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保险资金运用范围

第1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负债;策略

一、引言

资金运用是保险行业的核心业务,没有资金运用就等于没有保险业。保险行业的主要存在目标是风险转移,保费是风险转移的价格,但由于市场竞争,使得这个价格往往不够支付转移的成本。所以,没有保险资金运用,整个保险行业的经营是不能维持下去的。因此,研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无论是对于保险企业的经营还是对一国保险业的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及现存问题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1.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在不断增长

自2000年到2011年,伴随着我国保费收入和保险资产规模的增长,保险资金运用的额度也大幅提升。2000年到2011年我国保费收入从1596亿元上升到14339.25亿元,行业规模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随着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保费收入的持续增长,保险资金运用规模日益膨胀,2011年末达55192.98亿元,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比重逐年提高,对社会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度明显提升。

2.资金运用领域逐渐扩大

1995年《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作了严格规定: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模式;保险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之后,1999年《保险法》对前者进行了扩充,允许保险资金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投资企业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同商业银行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确定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暂定规模为5%。之后保监会陆续颁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直至2009年我国颁布了新《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提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以下形式,有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运用渠道过窄

尽管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文件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但是银行存款和国债在保险资金中所占比重仍然较大,同业拆借占比不大,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及其他投资比例更低。这种投资结构不仅不利于资产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结合,而且更难以起到保险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此外受资本市场推动,投资型保费收入资金成本逐年攀高,而银行存款和债券收益率偏低;债券市场的小规模低流动性给保险投资带来了未来支付缺口的潜在风险,直接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的稳健性,间接制约了保险公司的获利空间,中短期内难以显著提高,给保险投资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期限匹配度不高

保险负债的特性要求资金运用在期限、成本、规模上与其较好地匹配以满足偿付要求。目前保险资金中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48%是20年以上的长期资金,25%为5-20年的中期资金,27%为5年以下的短期资金。资金的期限分布特性为其使用提供了宽裕度,为投资的长期稳定复利增长提供了前提。但在现有保险资产组合中资产与负债失配现象严重,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缺乏与之期限相匹配的品种。

3.专业人才匮乏

我国的保险公司是以国有股权为主导,企业委托人激励普遍不明显,与国外同类企业、投融资企业和基金证券公司相比,收入水平对专业投资人才缺乏吸引力,特别在资本市场上升时,中高端人才不断外流。此外,受“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固有思想影响,保险公司往往忽视发展投资专业队伍,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储备。

4.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现有监管机制还存在诸多不足,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监管信息化程度较低,无法适应动态监管的要求;监管队伍力量薄弱,限制和制约资金运用水平和能级的提高。同时保险资金在不同市场的运用和保险金融集团跨行业运营,都会对现行的分业监管格局带来冲击,这些都对管理层提出了挑战。

三、国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模式

(一)监管的基本原则

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可采取多种方式,如限制投资领域、投资比例和规定资本充足率等。当前多数国家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采取以保险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由于保险业的特殊性,保险合同的赔付或到期偿付涉及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而保险公司可能因投资的损失无法完成正常的保险支付,从而关系到保险业的社会风险管理功能和金融稳定。因为,资金的运用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保险监管部门一般都将监管重点集中在对保险人偿付能力的监督方面。

(二)国际保险业资金运用监管模式

监管方式受外部经济环境、金融发展阶段尤其是金融体系结构的影响。从结构的角度看,金融体系可分为以美国为代表的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体系和以德国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体系。

美国是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体系,具有高度发达和成熟的资本市场。尽管保险资金运用的外部市场环境比较成熟,但美国仍实施多层次、严格的投资监管制度,强调系统监管和个体监管并重。首先是对投资领域和投资比例的监管。美国保监会不但制定了控制资产风险的相关法规,还对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规定对包括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等各种投资的等级和比例。其次是对风险资本金的要求。同商业银行相似,利用风险资本金则要求能控制投资风险。政府对每一类资产的风险水平要求相应的资本金比率,然后对各种资产按照资本金比率进行加权求和得到总的风险资本金。此外,还对资金流动性加强监管。

为适应德国本国的监管体系与金融环境,德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监管也体现稳健性特征,监管部门对保险资金的投资采取严格的事前监管,对保险公司投资的各种金融资产的范围和比例都有十分具体的规定。即从总体上看,保险资金投资于抵押贷款和银行存款的比重要高于英、美等发达国家。所以,德国的保险投资收益也十分稳定。但近年来,随着金融体系结构的变化,德国保险公司也逐渐增加对股票等高回报率的金融工具的投资,以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自身竞争力。

四、国际经验对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启示

(一)谨慎看待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高额回报率

从国外保险行业的经营状况看,大多数国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本身都是亏损经营的,它们都是通过预期投资收益来弥补直接承保业务的损失,这也是保险行业竞争的结果。在所有的投资渠道中,股票市场的平均投资回报最高。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虽然具备较高的投资回报,但股票从未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工具,因为其收益不稳定,现金流量难以预测,风险大。对于寿险业由于需要稳定的收入、确定的现金流以满足到期的给付,稳定投资收益率以匹配预期利率,各国对寿险公司投资股票都进行限制。因此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策略需要与公司的发展策略相适应,与自身的产品结构相适应,尤其是要进行收益与风险间的理性权衡。在看到股票市场投资高汇报率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它的高风险。

(二)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无论是财产保险公司还是人寿保险公司都是负债经营的公司。因此,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三)规范专业运作机制薪酬激励机制

拓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营范围,建立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和承保业务的联动机制,规范专业运行机制,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证券承销、财务顾问和年金管理业务,支持其接受第三方委托资产拓展服务功能,提高管理能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富有吸引力的薪资体系,利用资本市场的杠杆作用,通过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多种方式,吸纳一流的专业投资人才。

(四)加快基础信息化建设,建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

1.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的基础建设

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口径和报表体系,把保险资金全部纳人监测范围;建立资金运用数据库,并纳入保监会的中央数据系统;逐步建立保险资金动态监管模式,及时了解资金运用情况;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预警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置风险预警的量化指标体系,提前对风险预警和化解。

2.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和频率等做出具体规定,保险公司要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重大遗漏,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

3.实行资金运用的分类监管

对保险公司的各类资金运用进行分析,掌握资金的运用情况及风险监测,将风险投资资金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还应制定对保险重大事件的应急方案。

参考文献

[1]李珠煐.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浅析[J].科技信息,2008(15).

[2]陈成,宋建明.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模式研究[J].保险研究,2009(10).

[3]王立荣.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缺陷及其成因分析[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0(1).

第2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摘要】随着中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和保险业总资产的快速增长,保险资金的运用成为保险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文章研究了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以及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着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保险世界,2006(1).

刘新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及风险管理[J].财经研究,2004(9).

第3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关键词】创业风险投资,保险资金

一、概念

创业风险投资是通过一定的机构和一定的方式向各类组织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所筹集到的资本投向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所投资创新型企业或项目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成长率并通过出售股权获得高额中长期收益的一种投资体系。创业风险投资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二、现状

(一)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现状。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都把创业风险投资界定为一种单纯的权益性资本,资金来源主要是单一的公司股本定向募集。尽管这种方式至今仍然是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募集的重要方式,但是随着创业风险投资市场的全球化,其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工具的多样化正在成为保持其发展活力的重要手段。从资金来源上,一般天使投资人已经退居次要地位,保险基金、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产业资本等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了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资金提供者。

(二)保险资金的资金运用现状。保险资金运用的意义不仅在于为了弥补承保亏损,支持承保业务的继续经营,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的第二利润来源,如果投资运用效率高,将能够极大改善整个公司的经营业绩状况,因此,保险资金运用是现代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必然。然而在一定阶段内,保险承保业务能够吸收的社会资金是有限的,随着市场日趋成熟,承保业务的市场竞争也会变得日益激烈,竞争将直接导致费率水平降低。为了保留原有业务的成本提高、总保费下降,或是投保人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要求承保风险范围的进一步提高,所以如果不能有效开辟新的业务渠道,承保业务利润将可能萎缩,甚至可能出现亏损。

三、可行性

保险资金在创业风险投资领域运用,应该坚持两个原则:

(一)小额分散。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进行创业风险投资的数额也只占已过创业风险投资的10%左右,占保险资金总量的1%以下。。很小的比例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率,无论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都要坚持适度分散的原则。尤其是在其摸索期和尝试期中,不可冒进。

(二)循序渐进。由于初创企业前景的高度不确定性,像保险公司之类的机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的出资承诺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分批注入。只有投资对象的运营结果让保险公司满意时,保险公司才履行后续注资承诺,这样就限定了损失上限。在通过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间接投资时,向基金划款同样是分批进行。保险公司在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活动时可以实现分期注资。

坚持这两个原则,保险资金在创业风险投资领域的运用才能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且由于投资比例很小,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保险资金运用的流动性原则并不相悖。在欧美发达国家,保险资金以少许比例参加创业风险投资是一种普遍现象。在欧洲,根据欧洲创业风险投资协会的统计,保险资金在创业风险投资来源中一般占10%以上的比例。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保险公司在创业风险投资来源中占有较大比例,尽管1987年美国劳工部对ERISA法案关于养老金投资的“谨慎人”条款做出新的解释以及《统一有限合伙法》在1976年和1985年先后被修订使得养老金迅速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使得保险公司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是所占比例仍然不小。

保险资金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是一种国际惯例,在创业风险投资里一般划入“其他”类,所占比例较小。但是比例小不等于可有可无,更不等于排除在外,因为创业风险投资的收益率是惊人的。

四、总结

目前,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较为狭窄,且从世界范围看,保险资金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保险资金运用于创业风险投资,不仅拓宽了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增加了保险资金的资金运用渠道,且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一般原则。我国可以在参照国外成功经验之下逐步将保险资金运用于创业风险投资领域。

参考文献:

[1]房汉廷.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七大问题[J].国际金融,2007,(4).

第4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新《保险法》的颁布与实施,给中国保险资金的高效运用提供了法律平台,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政策的调整,将给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但在这方面的细则尚未出台。当前,保险业受制于资金运用范围的狭小,盈利水平难以提高,极大地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中国保险业潜在的风险积聚在加快。因此,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调整的步伐,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应当加快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有些财产险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对于人寿险业务,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另一个方面,将保险公司基本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不利于保险公司培育核心竞争能力。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无不向着大型化和全能化方向发展,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为金融机构互相竞争的法宝。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零售网络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性业务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对保险资金开放资本市场可使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对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极为有利。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使保险资金同资本市场对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我们一开始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互动加快了这种融合。“9.11”事件后,国际保险业进入了艰难的调整期,而中国经济的一枝独秀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国际保险业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面对的是全球资本市场,其投资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抵押贷款、房地产、贵金属等。其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是委托,十分灵活、方便。而中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上范围狭小,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保险业发展的能量难以充分释放出来。

    (三)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使产品设计过程中价格确定增加困难,市场需求与保单价值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困扰

    (一)由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与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只能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如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新股配售问题;银行资金人市问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保险公司目前已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间接进入了股市,因此这些政策性因素影响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二)投资工具缺乏既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金融债、部分企业债及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没有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使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股票市场只能在一个上升的市场行情中寻求盈利,一旦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引起行情下跌便只能承受投资损失。即使是国债投资,也是品种少,期限短,不能较好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而没有实业投资,一旦利率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存量资产及增量资金都有着重要影响。表现在:利率持续走低,保险公司将面临再投资收益风险;而如果利率持续走高,保险公司存量固定收益债券则面临投资风险考验。

    (三)由于投资工具的缺乏,使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困难,完全做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成为不现实。我国的寿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 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而在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品种。如协议存款绝大部分为5年期,国债、金融债以3、5、7、10年居多,20、30年期限的品种太少,而且价格也不能真实反映期限与价格的变化。在目前限制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股市及海外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要做到投资资产与负债的完全匹配显然是困难的,这也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巨大经营风险。

    (四)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资金运用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国际上一般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从我国的情况看,这方面限制较死,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新的《保险法》已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尚留有余地,但有些条款缺乏权威性解释,亟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以说,目前投资管理体制及政策上的种种限制和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

    (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资源的配置水平,影响着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又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企业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又多头管理,限制的太死;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却没有更宽的出路。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给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三、如何缓解保险资金运用矛盾,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增值

    (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人市。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以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特别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见证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已在人才储备、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

    (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与美国20万亿美元债券市场的规模及4万亿美元公司债券的规模相比,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品种少,公司债的规模只占全部债券市场规模的4%。可见,中国的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更大的市场。

    (三)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及金融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住房、汽车贷款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类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的安全增值的特点。

    (四)项目投资。可投资于市政建设、重大交通设施等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项目。

    (五)战略投资和国有股、法人股的投资。应该允许保险公司作为新股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享受一级市场的高收益;同时,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业绩优秀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获取稳定的红利以及通过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的增值,享受以后的流通溢价。

    (六)外币境内外投资及人民币境外投资。对现有外币资金除了可以开展结构性存款外,还应允许从事B股交易;应该允许购买中国政府及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应允许购买美国国债等。目前美国30年期公债收益率在5.04%,10年期公债收益率达4.13%。同时,对现有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有所松动,可以根据保险的需求和实际投资管理能力,按总资产的规模核定一定比例允许人民币自由转换成外汇资金,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尽管存在一定的汇率和投资风险,但从长远看,这对于保险公司合理匹配投资组合,完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是大有裨益的。目前北美和香港股市在网络泡沫破灭后,价值回归,已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只要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投资时处理好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的关系,控制好风险,应该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

    四、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保险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后,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自身投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通过资金的专业化运用,以及有效的内控制度建设,使投资决策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第5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 新常态经济 探讨

一、国内保险资金运用的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期限错配风险

近年来,在我国的保险业务中,期限长达20-30年的储蓄性个人保险费用收入是保险行业中的重点内容,该种资金管理属于一种长期性的负债资金应用,是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从国内的的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分析中,能够发现很多都是短期投资,国内金融市场上中长期的投资工具比较少,这样的情况将会导致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加大,且缺乏长期性的资金运用收益。

(二)受利率影响较大

在国内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结构中,能够发现,收益率与市场利率之间存在着紧密正相关的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中,银行的存款和债券投资比较多。反过来分析,而与收益率与市场利率之间存在着负相关的投资类型比较少,如股票和不动产投资等都比较少。在国内保险资金利率结构存在着不平衡的情况下,银行存款以及债券投资两方面的利率敏感性都难以实现中和。在长期恶性循环下,将会产生比较大的利率敏感性缺口。

(三)金融市场体制不完善,限制了保险资金的运用

保险投资与金融市场息息相关,当金融市场上存在着体制建立不健全的情况,保险投资将会出现比较大的风险。客观上讲,金融市场上的缺陷,实际上限制了保险资金的实际应用。在金融市场起步比较晚情况下,金融资产的质量都比较差,其资产运转方式不灵活,难以保障保险资金实现深层次、灵活性的发展。而造成金融市场体制不健全的原因为,投资工具缺乏,为保险公司资金投资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同时也会为保险公司的投资带来风险,目前,国内的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股权投资等多元化投资方式相对较少。因为利率持续性的走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都比较小。

(四)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偏低

保险资金的年收益率低于保费收入的增长率,这将导致保险也面临偿付能力的风险。近年来,宏观经济逐渐走缓,我国GDP增长速度放缓,实体经济下滑,市场投资机会减少。此外,资本市场动荡加剧,权益投资收益率下行,市场利率逐渐下行,这些都导致了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逐渐走低。

二、关于国内保险资金运用的建议

(一)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渠道

长期以来,因为险资的特殊性,为了保证其安全稳定,国家一直在限制险资的投资渠道,导致其投资渠道有限,这也进一步限制了保险资金提高其收益率以及为经济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随着险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其投资渠道与其增长速度的矛盾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放开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但比起国外发达国家,力度还不够大。因为经验不足,国内保险公司尝试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度也比较慢。建议国家可以尝试给险资运用更大的空间,在保证大部分比例资金的安全前提下,可以对小部分资金尝试放开风险较高的投资渠道。这样又能保证安全性,又能进一步发挥险资在金融市场上的作用

(二)强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意识

但凡是资金管理,都会面临着资金风险的问题。风险比较大的投资管理,对于企业的杀伤力比较大,严重的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发展,而风险比较小的投资管理,虽然不会对企业带来负面的影响,但是也会存在着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意识是关键。在国内保险资金运用上,需要引进风险管理技术,包含固定收益证券的收益率曲线分析、利率期限结构的分析等,将这些风险管理技术在保险资金运用上应用,能够有效的提升保险行业对于市场风险的分析,提升其风险识别管理能力。为了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中,规避市场风险,需要严格的控制在资本市场以及不动产领域内部的保险资金投资比例,通过投资组合方式,来降低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因为保险资金的特殊性,在投资过程中要求将保障资金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因此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还应重视对其进行监管,其核心内容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当一个保险公司在面临着投资、融资风险时,就意味着其内部财务偿付能力比较多,地域公司经济的最低水平。公司的偿付能力决定着公司资金运转。提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对保险资金进行监管的核心内容。不同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越大时,说明公司能够实现自由运转的资金比较多。偿付能力能够体现出一家保险公司的实力,因此对其进行监管,能够保护公司的核心。我国在2015年偿二代之后,各保险公司按照偿二代要求对偿付能力监管进行了相应调整,与之前相比偿付能力监管力度更强,可以更好的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过程及偿付情况进行监管。

三、新常态经济背景下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道路

新常态经济背景指我国的经济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在这个阶段中,投资对经济转型有着关键的作用。保险资金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股重要力量,国家对其寄予厚望,希望险资能够发挥长期价值投资优势。新常态下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路径,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

(一)支持创新产业的发展

经济的转型和经济效率的提高离不开技术的创新,而技术创新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保险业近年来快速发展,保费增长速度很快,从而可投资的保险资金规模也在增加,大量的资金找不到优质的投资项目。保险资金可以尝试投资优质的有发展前景的创新投资项目。比如符合经济转型背景下的政策导向的新兴产业和公司,从中发掘投资机会。

(二)根据现阶段的经济需求加大服务力度

我们国家的老年人比例越来越高,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的需求进一步加大,有着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保险资金可以加大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力度。

此外,上海自贸区的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都是国家目前的战略建设项目,也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的投入,这些特点也和保险资金的特点相吻合,保险资金可以加大对这些项目的投资力度。

(三)选择合适的房地产投资项目

就现状而言,虽然因国内房地产市场整体上涨过快导致价值高估,使得房地产投资机会不如以前,但是核心城市的核心地段的房地产仍有长期投资价值。因此,选择合适的房地产项目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虽目前,我国关税比较低,土地成本上升,这对房地产而言是不利的因素,但是这些因素的出现也不会影响到房地产的适销对路。从长远上来看,房地产行业运作也在逐渐走向规范化,房地产的高效发展也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需要将其融资范围增加,由此可见,保险资金在房地产中的投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基础设施融资中存在着资金不足的情况,银行长期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年。从投资的风险上分析,投资基础设施的回报适中。保险公司可以直接的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中,在这样直接的投资之下,能够保障保险公司获利。在保险公司缺乏一定的人才基础上,直接投资的方式在实际运作中将会面临着一定的难度。那么间接的投资方式切实可行,保险公司可以发行长期的建设债券。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常态的经济背景下,发展国内保险行业资金运用,需要将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国内保险业经济管理模式以及运用模式比较落后,使得保险业资金运用中问题重重。在本文中,对国内保险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保险资金收益率低、保险投资监管能力低等问题,提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渠道、强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意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管等对策,并对新常态经济背景下的保险资金运用道路进行了探究。

参考文献:

[1]马晔.资本账户开放背景下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及监管模式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

第6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我国在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4年以前保险资金全部存入银行,1984年国务院批准从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中,扣除赔偿、赔款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缴纳税金后,余下的可自己运用。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取得了自有资金独立运用权后,由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偿试性开展了资金运用业务。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从法规上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计划控制,在规模上、投资方式上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一阶段的资金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资金运用率为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二、无序投资阶段(1988年至1995年)

这一时期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除《保险企业管理条例》外又无法可循,保险资金的运用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投资渠道较为宽泛,从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到借贷,无所不及,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现象严重,从而形成了大量不良资产。国家采取了调整整顿措施,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到流动资金的贷款上,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此外,国家还拆并了中国保险投资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公司的投资处。

三、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10月至今)

1995年10月,我国《保险法》颁布实施。继《保险法》后,我国又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对以往保险公司的无序投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保险资金的运用开始进入规范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使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得以保证,但是狭窄的投资渠道却导致投资收益的降低,使得大量资金处于闲置或低收益状态。随着1996年底开始银行存款利率的连续8次下调,人寿保险预定利率调整的滞后性使得人寿保险保费收入一度年增长率超过80%,较高的预定利率与低投资收益率之间的矛盾导致人寿保险经营面临着严重的“利差损”,随之拓宽人寿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日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被逐步放宽。

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保险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从必要性看,首先在于保险资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金使用必须考虑机会成本,如果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资金就会贬值,尤其是通货膨胀条件,资金的保值增值要求更为强烈,而要实现这种要求,就必须使资金运动,保险资金运用就是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方式。

截至2006年底,全国保费收入43091849.81万元,全国保险行业资产规模已达17000亿元,已突破万亿元大关。但是由于中国目前投资金融环境不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无论从投资范围还是管理模式,都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巨大的保费收入形成巨大的保险资金,该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导致很大的闲置和浪费,使该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使运用该资金的盈利水平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充分实现最大化的盈利。必然使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得不到保障,因此,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大盈利方向是极其重要的。

二、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第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与之相比,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为广泛。

第二,保险资金利用率低,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收益率低。由于保险资金无法充分利用,再加上投资结构的不合理,巨大的资金余额正处于低效益的空转状态与发达国家6%~10%的保险投资收益率相比,我国3%~5%的投资收益率非常低,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目前的赔付水平较低,保险业务还有较大盈利空间的情况下,矛盾还不突出,但随着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当保险业务经营的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甚至出现亏损时,保险公司通过合法的保险投资就不能保证其偿付能力,从而给金融系统带来极大的风险。

第三,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期限结构不匹配。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资金在来源和结构上是差异的。财产保险期限较短,对资金的运用要求流动性强,比较适用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高的投资品种。我国的人寿保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人寿保险资金在我国比较适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房地产等。然而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比较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的效果。

第四,由于债券市场发育不完善,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运作。保险公司的投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市场的发育程度,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的不成熟,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选择各种投资工具,参与投资市场的运作。债券作为保险资金首选的投资工具,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本应占据主导地位。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与债券的比例不仅偏低,甚至还有下降趋势。随着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保险资金运用带来了难得机遇。

保险资金最理想的债券投资方式是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分别持有不同种类、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债券,但是由于我国债券市场还处于发育阶段,目前保险公司投资于债券的比例和结构与理想状态还有很大的差距。

债券流通市场不完善,投资运作方式单一。我国的债券流通市场分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由于债券的流动性较差,保险资金的债券投资主要以购买并持有“策略为主”。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虽然交易相对活跃,但由于市场规模较小,并不适合大资金运作,保险资金也仍然以买持为主,难以采取相对积极的投资策略,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对于回购交易,以商业银行的短期债券回购为主适合保险基金运用的长期债券回购很不活跃。

此外,保险公司对债券的需求虽以长期性为主,但由于实际给付过程是随机的,仍要注意流动资产和负债的匹配,所以公司对投资工具的流动性有较高要求债券流通市场不活跃,保险公司持有高比例的长期债券或风险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甚至威胁到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

现有债券结构不能与保险公司的负债完全匹配。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对外的负债,而不同的负债对相应资产的流动性,期限结构和收益水平要求不同,因而需求不同类型的债券与之相匹配。而目前我国发行债券品种有国债,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中央企业债券,定向债券等,表面看来种类似乎很多,但其比例和期限结构不合理,不利于保险基金的运用。

缺少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保险公司的债券面临很大的利率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虽然可以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的办法进行适当平衡,以减少损失,但作用毕竟有限,更加重要而且也是更加有效的办法是利用长期保值工具对利率风险进行规避,而在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上,这方面基本上还是空白。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债券市场的利率发生波动,势必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投资策略。甚至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第7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一、前言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版权所有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

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版权所有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

第8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近二、三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导致保险资金对国民经济贡献率低,不利于保险公司发展,要求放宽资金运用的呼声一刻没有停息过。2002年9月28日保险法修改前,呼吁者原本以为资金运用的规定会出现重大修改,但事与愿违,反而使人觉得立法部门有意不放宽保险资金运用的口子,于是呼吁声转到成立独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上。如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了,各方一致叫好,但是不是忽略了某些现实和法律问题呢?

首先,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依旧: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2003年6月保监会《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购买的企业债券的范围增加,不再限于信用评级达AA+以上的铁路、三峡、电力等中央企业债券,投资占比可以提高到20%.但谁都明白,这种变化没有对保险资金收益影响不大,因为企业债券在资金运用中占比较低。

其次,谁能保证资金运用的高收益?根据统计,2001年资金运用收益率为4.3%,而2002年则下降到3.14%,而造成收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证券投资,其2002年收益率为-21.3%.保险公司心痛之余要自己动手操盘,但保险公司可能忽略了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近几年资本市场整体表现不佳导致欧、美、日的保险公司同样在资本市场上损失惨重,2002年度(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日本前10家寿险公司受股价暴跌的影响,股票浮亏合计已经超过2万亿日元;慕再2003年首季投资损失了23亿欧元;安联大众前任董事会主席舒尔特。诺勒博士说:“环境污染、灾难、资本市场暴跌及经济萧条所积累而成的财务负担给集团整体业绩带来了巨大压力,并导致了12亿欧元的亏损。”看看吧,我们凭什么获得高收益?保险公司的本质功能在于防灾减损,稳定社会,专注于投资收益显然有点本末倒置。再者,我国资本市场处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各项制度不健全,贯彻落实不坚决,投机行为层出不穷,人为风险因素太多,保证投资不出现重大失误的外部环境没有建立起来。这才是阻碍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决定性因素,同时也可能是立法机关修改保险法时没有对资金运用部分进行大的修改的主要原因。

第9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范文

保险资金来源的期限短。财产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资金运用的资金主要有自有资本、经营利润和保费收入中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这三项资金来源中,自有资本和经营利润,保险公司能够长期使用,而未到期的责任准备金则由于其固有的特性只能进行短期运用。在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三项来源中,前两项由于受到保险公司规模和经营能力的限制,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比例往往很低,保险公司更多的利用保费收入进行资金运用。财产保险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的是中短期保险产品,保险期限一般比较短,除了一些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外,大部分产品的保险期限都在一年以内,这也使其保费收入以短期为主。保费收入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更多地需要考虑资金的流动性问题。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中以中短期的投资产品为主,再根据其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进行适当的长期投资。在资本市场上投资产品的收益往往与其期限是互相匹配的,投资期限越短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越低。

保险资金来源的结构不合理。由于保险公司自有资本和经营利润在资金运用中的比例较低,在分析保险资金来源的结构时,主要考虑保费收入的结构状况。财产保险公司能够经营的保险产品涉及的范围和领域相当广泛,但从保费收入的构成来看,机动车辆险的保费收入在整个保费收入中比例较高,基本上占其保费收入的一半以上,除企业财产险和货物运输险的保费收入相对比较大外,其他险种的保费收入则较低。由于保费收入集中于出险率比较高的一些险种,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运用的难度增加。

保险资金的来源缺乏稳定性。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这几年财产保险业务规模整体上发展比较快,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保险资金运用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这不能掩盖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的问题。与寿险公司大量稳定的续保保费相比,财产保险公司因其期限较短而且市场竞争激烈,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的续保工作开展的都不是特别理想,客户的稳定性不高,客户的流失率普遍较高。不同期限和不同金额的保险资金的频繁变动,使财产保险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过程中显得被动,这也给财产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战略选择和规划带来了困难。

保险资金运用的实证研究

根据《保险法》、《关于批准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的通知》、《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目前可以采用的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有: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资金拆借、国债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一)样本数据说明

1.指标的选择。本文研究的主要是保险资金运用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因此,根据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要求,本文选取了上证指数、上证基金指数、上证国债指数和上证企业债券指数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在一个投资组合中通过不同风险资产进行组合,可以达到降低风险的作用。银行存款作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式,其主要的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而保险资金存款主要是存在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实际上非常小;同时,我国的利率市场尚未完全市场化,保险公司通常是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在于银行,利率风险非常小。因此,可以进行无风险和风险资产的组合管理。

样本指标的代表性。上证指数可以反映股票市场整体的市场风险状况,上证基金指数可以代表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上证国债指数可以显示政府债券的风险,而上证企业债券指数能够反映企业债券的风险。虽然这四种指数不能涵盖保险资金运用的全部市场风险,但其能够反映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风险,具有代表性。

样本指标的可获得性。由于没有专门反映国债回购市场情况的相应指数,所以在分析中没有考虑国债回购对投资组合的影响,而资金拆借是在一个特殊的资金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所以没有考虑其对投资组合的影响。

2.样本区间的选择。样本期间从2003年6月9日至2006年11月21日,数据来源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选取的数据为上述期间内的日数据。这主要是因为上证企业债券指数的时间是从2003年6月9日开始的,为了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可比性,故选择了这个起始日期。

(二)实证分析

1.计算平均收益和投资风险。投资收益率使用对数收益率,即:ri=In(Pt/Pt-1),投资风险用标准差来表示。通过对2003年6月9日至2006年11月21日的日数据进行计算,得出表1结果。

从表1中看出:风险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基本匹配,但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证指数的风险最大,达到1.276%,上证国债指数的风险最小为0.165%,这也基本上反映出这四种资产真实的风险状况。风险资产的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证基金指数的收益最大为0.049%,而风险最大的上证指数的收益低于上证基金指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基金的投资盈利能力超过了市场平均水平。进行不同风险资产的投资组合是可行的。投资组合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风险资产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是匹配的,只有这样投资组合才是有意义的,投资者才能根据自身对风险和收益的厌恶程度来选择不同风险资产的投资比重。

2.计算协方差矩阵。协方差是度量两种资产收益之间线性关联程度的统计指标。正的协方差表示两种风险资产同向变动;负的协方差表示两种风险资产反向变动。根据2003年6月9日至2006年11月21日的日数据进行计算,得出表2结果。

从表2可以看出:四种指数之间相关程度不同。上证指数与上证基金指数相关程度很强,相关系数为0.80,而与上证国债指数和上证企债指数相关程度极低,相关系数分别为0.05和0.01,可以说几乎完全不相关。四种指数可以明显的分成两组指数。一组是上证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另一组是上证国债指数和上证企债指数,组内指数高度相关,组间指数高度不相关。这说明在上述期间内中国的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影响两个市场的共同因素,这与一般的经验数据有一定的差异。四种不同指数之间进行投资组合可以降低风险。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只要组合中的资产不是完全正相关,就可以通过进行投资组合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由于两组指数之间存在高度不相关,因此四种指数进行投资组合是有效的。

3.计算有卖空限制下的投资组合有效前沿。根据投资组合理论的均值-方差模型计算出四种指数进行组合的有效前沿(见图1),从中可以看出:投资组合的有效前沿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组合的投资收益在0.015%~0.049%之间波动,组合标准差在0.153%~1.018%之间波动,组合投资收益的波动程度较小,而组合标准差的波动程度较大。投资组合的效果比较显著。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前沿前端比较陡峭,后面逐渐平坦,这说明投资组合在风险较小(主要表现为投资组合主要以债券为主)时,风险的微小增加能够引起投资收益的大幅上升,而在风险较大(主要表现为投资组合主要以股票和基金为主)时,风险的大幅减少只引起投资收益的微小降低。这说明通过投资组合一方面能够保证在不同风险水平下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还可以在保证投资收益的基础下大大降低投资风险。

结论

通过对保险资金运用所涉及的相关风险资产进行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在其资金运用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由于财产保险资金来源存在的特殊特点,因此,在其运用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保险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关系。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扩大,保险公司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保险公司需要对不同风险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状况进行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实时跟踪证券市场的变化,并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科学地使用现资的理论和工具,通过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保险公司在其实际资金运用过程中,投资对象是具体的股票、基金和债券,需要对不同风险资产的具体对象加以合理选择,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投资组合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水平,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滋维·博迪,亚历克斯·凯恩,艾伦·J·马库斯著.朱宝宪,吴洪,赵冬青等译.投资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戴志辉,赵守国.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研究[J].商业时代,2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