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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现状
1.1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在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基本法规的同时,制定了《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和《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1.2初步形成了规划控制体系市国土房管局于2000年起,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多的原国营6大矿务局片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工作入手,逐步开展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05年,组织编制完成了《重庆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2008年8月,市国土房管局又组织了废弃矿井的专项调查工作,目前正在编制《重庆市废弃矿井治理(专项)规划》。2009年2月,市国土房管局又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城周矿山植被恢复子规划》,将其纳入《重庆森林工程总体规划》中。为了对重庆市5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进行土地整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编制了《重庆市五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专项规划》。
1.3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于2007年2月出台了《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全市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此外,重庆市还建立了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趋势,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1.4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初见成效重庆市陆续开展了许多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给当地的社会、生态和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效益。如九龙坡区华岩镇云峰村废弃工矿地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新增了大量的耕地,缓解了人地矛盾,并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再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梁山四方井矿区的植被恢复治理,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系统;北碚区三汇二矿和三汇三矿的矸石山治理,有效地防止了矸石山的滑移,保护了矸石山对面的大片茶园不遭破坏,保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重庆市矿山企业95%以上为乡村集体或私营小型矿山,这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问题。
2.2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不足重庆市矿业开发历史悠久,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新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有的甚至十分严重,目前还缺乏治理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欠账太多,资金缺口较大。
2.3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重庆市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但是仍缺乏一些配套的、可操作性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2.4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有待提高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不能适应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份小型矿山开采方法、废渣、废水治理方法落后;二是土地复垦与还绿工程先进技术与方法推广不够,矿区的开采与土地复垦不能实现同步;三是缺乏专业的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队伍、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
2.5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查清目前,重庆市仍有很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进行实地调查,因此,还有待开展系统的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3保护对策及建议
3.1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矿山环境治理有法可依加快相关法律和规章的制定,建立起配套的矿山环境治理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与矿山环境治理的协调发展,使矿山环境治理法制化。
3.2制定系统、科学的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防治规划,并纳入当地社会和区域经济的计划中,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产利用开发方案中也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努力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3.3加强对矿山环境治理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统一各方权、责、利的关系,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向上级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监管效率。
3.4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奖惩措施,促进综合治理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矿山环境治理资金,加强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将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比例。配套完善环境治理工作的奖惩措施,对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做得好的矿山企业应予以政策倾斜和经济支持与奖励。
3.5创新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机制完善“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机制,解决不欠新账的问题,对于历史遗留早已废弃的矿山,由政府牵头组织落实治理,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2]。
3.6依靠科技进步,树立典型示范工程,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在矿山环境治理方法上,要敢于改革创新。可以组织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队伍,鼓励各类科研和开发机构从事矿山环境治理的科研工作,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开展不同矿种、不同地区的治理研究,树立典型示范工程,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经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耕地抛荒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大力发展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努力减少耕地季节性抛荒,坚决制止多年性抛荒,确保耕地不抛荒。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完善土地经营制度,强化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加快土地流转。对常年性抛荒耕地可由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的政策法规的规定,收回其承包经营权,重新进行发包或租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租赁抛荒耕地从事农业开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和经济能人集中,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是围绕做大做强超级稻等农业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
(二)建立抛荒耕地约束机制。对弃耕抛荒的严格按照《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水稻良种补助、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及其他综合补贴必须依法依规补贴给直接经营者,不得发放给土地承包者。
(三)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对具备生产条件的抛荒耕地要结合秋冬季农业生产,指导农户改种或抢种玉米、马铃薯、红薯、大豆等旱粮作物和蔬菜,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经营效益。对因地下开采、干旱缺水和洪灾损毁而抛荒的耕地要采取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土地整理,大力改善生产条件,积极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
(四)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将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纳入全乡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考核评比,对治理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土地流转政策,以及制止耕地抛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抓好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同志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会今天隆重成立了。在此,我谨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奋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战线上的各位同志,向一向关心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亲切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近年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综治纲要》和综治领导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各项工作富有成效。20xx年,我镇认真组织实施“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全力抓好市综治“一票否决”整改工作,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经市综治委测评与20xx年同比有大幅度上升,为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支持和基础保障。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镇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xx”赌博、各类侵财性案件、邻里纠纷等依然是我们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所必须解决的重、难点问题,需要我们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稳定局面。
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会,正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要求的一项新举措,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合力,不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为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成立综治工作协会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综治工作领域不断扩大,任务更加繁重,特别是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方面,更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参与,只有真正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才能逐步实现建设“平安涂岭”的目标。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成立综合工作协会是构建全镇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需要。我镇地处福厦路中侧,近年来,伴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人流趋于频繁,盗窃、抢夺等流动财案件仍处于高发阶段。成立综治工作协会,就是要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综治工作,参与“平安涂岭”建设,努力营造“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成立综治工作协会是建设“平安涂岭”的需要。对我镇来说,建设“平安涂岭”尤为重要。综治工作协会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平安村”、“平安路段”、“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方面的平安建设;要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注意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关注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成立综治工作协会是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广大群众期盼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而警力不足是我们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成立综治工作协会,可以发动企业、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形成强大合力。
二、多管齐下,造浓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的工作氛围
首先,要充分发挥好综治工作协会的作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综治工作协会要面向基层,立足基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大力宣传综治工作举措和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使群防群治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查研究,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研讨和交流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注意与综治部门常规工作衔接,真正起到呼应、服务和推动作用。积极为基层治安巡防队伍、流动人口协管队伍、刑释解教安置帮教队伍、人民调解队伍、法制宣传队伍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建设出点子,帮助解决群防群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注意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协助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共同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其次,要加强综治工作协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综治工作协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真正发挥协会应有的职能作用。一要按章办事。组织全体理事、会员认真学习协会《章程》,明确协会工作性质和内容,严格按照《章程》的各项规定开展活动。二要认真议事。建立健全协会议事制度,正确行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主要负责人的职权,加强内部协调,保障协会工作正常运行。三要规范管理。建立协会正常办公制度,加强各种文件资料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四要开拓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组织开展“平安伴你行”活动,努力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善于发现和培植 典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并不断加以总结提高,形成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富有成效的活动模式。
三、齐抓共管,确保“平安涂岭”建设和综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xx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提出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本地、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
2.党委、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得起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区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及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定健全。
8.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家庭,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创建“法律八进”示范单位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单位、家庭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央级我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1—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处室明确,有必要的经费,有培训计划和教材。机关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化,考试考核规范化,有明确的奖惩规定;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
1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可是、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类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大中院校开展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等院校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深入农村、城市街道、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校园法制文化建设。通过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类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必要的普法经费,有职工法制培训计划和教材;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厂区要设立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
17.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与农村、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村有专(兼)职法制宣传员,定期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明确。农村法制教育阵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有法制辅导站、村有法律图书角、小组有宣传栏、户有法律明白人。对流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内容;一个法律图书角,满足居民阅读;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举办居民法治论坛;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组织居民学法;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19.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管理部门法制宣传负责人明确,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有一定的宣传经费。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方便群众学法。
20.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有职工学法阵地,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地的单位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及时更新。
21.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建立培训机制,培训家庭法律明白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开展“平安家庭”、“不让进我家”、“零家暴社区(村)”创建活动等,促进家庭平等、守法、安全、和谐。
22.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建国六十周年安保工作、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疫、“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3.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5.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6.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7.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8.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严格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9.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3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1.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3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3.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4.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7.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8.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1、不断推进法治工作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围绕法治建设目标,突出“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抓住关键,积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召开一次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法治建设纲要(2011—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制定《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4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并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2、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化法治创建,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评比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重点做好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完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改进考核方法和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的导向作用,提升考核结果的权威性。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二、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5、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6、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2014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加强宪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2014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落实。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地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
8、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县“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试行)》,实施“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围绕实现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大浦试验区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制宣传;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对外开放,提供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依托乡镇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逐步建立常态化法制宣传机制,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9、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并大力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农家书屋推进普法活动室、法律图书角覆盖所有行政村,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在加强普法网站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作用,启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利用并推动在车站、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县创新管理网法治广场普法栏目、县司法局网法制宣传栏目建设,形成面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媒体普法载体体系。
10、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以完善法治建设政府目标考核为牵引,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责任机制、协调协作机制以及监督、保障等机制。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普法教育的工作机制。
1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工作。举办全县普法骨干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组织开展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三、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2、推进法治文化组织协调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大力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县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全县“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一批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13、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机制建设。争取和运用好文化强省相关政策,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产品发展模式,用市场化的方式,鼓励中小和新兴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
14、推进法治文化传播行动机制建设。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在全县组织实施“千百十”工程(千幅法治漫画、摄影作品,百部法治小说、故事集锦,十部法治戏曲、小品视频、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站台、移动通讯、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刊播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15、大力推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举办一次法治建设论坛。推进各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
16、稳步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工作。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县城、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镇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推进差异化发展,加大法治文化“一镇一品”特色品牌建设力度。
四、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7、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1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一期普法依法治理质量提升年活动专题培训班和一期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员暨普法微博管理员培训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 环境设施建管滞后现象依然存在。当前全镇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较为突出,垃圾桶缺失,垃圾池破损严重由于投入和管理机制的问题,不能保证常态运行。这种状况如不引起足够重视,势必影响环境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重点难点工作仍未取得有效突破。在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过程中,有部分单位在治标中忽略治本,治本中缺乏举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法不多,成效不大。如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一直没有得到全面推广,集镇门前“三包”和农村庭院”三包”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效果不明显。辖区内小集镇“脏、乱、差”现象仍随处可见。
3. 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完善。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少数单位在抓当前环境治理工作的同时,与长远发展结合不紧,不同程度地存在短期行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流动摊担、占道经营、车辆停放管理等方面,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可以在短期内见效。但是,整治过后容易反弹反复,如不能把当前治理与持续治理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成果就难以得到有效巩固。
按照“坚持不懈,拓展提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的工作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具体有以下工作措施:
1. 加强督导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垃圾分类减量是环境整治最核心的问题、最重要的环节。下阶段各村(居)、各单位要将垃圾分类作为环境整治的主要任务和突破点来抓,要在培养分类习惯、完善分类设施、建立分类机制、畅通收集渠道上狠下功夫,园区周边村(居)和地域大的村(居)应借创建“整洁屋场、幸福屋场、示范小区”为契机,分步打造一至两个环境整治示范亮点,一方面展示了窗口形象,另一方面助推以点带面提升整体质量。如南园社区的自发在建的“胡家幸福屋场”为南园社区乃至全镇树立了很好的示范。
2. 严格落实“庭院三包”工作。
继续全面实施集镇“门前三包”和农村“庭院三包”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定责网格管理体系,严格考核评比,确保庭院“三包”工作取得实效。
3.强力推进典型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整洁屋场”、“垃圾分类示范村”“美丽村庄(社区)”、“美丽屋场”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关键词]农村配网;低电压;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TM7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2-0029-01
1.农村配网低电压的原因
1.1 农村配网基础设施不健全
我国农村配网设施运行年限普遍较长,变电站的数量和分布也多有不足,中低压供电线路的供电范围较大,但是供电线径较细,而且随着供电年限的增加线路老化现象严重,输电距离长,输电容量小,配电变压器容量难以满足农村用电需求,造成农村配电低电压现象经常发生。据相关数据分析,我国农村65% 的用户用电容量不足0.8kVA,86% 的农村低压供电半径超标,75% 的低压主输电干线的线截面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1.2 农村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我国相关的农村政策,农村的发展十分迅速,这就造成了农村用电需求的增加。彩电、电脑、冰箱等高功率家用电器逐渐走入农村百姓家,打破了农村以前仅仅是使用白炽灯照明的用电模式,这些家电的普遍使用造成了农村的供电设施配备与用电需求严重不匹配,农村配置电容量不足,电网无功缺额越来越大,导致无功功率在输电网路大规模输送,从而引起农村配网“低电压”现象愈发严重。
1.3 农村用电特性引起低电压
因农村居民外出务工现象普遍,平常家中多是老人和小孩,用电量不大,而且较为稳定,农村电压也能够达到正常供给。然而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农村用电量短时间内大量增长,尤其在灯火通明的除夕,电灯、电暖气等家用电器的大量使用,造成配电线路和配电变压器工作负荷严重超载,进而造成农村配网低电压现象的出现。
1.4 供电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
保证电压质量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综合性较强,电网的结构、供电的能力、用电性质的判别以及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这些都是保证农村正常供电必不可少的因素,忽略以上因素,不能做到对各因素的透彻分析,就可能形成管理漏洞,进而影响供电质量。可能出现三相负荷不平衡,变压器未调挡,变电站母线未调压,无功补偿装置未充分投运等现象,进而引起农村供电电压不足的现象出现。
1.5 农网建设改造不彻底
农村配网自建设改造以来基本处于无投资的状态,线路、变压器等基础设施使用年限过长,而且基本都处于带病运行的状态,明知道农村配网存在低电压问题而无力治理。伴随着国家体质改革,新一轮的农村配网改造正在积极进行,对农村配网改造的投资也逐年增长,农村配网低电压现象正在逐渐缓解,然而农村配网低电压问题存在已久,要想在短时间内得到彻底治理是很难实现的。
1.6 改善项目落地困难问题
近两年在解决人口密集城镇配网低电压问题的时候,时常发生改建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居民以影响正常生活、影响自身健康为由,阻碍配电变压器的修建,出现了一方面居民用电电压低,一方面又拒绝改善低电压状况的局面。
2 农村配网“低电压”治理难点
2.1 做到建立综合治理的组织体系
根据具体的治理项目建立严格的组织体系,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专门的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并且明确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能。同时要求各个辖属区域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责任到人,确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保证工作的层层落实,从上到下的确保治理工作正常、高效的开展。
2.2 做到严格的运行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要确保农村配网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电压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客户端电压进行实时巡查,并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同时建立完善电压质量监控网络,应定期对电压质量和负荷进行实测,根据实测数据掌握农村配网低电压现象的相关信息,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如发现电器设备接头接触不良等缺陷,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准确掌握各配电设施的运行机理和工作特性,并对低电压信息进行实时收集,建立电压质量问题查找、分析和提供相应的整改措施等相关工作相统一的管理体系。如果发生三相负荷不平衡,配电变压器挡位不当或者迂回供电等故障,造成农村供电电压不足,要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采取相关措施消除低电压现象,并提交书面故障报告,对故障情况进行统计,以便于治理。在农村地区开展有序用电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合理用电,尤其是在用电高峰期,指导居民用电错开高峰期,进而保证农村居民可以正常用电,同时减少农村配网低电压现象的发生频率。
2.3 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
在制定低电压治理方案时,要严格遵循国家电网公司以及地方电网公司关于农村配电网络改建的相关政策和技术建议,根据待治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努力确保治理即达标。在项目安排方面,优先治理均户用电量小、低压供电半径长的区域进行治理,优先治理人口密集的区域,优先治理95598投诉受理的区域。设计治理方案时,要根据治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选择导线截面和供电半径,对于导线截面和供电半径的选取,要根据手册进行查询,例如,满足10kV 的线路供电半径,乡村不宜超过15 千米,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乡村不宜超过500 米。不仅如此,选取过程中还应根据线路的载流量,电流密度以及线路末端电压偏差等多个方面因素进行考虑,综合各个因素进行全面的计算分析。对于导线截面的选择,电网架空主干线应大于95 平方毫米,低压主干线导线截面面积应大于50 平方毫米,中性线截面面积应与相线截面面积相同。在进行缩短供电半径工作时,可以调整重负荷线路,重新分配现有负荷,并根据投入和产出比,适当增设变电站。
2.4 做到组织有序
农村配网低电压综合治理工作时间长,而且工作任务相对繁重,施工作业点较为分散,战线较长,同时易受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治理工作时,一定要做到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有序安排,严格落实治理方案的各项工作,加强对施工力量的组织,以确保可以顺利、成功的完成治理工作。治理完成后,要对工程进行数据实测,现场询问,座谈交流,以评估治理工程是否充分发挥效益,是否可以彻底的消除低电压问题。从项目立项方面来看,是否存在治理标准偏低或者选型不当的问题,是否存在因永久性施工缺陷,进而影响设备,造成运行故障的现象,为以后的农村配网低电压治理问题提供可靠依据。
2.5 开展对线路及台区电压监测分析工作
随着scada 系统及台区用电采集系统的运用,使得基于电压采集的大数据分析变为可能。能够运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对采集系统基础数据进行处理,从低电压台区所在线路、发生时间和累计天数进行综合分析。以监测数据分享为依据,对低电压台区进行精准定位,为配网申报改造项目提供依据。
2.6 确保配网建设改造精准投入
在低电压台区监测定位的基础上, 配合配网规划及网架建设需求,强化配网建设精准投资。特别是对中压线路半径超过15km 的10kV 线路,要增加上级电源点布置,改善网架结构;对于户均容量不足2kW 的台区,要选择负荷中心进行增点、增容。
3 结语
为了保证农村配网的正常运行,需要在实际的治理工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突破治理工程中的难点,努力开发新的治理技术和方案,为农村配网低电压治理工程提供更好更新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参考文献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我国对农村污水的研究起步较晚,且规模较小。目前在太湖流域及滇池流域的农村地区进行了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研究未能大规模推广。根据我国农村实际情况,污水处理应“因地制宜”,采用经济、简易、节能和有效的处理技术,可供选择的有高效藻类塘、生态系统塘和土地处理系统等。其中,土地处理系统中的人工湿地技术应用发展较快,该工艺具有运行简单,处理效果良好,不仅能去除COD、BOD等有机物,而且有除磷脱氮功能。
(一)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人们的环境意识对环境污染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人的环境意识常常指导人的环境行为。农村人们相比城市来讲,文化水平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他们看中的往往是有形的利益,根本看不到潜在的危机,部分村民甚至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存在抵触心理。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工程中,往往需要开挖已经硬化的路面、地面等,存在部分村民抱怨,甚至阻止工程实施的现象;已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需要定期进行运行维护,否则容易造成管网堵塞,实际发现,村民缺少主动运维的意识和能力,听之任之,影响正常排水时暴力破坏。
(二)管理责任主体不清
在工程建设中,规划涉及、资金概算、施工招标、材料采购等重大事项都由政府直接操办,而镇、村意配合协助为主,更没有突出村集体的主体作用。因此。基层干部认识模糊,不清楚这到底是市政工程还是村民集体工程,产权不清晰、职责不明确,导致在日常管理中出现多头管或者无人管的现象。
(三)运行维护力量不足
现有的运行维护力量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资金、人员、技术三个方面。从资金层面看,据调查,运维资金一般每年每户在260元左右,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设施老化,大量问题和矛盾将逐步显露,后续运维管理成本和难度将会逐年加大,虽部分省、市有运维补助政策,运维资金缺口仍然较大,镇、村配套资金压力大。从人员层面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需要掌握一定技术的专业力量解决技术问题,但基层管理人员力量,尤其是村级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往往由环卫或电工兼任,难以进行检测维修。从技术层面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多样,如PKA、MBR、IBS、A/O+人工湿地等,且管网检测、疏通等需要专业的设备工具,此外,运维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厌氧池清掏、主管网疏通、电器设备维修等,需要专业人员在一定的防护措施下作业,技术和设备要求高。
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对策
(一)提高村民主体责任意识
农民既是农村水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也是污染者,同时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受益者,不论是污染者还是受益者,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发放宣传单、上门普及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在工程建设和运维管理等方面,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让其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实行环境决策民主化,切实提高村民主体责任意识。
(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各项创建、考评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管理、设备维修保养、台账记录、监督监测等基本情况及农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覆盖率、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等实行层层监督,健全村镇干部考核机制,设置必要的惩戒和奖励机制。
(三)规范市场准入标准
建立处理工艺技术评价制度,确保各地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项目设计、申报过程中能够科学的选择既满足达标处理要求,又适合当地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的最适合工艺。
(四)实行运维管理专业化
加强全程质量监管,按照建管衔接的要求,探索第三方运维管理机构提前介入做法,组织其参与规划涉及方案审核、施工质量监管等,从源头推动治理设施的达标、稳定运行。加强信息技术支撑,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建立智能管理云平台,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程集中管理、全天候实时管理、线上线下联动管理,提高运维管理效率。
一、广泛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深刻认识依法治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建设步伐。
3、组织开展“每月一法”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法律惠民”的服务品牌,依法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推进蓝色硅谷、西海岸经济新区等重大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一名党员(或普法骨干)联系十户家庭”的农村“1+10”普法模式,落实农村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
9、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普法队伍的作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
10、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11、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3、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认真实施《关于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法治”创建实施细则》、《目标责任分解》、《量化考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机关、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和法治区市”7个创建标准。市直部门要对照“法治”创建实施细则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标准。
14、巩固“法治”创建成果。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培育1-2个试点单位,市9月份召开“法治镇街”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做好全国、省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区、市)的评比表彰准备工作。
15、建立完善法治创建组织形式。市设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教、法治新闻宣传7个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6、定期开展法治创建监督检查。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的支持,组织开展对“法治”创建情况的视察、检查和监督,以促进创建工作落实。市普法办于第四季度对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依据。
17、评比表彰“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教先进学校”和“诚信守法企业”。
五、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18、制定出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标准。上半年要培养1至2个试点单位,市6月份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19、巩固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全面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20、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21、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2、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3、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制学校作用,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消除乡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死角”和“盲点”。
2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25、12月份,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村(居)“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6、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设法制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7、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的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八、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8、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9、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上半年,对全市普法骨干进行集中轮训,使之全面掌握《“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30、巩固强化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努力打造新型普法阵地。在继续健全和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法治广场和法治楼院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各镇至少建立1个普法广告宣传牌(屏),市直部门在本单位的网站内要设立普法专栏、新闻媒体要设立普法专题栏目。年内,结合我市实际推出1到2个普法“亮点”。
31、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普法氛围。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主导、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各类宣传活动;把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制宣传周”;把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的“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九、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32、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33、认真贯彻落实市《“六五”普法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4、各级普法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相互间的协调配合。要在大力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治理、专项治理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促进文明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