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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储存标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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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储存标识

第1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

3.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一般规定

4.1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生产、储存和使用

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安全评价报告。

5.2.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2.6符合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5.4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注册登记制。注册登记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须填写《化学品安全登记申请表》、《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工作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报分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统一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办理。

5.5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应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提供应急服务电话。使用单位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6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5.7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8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单位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5.9危险品化学生产单位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10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1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1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1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5.1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

5.1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事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5.1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7遇水、热、潮易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方。

5.18受日光照射或受热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靠近热源,存放处的温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点和熔点。闪点在450C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5.19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库。

5.2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6经营

6.1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6.1.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6.1.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2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3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

7运输

7.1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7.2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7.3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4危险化学品的托运,只能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时,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应告知承运人。

7.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漏。

7.6装卸运输危险物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库内搬运一律采用防爆型电瓶车、叉车,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必须装防火罩。装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7.7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混合装运。

7.8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降温、防潮措施。

7.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停放。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

7.10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GB13392—92的规定。

7.11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车、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8剧管理

8.1剧管理必须遵守4~7项各款之规定。

8.2剧包括: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氰化亚铜、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亚砷酸酥)、五氧化砷、亚砷酸钠、钾、砷酸三钠、砷酸二氢钠、氯化汞、硫酸二甲酯、叠氮化钠及其它属国家规定的剧物质。

8.3需要剧的单位必须提前半年向供应处报计划,由供应处负责采购。

8.4使用单位领取剧时,须经公安处审批并备案。经审批后持公安处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两个领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称、级别和数量)到供应处办理开票手续。并将领料单与介绍信一同交供应处安全保卫科签字盖章后,两名领料员(必须是介绍信上所注明的两人)同时到仓库领取物品,并在发放登记簿上签名。发料时,须有两名保管员在场。双方当场确认数量,出库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8.5剧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建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发放完后,保管员须将原包装进行密封,存放原处。单位保管人员、班长、安全保卫人员、单位领导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剧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对领发过的进行复称盘点,建立转帐台账。

8.6发现剧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8.7分公司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剧安全管理制度。

9事故应急救援

9.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分公司安环处备案。

9.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分公司有关处室。

9.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义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10检查与考核

第2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的目录执行。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等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公安、质监、环保、工商、交通、铁路、民航、海事、卫生、邮政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活动。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市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管理实行按行为属地管理原则。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等经济功能区依法对发生在其辖区内的上述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本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通报制度。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本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实现危险源普查登记率、检查覆盖率、隐患整改率、整改不合格关闭率100%。

第十条本市建立企业安全等级考核评级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安全等级考核评级,并将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第十一条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投保安全责任险,投保安全责任险的,可以不再缴纳风险抵押金。

第十二条本市实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储存,专项使用。

财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本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十四条本市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集中管理。

除运输工具加油(气)站外,禁止在外环线内及区、县城区范围内新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项目。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应当在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内集中布局;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应当按照规划向化工园区或者其他工业园区集中。

第十五条对新建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内的化工集中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投入使用后,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中试,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编写的中试方案应当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论证。

(二)用于中试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危险工艺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对参与中试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中试成果转让时,转让合同中应当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及安全论证材料。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相适应的化工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电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应当经本单位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由本单位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用工管理,制定并落实定员、定岗、定额、定责制度。

具有危险工艺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岗位应当确定专人操作,禁止混岗、兼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设施。

使用危险工艺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设置安全装置、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至少每3年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设施、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检测检验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规定要求的设备、设施应当及时淘汰、更新。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定期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进行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安全评价报告对策建议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安全评价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对相关场所、设施及其温度、压力、液位等主要技术参数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

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对禁火区范围的动火作业应当进行企业内部动火审批管理。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监控措施,设置监护人员。

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互忌危险化学品混存。

第二十七条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等有毒、窒息性气体的罐釜、壕池、管道等特殊作业场所从事检修、拆除、清洗等作业,应当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由作业场所产权单位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从事上述作业时应当采取隔离、通风等有效措施,并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分析、检测;配备监护人员及必要的通讯、防护、救援设备。

第二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当委托由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所需费用由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承担。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运输

第二十九条本市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集中交易、专业储存、统一配送。

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

第三十条经营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禁止超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经营进口危险化学品必须标注中文安全标签,并提供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运输工具加油(气)站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的,应当采用阻隔防爆、油气回收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应当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书,其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一级车辆技术等级的要求,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志、标识,并配置车载卫星定位系统以及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等设施、设备。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运输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与普通货物、互忌物混装、混运。

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

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运单上规定的内容,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将危险性、应急措施告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

危险化学品性质或消防方法相抵触的货物应分别托运。

第三十六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验托运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复印后与货运单证一并留存,不得为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二)在装载前核对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并检查包装情况,不得承运包装破损或者不符合包装要求的危险化学品;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装卸,不得将承运的危险化学品转交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运输。

第三十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查验托运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和承运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复印后与货运单证一并留存,不得为无相应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

第三十八条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办理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并根据运输通行证载明的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装载数量和指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运输。

第三十九条通过铁路、航空、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第四十条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纳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第四十二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第四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器材和设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建立演练记录,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受到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或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或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关于中试的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化工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职电工的;

(二)具有危险工艺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岗位混岗、兼岗作业的。

第四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设施、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进行检测检验、整改的;

(二)使用危险工艺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设施的。

第四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分类、分区储存或与互忌物混合储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进入特殊作业场所从事检修、拆除、清洗等作业时,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的运输工具加油(气)站未采用安全技术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建立演练记录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国防用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

(一)以危险化学品为主要生产原料、辅料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三)使用剧毒化学品的。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工艺,是指下列能够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的工艺:

(一)有硝化、氯化、磺化、重氮化、加氢等化学反应的;

(二)有高温、高压、负压、深冷等极端操作条件的;

第3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近年来,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对危险品物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但是,危险品在储存,运输和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最近几年,危险品在物流中不断发生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2000年,国内某公司将腐蚀性液体――草酰氯瞒报为8-羟基喹啉空运出国,在卸载时发现大量液体泄漏并强烈腐蚀了整架飞机。危险化学品经常发生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多承运人或托运人不了解危险特性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毒性、致癌性等)可能产生的危害,危险品混同普通物品,致使操作人员误将其按普通物品操作而导致事故发生。

何谓MSDS

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中文名称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说明书,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一份综合性说明文件。在一些国家,MSDS也称作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SDS),ISO11014中采用SDS术语。

MSDS作为传递产品安全信息的最基础的技术文件,是化学品登记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信息来源,其主要作用是使用户明了危险物质的有关危害,在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的过程中能主动进行防护,从而减少职业危害、预防危害事故发生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了MSDS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同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安全说明书。如果没有MSDS,用户可以拒收,运输单位也可拒运。由于不能提供MSDS而导致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则完全由生产(经营)者负责。为与国际接轨,我国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也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时,一定要随货向用户及储存、运输的单位提供符合标准的MSDS。并制定了相关的标准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

MSDS制度确保了用户迅速地明了化学产品安全数据信息,避免了他们在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的过程中受到化学品的潜在危害,因此国外很多地方都将MSDS规范的编制和应用作为企业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在我国MSDS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如下列情况:

MSDS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时间不长,许多危险品生产厂家特别是中小企业厂家尚不清楚该制度,当用户要求其提供MSDS或产品组分时,他们往往以技术保密为由拒不提供。

由于专业知识缺乏和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的制约,很多几家不会编制MSDS,或者编制的MSDS不够规范或不符合所出口国的法律法规要求,由此往往延误商机,甚至遭到法律诉讼,从而造成重大损失。

虽然可以通过购买危险品获得附带的MSDS,从网站上搜索MSDS等,但由于危险品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且各个地方的化学品管理及贸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样,甚至有的每个月都有变动,导致MSDS不正确或者信息不完伞。

少数生产厂家或货物人诚信度不够,为把货物运输出去,乱填写MSDS甚至将危险品谎报为普通货物,危害了承运人或用户。

为解决由于MSDS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和物质损失,逐渐发展出由生产厂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化学品的MSDS编制或出具货物运输条件书。照理说,如果有了MSDS,就可以不用再做货物运输条件书。但由于我国化学品普遍存在MSDS残缺不全的情况,所以,不管托运的货物是否随货提供MSDS,为了自己的安全,承运人一般都要求货主到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货物运输条件书,目的是了解并掌握承运货物的危险特性等重要信息,在运输的过程中能主动进行防护,保证了危险品的安全运输,减少了危害、预防危害事故发生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的规则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一般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如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耻规则》、《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TB/T2688铁路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是MSDS的简化形式,它来源于MSDS,但又不完全同于MSDS。其主要内容一般都包括货物名称及其企业标识、主要理化特性、被运输物的危险特性、鉴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紧急处置方法等。目的是为运输单位提供与运输安全性直接相关的信息。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是MSDS服务的一个具体应用特例,是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与MSDS比较具有以下优点:MSDS一般依据GB16483进行编制,其有效期为5年,但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所依据的规则一般更新速度快,如空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所依据的《危险品规则》每年更新一次,所以空运货物运输条件答定书一般有限期为1年。因此相对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具有时效性,可以不断跟进国内国际法律法规:MSDS编制时间长、费用高,但货物运输条件签定书一般只需要三天、费用低:由于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并获得了中国官方和各运输方承认,相对于生产厂家自己编制MSDS更具有真实性和准确规范性。

MSDS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的展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法律强制出口方必须提供MSDS。没有MSDS,许多企业将面临产品渠道难以打通和被追究法律责任等问题。编写规范、准确且伞面的MSDS也将是衡量一个公司实力、形象以及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国内MSDS未来将朝着以下方面发展:

GB16483规定MSDS的有效期为5年,但每年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在高速增长,国内国际法律法规也不断更新和增加,务必导致MSDS的相对滞后,因此主管当局将缩短MSDS的有效期,使其符合不断发展的需要:

为避免危险品所造成的巨大生命、财产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危险品主管当局将不断加强MSDS的立法、完善MSDS制度、严格管理和执行MSDS规定、加大对MSDS的宣传:

危险品生产厂家将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并在硬件等条件允许下进行高质量的MSDS编制:

第4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TQ420.7+l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6-0281-01

引言

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会影响众多人,并且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对环境产生广泛的破坏。目前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些企业甚至取消了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致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力量薄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事件处罚不严,造成重大事故频繁发生。因此,明确界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范畴,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已经成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危险化学品特性

企业要提供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来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环境,包括工艺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检验、设备安全运行和维护。事故的预防需要企业员工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本质和特征,以便采取恰当的预防措施来实现化学品的安全存储、运输和使用,同时员工还需要遵守企业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和程序,并能识别有关危险区域和不安全做法。安全使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的两个关键是:首先,要知道它是什么;其次,要了解该物质的特性。制造商、供应商有责任提供充分的化学品的安全信息。

2、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问题

(1)安全隐患风险高。危险化学品是个高危行业,出现的事故不仅仅影响到事故发生地、

事故发生单位,并且对事故区域周边环境、人畜生活、水域植被等,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2)基础设施条件差。面临着我们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提出新的要求,标准更加严格,基础条件十分脆弱;布局疏散,安全监管很难到位;科技含量低。安全投入不到位,无专项资金保障投入,无设备改造。(3)从业人员素质低,危化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工艺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的安全知识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点

3.1 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风险评估

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发现所有危险化学品及相关工艺流程产生的危险或潜在威胁,以便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对员工或其他人造成伤害或损伤。因此,风险评估要考虑所有能影响危害发生或造成一定危害程度的重要因素,以便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从而避免或减少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或风险。风险评估应该由有经验和能力,且了解物质、设备和操作危险的人员进行,同时参与风险评估的人员还应具有横向逻辑思维能力,不拘泥于表面现象,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以获得最佳评估效果。对于小型单位或部门的风险评估可由一个人完成,对于较大或更复杂的区域则需一个小团队来识别和评估。

风险评估的范围应包括人身伤害、火灾、爆炸、污染、公众伤害、设备损坏、环境影响等。另外,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有时必须人工搬运,因此风险评估还应该结合人机工程学针对人工操作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应考虑如下情况:①个人执行任务的身体条件和能力,;②是否能够使用机械来完成任务;③搬运物品的重量、形状、条件、中心;④工作环境的地面状况、照明、温度等条件;⑤重复性特点;⑥其他因素。如果任务不能由机械来完成,应尽量降低确定的风险。

3.2 制定减少危险化学品风险的措施

在确定了化学品危险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后,应与被评估区域或企业的负责人包括操作人员一起制定、实施预防其危害的措施。措施主要包括:(1)防止化学品暴露,并减少使用量。(2)替换,可采用某替代品替换危险化学品。(3)变更工艺。(4)全密封。(5)局部密封(带局部通风装置)。(6)局部排气通风。(7)采用个人防护设备。(8)进行员工培训,让员工了解如下内容:①所涉及物质的化学数据信息,在污染发生时它们会带来的危险和需要采取的措施;②遵守的工艺操作流程,确保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物料处理方法正确、原料运输安全、半成品和成品运输安全;③处理泄露的技术;④特殊装置或设备的操作技术及如何处理偏离正常操作或性能的偏差;⑤检查成品和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浓度。(9)针对职业健康工作,对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前体检及定期体检,建立健全职工卫生档案,对职业健康报告或记录及体检报告应保管相当长时间,并对作业人员安排医务监督,做好职业病防治。另外,对员工日常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化学品浓度还应进行检测。

3.3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与运输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化学品流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事故,因此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危险性也较大,需要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和适当的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法规和标准。

3.4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在实验室内的工作通常都是重复使用固定的分析方法,有时也会在使用设备中遇到未知的危险,如火灾、爆炸、腐蚀和有毒物质的侵蚀。因此,对实验室内使用的可燃物总量必须进行严格限制,并定期检查通风橱的抽风效果,通风橱不应使用过量的储存空间,以免降低抽风系统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实验室安全的措施如下:(1)制定《实验室安全手册》,定期培训员工。(2)制定实验室审查的评估制度。(3)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存储区域,确保处理掉旧的存储品和过期的反应化学品,保存最少量的库存化学品。(4)提供专用清洗设备和关于设备使用的说明。(5)维持高标准的日常管理巡检制度。(6)制定废物的安全处置程序。处理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该依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和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限制向环境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另外,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应采用层级管理模式,即减少废弃物(最佳),循环回收再利用,填埋、化学处理或焚烧。

3.5 制定应急预案

使用、存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而重点防控企业的应急预案还需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协作制定。针对所有可预见的事故,如火灾、有毒物质泄露,应急预案应包括两个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和存储区域,以及整个现场包括周边地区。每个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和存储人都应该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及本身职责,如果发生了事故,员工和当地应急服务部门应能够确切、清楚地知道应该做什么事,现场保存的危险物质数量、位置图、现场建筑物信息、灭火器材位置、应急出口、溢出控制设备等。同时,还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指导其达到熟知程度,并指导当地应急服务部门熟悉重点防控现场。

第5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下面从十个方面谈谈我对这次检查工作的认识与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一、危险工艺

总局的十五种危险工艺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结合上虞工业园区相关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重点要关注以下几种:1、氯化工艺2、裂解工艺3、磺化工艺4、加氢工艺5、聚合工艺6、重氮化工艺7、氟化工艺8、硝化工艺9、氧化工艺10、过氧化工艺11、氨化工艺12、高危储罐等。可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做好归纳总结。

二、危险物料

主要涉及到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以及其他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液化气体)、易腐蚀性的液体或固体等储存与使用。须了解其物性、主要危险性、应急处置措施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等。主要提一下液氯和液氨。

液氯储存与使用过程安全。液氯仓库的设置(含周边环境与本身条件),存储与使用现场视频监控的安装与维护,液氯钢瓶用蒸汽加热时的温度控制、液位控制。闲置或废弃钢瓶的处理,工艺系统缓冲罐的设置。氯气捕消器的使用、维护与检查,需认真学习gb11984-2011《氯气安全规程》、aq3014-2011《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液氨储存与使用过程安全。由于工艺需要使用冷冻盐水,常设置制冷车间,采用氨制冷工艺。由于液氨特殊的危险性,其储存和使用安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涉及到液氨储罐区围堰的高度,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氨气泄漏紧急切断阀、储罐磁翻板液位计或远传高低位液位报警器的安装,夏季防晒雨蓬,降温喷淋等防高温辐射措施。

结合以上两种危险化学品,做好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储存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张贴上墙,防化服、防毒面具等应急救援防护器材的配备与检查。同时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定点分类存放,严禁混存现象的存在,对于液体还需做好泄漏防护措施。以及仓库与罐区的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要求。

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要学习与贯彻国家安监总局文件要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三、静电跨接、接地与漏触电保护

化工企业静电火灾、漏触电等事故常有发生,x年x发生多起因外壳接地不完善而引起触电的事故,x事故再次提出关于电源线防护套管与输送泵设置罐区外的管理。在化工企业储存或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储罐、反应釜、管道的法兰阀门处需做好静电跨接。特别是涉及到潮湿性的生产场所带电设施设备外壳接地、移动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插座的漏触电保护器,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的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必须加装防护套管。

四、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由于检维修或新改扩建工程需要外来施工单位参与合作。须做好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强化施工人员入厂安全培训和落实做好涉及登高、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制度,并做好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五、简易提升装置的安全管理

大多数化工企业在车间现场使用电动葫芦或自制电动货梯等简易提升装置,须做好行程限位、脱钩保险、关门联锁等安全附件的维护或更换,现场张贴醒目的限载标志,安全操作规程和防坠落、禁止载人等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易燃易爆场所电机的防爆、电源线的防护等。可结合db33 776-2011《简易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的学习与宣贯,督促企业做好简易提升装置的使用与管理。

六、工业气瓶的使用与管理

化工企业生产常涉及到充氮保护、空气吹扫、色谱检测、设备检维修过程中使用氧气、乙炔、氢气、氮气等工业气体。需做好气瓶的定点合理存放和防倾倒措施,压力表、减压阀、回火阻火器等安全附件的正确安装,与工业气体供应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同时部分单位还存在钢瓶改储罐后闲置钢瓶的处理问题。

七、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与使用

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从本质上提高了装置安全可靠性。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而不用,或安装位置不当,或坏了不能及时维护或更换。需考虑腐蚀场所检测报警器等自动控制系统的使用寿命。电动或气动联锁控制设施气源与电源的备用(如usp电源以及空压机的一用一备)。对于过程控制显示这一块如已安装自动控制远传系统的,建议也必须安装现场显示。

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是2011年12月1日前编制的,里面涉及到重大危险源辨识采用旧标准,或辨识时出现部分化学品遗漏等现象,需依据gb18218-2011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确认,符合构成当地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的需落实做好相关管理措施。

九、风险管理与应急管理

现代安全管理主要侧重这两个方面,企业在做好安全评价加强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的同时也需加强应急管理。企业应依据安监总局1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aq9002-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做到预案体系清晰,方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配备足够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十、供配电安全管理

第6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氨区 重大危险源 一级重大危险源

Abstract: Xibaipo Power Generation Company Limited stored in liquid ammonia ammonia area for hazard identification, safety management ammonia district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through identification, Xibaipo Power Generation Company Limited ammonia District has constituted a dangerous chemicals level of major hazard, hazardous chemicals should follow a major hazard to take safety precautions and safety measures.

Keywords: hazardous chemicals ammonia area of major hazard a major hazard

中图分类号:X937文献标识码:A

一 工程简介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前为西柏坡发电厂)位于革命老区平山县境内,东距石家庄市区37km,西距平山县城1km,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项目,河北省“九五”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400MW。公司现有四台单机容量为300MW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四台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300MW机组分别于1993年12月、1994年11月投产,二期工程2×300MW机组分别于1998年10月、1999年6月投产。三期工程2×600MW燃煤发电机组已经在2006年投入运行,为河北南网总装机容量最大的电厂之一。

对满足全厂6台机组(4×300MW+2×600MW)脱硝还原剂需求的氨区设备,进行危险源辨识。

二 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辨识依据

氨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本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2 辨识过程

脱硝氨区设置4台有效容积180m3的卧式液氨储罐(其中1台为事故备用储罐)。

液氨在常温下的相对密度0.60t/m3,液氨储罐充装系数取为0.85,则脱硝氨区液氨最大储量为:3×0.60×180×0.85=275.4(t)。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元的临界量为10t。因此,脱硝氨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 重大危险源分级

(1)重大危险源分级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对本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

①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②R值的计算方法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③校正系数β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

表3-3校正系数β取值表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3-4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注:未在表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④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m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下表。

表3-5校正系数α取值表

⑤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3-6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3-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

(2)重大危险源分级结果

①确定校正系数β

氨属于“毒性气体”,β=2。

②确定校正系数α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m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东北侧围墙紧邻省道301,隔301省道坐落有新蒲吾村,西北邻东庄村,西侧邻新安村,以上村庄和道路距厂区围墙不足500m。据本次安全预评价现场勘查调查,常住人口已超过100人,α=2.0。

③计算R值

根据公式:R=α[β1q1/Q1+β2q2/Q2+…+βnqn/Qn)]

R=2×2×275.4/10=110.06

R=110.06≥100,本项目氨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三 辨识结果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氨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应按照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陈宝智:《安全管理》,冶金工业出版社,北京,2002。

吴宗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冶金工业出版社,北京,2001。

第7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 建议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1-0152-01

试论如何加强危化品管理

引言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人类在创造财富、享受成果的同时,总是会遇到愈来愈复杂的危险和事故的威胁。化学品已经存在于我们生活之中,已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已达 500- 700 万种,危险化学品作为特殊的商品,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另一方面现代化大生产又隐藏着非常严重的事故危害。如果我们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社会和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1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1 由危险化学品的固有特性决定的

由于危险化学品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或有腐蚀等危险特性,从它的生产到使用、储存、运输和经营等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发生事故。一类是可燃性物质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烟云,遇到火源引起火灾或爆炸,另一类是大量有毒物质的突然泄漏,在大范围内造成死亡、中毒和环境污染。事故所带来的灾难性和社会性,所表现的技术复杂性已经超过了事故本身,重大事故的不断发生使人们痛苦地认识到,现代工业生产,特别是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潜在着巨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工厂内部,而且相邻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都遭到巨大的危害。因此,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

1.2 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需要

目前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200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推动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在抓安全工作时一定要在认真上下功夫,在落实中动真格,不管企业如何改革我们都要以大局为重,以人为本。这样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才会有保障,社会才能稳定,企业才会有效益,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和壮大。

2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随着现代工业新工艺、新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技术的不断应用,生产过程日趋规模化、复杂化和自动化,同时生产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危险因素,安全监督与管理则相对落后,这就引发了现代工业文明与风险的矛盾。如:近几年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以及化学品的环境污染事故,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严重威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不断发生,已经引起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如: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注册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等。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全国 8 个地市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初步建立起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 建议主要采取的措施

3.1 安全技术措施

通过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场所的危害,防止操作人员在正常作业时受到危险化学品的侵害。如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安全设计、维修以及有计划的安全检查等,在企业中最常用的有三种: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隔离,就是降低危害程度,千方百计达到人们可接受的程度,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安全生产。

3.2 组织管理措施

作为炼油石化生产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化学品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一般的安全管理措施外,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还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2.1 识别和控制重大危险源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分析设备、材料性质、生产工艺、作业条件、生产经验、组织管理措施等方面可能引发事故的潜在问题。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2000)》标准,就是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危害识别。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控制重大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目的是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将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的危害物质。由于工业生产的复杂性,特别是化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需要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向当地主管部门如实登记和上报。

3.2.2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和安全教育

首先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遇事安然。第一: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许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因此,消除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做起。第二:健全完善强化安全责任机制。企业从上到下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量化、细化、具体化。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2.3 应急救援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应急演练计划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防灾、消灾意识,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应急演练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有效的安全技术与安全组织措施。以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通过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使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熟悉应急处理和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同时,也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第8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安全评价是国家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是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之一。安全评价可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先预测、预防,可以说是安全生产的超前管理,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前提。因此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价,对企业安全生产具有深远的意义。

由于化工企业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一旦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工艺受到干扰产生异常,或因人为因素、素质欠佳等原因造成误操作,潜在的危险就会发展成为灾害性事故。

火灾和爆炸是化工、石化生产过程中发生较多而且危害甚大的事故类型。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辅助材料大都是易燃易爆的物质,当管理不善、操作失误、使用不合理时极易引起着火和爆炸。工艺气体发生着火时火势凶猛并且不易被扑灭,危险性极大。

中毒窒息是是由于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造成的事故,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种类很多,它们的主要成分或中间产物,是以气态或尘雾状态存在,在设备密封不好,或因设备管道腐蚀、设备检修、操作失误、发生事故等情况下,有毒有物质就会迅速外泄并污染作业环境,如果防护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就很容易发生人员中毒事故,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此外,还存在噪声和粉尘的危害,高温中暑及发生化学灼伤等危险。因此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与作好安全评价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措施。

一、必须加强化工企业在生产、仓存及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在不断增加,由化学危险品引发的事故也在逐步增多,危害程度也在增大。除对化学危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采用工程控制措施,有效地消除或尽可能地降低其危害程度外,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对化学危险品进行全过程管理。

1、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政策、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化工生产特点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对 “危险物品”更应高度重视。对属于化学危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安全教育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职工能较全面地了解党和政府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自觉遵守;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素质;了解化学危险品的危险,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互救措施等,以便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应纳入国家规划,接受行业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应当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定期监测,使生产现场符合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化学危险品引发的事故发生突然,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极易造成二次事故。因而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付突发性灾害的应变能力,降低损失。

4、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专用仓库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设施要完备。化学危险品库要有专人管理,工作人员要经培训考核才能上岗。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并配备可靠的防护用品。

5、运输化学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化工部、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和民航总局等颁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及各类相配套的法规,以保证进一步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二、化工企业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价的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有害因素,按事故的直接原因划分有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六类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二十类。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与生产工艺、设备、环境、物料等息息相关。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危险、有害因素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变化,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时常面临着设备缺陷、疲劳、老化、腐蚀、振动、泄漏、辐射、管理不善等问题,生产人员又必须直接接触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因此事故概率较高,事故控制与预防工作难度大。所以必须针对各类危险因素作好危险源控制与安全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和确定是评价研究内容的基础和关键,它将直接影响到评价的结果及其精度。科学、客观、全面地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作好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价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物料危险性安全评价

在物料危险评价中,要详细了解各种物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进而对其危险性一一进行安全评价。通过物料危险性评价,可以针对本装置中的各种物料的固有的、潜在的危险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如高压乙烯对产生爆炸或爆轰的特性;乙烯产生聚合热的特性;乙烯基乙炔、金属钠等自然特性;碳化钙、金属锂、金属钙等见水会释放可燃性气体特性等做出评价。

2、工艺过程的安全评价

化工生产中,一套生产工艺是由许多个单元工艺过程经过集合而成。每个工艺过程又有各种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对于其他阶段都会产生影响,所以整个工艺过程的安全运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而在评价工艺过程的整体安全性时,要将整个工艺过程划分为若干单元,然后从安全角度考虑一个单元对另一个单元产生的影响,通过安全评价设法找到消除各种危险性或加以限制的对策。

3、化学反应危险性安全评价

在化工产品生产过程的各种化学反应中,除了反应本身的危险性外,根据运行过程中的热行为不同可将化学反应分为等温反应、绝热反应和非等温非绝热反应。因此还需要针对各种不同反应失调而造成的危险性进行评价。

第9篇:化学品储存标识范文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油田企业出于关键时期,合理化的删选油田化学助剂能够帮助油田开采更加稳定的运行。大部分的化学助剂都属于危险品,一旦不合理使用就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由于原来油田企业并没有重视对化学助剂的管理,长期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有些企业甚至是由安全员兼职管理助剂的领用,对使用者也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助剂的使用并不符合规范,在使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安全管理系数不高。

2助剂无间隙管理的必要性

无间隙管理就是从油田助剂的选型、采购、准入、储存及使用等各个环节都严格要求,实现危险化学品规范的管理、安全使用与处理,每一个环节严格有序,从而实现油田助剂的“无缝隙”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根本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管理的漏洞。

3在危化品方面的推广

在前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在对危化品的管理中,首先强化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相应操作规章的执行。设置专职物资设备管理员,加强管理培训,协同安全员执行“五双”管理。从员工认知、操作方法、药剂存储和药剂柜的管理等方面,实现油田助剂规范的管理、安全使用与处理,对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做到无死角,无漏项。具体做法如下:(1)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作了危险化学品口袋书———《常用危险化学品性状与处置方法》,使操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清楚了解危化品的危险性、掌握自我防护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将安全装在袋中,读在口中,记在脑里,刻在心里。(2)为使危险化学品管理合理化,实施分级管理,根据危险程度高低,进一步将危化品进行科学分类和标示,分为“红、橙、蓝”三个等级:“红色”类为高度危险,“橙色”类为中度危险,“蓝色”类为一般危险,三种警示色直观的提示了员工,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危险意识与防伤害意识。(3)按照危化品的性质,将其分类储存,避免危化品互相反应和员工的误领误用。(4)与物资管理员配合对危化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盘库,杜绝因长期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药剂破损从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物品腐蚀。(5)在危化品药剂柜中放置橡胶垫,减轻部分药剂对于药剂柜的腐蚀,定期更换橡胶垫并清扫药剂柜,定期清理过期药剂。(6)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危化品管理、领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双人管理执行,并由领导审核签字。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实施效果:(1)采取了“无缝隙”管理后,避免了药剂混存、药剂破损、药剂泄漏、相互反应造成的危险发生。(2)加强了相关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提高了全站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4)实现了对危险化学品的有序管理和过程安全。

4其他助剂的管理应用

随着油田企业管理的发展,无间隙管理已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伴随着油田开采规模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开采的过程中经常会用到各种化学助剂,各个环节所使用的化学助剂是不同的,这就给助剂管理带来了麻烦,无间隙管理的应用能够解决管理难的问题,实现了高效、安全的管理,保证化学助剂在实际应用中的全程控制,这也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4.1从源头把关,做好油田助剂的筛选

国家对于油田助剂的管理非常的重视,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油田企业在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严格地按照油田助剂的管理办法。在使用之前,应该通过现场模拟的实验,通过试样评价,合格之后再使用。

4.2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过程“无间隙”

为了进一步增强无间隙管理力度,油田企业需要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严格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助剂的领用、用途、发放等做好相关的几率,并定期的对库房清点。每隔三个月就要向上级做安全监管报告,作为上级部门应该定期地培训员工这方面的安全监管意识。对管理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并进行排查,保证不存在其他问题。

4.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员工认知和事故处置能力

通过大量的管理实践,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管理方法来提高员工的认知能力。例如,把油田助剂的安全使用制作成小册子,还可以通过漫画的方式以及黑板报的方式让员工了解油田助剂的相关知识。油田企业可以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帮助大家牢记油田助剂的危险性及相关的处理措施,提高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

4.4深化目视化管理,做到安全无死角

在管理中使用直观的标识来提高辨识度。针对不同的油田助剂可以采取分级处理的方式,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划分等级,并标出不同的颜色。还可以针对不同助剂的化学性质,进行分类储存,避免员工冒领使用,导致危险的发生。

4.5保证设备设施,完善上报制度

要想做好助剂的管理工作,还应该对存放助剂的库房、柜子、设备等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掌握好助剂的流向和加药装置的使用,对已经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保证正常使用。

4.6把好助剂质量检验

助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助剂的安全管理。为了能够做好规范化学药品的操作程序,实现无间隙管理,保证油田助剂的安全使用,应该定期地对引进的助剂进行质量检查。根据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并对现场助剂进行抽样由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年都应该进行一次全部助剂的质量检测。对于不合格的助剂应该立刻停止使用,并要求生产厂家能够对其产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厂家应该停止使用其产品。只有保证产品质量,操作人员的安全才能够有所保障。

5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