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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现状
1.社保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目前,在我国社保基金规模的扩大的同时,国家人口结构也已经进入到了老龄化的阶段,企业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已十次调整,人均养老金近两千。面对这此现象,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相关的层面却并不能完全跟上时展,就目前趋势来看,养老金存在很大缺口。在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中也并不能够使得资本金可以很好地规避每年通胀带来的庞大损失,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得社保基金的支出越来越大,在未来会形成巨大的社会风险。
2.社保基金流失、投资收益等问题严重
社会保障基金涉及广大劳动者的各项最基本生存保障,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保障基金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总体是安全的,但还是有不尽人意之处,主要是基金征收中还存在少数现金结算方式,社保基金专户没有严格执行《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还存在社保基金未专款专用、相互垫支,或用社会基金结余支付本应是财政开支的项目等违规违纪现象,像上海社保案、媒体披露的某市医疗保险机构侵占医保基金案等相关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这些现象都将导致社保基金流失。另一方面,由于社保资金对于广大国民来说具有的特殊属性,就使得在资金的投资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资金的安全性,社保基金可以选择的投资方式比较单一,社保基金基本是投资于收益较低的国债、存款,基金运作回报率低微,这样的投资方式不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3.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我国目前的社保基金的信息最多只能满足民众对于自身社保资金具体数额的查询,但是对于社保基金管理状况以及投资情况都并没有详细的信息公开,而且相关的管理部门也都并没有信息披露的主动性。这种情况的存在就使得我国社保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在管理机构与老百姓之间有了一定的阻碍,由于这种信息的不透明所发生的一些挪用社保基金的犯罪案件也在很大程度上严重损害了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
二、对于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建议
1.加强对于社保基金相关法律的制定
社会保障资金的科学高效管理自然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来保障其有效地实施与开展。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要认识到相关问题的重要性,加快相关法律的完善速度,有效地对于各级相关利益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管理力度都要有所划分,而且也要加强对于违法乱纪现象的整治力度来保障制度的有效落实。
2.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
第一,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取消现金结算,五险基金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保待遇全额纳入社会化发放,实行银行转帐划款支付方式,尽量在收支环节上杜绝违规违纪案件发生。社保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个人不得经任何借口扩大支出范围,对违规支出和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挤占挪用基金,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规定,对未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储存等管理不规范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整改目标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彻底纠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第二,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基于安全考虑,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只有存入国有银行和购买政府发行的特种国债这样两种存放形式。除预留正常开支资金外,全部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在不影响基金日常支付的前提下,保证定期存款占基金财政专户结余额的最优比例,最大程度获取基金利息收益;对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执行优惠利率情况开展检查,督促相关开户银行严格落实优惠利率政策,并及时追缴应补未补的银行利息。此外,积极探索拓宽基金投资渠道,建议政府恢复发行特种国债供社保基金投资;比照东北地区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委托投资办法,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社保基金统一由省级政府出面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作;建立与CPI指数挂钩联动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浮动机制,及时根据CPI指数变动对社保基金银行存款优惠利率予以调整,以维护基金利益,规避存款贬值风险。
3.加强社保基金的内外部监管
不断强化监管,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基金风险。
第一,实行纪检、财政、审计部门联合监督,建立对社保基金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在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管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在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环节是否应收尽收,有无套取基金现象;监督社保基金是否完整,是否保值增值。
第二,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于社保基金进行信息化的的管理体系建设,把与社保相关的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信息都可以很好地全部纳入到网络化的保障体系中来;其次加快社保基金的信息的透明化的管理,要注意让每一笔钱的流动都可以能够在事后有着完整的追查系统,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披露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获取社保基金信息的权利,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社保基金的收支环节严格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会计控制原则,从源头上防范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为发生。
第四,内部审计科室或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要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社保基金收支结存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防范违规舞弊现象发生。真正实现社保基金在透明中运行,在阳光下使用。
4.开展多种渠道来弥补社保缺口
当前我们必须正确地看待社保基金缺口不断扩大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合作来有效地减少社保的缺口,以保证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高效地运行下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积极开辟其他基金来源。专家建议,把国企红利和净资产增量的适当部分,以社保预算基金的方式集中起来,用国企利润反哺民众是可行的,由政府最终承担基本养老保障的老龄化风险和基金投资风险,确保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第二就是扩大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所涵盖的范围。长期以来并没有把占绝大多数的农民纳入到保障体系中来,这就使得社保的范围还是具有较大的改善空间。把人数众多的农民纳入到社会的保障体系中来,可以有效地扩大社保基金的来源。近几年,我市已先后推行被征地农村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是把广大农民纳入社保的好举措,得到一致好评。第三,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强化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实行男女退休同龄等方法来缩小社保资金缺口。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我们应积极探索管理体制的改革,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和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的管理效应,使社会保障基金得以科学合理运营,最终达到保值增值,造福全社会。
参考文献
[1] 李桂荣.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0(15):197-198
关键词:社保基金;覆盖率;决算;基金结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上海一个论坛上坦承养老金确有缺口,建议完善养老制度,可延长退休年龄以及养老金的缴纳年限,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还提出可能将60岁的退休年龄,在未来延长到63岁。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刻网上就出现了关于延迟退休、“制”、“养老基金缺口”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热议。其实,热议的这些内容都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内涵,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一个环节、一个侧面、一项内容。下面就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简要分析,并阐述对基金运行现状的对策研究。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现状
在当前我国的社保基金方面,一是要客观、全面、深入的了解基金管理内容。它是为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达成建立基金的目标,而围绕基金监督、投资运营和管理模式等,采取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是社会保障制度安全运行的核心环节。尤其是在基金的保值增值方面、待遇支付及筹集方面,体现着具体而重要的管理行为、作用。我国社会保险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各种社会保险经过十几年,几十年的平稳运行,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对基金的管理,予以了法律制度层面的规范之后,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运行成效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社保开展目的为本,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险功能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所有的参保公民,在生育、失业或是工伤、疾病和年老等情况下,都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获得经济补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保障,在保基本,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环节上,因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依法支付就尤为重要。社保基金依法、钢性支出,是保证参保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是社保开展的根本目的。
(二)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功能,不断提高了基金运行效益
《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这一系列的法律制度规范,都就基金在预算方面的编制,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当前,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和决算已经成为必然,这为社保基金运行状况及运行效益分析提供了依据。对社保基金进行预算管理,一方面,可以提高政府方面的宏观调控能力,使得基金得到更加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基金的运行效益,促进其增值,使社保制度发挥出更加长远和显著的作用。再者,社会保险基金进行预算管理,可以提前反映社保基金收支状况,及时分析影响因素,从风险防控的角度竹筏,强化管理的预警能力。决算,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总与反馈,通过对决算情况的编制,能够对基金全年的收支情况,做出客观、全面的反映,帮助评价预算的执行、落实,如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现实问题的再次出现,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成效,提高社保基金运行效益。
(三)以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本,合法运营基金,最大限度保值增值
对社保基金进行管理的一个主要目的,是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并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同时这也是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特别是省本级及以下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都以保证安全为主,结余基金全都存入国有银行或购买国债。在基金运营管理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保证基金的流动性,除保证正常开支外,结余基金都购买国债,但受物价指数上涨、利率下调和通胀影响,出现了结余基金安全有余,保值增值不足的状况。但无论如何,都能保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有效运营。
(四)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逐步得到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经办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订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特别是涉及基金收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更是一丝不苟地落到实处。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部门多
目前我国在保险费征收于管理的主体上,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险费征收由税务部门完成,其他管理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完成;二是社保基金征收和管理全由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在多个不同的基金管理部门之下,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不通畅,到账时间也较为迟滞,并不及时。基金的收入、支出等环节流程不顺,数据及票据传递不够及时,这些都导致基金在每个环节上不安全。就社保经办机构设置上来看,根据参保人员身份按险种设置社保经办机构现象普遍,造成机构重置,人员臃肿,效率低,浪费严重;更者,按险种分设经办机构,人为地形成了身份分割、部门分割、城乡分割的局面。
(二)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渠道单一,结余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来源最主要由征收社保费和财政补助两项构成,其他还有:银行存款(或国债)利息、转移收入、其他收入(一般是滞纳金),但后三项收入额度较小,所占社保基金比例非常低。无论是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的社保费,还是来源于税收的财政补助,都来源于特定单位或个人,而缺乏向全社会募集社保资金的渠道。但有的地方财政困难,依赖中央财政现象较严重,地方财政支付能力不够。我国社保基金投资受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原则的限制,一般采用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两种方式投资,方式单一,收益性差。实际工作中,除保证正常开支外,社保基金结余部分仅限于存入国有银行或购买国债,虽然实行优惠利率,但近几年,银行存款率的不断下调使基金收益率也不断下降,国债的利率受银行存款利率的不断下调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越来越差,基金保值都成问题,增值就更无从谈起。
(三)征缴扩面,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不抵支
征缴对象不断扩大,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从如今的基金收入情况来看,其中有不小的一部分,是为了扩面征缴,让一些年龄偏大的人,将保费一次性的缴纳完成。虽然这是一笔很大的收入,可以暂时扩充基金,不过这些人即将面临退休,因此这一举措也明显的提高了未来的基金支付压力。人口老龄化将使社保基金运行风险不断增大。征缴方面单位拖欠社保费现象严重;发放方面,社会化发放管理要求高,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企业连续13年调整退休金,每人每月都有100元以上的增资,这样就形成了如果越早退休的话,就会享受到越多次数的退休金调整,这显然比更迟一些退休更加的划算。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必然会有不少的人会想法设法提前退休,从而减少了基金的收入,同时增加了基金的支出及未来的运行风险。
(四)社保基金监管机制不健全
就现目前所实行的相关规定来看,负责社保基金监管的单位,主要有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及社保部门,同时也包括社会监督。不过就三个单独的职能部门来看,他们相互之间存在着信息孤岛、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因此难以形成联合性、集中性的监督力量,弱化了其监督的有效性。如果缺少了外部监督,就难免会发生一些内部风险,如地方领导占用、挪用基金等。再者,社保部门自身的内部稽查力度也较为弱化,没有形成强有力的职务犯罪监管、控制制度措施,侵占、挪用和截留基金的情况屡屡发生。社会上一部分人法制意识淡薄,有的单位少缴漏缴,退休人员也有冒领养老金现象。
三、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现状的对策研究
对于以上存在的这些基金运行中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监督与管理。
(一)为提高基金运行效益,降低运行成本,最好自上而下地设立统一的社保经办机构
1.统一管理部门、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征收机构。实现各项社保工作全部由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管理,各社保经办名称一致,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经办机构征收,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准确完整。2.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减少基金运转环节,最好是由一个部门一条龙负责到底,五险合一,有效缓解机构重置,降低运行成本和管理风险,降低身份、部门、城乡差异,促进社会和谐。3.提高经办机构行政级别和执法权力,逐步减少或降低同级政府对其影响,加强上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对社保基金监管。综上所述,只有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待遇支付、信息管理等集中于一个部门,成立一个综合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样基金运行管理的效率就会大大提高,也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才能形成一个高效的管理体制,基金收支才能统一记账、统一核算,才能形成社保基金的预算和决算机制,才能有明确的主体去关心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建立正常的基金风险预警机制。
(二)实行养老金改革,解决财政可持续问题
主要是延迟退休年龄,减少养老金领取者的人数,提高私营企业的就业,扩大税基。另外还需要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如积极鼓励劳动者就业等。增加社保基金筹集渠道。可以借鉴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方式,发行社保彩票,以增加社会保险募集方式,扩大社保基金来源渠道,最大限度地募集社会闲散资金,来充实社保基金,缓解社保基金支付压力。
(三)健全基金预决算系统,增强基金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为保障基金收缴两条线,规范基金收支管理,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各项制度和法律,积极配合,确保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基金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四)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
实行纪检、财政、审计部门联合监督,建立对社保基金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在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管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监督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环节是否合法合规;监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对参保单位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基金的征收、支付管理、保值增值等问题要加以规范,防止基金挤占挪用,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五)加强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
加强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参保单位和个人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多缴多得,自觉履行社会保险义务,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管理氛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本人。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寄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发送个人权益记录。通过积极政策宣传,增强所以参保企业和个人的法制意识,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重视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形成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积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抵制违法违纪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现状及对策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1033-01
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建立,用于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专项基金,是社会保障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的运行管理状况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它具有覆盖面广、运营环节多、资金量大等特点,因此社会保障的资金审计时面临许多困难。社保资金审计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在实际审计时,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客体是有关部门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的过程。社保资金审计取得了很多成绩,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简单谈谈当前我国社保资金审计的现状及对策。
1 社保资金审计的现状
1.1 缺乏完善的审计依据 国外的很多经验表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是社保得以实施的基础,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健全直接影响着审计作用的发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相对落后,没有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完整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行政机关的政策命令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政策的随意性和多变性使社会保障制度失去可靠性和稳定性。实际管理中,与政策之间的冲突造成社保资金审计缺乏法律依据。社保制度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缺乏社保预算和各级政府在社保方面权责不清,给审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1.2 审计内容准确性的把握不高 社保涉及到城乡居民、干部职工和弱势群体等,覆盖面较广;资金的种类包括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生育、救济等,种类繁多;资金来源有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单位及个人缴纳、资金投资收益等,收支渠道复杂;资金的审计管理涉及社保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卫生部门、银行、机关缴费单位和个人等,审计的内容复杂,对象重点很难把握。
1.3 缺乏有力的监督 由于一些机构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加上社保的业务流程复杂、来源渠道多等原因,在社保资金的征收环节票据管理不严,导致代办人钻空子。有些地方存在资格审查、保障金发放一人包办的现象,在缺少监督制约的情况下,冒领或挪用极易发生。审计体系内部的协调配合不够,而社保资金审计作用的发挥依赖于完善的法律制度、科学的管理手段、健全的运作机制和严格的监管制度。
1.4 审计效果不佳 社保资金审计未能将资金运营效益低纳入视野,且审计监督未能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从一定程度上,我国目前的社保资金审计还游离在社会保障的管理体系之外,制约着审计作用的发挥。由于我国并未建立真正的社会保障监督体系,还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的关系没能全部理顺,审计机关难以及时介入和监督社保资金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计作用发挥受到制约,效果不够理想。
2 社保资金审计的对策
2.1 建立完善的社保资金审计监督机制 完善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社保资金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方面,应改善社保的监督环境。制定完善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法律体系和社保投资的优惠政策,提高社保资金的收益,建立统一的社保预算制度,确保资金的收支平衡,维护社保事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保监督。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内部的自我调控、约束和防范。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辅相成,在社保资金的审计中发挥重要作用。
2.2 规范社保资金审计的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保资金审计中的审计行为,要规范社保审计的内容,明确审计的重点,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社保资金审计中应抓住重点环节,首先是资金环节。应将社保资金的筹集方式是否适应社保制度的模式,社保、劳动、税务、缴费单位等部门缴费行为是否正确,社保资金是否完整入库、有无隐瞒、转移资金等行为;财政补贴和预算是否及时等问题一一落实。其次,资金管理的环节。应重点审查社保资金的经办机构、管理部门是否有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有无做到“专款专用”、实行“收支分管”;能否按照既定的保障目标和政策编制社保资金的收支预算,有无挤占、贪污、挪用资金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运营结余资金等。再次,资金支出的审计。资金的支付应按照严格的原则和程序,审计时应重点审查程序的合法性,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拖欠、虚列、截留、虚报冒领、扩大或缩小开支范围等行为。最后,应审计资金的审计效益。审查社保的覆盖面,对其中存在的“断保”和应保未保现象进行分析测算,研究投资决策的可行性和筹集资金的满足社保的需求情况等。通过综合分析其实施结果,找出其中的阻碍原因,促进社保资金审计内容的规范。
2.3 改善审计的方式和方法 传统的社保资金审计制度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保审计发展的要求,必须从效益和风险的角度改善社保审计的方法。在实施中,应加强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资金审计与延伸审计、常规审计与审计调查的结合,并加强预警监督和事后监督的结合。加大计算机技术的应用,采用一定的传输接收方联网审计的方式,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在联网审计的情况下,数据采集能够随需随取,缩短了审计数据的涵盖周期,审计数据从静态转向动静结合,是审计预警成为可能;现场审计和远程审计的结合,有效提高了现场取证和跟踪核查的效率,财务审计与业务审计利用计算机技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能够有效防范财务审计的风险。
2.4 使资金审计效果达到最佳 社保资金审计的最终目标是合理配置深究资源,充分发挥审计作用、降低审计成本取得最佳效果。目前,审计机关普遍采用“同级审”和“上审下”的审计方式。“同级审”立足本级政府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但较容易受到地方的干扰;“上审下”审计方式受到地方的干扰较少,制约性强、问题揭示较全面,但审计成本较大。实际审计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审计的方式,保证资金审计取得最佳的效果。
3 小结
社会保障资金的运行管理状况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保资金审计取得了很多成绩,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结合实际,认为当前社保资金审计中存在着缺乏完善的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准确性的把握不高、审计效果不佳、缺乏有力的监督等问题,并提出建立完善的社保资金审计监督机制、使资金审计效果达到最佳、改善审计的方式和方法、规范社保资金审计的内容等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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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保基金;社会监督;河北省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4.130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4-0-0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保障机制已经在全社会逐步建立,其运营基础社保基金的规模也不断扩大。社保基金作为老百姓的“保命钱”和“养命钱”,其安全性和效益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是,由于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严重损害了人民大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强化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督,完善社保基金的监督体制,对河北省的社会保障工作意义重大。
1 河北省社保基金社会监督现状
1.1 社保基金社会监督现状
目前,河北省社保基金监管体系依然是以行政监督为主,社会监督为辅。政府是社保基金监管的主体,在各级人社部门设有专门社保基金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所辖区域内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结余、存管进行监督。由于多头监管、内部分工协调不力,专业人员欠缺,监督技术手段落后等因素的影响,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效率不高。社会监督方面,河北省开始尝试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渠道进行一些信息披露,逐步建立社保基金监督专家库等措施,但总体来看,社会监督还处在初步构建阶段,尚未完善。
1.2 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存在的问题
1.2.1 监管法律基础薄弱
众所周知,我国社保基金监督立法滞后,法律框架不完善,全国范围内缺乏统一的社保基金法律体系,绝大多数都属于较低层次的通知、公告、实施意见等法规,法律效力不足,威慑力差;至于社会监督,也只有《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个别法条提及,且还是笼统的规范,缺少系统详细的实施细则。总体来看,我国社保基金监管法律基础薄弱,与我国社保工作的深化改革发展不相适应,也使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体制的改革与建设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强化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督必须从加强法制建设开始。
1.2.2 社会监督缺位严重
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是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财政、税务、审计部门配合,缴费个人及社会团体辅助的监督架构,这种监管架构的设计过于强调行政监督,实质上造成社保部门扮演多重角色,自己运营自己监督,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难以保证;这也使其他社会监督机构缺乏监管的动力,越来越流于形式,社会监督缺位严重。
1.2.3 社会监督主体不完整,手段单一
社保基金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很有必要。然而,当前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制度不规范,基金受益人作为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可能单独实施监督,社会组织层面的监督也很少;且社会监督手段较为单一,仅仅由媒体不定期地披露一些基金相关信息,这就使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受到了限制,一些包括监督举报、举办听证会、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尚未充分利用,这影响了社保基金社会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1.2.4 社会监督的实质效力被弱化
在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下,关于社保基金管理数据和运营数据的对外信息披露还没有详细的制度规定,这种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造成信息的不对称,使社会监督难以有效进行;另外,无论是新闻媒体、工会组织还是各级群众组织实质上都处于行政指导下,无法保持纯粹的客观、独立,其监督意往往被内部修饰甚至被消化掉,社会监督的实质效力被弱化。
2 国外社保基金社会监督的经验启示
成熟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需要多元化的监管主体参与,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国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研究探索比较早,值得我国借鉴和思考。通过收集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笔者发现国际上对社保基金管理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但是终极目标都是构建健全的社保基金管理体系,实现社保基金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企具体的经验做法总结为以下几点。
2.1 成立专门机构,强调独立性和专业性
国外为了保障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一般都会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比如:美国成立了联邦保障总署,英国成立了国家社会保障委员会。这些监管机构独立性、专业性都很强,对基金管理过程中各种问题进行及时高效的处理。例如,美国建立了社保基金专项预算管理制度,以实现对基金运行的宏观管理;美国的社保基金托管委员会全面负责社保基金的日常运营,并依法于每年4月1日之前向国会提交当年的基金运营评估报告。
2.2 强调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和独立性
国外各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保基金的监督,且社会组织保持足够的独立性,与行政部门保持分立,在实施社保基金社会监督的过程中,通过其特有的方式对政府的社保政策和法律规范制定实施有效的影响,这些方式一般包括但不局限于提供信息情报、积极游说、发表管理咨询意见等。
2.3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国际上社保基金监管体系成熟的国家,一般都建立了定期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定期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结余情况、投资运营情况等财务数据,使全体社会公众能积极参与到社保基金监督中去,较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了信息透明度,更加有效地发挥了社会监督的作用。
关键词:社保基金;委托投资;委托;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4.0154.02
全国社保基金是属于中央政府所有的养老储备基金,如何让巨额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而投资资本市场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在当前不断发展完善的资本市场,我国社保基金采用委托投资运作方式是一种可行的模式,同时,在某种情况下也充满着风险,因此提高委托投资效益、如何规避风险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1选题背景
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老龄化危机,2005年60岁、65岁人口比例已经分别达到11%和7.6%,预计该比例还会逐年上升,到2030年我国将会引来老龄化的高峰,同时迎来养老金的高峰。而我国同期进入养老体系、缴纳养老金的人数增长缓慢,低于老龄人口的增长幅度,加上历史遗留的养老金问题,我国社保基金的隐形债务问题在2001年至2075年间将达到9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属于中央政府所有的养老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人口老龄化支高峰时期养老金收一部分缺口。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已经取得了不错的的成绩,2000年至2011年期间的平均收益率达到8.40%高于同时的通货膨胀率6个百分点,实现了增值保值,证明了投资于资本市场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虽然我国面临非常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可是当前我国养老体系的现收现付制足以维持养老金的开支,在2030年以前没有严重的开支,于是投资于收益率比较高的证券市场是可行的。
委托投资运作模式,从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成立起已经形成,这是人民群众将“保命钱”委托给社保基金会投资资本市场进行保值增值,第一级委托运作模式形成;然而社保基金会将资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低收益不足以弥补通货膨胀带来的贬值,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投资运作往往能够取得比较高的收益,其基金管理规模不断增长,管理成本急剧上升,于是将一部分资金委托给证券市场中成熟的有良好绩效的管理投资机构运营能够缓解管理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同时能够取得比直接投资更高的收益率,第二级委托运作模式形成。
从2000年2012年,根据社保基金会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社保基金会以每年平均收益率9.75%完成了增值保值的任务,而同期由投资管理人所的社保基金的收益率经过了一个不断发展、陡然下跌至平稳上升的过程,所贡献的累计收益超过1600亿元,占累计总收益的67%,两级委托投资运作模式成绩斐然,证明了在当前不断发展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在股票和债券市场,委托投资运作方式是一种可行的模式。
然而在成绩与效益面前,我们不能忽视委托投资运作模式存在的风险,必然要对社保基金的风险进行细致的分析,找出风险引发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分析,找出防范风险的对策。
2我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收益状况
随着投资幅度的加大,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表现越发抢眼,在总体上达到了“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指当企业的产量达到一定水平后,平均成本呈现下降的趋势。我国委托投资的规模不断递增,委托投资的规模从2003年的318亿元占比24.07%,增长到2011年的3647.08亿元占比41.98%,增长幅度超过10倍,虽然2008年证券市场上委托投资资产缩水,收益首次出现负增长,但总体收益与规模之比呈现增长状态。委托投资的高收益率带动了社保基金总收益率的上升,成功抵御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贬值风险,这表明了委托投资模式可以承担起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任务。
可是同时,在证券市场上投资,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负债经营比率通常用于测定权益运用的程度和经营能力大小,负债率越高则权益运用程度越大,经营能力越大,负债率上升同时也伴随着更大的风险和更低的偿债能力。2007年,社保基金经营负债率达到8.76%,这是由于社保基金在股市进行了大量的风险投资,而同时需要支付社保基金受托管理的原行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息的结果。
委托投资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在获取高收益的同时,必然面对着比较高的风险。虽然自2003年以来委托投资的收益几乎占了总投资的32.3%,可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危机,这在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中得到了全面的阐释。
3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及其成因
委托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人与委托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和利益目标不一致,人往往利用委托人授予的权力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从社保基金筹集到委托投资管理中,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其中,投保人将个人由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保基金交给社保基金会管理,这就实现了社保基金一级委托关系,即投保人(委托人)授权管理人(人)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运营管理。
3.1一级委托关系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
社保基金一级委托关系的建立是社会保障制度顺利运行的基础和首要环节,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逐渐扩大,对相对分散参保人的管理难度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对参保人的资格确认、等级及关系的转接。
3.2二级委托关系不明确妨碍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形成
对社保基金二级委托关系问题的研究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进行社保基金投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对全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管理的风险的分析。
4我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管理风险的防范
我国基于社保基金二级委托关系虽不明确或者说不成熟,但这也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所以在具有浓厚的市场特征同时,本文认为,为克服金融危机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困难,我们必须分别从委托方和方两方面针对社保基委托投资管理问题采取一定措施。
4.1社保基金委托方应改进委托关系
我国政府在社保基金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一方面,在一级委托关系中,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均处于“方”位置;另一方面,在二级委托关系中,代表国家的派出机构一社保基金理事会,又处在“委托方”的位置,所以,具有二重角色的社保基金理事会应在社保基金委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2加强对社保基金方综合管理
拥有一定自主投资决策权的基金管理公司,在社保基金委托投资中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应积极有效地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同时,托管银行是确保投资基金安全的重要机构,因此,加强对管理人及托管人的管理不容忽视。
5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管理组织机制现状的分析,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委托关系的研究,得出了一些结论。
本文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我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收益现状。第二,我国社保基金投资风险及其成因。第三,我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风险的防范。通过借鉴国外较成熟的社保基金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自身的特征,提出我们必须分别从委托方和方两方面针对社保基委托投资管理问题采取一定措施,即委托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委托关系和应加强对方综合管理以改善委托投资的效率。
首先,根据我国当前关于社保基金的制度安排,社保基金管理主体间存在着多层级委托关系,导致了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出现委托风险的可能性加大。
其次,我国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委托风险的根本原因是,委托人与人利益不一致以及信息的不对称,这样,当委托人与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就引发了社保基金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最后,针对社保基金二级委托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社保基金委托方和方进行风险治理,完善社保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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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投资上缺少有效的避险工具
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还处于一个发展初期的阶段,机构发育的程度相对较低,各种制度还无法有效的约束市场的所有行为,这样的金融环境必定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在投资上缺少有效的避险工具,也使得基金的风险无法做到全面的规避,这样也会使得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方面面临不同程度问题,使得管理无法有效运行。
(二)全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灵活性不足
目前,国内的社保基金都是采用集中的政府管理的模式,这样对于投资的限制与管理都相对严格,但是这样的管理模式似乎只是一种粗放式的、家长式的管理模式,更加倾向于管,缺少了有效的理,有的时候甚至是将基金的双脚绑住,却没有给予正确的引导。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的僵硬,缺少灵活性,也对管理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所以,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不仅要严格控制投资工具的选择,同时,还需要满足投资工具的灵活性指导。
二、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管理策略
在面对上述的社保基金投资方面的问题的时候,我们所需要的是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改善现状。这样就涉及到了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的问题,虽然社保基金投资方面还存在诸多的风险,但是只要采取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就能够有效地控制社保基金的投资,避免风险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产生影响。
(一)提升社保基金投资的透明性
目前,国内虽然在经济、政治方面还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但是,社保基金还是应该坚持朝着透明化投资的方向前进。也就是在社保基金投资正常运动不被影响的前提下,我国需要做好对基金管理人员的进一步监督与管理,同时,还应该尽可能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对投资者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另外,国内社保基金的相关部门还需要做好严格的审查,确保社保基金投资上所的信息拥有完整性与真实性。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在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员本身所具备的专业能力以及自身的综合素质对于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能力和风险高低也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我们就需要强化社保基金投资方面的透明化,这样才有利于投资风险管理的降低。
(二)制度化社保基金的投资
作为一个社会注意的法制化国家,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性、稳定性以及安全性都离不开一个有效的制度作为其保障。德国著名的学者提出:只有保持充足的信用制度,才能够确保一个国家的货币面值的稳定,而公民才能够对于投资货币资产、储蓄、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储备提供足够的资金方面的信息。从这一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切实、有效的保障了一个国家的监督与信息等方面的问题下,才可以确保发挥出社保基金投资制度的信任功能和协调功能。就上面所述,在基金的投资管理当中,只有不断地强化国家政府的责任建设,才能够考虑到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基金投资制度化成功的经验之上,完成本国的制度化社保基金的投资建设。
(三)加强社保基金投资监管的有效性
目前,我国政府部门还在不断地加强监督管理方面的力量,希望能够提升社保基金投资的监管力度。就全球化的视角角度来看,绝大部分的国家对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和运作方面都是采取的政府统筹集中的方式。就政府的统筹来看,其好处在于有利于风险的集中化解,这样也能够将社保基金的稳定性、收益性以及有效性提升,这样也能够将风险的规避做大最大化的程度。
(四)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
除开上述的三点措施之外,针对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我国政府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希望能够确保社保基金的投资具备较高的安全性,从而做好风险的规避。这样主要是考虑到几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能够最大化比例的控制好投资的产品;第二,投资方针必须要严格,同时还需要坚持;第三,在社保基金的投资上还应该注意到分散化的投资管理,这样也有利于风险的降低,将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提升。
三、结语
【关键词】社保基金 保值增值 问题 思考
一、我市社保基金的现状
(一)全市社保基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底,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2.35万人、18.3万人、21.51万人、24.58万人、17.4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数达到9.45万人。全市社保基金当年收入共计24.92亿元,当年支出共计23.87亿元,总体来看,当年收支基本达到平衡,但各项基金之间相比,当年收支结余差异较大。
截至2013年底,全市社保基金累计结余38.5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25.8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2.18亿元,医疗保险基金5.2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1.09亿元,新农合基金结余9400万元。
(二)我市社保基金征缴、管理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我市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业务,但受全国经济下行、企业经营状况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社保基金征收、管理方面凸显出诸多问题。
(1)支柱产业经营状况不佳直接影响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增长。我市经济结构以钢铁、纺织、机械加工等行业为主,各个行业之间发展不平。目前受国内大环境的影响,钢铁、纺织业形势依然低迷,相关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直接影响到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征收。
(2)社保基金支出压力大。与2012年相比,2013年社保基金收入总量基本持平,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下降2.52亿元,同时养老保险支出增长2.11亿元,养老金结余大幅缩水。支出大幅增长的原因:①截止2104年我市企业养老保险10连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取暖费等待遇大幅提高;②2011年我市实施办理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致使最近几年符合领取养老金人员大幅增加;③近几年我市钢铁企业正处于退休高峰,退休人员增加较快。
(3)全市社保基金扩面资源几近枯竭。受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国家调结构、转方式的影响,企业经营状况普遍下滑,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持续下降。
(4)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过重。近年来,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持续较快增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较重。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多为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目前此类人员参保人数已占到总参保人数的30%以上,他们年龄偏大、就业竞争力差,已面临缴不起费的窘境,今后断保人员会显著增多。此外,较高的缴费“门槛”也让那些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望而却步,导致扩面资源的流失。
二、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对策和想法
(一)继续做好社保基金安全性工作
社保基金无论怎么投资运营,基金的安全性都是放在首位的。美国作为全球金融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他们的联邦社保基金在其投资管理上,几乎全部只用于购买国债。我国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并明确规定: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
(二)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优惠政策顶层设计
社会保障属于政府行为,为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可实行更加优惠的特殊政策。一是规定对社保基金存款设定更高的利息。1998年人民银行发文规定社保基金存入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在现有的基础上,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制定更加合理的社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具体标准甚至可以参照CPI数据;二是保持对社保基金投资收益所得免征各种税费的规定;三是拓宽社保基金来源渠道,可以设立社会资金捐资基金会,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纳入社保基金,最大限度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三)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级
为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力度,应将分散的基金集中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的统筹层次。养老金纳入全国统筹,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基金纳入省级统筹。由于市、县一级受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制约,只能将社保基金存入银行来实现保值增值。如果将这些分散的基金按不同统筹层次集中起来,将有利于加强基金的监管和有效运营,最大限度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强化社保基金征缴措施
加大《社会保险法》宣传力度,提高社会保险的知名度和透明度。从上至下,制定基金征缴的配套制度,保证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对不按规定缴纳社保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采取不予验照或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等措施,保证社保基金的完整征缴。
(五)加快地方社保基金入市步伐
2012年3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委托投资期限暂定两年。从2013年的收益表来看,这笔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良好,收益稳定。由此可见,稳步放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有着本质区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也不是地方社保基金的合法运营人。建议国家成立专门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统筹全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解决目前地方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单一、收益不高的问题。
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的重视,从社保基金诞生之初国家就给予高度重视,各项社保基金财务的政策、措施不断推出。以时间顺序排列仅国家层面较为重要的就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 银发〔1997〕567 号)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的通知( 财社字〔1998〕6 号)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社字〔1998〕52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9〕第259号)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 号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社字〔1999〕118 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财社字〔1999〕117号)关于印发《社保基金会计核算若干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3〕19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3〕第16 号)等,此外各级主管部门、以及各省、市出台的配套政策和具有地方特点的具体措施更是车载斗量。
同时国家对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机构设置也较为完善,在经办机构、税务部门、社会保险稽核机构、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等一系列单位都设置有社保基金管理的专门机构。对社保基金的审计更是连续不断,从国家审计署社保基金专项审计,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例行审计,年年都有审计检查。至于各机构的内部日常监督控制,更是各单位的常设组织。
从以上看,国家针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政策,目标是从根本上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但现实工作中仍不乏出现挪用、贪污、诈骗社保基金的高风险显性事件,同时也存在社保基金缺乏有效保值、增值手段,巨量社保基金收益低于通货膨胀率的低风险隐性事件。如何在财务方面管理好社保基金,是一个巨大、急迫的命题。
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征收环节
1. 征收部门不统一。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和税务部门代征两种形式,两者都有缺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其征收力度不强,存在征收不力的状况。由税务机关代征,由于对征收计划的不了解,难以对参保单位( 个人) 进行解答。
2. 征收方式不统一。社保基金的征收存在银行联网、委托收款票、转账、刷卡缴费等征收方式。客观上方便了参保单位( 人员) 缴费,但对财务人员来说,难以让资金按规定时间节点有序进账,会造成虽有资金却无明细难以入账的状况。
3. 财务制度和实际工作脱节。较为明显的是财务制度规定,社保基金收入户在月底转入财政专户,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资金全部划转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收入户月末无余额。明确要求收入户在月底进行征缴资金的完全结转,但由于种种因素,实际中仍存在收入户月末滞留少量资金的现象。
( 二) 存放环节
1. 开户银行多。制度规定在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多个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归并成只在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一个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认可同一国有银行可同时存在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实际工作中,在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同时开设3 个账户的情况并不少见,造成银行开户较多的现实。
2. 存放分散。一定量的社保基金,分散在多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客观上社保基金分散存放,难以形成资金合力的局面,无法进行有效的财务统筹安排。
3. 管理银行账户的机构不统一。收入户支出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管理,保证了收支两条线原则。但由于不同机构管理,形成部分监督盲区,难以及时有效的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监督管理。
( 三) 收益环节
1. 投资渠道少。目前社保基金只有存放银行或购置国债。管理机构在保证支出的情况下,将剩余大部分社保基金设为定期存款,极少量的资金购置国债已是惯例。
2. 收益率低。无论存放银行还是购买国债,近年收益率都低于当期的通货膨胀率,造成基金结存的隐性损失。无法实现社保基金增值,连社保基金基本目标保值也难以实现。
3. 投资审批环节繁复。即便将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款项进行活期转定期的简单操作,也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出具社保基金的转存意见,待两家同意后再由财政部门进行实施。
( 四) 支付环节
支付环节审批多。首先在经办机构内部计划处室生成发放计划,领导签字后交基金管理部门,基金管理部门根据计划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金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基金管理部门和领导批复后,再由经办机构将批复后的计划送达财政部门,经社会保障处和领导批复后,由国库处划转资金。环节众多的签字批复,必然形成时间消耗。
三、针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中问题的应对措施
( 一) 明确征收目标,强化征收效果
1. 统一社保基金征收单位。在保证社保基金征收最大化的前提下,以及时、准确入账为根本目标。统一征收部门,即要实现税务部门的征收强制性,又要保障征收计划的解答明晰性。
2. 合并征收方式。通过科技手段和银行服务,尽量采取联网征收和网上自主缴费。运用多种手段培养参保单位按时缴费的意识,确保社会保险费用按时入账。
3. 采取合理的会计手段,实现社保基金财务规定。收入户在月底难以全部结转财政专户的情况,在符合会计准则的前提下,采取整体预入账的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实现社保基金的财务要求。
( 二) 合并账户,适度集中社保基金
在有利于监管的前提下统一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减少存放银行户数,探索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的合并,保障社保基金的简便监督,使社保基金适当聚集形成资金合力效应。
( 三) 多渠道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提高社保基金收益率
进一步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在社保基金安全的总原则下,加快推进社保基金投资途径,在存放银行和购置国债较安全的基础上,下决心进行一些风险和收益性较高的投资,包括信托理财、基金、股票以及直接、间接投资,实现社保基金收益率高于同时期通货膨胀率的尴尬局面。
一、加固基础
(一)健全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机制
在我国实施人民社会保险机构革新的同时,也展开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的创立,其制度主要是为针对不遵守法规及拒绝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一些社会人士,针对这些人士国家可依据相关政策并布置相关人员对其社保缴纳进行监管。其监管方式主要以三项基础作为缴纳依据。
第一项是对该社保缴纳人员进行其社保缴纳基金的详细情况的调查摸底,社保基金的监管人员要明确自身的监督方向,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意识,要进行有效且针对性的对社保缴纳人员进行监督工作。第二项是围绕社保缴纳人员的基本收入及其日常支出展开,根据其社保缴纳的具体情况,监督人员要对其社保基金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进行判断。第三项是根据当事人缴纳社保一个时期的支付方式进行判断,根据社保基金监管的基本思路对其社保基金的缴纳程度进行判断。
(二)社保基金监督应进行月报制定
合理的根据社保缴纳基金的具体情况进行缴纳基金的月报定制,这就要求社保监管人员首要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当事人社保基金的缴纳情况,并且在计算出社保基金的具体累积后,社保监管人员要根据当月社会保险基金缴纳的具体人数及当月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针对经办机构的上报工作,不过具体的上报情况监管人员一定要根据缴纳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对比才可做出判断,不要因个人的失误而影响到投保人的利益。
(三)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的完整性
我国社保基金协会当前最终要的是对基金协会机构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化处理,在此基础上全面增强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制度,并且将社保基金的监管行为规范化。社保基金在运作期间偶尔会遭受来自内部及外部因素的风险,在这类风险运行期间,管理人员一定要注意在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国家颁布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风险运行的排除,管理人员可依靠附近相关部门进行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调查。管理人员在明确自身规范的同时,还要加强自身在今后监管工作中的监管强化及细化,为我国今后的社保基金规范化运营发展奠定出深厚的基础。
二、加大力度
(一)展开对社保基金缴纳现场的监督与审查
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缴纳现场的监管审查,这项工作中社保基金的管理人员作为这项措施的实施者,管理人员围绕着社保基金的缴纳情况展开工作内容,对支付人员的缴纳环节进行详细的审查,充分利用我国政府颁布的三项专项检查力度展开社保基金的缴纳监督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国还应针对社保基金的决算情况开展专款专项的审查制度,这项制度是为了对我国社保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严肃及规范化的管理,保证社保基金在缴纳并经由会计核算后的真实有效,在这项制度的实施下,我国的人民社会保险机构逐渐步入了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二)医疗保险基金的专项检查监督工作
为了合理的展开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专项检查工作,我国推广了在城市中心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查的基础上,聘请了八名医学专家,成立四个检查小组,对抽取的四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二十四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十六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监督审查,并开展了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查。
三、开拓进取
(一)推动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向上发展
我国应全面围绕并确保社保基金在安全完整这个中心任务下完成工作,我国社保基金的相关管理人员要牢牢把握住在我国社保机构的今后发展中基金业务的演变方向,并时时刻刻抓住社保基金征缴期间的关键性环节,以最终突出自身机构的基本工作项目。社保机构的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据机构的暂行办法和要情报告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投保人进行监督举报以及责任追究。
(二)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
我国在建立保险基金监管部门的同时,也要为逐渐完善这一监督管理制度而加强对机构工作人员自身的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我国保险基金运转模式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智能化网络监管系统的发展与建设工作。
在今后的社保基金运转过程中要做到对运转中的社保基金进行完整实时的监控,明确社保基金在运作期间的每一个详细动态,提升对社保积极管理工作的强化措施,加深投保人和社保基金管理人员的协调及配合,管理人员要做到与投保人多进行保险业务相关的沟通,以达到最终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性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