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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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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

第1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物联网;环境安全管控;应用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6-0000-0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Internet of Things in Environment and Safety Control and Early Warning

Shen Yu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 of Shanghai Baoshan District,Shanghai201901,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environmental protection,especially environmental security a growing concern and importance,of things in the environment,the application of safety information system has great advantages,can greatly increase the level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information technology,environmental security controls and warning capabilities.

Keywords:Internet of Things;Environmental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Application

物联网(the internet of things,IOT)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联网的概念是在互联网概念的基础上加以延伸,将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互和通信的一种网络概念。物联网的概念最早于1999年由麻省理工学院提出[1],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市场的培育,其内涵已愈加丰富,即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一、物联网引入环境安全工作的优越性

随着工业产业发展的多样性,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局势日益严峻,环境系统信息化的程度直接影响到环境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效率。物联网融合了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它的引入大大加强了对于危化品、辐射源等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联网能够让每一件物体开口讲话,从而实现人与物、物与物的直接沟通。利用物联网的这一特点可以应用于人员不便直接接触的领域,如放射性危险源的监管等。

(二)通过与全球卫星定位技术(GPS)的结合,可以定位并跟踪危险源的移动路径,实时向应用系统传输信息,确保管理人员能实时掌控危险源的位置、移动路径等,以确保及时掌控危险源的状态,避免危险源出现遗失、被盗等情况,从而避免环境事故的产生。

(三)物联网的网络层可以采用无线网络实现采集信息的传输,可以使数据传输不受传统网络环境的限制,大大减少了地域的限制,满足了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工作空间大,覆盖面广等问题。

二、物联网面向环境安全的网络架构和技术

应用于环境保护的物联网主要由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组成。其中感知层是感知物质世界的“感知器官”,通过RFID电子标签、传感器、智能卡、识别码、摄像头等感知设备实现物体识别和环境指标、环境安全管控预警、事故应急等所需因子数据的捕获和采集,以达到智能感知的目的;网络层利用无线网、固网、互联网等传输网络实现感知层采集信息的传输;应用层,主要包括面向环境安全的特定应用服务以及实现网络层和应用服务间接口和能力调用功能的中间件,完成信息的分析处理、事故应急的提示预警,实现特定环境监测的智能化应用和服务任务,以实现环境数据的识别、感知、分析和提示,发挥环境安全管控和预警作用[2]。

(一)感知层――识别物体、采集信息,感知层包括二维码标签和识读器、RFID标签和读写器、摄像头、GPS、传感器、终端、传感器网络等。(二)网络层――信息传递和处理,网络层包括通信与互联网的联合网络、网络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智能处理中心等。(三)应用层――与行业需求结合,实现广泛智能化。应用层是物联网与行业专业技术的深度结合。

三、物联网在环境安全管控及其预警中的应用

可以利用物联网的各种技术为环境安全管控、环境事故预警应急等服务,主要可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于污染监测、环境污染监测、海洋环境监测、空间环境监测、电磁或核辐射监测、固体或化学废弃物监测等环境保护领域,物联网都有极大的发展潜力。(二)对环境安全存在威胁的危险化学物、危险源、放射源等进行监管控制,全面掌控危化品的位置、状态等信息,防止危化品遗失、被窃等而引发的环境问题。(三)当环境事故发生时,利用物联网所采集到的信息,结合GIS地图等技术,共同为环境事故处置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必要的信息。

四、物联网在环境安全管控预警及其应急领域的应用实例

上海市宝山区率先利用物联网的技术对区域内的放射性危险源进行监管,历时一年多,开发完成上海市宝山区辐射安全管控、预警及应急系统。

(一)功能需求。根据对放射源监管的业务要求,需要实时地、准确地了解放射源的状况,包括该放射源的基本信息,该放射源的具体地理位置以及该放射源的射线强度信息。要达到这样的监管要求,就需要运用物联网的先进技术架构,将放射源的各种信息和无线网络连接起来,让放射源成为无线网络的一个扩展,使得放射源监控人员通过无线网络能直观、全面、实时掌握全区内的放射源状况。

(二)系统的整体设计。物联网主要涉及的关键技术包括:射频识别(RFID)技术、传感器技术、传感器网络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3]。将放射源与无线广域网通过RFID自动识别技术、射线强度在线监测技术、GPS全球定位技术以及GPRS无线网络传输技术相互连接起来,使得系统能通过无线网络实时地采集放射源的各种信息,为放射源监控系统的各种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五、总论

随着现代经济技术的高速发展,人类面临的环境形势也日益严重。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威胁着居民的健康,因而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物联网的发展受到广泛关注,物联网在环境保护中的引入和应用能大大提高环境保护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环境安全管控及其预警的能力。

参考文献:

[1]Shen C,Srisathapornphat C,Jaikaeo C.Sensor Information Networking Architecture and Applications[J].IEEE Pers Commun,2001,8:52-59

第2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校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妥善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校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第二条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湖北师范学院有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湖北师范学院内所有个人和办公用计算机以及各研究所、实验室(中心)、教学机房、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计算机和网络硬件、软件,以及学校门户网站和下属各部门网站内容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四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学校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作,在校领导组织指挥下,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六条现代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日常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具体处理,其中信息中心是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处置控制中心,负责服务器端和网络层面的安全事件处置,并为各部门、院(系)做好部门办公用机和个人用机的安全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七条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灾害发生前,信息中心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技术中心人员各司其责切实加强日常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检查、维护,定时升级系统补丁和杀毒软件,检查防火墙、IDS(入侵检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学校各单位切实落实部门网站管理工作职责、安全责任制,特别是对于开办网上论坛、留言板、聊天室、社区等交互式栏目网站的部门要落实关于信息审核、信息巡查和版主负责制度的情况,要设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常识普及,使教职工掌握信息网络安全常识,并具备一定防范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重大灾害的,在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黄石市公安局网络监察部门报告。

(二)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工作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八条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在重大灾害发生时,可以同时向市公安局网络监察部门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灾害,可以只向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了预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预警,直至灾害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九条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灾害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灾害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十条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灾害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强劲与安全,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一条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训练和演练

加强全校网络信息用户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这些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第五章 附则

第3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一)目的

为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全区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协同配合,具体实施。

2.明确责任,依法规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依法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协调和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工制和责任追究制。

3.条块结合,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设施,整合我区所属信息安全工作力量。充分依靠省市各有关部门在地方的信息安全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服务体系,形成区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合力。

4.防范为主,加强监控。宣传普及信息安全防范知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意识,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公共防范意识以及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可控措施,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III、IV级应急处理工作和具体响应I、II级应急处理工作。

基础通信网络的应急处理按照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实施,区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在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为区人民政府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性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省、市、区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的要求开展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全区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决定III、IV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对III级和IV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置工作;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交办的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区长任主任,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区计算机信息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和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作出的决定和措施;

2.拟订或者组织拟订区人民政府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

4.督促检查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

5.汇总有关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

6.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7.组织制订信息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

8.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和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统筹规划建设应急处理技术平台,会同___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区国家保密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政策文件及技术方案,负责安全事件处理的培训,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突发事件情况,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___公安分局:严密监控境内互联网有害信息传播情况,制止互联网上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的恶意炒作,监测政府网站、新闻网站、门户网站和国家重大活动、会议期间重点网站网络运行安全。对发生重大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置。依法查处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恶意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打击攻击、破坏网络安全运行、制造网上恐怖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保大队:收集潜在的国外敌人攻击计划和能力信息,依法对间谍组织以及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势力等内外勾结,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开展各种侦察工作;依法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进行查处;依法对在计算机网络上窃取国家秘密或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查处。

财政局:制定经费保障相关政策及方案;保证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区国家保密局:依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计算机网络上泄露和窃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密级鉴定和采取补救措施。

(三)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

发生安全事件后,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按照正确流程,快速响应,提出事件统计分析报告。

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由以下各方面的人员组成:

管理方面包含应急委副主任,以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主要任务是确保安全策略的制定与执行;识别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威胁;在出现问题时决定所采取行动的先后顺序;做出关键的决定;批准例外的特殊情况等。

技术方面应包含市有关专家、区信息安全有关技术支撑机构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从技术方面处理发生问题的系统;检测入侵事件,并采取技术手段来降低损失。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及报告

1.公安、国保大队、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等单位要加强信息安全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监察执法能力,加大对计算机犯罪的打击力度。

2.建立信息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并在事件被发现或应当被发现时起5小时内将有关材料报至区计算机信息中心。

(二)预警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接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在经初步核实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报告。在进一步综合情况,研究分析可能造成损害程度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行动对策,视情况召集协调会,并根据应急委的决策实施行动方案,指示和命令。

(三)预警支持系统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建立和逐步完善信息监测、传递网络和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要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四)预防机制

积极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逐步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制定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针对基础信息网络的突发性、大规模安全事件,各相关部门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处理流程。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级别的确定

信息安全事件分级的参考要素包括信息密级、公众影响和资产损失等四项。各参考要素分别说明如下:

(1)信息密级是衡量因信息失窃或泄文秘站:密所造成的信息安全事件中所涉及信息重要程度的要素;

(2)公众影响是衡量信息安全事件所造成负面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要素;

(3)业务影响是衡量信息安全事件对事发单位正常业务开展所造成负面影响程度的要素;

(4)资产损失是衡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信息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资金代价的要素。

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级别分为四级: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

IV级:区内较大范围出现并可能造成较大损害的信息安全事件。

III级:区属重要部门网络与信息系统、重点网站或者关系到本地区社会事务或经济运行的其他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大面积严重冲击。

II级:区属重要部门或局部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瘫痪,导致业务中断,纵向或横向延伸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

I级: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区直单位多地点或多个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瘫痪,导致业务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巨大经济损失的信息安全事件。

(二)预案启动

1.发生IV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区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并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发生III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区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并由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发生I、II级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应预案。

2.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区应急委,并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尽快组织专家组对突发事件性质、级别及启动预案的时机开展评估,向区应急委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3.在区人民政府做出启动预案决定后,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

(三)现场应急处理

事件发生单位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判别事件类别,确定事件来源,保护证据,以便缩短应急响应时间。

检查威胁造成的结果,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如检查系统、服务、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或可用性;检查攻击者是否侵入了系统;以后是否能再次随意进入;损失的程度;确定暴露出的主要危险等。

抑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可能的抑制策略一般包括:关闭服务或关闭所有的系统,从网络上断开相关系统的物理链接,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录账号,阻断可疑用户得以进入网络的通路;提高系统或网络行为的监控级别;设置陷阱;启用紧急事件下的接管系统;实行特殊“防卫状态”安全警戒;反击攻击者的系统等。

根除。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过对有关恶意代码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与此同时,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对攻击源进行准确定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将其中断。

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把所有被攻破的系统和网络设备彻底还原到正常的任务状态。恢复工作应十分小心,避免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数据丢失。另外,恢复工作中如果涉及到机密数据,需要额外按照机密系统的恢复要求。如果攻击者获得了超级用户的访问权,一次完整的恢复应强制性地修改所有的口令。

(四)报告和总结

回顾并整理发生事件的各种相关信息,尽可能地把所有情况记录到文档中。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备案。(《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表》见附件三)

(五)应急行动结束

根据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意见,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对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应急行动结束建议,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应急行动是否结束,由区人民政府决定。

五、保障措施

(一)技术支撑保障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置、通报等多个环节和不同的网络、系统、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二)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和管理队伍,提高全社会信息安全防御意识。大力发展信息安全服务业,增强社会应急支援能力。

(三)物资条件保障

安排区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预防或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强化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的物资保障条件。

(四)技术储备保障

区计算机

信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开展应急运作机制、应急处理技术、预警和控制等研究,组织参加省、市相关培训,推广和普及新的应急技术。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在应急预案修订、演练的前后,应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开展宣传;不定期地利用各种安全活动向社会大众宣传信息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应急的常识。

(二)人员培训

为确保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有效运行,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或研讨会,以便不同岗位的应急人员都能全面熟悉并掌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三)应急演习

为提高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各环节之间的通信、协调、指挥等是否符合快速、高效的要求。通过演习,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各岗位责任,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一)预案执行监督

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成员单位按本预案指定的职责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1.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事件的有关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情况的,有权直接向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举报。

2.应急行动结束后,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对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的及时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二)奖惩与责任

1.对下列情况可以经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评估审核,报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批准后予以奖励:在应急行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单位和集体;在应急行动中提出重要建议方案,节约大量应急资源或避免重大损失的人员;在应急行动第一线做出重大成绩的现场作业人员。奖励资金由区、镇财政或相关单位提供。

2.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后,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有瞒报、缓报、漏报和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由有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未及时落实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指令,影响应急行动效果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黑客攻击、无线电频率干扰和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原因,本区政府机关网络与信息系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网络及重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或泄密等现象,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对国内通信网络或信息设施、重点网站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活动,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信息安全事件的主体是指信息安全事件的制造者或造成信息安全事件的最终原因。信息安全事件的客体是指受信息安全事件影响或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依据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的特点,信息安全事件的客体可分为信息系统、信息内容和网络基础设施三大类。

1.本预案通过演习、实践检验,以及根据应急力量变更、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和应急事件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所附的成员、通信地址等发生变化时也应随时修订;

3.本预案由区计算机信息中心会同___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区国家保密局负责修订,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4.本预案修订采取改版或换页的方式进行。

5.本预案由区计算机机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6.本预案日常工作由区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

第4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2021

为确保网络正常使用,充分发挥网络在信息时代的作用,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妥善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

一、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如在局域网内发现病毒、木马、黑客入侵等

网络管理中心应立即切断局域网与外部的网络连接。如有必要,断开局内各电脑的连接,防止外串和互串。

2.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园网内或具有外部ip地址的服务器上的,学校应立即切断与外部的网络连接,如有必要,断开校内各节点的连接;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外租用空间上的,立即与出租商联系,关闭租用空间。

3.如在外部可访问的网站、邮件等服务器上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被篡改,要立即切断服务器的网络连接,使得外部不可访问。防止有害信息的扩散。

4.采取相应的措施,彻底清除。如发现有害信息,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删除,(情况严重的)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5.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方可恢复网络(网站)的使用。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专管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要设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

2.局内网络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维护,其他人不得私自拆修设备,擅接终端设备。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树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各校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特别要指导学生提高他们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引导他们正健康用网。

4.不得关闭或取消防火墙。保管好防火墙系统管理密码。每台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代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2021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办事,餐厅工作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的严禁上岗。

2.与工作人员签订饮食卫生责任书,并与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4.建立每日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

5.建立学校食物中毒报告与通报制度。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集体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时,应迅速送学校卫生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医治。

2.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建立食物试尝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2021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5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一、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

镇政府制定了《先市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社事办、群工办、安办等部门根据自身部门职责制定了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全镇各级基层组织及企事业单位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截止XX年底,我镇共编制应急预案94个,其中总体预案1个,专项预案5个,部门预案5个,基层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预案83个。已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联动,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体系,为应急处置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应急管理机构逐步完善

一是领导重视。我镇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对全镇的应急管理工作专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全镇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健全机构。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社事办、群工办、安办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目前,我镇初步建立了一支以民兵预备役、社区民兵为骨干,以机关干部、派出所民警、协警、医疗救护等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在此基础上,我镇紧扣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从抵御自然灾害、预防事故灾难、防范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测预警、防疫防灾、矛盾化解工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应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一是制定了应急管理值班制度。要求各单位在节假日及汛期、高温季节、全镇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切实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发挥应急指挥平台作用,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二是制定了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及科普宣教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普及应急知识。我镇在每年高温季节、汛期都组织宣传应急知识,通过自主宣传、媒体宣传、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各村(社区)、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应急常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我镇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突出预防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动物疫情、公共卫生、群体性事件等重点,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XX年内共开展4次应急演练,其中镇人民政府组织1次,镇中小学组织2次,镇直各单位组织1次。 XX年镇内共举行重大活动5次,制定重大活动预案5个。

四、各部门协同配合能力不断加强

明确所有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单位、人员由镇政府统一指挥,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负责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应急通讯、人员疏散和安置、社会动员、特别应急、综合信息、新闻报道、应急物资经费保障、生活保障等工作。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互相支持,社会各方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通力合作,对易激化、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努力把各类事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敏感时期的监控工作,有力地维护镇的社会稳定。

五、整合资源,加强管理,确保快速反应

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通过资源共享、科学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一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明确镇财政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应急反应机制责任体系和应急响应体系,整合财力,落实工作经费。二是成立各类突发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同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6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一、防震减灾机构和队伍建设及经费落实工作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市编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区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的通知》要求,完成地震局挂牌及内设机构设置工作。加强地震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地震工作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加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逐步解决投入不足等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做好台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要按照《市前兆台网运行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台站正常运行。要充分利用地震监测资料开展综合分析研究,不断提高我县防震减灾整体水平。

(二)加强监测预报和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按照《市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对出现的宏、微观异常要迅速落实,并及时上报。

(三)继续坚持月震情会商制度。县地震主管部门按时参加全市会商,并参考会商结论,将会商意见以书面报县级各大班子领导。

(四)继续推进地震信息节点建设工作。年内完成县级信息节点和虚拟地震遥测台网建设工作。

(五)加强地震监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全县境内地震监测台站(点)的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保护,确保监测环境不受外界干扰。

(六)加强群测群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做到人员、任务、管理三落实,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及其他各项工作中的作用。要重视人员培训和队伍管理,不断提升群测群防工作的基本能力。

三、震灾预防工作

(一)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认真落实《省防震减灾条例》相关要求,县地震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县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扎实做好县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配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确保新建校舍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二)推进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市政发78号)和《关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发121号)的要求,主动加强与县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等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水平。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3个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

(三)积极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借鉴先行试点区的经验,按照省、市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结合我县城中村改造项目,大力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四、地震应急工作

(一)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戒备。根据新修订的《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政办发173号)文件,完成县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工作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及社区、居委会、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加强预案的备案登记、管理。年内至少组织2次地震应急演练,不断熟悉预案内容和工作程序,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相关乡镇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完善县城区和余下镇区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切实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落到实处。

(三)加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市地震局、市文明办和团市委联合下发的《市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市地震发26号),不断加快我县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根据省、市防震减灾宣传要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和“科技之春”宣传月等重要时段,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系列电视片、报告会、讲座、播放录音录像、发放资料等方式,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平台,扎实有效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县地震部门门户网站建设,使门户网站成为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的重要平台。

(二)主动督促、协助、指导社会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加强与党校等党政干部培训机构的联系,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突发性地震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震情灾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文件要求,县教育、科协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年内至少建成2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四)加快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协调一致、覆盖全县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网络。

六、重点项目实施工作

县地震主管部门要配合市地震局,完成“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软件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积极配合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

七、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时期,也是攻坚时期。县地震主管部门要根据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尽快完成我县“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工作,并做好规划项目的启动实施。

第7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反应快速

完善及时、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组织求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以及各种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6、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灾害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和响应全市、全省范围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县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各该专项应急预案规范范围内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六)预案的体系

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印发。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县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4、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5、举办大型会展、游园、灯会、群众集会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1、县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响应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监督县应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县政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具体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3、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专业技术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

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平时为县政府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县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咨询服务。

5、工作机构

县政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6、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

1、政府监测

县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应急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县政府报告。

2、群众报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各乡镇应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县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

3、信息处理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县长或主管副县长汇报,县政府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情况严重的,县政府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妥善处置,防止事件发生。

4、报警电话

广泛宣传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逐步确立一个统一的报警电话和报警系统。

四、应急响应

①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

②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启动后,县政府立即启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指挥或者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具体行动方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③情况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同时向同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另有规定的,除按本总体应急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

④特别情况的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与有关联的县(市)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跨市、跨省的,报市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民安置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2、疫病控制

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3、现场清理

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4、恢复与重建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交通、邮政、电信、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县人民政府根据损失评估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对受影响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其他地区和部门提供资金、物资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受损失情况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征用补偿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返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二)调查和总结

1、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

2、总结

县政府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总结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系统

县政府信息网站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的政务网基础上完善功能,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

2、通信保障

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与省市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通信企业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3、指挥部通信网络建设

县人民政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队伍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或者确定政府综合性专门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专门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队伍

危险化学品、电力、供水、供气等企业应当组建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响应队伍。

3、队伍动员方案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协调调动消防队、武警中队、预备役人员的方案和措施。

(四)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当建立公路保障动态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2、医疗物资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医院特殊病房建设,制订医疗卫生、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应当拟订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各项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并加强基层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联防。

(七)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八)资金保障

1、政府专项资金

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当年专项资金不足时,财政及时予以保障。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2、企业专项资金

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险公司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九))法制保障

1、应急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制

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规定,及时修改现行不适应应急工作的政府文件。

2、应急工作执法

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宣传、教育

1、应急常识公众宣传

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县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县广播电视部门应当把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媒体应当把宣传应急常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和辅导。

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中小学应当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向学生普及应急常识。新晨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奖惩

(一)监督检查主体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加强对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县直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第8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为认真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贯彻《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加快实施“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工作大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应急管理形势,牢固树立应急管理工作意识

近几年来,由于区位特点和各种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导致我区自然灾害频发,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风险系数加大,诱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增多,而我区还存在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应急常态管理意识不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滞后、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因此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强,应急管理形势不容乐观,任务艰巨。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应急管理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及时有效地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应急管理保障。

二、进一步突出应急管理重点,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一)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着力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修订、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单位预案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预案。重点推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坚决杜绝预案老化、行业空白现象。

2.全面推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对预案实行专柜、专档管理,严格遵守预案层级备案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其它企事业单位预案和大型集会、庆典、会展等群众性活动及大型宗教活动的应急预案报区级主管部门备案;村(居)委会、基层站所的应急预案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预案的大清理、大修订、大完善工作,在年底完成各个层级、各个行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在12月底前全面检查验收。

(二)大力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常态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建立安全隐患巡查制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各类风险隐患情况,落实综合防范措施。

2.建立群防群测体系。抓住和用好“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的有利时机,由区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健全气象、洪涝、森林火险、地质滑坡、环境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重大疫情、急性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监测系统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跨区域流动监测系统。

3.加快建立信息平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个人移动通信终端等多种方式,建立预警平台。

4.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工作,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汛期、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收集和报送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的常态管理。

(三)及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准确把握应急管理新形势、新特点、新变化、新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坚持先期处置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和主管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有关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2.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及时参与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协同配合,确保应对有序、处置高效。

3.搞好恢复重建规划。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及时组织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重点防范对象或重点物进一步制定防控措施。适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开展调查和分析。对信息报送、应急决策、预警、处置与救援等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对因突发事件的影响遭到破坏的重点工程和重要生活设施迅速进行恢复重建。

(四)规范管理突发事件信息

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送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核实、审查、和管理制度。

1.明确信息的责任主体。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相应等级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其它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突发事件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利益的突发事件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注重信息方式。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授权单位编写新闻通稿,组织报道,突发事件知情人有义务接受记者采访,必要时由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会。

3.加强信息管理。区政府办公室是突发事件信息、新闻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核实、审查、等管理制度。

(五)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

全面落实宣传培训责任,并把它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培训。

1.广泛开展大众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大众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要继续加强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知识纳入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无偿开展公益宣传。

2.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安监、农业、林业、畜牧、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利用应急演练、技能比赛、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救援技能的培训。

3.定期开展管理培训。区应急办、区法制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区级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公务员、事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强力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打造以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突击力量,以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骨干、社区志愿者等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分行分类登记造册,强化演练,实行保险,重点打造多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以政府储备、部门储备、单位储备、个人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以区消防大队为主,进一步整合区公安巡特警、辖区交警、区林业专业扑火队、区卫生应急救援队和电力、通讯、供气、供排水、危化救援等力量成立区综合救援大队。人武部负责,以民兵预备役为依托,分别组织各辖区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骨干、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基层综合救援分队。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级有关部门要着力打造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安消防、环境监测、卫生防疫、建筑施工、电力抢险、水陆救援、旅游救援、危化救援、防暴处突、动植物疫情防控等专业应急队伍。

3.加强应急志愿队伍建设。以团区委、区工会、区妇联、区工商联等为依托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加强应急专家名录档案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专家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跟踪,实行档案管理。在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专家组成员在应急处置中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形成专家参与预警、指导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

5.加大应急保障投入。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和信息库,完善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分部门、分区域储备应急物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应急抢险资金财政自然增长机制,区财政按每年本级财政收入的2%预备应急保证金,并把应急管理经费和专项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责任务建立应急保证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投入,切实增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保障能力建设。

(七)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与接收平台,逐步形成上下对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决策科学、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1.加快推进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区政府应急办要搞好项目申报,力争尽快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及区级部门专业应急平台的对接。

2.加快推进区级部门专业应急平台建设。区政府应急办牵头,区发改局搞好项目申报,区财政局按实施方案筹措配套资金,有关区级部门加强配合,实行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3.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接收终端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各乡镇、办事处并延伸到村组(社区)和重点工程、重点地段的接收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应急指挥网络化体系。

三、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设要求,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要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充实管理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切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应急管理责任意识,及时有效解决应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有关部门负实责,相关单位负连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第9篇:网站安全预案及应急预案范文

一、 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性

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务必要充分认识到:我区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辖区内主要4条构造断裂带纵横交错,它们相互干扰、利用和改变,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又紧邻全球地震最活跃的台湾地震带,经常受到台湾地震的影响;本市历史上曾发生的4次中强级以上地震,都是发生在本辖区域内。为此,国务院将市划定为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而市人民政府将区划定为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所以,防震减灾工作是我区各级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提高地震监测质量,建立健全防震救灾应急预案,依靠法制、科技、社会,扎实推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单位的危机处置能力。汶川特大地震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我们尽管无法阻止地震发生,但可尽量减少震灾损失;防震减灾工作,丝毫麻痹不得。

二、大力加强地震群测群防队伍建设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中处于特殊的地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短临预报中起着现代科技无法替代的作用。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要按照中国地震局《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和《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抓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一)各单位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地震群测群防队伍建设。6月30日前,各乡镇和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上报市区防震减灾联络员名单通知》(震指()1号)要求,每个村(居)委会、重点企业、医院(含卫生院)和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等,都要确定1名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防震减灾知识的中层以上干部为防震减灾联络员。

(二)区地震办要适时将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各乡镇、村(居)和学校、医院、企业等有关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含防震减灾助理员、防震减灾联络员、地震宏观测报员、地震灾情速报员、地震科普宣传员)的联系电话号码编印成册,组建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与地震应急通讯网络。

三、切实做好公共建筑物等抗震设防工作

在离县城仅8公里,在大地震中屹立不倒,全校师生无一伤亡的“最牛希望小学”充分证明:地震天灾不可怕,抗震设防是关键。

(一)8月底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主管厅的统一部署,尽快组织对学校、医院、卫生院等公共建筑物进行抗震设筑物进行抗震设防普查。普查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和区地震办;并要求所属单位根据存在隐患建筑物的情况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等,先急后缓逐步改造,力争5年内全部达到7度以上抗震设防。

(二)12月底前,区建设局要组织各乡镇抓紧对农村民居进行普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的,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户主如何改造;并结合新农村建设,鼓励按规划和“农居住宅建筑设计图集”,规范民居改造。同时,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政办[]29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工作。

(三)区建设局要联合区地震办加强对村建站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村建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四)区发改局、建设局、地震办要密切配合,对报批新建的重点建设工程和公共建筑物,严格按《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政府100号令)规定进行抗震设防。

四、统筹安排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今年底前,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供电局等部门要结合市政广场等建设,在城区选择3处(即区市政广场、十中操场、山中学操场)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应急供水、供电、卫生防疫等设施,设置指示牌并告知公众。

五、尽快成立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紧急救援是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托区消防大队,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配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专门设备,开展地震紧急救援技术培训,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专业队伍,作为震后紧急救援的突击力量。区消防大队要按照省统一要求(省里即将出台标准)采购地震救援设备,争取今年内成立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地震救援设备采购所需资金,由区消防大队拟出采购设备预算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同时,共青团区委要组建一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为震后紧急救援的补充力量。

六、认真编制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

(一)编制地震应急预案。

1、6月3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31个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区地震应急预案分预案的通知》(政办〔〕58号)文件要求,把《地震应急预案》报送区地震办公室备案。

2、6月30日前,区教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按照《市区教育局市区地震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震[]6号)的文件要求,把《地震应急分预案》报送区地震办公室备案。

3、8月30日前,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区卫生局等主管部门要组织重点企业(具体企业由其主管部门确定)、医院(含卫生院)等单位抓紧编制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并把《地震应急预案》一式2份、随带电子文本,由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区卫生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报送区地震办公室备案。

各乡镇各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要以文件形式正式颁布并上报。

(二)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各中小学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尽快组织全体师生进行地震应急演练。其它单位要按市政府统一部署,争取在年底前组织一次地震应急演练。

七、继续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防震减灾宣传包括防震减灾工作宣传和科普知识宣传两方面。地震科普知识要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方针,以震害预防为重点。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等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积极的作用。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市区地震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震[]1号)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第十一个防震减灾宣传周(7月28日—8月3日)活动。

(一)7月10日前,各中小学要组织全体学生观看《蟾童》等防震减灾科普动画片;7月20日前,各中小学要在本校及所在地村(居)委会的醒目位置,书写2幅防震减灾宣传固定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9月1日前,每所中小学要结合开展第一个“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出1期地震科普知识黑板报等,积极向师生员工和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和防、抗、救知识。

(二)7月20日前,每个乡镇要设置1个地震科普知识橱窗。

(三)区地震办要积极筹建“地震信息网站”,最大限度地向全区公众宣传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和防、抗、救知识,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震灾防御能力。

(四)各乡镇各单位要分别在9月10日和12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重要活动要随时上报),报送区地震办公室汇总。

八、积极改善区地震办的办公及交通条件

震情就是命令。凡发现宏观异常情况,区地震办工作人员应本着“不放过、不放大”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遂一进行排查。对一时不能排查的,要及时上报处理。目前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区地震办所需的应急车辆由区政府从其它部门调拨解决。(二)采购区地震办地震应急设备,培训区地震宏观测报员、科普宣传员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等,印制全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与地震应急通讯录、筹建“地震信息网站”等经费,由区地震办拟出预算方案,报区政府审批。