急演练需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比较薄弱,目前主要依靠力量是公安、消防队伍,一些职责部门到现场后只是“旁边站、看人干”,不能真正投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虽然一些地区、单位进行了相关应急演练,但演练的次数和类型较少,大部分地区和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仅停留在预案制订阶段,部门联动机制和协同作战能力不强。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快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今年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要确保到位,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同时,加强社区、村居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基层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二)加强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继续加快应急预案编制进度,推动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今年年底前各乡镇要完成区域范围内总体应急预案文本编制工作,并制定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计划。对当前各项应急预案进行认真梳理,简明预案的应急处置流程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通过联合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检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对全市现有应急救援物资进行全面普查、登记,详细记录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各类、各行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和调用机制,以备突发事件急用。特别是加大对常见、易发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应急处置设备、设施等的储备和投入,达到具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推动加快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进度。全市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配合。目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普遍存在人员配置不齐、措施不到位、经费不足等问题,相关工作进展较慢。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分流处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看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还看了: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2.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2017版
一、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及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指示和《意见》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应急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二)工作目标。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期末,以重点行业为依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多层次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基本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网络的运作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根据交通行业应急工作的特点,我局成立由稽查站20人,客运所15人,汽管所5人,运管处5人,运输公司20人,旅游公司10人,机关5人共80人组成的专业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各单位要将以上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到局安监科,以确保以上人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后保证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各单位还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局安监科为我局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我局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后,能在第一时间上报到局安监科。同时,各单位也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最后,要明确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预警预测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要实行牌板化管理。二是要全面掌握各类应急预案、队伍和资源情况,要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审查和报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数据库。各单位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到局安监科。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有专家、群众参与,同时要做到全民参与,使预案的制定过程成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三是局安监科负责对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对于那些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企业,局安监科有权责令其停业整改;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完成备案,并要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实施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四是要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都要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及本单位实际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各,各单位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环节加强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功能性演练,并与每年年初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到局安监科。演练要有针对性,要经常化、制度化。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开发和完善应急保障、模拟推演、检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应用系统;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配备的应急装备、物资要做好日常维护管理。要针对本单位特点,加强关键工程、重要环节所需的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调用机制,确保储备到位、调运顺畅、及时有效、发挥作用,努力形成多层次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四是推进应急教育培训及技术进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据需要,加大投入,积极引进、采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关键词]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中图分类号:X9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269-01
当前,我国石油化工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基于石油化工生产运行中的危机特点,很难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并不可怕,通过构建有效的事故应急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机制构建和应用进行探究。
1 石油化工事故危机特点
1.1 不可预测性
石油化工生产运行中涉及众多设施设备、人为操作和自然环境因素,如设备老化泄漏、人为操作失误、自然环境恶劣等,都可能诱发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而很多事故的发生时间、危害程度等,都不可预测的,加大了事故应急处置难度。
1.2 社会影响性
在当今网络时代,移动通讯技术发展,使信息传输速度加快、渠道增多,化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在短时间内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个别化工企业生产介质有毒有害的特点,极易引发周围和一定区域内恐慌,不利于社会稳定。
1.3 危害巨大性
危害性与事故不可预测性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很难做出相应准备,加之化工企业各类工作介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很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1.4 处置紧迫性
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使事故延续时间越长,则引发的危害也就越大,因此,一旦发生就需要即使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尽量降低事故危害,将事故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2 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机制的构建
石油化工生产运行特点和事故危机特点,使事故无处不在、无时不可能发生,因此,要强化危机意识,按照最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指南》等行业规范和标准,构建事故应急机制。
2.1 实现事故危机管理制度化
要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企业管理机制基础上,健全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对生产运行的计划、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制度化管理,构建涵盖危险源识别、风险点确定、危险分级管控、危险预警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等全流程的事故应急机制,形成“事前防范、发生控制、事后弥补”的事故处理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应急机制的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等,确保主要领导和基层作业班组、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与,从组织层面加强对事故应急机制的重视,在职工中营造重视事故应急的浓厚氛围;应急机制构建涵盖了预案编制、物资储备、演练培训等众多活动,需要应急资金支持,要从企业发展战略层面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应急机制构建有充足资金。
2.2 有效识别事故风险
风险精准识别是事故应急机制构建的基础,不仅能通过识别危险源实现针对性的事前控制,而且能通过风险确定,针对不同区域、设施和类别风险,采取相应措施。事故风险识别评价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在准备阶段中,要根据生产运行流程和岗位职责分工,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覆盖化工企业生产运行全流程和各环节的风险评估小组,通过制定风险识别工作方案,对照各环节国家行业标准、其他企业事故信息、生产运行状况等信息,按照事故发生概率、危害等,根据不同作业环节事故潜在危险源,采取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风险矩阵等适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为确定具体风险等级奠定基础。在风险评估实施阶段,要根据前期工作和风险评价方法,对照GB6441-86、GB18218-2009、DB37/T 2882-2016等家、行业标准划分危险源级别。要在资料分析基础上,结合事故发生特点和趋势,由高到低划分四个不同等级,具体可由“红橙黄蓝”分别标识。在划定风险级别基础上,通过有针对性的采取监控预警措施,对事故进行动态把握,特别是对危险级别高的两个等级,要落实公司级管控单位和责任人等,落实责任,完善管控措施,将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内。上述工作结束后,要编制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报告,为应急机制构建提供参考。
2.3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要在风险分级管控和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演练和应用,这是事故应急机制构建的主体。一是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实效、符合规范、切合实际原则,立足于行业安全规范、生产运行特点进行预案编制,通过预案明确不同岗位应急处置职责,对应急处置基本流程予以确定,并落实好应急措施实施的各项保障。具体可参照风险评估小组人员,组建预案编制小组,适当补充处置事故经验丰富的一线人员参与,在把握企业风险评估、应急储备物资储备情况等基础上编制。对风险级别最高、属于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环节或区域,可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特别要突出特定工作区域、岗位的简明应急操作措施,必要时可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作为附件在预案中予以明确,并在岗位培训中予以宣传和落实,确保事故发生后,相关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能够及时采取正确措施。预案编制中,还要明确重要负责人和联络人的联络方式,确保应急预案可以及时落实到具体人员。二是应急预案的评审。化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之后,都要进行书面评审,对预案进行全方位论证分析,重点对预案基本内容是否完整、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措施针对性是否较强、是否切合实际、与生产运行衔接性是否较强等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形成预案文本和涉及相关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情况调查等资料的评审、论证分析审查意见,对预案予以备案。三是应急预案的实施。企业要结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培训,确保职工熟练掌握预案实施措施和流程,对实际演练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预案指挥体系是否有力、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救援队伍是否训练有效、物资储备是否足量有用等情况进行评价,对不当之处要进行适当修正,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3 结论
综上所述,化工企业事故危险因素多、危害大,要高度重视化工企业事故危害性,正视事故的不可预测性,积极构建涵盖制度建设、风险识别和分级管控、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等内容的应急机制,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安全隐患;事故处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市政工程施工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二是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三是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变化而变换。由此不难看出市政工程施工属于高风险和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施工生产作业直接关系到公众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企业施工生产利润的前提和保证。本文阐述市政施工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教育培训。
为保证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得从思想上重视。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体现了国家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文本”,保护劳动者权利的高度重视。其次,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1、项目经理、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监督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班组长、施工作业人员应该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2、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要做的包括如下几方面:
1、教育培训的对象
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以下五类人员:(1)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项目基层管理人员;(3)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4)特种作业人员;(5)操作工人。
2、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教育与培训主要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内容为主。主要形式有:
(1)三级安全教育:即对新工人进行公司、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劳资等部门组织,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变换工种或者进入新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施工工地特点及危险因素、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紧急情况安全处置与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以及发生事故时自救、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好及时报告等。
(3)采用“四新”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其了解不安全因素,学会危险辨识,并采取保证安全的防护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市政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检查。
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除了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应当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一)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必须在安全危险源识别、评估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作业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危险源辨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市政工程施工中主要风险源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与窒息、道路车辆伤害等。
风险控制控制是指采取措施,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2、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施工全过程的综合型技术经济文件,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成详细说明,技术交底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交底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施工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的类型
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可分为:(1)按照检查的频次可分为日常巡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等;(2)按检查的范围可分为专项检查、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和全面安全检查;(3)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管理层的自查、互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5)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三、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
(一)建设工程安全的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人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机械设备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技术上的缺陷;教育上的缺陷;管理工作上的缺陷等。
(二)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是难以避免的,但要尽可能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
1、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包括
(1)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则,即为确保安全,在治理事故隐患时应考虑设置多道防线,即使发生有一两道防线无效,还有冗余的防线可以控制事故隐患。
(2)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即人、机、料、法、环境五者任一个环节产生安全事故隐患,都要从五者安全匹配的角度考虑,调整匹配的方法,提高匹配的可靠性。
(3)其他原则还包括: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重点治理原则、动态治理原则等。
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2)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4)跟踪验证。
四、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演练。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事故预防;(2)应急处理;(3)抢险救援。
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分为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大类。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施工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2)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应急预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应急预案的修订
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二)安全事故处理
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通过事故处理程序,查明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单经过;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事故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以下步骤处置事故:
(1)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3)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4)现场勘查;(5)分析事故原因;(6)制定预防措施;(7)提交事故调查报告;(8)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3、事故处理的原则
多年的实践表明,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行之有效的,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为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应当继续在施工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施工单位必须从上述几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安全生产才能有保证。许多施工安全事故都表明,如果施工单位忽视安全生产,缺乏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就会给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威胁,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带来损失,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把安全与生产真正统一起来,切实克服生产、安全“两张皮”,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参考文献
[1] 周启雯. 我国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浅析[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