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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市场变迁的内在动力摘要:商品经济发展与贸易繁荣
区域市场发育的过程表明,商品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市场发育水平越高,越是地区经济同质性高、市场流通范围小的地区,越容易形成统一市场。随着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商品流通突破了地方市场的局限,扩及毗邻地区,从而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进而波及远方市场。同时,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满足商品生产规模扩大的基本条件。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区域间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性正是区域市场结构变迁的动力。各地区在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资本资源等方面的禀赋条件、稀缺程度和分布组合特征一般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表现出优劣并存、长短互见,彼此都有所求的特征。这种资源需求与资源分布之间存在的不对称现象,是推动区域间相互依赖、互相补充的内在动力和制定区域协作和联合政策的重要基础。在市场经济和工业化起步阶段,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在共同发展基础上相对差距扩大。
商品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分工的结果。地域分工、专业分工为区域市场形成的必备条件,通常来说,区域市场是以专业分工为原则向专业化市场方向发展。关于这一点,建立在市场发育基础上的“斯密动力”理论能够给我们一定的启发摘要:如果区域农业条件优越、粮食产品丰富,那么当地就可能形成粮食区域市场;有色金属资源丰富的区域,则可能形成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等。
贸易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的出口产生了刺激,极大地带动了商品市场的发育。正如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所论述的那样摘要:我们先假定有这样一个团体,贸易已在其中获得某种社会价值;而最容易发展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的东西的是对外贸易。因为有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原来囿于生产地或地方性市场交易的农副产品突破了过去的交易圈,成为重要的出口商品和工业原料流向城市集散市场或口岸市场。同样,由于多边贸易的兴起,原来进口商品仅限流通于口岸市场或城市市场,现在能够沿着商路网进入内地,悄然影响、改变内地市场的流通与消费。
关键词:本质内涵;积极功能;重要意义
文章编号:978—7—80712—971—4(2012)01—001—02
《资本论》的问世,给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理论指导。作为中国现时代——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资本论》更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强而有力的理论武器。因此,时下讨论《资本论》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着积极的功能和重要的意义。
一、《资本论》的本质内涵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功能
《资本论》自问世以来,给予评价最多的是一部经济学名著,然而经过一段认真研读之后体会到它同时亦是一部哲学名著。我们知道《资本论》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社会关系、劳动价值、工资、资本运营和剩余价值等等,这些内容的阐述都是基于在哲学理性批判的思维基础上加以进行的。在研读《资本论》之后,给予了我们最深刻的两点启示:1.研究经济学不能仅停留在实证的经济领域,也应适当的对哲学加以关注。因为哲学注入能为人们认识经济与社会问题提供真切的批判力和理解力。2.而在哲学问题研究的过程中亦不能完全沉醉于理性的批判,同时也应当对现实社会中的经济关系加以关注,并在此过程中批判性地汲取当前社会经济学领域研究的成果。如果只一味停留在哲学的思维上,就会脱离于现实,只会将《资本论》的本质内涵演化成解决社会一系列问题的僵硬公式。总而言之,研究经济学时应当把哲学的批判理性加以应用;而搞哲学研究的亦不能脱离现实世界而完全沉醉于理想的天国之中。
基于以上两点启示,《资本论》本质内涵就是教会我们用哲学理性批判的思维来分析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仍然需要它的理论发挥积极功能。就当今我国所处的整个国际环境而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实力远远高于我国的经济实力。从马克思的论著来看,知道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有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存在,然而现实社会中的表现却并非如此。因此我们应当清醒的意识到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并且还将会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且应当意识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真正的优势在于经济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很好的说明),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一直以来都想孤立、异化我们的原因所在。因此在当前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关键时期更要辩证地看待当前我们面临的国际形势,我们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本性,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异化。因此,在为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汲取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过程中,致力于发展经济过程中注入哲学理性批判的精神有着重要的时代意义。
二、《资本论》所揭示的经济规律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依然存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资本论》中所揭示的关于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适合在不同经济形态下存在。有所不同的表现仅仅在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之上的,所反映的商品经济关系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而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同样,所反映商品经济关系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关系。因为不管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还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都要通过商品经济关系来实现。因此,商品经济并不是为特定社会制度而存在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商品作为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样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不论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社会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作为商品的本性。因此,关于商品生产所揭示的经济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需要深化熟悉和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不管社会生产关系如何先进,商品经济发展阶段始终是不可跨越的。在当今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正处于攻坚阶段下,研读《资本论》内蕴的商品经济规律(以劳动价值论为例)依然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劳动价值论作为商品经济规律之一,同时适用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形态亦是无可置疑的。我们知道《资本论》中所论述的对价值的定义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劳动。显然“劳动价值论”是把价值定义为一种人类劳动。当前我国实行分配体制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劳动价值论”亦可说明此种分配体制的正当性。例如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分析商品经济关系时,谈到了劳动生产力和生产效率两个方面,并阐述了影响劳动生产力和生产效率高低的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社会因素、劳动因素、资本运营因素和劳动力因素等等。这些因素在现时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总之,《资本论》里内涵的许多规律理论对我国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然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三、结论
本文只是从《资本论》中所蕴含的一些简单的方面来论述《资本论》对我国现时代的重要作用。就整个《资本论》著作来说,在我国现时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现和解决许多问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资本论》中我们可以得出遇见当今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同时
也能防范一些问题的出现,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1][ZK(#]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1995.
[2]列宁全集(第四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洪灏,雷菁.《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问题[J].当代经济研究,2005,(7).
关键词:商品经济 代位权 债权人 清偿
在传统民法中,基于债的相对性,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只能针对债务人,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民法中的债的担保制度已经不再能全面地满足确保交易稳定安全的要求。因此,债的保全制度产生了: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合同债权的法律措施。其包括代位权制度,即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
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大背景之下,个体经济的规模不断膨胀,个人自由的过少限制使其他个体遭到了损害,交易与流通秩序无法得到很好的确保。因此,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的债的保全方法——代位权制度找到了其存在的空间。代位权制度是在近现代民法中出现的,而其法律体系的最终形成是在最近的一百年间。
传统民法理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遵循“入库规则”。所谓“入库规则”,是指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依据债的清偿规则由债权人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其效果,并不是为了满足债权的实现,而是准备债权的实现,其强调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期确保各个债权人能平等地受偿。当代位债权人在保持住债务人财产后,应把行使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先“入库”,先归属于债务人,然后由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平等清偿,此即“入库规则”的意旨。“入库规则”的内在涵义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非是一种直接满足债权的制度,而只是一种保全债权的制度。因此,通过代位权所取得的财产只能作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代位债权人与其它债权人平等受偿。同时,它也体现了债的平等性,债权人在收取自己债权时一律平等。
在代位权制度中,按照传统的保全机能,代位债权人无权直接请求次债务人向自己给付。可是,若债务人拒绝受领次债务人的给付,保全机能将无法实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财产流转速度的日渐加快,传统的保全机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些国家的学者或法律允许债权人请求第三人直接向自己履行。有些学者称之为债权人代位权本来的趣旨与现实机能的悖离。
在我国,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市场交易中的纠纷不断增加,为了逃避债务,有些债务人故意不主张或者放弃自己的债权,使不少债务案件的判决难以得到执行。同时,存在很多企业体制僵硬,经营观念陈旧,长年亏损,企业间相互推诿债务,经济流转停滞,出现了难以解决的“三角债”问题,国民经济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国家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在立法时就采取了直接清偿原则。
关于代位权,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履行清偿,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从此条可以得出,《合同法》解释进一步地改变了债权代位权制度本来的功能,代权人代位权直接承担起了债权实现的机能,脱离了其传统意义上的保全功能,因为代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受领次债务人的给付,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
立法者对直接清偿原则的规定,可能基于以下几个原因的考虑:担心债务人在次债务人清偿后由于种种原因不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障债权的实现,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直接向债权人清偿更有效率,可以大大简化诉讼程序,便于及时清结债权债务,符合诉讼法。
但是,《合同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导致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与传统民法理论不一致,在实行中存在很多问题。代位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让债务人的一般担保财产恢复应有的状态,是对债务人故意违反诚信的补救。若代位权的目的由保全债权扩充为实现债权,将造成对债的相对性的严重破坏。
再者,《合同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代位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点值得商榷。当债务人的财产存在无法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也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但是并非每个债权人都能得知其债务人的债权情况。代位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都是没有担保的一般债权,若使代位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则将造成债的平等性的破坏与违背。
在我国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妥善解决我国的“三角债”问题提供可行的途径;另一方面,对于实现代位权的立法初衷,对于债的相对性与平等性不可加以违背或破坏。立法者应将上述因素均纳入立法的考虑范围,从而使优质、善良的法律得以制定与贯彻,使商品经济发展中的交易安全与良好秩序得到维持与保护。
参考文献:
[1]王家福:《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M],法律出版社,1991版
一、 价值观念中“自我”的突起
不断拓展的改革实践象一股有力的旋风,使当代青年的价值观念处在一种急剧湍进的历史进程中。一向以历史久远、“老成持重”著称的中国,价值观念正在发生极其强烈、深刻的变化……
在人生追求方面,不少青年不再限于甘作一块“铺路石”、一颗“螺丝钉”,似乎有了更昂扬的目标,渴望着把内蕴的能量更大地释放出来。因此,他们在把兢兢业业视为美德的同时,头脑中也注入和强化了“功利”意识,激励自己在这不寻常的时代大显身手、建功立业。许多青年已从崇尚单调、呆板的英雄模式中走出来,转而欣赏虽带瑕疵但具有个性、力度和创新意识的新形象。他们对安于现状、平庸无为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
在职业选择上,青年人的视野大为开阔,他们的眼睛不再只盯着全民大企业,而是毫无自卑自怜地走入集体、街道企业,走上经商贸易之路,甚至乐于做徜徉街头、高声叫卖的个体商贩。
在婚配择偶上,越来越多的青年由信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转向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取舍的自主、自由婚姻;由着重择偶对象的出身门第、经济财力等外在条件转向更多地注重人的才华、品德、情感等内在素质。
在生活消费方式上,青年们由趋同大众化转向大胆显示个性,追求服饰穿戴的鲜明、新颖、多样;由鄙夷交际转向热衷于参加各种讨论会、舞会、联谊会,不断扩展自己的情感交往圈。
……
尽管我们可能对某一方面价值观变化的深浅、特点会有迥然不同的看法,但价值观念演进的趋势是确定不移的,而且已成为整个社会变化旋律中的一个有力音符。
当这许许多多变化着的现象从我们眼前闪过时,理性驱使我们透过这些泛泛表面的现象,寻找那更为深层、更具牵动力的东西的变化。我们发现,上述各种观念的变化,都是围绕同一个中心,即自我价值观念的变化展开的。换句话说,正是由于“自我”价值观念的变化,才使整个价值观念的变动呈现为丰富多样的全景图式。
二、“自我”价值观念所走过的轨迹
回溯历史,不可否认,青年“自我”价值观的变化是积极的、进步的,尽管它也走过了一条曲折艰难的否定之否定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它不断扬弃狭隘、片面、糊涂的看法,而使自己逐步地科学化、现代化。
“自我”从字义来讲,就是我——自己。勿庸讳言,这一代青年曾有过“自我”失落的时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左”的影响,集体主义和献身精神被宣传的片面化所扭曲,以致形成个体“自我”与集体的割裂与对立。个性的表露和突出被当作个人主义来看待,肯定自我便意味着把集体和社会置于脚下。青年对“自我”“个性”讳莫如深,整个青年层几乎成了千人一面、千口一辞,甚至连服饰都变成了清一色。毫无疑问,这种对“个性”“自我”的压抑和束缚,使青年失去了应有的活力、热情和想象,使智慧、才能、创造性受到严重的禁锢。至于在中,青年由于幼稚而被、“”所煽动利用,表现出来的“狂热”,那更是作为一种缺乏理智思考而被人驾驭的盲从工具,毫无自主可言。这一时期可以算作“自我价值”演进的第一个否定阶段。
在粉碎“”和随之而来的拨乱反正的进程中,随着整个民族的觉醒,许多青年开始朦胧地意识到以前所宣传的集体主义和献身精神的片面性、狭隘性,意识到“自我”作为个体存在的意义和作用。意识到长达十年的动乱中受到的无情的捉弄。于是,对“自我”的崇尚和追求首先从感情的领域爆发出来。然而,这种感情的冲动是缺乏理智辅助和科学指导的,因此,它带有浓重的直观色彩,显得有些模糊甚至肤浅。如有些青年认为过去是集体、社会把个人吞噬和淹没了,现在只有否定集体和社会才有个人的存在和价值。加之个别利令智昏的极端个人主义者,也以“自我实现”“自我设计”为标榜,败坏了这刚刚觉醒尚处于萌芽状态的“自我”精神的名声,使它在世人眼里越发成为一股不祥的思潮。这个时期可以算“自我价值”演进的第二个否定阶段。
历史终究证明这一代青年不是“垮掉的一代”。在恢复了科学精神和生机活力的理论推动下,在一系列新时期政策的感召下,青年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思考之后,逐渐摆脱了困惑和迷茫。他们认识到离开集体和社会的“自我”是不存在的,损害集体和社会利益去追求“自我价值”是不道德的,因而他们也就开始在科学的制高点上重新认识和把握“自我价值”。历史是由一种合力创造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当青年们认识到这一点时,他们就积极主张承认追求“自我价值”的合理性,要求尽可能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展示每个人的个性,而且认为只有这样,集体和社会才具有生动性、丰富性,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当他们从以往的实践中看到“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时,青年们同时又主张“自我”的才智、能量的发挥,必须纳入集体、社会的发展趋势之中,不能超然于外,更不能背道而驰,唯有如此,“自我”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经过否定之否定,经过扬弃和更高层次的复归,青年对“自我价值”的认识趋向科学和全面。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引导下,广大青年根据社会的需要来设计自己的生活道路,选择自己喜爱的职业,发挥自己特有的才华,从而触发和带来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青年价值观念的全面演进。
三、价值观念变化的根本原因
导致青年价值观念变化的原因,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去观察、探讨,但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观念的变化只不过是社会生活变化的反映。
商品经济从两个方面对青年自我价值观念的变化给予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商品经济是一种自主独立的经济,通行等价交换的原则,确认物质利益的局部性、个体性,从而对青年的自主、自立、自强精神提出强烈的要求,激励青年充分挖掘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并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商品经济充满竞争,这就更激发青年奋进、拼搏,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同时,商品经济打破了各种有形无形的封闭割据状态,为人的才能和智慧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使每个人有了展现个性和自我的天地。特别是商品经济从自然经济转化而来,坚决拒绝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具有宗法色彩的人身依附和盲从意识。这一切无可置疑地使商品经济在青年重视自我、发挥自我的过程中成为一种决定性的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和改革实践的不断发展,税收理论界对税负转嫁问题的讨论也一直在持续,并取得了许多重要进展。但分歧始终存在,特别是在诸如税负转嫁的涵义、判定标准、转嫁条件、税负归宿等基本问题上的认识一直不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也必然影响到相关改革政策的制定,因此,对这些问题继续展开学术讨论,尽可能达成共识,是很有必要的。本文拟对这些基本理论问题谈一点管窥之见,以就教于同仁。
一、税负转嫁的涵义
税负转嫁涵义的界定是研究税负转嫁问题的起点和基础,实际上许多有关税负转嫁的其它问题的分歧也是由此引起的。因此,税负转嫁的涵义是一个首先应弄清楚的问题。笔者认为,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中的价格变动,将所纳税收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一个客观经济过程。其涵义包括如下要点:
1、纳税人是唯一的税负转嫁主体。由此可以推论出,税负转嫁也必然是纳税人作为主体的一种主动的有意识行为。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它表明国家本身在税负转嫁这一经济过程中,只是法定税负的确定者,而绝不是转嫁主体。国家通过规定价格产生的价格再分配及相应的税收价值转移过程(有人称之为税负转移),也应该不算税负转嫁。
2、价格变动是税负转嫁的唯一途径。这里的价格既包括商品价格,也包括要素价格。国家征税后,纳税人或提高商品、要素的供给价格,或压低商品、要素的购买价格,或二者并用,借以转嫁税负,除此之外,别无它法。按此涵义,西方税收理论中的“消转”不能算做税负转嫁。因为在“消转”中,国家征税成为促使纳税人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不包括压低进货价格和工资)的一个动因,其结果是纳税人负担能力的提高,并没有因此将税负转由他人负担。
3、能用货币价值形式表示的法定税收负担是税负转嫁的客体。也就是说,其一,即使是实物税,若要转嫁,也必须还原成货币价值形式,通过价格变动的途径转嫁出去;其二,能转嫁的只能是与税法规定相同的等额税收负担,超额转嫁是不存在的,由征税导致的额外负担(ExcessburdenofTaxation)也是不能作为转嫁客体的。因为只有在税负转嫁完成后,额外负担才最终形成,所以额外负担尽管与税负转嫁程度有联系,但不构成税负转嫁本身的客体。
4、纳税人与负税人一定程度的分离是税负转嫁的必然结果。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可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以税前价格为基准,不管纳税人在商品交换中的价值实现程度如何,只要税负随着纳税人提高或降低价格而发生了运动,即表明发生了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第二个层次以价值为基准,如果纳税人在商品交换中获得的价格低于或等于其价值,就没有发生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若高于其价值,则发生了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可见,纳税人与负税人的第一个层次的分离依赖于税后价格变动;纳税人与负税人的第二个层次的分离则不一定和税后价格变动有关,如税前价格高于价值,即使税后价格不变,其分离也是同样存在的。笔者认为,作为税负转嫁结果的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应属于第一个层次,它是否属于第二个层次是不确定的。此外,由于税负转嫁有着全部或部分转嫁的程度之分,所以,由税负转嫁决定的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也同样有着程度之别,即完全分离或部分分离。
二、税负转嫁存在的条件
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税负转嫁,这早已为中外学者所一致承认。而社会主义社会是否也存在税负转嫁则一直存有争论,再推而广之,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是否也存在税负转嫁就几乎很少有人探讨了。而要回答这些问题,必然要涉及到对税负转嫁存在条件的认识,笔者认为,归纳起来,税负转嫁存在的条件有二:
1、纳税人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是税负转嫁的主观条件。国家征税,表明原来归属纳税人拥有的一部分价值向国家的单方面无偿转移,是纳税人的一种物质利益损失①,在纳税人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条件下,必然要想法避免或减少因纳税而减少的物质利益。在排除偷漏税等非法手段以后,通过经济交易中的价格变动来合法转移税负就成为纳税人的一个重要和基本的选择。反之,如果纳税人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也就失去了转嫁税负的内在动机。在我国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利润全部上交,亏损由国家拨款弥补,生产发展所需资金也由国家拨款,工资奖金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企业没有自身的经济利益,即使作为纳税人纳税,由于和其直接经济利益无关,也不存在转嫁税负的强烈欲望和内在要求。当然,也就谈不上税负转嫁的存在了。
2、自由价格机制的存在是税负转嫁的客观条件。在自由价格机制运行条件下,国家征税后,由于纳税人有自由定价权,可在商品和要素的市场供求弹性制约下决定价格变动幅度,进而决定是全部转嫁税负,还是部分或无法转嫁税负。许多学者在讨论税负转嫁存在的条件时,往往指明税负转嫁和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笔者对此并不反对,但感到这种提法似还不够具体和明确。众所周知,商品经济有简单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商品经济之分,在我国还提出过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且理论界也大多认为我国改革前也存在商品经济,但不论是改革前的商品经济,还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无疑其价格运行机制是以国家定价的计划价格为主。而在计划价格条件下,纳税人没有定价权,国家征税后,纳税人无法通过价格变动来转嫁税负,如果说在这样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存在税负转嫁,那也只能是在计划价格以外的少数实行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的领域。此外,在商品经济产生之初的物物交换时期,不存在货币价值形式,亦无税负转嫁。在商品经济前提下,将税负转嫁的客观条件进一步明确为自由价格机制的存在应是有一定意义的。明确了这一点后,还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自由价格运行机制程度不同地存在于奴隶制经济、封建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中,所以,只要在当时国家开征相关税收,就存在税负转嫁的可能性,只是程度、范围及对经济的影响不同而已。
总之,只要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税负转嫁的存在就是必然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税负转嫁现象本身和某种具体社会制度是不存在必然联系的。
三、判断税负转嫁的标准
具体地说,判断税负转嫁的标准指的是判断税负是否实现转嫁以及转嫁多少的标准。对此,西方有的学者将国家征税后纳税人的利润是否减少作为判断的标准之一。我们知道,引起利润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管理水平、技术进步程度等直接因素,也有税收和价格等间接因素,而只有价格变动是税负转嫁的唯一途径,其它因素的变动与税负转嫁无关。当国家征税后,无论税后利润是否减少,都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判断税负转嫁是否发生,就需要甄别出价格在其中发挥作用的大小及权重,而这是难以做到的,即使能做到这一点,也是弃简就繁,做徒劳之功。因此,这一标准是不可取的。
在我国,比较流行的一个观点,则是将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即按价格是否背离价值及背离程度作为判断税负转嫁的标准②。笔者认为,这一标准作为对税负归宿的判断是可行的,但作为判断税负转嫁的标准则是不可行的。原因在于,这个标准必须保证国家征税前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与价值是一致的,而这个前提是难以具备的(由价值规律的一般表现形式所决定)。如果在国家征税前,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已经背离了价值,那么,国家征税后导致的价格变动既可能使这种背离进一步加大,也可能使这种背离缩小或消失。如某商品,国家征税前,价格与价值之比为80∶100,国家征税20后,在供求弹性允许的情况下,纳税人将这种商品的价格提高到100,价格与价值趋同。显然,我们不能因此说没有发生税负转嫁,因为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或物质利益没有因国家征税而减少。所以,以价格是否背离价值作为判断税负转嫁的标准,必然将一部分实际发生的税负转稼(税后价格提高导致价格与价值一致或仍低于价值)排除在外,同时导致另一部分被判定的税负转嫁(税后价格提高使原价格高于价值的产品的价格进一步提高,或使原价格低于价值的产品的价格高于价值)的计量失真,最终无法达到我们对税负转嫁状况进行准确判断的目的,当然也就无法采取相应的正确对策。
还有一种观点是用计税价格的形式作为判断税负转嫁与否的标准。按这一标准,计税价格为含税价格的价内税不能转嫁,计税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的价外税能够转嫁。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只注重形式而忽略了实质,实际上计税价格只与计税依据(法定税基)有关,是为了适应征管的需要才作出的选择,而与税负转嫁与否无关,在税负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变动税率,两种计税价格的相互转换只是一个运用简单数学的技术问题。
那么,什么标准才是一个合理的标准呢?其实,我们在税负转嫁涵义的分析中已明确指出价格变动是税负转嫁的唯一途径,价格是税负运动的载体。也就是说没有价格变动,税负就不能运动,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转嫁了。既然如此,那么以国家征税或增税后纳税人提供(或取得)的商品(或要素)的价格是否变动及变动的幅度作为判断税负转嫁的标准就是一个顺理成章的结论了。
需要注意的是,价格的变动既可能是税负转嫁引起的,也可能是货币供应量或其它市场条件变化的结果,因此,在对税负转嫁具体进行判断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并加以剔除。
四、税负转移与税负归宿
税负转移在一些文章或教科书中一般被认为是在计划价格条件下,由于商品的计划价格背离价值而引起的一部分税收在商品买卖双方之间的价值转移。不难看出,税负转移的前提条件是价格背离价值的价格再分配的存在,税负转移是一种价格分配的伴生现象,只不过这种价格对价值的背离是国家为实现某种经济政策通过计划定价人为制造的。税负转移的结果是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分离,但是属于前述的第二个层次的分离,而作为税负转嫁结果的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分离则属于前述的第一个层次的分离。可见。税负转移与税负转嫁没有直接联系,回答的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二者的根本区别也在于此。因此,在探讨税负转嫁问题时,是否有必要再提出一个税负转移概念以和税负转嫁概念比较就值得怀疑了。
税负归宿是一个和税负转嫁相关的概念,西方学者一般认为(我国学者也常借用这些观点),税负归宿是指税收负担转嫁运动后的最终归着点,或者说是经转嫁运动后的税收负担最终落在谁的身上;从税负运动全过程看,税收冲击表现为税负运动的起点,税负转嫁表现为税负运动的中间过程,税负归宿则是税负运动的终点。如果最初的纳税人就是负税人,中间无税负转嫁过程,税收冲击就会同时产生税负归宿。实际上这等于说,税负转嫁是导致税负的法定归宿和经济归宿发生差异的唯一原因,如没有税负转嫁,法定归宿和经济归宿就是一致的。对此,笔者的看法有所不同,并认为判断税负归宿,也就是确定谁是真正的负税人,不仅要考虑税负转嫁和税负运动状况,更主要的是要考虑价格再分配(包括税收引起的)导致的税收负担的实际分布,在不存在税负转嫁的情况下,由于价格背离价值的再分配作用,法定纳税人同样不一定是负税人,也就是说税收的法定归宿同样不一定就是经济归宿。西方学者的税负归宿概念如果可称之为税负归宿的话,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归宿,或叫税负转嫁归宿更为适当。由此判定的负税人也并非一定是真正的负税人。其道理很简单,对于一个向市场提供商品的纳税人在国家征税后,即使他不提价转嫁税负,如果他获得的商品价格大大高于他提供的商品的价值,也不能说他就是真正的负税人。而另一个向市场提供商品的纳税人,国家征税后,他提价转嫁税负并得以实现,但提价后的价格若仍低于或等于其价值,同样也不能说他不是真正的负税人。
当然,西方学者界定的作为税负转嫁的直接结果的税负归宿定义在经济分析中也是有用的,它可以使我们清楚国家征税后,税负运动的去向和落点,借以判定在形式上谁负担国家征的税款,但要找到谁是真正的负税人(西方学者往往将他们界定的税负归宿说成是负税人),则必须借助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充分认识价值实现与税收负担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分析税收对经济的更深层次的影响,才能有助于制定出一个既富有效率、又体现公平的税制。为概念明确和区分方便,我们不妨将西方学者定义的税负归宿称为税负归宿Ⅰ,而将由于价格背离价值的再分配导致的税收负担的实际归宿定义为税负归宿Ⅱ。税负归宿Ⅰ对税负归宿Ⅱ的形成有重要影响,但并非最终的税负归宿。西方经济理论在马歇尔以后,信奉的是均衡价格论,只谈价格,不谈价值,以价格论代替价值论,因此,只讨论到税负归宿Ⅰ就达到目的了。而我们遵循的是的劳动价值论,探讨税负转嫁的最终目的则是为了明确税负转嫁通过价格变化对价值在不同经济利益主体之间分配的最终影响,这就不可能回避税负归宿Ⅱ的问题。
至此,可对税负归宿问题得出如下结论:(1)影响税负归宿的决定因素是纳税人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实现程度。税负转嫁改变原有的价格与价值关系格局,借以影响税负归宿,但它只是税负归宿最终形成的影响因素之一,这提示我们可利用转嫁机制使税负归宿合理化。(2)税负转嫁可用税后价格变动来解释,而税负归宿则只能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才能真正得到科学和令人信服的说明。(3)税负的法定归宿和经济归宿的差异反映了纳税人和负税人的第二个层次的分离。可见,将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划分为两个层次是可以较好地说明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中的现象及内在联系的。
注释:
①实际上纳税人可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中得到一定的回报,但这种回报和纳税数量常常是不对称的,再考虑到公共产品消费中的非排它性导致的“免费搭车”心理的存在,可以认为个别纳税人会把纳税看作是一种物质利益损失.
②候梦蟾:“商品课税转嫁问题辨析”,《财贸经济》,1996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刘志城.社会主义税收理论若干问题[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92.
[2]候梦蟾.税收经济学导论[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
知识技能
商品经济的基本含义;比较说明商品与物品、商品与劳动产品的联系和区别;举例说明使用价值和价值都是商品的属性,却一不可;区别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明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结合实例,说明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过程与方法
通过学生亲自调查、研究,培养学生自己动手、勤于思考的好习惯。
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商品经济意识,树立起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贡献力量的爱国情感。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一、关于商品概念的教学建议:对于商品的概念,学生容易和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物品相混淆。对此,教师应该把握两点:
(一)、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非劳动产品不是商品。因为只有有了人的劳动才有价值,人们才会有了交换的尺度。
(二)、商品还必须是用于交换的。没有交换就不能进行比较,也无法体现出人的劳动的意义。对于这个概念教师可以用书上的图形来说明,同时还可以让学生自己举例说明哪些是商品,哪些不是商品并说明原因。使学生能够将商品与其它各种物品、劳动产品相区别。
二、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
(一)、商品的价值量即商品价值的大小,是用人们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计算的,而劳动时间又有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劳动时间之分。教师在讲述这一点时,应该讲清楚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劳动时间的区别和联系。并且要说明为什么价值量应该要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
(二)、讲清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要将清其含义主要弄清楚两个概念: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关于这两个概念可以以某一个部门或行业为例并可以结合马克思的话来讲述。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某一行业、某一部门大多数的生产条件,例如某一部门大多数都是手工劳动或者都是电气化作业。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指的是大多数生产者的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
三、关于商品的价值。
(一)讲清楚商品价值的概念。商品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个概念学生很难理解,教师首先要说明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换不是因为它们使用价值相同。因为不同的商品有着不同的使用价值,因此无法从量上进行比较。要进行比较就必须找一个质上相同的东西进行比较,而人类的劳动虽然量上不同但是本质上都是相同的,都是人类脑力和体力的付出。而这些是可以从量上进行比较的。
(二)要说明商品交换实际上体现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体现的是人和人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例如:1把斧子=15千克大米。说的是人们在1把斧子上所付出的劳动和生产15千克大米所付出的劳动相等。因此,二者的交换实际上是劳动的交换。
(三)要讲清楚商品的价值要通过交换价值表现出来。人们的劳动凝结在商品上,商品即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但价值本身不能自己表现出来,必须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才能表现,而这另一种商品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例如在:1把斧子=15千克大米中,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换价值。
四、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一)、讲清楚劳动生产率的含义及其表示方法。劳动生产率是生产者的劳动效率,它可以用生产某一件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或一定时间内生产出的劳动产品的数量来表示。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有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劳动时间来说劳动生产率有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劳动生产率。
(二)、当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时,社会劳动生产率一般保持不变。这样劳动者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仍然按社会平均价格来计算,这样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
(三)、由于不同的劳动生产者生产同一件产品其耗费的劳动时间不同,因此劳动生产率不一样。而劳动者要想获得很高的利润就必须尽量在一定的时间内生产出比别人更多的产品,这样劳动者要降低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即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就是说个别劳动生产率越高,劳动者的利润越大。
(四)、一旦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就意味着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时间减少即价值量下降。同时也意味着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增多即使用价值增多。这样,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减小,而使用价值增多,价值总量就保持不变。
(五)、这样社会劳动生产率越高,商品的价值量越小。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量同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五、关于商品的使用价值。首先,教师要讲清楚商品使用价值的含义。说明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是由商品本身的物理或化学属性等自然属性所决定的,商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一种需要。这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而并不体现社会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但同时还要说明,除了商品以外其他的物品也可能有使用价值,所以使用价值并不是商品的特有的属性。
六、关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主要讲清楚以下几点:
(一)、对于一个商品来说,必须同时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二者缺一不可。没有使用价值就不能进行交换因而不是商品,没有价值就缺乏交换的比例也不是商品。
(二)、作为商品,价值离不开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因为价值是抽象的东西,它不能自己独立存在,必须依赖于有形的东西。而人类在劳动的过程中总是征对一定的有形物体。所以,价值不能离开使用价值而存在。
(三)、作为商品,使用价值也不能离开价值。因为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中,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很多,但它们并不一定都是商品,因为有些物品如自然存在的阳光、水分、空气等都由于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而不是商品。所以,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不能进行交换不是商品。
(四)、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但是,对于商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来说,却不能同时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者生产出使用价值,目的是要实现在商品上所耗费的劳动即价值,而要得到价值就必须让渡出使用价值。这样,生产者出让使用价值得到商品的价值。对于消费者来说,他购买商品的目的是因为商品对自己有用,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说他所要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要得到使用价值就必须对生产者的劳动支付报酬即让渡出价值。这样,消费者出让价值而得到使用价值。
七、教学重点、难点
(一)商品的概念
商品的概念是本课乃至全书的最基本的概念,它是以后教学的基础。对此,应该把握两点:第一、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凡不是劳动产品就不是劳动产品,当然也有例外,但这不能否定商品是劳动产品。第二、劳动产品必须用于交换才是商品。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教师为了讲清这个问题可以利用书上的图,还可以以列表的方式让学生区分出商品与其他劳动产品及非劳动产品的联系和区别。表格如下:
比较
商品
其他劳动产品
商品
其他非劳动产品
区别
1、商品用于交换
2、商品有价值
3、商品是个历史范畴
1、不用于交换
2、没有价值
3、劳动产品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永恒的范畴
1、商品是劳动产品
2、商品用于交换
3、商品是个历史范畴
1、不是劳动产品
2、不用于交换(特殊情况除外)
3、物品是个永恒的范畴
联系
1、二者都是劳动产品
2、二者都有使用价值
3、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二者都有使用价值
(二)商品经济的产生条件
主要讲清楚两个问题:
1、商品经济产生的过程。对此,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来进行讲述。让学生明白为什么原始社会没有商品经济,而末期却出现了商品经济。
例如:
2、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两个条件。经过上面的分析学生不难理解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经济出现的条件。同时教师还要讲明,在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越来越复杂化,因此商品经济越来越发达。
(三)、商品的基本属性
1、关于商品的使用价值。首先,教师要讲清楚商品使用价值的含义。说明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是由商品本身的物理或化学属性等自然属性所决定的,商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一种需要。这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而并不体现社会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但同时还要说明,除了商品以外其他的物品也可能有使用价值,所以使用价值并不是商品的特有的属性。
2、关于商品的价值。
(1)讲清楚商品价值的概念。商品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个概念学生很难理解,教师首先要说明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换不是因为它们使用价值相同。因为不同的商品有着不同的使用价值,因此无法从量上进行比较。要进行比较就必须找一个质上相同的东西进行比较,而人类的劳动虽然量上不同但是本质上都是相同的,都是人类脑力和体力的付出。而这些是可以从量上进行比较的。
(2)要说明商品交换实际上体现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体现的是人和人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例如:1把斧子=15千克大米。说的是人们在1把斧子上所付出的劳动和生产15千克大米所付出的劳动相等。因此,二者的交换实际上是劳动的交换。
(3)要讲清楚商品的价值要通过交换价值表现出来。人们的劳动凝结在商品上,商品即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但价值本身不能自己表现出来,必须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才能表现,而这另一种商品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例如在:1把斧子=15千克大米中,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换价值。
(4)关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主要讲清楚以下几点:
①对于一个商品来说,必须同时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二者缺一不可。没有使用价值就不能进行交换因而不是商品,没有价值就缺乏交换的比例也不是商品。
②作为商品,价值离不开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因为价值是抽象的东西,它不能自己独立存在,必须依赖于有形的东西。而人类在劳动的过程中总是征对一定的有形物体。所以,价值不能离开使用价值而存在。
③作为商品,使用价值也不能离开价值。因为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中,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很多,但它们并不一定都是商品,因为有些物品如自然存在的阳光、水分、空气等都由于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而不是商品。所以,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不能进行交换不是商品。
④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但是,对于商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来说,却不能同时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者生产出使用价值,目的是要实现在商品上所耗费的劳动即价值,而要得到价值就必须让渡出使用价值。这样,生产者出让使用价值得到商品的价值。对于消费者来说,他购买商品的目的是因为商品对自己有用,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说他所要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要得到使用价值就必须对生产者的劳动支付报酬即让渡出价值。这样,消费者出让价值而得到使用价值。
3、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
(1)商品的价值量即商品价值的大小,是用人们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计算的,而劳动时间又有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劳动时间之分。教师在讲述这一点时,应该讲清楚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劳动时间的区别和联系。并且要说明为什么价值量应该要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
(2)讲清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要将清其含义主要弄清楚两个概念: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关于这两个概念可以以某一个部门或行业为例并可以结合马克思的话来讲述。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某一行业、某一部门大多数的生产条件,例如某一部门大多数都是手工劳动或者都是电气化作业。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指的是大多数生产者的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
4、劳动生产率和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1)讲清楚劳动生产率的含义及其表示方法。劳动生产率是生产者的劳动效率,它可以用生产某一件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或一定时间内生产出的劳动产品的数量来表示。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有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劳动时间来说劳动生产率有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劳动生产率。
(2)当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时,社会劳动生产率一般保持不变。这样劳动者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仍然按社会平均价格来计算,这样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
(3)由于不同的劳动生产者生产同一件产品其耗费的劳动时间不同,因此劳动生产率不一样。而劳动者要想获得很高的利润就必须尽量在一定的时间内生产出比别人更多的产品,这样劳动者要降低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即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就是说个别劳动生产率越高,劳动者的利润越大。
(4)一旦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就意味着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时间减少即价值量下降。同时也意味着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增多即使用价值增多。这样,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减小,而使用价值增多,价值总量就保持不变。
(5)这样社会劳动生产率越高,商品的价值量越小。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量同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教师还可以以下面的简图进行说明:
教法建议
1、商品的概念:教师可以列举各种物品让学生分辨哪些是商品或者让学生进行市场调查分辨出商品,然后将商品与劳动产品和物品进行比较分清它们之间的界限。
2、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这一点教师可以让学生会议人类历史的发展历程,然后结合这个发展历程进行分析。
3、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这个知识点教师可以与自然经济相比较,得出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
4、使用价值:教师可以通过设疑问,列举各种商品,让学生明白人们为什么要买这些商品,这依据的是商品的什么内在属性。
5、价值:通过事例分析两种商品为什么能够相交换,这种交换的本质是什么?
6、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这个关系教师可以通过提问逐步引导,如:“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是不是商品?废品或变质、卖不出去的是商品吗?商品的价值体现在哪儿?没有价值的商品存在不存在?物美价廉是指的什么?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否可以同时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等等。”并结合具体事例进行说明,然后让学生讨论、思考并总结二者的关系。
7、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这个问题可以针对某一件商品的生产,让学生对不同生产能力的企业进行调查,让学生明白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及为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
8、商品的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的关系:这个关系教师可以通过列举具体的事例进行分析。说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与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成反比例,以及与价值总量的关系
商品的基本属性
教学过程
提问:
1、商品和商品经济是不是同时产生的?
2、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和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为什么不同?
3、商品经济的类型有几种?
上节课我们讲了商品的定义,一件物品要想成为商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劳动产品,其次用于交换。那么成为商品后,世界上的商品成千上万,它们各有各的特点和属性,但是它们都有两个最基本的属性,那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商品的价值。教学过程
一、商品的使用价值
1、商品的使用价值(定义)
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叫做商品的使用价值。(让学生看视频《商品的使用价值》)
通过这一段视频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物对人的需要的一种满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一种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下面请同学们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举出一些例子。
学生举例略
通过前一节课的学家已经了解到了:商品是包含在物品里面的。既然物品具有使用价值,那么作为物品一部分的商品当然具有使用价值,而作为商品却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因为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即使在它上面耗费了大量的劳动,但是由于对人们没有用处,所以不会有人买它。这样,这种物品不可能进行交换因而不是商品。例如:买粮食是为了吃,买衣服是为了穿,买花是为了观赏等,每一种商品都有一定的有用性,粮食能满足吃的这种需要的属性就是粮食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即使在上面花费了大量劳动,没有用,是没有人愿意交换的,不是商品。
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特定性,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所以二者才需要交换。使用价值也不能比较大小,你不能说,是一根绣花针使用价值大,还是一列火车使用价值大,因为它们的用途是不一样的。你不可能用绣花针来运输,更不能用火车来绣花。
作为商品,它是为了满足人们某一种需要,有特定性;而作为一个物品,它的使用价值可以是多方面的。如粮食,我们买粮食是为了吃,而粮食用途是多方面的,既可食用,也可用作酿酒,还能制作工艺品,还能造纸,织布等用途。
2.商品使用价值所体现的关系
既然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下面就让我们来进一步思考一下: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人类所赋予它的吗?
不是,如粮食,最初我们只认识到它能吃,那这时,是不是它就没有别的用途呢?
显然也不是。它的使用价值是生与俱来的,是由它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组织结构等决定的。
所以: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商品的使用价值这种能满足人们特定需要属性与人的需要是一种物与人的关系。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具体的,如一件商品,你能观察到它的结构,物理性质,质量等内容。
3、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商品特有的属性。
除了商品以外,其它非商品的劳动产品,也有使用价值;与人有关的一些物品,也有使用价值,如阳光哺育万物成长,空气供人呼吸等等。
二、商品的价值。
1、商品的价值(定义)
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商品的价值。(播放视频《商品的价值》)
这个定义可以分析为“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劳动是一个抽象的字眼,我们不能看到劳动,只能看到具体的劳动方式或劳动动作,所以价值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我们看不到,摸不着,那价值是怎样体现的呢?这就需要交换价值来表现。
⑴交换价值
是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的量的关系和比例。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例如:
1把斧子=====15千克大米
这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换价值,15:1就是这两种商品相交换的量的关系和比例。由于这两种商品使用价值不同,所以它们需要交换,那又是什么东西决定它们能够划等号的呢?这就是价值。
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还拿这个等式来说,生产1把斧子和生产15千克大米的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生产过程,生产方式是很不一样的,这是有差别的人类劳动。但人类劳动既有差别又无差别,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不管差别有多大,在生产中都耗费了人类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这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这个等式说明,生产1把斧子和生产15千克大米的劳动量是相当的。
⑵交换价值与价值有区别,但也有联系。
①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②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要根据价值的大小来决定,价值变了交换价值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2、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价值是抽象的,我们也可从等式中得到,表面看是两种商品在进行交换,实际上人与人在交换劳动。价值体现了人与人的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3、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特有的属性,本质属性。
只有商品才有价值。自然物品,不凝结人类劳动,形不成价值;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虽然也在上面付出了劳动,但不用于交换,这个价值就不能表现出来,就没有价值。所以价值是商品特有的,而且是商品的本质。
三、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
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这二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两者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下面请大家来看一段视频(播放视频《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
(播放完视频后)下面请大家将视频上所讲的内容和书本结合起来,思考并讨论一下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
(学生讨论总结并回答)教师归纳: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作为物品来说,可能具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而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从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联系和区别这两个方面来看一看。
1、区别
这些结论是我们从上面分别对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析中得出来的。商品既然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那么,它们还有着联系:
2、联系
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
(播放视频《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的时候,大家都喜欢买到既便宜而质量又好的商品。也就是说大家都希望以较低的价格买到质量高即“物美价廉”的商品。“物美”是人们对商品质量的期望,也就是希望商品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需要,体现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价廉”是人们对商品价格的要求,也就是要求商品的价格要低,这体现的是商品的价值。从人们的这种心态我们可以看出:
①价值离不开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A、一件物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不会成为商品。当然也没有价值。
B、商品的价值是抽象的,而使用价值是具体的,抽象的东西必须依附于具体的物质形态上。
C、使用价值的好坏,直接影响商品价值的实现。
举例:现在重视产品质量就是为了价值的顺利实现
海尔首席执行官张瑞敏砸冰箱。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使用价值的重要性,而作为一个国家或企业也必须非常重视商品的使用价值即质量。产品质量不好必然要影响企业的信誉和效益。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很多企业都非常重视产品的质量。所谓“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与此同时:
②使用价值离不开价值,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有使用价值,但如果不用于交换,价值就不能表现出来,就不是商品。有价值的东西一定有使用价值。有了价值说明商品生产者之间进行了商品交换,因为价值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既然商品生产者之间进行了商品交换,这就说明商品对人们有用,这样它就是一种商品。所以,有价值的东西说明它是商品,必然具有使用价值。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使用价值也离不开价值,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人们总是把商品看作一个二因素的东西,希望找到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最佳结合点。
如“物美价廉”“货真价实”这都是从二者结合的角度考虑的。
⑵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相互对立,相互排斥。
刚才我们是从商品本身来谈商品的两个属性,看到商品应该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思考,我们也会看到使用价值和价值经常相互分离的情况,例如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消费者就不能同时拥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不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谁也不能同时占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那么,请同学们分析一下: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在生产者和消费者手中是怎样分离的呢?
学生回答略
商品生产者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价值,而消费者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商品的价值就必须让渡使用价值即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卖给消费者;消费者为了获得使用价值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就必须用钱来购买商品生产者的商品即向商品生产者支付价值。商品交换一旦成功,二者就分离了
板书设计:
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
2、商品经济的含义
(1)商品经济的产生过程
(2)商品经济的含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总和
二、商品的基本属性
三、品的价值量
1、商品价值量的含义
2、商品的价值量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
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的阐述了商品拜物教理论,简单地说就是在私有制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掩盖了。而商品拜物教的产生根源是从商品形态、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三个方面来分析的。商品拜物教的发展形态包括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
关键词: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价值形态
目前,人们对马克思商品拜物教的研究虽然很详尽,但是由于商品拜物教理论是伴随着《资本论》始终的,所以我们应该继续深入的对商品拜物教进行研究。有了对商品拜物教的准确认识才能有助于我们研究《资本论》及其影响。在《资本论》的第一章中商品拜物教理论被单独列出来,由此可见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重视程度。在这一节中,马克思深入分析了商品形式本身、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对商品拜物教产生的重要作用。并且通过分析揭示了价值的本质,充分体现了劳动价值论的精华。
一、商品拜物教的内涵
马克思借用光线对视神经的刺激的物理实例引出对商品拜物教的含义,他指出“商品形态及表示商品形态的劳动生产物间的价值关系,是和劳动生产物的物理性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绝对没有关系了。那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在人看来,这种关系,居然幻想成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了。所以,如果我们要找一个譬喻,我们必须逃入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宗教世界的幻境中,人脑的生产物好像是赋有生命、而互相发生关系,并与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物一样。在商品界里,由人手造的生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个叫做拜物教。”①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所谓商品拜物教就是本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却被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所掩盖,人们对这种虚幻的形式的崇拜就产生了商品拜物教。商品拜物教无疑是研究商品的,马克思把商品拜物教放到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和价值形态之后来研究,就更证明了商品拜物教与商品价值形态的关系。而所谓的价值形态就是人们交换商品时的形态,简单来说就是货币形态,这种形态的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进行了交换。交换必然产生商品与商品之间的种种社会关系,正是人们生产出来的商品与商品之间的社会关系,掩盖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使商品产生了一种看似很神秘的性质,所以产生了人们对于商品的崇拜。从商品拜物教的本质上来看,人们所崇拜的并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崇拜这种商品给人们带来的东西,因为人们通过商品的交换才能获得自己需要的商品,也正是因为有商品拜物教,人们才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获得更多商品所带来的东西,而不断地制造商品。因此创造了丰富的社会财富,增加了劳动的生产率,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商品拜物教就成为了资本主义强大的动力。
二、商品拜物教产生根源
马克思明确的指出商品谜一样的性质既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是来源于其价值内容,而是从商品形式本身产生的,劳动产品通过交换而取得了商品形式。所以商品形式本身就是产生商品拜物教的根源之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论述过其中包括的三种情况。首先,人类的各种具体劳动必须转化为质上同一的抽象劳动。这种劳动的同一性,又必须通过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才能表现出来,所以人类劳动就表现为价值,才使人们难于看到本质。正如马克思说过的:“人类劳动的平等性,具体表现为劳动生产物的相等的价值对象性。”②其次,生产商品所支出的劳动力消耗本来应该用劳动时间计算的,但是商品经过交换之后,就采取价值量来代替。也就是用商品价值量代替了产品的劳动量,所以马克思指出:“人类劳动力的支出,由时间计算的,则表现为劳动生产物的价值量。”③再次,生产劳动产品的生产者用自己的劳动产品进行交换,表现的应该是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是这种社会关系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表现。所以,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掩盖,人们才看不到其本质而使商品产生了一种神秘性质。马克思认为:“生产者的关系――他们的劳动的社会性质,就是在这种关系上成立的――又表现为劳动生产物的社会关系。”④
商品形态之所以会产生商品拜物教观念,马克思认为这是由于商品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马克思指出:“商品形态所以有神秘性,只因为在这个形态内,人们把人类劳动的社会性质,看成了劳动生产物自身的对象性质,看成了劳动生产物的社会的自然性质;从而,生产者对总劳动的社会关系,被认为是生产者外界诸对象物间的社会关系。”⑤这就是说生产者按照自己的意愿生产产品,不管生产什么都是生产者自己的事情,所以使劳动具有了私人性质,即为私人劳动。然而在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社会中,生产者必须拿出自己的商品来跟他人交换,而且由于社会分工,每个私人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所以,生产商品的劳动既是私人劳动也是社会劳动,也就是说生产者的劳动因为具有了特殊的社会性质所以产生了商品形式,然而商品形式又掩盖了这种特有的社会性质,所以就产生了商品拜物教。
接下来马克思又分析了商品拜物教的来源正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因为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正是产生此矛盾的原因。马克思指出:“私人劳动的复合,形成社会的总劳动。生产者既然是因为互相交换劳动生产物,才有社会接触;所以,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也是在这种交换上显现出来;换言之,私人劳动之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是因为交换在劳动生产物间并间接在生产者之间,树立了一种生产关系。”⑥商品经济中的基本矛盾就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而产生这个矛盾的原因正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而且这种特有的社会性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表现出来。所以,这样又使商品本身具有了一种神秘的性质。另外,马克思把这种私人劳动所具有的社会性质还具有二重性,马克思指出:“从那时起,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在事实上,取得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它必须当作某种有用的劳动,来满足某种社会的需要,从而,在自然发生的社会分工体系中,当作总劳动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它所以能满足生产者的复杂的需要,仅因为每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皆能与他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与他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等。”⑦这二重性简单来说就是私人劳动的有用性和可交换性,就是说这种私人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需要对他人具有使用价值,从而使它和其他商品在相同的质上相交换,在量上相比较。但是由于这种二重性质不能被生产者所察觉,单单看到交换时的商品的表现形式,而不能看到本质,所以使私人劳动所具有的社会性质被掩盖了,由此产生了商品拜物教。这也是产生商品拜物教最根本的原因。
这三种商品拜物教来源是相互补充、相互佐证的。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是产生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的主要原因,而商品形式的产生又是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而又对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产生反作用而产生商品拜物教。因此,商品形式只是商品拜物教的直接来源,而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以及商品的劳动的特有的社会性质,才是商品拜物教产生的最根本的来源。
三、商品拜物教的发展形态
商品经济是商品拜物教存在的必然条件,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带来了商品拜物教发展的不同形态,商品拜物教的发展形态包括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商品拜物教不断发展,也使其自身的形态不断地发生改变。人们通过商品之间的交换,发现了一种特殊商品,这种商品就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产生货币以后,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又一次被掩盖了,商品与商品之间的交换转变成了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交换,货币成为了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货币除了可以购买一切普通商品,还可以购买人类认为所有可以出卖的东西,有了货币人们产生了货币可以购买一切包括人们的身份、地位、名誉和良心的错觉。谁占有的货币越多,谁的财富也越多,从而谁的权力也就越大。人们也因此对货币产生了与商品本身相同的一种幻觉,认为它也具有了神秘的性质,因此商品拜物教就发展成了货币拜物教。关于货币拜物教马克思认为货币形式作为商品的发展形式,用商品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而没有把它们揭示出来。货币拜物教其实就是商品拜物教,只是用货币代替了商品,只不过这个变化使人们更容易发现它。
商品拜物教的另一种发展形态就是资本拜物教,随着时代的发展,商品经济同时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货币也转化为资本,货币拜物教也必然发展为资本拜物教。而资本拜物教是商品拜物教的完成形态,马克思认为,资本价值通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形式预付到生产中,都在产品的价值中体现出来。因此,就使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也具有了某种神秘的性质,剩余价值的起源也因此被掩盖了。所以,资本也具有了一种神秘的性质,让人们以为那些作为资本的生产资料本身能产生出剩余价值,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资本拜物教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生产关系,同时也掩盖了剩余价值、资本的来源。资本拜物教甚至派生了地租拜物教,让人们以为地租是由土地给予的,是自然恩赐的,而看不到其根源决定地租的土地所有权的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使拜物教发展到了顶峰。
要消除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就需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方式,因此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就成为消除商品拜物教的有效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对商品、货币和资本的崇拜已经根深蒂固,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商品拜物教一定会被消除。
四、商品拜物教理论的现实意义
我们研究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对于现阶段社会主义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是否存在着商品拜物教,在中国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论。根据改革开放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某些领域的确存在对商品、货币过分崇拜的问题,而且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并不是商品拜物教灭亡的必然条件,因为当前中国的经济结构除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外,还包括许多非公有制经济。例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因为这些领域非常容易引发人们对商品的崇拜,明白了社会主义也存在商品拜物教之后我们需要研究的就是如何运用商品拜物教理论来指导社会发展,如何克服商品拜物教带来的不利影响。首先,我们要认清商品拜物教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对商品乃至货币顶礼膜拜,不能认清其虚幻的本质,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所掩盖。我们通过对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批判认清商品本质,为社会主义的建设投入自己的力量。其次,我们要通过学习商品拜物教理论,来正确对待商品与货币的关系。商品经济中必然存在商品拜物教,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同于资本主义商品拜物教。社会主义不产生资本,所以货币与商品的关系就尤为重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价值来体现,而货币又是用来反映这种关系的形式。而货币的表现形式在今天来说就是价格,政府需要通过对价格的调控,来保持市场的稳定,为广大人民带来最大的利益。
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在今天仍然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它揭示了价值本质的重要性,它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补充,在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消灭商品拜物教的不利影响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区域市场发育的过程表明,商品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市场发育水平越高,越是地区经济同质性高、市场流通范围小的地区,越容易形成统一市场。随着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商品流通突破了地方市场的局限,扩及毗邻地区,从而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进而波及远方市场。同时,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满足商品生产规模扩大的基本条件。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区域间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性正是区域市场结构变迁的动力。各地区在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资本资源等方面的禀赋条件、稀缺程度和分布组合特征一般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表现出优劣并存、长短互见、彼此都有所求的特征。这种资源需求与资源分布之间存在的不对称现象,是推动区域间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内在动力和制定区域协作及联合政策的重要基础。在市场经济和工业化起步阶段,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在共同发展基础上相对差距扩大。因为市场是以效益为导向,那些经济基础好、交通运输便捷、信息灵便的区域投资效益高,必然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而那些经济基础薄弱、地处远离经济中心的边缘区域,在竞争中势必失去更多的发展机遇,进而强化了区域间的不平衡性。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是中心区域产生的前提。与生产力区域间分布不平衡相一致,市场发育在区域间也表现出不平衡,使社会资源得以重新配置,从而改变过去区域市场的格局。
商品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分工的结果。地域分工、专业分工为区域市场形成的必备条件,通常来说,区域市场是以专业分工为原则向专业化市场方向发展。关于这一点,建立在市场发育基础上的“斯密动力”理论能够给我们一定的启发:如果区域农业条件优越、粮食产品丰富,那么当地就可能形成粮食区域市场;有色金属资源丰富的区域,则可能形成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等。
区域贸易(包括区内贸易、区际贸易与国际贸易三个部分)的繁荣是区域开放的结果,同时又成为区域市场变迁的动力。不论是区内贸易、区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的发展,均相应地增加了市场流通的商品种类与商品数量,促进了商品市场规模的扩大。贸易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的出口产生了刺激,极大地带动了商品市场的发育。正如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所论述的那样:我们先假定有这样一个团体,贸易已在其中获得某种社会价值;而最容易发展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的东西的是对外贸易。如果对外贸易要赢得这种重要地位,它所提供的机会就必须大于国内的机会。因为有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原来囿于生产地或地方性市场交易的农副产品突破了过去的交易圈,成为重要的出口商品和工业原料流向城市集散市场或口岸市场。同样,由于多边贸易的兴起,原来进口商品仅限流通于口岸市场或城市市场,现在能够沿着商路网进入内地,悄然影响、改变内地市场的流通与消费。
贸易业的兴盛,使区域经济能够突破原来的市场边界,从而纳入一个范围更大的新的区域经济系统之中,这就势必引起区域市场差异缩小,形成某种共同市场。这种共同市场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区域市场的变迁过程。外在动力:工业技术变革与交通技术革命及运用
现代工业技术的发展及运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如同早期大多数经济史学家宣称技术变革是西方经济成长的主要原因一样,促进了商品结构的变化,进而促进了市场结构的变迁。一个地区的工业化意味着制造业的发展是为了一个比特定地理区域更大的市场。工业化的基本特征在于,在商品生产和服务中引进了机械力以代替人力和畜力,大多数使用现代机器生产,生产设备比较先进,生产技术含量高。先进机器设备与现代技术一旦进入生产领域,就导致了商品和服务生产的迅速增长。原因在于先进机器设备与现代技术加速了制造的过程,比过去任何时候多得多的工业品被生产出来了,技术效率极大地提高了。正如洛克伍德所强调的那样,1868年以后日本丝绸工业的市场组织和质量控制以较少的现代技术内容在经济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而广泛的效果。在此,我们还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当现代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传统手工业经济同样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机遇,原因在于传统手工业经济发展的潜能还没有全部释放出来。这也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现代化不是简单地用现代生产力去替代传统生产力,而是在培育现代生产力的同时,充分发挥传统生产力中有价值的东西及其对现代生产力的互补作用,才可以避免既有生产能力受到破坏,才能使现代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快速增长。现代工业产品及传统手工业产品量的扩张,增强了商品的供给能力,改善了商品市场结构,直接推动了区域市场结构的变迁。
现代交通与通信技术变革及运用对区域市场产生的影响与对欧洲市场所产生的影响不谋而合。欧洲经济所有主要的历史性变迁,都是伴随着(或首先是由于)运输与通信基础设施的革命而实现的,欧洲13世纪至20世纪的经济发展状态的变迁归结为四项运输与通信的革命:13世纪内河水运与城市的兴起;16世纪期间的海运与东印度及西印度间的贸易;19世纪中叶由于以蒸汽机为代表的技术创新、铁路等新运输方式导致了工业革命和市场范围的扩大;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信息技术革命,产生了及时生产系统(JIT)等高效的生产与分配系统。正是运输与通信技术革命及运用,使欧洲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统一市场逐渐建立起来。
落后的交通运输及通信设施对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的影响,使区域自我封闭起来,仅依靠农林产品及少量的手工业产品维持生计,使区域封闭、地方市场彼此孤立、极少往来。当现代交通运输与通信网络开始建立并获得了快速发展以后,在现实的交换活动中,运输成本的降低是借助现代运输方式来完成的。这必然要求有相当的运输系统作为前提条件,并花费生产和交换活动中能够承受的运输费用。交换费用是市场范围的函数,一般来说,交换活动的空间范围越大,或者说,交换双方的距离越远,交换费用的数额就越高。由于投入到交换活动中的资源和投入到生产活动中的资源是同样的资源,因此,将资源投入到交换活动中抑或生产活动中,取决于两种活动的边际生产率谁高谁低。当交换活动的边际生产率高于它的生产活动的边际生产率时,资源继续投入到交换活动中。在生产活动的生产率既定的情况下,交换活动的空间范围取决于交换活动的单位费用。因此,交换的空间扩张的历史,就是单位交换费用不断降低的过程。当然,交换活动的空间范围不可能无限地扩张,是因为存在着正的(或不为零)交换费用。或者说既定的单位交换费用决定了既定的交换边界。交通运输技术的创新,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加速了商品流通速度,极大地便利了地方市场的货物流通,使分割的市场联结起来,由此引起市场范围的扩张,提高市场的整合程度,进而形成区域市场。云贵区域市场形成与急剧变迁时期,正好是该区域现代交通运输大建设、交通技术大运用的时期。
现代交通技术变革及其运用对市场层级变迁具有重大的作用。距离和费用的摩擦限制了市场的供应与需求范围,为了方便起见,市场中心往往沿交通线配置。运输网络不仅促进客货的流通,而且决定着市场功能的边界。现代交通运输的发展,在大范围内、较大程度上改变了商路联系的方向,使一些传统商道在商贸联系中的重要作用渐渐被新兴的现代商道所取代,原来依附于传统商道旁的中心区域降级为次中心区域,依附于新兴商道旁的次中心区域迅速上升为中心区域,与之相对应的市场层级发生相同方向的变化。同时,现代交通工具的出现大大减少了地方市场的距离摩擦,由于到达一个大的市场中心更加便宜和方便,因而贸易活动存在着向少数大型市场中心集中的趋势,使边缘区域市场向中心区域市场迁移,中心区域的市场范围逐渐扩张。
泡沫经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资金过度地集中在某一个部门、每一种行业、每一种商品,在这些特殊领域中反复转手运行,导致部门、行业、商品经济在某一特殊时期内出现扭曲膨胀而致使基础性的生产部门因资金短缺而出现经济衰退。随着经济发展进入到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中的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开始大量出现并形成热潮,价值现代市场经济的自由化、国际化不断增强,泡沫经济形成和发生的几率大大提高,其波及的范围也更为广泛,相应地,这种泡沫经济的危害程度也更大,对其处理难度也更加复杂。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国际化程度的增强,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中国学者对泡沫经济问题进行了各方面的研究。
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看,泡沫经济总是由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虚拟经济过度偏离了实体经济,造成市场中的虚拟经济成为了主体,而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挤压、限制,其结果是虚拟资本所产生的虚拟价值远远超过现实资本所产生的价值,经济看似繁荣,实则不堪一击。在分析现代金融泡沫经济形成发展的原因时,首先应明确两个基本概念:虚拟资本(FictitiousCapital)和现实资本(ActualCapital)。所谓虚拟资本,就是指那些有价证券,包括债券、不动产抵押单、股票等,它是能够给股票等有价债券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和回报的资本形式;所谓现实资本,则是指在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实物形态的资本,主要表现为生产要素形式和商品形式。其实,经济发展中如果主要以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来运行,那么泡沫经济产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这主要是因为以实物形态而存在的资本形态。而当经济发展以虚拟资本运动为主的时候,泡沫经济就非常容易产生。泡沫经济最容易在金融领域形成,并且由于金融业与房地产业总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土地作为不动产,土地的价格构成特征使得土地的资本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因此,泡沫经济与房地产业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金融经济泡沫与房地产泡沫是一对孪生兄弟。
那么,为什么金融市场上较容易产生和存在泡沫经济呢?在当前金融经济中,泡沫经济涉及不充分信息、交易费用、外部性、非理性预期等众多新概念,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金融创新频繁出现,导致金融市场的运行和交易活动非常容易脱离实体经济。在实体经济中,成本价格是实体经济的基础,而在金融经济中,它以预期定价为经济模型。金融市场上较容易产生和存在泡沫经济,这与泡沫经济本身的双重性有关。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日益现代化、国际化和自由化的今天,一定程度的泡沫经济有利于资本集中,这种集中是对市场竞争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但是泡沫经济终归是一种虚拟经济,其中主要存在的是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因此,一旦这种经济过度发展,其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具体来讲,严重的泡沫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的原因是社会原因,即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时期出现了经济的整体繁荣和经济宏观环境较为宽松,这种繁荣局面和宽松环境极易为资金炒作提供机遇。所以,泡沫经济一般总会发生在国家对银行政策比较宽松、自由的经济体中。也就是说,在商品经济出现周期性的萧条之后,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主动降低银行利息,放松银根,通过这种方式来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以带动经济增长。于是,那些有闲散资金的市场主体就会把资金投放到那些有保值增值潜力的资源上,这就为泡沫经济提供了社会基础。第二个方面的原因就是对泡沫经济形成和发展的预先调控和及时约束机制不够。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未能对那些有可能导致泡沫经济的投机活动进行监控、监督和制止,尤其是对投机过程中的贷款支付活动缺乏监控机制。但是,到目前为止,这种监控机制无论是在银行还是在政府都难以有效地建立起来。这是由于银行只是收付中介,而政府又难以对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进行干涉,甚至还容易被这种投机所形成的虚假繁荣而迷惑。
通过对金融经济中的泡沫经济的内涵及其形成发展原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金融经济发展过程中,适当地存在一些泡沫,对于促进经济活跃和繁荣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如果经济中存在过多的泡沫,并进一步形成泡沫经济,那么这种缺乏实体经济支撑的经济必然会有破裂、崩溃的一天,最终造成金融危机,给经济发展带来致命打击。因此,中国经济发展必须对金融经济中的泡沫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正确认识中国金融经济中的泡沫问题,对于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和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泡沫问题主要表现为股票泡沫和房地产泡沫。所谓股票泡沫,就是股票的市场价格与其内在投资价值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与泡沫绝对额、经济总量、金融资产总量之间的关系有关。同时,股票市场同样遵循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规律,一旦大量资金流向股票市场,那么股价与公司未来业绩就会形成较大差距,盈率也会出现太高态势,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