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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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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

第1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xx华鹏瓶盖有限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各分厂的消防安全管理。

3 依据

4.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4.1 新进单位的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4.2 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基建队以及外来参观人员入厂也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3 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应纳入定期教育计划中进行培训,成绩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4 凡从事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焊工、危险品专管员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7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5. 防火巡查规定

5.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

5.2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3 巡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4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5.5 巡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6 巡查消防设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7 纠正制止违章行为。

5.8 发现初起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9 做好巡查记录,同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5.10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6.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6.1 在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要处于正常状态。

6.2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3 严禁在安全出口道上锁、遮挡或覆盖。

6.4 严禁有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6.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7. 值班规定

7.1 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并按检查要求进行巡逻。

7.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或中途脱岗要提前办好委托手续。

7.3 密切注意厂区的治安、消防工作情况,特别注意生产用电、用火情况。

7.4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7.5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8.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8.1 消防器材分布在各部门并由部门消防责任人负责保管。

8.2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测试、维修。

8.3 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要保持干燥,防止霉烂、锈蚀。

8.4 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准圈占、埋压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

8.5 消防设施如需要拆除、移位、挪用时,必须由负责施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重大改动,必须经高层管理会议决定。

8.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9.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9.1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9.2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一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顿。

9.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环保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9.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由安全环保部写出火灾隐患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9.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0.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1 根据企业内部的火灾危险性,全公司内严禁吸烟。

10.2 生产作业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公司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保证措施,现场专人监护,在规定地点、时间内由指定动火人动火,使用完毕需检查现场,确实无误,方可离开现场。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3 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蚊香、电热器。生产、实验用明火炉须批准。

10.4 经批准同意动用明火源,但严禁用易燃液体引火。

10.5 重点部位要制定相应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0.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1. 电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1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应由专业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非作业人员操作。

11.2 电气设备线路不能超负荷运行,辖区电工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3 消防设备用电的电气线路应定期检修保养。

11.4 电闸盒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11.5 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周围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11.6 用电保护装置规格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燃气开关阀门要完好。

11.7 防雷静电接地设施保持性能良好,每年定期进行检测,电阻不得大于10W。

11.8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符合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要求。

11.9 各种照明灯具的发热部位不准直接接触建筑物的可燃构件、配电板、插座、继电气、空调器等50厘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1.10 电气线路设施每年定期进行彻底检查,线路老化、破损,要及时维修。

11.11 因工程需要须拉用临时电线应报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用后即拆。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12 本规定由工程设备部负责组织实施。

12. 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1 使用和堆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间和仓库,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可燃物,须保持环境整洁,过道畅通。

12.2 化学品仓库应按规定存放整齐、通风,并保持室内恒温。

12.3 装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要熟悉物品的性能和预防应急措施。

12.4 危险品仓库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担任安全专管员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核准方可上岗。

12.5 对渗漏散落遗留地面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2.6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2.7 本规定由储运部负责组织实施。

13.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13.1 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

13.2 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

13.3 每季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能力。

13.4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4. 消防应急预案

为确保公司消防安全,针对企业的特性,在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同时,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组织救护,控制和减少事故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4.1 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网络图:附图

14.2 应急处置程序

a. 当突发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按事故应急组织体系自动进入实战状态,听从指挥体系指挥,组织抢险工作。

b. 要保证通迅联络系统畅通,做到信息准确无误,有效地控制状态发展。

c. 要确保可运用的车辆,服从指挥调配,及时快速地运送人员、物资。

d. 在有关人员未赶到之前,进行现场自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事故调查。

e. 组织做好事故现场及后勤保障工作。

f. 具体按事故类别进行安全处置。

14.2.1火灾事故

a. 无论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一旦发现失火,都要立即报警,并组织员工充分利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带进行扑救,因为在火灾初起阶段是最容易扑救、扑灭,但千万不要见了火就惊慌失措,要沉着。

b. 在扑不灭的情况下,一边要及时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疏散要组织分工,熟悉现场的人员来维护秩序,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或踩伤。

c. 火灾发生后,在保证人员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要有组织地进行物质疏散,特别是离火近的,汽油、柴油及有气体的钢瓶或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d. 发生火灾时在高楼处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营救,防止跳楼。

e. 火灾扑救应急流程具体见公司《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14.2.2天然气泄漏安全处置

a. 天然气容易泄漏的部位主要是:法兰协定接封面,玻璃板式液统计垫片,气、液相助料管道,气、液物料管送阀门,安全阀及焊接处,一旦泄漏后极易占据较大空间,扩散范围大,易形成爆炸性气云,如遇火源极易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大面和火灾。

b. 处置泄漏的措施有:

1. 发泄漏信号,通知邻近、周围禁止各种点火源出现,并向安全地带(上风口)疏散。

2.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进入现场的人员严禁携带和使用不防爆的手机,BP机,对讲机、手电等,控制和消除泄漏扩散区域内的一切点火源(如静电、电火花、摩擦、剥离等产生的点火源)。

3. 设法堵漏,堵漏时严禁使用发火工具,堵漏现场及扩散区域内应尽量减人员,堵漏操作人员应作全身气密性防护,并将全身淋湿,防止发生爆燃后造成全身性烧伤。

4. 启用固定冷却水系统或消防车辆对设备喷水保护,防止天然气扩散至泵房接触电气火花引起爆炸,破坏冷却系统或使罐体开裂,造成严重事故。

5. 飘散的气体进行吹扫,因天然气的气体比空气重,飘散的气体可长时间停留在低洼处,因此要用水蒸汽或喷雾水来进行吹扫,进一步来消除因泄漏可能造成的爆炸和着火的危险。

14.3电气线路和设备起火时的安全处置

14.3.1电气火灾的特点

电气线路和设备发生火灾,一般形成两种情况:

a. 电气线路和设备起火后,将周围的可燃物引燃;

b. 电气线路和设备本身的燃烧线路起火往往形成一条“火龙”处置电气线路和设备火灾的关键是,既要防止人员的触电伤亡事故,又要尽快将火势控制往或扑灭掉。

14.3.2灭火时的安全处置措施

a.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对于有电线落地,已形成跨步电压,接触电压的场所,一定要划出危险区域,标志明显,专人看管,以防误入而伤人。

b. 迅速切断电源,保证灭火顺利进行,具体方法是:通过各种开关切断电源,但关掉各种电气设备时,拉闸的动作要快,以免在拉闸过程中产生的电弧伤人,通过剪断电线来切断电源,对于架空线,应在电源来的方向断电,对于扭在一起的合股线,应分开剪断。

c. 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扑救: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剂通常有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等,在喷射过程中要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一般情况下,距着火电气1 –2米以外都认为是安全的。

d. 采取安全措施,带电灭火。用室内消火栓灭火是常用的重要手段,但用水带电灭火一定要采取安全措施,即扑救者要穿戴绝缘手套,胶带纸或均压服,在水枪喷嘴处连接入地导线,水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10米,射水时用弧射以增加水柱长度减小电流强度,采用间隙式射水,使用喷雾水枪喷射雾状水等,使水流不连续,电流不能形成回路,使用洁净水灭火等,以保证人身安全和有效地进行灭火。

14.4异常气味时的安全处置

14.4.1火场气味的产生及其性质

在火场上遇到有毒气体,是因供氧不足而产生的一氧化碳,以及氯化氢,二氧化硫,化物等燃烧生产物,在一些特别场所还会遇到一些异常气味,难以报清气味的种类,火场的燃烧生产物和一些气体对人体有很大危害,有些气体还有着火,爆炸危险,为保障火场内的人员安全,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4.4.2防毒的安全措施

a. 查清毒气的种类和扩散的范围,并尽快通知有可能遭受毒害的人,让其尽快撤离或将门、窗关闭。

b. 在房间内发觉有毒气或异常气味时,应尽快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

c. 在查清毒气种类和范围的同时,应尽快找出毒气的泄漏地点,并想尽办法进行堵塞,止住泄漏。

d. 对已出现的各种有毒气体,可用喷雾水进行驱赶,驱赶时应尽量站在上风方向,借助风的作用增强驱赶效果,并能有效地防止人员中毒。

e. 在有毒气体或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各项作业时,必须使用各种呼吸保护器具或用湿毛巾、口罩等简便器材进行防护,如出现头昏、恶心,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及时进行救护。

14.5事故安全处置,下列相关人员须亲临现场

a. 一般事故发生:值班干部在场组织抢救外,部门经理必须亲临现场,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厂长或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委会主任。

b. 重大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当事部门经理、厂长、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设备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工会主席、安委会主任。

c. 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故:当事部门专管员、厂长或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设备部经理、基建主管、安委会主任。

14.6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指导安全环保部统一组织实施。

15. 发生火灾报告规定

15.1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进行火灾扑救。

15.2 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事故原因。

15.3 火灾后应及时写出书面情况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并提出有关火灾处理意见。

15.4 吸取火灾教训,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以防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15.5火灾报告具体流程按公司《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执行。

15.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6. 消防安全管理奖罚规定

16.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无火灾事故,对单位防火负责人,根据目标管理责任进行奖励。

16.2 班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无违章情况,由车间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奖励。

16.3 专(兼)职消防员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出色,无事故,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16.4 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显著成效,视贡献大小进行一次性奖励。

16.5 对及时发现火灾因素,及时消除火险隐患,杜绝火灾发生,视情节给予奖励。

16.6 对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及其他见义勇为行为,视情节给予奖励。

16.7 企业防火责任人,分厂部门防火责任人,不发行职责,责任制不落实,火险严重,未能积极整改,对防火责任人罚款。

16.8 班组安全制度不落实或违章发生火灾的,对直接责任者进行罚款。

16.9 擅自动用明火、吸烟等违反用火管理规定,按公司现场管理条例罚款。

16.10 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违章使用电气具,视情节罚款,发生火灾加重处罚或辞退,严重,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关键词】消防;易燃易爆;火灾原因;对策

在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人们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带来了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场所很大增加的问题,因为在这些场所有着影响火灾扑救的火灾载荷大的问题,导致很大损失,再由于不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因素存在,显示出我国易燃易爆场所比较严峻的火灾形势。所以,就必须对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及爆炸事故的特点和发生规律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原因分析

1.1电气点火源

电火花和静电火花是造成电气点火源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因为不具备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本身,加上接地装置也采用等原因,很容易有电火花产生将火灾爆炸事故引发。而且设备、物体和人体上也能积累静电,当其放电时易燃蒸气、粉尘和纤维也易引燃而产生火灾爆炸后果。

1.2化学作用

当出现化工生产的控制失灵或化学物质与其它物质发生作用的时候,或者非稳定的化合物进行分解等原因,都能导致过多的化学热产生,也会出现起火问题。

1.3摩擦生热起火

摩擦起火所产生的原因,有着发热的轴承、失调或已损坏的部件、原料堵塞或卡住等等,也有着动力驱动装置和传输装置的不良配合的诸多原因。

1.4人为原因

当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规程中,发生火灾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的原因在于操作人员思想麻痹、用火不慎等。同时容易引起火灾的还有在禁火区玩火、在生产场所用放火方式所做的破坏等等。

1.5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还有不健全的制度、有缺陷的工艺设计和技术、缺乏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以及不恰当的化学危险品处理等等。

2.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燃烧的发生需要的前提是点火源、可燃物和氧气要达到一定浓度作为条件。因此,消防防火需要做的工作就是隔离开三者,或者让氧气不能达到点燃所需的浓度、在点火范围内控制点火源的点火。

2.1控制易燃易爆物质

首先,要做好生产工艺的改进。可以通过以燃烧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燃烧爆炸危险性大的物质的方法进行。其次,对可燃物料泄漏提前预防。因为易燃易爆场所中有些液态物料具有流动性、气态物料和粉尘具有扩散性等特性,所以必须设法预防其由于此密封不好或误操作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再是要做好密闭和通风措施的工作。密闭是为了防止易燃气体、蒸汽或可燃粉尘泄漏与空气形成可燃体系而对设备采取措施。对于那些无法密闭的装置可通过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的设置,来使空气中可燃物的含量有效降低。另外,还要加强保护惰性介质。通过将惰性气体加入到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系统、场所之中,使可燃气及氧气的浓度降低,以达到燃烧爆炸危险性的降低或消除。

2.2控制着火源

控制或消除着火源是消除火灾和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主要有四种类型构成了易燃易爆场所中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发生的能源,也就是化学点火源(如明火、化学反应热)、电气点火源(如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高温点火源(如高温表面、热辐射)、冲击点火源(如摩擦撞击与绝热压缩)等等。可以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此类场所的火灾都是由此而引起的。

2.3研究动火检修作业的相关安全措施

由于在检修场所中,可引起火灾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以及点火源等很容易同时具备。所以,动火检修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有着很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经常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现象。必须在易燃易爆场所开展的设备检修中的动火作业过程中,围绕如何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这个问题,必须加强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2.4防火防爆安全装置的设置

所谓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主要是为预防事故在生产系统中所设置的各种检测、控制、联锁、保护、报警等仪器、仪表、装置的概括。当前,有两种类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下简称“防爆型系统”)在我国防爆区得到了运用。其中一种为本质安全防爆型,包括系统的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于防爆区设置;在在防爆接口内安装本质安全回路中的安全栅,在安全区设置。而另一种系统的特点为,探测器的设计方式为本质安全和隔爆复合的防爆设计,在探测器的隔爆腔内安装本质安全回路中的安全栅,可直接挂接探测器到安全区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总线上;采用隔爆的防爆设计手动报警按钮,上述两者均于防爆区内设置。相比于第一种系统,防爆接口就接省了。对两种类型的防爆型系统进行比较。虽然前者成本不高但有着复杂的系统结构,有着比较大的现场布线、施工工作量;而后者虽然有着简单的系统结构,然而有着比较高的产品成本,总的投资也很大。

2.5强化消防管理

近年来,全国在易燃易爆场所火灾或爆炸发生的现实情况看,占据很大比例的是易燃易爆物品自燃、用火不慎、违章操作等原因引起的火灾案例。其原因主要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有很多漏洞存在,导致这样火灾的原因很多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所以,就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及工作人员在消防管理人员的严格要求下,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总之,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就应当深入分析相关事故发生的原因,从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着火源、动火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加强消防管理等方面入手,在减少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发生方面,采取有力的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于水军,潘荣锟,余明高等.2005年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2006,25(6).

第3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关键词:电气设备;用电安全;保护接地;保护接零

引言

电能是一种方便的能源,它的广泛应用形成了人类近代史上第二次技术革命。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给人类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改善了人类的生活。

1.电气设备的通用安全措施

1.1电气安全工作的内容

(1)研究并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2)研究并推广先进的电气安全技术,提高电气安全水平。(3)制定并贯彻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4)建立并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5)开展有关电气安全思想和电气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6)分析事故实例,从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规律。

1.2保证用电安全的基础要素

(1)电气绝缘。保持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良好,是保证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最基本要素。(2)安全距离。电气安全距离,是指人体、物体等接近带电体而不发生危险的安全可靠距离。(3)安全载流量。导体的安全载流量,是指允许持续通过导体内部的电流量。(4)标志。明显、准确、统一的标志是保证用电安全的重要因素。

1.3安全技术方面对电气设备基本要求

电气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由于电气设备的结构有缺陷,安装质量不佳,不能满足安全要求而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大。因此,为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在安全技术方面对电气设备有以下要求:(1)对于地面和人身容易触及的带电设备,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2)设备的带电部分与地面及其他带电部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易产生过电压的电力系统,应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器、保护间隙等过程电压保护装置。(4)低压电力系统应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5)对各种高压用电设备应采取装设高压熔断器和断路器等不同类型的保护措施;对低压用电设备应采用相应的低电器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1.4电气事故的分类及基本原因的分类

电气事故按发生灾害的形式,可以分为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等;按发生事故时的电路状况,可以分为短路事故、断线事故、接地事故、漏电事故等;按事故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等;按伤害的程度,可以分为死亡、重伤、轻伤三种。

如果按事故的基本原因,电气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1)触电事故。人身触及带电体(或过分接近高压带电体)时,由于电流流过人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触电事故是由于电流能量施于人体而造成的。触电又可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三种。(2)雷电和静电事故。局部范围内暂时失去平衡的正、负电荷,在一定条件下将电荷的能量释放出来,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的其他事故。雷击常可摧毁建筑物,伤及人、畜,还可能引起火灾;静电放电的最大威胁是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也可能造成对人体的伤害。(3)射频伤害。电磁场的能量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亦即电磁场伤害。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因吸收辐射能量,各器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从而引起各种疾病。除高频电磁场外,超高压的高强度工频电磁场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4)电路故障。电能在传递、分配、转换过程中,由于失去控制而造成的事故。线路和设备故障不但威胁人身安全,而且也会严重损坏电气设备。

以上四种电气事故,以触电事故最为常见。但无论哪种事故,都是由于各种类型的电流、电荷、电磁场的能量不适当释放或转移而造成的。

2.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2.1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电气设备究竟应采用保护接零,还是采用保护接地方式,主要取决于配电系统的中性点是否接地、低压电网的性质以及电气设备的暂定电压等级。

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配电网络中,采用保护接地。高压电气设备,一般实行保护接地。

以建筑工地现场为例,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中性点接地、低压电网380/220v电源的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其外壳均采用保护接零的安全措施。当用电设备内部绝缘损坏时,相电压通过机壳接到零线上,产生的短路电流使保护电气动作将故障电源切断,避免人身触电事故发生。当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电源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电网时,为防止因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构架带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置的接地称为保护接地,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小于4Ω。当人体触及带电金属外壳时,人体电阻与接地装置电阻是并联的,人体电阻比接地电阻大得多,所以只有很小的电流流过人体,大部分电流被接地电阻分流了,从而降低了人体触电程度,保证了人身安全。

2.2电气设备接地装置运行

(1)直流设备的接地。由于直流电流的作用,对金属腐蚀严重,使接触电阻增大,因此在直流线路上装设接地装置时,必须认真考虑以下措施。

对直流设备的接地,不能利用自然接地体作为PE线或重复接地的接地体和接地线,且不能与自然接地体相连。

4直流系统的人工接地体,其厚度不应小于5mm,并要定期检查侵蚀情况。

(2)手持式、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手持式、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以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接地线与电气设备或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螺栓或专用的夹具,以保证其接触良好,并符合短路电流作用下动、热稳定要求接地装置运行

接地装置运行中,接地线和接地体会因外力破坏或腐蚀而损伤或断裂,接地电阻也会随土壤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对接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3.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3.1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电气火灾通常是因为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接头松动、过载或短路等因素导致过热而引起的。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场所,上述电气线路隐患危害更大。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接头是否松动,有无电火花发生,电气设备的过载、短路保护装置性能是否可靠,设备绝缘是否良好。

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选用防爆电器,绝缘导线必须密封敷设于钢管内。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等级选用、安装电器设备。

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电气防火的重要措施之一。为防止电气火花和危险高温引起火灾,凡能产生火花和危险高温的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电气设备运行中产生的火花和危险高温是引起电气火灾的重要原因。为控制过大的工作火花和危险高温,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应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运行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通风,以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其通风系统应符合有关要求。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接地比一般场所要求高。不论其电压高低,正常不带电装置均应按有关规定可靠接地。

4.结论

生命是宝贵的,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平时就要严格的要求自己,规范操作,对设备的维修时,要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作者单位: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采矿场)

参考文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蒋礼堂,包立芳.三相过电压保护断路器保护死区不可忽视.建筑电气,2006,1.

第4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第5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关键词】:电气火灾;原因;措施。

【 abstract 】 : around the country in recent years happen public gathering place the cause analysis, building electrical fault from fire in the majority, so electrical fire prevention to impl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 of the fire and puts forward prevention of effective measures.

【 keywords 】 : electrical fire; Reas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人类科技发展的不断进步,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促进工程建筑中建筑与电气系统的广泛结合。然而,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频率也随之提高,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寻找相对有效的建筑电气防火安全措施,是各级建筑工作者必须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工作。

一、火灾发生的原因分析

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主要为电气设备故障和线路故障,从而造成火灾隐患,其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故障电流引起火灾

一旦发生接地故障,产生的故障电流除通过导线外,还可通过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管道及接线端子等通过,而由于接地故障电阻较大,故障电流受到限制,因此电流保护器很难切断故障电流,将以短路电流形式存在,而仅015A的故障电流长期存在所产生的电弧温度可达2000℃及以上,有可能引燃周围的可燃物,从而造成火灾,而若导线截面选择太小,通过较大接地故障电流时,线路温升较高时,也会引起导线的火灾。

2、配电线路敷设不当引起火灾

由于设计或施工不当以及用电管理不善等,可能造成低压配电线路发生火灾的隐患和危害性程度最大。近年来酿成电气火灾的危害案例最多的就是低压配电线路,在国内外由于电缆着火蔓延发展成成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较多,损失惨重,已引起人们深切关注,主要原因如下:

1)设计时没有选用合理的配电设备,各设备之间不配套,没有按要求选用阻燃,难燃和不燃的电缆和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其它防火材料,没有根据周围环境及总平面布置要求来确定电气设备安装的位置、方式和线路的走向等,为工程留下隐患。

2)施工中穿线套管管口无处理或无保护套,在穿线过程造成电线、电缆绝缘层机械损伤,留下短路隐患。各种电线、电缆穿墙,拐角、电缆竖井以及各个配电屏柜下等处孔洞未作封堵,一旦局部发生火灾,火势将迅速蔓延,导致事故扩大。

3)用电管理不善,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不少用户随意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使线路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从而导致线路发热,绝缘老化,而一般散热条件均较差,环境温度较高时及易引起线路起火。

4)电气设备年久失修,长时间服役的建筑物,其电器设备、绝缘导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绝缘老化,破损、接头松动等现象,长久这样、在特定条件下都极易引起火灾。

3、短路事故引起火灾

短路是指电力网中(或电气设备中)不同相的导线直接金属性连接或经过小阻抗连接在—起。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将增加到正常工作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使设备温度急剧上升,尤其是连接部分接触电阻大处,如果温度达到可燃物自燃点,即会引起燃烧。短路事故是由隐患演变成火灾事故,是电气设备故障中最严重的一种,主要原因有:

1)元件损坏,如电气设备绝缘材料老化,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维护不良等造成的设备缺陷发展成为短路;

2)气象条件影响,例如雷雨季节的雷击过后造成的闪烁放电,大风天气下引起架空线断线和在秋冬季节导线覆冰引起电线舞动,从而造成杆倒塌等;

3)人的误操作,例如工作人员带负荷拉闸,检修线路或设备时未排除接地线合闸供电等:

4)外力破坏及不可抗力,例如挖沟损伤电缆,鸟兽风筝跨接在载流裸导体上等。

二、防止火灾的安全对策措施

1、选型

1)线路敷设应进行精确的负荷计算,合理选择导线的截面,应多采用铜芯线;

2)导线的敷设尽可能采取穿管敷设,采用难燃材料,消防用电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3)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性导线(如玻璃、石棉、瓷珠等护套导线)。

2、施工

1)确保电气装置接头接线端子与线路连接质量;

2)配电线路要按防火要求敷设和保护,在配线时要清管,做好护口护套,防止拉线时线路受到损伤,留下短路和漏电隐患,套管管口两端应及时采用耐火材料堵塞;

3)电缆(包括电气线路等)穿墙、拐角、竖井、桥架、屏柜下等均应用耐火材料堵塞严实;

4)配电间和配电竖井(包括弱电竖井)应设有防水措施,在施工过程未安装到位的封闭母线接头和未穿线的预埋套管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杂物和水进入。

5)加强电气专业与其它各专业施工之间的协调,避免其它工种施工破坏电气线路,留下火灾隐患。

3、运行

1)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2)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对于外力或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发生时,减少事故损失或避免事故发生。

三、结语

本文分析各种引起电气火灾的原因,针对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除采取相应措施外,主要还是应在工作中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加强安全培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体系,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控产品质量等举措,才能有效消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薛国峰.建筑中电气线路的火灾及其防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24).

【2】张晨光,吴春扬.建筑电气火灾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探讨【M】.科技创新导报,2009(36).

第6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关键词:火灾 建筑电气 线路 防范

0 引言

自国家“七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能源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满足了因经济发展而带来的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的需要,然而,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频率也随之日益提高,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不断寻找相对有效的建筑电气防火安全措施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常抓不放。

1 强调建筑电气线路的火灾防范

据统计,建筑电气火灾中,电气线路引发的火灾占电气火灾的60%以上。而其中最为常见电气线路火灾又属短路故障引发的火灾和线路长期过载引发的火灾。

1.1 短路故障火灾防范 短路,俗称连电,是指电气线路中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之间短接起来的现象。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增加为正常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得温度急剧上升,大大超过允许范围。如果温度达到可燃物的引燃温度,即引起燃烧,从而导致火灾。

引起建筑电气短路的原因多样。当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变质或受到高温、潮湿或腐蚀的作用而失去绝缘能力,即可能引起短路事故。绝缘导线直接缠绕、勾挂在铁钉或铁丝上时,由于摩擦或铁锈腐蚀,很容易使绝缘破坏而形成短路。由于设备安装不当或工作疏忽,可能使电气设备的绝缘受到机械损伤而形成短路。由于所选用设备的额定电压太低,不能满足工作电压的要求,可能击穿而短路。由于维护不及时,导电粉尘或纤维进入电气设备,也可能引起短路事故。由于管理不严,小动物或生长的植物也可能引起短路事故。在安装和检修工作中,由于接线和操作错误也可能造成短路事故。此外,雷电放电电流极大,有类似短路电流且比短路电流更强的热效应,也可能引起火灾。

防止建筑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第一,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电气线路。第二,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第三,不同的工作环境,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第四,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1.2 线路长期过载火灾防范 过载,也称过负荷运行,是指超过电气线路和设备允许负荷运行的现象。负荷是指电气设备和线路中通过的功率或电流。线路发生过载的主要原因是导线截面积选用过小,实际负荷远远超出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或在线路中加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设备等原因所造成的。

防止建筑电气线路长期过载的措施主要有:第一,要做好导线材料的选择。由于国家“以铝代铜”的政策影响,许多地方一般采用铝芯导线,但对于电路要求较高的建筑,为提高截面载流能力,便于敷设,应多采用铜芯线。同时进行精确的负荷计算,合理选择导线的截面。第二,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功能确定导线的敷设方式。一般吊顶内的电线应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管配线,如PVC管,也可以用金属管配线,或带金属保护的绝缘线,用来避免导线短路时引燃可燃物。消防用电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第三,高温表面灯具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导线(如玻璃、石棉、瓷珠等护套的导线)而不应采用具有延燃性绝缘导线。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热设备从工业到家庭应用越来越广泛,如电炉子、电烤箱、电暖气、电熨斗等,而这些设备都容易使线路过载。这些电热设备是把电能转化成热能的设备,具有功率大、加热温度高、控温时间长的特点。据统计,许多电热设备火灾都是违反操作规程,将电热器放到易燃材料上长时间烘烤未拔掉插头等烤燃周围可燃物而引起的。根据电热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应采取的防火措施,一是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二是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熨斗、电烙铁等,一般通电时,人员不能离开,应养成人走断电的好习惯。为了确保家用电器的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必须严格遵守电器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

2 重视建筑电气照明的火灾防范

第7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关键词:农网安全保护措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广大农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国东南部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农村城镇建设城市化,缩小了农村和城市的差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种植技术引入了高科技手段,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乡镇集体企业和个体经济蓬勃发展,农村的大好形势对安全用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农村用电中安全用电的主要任务有:

——防止人身触电的伤亡事故;

——防止电气设备损坏事故;

——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触电伤亡事故的类型,可分为直接接触触电和间接接触触电两种。直接接触触电是指人员直接接触了带电体而造成的触电。这种类型的触电,触电者受到的电击电压为系统的工作电压,其危险性较大,一般情况下,直接接触触电多发生于电气专业工作人员。但在农村电网中,由于设备的具体条件和用电的特点,非电气专业人员的触电也时有发生。间接接触触电是由于电气设备(包括各种用电设备)内部的绝缘故障,而造成其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可能带有危险电压(在设备正常情况下,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是不会带有电压的),当人员误接触到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时,便可能发生触电。由于目前在生产领域里各种电气化的工具、设备被广泛应用;生活电器品种多,数量大且已普及应用,这些设备、电器的操作人员多为非电气专业人员,一旦电气设备或生活电器的绝缘故障损坏,使其外露可导电部分带有电压,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造成人员触电伤亡事故。所以,在安全用电工作中的首要重点,应是防止人身间接接触触电事故。设备内部绝缘故障时,在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的情况下,还可能造成单相对地短路损坏设备。另外,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特别是室内电气线路)由于绝缘损坏故障引起的单相接地故障。当接地故障长期存在,局部发热、使温度升高,以致烤燃了其周围的易燃物而引起火灾事故(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很多,如设备或线路运行过负荷、绝缘损坏而造成相间短路、导体接触不良、易发热设备安装不合理等),因此,防止电气火灾事故亦为安全用电工作的重点。在有关的国际标准(ISO)及我国的国家标准中,为保证安全用电都制订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的措施。

防止直接接触触电的安全措施:

——防止与带电体接触,将带电体绝缘起来;

——在带电体外,加装遮栏和外护物;

——防止无意地触及带电体,设置临时阻挡物;

——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人员活动时接触带电体;

——在低压系统(220V/380V)安装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快速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

防止间接接触触电的安全措施:

——自动切断电源,以保证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能及时脱离电源;

——做好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降低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以限制接触电压;

——在各种建筑物内实施等电位连接;

——一些电器特别是家用小电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选用增强绝缘型,即双重绝缘型;

——在重要用电场所或环境恶劣场所,使用隔离变压器,改变供电制式为不接地型;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作业,如地下、沟道等,使用安全低电压(50V以下)的电器。

上述各项措施可根据电网和用电单位的具体情况选用。在我国目前农村电网的低压用电系统中,防止触电伤亡事故最基本的措施是能及时、迅速地切断电源。在低压电气系统中,自动切断电源的实现,主要靠各种型式的过电流保护系统,如过流脱扣、熔丝保险。而电流保护系统的关键是在发生故障时,要能形成一个故障电流回路,形成故障回路的主要条件是电气设备要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系统。

国家标准GB1405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中,电气系统接地保护的型式有TN系统、TT系统及IT系统。TN系统是指电气系统本身有一点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和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气系统的接地点直接连接(在低压电气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电气系统的中性线相连接)。TN系统中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气系统接地点的连接方式,又可分为TN-C方式,即电气设备的保护线直接接在系统的中性线,保护线与中性线共用合一的;TN-S方式,即电气设备的保护线与系统的中性线是分开的,电气设备的保护线接在系统专设的保护线上;TN-C-S方式,即电气设备的保护线与系统的中性线,在系统中一部分是合一的,一部分是分开的,也就是系统的保护线不是接在系统电源的接地点,而是连接在系统的中性线的某一部分。

TT系统是指电气系统本身有一点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与电气系统接地点相连接,而独立接地。

IT系统是指电气系统本身不接地或有一点经大阻抗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独立接地。

无论在哪一种接地保护型式下,发生设备单相接地事故或人身接触了故障情况下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时,电流保护切断电源的首要条件是故障短路电流值要大于保护设备的动作电流值。而故障短路电流的大小,在TN系统中接地故障短路电流取决于故障点距保护装置的距离,故障电流通过导线和保护线的截面、材质;在TT系统中接地故障短路电流除取决于故障点距保护装置的距离和故障电流通过导线的截面、材质外,还取决于电源接地点和设备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同时还要考虑电流保护动作的动作时间。运行实践证明:在一些发生间接接触触电的事故中,由于线路距离过长,接地故障的阻抗大或系统的电流保护的动作电流大,故障电流不足以使保护动作及时切断电源或切断电源的时限过长,而造成伤亡事故。特别是在TT系统中,发生间接接触触电或单相故障接地时,故障电流的大小受各接地点接地电阻的影响,更难以在发生间接接触触电时,使电流保护迅速动作切断电源。在我国农村低压电网中普遍采用TT系统,上述问题更为突出。

为了解决系统的电流保护在单相接地短路故障时,不能迅速动作切断电源的问题,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应用的经验,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这个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为保证用电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电源的动作原理不是决定于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而是靠系统中发生接地短路故障时或人员触电时,系统各线间电流形成不平衡的差值来动作脱扣,切断电源。通过接在线路上的零序互感器可以得到电流不平衡的差值,这个差值可以精确到毫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通过高灵敏度的电磁继电器或电子电路可以使其脱扣时间控制在0.1s以内。目前,农村低压电网的保护接地系统普遍采用TT系统,即用户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采用独立接地的措施。在TT系统中,过流保护动作的基本条件是,保护接地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决定故障电流值。在农村低压电网发生触电事故时,靠TT系统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往往因接地电阻值大,无法迅速切断电源,而酿成伤亡事故。在农村低压电网具体条件下,也不可能投入大量资金、金属材料用以改善接地电阻,并造成巨大的浪费。而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动作不需要决定于接地电阻的大小,甚至在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后,可以适当放宽对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要求。所以在电网中认真执行防止间接接触触电的各项技术措施的同时,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作为各项技术措施的后备保护是不可缺少的。应该强调的是:不能因为安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而削弱或放弃其他技术措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各项技术措施是不能互相代替的。实践证明:自80年代中期以来,在用电设备上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对防止单相接地短路故障(人员触电事故、电气设备接地烧毁事故、电气线路剩余电流造成的电气火灾事故等)起了一定的保护作用,特别是大大降低了人员间接接触触电伤亡事故,在农电系统中效果尤为明显。在农网中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一般宜按分级保护方式,即农网的终端(用户负荷端)及电源端装设漏电保护器。电源端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后,不但可防止架空线路上的故障造成人员触电伤亡事故,还可监测架空线路的运行绝缘水平和泄漏电流。

当前,农网改造工程正紧张地进行,在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进行的同时,尤其要做好农电安全用电工作。根据有关用电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在用电中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有多项技术措施,其中包括从对设备的要求、操作要求、安全设施、改进系统条件等。在目前具体条件下,推广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仍是防止人身触电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和防止电气火灾事故,保证安全用电的有效措施之一。

在农电系统推广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GB13955《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根据国标要求,在用电范围内,下列场合应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1)属于防电击保护绝缘等级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电气产品按防电击保护绝缘等级可分为0、I、II、III四类。I类为产品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设备的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可能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线连接起来,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2)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恶劣环境场所的电气设备;

(3)建筑施工的电气施工设备;

(4)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

(5)各种民用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

(6)其他需要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场所。

2正确选用严格把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质量关

(1)应选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已检测合格,具有国家认证标志的产品,其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配合。

(2)选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要考虑到:供电方式、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大小及被保护设备的具体情况及要求,以确定选用的型式及动作参数。

(3)可根据被保护线路或电气设备具体情况及要求,选用带有附加功能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如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三相缺相保护等。

第8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关键词:住宅楼;电气安全;漏电保护;等电位联接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several aspects of electrical safety design of residence, the author expounds som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electrical safety design.

Keywords: residential building; electrical safety; leakage protection; equipotential connection

中图分类号:U2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实施,现代住宅电气的设计和安装有更加具体明、确清晰的依据,同时新规范更加强调了居住人员的安全,更加体现了设计规范是“以人为本”,在保证“适用、安全、卫生、美观”的前提下,对住宅安全方面提出了相当严格的要求。规范涉及到人员安全的强制性条文有:

(1)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装置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2)套内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3)当发生火警时,疏散通道上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锁或能从内部手动解锁。

笔者认为除上述强制性条文外,以下几条涉及到安全的规范同样应该重视且严格执行:

(1)每栋住宅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2)住宅配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等电位联接。(3)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只有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对居民住宅安装的电气设备,可使住户的居住更为安全。

一、住宅楼总进线设置漏电保护器

近年来,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不断增加,已居火灾起因的首位。电气故障主要是指带电导体之间的短路和带电导体与“地”之间的接地故障。这里所说的“地”泛指与地有联系的设备外壳、金属管道及构架等外露的可导电部分。带电导体发生短路时,由于短路电流大,使保护装置动作自动切断供电,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而接地故障却因短路电流小,特别是电弧性接地故障,无法令保护电器装置动作,它不仅能导致人身电击,也能引起电气火灾。

通常电弧性接地故障起火的危险性及发生的几率大于一般的相间短路。在国际电工委员会第64技术委员会(IEC TC64)最近的技术文件中规定300mA以上的电弧能引起火灾,同时IEC TC64认为RCD(漏电保护器)是防范电气火灾的有效措施之一,要求保护装置的漏电电流值不大于300mA(2011年版6.4.3条之规定),在住宅楼设计中,总进线处设置RCD,当电源总箱供电范围内任一处发生能引燃起火的接地故障时,进线处的RCD都能及时切断电源,从而有效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

二、住宅配电系统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等电位联接

对住宅低压配电接地系统接地形式的正确选择十分重要,如果选择不当,引起的后果很难用增加保护措施来补救。应从保护人身安全、防止火灾为出发点,并着眼于未来,在新建住宅楼内宜采用TN-S、TN-C-S系统。

(1)TN-S系统是保护线PE和中性线N分开设置,N线对地绝缘,PE线正常工作时不通过电流,设备外壳不带电,使安全水平提高。但是TN-S系统仍不能解决对地故障电压蔓延的问题。尽管如此,TN-S系统仍可安全应用于住宅;

(2)TN-C-S系统是住宅、民用建筑中最常用的接地系统,它是由TN-C和TN-S二者组合而成,一般进入建筑的电源侧多为TN-C系统,即为PE线和N线分开处,从此分开后就不能再合并,在此处作重复接地R小于1Ω。重复接地的作用是在发生接地故障时减小接触电压,并且在PEN线断线时,减少由于中性点漂移引起的三相电压不平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用电设备的损害和由变压器不对称运行引起的危害;

(3)实施等电位联结(MEB)和局部等电位联结(LEB)就TN-S和TN-C-S系统而言,实施MEB可以消除沿PEN线或PE线窜入的危险故障电压,减少保护电器动作不可靠带来的危险,而且有利于消除外界电磁场引起的干扰。实施MEB(或LEB)对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防止火灾也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三、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

住宅卫生间的电气安全因其环境的特殊性,显得尤为突出。现在的住宅卫生间已不再仅是功能单一的洗漱场所,它越来越成为人们放松心情、缓解疲劳、享受生活的地方。因此,卫生间的设计也尽可能地做到美观、舒适和实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忽略了卫生间的电气安全,并未对住宅电气的安全设施按标准正确设置。其实,作为住宅的一个特殊地点,浴室属电击危险场所。人在洗澡时皮肤湿透且赤足,其阻抗急剧一降,低于接触电压限值50V的接触电压即可产生过量的人体通过电流而致人死伤。由此可见住宅卫生间电气安全设计的重要性。

第9篇: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范文

以预防和遏制危旧小区火灾事故为目标,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办事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加强房管、城管、公安等部门监督和管理职能,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有效整治居民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整治范围:存在火灾隐患较多的危旧小区,以及其它居民社区。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占用消防车通道;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电动车违规充电;火灾危险源;消防设施故障;无市政消火栓;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以每栋居民楼为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管的房屋由村委会负责,村民自建楼由村委负责,全面开展整治实现“六个达标”。

(一)消防车通道达标

1、划分消防车通道,严禁车辆停放、占用;

2、有条件的配备移车器材。

(二)电气线路达标

1、更换老化、电线;

2、采用金属套管或阻燃PVC管敷设电气线路;

3、无乱拉乱接电线、违规或超负荷使用电器现象。

(三)电动车管理达标

1、停放远离可燃物,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

(四)消防设施达标

1、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每月维保;

2、补建、配齐市政消火栓;

3、提倡每户配置手提式灭火器、逃生面罩等消防器材。

(五)火灾危险源整治达标

1、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

2、禁止在楼道内堆放可燃物;

3、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乱搭乱建。

(六)日常管理达标

1、为每户发放消防安全提示;

2、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每年对所有居民培训演练一次;

4、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

(一)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考核,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二)城管执法部门协助查处影响消防安全的既有违法建设、户外广告牌;

(三)公安部门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供电部门负责检查、消除公共区域变电站、配电盘、电线线路隐患;

(五)各办事处、村按属地原则,负责危旧小区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阶段

1、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各村邀请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本地区居民楼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查清本辖区危旧居民楼基本情况以及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重点户情况,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落实 “六个一”措施,即召开一次动员会、观看一次警示片、制定一份整治方案、签订一份责任书、建立一份隐患清单、发放一份消防提示。

2、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居民楼要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3、7月1日前,各办事处上报排查台帐

(二)重点治理阶段

1. 各办事处、村要将存在火灾隐患的危旧小区作为重点进行治理。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

2.各办事处、村要明确节点、各有侧重、分步推进。7月底前,火灾危险源全部清理;8月底前,电动车管理全部规范;9月底前,电气线路全部规范;10月底前,消防车通道全部达标;11月底前,消防设施全部完好有效;12月底前,日常消防管理全部达标。同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3.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每月督查、调度、通报、验收整治情况,验收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政府备案。

(三)考核验收阶段

1、1月18日前,各办事处要组织一次自我验收,验收情况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政府办

公室备案。2、1月27日前,镇政府统一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一)调度检查机制。各办事处、村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明确“实名制”监管责任人。镇政府将定期分析研判一次居民社区火灾形势,对整治工作每月一验收、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排名,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办事处、村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约谈。各办事处、村每周开展检查一次,逐一建立隐患清单(详见附件2),并移交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对存在的隐患依法查处,督促及时整改。

(二)部门会商机制。镇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困难、疑难问题,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形成会议纪要;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三)责任追究机制。对排查不到位,造成失控漏管的,镇政府将实名通报相关办事处和村;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将整改责任落实到行业主管部门和办事处、村;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落实“一火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居民社区火灾是影响当前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专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题督导通报,专题考核验收,强力推进工作进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